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文学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 戏曲音乐美学现有的科研成果,很多内容都与审美意识相关,中国音乐美学史从理论上要想做到历史性与逻辑性的统一,就必须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要对所研究的对象有根本的认识,不管是研究历时性还是研究共时性的美学,都要从各个学科的基本理论研究开始入手。从历史文化的发展角度钻研音乐美学,使其得到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综合艺术 艺术特征
中国历史上音乐美学思想以及理论概况所得出的结论,是通过中国音乐美学而进行研究的。从世界音乐美学史上看,各国家美学史的研究对象都有其自己的音乐风格,尤其是中国音乐美学史所研究的音乐美学理论,更具有民族的特色,中国文化历史悠久,因此音乐美学所研究的历史内容也更为丰富。无论哪一门社会学科,都属于历史学科,由此来说,音乐美学理论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所研究的音乐美学理论,展现了当时那个时期的音乐风格。在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所产生的对音乐审美意识的认识,以及对音乐情感上的表现,与所构成特有的音乐美学思想,都可以成为音乐美学史上所要研究的对象。虽然不同的人对音乐的审美概念及审美的表达方式大部分相同,但是由于性别的差异、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定的年龄阶段和不同的人生经历、不同的处境,使人们对音乐审美的需求及对审美所产生的兴趣是不一样的。就音乐美学戏曲角度而言,它是一种综合的艺术表现形式,是内容较丰富的音乐,戏曲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听觉方面,需要表达的音乐形象主要是靠人物来塑造,加上演员自身的台风,来完美的表现其戏剧的真实性,剧情要从开头到贯穿到最后。
整个剧情从戏曲角度上讲,每个剧种都要有自己的风格特色,这种特色包含了地方的特点与乡情。剧种将带有本地方音乐特点的本地语言和声腔相结合,也就是所说的地方乡音,由此看来戏曲根据不同的历史时代就会有不同的时代精神,那么通过戏剧也会反映出不同时代面貌。
戏剧必须能够很好地表达出内容,这样才能为观众所喜爱,使戏剧源远流长,令人回味无穷。戏曲的演唱方法、伴奏形式、说白结合、打击乐器从整体上要求完整统一,声音要达到共鸣,在声音和谐的基础上还要具有各自的特色。
所以说,研究戏曲美学必须研究其内涵与内在的形式,从艺术手段上必须应用独特的风格,通过戏剧中的人物和戏剧的故事内容,来完美的表达艺术魅力、艺术形象,使人感受艺术的美。那么,要想使这门艺术得到更好的发展,所创造出的戏曲音乐就必须让观众喜爱,有意犹未尽的感觉。要成为有珍藏价值的艺术作品,就要高度重视戏剧的艺术性,在戏曲音乐改革的今天,我们必须要深入研究、探讨音乐美学与戏曲音乐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更进一步的提高戏曲音乐自身的价值。下面本文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戏曲音乐美学的标准。
一 动听美
戏剧音乐是音乐的一种再现形式,剧情是完成戏剧音乐的艺术手段。戏曲音乐中的每一种剧情,都有它独自的特点及主要声腔,这是剧种所必有的条件,就像构图中的线条和色彩缺一不可。要想使观众得到美的感受,戏曲音乐就应非常动听,声腔更要为人人所喜爱。这样动听的美,主要包括旋律线条,它是形成最基本的声腔基础,其次还包括演唱能力与演奏能力。要想听到好的声音,只有通过演员的演唱风格以及各种乐器声音的协和性才能完成完美的演出,这样才会使观众从听觉的角度上享受音乐的美。所以说动听美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旋律要美。每一首戏曲能否被广泛流传和被观众喜爱,关键在于是否有旋律性的特点。旋律性泛指歌唱性也就是戏曲中的声腔。旋律线条不明显它会阻碍声腔的发展。要想使旋律委婉动听,在音乐的创作手法上就要加强旋律的高低起伏,避免旋律造成平直、单调,所以还要通过主题变化旋律发展的方向,将单一的旋律变化为较协和的音程,加强旋律中的装饰音,强调乐曲的强弱对比,准确使用连线、顿音、时值的长短等,使曲式发展成“字少音多”具有激情性的高昂曲调,充分运用这些创作手段,可以扩展旋律并使其更美更动听。第二,旋律要动听。旋律的发展要流畅自如,这样观众听起来才会有美的享受,那么如何使旋律流畅自如呢?这就要求作曲家在创作的过程中要根据旋律的特点、旋律发展的规律与要求而进行创作,曲式中可以应用一些装饰音,例如,经过音或辅助音,从而让旋律听起来更加优美。第三,旋律要有色彩性。要想使乐曲的内容丰富多彩,就必须要使旋律具有很强的色彩性,这一点可从调式上做变化,例如,使用交替调式、综合调式、调式转换等多种形式加以变化。
上面的三点是从旋律的角度来说的,那么从演唱与伴奏形式来看,动听美首要条件就是演唱的声音要美,才会引人入胜,但一定要注意音准,这是唱腔的必要前提。唱腔的声音美,音质、音色也很重要,演唱与演奏者能否使演唱的声音与乐器相结合,即能准确地又富有创造性的演唱和演奏风格等手段来表达音乐作品的内容,这是关键的地方。有些演唱者尽管他的嗓音不是很好,但是演唱起来声音能达到共鸣并能做到字正腔圆,表情形象具体,能充分的表达剧情这样就能扬长补短,达到了所要的效果。还有些演唱者嗓音的条件虽然很好,但演唱的声音缺乏韵味,而且表情也不是很丰富,不能完整的表达歌曲的内涵,因此也不能满足观众的需求。所以要想达到和谐动听的美,关键就在于音准、音色、情感是否融于一体。
二 谐和美
各种艺术的类别都需要谐和,音乐旋律的线条只有谐和才会使观众在听觉上给予美的享受。戏曲音乐也是如此,这种谐和性体现在谐和美的均衡性、完整性、节律性和综合性。从总体来说,曲式是均衡分布的,从逻辑性的角度分析乐曲,要按照规律合理性的发展音乐,使音乐达到和谐的美。从局部来说,一场戏剧的音乐,要想表达的更具体更形象,听起来看起来更加吸引观众,那么剧情就应当有高潮、有重点,剧情从开头贯穿到最后应形成一个完美谐和的整体。它的节奏性主要体现在律动方面,指的是节奏的变化有条有致并有一定的规律性,整个剧情节奏的变化应有快有慢,有松有紧。剧情反映的内容应以生活、人物为出发点,所要表现的剧情应与演员表演的动作节奏相融合,这样才能完整的表达音乐中的节奏性。戏曲音乐也是一种综合的艺术形式,其主要包括演唱、伴奏、念白、打击乐等艺术形式,但它们必须是谐和的、融为一体的音乐,从近几年的戏曲音乐改革来看,更加注重了戏剧的均衡性、逻辑性、完整性、节律性和综合性。乐曲从局部到整体要有重点、有难点、有变化、有统一,只有这样合理的布局,才能使戏曲音乐达到和谐美。
三 特色美
每一种艺术都有自己特色的美,特色指的是个性特色,艺术的类别就是根据艺术的个性特色来划分的。剧种特色和时代特色就是特色美的主要表现,剧种特色体现在伴奏形式、演唱方法、语言方式、声腔共鸣等方面。每一种剧种,都必须有它所要表现本剧种特色的声腔,并在这种声腔的基础上加以改革创新,在继承传统的声腔唱法上,加以新的科学方法,使现代的戏曲音乐得到更有利的发展。
构成各种戏剧种类不同特色的原因,主要是乡音、演唱与伴奏的方法不同,乡音指的是地方语言,它是构成剧种特色的主要因素,这里的伴奏指的是乐器的特点及伴奏所使用的和弦形式与伴奏手法等。剧情中的不同演员在不同的音乐发展阶段,都有自己的独立风格。时代特色指的是不同的时代精神和时代面貌,不同时代、人物表现戏曲音乐的内容时,一定要有不同的特点,而不能千篇一律,一定要以当时的时代、人物的生活为基础去发展音乐,根据音乐速度的快与慢,不同的节奏类型以及主旋律发展的方向改革创新作品。现代的戏曲音乐就是继承了古典的戏曲音乐特点,根据新时代的要求经过精心改编,而塑造剧情中新的人物来表现戏曲内容,这是戏曲音乐发展的必经之路。
四 精致美
戏曲音乐要想使观众引人入胜,扣人心弦,这部作品就必须精致,达到艺术珍品的价值。戏曲中的乐曲片段旋律委婉动听、使人听后赞不绝口、会给人留下流连忘返的艺术感受。剧情中的音乐内容需要表达的音乐形象,必须有主要的突出特点,这就要求剧情中的演员有精美的演唱方法,力求在更多的方面精益求精,才能达到完美。所以在人物的塑造上、内容的丰富上、唱词以及情绪的表达上都要精心雕刻。有些戏曲音乐观众听了乏味无穷,就是因为音乐缺乏特色不够精致,那么精致美到底表现在哪些地方?它要求作品有一定的深度,精致的反映一定的内容,整个乐曲有突出点及重点,作品必须以音乐手段把歌词所要表达的内涵准确的得以体现。
作品还要采用音乐手段精美而细致的通过歌词意义,准确的表明剧种中人物需要表达的音乐内容,这样观众就会感染其身。要想达到这样的效果,作曲家及剧情中的演唱者以及演奏者,必须注重融入一定的深情,真正的做到以情动人。大家熟知的《白蛇传》与《蝶恋花》是两部京剧,两部京剧中的某些唱段能使观众听了难以忘怀、刻骨铭心,能广泛流传至今的原因,就是因为作品精致、生动而感人,具有一定的深情,所以两部作品能成为历史的艺术珍品。
五 简洁美
艺术作品的美,不是因复杂的程度为标准,内容简洁而鲜明也是一种美。戏曲音乐教育改革的今天,作品简洁美的关键就是选择音乐主体的材料,材料多而具体,音乐听起来绚丽多彩、有滋有味,但是材料过于多又会给听众留下不够深刻的印象,既没有重点又不能突出主题,所以要注意材料的适中。如果材料过于少,又会使旋律感到平淡单一,因此,要恰当的区分多与少的关系,做到整体统一。要以主旋律为基础,不断发展使音乐贯穿始终,整体使用的材料以“精”为妙,采用多种音乐手段变化的发展音乐。中国戏曲音乐创作手法使用最多的是重复再现,这是一种最简洁的手法,这样能使人铭刻在心。但连续使用反复,会使听众厌倦、反感,所以重复也不应使用的太频繁,要通过变奏及移位等变化的重复形式来创作作品,这样能使作品既不陌生又不老套,既不单一又便于记忆,因此选择材料多少、手段的多样化,是戏曲音乐简洁美的重要条件。
六 通俗美
通俗艺术的美更易被人们所接受,通俗音乐旋律特点较强,听起来旋律流畅自如、爽爽上口,乐曲的乐句虽然较大,但是演唱起来,却不是很难,易学易懂。要想使戏曲音乐得到更多人的喜爱,就应重视戏曲音乐的通俗美,因为通俗也是戏曲音乐的一个领域和主要的审美特征。大家都知道,不是所有的艺术都是高雅的,但是高雅的艺术一定是美的。戏曲中通俗音乐的美体现在普及性、民间性、大众性等方面,例如,人们较熟悉的《天仙配》,这种剧种属于黄梅戏,戏中“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的内容唱段在全国广泛流传,也是我们在音乐会上常常看到的节目。《天仙配》之所以被观众关注,就是因为它属于典型的通俗美。戏曲的美不是因为乐曲越难演唱起来才越美,必须是艺术性较强、有一定技巧性的作品,才易被大家所接受、所喜爱,并且易于传唱,这就是通俗音乐作品的特点。
戏剧音乐作为音乐美学的一部分,从艺术风格及艺术手段上看,有极深的研究价值。
参考文献:
[1] 孙继南、周柱铨:《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2] 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词典》编辑部:《中国音乐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年版。
(刘纪敏,辽宁省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教授)
通俗文学论文范文第2篇
一、浅析通俗唱法
1、什么是通俗唱法?
通俗唱法不算是我国本土化的产物,实际上算是一种精神层面的舶来品。最早首先在国外流行并深受欢迎后,传入港澳台地区,最后由港澳台地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传到大陆的一种唱法,它主要是指在遵循基本音乐乐理规则的基础上,将特定的情感融入进来,歌词采用常规化的口语,并结合表情、动作、神态甚至眼神等将一首歌曲演绎出来的方式。其实,对于通俗唱法没有具体通用的定义,它是由港澳台歌手在上世纪传入大陆并口口相传,将这种演唱方式冠以“通俗”的概念,但是什么是通俗唱法,为什么人们将这种唱法叫做通俗唱法,音乐界没有准确的定义,也没有哪一个权威人士出来为之正名。但是根据人们的演唱经验以及个人的理解,很多人将通俗唱法的原理总结为:轻声唱法、气声唱法等等,不可否认,这些所谓的总结严格意义上来说都是不准确的,因为经不起实践的推敲,是一种以偏概全的说法。幸运的是,常规的通俗唱法还是有一定的规律和特点让人一眼能够辨别出来的,这里,笔者不准备给通俗唱法进行定义,必然是有失全面和妥帖的,笔者只想阐述学术界公认的属于通俗唱法的特点。
2、通俗唱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在舞台上的演唱者通过其表现形式,我们就完全可以辨别出这位演唱者所采取的演唱技法,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还是因为每种唱法之间都各具特色,各自有各自鲜明的特点。通俗唱法更是一种最为灵活的唱法,不拘泥于传统的表现形式。具体的来说,通俗唱法主要有以下表达形式:第一、通过特定的或者特制的服装来进行情感的表达,服装是传递感情的一种工具和手段,不同的歌曲即便让同一个人莱演唱也要在歌曲的间歇间进行服装的更换已达到更加完美的效果;第二、演唱者不仅停留在歌唱的范畴,还会有一定的舞蹈动作设计来配合演出的完成;第三、演唱者的表演不是个人展示,他们十分注重和台下观众的互动,通过肢体、表情和简单的问候来进行气氛的烘托,旨在调动观众的热情、传递台上台下的交流;第四、现代电子技术在通俗唱法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将演唱者的声音更具强烈的感染力、赋予新的特色;第五、演唱者对于麦克风的使用也是唱法中的一个重要技巧,麦克风和人口之间的角度和距离不同所发出的声音也会有所差异,精明的演唱者能够熟练的掌握这门小技巧,在现场发挥时表现得游刃有余。上面所提到的内容都是通俗唱法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一种推波助澜的技巧和工具,但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自然还是内在的部分。
3、通俗唱法的演唱风格和延长技巧
通俗唱法作为一种演唱唱法,不可避免的是要遵循基本乐理,因此,它的演唱风格无外乎依然是轻声、假声、柔声、气声、粗声、哑声、喊声等等。无论演唱风格怎么变化,但这些最基础的内容必然存在,只有建立在基础上的形式才能稳住脚跟。当然,上面提到的演唱风格种类过于复杂,如果一首歌的演唱要同时运用到所有的唱法,这个基本上是不够现实的,因为不同技巧之间的转换极为复杂,因此,一首歌不会出现很多的风格,否则要么给人不伦不类的感觉,要么让人觉得有炫技的嫌疑。但是,一首歌出现几种风格则会显得相得益彰而且给人一种跌宕起伏的感觉,不仅能够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同时更能引起观众的共鸣,这样的演唱才能称得上是成功的,比如说李谷一老师的《乡恋》、《绒花》就是将轻声和气声结合在一起进行完美演绎的典型。再比如说曾经火遍大江南北的电影,由国师张艺谋亲自操刀的《红高粱》,它的插曲《酒歌》就是将哑声和粗声结合在一起的典型。
二、浅析通俗歌曲
1、什么是通俗歌曲?
关于什么是通俗歌曲,音乐界甚至是社会上曾经掀起过很大的争论,出现这场争论的主要原因就是学术界没有赋予通俗歌曲一个全面的定义,只有一些比较模糊的概念和特点,让人对通俗歌曲既熟悉又陌生,既能概括出几点关于它的特点,又无法全然说出它的前世今生。其实学术界没有给通俗歌曲下定义就是因为通俗歌曲的定义不好下。很多年前,有专业人士写文章说,流行歌曲就是通俗歌曲,这种观点看似说得过去,实际上却依然不是无懈可击的论点,究竟什么是通俗歌曲,其中的内涵是什么?外延又是什么,很少有人说得清楚。于是,又有人说,用通俗唱法演唱的歌曲就是通俗歌曲;由西方国家、港澳台地区传播进来的歌曲就是通俗通俗歌曲;在历史上产生的、表现日常生活或者社会时代的歌曲就是通俗歌曲这些说法肯定都有其一定的道理,单都是比较片面的看法,对于什么是通俗歌曲,我们依然无法进行定义。但是,在这种百家争鸣的局面中,我们对于通俗歌曲的特点有了较为全面的总结和梳理:
2、通俗歌曲的特点
第一点,广大群众能够欣赏的、能反映人们日常生活的歌曲;第二点,不能只面向有限的群体,要绝大多数社会群体都能理解和接受的歌曲;第三点,在群众中广为流传的、深受大众喜爱和口口相传的歌曲。根据这些特点,我们可以概括的说,所谓通俗歌曲实际上就是群众歌曲,通俗实际上就是“群众”。通俗歌曲来源于生活,扎根于社会实践,是无数劳动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全民族的奉献,因此,通俗歌曲首先具有的特点就是民族性。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国家,不同的少数民族因为其各自的特色、生活方式、社会习俗的不同,对于音乐的理解自然不会雷同,这也造就了我国通俗歌曲大放异彩的局面。其次,通俗歌曲具有生活性,它来源于生活,是对日常生活的一种情感表达,拥有相似经历的群众必然会引起情感深处的共鸣,这种共鸣带来的就是对于歌曲的吟诵和喜爱。
三、通俗唱法和通俗歌曲之间的关联性分析
经过上面对于通俗歌曲和通俗通俗唱法的阐述,两者之间的关联性不言而喻。通俗唱法和通俗歌曲之间既有一定的联系,也存在很多差异,二者从本质上出发就属于不同类的事物,一个是唱法技巧,一个是歌曲类型。通俗唱法是区别于美声唱法、民族唱法的第三种唱法类型;通俗歌曲则是根据歌曲本身的性质区别于艺术类歌曲一种歌曲类型。二者所谓的“共同之处”便是“通俗”二字了。但是这里的通俗也具有不同的含义。通俗唱法的通俗是指演唱方式、表现形式、风格特点上的通俗;通俗歌曲的通俗则是因为歌曲本身具有民族性、大众性和生活性特点。通俗唱法必须有通俗歌曲来进行表现和表达,不然则无法取名为通俗唱法;通俗歌曲则因为自身具有强烈的民族特点和生活气息,传递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因此,它给通俗唱法提供着不竭的源泉,是通俗唱法得以源远流长的保障,如果没有通俗歌曲,通俗唱法便是一纸空文,没有了生长的土壤,终究有一日会被掩埋在历史的陈迹里面。但是,相反地,通俗歌曲却不似依附于通俗唱法而存在,它在给通俗唱法提供源泉保障的同时,也在不断自我完善,为了适应更广泛的群众需求,通俗歌曲不拘泥于通俗唱法的表现形式,越来越多的人将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融入到通俗歌曲中来加以表现,给人眼前一亮的新鲜感,更给通俗歌曲注入了新鲜的血液。通俗唱法自身也会在时代的进步里不断取得新的发展和突破,适应更多的通俗歌曲,这样就会进一步刺激通俗歌曲的发展和繁荣,同时也激发创作者的热情。简而言之,两者之间的关系就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我们都知道,通俗歌曲的生命周期比较短,因为通俗歌曲是对社会现实的反应,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改革,原有的歌曲必然不符合新的时代特点,自然也不再有群众基础,因此,通俗歌曲更新换代的速度较快,为了适应不同时期通俗歌曲的发展需求,通俗唱法自然也需要日新月异,不断改革,因此,我们可以看到通俗唱法的技巧和特点也在不断的变化,这不是一件坏事。正是这种新陈代谢的存在才保障通俗唱法能够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和发展,进一步为刺激歌曲的创作创造条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无论是在经济水平、国际地位亦或是精神文化领域,我国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步和成就,经济和文化双花并蒂,向西方资本主义展示了一个在逆境中顽强生长的生命。尤其是精神文化层面,在不同时期,根据不同的社会时代背景都产生了一系列与时俱进的作品,音乐领域更是百花齐放,通俗唱法、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在这片沃土上结合新鲜的内容恣意绽放,先后涌现出无数能人志士经过不断的努力和实践,将这些唱法发扬传承并推陈出新,在此基础上创作出了很多脍炙人口的作品。在这些唱法和作品中,通俗歌曲凭借其简单易懂、来源于生活等鲜明特点最有群众基础,深受大众的喜爱。于是,有人就无法理清楚通俗歌曲和通俗唱法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本文旨在对于通俗唱法和通俗歌曲进行简单的介绍,重点阐述两者之间异同,即它们的关联性。
关键词:通俗歌曲,通俗唱法,关联性
参考文献
[1] 周威,谈“通俗唱法”与“通俗歌曲”的异同[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2(3)
通俗文学论文范文第3篇
(一):怎样把文章写得简洁
William Zinsser是美国著名的作家、编辑、文学评论家,由他主编的《怎样写出靠谱英文》因它给读者写作方面绝妙的建议,以及行云流水般的写书风格而闻名。每个人,只要想写好英文作文,想在这个社会中生存下来,都需要这样的一本书。它不仅能指导我们写作的用语、词汇的运用,还能开阔我们的写作思路,提供更多更全面的论据,充实我们的文章。无论你是想写人物景色、科学技术、体育运动,还是自己的情感经历,这本书都成为你写作道路上的指明灯。
1. Simplicity & Clutter 怎样把文章写简洁?
Zinsser痛恨兜圈子,任何模棱两可的措辞,表意不明的句子在他看来都是灾难。他对简洁如此执着,以至于Zinsser这个名字成了文风简洁的代名词。美国有些老师会让学生Zinsser一下他们的文章,Zinsser成了一个清除文中clutter的动词。
什么是所谓的clutter呢? 放到中文语境里,遍地都是,我们来看看书里是怎么介绍的吧! Clutter is the disease of American writing. We are a society strangling in unnecessary words, circular constructions, pompous frills and meaningless jargon. Fighting clutter is like fighting weedsthe writer is always slightly behind. New varieties sprout overnight, and by noon they are part of American speech. Consider what President Nixon’s aide John Dean accomplished in just one day of testimony on television during the Watergate hearings. The next day everyone in America was saying “at this point in time” instead of “now.” Take the adjective “personal,” as in “a personal friend of mine,” “his personal feeling.” It’s typical of hundreds of words that can be eliminated. The personal friend has come into the language to distinguish him or her from the business friend, thereby debasing both language and friendship. Someone’s feeling is that person’s personal feelingthat’s what “his” means. Friends are friends, the rest is clutter. Clutter is the ponderous euphemism that turns a slum into a depressed socioeconomic area, garbage collectors into waste disposal personnel and the town dump into the volume reduction unit. Clutter is the official language used by corporations to hide their mistakes. When General Motors had a plant shutdown, that was a “volume-related production-schedule adjustment.” When an Air Force missile crashed, it “impacted with the ground prematurely.” Companies that go belly-up have “a negative cash-flow position.”
“Experiencing” is one of the worst clutters. Instead of “it is raining”, there is no way to say “At the present time we are experiencing precipitation.” Even your dentist will ask if you are experiencing any pain. If he had his own kid in the chair he would say,” Does it hurt?”
The point of raising these examples is to serve notice that clutter is the enemy. Beware, then, of the long word that’s no better than the short word: “assistance”(help),
“numerous”
(many),
“facilitate”
(ease), “individual”(man or woman), “remainder” (rest), “initial” (first), “implement”(do), “sufficient” (enough), “attempt” (try), “referred to as”(called) and hundreds more. Beware of all the slippery new fad words: paradigm and parameter, prioritize and potentialize. They are all weeds that will smother what you write.
How can the rest of us achieve such enviable freedom from clutter? The answer is to clear our heads of clutter. Clear thinking becomes clear writing; one can’t exist without the other. It’s impossible for a muddy thinker to write good English. He may get away with it for a paragraph or two, but soon the reader will be lost, and there’s no sin so grave, for the reader will not easily be lured back. Is there any way to recognize clutter at a glance? Here’s a device my students at Yale found helpful. I would put brackets around every component in a piece of writing that wasn’t doing useful work. Often just one word got bracketed: the unnecessary preposition appended to a verb (“order up”), or the adverb that carries the same meaning as the verb (“smile happily”), or the adjective that states a known fact (“tall skyscraper”). Often my brackets surrounded the little qualifiers that weaken any sentence they inhabit (“a bit,” “sort of), or phrases like “in a sense,” which don’t mean anything. Sometimes my brackets surrounded an entire sentencethe one that essentially repeats what the previous sentence said, or that says something readers don’t need to know or can figure out for themselves. Most first drafts can be cut by 50 percent without losing any information or losing the authors voice. My reason for bracketing the students’ superfluous words, instead of crossing them out, was to avoid violating their sacred prose. I wanted to leave the sentence intact for them to analyze. I was saying, “I may be wrong, but I think this can be deleted and the meaning won’t be affected. But you decide. Read the sentence without the bracketed material and see if it works.” In the early weeks of the term I handed back papers that were festooned with brackets. Entire paragraphs were bracketed. But soon the students learned to put mental brackets around their own clutter, and by the end of the term their papers were almost clean. Today many of those students are professional writers, and they tell me, “I still see your bracketsthey’re following me through life.”
通俗文学论文范文第4篇
1 通俗音乐的概念
在英语语言中, 通俗音乐称为“popular music”。而这个英语词组在中文里又译为“流行音乐”。从中文的角度来讲, 通俗音乐其实指的是一些歌曲采取“通俗”的唱法;流行音乐则是指歌曲在人们中的受欢迎程度;微观上来说, “popular music”的这两种中文称呼的确存在着差别。但从根本上而言, 两种不同称呼的音乐名称其实具有很大的相似性, 都是商品性远大于艺术性, 娱乐性远大于思想性。限于研究的局限性, 本文把两者归为一类, 统一称为通俗音乐。
2 通俗音乐在当今农村流行的现状
2.1 在农村最受欢迎的通俗音乐
随着网络的发展, 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使处于农村, 人们也可以史无前例地拥有了更多精神享受的方式。但就流行歌曲而言, 当今农村社会其实最需要的是能反映当前农村生活、农民风貌的歌曲。而现实却不容乐观。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发展及城市化的进程, 近年鲜有专门以农村生活体裁的经典作品现世。这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早些年的《十八里路到我家》 (宋祖英) 、《辣妹子》 (宋祖英) 、《大姑娘美, 大姑娘浪》 (孙金平) 、《山路十八弯》 (李琼) 等等还在为人传颂。这恰恰验证了艺术的土壤性:任何作品, 只有根植于自己的生存环境, 才会具有生命的活力。
2.2 在农村比较流行的通俗音乐
整体来看, 当今中国农村比较盛行的音乐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用来歌颂人民领袖、国家领导人及时代开放的歌曲, 如《走进新时代》等等。这首歌曲可以作为这类歌曲的代表。前者不但歌唱了已故的国家主席邓小平, 同时还讴歌了改革开放的大时代。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 这类歌曲与以前的同类歌曲有了很大差别, 如《毛主席来到咱农庄》。以前的这类歌曲开门见山, 直奔主题;而如今的歌曲无论歌名还是歌词表达则更加隐晦, 但旋律却更具有时代感。另外一类比较流行的则比较贴近于人民生活, 如前些年的《今儿个高兴》、《家和万事兴》等等。这两首歌曲相比于开改开放前的同类歌曲更受到当今农村社会的欢迎, 反映了富裕后的人们的内心企盼。几十年前大家耳熟能详的、以革命斗争作为主题的作品, 如《十送红军》、《红色娘子军》早已不为人熟悉。但凡艺术都有生命力, 曾经的经典渐渐不为人所知其实并没有什么奇怪, 因为任何形式的艺术都具有自己独特的时代性。
2.3 最没有农村市场的流行歌曲
与一些在农村流行的歌曲相比, 有一些歌曲在农村非常不受欢迎, 虽然实际上他们很受青年人、城里人的欢迎。这类歌曲多被打上“闹腾”的标签。从此角度上而言, 所谓的“饶舌”、“摇滚”在广阔的农村天地中事实上根本没有其存在的市场。本文在此无意否认一些歌曲的经典, 如《双节棍》, 如以前《中国好声音》里流出的某些歌曲, 用农民的自己的话讲, 听那些歌曲感觉“要命”、“闹心”, 感觉那些陶醉于其中的歌手发出的美妙歌声如同“羊”叫。为什么在世界范围内堪为经典的“饶舌”与“摇滚”, 当今的中国农村却对这些经典不够“感冒”、没有兴趣, 部分原因可能是因为中国的经济现实, 很多在农村生活的人多为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有关。但是, 究其根本原因, 这还是因为反映农村体裁的歌曲比较匮乏。而且, 即使有一些反映农村体裁、农民心声的歌曲, 但是其质量却大大下降了。
3 通俗音乐在农村问题的分析
事实上, 尽管农民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 但他们其实也有着很好的鉴别与欣赏能力;因为, 但凡是人, 无论处于何种阶层、从事什么职业, 都具有音乐性。好的歌曲, 他们一般不会轻易地放过, 他们不会谄媚式地赞美任何不太成熟的艺术形式。所以, 即使电视剧《刘老根》很火, 《乡村爱情》也很火, 但是, 他们的主题曲却远远不如他们的电视剧那样火。相反, 刀郎的作品, 如《你是我的情人》, 降央卓玛的作品, 如《呼伦贝尔大草原》等, 虽然不是专门以农村为体裁, 但却无独有偶地受到了包括农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喜爱。
4 问题对策
人格不分贵贱, 艺术没有高低。相比以前, 虽然中国目前农村人仅占总人口构成的45%, 但不可忽视他们的整体需要, 这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在中国, 当代文化实则包含三个部分:主导文化、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而农村文化则属于大众文化很重要的一个部分。因此, 为了更好地使通俗歌曲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从国家层面上来讲, 各级主管部门、主流媒体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文化的主旋律, 充分地发挥主导、引导的作用;而作为个人, “天下兴亡, 匹夫有责”。迄今为止, 农村依然是我们国家的粮袋子、菜篮子。即使是农民, 他们依然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所以, 希望更多的能唱《相约1998》的大腕歌手能降低身价、放下姿态演唱一些专门反映农民生产、生活的歌曲;希望《中国新歌声》能涌现更多接地气的农民歌手;希望更多的“大衣哥”、“草帽姐”能走上世界的大舞台。
摘要:当前中国社会文艺发展早已进入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但是, 相对于城市文化的繁荣,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发展, 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涌入城市, 农村文化却日渐萎缩。本文以“通俗音乐”在农村的流行为例, 探讨如何创作更多的作品丰富并满足农村人民的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关键词:农村,通俗音乐,流行
参考文献
[1] 姚丹.“家门口的民族音乐学”: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城市音乐文化学[J].艺术探索, 2016, 30 (6) :1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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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文学论文范文第5篇
一直以来, 我们不少人把美声唱法与通俗唱法截然区分开来, 把它们弄的界线分明。前不久, 笔者就通俗唱法和美声唱法的教学进行了问卷调查, 通过对朝阳师专音乐系, 辽宁省孤儿学校音乐教研室和沈阳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声乐专业教师和学生进行抽样调查, 结果显示:进行美声唱法教学的教师占88%, 进行民族唱法教学的教师占9%, 而进行通俗唱法教学的教师只占3%。有趣的另一组数据, 就是对学生来说, 喜欢美声唱法的占10%, 喜欢民族唱法的占22%, 而通俗唱法学生占了68%。
通过这两组数据的有趣对比, 我们看出, 虽然我们的音乐院校和师范院校的音乐专业教学美声唱法教学的专业教师队伍很庞大, 而真正受欢迎的歌唱形式却恰恰没有因为专业考核的侧重点而改变学生的兴趣。
2 美声唱法与通俗唱法不同的唱法
的确, 美声和通俗的技法都包括在声乐这个范畴里, 都是建立在科学的发声基础之上, 没有科学的方法就不会有持久的魅力。但是, 从演唱方式和风格上来看, 两种唱法之间又有很大的差别。美声讲究松、通、圆、亮, 讲究声音的华丽、华美。如意大利歌唱家帕瓦罗蒂演唱的《我的太阳》, 就是美声唱法的歌曲。通俗则讲究演唱风格的个性化, 如《绿叶对根的情谊》。
美声唱法直译为“动听的歌唱”, 是17世纪在意大利佛罗伦萨形成的。歌唱艺术的发展是有由调音乐转为单声部旋律的变化而促成的。在复调作品中, 旋律线有几个不同的声部唱出, 形成一种复合音乐支体, 而这种新风格是某一单声部的旋律线居主导地位, 由乐器和乐队伴奏。著名的男女歌唱大师、歌剧的主角成了独唱家, 他们华丽的歌声和嗓音特点, 就叫美声唱法。美声唱法要长时间的训练才能掌握。根据人的先天条件和领悟能力不同, 一个人学会美声唱法的时间也千差万别。
通俗唱法多用自然嗓音, 吐字清晰, 亲切随意, 这种因通俗歌曲而产生的唱法就是通俗唱法。通俗歌曲演唱简明易懂, 所表达的情感贴近人们的生活, 而深受大家的喜爱。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自然而然地哼上几句通俗歌曲。有的通俗歌曲朗朗上口, 很直接的表达或幸福或哀伤的心情, 通俗歌曲也因其难度不大便于演唱而流传很快。
3 美声唱法与通俗唱法不同的情感表达
从歌唱形式上, 美声唱法和通俗唱法更有很大的差别。比如情感的表达, 歌曲创作的初衷, 还有演唱的场合都有不同。环境会对人的情感表达造成一定的影响。东北一望无际的平原造就了东北人豪爽的性格;秀美的的江南水乡造就了南方人的细腻性格。音乐也是同样的道理, 环境恶劣的陕北高原造就了陕北民歌;辽阔的蒙古草原造就了内蒙古民歌, 挺拔的青藏高原造就了藏族民歌。
不同的语言有不同的特点, 这不仅包括我国各民族各地区之间, 而且也包括世界各民族之间和各国之间。英语、德语、意大利语、日语、汉语在口腔的咬字位置都有不同, 这也是不同唱法之间咬字位置、共鸣位置、呼吸等等存在差别的主要原因。
由于欧洲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教会统治, 宗教教义总是教化人们要节制和容忍, 所以在欧洲形成的声乐唱法具有既要表现真实感情又要节制特性, 美声唱法中即使是感情极其激烈的, 其表现也是比较有节制的。这一点有些像我国的京剧的表现方式, 因为我国经历了多年封建社会的统治, 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 所以我国民族音乐的表现方式也是节制的。而流行音乐是近代在拉美等国家得到的发展的, 流行音乐的很多方面都受拉美民族音乐的影响。此外, 象美国的许多音乐风格同美国的历史也是有关系的。
总的来说, 通俗歌曲更注重歌曲的表现形式, 通过表演方式、演唱方式等变化达到感染观众的目的。而美声更注重的是声音内在的感染力, 不需要过多的表演方式、演唱方式的变化, 更多是通过演员声音技术等内在的变化达到感染观众的目的。
4 在气息运用上通俗与美声的区别
在气息的运用上, 通俗和美声的运用有很大差别:通俗唱法的气息是胸式呼吸, 接近自然呼吸, 不太讲究呼吸的深度, 一胸式呼吸为多, 吸气位置偏高。只有少数艺术型歌手演唱深情类歌曲时, 呼吸才运用较深。而美声唱法提倡胸腹联合呼吸, 要求吸得深而饱满, 气息流畅自如, 声音托在气上。美声有一整套的呼吸训练方法, 呼吸在美声唱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跨界演唱是近些年来最流行的一种声乐演绎方式, 如刘欢、谭晶、莎拉布莱曼等国内外知名歌手都在美声, 通俗两种唱法上进行了大胆的融合, 达到较高艺术水准的同时, 又做到了雅俗共赏的效果。刘欢的跨界音乐会成功举办, 可以说, 两种唱法的应用自如除了方法的娴熟, 更重要的一点, 还是得益于他得天独厚的良好嗓音条件。谭晶的维也纳音乐会中, 虽然通俗唱法的影子一直若隐若现的笼罩在她的所有包括民歌经典作品、西洋歌剧经典作品之中, 但能在一台音乐会上让观众欣赏到不同风格的声乐作品, 其大胆的创新精神更是值得赞赏的。奥运会开幕式上, 莎拉布莱曼与刘欢的合唱, 把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旋律, 演绎的如天外飘来的和谐之音, 这不能不说是中西合璧, 文化融合的一斑, 更说明在声乐演唱的方法上, 越来越模糊的界限, 对每一个声乐演唱者和教育者,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 结语
随着社会的进步, 教育事业突飞猛进的发展, 素质教育早已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作为素质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的音乐教育担负着重要的职责, 作为声乐专业教师, 我们有必要把教学任务和学生素质的提高两者紧密联系起来, 既要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声乐教学任务, 更要注重因材施教, 因势利导, 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 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在声乐教学中, 注重科学的发声方法和正确的引导, 使学生声乐素质提高的同时, 适应时代进步的潮流, 提高整体的艺术修养。使声乐教学的方法教育普及化, 让声乐教学这一象牙塔里的高雅艺术, 真正成为素质教育的奇葩。
摘要:通过对声乐教学方法的深入研究, 探讨在师范院校声乐艺术教学的最佳方式, 阐述通俗唱法和美声唱法的异同, 并从中体会当今新形势下, 声乐教学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必要性和基本方法。
关键词:声乐教学,通俗唱法,美声唱法,素质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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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俗文学论文范文第6篇
无论是成文法还是不成文法, 法律都必须通过语言表述出来。法律语言作为法律科学专业领域使用的语言, 它起源于西方文明。法律语言是指用于表述法律的关于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的部分专业性用语, 换言之, 法律语言是民族共同语在长期的法律科学和法律实践中逐步形成的、服务于一切法律活动而且具有法律专业特色的一种社会方言。①法律语言的具体使用在实践中主要通过立法语言、司法语言、执法语言以及法学学术专业用语等方面表现出来。
本文主要从立法语言的角度对如何平衡法律语言的专业性与通俗化这对矛盾进行论述。一个国家立法语言的水平对于本国法治状况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立法语言的受众主要是该国的法律工作者以及需要使用法律解决现实问题的普通民众, 因此立法语言的水平就直接关系到法律能否被正确的理解、使用。而且, 立法语言的确定, 对司法语言、执法语言有决定性的直接的影响, 对人们生活中使用的法律语言有重要的意义。
其实法律语言尤其是立法语言的通俗化与专业化的矛盾, 早在西方国家热烈讨论过, 并曾经掀起过几次改革运动, 例如澳大利亚曾经开展过通俗化英语运动, 这场运动必然的涉及到了法律语言的通俗化。再比如, 英美曾经开展过轰轰烈烈的“法律语言简明通俗运动” ( Plain English Movement) , “法律语言简明运动”标志着法律语言发展的一个重大进步。其实在英美国家, 的法律语言尤其是立法语言, 常能听到提倡法律语言通俗化、简明化的声音,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就是这个运动的推动者之一。在英文中, 那些难懂的拉丁词语和法语词汇都是外来民族入侵的结果, 英语法律语言因此变得艰涩难懂。而我国的法律语言不仅大量引进英美法律专业术语, 更加之我国法律语言中掺杂了文言文, 就使得我国的法律语言理解起来难度更大。
由此可见, 法律专业术语的通俗化不仅是世界各国都在寻求解决的难题, 对于我国来说解决这一问题的需求也同样迫切。
二、矛盾及其成因
在我国的立法语言中, 这对矛盾主要表现为立法语言的通俗化有余而专业性不足。虽然立法语言和司法语言都涉及专业性和通俗化的问题, 但立法语言相对比较单纯, 它主要由法律条文呈现出来。依照考夫曼的观点, 立法语言是简单的、没有任何修饰的作品, 没有一句多余的话, 它是命令式的, 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我国立法语言通俗化有余而专业性不足的原因有二:
( 一) 为了使法律“让老百姓读得懂”
近年来一些法学学者提倡立法语言通俗化, 目的是使法律“让老百姓读得懂”。但其实让普通民众知法懂法守法, 视角不应该放在立法语言通俗化, 重点应该是在司法语言和执法语言中寻求法律语言向通俗化倾斜。而且, 想让老百姓知法懂法, 并不是一味强调法律语言的通俗化就能做到的, 而是需要长期的法制建设和公民整体法律素养教育。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有相似的观点, 他提出要把法律当做是裁判规范, 专业人士看得懂, 不能要求人人都看得懂, 不能靠法律 ( 文本) 来普法。
例如在民事诉讼中, 由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没有确立强制律师制度, 因而在实践中, 不少当事人为节约诉讼成本, 更倾向于亲自翻阅法律文本处理诉讼事务, 却不选择委托代理律师或不向专业律师咨询法律问题, 但实际上现阶段以我国的普通民众薄弱的法律基本知识, 用来应付法律纠纷还是有难度的。基于这种现实考虑, 导致我国立法语言的风格较为通俗化, 但笔者认为, 这并不是立法语言应有的风格, 而是立法语言迫于无奈, 屈从于现实的表现。真正“合格”的立法语言, 应当是首先要充分体现法律语言专业性的语言风格。
( 二) 立法语言通俗化有余而专业性不足
虽然不可否认, 日常语言是法律语言的基础, 但立法语言又是不能等同于, 并且要严格区别于日常语言的, 立法语言的选择于使用需要符合立法语言准确、严谨、简洁、严肃的要求。由于我国法制化进程时间比较短, 立法需求大且时间紧迫, 所以, 对于立法语言的斟酌与使用上的研究还不够, 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 导致立法语言比较粗糙, 也就是通俗化有余而专业性不足。具体表现为立法语言中出现了一些口语化的表述, 使得立法语言读起来不够规范、严肃。
例如《物权法》第67 条规定: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投到企业的, 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该条中的“投到”就是一个典型的口语词汇, 这种与法条整体格格不入的立法语言表述, 会使法律条文严肃性降低。
三、如何平衡这对矛盾
法律的生命在于运用, 而法律必须通过语言来表达, 因而法律语言的通俗化问题也必须联系实际来解决。解决思路如下:
立法语言的风格特征表现为准确性、简洁性、庄重性与严谨性, 但归根结底, 还是以法律语言的专业性为最重要特征, 因而立法语言的专业性与通俗化的矛盾之解决要点, 主要在于如何消除我国立法语言中过度的通俗化, 而尽量确保其准确、精炼、严谨的专业性表达。笔者的解决方法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 一) 正确使用法律专业术语
首先, 立法语言的专业性主要通过法律专业术语表现出来, 所以, 规范使用法律专业术语对于保持立法语言的专业性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 应当撤销假释,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其中, “数罪并罚”是法律专业术语, 是指一个人的行为触犯几个罪, 法院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处刑后按照一定原则合并执行。
其次, 立法语言的专业性不仅体现在法律专有术语使用的数量上, 还体现在对法律专有术语的精确使用上. 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 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法条中的“罚金”一词与“罚款”一词同为法律专业术语, 二者在日常生活中, 只有语体的不同, “罚金”为书面体, “罚款”较为口语化, 在日常生活中, 二者几乎可以相互替代性使用, 但在法语语言中, 二者绝对不可混淆。因为“罚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刑罚, 适用于触犯刑法的人, 必须由法院判决适用; 而“罚款”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民法中的一种处罚, 适用于没有触犯刑法的违法者, 可依法院或者有关行政机关, 如公安机关、工商行政机关、金融、税务、财政、海关等等部门作出的有效决定执行。
( 二) 晦涩不等于专业, 立法语言专业化须摒弃“晦涩化”
提到立法语言的专业化, 很多人马上反对说: “专业化就是读不懂。”但实际上, 他们是混淆了专业与晦涩。立法语言是一种专业性的技术语言, 这一点从法律专业术语的使用和立法语言风格中可以体现出来。但如果“专业化”过度, 则有可能变得“晦涩化”, 立法语言的晦涩化在我国法律规范中也屡见不鲜, 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权法出台后, 由于法律条文晦涩难懂, 引来老百姓的抱怨声一片。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7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 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 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 有权向无权处分人追偿。”该条的第二句就是一个复杂句, 整段话结构重叠复杂难懂。这类句子在我国的立法语言中随处可见, 不要说普通老百姓, 就是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也会觉得晦涩难懂, 读起来颇为吃力。因此, 立法语言在寻求专业表达的同时应当避免晦涩化。具体来说, 要做到:
1. 尽量避免使用复杂句, 结构重叠繁复的复杂句。例如上述《物权法》第107 条就是一个反面教材, 不晦涩的表述应当是简洁且一目了然, 但同时规范专业的。
2. 搭配使用日常用语和法律专业术语, 不使用口语和俚语。但应当配合使用日常语言, 因为法律是语言的产品, 世界上既不存在只有法律专业术语的法律, 也不存在只有日常语言的法律。立法语言中如果不使用法律专业术语, 法律就不成其为法律: 而如果没有日常语言, 法律就失去了建构的基础, 其不能成就法律。②由此可见, 在立法语言中专业术语必须和日常语言搭配使用, 但更要明确立法语言的专业语言偏向性。
( 三) 统一规范立法语言表达
近年来随着对立法语言的重视程度提高, 有不少学者指出, 我国缺乏对立法语言进行规范的统一标准和相应的制度性保障, 导致在立法的过程中很多随意用词的现象。对此, 有的学者提出《立法法》应专设“立法语言规范化表述”一章, 对立法文本的名称、立法文本的结构、立法文本的风格、立法文本的用词用语及标点符号等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等。在此基础上可制定“立法语言表述”专门法。③笔者认为, “以法治法”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方法来促进立法语言的专业化。
四、结语
纵观世界各国, 立法语言的专业性与通俗化的平衡是学者们一直寻求解决的难题, 对于我国来说, 这也是一个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 关键是要把握好立法语言的侧重, 立法语言根据其作用和受众, 应当是侧重于。这个矛盾的解决需要的不仅是学术的探讨, 更需要制度上的配合, 可谓任重而道远。
摘要:法律语言的专业性与通俗化在世界各国的法律语言应用中都存在如何平衡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我国当下立法语言的专业性与通俗化分析, 得出立法语言应侧重于法语语言的专业性的结论, 提出了一些关于如何平衡二者的思考。
关键词:立法语言,专业性,通俗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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