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精选12篇)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第1篇
协 议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开发**软件产品,为此,双方就合作事宜在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署如下协议,以备共同遵守: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为:,软件的构成及功能需求见《软件需求说明书》(附件一)。开发进度:乙方应按本协议所附的《 软件开发进度计划》(见附件二)完成工作进度: 合作方式:甲方负责**软件的市场推广、销售、售后实施及维护工作;乙方根据甲方最终用户要求做好**产品的需求调研、系统设计、软件开发和相关的售前、售后及培训技术服务支持;甲乙双方按约定比例分配项目收益。利润分配及费用约定:甲方负责承担乙方去最终用户现场出差的差旅食宿费;甲方销售的**软件,乙方提成该软件销售毛利润的50%。(毛利润=软件实际合同销售额-第三方合作成本)利润支付方式:甲方收到项目最终用户款项后支付乙方收益款,乙方承担所得税,由甲方代扣或提供同等金额增值税票给甲方。验收标准:以经甲方确认的《 软件需求说明书》为准。培训服务:乙方负责为甲方培训安装调试、售后维护人员2 名,甲方接受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熟练操作并能解决简单问题的程度。服务响应:如**软件产品使用运行出现问题时,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如问题不能按期解决,导致影响甲方最终用户正常使用 ,甲方有权扣除部分费用.软件知识产权:(1)**软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在**软件
交付使用时将该软件产品设计资料、产品源代码、数据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全部移交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许可第三方阅读、使用或复制。(2)乙方应保证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
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
十、乙方不得擅自与第三方他人或单位合作开发和销售**软件。如有违
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十一、甲乙双方应严格保守双方的商业秘密,不得违反。
十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甲方
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十三、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四、其他:本合同附件如下:
附件一:《 软件需求说明书》
附件二:《 软件开发进度计划》
附件三:甲乙双方身份证明资料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第2篇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加强项目开发的合作,推动甲乙双方各项业务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结成战略合作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1、双方通过建立密切、长久及融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特长,在软件开发、APP、系统开发等开展合作,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资源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协作市场。
3、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第二条 合作范围
本合作协议仅限于甲乙双方在软件开发、APP、系统开发等项目的研发,维护,更新服务。
第三条 合作内容
1、双方认同互为长期战略合作伙伴。甲方购买乙方在软件开发、APP、系统开发等方面的产品或服务,以完善补充甲方的项目需求。
2、对不同的项目,甲乙双方会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签订合作合同。甲方基于项目需要,为乙方提供详细需求清单,时间节点要求和验收标准。乙方据此报价并保证按甲方需求完成相关工作,并保证交付的软件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性能,交付时间、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3、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软件产品或服务在交付甲方前乙方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4、乙方向甲方移交甲方购买的产品或服务后,应保证相关的产品或服务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程序,源代码、著作权版权,等等)。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转让、传播相关的软件或服务产品。
补充:此合作内容适用于双方处于项目外包的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也可根据自身资源的实际情况,选择资源共享共同开发新项目。合作双方资源共享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需按项目情况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进行补充。第四条 合作方式
合作方式有:任务分包、劳务购买、软件产品购买引进等方式。
具体合作方式、内容,价格,交付形式等以基于项目的《项目合作合同》为准。第五条 合作期限
1、本框架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效力。
2、双方致力于建立一个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双方认为已无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时,经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协议。
3、一方欲中止本协议时,须提前1个月与对方协商。
4、双方同意终止本合作框架协议时,仍应继续履行合作期内签订的各项目合同,直至项目合同履行完结或经订约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合同。
5、知识产权移交后,其归属和保护不受本协议终止影响。
第六条 双方对本协议及其相关的项目合同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本协议的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贰份,甲乙双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第3篇
1.1 Snmp协议
SNMP是一系列协议组和规范,它们提供了一种从网络上的设备中收集网络管理信息的方法。SNMP也为设备向网络管理工作站报告问题和错误提供了一种方法。只需要知道网络设备的管理IP,就可以查看网络设备的状态,无需登录名或密码。
1.2 开发工具
1.3 基础设置
为保障使用Snmp协议与网络设备相连,必须要把网络设备的防火墙关掉或者在防火墙设置中允许Snmp协议通过。
2 获取路由器参数值
主要是通过已知的网络设备管理IP和交换机的OID来查询实现,例如Qno FVR360路由器系统时间标识为1.3.6.1.2.1.1.3.0。
但大多数时候网络设备的OID信息是未知的,如何知道OID属性值成为要点。一种方式是通过厂家获取,另一种方式是通过软件获得。在这里介绍一下通过软件怎样获得。可以通过软件GetIf来获得,这款软件对于网管来说并不陌生,通过它可以知道当前设备的状况,能把网络设备的OID信息、端口状态、路由表、ARP、支持的协议以及网络设备中macaddress-table中的信息都读了出来。
GetIf使用:
(1)打开Getif在Host name输入IP地址后,点击“Start”,如果连接成功会在最下面状态栏中出现SysInfo variables Ok提示,如图1所示。
(2)在MBrowser标签卡中察看Oid值,例如察看系统时间。如图2所示,点击iso-org-dod-internet-mgmt-mib-2-sysUpTime-sysUpTime后运行Start后出现system..sysUpTime.00:1:53:43.00,点击后在最下角出现Oid值为1.3.6.1.2.1.1.3.0,其他属性Oid也按此方法查找。
3 获取网络设备属性值
.NET可以通过调用SnmpSharpNet库,来获得网络设备属性值。具体操作如下。
(1)下载SnmpSharpNet库,并进行引用。
(2)编写调用类库。
4 数据库设计
由于只是针对同一型号的路由器进行操作,所以数据库设计比较简单。
4.1 设备表
4.2 表OId
4.3 网络设备历史数据
5 结语
Snmp是一种简单的网络管理协议,简单、灵活、功能强大、易于实现和调试,是开发网管软件的首选协议。但是在开发之前需要考虑一些问题:
(1)网络设备是否支持Snmp协议。
(2)Snmp传输层协议是基于UDP的,所以需要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其安全。
(3)如果需要定时轮询取值,需要根据网络状况来设定定时时间。
(4)保护好网络安全,防止恶意攻击。
参考文献
[1]晏明峰.用SNMP管理互联网络.第3版.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1.
[2]李明江.SNMP简单网络管理协议.电子工业出版社,2007.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第4篇
中标软件有限公司是国内著名的自主操作系统产品专业化研发与推广企业,以操作系统技术为核心,重点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等差异化特性。作为国家规划布局内软件企业,获得了军、民两方面的相关企业与产品资质。
作为全球知名外资IT终端解决方案供应商,戴尔长期致力于满足用户对日益攀升的IT性能和网络安全的访问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更方便、更安全、更多样的产品和服务。戴尔创新的解决方案旨在简化并丰富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让科技更便捷。
中标软件市场及公共关系总监李震宁表示:“中标麒麟(NeoKylin)作为中国自主研发的操作系统首要品牌,为中国市场提供安全和值得信赖的自主可控操作系统产品。戴尔作为国际化的终端用户解决方案提供商,长期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共同的使命让我们走到一起,我们非常乐于与此类国际化品牌建立强强联合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为中国企业和用户在信息化领域提供更丰富的选择。”
戴尔大中华区产品市场总监林浩表示:“戴尔非常荣幸能与中国本土操作系统的领军企业中标软件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为中国用户提供安全易用、管理性强并值得信赖的终端用户产品及解决方案。戴尔一贯珍视与各合作伙伴的合作与共赢,此次签约充分证明了戴尔为用户着想,实现与商业合作伙伴共赢的理念。”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第5篇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项目名称:
软件开发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地方规章条例及行业规章之规定,甲乙双方为了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明确双方责任,在软件开发合作过程中,本着相互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软件项目名称: 医疗集团智云管理系统。
2、内容及要求:
(1)开发内容:根据甲乙双方合作的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_____________医疗集团智云管理系统”软件的功能开发,该系统的设计要求如下: a、根据合作内容的实际情况设计开发与之相符合的系统。
b、供应链系统开发出包含(采购申报,领导审批,财务支付,发货供给功能)。c、企业微信公众平台系统开发
(2)开发特点:采用B/S架构,用户通过浏览器即能进行联网访问办公。
3、系统运行环境包括:IE6、7、8、10浏览器及使用 IE 核心的浏览器。
4、协助甲方软件著作权申请
5、协助甲方双软认证申请
6、协助甲方申报高新科技企业
7、合作开发时间:
(1)启动日期:自2018年3月 日开始启动。
(2)完成期限:自项目正式启动之日起,在 工作日内完成。
8、免费维护时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开发 医疗集团智云管理系统软件项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开发。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并对乙方的开发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2)甲方应当提供软件开发所需要的所有数据交给乙方,并保证数据的正确性。(3)甲方应当及时支付软件合作开发费用,保证软件合作开发费用及时到位。(4)甲方应当依合同约定,及时检验、测试所开发的软件。(5)甲方在软件符合约定时,依合同约定接受软件。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并及时向甲方说明开发进度及情况。
(2)乙方应当制定<软件开发研究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按照<软件开发研究计划>的约定及时、正确的完成系统的开发。
(3)乙方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开发,完成需要开发的内容。(4)在项目开发完毕之后,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期之内,由于甲方设计变更而导致系统的非主要框架的变更,若变更范围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功能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修改变更内容。
(5)乙方有义务自行准备软件开发所需的硬设备、开发数据(6)乙方在其开发的范围内有为甲方提供培训及维护的义务(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委托或外包给他人完成。
(8)乙方对本软件的开发及在开发过程中所获得的所有数据负有保密的义务。(9)乙方不得在程序中加插和软件功能无关的程序或预留一些危害软件安全的漏洞(10)乙方在开发出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后有权要求甲方依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第四条、合作软件的交付
1、乙方应当在90天内将软件产品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产品时需要向甲方提交如下材料:(1)完成甲方功能要求的可执行软件;(2)软件的开发计划文件;(3)软件的设计文件;(4)软件的模拟环境;(5)软件的质量保证计划;(6)软件的确认测试计划;(7)软件的源代码;(8)软件的使用说明书;
(9)软件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其它文档。
3、开发完毕,乙方应将系统的所有文件、源代码移交给甲方。
4、软件产品的交付形式应当为电子档(以作备档)。第五条、验收条款
1、开发阶段的验收:甲方应当按照开发计划在每一个开发阶段对乙方所开发的产品进行检测和验收,在不符合开发计划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
2、产品交付的验收:
(1)验收标准为:a.程序正常运行;b.方案中提到的功能全部实现;c.项目按时完成; d.文档和源代码齐全;e.将系统架设到甲方指定的服务器上。
(2)验收期限为 30 天时间。第六条、付款方式
本协议采用付款方式为转账付款。
总承包费用人民币¥1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甲方按开发进度分三个 阶段向乙方支付:
1、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次合同费用金额¥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 元整);
2、软件首期开发完成,即微信公众号搭建完成和软件主框架搭建完毕,3个工作日内支付二次费用,金额¥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3、协助甲方完成软著申报、双软申报、高新科技企业申报。软件交由甲方测试无任何问题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金额¥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4、在实施过程中因甲方需求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变更,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第七条、培训及维护
1、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开发系统的实施及维护的培训,以确保甲方能正确使用该软件。
2、乙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甲方进行软件安装和调试的培训;
3、乙方应通过电话、EMAIL、现场服务等方式协助甲方的系统维护,乙方有义务及时响应并认真服务,努力确保甲方所委托开发系统的正常使用。第八条、保密条款
1、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项目开发成果及开发过程中涉及的文件、资料材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对本次开发有关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3、乙方有责任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
4、乙方有责任对为甲方所开发的软件进行保密,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它技术及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
1、因本协议产生的开发成果(含源代码,系统技术文文件,软件,数据等)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
2、乙方承诺使用合法的、正版的开发工具。
3、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继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4、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目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如乙方擅自改进操作的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仍归甲方享有。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赔偿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迟延履行合同,以使本合同标的失去市场价值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0%作为赔偿违约金。
3、乙方如在程序中加插和软件功能无关的程序或预留一些危害软件安全的漏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善软件并且赔偿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10%作为赔偿违约金。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导致系统无法依约定完成的,甲方应当承担开发延期的不利后果。
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软件开发总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软件开发应支付而未支付费用的 10%的收取违约金。第十一条、合同终止及解除
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导致本外包合同所指向的软件开发无法继续时,该合同终止。
2、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以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软件开发全部失败时,该合同自动终止。
3、在甲、乙任何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其它条款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合作开发软件协议书 第6篇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丁方:_______,工商执照号_____
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_______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完成______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 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______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五条 知识产权
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六条 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4.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合作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签署:
甲方:
乙方:
软件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第7篇
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 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完成 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 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
第四条合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五条知识产权
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六条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4.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合作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签署:
甲方:
软件开发项目风险模型分析 第8篇
1.1 软件项目风险定义
软件开发项目的风险为软件项目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由于受各种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实际发生的成本、进度、质量等与预期结果的不利偏差。软件项目的风险具有以下的几个特点:第一,对于项目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复杂关系,任何个人都不可能彻底地了解。第二,项目各个组成部分之间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第三,项目时刻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平衡状态即使出现也只能是短暂的。第四,项目管理者不仅要面对技术和经济问题,还要面临一些非常复杂、非线性和不确定性极高的问题。
1.2 软件项目风险管理
软件项目风险管理是对有关软件项目、软件开发过程和软件产品损失的可能性,它涉及操作过程、组织过程和合同等相关参数主要包括资源制约、外界因素、供应商关系或合同制约的管理。
Boehom认为软件风险管理指的是“试图以一种可行的原则和实践,规范化地控制影响项目成功的风险,其目的是辨识、描述和消除风险因素,以免它们威胁软件的成功运作。”Hall认为软件风险管理是对影响软件项目、过程或产品的风险进行估计和控制的实践过程,该实践围绕目标设定、项目计划、执行、度量、改进和发现新信息六大科目展开。SEI在软件工程体系中提出软件风险管理是有关管理威胁开发软件产品计划风险的概念、方法和技术,包括风险辨识、分析、监控、减轻和计划。具体分成三个知识单元:风险分析、风险管理计划和风险监控。通过以上软件风险项目管理的不同观点,可以归纳出软件风险管理是一个为了避免和减小软件项目失败的风险,对软件风险进行识别、分析、计划、监控的管理过程。
2 经典软件项目风险管理模型
2.1 Boehm体系
Boehm于1991年详细描述了他的思想体系,其中把风险管理活动分成两大阶段,每一阶段含有三个步骤:第一阶段,风险估计阶段。此阶段可分为: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排序三个步骤。第二,风险控制阶段。此阶段可分为:编制风险管理计划,风险解决,风险监督三个步骤。
每一步骤都备有不少的相关实现技术,例如,风险辨识中给出了10大软件风险因素清单。同时还推荐了各个因素的相关处理意见及方法。从该清单出发,经理和工程师们能够进一步细化风险因素,并加以评估和化解。
2.2 Charette体系
1989年Charette设计了称为风险分析和管理的体系,两大阶段分别为分析阶段和管理阶段,每个阶段都内含三个过程,风险分析阶段分为:辨识、估计、评价;风险管理阶段分为:计划、控制、监督。每个阶段内的过程活动并不能完全分离,有相互重叠甚至交错反复的现象。Charette同时为各个过程提供了相应的战略思路、方法模型和技术手段,特别在风险的辨识和估计过程中,其中大多数是运筹学、系统科学中的模型应用。
2.3 SEI体系
SEI在软件风险管理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1999年前后分别以技术报告和手册等形式公布了基于分类的风险辨识(TBQ)、连续风险管理(CRM)、软件风险评估(SRE)、软件采购风险管理成熟度模型(RM-CMM)和团队风险管理(TRM)。完整思想是想以TRM为框架,贯穿CRM思想,依托SRE过程,以TBQ等为基本手段,配合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SW-CMM)和(SA-CMM)完成软件的风险管理。
其中CRM思想如上图1所示,SRE过程分为合同签订、风险辨识和分析(RI&A)、中间报告、缓和战略计划(MSP)和最终报告5个阶段。SA-CMM与SW-CMM类似,前者是对获取软件产品或服务一方组织管理能力的描述,后者是对开发组织过程能力的描述。RM-CMM配合SA-CMM模型的5个成熟度等级和关键过程域(KPA),也提出了风险管理关键过程域(RM-KPA)的概念。RM-KPA的结构包括目标、为达成目标的活动和支持活动顺利开展的制度化特征。其中目标有3个:1)鼓励项目全体人员参与到所遇风险的辨识和缓和中来;2)在所有的项目职责中明确项目团队软件采购过程的风险辨识、分析和缓和;3)项目评审已识别出风险的状态。
2.4 Hall体系
Hall女士受SEI连续过程改进和PDCA质量管理方法的启发,提出了“6-学科模型”(Six-Discipline,6-D),如图2。图中E代表预想(Envision),这是把思想转换为目标和目的的学科,用于研究软件产品的远期规划;P代表计划(Plan),是要为软件目标分配资源的学科;W代表工作(Work),指生产产品计划的执行,工作的伴生产品是状态和不确定性;M代表度量(Measurement),指比较期望值和实际值的学科,两个值的差异用于调整项目计划;I代表改进(Improve)是指从过去的经验中学习的学科,它通过分析基准和项目度量结果,找出改进的方向;D表示发现(Discover),是指要预知未来的学科,是通过对工作中不确定性的评价和困惑的思考,思考机会和风险的均衡,预先指导计划和规划的改变。
3 软件项目风险管理模型分析
以上4种典型的软件项目风险管理体系各有特色,较早出现的两套体系(Boehm和Charette体系)偏重于理论结构的完善,不妨称为理论体系,后两套体系则偏重于实践应用,不妨称为实践体系。总体来说,理论体系结构完整,内容完善,并附带有与结构和内容相配套的不少方法和技术。体系构建者旁征博引,着重说明了为什么要这样做的道理,阐明了如何从其它学科,如运筹学、决策理论等中借用思想、方法和工具。但研究范围局限于软件项目的核心风险管理,研究对象主要是开发技术风险,很少论及实现体系思想所需要的保障措施,基本上只站在开发商一方讨论风险管理问题,操作性也显得不足,整体上看思想性大于技术性,对实施过程中人所发挥的作用估计不足,从一定程度上说有理想化的成份。
Boehm先生一直关注软件项目的风险管理问题,曾提出了围绕风险管理开展软件开发的方法,即螺旋模型,还从经济学角度论证了软件开发问题,并引入了构造型成本模型(COCOMO)。他最突出的贡献之一是建立了软件风险管理研究领域,提出了头10大风险清单的风险辨识思想,尽管有缺乏动态性的不足,但确实对后续研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只是他的体系在计算风险当量时没有考虑效用因素。
Charette先生的体系从结构上看与Boehm体系只在用词不同,本质上区别不大(两者同在1989年独立提出软件风险管理体系)。Charette的体系中认识到了风险的投机性,也从步骤上强调了对组合风险的评价。但就如何获取单一风险估计值和组合风险分析效果,还缺乏可行的手段和措施,在风险的效用问题上只考虑了目标效用,而没有考虑到不同项目参与人的效用。另外,与Boehm一样,也没有考虑点概率值在实践应用中的不足。
两套实践体系最明显的特点是考虑到了体系的可操作性,体系中的理性思考以指导实践步骤为主要目的,基本上摒弃了复杂的数学运算,强调与软件开发过程的紧密结合,强调把划分好的任务落实到人的重要性,还绘制出了关键的风险管理实用表格,注意到了风险管理数据的形成和利用问题。但为保证复杂体系的一致实施,需要对实施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SEI体系明确提出了软件采购方在项目风险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注重发挥和要求采购方参与到风险管理中来。该体系基于风险分类结构辨识风险,组织了194个揭示风险的问题,设计了各项实施措施的场景,有些活动甚至详细规定到了需要在多少分钟内完成。为了简化风险管理的实施成本和实施难度,该体系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定义为非常可能、可能和不可能3种,把风险后果定义为灾难性的、严重的、次要的和可以忽略的4级,两项因素组合成的风险当量简化为高、中和低3档结果,不过这种做法在降低管理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管理精度。SEI体系的管理步骤多于技术、方法和工具,没有涉及到组合风险的处理,可以看出其主体思想是以简单的学术背景要求、方便的日常事务应用,再加上严格的管理规定达成IT项目风险管理效果。所以尽管技术要求不高,但实施成本不低,因此更适合于大型公司或开发大型项目时采用。但不足的是对如何取得预想方案中风险和机会的均衡重视不够,基本思路是改进项目管理,带动风险管理,管理范围仍以核心软件风险管理为主。也可以认为上述4套体系归属两个风险管理层次,一个是研究如何辨识、处理和消除风险的学科,一个是试图辨识并采取规避措施的行为或过程。照此理解前两套体系属学科层,后两套体系属过程层。以上4套体系总体都偏重解决开发活动内部的技术风险,在风险控制手段上也往往着眼于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而对如何规避风险后果措施不多。
参考文献
[1]黄梯云.管理信息系统[M].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薛华成.管理信息系统[M].3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3]郑人杰.软件工程(高级)[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软件项目开发中的人员外包 第9篇
一、软件企业外包业务需求产生的原因
1、外包业务的开展符合发展型软件企业的现实特点。近年来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信息產业化的深入发展,我国软件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但处于行业发展初期的大环境中,软件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具有一些鲜明的特点:第一,软件企业规模较小。《2002年中国软件产业发展公报》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共有4700家各类软件公司,其中50人以下的企业占67%左右,50-200人的占26%左右,1000人以上的软件企业则非常少。第二,软件企业项目开发的正规化程度低。我国具有CMM体系认证的企业数量极少,且通过CMM认证的最高级别仅为四级,如深圳华为公司,大部分企业还是在采用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程序来保障软件项目的开发。第三,软件企业的产业化程度较低。我国的大多数软件企业还处于“手工作坊”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生产,缺少规范的软件过程监控、质量管理、文档管理等手段采控制软件生产的质量。第四,软件开发人员的人力资源分布不均匀。软件行业在我国20几年的发展历程中,积攒了丰富的人力资源。但由于软件人才的培养体制上,大部分采用了直接引进国外的知识系统再加以内化的方式,造成了我国软件行业人才趋同性较强、没有分明的层次、高级研发人员缺乏、一般编程人员过剩的局面。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会出现市场竞争的两极分化。21世纪,随着我国软件业中领头企业的浮出、跨国软件巨头的逼近,将软件市场的竞争推向了白热化的高潮。为数众多的发展型软件企业如何在市场竞争中立足?“外包”的出现,为他们提供了全新的思路,软件人员外包也是在这种背景下应时而生,
2、外包合作能够实现软件企业的双赢。一方面,作为行业领头的软件企业,无论是项目开发技术、管理经验,还是对高级研发人才(系统架构师、系统分析师等)的拥有都占有绝对的优势.但从软件项目开发的角度来看,进行软件开发需配备的人力是一个从高到低的金字塔型,特别的项目底层的开发需要大量的编程人员来编码实现。且根据项目类别不同、开发所处阶段不同,对人员技术的要求差异很大。大型企业完全具有各型人才的人力成本压力是巨大的,并且也不利于企业集中优势发展核心竞争能力。另一方面,处于行业竞争中的中、下游企业,由于缺乏规范的软件开发质量保障体系,且高端研发人才也相对稀缺,进而导致了他们在同大企业竞争时始终处于不利的位置。但中小型企业的规模小、管理费用低、操作灵活,使其对一般研发人员的大力使用成本相对于大企业占有明显优势。因此,根据现实的市场状况,并借鉴国外软件行业的发展经验,提出了“前店后厂”的经营理念,即具有实力的大企业专注经营其品牌、服务、核心技术、管理水平等体现核心竞争优势的业务,利用其强大的市场号召力,做好“店面”以赢得客户的青睐。如IBM、HP、EDS等国际IT服务业巨头,都有自己的外包服务中心,软件编程、客户服务中心、金融分析中心等非核心业务外包。中下游企业由于实力上根本无法与大型企业正面抗衡,所以只有通过发展战略的互补定位,才能找到自己的成长途径。也就是在“前店后厂”模式中,充当后方的“加工厂”角色,通过技术的精细化耕作和人力资本的成本优势取得上游企业项目的代加工权,在分工协作中获取收益。这种模式的运用,使产业链上的各层企业都有相应的发展空间,通过合作达到双赢.
二、软件人员外包的实施和运作模式
软件人员外包,就是指具有专业人才储备的中小型软件企业,利用其人力成本优势,向由项目开发需要而产生人才需求的软件企业,输送人才的外包服务过程.软件项目开发中的员工外包,在实施中基于几个合作约束;第一,发包方和承包方以外包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在合作中对开发人员的需求与供给要求。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外包员工在发包方的管理下进行项目开发,产出的项目相关技术成果的产权归发包方所有;项目完成,合作终止后,全部外包员工返回原企业。第二,发包方以协议的金额向承包方支付整体外包人员的使用费用,不与外包员工个体发生薪酬收支关系。第三,外包员工与承包方签订劳动合同,其人事处置权(包括培训、升迁、薪酬福利、绩效评估等)均归承包方所有;发包方只拥有外包员工在项目开发工作中的管理支配权。
软件人员外包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外包人员的现场开发,即参与项目的外包员工在发包方中进行现场开发.由于这种形式有利于发包方项目管理优势的发挥,并能保证项目开发的安全性,所以被各软件发包方广泛使用。但这种方式最大的缺点,就是外包员工和发包方的融合容易出问题。二是外包人员的第三方开发,即参与项目的外包员工在发包方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在第三方工作地点进行开发工作.这种方式的工作环境相对比较封闭,有利于项目参与者之间的沟通交流,并能保证项目开发的进度.但封闭的小环境由于缺乏文化氛围容易导致开发人员对工作的厌倦,致使工作满意度不高、工作效率下降.
三、软件人员外包业务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
进行软件人员外包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来讲,都能享受合作分工的收益。发包方方面,首先企业将自己不擅长、非核心的部分外包出去,不仅可以拥有更多的时间和资源将精力集中在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上,还可以节约企业经营成本。其次,满足项目开发灵活性的需求,企业可以根据承接项目类型的不同,挑选不同的承包方企业或在承包方中挑选具有相关能力的开发人员。最后,有利于外包方项目开发管理优势的发挥,并对项目开发质量和安全有全面的保障.而作为承包方,一方面企业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成长空间、取得收益;另一方面透过外包员工在外包方的工作,可以积攒项目开发的管理经验、学习先进的开发技术,为本企业的长期发展积聚力量.但在人员外包的具体实施中,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由于外包人员的人力资本产权归属不同,造成了外包员工激励与约束机制的不完善.即使用外包人员的企业,由于不承担绩效评估、调薪、升迁等的人事处置权,因此对外包员工工作的激励与约束能力就很有限;而拥有这些权利的承包方,由于对外包员工的工作过程不直接监管,所以绩效评估措施使用的有效性就难以保障.其次,外包员工在工作中,对发包方的企业文化、管理方式存在磨合问题.发包方在项目开发的管理中,基于项目成本的考虑,会尽量压缩开发周期,进而造成对开发人员人力资本的过度使用;并且重视项目结果产出,忽视对参与员工的人文关怀,从而加速了人力资本的折旧.同时,在发包方中工作的外包员工面临着内、外部员工的差别待遇,企业文化隔离等问题,当他们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又难以融入该企业时,会导致工作积极性低、与发包方矛盾频频等问题。最后,由于承包方很难了解外包员工参与项目的真实动机,可能会面临自身人才流失的风险;而发包方在外包员工的选取时,也会因为信息的不对称而面临着人员适用性的风险。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软件项目的人员外包是一项极其发展潜力的新兴业务,其使用得当会给合作的双方带来巨大的收益。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机制的不完善也会造成这样、那样管理问题,而对这些问题的解决还有待于我们对它的进一步关注和研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作开发协议 第10篇
甲方:
乙方:
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单位),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完成**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合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四条知识产权
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合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五条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六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作方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第七条合作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九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签署:
甲方:乙方:
软件开发协议 第11篇
2、2G/3G/4G/5G等手机通信协议系统性能评估、分析和优化;
3、参与3GPP/CCSA等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活动;
4、支持运营商的入库测试和质量评测;
5、支持终端客户回报问题的分析与解决。
任职要求:
1、计算机、通讯、网络、电子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C/C++语言编程能力;
3、工作认真细致,主动性强,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英语六级,具有阅读及撰写英语技术资料的能力;
5、有以下经验者优先考虑:
1)具有计算机网络或无线通讯网络相关知识
2)了解手机通信协议标准,具有相关软件开发及维护经验,包含:
GSM/GPRS/EDGE/CDMA20xx/WCDMA/TDSCDMA/LTE/NBIOT/LTEV/5G等
3)熟悉软硬件构架,嵌入式操作系统以及相应的开发及调试工具
软件开发协议范本 第12篇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亲自履行甲方委托的开发项目,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受托项目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其它方执行。违反本项规定的,乙方将承担全部可能产生的责任。
9.保密
9.1乙方应对本合同所述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和资料向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或第三方透露,也不能就有关合同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新闻的发布、公开的宣称、否认或承认。
9.2乙方知道违反本条规定将给甲方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为此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上和法律上的责任。
9.3乙方承认本合同中的技术资料和技术秘密为甲方所专有,将其对乙方进行披露并不意味着任何所有权、专利权的转让。
9.4在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技术规范、测试文件和质量标准等相关的技术资料,或者计算机软件、文档及源代码等。乙方应归还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资料或文件等,并承诺不保留任何复印件。
9.5乙方在下列情况下没有为任何信息保守秘密的义务,即当乙方已事先知道它无需为其保守秘密时;当该信息已为公众所知且不是由乙方未经授权而提供时;当该信息是由乙方独自开发的;或者当乙方从某第三方合法地接受该信息且没有保密限制时。
9.6本条规定的义务和权利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将持续年有效。
10.知识产权归属
10.1本合同项目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技术秘密以及技术资料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放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署名权。
10.2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及非专利技术泄露或转让给第三方。
10.3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及以后,乙方不得就本合同的研究开发项目先后与任何第三方签订或接受委托开发合同。乙方如重复签订研究开发项目合同,应对以后签订合同的无效及其对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的责任。
11.第三方知识产权
11.1乙方承诺,其在受托开发本合同项目中,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同时,在交付本合同成果中也不会涉及或非法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11.2任何因甲方使用本项目的成果而引起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权诉讼,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进行抗辩。如确因本项目成果引起的侵权,乙方应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包括甲方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
12.风险责任的承担
12.1乙方在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受现有的科学知识、技术水平或试验条件的限制,发生无法预见、无法防止或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全部或部分失败,该风险责任的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即根据损失的金额各自承担50%。
12.2确定上述风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研究开发的项目本身在国际和国内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方在开发过程中已充分发挥了主观的努力;
(3)同领域的专家认为在技术上是属于合理的失败。
12.3乙方发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3.报酬及支付方式
提示:付款方式是指分几次付款,每次支付条件和(或)日期等内容。甲方将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开发
进程支付上述报酬。
合同总金额
乙方银行帐号
支付批次 金额 支付条件 估计时间
14.违约与赔偿
14.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第一期研究开发报酬,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4.2甲方逾期支付第二期或第三期开发研究报酬的,自逾期的第二天起,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报酬额的0.05%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款额的50%。逾期二个月仍不支付的,造成研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14.3乙方未按计划或不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补救措施。如乙方逾期一个月仍未按计划或不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在二周内返还所有甲方提供的研究开发报酬,返还或销毁甲方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承担本合同报酬总额20%的违约金。
14.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研究开发进程完成开发项目。如乙方逾期完成开发项目,甲方将给予乙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并且不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但宽限期满后,乙方仍未完成开发项目,其违约责任应追溯到本合同规定的违约的第一天起,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开发研究报酬总额的0.05%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开发研究报酬总额的50%。
14.3除了本合同第7.2条规定的条件外,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委托的开发项目或开发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报酬总额20%的违约金,并返还研究开发费用。
14.4乙方将甲方支付的研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权制止并要求其纠正。如因此造成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停滞、延误或失败的,乙方应当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15.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5.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15.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5.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16.解除合同
16.1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任一方在通知对方后,都可以解除本合同。
16.2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且违约方在对方通知后三十天仍未纠正,非违约方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时。如果该违约无法在三十天内纠正,而违约方在此期限内已经开始着手,并将以努力诚恳继续纠正此违约行为,则守约方应为违约方合理地延长该时间的期限。
16.3当一方按正常程序停止经营业务、破产、处于付款拖欠、延期偿付、公司重组或倒闭状况,或全部转让利润与债权人、书面承认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委派清算人清算其业务或财产,或参与或接受与破产或债权人权利有关的法律或行政诉讼程序时。
16.4当本合同以任何原因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包含甲方机密信息的所有物件,并证
明该销毁情况;或者将这些物件归还对方。
17.争议解决
17.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2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17.3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7.4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18.一般条款
18.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对本合同提出的任何弃权、修改或更改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对方,并经对方签字认可,否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视作已被弃权、修改或更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须由双方友好协商并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生效。
18.2如本合同的一条或者一条以上的条款被适用法律视为无法实施,则(1)该无法实施的条款不会影响到本合同中其他任何条款;(2)本合同应被视为从未包含该无法实施的条款;(3)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商议,用一条意思最接近的条款替换该无法实施的条款。
18.3合同各方在此声明并保证:(1)代表各方签署本合同的人员拥有明确的授权,其签字对签约方具有约束力;(2)本合同的执行、递交与履行不会违反各方公司的章程、规定;以及(3)本合同的执行、递交与履行已经得到全部所需合作方或公司行为的正式授权;并且本合同已对上述方形成了有效的、具有约束力的同时能按其条款执行的义务。
18.4本合同文本的定稿应以文写成,附件以文写成。合同各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的所有通信联络均应以文进行。本合同以文文本为准(或“两种文本有同等法律效力”)
18.5双方同意,本合同条款的上下文如果表示出该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后仍然有效,则该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后应继续保持有效。
18.6本合同与附件构成双方间的完整的合同,并将取代之前所有的书面或口头、执行或未执行的讨论、合同或声明。未经双方授权代表再签定正式合同,本合同将不作变化、增删和修改或其他活动。
19.开发过程中的变更声明
由于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之际,对项目需求的了解不够深入,因此本合同中的开发内容和计划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合。在实际开发过程中,双方可能变更开发内容和开发计划。
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纠纷,特此声明:本项目的实际开发内容、开发计划、验收标准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需求规格说明书》为依据。如果需求发生变更,双方将重新协商开发计划和费用。
20.签字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