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绥阳县乡镇机构改革综述
一、基本情况
绥阳县地处黔北腹地,距遵义市区35公里,自然条件优越,文化底蕴深厚,享有“中国诗乡”、“中国辣椒之乡”、“全国文化先进县”的美誉。
全县幅员面积2566平方公里,辖12镇3个乡,总人口53万人。县内北部多为山地,南部以平坝山陵为主,平均海拔 米,年将雨量 m³,年平均气温 °,森林覆盖率 %。肥沃的土地加上适宜的气候和充沛的雨量,使境内山清水秀,物产丰富。是全省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畜牧养殖基地,主要经济作物有辣椒、烤烟、油菜籽和蔬菜。县内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有双河洞国家地质公园、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晶温泉等众多集洞林山水为一体的自然风光。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抢抓西部大开发机遇,紧紧围绕“绿色产品基地、旅游休闲新区、发展新型工业、跻身经济强县”的目标定位,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苦干,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2010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4亿元,是“十一五”期末的1.91倍,年均增长13.8%,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完成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30.2亿元和1.65亿元,分别是“十五”期末的2.9倍和2.5倍,年均增长22.99%和20.47%。农民人均收入 元,是“十一五”期的 倍,年均增长 %。
二、改革背景
2006年以前,尤其是九十年代和二十一世纪初期,乡镇承担了极其繁重的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在没有上级财力的强力支持下,乡镇运转举步维艰,在此情况下,乡镇工作的重心主要摆在:围绕税源抓经济,围绕税费抓征收,围绕计生抓罚款、结扎和引产。工作方法是强迫种植,强制增收,强行罚款,强行结扎。“几强”的背后是乡镇人员的大量增加。老百姓不堪重负,恶性事件频频发生,党群干群关系极度恶化,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受到严重挑战。在此情况下,党中央审时度势,果断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多予少取”的政策措施,免除了农业税费。至此,农民和乡镇干部背负的沉重负担得到了彻底释放。
税费改革后,正当全县上下苦苦探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乡镇“干什么,怎么干”的关键时节,我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10个首批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县,为此,我县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在中央精神的 ,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于2006年启动实施了乡镇机构改革,在取得初步成就的基础上,又于2010年进一步深化完善,目前,已基本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主要做法
(一)准确定位乡镇职能,创新运行机制,改善服务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
科学定位职能。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市要求,顺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农民的期盼,我县把乡镇政府职
2 能定位在四个方面: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二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为农民营造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四是推进基层民主,构建农村和谐。这一职能定位,充分体现民生民权至上,为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政府必须从“管理型”向“服务性”转变,这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创新政府运行机制,改善服务方式。各镇(乡)均设立了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各村(居)设立了党务政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站,集中开设服务窗口,采取“一站式”,“代办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方式。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深受群众好评。
(二)优化机构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
党政办事机构综合设置5大办。即:党政办、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计生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党建群团办。县城所在地的洋川镇和5万人以上的旺草镇增设一个办事机构。事业机构统一设置为“一所四站四中心”,即:财政所、人口和计划生产技术服务站、水利站、林业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农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以上机构设立充分体现精干高效原则和为“三农”提供最直接有效的服务这一特点。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
3 不得突破。乡(镇)内事业编制在总量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内部做调整,乡镇领导职数不得超过9名,实行党政交叉任职。行政事业人员全面实行竞争上岗,下大力气分流超编人员和清退临时人员,共清理临时人员160人。分流行政事业人员141人,其中:办理退休78人,自动放弃15人,调离乡镇47人。至目前,我县乡镇事业编制882名。实有人员871人,空编11名。行政编制544名,实有行政人员449人,空编95名。实现了中央提出的“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较好的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从根本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
(三)理顺县乡职责关系,创新乡镇站所管理体制,增强乡镇政府履职能力
责任如“西瓜”,权力似“芝麻”,这是对乡镇责权的深动描述。解决好乡镇责权问题十分复杂,需要不断的探索实践。在本次改革中,我们一方面把乡镇的职责明晰细化,把乡镇无承担的农村公共服务划归县级政府承担。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把部分乡镇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所必经的行政管理权限通过授权方式赋予乡镇,如安全生产。另一方面,重点是创新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乡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能力。其主要做法:
一是把直接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公管性事业和农民的公共服务类型的机构明确由乡镇直接管理。使乡镇直接管理的机构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9个。具体是林业站、水利站、安监站、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
4 会保障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是凡是上级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均实行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的体制,并明确乡镇履行日常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的职责权限,上级业务部门履行业务工作的指导和考核的职责权限。对单位领导的任免和干部职工调动必须经乡镇党委政府签字同意。这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
三是凡设在乡镇的机构,其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一预算,由乡镇监督管理。乡镇各单位要使用经费,必须细化支出方案,并向镇乡政府写出书面报告,经乡(镇)长审批后实施。
四、取得的成就
我县本轮乡镇机构改革历经5年,效果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201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 亿元和 元,同2006年相比增长 %和 %。在经济快发发展的背后,是乡镇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引导。一是加强规划和示范引导,各镇乡根据辖区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按照一乡一村,一村一品的思路规划产业布局,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如北部乡镇的优势烤烟,坝区乡镇的优势大米、蔬菜和生猪养殖业,郑场镇的辣椒,小关乡的金银花等。二是帮助指导农民组建各种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如蒲场镇就组建了蔬菜、生猪养殖和营
5 销、农机服务等8个协会。这些协会把农民组织起来,提升了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增强了农民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加大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全县共培训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1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0亿元。
(二)农村生产生后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一是农村基础设施极大改善,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通过“一事一议”奖补政策的实施和“四在农家”活动的开展,90%以上的村民和70%以上的院落通了公路,甚至相当部分是水利路。农田水利基础实施大为改善,保灌田达70%以上,人畜饮水全部解决,户户通电通自来水。
二是农村沼气建设 口,农村危房改造 户,县有黔北民居风格的农家住房散落在青山绿水之间,与田园风光交相辉映,十分美丽。
(三)农村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全免费,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到应有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7%,农村困难群众等到救助,电视广播村村通全覆盖。
(四)农村社会管理得到加强。各镇乡都建立了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基本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的目标。农村群体性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大幅下降。最容易引起矛盾纠纷的计划生育工作,通过利益导向机制,提供优质服务和依法行政等人性化的管理,使计划生育步入良性发展轨迹。
(五)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加快。乡镇科学执政,依法
6 执政,民主执政的意识和水平逐年提高,党务政务公开越来越规范化、制度化,村民自治制度日趋完善。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正在形成,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已经具有坚实基础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乡镇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市东部,交通便捷,资源富足,是全国“文体之乡”,**市东部中心镇。近年来,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招商引资,发展工业,2005年进入**市工业十强。全镇辖15个村,1个居委会,27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幅员面积84.48平方公里,总人口5.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6余万人。
(一)、机关干部基本情况
我镇现定编140人,实际129人,其中参加干部实践锻炼23人,不占编4人,实际在岗102人。其中,财政工资111人,自收自支18人。一级班子12人,占实际人数的9.3%,二级班子28人,占实际人数的21.7%。一二级班子合计40人,占实际人数的31%。
(二)、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今年初,为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干部的工作能力,降低行政成本,我镇结合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干部实践锻炼活动,政府对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调整:一是对职能重复、功能相近的办、站、所进行合并。我镇原有17个部门,经过归口合并,现共有8个部门,具体为:党政办(党政办、文体中心)、经发办(经发办、招商办)、农办(农办、农技中心、林业站、水农站、兽医站)、社事办(社事办、社保所)、计生办(计生办、计生服务站)、综治办、国建所(国建所、城管队)、财政所。二是对个别部门进行人员加强,特别针对与农民群众接触较多,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部门,抽调了部份人员补充其中,增强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三是开展干部实践锻炼活动。鼓励机关干部离岗创业,在市场经济浪潮中锻炼本领,增长能力,争当带头致富标兵,争当带队致富能手,全镇共有23名机关干部离岗外出参加实践锻炼。
二、服务体系的构建情况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种种矛盾,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如何建立服务型镇政府,我们的基本思路是对内(机关内部)加强管理,对外(全镇)加大服务。
(一)、行政服务体系
1、推进效能建设,转变干部作风。
今年,针对机关办事效率不高,干部工作能力不强,服务意识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我镇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构建良好的行政服务体系。在机关效能建设中立足“出成效、出特色、出经验”的工作要求,倡导“三实”(即讲实话、办实事、出实效),做到“三行”(即懂行情、讲行话、成行家),取得“四个明显”(即作风和履职有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干部素质有明显增强、群众的满意度有明显上升)。
(1)、注重培训,争创学习型机关。加强机关内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设立“学习日”、“调研月”,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调研相结合、专家讲座与分组讨论相结合等方式,大兴学习之风、调研之风。在机关中广泛开展拜师带徒活动,明确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机关干部作为老师,并制定好带徒工作目标,迅速提高机关干部基层工作经验。
(2)、健全制度,争创高效型机关。以提高效率、优化服务、规范管理、团结协作为目标,进一步健全《机关工作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限时办公制、首问责任制、效能考评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干部诫勉制度,以制度管事管人。各部门重点规范岗位责任、上下班纪律、周前工作会、下村下企业实效评估等制度。
(3)、严格管理,争创创新型机关。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听证、政情通报、政务公示和意见征集等四项制度,突出依法行政。坚决制止管理障碍,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确保政令畅通、制度逗硬。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实行公开办理的制度,诚心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探索适合镇情的管理新路。
(4)、强化服务,争创务实型机关。增强效率观念,每名干部要做到“能办的事尽快办、大小事情认真办、份外的事情协助办、难办的事情想法办,一切事情依法办”。要牢固树立服务观念,做到“一张凳请坐,一杯水暖人,一句话甜心”。主动深入到村社,深入企业,上门服务,化解矛盾。
(5)、重视监督,争创廉洁型机关。建立由人大代表、老干部代表、企业业主代表、村社干部代表,社区工作者及居民代表参与的效能建设督察组,加强对效能建设的监督;建立政府月工作会议制度和“集体理财日”制度,一月汇总一次、分析一次、公布一次;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机制,调整部门和个人目标考核内容,改进目标考核办法。
2、落实政务公开,密切干群关系。
乡镇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认真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村级债务是历史形成和长期积累下来的问题,量大面广,成因复杂,解决难度很大,工作上具有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各地都要高度重视,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认真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做好化解村级债务的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要贯穿于解决村级债务的全过程,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市、县宣传部门要会同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办公室制定宣传计划和提纲,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广泛宣传。把握宣传导向,根据不同阶段工作的重点,相应调整宣传的内容,紧紧服务于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注重宣传效果。要把广大农民作为宣传的主要对象,利用多种宣传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解决村级债务的基本政策、主要措施和目标要求,宣传到每个农户,使解决村级债务的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通过宣传,让农民群众自觉地参与到化解村级债务的工作当中去,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要让债权人懂得,这次化解村级债务是党和政府在帮助他们解决难题,应该切合实际的回收合法债权,主动放弃不合理要求和违法利益,帮助村集体消化债务。
2、广泛动员,层层部署。省委、省政府已在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进行了动员和全面部署,各级要根据会议精神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和领会化解村级债务的意义,通过全面动员、部署和深入学习,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参与解决村级债务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支持这项工作的良好氛围。
3、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化解村级债务作为当前和“十五”期间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建立领导责任制,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纳入县乡干部的考核内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行市、县干部包村、包乡、包片的制度,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
县(市、区)成立的化解村级债务办公室要有农业、财政、组织、纪检、金融、税务等部门参加。在乡镇要以农经管理部门为主,抽调财政等部门的力量,组建成立办公室,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市一级是否成立办公室,由各市根据情况自行决定。各级政府要拨付专项经费,保证化解村级债务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1、周密制定实施方案。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形成的村级债务规模、结构和原因也不尽相同。因此,各级都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精神,在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村级债务现状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宣传培训计划,清理核实债务的方法、步骤和要求,村级债务的规模和构成,化解债务的目标、任务、原则和措施等。目标任务要有纲性,要围绕省政府提出的化债目标进行逐年分解,基本达到:2002年消化债务总额的30%,其中负债5万元以下的村基本实现零债务;2003年再消化村级债务总额的20%,其中负债510万元的村基本实现零债务;2004年和2005年重点解决负债10万元以上村的问题,到2006年本地村级债务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2、严格方案审查制度。县、乡、村三级都要制定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方案。县级方案要在市有关部门指导下,由县级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以党委、政府名义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乡镇方案要在县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以党委、政府名义报县级政府审批。村级方案要在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主持制定,报乡镇政府审批。县、乡两级方案必须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上报。方案制定、审批工作原则上在今年6月底前结束。方案审批后,随即转入化解村级债务的实施阶段。
三、全面清理,认真核实,准确明晰债务主体
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工作是解决村级债务的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搞好了,不仅会为化解工作理清思路,还可以通过对村级债权债务的清理核实,直接解决村级的一些不实债务,收到边清理、边化解的效果。债务的清理必须扎扎实实地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整个清理核实工作由县级党委、政府统一组织。
1、清理核实要把村级自查与县乡督查结合起来。每个村都要成立由村二委主要负责人、村会计和群众推荐的懂得财务的村民代表参加的自查工作小组,根据村级规模可确定57人参加。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参与村级自查工作的全过程。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工作也可以由县级农业、财政、组织、宣传、纪检监察、法院、检察、审计、人事、金融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会同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组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组,开展驻乡进村的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集中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工作。
2、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结合起来。清理中,既要落实债务,又要回收债权,既要清理帐务,又要登记评估资产。凡发现不实的或已归还的债务要从村债务总额中剔除;凡债权能够冲抵债务的,要完善手续,及时充抵;对可以变现的集体资产,要集中讨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属于村级的债务,要完全予以剥离;对债权单位或个人已撤销或者主动放弃追债要求的,要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
3、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巩固化解债务成果结合起来。清理中,既要逐项登记每一笔村里的债权债务,又要针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帮助乡村基层建立和完善相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管理档案,建立有效的防止新增不良债务的机制,教育和引导乡村基层干部群众,增强大局观念、集体观念,维护农村基层政权,从思想上、制度上切实加强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不断巩固化解债务的成果。
4、清理核实工作要与寻求解决村级债务的有效措施结合起来。清理工作是一项最直接、最具体的化解村级债务的基础工作,通过清理,可以更清楚地掌握和了解债务的结构和成因,更容易找到解决村级债务的措施和办法。要在清理中不断总结、研究化解村级债务的好方法,并加以推广和应用,务求这项工作取得更加实际的效果。
5、清理核实的范围和时间界限。清理核实的范围是村级组织(包括村民组)所有的债权债务。清理核实的时间界限是2001年12月31日以前所发生的村级债权债务。
6、清理核实的方法和步骤。清理核实工作中,要讲求工作方法,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意保护和调动基层干部积极性,妥善处理清理核实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体方法和步骤是:
①培训清理核实工作组人员。要对工作组人员进行基本政策、业务知识、工作方法等短期培训,迅速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②进行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登记。统计表由省里统一制定下发,其内容主要有:债权部分,债务部分,用途和数额,债权人,债务人,债务本金、利息和利率等。(统计表样式附后)
③形成村级债权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报告制。每个工作组清理核实工作结束后,要以村为单位形成专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村级债权债务的基本情况;债务的构成和主要原因;解决村级债务的初步意见;存在问题和建议。报告和统计表一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县(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办公室。各市要将所在县(市)清理核实村级债权债务的情况报告和汇总后的统计表,于2002年10月20日前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各地的报告和汇总表,需经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后正式行文上报。
四、突出重点,勇于创新,积极稳妥处理村级债务
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的意见》总体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化解措施等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积极有效地解决村级债务问题。
1、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干部以及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化债工作的积极性。各地都要注重引导、调动和保护好农民群众参与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用示范、引导的办法,向群众讲清化解村级债务的道理。增强农民依法纳税意识和履行应尽义务的自觉性,主动交纳合理尾欠,积极配合乡村干部做好债权债务臵换、合理清理尾欠偿债等化解工作。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及时还清借款、尾欠;党员、干部是债权人的,尤其是乡镇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要主动提出降息或在原则范围内妥善解决的积极意见。村党支部、村委会是这项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各级党委、政府不能替代,村级组织要在乡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实行民主、公开的办法,重大问题要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及时报告债务化解进展情况。乡镇党委、政府是解决村级债务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一段时间积极帮助、支持、指导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及时明确可予挂帐、划转和豁免的村级债务,同时研究多渠道解决的办法,采取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如切实加强农业税收附加、财政性村级补助资金和其他村级资金的管理,做到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因地制宜制定并村规划,减少村、组干部人数;采取由乡镇派驻村干部、减少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等办法,最大限度地节约支出。
县级党委、政府是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关键,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不断增强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问题突出的,要派得力干部下去指导开展工作。各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开展检查督促。对贫困村和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村,市委、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对口支援、扶持等措施,帮助解决村级债务负担过重问题。
2、联系实际,把握重点。结合《意见》提出的化解措施,在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的基础上,首先对有条件、有能力化解的部分债务进行突破,掌握方法,积累经验,增强化解村级债务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理清本地区化解村级债务的重点措施。解决村级债务问题,一定要与当地的自然条件、集体收入和资产状况、债权等结合起来,认真调查研究,深入细致地分析化解方案,哪种措施适合本地区村级债务化解的,就采取哪种措施,哪种办法得到基层干部和群众认可的,就采取哪种办法,不要照搬照套,搞一个模式。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中,既要科学借鉴其他一些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又要结合本地特点,大胆创新,寻求更加有效的解决措施,逐步推广。既要坚持先还本、后付息,先个人、后单位,先群众、后干部,先借款、后一般往来款的原则,又要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和激励措施,对债权人自愿放弃借款利息的、债权债务抵冲销债的等,要优先偿还。
3、因地制宜制定化解村级债务的措施。
清欠、回收债权。清欠、回收债权是解决村级债务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政策性强,各地一定要谨慎操作,切不可一刀切,搞强迫命令。对村集体一时难以偿还的债务,乡镇要帮助其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逐步偿还,决不能因收欠影响农户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确保农村经济稳定与发展的大局。对农户尾欠清理,要严格依照政策和法律稳妥进行,严格区分哪些尾欠符合政策规定,是合理的;哪些尾欠不符合政策,是不合理的。对合理尾欠,也要区别情况,充分考虑尾欠户承受能力,困难的,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予以减免、挂帐;数额大的,签订分期偿还协议;有能力不履行义务的,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予以清欠。对过去生产队、生产大队遗留的社员超支款,无论帐内帐外的,一律予以豁免。对公安部门已经确认死亡,或法律规定可以认定为死亡的农户尾欠和债务予以核销,对三代已不居住、生活、生产在行政村内,也不在行政村所在乡镇的农户,其尾欠和债务予以核销。农户所欠的经营性债务不在此核销范围。对乡村干部挪用、占用的款物,要严肃纪律,限期追回,并承担同期银行的贷款利息。
债权债务抵冲销债。对村内债务实行债权债务抵冲。对村欠农户款,农户欠村款,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提倡到村委会办理臵换手续,重新立据。干部、党员带头,自找对象,相互抵冲。
盘活存量资产。主要是对“四荒”资源、集体拥有的四旁植树和闲臵厂房、机电设备以及机井、小型灌溉设施、塘堰、树宕、村集体所有的活立木、机动地租赁收入、多余公房、闲臵的村办学校等,在核实存量的基础上,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定出标的,以公开方式拍卖、招租、承包等收取的现金用于还债。以村名义为企业借(贷)款形成的债务要区别处臵,对关停企业的资产,可采用出租、拍卖、转让的方式,用于抵债;对仍在经营的企业,结合企业改制,经债权人同意,可变债权为股权。在出租、拍卖、转让关停企业资产前,应当做好企业资产的评估和权属界定工作。集体资产评估结果应当按照权属关系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调息、降息。对过去村民间高息借款,在协商的基础上,从借款之日起,按照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计算,由乡镇经管站确认,统一换据清算,已经付息的高出部分,用于冲抵本金。
建立村级债务化解基金。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村级债务化解基金,用于村级债务的化解。基金来源可从以下渠道筹集:村集体收入提取,违纪、违规资金,各种扶持资金等。基金由乡镇农经站管理,分村建立专户,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确保专项用于村级债务化解。
五、部门协作,整体推进,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是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进入关键阶段,在当前农业效益不高、农民增收困难的形势下进行的。因此,这项工作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部门的配合、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像抓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一样,支持、协助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从大局和全局利益出发,积极参与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为化债工作在政策、资金、措施等方面提供支持。各级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积极拿出资金支持村级债务化解。
六、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总结验收工作
1、切实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为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都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化债工作的监督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积极总结宣传正面典型,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要公开曝光;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抽调精干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化解村级债务阶段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2、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级都要建立定时报告制度,掌握、解决村级债务工作进度,督促各地阶段性化债目标的实现。每季度,各市化债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省农委、省财政厅报告。
3、及时总结验收。每年年底前后,各市、县都要部署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进行通报,好的给予表彰、 奖励;动作迟缓、措施不力的,通报批评。
县控制和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x政发20**‟5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20**‟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办法,坚决制止新债发生,努力化解旧的乡镇债务,切实提高乡镇财政的保障能力,确保乡镇政权的正常运转,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乡镇债务的控制和化解工作,主要通过乡镇政府的增收节支和县财政的补助奖励等措施,彻底化解20**年底前的政府运转赤字,严格控制其他政府性债务发生。
二、彻底化解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实现年内乡镇政府运转 “零赤字”
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实事求是、分清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制订债务化解计划,集中时间,积极稳妥地化解现有政府运转债务,实现全县乡镇政府运转“零赤字”。县政府将根据各乡镇政府的债务化解情况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扶持。具体措施:一是各乡镇政府对“暂存款”挂账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统筹可用资金,冲减政府运转“赤字”;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化解政府运转性债务;三是对化解有困难的乡镇政府,县财政先予以暂借资金,用于偿还政府运转性债务,然后从乡镇财政超收分成奖励、土地整理等有关资金中分批扣回。 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债务化解采取“以奖代补”政策。以20**年12月底县财政局调查情况为依据,对于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化解政府运转性债务实现“零赤字”的乡镇政府,县财政按化解数(剔除冲转部分)给予50%的奖励,今年年内全面化解的给予40%的奖励,奖励资金专项用于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及其他债务化解;对已无政府运转赤字的乡镇政府,县政府给予5万元的奖励,此奖励资金可用于发放干部年终结余奖和弥补公用经费。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政府运转性债务化解工作,在今年10月底前全面消除政府运转赤字。县财政借给的化债资金、“以奖代补”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化解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和其他政府性债务。县政府将组织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化解情况进行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除追回财政资金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从20**年开始,各乡镇政府不得新增政府运转性债务,全面实现乡镇政府运转性债务“零赤字”。对控制不力,当年有新增债务的乡镇政府,一律不得发放年终节余奖,各片区财务管理中心要加强监督,严格把关。对当年新增债务较大的乡镇要追究工作责任。
三、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新的乡镇债务发生
按照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将乡镇政府性债务纳入日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努力防范和控制新的不良债务。
(一)规范乡镇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举债行为
1、严格规范财政财务行为。各乡镇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39号)规定,坚决纠正经济活动中各种不规范行为,从源头上制止新的乡镇债务发生。一是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二是不得为企业贷款活动提供担保或抵押;三是不得大规模举债兴建工程;四是不得滞留、挪用支农、扶贫以及对村级组织的补助等资金;五是不得举债发放津贴、补贴及解决办公经费不足;六是不得铺张浪费或随意增加非经常性支出。
2、严格执行乡镇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各乡镇要认真按照量力而行、勤俭办事业的要求,适度控制建设规模,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节约支出,防止发生过度的建设性债务。县政府设立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全县乡镇建设项目的管理。乡镇建设项目(包括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办公楼修缮、大宗设备购臵)立项、变更、调整,需经乡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后,报县政府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政府性建设投资审批部门必须严格把关,凡未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明确意见的,县发改部门不得列入项目建设计划,从而在源头上控制乡镇债务规模。各乡镇政府要在每月10日前向县政府乡镇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项目建设审批情况表,无新增项目的亦要“零报送”。 凡违反上述规定发生新债的,一经查实,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清理各类创建达标项目
今后县有关部门制订的各类创建达标工程项目必须报经县政府统一平衡、批准同意后方可下达,县有关部门要认真清理、整合对乡镇的各类创建达标项目,要根据乡镇政府的实际财力量力而行,严格控制乡镇项目配套资金,切实减轻乡镇财政的资金压力。
四、健全制度,落实加强乡镇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制度。对乡镇政府债务,在县政府统筹安排下,由县财政部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努力扭转多头举债、权债不清、调控不力的局面。县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资金审核,承担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责。未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
(二)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严格确定偿债责任单位,确保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并按合同规定按期还本付息。没有稳定、可靠资金作还债保障的项目,不得负债建设。
(三)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政府性债务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要对本级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分类统计,定期编制报告,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财政部门备案。建立债务风险监测制度,以负债率(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当年生产总值的比例)、债务率(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偿债率(当年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等为重点,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其中,负债率不得超过10%,债务率不得超过100%,偿债率不得超过15%。可支配财力是指本级政府剔除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经费外的预算内外资金。已突破上述比例的乡镇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各项指标降到限制水平以下。
(四)推行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责任制。各乡镇政府要把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臵,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措施,严格管理。要将政府性债务情况纳入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范围,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未按规定举借债务、违规对外担保、截留挪用债务资金、未按计划偿还债务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吴忠市区化解乡镇债务实施方案
近年来,市区乡镇、街道债务负担沉重,至2005年7月乡均负债达1400万元。这些负债长期不能化解,已成为困扰市区农村基层干部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但由于乡镇债务涉及面广,形成原因复杂,解决的难度很大。为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化解乡镇债务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06‟74号)政策精神,现就市区切实化解乡镇债务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化解乡镇债务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2006年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党发2006‟8号),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要求,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强化农村基层政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宗旨,以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强化监管为途径,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积极化解,稳步推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2006年开始,力争用3-5年的时间将市区乡镇债务予以化解,每年化解乡镇债务25%-30%,争取2010年前实现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市区为主、市乡联动的原则。市区和乡镇都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制定分阶段化解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债务化解工作。
2、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完善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市区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加以推进。坚持依据账龄先群众后干部,先个人后单位,先还本后付息,严禁借新债还旧债。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依靠群众,发扬民主,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化解乡镇债务工作。债务的清查、化解债务方案的制定、审核结果的确认,都要经相关各方认可,结果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杜绝强行逼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落实债务主体,严禁把债务平摊到农户,防止把一些不合理的债务合法化。
二、化解乡镇债务的步骤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乡分别成立化解债务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制定政策、组织协调、日常化解及争取资金等工作;化解乡镇债务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
(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按照自治区的规定,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制定化解乡镇债务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化解债务的目标、任务、原则、步骤、措施、方法、组织、宣传等。方案要一管5年,直至彻底化解乡镇债务。
(三)清理核实,锁定债务。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检查审计,摸清底数、事项、账龄、性质,对债务进行认真界定,以审计后的结论对债务进行认定,建立分乡镇、分债权人的债务数据库。在清理界定的基础上,做好锁定债务工作。以乡为单位张榜公示,并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对公示后确认无误的实有债务逐项分类进行 ... ...
四川省乡村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促增长、保稳定、重民生的要求,保证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连续性,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只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未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历史性)债务的省份,要积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积极稳妥推进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工作。
根据《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进一步作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09]20号)、《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国农改[2009]21号)文件要求和省政府领导关于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指示精神,进行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认定是偿还债务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完成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认定程序后,才能进入债务偿还程序。因此,化解乡村债务必须坚持先清理后化解的基本原则,确保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债务真实、准确、完整,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范围
这次全面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乡村债务范围包括:2005年12月31前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以外的基层政权机构场所建设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等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除已化解的“普九”债务外,地处市政府所在市辖区的街道以外的小学和初中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为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而发生的用于教学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校园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购臵等与学校建设维护直接相关的债务;基层政权机构场所建设债务是为保障乡村正常运转办公场所建设形成的债务;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债务是乡村为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应对突发事件等形成的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是农业税未取消前,乡村干部为完成上级下达税费收缴任务,应对干部考核,替村民垫交农业税费形成的“上清下不清”债务。
二、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基本要求
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是做好债务偿还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挤掉债务“水分”,才能确保偿债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对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07]70号和《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做好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08]3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摸清债务底数。对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要区分性质,分类处理。属于乡镇政府性债务的,要在地方政府性债务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核实底数,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框架统一管理;属于村级集体组织债务的,应充分发挥村民的监督管理作用,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民认可,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乡镇财政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相关部门,逐笔清理核实,严格审计,剔除虚假、无效、违规债务,锁定债务数额。要加强监督,切实做到程序、过程和结果公开,确保债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按举债主体、债务来源、债务用途分类管理。省级有关部门主要做好对各县(市、区)债务数据的审核,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复核、汇总,报省人民政府对县级上报的乡村债务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确认。
三、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的组织实施
为切实完成好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提出的有关化债工作任务,我省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由省综改办牵头,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对债务进行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县级政府要组织审计、财政、教育、农业、监察等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进行逐项、逐笔清理核实,切实把债务落实到债权人,不得遗漏。各项债务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剔除不实债务。在此基础上,建立债务台账和数据库,并及时分别将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分乡村两级按债务单位汇总上报(见附表)。其中扩权试点县(市)直接上报省审计厅、省综改办、省财政厅,其他县(市)通过市(州)汇总并附分县情况上报省审计厅、省综改办、省财政厅。全省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在县级政府组织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基础上,由省审计厅牵头组织重点抽查复核汇总,结果报省政府确认。 各县(市)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债务情况,经省级重点抽查复核汇总并报省政府确认后,逐笔、逐项录入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臵的乡村债务监管系统。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录入“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监管系统”,除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外的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录入“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监管系统”。
全省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应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其中市、县级政府组织清理核实、审计锁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应于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省级重点抽查、复核、汇总工作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债务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的保障措施
全面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乡村债务,是逐步化解乡村债务的重要环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立足社会稳定和农村发展大局,充分认识全面开展清理核实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和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看到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将工作摆上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审计、财政、教育、农业、监察、金融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理核实、审计锁定、检查督促工作。要深入基层调研,加强指导协调,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措施,及时解决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由于我省乡村债务总额大,涉及债权人多,地域分布面广,清理核实和审计工作量大,需要组织动员大量专业人员参加,各级财政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落实工作经费,专门用于开展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工作,以促进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为确保清理核实和审计锁定债务的真实、准确、无遗漏、不重复,杜绝虚假债务,省、市(州)、县(区)应建立全程跟踪督导、督察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高度,把制止新债、化解老债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制止新债、摸清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化解措施。各地要建立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办事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从开展债权债务清理之日起,暂停支付借款及利息、转换借据凭证,待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完毕,经研究确认后,按有关程序和原则清收或清偿。对违反规定,擅自决定提前支付借款及利息、转换借据凭证的要严肃处理,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严禁借新债还旧债。化解村级债务要从涉农债务着手,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把确属因用于乡村公益事业而造成对农民个人、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工作放在突出位臵。要落实债务主体,严禁把债务平摊到农户,加重农民负担。要加强新闻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对不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破坏社会信用环境、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和人员进行曝光。各区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债务化解方案,明确具体目标,并将其纳入乡村干部年终的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优罚劣,保证消债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每年将对化解乡村债务工作成效明显的乡村给予表彰奖励。
㈡原则:化解乡镇债务必须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1、以乡镇为主的原则。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要求,各乡镇是债务人,也是化解债务的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承担起责任,制定分阶段化解的目标,积极稳妥地开展乡镇债务化解工作;
2、依法办事的原则。要严格依法办事,完善政策规定,规范操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防止把一些不合理的债务合法化;
3、 突出重点的原则。对于锁定的乡镇政府债务,要分轻重缓急,优先解决“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等突出矛盾和重点债务;
乡镇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乡镇组织和政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藏机编发 [2012]23号)以及《拉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拉萨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拉机编发[2012]3号)精神,为全面做好我乡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转变乡镇职能,规范机构设置,科学确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结合乡内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
(二)机构设置和机构编制体制管理
1、领导机构设党委、人大、政府、纪检委。
2、乡内设机构共设10个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人武部、财务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综合维稳办公室、村镇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办公室、民政妇联综合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科教文卫综合办公室职责如下:
- 1 -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及党务(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三老)工作;负责人事、保密、文书档案和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做好人大、人民武装等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统计。 (2)、人武部:负责乡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建设,落实民兵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3)、财务办公室:负责乡财政收支预算、预算资金管理、各类项目的兑现;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乡财务支出管理,组织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4)、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乡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传递及对接;负责项目的策划、包装、备案及立项;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检查、调度、考核;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治谈、签约、投资咨询及管理;负责招商引资情况的统计、认定、分析及资料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接待工作。
(5)、综合维稳办公室: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等;组织、协调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中央、
省、市、县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部署,掌握全乡政治稳定情况。对全县不稳定因素组织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处置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敏感期、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制定重大事件处置预案、维稳工作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6)、村镇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全乡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安居工程、小城镇社区建设、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等;贯彻土地、环保和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利用、交通、安监和环境保护工作,搞好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督。
(7)、农业综合服务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指导、培训和服务;搞好农业经济统计、管理、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农业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理、质量和安全工作。 (8)、民政妇联综合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党对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认真做好农村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广泛地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做好老龄和残联工作。组织村妇女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妇女学技术、学经营管理、学法律、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
(9)、信访办公室: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提供带普遍性和倾向性
的信访信息。协助督办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纪检监督机关和有关领导同志要求结果的信访件(或案件)。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信访。记录、整理、转达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集体来访的跟踪反馈。
(10)、科教文卫综合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好全街道的科技教育、社会文化、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和体育事业。加强教育工作的督导,抓好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工作,全面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文盲现象。
二、人员编制
现人员编制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7人,领导职数8人其中正科3人,副科5人,政法专项编制4人,公益性岗位3人。因乡工作需要,需增加行政编制2人,领导职数1人。
三、附则
(一)本方案由达孜县塔杰乡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达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乡镇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谨代表闫家乡党委、政府热烈欢迎各位到我乡检查指导工作,现将我乡机构改革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根据•中共张家川县委办公室、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发2010‟133号)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乡党委会议,成立了闫家乡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出符合我乡实际的实施方案, 并
一、深化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国家基层政权,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以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科学设置党政机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精简人员,降低成本,逐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精简高效的公益性服务体系,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科学设置党政机构,优化整合事业站所,使行政、事业机构设置更趋合理;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基本原则
1、转变职能,精简机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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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统一思想。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把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主要内容和配套政策等向干部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统一领导、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做好富余人员安置工作。改革涉及的干部职工,实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岗位。分流后的人员,将采取多种渠道和措施,妥善安置和消化。
(四)严肃机构改革纪律。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将严格执行有关纪律和规定,切实保证改革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妥善安排、工作正常运转。对改革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核定编制及职位设置
(一)乡机关人员编制及职位设置;
1、乡机关核定行政编制16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
2、根据县委办发2010‟133号文件精神,我乡机关行政编制的职位设置是:领导职数7名,其中:乡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1名、乡党委副书记兼乡长1名、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乡长3名、武装部长1名。
3、职位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设置岗位职数6名,分别是:乡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1名、乡党委副书记兼乡长1名、主任1名(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工作人员3名。
(2)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设置岗位职数2名,分别是:主任1名(由副乡长兼任),工作人员1名。
(3)民政办公室,设置岗位职数3名,分别是:主任1名(由副乡长兼任),工作人员2名。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设置岗位职数2名,分别是:主任1名(由副乡长兼任),工作人员1名。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设置岗位职数3名,分别是:主任1名(由武装部长兼任),工作人员2名。
(二)乡属事业人员编制及职位设置
1、我乡6个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28名,其中: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4名,财政管理所3名,社会事业服务中心4名,综合文化站3名,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3名,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1名。
2、职位设置:
(1)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设置岗位职数4名,分别是: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2)财政管理所,设置岗位职数3名,分别是:所长1名,副所长1名,工作人员1名。
(3)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设置岗位职数4名,分别是: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4)综合文化站,设置岗位职数3名,分别是:站长1名,副站长1名,工作人员1名。
(5)动物疫病防控与畜牧技术服务中心,设置岗位职数3名,分别是: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
(6)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置岗位职数11名,分别是: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9名。
以上岗位职数,通过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办法,确定岗位和人员。
乡镇改革工作总结范文第6篇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不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社会自治功能。”那么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虽然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基层一级政权,但其履行职责状况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对整个国家和社会有重大影响。
一、目前我省乡镇行政机构所存在的弊端
从实践中来看,当前的乡镇行政机构的确比以前的体制要优越的多,这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发展都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政治体系等方方面面都有了一些与以前不同的方面,这样已有的乡镇行政机构的一些弊端就不断暴露出来,一些问题需要迫切解决。
1、乡镇数量偏多,分布过于分散。以我省为例:河南省现有9400多万人口,面积16.7万平方公里。土地面积大,人口多,截止2010年底,全省辖17个省辖市,1个省直管市,21个县级市,48个市辖区,88个县,1892个乡镇,47556个村委会。在过去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通讯不发达的情况下多设置乡镇是必要的。而随着经济技术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这种布点分散机构的设置完全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因为尽管乡镇的规模很小,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将不可避免造成乡镇组织的机构臃肿,行政管理成本过高的问题,而且会使优秀人才资源无法集中利用。这一切都使国家背负起沉重的包袱,大大地降低了政府行政职能的效率。
2、乡镇机构设置政、企、事不分,职能错位,领导职数过多。据统计,每个乡镇的在职人员都达到三十至五十人。乡级领导职数平均二十位。乡镇政府吃“皇粮”人员过多,不仅造成财政和农民负担加重,而且会造成指挥员多,战斗员少的不良后果,这将严重削弱乡镇行政机构的办事效率。而且乡镇机构的领导职位政、企、事不分,职责不清,干部管理混乱,影响乡镇机构集体服务效率和职能。
3、临时机构设置过于繁多,缺乏效率和合理性。上级主管部门每抓一件事,往往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并且不考虑实际情况,设置专门机构和专人来负责。乡镇为了在上级主管部门面前好好表现,就会不切实际去设置一些臃肿机构,既增加了乡镇机构的财政负担,又冲淡和削弱了原有机构的职能,导致机构管理的交叉重复,浪费大量人财物。
二、机构改革要求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乡镇政府转变职能,首先,要明确乡镇政府的角色定位,改变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管、指挥一切、照顾一切的家长形象,以及没有政府行为约束的概念。把工作重点放在宏观调控和依法行政方面,在市场主体中起到“调控管理者”的作用,不断提高宏观经济调控和依法行政能力。其次,乡镇政府要把主要精力用于搞好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和管理,强化为农村、农民和农业服务的功能上,发展公共福利事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运行机制。第三,乡镇政府要把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作为转变职能的核心,要把不该办的事坚决减下来,做到不“越位”;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做到不“缺位”;把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分离开来,做到不“错位”,从而使政府职能该弱化的弱化,该强化的强化,该转移的转移。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社会管理的水平。第四,乡镇政府要由一靠红头文件、二靠政策倾斜、三靠政府保护的行政支配型行为模式,转变为靠市场、靠规则、靠信息、靠创新、靠信用的市场导向型行为模式,树立开放意识、竞争意识、高效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通过提供体制改革、法律、筹融资咨询服务以及提供市场信息、技术信息、政策信息和人才信息等服务,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乡镇政府职能的定位
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其职能涉及到对乡镇政治经济和社会事物进行管理的全部活动,包括农业、工业、商业、文化、教育、财政、民主建设、社会治安等方方面面,这些同时构成了乡镇政府的职能范围。具体地说:
1、政治职能
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生产的安定,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巩固、支持、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执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积极支持代表的活动并保证他们能履行职能;加强乡镇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村民委员会的建设,真正成为基层群众管理自己事物的机构,成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
2、经济职能
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统筹和规划乡镇经济发展的布局;宣传并实施国家的经济政策,包括产业政策、技术政策、金融政策、资源利用政策等;提供信息指导,通过各方面的渠道为乡镇经济发展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经济信息;还肩负着组织协调、提供服务、检查监督等功能。
3、文化职能
主要是抓好九年义务教育,宣传和大力提高乡镇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大力发展体育、卫生、广播和影视事业,把乡镇的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实处,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此外乡镇政府还担负着优抚工作、救灾工作、社会福利和人口控制等其他职能。这种多职能为一体的特性决定了必须有与其相应的行政机构体系。
四、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
对于河南这个拥有9400多万人口(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66%以上的农业大省,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加快乡镇政府改革。在这一改革过程中,要基于河南省情,走符合本省实际的改革道路。在改革建设过程中要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新界定乡镇政府的地位和作用,转变乡镇政府的职能。
1、乡镇政府职能逐步从“人治型”向“法治型”转变。
由于受长期封建专制和人治传统思想的影响,“政府至上”、“政府高明”的观念根深蒂固,使乡镇政府在决策上带有很浓的个人主义色彩。如在城镇规划中,有些乡镇政府领导往往随自己的意图而人为地改变规划或制定规划。有的甚至出现城镇规划随企业厂长(经理)走的奇怪现象,他们打着发展经济的幌子,任由厂长(经理)的喜好而随意改变规划,究其原因:这些所谓的“领导规划”、“老板规划”的背后是中国传统的“人治”思想的因素。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必须是负责任、讲法治的政府,应该变“政府至上”为公民至上,法律至上,即要通过责任和法治政府新理念的确立,使“治国者先受治于法”,从而真正做到行政行为的实质合法、程序合法和内容合法。
2、乡镇政府的职能逐步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在计划经济模式下政府是“领导型”和“统治型”的管理模式,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却要求政府是“服务型”的管理模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通过向企业提供宽松的外部环境,鼓励企业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是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乡镇政府把更多的资源投向基础设施、文化体育、基础教育和扩大就业等方面上来。
3、乡镇政府的职能逐步从“直接型”向“间接型”转变。
在传统的政治体制下,乡镇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大多是属于直接管理,在乡镇政府经营机制转换前,政府以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双重身份直接介入对企业的管理,导致政企不分,使企业活力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政府的职能逐步从“直接型”向“间接型”管理方式转变,政府通过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对那些可以由市场、企业和民间办好的事情,政府部门则坚决“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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