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达峰范文第1篇
2、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3、低碳电力调度模式的立法需求与完善路径
4、把内蒙古打造成为国家低碳能源基地
5、《中国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综合报告
6、区域差异化“双碳”目标的实现路径
7、居民低碳消费行为及低碳措施偏好联合分析
8、农业碳汇交易之法律问题探究
9、“双碳”目标重塑商业银行转型发展新路径
10、中国有条件加速摆脱煤电
11、“双碳”时代呼唤新型电力系统
12、代表委员谈汽车产业如何落实“双碳”
13、中美清洁能源竞合新态势与中国应对
14、打赢“能耗双控”攻坚战
15、佛山“十四五”?塑造半城山水满城绿
16、深入分析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7、第23届中国科协年会碳中和与绿色发展国际论坛在北京成功召开
18、论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的法制框架
19、中国版本图书馆月度CIP数据精选(二)
20、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路径建议
21、货币政策视角下的碳中和
22、成都推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以及新挑战
23、“碳达峰与碳中和”下的行业机遇
24、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统筹做好“双碳”工作
25、在新的历史交汇期看待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发展
26、双碳愿景下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困境与出路
27、“双碳”目标背景下四川省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探讨
28、碳达峰一诺千金广东先行示范再出发
29、企业风采:车企发声泰达论坛
30、基于碳中和目标下的碳税制度探究
31、正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
32、实现双碳战略目标—建筑电气绿色节能技术、光伏发电的现状与未来
33、“双碳”目标背景下完善我国碳中和立法的理论基础与实现路径
34、基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导向刍议能源和经济的低碳转型
35、“双循环”下管理会计发展的新契机
36、负担变资产:双碳目标下的企业零碳战略
37、试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38、智慧综合能源公司碳交易业务发展策略及相关支持技术研究
39、中国版本图书馆月度CIP数据精选
40、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绘就美丽南京新画卷
41、中国货币政策从逆周期调控到跨周期调控研究
42、节能提效是实现碳中和的最经济途径
43、2021年第一届全国碳中和与绿色发展大会在深圳举行
44、聚焦双碳目标推进纸业绿色发展
45、遏制“两高”项目上马冲动
46、践行“双碳目标”,迈向“海尔时代”
47、宏观政策“三策合一”应对“三重压力”
48、碳中和愿景的实现路径与政策体系
49、“双碳”目标下燃煤电厂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研究
碳排放达峰范文第2篇
全球气候变暖的危机严重影响着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已成为21世纪人类社会亟需面对的重要挑战。2009年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在哥本哈根举行, 旨在寻求减少碳排放以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的途径。建筑建造、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对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及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将带来巨大的温室气体排放量。由建筑的碳排放带来的环境影响越来越大,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和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 建设规模和建设速度都为世界发展史上所罕见的。与此同时, 二氧化碳排放量也随之不断加大, 据统计, 每年建筑领域排放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到总排放量的35%以上, 因此, 如何减少建筑的二氧化碳排放就显得尤为重要。施工阶段作为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中非常重要而且最为复杂的阶段, 会消耗大量的资源和能源, 产生大量的温室气体[ 1] 。然而, 由于国家的大力支持与政策要求, 低碳节能建筑大行其道, 部分低碳技术应用之后所减少的碳排放却尚不足以抵消因采用这项技术而带来的生产和施工过程中增加的碳排放, 使得其应用毫无意义。因此, 研究建筑施工阶段碳排放测算很有现实意义。
2 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碳源分析 2. 1 国际碳足迹评价标准
解决全球气候变暖的方法就是要做到碳减排,那么首要的问题是找到合适的研究方法去定量评价碳排放, 从中找到主要碳排放因子以形成碳减排措施, 并对每种措施进行量化评价找到最低碳的途径。目前, 国内外普遍认可的定量评价碳排放的方法是采用碳足迹评价标准。综合学者们对碳足迹的定义, 可以认为碳足迹是一项活动、一个产品(或服务)的整个生命周期, 在某一地理范围内直接和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或二氧化碳当量排放量) [ 2 ] 。根据国家环境毒理和化学学会( SETAC )的定义, 碳足迹评价就是碳足迹的计算方法, 碳足迹评价标准就是对碳足迹计算方法的规定。碳足迹已日益成为了研究的焦点和热点, 目前利用碳足迹评价的规范和标准也不断推出, 主要包括欧盟的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 ENCORD )、英国的PAS 2050:200
8、日本的TSQ 0010和国际标准化组织正在制定的ISO 14067等。其中ENCORD 是最早颁布的, 于2001年10月颁布了第一版, 2010年2月颁布了第三版[ 3] , 在当前众多国际碳足迹评价标准中发展相对成熟, 并且应用最为广泛。ENCORD 指出只有清晰定义了碳排放的测量边界才能保证碳足迹计算的关联性、完整性、一致性、透明性与准确性。ENCORD将碳足迹的测量范围定义为三种: 直接碳排放、间接碳排放、其他间接碳排放, 并要求根据这三种碳排放量形成碳评估评价报告[ 4] 。本文选用ENCORD为依据, 根据该标准中碳源分类思想和计算方法, 针对我国国情和建筑特点进行建筑施工中的碳源分析。碳源即二氧化碳的来源, 分析碳源就是要找到产生二氧化碳的各种活动即碳足迹, 从而通过碳足迹得到碳排放量。
2. 2 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碳源分类
对国际上先进的碳足迹评价标准---欧盟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分析, 结合我国建筑施工业的管理现状, 得到建筑施工中的碳源。
2. 2. 1 建筑施工活动的操作边界即三大测量范围的确定
结合我国建筑业环境, 将直接碳排放定义为通过机械设备的动力燃料的燃烧直接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影响; 将间接碳排放定义为机械设备电力及蒸汽的能源使用引起的碳排放; 将其他间接碳排放定义为施工消耗材料、施工建筑垃圾引起的碳排放, 通常情况下施工过程中不可测量的碳排放, 如从空调和制冷剂泄漏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施工人员的碳排放量等, 相对建筑施工总的碳排放比重很小, 可以忽略, 故在其他间接的碳排中只考虑材料、建筑垃圾引起的碳排放。故得到建筑施工中的碳源, 如图1所示。
图1 建筑施工图中的碳源
对建筑施工中的碳源分析可以看到机械设备和材料是引起碳排放主要来源, 机械设备的碳排放就是因为需要消耗动力能源而产生碳排放, 根据动力能源与碳排放的直接、间接关系分为: 直接来源即燃料、间接来源即电力和蒸汽。而材料的碳排放则占剩余碳源中的绝大部分, 建筑施工中消耗的大分资源都是摊销在建筑材料上。因此, 本文针对机械设备的碳排放、材料的碳排放进行重点分析。
2. 2. 3 机械设备的碳排放
机械设备的碳排放是由于消耗动力燃料或电力或蒸汽而引起的。建筑中机械设备众多, 有必要对其进行分类, 分类依据既要体现碳排放量的影响程度又要有利于安排施工以指导低碳施工。为此将建筑中的机械设备分成了三类: 办公室设备、施工机械设施、仓储维修设备。这样的分类体现了对分类依据的要求, 可以在施工前知道现场办公、现场施工、现场布置(仓储维修)所产生的碳排放, 能针对性的加强施工管理。
2. 2. 4 建筑材料的碳排放
大量的建筑材料, 如结构钢框架组件、混凝土和混凝土制品、钢筋、沥青产品等, 是通过形成建筑实体的运营、维修保养、报废而产生碳排放, 不同的施工方案其材料的使用量计划也不同, 带来的碳排放就不同, 而且材料的碳排放占的比重较大,ISO14067鼓励采用全生命周期评价法( LCA ) 来考量施工引入的材料碳排放量。施工中的碳排放测算也必须将材料的碳排放纳入, 只有这样才能鉴别不同的施工方案的碳排放量影响, 进而改进施工方案指导低碳施工。国外一些机构, 如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所, 为对材料全生命期中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进行充分的掌握和测量进行了诸多的实验, 从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建筑材料碳排放数据库, 而我国还未进行全面的碳排放测量实验, 各种材料碳排放测算的精确度与国外相比尚有较大差距。从施工消耗建筑材料引起的碳排放角度, 可将其分为五个阶段的影响: 原材料的开采和掘取、原材料运输、建筑材料的生产和施工、材料使用、材料报废。
3 基于BIM 的建筑施工碳排放的测算方法 3. 1 碳排放测算基本方法介绍
由于数据获取困难, 无法形成数据统计的规模效应, 我国建筑碳排放的测算还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目前, 对建筑碳排放的测算主要采用三种方法: 实测法、物料衡算法和排放系数法[ 5 ] 。
( 1)实测法
主要通过监测工具或国家认定的计量设施, 对目标气体的流量、浓度、流速等进行测量, 得到国家环境部门认可的数据来计算目标气体总排放量。实测法要求采集的样品数据具有很强代表性和较高的精确度, 当能满足这些要求时, 这是一种比较意义。 ( 2)物料衡算法
是建设过程中使用的物料进行定量分析, 根据质量守恒, 投入物质量等于产出物质量, 把工业排放源的排放量、生产工艺和管理、资源、原材料的综合利用及环境治理结合起来系统地、全面地研究生产过程中碳排放的一种科学有效的计算方法。这种方法虽然能得到比较精确的碳排放数据, 但是需要对建筑全过程的投入物与产出物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 工作量很大, 过程也比较复杂。
( 3)排放系数法
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 根据生产单位产品所排放的气体数量的统计平均值来计算总排放量的一种方法。目前的排放系数分为有气体回收和无气体回收两种情况下的排放系数, 而且在不同的生产状况、工艺流程、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下, 排放系数也存在很大差异。因此使用排放系数法的不确定性也较大。
3. 2 基于BIM技术的建筑施工碳排放测算模型
纵观现有的碳排放测算基本方法的原理, 可以从两个方面去克服当前研究的弊端, 一是综合选用碳排放测算基本方法以克服各种方法的不足, 发挥它们的最大优点, 为此本文选用了国际上先进碳排放评价标准---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 结合我国建筑业确定建筑施工中可测算且精度可靠的碳源类别, 对材料选用全生命期周期评价方法, 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隐含碳排放的影响[ 6] ; 二是在具体考量施工碳排放时, 由于涉及施工碳排放因子的数据多、难于获取且不能形成统计的规模效应, 为此本文采用基于BIM技术, 及时且准确地调用海量工程数据, 利用碳排放测评软件测算建筑施工碳排放。国际标准组织设施信息委员会对BIM 进行了定义: 建筑信息模型( BIM )是利用开放的行业标准,对设施的物理和功能特性及其相关的项目生命周期信息进行数字化形式的表现, 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支持, 有利于更好地实现项目的价值[ 7] 。方法是由目的决定的, 怎样利用BIM 技术建立建筑施工碳排放的测算模型来实现相关海量工程数据的便捷提取呢? 研究的基础是用建模软件建立BIM 模型,在BIM模型中添加材料、机械的有关碳排放的基础数据信息, 利用BIM 模型的工程量统计工具, 得到材料、机械的耗用量, 确定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区、办公区、仓储中的各种机械设备所消耗的燃料、电力及蒸汽的数量、材料使用量的信息, 将这些信息导入到碳排放测评软件, 就可以计算出施工阶段的碳排放, 生成相应于该施工方案中的机械、材料使用量计划的碳排放测评报告, 给出指导低碳施工的建议措施, 见图2所示。
图2 基于BIM技术的建筑施工碳排放测算模型
4 基于BIM 技术的建筑施工碳排放测算步骤 4. 1 基于BIM的建筑施工碳排放的信息模型
利用B IM的核心建模软件基础模型, 在基础模型里的单元构件属性里加入有关碳排放属性信息:( 1)单元构件的结构材料; ( 2 )单元构件的粉刷材料; ( 3)单元构件的饰面材料; ( 4)前三种材料的综合信息(对应的原材料、对应材料到现场的运距、对应材料的属性如混凝土砂浆等的强度、对应材料的使用寿命、报废时回收利用程度) , 作为丰富的测算碳排放依据的材料信息。利用BIM基础模型转换好施工图设计模型前,加入各种机械设备后要添加机械设备用电耗油的性能属性参数。根据B IM 施工图设计模型形成BIM 的施工方案, 利用前面丰富的材料信息、机械设备信息, 借助BIM 统计工程量的功能得到材料的消耗量、建筑垃圾量、施工区、办公区及仓储区的机械设备使用量信息, 形成碳排放测算的基础信息导入到碳排放测评软件。
4. 2 施工过程碳排放的测算
根据建筑施工中的碳源分类测算施工过程中的碳排放, 需考查其三个测量边界的影响: 机械设备消耗燃料直接碳排放、机械设备消耗电力及蒸汽间接碳排放、来自于材料和建筑垃圾的其他间接排放。下面, 借助于建立好的基于B IM 的建筑施工碳排放的信息模型(包含材料、机械的测算碳排放基础参数) , 分别阐述这三种测量边界的计算步骤。
( 1)燃料、电力及蒸汽的碳排放 根据B IM 的建筑施工碳排放的信息模型, 得到施工区、办公区、仓储间的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量及其燃料、电力及蒸汽的消耗量, 将机械设备的使用量及其燃料、电力及蒸汽的消耗量作为测算碳排放的基础数据导入碳排放测评软件, 得到机械设备消耗的燃料、电力及蒸汽带来的碳排放。
( 2)材料的碳排放
根据B IM 的建筑施工碳排放的信息模型, 得到建筑材料的使用量及对应的原材料、对应制成材料成品的信息、运输距离对应材料的使用寿命、报废时回收利用程度的信息, 将这些信息作为测算碳排放的基础数据导入碳排放测评软件, 得到材料的碳排放。其计算思路见图3。以某工程屋顶施工为例, 构建屋顶B IM 模型, 统计相关材料的属性, 并导入碳排放测评软件BEES 进行分析, 如图4所示。
( 3)建筑垃圾的碳排放
根据B IM 的建筑施工碳排放的信息模型(赋予建筑垃圾的种类信息)得到的B IM 的施工方案, 可以得到各种建筑垃圾的数量信息, 将这些数量信息作为测算碳排放的基础数据导入碳排放测评软件,得到建筑垃圾的碳排放。
图3材料碳排放的全寿生命周期评价法
图4 3 施工方案碳排放性能分析
根据前面计算的各种材料的碳排放, 得到材料碳排放的大小顺序及各种材料占所有材料碳排放的比重。根据前面计算的施工区、办公区、仓储区的各种机械设备的燃料、电力、蒸汽的耗用量及其这些耗用量对应的碳排放, 得到施工区、办公区、仓储区各种机械设备碳排放的大小顺序及各机械设备占所有机械碳排放的比重。
4. 4 措施和改进分析得到低碳的施工方案
根据碳排放测评软件计算机械设备、材料及建筑垃圾, 得到施工中总的碳排放及相应的碳排放测评报告和前面的施工方案碳排放性能分析。按照材料碳排放的大小顺序、机械设备碳排放的大小顺序, 逐渐更改B IM 的建筑施工碳排放的信息模型中的材料参数、机械参数。基于B IM 技术和碳排放测
评软件, 得到改进后的施工方案中因不同的材料、机械设备的信息带来的施工碳排放及碳排放评估报告。经过多次改进, 得到碳排放最小的即为低碳
施工的施工方案。 5 结论
在呼吁低碳建筑的今天, 我国大力推行各种低碳节能技术, 想要实现低碳建筑的目标, 在考虑低碳运营的同时也必须要考虑低碳施工。本文建立了基于BIM信息模型的建筑施工碳排放测算方法,利用B IM 技术添加提取与碳排放相关的基础信息,借助碳排放测评软件实现了建筑施工阶段的碳排放测算, 可为建设项目的低碳目标提出可行的低碳施工方案, 对建筑企业的节能减排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同时, 所建立的BIM 建筑施工碳排放信息模型为后期运营和物业管理提供了丰富的施工碳排放信息, 是对建设项目全寿命期低碳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碳排放达峰范文第3篇
一、碳排放会计定义及相关内容
(一)碳排放会计定义 碳排放主要是温室气体中碳化气体(61%)的排放,这是造成全球气候变暖的原因。在碳排放会计没有正式提出之前,其相关的概念,如排污权、碳汇、CDM等已有学者进行研究。
虽然目前没有统一的说法,但学者们也从不同角度对碳排放会计进行定义。Tristram O.West,Gregg Marland(2002)对与碳排放会计密切联系的净碳通量(net carbon flux)会计进行说明,指出认清“净碳通量是指源头排放和汇清除(emissions by sources and removals by sinks)”是实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下净碳通量会计的重要一步。Climate Change Information Center(2003)通过说明CDM,对碳排放会计进行了定义,认为碳排放会计是通过源头和汇清除的方式,由碳会计记录、总结和报告碳排放量的过程。这些定义只就碳排放本身独立而言,还未形成系统的概念。Janek Ratnaunga,Stewart Jones(2008)提出了碳排放会计的体系概念:“一般将碳排放会计和碳固会计合称为碳会计,把碳会计作为一个企业实施碳排放管理的体系,即碳会计体系”,认为碳排放会计是构成碳会计体系的一部分。该研究不仅指明了碳会计体系研究对碳排放会计研究的有利之处,而且对构建碳会计规范给出两种主要思路:一是基于京都议定书框架下,与IPCC原则相协调的碳信用的会计规范;二是在温室气体协定书内(GHG Protoc01)对CO2排放分别进行计量和报告的相关会计问题,成为目前研究碳排放会计问题最具系统、全面的文献,也可作为我国学者初始研究碳排放会计问题的参考,如周志方、肖序(2009)对Stewart Jones(2008)的总结,以及Liu Qiang(2009)对中国碳会计发展的基本情况介绍与基于“只有在分清排放源的基础上,实施碳排放会计才是有用”的论断。可以看出,学者们一致强调碳排放其排放源头的重要性,这是碳排放会计客体研究的重点。综合而论,笔者将碳排放会计定义为:碳排放会计是以碳排放量作为客体对其进行确认、计量、报告,用以传递企业碳排放过程和减排情况的会计信息系统。
另外,由于缺少对碳排放会计的权威界定,导致目前一些研究将碳排放会计与碳会计概念混淆。碳排放会计与碳会计的区别在于侧重点不同。碳排放会计侧重于对碳排放所引起的会计内容,包括碳排放的分类、碳排放存货、碳排放计量、碳排放报告等。而碳会计其范围更广,除了碳排放会计的内容外,还包括碳固,以及一些涉及到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碳问题,如碳信用等。
(二)碳排教会计目的及实施步骤无论是企业还是国家实施碳排放会计,都需要有一个目标作为指引,激励全员为减排管理而努力。CCIC(2003)对企业实行碳排放会计提出三个方面的目的:一是建立有效战略管理GHG排放提供信息的需要;二是为企业参与到GHG交易市场做好相应准备的需要;三是企业服从政府在碳减排方面的相应管理。此外职业界的呼声也很高,ACCA(2009)政策执行总监罗杰亚当斯基于对未来碳排放会计和报告准则的期望,指出建立碳排放会计准则可以让投资者、股东、员工和其他相关各方更容易地进行碳排放和温室气体测量,以了解企业经营表现。可见,企业碳排放会计的目的不仅是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要履行作为社会公民的责任:在政府政策的指导下实行碳排放会计,承担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进行有效管理的责任,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对减排信息的需求。
现有文献主要从企业排放目标设定、边界划分、排放量计算、排放记录和报告的真实与公允性这四个方面予以阐述。其中最权威、最系统的实施步骤指南是2004年WBCSD&WRI联合发布的《温室气体协定书企业会计和报告准则(修订版)》。这份指南就GHG存货的核算和报告进行详细阐述,概括为五步:识别边界;识别所覆盖的排放源;选择一个碳排放计算的方法;收集活动数据并选择排放系数;应用计算工具估计排放量。对此指南规范划分了GHG排放的范围:直接GHG排放;电力间接GHG排放;其他间接GHG排放的划分。在计算企业GHG排放方面,指南将GHG排放予以量化,即GHG=AEF,其中A指活动数据(activity data),EF指排放系数(emission factor)。该公式简化了碳排放定量的研究困难,但也带来了另外的问题,即公式的构成因子如何确定、确定的标准、数据的来源等。这些都可能存在主观估计的偏差,而指南中并没有给出说明。但不可否认的是,指南的颁布为目前企业GHG排放会计(主要是碳排放会计)提供了实务依据,如澳大利亚Carbon reduction institute、Gary Otte(2008)、Jolin Warren(2008)等的论述,其中Jolin Warren通过对苏格兰碳会计指南的收集、总结,不仅提出借鉴GHG协议的企业碳排放会计实施步骤而且强调全员为企业碳排放会计实施服务的必要性,指出只有整个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经营目标向低碳经营转变,碳排放会计才能真正落实到企业中。
二、碳排放会计的不确定性问题
(一)不确定性的界定 国内外学者很早就对会计的不确定性,进行研究。奈特(1927)、科斯(1937)和哈耶克(1945)一致认为不确定性对企业存在和发展的重大影响性。美国会计学家亨德里克森(1965)提出会计不确定性的两个主要来源:一是与会计信息在未来持续存在的实体有关的不确定性;二是由会计在计量未来不确定事项时产生的估计不确定性。我国学者林长泉(1997)、李学峰(1998)、林斌(2000)、陈红,周映群(2004)、田建芳,丁君风(2005)等,对不确定性定义、分类,不同学科下不确定性表现,以及会计信息稳健性、会计假设与不确定性的关系进行深入探讨,承认会计的不确定性是一种客观存在,同时将不确定性归纳为概率事件和非概率事件。他们的研究立足于传统财务会计,对会计信息系统内外部的不确定性进行分析。但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新兴会计分支环境会计逐渐发展,其会计客体上的不确定性日益突
出,碳排放会计作为环境会计中的一个新领域,将这一不确定性表现为当前碳排放对未来影响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因此,碳排放会计的不确定性,可以说具有双重性:一是会计学科自身的不确定性,即会计程序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基础上,由会计估计、判断带来的不确定性;二是来自于会计对象(客体),即不确定性经济事项(碳排放本身)导致的不确定性。
(二)碳排放会计不确定性的研究现状 以低排放、低消耗、低污染为核心特征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是碳排放会计核算和报告的基础。但由于碳排放检测技术、标准的研究滞后,目前,碳排放会计还无法全面实施,WRl2009年的报告指出:如今世界500强企业中有60%采纳了温室气体协议下企业会计和报告准则所要求进行的GHG存货(主要是碳排放)核算、管理和报告。然而碳排放会计的不确定性主要还是因碳排放自身的不确定性所致。且目前的研究也以机构、组织为主。
加拿大环境咨询公司(2001)以林木业碳排放的管理为例,将碳排放会计中的不确定性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并量化不确定性所导致的企业碳排量差量,包括对基年的碳排放量和项目碳排放量比较分析,研究不确定性影响下,这两个因素是如何影响企业利润。同时对木制品企业可能存在的9种参数依据不确定性类型划分,依次进行不确定性敏感测试,判别不同参数的不确定性敏感程度,为管理不确定性提供参考。Richard Clarkson and Kathryn Deyes(DEFRA,2002)从估计碳排放社会成本的角度来分析不确定性,认为不确定性是由于应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和边际成本法所致;并将不确定性分为两大类: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和与经济价值相关的不确定性。另外,WBCSD&WRI(2004)在其联合发布的《温室气体协定书企业会计和报告准则》中提供了企业GHG排放(主要是碳排放)数据的计量、估计中不确定性解决的工具,将GHG排放存货的不确定性分为两类: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和估计的不确定性,其中估计的不确定性包括模型的不确定性和参数的不确定性,通过原则导向提供了各类不确定性相对应的解决方法。
与此同时,政府也进行了相关研究,如俄罗斯政府联合国际应用系统分析研究所IIASA(2004)通过使用完全碳会计(FCA)计算1988~1992年俄罗斯陆地的碳通量,指出基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会计方法比纯粹的自上而下会计方法更能缩小碳排放存货估计的不确定性。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第三工作组的报告一技术摘要(2007)在阐述决策、风险和不确定性三者关系时,以一致性程度和证据量(独立来源的数量和质量)两个维度对不确定性进行定性定义。虽然目前碳排放会计的不确定性研究还处在定性分析的阶段,但是仍有进步,如发现明确排放源头以及不确定性根源是不确定性解决的依据,故Jan Bebbington and Carlos Larrinaga-Gonza'Lez(2008)对气候变化的内在产生原因进行分析时,指出温室气体排放的不确定性是温室气体本身的独一无二性所导致的,组织很难将其处理但可以通过“风险窗口”致力于不同利益相关者。同时指出研究者要解决温室气体排放的不确定性可以通过碳会计与会计责任共同研究的方法以及与碳账户设立相协调的规范研究来进行。Gregg Marland等(2009)在结合碳排放自身的不确定性与人为估计的主观偏差引起的不确定性基础上,认为不确定性在于对碳排放的估计,其中不确定性来源有两方面:排放形式的动态性以及全球排放影响的巨大、扩张性导致的不确定性;理解、估计全球碳排放、碳循环所需排放数据的数量不确定。此外,Gray(2002)、IPCC Good Practice Guidelines、Stem(2006)、周志方,肖序(2009)等也就碳排放不确定性产生的源头进行说明与分类,以便于披露碳排放不确定的信息,包括有益于不确定性的表内、表外披露,有助于不确定性在报告中的要素披露以及披露方式。综合而言,这些研究都还处在定性分析阶段,且更多地侧重于不确定性基础概念的辨析,而没有涉及如何解决碳排放的量化。这是目前碳排放会计研究的难点。
三、碳排放会计报告与鉴证问题及评析
(一)碳排放会计报告与鉴证问题 目前关于碳排放披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碳排放披露的信息质量要求、报告准则和审计、鉴证准则的标准化问题等方面的建议。
WBCSD&WRI(2004)指南提出了碳排放报告的五个信息质量要求: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透明性、准确性。并指出由计量、估计或计算所带来的不确定性需要减少到切实可行的范畴内,但对于什么程度是“切实可行”的,指南中并没有说明。英国Aldersgate Group(2007)在对英国企业进行碳排放披露动因(必要性)分析的基础上,指出现有研究缺乏对碳排放披露的清晰定义和相关协议,特别是一致和可比的披露框架的缺失,影响了企业碳排放披露的发展。在这方面,报告列举了英国具体5项缺失的披露框架内容。为此,Aldersgate Group认为政府在促进企业碳披露方面需要进行以下方面的努力:标准化的披露准则、所有部门均使用的披露准则、政府的披露榜样、各机构在计划制定安排时对碳排放交易财务重要性的考虑等,体现了最早低碳发展的英国对规范化碳排放会计信息的努力。AnsKolk,DavidLevy and JonatanPinkse(2008)以碳披露计划(CDP)为例,从制度方面,阐述温室气体会计报告体系的发展,对CDP制度建立、披露所采用的方法和数据、投资者压力、碳披露报告通约以及碳会计通约进行详细说明,指出由于缺少披露的类型、排放数据以及可靠性检查(第三方鉴证),碳披露仍然存在争议、受到质疑,从而很难对已报告的排放进行检验,更不要说企业自身的实际排放效果。因此,碳披露体系存在的不足间接影响到信息的使用效果,即有用性。此外ProfRoger Simnett,The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in Australia(2008)、CBI on climate changes(2008)、RachelJackson(ACCA,2009)、《ACCA&GRI联合报告重要行业:面对气候变化报告的挑战》(2009)等都提出颁布全世界适用的碳排放报告标准化指南及第三方认证准则的迫切需求,以助于所披露信息的可比、一致,并将其通过立法化的方式得以实施。
(二)碳排放会计报告与鉴证问题评析 碳排放会计是会计对低碳经济的反映,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目前无论是理论还是实务研究,国内都远滞后于国外。同时,国内外对碳排放会计的研究还更多地停留在定性的基础上,量化方面没有重大突破,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适用于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碳排放数据来源及其可靠性无法保证;缺乏统一可信的标准作为企业控制排放的参考依据,如行业排放标准。
日本2008年出台的《日本建设低碳社会行动方案》,简称“福田蓝图”,已有重要突破,方案提出“碳排放的量化是以生命周期评价为基础”。会计界也已意识到:研究碳排放的物质流(包括识别碳排放源头>是碳排放会计的关键,这将促进碳排放核算的价值流与物质流相结合,从企业供应链的上、中、下游,甚至于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来考虑碳排放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因此,未来碳排放会计研究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1)碳排放测量技术与技术标准化发展问题;(2)碳排放会计准则的标准化进程,包括推进独立且涵盖碳排放确认、计量的准则,以及参考CDP计划下碳排放信息披露与第三方鉴证准则;(3)政府推进企业碳排放会计实施的配套措施研究,如市场管制、技术革新、税收改革,政府补助等,引导企业避开“碳陷阱”;(4)企业低碳发展与成本效益分析,以及企业产品或服务“低碳化”发展需求。其中,第一和第二项是碳排放会计实施的前提和保障。只有碳排放的相关核心技术、标准化得以落实,碳排放会计才有实施的基础。
碳排放达峰范文第4篇
第17号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要求,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委组织起草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2014年12月10日
附件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温室气体排放资源配臵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碳排放权交易,是指交易主体按照本办法开展的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的交易活动。 第四条 碳排放权交易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
第五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负责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并对其运行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碳排放权交易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其它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应适时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纳入的温室气体种类、行业范围和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标准。
第二章 配额管理
第七条 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放单位确定标准,提出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符合标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并报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经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批准,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可适当扩大碳排放权交易的行业覆盖范围,增加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
第八条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要求,综合考虑国家和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温室气体排放、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以及重点排放单位纳入情况等因素,确定国家以及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排放配额总量。
第九条 排放配额分配在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提高有偿分配的比例。
第十条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制定国家配额分配方案,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免费分配的排放配额数量、国家预留的排放配额数量等。
第十一条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在排放配额总量中预留一定数量,用于有偿分配、市场调节、重大建设项目等。有偿分配所取得的收益,用于促进国家减碳以及相关的能力建设。
第十二条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根据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参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统一的配额免费分配方法和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本地实际,可制定并执行比全国统一的配额免费分配方法和标准更加严格的分配方法和标准。
第十三条 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据第十二条确定的配额免费分配方法和标准,提出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放单位的免费分配配额数量,报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确定后,向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免费分配排放配额。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排放配额总量中,扣除向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放单位免费分配的配额量后剩余的配额,由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用于有偿分配。有偿分配所取得的收益,用于促进地方减碳以及相关的能力建设。
第十五条 重点排放单位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者产能发生重大变化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已获得的免费配额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碳排放权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以下称注册登记系统),用于记录排放配额的持有、转移、清缴、注销等相关信息。注册登记系统中的信息是判断排放配额归属的最终依据。
第十七条 注册登记系统为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和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重点排放单位、交易机构和其他市场参与方等设立具有不同功能的账户。参与方根据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的相应要求开立账户后,可在注册登记系统中进行配额管理的相关业务操作。
第三章 排放交易
第十八条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初期的交易产品为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
第十九条 重点排放单位及符合交易规则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以下称交易主体),均可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第二十条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负责确定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并对其业务实施监督。具体交易规则由交易机构负责制定,并报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第十八条规定的交易产品的交易原则上应在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确定的交易机构内进行。
第二十二条 出于公益等目的,交易主体可自愿注销其所持有的排放配额和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负责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调节机制,维护市场稳定。
第二十四条 国家确定的交易机构的交易系统应与注册登记系统连接,实现数据交换,确保交易信息能及时反映到注册登记系统中。
第四章 核查与配额清缴
第二十五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或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公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的要求,制定排放监测计划并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备案。
重点排放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备案的监测计划实施监测活动。监测计划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
第二十六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根据国家标准或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公布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以及经备案的排放监测计划,每年编制其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由核查机构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提交排放报告和核查报告。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核查机构进行管理。
第二十八条 核查机构应按照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公布的核查指南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重点排放单位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二十九条 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应当对以下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报告与核查报告进行复查,复查的相关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
(一)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要求复查的重点排放单位;
(二)核查报告显示排放情况存在问题的重点排放单位;
(三)除
(一)、
(二)规定以外一定比例的重点排放单位。 第三十条 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应每年对其行政区域内所有重点排放单位上年度的排放量予以确认,并将确认结果通知重点排放单位。经确认的排放量是重点排放单位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 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提交不少于其上年度经确认排放量的排放配额,履行上年度的配额清缴义务。
第三十二条 重点排放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其部分经确认的碳排放量。
第三十三条 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每年应对其行政区域内重点排放单位上年度的配额清缴情况进行分析,并将配额清缴情况上报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布所有重点排放单位上年度的配额清缴情况。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纳入温室气体种类,纳入行业,纳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排放配额分配方法,排放配额使用、存储和注销规则,各年度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清缴情况,推荐的核查机构名单,经确定的交易机构名单等。
第三十五条 交易机构应建立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公布交易行情、成交量、成交金额等交易信息,并及时披露可能影响市场重大变动的相关信息。
第三十六条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对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并对下列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一) 核查机构的相关业务情况;
(二) 交易机构的相关业务情况;
第三十七条 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对碳排放权交易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范围包括:
(一) 辖区内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报告、核查报告报送情况;
(二) 辖区内重点排放单位的配额清缴情况;
(三) 辖区内重点排放单位和其它市场参与者的交易情况。 第三十八条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和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应建立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机构、交易机构和其它从业单位和人员参加碳排放交易的相关行为信用记录,并纳入相关的信用管理体系。
第三十九条 对于严重违法失信的碳排放权交易的参与机构和人员,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建立“黑名单”并依法予以曝光。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重点排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虚报、瞒报或者拒绝履行排放报告义务;
(二)不按规定提交核查报告。
逾期仍未改正的,由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指派核查机构测算其排放量,并将该排放量作为其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依据。
第四十一条 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责令其履行配额清缴义务;逾期仍不履行配额清缴义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二条 核查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注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上报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责令其暂停核查业务;给重点排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出具虚假、不实核查报告;
(二)核查报告存在重大错误;
(三)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或者公布被核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四)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三条 交易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给交易主体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公布交易信息;
(二)未建立并执行风险管理制度;
(三)未按照规定向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四)开展违规的交易业务;
(五)泄露交易主体的商业秘密;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一条规定而被处罚的重点排放单位,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应向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五条 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和省级碳交易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碳排放权交易各参与方在参与本办法规定的事务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并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温室气体:是指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碳排放:是指煤炭、天然气、石油等化石能源燃烧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因使用外购的电力和热力等所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
碳排放权:是指依法取得的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的权利。 排放配额:是政府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指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是碳排放权的凭证和载体。1单位配额相当于1吨二氧化碳当量。
重点排放单位:是指满足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确定的纳入碳排放权交易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
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是指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施行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其备案并在国家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简称CCER。
碳排放达峰范文第5篇
摘要:工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决定着国民经济现代化的速度、规模和水平,中国工业生产以消耗化石能源为主,从而产生大量的CO2,因此,如何平衡工业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关系,力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减缓碳排放,以实现工业低碳化发展的目标成为本研究的重点。本文将工业进一步划分为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采用1994-2011年的能源消费数据计算得出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碳排放量,运用计量经济方法,通过协整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广义脉冲响应函数分析及方差分解,分析了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碳排放量与工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关系及程度。研究结果表明: ①长期各变量间存在均衡负相关关系,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碳排放的增加阻碍了工业经济发展,且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阻碍作用大于制造业碳排放;②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与工业经济发展互为格兰杰原因,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的变化可引起工业经济发展的格兰杰变化,而工业经济发展也会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的变化产生影响;③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正向冲击呈先升后降趋势;制造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正向冲击短期内呈下降趋势,长期经小幅波动后趋于稳定;④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方差贡献度较大,呈先增后减趋势。表明短期内工业经济增长方式仍为粗放型,工业经济发展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的依赖程度仍较大,长期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的依赖程度逐渐减弱。提出走“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制造业产业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率的高端制造业”的产业发展路径及“改造提升资源型产业—促进工业经济增长—反哺制造业发展”的工业发展模式。
关键词碳排放;工业经济发展;资源型产业;制造业
IPCC《第五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称人类影响极可能是20世纪中期以来全球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可能性在95%以上,高于2007年第四份评估报告所提出的90%。截至2010年底,导致气候变暖的温室气体浓度已超过390ppm或超过工业化前水平39%[1]。这些数字反映出各国政府亟待采取措施进一步抑制或减少CO2、CH4、N2O、HFCs、PFCs及SF6,其中CO2对全球升温的贡献比最大[2],达到55%。因此,为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遏制全球变暖对人类造成的危害,CO2减排应居于首要位置。中国政府于2009年宣布了我国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3]。可见,中国有信心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减缓碳排放,为遏制全球气候变暖承担大国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工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中国工业生产以消耗化石能源为主,从而产生大量的CO2,因此,如何平衡工业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关系以实现工业低碳化发展成为本研究的重点。
1研究综述
目前,关于碳排放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两方面:一是以区域为研究范围,分析区域碳排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如Grossman和Krueger[4-5],Shafik[6],徐承红、李标[7]等证明环境质量与人均收入、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之间的关系呈倒“U”型,符合环境库兹涅茨曲线。Vincent认为马来西亚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不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8]。Hannes Egli认为德国仅有少数污染物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之间呈倒“U”型关系,其他如CO2、SO2、CH4等污染物并不表现为倒“U”型关系[9]。虞义华等认为中国碳排放强度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之间呈“N”型特征且第二产业比重同碳排放强度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10]。武红等证明中国化石能源消费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与短期动态调整机制,碳排放是经济增长的单项格兰杰原因[11]。二是以产业为研究对象,探析产业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与本文较为密切的研究如学者谭丹等对十几年来中国工业各行业的碳排放量进行了测算,并运用灰色关联度方法得出工业产值与碳排放量关系密切的结论[12]。陈诗一通过对中国工业38个二位数行业的投入产出面板数据进行分析,认为技术进步、能源和资本是中国工业发展的驱动因素,劳动和排放增长抑制或阻碍了中国工业的发展[13]。李虹、亚琨证明中国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各产业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工业、建筑业与经济发展互为格兰杰原因[8]。肖宏伟等运用Tapio脱钩弹性指标对中国工业经济发展与碳排放量之间的脱钩关系进行了研究,并从三个工业行业分类角度对脱钩弹性进行测算和因果链分解[14]。
由此可见,国内外学者从多种角度、运用多种方法对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本文以工业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以上文献的梳理总结发现,已有的研究或是将工业部门作为一个整体,分析工业整体碳排放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或是将工业部门按照工业行业小类、工业行业大类、工业行业碳排放高中低等角度分类,探析各类细分行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发展的关系。与以往学者对工业碳排放的研究视角不同,本文从行业特征角度出发,将工业进一步细分为资源型产业与非资源型制造业,探讨这两种类型的细分产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发展的关系。本文以1994-2011年中国资源型产业与非资源型制造业能源消费数据为原始数据,计算得出两种类型产业碳排放量,实证分析及检验两型产业碳排放与中国工业发展的影响关系及程度,以期为中国工业进行结构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供参考依据,实现中国工业低碳化的发展目标。
2数据处理
2.1样本数据选择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可将中国工业划分为资源型产业与非资源型制造业,资源型产业包括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资源型制造业,共14个细分行业。非资源型制造业(以下简称制造业)包括除去资源型制造业的其他制造业,共24个细分行业(见表1)。
2.2碳排放的测算
根据中国1994-2011年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对各类能源的消费量,结合《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及IPCC《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中公布的能源碳排放系数,计算出中国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碳排放量(见表2),分别用ZY与ZZ表示。
行业碳排放量计算公式为[15]:
Cj=∑n[]i=1Nji﹒gi﹒hi(i=1,2,3,…,n)
其中,Cj表示j行业碳排放总量;i表示能源消费种类,分别包括煤炭、焦炭、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天然气、电力等;Nji表示j行业在一定时期对能源i的消费量;gi表示第i种能源的标准煤折算系数;hi表示第i种能源的碳排放系数。
3实证分析
3.1实证分析方法及目的
本文选择1994-2011年作为观察期,通过建立时间序列计量经济模型来研究中国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发展的关系,选择的方法包括协整关系检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的广义脉冲函数响应分析及方差分解分析。
研究目标为:
(1)分析中国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发展三变量是否具有协整关系,即三变量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
(2)检验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及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发展之间是否具有格兰杰因果关系,即是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碳排放量增加推动了工业经济发展,还是工业经济发展引起了两个产业碳排放量的增加,亦或两个产业碳排放量与工业经济发展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
(3)建立广义脉冲响应函数,刻画三变量随时间变化的动态影响关系;
(4)利用方差分解分析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碳排放量对工业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和贡献度。3.2实证分析结果
3.2.1ADF单位根检验
由于经济时间序列通常是非平稳的单整序列,当变量均为非平稳时间序列时,对变量间进行的回归可能导致伪回归现象,为避免虚假回归现象的出现,在采用时间序列数据运用计量经济模型进行分析之前,第一步就要对模型中包含的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因此,本文首先要检验GY(中国工业总产值)、ZY、ZZ各变量的平稳性。为检
验数据平稳性,本文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法,对取对数后的变量中国工业总产值(LNGY)和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LNZY)、制造业碳排放量(LNZZ)在样本区间进行平稳性检验,并结合AIC、SC值择优选择滞后项。ADF检验模型为:
ΔXt=α+βt+θXt-1+∑m[]i=1βiΔXt-1+εt
式中α、θ表示模型是否含有常数项和趋势项,εt表示随机扰动项,i表示滞后项。模型零假设是:H0:θ=0,即存在一单位根。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由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可知,序列LNGY、序列LNZY和序列LNZZ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序列LNGY一阶差分后通过5%的显著性检验,序列LNZY和序列LNZZ差分后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
因此,各变量一阶差分后均为平稳序列。
3.2.2协整关系检验
由ADF单位根检验结果可知,各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序列,符合进行协整检验的前提条件,因此可利用Johansen多重协整检验方法对序列LNGY、LNZY和LNZZ进行协整检验,以检验各变量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本文综合运用特征值轨迹检验和最大特征值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结果见表4。 特征值轨迹检验和最大特征值检验结果都表明,在5% 的显著性水平上,均接受至多存在两个协整方程的原假设,说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总产值等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根据本文研究目的,选择以工业总产值为解释变量的协整方程,结果如下:
制造业碳排放量均呈负相关关系,且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碳排放量对工业总产值贡献的弹性系数分别为-0.974和-0.971,即资源型产业和制造业每减少1%碳排放量,工业总产值则分别增加0.974%和0.971%。
3.2.3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由协整检验结果可知,变量LNGY、LNZY和LNZZ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这种均衡关系是否具有因果性还不明确,因此,还需要进一步对变量间的关系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
检验xt对yt存在格兰杰非因果性的零假设是:对(2)式而言H0:η1=η2=…=ηm=0;对(3)式而言H0:σ1=σ2=…=σn= 0。显然如果回归检验式中xt的滞后变量的回归系数估计值都不显著,则H0不能被拒绝,即xt对yt不存在格兰杰因果性。反之,如果xt的任何一个滞后变量回归系数的估计值是显著的,则xt对yt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类似的,可检验yt对xt是否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16]。
本文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5所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与工业总产值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即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的变化可引起工业经济发展的格兰杰变化,而工业经济发展也会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的变化产生影响;但在同一显著性水平下,制造业碳排放量与工业总产值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
3.2.4广义脉冲响应函数分析
脉冲函数检验了模型中一个内生变量的随机误差项受到一个标准差大小的冲击后,对所有内生变量的当期值及将来值造成的影响[17],描述了系统内变量间相互冲击与响应的轨迹,体现出变量间的动态影响关系,本文选择广义脉冲响应函数分析法避免因变量排序不当导致结果出现的偏差。
脉冲响应函数结果如图1所示,横轴表示冲击作用的滞后期数,纵轴表示变量间的响应程度,实线部分为广义脉冲响应函数,虚线部分为正负两倍标准差偏离带。
(1)图(a)显示工业总产值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的脉冲响应函数曲线呈倒“U”型,给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一个正冲击后,工业总产值变化量只在第一期为负值,第二期便转为正值,且呈持续上升状态,在第七期达到最大值0.255,之后正向影响逐步减弱,表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受到正向冲击后给工业总产值带来同向影响,且影响力度较为平稳,呈先升后降趋势。这说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有拉动作用,资源型产业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产业,它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显然要通过耗费资源、高污染高排放来实现,因此碳排放增加拉动工业经济增长。
(2)图(b)显示给工业总产值一个正冲击后,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变化量的影响只在第二期为正值,其余为负值,且从第三期到第十期基本呈先降后升的正“U”型走势。即工业总产值受到冲击后传递给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给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带来反向冲击,并在第八期达到最小值-0.085后呈小幅上升趋势,表明工业总产值的正向冲击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产生阻碍作用且具有持续性。短期内工业经济增长带动了资源型产业的发展,其发展必然要加大碳排放量,但从长期来看,因为工业结构化调整,工业经济增长对高排放产业的依赖程度下降,高碳排放产业的发展受到限制,因此工业总产值的正冲击对资源型产业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3)图(c)显示工业总产值对制造业碳排放量的脉冲响应函数曲线呈波动式下降趋势,给制造业碳排放量一个正冲击后,工业总产值在冲击开始即达到最高点,前五期下降趋势明显,第五期以后则围绕零点呈小幅波动趋势,长期来看制造业碳排放量的正冲击对工业总产值产生负向影响。相对于资源型产业来说,制造业碳排放量较低,当制造业碳排放量由于受到正向冲击而加大时,说明制造业呈迅速扩张发展态势,则其对工业经济的促进作用在短期内见效显著,但长期促进作用将下降并趋于稳定。
(4)图(d)显示在本期给工业总产值的正冲击在一开始有正的影响,制造业碳排放量在前两期波动幅度较大,在当期即达到最高点0.310,下一期迅速回落到0.032,此后围绕零点只有小幅波动,第九期以后趋于平稳。表明在短期内,工业总产值受到正向冲击后给制造业碳排放量带来的冲击力度较大,长期内冲击影响减弱并逐渐稳定。说明短期内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提高了制造业的生产效率、技术效率,促进了制造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而降低了碳排放量,在长期内工业经济发展对制造业碳排放量的影响逐渐趋于稳定。
(5)从图(a)和图(b)可看出,前两期内工业总产值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之间的影响路径几乎相同,都是由正到负的小幅上升,说明二者之间的短期影响关系较稳定。从第三期开始,在本期给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的正冲击给工业总产值带来正影响,与之相反,工业总产值的正冲击给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带来负影响。
(6)从图(c)和图(d)可看出,在短期内,工业总产值的变化对于制造业碳排放量的影响力度大于制造业碳排放量受到冲击后给工业总产值带来的影响;在长期内,工业总产值与制造业碳排放量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均呈小幅波动状态并逐渐趋于稳定。
3.2.5方差分解
方差分解是分析每一个结构冲击对内生变量变化的贡献度,以此来评价不同结构冲击的重要性,给出系统内对内生变量产生影响的各随机扰动的相对重要性信息[8]。本文利用方差分解法分析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碳排放量对工业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和贡献度(见表6)。
(1)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变化量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程度来看,工业总产值变化量受自身波动冲击的影响程度逐步下降,短期内下降幅度较大,在第五期达到最小值31.261%,第六期到第十期呈稳步上升趋势,且贡献度稳定在30%-40%之间。来自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变化量的扰动呈先升后降趋势,短期内上升幅度显著,并于第五期达到最大值68.739%,第六期之后开始回落,贡献度稳定在60%-70%之间。工业总产值变化量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变化量的方差贡献度之间呈现倒“U”型关系。这是由于中国工业经济的发展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的依赖程度仍然较大,但随着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逐渐减弱。
(2)从制造业碳排放变化量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程度来看,制造业碳排放变化量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比重在前三期内呈小幅波动趋势,且波动幅度极其微弱,第四期开始呈明显的持续上升趋势,并于第十期达到31.586%。表明制造业碳排放量对工业经济发展的影响路径同样受到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而呈逐渐上升趋势。
(3)从短期来看,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变化量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度及贡献增幅均较大,而制造业碳排放变化量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度及贡献波幅均极小;从长期来看,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变化量仍然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做出主要贡献,但出现逐渐下降的趋势,制造业碳排放变化量开始显现出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且呈平稳上升趋势。
4结论与政策启示
4.1研究结论
基于1994-2011年的年度数据,对中国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发展的长期均衡关系和短期相互影响进行了实证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1)协整检验结果表明中国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且均呈负相关关系。由三变量所建的协整方程表明,在长期均衡关系中,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碳排放量对工业总产值贡献的弹性系数分别为-0.974和-0.971,即资源型产业和制造业每减少1%碳排放量,工业总产值则分别增加0.974%和0.971%。这说明,在长期我国工业经济的发展逐渐脱离了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产业初级发展阶段,逐步迈入了低耗能低排放低污染的产业中高级发展阶段,工业经济的发展由单纯依赖消耗大量资源转向依赖于技术进步、技术效率、创新能力的增强,即工业经济的发展逐步由“资源驱动”向“技术驱动”、“效率驱动”,进而向“创新驱动”模式转变。
(2)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表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增长之间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增长则不存在格兰杰因果关系。由于资源型产业高碳排放及制造业相对低碳排放的特征,格兰杰因果关系结果意味着一定时期内我国工业经济增长方式仍然偏向粗放型,高碳排放推动了经济增长,而工业经济的增长一方面促进了资源型产业的大力发展,另一方面并没有导致技术效率、技术水平相对较高的制造业碳排放显著增加。
(3)利用广义脉冲响应函数对我国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及制造业碳排放量与工业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影响关系进行了进一步分析,其随时间变化的波形和响应值表明:短期内,变量受到正冲击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量与工业总产值之间存在相同的影响路径,工业总产值的变化对于制造业碳排放的影响力度大于制造业碳排放受到冲击后给工业总产值带来的影响;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与工业经济增长之间的动态影响关系在长期趋于稳定。
(4)方差分解结果表明短期内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变化量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度及贡献增幅均较大,而制造业碳排放变化量对工业总产值变化量的贡献度及贡献波幅均极小;在长期,相对于制造业,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影响程度更大也更为稳定,但呈逐渐下降的趋势,制造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逐渐显著。说明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中国工业经济发展的贡献仍然较大,但随着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工业经济的发展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的依赖程度逐渐减弱,对制造业碳排放的依赖程度逐渐上升。
综上所述,资源型产业碳排放高于制造业碳排放,两型产业碳排放的增加在一定时期内促进工业经济增长,且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大于制造业碳排放。但从长远来看,两型产业碳排放的增加阻碍了工业经济高效发展,且资源型产业碳排放对工业经济增长的阻碍作用大于制造业碳排放。
4.2政策启示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分别得出以下四点政策启示:
(1)促使资源型产业及制造业走循序渐进的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之路,即从附加值低的环节逐步向附加值高的环节转换,渐进式实现线性的、连续性的产业发展路径。协整检验结果表明,由于国家对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重视及环境承载力的制约,从长期来看,促使高耗能低效率产业向低耗能高效率产业转变势在必行。因此,为提高工业产品附加值,优化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碳排放与工业经济发展的关系,走“资源型产业向制造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制造业产业能源结构,向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率的高端制造业转化”的产业发展路径是明智的选择。
(2)加快提升资源型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资源型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工业经济增长的同时控制碳排放量增加。资源型产业大多以初级加工产品为主要最终产品,以消耗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为代价,技术效率、技术水平低于制造业,产生的碳排放量却远大于制造业。从格兰杰因果检验结论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工业经济增长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的依赖程度仍然很大,增长方式仍为粗放型,工业经济的增长伴随着资源型产业带来的高污染、高碳排放量。因此,要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将技术支撑及创新成果应用于资源型产业的规模化生产中,帮助其突破技术创新因素的制约,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同时,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完整产业链条,健全资源型产业支撑体系,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手段,以发展产业集群为形式,以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促使资源型产业向生态化、低碳化的发展模式转型升级,控制碳排放量增加,实现工业经济发展与低碳环保双赢。
(3)构建资源型产业与制造业协同发展产业链,平衡碳排放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广义脉冲响应函数分析结果表明,虽然在一定时期内资源型产业碳排放稳定促进工业经济增长,但其对工业经济的拉动作用在速度及程度上均不及制造业,且制造业低碳化程度远高于资源型产业。因此,一方面工业发展要打破经济增长对资源型产业碳排放的依赖关系,结合资源禀赋,立足自身优势,引进节能减排技术、生态产业链接技术等“绿色技术”,加快对资源型产业的改造提升,要通过资源型产业价值链、产业链的提升而非单纯的高碳排放来推动工业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工业经济迅猛增长将促使制造业的发展迅速作出反应,经济发展带来的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将立即应用于低碳发展效率较高的制造业,助其碳减排的同时推进制造业集约化发展。综上两方面,通过改造提升资源型产业促进工业经济增长,进而反哺制造业发展的工业发展模式将推动“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两驾马车并驾齐驱。
(4)优化制造业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进一步实现制造业低碳化发展。方差分解结果表明,工业经济发展虽然过多依赖资源型产业碳排放,但对其依赖程度逐渐下降,工业经济发展在今天离不开资源型产业,但明天不能依赖资源型产业。研究结果也显示出我国工业经济发展对制造业碳排放的依赖程度逐渐上升,表明工业经济发展方式在日益转变,经济结构调整成效也日渐显著,未来工业经济发展方向将更多向制造业倾斜。因此,加快发展贡献度不断增加的相对低能耗、低污染的制造业,优化制造业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一方面用信息化等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另一方面加大研发力度,大力发展新兴产业,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推动低中端制造业向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端制造业方向迈进,实现中国工业经济的低碳化发展。
(编辑:刘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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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达峰范文第6篇
摘要 利用LMDI分解模型探讨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各种影响因素的贡献值,再逐年分析其碳排放增速和经济增长之间的退耦效应。结果表明,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在2010—2019年呈现出先缓慢增长后快速下降的趋势。农业经济发展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起极大的促进作用,而农业生产效率、劳动力规模和生产结构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有较为明显的抑制作用。2010—2019年退耦指数有增大的趋势,说明政府出台的节能减排政策正在被有效执行,对二氧化碳排放的抑制效果不断增强。
关键词 农业碳排放;影响因素分解;退耦指数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1.24.027
Research on Driving Factors and Decoupling Effects of Agricultural Carbon Emissions—Taking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as an Example
ZHU Tong-ya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Yangtze University, Jingzhou, Hubei 434023)
Key words Agricultural carbon emission;Decomposition of influencing factors;Decoupling index
作者簡介 朱通雅(1995—),男,湖北当阳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发展。
收稿日期 2021-07-05
人类活动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引起气候变化的重要原因,在现代化农业的发展模式下,农业生产活动成为温室气体的第二大来源,原因是农业生产过程中过度使用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以及与农业生产相关的不合理安排导致了大量的温室气体排放,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加剧了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相冲突的矛盾。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国的主要农作物产区,在我国农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所以,分析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驱动因素,研究长江经济带农业减排的成效如何,对加快长江经济带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梳理文献来看,对农业碳排放的研究重心逐步从对量的计算转移到产生机制和减排机理上,从农业碳排放的主要来源看,农业生产碳排放较工业来源更加复杂,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其一是农作物生产过程中要素投入产生的碳排放,如化肥和农膜等农资的投入以及能源的消耗等环节会产生温室气体[1];其二来自土壤自身贮存的碳素,农地利用变化是仅次于化石能源燃烧的碳源,受耕作方法、化肥施用的影响,土地会加速二氧化碳的排放[2]。目前,认可度较高的农业六大主要碳排放源有化肥的生产和施用、农药的生产和使用、农膜的生产和使用、农耕机械消耗化石能源、土地利用破坏了土壤碳库、农地灌溉中电能使用所间接消耗的化石能源[3]。除了农作物种植以外,牲畜肠道发酵和畜禽粪便管理产生大量的温室气体,所以畜禽养殖也是一种碳源,并且有相对应的排放系数[4]。
学者们对农业碳排放的影响因素研究多采用LMDI模型、STIRPAT模型等。如黎孔清等[5]利用STIRPAT模型对南京市农业碳排放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指出技术水平、富裕程度、农村人口、技术水平与农业碳排放之间存在正相关,而城镇化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林业面积与农业碳排放之间则存在负相关;赵先超等[6]利用LMDI模型对湖南省农业碳排放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认为农业经济水平和产业结构是推动农业碳排放量增长的主要原因,农业生产效率和劳动规模对农业碳排放量的增加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戴小文等[7]利用扩展的Kaya恒等式对我国农业碳排放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指出农村生活用水、城镇化和人口变动因素与农业碳排放的变动存在正相关,而一般技术和农业低碳技术与农业碳排放之间存在负相关。
以上研究对于农业碳排放增长的驱动因素和对应的节能减排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一些理论支持,但是关于碳减排效果与经济的耦合发展机制还需进一步研究。退耦效应模型是当前研究减排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较为流行且有效的方法,“退耦”是一个物理名词,指把各部分电路引起电源产生的电压波动去除,避免这些波动使各电路互相干扰,后来被引用到农业政策研究等领域[8]。退耦指数能够十分简洁地表明环境变量和动力因子(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但是目前来看,少有文献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和经济发展之间的退耦关系进行研究。笔者将利用2010—2019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相关数据,采用因素分解法和退耦分析方法,研究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驱动因素,并且分析长江经济带农业碳减排和经济发展之间的耦合状态,弄清这个时期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减排的退耦效应的特征。
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1.1 农业碳排放的计算方法
在总结以往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农业碳排放源分为化石燃料、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翻耕、灌溉和动物肠道发酵7个方面。该研究使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2010—2019年的数据,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统计年鑒》《中国农村统计资料》以及国家统计局官方数据库。分别用柴油使用量、农用化肥施用折纯量、农药使用量、农膜使用量、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灌溉总面积、牲畜养殖数量来代表以上7个方面的碳排放来源。《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指出反刍动物瘤胃容积大,寄生的微生物种类多,能分解纤维素,单个动物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大,至于非反刍动物碳排放排放量较小,特别是鸡和鸭等常见家禽,体重小其肠道发酵温室气体排放可以忽略不计。另外考虑到我国养猪数量较大,占世界存栏量的50%以上。所以该研究统计长江经济带11省(市)猪牛羊的养殖情况,并进行碳排放的估算。碳排放量测算方程式如下:
C=Ci=Ti×δi(1)
式(1)中,C为碳排放总量,Ci为第i种碳源一年内产生的碳排放量,Ti为第i种碳源的规模或者数量,δi为第i种碳源的碳排放系数。碳排放系数如表1所示。
1.2 碳排放影响因素的分解模型
LMDI方法可进行多个因素的分解,具有全分解、无残差、易使用、易理解等优点,目前在许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该研究选用LMIDI中的加和分解,选取农业生产效率、生产结构、劳动力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4个影响因素,公式如下:
C=Ci=CG种植×G种植G×GP×P(2)
β1=CG种植(3)
β2=G种植G(4)
β3=GP(5)
C=β1×β2×β3×P(6)
式中,C为碳排放总量,Ci为第i种碳源一年内产生的碳排放,G为农林牧渔业生产总值,G种植为种植业生产总值,P为农业劳动力人数。
β1为农业生产效率,β2为农业生产结构,β3为农业经济发展水平。
根据(2)~(6)式,得到4个分解因素的贡献值公式:
Δβ1=Ct-C0lnCt-lnC0×(lnβ1,t-lnβ1,0)=
Ct-C0lnCtC0×lnβ1,tβ1,0
(7)
Δβ2=Ct-C0lnCtC0×lnβ2,tβ2,0
(8)
Δβ3=Ct-C0lnCtC0×lnβ3,tβ3,0
(9)
ΔP=Ct-C0lnCtC0×lnPtP0
(10)
ΔC=Δβ1+Δβ2+Δβ3+ΔP(11)
式中,Δβ1、Δβ2、Δβ3和ΔP分别表示4个分解因素随时间变化使农业碳排放量产生变化的值;ΔC是上述4个影响因素的加总。用t表示第t年,用0表示基年。
1.3 退耦指数的计算方法
通常来讲,发展低碳经济是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之间退耦的过程,目的是经济增长的速率大于碳排放强度的增长速率,退耦研究的测度用退耦指数表示,公式如下:
D=EF (12)
式中,D表示退耦指数,E表示环境指标(如碳排放强度),F表示动力因子(如经济增长速率)。退耦指数主要用于评价某个指标在不同地区或者时期的压力强度和趋势[10]。为了更加准确地评价减排有效程度,该研究参考李志学等[11]的退耦指数来评价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之间是否存在退耦效应,公式如下:
Dit=1-ΔCitΔYit=-ΔFitΔYit(13)
式中,Dit表示i省(市)第t年的退耦指数,ΔCit表示i省(市)第t年的排放效应,ΔYit表示i省(市)第t年的产出效应。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的减排贡献绝对量可以定义为ΔFit=ΔCit-ΔYit。一般来说,Dit越小,碳排放压力就越大。Dit≤0时,表示没有退耦效应,碳排放增长速率大于经济增长速率,说明实际的减排政策十分缺乏有效性,没有达到减排的目的;0<Dit<1时,表示弱的退耦效应,表明政府已推行的碳减排政策使碳排放增长速率得到了一定的抑制,但是总的碳排放依然在增加,政策的有效性不能得到保证;Dit≥1时,表示强的退耦效应,这时的碳排放增长率是负值,指数越大表示减排效果越好,实际的减排政策是有效果且高效率的。
2 结果与分析
2.1 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影响因素分析
以2010年数据为基期,计算得出2011—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LMDI分解结果如表2~3所示,正值表示对碳排放起促进作用,负值表示对碳排放有抑制作用。总体上,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影响总效用呈现出先促进后抑制,2011—2015年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逐年增长,但是增长速度逐年降低;2016年农业碳排放有所下降,但还是有促进作用;2017—2019年农业碳排放开始加速下降。
2.1.1 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影响。
由表2可知,2011—2019年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最有促进效果的影响因素是经济发展水平,且每年都是正向效应,累计增加碳排放18 898.940万t;环比计算,2012年增幅最大,为60.8%;2017年促进效果略微减弱,2019年达到最大值3 394.091万t。由表3可知,长江经济带11省(市)的经济发展均对其农业碳排放起到促进作用,但各省(市)贡献度差别较大,其中湖北省2011—2019年经济发展水平对于长江经济带对应影响因素的贡献值最大,为526.819万t,其次是云南省,为455.917万t,上海市最低,为0.572万t。由此可见,经济规模总量的持续增长是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逐年扩张的最主要原因,经济增长会促进各类耗能型产品购买需求增加,进而引起碳排放的增加。
2.1.2 农业生产效率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影响。
由表2可知,农业生产效率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抑制作用最明显。2011—2019年农业生产效率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始终表现为抑制效应,累计减少碳排放15 032.277万t。对比上、中、下游的贡献值(表3),上游农业生产效率的抑制效果明显高于中游和下游。各省(市)农业生产效率均表现出较强的抑制作用。所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对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农业节能减排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1.3 劳动力规模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影响。
由表2可知,劳动力规模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抑制作用仅次于农业生产效率。整体来看,2011—2019年累计减排3 208.381万t。除了贵州省,其余10省(市)农业劳动力规模对农业碳排放均是抑制作用,抑制效果较强的省份有湖北省、江苏省和浙江省(表3)。出现这种现象可能是因为近年来国家提倡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农村劳动力开始不断向二、三产业流动;同时,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更多的农村人力资源流向城市,农业劳动力的减少有效降低了农业碳排放。
2.1.4 农业生产结构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影响。
由表2可知,农业生产结构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整体上呈现抑制作用;2011—2014、2016和2019年农业生产结构对长江经济带碳排放都表现为抑制作用,2015、2017和2018年表现为促进作用;2011—2019年累计减少碳排放226.338万t,2011年减排最多,为131.630万t。分省(市)来看(表3),除江西省、四川省、贵州省和云南省以外,其余7省(市)农业生产结构均对其农业碳排放有抑制作用。可见,长江经济带内部各省(市)农业生产结构有差异,总体上呈现出逐年优化的趋势。
2.2 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与经济增长的退耦分析
根据“1.3”退耦指数计算方法,得到2010—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退耦指数,如图1可知,除2010年退耦指数为负值,其余年份皆为正值,其中最大值为2018年的2.37,最小值为2010年的-0.39。退耦指数整体上呈现上升趋势,表明长江经济带各项减排政策执行效果逐年增强。
2010年退耦指数为-0.39,处于无退耦效应阶段;分析可得,经济发展的产出效应为12.8%,碳排放增长为17.9%,经济增长慢于碳排放增长速度,说明2010年长江經济带农业减排工作力度不足,二氧化碳排放没有得到较好的控制,减排压力很大。
2011—2015年,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处于弱退耦效应阶段;从2011年开始,退耦指数变为正值,说明这5年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总量控制有一定成效,减排政策对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起到积极作用,但不能完全抵消产出增长和能源需求增加带来的碳排放的增加,意味着经济增长的同时,长江经济带的环境压力得到一定改善,但是农业排放依然在增加。
2016—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达到了强的退耦效应阶段,减排效果明显;究其原因是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农村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措施,对控制二氧化碳排放起到了积极影响;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
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近年来沿江各地践行新发
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所以高排放、高消耗的农业生产模式得到了明显改善。
分省(市)分析其退耦指数,能更加科学地评价长江经济带农业减排政策实施的效果。选取2010、2013、2016和2019年的指数进行分析,从表4可以看出,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二氧化碳排放的退耦指数大多为正值,处于弱退耦和强退耦阶段,整体上随着时间的推移,退耦指数在变大,说明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对于二氧化碳的减排压力逐渐减弱,各省(市)实施的减排政策效果在逐渐变强,截至目前已经取得了较好的减排成效。例如江苏、浙江、江西等省份,退耦指数逐年增加,由弱退耦阶段进入到强退耦阶段,之后指数继续增大,说明这些省份的农业碳排放增加速度在不断减小,而农业经济发展速度在逐渐升高,其节能减排措施对减少二氧化碳等排放起很积极的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指数波动较大甚至不断降低的现象,例如上海市,2013年指数达到最大,随后不断下降,2019年变为负值,从国家统计局查询的数据可说明一些原因,2013年上海市农林牧渔业生产总值为342.29亿元,之后逐年下降,2019年为279.82亿元,并且农业劳动力从2013年的43.43万人下降至2019年的32.20万人,相对应的农业碳排放从2013年的35.8万t下降至2019年的28.3万t,这些数据表明并不是上海市的节能减排政策实施不到位,反而减排效果较好,究其主因是上海市非农产业发达,整体经济水平领先全国其他城市,农业经济占比较低,经济建设重点放在其他产业,同时随着科技的发展,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机械生产代替人力作业,规模集中生产代替小农生产,农村劳动力向第三产业流动,所以才会有碳排放和农业经济同时下降的现象。
3 结论与讨论
2011—2015年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总体呈现上升趋势,从2016年开始下降,可见长江经济带推行减排政策初见效果。该研究通过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的LMDI分解发现,农业经济发展水平是对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起促进作用最大的影响因素;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是抑制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增加的最主要因素,农业劳动力规模和农业生产结构也对农业碳排放起一定的抑制作用。
对于农业碳排放增速和农业经济增长速度之间的退耦效应,研究发现2010—2019年长江经济带整体呈现出退耦指数增大的趋势,说明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农村节能减排政策正在被积极执行,对温室气体排放起到抑制作用,并且这个作用在不断增强。
结合研究结论可预期,在保证粮食安全和经济稳步增长的前提下,长江经济带农业碳排放未来将保持一定下降态势。据此提出相关建议:①重视农业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稳步提高。在农业生产中,高效高产的农业新技术将会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实现现代农业的必要条件之一,农业生产效率对于抑制农业碳排放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因此要优先将技术升级作为节能减排的手段。发挥农业科技创新主体优势,加强相互间的交流合作,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资源投入力度,不断强化政府、高校和企业之间在低碳、绿色农业生产技术领域的合作交流。②对农药、
化肥等农资产品的使用进行有效控制,着重发展有机农业,改良土壤,提倡发展精准农业,减少投入物不必要的浪费和流失。③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提倡使用清洁能源。煤的含碳量最高,油次之,其他形式的能源例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自然能源是无碳的,所以要积极推广先进环保的低排放的技术理念,减少化石燃料使用。④提高减排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和效率是推进农业碳排放与经济增长间加速退耦的关键。当前,长江经济带农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节能减排、发展绿色农业是一个长远的计划,所以要提高并保持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执法力度,保证政策的执行是有效和高效的。并且把减排因素纳入经济决策中去,充分考虑当地环境的承载能力,以此为条件进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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