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缺失范文(精选7篇)
机制缺失 第1篇
1 辩证地分析和评价青年学生的诚信道德
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要求, 强调的是诚恳老实, 有信无欺。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是公民道德的一个基本规定, 也是社会文明进步和人性自我完善、自我解放的标志。在我国传统美德中, 诚信被视为“立人之本”、“育人之本”。现实生活中, 人际关系的和谐, 个人的自由发展都离不开诚信。在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 人们的价值观念出现多样化趋势, 对不同层次道德水平的学生来讲, 诚信的表现是不一样的, 所以, 教育者应端正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现状的基本评价。
对于教育者来讲, 应该看到学生总体诚信道德水平还是比较好的, 占据发展趋势的主流, 并且青年学生作为社会精英的“储备军”, 其诚信道德水平应该也可能成为整个社会的表率。也要看到绝大多数的青年学生都认同诚信品质是青年学生的基本品质之一, 青年学生中诚信品质极差的人只占据一小部分, 对此, 教育者要发挥教育的功能, 以点带面、拉动中间群体促两头, 帮助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诚信道德观, 让他们明白道德的诚信应该是发自内心、自愿的、不计功利的诚信, 让他们把诚信作为基本素质和操守、作为立人之本来追求。
与此同时, 经济领域中忽视诚信的短期行为、急功近利、坑蒙拐骗等现象必然反映到学校, 影响学生诚信道德的形成。考试作弊、用虚假材料骗取助学金、恶意拖欠学费、助学贷款赖帐不还、毕业论文抄袭剽窃、毕业自荐材料“注水”等现象时有发生。对此, 应引起德育工作者的高度警觉。学校诚信道德建设, 首先要防患于未然, 加强信用意识教育。同时要针对不同层次道德水平学生提出不同的要求, 适宜地把学生的诚信道德水平从一个层次提高到另一更高的层次。教育者只有端正了对青年学生诚信道德现状的基本评价, 才能真正实施诚信道德教育;而青年学生只有确立了正确的诚信道德观, 才能从思想上保障个体的诚信行为。
2 青年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首先, 从社会现状这一层面看, 社会转型期机制的不完善带来学生诚信的缺失。失信成本偏低是造成诚信缺失的直接原因。诚信者未必获得诚信的回报, 失信者的违约成本又可能大大低于其可能的收益。当失信行为不仅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收益时, 失信行为由此出现。我国信用制度的不健全是造成诚信缺失的内在原因。目前, 我国没有建立完善、合理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 个人、企业的“信用档案”欠缺, 难以给社会提供有案可查的信息和数据, 也就难以对失信、弄虚作假者进行有效制约。法制不健全也是造成诚信缺失的重要原因。诚信问题不仅是道德问题, 也是法律问题。诚信缺失的解决之策根本上需要加强法治保障。目前, 我国诚信体系建设法治保障的法律体系、具体领域诚信建设的规范性惩处制度均尚未有效形成, 给不守诚信的人以可乘之机。
其次, 从高校诚信教育的部署上看, 存在着一些缺失。一是目标缺失。高校教学计划存在偏重求知, 忽视“为人”的现象。学校诚信教育目标过于笼统, 层次不清, 不能反映学校诚信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 可行性不足, 操作性不强。二是方法缺失。高校学生诚信教育渠道较为单一, 重思想灌输, 轻道德践行, 使许多学生对诚信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知性的层面上, 而没有达到理性的理解, 更没有形成内心信念和行为习惯。三是制度缺失。学校诚信评价制度不够健全, 主观评价多, 客观评价少, 较少通过确立诚信的评价标准、考核诚信的实际作用和完善失信的惩罚等对学生进行诚信的评判, 并且缺乏常规性的检查和监督。这些都影响了学生诚信素质的培养和诚信品质的形成。
最后, 从青年学生的自身实际看, 青年学生的诚信认知与诚信行为脱节, 导致诚信行为的缺失。诚实、正直、守信、履约等规范, 对于大学生来说是耳熟能详, 从大学公共必修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系统学习, 到生活中与人处事、待人接物的具体认知, 大学生基本上都能在认知层面理解和把握这些规范要求。但是, 认知的道理一旦落实到实际行动, 就出现了某种程度的脱节。有些学生讲起来对不诚信现象深恶痛绝, 可做起来不诚信现象就发生在自己身上, 这种知行不一的道德践履, 势必影响整个青年学生群体的诚信道德素质。古谚云:“以圣贤之道出口易, 以圣贤之道躬行难。”为此, 青年学生必须将诚信认知和诚信行为结合起来。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规范, 不能停留在道德认识上, 还必须落实到行动中。
3 以人为本, 构建青年诚信道德建设的有效机制
3.1 加强青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着眼于青年学生的身心和谐发展, 运用心理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对青年学生施加影响, 使他们在认知、情感和态度上发生转变, 引导他们自我认识、自我完善, 从而提高其心理素质, 增进其心理健康。寓心理健康教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 通过创设民主、平等、和谐、融洽的课堂心理环境, 引导学生健康心态的形成;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 引导学生掌握一定的自我心理调节技术, 提高他们经受考验和挫折的能力;加强学生自我认知教育, 引导他们全面认识自己, 关爱自我, 形成活泼、开朗、积极上进、诚实守信等良好性格。
3.2 深化青年学生诚信实践教育
调动和利用各种社会力量, 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通过亲身实践体验培养诚信品质。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让学生在家庭、学校、社会中主动寻找自我诚信角色, 在实践和情景体验中学会做诚信人, 做诚信事。学校和社会也可以建立青年学生诚信实践机制, 诸如通过设置模拟情境、组织学生参观调查、开展民主生活会、开展向道德人物学习观摩会等引导学生体验信用行为, 通过晓之以理、导之以行, 表彰先进、激励后进, 严格要求、持之以恒的诚信道德实践促进青年学生的知行统一。
3.3 建立青年学生个人信用档案
建立个人信用档案, 是学校诚信道德建设的基础。我国多个省市已建立社会信用机制, 这种做法值得学校借鉴。比如温州, 先后出台了《规范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的通知》、《温州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等制度和文件。2012年12月, 温州市政府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 明确指出, 温州市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库建设的目标是到2015年, 城镇居民覆盖率要达到99%。通过打造“信用温州”建设, 温州信用状况得到大幅改善, 讲诚信、守信用的氛围基本形成。建立学生的个人信用档案, 能从制度上约束青年学生的信用风险。让他们真切体验诚信是一种宝贵的社会资本, “信用透支”是要偿还的, 是要付出代价的。
3.4 加强教师在诚信教育中的引导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 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俄国教育家乌申斯基也说:“在教育中一切都应以教育者的人格为基础, 因为只有人格才能影响人格, 只有人格才能形成性格。”只有教师具有独立完美的人格, 才能使学生的人格趋于独立完整。因此, 教师要以高尚的诚信人格率先垂范, 以身立教、以德育德、以行导行, 用爱和诚感染学生、引导学生, 促使学生诚信品格的形成。学校各级领导、全体教职员工都应努力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不因各种干扰因素而破坏规则。通过把真理的力量、事实的力量和情感的力量、人格的力量有机结合起来去感染和打动学生, 使学生入脑入心、口服心服。
3.5 营造诚信道德教育的氛围
学校的诚信道德教育的落实离不开整个社会大环境的支持。高校校园内要提倡良好的校风学风、师德师风, 形成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的观念, 营造诚信者受尊重、不诚信者遭鄙视的校园氛围, 使每个大学生都置身其中并潜移默化地受到感染。同时, 学校、家庭、社会要共同创建和谐友好的诚信氛围, 为大学生思想道德意识的健康发展营造清洁的大环境。也要在全社会确立诚信他律机制, 要使“失信”行为机会成本的付出要远远高于“守信”行为, 使失信者受到物质和精神双方面的惩罚, 使守信者得到精神和物质的褒奖, 促使诚信行为的良性循环。
诚信并非只是一种个人美德, 它也是现代社会文明和秩序的必要条件。青年学生诚信道德建设的进程不会是自动的, 需要各方的努力和付出, 学校诚信道德建设应作为一个系统工程与时俱进、全面展开。诚信教育也应是开放式教育, 应积极争取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 从而形成教育合力, 为全面提高学生的诚信道德素质做出贡献。
摘要:当前青年学生的总体诚信道德水平还是比较好的, 但由于道德水平的差异, 不诚信的现象在青年学生群体中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文章分析了这种现状, 探讨了诚信缺失的原因, 阐述了构建青年诚信道德建设的有效机制。
关键词:诚信,缺失,有效机制
参考文献
[1]芮文正, 陆剑鸣.我市加快建设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库[N].温州商报, 2013-8-8.
[2]庞云丽.关于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几点思考[J].青春岁月, 2013 (14) .
机制缺失 第2篇
关键词:文化软实力动力缺失修复机制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任务更加艰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要求更加紧迫。” [1]知识经济时代, 主导产业是知识产业, 主要资源是信息和文化, 国家实力就在于对信息和文化的掌握上,文化软实力对我国综合国力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我国的文化软实力提升很快。但在这个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新情况,主要表现在我国文化软实力还存在动力缺失的问题,这必将影响我国文化软实力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提升。
一、我国文化软实力动力缺失的主要因素
我国是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大国,但丰富的文化资源还没有转化为较强的文化软实力。我国文化国际影响力与经济国际影响力很不相称,文化产品输出国的角色与物质产品输出国的地位很不相称,这些都是造成我国文化软实力动力缺失的主要因素。
(一)文化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舆论引导能力的缺失
我国的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传统文化已植根于中华民族五千年,在其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对炎黄子孙产生了深远影响。其主要内容包括:睿智的哲学宗教思想、完善的道德体系、辉煌的文学艺术成就、独特的语言文字形态、浩瀚的文化典籍以及萌生最早并曾领先世界的科学技术等等,而我们必须面对的就是如何将其传承并发扬光大,但目前我国的文化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首先是人们对文化资源的重视不够。在国家大力主导经济发展的时候,人们对文化发展的注意力明显下降,对文化是一种软实力的认识也明显不足。这就导致大量优秀的文化资源被我们主观所忽略,潜在的文化软实力没有被发掘。特别是随着我国国力的显著上升,引起了一些国家的疑惑和不适应,如何增强舆论引导对我国的优秀的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同,是我国软实力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其次,一些文化产品被注入其他因素,降低了其本身的质量。许多的文化产品在运行中被大量注入商业的因素,本身的优势资源流失,结果反而在竞争中处于被动。最后,文化市场运行的不规范化。如文化产品盗版严重、低俗不健康的产品充斥市场等,要规范好我
(二)文化产业缺乏竞争力:政府的引导协调能力的缺失
文化产业涉及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不可能靠单个的组织和行业的力量能够完成,特别是涉及文化产业体系的建立,必须依靠各行业、部门互相协调、互相配合才能完成。目前由于不合理的体制的影响,一方面各行业部门条块分割,自我封闭,实行人为的信息封锁,难以实现信息共享;另一方面于起步较晚和文化领域条块分割、市场壁垒等原因,文化产业“软小散滥”问题比较突出,规模普遍偏小,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不高,产业布局不均衡,大规模、高水平、产业链完整的龙头企业少,缺少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和骨干企业。文化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高、核心竞争力不足,知识产权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产业的创意、研发、制作水平较低,内涵深刻、风格独特、形式新颖、技术先进的精品力作和知名的文化品牌较少,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文化人才的缺失:人才的培养机制的缺失
在我国文化对外交流的过程中,专业文化人才的缺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大问题。现在我国文化软实力还不够强的一个原因,不是我们缺乏形成软实力的文化资源,而是在对外文化交流中我们不了解海外受众的需求,不了解国际文化市场的需求,不善于运用国际经验和惯例来传播中国文化。我国著名艺术家金曼指出,我们不仅需要一批一流的文化产品,我们还需要一批了解中华文化,了解世界文化市场,善于市场策划和运作的国际文化经纪人。许多我们认为不错的文化产品因为缺乏市场化运作,在海外没有引起反响甚至受到冷遇。文化经纪人的匮乏已经成为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一个严重制约。从总体上看,我国文化人才队伍中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物比较缺乏,既懂文化又懂政策、懂经济、懂经营的复合型人才明显不足。因此,大力加强对专业性文化人才的培养是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四)文化基础设施落后:文化投入力度的缺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广大农村还存在基本文化设施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优、运行不力和公共文化产品匮乏、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虽然各地政府加大了对文化的投入力度, 但是投入的增长幅度仍然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同基层百姓、特别是农村地区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很大差距, 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发展现状同我国日益提升的国际地位也不相适应。与文化产业领域取得的突破性进展相比,我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改革发展步伐显得有些迟缓。目前,公共文化服务事业投入不足,文化基础设施落后,覆盖面窄,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文化发展的差距日益拉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机制不活、以及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严重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五)文化逆差现象严重:文化的传播机制的缺失
近些年来,中国经济日渐崛起令世人瞩目,与之相匹配的文化魅力和影响则亟待拓展。有数据表明,目前美欧占据世界文化市场总额的76.5%,亚洲、南太平洋国家19%的份额中,日本和韩国各占10%和3.5%。美国文化产业创造的价值早已超过了重工业和轻工业生产的总值。这其中文化传播机制是一个大问题。美国用三大片(薯片、芯片、影片)策略就征服了世界。从1996年开始,美国的文化产业已经超过航空、重工业等传统领域,成为美国最大的出口产业。美国的文化产业已经占美国GDP的25%左右。这种情况下,中国不得不借鉴西方的模式,如制作模式、宣传模式、广告模式、营销模式、收回成本模式等。我国文化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不足4%,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平均达到10%以上,美国则达到25%。美国的文化产业在世界文化市场当中占43%,欧盟占34%,而整个亚太地区只占19%,我国所占世界文化产业市场的份额低于3%。我国文化产业集约化程度低、文化出口能力弱,文化贸易逆差严重,以图书出版为例,累计逆差竟达6倍之多。[2]
二、我国文化软实力的修复机制
对于我国文化软实力在发展中存在的动力缺失的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并及时改进,势必会影响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整体发展,进而影响到整个综合国力的提升。因此,采取必要措施提升我国的文化软实力的水平势在必行。我国文化软实力的修复机制主要包括传统文化、基础设施、投入、人才、政府的引导五个方面。
(一)把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作为发展文化软实力的先导
我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记忆和中华文明特有的文化基因。优秀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和历久弥新的精神财富,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深厚基础,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要全面认识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在历史的高起点上创造出符合当代精神和时代潮流的新文化。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深入挖掘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内容,汲取合理思想内核,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不断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涵养民族精神的不竭源泉。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是增强文化自信、提高民族素质的迫切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3]
(二)把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发展文化软实力的保障
我国应当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投入,作为发展文化软实力的保障。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的提升和完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优美、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
一是建设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是政府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载体。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全面覆盖,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文化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坚持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统筹规划和建设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完善配套措施,保障正常运行,着力构建一批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序、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
二是发展会展经济,提高城市的商务基础设施质量。会展经济作为21世纪的“三大无烟产业”之一,它的功能和作用是综合性、全方位的,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会展业都是一个前景广阔的朝阳产业。会展业具有强大的关联带动效应。据上海、深圳测算表明,会展业的产业带动系数为1:9。引导会展业的有序竞争、协调发展,努力营造市场化的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城市商务基础设施质量。
三是加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要在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的文化产业。
四是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新动力。通信现已建成了遍布全国、通达全球的电话网、宽带域网、数字数据网、智能网等等,成为全国网络建设最完善、覆盖范围最广的通信运营商之一,基础网络和技术开发,基本同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同步。这种超常的发展速度为我国文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通信系统作为城市的“传导神经”,为我国的文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三)把加大投入作为发展文化软实力的基础
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健全政府投入机制,是推动文化软实力发展的基础所在。合理界定财政支出范围,探索财政资金整合使用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对我国文化软实力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进一步改进投入方式,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共文化服务的活力。
(四)把培育文化人才作为发展文化软实力的核心
把人才作为发展的战略资源,倡导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科学的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发展文化软实力的需求为基准,积极推进对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人才库,把所有对文化发展能够发挥作用的人才都吸纳进来。同时,打破学历、职称的框框,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千方百计留住人才,为他们提供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平台。加快培养文化产业人才,树立开放合作、兼容并蓄的理念,抓住第十七届六中全会大力发展文化软实力的契机,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种资源,重点引进一批文化人才,在更高起点上提升文化软实力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带动力,显著提高人力资本对文化事业的贡献程度;使人力资源开发更加符合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
(五)把政府的引导协调作用作为发展文化软实力的法宝
政府要制定有效的政策,支持企业成为文化产业的主题,促进企业对文化产业的推动,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同时采取积极措施打造有利良好的文化产业的社会环境。如对企业的基础研究进行投资,为文化产业创造适宜的金融、劳动力和商品市场环境,帮助人们获取教育和技能以适应高度发展的技术进步。保护知识产权,帮助改进公司、大学、研究机构和管理机构等构成文化产业系统本身等。我国一直努力寻求在更大的范围内支持文化产业的途径,推进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融合,以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为龙头,着力发展动画卡通、网络游戏、多媒体产品等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建设一旁特色文化创意园区和文化主题公园,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亮点,在包括建立文化产业基金、颁布保护文化产业的相关法律、制定并实施创新文化产业发展纲要、激励文化产业人才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而有效的措施和实际行动的创新业绩。而且由于这些因素相互交融、有机结合所呈现出的强大优势,促使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3]《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4.
教师流动机制的缺失与建构 第3篇
一、教师流动机制的本体解读
教师流动机制是指为实现教师流动目标和任务,各相关因素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所形成的带有一定规律性的运作方式和状态。
教师流动机制由机制行为主体、行为规则、得益或支付方式、反馈系统等要素构成。[1]行为主体包括机制的建构者与具体实施者,主要指政府、学校和流动教师个人。政府作为首要责任者,发挥引导作用,通过控制力确保机制构建中的权威性和运行中宏观调控的有效性, 通过回应性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并对公众负责。学校是直接运作者,发挥上呈下达的作用,通过结合自身特性与本校发展规划,对教师流动政策和制度进行弹性解读,选择具体执行模式,在过程中将教师流动机制具象化。流动教师是具体参与者,通过自身行动构成教师流动行为本身,通过多种途径直接或间接参与、监督、评判教师流动机制。在机制的建构和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的“利我”本性,需要行为规则进行价值整合。所谓行为规则,是指对机制行为人各类行为、权利和义务的详尽的或非完全的规定,结合具体情境发挥作用,并直接作用于特定机制的生成,是既成教师流动政策与制度在具体流动过程中的动态作用模式,是依据流动主体行为的规范化需要与流动整体的顺畅运行需要而成,要求变化中的稳定性。得益或支付方式是“对机制所导致的得益的一个划分方式,同行为人的具体行为直接相关”[1]。利益作为人类最普遍、最根本的追求,是个体以及由个体组成的群体价值判断或价值选择的基本依据,直接规制人的行为选择,而大量具体情境下的选择以其自身发生与存在构成教师流动机制运行惯性。反馈系统是教师流动机制系统不断发展更新的基础。反馈是系统对自身的不断检视,是从元系统视角对系统的回应。有了反馈系统,才使整个机制形成闭合的回路,使得机制作用的结果能够作为要素回应于机制运作过程,为人们的选择提供借鉴,有助于人们选择恰当的措施推进机制的运行和更新,即通过反馈系统,人们可以决定延续、调整或纠正机制的运行。这些要素统摄于一致的流动目标,规律性地形成共同发挥作用的整体运作方式。
二、教师流动机制的缺失分析
政府作为教师流动机制的首要责任者,需要通过有效的经费拨付机制保障流动主体的基本利益。现阶段,按区域划分的各级政府义务教育投入比例标准粗糙、简单划一,不能切实针对各地实际,致使农村教师工资福利经费短缺、来源不稳;政府间信息不对称,代理链过长,引发道德风险和学校因资金无法自主自足而生存发展受困的问题。直接导致农村教师趋城性的单向流动和寻求其他创收途径无法集中精力于教学的隐性流失。作为教师流动机制的直接运作者,学校布局与规模的不合理直接制约教师流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现阶段大量存在的“巨型学校”,招生规模过大,学生入学成本增大,教师负担过重,学校各项资源均无法相应满足需求,且无力执行教师流动政策。这实质上是教育资源向城市集中,加剧城乡教育不均衡,而农村学校则因师资更加不足、资源匮乏而难以为继。作为具体参与者的教师由于机制不能提供合理的动机驱动而流动意愿偏低。现行的教师流动机制以晋级、评职称等外在条件为激励,未能直接作用于教师自身发展,致使流动教师主动性和目标性不强。
教师流动机制的行为规则问题集中体现在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教师流动机制针对公共产品发生作用的属性、保障公平的价值取向,要求必须有健全的监督机制保障公共权力被合理使用。因缺少制度保障、信息系统支撑、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惩治权未落到实处,教师流动的监督机制目前还只能存在于口头和文件当中。具体表现为相关监督法律法规尚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度不足,监督方式以突击性、专项性方式为主,不能全面把握机制运行情况。
教师流动机制的得益或支付方式最终落脚于有效的激励机制。在我国教师流动机制建构和运行的过程中,忽视学校和流动教师的参与状态,采取不恰当的激励手段使其与教师流动目标之间的激励相容难以实现。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之间上下级的管理关系,原则上要求学校无条件地接受和履行教育行政部门的任何决策。因此,学校的参与问题长期置之不理,学校的利益和需求在教师流动机制的运行过程中没能得到有效的表达和整合,学校的具体教育实际对宏观推行的制度适应不良。一些学校和教师采取消极应对的方式,致使机制运行效果与目标相差甚远。
反馈系统的整个运作流程以信息为载体,要求信息的真实有效传递。我国现阶段教师流动机制中政府信息输出和流动教师信息传达两条通路受阻,信息真实性难以保障。一方面,我国长期自上而下的行政运行模式带来教师流动机制中上级命令主导主体流动行为的倾向,政府缺乏向机制参与主体传达信息的主动性,致使流动主体由于信息不足而无法作出有效反馈;另一方面,作为流动行为基本参与者的教师处于失语状态,缺乏传达自身体验的通路,在达成机制目标与实现个人期许之间难以获得平衡,这种状态更加剧了信息的分散性,不利于决策部门获取必要的信息作出科学的机制运行命令或命令调整。
三、教师流动机制的合理建构
要走出教师流动的困境,解决教师流动机制的缺失,需要合理建构“具有系统性、规范性、制度化的长效解决机制”[3]。
首先,要完善政府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细化区域划分标准,切实按照区域现状和区域需求的具体情况确定经费数额与负担比例。完善学校预算体系,逆转信息通路,以各地具体情况为准制定拨付机制。制定学校预算需求,使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分配机制时能够有真实信息为凭依,增进机制合理性。其次,促进农村学校布局与规模合理化。使布局决策影响的主体能够实质性参与,强调教师和学生的发言权;全面收集、整理、分析相关事实、数据,形成有说服力的布局调整方案;依据保障教师基本福利下学校对教师的承载量确定学校规模;在偏远地区依据当地情况适当保留学校并培训教师。最后,要增进教师流动机制人文关怀,提高教师流动的主体性和目标性。将教师视作主动的人,给其自由的选择权利,使其能够在信息充分的环境下独立作出选择;在保障其物质权益的基础上,关注其心理和精神需求,并及时给予反馈。保障流动学校间的信息通畅,确保流动教师确实被需要,使流动过程尽可能不打断流动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进程。
教师流动行为规则机制的合理建构和确保运行,要求完善的教师流动监督机制发挥作用。首先,要明确相关监督法律法规政策,让监督行为有法可依。教师流动监督机制的对象、内容、范围和方式都应该有法律或相关政策规定,在其范围内,按照正当的程序进行。其次,要增加信息透明度,保障民众在知情权的基础上对机制运行的公平合理性进行监督。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一切监督行为都无从谈起。最后,改过程性监督为结果性监督。以结果为准,最大程度上减少弄虚作假的可能性,并提高准确性,避免人为过程中预测的可能性偏差。
合理建构教师流动的得益或支付机制,最终落脚于建构教师流动的有效激励机制。如果一个机制满足参与约束,那这个机制是可行机制,如果满足激励相容约束,那这个机制就是可实施的。[4]而只有同时满足参与约束与激励相容,机制才能达成既定目标。就学校而言,要正视学校的参与状态,给学校以发言权和适度的自主执行权。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通过一定渠道建立学校之间的对话平台,了解学校的具体情况与现实需求,尽可能保障教师流出不过分损伤流出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与教育质量,并促使流入学校表达需求,获得真正需要的教师。就教师而言,要提供能使其得到激励的利益保障,促使其个体目标能与集体目标达到激励相容。提供增长性激励,在保障其物质利益的基础上,强调对其个人能力、职业水平等方面增长需求的满足。
合理建构教师流动反馈系统首先要加速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进程。包括两条信息通路建设:其一是流动教师对政府的服务要求通路,是政府政策制定与实施的导向;其二是政府对流动教师的支持要求通路,是政府政策制定与实施过程的校正与结果的评价。在此基础上才能保障政府决策的合理性以及反馈系统作用的有效性。其次,要增进流动教师的主动性与参与意识。流动教师不仅仅是政策与制度的被动执行者,更通过自身的具体行为构建教师流动机制的现实存在,其诉求与选择从各个细小而广泛的层面影响教师流动机制的建构与运行。只有流动教师愿意主动提供真实信息,才能实现有效反馈,机制才不致因信息不全而偏离目标。最后,通过机制建构本身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达到激励相容,形成参与主体愿意提供真实信息的机制运行模式。这是反馈系统最基本的运行与建构层面,即通过机制的合理建构,使参与主体在理性选择中将提供真实信息作为唯一或最优选项,以达成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共同增进。
摘要:教师流动机制是指为实现教师流动目标和任务,各相关因素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所形成的带有一定规律性的运作方式和状态。包括行为主体、行为规则、得益或支付方式、反馈系统四大要素。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呈现政府经费拨付、学校布局规模、教师主动性等方面的不足,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等缺失,以及反馈系统信息真实性等问题。要求完善政府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学校布局与规模合理化、增进机制的人文关怀,完善和建立教师流动的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通过机制设计保障信息真实性。
关键词:教师流动,流动机制,缺失,建构
参考文献
[1]高焕喜,吴炜峰.机制、机制形成和我国城乡统筹机制形成[J].华东经济管理,2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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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缺失 第4篇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是指引导和促进大学科技成果转化运行的系统结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方式及原理。它的存在具有客观实在性,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高校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科技创新和科技发展活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战略地位。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和科技优势,切实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技发展规划纲要》,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2009年,全国高校投入到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的简称,下同)活动的人力为27.5万人年,比2008年增长3.0%,占全国总量的12.0%;R&D经费为468.2亿元,比2008年增长20.5%,占全国总量的8.45%;其中,基础研究经费、应用研究经费和试验发展经费分别为145.2亿、250.0亿和72.6亿,占高校R&D经费的31.1%、53.4%和15.5%。教育部直属高校投入到R&D活动的人力为12.6万人年,比2008年增长11.0%,占全国高校总量的45.8%;R&D经费为368.7亿元,比2008年增长9.9%,占全国高校总量的78.4%。全国高校登记科技成果8498项,比2008年增长10.4%,占全国总量的21.8%;发表国内学术论文34.2万篇,比2008年增长7.5%,占全国总量的65.2%;申请专利较少,约为全国总量的20%左右。
然而,我国高校在R&D活动投入人力、R&D经费以及科技成果登记数、学术论文发表数、专利申请数同步增长的前提下,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约为西方发达国家的1/6。这不仅降低了我国高校科技成果产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影响了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正如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教授曾经讲过的那样:中国虽然已经掌握了世界上最先进最复杂的技术,如卫星和火箭技术,但还没有真正学会怎样把科技转化成为现实的经济效益。尽管影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较多,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缺失是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是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重大战略举措之一。笔者以高校专任教师和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调研对象,分别在武汉、上海两市各选取3所教育部直属高校,进行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调研。共发放问卷360份,回收问卷326份,其中有效问卷298份,回收率分别为90.6%和82.8%;并应用SPSS14.0统计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了统计处理。试图通过调研,分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缺失的外在表现和主要原因,进而提出优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的对策与措施。
2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缺失的外在表现
调查显示: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导向动力机制、市场驱动动力机制、人才激励动力机制等结构要素没有真正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体系和合力;二是政策导向动力机制、市场驱动动力机制、人才激励动力机制的功能均呈现出弱化状态或弱化趋势。
2.1 政策导向动力机制
2.1.1 国家项目评审政策导向机制。
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人才、教育、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和评审的全国竞争性项目主要有:“千人计划”杰出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调查显示:认为在这些项目申报的论证和评审中不重视、较不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的为76.8%,认为一般、较重视、重视的仅为23.2%,甚至有的教师认为科技成果转化对个人或学校申报上述项目的支撑作用不大。许多项目评审的标准或指标体系比较重视基础理论研究成果的产出,特别是IF(影响因子)5.0以上的SCI、EI刊源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往往忽视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性;许多评审专家和学者都具有在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和研究的学术背景,从心理上更欣赏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2.1.2 国家科技投资政策导向机制。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投资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国家财政投资;二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风险投资。调查显示:认为经费投入不足的为35.6%,科研经费分配不合理的为19.5%,投入主体单一的为30.4%,风险投资基金匮乏的为14.8%。“经费投入不足”与“投入主体单一”已成为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投资中存在的两个突出问题。
2.2 市场驱动动力机制
2.2.1 成果转化途径。
科技市场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市场需求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基本前提,是高校科技成果市场价值充分体现的关键所在。调查显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不是通过技术市场,而是依赖教师或学校科技推广管理部门通过非技术市场或不完全技术市场渠道进行,无法体现科技市场的先进性、应用性和时效性特征,往往与市场或企业联系脱节,难以满足市场与企业的需要。
2.2.2 科技中介组织。
科技中介组织作为一种独立的中介实体,既是各类资源与科技企业之间的市场中介,也是政府、市场以及高校之间的联系中介。调查显示:认为我国科技中介组织不完善和较不完善的为64.9%;一般、较完善、完善的仅为35.1%。目前,国内科技中介组织主要有三种形态:一是高校设置的科技中介组织;二是社会经济中介服务组织的内设机构;三是政府科技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内设的科技中介组织。这些科技中介组织与市场和企业之间还没有形成一种相互信任、相互依赖、相互帮助、风险与利益共担的新型关系,难以满足国内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日益增长的科技中介服务工作需要。
2.2.3 教师市场意识。
教师是我国高校科技创新以及科技活动的重要力量。在科学研究中,高校部分教师往往在科研领域确立、科研项目选择、科研目标制定等方面与市场需求有较大的差距或错位。尽管这种差距或错位的产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但教师市场意识淡薄仍是主要原因之一。调查显示:认为高校教师市场意识弱、较弱、一般的为85.0%,认为强、较强的仅为15.0%。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高校教师市场意识的弱化状态。一般而言,我国高校教师的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确立的纵向项目,如非理工类院校的纵向项目及经费约占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总数的60-70%。他们大多数重点考虑的问题是如何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通过有效申请而获得科研项目,进而按照科研计划和合同要求完成科研任务,不会注意市场意识的内化与培育。
2.3 人才激励动力机制
2.3.1 学术水平评价激励机制。
专业技术职称既是高校评价教师学术水平的主要标准,又是社会确认高校教师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更是高校教师获取工作岗位、工作条件和工作待遇的客观基础。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聘)制度,建立和健全人才水平评价激励机制,从而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已成为高校内部人事制度和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调查显示:高校在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聘)过程中,存在着“三重三轻”倾向:一是重基础(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轻服务社会研究项目;二是重学术论文,轻科技专利;三是重科技成果奖励,轻科技成果转化。即使有个别学校试图通过设置“推广教授”专业技术职称,以承认或相对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但申报人员极少,几乎没有。这种学术水平评价机制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而言,已失去了激励功能。
2.3.2 工作绩效评价激励机制。
工作绩效评价是衡量和评定高校教师劳动贡献和劳动报酬的重要基础,是调动高校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措施。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William.james)研究发现:在缺乏激励的环境中,人的潜力只能发挥出20%30%,如果受到充分的激励,他们的能力可发挥80%90%。调查显示:认为高校对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不重视、较不重视、一般的为74.5%,较重视、重视的仅为25.5%。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一般包括学校评价和个人评价两种方式:就学校评价而言,许多高校在评价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绩效时,也仅仅偏重经济层面的适度激励,一般是根据绩效大小发放一定额度的奖金。其数量往往低于学术论文或科技成果奖的奖金额度。很少从精神层面激励教师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出发,牢固确立献身于科技成果转化事业的价值取向和奉献精神。就个人评价而言,教师在高校不重视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的环境下,也感到比较茫然,甚至觉得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绩效没有得到学校应有的评价或承认,自身劳动价值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体现。这些都不可能发挥工作绩效评价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激励功能。
2.3.3 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激励机制。
利益分配是涉及和调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主体利益关系,激励和促进高校教师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利益分配一般包括学校与社会主体之间、学校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等三种利益分配关系。目前,国家已颁布和实施了《国务院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对规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行为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然而,由于缺乏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必要的过程监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仍存在一些管理制度盲区,纠纷较多,严重影响了各方的积极性。如科技成果合理定价作为必经程序一直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中的难点问题之一。技术转让费即技术商品价格虽强调市场调节,但实践中仍由转让双方协商议定。高校教师和其他科技人员由于缺乏市场营销经验,在不完全技术交易市场中常常处于劣势,不能实现“物有所值”,其合法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市场价值难以得到真正体现。高校在分配科技成果转化利益时,教师获利不多,激励作用不显著。
3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缺失的主要原因
客观地讲,尽管导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缺失的原因较多,但科技成果转化投资不充足、技术市场发育不健全、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不完善仍是直接的重要影响因素。
3.1 科技成果转化投资不充足
长期以来,国家财政投入的科技经费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虽有较大的增长,但在国家财政投入的科技经费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偏低。我国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工业化生产三个阶段的资金投入比重为1∶0.1:100,上海等大城市为1:1.5:261,均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1:10∶100,使科技成果转化投资的相对量呈现出逐年下降的态势。以政府资本为主体建立的风险投资公司在高技术风险投资回报体系不健全的条件下,不愿意投资高风险的科技成果转化;大多数高校的办学经费不足,资本筹措能力较弱,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的资本极为有限;企业消化和吸收科技成果通常面临开发、生产、市场、管理、发展五大类风险,在风险投资机制不完善的环境中,不敢或不愿意独立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更多的资金,往往选择合作迂回、风险分担的投资方式,规模不大,效益不显著。此外,国家重理论成果(高水平论文),轻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评审的标准或指标体系严重影响了高校教师的积极性。这些必将弱化国家科技投资政策和项目评审政策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导向功能。
3.2 技术市场发育不健全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还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因此,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技术市场发育还很不健全,即使是上海、武汉等先进大城市的技术市场发育也不成熟。其法制体系和运行机制等依然处在建设的初级阶段;科技中介组织往往处于附属或不完全独立地位,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垄断性和封闭性特征,人员结构及其专业能力也不能适应科技中介服务职能履行的素质要求;科技成果转化的信息供给与需求的传输渠道没有建立或健全,对科技市场供需信息缺乏有效地搜集与贮存和系统地整理与分析等,严重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的规模、时效、质量、效率和效益;可以说,我国至今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完全技术市场体系。更何况高校教师在长期的科研实践中,比较少地思考项目及其研究成果是否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客观地讲,从教师的知识结构看,我国高校自然科学领域的绝大多数教师都不具备,也不能苛求他们具备较系统的经济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市场意识。这些必将弱化技术市场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驱动功能。
3.3 科技成果评价体系不完善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高校在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聘)和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评价过程中,其评价体系或评价标准往往突出理论成果,特别是在SCI、EI等国际知名检索系统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出版的学术专著,不太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甚至有的著名高校几乎忽略不计。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评价体系或评价标准存在着较大偏差,甚至可以说不科学。长此以往,教师则在如此评价中形成了轻视科技成果转化的固定思维模式和刻板价值取向。此外,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偏低,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师的积极性。调查显示:尽管不同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比例有所不同,但一般为15-30%,仍低于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高校的标准。如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规定:技术转让所得收入由发明人、院系和大学按各1/3的比例平均分配。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规定:专利许可收入累计不到10万美元时,技术发明人可从中获得50%收入;累计达到10-20万美元时,技术发明人可从中获得40%收入;累计超过20万美元时,技术发明人可从中获得30%收入。这些必将弱化成果评价及利益分配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激励功能。
4 优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的对策与措施
4.1 完善科技政策,进一步为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有利的环境
科技政策是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基石。完善科技政策是充分发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功能,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的关键因素。一是完善国家项目评审政策。在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人才、科技、教育等全国竞争性项目的论证和评审过程中,要实行分类管理,注意将科技成果转化列为项目的主要评审(价)指标,其重要性应与学术论文、科技奖励等同。二是完善科技投资政策。要正确处理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工业化生产的投资关系,调整科技财政投资结构,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在国家科技财政投入经费总量中所占的比例,以满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资需要。三是完善风险投资政策。要建立和健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和引导风险投资公司、科技生产企业等积极投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教师、高校和投资主体合作共赢。四是完善税收管理政策。要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监控措施,切实保障高校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可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获得个人奖励,且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可免缴个人所得税,以调动教师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2 健全技术市场,进一步为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搭建良好的平台
技术市场是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平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商品形态,常常以信息形态存在。尽管技术与普通商品有较大区别,但它的流通仍然需要专门的服务和营销载体,需要技术、资金、设施、人才集成。因此,健全技术市场是充分发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功能,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的重要条件。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健全我国技术市场的法律制度和监控机制,确保我国技术市场健康、有序运行,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效的需求与供给。要按照“科学、高效、开放、共享”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全国或区域技术市场信息交流平台,科学贮存、整理、分析相关信息,促进科技成果与技术信息的及时、准确、高效流通,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要按照独立法人的属性、条件和程序,建立和健全全国或区域技术市场中介服务组织,强化技术市场中介服务组织的功能与作用,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牵线搭桥。
4.3 创新管理制度,进一步为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保障
管理制度是科技成果有效转化的核心。创新管理制度是充分发挥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机制功能,提高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益的重要保障。高校要创新职称评审和学术评价制度,正确处理基础(应用基础)研究与服务社会、学术论文与科技专利、科技成果奖励与科技成果转化的关系,在科技服务与推广领域,建立和健全相对独立的教师职称系列和学术评价体系,鼓励高校教师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遵循科学技术发展规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制度和评价机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过程的监控与管理;扩大国家科技成果中试专项基金增量,支持高校教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中试,从而减少风险,提高成熟度和转化率。要创新高校教师培训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强化教师经济专业知识和市场意识的内化与养成,不断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市场意识和经营能力。要创新人才激励制度和分配制度,正确处理学校与社会主体之间、学校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组织激励与个体激励相结合,真正使致力于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校教师工作有尊严,生活无忧虑,事业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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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缺失 第5篇
一、刑事上诉案件审判监督的现状
1. 法律文书不送达或不及时送达。
近年来,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律上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推广, 一审宣判后, 被告人提出上诉率不断攀高。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需将上诉状副本在法定期限内送交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往往收不到法院移送的上诉状, 并不清楚被告人是否提出上诉和上诉的理由等具体情况。除非二审法院通知同级检察院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 否则上级检察院也无从知晓一审被告人是否上诉, 从而导致两级检察机关的审判监督权均无力行使。此外, 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后, 二审判决、裁定往往不送达或不及时送达原提起公诉的检察机关, 也没有送达同级检察机关, 因此检察机关无法掌握判决情况, 对可能出现的错判更无从察觉和监督。
2. 书面审理为主, 开庭审理为辅。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 应当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 讯问被告人, 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对事实清楚的, 可以不开庭审理。由此可见, 法律规定上诉案件是以开庭审理为原则的, 书面审理只适用于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但事实是否清楚取决于二审法官的判断, 是否开庭也完全由法院决定, 无须征求检察机关意见, 致使检察机关对二审书面审理的监督出现盲区。近年来, 书面审理并改判罪名、量刑的案例屡见不鲜, 由于检察机关没有派员出庭或没有被通知阅卷, 因而对改判的原因、是否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等, 无法了解, 就更谈不上监督了。
3. 对上诉案件监督难。
对于书面审理的上诉案件, 经法院审理后改判的, 有的改判理由在判决书中表述不清, 有的对二审提交的新证据并未进行开庭质证;同时, 由于二审审限特别是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审限普遍较长, 检察机关无法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在收到终审生效判决书后, 对判决书或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 提起抗诉的程序繁杂, 操作性不强。如基层院对某一案件的二审判决有异议, 根据法律规定, 须通过该院检委会讨论后, 报请市院讨论;市院检委会讨论后, 依法再报请省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省院经检委会讨论后再向省高法提出抗诉。一个案子经三级院公诉部门、检委会讨论后意见一致才能最终抗诉, 程序繁杂, 耗时冗长, 有的案件会长达三四年仍没有处理结果。此外, 即便上级院支持抗诉后, 对二审改判被告人无罪或未羁押的, 因抗诉开庭时, 原审被告人必须到庭参加庭审, 但是检察机关并未有合法、有效手段保证当事人到庭, 造成案件迟迟未开庭审理, 甚至“流产”。
二、刑事上诉案件审判监督缺失的原因
1. 法律规定不明。
由于《刑事诉讼法》对上诉程序规定得过于简单、笼统, 仅规定“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缺乏明确、细致的操作流程, 导致二审上诉程序流于形式。如对上诉案件审结后法律文书的送达,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通过原审法院送达提起公诉的检察院, 还是由二审法院送达同级检察院, 或者法院可以不送达, 并不明晰;对开庭审理的标准也未明确细化;对书面审理是否通知检察院;书面审理改判的, 收不到裁判文书, 又未出席法庭, 如何进行审判监督等, 都有待进一步阐明。
2. 诉讼资源有限。
近年来, 随着社会转型和矛盾的加剧, 案件数量急剧增长。检察机关公诉部门承担着大量一审案件的办理, 长期被“案多人少”的矛盾困扰, 工作繁重, 往往无暇顾及对上诉案件的监督。如果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 意味着工作人员必须增加, 这对于并不充裕的检察资源来说, 不具有现实可行性。
3. 监督手段贫乏。
根据法律规定, 检察机关享有法律监督权, 这种法律监督应当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但因立法除对抗诉权规定得较为具体外, 对其他监督手段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 所以实践中难以操作。如发现人民法院或者审判人员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 可以启动法律监督调查机制。但是对公诉人员如何调查, 能否采取一定措施, 审判人员若不配合如何处理等问题, 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甚至没有规定, 所以无法解决, 这也是检察监督陷入盲区的重要原因。
三、刑事上诉案件审判监督程序的重构
1. 完善相关法律。
新的《刑事诉讼法》应明确上诉状送达的期限和方式, 可规定上诉状副本在送交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的同时, 送交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明确裁判文书送达的期限与方式。二审法院拟改判的上诉案件, 应通知同级检察机关参加宣判。对开庭审理的第二审刑事案件, 当庭宣告判决的, 应当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及同级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 应当在宣告后立即送达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及同级人民检察院。对不开庭审理的第二审上诉案件, 应当在判决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及其同级人民检察院。
2. 与法院协商对几类重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在《刑事诉讼法》未修改前, 检、法两家可协商确定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范围, 如二审法院拟改变定性、量刑的上诉案件。对审判机关拟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控辩双方意见分歧大的上诉案件作书面审理的, 应书面征求检察机关的意见, 并将案卷移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阅卷后建议开庭审理的, 审判机关应当开庭审理。
3. 建立独立、专门的监督机构。
机制缺失 第6篇
一、当前医院信访工作中的问题
(一) 信访人数增加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对就医环境的多样化发展、多层次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如果医院硬件设施及医疗技术不能满足病患及家属的要求, 那么势必会引起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 再加上患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往往会通过信访来表达自己在就诊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这就造成了信访人数大量增加。
(二) 信访内容复杂化
目前病患就医过程中不仅仅是对临床一线工作的要求增加, 对安保问题、后勤服务等一些二线科室的要求也在上升 (2) , 近年来信访内容由单纯的看病难、治疗效果不佳向服务质量、工作失误、劳动保脸及后勤管理等多方向的转变, 此外对于医生收取病人红包及医疗回扣的情况信访的比例也在急剧上升。
(三) 服务质量是信访重点
信访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质量。具体的体现在医务人员对患者的问题回答不够彻底、清楚, 往往是敷衍了事, 上班时间公然抽烟聊天等。由于现在医院均已病人为中心, 仅可能的为患者提供一切服务, 所以当患者感受到自己所受到的服务没有达到医院所宣传的那样时, 就会心生不满, 从而信访投诉医院的服务质量。
二、医患沟通机制具体缺失情况
医院信访是联系医院和患者之间的桥梁, 所以信访工作关系到医院整体的服务治疗和社会形象。但是实际信访工作耗费大量的人力及物力、财力, 很多医院感动力不从心, 从而将信访工作搁置, 导致了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 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一) 不重视医患沟通
很多医院规模小, 大部分的精力和财力都投入了临床一线科室, 对信访工作及医患关系沟通缺乏基本的投入, 长期以往, 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沟通力越来越弱 (3) , 工作态度也差强人意, 对患者实施治疗往往是一句话说了算, 根本没有和患者商量。医务人员过多的把精力放到了医疗文件的书写上, 而不愿意花时间和患者解释具体的病情变化情况 (4) 、治疗方案为什么这么治疗的原因, 这是医务人员工作的不到位, 也是对患者的不尊重。
(二) 患者对医疗服务了解不够
大部分患者对医疗行业的服务了解不深, 简单的认为医生和病人就是简单的看病治病的关系, 患者花钱看病就应该得的该有的回报。医疗卫生行业和其他行业不同, 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 医生不仅仅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专业知识的服务, 同时还承担着一定的风险。病情千变万化, 即使病情很轻, 但是也不能保证意外的发生, 一旦发生意外, 而医生又能够给予患者满意的处理方式, 所以就会有患者采取信访的方式投诉医生, 相关研究表示, 因为患者对诊疗规律不了解而采取信访投诉的比例较高。
(三) 沟通不合理
有些医院的医务人员存在沟通不合理的情况, 他们很少主动和患者沟通交流, 即便是沟通也是同患者进行最为简单的沟通, 基本没有会患者解答疑问和困惑, 并且当患者准备再次询问时, 医务人员就表现出很不耐烦的表情, 又或者是当有医疗风险发生时才与患者沟通, 所以当出现这种情况时选择信访也是不可避免的 (5) 。部分医务人员沟通时不注意语气问题, 总是有一种优越感, 觉得患者有求于人所以就低人一等, 语气粗暴, 不照顾患者的心理情绪。
(四) 医患沟通机制不完善
医院尚没有建立完善的医患沟通机制, 所以出现医患沟通存在障碍和困难时, 患者往往毫无头绪, 不知道应该如何解决问题。同时规则制度的不完善, 也为医务人员的懒散、不负责任提供了可乘之机, 即便是不满足患者的沟通需求, 医院也不对其进行处理, 久而久之, 医患关系必然越来越紧张, 当实在无法忍受时, 患者就会选择信访来达到他们的目的 (6) 。
三、完善相关制度, 做好信访工作
医院要将医患关系摆在正确位置, 时时刻刻将患者放在首位, 向患者传达“病患至上”的理念, 让广大患者明白医生仍然是他们心目中的白衣天使, 具体的改革措施有:1.严格重视医患沟通:医患沟通时医疗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服务, 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良好的医患沟通不仅能帮助患者了解病情、了解治疗的方法和步骤及预后, 帮助患者解答了疑惑, 同时也提高了医生在患者心中的分量, 通过沟通交流让患者相信医生对患者是一视同仁, 都会尽心尽力提供服务, 为患者的早日康复做努力。长期的临床实践证实了超过一半的医疗纠纷都是由于医患双方沟通不及时不到位造成的, 医务工作人员一定要及时的和患者沟通交流, 有助于患者病情恢复和良好医患关系的建立;2.完善相关沟通制度:目前医患沟通制度还不完善, 因此医院首先要出台相应的医患沟通制度, 细化沟通的时间、内容、方式, 并且在沟通后需要签医患沟通书来证实确实沟通过, 通过制度来约束医务工作者, 让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主动及时的找患者沟通交流病情, 此外不同职称的医生在具体的医患沟通要有不同的规定;3.注重医患沟通技巧:在医患沟通中一定要注意技巧, 既要保证医务人员的正确权益, 也要确保能满足患者提出的正当要求, 注意以倾听为主, 从患者最关心的问题着手开始沟通, 对患者提出的一切疑问竭尽所能回答, 语气温柔, 语速放缓, 让患者感受到医务人员的真心和真诚, 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患者, 也不隐瞒事实, 实事求是和患者交流, 尽量将矛盾化解 (7) 。
综上所述, 医院医患沟通机制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及需要完善之处, 这些就导致了医患关系的紧张, 信访人数的不断增加, 医院只有不断的改善沟通机制, 为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沟通平台, 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 减少因为医患沟通问题而造成的信访情况, 只有这样, 医院才能健康快速的发展, 才能赢得患者的尊重。
注释
1程俊.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做好医院思想政治工作[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 2008, 25 (6) :412-413.
2陈龙林.从医院信访突出问题看医患沟通机制的缺失[J].中国医院管理, 2006, 26 (12) :84-85.
3杨立成.医院信访工作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途径[J].中国医院, 2012, 16 (1) :48-49.
4谷利英, 周志强, 王焕芳等.当前医院信访工作的成因、特点及处理[J].医学理论与实践, 2008, 21 (5) :619-620.
5刘富春, 彭娅.加强医患沟通是化解医疗纠纷的有效途径[J].重庆医学, 2011, 40 (19) :1964-1965.
6张凤娟.加强医患联系做好医院信访工作促进医德医风建设[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 2011, 22 (6) :140.DOI:10.
学校自评自主性缺失归因及强化机制 第7篇
一、学校自评自主性缺失归因
学校自评自主性主要体现为学校主动参与自评的意识、明显的自评需求,恰当运用科学的自评工具和方法进行自我问责( self - accountability) , 自觉地进行自我监控并促进自我发展。自主性缺失是当前学校自评出现诸多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表现为“不明白为什么评”,导致学校不愿意评, 而“不知道评什么”和“不清楚怎么评”则导致学校不会评。
1. 不明白为什么评
学校能否积极开展自我评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人员对自评的态度和看法,尤其是校长对自评的认识,直接影响学校对自评的认同度、 动力以及自觉意识。( 1) 对自评性质的认识不够。 由于受传统外控式教育管理模式的影响,学校往往重视外部督导评估,将自评当成外评的前奏和准备,主要目的是应对外评,内生性动力不足,致使自评流于形式。研究表明,不少校长不太了解什么是自评[1],大多数教师也认为学校开展自评是源自上面施加的要求,而没有看到自评是学校发展的一个必要活动,是教师教学角色的一个内在部分[2]。( 2) 对自评意义的认识错位。学校常常错误地认为自评结果是应对外部的问责,没有认识到自评的真正目的是激发学校发展潜能,促进学校改进。在自评过程中过分关注外评是否通过,以及得分的高低。评估过程中千方百计保护自己,考虑“面子”问题,报喜不报忧,更害怕面对问题。结果将自评最为本质的功能———诊断学校发展———淹没在“防评估( proof evaluation) ”的过程中。由于认识错位,学校自评参与面狭窄,评价主体单一,主要是管理人员和个别骨干教师,缺乏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参与。( 3) 对学校存在问题的认识不足。常把学校存在问题归因为客观存在, 或者对问题轻描淡写,如“校舍面积不够影响了学校学生学习”,“班级规模影响办学质量进一步提升”等。( 4) 外评形式化导致学校自主空间萎缩。 学校外评工作的形式化、固定化、教条化,阻碍了学校自评自主性的发挥,评估专家主要通过学校提供的自评材料和几天的观察来确定评估分数, 评定等级,做出评估结论,这在无形中给学校留下了“灵活应对自评”的深刻印象,学校似乎没有必要检视自身发展历史,也没有必要正视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甚至根本不能深挖问题,否则会影响外评的等级评定。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使学校在认识上觉得没必要,也不能认真对待自评。
2. 不知道评什么
( 1) 学校自评困难重重,无法真正开展,实质上是学校自评找不到适合的参照系和依据,由于缺乏一个合适的、得到多数学校认可的学校自评标准和完整的自评指标体系,多数学校的做法是外评评什么,自评就评什么。这种简单依附于外评的做法,直接导致学校自评自主性丢失,参照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的督导标准与条例,根本无法彰显学校自评的主体性。( 2) 自评内容僵化。学校工作千头万绪,外评指标不可能包括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如果学校依据外评指标实施自评,自评“视界”必然受到极大的限制,无法体现学校自身发展的特点。( 3) 有研究显示,校长们普遍认为自评的主要内容是学校的教育教学[3],而对学校的发展历史和基础、发展现状和阶段、发展方向和潜能都不够明确,对学校自身的缺陷没有清晰的认识,因而对学校的发展和改进工作也缺乏有针对性的意见和措施。( 4) 自评报告撰写缺少自由空间。自评报告中呈现办学成绩居多,自我剖析、 自我诊断较少。由于当前学校自评报告一般都有字数要求,工作手册规定的模板限制了学校自评报告的写作自由度。自评报告完全按照模板写, 本身显示的信息量不足,没有事例,显得僵化刻板,内容上也缺少提炼学校办学中存在的真正问题。
3. 不清楚怎么评
学校自评的主动性缺失,往往同学校不会评有着密切关联。学校如何自评,谁来负责,何时进行,采用何种方法和工具,评估结果如何运用,有哪些制度保障,等等,直接影响学校自评的自主性。( 1) 学校自评缺乏管理制度的支持,组织和实施力度不够。调查显示,只有16% 的学校具有完善的自评制度,60% 的学校自评制度还不完善, 24% 的学校基本上没有建立自评制度[4]。学校由于缺乏制度保障,学校自评沦落为短期应对行为, 多是简单总结或上级检查评比前的突击自评,投入的人力和精力极其有限,对参与评估人员的培训也严重忽视。( 2) 学校自评的操作性措施不到位。多数校长还不清楚如何进行自评,也很少设计自评行动计划和时间表,缺少专门人员负责; 信息收集的途径单一,技术含量低,多是档案资料的整理或管理人员的随机听课,资料范围仅限于外评要求的量化指标; 对自评结果的分析停留于感性层面,科学性不强,缺乏解释力,较少对评估结果进行深层的系统分析和科学判断,过多地停留在完成行政任务。( 3) 学校自评工具缺乏。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深度、针对性强,且方便使用的学校自评工具严重缺乏,是学校自评自主性缺乏的关键。目前,学校使用的自评工具大多浮于表面的百分比问卷调查,导致数据搜集、整理和分析不科学,使自评处于“有心无力”的处境,不少学校花费大量时间补充文字资料,甚至弄虚作假用以应付外评,完全忽视了自评的根本目的。
二、学校自评自主性强化机制
自评应依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和评价指标,确定评价范围和内容,按照一定程序收集信息,选择适当的评估工具,最后得出结论。强化学校自评的自主性,充分发挥自评在学校发展中真正的作用,对于学校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1. 明确学校自评定位
学校自评作为一种内生的、弹性的、自我体验的、改进式的评价,归根结底是为了促进学校改进,宗旨指向学生发展,学校必须明确自评定位。 教育行政尤其是教育督导部门应对学校减少捆绑式规约,转变角色,与学校发展新型合作关系,重视学校自我发展规划及自我评估,充分发挥学校管理者的主动性和创造性[5]。弱化自评作为外评的基础环节,强调学校自评只是对外评进行补充的一个动态机制[6]。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自评环境和自主发展空间。出台激励性政策或措施,通过校长培训、教育宣传等手段,加大对自评意义与作用的宣传力度,让学校真正认识到自评对学校发展的重要作用。此外,学校要厘清自评与外评的根本区别,对比自评附着于外评的现实情况,以及关注评判优劣、评鉴等级,注重结果等误区,明确自评的真正目的是自我诊断、发现问题、认识自我、关注过程,着眼点是追求自我进步,是评给自己看,而不是给别人看。学校自评要抓住学校工作的主线、切中存在问题的根本。对于学校自身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做到客观、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剖析和解决,深刻认识问题的根源,避免外评模式的功利性取向。明确学校自评定位,可以使学校发展顺利运行在行政管理框架下,主动接受各级行政部门对学校教育的监督与指导,将外来干预变为主动接纳,营造良好的学校发展环境。
2. 确立促进发展的自评内容
统一的自评标准和指标体系不一定有助于所有学校的发展。适合重点学校的标准不一定适用于普通学校,省级学校和区级学校也不应该是同样的标准。学校应该基于自身原生态进行自评, 遵循有利于办学质量提高、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原则,设计方便学校自评使用的指标体系。自评指标体系可以包括促进有效教学的教师发展,促进学生有效习得的学生发展,最大限度地适合学生学习的课程发展,促进学生高效能学习的教学发展以及基于战略设计的领导发展等。自评内容应与自身发展需求相关,围绕办学实践的重点问题,从人、环境、物质、保障、行政等多个方面出发,既有静态要素,也有动态要素,既要重视学校硬件设施的统计、良好实践经验的总结、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等,也要注重学校发展战略的可行性检验、学校强弱危机的诊断、发展目标的达成度,等等。通过具体问题的分析和检测,最终指向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水平的提高。
作为自评内容的总结文本,自评报告只需建立一个纲要,在写作内容上做出原则性的要求,不必规定具体的写法和固定的模板。自评报告中涵盖的内容可以有具体目标的陈述、目标达成情况、 工作过程、工作效果检验及改善方案等,应突出成功和失败事例等具体事实,分析学校存在的问题, 提出进一步改进的策略等[7]。
3. 规范自评操作程序
尽管学校自评是学校个性化的行为,但作为学校的一种组织行为,自评活动需要相关的组织制度与工作规范,应建立长效机制,如自评共同体,校长为负责人,并以答辩、汇报的方式在每个学期末进行,循环操作。自评程序大体分为三个环节,采取自我追问的思路,依据自身实际追问系列问题,具体环节如下: ( 1) 检视: 我们都做了什么,学校发生了什么,问题存在什么,学校发展处在一个什么样的阶段,收集相关问题的数据信息; ( 2) 评估: 怎样达到目的,怎样与标准进行比较, 该如何解决问题,进行比较、判断和分析; ( 3) 总结: 应该做些什么,寻求解决的方式,做出决策。 通过追问这些问题,使学校实际发展过程、经验、 问题等浮出水面。
学校自评是集体的自我审视,尤其是教师通过亲身体验自评过程,会促使自身观念、态度和行为的转变,所以需要全员主动参与,校长需要重视开展对参与评估人员的相关培训以及营造公平安全的评估环境。引导教师实现自评可通过剖析自己( 自我分析) 、学习他人( 与他人对比) 、检视他评( 他人对自己的评价) 等三个途径实现,最终引导教师将自评上升为自我分析层面,关注内外价值尺度,并转为常规化的行为。自评中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可采取多元的方法,如以询问、访谈、座谈、问卷为主的调查法,以听课个案跟踪和考量学生表现为主的观察法,以分析学生作业情况为主的档案整理法,以讨论为主的头脑风暴法,以记录课堂的影视资料为主的图像记录法,以及个人日志法,等等。
4. 开发有效的自评工具
作为一项以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为主要内容的活动,自评需要相应的评估技术予以保障,研发适合学校自评的工具,有助于提升自评结果解释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实践证明,以校为本研制一些简单的用于自我评价的小量表效果很好。例如,开发“课程在我心中的地位”的微型量表,通过让学生对所学科目的“喜欢”程度进行评价的方式,调查对课程质量的真实感受,判断学校课程实施的情况,以及课程是否适合学生的学习,简单方便,而且实用。
自我诊断量表的开发应遵循以校为本的原则,并可用于日常的管理,逐渐积累,创建校本自评工具资料库。除了小量表,还可制定学校自我评估表,作为学校自评的指南性工具,微格课堂分析表、学生学业质量分析表等作为常规检查工具。 利用这些工具可以收集到一些事实性证据和数据信息,诊断工作进展情况及之间的因果关系,包括教师的日常工作和学生的成长情况、教学和管理情况等。然后有效地分析自身优势和不足,研究改善办法,寻找实现目标的新途径,从而使学校自评的应有效能得到真正的发挥。
摘要:学校自评能否转化为学校的自主行为,已成为自评有效与否的关键。目前,学校自评自主性缺失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不明白为什么评”、“不知道评什么”、“不清楚怎么评”等三个方面。增强自评自主性,需要相应的强化机制,主要包括明确学校自评定位、确立促进发展的自评内容、规范自评操作程序、开发有效的自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