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方案范文第1篇
措施情况公开内容
(措施55)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内容
按照《自治区畜禽养殖防治规划》,完成辖区内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并逐步清理、关闭禁养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
二、责任单位
玉东新区农村工作局、环境保护局和茂林镇政府
三、整改情况
我区开展养殖污染治理,一是配合玉林市政府制定了涵盖玉东范围的《玉州区禽畜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二是至2017年12月止,我区清拆南流江流域禁养区(岸边200米范围内)养殖场34家(其中2016年28家,2017年6家)。
我区10个农村环境保护资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和11个“美丽玉林清洁乡村”清洁水源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均已建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