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精选10篇)
瑞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第1篇
瑞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所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29820头,牛、羊1027头(只),禽56.12万羽,屠宰检疫生猪25098头,牛、羊1294头(只),禽41.21万羽,检出病害动物198头(只、羽),全部按照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学习专业理论知识,通过加强学习,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1
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场(屠宰、养殖)生猪“瘦肉精”的检测工作,对进场的生猪按5%进行尿样检测,发现异常的,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专题报道《健美猪真像》,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为依法严厉打击并彻底铲除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消除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情况在我市发生,我所迅速启动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整治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在全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我所做工作是:加强投入品检查,共购买“瘦肉精”检测卡2600份,计人民币4.8万元。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对全市兽药、饲料经营门店、规模养殖场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了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进销
台账、票据、用药记录、管理制度以及门店、库房存放的实物,累计出动执法检查车35台次,检查人员212人次,检查生猪规模养殖场216家,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门店13个,通过检查未查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强化生猪尿样检测。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活猪尿样检测,全市共抽检186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尿样600余份,均通过现场快速检测,未发现阳性样品。除此之外,我所对各乡镇和市中心定点屠宰场调入生猪进行尿样抽检,按待宰存栏猪5%的比例抽检,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尿样2100余份,未发现阳性尿样。加强对冷鲜肉市场的监管。加大宣传力度。印发了“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综合整治的通告,并发放至养殖户,做到家喻户晓。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95%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我所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启用智能识读器,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全天候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起,结案4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瑞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第2篇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
总结
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时间同步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半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力度,对100余家单位(个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了审核;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起,结案11起,立案、结案率均达到100%,有力地打击了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处理案件时,我们始终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文明执法,依法办事,热情服务,没有发生一例要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存在的问题
一是动物卫生监督人员的服装问题。目前,农业执法处在一个弱势地位,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各穿各的衣,各戴各的帽,形成不了整体效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面对的是高风险人群,服装不能统一,对违法者形成不了威慑作用,进一步增加了执法难度。
浅谈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廉政建设 第3篇
关键词: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反腐倡廉,加强
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是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的前沿阵地, 只有在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夯实了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才能把动监系统的反腐倡廉及其廉风建设做到实处。 那么如何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反腐倡廉及其廉风建设? 结合滨海新区动物卫生监督的工作实际, 谈一点笔者自己的粗浅认识。 滨海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滨海新区农业局党委的领导下, 围绕辖区社会大局和谐, 服务辖区畜牧业健康发展, 构建健康畜牧为目的。把反腐倡廉思想工作做实, 形成一个稳定、和谐、健康的动物卫生监督所。管理辖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大局稳定、和谐、健康, 与涉农管理相对人关系和谐。
1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反腐倡廉及其廉风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宣传, 增强法律意识
1.1 紧抓反腐倡廉教育, 倡导廉风理念
加强“廉洁、公平、为民、公正、”从政思想教育。采用各种有效监督形式, 以思想品德教育、完善管理制度、集中整顿、 严肃执法纪律为抓手, 依法行政、廉风效能等工作机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执法纪律作风教育, 进一步推动全所廉风建设, 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1.2 展览警示教育, 倡导廉风文化
不断完善执法体系, 广泛开展“执法大学堂”主题教育活动。 围绕《动物防疫法》的贯彻落实, 深入开展执法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并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必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深入开展“执法为民”、“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教育活动, 全方面接受反腐倡廉氛围的教育, 逐步形成执法规范化格局, 构建动物卫生系统的“大执法”概念。
1.3 落实 《国家公务员条例 》
执行各项规定, 开讲廉政及其廉风课堂, 并落实执法制度。 建立干部资产档案, 加强改进动物卫生监督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 增强动物卫生监督系统领导班子的活力。
2围绕 《 动物防疫法 》, 健全执法制度, 把反腐倡廉及其廉风工作做实
2.1 落实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责任制
落实好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领导责任状的签订。 实行局领导与局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廉政责任书。 明确责任, 细化领导责任追究的内容。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把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融入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政工作中, 做到与农业部行政业务执法骨干工作同落实、同考核, 以促反腐倡廉工作。
2.2 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所管理制度
加强健全动物卫生监督全方位工作, 形成较规范体系, 把健全权力和运行机制作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度建设的任务, 规范执法流程, 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各项权力与责任正确行使和落实。 加强推进服务农业、服务基层、服务管理相对人的社会意识, 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动物卫生监督的各项工作。
2.3 必须执行领导责任追究制
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和责任倒查制度, 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检查, 积极推进“生猪屠宰大比武”。 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天津市动物防疫条例》的规定, 在辖区内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执法为民、执法为公, 从根本上遏止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发展。
3围绕反腐倡廉及其廉风建设, 组织动物卫生监督系统领导, 确保廉政工作顺利推进
3.1 努力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
形成以执法业务亲自抓, 执法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领导教育体制。 同时, 由局党组研究决定由中心管理办公室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2 落实执法制度教育
完善公务人员绩效考评, 落实执法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账务公开、廉风党风评议制度。 改正敷衍塞责效能低下等不良作风, 促使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3.3 加强廉风建设
开展以廉洁为主题的价值观教育, 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努力提高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规范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强化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 形成文明行政执法能力。
4紧绕动物卫生监督系统职责,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建设, 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
4.1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责任要求, 配齐配强执法骨干干部, 优化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 促进执法干部树立忠心对党、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工作态度。
4.2 努力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所队伍思想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 加大市级培训力度, 提高知识框架结构, 提高执法工作法律专业化水平。 建设一支符合现代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如何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第4篇
关键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食品安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3〕1号)提出了关于食品安全的政策措施,要求改革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综合协调联动,落实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责任,加快形成符合国情、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但是要真正杜绝违法事件的发生,要从加强饲养、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屠宰检疫、销售等方面,从各个环节加以控制动物性食品安全的问题。
1 饲养环节
兽药、饲料是入口、是源头。2013年1月12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曝光河南郑州兽药厂生产假兽药、滥用抗生素。2012年3月底,距离郑州海润兽药厂不远一个村庄内,河南豫晟兽药有限公司生产假兽药被查处。农业部再次强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使用假兽药,并要求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切实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兽药质量和畜产品安全。目前国内养殖户多为小户散养、分布零散,且养殖户素质高低不齐,出于治疗、预防疾病和促进禽类生长的需要,普遍存在养殖户不合理使用、甚至滥用抗生素等药物的现象。目前,企业出于追求短期和个体利益的目的,大量使用抗生素,减少动物生长的时间和降低养殖成本。
2 产地检疫环节
产地检疫是指动物、动物产品出售或调运,离开饲养、生产场地之前,由动物检疫员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的检疫。这是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措施,也是把疫病消灭在产地,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的关键措施。
通过产地检疫可以了解动物或动物产品是否来自非疫区;检查按国家或地方规定必须强制预防的项目,看是否经过免疫,免疫证明是否在有效期限内;临床检查动物健康状况,需要实验室检查的,检查结果应为阴性。
3 运输检疫环节
运输检疫是指出县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在运输过程中进行的检疫。目的是防止动物疫病远距离跨地区传播,减少途病途亡。运出县境的动物和动物产品,须凭县级以上动物检疫机构或其委托单位签发的动物或动物产品运输检疫证明,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方可运输。运输检疫的查证验物工作可促进产地检疫的开展,也可防止因运输造成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同时,运输过程中动物的生活条件突然改变,一些应激因素造成其抗病能力减弱,极易暴发疫病。特别是随着现代化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疫病传播速度加快,能把疫病传播到很远的地方。
4 屠宰检疫环节
屠宰检疫是指对被宰动物进行的宰前检疫和在屠宰过程中进行的同步检疫。其中,宰前检疫是对待宰动物进行活体检查。以生猪为例,屠宰的同步检疫是在屠宰过程中,对其胴体、头、蹄、脏器、淋巴结、油脂及其他应检疫部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实施的检疫。宰后检验是生猪屠宰检验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肉品卫生质量和食用安全的关键环节。宰后检验必须对每头进行头部检验、体表检验、内脏检验、胴体初检、复检与盖章。宰后检验对实施“放心肉”工程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5 销售环节
动物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5篇
2019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6月10日全市共产地地检疫生猪50.37万头,牛羊2.8万头;定点屠宰生猪8.35万头,牛羊1.48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5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开展规模养殖企业“双认证”换、办证6家,受理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申请19户;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6个;举办各类动物检疫员、动物繁殖员、内检员等培训班6个,培训各类人员450余人;开展兽药市场整顿、瘦肉精检测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5次;抽样送省及自主检测共1065批次;立案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纪违规案件4起;出色完成市委政府、市局“三万”活动、“双创”活动等其它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
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提出“五化八抓”的工作目标,即: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抓“十有”建设,提高动物科技水平;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二)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即:重点经营户、重要养殖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省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切实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3、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一是规范监督行为: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坚持从严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要经营场所的重点督查制度。三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逃避检疫、无证经营、销售假劣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4起。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
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4、巩固“十有”建设成果。一是检疫室“十有”建设。为了提高检疫质量,促进程序检疫,2、4、6月份先后3次组织专班督导、检查检疫室“十有”建设情况和屠宰检疫开展情况。二是饲料“十有”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等文件精神,我们在先期印发《饲料
“十有”建设的通知》200多份到全市所有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户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区经营户为重点,全力推行饲料经营“十有”。三是推行兽药gsp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中心城区绝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的“十有”规范。4月25日,在全省兽药质量规范现场会后,我们组织城区26家兽药
经营户赴潜江现场观摩;4月
28日,召开全市兽药gsp认证推进会,为全市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推行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十有”工作。规模养殖是我市畜牧生产的重头戏,我们要求所有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必须具备“十有”,2019年上半年,我们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站结合,监督和指导相关养殖企业落实完善“十有”建设条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
2019
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
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协调各方关系,为报检点的顺利建设和正常启动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
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动物繁殖员培训。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的要求,我们从3月11日至4月4日分三期对全市近400名较大规模养殖户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动物繁殖技术的培训,通过每期7天的集中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各乡镇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防、繁、管、治、改、检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其他中心工作
一是“三万”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选派得力精干的同志组成“三万”活动驻村工作组,从3月25日开始,自带被褥行李、自带生活用具、自带工作经费,深入麻洋镇白桥、七屋、邱湾三个村开展工作,共入户调查走访群众853户,联系外出人员267户,入户调查走访率100%;共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座谈会8
次,共收集群众反映反馈各类意见和建议274条次;积极与镇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交涉解决当前困扰“三农”的水、电、路、旱等具体事项6次,圆满完成了市委政府和市局下达的“三万”活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双创”活动。按照市委政府“创优良工作作风、创优良发展环境”活动的要求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整体部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等活动,我们坚持以“两整”为基础,以学习为载体,以落实全年各项工作要点为目标,以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畜牧兽医执法队伍为根本,把“双创”活动与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工作紧密联系,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了
“周一学习日”活动以加强学风;制定完善了各项相关制度以端正作风;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以提高办事效率;公示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以提升服务质量。半年来,监督所干部职工用行动诠释了“双创”活动的精神实质,用“双创”活动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是“结对帮扶”活动。2019年元月
25日,按照市委政府“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要求和市局统一安排,春节前再次深入石河镇唐店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5户,共送去慰问金5000元;
与村委会一班人进行了座谈,总结了共建工作的成绩,展望和规划了2019年共建工作的具体事项,力争以最优的工作举措迎接全省“互联共建”的审核验收。
四、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全市检疫监督体制不顺,上下没有形成合力。
二是监督执法装备不齐,没有形成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畜牧行政执法不严,没有形成强大威慑力。
针对存在问题,下半年要在各项业务工作强基固本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提高队伍素质。要通过学习培训,大幅度的提高在岗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力。同时要尽可能理顺全市检疫管理体制,做到管得住、调得动、做得好,形成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检疫监督格局。
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作为监督执法必要装备和检疫申报、检疫监督快速反应必不可少的工具,必须尽快解决加配检疫申报专车的问题。
瑞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第6篇
2011年元月以来,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在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支持与配合、全所干职工共同努力下,今年元月以来,监督所全体同志团结协作,努力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肩负着全区动物检疫、兽药管理、饲料管理、种畜禽管理,同时担负着全区畜牧执法工作,在做好整体工作的同时重点对全区畜产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综合整治。回顾半年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
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要求,我们始终把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全年的工作重心和大事时刻不放松,配套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规程标准,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十不准》等规章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约束人的工作机制。同时制定了东宝区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责任书要求,与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责任人签定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制定了目标,落实了工作任务。与各屠宰场、养殖场、交易所签定了《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与全区兽药、饲料经营企业签定了《依法经营承诺书》,对全区所有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制定张贴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兽药经营管理制度等。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全区动物检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提高全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能力,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程序。
二、开展畜产品安全整治,净化我区畜牧养殖环境
为切实抓好畜产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兽药、饲料经营秩序,杜绝养殖企业在养殖环节添加违禁药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畜产品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畜产品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我们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
1、认真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今年元月,全区成立了以动物卫生监督所全体执法人员为主体及乡镇派驻执法人员为成员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专班,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为提高整治活动成效,强化监管责任,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并设立了举报监督电话,与各地签定了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来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2、认真组织宣传,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在整治活动过程中,我们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一是将《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管理条例》一些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印成东宝农技报分发到各乡镇,由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分发到千家万户,增强广大农户的无公害养殖意识;二是将省、市饲料办、省监督所下
发的关于畜产品安全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与之相关内容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款,印成宣传资料,送达到各动物屠宰、加工、储存经营场所负责人、饲料经营户、兽药经营户、饲料加工企业以及畜禽养殖企业,以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的形式签好回执,并要求他们对照宣传条款,各自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媒体予以暴光。通过宣传,来提高广大农户健康养殖意识,增强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屠宰、销售、加工企业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意识。
3、开展市场排查,依法清理整顿。
3月20日至4月28日组织开展了为期近一个多月的市场排查和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对部分乡镇的畜禽屠宰、经营、加工、储存场所的防疫条件,加工关口,待宰动物持证情况,标识佩带情况、养殖企业用药登记情况,违规添加违禁药品情况,《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办证情况,兽药经营户、饲料经营户购销登记制度情况,有无假、劣兽药,过期失效变质饲料进行了抽查,共排查屠宰、加工、储存、经营场所15家,饲料经营企业53家,兽药经营企业30家,在这次检查中,共查出劣质麸皮12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过期失效兽药630(盒)支,现场实行了销毁,无害化处理染疫动物63头。抽检有质疑饲料经营企业5家,送省饲料检测中心进行检验。排查大型养殖企业12家,根据市局统一安排,抽取山羊血样30份,生猪血样60份,猪肝8份,牛血样5份,鸡脯肉12份,鸡蛋90枚,送
省、市畜产品安全中心进行检测。立案查处仙居乡田纯龙销售劣质麸皮经营企业1家,查处子陵生猪屠宰经营户杨本法,泉口牲猪交易所经营户张道富经营依法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件2起,已结案;立案查处荆州富阳饲料加工厂非法添加药物喹乙醇销售给漳河生态渔业基地致鱼死亡案件1起,对经营企业进行了查处,对经营和养殖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市场排查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动物检疫、饲料、兽药经营秩序,净化了畜牧养殖环境。
三、存在问题
1、我区检疫手段落后,大部分检疫工作仅是感观判断,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检疫工作要求;
2、检疫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少数检疫人员业务水平低下,极待提高业务技能;
3、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属公益事业,职责重大,一直未纳入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无保障。
四、下阶段工作
在抓好整体工作的同时,时刻不放松畜产品安全管理。畜产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目前虽然做了部分工作,但整体工作有待进一步开展。在下阶段的工作中,一是将进一步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增强经营户的守法意识,提高我区农民健康养殖,绿色养殖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开展拉网式的检查,对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养殖、经营企业和个人实行重点监控,对查出的违规违法行为实行立案查处;三是完善举报制度,拓宽案件发现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彻底,震慑违法犯罪。确保我区畜产品安全,为切实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打好坚实基础。
瑞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第7篇
2011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业务部门的紧密配合下,调动全所执法人员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努力工作,依据‘动物防疫法’和赤峰市关于做好‘瘦肉精’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我单位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精心安排部署,狠抓落实,对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查监督,严厉打击违反‘动物防疫法’的违法行为,通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圆满的完成了2011年动物食品安全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全所人员明确分工,每个执法人员定岗定责,并签订责任书,为把动物食品安全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成立由分管局长及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各镇组成的畜产品安全及;‘瘦肉精’整治领导小组,使动物产品安全工作有组织按步骤积极开展工作。二,加大宣传力度
宣传工作十分重要,我们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处理的方式进行工作,2011年印发‘动物防疫法’和畜产品安知识告知书,以及农业部6号,7号部令3万余份,出动宣传车500多台【次】,印制‘畜产品安全及瘦肉精’整治宣传单2000份,对全县集贸市场,饲养厂,屠宰厂,兽药经营门市进行重点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消费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三,工作完成情况
【一】,产地检疫,其中;猪11337 口,牛2828 头,羊59387只,禽6497羽,马 117匹,【二】屠宰检疫,其中;猪 10456口,牛羊6489头只,禽9990羽,【三】无害化处理;猪57 口,【四】瘦肉精检测;猪459 口,羊 牛 200头只。
【五】查处违法案件;2011年查处违反‘动物防疫法’和‘兽药管理条例’案件4起,立案4起,结案率 100%。
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第8篇
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所将继续加强对乡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管理,乡镇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二是所上业务骨干分成二组,加强对各乡镇检疫申报点的监督指导,确保检疫申报点工作正常开展工作。
(二)加强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
为规范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一是要求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在调出调入畜禽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云南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开展动物检疫申报。二是将有计划和步骤的在全县推行使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云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档案》。
(三)加强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进一步增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工,扎扎实实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要加强技术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把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认真抓好屠宰环节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落实,不折不扣地将国家相关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对生猪收购贩运主体及生猪运输车辆车主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生猪调运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从事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调运生猪的责任意识,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及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登记
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运输生猪的.养殖场户和自行收购运输生猪的屠宰场等及时在“牧运通”内注册、登记基础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xx)4号)要求,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和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全覆盖。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卫生监督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9篇
2015年上半年,我市卫生监督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卫生监督局和市卫生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围绕目标工作,紧紧抓住查办卫生计生违法案件这条主线不松手,继续推进全市卫生监督系统“创卫”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将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1.医疗服务监督
按照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省卫生监督局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除日常监督外,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暨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整治违法医疗广告、坚决查处医疗行业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截至6月1日,已监督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59户次,针对检查时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下发监督意见书21份,责令改正21户(次),对非医师行医、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执业、任用非卫技人员、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10家(一般程序)医疗机构进行了处罚,其中罚款10家(结案7家),共处罚金28500元;警告4户(次)。
2.公共场所监督
结合今年我市“创卫”及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要求,争取了具有专业清洗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到我市开展专业清洗工作,并协调了具有卫生学检测评 1 价资质的贵州省疾控中心、XX市疾控中心到我市对公共场所中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测和卫生学评价。目前已有2家使用集中中央空调的单位开展了专业清洗和卫生学评价。截止5月31日,我所共抽查各类公共场所17户,对存在问题的16户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1户问题较严重的洗浴场所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000元。
3.职业卫生监督
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规范职业健康体检和诊断行为。今年5月4日至15日对全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了1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机构资质、人员资质、仪器设备、技术报告、档案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共检查了15家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和3家职业病诊断机构。目前实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有12家,开展诊断工作的机构有2家。检查中普遍存在主检医师资质欠缺、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不完整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所对所有被检查单位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其中1家违法行为较严重的进行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金10000元。
4.放射卫生监督
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和放射防护的监督工作,进一步理顺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办理和校验工作。上半年以来市所共抽查放射诊疗单位15家。重点检查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医院与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等。检查中主要存在问题有:个别新参加工作的放 2 射工作人员没有经过健康体检和岗前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没有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少数医疗机构的x射线机房面积偏小或没有换气扇,机房门口的工作指示灯损坏未及时维修;医疗机构受检者防护用品未规范使用;医院在与放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未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我所对14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其中9家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共处罚金43000元。
5.学校卫生监督
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健全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机制。现已检查各级各类学校22家,其中小学7家,中学9家,托幼机构6家。重点检查了学校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生活设施、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室配备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
6.传染病防治监督
加强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预防接种管理、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控制医源性感染)、医疗废物处置为主要内容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现已检查医疗机构11家,疾病控制机构4家,立案5件,结案4件(1家正在处理中),共处罚金10000元。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份,责令整改。
7.生活饮用水监督
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市政供水的监督管理。上半年检查市政水厂2家,重点检查了卫生管理制度、水质检测记录、供管水人员健康证明、3 卫生知识培训记录、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源卫生防护措施、水质净化及消毒设施运转情况等,对出厂水进行了水质快速检测,快速检测结果均合格。
8.扎实推进“创卫”工作
全面安排部署我市卫生监督系统创卫工作。2015年4月29日,召开了全市卫生监督系统所长联席会议。会议对今年的创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四小”行业专项整治,并下发了《XX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四小”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目前,四个县区都按照通知的要求,有条不紊的开展创卫工作。
9.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
(1)各县(特区、区)卫生监督所对乡(镇、社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有检查指导,有培训考核。
(2)卫生监督工作站能按要求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单位、医疗服务机构等实施日常性卫生监督巡查,能掌握辖区内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医疗服务等行业基本情况,建立了监督档案。
(3)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费基本能按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10.卫生监督稽查信息和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1)信息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向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和省卫生监督局报送各类工作信息16条,在市政府信息 4 公开网站发布工作信息16条。凉都六盘水网站采用发布信息8条,省卫生监督局网站采用发布信息1条。
(2)卫生监督员培训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为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高全市卫生监督员的执法水平,今年继续加大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4月29日,组织各县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员和市所各科室负责人进行了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6月4-5日举办了全市卫生监督信息化业务培训班,特邀方正公司的专家进行现场授课,共培训30名卫生监督员;按照省卫生监督局《关于做好2015年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市96名卫生监督员开展了网络培训平台学习。截止目前,全市已有78名卫生监督员完成了半年平台学习任务。
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贵州省卫生监督信息化项目推进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我市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5家卫生监督机构均完成了系统硬件平台的安装部署及通电建设工作,本月内将完成卫生信息专网接入工作。
(二)卫生违法案件查办工作
在巩固2014年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松劲、不懈怠、不停顿,紧紧抓住查办卫生计生违法案件这条主线不松手,继续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公共场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等8个领域普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执法。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查处卫生违法案件情况如下:立案273件(其中XX区43件、XX县133件、XX县14件、XX区60件、市卫生监督所23件);结案263件 5(其中XX区41件、XX县131件、XX县14件、XX区60件、市卫生监督所17件);罚没款总额924442元(其中XX区39112元、XX县602900元、XX县38240元、XX区151690元、市卫生监督所92500元)。
(三)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开展情况
1.2015年3月,按照市委组织部安排,我所选派驻村干部到XX县玉舍镇甘塘村进行为期2年时间的驻村帮扶工作。
2.积极帮助村民解决饮水困难。今年4月份,我所驻村工作队员配合村支两委,在玉舍森林公园处找到一处水质清澈、水量较大的取水点。又积极向本村企业家何希康争取到了96000元引水资金进行饮水工程建设。目前引水工程已到收尾阶段。
3.协助配合县地税局打报告申请扶贫资金支持,以最大限度解决人畜饮水工程的资金缺口。
(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提高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者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自觉遵守纪律的观念,规范行政行为,确保卫生监督行业风正源清。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取得成效
(一)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年初,根据单位工作职能,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重点计划安排,制定了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等监督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6 同时,为确保各项专项监督检查的有效开展,对每项监督检查工作,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目标任务明确,组织领导到位、措施落实,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明确的目标方向和保证。
(二)强化责任,任务到人。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对分管工作负直接责任,科室负责人组织抓,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干部职工,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三)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我所把开展卫生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努力营造有利于卫生监督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利用 “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平安凉都宣传周”等有利时机,采用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条幅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各类卫生相关法规和常识等。
(四)多措并举,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一是认真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卫生监督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学习,鼓励干部职工采取自学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卫生监督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探索出科学、合理、高效的管理体制,激发广大卫生监督人员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从而全面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树立良好的卫生执法队伍形象。二是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努力提升行政服务效能。7 对举报投诉的受理范围、受理程序、办理时限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加强了对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
三、亮点工作突出情况
在我所的有力指导和XX区卫生计生局的大力支持下,2015年上半年XX区卫生监督所联合公安、社区、媒体等部门共150余人组成联合行动组,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打击非法行医行动。主要清查红岩社区、明湖社区、杉树林社区、荷泉社区、马鞍社区、场坝菜园路牙科一条街、田湾菜场、公园路等区域。截止目前,XX区卫生监督所累计查处无证行医110起,对无证行医的黑诊所全部进行了取缔,其中涉及牙科11家,没收销毁牙床27张。立案14件,结案12件,共罚款5.342万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100万余元。通过多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有力的打击了市中心城区非法行医行为,为我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工作面大,监督人员数量少,卫生监督工作任务繁重。尤其县区工作长期处于超负荷状态。
(二)卫生监督员年龄结构老化,干部流动不畅,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根据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开展查办卫生违法案件专项行动,对专项行动开展滞后的县区加强督导检查工作,确保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 8 在全省评比中取得好的成绩。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监督员队伍。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市政供水、二次供水、学校集中式供水及涉水产品安全的监督力度。
(三)结合市卫计委开展“两非”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工作,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五)按照行业标准和市委市政府创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四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
(六)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七)加大对放射诊疗机构的检查和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其放射诊疗行为,保障广大放射工作人员及患者或受检者的身体健康。
(八)结合创卫工作的要求,加大对公共场所的检查、处罚力度,重点是加大对“四小”行业的专项整治力度,保障创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动物卫生监督所个人工作总结 第10篇
一、加强重点场所的检疫监管
为加强全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保障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监督所制定监管措施,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重点检查养殖场的防疫条件及动物养殖生产是否规范,保证全市养殖企业安全健康生产;二是进一步规范动物出栏的产地检疫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贩卖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全面规范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严禁屠宰、加工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及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20xx年市监督所采取例行性监督检查和联合检查机制共组织监督检查活动20余次,参加人员达8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40余家、屠宰场10家、以及经营摊床、超市、冷库等场所,保障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人员管理,确保全年工作有效开展
20xx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主要从3个方面强化人员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六条禁令”和检疫监督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要求,规范检疫监督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级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监管场所,明确监管责任和目标,严格按检疫程序和标准落实责任,每个岗位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同时各监督机构广泛征求社会评议,对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行为评议,通过社会评议,全面了解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市监督所共收回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社会评议40余份,总体评价良好,这对我们下一步规范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格按培训计划要求开展培训活动,通过观看《动物卫生监督质量教育宣传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的学习,使我市的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理论素质有了更大提高,保障了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动物经纪人的管理,11月29日市监督所组织开展了全市动物经纪人培训班,全市各屠宰企业的负责人也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就如何对动物经纪人的管理以及做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顺利交接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这次培训参加人员达90余人。此外,全市各监督机构采取各种形式共举办宣传培训等活动18次,参加人员282人,宣传和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今后更好的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规范管理,明确职责。
20xx年2月4日,XX县升泰肉品加工厂“事件”发生后,市监督所与XX县监督所及时展开情况调查,针对该厂的违法行为,市县两级监督机构认真进行了梳理。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检疫监管职责,全部及时的收回了检疫(内外)标志,内标收回536400枚、外标收回148904枚,全部上缴省监督所。
四、排查丢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进一步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
一是针对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3月17日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组织人员包括村防疫员等对辖区内的河流、道路两侧、养殖小区、村屯等地进行排查,特别对汤河水库、葠窝水库沿岸及太子河流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死亡鸽子8羽、狗4只、羊3只、猪48头、鸡6321只、其它动物产品2150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饲养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防渗井建设,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对无害化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21家饲养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三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畜牧局的统一部署,在XX区2个养殖场先做试点,建起了2个无害化处理罐,全市21个养殖场在20xx年底前也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和使用,在20xx年底前全市各养殖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对新建的养殖场没有无害化处理罐等设施的将不予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加强病死动物整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
在20xx年3月至5月市监督所以及有关县区监督所配合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查获了5起违法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的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30余人,已判刑3人,没收并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其产品20余吨。市监督所对违法出售病死动物及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管理相对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结案3件,罚款1800元。有效的遏制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六、加强检疫监管,确保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
一是进一步巩固产地检疫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检疫申报点的基础上,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标准的检疫申报点,全面提升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检疫申报程序和制度,落实检疫员或协检员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截止11月份,产地检疫生猪28.7127万头、牛1.0403万头、羊1.6751万只、禽711.5164万只。二是规范屠宰检疫,严把动物屠宰检疫关,今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执行屠宰检疫申报制度,对入场的动物必须待宰6小时进行检疫申报,驻场官方兽医受理检疫申报后,在宰前2小时实施宰前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准许待宰动物进行屠宰,并收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屠宰企业必须出具“瘦肉精”检测报告,官方兽医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决不许出场,保证上市动物产品安全。截止11份,屠宰检疫生猪23.3916万头、牛1.5680万头、禽1083.0808万只。1至11月份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107.83吨。
七、强化监督,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20xx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一是深入开展例行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使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养殖档案、各项记录,完善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要求,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对养殖企业共下达了责令整改40家。二是强化屠宰场的监管,今年以来,由于个别地区相继发生了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及肉品加工企业违法行为的事件,市监督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行为,对每个定点屠宰企业下发通知通告,要求其严格按照通告履行职责,防止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三是完善追溯体系建设,20xx年全市能够正常使用的智能识读器只有40左右个,上传信息总数5151条。全市20xx年申请耳标猪170000套、牛45500套、羊55000套;签收猪170000套、牛45151套、羊54459套。四是加强全运会期间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在8月份,对供全运的3头牛、25只羊、140只肉鸭、1300斤鸡蛋所涉及的4家企业由各管辖的监督机构进行从产地、运输到屠宰全过程的监管押运,实现全过程监管链,保障了全运期间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五是做好“两病”扑杀工作,20xx年全市检出两病奶牛56头、羊57只,全部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八、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一是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严格按照省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大了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查处力度,重点以屠宰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为切入点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到11月份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114件,罚款金额4.3808万元。二是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办案过程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减少和避免错案发生。市监督所于8月19日开展了我市上半年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案卷制作培训活动,这次活动,除市本级全部案卷参加外,各县(市)区各抽调2个案卷参加评查。从主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认真开展评查工作,同时就案卷的制作进行详细的讲解,已案讲卷。从总体情况看,各监督机构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格,对象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通过案卷评查,认真总结了经验,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规范内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九、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各级监督机构开展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活动涉及2个县区10家动物诊疗机构。重点对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执业注册、医疗废弃物处理、职业兽医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清理整顿活动中共收缴《XX省执业兽医证》15个,在10家动物诊疗机构中有《国家执业兽医证》的11人。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诊疗机构记录不全,病志、处方签填写不全;检查人员对当场发现的违规现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十、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