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文第1篇
一、协议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依据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此保密协议。
三、涉及人员
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2.与招商、项目开发、市场营销、人事行政、财务经济、工程管理、法务、信息等有关的中层管理人员;
3.涉及公司核心经济信息、业务拓展机密以及重大客户联系的基层管理人员。
4.其它需要签订保密协议的人员。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招商、项目开发、市场营销及管理工作,并将招商、经营、开发、营销、管理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知识产权归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的用途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掌握的商业情报、管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资料、磁带、光盘图纸等,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5.乙方不得协助第三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商业秘密。
五、保密期限
1.劳动合同期内;
2.甲方的相关商业信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
六、脱密期限
1.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个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
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2.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3.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岗位,并予以行政处分;
2.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劳动合同关系,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
甲方(盖章)乙方 (签字)
我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文第2篇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 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乙方聘请甲方担任
工作;
2、 甲方在担任乙方
工作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 甲方充分意识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乙方之财产,该商业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4、 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务资料、员工结构、薪资结构、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页面设计、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后台账户信息、相关的函电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 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构成。
第二章
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四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五条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章
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七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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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 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保密事务:
一、 在雇佣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后6个月,调整甲方工作岗位,变更雇佣合同的内容;
二、
在解除雇佣合同后2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业务。
第四章
离职后的保密
第九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十条 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离职的甲方,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乙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000 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二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机构提起仲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注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七章
其他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2 /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至2年内持续有效。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由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补充/修改文件方为有效。
我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文第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烟草行业《关于加强烟草行业办公计算机安全和保密管理的若干规定》(国烟办综〔2008〕95号)和局(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乙方向甲方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上网行为管理规定》、《信息化设备管理规定》和《信息设备淘汰报废保密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
二、不制作、复制、发布、转摘、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 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权益的;
9. 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三、不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
四、不利用办公计算机制作、复制、查阅、传播和存储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所禁止的信息内容,以及从事与日常办公和业务工作无关的事项。
五、不将涉密计算机联入非涉密网络。
六、不在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在非涉密计算机上联接和使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七、不将涉密计算机和涉密移动存储设备带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确需携带外出的,须经领导批准。
八、不外传局(公司)业务的各项数据。
九、不外传局(公司)员工资料。
十、不外传其他局(公司)经营管理信息(包括计算机、网络相关信息)。
十一、确需外传的,提交局(公司)领导审批。
因违反以上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和乙方各保管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我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文第4篇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职员):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并将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高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乙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主张由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声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乙方没有声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乙方声明后,甲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也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然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然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乙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乙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
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
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期限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2年
。 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履职时工资中已含保密费)。乙方离职后,不再支付。有协议的按协议给付。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乙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 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乙方离职之后仍负有前款的义务,2年内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2年后则乙方不受此条约限制,自由择业。
第九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于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当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乙方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乙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乙方解聘。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甲方住所地的、符合基本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甲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
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均可以认定乙方严重失职,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如乙方未按月支付上述第五条约定的费用,次月起则视作本合同已自动失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我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文第5篇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公司及客户财产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范围
1. 甲方尚未公开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经营决策的信息、计划、方案、指令及商业秘密;
2. 甲方的经营方法、状况及经营实力;
3. 甲方机构的设置、编制、人员名册和统计表、奖惩材料、考核材料;
4. 甲方具有保密级别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信件、方案、投标书、图片、电脑软件;
5. 甲方客户的资料及财产;
6. 以及其他具有需要保密性质的资料文件;
二、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未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随意和恶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等;
2、乙方未经批准,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3、乙方应妥善谨慎保管和处理甲方及其客户之机密信息资料及固定资产,如有遗失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4、对乙方已制作过的具有乙方机密信息的广宣品,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及时销毁;
5、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保守秘密,举报泄密或改进保密技术、措施。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将处以乙方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诉。
四、协议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 年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我公司员工保密协议书范文第6篇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达成:
披露方:
接受方:XXXXXXXXX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保密信息用于:(设备制造、设计、报价。。。。。。)
披露方、接受方合称为“双方”,单独为“一方”。
事会选举或类似于董事会决策机构选举的。
鉴于
为此,双方同意如下:
2(“雇员”)
3、在向其披露前,
4面同意的以外。
515(十五)年,接受方应对所有由披露方料:
(i) 在披露方披露之前,接受方或其关联方已知悉的资料,以接受方在披露前已有的书面记录
为证;或
(ii) 在披露时已是公共知识或并非由于接受方违约而成为公共知识的资料;或
(iii) 接受方能证明他或他们从本协议各方以外第三方接受的资料,且此第三方通过合法途径获
得,并不需要接受方对其进行保密,并且,此第三方不是直接或间接从本协议接受方或其
关联方获得的保密资料;或
如果在上述条款(i)(ii)(iii)的一般性信息中包含部分保密信息,该部分保密信息并不得因此而被视为符合上述除外条款。此外,除非某些特征组合本身及其操作原理符合前述例外条款,否则,
该等特征组合不得因单个特征自身符合前述除外条款而被视为符合前述除外条款。即使任何保密信息符合前述除外条款,接收方也不得披露从其他途径所获知的信息与披露方所提供信息之间的相互关系。
6、披露方现在或以后拥有的或控制的任何专利、商标、商业机密、版权或其它工业和知识产权属下的权利或许可,不随本协议下的任何保密资料的披露,或进行本协议下的任何活动而被认为已授权给接受方使用。
7、接受方承诺,在履行职责时如果其关联方必须知悉保密信息,并向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及通过任何方法或方式)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时,应事先得到披露方的书面许可,接受方并保证其关联方的人员已被告知并了解其有义务对保密信息严加保密, 8求或在本协议终止时应立即销毁、删除或退还给披露方。
9、既不构成也不意味对任何和所有其它所披露的保密资料保密性的全部放弃。
10、依法披露11本、责任、索赔、损害和费用。
12、
13
14
披露方:
授权代表打印姓名:签字:
日期:
接受方:XXXXXXXXXXXXXX
授权代表打印姓名: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