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治理工程合同范本(精选6篇)
废气治理工程合同范本 第1篇
废气治理工程设计方案规范
一、主要内容
废气处理工程设计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二)设计依据及原则;
(三)废气污染技术数据及设计处理能力;
(四)方案设计与工艺流程简介;
(五)处理系统设计计算;
(六)处理效果;
(七)工程经济技术指标;
(八)工艺流程图及平面布置图。上述各项内容的具体要求如下:
二、具体要求
(一)工程概况
厂方的基本情况:名称、厂址、企业性质,工程属新建或整改;
废气污染来源: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确定产污环节,给出所处理废气的类型和主要污染物种类,明确治理目标;
厂区周围环境状况:厂区周边环境简介,是否属居民集中区,居民对废气污染的反映,常年主导风向与风速等;
报审整改方案时,需介绍原有废气治理情况,处理能力,设施现状及特点,并提供原有设计方案;
对污染治理的有关环保法规、条例,以及厂方对污染治理进行委 托等内容略加说明。
(二)设计依据及原则
1、废气治理工程设计施工委托书;
2、厂方提供的废气污染物各种数据及治污场地平面图等有关技术资料;
3、应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厂方的环保审批文件;
5、治理技术的先进性、设备性能的可靠性及经济上的可行性;
6、有关设计技术规范。
(三)废气污染技术数据及设计处理能力
为减少设计的失误,首先必须对污染物的来源、种类、性质、排放点的个数、污染物浓度、排放量、排放高度、排放规律、排放温度等各项技术数据调查清楚。对整改项目可利用现有监测数据,对新建项目可以根据物料衡算或参照同类厂的有关技术资料,并在设计上留有余地。
根据以上资料确定设计处理能力和处理后达到的技术要求。设计处理能力可用日处理能力(Nm3/d)表示,也可用时处理能力(Nm3/h)表示,用日处理能力时,要写明日处理小时数。处理后达到的技术要求按照排放标准的要求来确定。
(四)方案设计和工艺流程简介
1、工艺流程的选择
根据废气污染物的种类和特点,对国内外常用的各种处理工艺进 行比较、筛选,尤其对于新开发的工艺应加以详细说明,指出其优缺点、先进性、适应性与可靠性,最后确定该工程选用的工艺流程。
2、工艺流程框图及处理原理简介
用方框、文字、线条绘出其工艺流程框图,表示出各工序、各设备之间的关系以及流程,并简介其处理原理。
(五)处理系统设计计算
根据污染物的排放量、浓度和处理后达到的要求,计算出处理设备的去除率,并确定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如进出口风速、设备内流速、设备阻力、各种结构尺寸、材料、材质等。对于选用的定型设备,应附带详细的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处理效果证明。
对整个处理系统的管网应进行阻力计算,根据其气流速度、管径、长度、各种连接器材等,计算出系统阻力,以便选择风机的压头及风量,确定其排放参数。设计计算要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手册进行。
(六)处理效果
按环保管理部门的批文要求,执行相应的排放标准。要求对处理系统总的去除率进行计算,分析处理后的效果能否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七)工程经济技术指标
1、运行成本分析
依据理论投药量和设备的总装机容量给出药剂损耗和电耗,计算出废气单位体积处理费用与日处理费用,亦可将操作工人的工资福利估算在内。
2、占地面积,根据处理站的平面布置图算出
3、劳动定员,仅考虑操作工人人数。
4、工程造价,此部分以工程预算表的形式给出,具体格式参见附表。
(八)工艺流程图及平面布置图
1、工艺流程图
绘制较详细的工艺流程图,图中要求形象的绘制出各种处理设备,如污染源发生器、吸风罩、除尘器、净化器、投药器、风机、排气筒等,并用不同的线条将其连接,用箭头表示它们之间的关系,管线应标出其长度和管径,投加药剂的投药点和药剂名称应表示清楚。对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也应详细说明其产生量和处理方法。
2、平面布置图
平面布置图要求设备布局合理,管线排列整齐,距离短,操作方便。图纸要按比例绘制、设备名称、尺寸标注齐全,技术要求说明清楚,标题栏要有设计人与审核人员签字,设计单位盖章。
废气治理工程合同范本 第2篇
废气工程项目的整体负责。前期的现场勘察与技术技术洽谈。与客户之前针对客户所需工程项目的设备做设备介绍与推荐,现场实际的勘察与记录。
中期技术设计与具体落实。针对客户所需做设备原型与配套,过程中的技术偏离与澄清(已邮件形式,有文字记录的方式)。并及时反应给领导及相关部门。
后期的工程下单与制作包括安装指导。工程合同签订之后,针对工程设计设备完整的把制作清单下发到相关部门相关人员手中。并及时的跟踪进度,发货清点与确认,最后货物到现场与项目经理之间需要及时沟通方案做出合理相应的调整
废气处理工程师岗位职责(二)
一、熟练掌握工程制图、熟悉3D
solidworks工程制图;
二、全面熟悉以下专业技术者:膜技术及其工程应用;大气环境处理技术;
三、有大气环境监测工职业资格等相关资质。
四、有涉及到本专业实战经验、具体从事过本行业设计、负责过本行业相关水、气、废处理工程者优先;
五、熟悉本行业的仪器、仪表使用原理、有相关电气设计理论基础者优先;
六、能有吃苦耐劳,出差与客户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及团队的奉献精神;
七、有较强的自学及专研创新的能力;
八、能服从公司及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者优先,外出跟单、调机的可能性;
九、能有效带领三废环境部门队员进行工作分工、任务安排、工程进度跟进、项目方案拟制、项目成本合算者。
废气处理工程师岗位职责(三)
1、负责编写项目初步方案,配合业务部进行技术交流、工况确认;
2、根据专业负责人分配的任务熟悉设计资料,了解设计要求和设计原则,正确进行设计,并做好专业内部与其他专业的提资和配合工作;
3、配合专业进度,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按照项目要求完成设计、自校工作,减少差错,保证设计质量;
4、独立编制技术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负责设计修改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工艺专业问题;
5、协助处理项目现场安装调试方面的各类问题,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设计变更。
废气处理工程师岗位职责(四)
1、负责废气治理工程现场施工管理;
2、负责与甲方、监理方的现场沟通协调;
3、负责现场安全、技术安装指导、质量及工期把控;
4、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废气处理工程师岗位职责(五)
1、企业基础信息调查。
2、污染源调查。
3、对数据进行分析计算整理,编写废水、废气技术方案。
4、和甲方技术部门能充分有效沟通,确定完善的技术路线。
5、协助工程部确定工程安装场地,确定设备,仪表,管道,阀门及其配件的选型,完成工艺流程图、场地基础图、非标设备加工图、设备布置图、管路布置图等设计安装图纸,图纸交底,监制非标设备制造加工。
5、编制调试方案,安装完成后根据调试方案进行设备单机调试、联动调试,调试完成后编写调试报告,整理移交竣工资料。
某医药化工公司废气治理工程 第3篇
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氢气、反式-4-氨基环已醇、环己甲酸、四氢糠醇和1, 3-丙二胺等产品。产品生产过程中, 多种有害废气直接自由排放, 影响到下风向的居民区, 并严重污染生态环境。另外, 该厂建有一座废水处理站, 调节池、格栅井、吹脱池、好氧池等设施工作中也产生了难闻的气味散逸到大气当中, 为使该厂废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需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工艺对废气进行收集并有效治理。
1.1 废气类型及来源
由表可知, 该厂总废气量为10680 m3/h, 工程设计风量为11000m3/h。
这些气体中, 乙醇、乙酸乙酯、丙酮、丙烯腈等在一定条件下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其中, 丙烯腈遇热发生猛烈的燃烧和爆炸, 分解产生含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氰化氢的有毒烟雾, 还易与碱剧烈反应, 引起火灾和爆炸。1, 3-丙二胺具有腐蚀性, 如果不进行妥善处理, 将留下安全隐患, 因此, 必须进行有效治理, 并达标排放。
1.2 设计原则
本工程设计原则是以当地环保局制定的医化企业废气规范化整治方案、验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排放标准》为指导, 对工艺设备进行全面技术改造, 提高清洁生产程度和减少废气排放量, 对排出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并化学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中【1】。
1.2.1 突出对环境污染危害大的有机污染物如乙酸乙酯的收集处理。对各工艺中溶剂浓缩回收过程, 和冷凝器放空口等排出的高浓度水溶性差的有机废气先经过冷凝回收后【2】, 再接入废气处理系统;对其他压滤机等产生的低浓度有机废气, 上部设集气罩, 需要时进行抽风, 排入废气处理系统, 最后经多级吸收塔吸收处理后达标排空。
1.2.2 对环己甲酸、污水站等酸性废气, 采用碱液吸收处理, 去除率可达到80%以上;对1, 3-丙二胺等碱性废气, 采用酸液吸收处理, 去除率可达到80%以上。
1.2.3 上述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送废水处理站进行进一步处理, 冷凝物可经再生处理回收溶剂。
1.3 排放标准
执行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排放标准》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2、3。
设计烟囱高度:全厂一支烟囱, 高度为20米。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功能区分类, 该项目所在地属于二类区。常规污染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 特殊污染因子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排放标准》GBZ1-2010, 特征污染物参照原苏联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的最大允许排放浓度。具体数值见下表4。
2. 工艺设计和工艺流程
2.1 清洁生产措施
2.1.1 原料方面:
(1) 加强对溶剂等原料进厂的控制, 拒绝质量不合格的原料;
(2) 原料储罐要安装液位控制器, 防止溢流, 避免各种原料在贮存期间交叉污染, 贮槽应有密封装置, 采用水封, 减少蒸发损失;
(3) 夏天采用喷水冷却, 尽量减少物料在现场移动;
(4) 管道输送原料时, 要经常检查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3】。
2.1.2 生产工艺方面:采用高效冷凝换热设备, 实施二级冷凝, 提高溶剂回收率。
2.1.3 能源和用水方面:
(1) 尽量做到冷却循环水的回用, 工艺用水的套用;
(2) 采用节电、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合理设计全厂供电配电系统, 降低电损率, 安装电容自动无功补尝装置, 提高功率因素;
(3) 凡用热、冷设备及管道, 全部采用新型保温材料。
2.1.4 废物处理与循环利用方面:
(1) 检查废物收集和贮存设施, 减少废物混合, 实施清、污分流;
(2) 对回收、循环利用的废料应采取净化措施;
(3) 对液体废料采取沉淀、过滤等措施, 对固体废料可采用清洗筛选措施, 对蒸汽应采取冷凝、回收等措施。
2.2 废气收集及治理
2.2.1 对每个车间的冷凝器出口、高位槽排空口、储罐排空口、水冲泵密封后排空口、反应釜排空口和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格栅井、吹脱池等废气统一收集后, 送入废气处理中心经过二级吸收, 尾气由风机牵引送入20米烟囱高空达标排放。
2.2.2 对无组织排放的部位, 如压滤机, 建一个密封的小房间, 在其正上方接入废气主管, 根据需要进行抽风吸气;离心机由敞开式改为密封式, 在离心机旁做一个储罐槽, 储放离心后的母液, 储罐的排空口接到废气主管。
2.3 废气治理工艺流程
2.4 工艺流程说明
各股需处理的废气经集中收集后, 经过稀硫酸液吸收塔, p H控制在4-6范围内, 使废气污染物中的1, 3-丙二胺、乙醇、丙酮、乙酸乙酯和环己甲酸等水溶性物质被酸吸收70%-85%, 乙酸乙酯在酸液中得到水解;尾气进入碱液吸收塔, p H控制在9-11范围内, 使废气污染物中的环己甲酸、乙酸乙酯废气和污水处理站酸性物质与碱液发生中和反应, 1, 3-丙二胺、乙醇、丙酮等水溶性物质被碱液吸收而得以彻底去除, 最后尾气由风机牵引送入烟囱高空达标排放。
吸收液在塔釜内通过循环泵送塔顶循环操作, 保证系统高效稳定运行。吸收液的p H则由p H警报装置实行自动控制。定期对吸收液进行清理, 吸收液中污染物浓度高时, 将吸收液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3. 处理设施处理效果
主要处理单元的处理效果 (清洁生产后) 如下表所示
单位:mg/m3
4. 工程造价及运行费用
本工程估算投资为88.01万元, 其中基础土建费1万元, 清洁生产投资11.93万元, 废气处理工程设备投资53.49万元, 其他安装, 设计, 调试及税费等21.59万元。运行费用为17.28元/小时。
5. 结语
医药化工厂生产的废气危害性强, 收集、处理难度大, 本工程通过工艺分析和现场勘查, 得出该厂各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量, 并根据各废气特性, 设计了收集、治理方案, 经实际运行后, 处理效果良好, 达到了排放标准。
摘要:某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氢气、反式-4-氨基环己醇、环己甲酸、丙烯腈、四氢糠醛和1, 3-丙二胺等产品。生产过程有乙醇、丙酮、乙酸乙酯、环己甲酸等废气产生, 本工程通过清洁生产、更新设备及设计废气收集和治理方案等措施, 将废气进行分类收集和综合治理, 经工程实际运行, 处理效果良好, 达到相关标准。
关键词:医药化工,废气,治理
参考文献
[1]陈伶利.医药化工行业的有机废气控制及处理[J].化工管理, 2014 (8) :209.
[2]黄维秋, 石莉, 胡志伦等.冷凝和吸附集成技术回收有机废气[J].化学工程, 2012 (6) :13-17.
浅析有机废气治理技术 第4篇
【关键词】工业废气;有机废气;废气治理
1、有机废气的来源及危害
随着石油化工行业的兴起和发展,人类所生存的环境就逐渐发生恶化,大气污染越发严重。这就足以说明,石油化工行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是大气环境污染的真凶。这种废气排放量巨大,其中包含的有机物含量波动性大,是有毒气体,还可以燃烧,有些废气甚至有恶臭,废气的成分氯氟烃也是破坏臭氧层的罪魁。除此以外,石化行业中的储存设备,印刷厂以及其它石化相关行业都是产生有机废气的源头。面对大气质量的下降,环境的恶化,必须减少大气中的有机气体排放,这里面最有效的手段就是从源头入手,这也是最为经济的手段。
废气污染会导致环境恶化加重,而最终受害的是我们人类。有机废气对人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来自不同行业的有机废气所具备的毒性也是有所区别的,最常见的几种主要有机废气对人体的危害表现如下:苯类的有机气体会造成人体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高浓度的苯蒸气(含量达空气的2%)可导致急性中毒身亡。多环芳烃具有强烈的致癌特性,属于严重污染物。苯酸类有机气体会是蛋白质变性凝固,造成全身中毒。腈类有机气体可导致呼吸问题,甚至窒息死亡。硝基苯破坏神经系统,影响脏器功能。有机磷化物会导致血液中胆碱脂酶的活性降低,发生功能性神经系统障碍。在各种硫化有机物中,高浓度的硫醇是可能致命。高浓度的含氧有机物环氧乙烷可致人死亡。
2、有机废气治理技术现状
目前而言,治理有机废气比较普遍的方法有吸附法、吸收法、氧化法等。这些方法虽然目前使用广泛,不可回避一个问题是效率不高,经济性低,因此在有限的环境治理投入下,带来的环境改善效果也很有限。
2.1活性炭吸附法。吸附是指液体或气体附着集中于固体表面的作用,一般的活性碳都能发生这种作用。根据选取的吸附材料以及吸附机理的不同,吸附法又可分成化学吸附和物理吸附。化学吸附利用的是疏水键去除有机污染物的,例如用酚醛树脂吸附剂去除邻苯二甲酸二甲酯类物质。但是化学吸附剂,更多的是运用在去除水相污染物当中,用来去除有机废气的情况比较少见,究其原因是吸附剂与气体接触时间不够长,无法进行有效的反应,导致吸附效果达不到预期。这就使得人们在实际生产中选择物理吸附材料处理有机废气,比如活性炭、沸石等。选择这种孔状结构,比表面积大,物理吸附能力强的吸附剂符合去除有机气体的要求。实验数据表明,纤维吸附材料与蜂窝状、颗粒状吸附材料相比,具备更快的传质速率,因此,常常选择纤维吸附材料,以提高去污效率。
2.2吸收法。吸收法一般情况是指的是液体吸收法,其基本的原理是废气和吸收剂接触很充分,吸收剂对于有害物质进行吸收,再经过接吸收过程,从吸收剂中除去废气并提取吸收剂,这样就使得吸收剂能够被循环利用。目前废气处理设备中喷淋装置是使用吸收的原理进行制作的。物理吸收剂是利用的物质具备相似相容的物质特性,比如常见的吸收剂水,可以用于去除那些易溶于水的气体,像丙酮、甲醇、醚,但是对于水溶性差的物质水无法起到作用。这就需要使用化学吸附的方法,其主要的原理是吸附剂上面的基团与有机废气发生,就当前国内外对吸收法的应用,可以获得以下经验总结。一是国内外研究者研究了不同溶剂吸收法对各种有机废气污染成分的处理效果,吸收剂主要包括有机溶剂、表面活性剂和水,还包括新型环保型吸收剂环糊精;因此废气种类不同,采用的吸附剂的种类也就不同。
2.3催化氧化燃烧法。对于处理那些有毒、有害、没有回收价值的气体,如VOCs,氧化法是最佳的处理手段。该方法的基本原理是VOCs同氧气发生氧化反应生成水和二氧化碳,氧化反应就好比燃烧过程一样,最后得到的成分是对空气无害的水和二氧化碳。通常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促使氧化反应的顺利进行:一种是加热升温,即热氧化法,使得废气达到氧化反应必需的最低温度;另一种是催化氧化,催化氧化是指不改变反应的温度和压强,向反应环境中添加金属催化剂,例如Pt、Pd、Ni等,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同氧化剂发生的氧化反应,催化剂的存在可以大大降低催化燃烧所需要的温度。如何获得高效的催化剂是催化氧化法的关键。近些年来,人们一直致力与整体催化剂的研究,同颗粒状催化剂比较,其在传质、传热、压降性能等诸多方面表现出优点。
3、有机废气治理技术展望
相比传统的有机废气处理技术,因其存在诸多不足,随着近些年生物技术的发展,人们试图在新领域利用先进的生物技术治理有机废气,包括生物膜法和等离子分解法等。
3.1生物膜法。人们利用自然界中的有机生物,特别是微生物降解过程来处理废物是一种优异的处理手段,我们知道采用生物膜法对有机污水进行处理已有超过一百年的历史,但是将其应用于工业废气处理,特别是净化有机废气却刚刚起步。国内外对生物膜法处理有机废气的研究都处理理论实验阶段,尚未获得可以用于生产实践的技术,不过其广阔的前景已经被业界所看好,生物膜法是也是机废气治理研究的前沿性课题。生物膜法治理有机废气是指将微生物培养在多孔性介质的表面,并让污染气体在填料床层中进行生物处理,可出去其中的大部分有机污染物,并使之在空隙中发生降解反应;孔隙中的微生物消耗掉空隙中的有机污染物,并降解成水、二氧化碳和中性的盐类。
3.2等离子体分解法。利用等离子体分解法对氯氟烃进行分解的技术已经被用于工业生产了,该分解过程可以在短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而且对装置的规模没有要求,在小型装置内也可以处理大量的氯氟烃等气体。等离子体分解法运行设备包含两个子系统,一个子系统是利用高频等离子体急速加热等离子体,使其温度在短时间内升高到约10000摄氏度,这就是超高温加水分解系统,这是利用等离子体的化学作用与水蒸气接触进行分解的原理。另一个子系统是为了防止二恶英类的再度合成的排气急冷系统,其可以把高温分解的排气急速冷却到80°C以下。组成一个完整的这种系统需要氯氟烃和水蒸气的供给装置和等离子体发生装置,还需要反应炉、冷却罐和排水处理装置等。
4、结语
有机废气的处理一直以来都是影响大气环境的关键因素,工业高速发展以来,人们排放到大气中的有机气体不论是量还是类,都发生了质的变化,环境治理刻不容缓。减少环境污染最有效的途径就是从源头入手,降低有机气体的排放,这就需要高效、节能、经济的有机废气处理手段,因此在传统的处理技术上,研发新的处理技术就显得格外重要了。相信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创新性的有机废气处理技术也会被应用到工业生产中去,降低甚至消除大气中有机气体的排放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1]郝吉明,马广大.大气污染控制工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
[2]陈健,古共伟.我国变压吸附技术的工业应用现状及展望[J].化工进展,1998,(1):14-16
[3]衣新宇,赵修华,朱登磊.表面活性剂吸收法治理含苯废气的中试实验[J].能源环境保护,2004,18( 3) : 24-27
废气治理方案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实施“五气共治”,统筹收集、治理、管理三大环节,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臭气扰民问题为突破口,全面开展大桥工业园区臭气废气整治行动,强化全社会协同治气,着力解决收集治理不到位、管理薄弱、监管滞后等问题,努力改善大桥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把涉气环境信访投诉高发区变成空气质量群众满意和谐区,建设美丽南湖。
二、工作目标
按照“群众闻不到臭气异味”新的要求,全面实施大桥工业园区臭气废气整治,实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大桥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提高,实现“一提升、两下降、三不出现”,即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涉气信访投诉量大幅下降、臭气废气污染物浓度显著下降,不出现因臭气废气扰民的群体性上访、不出现重点企业臭气废气超标排放、不出现省级以上媒体的负面曝光。
三、整治范围
一是中华化工集团区块;二是化工集中区块(平湖塘以北、沪杭高速以东、中塘桥以南、西太平桥港以西);三是绿色能源区块。
四、整治原则
(一)方案引领,科学治理。牢固树立方案先行的理念,注重方案设计的前瞻性、统筹性和严肃性,积极引入国内、省内专家和科研院所力量,科学编制重点区域的整治技术方案、重点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按照“先方案后建设、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确保整治项目精准落地。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按照“科学整治、高标整治、依法整治、长效整治”的要求,统筹协调“三改一拆”、“退散进集”等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大对企业违法用地查处和违章建筑拆除力度,从源头消除废气臭气产生点,助推臭气废气整出实效。
(三)突出重点,示范带动。加快在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中确定一批整治示范项目,积极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整治任务有效推进。建立整治项目库,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时间、责任主体,项目化推进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治理。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既要大力整治看得见的治理设施硬件,也要着力解决区域执法监管、企业长效管理的体制机制问题,注重建管并重,健全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力求长期成效。
五、时间进度与工作安排
(一)部署推进阶段(20xx年底)
围绕“抓机制、树样板”的目标,全面启动大桥工业园区废气整治行动。8月底前,区政府出台整治行动实施方案;9月底前,嘉兴科技城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完成重点区域整治技术方案编制;整治企业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完成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技术治理方案编制,市级重点企业9月底前提交到区治气办,由区治气办组织环保、安监等单位及专家对治理方案进行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企业按照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其余企业在10月底前将治理方案报治气办备案;10月底前,嘉兴科技城建立重点区域“网格长”制度,每个网格、企业落实到人,全力推进整治行动。11月底前,嘉兴科技城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机构完成区域大气风险源排查工作,建立臭气来源“指纹库”;12月底前,市级重点示范企业全面完成整治,树立示范样板;其他企业全面开展整治。
(二)整治攻坚阶段(20xx年底)
围绕“抓推进、出成效”的目标,深入推进大桥工业臭气废气整治。20xx年9月底前,所有整治企业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气收集率和排放达标率明显提升,企业环保档案管理规范完整。20xx年12月底前,大桥工业园区大气特殊污染因子在线监测系统改造升级为大气复合站,大桥工业园区下风向建设空气质量边界站。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区域涉气信访量较整治前下降20%以上,群众满意度不低于当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底)
围绕“抓巩固、强管理”,到20xx年底,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专业治理、公众参与的治气机制基本形成,各类整治项目全部完成,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区域涉气信访投诉量较整治前下降50%以上,重点企业废气达标率100%,群众满意度高于当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
六、整治要求
(一)推进“全密闭”工程,提升工艺臭气废气收集率
1.密闭生产车间。实施生产车间整体密闭(除石化、化工行业以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xx)规定的火灾危险性甲类乙类车间以外),生产车间除人员和物流通道以外,对车间其余门、窗实施物理隔断封闭(关闭);对人员和物流通道安装红外线、地磁等感应式自动门;同步建设车间换风系统、危险气体自动报警仪等设备和装置,保证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要求。
2.密闭原材料仓库。禁止露天堆放逸散臭气废气的原材料;原材料仓库密闭按照生产车间密闭的要求实施;对在车间内堆放原材料和调配原料的,应单独建设密闭场所,或实施生产车间整体密闭。
3.密闭生产线。生产车间确实不具备密闭条件的,应对产生臭气废气的工艺生产线建设包围式密闭装置,确保包围式密闭装置外一米处的臭气废气浓度低于有关废气排放标准中的厂界标准。
(二)实施“全加盖”工程,降低废水废液臭气逸散率
1.污水处理设施全加盖。重点区域内石化和化工行业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水量500吨(含)以上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均要实施加盖密闭。
2.主要臭气产生环节全加盖。污水预处理系统、厌氧(缺氧)处理环节、污泥处理工段等臭气产生主要环节,必须实施加盖密闭,鼓励对其他易产生臭气的污水处理单元实施加盖治理。
3.加盖废气严禁直排。“全加盖”工程不局限于对臭气产生环节安装盖板和全密闭,还应对加盖后的废气采用化学吸收、生物过滤、吸附等技术进行集中处理,或接入企业其他废气治理设施处理,禁止加盖后的废气通过其他通道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三)建立“全收集”体系,提高臭气废气收集率
1.生产工艺臭气废气全收集。在“全封闭”工程基础上建设工艺臭气废气收集系统,合理设置治理设施风量、车间换风系统风量等技术参数,确保车间、原材料仓库、生产线的密闭空间废气全收集,杜绝废气通过人员和物流通道扩散。
2.储罐废气全收集。储罐大呼吸废气、装卸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无法回收的必须建设收集系统。液体装卸应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方式,严禁喷溅式装载。全面淘汰废气直排的固定顶储罐。
3.开展室外输送管线泄漏修复。室外挥发性物料流经设备(包括泵、压缩机、泄压装置、采样装置、放空管、阀门、法兰等)数量超过1000个的,每年必须开展2次泄露检测和修复,严格控制跑冒滴漏。
(四)落实“全处理”要求,提高臭气废气去除率
1.收集废气“全处理”。所有经收集后的废气必须通过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高浓度臭气废气可直接接入治理设施处理,对低浓度、大风量臭气废气应预先进行吸附浓缩后接入治理设施处理。
2.采用高效治理技术确保处理效率。石化、化工、印刷、涂装行业应采用直接焚烧、催化燃烧、蓄热式焚烧、吸附浓缩-燃烧等高效处理技术,其他行业应根据浙江省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选取相应的高效处理技术。
3.强化治理设施规范运行。密闭排气系统、污染治理设施应与生产工艺设施同步运转,废气收集装置和治理设施必须按照规范参数条件运行。
(五)强化“全方位”评估,落实臭气废气整治要求
1.科学编制整治方案。臭气废气排放企业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全面评估分析存在的臭气废气治理问题,科学合理编制“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时间节点、投入资金、责任人等,确保整治措施精准落地。
2.全面评估整治成效。臭气废气排放企业整治结束后,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对“一企一策”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做到有监测数据、整改对比照片、长效管理等台账支撑,形成整治验收技术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视作整治完成。
3.全面公开整治信息。臭气废气排放企业按照整治要求完成治理后,应对监测数据、整治验收评估结论、整治达标承诺书等有关整治信息在企业网站、厂区大门、当地镇、村等地公开。
(六)增强“全监管”能力,实事求是体现治理成效
1.开展区域风险源排查。实施第三方排查机制,全面排查区域内企业排放废气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情况,以及企业生产常态下超标排放风险,全面排查可能造成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区域性臭气扰民的风险源,建立区域性臭气来源“指纹库”,倒查造成区域性臭气的企业来源。
2.强化对重点企业的执法监管。要求重点企业安装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设施,建立废气监测、设施运行、有机溶剂消耗、废气处理耗材更换等台账,做到“数据可溯源、过程可控制、结果可信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处理设施、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行为。
3.加大区域空气质量监控设施建设的投入。建成大气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站,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区域边界建设监测站,鼓励嘉兴科技城在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点建立简易自动监测点,真实反映区域臭气废气治理成效和空气质量改善过程。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大桥工业园区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分管领导任组长,环保局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治气办、区环保局、区经信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治气办,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整治工作。嘉兴科技城是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负责组织实施整治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是今年嘉兴市“五气共治”的中心工作,是嘉兴市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中明确的重点工作,嘉兴科技城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合力推进。区治气办负责整体推进和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督查等工作;区环保局负责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区域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环保审批手续的办理;区经信商务局负责“低小散”腾退和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区规划分局负责企业厂房等建筑合法性的审查;区国土分局负责企业土地合法性的审查;区安监局负责企业整治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企业整治中涉及职业卫生防护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企业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协调指导资金保障落实工作。嘉兴科技城负责组织实施整治工作,重点区域整治技术方案编制、风险源排查等工作。
(三)建立激励机制。大桥工业园区特殊大气特征污染因子监测站和空气质量边界站等区域监控体系建设项目由区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企业臭气废气治理资金以企业自筹为主,积极指导争取上级资金。在整治期限内企业主动实施并完成关停,主要生产设备经拆除验收后按评估价的50%给予补偿,经费由所在地财政承担60%,区财政承担40%。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兼并重组,兼并重组中允许排污权指标进行合并。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考核制度,将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行动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确保重点区域内臭气废气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工作通报交流制度,定期上报工作进度情况,定期组织交流学习,推广成功经验。
(五)严格整治措施。严格实施“治旧控新”,现有企业不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逾期未完成整治的,取消当年度评优、专项资金等资格。控制污染物增量,20xx年底前大桥工业园区整治范围内新增VOCs排放总量且未纳入区级以上重点项目的工业建设项目暂停准入。
废气治理方案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解决大气重点、难点环境问题,努力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提供生态环境支持和保障。
二、整治目标
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治理,完成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完成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及禁限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8个“100%”(施工现场100%围挡、场地道路100%硬化、物料土方100%覆盖、施工场地100%洒水、物料运输100%密闭、冲洗平台100%设置、出入车辆100%清洗、裸露地面100%绿化)、“四个不开工”(未硬化出入口路面不得开工,未设置冲洗平台、未配置冲洗设施不得开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得开工,未设置门禁、未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不得开工)和“四个不出门”(车辆装载过量的不能出门,车辆密闭不严的不能出门,车体不整洁、车轮带泥的不能出门,手续不齐全的不能出门)要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有效改善;不断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水平,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明显降低;全面取缔建成区露天烧烤,严格餐饮油烟污染整治要求,餐饮油烟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开展机动车排气整治,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机动车排气影响大幅降低。力争全市20xx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0%以上,PM均浓度不高于78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43微克/立方米。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即确保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92.8微克/立方米,确保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0微克/立方米。
三、时间安排
(一)污染源排查阶段
20xx年6月26日前,完成污染源“三排查、两抽查”,即: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分行业、分区域开展大气污染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国控空气质量评价站点周边4公里范围内施工工地(含房屋建筑、市政、地铁、水利、园林绿化、拆除等工地)、燃煤锅炉、餐饮企业、烧烤摊点、工业企业、渣土运输车辆、城市道路、机动车辆等大气污染源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区域污染源台账;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园林局、市工信委、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交管局等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完成本行业污染源排查,建立行业污染源台账;市城投有限公司、市市政控股有限公司、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水投有限公司完成本单位污染源排查,建立单位污染源台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结合明察暗访情况,对上述台账进行抽查;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空气质量监测点数据,对数据异常点周边污染源台账进行抽查。
(二)全面整治阶段
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治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整治,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建立完善大气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制度,将监管责任和治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街道(社区)、部门以及网格长、网格员,及时更新污染源台账,确保各类污染纳入监管范围,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工作内容
(一)完善政策
1.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方面。各城区严格按照《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设定的许可条件对施工工地外运土方行为进行审批,将冲洗平台设置、道路硬化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减少源头污染。20xx年9月底前,出台《南昌市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进入和退出机制;20xx年底前,在重点区域运行的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智能定位终端安装率达100%,实现车辆上线监管。20xx年底前,将建筑垃圾全密闭范围扩大至九龙湖片区。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
2.城市道路保洁考核方面。加大湿式扫道车辆的购置力度,逐步淘汰干式扫道车,增加护栏清洗车辆,及时清除护栏灰沙,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率,提升环卫作业质量水平,20xx年底前,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80%以上。20xx年底前,完善道路清扫保洁“以克论净”的考核方案,将全市道路以区为单位,随机抽取各个街办若干条道路,在每条道路上随机抽取一个横截面,开展“以克论净”考核,通过对道路浮尘的量化考核,督促道路积尘减少,达到深度保洁。20xx年6月底前,完成环卫作业车辆禁行时间调整,适当放宽环卫作业车辆禁行时间限制。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管局
3.建筑工地管理方面。20xx年7月底前,出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视频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方案,明确安装对象及技术要求,分区域、分阶段推进建筑工地远程视频和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设;20xx年9月底前,在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4公里范围内的建筑工地推行安装,20xx年底前,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全面安装。通过日间查看、夜间录像回放和违规画面抓拍对施工现场进行远程监管。
责任单位:市建委
4.黄标车、燃煤锅炉淘汰奖补方面。20xx年6月底前,制定黄标车淘汰奖补政策,对提前报废黄标车给予一定财政补贴,以奖补促淘汰;20xx年6月底前,出台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补贴政策,调动燃煤锅炉使用单位淘汰改造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
5.餐饮项目准入管理方面。企业设立或增加餐饮经营项目时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双告知”推送平台,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环保、食药监等相关审批部门。环保、食药监等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通过“双告知”推送平台认领企业或通过南昌市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警示平台查询,根据职责严格做好项目准入工作。
责任单位: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二)整治重点
1.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
(1)开展污染源达标排放治理。加强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废气达标排放情况和烟气旁路设置情况排查,督促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对排放不达标企业依法实施处理;督促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在20xx年底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和中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锅炉排气监管,对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锅炉烟气超标排放的,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督促工业货场、料场、渣场等露天堆场设置防风抑尘墙,加装覆盖、自动喷淋洒水设施,控制物料堆放、物料传送、落料卸料过程扬尘污染。
(2)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督促新昌电厂2#机组开展脱硫塔喷淋层和除雾器升级、低氮燃烧器改造、脱硝催化剂再生和加层升级以及静电除尘升级等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3)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20xx年底前,有机化工、医药(化学原料药制造)、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五大行业中排放量分别在全省居前十重点企业全面完成年度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项目,其余各企业要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等整治工作;启动服装干洗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开启式干洗机的淘汰或改造更新;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督促设施正常运行。
(4)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按照《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工程。
(5)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精神,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重点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按日计罚,直至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2.各类扬尘污染整治
(1)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强化源头管控,重点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承包合同是否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具体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实地查看施工围挡、冲洗平台、泥浆沉淀池、主要道路硬化等设施是否建设,对未落实有关要求的一律不得办理施工许可。
加强日常巡查,对施工场地内车辆冲洗平台是否使用;平整场地、挖填土方洗刨、风钻施工作业是否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裸露土方、闲置土地和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场地是否设置封闭性围栏或采取覆盖、固化、绿化等措施,工程完工后是否及时对裸露地面进行硬化或绿化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落实有关要求及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水利、园林工程未办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工备案表)擅自施工的一律责令停工。对施工工地不按规定设置围挡或围挡不符合要求,对车辆未冲洗干净出场上路的,工地出入口及周边路面存在建筑物料、建筑垃圾及余土撒落现象的一律责令停工。
牵头单位:市建委(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地铁等工程)、市水务局(负责水利工程)、市园林局(负责园林工程)、市城管委(负责围挡及工地周边道路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城投有限公司、市市政控股有限公司、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水投有限公司
(2)拆除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对拆除工地是否按规定设置围挡,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工程实施过程、建筑垃圾整理、清运过程及各个阶段是否按规范要求采取洒水或喷淋等防尘降尘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律按高限实施处罚。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房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3)混凝土搅拌场(站)扬尘污染整治。对混凝土搅拌场(站)路面是否硬化,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场地是否设置封闭性围栏或覆盖,是否设置车辆清洗设备和泥浆沉淀池;是否存在敞开运输混凝土、砂浆,运输混凝土车辆是否未冲洗干净出场上路,场区出入口及周边路面是否有撒落建筑物料、混凝土的现象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律按高限实施处罚。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4)砂石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对砂石堆场砂石堆放是否整洁,砂石装卸是否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出入口及周边路面是否进行不定期清扫保洁、洒水防尘,装运砂石的车辆是否进行封闭处理,堆场周边是否配备高于砂石堆的围挡或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执行有关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牵头单位:市采砂办、市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公用控股公司
(5)裸露土地扬尘污染整治。对城区消纳场渣土堆、已收储未供应土地、拆除工地等裸露土地扬尘污染进行整治,20xx年6月底前,完成拆除工地建筑垃圾清运,裸露土地临时绿化或覆盖治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负责管辖范围内消纳场渣土堆整治、拆除工地整治)、市国土局(负责已收储未供应土地整治)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6)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整治
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承运单位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擅自处置;未按照批准的线路、时间、装卸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敞开运输、超载冒尖运输砂石、渣土、砂浆等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沿途撒落,车辆带泥行驶;建筑垃圾消纳场未洒水、未覆盖、周边道路积土未清除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一律按高限实施处罚。大力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20xx年底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至少建有一个建筑垃圾消纳场,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规范消纳,坚决取缔非法设置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建筑垃圾运输场的管理要参照施工工地扬尘的管理,确保无二次污染。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管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3.锅炉排气污染整治
推进城市建成区燃煤锅炉、禁限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工作,20xx年6月底前完成八个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4公里范围内锅炉的淘汰改造,未完成改造的必须停产整改,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剩余锅炉淘汰改造。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4.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
(1)淘汰黄标车。对本市注册黄标车不得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予以强制报废,确保在年底淘汰全市的黄标车。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
(2)严格机动车限行执法。继续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限行政策,加大黄标车闯环保限行区域执法力度,对违规闯环保限行区域车辆严管重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局、市环保局
(3)严格机动车环保检验。加强在用车排放检验监管,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江西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未经环保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安全及检验合格标志。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联网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管局
(4)实施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着手利用遥感监测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抽测,对抽测不合格的`,依照环保部、公安部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
5.餐饮油烟污染整治
严格露天烧烤执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止的区域露天烧烤食品或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对违反有关要求的严格按照《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理。规范餐饮油烟排放,20xx年6月底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完成现有餐饮店的全面普查;20xx年9月底前,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完成现有餐饮店整治,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或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一律责令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南昌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以及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城管委、市综管办、市建委、市园林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交管局、市采砂办主要领导,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开发区(新区)管委会主任,市城投有限公司、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市水投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部署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精神,指导、督促、调度大气污染治理有关政策措施、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落实,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机动车排气整治、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整治、扬尘与餐饮油烟整治、锅炉排气整治四个专项整治小组,专项整治小组组长分别由市政府副市长涂建生、凌卫、宋铀、杨文斌兼任,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整治工作的调度、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交需领导小组审议的有关事项;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本方案相关工作考核;及时通报本方案有关工作实施情况;组建南昌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微信群,实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预报大气环境质量,通知启动和解除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警;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要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本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的监管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建立环保“一岗双责”工作推进机制,共同担负起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主体责任,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施工单位要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8个“100%”、“四个不开工”和“四个不出门”要求。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要求及调度、督查、考核和问责机制等内容,并将有关考核结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三令”制、“美丽南昌?幸福家园”考核等范畴。
(三)督查调度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至少每周要对本辖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情况开展一次督查调度,督查调度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市直部门至少每半月要对本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情况开展一次督查调度,督查调度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每月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明察暗访,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责任清单,提出整改要求,实施销号管理,明察暗访情况纳入“啄木鸟”重点关注内容;市政府分管领导原则上每月调度一次并视情况增加调度频次,对空气质量和明察暗访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原因、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整治措施的落实,督促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落实整改要求。
(四)严格考核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三项空气质量情况进行考核排名,排名纳入城市综合管理“三令”制考核内容。每年对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年度考核采取定量打分方式(详见附件2)。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考核达标的,由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彰;对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考核未达标的,由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对考核未达标且排名最后1名的,取消该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五)严肃问责
对各地、各单位污染源排查严重失实,污染源整治工作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和弄虚作假的;20xx年6月底前未完成裸露土地整治的、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周边4公里范围内锅炉淘汰改造工作未完成的,全年整治任务未有效落实导致空气质量下降严重的,实施“一事三查”,即:查牵头单位,查所在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查业主(施工)单位。
从6月份开始,对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连续两个月同比不降反升的县区、开发区(新区),由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提交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对上半年空气质量下滑最严重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对县区(开发区、新区)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降反升,导致环境空气质量严重下降的,按照《江西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六)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