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评查报告范文第1篇
阿克塞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自查报告
市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我县执法执业人员办案水
平和工作责任心,促进我县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根据《酒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意见》(酒市司发[2011]4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今年5月17日起对2010年以来的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认真进行各项组织工作
根据市局的要求和本局年初工作计划,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组织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召开了案卷评查会议。要求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定要切实在思想上认识到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严防走过场。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按计划、分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特别是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规定,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办案质量监控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为了保证此次自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我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案卷评查领导小组,由局长贾尔斯同志任组长,古丽、马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赵妍玲、慕玉玲、毛林、刘治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妍玲同志担任办公室
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案卷质量自查活动。
二、严格措施,不走过场,切实开展自查工作
根据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自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30日):由公证处、法律服务
所、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范围为个人办理的2010年至2011年5月期间办结的公证、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情况,对发现问题的案卷认真填写《案卷质量自查登记表》并及时进行重新订档。
第二阶段(5月1日至15日):由案卷质量评查小组
进行检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自查的案卷再次进行了认真检查,重点在案卷质量检查、审批程序中存在问题并要求纠正的案卷是否已纠正,同时要对本局案卷质量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第三阶段(5月15日-20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
优秀案卷进行评选。根据检查标准对案卷进行评选,选出优秀案卷报市局进行评选。
这次自查是以《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律师和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为自查依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百案质量评查标准》
为检查标准,质量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在对案卷质量进行自查的同时,还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案卷质量检查制度、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制度、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和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诉前确认情况进行了自查监督。
三、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这次质量检查中,重点检查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93件,其中民间纠纷23件,各类合同经济纠纷70件,经统计:合格卷为89件,占总数的95.7%;基本合格卷4件,占总数的4.3%;未发现不合格卷。重点检查去年到今年3月法律援助案卷10件,合格卷10件,占总数的100%,未发现不合格卷。
我局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指派、审批环节中,能
够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和相关制度,坚持原则,认真审查,起到了堵漏把关的作用,使一些存在的问题得以在制作前被发现并纠正。在各项程序环节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按章办事,保证了各项程序规定的真正落实。
在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调解人员为省事,调解后不回访,不填写回访记录等;二是个别调解员草拟调解协议书时粗心大意,出现语法、语句错误;三是在案卷归档时的分类不明,不利于查阅;四是谈话笔录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如谈话不能紧扣主题、切准要害,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文字书写不规范等。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纠正,并进行了整改。首先是结合自查情况,组织调委会主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了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与《法律援条例》,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办案规则的要求,在办案程序上必须做到严格执行,一丝不苟。其次,再次强调办案人员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决克服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办人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充纠正。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刑事案件评查报告范文第2篇
阿克塞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自查报告
市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我县执法执业人员办案水
平和工作责任心,促进我县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根据《酒泉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意见》(酒市司发[2011]47号)文件精神,我局于今年5月17日起对2010年以来的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了全面评查,现将评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认真进行各项组织工作
根据市局的要求和本局年初工作计划,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组织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召开了案卷评查会议。要求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一定要切实在思想上认识到案卷质量评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严防走过场。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按计划、分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特别是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办案程序规定,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所、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机构的办案质量监控水平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为了保证此次自查活动的顺利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各项自查任务,我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案卷评查领导小组,由局长贾尔斯同志任组长,古丽、马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赵妍玲、慕玉玲、毛林、刘治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赵妍玲同志担任办公室
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本次案卷质量自查活动。
二、严格措施,不走过场,切实开展自查工作
根据我局制定的实施方案,自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30日):由公证处、法律服务
所、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自查。自查范围为个人办理的2010年至2011年5月期间办结的公证、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情况,对发现问题的案卷认真填写《案卷质量自查登记表》并及时进行重新订档。
第二阶段(5月1日至15日):由案卷质量评查小组
进行检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自查的案卷再次进行了认真检查,重点在案卷质量检查、审批程序中存在问题并要求纠正的案卷是否已纠正,同时要对本局案卷质量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并对具体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
第三阶段(5月15日-20日):案卷质量评查小组对
优秀案卷进行评选。根据检查标准对案卷进行评选,选出优秀案卷报市局进行评选。
这次自查是以《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律师和基层
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为自查依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百案质量评查标准》
为检查标准,质量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在对案卷质量进行自查的同时,还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是案卷质量检查制度、重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制度、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和协议书的执行情况、诉前确认情况进行了自查监督。
三、自查结果及整改情况
这次质量检查中,重点检查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93件,其中民间纠纷23件,各类合同经济纠纷70件,经统计:合格卷为89件,占总数的95.7%;基本合格卷4件,占总数的4.3%;未发现不合格卷。重点检查去年到今年3月法律援助案卷10件,合格卷10件,占总数的100%,未发现不合格卷。
我局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指派、审批环节中,能
够严格遵守程序规定和相关制度,坚持原则,认真审查,起到了堵漏把关的作用,使一些存在的问题得以在制作前被发现并纠正。在各项程序环节中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按章办事,保证了各项程序规定的真正落实。
在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调解人员为省事,调解后不回访,不填写回访记录等;二是个别调解员草拟调解协议书时粗心大意,出现语法、语句错误;三是在案卷归档时的分类不明,不利于查阅;四是谈话笔录制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如谈话不能紧扣主题、切准要害,谈话针对性不强,谈话文字书写不规范等。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纠正,并进行了整改。首先是结合自查情况,组织调委会主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一步学习了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与《法律援条例》,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办案规则的要求,在办案程序上必须做到严格执行,一丝不苟。其次,再次强调办案人员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同时,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决克服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问题。针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办人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予以补充纠正。
二0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刑事案件评查报告范文第3篇
9 月 5 日,蓝山县召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由蓝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波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等县级领导及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各乡镇场分管政法领导,公、检、法、司、森林公安、交警等单位班子成员及股、所、队、室、庭负责人,信访局、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蓝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传达贯彻了省市会议精神,对前段该县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建设三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阶段性总结,进一步分析了三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三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法院院长柏国平、县检察院检察长唐筱勇、县公安局局长黄小兵、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成杰公、县司法局局长张文等作了典型发言。
黄永英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结合蓝山县实际讲了意见,正确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全县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涉法涉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根据“谁引发、谁负责”和“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把此项工作当成硬任务,下死决心采取硬措施,全力化解。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全力打好积案化解攻坚战。对这次会议交办的信访积案采取“一起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逐案包案到人。三是进一步源头防范,标本兼治,扎实推进积案化解工作。加强联合接访中心建设,实行执法办案信访风险预警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按照执法办案“零差错”、执法过错“零容忍”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铁腕追责。
黄永英要求:对蓝山县今后的案件评查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检查;二要认真剖析整改。各部门对前段开展的评查工作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规追究到位;三要以评查促积案化解;四要推动评查工作常态化;五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案件评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案件评查与纠错追责相结
合、案件评查工作与信访维稳工作相结合、案件评查与规范执法相结合。
黄永英强调:要做好执法规范化工作必须做到“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考评、进一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重大案件的协调督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最后,吴新波就会议的贯彻落实强调: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工作措施要到位;三是执法质量要到位;四是工作纪律要到位;五是工作检查要到位。
【篇二】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市委政法委:
按照德阳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 2011 年案件评查活动的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评查工作有序推进。现将评查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统一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体现着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是办案质量、执法队伍、执法制度、执法水平等多方面存在问题的集中反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把案件评查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口狠抓落实。各执法部门也充分认识到案件评查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执法问题、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的重大举措,是践行执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核心工作;也是提高法制监督力度的有效措施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手段。抓依法行政必须抓案卷评查,抓案卷评查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公正廉洁执法的。
二、组织健全,周密安排
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 2011 年案件评查活动的实施意见》(德市政法发〔2011〕2 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领导分工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案件评查领导小组的成员,由熊兵华同志任副组长。同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评查小组。同时根据政法委今年的要求,对评查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了周密安排。时间安排从 2 月底
开始到 6 月 30 日完成本局的自查和复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报告情况;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第三阶段为个案剖析、集中评查;为总结整改。
三、重点突出、切中实际
我们此次的执法案件评查包含 2010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办理的行政许可案卷和法律援助案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定今年评查的重点。在案件类型上,由于去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只有律师执业许可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事项。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只抽查了 2 件许可案件,而将本年执法案件评查工作重点放在法律援助案件评查上面,分别抽查了 2 件民事、1 件刑事法律援助案卷,力图通过案件评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的程序和文书案卷。同时在评查内容上,重点检查去年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评查标准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同时通过评查发现和查找评查标准和评查制度中的缺陷,以便完善制度和标准。
四、严格标准,客观评查
此次评查我局仍然坚持统一标准,按照去年市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德阳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从五个方面进行评查:一是看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办理、法律文书等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执行,是否超时限办理;二是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执行是否公平、公正;四是看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用语是否规范、准确、精炼;五是看当事人的反映,社会效果是否良好。对案件质量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形成案件自查报告。然后由市局评查小组进行集中评查,评查主要通过办案人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案件自评情况,评查小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评查标准对案件进行评议,集体讨论形成评查结论,并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回访,印证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五、评查结果,客观真实
市局案件评查小组对 5 件评查案件认真审查的结果为:5 件优秀、1 件良好。合格率 100%,无错案、瑕疵案。
行政许可案件执法主体适当、申请材料齐全、程序合法、归档规范、被许可人满意。存在无受理通知书送达回证、无许可证件送达回证等问题得以改正。存
在一些文书上时间打印差错、修改处无手印等小的瑕疵。
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及受理符合法律规定、材料齐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收集齐备;代理意见被采纳,案件圆满解决;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收取当事人财物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案件办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让受援人懂得了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非法上访、闹事等手段,法律援助是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去年存在的无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结案报告内容简单、格式文书有待完善等问题得到了明显改善。存在的问题:法律援助案卷中个别执法文书不够规范,询问笔录没有统一格式和纸张,案卷归档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篇三】案件评查整改报告
为贯彻落实市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本人认真学习和领会了《关于落实案件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案件风险的通知》(银监通 6 号)、《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银监发 17 号)和《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银监办发 77 号)精神以及省协会《关于防范操作风险做好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通过学习讨论,充分了解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认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危害性,并根据自身情况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牢固思想防线。
本人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与联社下发的文件精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思想防线。
一是提高政治意识。能够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脚跟,经受得起大风大浪的考验。二是能够顾全大局,不为眼前利益所动,站在单位的角度去想问题、做工作,坚决不说不利于全局的话,不做不利于全局的事,坚决完成社里安排的工作任务。三是不计较个人得失,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以集体为重,个人利益要无条件地服从。四是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
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自觉接受广大客户监督,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一名合格的信合人。
二、恪守规章制度。
一是能够按照国家金融法令,有关法规制度和现金管理条例,具体办理现金、有价单证的收付和调拨工作,正确办理残破币的兑换,严格库存限额,及时调拨和上解现金。二是能够自觉加强柜面监督,严格审查凭证要素,做好反假工作,准确及时编制各种现金报表、调拨计划。三是能够坚持轧帐制度,正确使用有关登记簿,做到帐、簿、款相符;严格按规定处理长、短款,发现差错能及时汇报。四是能够加强库房管理,坚持钥匙分管,明确分工,同进同出,做到“六无”标准;遵守钱帐分管和“四双”制度,按要求做好库房的管理工作。五是能够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柜员权限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柜员卡和密码,做到保管严密,操作合规。六是能够不断增强防范意识,落实“三防一保”;认真熟记防盗防抢防暴预案,熟练掌握、使用好各种防范器械,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护信用社的财产安全。
三、严谨工作、生活作风。
在工作作风上,主要做到了以下四点:一是突出一个“实”字。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作表面文章;上报数字以实为本,不搞凭空捏造,无中生有;汇报工作敢说真话实话,不夸夸其谈,弄虚作假,做到说话让人相信,办事让人放心。二是牢记一个“细”字。细心做好大小票币、损伤币的兑换整理工作,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及时上解;严格按照金库保管制度,细心做好库房的保管工作,确保工作无疏漏。三是做到一个“快”。完成任务不拖泥带水,办理业务快而不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做到一个“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纪律的事情敢于纠正,自觉维护单位利益。
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牢固树立“平凡”意识,忠于“平凡”岗位,保持“平静”心态,甘于“平淡”生活,勤勤恳恳办事,堂堂正正做人。
四、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如政治理论学习只侧重单位里组织的学习,对许多政策、
法律、法规只知其表,不知内含;业务上只注重钻研出纳工作,对其它的经济知识学习不够主动,不愿意去学。二是工作还不够积极主动,有时候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除出纳工作较为重视,对其它工作不愿主动插手。三是工作缺乏创新,按部就班;许多工作只是照着别人学,不去钻研,不去研究,不去归纳,办事凭经验,凭主观。四是内控制度的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同事间相互信任,“四双”制度落实不够全面等。
五、今后的努力方向。
刑事案件评查报告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案质量,维护司法权威,强化审判人员、执行人员的质量意识,实现审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确保司法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严谨求实、依法评查的原则,严格依照程序法、实体法和本规定的各项评查标准进行评查。 第三条 本规定所涉及的案件质量评查包括对案件审判质量、裁判文书质量、卷宗装订等的评查。
第四条 本院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负责本院案件质量的评查和考核工作。案件评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审管办。 第二章 案件评查操作规则
第五条 各业务庭、局办理终结的案件报结后,应依据立案庭打印的结案清单,以办案人为单位填写质量评查案件登记表(一式两份),于次月5日前 将案卷整理装订后送审管办,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条 审管办对各业务庭、局移交的案卷要逐案核对,登记完毕后,输入计算机。
第七条 评查法官在评查中,不得通知案件主审人私下进行改动或出借卷宗,确需要借用卷宗的,须经分管审管办院长批准。
第八条 对当月送评的案卷,评查法官应在30日内评查终结,逐案填写《案件评查扣分明细表》(一式两份,一份附卷存档,一份留审管办备查),列明扣分原因、数额,并根据得分情况确定评查结论。月底审管办以部门为单位汇总成表,经评查小组审核批准后送政治处及被评查庭各1份,并于每季度末进行通报。
第九条 凡评查终结的案件,须加盖评查章,评查完毕退回业务庭归档。 第十条 评查终结的案卷中需要补正的,由各业务庭、局负责人监督本部门承办法官补正后交审管办,审管办审查后退回相关业务庭归档,补正后的案卷不改变评查结论。
第三章 案件质量评查考核办法 第一节 案件评查方式及范围
第十一条 案件评查采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三种方式。 第十二条 对当年一审审结生效、二审维持原判、执行终结、执清的案件采取常规评查,案件生效后十五日内送交审管办进行评查。 第十三条 对发还、改判、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
第十四条 对上级法院或本院要求进行评查的案件进行专项评查。 第十五条 案件质量考核实行扣分制。每个案卷设计满分为100分,包括案件审理、执行、法律文书、卷宗装订四个方面。 第四章 评查标准 第一节审理案卷
第十六条审理卷宗按以下标准进行扣分。
1、未经批准超审限的扣10分。
2、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未按法律规定向当事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或开庭传票的扣10分。
3、诉讼主体不合格或漏列当事人的扣20分。
4、采取先予执行、财产保全措施违反规定的扣10分。
5、刑事案件没有依法为盲、聋、哑或未成年人指定辩护人或代理人的扣10分。
6、证据来源不明的扣10分。
7、未向当事人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及回避条件的扣10分。
8、庭审笔录或其他笔录记录不完整、不准确或出现其他重大差错,影响正常审判活动的,扣10分。
9、庭审笔录或其他笔录涂改,审判人员未按规定签名,当事人未按手印或签名的每处扣3分。
10、予以定案的证据未经质证的扣15分。
11、经普通程序审结的案件无合议庭笔录的扣10分。
12、合议庭笔录无合议庭成员签名、一人代签或签名不全的扣5分。
13、驳回起诉的理由不充分的扣10分。
14、违法裁定准予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扣10分。
15、传票、送达回证填写不规范或有漏项的扣5分。
16、合议庭确认的事实前后矛盾、出入较大导致错判的扣15分。
17、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内容违法的扣20分。
18、案件定性错误的扣15分。
19、判决结果漏项的扣20分。 20、审理案件,自审自记的扣5分。
21、缺少必需的法律文书的扣10分。
22、应该送达的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扣15分(如撤诉裁定书、中止执行裁定书只送达申请人的)。
23、案件被中院发还重审的扣20分。
24、案件被中院全部改判的扣20分,部分改判的扣10分。
25、卷宗材料顺序混乱、装订不规范或不按时归档的扣5分。 第二节 执行案卷
第十七条执行卷宗按以下标准扣分。
1、未按规定标准收取执行费的扣5分(经批准缓、减、免的除外)。
2、未向当事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的扣10分。
3、对执行到位的款物,不及时发还权利人或违反规定不及时把执行款交付内勤、财务部门的扣10分。
4、违反法律规定,将执行款物交由案外人代收的扣20分。
5、违反执行程序,对扣押物既未评估又未经当事人认可,擅自定价处理的扣20分。
6、对已提出的执行异议,未予审查且继续采取执行措施的扣15分。
7、可分割财产明显超标的扣押或错误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未及时纠正的扣1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8、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中止、终结执行案件的扣10分。
9、非法采取查封、扣押、扣划等强制措施的扣20分。
10、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不符合法定条件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扣20分。
11、在执行期限内未能结案且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每件扣10分。
12、应该送达的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扣10分(如中止执行裁定书只送达申请人的)。
14、不符合结案条件而报结的扣15分。
15、合议笔录签名不齐全的扣5分。
16、卷宗装订不规范或不按时归档的扣5 分。 第三节 裁判文书 第十八条裁判文书按以下标准扣分
1、制作裁判文书未经有权签发领导签发的扣10分。
2、裁判文书的首部文书名称错误的,扣5分。
3、法院名称表述不规范或不完整的,扣1分。
4、诉讼参加人姓名(名称)基本情况表述不规范或错误的,每处扣1分。
5、案件来源、审理经过交待不完整的,扣1分。
6、案由表述不规范的,扣1分。
7、裁判文书每出现错、别、漏字的每处扣1分。
8、裁判文书中关键性文字错误的每处扣5分(如原告写成被告、判决主文中数字出现错误等)。
9、裁判文书案号、院印、核对章等出现形式要件错误、漏项的每处扣2分。
10、调解书主文与协议内容不一致的扣10分。
11、裁判文书主文表述不准确、不规范、容易产生歧义的,扣10分。
12、漏引、错引法律条文的扣10分。
13、裁判文书未写明诉讼费用承担数额的扣10分。
14、裁判文书改动部分未盖校对章,尾部未盖核对无异章的各扣2分。 第五章 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节 追究范围
第十九条 案件质量界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案件评查整体得分在80分(含本数)以上的为合格案件,80分(不含本数)到60分(含本数)的为基本合格案件;60分(不含本数)以下的为不合格案件;得分在95分以上的疑难或重大矛盾纠纷案件,经评查认为案件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案件审理质量特别突出的可评定为优秀案件。
第二十条 案件质量责任追究的范围为基本合格案件和不合格案件。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免责:
(一)二审期间认罪,积极缴纳罚金、附带民事调解后从轻改判刑期的;
(二)二审期间发现漏罪、抓获同案犯需要一并判决发回重审的;
(三)当事人放弃或部分放弃权利或增加新的主张的;
(四)一审判决没有错误,二审期间出现新的证据,导致改判的;
(五)二审大部分维持,仅改判小部分的;
(六)司法解释及政策修订的;
(七)在法定自由裁量权范围内(自由裁量显失公平或量刑畸轻畸重的除外)有不同认识或基于化解矛盾而作了适当调整的;
(八)确因信访、稳定等因素发还一审法院,要求做调解稳控工作的;
(九)其他经本院审判委员会审查认为可不追究案件瑕疵责任的。 第二节 责任划分
第二十二条 适用独任程序审理和执行的案件,承办该案的法官为责任人。 第二十三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承办该案的主审法官为直接责任人,合议庭其他成员为次位责任人。但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持正确意见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经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作出裁判的案件被评定为不合格案件的,属案件主审法官漏报案件主要事实、重要情节的,该案主审法官为责任人;属审判委员会委员责任的,对该案持非正确意见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为责任人。
第三节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审管办每季度末前将上季度案件评查情况通报全院,并以此作为年终审判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被评为不合格的案件,扣发办案补助;被评为优秀的案件,除办案补助外年底视情况定每件奖励金额。年内出现不合格案件占所办案件的百分比在10%以上或基本合格案件占所办案件的百分比在25%以上的庭室和办案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第二十七条 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违反《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之规定的,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本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
刑事案件评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一、领导重视,强化认识 接到市院评查通知后,我院党组就省院评查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门研究,成立了案件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由主管副检察长***任组长、公诉科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为使评查活动落到实处,我们还成立了案件评查办公室,由控申科长***任主任,并抽调公诉科、侦监科等部门的业务 骨干任成员。同时,主管副检察长***还通过专门会议,提要求,定措施,把所有参与其中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上级的会议的精神上来,把“案件评查活动”作为我院今年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此促进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摸清底数,分解任务 根据案件评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院对XX年已办结的16起案件开展了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明确了拟评查案件的底数,细化了评查任务。
三、三个结合,确保效果 一是将案件评查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相结合。评查中,我院严格按照评查范围进行重点评查,每件案件评查结束后,由评查小组写出书面意见,对评查的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采用、法律适用、办案作风、社会效果等方面提出明确的评查意见。二是将案件评查与执法质量考评相结合。评查活动按照“边查边改”要求,遵循全案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与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相结合,确保把案件评查过程转化为促进质量提高的过程,转化为加强执法管理制度建设的过程。三是将案件评查与制度管理创新相结合。以评查活动为契机,对执法质量考评制度进行完善提高,建立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对评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通报,限期整改,评查结果与院目标管理挂钩,严格实行奖惩制度。 我们将评查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各业务部门和办案人员开展自查,第二阶段由案件评查组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整个评查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有错必纠的原则,主要以案件卷宗及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逐案逐卷审查。通过评查小组详细阅卷、翻阅资料、查阅相关法律规定、评查组集体讨论等程序,对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和法律文书等进行全面的审查评判。
四、以评促改,确保实效
为确保案件评查工作落到实处,突出其时效性,我院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全面通报制度。将不规范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纳入检察委员会讨论事项范围,目的是引导干警时刻落实规范、执行规范,促进规范执法。二是督查制度。使规范办案成为干警执法办案的共同追求。三是延伸制度。使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进一步得到树立和巩固。通过三项制度,我们将案件评查与检察干警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干警从具体的不规范细节中查找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意识的养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 经评查,我们认为这16件案件的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程序、诉讼法律文书等方面均未发现执法过错或瑕疵,经得起实体法、程序法相应要求及标准的考验。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诸如卷皮和卷宗中《受理案件登记表》填写不规范,卷宗不整洁,内有涂抹、修改且无注释说明的问题,引法没有具体到款、项,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等。
刑事案件评查报告范文第6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下午好!首先我谨代表xxxxxxxx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问候。下面我就xxxxxxxx,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xxx按照省、市《xxxxxxxxxxxx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统一安排布署,结合xxxxxxx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际,我xx集中时间于xxxxxxx日,根据劳动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评。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针对xxxxxxxxx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自查自评。共办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xx件,办结xx件,结案率达xxx。其中工资支付类案件xx件;社会保险类案件xx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类案件xx件;其他类型案件xx件。工资支付类案件占总案件数的xx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等xxxxx元,维护了xxx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主要做法
在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中,我xxxx严格按照xxx劳社函xxxx号文件《xxxxxxxx评查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在整个案件自查自评工作中,我们主要自查了基础标准部分:举报 - 1 -
投诉案件的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标准部分:是否有明确的被投诉单位,法律文书填写是否标准,调查笔录制作是否真实有效,取得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适用法律条例是否准确,案件归档是否标准等。从案件受理到结案,依照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所有案件进行逐案评查,我局严格遵照标准进行自评,在案件处理上能够做到执法主体具备法定资格,依法行使职权,被监察主体认定准确,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填写法律文书标准,调查笔录制作规范,案卷归档标准,符合案卷评查标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是注重主动监察,并结合专项检查,自查等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纠正、责令限期改正。二是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后及时派监察员深入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坚持以人为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适用法律规定,以协商调解为主,巧用办法,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使当事人心服口服,达到双满意,不落后遗症,收到良好的效果。三是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使矛盾不发生或少发生,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尽量不激化矛盾,极大的稳定了本地的良好环境,推进了经济的有序发展。四是特别在法律宣传教育上下功夫,采用不同形式、多方位、多渠道地深入用人单位进行教育活动,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善于学法,熟悉法律知识,正确运用法律,一旦发生纠纷,一经
调查了解,指出问题所在,对照法律条文,能够便民高效的处理案件。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和信访案件及人大、政协议案、上级交办的案件中,受理及时,答复、回复及时,办理及时,不拖不推,适用法律准确,工作效率高。五是在处理突发性群起事件中,采取特事特办,集体协商原则,及时、高效、便民、果断的处理案件。办结的xxxx件案件,自查自评全部达到xxxxxx以上等次。
三、存在问题
在这次的案件质量评查自查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相关证据、材料收集有待进一步完善,表现为劳动者在进行举报、投诉时,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齐全,只能提供书面举报、投诉材料,举报、投诉人身份证明,很难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欠条等相关证据材料,而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制作职工工资表、没有给职工写过工资拖欠欠条等,这就为认定拖欠劳动者工资数额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所以在相关证据、材料的收集上有待加强。并且因财力有限,办案无成本,我们一直在交通和调查取证设备等硬件设施上,还存在一定困难,执法监察手段上难以奏效,影响着工作效率。
四、整改措施
针对这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我xxx将认真梳理、分析,主动查找原因,对照评查标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
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在今后工作中将不断总结经验,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工作效能。对涉及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要在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上狠下功夫,提高自身素质,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中去;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使用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能力;努力提高办案水平,公平、公正、公开、公信执法,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办结;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培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能力。为xxxx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xxxxxxx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