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耕地保护范文第1篇
关于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政策措施
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山西省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精神和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对近年来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撂荒耕地的情况。
经调查,全县耕地总面积65.4万亩,近年来种植面积大约在35万亩左右,占耕地总面积的53.5%。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宁武属于土石山区,土地相对贫瘠,总体质量不高,连续耕作粮食产出量较低,必须进行休耕。因此,我县轮荒现象较为普遍突出,基本不存在撂荒现象。
2、是否存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不落实的情况。
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县政府每年年初都要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010年,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我们重新落实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941公顷(合53.9115万亩),
1 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8715片(块),涉及图斑数量为12230个。为了提高保护耕地责任意识,延全县主干道宁白线、崞水县、忻分旅游线村庄明显位置书写保护基本农田标语100多条,在全县重点地段如坝门口、蒯屯关、中马坊、梅家庄、迭台寺、下余庄、下鸾桥、头马营、宫家庄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0处。
3、是否存在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行为;是否存在乡镇干部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私自建房问题;是否存在高污染、高耗能等禁止类建设项目在农村违法占地的情况。
近年来,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和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乡村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投资30万元组织乡、村两级干部550余名在忻州顿村举办了4期的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意识;另一方面,始终保持对乱占滥用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发现问题,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乡村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经我们自查,近两年来,未出现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和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同时也未出现高污染、高耗能禁止类建设项目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
4、是否存在借用土地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名,进行私挖滥采的情况。
2008年8月,省政府《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122号)下发以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对辖区范围内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
2 治理等项目工程的监管,坚持把这些项目工程纳入国土资源日常巡查范围和执法检查重点,不阶段性地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打击。2010年4月上旬,针对境内个别工程项目借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现象有所反弹,由书记、县长亲自带队,对全县所有借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工程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撤离大型机械152台(件),拆除工棚600间,遣散非法民工427人,给不法分子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存在借用土地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名,进行私挖滥采的情况。
5、是否存在违反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况。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多年来,我们始终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认真落实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特别是坚决执行“六个一律不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使用土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确保用地安排不突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经自查,未出现违反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的现象。
6、是否存在土地复垦义务人未履行复垦义务的情况。 近年来,我县涉及土地复垦的义务人只有省级重点工程忻堡高速公路。该工程共临时占用土地800余亩。目前,部分临时占地已经复垦并交还农民,剩余部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方可进行复
3 垦。
7、在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情况及处置整改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两通知、一规范”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卫片图斑涉及的地块,逐宗进行实地查对核实,并进行了相应处理。经自查,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我县违法占用耕地共2宗23.16亩,其中:潞宁孟家窑煤矿新井建设违法占用耕地12.35亩,省级重点工程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违法占用耕地10.81亩。形成违法占地的原因是,前者为资源整合矿井新选址,后者为华能风电项目报批占地位置与实际建设位置发生了改移。对此,我们严格按照《山西省2010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并对潞宁孟家窑煤矿进行了6.58万元罚款处理,对公司总工赵明和1名村干部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写了书面检查。
8、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近年来,我们严格实行土地动态巡查制度,不断加大对城乡违法占地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全县基本没有出现大的违法用地现象。
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况。
4 经自查,2007年至今省市批复我县的农转征用地,全部按期开工,未存在闲置现象。
2、是否存在工业用地项目违反《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情况》。
经自查,未出现此类现象。
3、是否存在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工地情况。
近年来,我们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规划办事,未出现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工地情况。
4、是否存在向其他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违规供地的情况。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未向其他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违规用地现象。
5、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情况,2007—2010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及整改情况。
2007年至2010年,我县共批回建设用地245.5727公顷,实际征地245.5727公顷,供地103.0851公顷。其中:2007年批回建设用地19.0811公顷,实际征地19.0811公顷,供地19.0811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均达到100%;2009年批回建设用地179.3628公顷,实际征地179.3628公顷,供地48.3628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分别为100%、26.96%;
5 2010年批回建设用地47.1288公顷,实际征地47.1288公顷,供地35.6412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分别为100%、75.63%。
2009年尚未供应的131公顷土地,为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用地。未及时供应的原因是:该项目实际建设位置与报批位置不符,部分线路发生了改移。我们已责成项目承载单位重新进行勘测定界并组织上报用地资料。
2010年尚未供应的11.4876公顷土地,为华能东马坊风电场建设用地。未及时供应的原因是:该项目部分塔基位置与实际报批位置不符。我们已责令企业重新组织上报用地资料。
土地耕地保护范文第2篇
近两年来,第三师四十六团在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注重提高耕地质量,将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落到实处。随着耕地数量质量并重保护理念的逐步深入,该团提倡并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有机红枣,枣农们种植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发展绿色无公害有机红枣已成趋势,生物肥、有机肥成为枣农的“新宠”。
据了解,今年,四十六团部分枣农已储备农家肥3000多方,该团已经和托云牧场达成协议,由牧场提供优质羊粪,为4000亩的精品园和1.665万亩的标准园的耕地质量做好保障,大大提高了产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国土资源分局)
作者:谭峰
土地耕地保护范文第3篇
为切实做好全县耕地保护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2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考核的紧急通知 》文件要求,为开展好我县耕地保护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耕地保护责任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保护耕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全面推进落实。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工作。结合实际,我县加强科学规划,严格执行地区下达的指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10元/平方米),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将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在政府决策中。
2.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各项制度。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按计划管理,各项制度健全。
3.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计划。从严审批建设用地,积极调整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基础设施用地和安居工程用地,严格土地供应管理,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计划内。
4.按计划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任务。在地区国土资源局统一领导下,统一按上级安排部署,落实了修编工作经费,并聘请专业技术队伍,积极修编《洛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该工作正现已接近尾声。
5.建立完善县、乡、村、户四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地区行署下达我县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103620.75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85000亩,我县根据各乡(镇)耕地情况进行了指标分解,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乡(镇)政府又与各村委会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得到落实。
6.全面落实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乡(镇)为单位,确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按基本农田“五个不准”的要求,建造保护碑多座,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监管体系,明确了责任,加大了保护力度,确保了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制度的落实。
7.按计划完成当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并验收合格,完成土地整理前期设计。2012年6月5日,地区局和农牧局对我县腊久乡江玉村西通坝土地开发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增加耕地180亩;我县俄西乡土地整理项目前期设计也已年底开始,一期计划开发1000亩,投资规模800万。 8.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补充耕地等建设占用耕地及时准确的数据更新,确保占补平衡。我县在工作中明确规定,各类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建设单位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不能自行补充的,都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帐管理,年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都进行了补充,确保了占补平衡。
9.严格执行用地限额限时报批要求。2012我局组织2个批次用地报件,总面积100亩,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牧民安居工程等项目工程用地全部按用地计划指标和批次在上。
10.关于用地报批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依规审批建设用地。2012年无违法批地行为发生。 11.按权限及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我们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依法及时调处土地权属争议,年内发生土地权属争议23起,调处23起,调处率100%。
12.关于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查处率。我县健全了执法监察机构,明确了乡(镇)政府的责任人,加强了动态巡查,年内未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现象,其他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13.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在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中,我县强化宣传,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案件,年内未发生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案件。
二、夯实基础,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1.依法行政制度健全,行政行为合法规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在行政执法中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并经常开展自检自查,强化行政行为合法规范。
2.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及单位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农村土地征收信访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严格落实征地制度改革各项措施,严格审查补偿安置等措施落实情况,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及单位的合法权益,2012年未出现因征地而群体上访事件。
3.认真、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我县高度重视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制定了工作制度,明确责任,认真贯彻《信访条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信访问题,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努力。
土地耕地保护范文第4篇
为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使耕地保护深入人心,我镇实行三措施,切实保护耕地:
一、加强宣传,对农户进行政策性的宣传,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的意识;
二、加大巡查,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对辖区范围的耕地进行全面巡查;
三、强化责任,每村对应相应的工作人员,对本村范围内的违建进行负责。一经群众举报立即查实,一经查实立即拆除。
郭义
土地耕地保护范文第5篇
一、耕地保护情况
xx年年我区耕地面积
公顷,占总面积的
%;其中水浇地公顷,旱地公顷。xx年年耕地减少
公顷,其中建设占用54.25公顷,农业结构调剂减少耕地
公顷。xx年年,耕地增加
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增加
公顷,土地开发增加36.26公顷,其他缘由增加
公顷。
xxxx年年增加耕地面积公顷,其中土地整理公顷,土地开发公顷,农业结构调剂公顷;xxxx年年减少耕地面积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公顷,农业结构调剂公顷。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把耕地保护目标纳进地方党政xx绩效考核,落实土地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展开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职审计。区政府和各乡(镇)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每一个乡(镇)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立了耕地保护的指标量化制。
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努力进步全民耕地保护意识。结合“地球日”、“土地日”和平常执法巡查等锲机展开情势多样的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如制作专题宣传单、在电视台播放勤俭集约利用土地专题节目、展开土地管理工作座谈会等。加大对《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学习和宣传,进步全民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不断进步人民政府领导依法行政、依法用地和保护耕地的意识和自觉性
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xx年年我区规定基本农田公顷,其中水浇地公顷,旱地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62%。共规定基本农田保护片数目
片,触及图斑
个,地块数
块。全区设立保护标志牌6个。全区成立乡镇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4个,村管护小组个,确定社联络职员人,保护农户户。全区有基本农田的各乡镇村社均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xx年xx,我区基本农田没有减少和增加情况。
土地耕地保护范文第6篇
自去年县级班子换届以来,我县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谋求城乡共同和谐发展,切实保护耕地,采取多种措施坚决制止、严格控制各种乱占耕地、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一、 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方面,以完善制度为着力点,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领导对耕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通过下发《关于批转贯彻落实建立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了相关单位及各乡镇责任,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县、乡镇、村居、组、户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二是完善预防机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执法监管网络,将土地执法关口前移。全面调整、充实、壮大县、乡两级执法队伍,并在全县270个村(居)委会各聘请一名村(居)干部担任村级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同时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及时监督和举报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和蔓延。
三是规范建房管理。县国土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规定》、县政府转发了《关于印发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按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严格审查农村村民建房申请条
1 件,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申报程序。
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健全了《吉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划分了巡查区域和等级,明确了巡查责任,做到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
五是实施造地工程。大力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近年来,我县完成了白水土岭、乌江大勇等土地开发项目,共新增耕地 3162亩,确保了我县耕地占补平衡。
另一方面,以“双违”整治为突破口,严厉打击乱占耕地行为
一是强力开展县城“双违”清理整治。针对县城“双违”建筑蔓延的不利局面,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到位后,铁心硬手整治“双违”建筑,“双违”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立案查处了文水村十二组、文水村一组、水南背周某等3起非法买卖土地(耕地)案件,追究相关犯罪人员法律责任5人;对参与“双违”的17名公职人员(其中科级干部7名)实行了“三停”(即停职、停薪、停岗);已组织大规模集中强拆行动3次,拆除“双违”建筑7000余M;以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原有规划监察大队为基础,通过整合职能,强化力量,重新组建城市规划建设监察大队,人员由过去的10多人增加至90人,加强日常监管,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双违”建筑,发现一起强拆一起,县城“双违”建筑的水电供应均已切断,目前县城“双违”建筑已全部停工。部分“双违”建筑已主动申报,正在接受处理。
二是全力开展道路沿线农民建房清理整治。认真学习传达市委、市政府关于吉泰走廊建设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具体的整治措施;成立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印发关于整治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
2 2乱建房事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11]17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水县府办字[2011]175号),全面开展105国道沿线两侧100米范围内农民建房的整治工作,采取逐户调查、宗宗过筛的办法全面排查。对顶风违法违规建设的实施强拆,先后在文峰、金滩、乌江、醪桥等乡镇拆除违法用地建筑1500余M。目前,我县吉泰城镇走廊道路沿线农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已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合力开展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加强国土、纪检监察、检察院、公安、法院、林业等部门以及各乡镇的合作,对涉嫌犯罪的乱占耕地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党员干部违法违规用地的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依法立案查处了阜田镇李某非法占耕地建大米加工厂等案件并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国土部门联合文峰、醪桥、双村、阜田、乌江等乡镇组织人员雇请机械及时制止和拆除了多起农民非法占耕地建房行为,对重大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城区、国道两侧乱占滥建行为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现场制止和拆除,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效果。
二、导致违法占用耕地的主要原因
尽管我县采取了各种措施严厉打击违法乱占耕地行为,但村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仍时有发生,其主要原因:
一是村级规划滞后。尽管农村居住条件有了长足进步,但村级规划工作严重滞后。由于缺乏规划,村民建房选址随意性强,只要满足自身需求,不管是道路两旁的公用地还是耕地,想建房就建,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散乱无序,既不美观又浪费土地,人地矛盾更加尖锐。
二是受峡江水利枢纽库区控制影响严重。一方面,受峡江水
2利枢纽水淹区范围限制,自2004年省政府下达了冻结相关区域建房审批文件以来,我县涉及11个乡镇的农民新建、改建住房申请受到制约,得不到审批,造成一些住房困难户、危房住户不惜通过违法手段强行施工。另一方面,由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为完成上级下达的面积指标不得不把村庄周围的耕地全部划成了基本农田保护区,村内建设预留地少,有些农户住房的确困难,但又无地可批,造成乱占耕地建房。
三是受耕地指标限制。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新一轮的农村建房热潮已到来,但有些村庄宅基地十分紧缺,只能用耕地,而上级下达给我县每年的耕地指标远远不够解决全县农民建房用地需求,供求矛盾十分突出。
四是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国土部门垂直管理以后,乡镇一级政府对土地管理缺乏积极性,村干部也因怕得罪人而不敢挑担子,对土地违法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加之乡镇未设立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农民建房违法行为基本上是由乡镇国土所负责监管,而乡镇国土所执法人员力量薄弱,一般每个乡所只有2-3名工作人员,又缺乏巡查所需的交通工具,由于辖区面积大,交通条件受限制,乡(镇)每巡查一遍少则一周,多则半月,执法人员往往顾此失彼,疲于奔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通过开展一次集中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制订一套管理办法加强农民建房管理,采取一系列措施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规范我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切实保护耕地。
(一) 集中开展一次清理整治,严惩违法行为
以县城“双违”整治取得的明显效果为切入口,要求各乡镇参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集中清理整治县城规划区内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违规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制定本乡镇的整治方案和处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务必使全县的土地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停建,接受处理。同时,我县将对违法用地现象严重地区,选择一批在全县有一定影响的违法占地建房行为,组织力量依法强制拆除和复耕,从而达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切实加快乡村布点规划进度,配备规划管理队伍 按照“统一规划、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分步实施”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合理集聚、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的原则,由县住建局牵头对各乡镇乡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在乡(镇)设立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充实规划建设队伍力量。
(三)制定吉水县农民建房管理规定,完善农民建房审批程序
依照《吉安市吉泰走廊城镇农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吉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严格保护耕地的规定》,切实加大农民建房管控力度,严格落实“八个禁止”,规范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在审查和报批农民建房用地工作中,必须坚持“三到场”和“五公开”的原则,严把审查审核关,对工作人员审查把关不严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建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强化乡镇监管责任 由各乡镇抽调规划、国土、林业等站所工作人员,成立乡镇
5 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民建房规划、用地审批、监管职责,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强化各村(居)委书记、主任职责,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等违法建房行为的发生。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农民违反规定建房的行为依法予以制止,在乡(镇)、村庄规划区内的,乡(镇)政府依法查处。县政府将农民建房监管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各乡镇工作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奖惩。对乡(镇)政府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力,造成耕地保有量面积减少的或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乡镇,坚决按照15号令和有关规定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坚持贯彻“一户一宅”制,大力推进“空心村”整治 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计划分解农民建房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同时,充分运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空心村”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农民拆旧建新,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原有宅基地,鼓励农民集中连片建房,切实做到节约用地,合理保护耕地。
(六)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建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土部门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和工作配合机制。由国土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和乱占滥用土地行为。充分发挥县规划建设监察队伍90人的强大队伍力量,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力拓展执法手段,整合执法力量,有效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七)合理有效疏导峡江水利枢纽库淹区农民建房,缓解用地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