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控制标准范文(精选9篇)
安全控制标准 第1篇
1 我国水果生产的现况
在改革开发以后, 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现在是市场经济发展模式, 在这种经济模式下, 任何企业要想获得更好的发展就一定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这样才能获得更加长久的发展, 不然在市场中就会出现不能立足的情况。我国的水果产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慢慢实现了产业化发展, 而且, 在发展过程中也慢慢和国际先进的标准进行了结合, 这样能够制定出符合我国水果行业发展的标准体系。近年来, 我国的水果产量出现了快速增长的情况, 形成了供大于求的矛盾, 这样会导致果农的种植热情受到很大的影响。我国在果园面积上出现了不断扩大的形式, 而且, 在消费市场方面也在发生着改变, 我国水果的主要消费市场在国内, 在价格方面存在着相对比较低的情况, 这样就使得我国的水果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和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国的果园在生产方式上出现了比较落后的情况, 同时, 在技术含量和经济效益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水果无论在外观质量以及内在品质方面都是存在着不高的情况, 这样就使得水果在竞争力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 我国的水果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了更大的冲击, 这样也导致了产品营销方面也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我国水果行业的发展使得进出口贸易方面中高档水果市场出现了很大的冲击, 很多的水果在进行销售的时候对贮藏的条件有很大的限制, 因此, 也导致了其在进行销售的时候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我国在水果榨汁业方面发展是比较晚的, 这样也导致了我国在榨汁行业方面也出现了市场丢失的情况, 我国在榨汁行业发展过程中没有固定的原料供应基地, 同时在种植、生产和销售方面也没有形成一条龙发展的情况, 我国水果生产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的几方面。
我国在进行果树栽培的时候, 通常都是在山地、丘陵和荒地上进行的, 在这种情况下, 果树的种植自然条件非常差, 这样也导致了水果出现了质量不高的问题。在对果树进行栽培管理的时候都是在利用传统的经验, 这样对水果的质量很难来进行保证, 这样也导致了优质的水果在总体的产量中比重非常小, 低质水果的出现导致了价格出现了不断下降的情况, 也导致了很多的水果出现了滞销的情况。我国在种植果树方面存在着结构失衡的问题, 苹果、柑橘和梨树种比重比较大, 对一些比较稀有的产品很少进行种植, 而且, 很多的水果在成熟的时候比较集中, 这样也导致了在不同的季节出现了产品供应不足的情况, 也经常会导致加工果汁的企业受到很大的影响。在产后加工环节方面也存在着薄弱的问题, 我国很多的水果通常情况下是要经过必要的处理才会在市场进行销售, 很多的先进国家在水果销售方面出现了商品化处理的情况, 在贮藏能力方面是存在着一些问题, 因此也导致了水果销售方面出现了价格下降和滞销的情况。
2 水果中农业残留对比分析
我国在对水果产品进行检验的时候是有很多的标准的, 这些标准能够更好的指导水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这样能够更好的提高水果产品的质量, 能够更好的规范果品市场, 对保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有很大益处, 也能更好的促进水果行业的整体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对国内和国外水果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分析, 可以从水果中的农药残留数据来进行分析, 这样也能更好的找到不同国家存在的差距。
2.1 水果中农药残留国内情况
我国在大宗进出口苹果上所登记的农药共154种, 但有执行标准, 即限量标准的只有22种, 有方法标准的只有14种农药, 尚有绝大部分已登记的农药既无执行标准, 也无方法标准。
2.2 水果中农药残留国内外对比
以苹果、梨、桃为例:在水果中农药残留检测数量上, 我国低于CAC美国、欧盟, 在水果中农药残留检测的技术指标上突出表现为:首先, 我国在水果上登记的农药品种与国外相同项目过少, 如CAC在苹果上登记89种农药, 与我国相同项只有29种。国外生产、使用、中国不生产、不进口, 中国允许进口、生产、使用, 但没有果业上登记, 其次, 在相同农药品种的限量指标上, 我国大部分技术指标高于国外, 其中有的技术指标设置合理, 符合我国果品生产的实际情况, 但也不排除有的技术指标的水平过高, 盲目追随国外先进水平, 这无异于在水果的进出口过程中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因此, 需要对水果的农药检测标准体系开展研究, 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我国水果中农药的标准体系, 以加强水果标准化的宏观管理。
3 存在的差距
我国水果的安全卫生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较, 都存在一定的差距。果品产销链的每个环节都应有标准, 它包括采前优良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疏果、套装增色、分期无伤采收、采后预冷和贮藏, 包括洗果、涂蜡、分级、贴标、包装等, 以及运输和上市销售, 标准间应彼此衔接呼应形成从采摘前到市场的完整标准体系。但现阶段我国的水果安全卫生控制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 每个环节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再者, 我国的标准化基础薄弱, 起步较晚, 水果的标准体系尚不健全, 广大的生产劳动者对生产标准化知之甚少, 果品批发交易市场处于自由买卖状态, 就使得果品标准的执行变得十分随意。
据报道, 国外发达国家对果品质量则管理特别严格, 首先制定与果品产销有密切利益相关性的标准体系, 而果农从维护切身利益出发, 也树立起很强的标准质量意识。正是由于果农自觉执行标准, 政府检查监督部门严格检查标准执行情况, 从而使美国水果能以质量赢得信誉, 畅销世界。
4 结束语
我国水果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很多因素的影响, 导致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我国水果的自身质量和标准和技术壁垒有很大关系。为了更好的改善这种情况, 要建立相应的农产品安全生产体系, 同时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体系方面也要进行发展, 这样能够更好的在激烈的市场中获得更好的发展。要对水果的标准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 这样能够提高水果的质量, 同时在生产、加工和销售方面也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对农药残留问题也可以进行控制, 可以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 鼓励农民使用安全的农药, 同时对农药残留问题也要进行更好的宣传, 这样能够更好的提高农民在农药使用方面的意识。农药残留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因此, 一定要引起相关方面的重视, 同时要不断的完善检测体系。
摘要:农产品在人们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食品, 其质量安全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是很大影响。农产品安全对经济贸易的发展也有很大影响, 只有保证其质量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贸易发展。现在, 很多的农民在进行农产品种植的时候出现了大量使用各种农药的情况, 这样能够避免出现水果产品出现病害, 但是, 这样也导致了水果产品中出现了农药残留的问题, 对水果产品质量进行控制非常重要, 在进行检查的时候存在着很多的问题无法进行解决, 因此, 一定要对出现的问题的进行很好的分析, 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浅析我国食品标准食品安全控制 第2篇
目 录
内容摘要 ┅┅┅┅┅┅┅ ┅┅┅┅┅┅┅┅┅┅┅┅┅┅┅┅ 1 第一章 选题背景┅┅┅┅┅┅┅┅┅┅┅┅┅┅┅┅┅┅┅┅ 1 第二章 食品标准 ┅┅┅┅┅┅┅┅┅┅┅┅┅┅┅┅┅┅┅ 1-4
一、食品标准的重要性┅┅┅┅┅┅┅┅┅┅┅┅┅┅┅┅┅┅ 1
二、食品标准存在的弊端┅┅┅┅┅┅┅┅┅┅┅┅┅┅┅┅┅ 1-2 三、解决措施 ┅┅┅┅┅┅┅┅┅┅┅┅┅┅┅┅┅┅┅┅┅ 3-4 第三章 食品的安全控制 ┅┅┅┅┅┅┅┅┅┅┅┅┅┅┅┅ 4-6
一、中国食品质量监控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4-5
二、中国食品安全控制发展方向┅┅┅┅┅┅┅┅┅┅┅┅┅┅ 5-6 第四章 结语┅┅┅┅┅┅┅┅┅┅┅┅┅┅┅┅┅┅┅┅┅┅ 6 注释┅┅┅┅┅┅┅┅┅┅┅┅┅┅┅┅┅┅┅┅┅┅┅┅┅┅ 7 参考文献┅┅┅┅┅┅┅┅┅┅┅┅┅┅┅┅┅┅┅┅┅┅┅┅ 7
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涌现,使得社会上下广泛关注食品标准化及食品安全控制问题,我国消费者开始谈“食”色变,不知该吃些什么,什么还能够吃,食品安全已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及消费利益,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对我国的食品标准化及食品的安全控制的问题进行剖析找出根源,相应地进行完善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食品标准化弊端控制规范方向
第一章 选题背景
进入21世纪,随着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的快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然成为全球性问题,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更是受到全球关注。各个国家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了各种宏观及微观控制措施,我国从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以来在食品安全控制方面也作出了多种探索和实践,但由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以及系统性,有关食品安全控制的规律还应持续深入探究,涉及整个链条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有赖于更加科学、系统及规范的控制模式来解决。尽管近几年我国加大了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力度,但随着时代变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及不足。因此,对中国食品标准化及安全控制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际意义。
第二章 食品标准
一、食品标准的重要性
伴随着食品科学技术的不断成熟发展,食品工业不断改革创新,人们对食品安全与质量的认识逐渐提高,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上升到了新的高度,目前已被各级政府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而关系食品质量高低的食品标准就显得尤为关键。所谓食品标准是对食品的结构、规格、质量、检验方法统一的技术规定。食品标准是判断食品合格与否的最主要依据之一,因此,食品标准在食品监督、检验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直接影响人们的健康、卫生和安全状况。食品质量合格与否,事实上是指食品的质量状况是否符合行业标准中规定的条件和指标。因此,食品标准是判断食品质量的重要依据。
二、食品标准存在的弊端
(一)食品标准要求过低
一部分食品标准所设定的质量要求过低、精确度差、指标笼统、可操作不强,运用先进指标尤其是国际先进指标很少,与国际行业标准脱轨,由此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非常低,严重危害消费者利益,此外此类产品仅在国内市场销售,无法进入国际市场,即便一时进入了国际市场,也成为国际贸易壁垒的牺牲品。
(二)食品标准缺乏统一规范
在我国现行的食品标准中,除了常规食品标准之外,还有无公害食品标准、绿色食品标准、有机食品标准。多种的食品标准必然导致食品行业的多头管理,政府部门的各自为政,使管理机构重叠,认证机构良莠不齐,各种标准存在重复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QS认证、HACCP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ISO认证、GMP认证等食品认证非常多,在管理、认证等方面浪费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认证的混乱导致食品市场的良莠不分,使一些不合格企业可以混水摸鱼欺骗消费者,也使得消费者和生产者对如此多的食品名称和标准认识混乱不清,不知如何选择,无所适从。
(三)食品标准严重滞后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科学技术不断创新,食品制造及加工技术不断提高,食品的种类日益繁多,但食品标准没有及时作出调整更新,导致了食品标准跟不上食品研发的步伐。有些食品质量、成分等指标的要求,在过去被认为是安全的,但今天已被证明是不可取、不健康的。有些标准已经陈旧,实施了8 年甚至 10 年以上,如 GB 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而更多的食品标准也只是年号上的变更,与现代食品生产的要求相差甚远,甚至落后于时代,由于食品标准的制定与修改滞后,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碰到问题最多的就是在食品添加剂标准中有许多种类不涉及,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如熟肉制品常会在加工过程中放置些人工合成着色剂、护色剂,来增加色泽度,使产品美观;发酵性豆制品、熟肉制品、食用菌中为了产品的保质保险,在后期加工中放置防腐剂苯甲酸、山梨酸等等。这些食品是消费者经常食用的,与消费者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是息息相关的。就是这些被大家认为最普通的食品却没有标准,没有了标准也意味着无法正确判断食品质量。因此食品标准也要紧跟时代步伐,要对食品的安全性做补充要求和规定,完善相应的标准迫在眉睫。
(四)对食品标准的实施力度不够。
市场主体是否能切实贯彻执行食品标准与相关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技术水平和执法能力密切相关,实施人员在思想、技术、能力等方面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对食品标准认识和宣传不到位,对食品标准的实施不到位,实施人员技术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素质参差不齐的现象普遍存在。
三、解决措施
(一)提高门槛,借鉴国际标准
在食品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标准的技术含量要充实,技术支撑力度要强化,涉及的对象要全面、准确,杜绝片面照搬、照抄的现象。各级政府及研究机构应扎实地做好分析研究工作,真正使食品标准适应市场需求,从消费者的安全角度出发,建立科学、合理的食品标准。对现有食品标准进行清理,废除那些颁布时间早、成为现代食品生产障碍的标准;对那些操作性差而现代食品生产中不可缺少的标准进行充实,增加其可操作性;对那些指标过低,要求不明晰的标准,进行提质升级,对涉及产品品质的特征指标一定要做出明确的硬性规定,保证产品的基本质量,多采用国际先进指标,满足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为我国食品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二)加强对食品标准的修订工作
在新方法实施之前,特别是食品检验方法标准,一定要进行检测标准验证工作。相同的检验项由于食品的特性不同,检验前处理也会不同,要达到验证的要求,就必须加做回收率等相关指标来加以验证是否满足检验的需要。对老标准也应不断修正和完善,更新标准。克服形式主义、经验主义及不作为思想,将工作落到实处,为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三)食品标准要进行整合统一
世界各国一般只有两类食品标准,即常规食品标准和有机食品标准。我国有必要按国际惯例将各种标准统一到这两类食品标准之中,实际上就是把常规食品标准、无公害食品标准、A级绿色食品标准统一成一个食品标准,即国际上通用的常规食品标准。将绿色食品标准统一到国际上通称的有机食品标准中。统一卫生标准,统一采用常规食品的质量指标,同类别食品标准也可以进行整合统一,例如对罐头食品的 27 个国家标准及 106 个行业标准进行整合,可以把 20 个品种的糖水水果罐头标准合并成为一个,对相同重要指标进行设定,规定固形物含量的最低值,糖可分为高糖和低糖等。
(四)强化食品标准的基础性研究
加强基础性研究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近年来在食品营养、安全和质量方面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国家也要大力扶持和强化开展食品标准的基础性研究,让标准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和合理性。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填补食品标准的空白,要及时了解产品的动态,及时制定无标准产品(包括新开发的产品)的标准,确保产品是安全的,质量是有保证的。
(五)加大食品标准的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
实施人员在掌握食品工艺的基础上,标准宣传要到位。作为新标准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宣传是非常重要的。执行者必须对标准中相关科学性、适用性进行认真学习,必要时要进行论证。对食品标准实施的工作情况,应加强监管检查,纳入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中,形成制度,强化监管检查的力度。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食品管理是极具发展潜力的一门管理科学,管理者要有现代化管理、科学管理、食品管理及标准化管理的各项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需要懂标准、懂法更要懂食品工艺、原料等专业知识的专业人才,因此,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储备是相当重要的。各级政府及食品生产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种形式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只有具备上述条件,才能为食品标准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做好制度和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工作
就目前来看,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刑法》等,这些法律的大部分条款规定的比较笼统,在防范和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方面力度不够,不能对不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生足够的震慑,造成一些不法商贩敢于以身试法、挺而走险。要抓紧制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人员考核、奖惩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管理制度》、《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处遇制度》,抓紧修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关于防范有毒、有害食品和打击违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条款,让这些法律法规真正能对违法企业起到足够的震慑,让法律法规和制度真正成为防范和打击食品犯罪的有力武器。
第三章 食品的安全控制
一、中国食品质量监控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标准缺乏完整性
食品质量的法律、法规、标准是监控体系的基石。中国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并非以食品安全为目的精心构建而成,而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自发形成的。结果,获得各国一致认可的确保食品安全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例如,整体性原则、预防性原则、风险分析原则、科学原则、可追溯制度、召回制度等,并没有被完整地贯穿到现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而且,很多应当食品安全来统领的法律制度,并没有把食品安全作为立法目的来统领。虽然现今有了《食品卫生法》、《质量安全法》、《标准化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还存在着诸多不适应。现行食品产品卫生标准的覆
盖面不广,常发生国外提出某项安全限量标准技术壁垒后,我们才开始被动地着手建立相关标准,这种局面给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形象和产品竞争力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二)食品安全和质量制度建设滞后
国内外研究报告指出,长期以来,中国的食品科技体系主要是围绕解决食物供给数量而建立起来的,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相对较少。目前还没有广泛地应用与国际接轨的危险性评估技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现行食源性危害关键检测技术和食品安全控制技术仍然比较落后,清洁生产技术和产地环境净化技术缺乏且没有得到广泛应用,导致环境污染严重。
(三)监督管理队伍专业技能薄弱
中国的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已有五十多年的历程,据统计,现在的卫生监督以及有关的技术人员有二十多万人。但是名副其实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不多,甚至是缺乏,特别是缺乏县一级的执行卫生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这就导致许多技术问题的处理过于简单,监督力度不够。
二、中国食品安全控制发展方向
我国已初步建立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但该体系目前尚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对食品安全体系整体界定不够清晰、食品安全法规及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等方面。FAO、WHO 等国际组织以及欧盟、美国、德国、丹麦、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国家在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有力借鉴。
(一)整体设置上与国际接轨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一国的食品安全事件很容易演变成为全球性的食品安全事件。因此,现代的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有赖于建立一个跨国界的全球食品安全控制体系来解决。中国已经加入WTO,随着食品国际贸易量的不断增加,中国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也必须向国际化方向发展。但中国目前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在整体设置上还不够全面,与国际食品控制体系还不完全接轨。除了法规、监管、科技等基本要素之外,食源性疾病的监督、信息教育交流和培训等也是有效食品控制体系的重要内容。中国未来的食品安全控制应进一步加强预警预报、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等工作。
(二)完善以风险分析为核心的国家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以科学为基础是进行食品安全控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其基本要求是强调风险分析。风险分析是食品安全评价的基础,是开展监测、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的前提和依据,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理论体系之一。CAC 在国际层面上规范了风险分析程序,并将其引入
WTO《卫生与植物卫生检疫协定(SPS)》,鼓励成员国认可国际风险评估结果中国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要与国际接轨,必须首先从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上与国际接轨,从中央一级的组织管理环节开始逐步渗透风险分析理念,并将其贯穿到“从农田到餐桌”的整个链条中。
(三)设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
中国在食品管理上形成了多部门管理格局,而且不同部门负责食品链的不同环节。这导致了在实施食品安全管理时职责不清、政出多门、相互矛盾、管理重叠和管理缺位等现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承担协调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但由于 SFDA 在行政级别上只是副部级,在实施时常常难以协调卫生、农业、商务、质检、工商、环保等部门,使得中国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部门职能交叉和管理活动缺乏一致性的问题。参考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建议成立跨部委的全国统一的中国食品安全委员会来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工作。这个跨部委并直接对国务院总理负责的部门的战略目标应当是:通过实施以科学为基础的协调一致的立法、风险分析、检测、监控、执法、科研、教育计划,形成我国食品从生产、加工、包装、贮运、销售和进出口各个环节的严格监管,最终建立起中国现代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第四章 结语
尽管食品安全事件在近年来频繁出现,但是我国食品标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也在不断完善,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时代背景下,绝不允许我们有一丝一毫的懈怠,社会各方力量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不断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从根本上解决了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各种问题,让社会能得到更加和谐、健康、稳定的发展。
注释:
[1]陈君石.食品安全的现状与形势[J].预防医学文献信息.[2]贾敬敦,陈春明.中国食品安全态势分析[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3]于力.动物疫情暴露三大监管漏洞[N].中国食品报.[4]郭家宏.欧盟食品安全政策述评[J].欧洲研究.[5]郑风田.从食物安全体系到食品安全体系的调整—中国食物生产体系面临战略性转变[J].财经研究.[6]中国科学院网专题[EB].http://.[7]陈君石食品安全的现状与形势[B].预防医学文献信息,2003,9(2).[8]国内主要食品安全事件[J].城市质量卫生监督, 2002,2:6 [9]詹初航.为了明天的食品更安全[J].中国卫生, 2004,3:32-34.[10]林玲,李章国,熊开科.食品安全及防范对策[J].中国卫生业管理, 2002, 6:371-3731.参考文献目录:
[1]李怀;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5年1期 [2]沈晓彭;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简析与对策探讨;食品工业科技;2005年第4期 [3]张星联;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对策;食品科技;2001年第3期 [4]葛少锋;关于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的几点思考;社科纵横;2002年第5期 [5]陈向荣;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研究;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
[6]黄含其,张婵;从“三鹿奶粉”事件看我国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管;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7]朱允荣;国外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经验借鉴;农村经济;2005年第5期
安全控制标准 第3篇
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 是指施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科学地组织安全生产, 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现场, 使施工现场按现代化施工的要求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施工秩序。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在安全达标的基础上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 是现代化施工的一个重要标志。
1 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的意义
1.1 有利于增强施工项目班子的凝聚力和集体使命感
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的重要作用就在于它能增强凝聚力。通过标准化的管理, 如着装统一、挂牌上岗、岗前教育、班前教育等活动, 可以增加单个人员的企业认同感和集体意识。如果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贯穿始终, 并且能够坚持的话, 必然能够提高整个施工队伍的文化、技术、思想素质, 增强团结协作的大生产意识, 让项目最终得以顺利完成, 并赢得良好的声誉。
1.2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体现项目管理水平的依据之一
管理的目的就是在保证安全及质量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 降低工程成本, 获取更多的利润。采取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的措施, 并加以落实、贯彻执行, 使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施工人员精神饱满, 在加强安全生产的同时也保证了产品质量, 提高了经济效益, 从而反映出我们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 并使之不断提高、完善。
1.3 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施工项目的质量与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核心, 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与“质量第一”并不矛盾, 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 质量亦需要以安全做保证, 有了严密的组织, 严格的要求, 标准化的管理, 使得先进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充分发挥其作用, 科技成果才能很快地转化为生产力。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利于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具体要求及安全事故控制
2.1 标准化文明施工现场防护
标准化文明施工现场要求对加工棚、安全通道、临边、洞口、卸料平台等进行工具式、规范化防护, 并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安全网。防护栏杆和安全网是进行临边作业时主要的防护设施, 可有效防止和控制高处坠落事故。
2.2 临时用电
标准化文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需要遵循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的原则, 同时应遵守分级分路规则, 动、照分设原则, 压缩配电间距规则, 环境安全规则。合理准确地设置临时用电, 可以有效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2.3 施工现场防火
建筑工地火灾具有火蔓延途径多, 内部情况复杂, 疏散困难, 外脚手架和防护物易垮塌, 扑救难度大等特点。标准化文明施工现场要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对工地工人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的学习, 做好生产、生活用火的管理。通过标准化文明施工, 既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又可以控制火灾蔓延, 减少火灾事故的损失, 保证人员安全。
2.4 施工起重提升设备管理和使用维护
建筑工地施工起重提升设备主要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和吊篮等。起重提升设备经常引发安全事故, 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对于起重提升设备应该着重加强对安全装置的检查, 例如对塔式起重机应检查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提升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行程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夹轨钳、吊钩保险、风速仪、钢丝绳防脱槽装置等, 另外还要加强对提升设备的日常维护, 例如对吊篮, 应制定日常检查维护制度, 每次使用前对吊篮配重、保险绳、安全锁等进行检查。在使用过程中, 确保不超载、不超期服役。
2.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该接受其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与操作技术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 如电工作业、焊接作业、高处作业证书等。通过接受理论和实践的培训与考核, 可以使相关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 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事故的发生。
2.6 施工现场生活区管理
施工现场需设置员工宿舍、食堂、餐厅、淋浴室、医务室、厕所等, 同时应该做好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的隔离。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严禁随意接线, 严禁在宿舍生火做饭, 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另外, 施工现场生活区应设专人进行安全、卫生管理, 统一用电时间, 杜绝火灾事故。
2.7 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重点防护
对于脚手架及模版坍塌、高处坠落、火灾等事故多发项目要加大监管力度, 重点控制, 做好常态化监管, 常抓不懈。要加大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脚手架、施工用电、“四口五临边”和工地临舍、施工围墙及工地防火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 特别是对施工塔机、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及高处作业吊篮要规范化管理。
2.8 加强扬尘治理, 遏制城市雾霾
城市扬尘是雾霾的三大来源之一, 据数据显示, 我区城市扬尘约占雾霾成分的23%, 因此, 加强工地扬尘治理及工地散流物体运输对整治雾霾十分重要, 扬尘治理也是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的新要求。加强工地扬尘治理, 应着重做好施工道路硬化、渣土及建筑垃圾覆盖、围挡封闭等工作, 严禁凌空抛撒和现场焚烧等作业。
3 结语
包虫病控制标准 第4篇
Criteria for control of echinococcosis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达到控制包虫病目标的相关工作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包虫病流行区防治阶段目标的考核。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应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WS 257-2006包虫病诊断标准。术语和定义
WS 257-200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学校儿童发病率Incident rate of school children
在每年普查的基础上,当年新发现的当地6~12岁学校儿童包虫病(包括临床诊断病例和确诊病例)发生的频率。
3.2 学校儿童血清学阳性率 Sero-positive rate of children
当年6-12岁学校儿童血清学检查阳性数占受检数的比例。3.3 犬粪抗原阳性率 Positive rate of dog copro-antigen
当年犬棘球绦虫粪抗原检查阳性数占受检数的比例。3.4 幼龄牛、羊患病率Prevalent rate of bovine or sheep
当年检查屠宰当地的1~2岁的羊、6-7岁的牛的脏器,发现患病羊牛占受检数的比例。
要求 以乡为单位,达到以下指标: 4.1人群感染的控制
4.1.1 学校儿童发病率连续5年低于5/万/年。4.1.2 学校儿童血清学阳性率连续5年低于5%; 4.2传染源的控制:犬粪抗原阳性率连续5年低于1%; 4.3牲畜感染的控制:牲畜患病率连续5年低于3 %; 以上指标只要有一项未满足,即为没有达到此项标准。
5考核办法
5.1学校儿童发病的检查
按照WS257-2006包虫病诊断标准,每年对6~12岁学校儿童进行普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计算发病数与检查总人数的比值,计算公式见式(1):
学校儿童发病率= 6~12岁学校儿童当年新发现病例数(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不包括输入病例)/受检的6~12岁学校儿童数×10000/万
(1)5.2儿童感染的检查
按照WS257-2006包虫病诊断标准,以乡为单位,至少采集80%以上6-12岁学校儿童血清样本,进行血清学检查。计算血清学阳性数与检查总人数的比值,计算公式见式(2): 儿童感染率=血清学检查阳性数/检查儿童总人数×100%
(2)5.3 犬感染的检查
在包虫病流行区,以行政村为单位,对70%以上的犬(包括家养犬和流浪犬)的新鲜粪便进行粪抗原检查,对发现阳性的犬采用剖检法或氢溴酸槟榔碱导泻法,进行进一步的确认(附件A);或对阳性犬驱虫,每天1次,连续3次,末次驱虫后1周收集犬粪,采用相同试剂与原粪样再次进行粪抗原检测,驱虫后仍为阳性者判为假阳性,转阴者则判为阳性,计算发现的棘球绦虫感染犬数与检查总数的比例。犬感染率计算公式见式(3):
犬粪抗原阳性率=粪抗原阳性犬数/犬粪便检查总数×100%
(3)5.4 牲畜患病的检查
以乡为单位,每行政村至少抽查100头(只)出栏牛或羊,在屠宰场所检查脏器(肝、肺、脾、肾),触摸检查有无囊状物、包块或结节,对发现的囊状物或硬结进行剖检和鉴别,疑似病灶的检查方法参照WS257-2006包虫病诊断标准附录D,计算患包虫病牲畜与检查牲畜总数的比值。计算公式见式(3): 患病率=患病牲畜数/检查牲畜总数
(4)
5.5 档案资料的建立
以乡为单位,建立并保存能反映当地包虫病疫情逐年动态变化以及达到各个防治阶段标准的各种图、帐、卡、册、报表等包虫病防治和档案资料。
附录A(资料性附录)动物感染调查
A.1 免疫学方法
棘球绦虫成虫寄生于犬的小肠,其代谢物、分泌物、节片和/或虫卵不能降解,随粪便排泄出来,称之为粪抗原。用抗棘球绦虫的特异抗体可以将它们检测出来。A.1.1 双抗体夹心ELISA法
将粪抗原免疫第一种动物获得的抗体吸附于固相表面,加入经稀释处理的犬粪样品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随后加入抗原免疫第二种动物获得的抗体,形成抗体-抗原-抗体复合物,再加酶标抗抗体(第二种动物抗体的抗体),最后加底物显色。A.1.2 粪抗原斑点免疫胶体金渗滤法
先将粪抗原的抗体点于微孔滤膜上,封闭后加待测样品,洗涤后用胶体金标记探针检测相应的抗原。通过金颗粒来放大免疫反应系统,使反应结果在固相载体膜上显示出来。A.2 犬槟榔碱泻下法
全过程均需在有生物安全防护的条件下,按附录B的要求进行防护与处理。
A.2.1 检查用品:犬保定钳、投药器(可用兽医注射器)、采粪杯、采粪勺、黑底方盘、水桶、放大镜、小吸管、量杯、配药瓶、记录表格、阿托品注射液、一次性注射器(1mL)、消毒液和饵料。
A.2.2 药物剂量:为氢溴酸槟榔碱每公斤体重3.3mg。如在40min后犬仍无排便可重复投药,按第一次投药的半量给予。不同厂家生产的槟榔碱纯度有差别,使用前应做预试验确定最适剂量。A.2.3 药物配制
A.2.3.1 灌注液的配制:氢溴酸槟榔碱(药用)用水配成0.66%的溶液,加入少量甜菊糖调整适口性,并加少量美蓝溶液使药液呈浅蓝色便于识别。
A.2.3.2 自食饵料的配制:以犬喜食的食物,包被药物即可。
A.2.4 投药:参与投药者除身着工作服外,须带双层手套,内层为乳胶手套、外层为线手套。一人两手抓住狗的二耳根部使头仰起,两腿夹住狗的前胛部,另一人一手抓住狗的上颌,另一手将投药器伸至狗嘴内舌根处将药液注入,使其咽下;或以饵料给犬投服。在犬出现流涎、颤抖、痉挛、瞳孔缩小等中毒症状时立即注射阿托品解毒。
A.2.5 粪样的收集和检查:重点收集带有黏液的粪便,置于黑底盘中,用清水反复冲洗沉淀至澄清,留少量水仔细检查完整的成虫或脱落的体节,可疑时可用放大镜辨别。收集的虫体根据要求用酒精或其他溶液固定并计数。A.3 犬科动物剖检法
A.3.1 动物处死后腹面向上置于解剖台上,固定四肢,用消毒液将皮毛浸湿。术者着防护服装同上。野外工作时,地面应铺塑料布。
A.3.2 沿腹中线剪毛,切开腹腔。在十二指肠处结扎肠管两道,从两结扎点之间剪断肠管,将小肠全部拉出直到结肠处(回盲部),双结扎剪断同前。将小肠装入标本袋并做标记。动物尸体焚烧或深埋等方法参见附录B。
A.3.3 将小肠置于金属盘中,剪开一端挤去全部内容物 供作检查。根据动物大小将小肠剪成数段,分置于不同盘中,纵向剪开肠管,铺平,用刮刀轻轻刮下肠黏膜,用清水冲洗、沉淀数次,检查并收集成虫。挤出的肠内容物亦做同样检查。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安全防护
B.1 现场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
B.1.1 从事包虫病现场防治工作的人员要穿着防护服,包括长筒胶靴、手套、口罩、帽子、工作服。在槟榔碱处理犬采集粪样时,应将犬圈在特定的便于净化的隔离区域内,处理后的地面应翻埋,或彻底焚烧。犬粪应在现场煮沸,或者包装在安全防泄漏的容器内运送。
B.1.2 在现场解剖的动物要深埋,或焚烧。采集终宿主的肠管在从尸体上取下之前要结扎,以防传染性材料播散。
B.2 实验室防护措施
B.2.1 处理动物粪便或肠道材料的实验室,应设置更衣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之前,应着装防护服。B.2.2 感染性材料可能污染洗涤槽,要在加热煮沸后排放。
B.2.3 参与检查中间宿主的幼虫材料的工作人员,要佩戴防护眼镜。包囊材料和感染的中间宿主残留物要煮沸消毒,或焚烧。
安全控制标准 第5篇
SP 800-53A Rev.1(联邦信息系统和组织的安全控制措施评估指南,简称SP 800-53A)同SP 800-53一样,是NIST在FISMA项目实施中产生的重要安全标准和指南之一,是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SP 800-53介绍了风险管理框架的步骤2安全控制措施选择,而SP 800-53A介绍了风险管理框架的步骤4安全控制措施评估和步骤6持续监控,并为如何建立有效的安全评估计划及如何分析和管理评估结果的安全评估过程提供指导。SP800-53A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控制措施实施评估,为创建有效的安全评估计划和联邦政府执行机构的信息系统中实施的程序进行安全控制措施有效性的评估提供指南。指南已经从技术层面发展到对国家安全系统的补充性指南,也可以在合适的联邦官员的允许下适用于国家安全系统。SP 800-53A是伴随SP800-53的指导方针,每次在SP 800-53进行修订后,SP 800-53A都会根据SP 800-53的改动进行修订。目前SP 800-53A的最新版是于2010年6月发布的SP800-53A Rev.1,预计SP 800-53在2011年12月发布第四版后,SP 800-53A有可能会有所改动。
2 SP 800-53A内容解读
安全控制措施是管理上、运行上和技术上为信息系统规定的防护设施或对策,以保护信息系统及其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以及抗抵赖性和可鉴别性。安全控制措施评估是用来核实信息系统的实施者和运营商是否达到他们所认为的安全目标的主要方法。SP 800-53A介绍了有关安全控制措施评估的基本概念,组织信息系统及其运营环境的安全控制措施评估过程以及与评估相关的评估方法、渗透测试准则和安全评估报告内容等详细信息。
2.1 安全控制措施评估的基本概念
安全控制措施评估的基本概念包括:在系统开发生命周期内的评估,描述了系统开发生命周期内不同阶段进行评估的侧重点;安全控制措施评估的策略,描述了制定安全控制措施评估策略的时间和需要考虑的因素;构建一个有效的保障方案,描述了保障方案应包含的内容;制定评估程序,描述了采用的评估方法、评估对象以及评估程序的输出。
(1)系统开发生命周期内的评估
安全评估在系统开发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都能有效执行,这提高了对信息系统采用或继承的安全控制措施在运用中是否有效的信任度。SP 800-53A为系统开发生命周期内的安全评估活动提供一整套评估程序。例如,在生命周期的开发/收购和实施阶段,信息系统开发商和系统集成商会定期开展安全评估,以确保设计和制定的系统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合适,是否正确实施及是否符合所建立的组织信息安全结构;在生命周期的运行和维护阶段,信息系统所有者、公共控制措施供应商、信息系统安全官员、独立的评估人员、审计员和总督察会定期进行安全评估,以确保安全控制措施在系统运行环境中有效且持续;最后,生命周期后期安全控制措施可部分确保信息系统在处置信息之前,已经将重要的组织信息去除。当然,在系统开发生命周期早期发现的安全弱点和缺陷解决起来比其他阶段更容易实现并且更节省成本,这样可预先识别信息安全结构和安全控制措施,以确保系统设计和测试可以有效地验证所实施的安全控制措施。
(2)安全控制措施评估策略
组织可自己制定本组织范围的安全评估策略,以便评估开销适当并且与所评估的资产清单保持一致。组织的安全评估策略始于风险管理框架的初始步骤,并应用到组织内的所有信息系统。虽然进行安全控制措施评估是信息系统所有者和公共控制措施供应商的主要责任,并且受各自的授权官员监督,但组织中与评估结果有利益关系的其他各方都会参与到评估过程中。信息系统所有者和公共控制措施供应商必须协调好安全控制措施评估利益相关方,以确保组织的核心任务和业务功能方面的安全控制措施得到评估。
(3)构建有效的保障方案
为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构建有效的保障方案主要包括两个方面:a.收集系统开发生命周期内各种活动的证据,以确保信息系统采用的控制措施准确实施,且按照预期运行并满足系统安全要求。证据主要来源于信息技术产品评估和系统评估;b.决策者在做出系统运行或使用的与风险相关的决定时,可以有效地使用上述证据。
(4)制定评估程序
一个评估程序包含一套评估目标,每个目标都有一套与之相关的潜在评估方法和评估对象。评估程序在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评估时产生评估结果,这些评估结果反映或者确定了安全控制措施的整体效果。评估的灵活性和一致性是在制定安全评估方案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而评估程序是实现一致性必不可少的。
2.2 评估过程
信息系统安全控制措施的评估过程主要包括:(1)组织和评估人员准备实施安全控制措施评估;(2)制定评估计划;(3)实施安全控制措施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分类和报告;(4)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的整改,如图1所示。
安全评估计划为安全控制措施评估提供目标并为如何进行评估提供详细的路线图。首先,安全评估人员应确定需要评估的安全控制措施。安全评估人员可以评估全部的安全控制措施,也可以评估部分安全控制措施,评估人员应结合评估目的具体确定;其次,安全评估人员应制定合适的评估程序。在SP 800-53A附录F中,包括了对应于SP 800-53的每个安全控制措施和增强的控制措施的评估程序。安全评估人员可根据评估的内容和目的进行剪裁;然后,安全评估人员制定基于具体的组织安全控制措施的评估程序。其中,有些安全控制措施有可能是组织自己制定而在SP 800-53中没有包含的,评估人员可制定适当的评估程序,并将这些评估程序纳入安全评估计划;接着,安全评估人员优化所选的安全评估程序以确保最高效率;最后,评估人员确定安全评估计划,并向相关官员提出评估申请。
组织批准安全评估计划后,评估人员或评估小组按照已商定的日程安排来实施安全评估计划。完成安全评估后产生安全评估报告,在报告中记录信息系统的保障案例,这个案例也是由信息系统所有者和公共控制措施供应商为授权官员制定的安全认证包的三个重要文件之一。评估结果公正、真实地报告了安全控制措施评估情况。对于每个不满意的结果,评估员指出会影响安全控制措施结果的哪部分(即控制措施的哪些方面不满意或无法评估)并说明控制措施与计划或预期的状态有哪些不同。评估人员也在安全评估报告中指出潜在的危及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方面,并指出缺乏特定保护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因为安全控制措施评估结果最终会影响安全计划及行动和里程碑计划的内容,所以信息系统所有者和公共控制措施供应商会审查安全评估报告和更新风险评估,并同指派的组织官员(如:授权官员、首席信息官、高级信息安全官员、任务/信息所有者)确定纠正在评估中发现的弱点和缺陷所需要的适当步骤。最终,安全控制措施评估结果和由信息系统所有者或公共控制措施供应商同指派的组织官员发起的任何后续的缓解风险的活动(通过更新的风险评估告知)促使重要的文档更新,包括具有更新后的风险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及行动和里程碑计划的安全计划。授权官员可使用这些文档决定信息系统的安全状态及是否可进行认证。
3 SP 800-53A的支撑
安全控制标准 第6篇
关键词:美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控制权标准
一、控制权标准在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中的地位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外资并购逐步成为全球吸引外资的方式之一。同时, 对东道国国家安全的威胁也越来越大, 为此, 许多国家建立了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将“外国投资者能够对本土企业实施一定程度的控制”作为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重要实质标准 (Wang Xiaoqiong, 2012) 。由此, 控制权标准的认定就成了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若控制权标准制定的过于狭隘, 则不利于维护国家安全, 反之标准制定的过于宽泛, 又会阻碍吸引外资的步伐。美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相对成熟, 作为审查制度核心的控制权标准的认定也较为合理系统, 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2011年2月3日我国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 标志着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初步建立。由于我国有关控制权标准的规定比较粗糙, 原则性突出, 诸多重要概念存在立法空白, 法律适用难度较大, 不能满足当前投资形势需要, 因此有必要在借鉴美国制度的基础上予以完善。
二、美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控制权标准解读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的国家, 历经数次改革, 安全审查制度日臻完善, 最具代表性的是2007年通过的《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2008年《外国人合并、收购、接管条例》 (以下简称《2008年条例》) 。其中, “控制”是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 因为不论是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 (以下简称CFIUS) 对申报的初步审查还是调查, 乃至提交总统决定是否禁止或中止一项交易, 都是基于一项交易是否导致外国人对在美国从事州际商业贸易人的控制。
(一) 控制的含义和认定标准
《2008年条例》对“控制”作出明确的界定, 指通过拥有一个企业的多数股份或占支配地位的少数股份、代理投票、合同安排或其他方式, 而拥有的直接或间接决定有关实体重要事项的权力, 不论这种权力是直接或间接的, 无论是否行使, 以及无论是否能够行使。这种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1) 出卖、出租、抵押、质押,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实体主要资产, 不管是否通过正常的商业途径; (2) 企业的重组、并购或解散; (3) 实体的关闭、迁址、转产; (4) 主要开销与投资、发行股票和债券、支付红利、批准预算; (5) 选择新的行业; (6) 订立、终止重要合同; (7) 有关处理非公众技术、金融及其他信息的政策; (8)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雇; (9) 接触敏感技术雇员的聘用和解雇; (10) 公司合同、章程或其他组织文件的修改。1同时, 在多个外国企业对同一个企业拥有利益的情况下, 判断是否存在“控制”, 应当看这几个外国企业是否存在联系, 或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一致行动的安排、抑或为同一外国政府的代理, 以及是否为同一外国政府控制。后者是《2008年条例》新增的内容, 体现了加强对外国政府控制交易的审查。自此, 具有外国政府背景的外资并购, 成为美国安全审查的重要关注对象。2
该控制权的界定采用了综合标准 (Wang Xiaoqiong, 2012) , 实际持股比例并不是最为重要的问题, 真正起决定性因素的是综合考虑交易的所有情况, 确定外国投资者是否有影响美国商业利益重大事项的决定权。例如, A实体获得B实体7%的股权, 同时还获得了终止B实体重要合同的权力, 则A构成对B的控制。这种标准的最大优点在于综合性强, 适用上较为灵活, 与传统的量化型股权比例标准相比, 更能适应复杂多变的并购交易。因为对于多数股权控制情形的认定比较容易, 而对于少数股权, 或其他能够影响有关实体重要事项的控制认定往往比较复杂, 此时单纯的股权比例标准将无法有效地规制持有少数股权的控制行为。
另外, 近年来小股东在活跃市场、促进资金融通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尤其是他们行使权力的目的并非控制实体, 因而保护小股东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原则。《2008年条例》特别规定, 小股东行使法律所规定的对其权利的保护不视为控制。这些权利包括:阻止出卖或质押企业全部或大部分资产, 阻止企业同大股东或关联企业订立合同, 阻止企业为大股东或关联企业提供担保, 在企业增资时购买额外股份以避免按比例权益被稀释, 阻止改变小股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 以及公司文件规定的优先权, 阻止修改企业章程等组织性文件等, 3切实保护了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出现上述小股东保护以外的情形, CFIUS可以在个案的基础上, 判断其他小股东的保护措施是否构成“控制”, 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有利于国家安全的维护。
(二) 未达到控制的标准
在明确了上述基本概念和认定标准的基础上, 《2008年条例》进一步提供了一个未达到控制标准而不受管辖交易的清单。美国如此详尽地处理, 尽可能地为外资并购交易方决定是否申请安全审查提供了正确的指引, 同时也为CFIUS审查提供了明确的参考。 (Eric Jensen, 2010)
《2008年条例》规定的未达到控制标准而不受管辖的并购交易包括但不限于: (1) 股份分割或按比例分配股息, 但未涉及控制权变化的并购交易; (2) 仅以消极投资为目的, 使一个外国人获得一家美国企业已公开发行的具有投票权的10%及以下股份的并购交易, 而不论该并购交易涉及的实质金额。“仅以消极投资为目的”, 是指如果持有或收购所有者权益的法人无计划或意图实施控制, 不抱有除消极投资外的任何目的, 且没有采取任何有悖于仅出于消极投资目的而收购或持有此种权益的行为。 (3) 获得在美的资产或实体的一部分, 但该资产或实体的一部分并不构成一个美国企业的并购交易。 (4) 法人作为证券承销商在正常的商业及承销过程中购买证券的并购交易。 (5) 根据有关诚信、担保或损失赔偿义务的保险合同所确定的条件而进行的收购, 该保险合同需是保险公司在正常商业行为中所订立的。4
值得关注的是, 《2008年条例》上述第 (2) 点规定的未达到控制标准而不受管辖的并购交易只限于“仅以消极投资为目的且投资比例小于10%”, 之所以这样规定, 一方面是因为10%这一比例通常是国际投资法中划分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的分界线, 在该条例颁布之前, 外国投资者常常认为只要持股比例在10%以下就可以避免形成美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法下的“控制”, 从而规避CFIUS的安全审查。另一方面, 美国或许想以此减少外国投资者, 尤其是主权财富基金直接或通过美国国内金融机构间接并购, 并控制美国企业的情况发生。
三、我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新规的控制权标准及其完善
(一) 我国的现行规定
2011年颁布的《通知》将外国投资者并购我国境内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企业, 且实际控制权可能被外国投资者取得的情形纳入了安全审查的范围。
在外资控制标准的确定上, 《通知》第1条第3款采取了股权比例与实际控制两种标准。其中, 股权比例标准为单个或数个外国投资者及其控股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在并购后持有的股份总额在50%以上的情形。这不仅考虑了数个外方投资者的情形, 也考虑了外方投资者通过控股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等可能存在关联公司的情形。实际控制标准, 包括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持有的股份总额不足50%的情况下, 如依其持有的少数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或存在其他导致境内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人事、技术”等实际控制权转移给外国投资者的情形。
不过, 《通知》列举的取得控制权的情形相对狭窄, 会对我国相关部门实施安全审查造成不必要的限制。比如近年来外资通过金融工具等方式间接控制我国企业的情形不断出现, 对国家安全产生潜在不利影响 (吕福明, 2010) , 应进行安全审查, 而《通知》并未涉及。另外, 《通知》将股权比例标准设为50%过于宽松, 易疏于对威胁国家安全但尚未取得绝对控股权的并购交易的防范;实际控制标准规定的“重大影响”、“其他情形”等概念也缺乏确定的判断, 主观臆断性较强, 虽然作为实施条例的《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有关事项的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提到, “并购安全审查应从交易的实质内容和实际影响来判断, 禁止外国投资者通过代持、多层次再投资、协议控制等方式实质规避安全审查”, 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实际控制的基本形式, 但其涵义仍不太清晰, 不便于实际控制人的准确认定。
(二) 我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新规控制权标准的完善
1. 兼采定性和开放式列举的立法方式, 确保明确又不失灵活
美国对“控制”的诠释采用多元化的方式:一方面对“控制”这一重要概念加以界定, 并对何种并购行为构成控制进行列举, 明确了控制的多种表现形式, 另一方面辅以兜底条款, 对于依照列举情况不能确定控制或者非控制时, 允许审查部门按个案审查。此种明确又不失弹性的规定, 既能保证外资并购安全审查行为基本确定, 又能防止因法律规定不明而引起遗漏审查的情况发生。
我国对安全审查外资控制权标准只列举了4种情况, 规定过于简单, 且范围较为狭窄。笔者以为, 在跨国并购形式多样化、复杂化的背景下, 我国应借鉴美国的做法, 兼采定性和开放式列举的方式, 明确控制权的含义和表现形式, 扩大控制所涵盖的情形, 对未构成控制的情形也加以规定, 并辅以兜底条款, 从而为外国投资者的并购行为提供指引, 又为审查机关提供灵活作出判断的空间。
2. 降低股权标准的持股比例且须以消极投资为目的
美国采用10%的股权比例作为判定标准, 且要求投资者必须以消极投资为目的。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能有效防范外资对本国关键性产业施加影响, 便于安全审查机构更早介入外资并购交易中, 预防交易可能对国家安全带来的威胁。
我国沿用50%股权比例标准实质上是将关键性产业被外资并购的风险严重程度等同于一般性产业被外资并购的风险程度, 但《通知》所调整的对象是与国家根本利益关系重大的关键性产业, 因此我国可借鉴美国这一举措, 适当降低外商控股比例, 将股权比例从50%调至10%—20%左右, 且要求投资者必须以消极投资为目的, 以便审查机关能较早对威胁我国国家安全的并购交易进行审查并加以防范。
3. 明确实际控制标准的“其他情形”且以影响力为判断标准
随着经济发展和法律的变迁, 投资者控制企业的方式发生了极大变化。尤其是法人实体形式和金融工具的滥用, 使企业的真正受益人或控制人得以隐匿, 难以识别。为此美国外资控制标准突破了传统的股权比例标准, 采用以影响力为主的实际控制标准。
虽然我国《规定》解释了实际控制的一些形式, 但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通知》中导致“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其他情形”。在分析并购交易是否导致外资实际控制时, 关注的焦点不是持股比例的多少, 而是判断并购方是否具有决定有关影响我国企业重大事项的一种影响力或者主导力。比如外方有权处置企业有形或无形资产, 或者有权更改公司章程等重要组织文件, 那么无论股份多少, 都可能被视为控制该企业, 进而受到审查。同时我们还应慎重考虑隐藏在常规商业形态控制状况背后的诸如政治控制、间接控制等行为。
参考文献
[1]Wang Xiaoqiong, National Security Review of Foreign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in China:Progress and Reform[Z], http://www.indiana.edu/~rccpb/pdf/Wang%20RCCPB%2020%20Security%20Feb%202012.pdf.
[2]Eric Jensen, Balancing Security and Growth:Defining National Security Review of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J], 1Pacific Rim Law&Policy Journal19 (2010) , 182.
安全控制标准 第7篇
互联电网运行中,需要控制性能评价标准来评价和规范各控制区域的行为,使其既能满足系统的可靠性要求,又能公平地分享电网互联所带来的益处[1,2]。
目前,国内外所采用 的标准,如:北美的CPS1和CPS2标准(简称北美CPS标准)和中国的CPS1和CPS2标准(简称国内CPS标准),均是以衡量区域控制偏差 (area control error,ACE)[1]与频率偏 差 Δf(以下简称频差)相关性为原理而设计,可以称之为第二代标准。该类标准与早先采用的第一代标准———A1和A2标准(简称A标准)[3]相比具有诸多优点,在互联电网运行控制性能评价中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中国电网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采用A标准。2001年,借鉴北美CPS标准,华东和福建电网推行了新的评价标准及相关考核办法。随后,华中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也相继推出自己的评价标准及相关考核办法[4,5,6]。中国第二代标准尽管与北美标准指标个数相同,但由于指标构造形式存在差异,故其内涵与北美标准存在差异。因此,两套标准的构架不尽相同。
北美CPS标准的出发点是频率长期质量指标, 其实现方式是利用年滚动平均方式构造指标,由此可实现电网较为经济地运行是其亮点。而中国电网制定CPS标准过程中,更多关注的是频率安全,特别是对于特高压交流线路投运初期或超高压直流线路投运后(如华东电网)和区域电网改为背靠背与主网连接后(如东北或西北电网),电网较之前更为脆弱,此点更为重要,也更为运行人员所关注。
另一方面,文献[7]的分析表明,采用国内CPS标准可能会出现自动发电控制(AGC)过度调节且劳而无功、由于没有固定调节目标而造成AGC控制无所适从、追踪频差频繁变动会造成调度人员过度紧张等问题,这些不仅不利于节能减排,也不符合评价标准先进性的要求。
本文提出了一种互联电网运行控制性能评价标准构架,以解决目前中国各区域电网公司实施的标准中可能出现的频繁调节和过度调节问题。在所提出标准构架下,包含3个标准:频率安全标准、无意交换电量标准和频率质量标准,分别对应分钟、小时和月及以上3个时间尺度的控制性能评价。分析表明,在新构架下所设计的标准,既可引导控制区域快速做出调节,为系统保证电网秒级时间尺度的频率质量奠定基础、维护运行频率安全,又能容忍控制区域在一定的时间尺度内“将功补过”,从而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1频率偏差的限制
制定评价标准的目的是利用其来引导和约束控制区域的控制行为,使之有利于整个系统的功率供需平衡,从而保证电网安全、优质和经济运行。
频率是电网中功率供需平衡的指标,可以作为控制性能评价的一个依据;而电网运行频差与整个电网的ACE,即该电网所包含各控制区域的ACE之和呈正比例关系。这意味着,若要维持系统功率的供需平衡,就应将频差控制在零附近;而若要控制系统频率,就应该从控制各控制区域的ACE入手。
因此,以频率控制目标为出发点,制定出相应的控制性能评价标准,是顺理成章的思路。
某电网运行频差(频率实际值与计划值的差)历史数据在时间轴上的顺序分布如图1所示。
频率是一个随时间不断变化的随机量,它反映了电网中有功功率的供需平衡。
限制作为随机变量的频率波动,可以有多种方式。从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角度看,期望每时每刻的频差均为零,即希望在每时每刻都将频率限制在某一固定值,但这样不仅技术上不可行,运行上也不经济,从用户角度看更不必要。运行中,考虑到用户用电质量需求、负荷波动情况和现有设备的调节能力等多种因素,不同电网会制定相应的频率质量标准。例如:中国一般要求频差绝对值小于某一限定值(如0.2 Hz)的累计时间占总时间的比率大于某一百分数(如99.99%)。这种将频率合格率限制得不低于某一设定值的做法可以保证长时间的频率质量,但对短时间没有约束,可能会对系统安全不利。北美要求频差在某一时间段T(如1min)的均值在一个较长时间段内(如一年)的均方根小于指定值,该做法的本质是将频差的方差限制在某一范围内,由于考虑了较长时间段的均方根值,故可以保证长时间的频率质量;同时,可以通过改变指标中变量取均值时段长短的方式,对短时段频率波动加以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保证频率在短时段的质量。
依据概率论理论,若频差时间序列随机分布且不存在自相关,则其在T时间段(如1min)的均值在一个较长时间段内(如一年)的均方根与1/槡T成反比。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任何一个时段长度都是等效的,故只需要关于一个时段长度的标准即可将频 率控制在 指定的质 量水平。例如:若 ε1=槡2ε2,则限制1min的频差均值在一年内的均方根小于ε1,等效于限制2min的频差均值在一年内的均方根小于ε2。文献[8]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 其研究表明,若频差时 间序列不 存在自相 关,则CPS2标准冗余(CPS1标准针对ACE的1min均值设计,而CPS2针对15 min均值设计),即只需要CPS1一个标准就能达到约束控制区域控制行为的目的。
CPS标准的研制者指出[9],由于目前各控制区域的工程实践和采用的AGC控制逻辑造成系统运行频差序列存在较强的自相关性,所以,仅靠一个标准无法实现对运行控制性能进行全时段的评价。文献[10]对中国某区域电网运行频率进行了概率统计分析,表明频差时间序列也存在较强的自相关性,因此,中国也同样存在上述问题。
所以,从频率角度出发制定标准,首先要解决的是在哪些时段长度上进行限制,才能有效保证频率在全时间尺度上满足要求的问题。换句话说,就是设置几个标准的问题。
北美电力 可靠性委 员会 (North American Electric Reliability Council,NERC)在1990年成立特别工 作组,历经7年研究推 出了CPS标准, 1998年才开始正式实施。在这8年多的研究中,研究组征求 多方意见,权衡利弊,最终采用 了限制10min和一年 (或一个月)两点的方 案[9],即频率1min的均值在10min的均方根小于给定值(CPS2标准,前提是各控制区域ACE的10min均方根序列间没有互相关性)和在一年的均方根小于给定值 (CPS1标准)两点限制。实践证明这种选择达到了标准设计的初衷。但由于该标准未对短时段频差予以限制,故在执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22:00频率偏差现象”[11]。
在中国,由于电网自动化水平较低,故频率安全为主要矛盾,对短时段频差予以限制的需求更为强烈,尤其是对于特高压线路投运初期而追求稳定运行(如华东电网)和背靠背与主网连接的孤立区域电网(如东北或西北电网),该问题更为突出。因此,沿用北美CPS标准采用10min和一年这样两点限制的方式显然已不能满足要求。
2频差评价时间尺度的设置
分析图1中的频差波动曲线,考察频率波动的幅度可发现,其绝大部分频率分布在频差限额内,而分布在限外的极少。
运行中,被关注的主要有两点:一是频差保持在限定值内的累计时间,对应的是频率波动的统计数据,所反映的是频率质量,而衡量的依据是相关标准,如电力企业运行规程对频率质量的相关规定;二是频差大于限定值的程度,所反映的是系统的安全性,例如频差绝对值越大,说明发电与负荷之间的功率差越大,系统就越不安全,衡量也是依据相关标准,如关于频率质量的国家标准。显而易见,第一点所关注的是频率在一个较长时间段内的表现,通常为一个月、一个季度或一年;而第二点所关注的是频率在短时间尺度,秒或分钟级时间尺度内的表现。
作为频率调节的主要手段,AGC调节准确与否至关重要。某区域AGC的执行偏差可能会表现为该区域无意交换电量的显著增加,其关系到区域间在发电计划执行方面的相互影响,涉及经济利益,因此,它也是运行调度人员关注的一个物理量。研究表明[1],限制时段ACE均值与限制时段频率均值是等效的 (前提是各 控制区域 间的ACE没有相关 性)。
保证短时段内频率质量,并不是追求每时每刻将频差控制在零左右,而是只要频差绝对值不超出所要求的范围即可;由于实际运行中无意交换电量的结算单位时间为1h,因此可考虑设置约束时段为1h的标准,这样,不仅可实现对无意交换电量的约束,也能藉此保证小时级时段频率满足运行要求。
注意,要求系统运行频率不超出所要求的范围, 并不意味着控制区域每时每刻要将自身ACE限制在指定区间。若某区域在某时段由于某些原因调节成本过高,则可由其他区域进行低成本的补充控制; 反过来,必要时该区域也可以对其他区域进行补充控制。这样不仅双方受益,也会使得总的系统控制成本降低,可充分发挥互联电网中控制区域间的优势互补、相互支援的功能。评价标准应该具有引导这种行为的功能。
综上,本文提出的标准体系包含3个标准:频率质量标准、频率安全指标和无意交换电量标准。频率质量标准评价的着眼点是约束控制区域的长期控制行为,其落脚点是电网运行频率在指定时间段内应满足的合格率指标,涉及的是年、季度或月等长时间尺度;频率安全标准的着眼点是电网运行频率的安全,其落脚点是考察在频差超出限定值时刻各控制区域的表现,约束的是控制区域在秒或分钟级等时间尺度的短期控制行为;无意交换电量标准的着眼点是限制控制区域间的无意交换电量,从而减小控制区域间发电计划的相互干扰,其落脚点是小时级时段被评价控制区域ACE的均值,约束的是控制区域的中期控制行为,可保证小时级时段频差符合要求。
3各标准的指标设计思想
所谓指标设计思想是指采用何种手段或方式达到上述标准的频率限制要求。
对于无意交换电量标准和频率质量标准的实现方式,北美的经验值得借鉴。即通过限制1h时段内ACE均值的方式,来实现对1h数量级时间尺度运行频差的控制质量要求;利用限制频差1min均值在一个月或一年的滚动平均的方式,来实现对一个月或一年时间尺度频差的控制质量要求。
保持短时段的频率安全与质量,理论上可采取在每时每刻都将频率限制在某一限值内的做法,但第2节中已分析了此法并不可行,因此,在标准的设计中需要寻找有效且实用的方式来实现对短时段频率安全与质量的保证。北美也已意识到评价短时段频率安全与质量的必要性,并正着手寻找能够限制短时段频率偏差的相关标准,但目前尚未见成果报道。
在实际运行中,安全是首要目标,故频率是否被控制在限内是运行调度人员最为关注的。频率运行在限内,安全不是主要关注点,控制区域可容许有较大的ACE以进行区域间的互通有无;而若频率超出限值,则安全成为运行的主要矛盾,控制区域被容许的ACE限额应该被减少,以便运行频率尽快被 恢复至限内。因此,对于短时段评价可采用频率越限时评价、频率正常时不进行评价的方式,这样,可引导被评价主体的行为,减少甚至避免频率越限的情况发生。其做法是利用当电网运行频率超出规定值时,依据被评价主体ACE的数值和其ACE限定值之间的偏差值来评价其表现。由于该偏差在频率越限时段内的积分或均值,可反映控制区域的控制行为对电网运行频差越限所负有的责任,或促使频差恢复至限内所做的贡献,故可依据该积分或均值的数量作为评价的依据。注意到,之所以用代数量而非绝对值,是考虑应引导控制区域适时调节、“将功补过”,以充分发挥互联电网的优势。
关于上述标准的指标具体如何构造,限于篇幅, 将拟另文论述。
4新标准的特点
前述可见,频率安全标准针对当下的频率安全而设置,关注的是秒至分钟级时间尺度的频率越限问题,用于引导被评价对象通过控制行为,调节自身ACE始终在一个合理水平,防止当频率越限时被惩罚,为频率一次调节奠定良好的基础,达到提高系统短时频率安全的目的;无意交换电量标准针对非计划交换电量设置,关注于小时时间尺度的频率波动, 主要用于规范被评价对象较为严格地执行联络线交换计划(针对中国联络线裕度较小的问题);而频率质量标准针对中国电网对长时段(如年)频率合格目标设置,关注于所评价时间尺度内频率的合格率,主要用于规范被评价对象长期行为,着眼频差长期统计指标,目的是节能减排。
与北美和中国现有CPS标准所具有的两点约束构架相比,本文所提出标准的构架具有如下特点。
1)频率安全标准针对短时段设置,无意交换电量标准针对中时段,而频率质量标准针对长时间尺度,3个标准相互配合,可保证运行频率在全时间尺度满足频率合格要求,符合中国国情。
2)针对设备现有调节水平,短时段约束根据频差限值确定ACE限定值,采用积分或均值方式构造指标,有利于控制区域审时度势,从容施行控制指令;中时段利用ACE均值构造评价指标,可同时达到保证中时段频差质量和无意交换电量的目的;长时段采用年滚动平均方式构造指标,可最大限度减少无谓调节,实现节能减排。短、中、长时段指标采用不同约束要求、相互配合,既可达到提高频率质量的目标,又可解决调度员进行控制时“疲于奔命”且劳而无功、调节效果不佳的问题;与此同时,还可引导控制区域审时度势、“将功补过”,充分发挥互联电网相互支援、优势互补的功效。
3)频率安全标准可实现分钟级频差指标符合要求,从而保证系统频率安全;无意交换电量标准既可保证小时级频率质量,又能约束无意交换电量符合要求,从而保证控制区域间发电计划执行的互不干扰;频率质量标准既可实现月或年尺度频率质量,又能利用年滚动平均引导控制区域适时、适度地调节从而实现经济运行。3个标准配合,既顾及系统安全,又考虑频率质量,还以最为经济和节能减排的方式达到上述目标,可真正实现电力系统的“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5结语
在对现有标准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适合于中国电网运行现状的互联电网运行控制性能评价标准新构架,即所设计的新标准由频率质量标准、频率安全标准和无意交换电量标准等系列标准构成。3个标准相互配合,可保证运行频率在全时间尺度满足频率合格要求,符合中国国情;既可达到提高频率质量的目标,又可解决调度员进行控制时 “疲于奔命”且劳而无功、调节效果不佳的问题;与此同时,还可引导控制区域审时度势、“将功补过”,充分发挥互联电网相互支援、优势互补的功效。
会计标准风险及其控制探讨 第8篇
(1) 会计标准建设导向性风险。规则导向准则可以解除会计人员的执业风险, 但却成为产生会计制度系统性风险的基础, 制定规则导向准则是将个人执业安全置于社会或市场安全之上, 虽方便了从业者, 但不利于市场稳定。规避标准建设的导向性风险最根本的是将标准建设导入“正确的方向”, 如美国2002年的会计准则建设开始由规则导向转向原则导向, IASC/IASB一直坚持会计准则建设的原则导向, 我国会计标准体系实行的是原则导向的准则与规则导向的制度相结合的复式结构, 原则导向准则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和恰当处理新出现的会计事项和问题, 规则导向制度保证了会计事务的可操作性和严肃性。
(2) 会计标准建设缺位风险。“安然事件”充分暴露了美国会计准则在表外事项、关联交易、金融衍生工具、对未收到的股东投资进行确认等四个方面存在着纰漏。规避标准建设的缺位风险, 要求会计具有前瞻性, 而不仅仅局限于反应性。90年代后期, 我国会计为应对经济环境的变化制定了一系列准则, 不仅没有解决实质性问题而且造成了会计信息质量的降低, 损害了会计行业的声誉。所以, 会计应与经济预测紧密联系起来, 将经济预测作为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或建立专门的经济预测专业委员会, 预测经济发展动向, 尤其是密切关注企业交易行为、交易方式的变动趋向, 提前作好新准则制定颁布实施的准备, 避免过多地采取应对措施。
(3) 会计标准建设路径风险。会计标准建设路径是指会计标准的制定是走本国特色道路, 还是走与国际趋同道路。我国会计标准制定的第二个阶段 (1998—2001) 曾在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准则中超前性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普遍使用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在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环境条件尚未成熟的情况下, 完全效仿了西方发达资本市场的会计方法, 事实证明, 忽视自身环境条件完全放弃本国会计特色具有风险。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准则中, 在实现国际趋同的同时, 考虑到我国经济目前的特点, 对特殊类别交易和特种行业的会计核算保留了中国特色, 在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关联企业确认、权益性政府补助处理、公允价值运用四个方面做出了不同于国际准则的规定, 目的是减少会计标准路径的风险。
(4) 会计标准寻租风险。会计既是为生产服务的工具, 又是管理生产的一种手段。会计在行使管理功能的同时, 存在着寻租行为。如政府管制创造权力寻租一样, 企业利用会计管制行为创造虚拟租金, 进而创造真实租金。虚拟租金主要表现为利润的前推和后移, 它是在企业内部进行的利润跨期操纵, 真实租金主要表现为外部利益的流入, 会计寻租, 类同其他领域的寻租, 并不创造社会财富, 而是通过非生产性手段占有社会财富, 企业利用会计确认、计量标准的职业判断空间作为会计寻租的场所, 生成自己期望的会计信息, 为产生真实租金打下前提基础, 然后利用会计披露标准和市场管制条件获得管理管理者职位升迁、优惠的贷款、更多的市场份额、外部投资、减免税、政府补贴、上市、再融资等真实的租金。由此可见, 会计真实租金以虚拟租金为基础, 而会计虚拟租金以会计标准为环境。会计寻租行为干扰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对其他利益集团采取了巧取豪夺的手腕, 破坏了社会公平、公正、和谐。所以, 会计寻租行为属于破坏性的, 而承担这种破坏性责任的是会计管理部门制定的会计标准。
(5) 会计处理程序风险。笔者认为, 证账表的处理程序, 一环套一环, 具有极强的严密性, 其缺陷也显而易见, 第一环的差错会被传递到最后一环, 致使整个链条上都是差错。在这个链条上, 只有银行存款日记账具有可对比的参照 (即银行存款对账单) 。实施理论上的账实核对要以巨大的成本作为代价, IASC早在1989年发布的《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就将效益与成本的平衡作为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两个限制性因素之一, 高成本的账实核对也与利润最大化的企业目标相冲突, 反之, 如果不付出巨大成本, 就不能实现真正完全意义上的账实核对, 那么, 在会计链条上就无比较的参照物, 其漏洞不可避免。
会计风险源的三层次
(1) 第一层次。会计从以记录为中心发展到以披露为目标, 信息披露成为是会计第一层次风险源, 因为它记录的数据须受到外界的评判。
(2) 第二层次。由于第一层次风险源的存在使会计的中心再次转移, 转移到以确认和计量为中心, 会计对经济交易或事项确认和计量的过程带有很大的风险, 一旦确认和计量发生差错, 最终披露的会计信息就会受到指责, 所以, 确认和计量成为会计的第二层次风险源。
(3) 第三层次。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 尤其是会计准则运用的范围逐渐推广应用, 判断在会计行为中越来越重要, 会计判断成为会计的一项重要程序, 确认和计量是建立在会计对交易和事项实质的准确判断的基础上, 这使会计的风险源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使会计判断成为会计的第三层次风险源。
会计的风险源是针对会计程序而言, 它不同于会计职业风险, 后者是会计人员有意利用会计制度安排进行操纵的风险。可以说, 会计制度是会计的内在风险, 是制度安排和程序设计引致的;会计行为是会计的外在风险, 是制度遵守和行为方式引致。
会计风险源的控制
(1) 改变会计重心。重视会计风险, 就是要将会计的认识提到一个新高度。将会计职业当作一个知识密集型、学术深度型、思维活跃型、逻辑严密型的职业, 使从业者认识到会计岗位是需要承担风险的岗位, 需从业人员的悟性和内力修炼, 逐步消除会计职业泛泛化的思想。审计风险源于会计风险, 分散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可以借鉴保险公司再保险的做法, 在原审计业务上推行再审计业务;或者由两家事务所共同承接一项审计业务, 实行共同审计制。再审计制延长了审计业务过程, 造成市场监督成本提高;共同审计, 执行不好, 可能会造成收益分享风险不共担的缺陷。无论从审计机构体制的改革, 还是从审计制度本身的改变, 都是治标。由于会计是审计风险的直接源头, 故加大会计风险的监督和控制, 与控制审计风险相比较有事半功倍的作用。
(2) 重视会计判断程序。会计判断可以是基于会计准则等会计规范的判断, 即在会计准则框架内执行判断程序;也可以不拘泥于会计准则框架。这与各国会计准则的法律地位有关, 也与国家法系类型有关。按照会计的定位分类, 会计制度有“盎格鲁———撒克逊”会计制度与“法典式”会计制度两种。前者要求财务报告对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进行“公允”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反映, 在遵守会计准则的要求与提供真实与公允的观点的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下, 可以放弃会计准则的要求, 采用理智和无偏见的判断。这种判断可以突破准则的框架以判例的方式进行, 使会计处理更能反映经济业务的本质而非形式, 重视判断程序, 在正确的判断基础上进行确认、计量, 准确完整的记录和报告才有可能。
变频技术标准控制及应用 第9篇
1 变频控制基本原理
变频技术的出现源于交流电机对无级调速的需求, 而且随着各种晶体管部件的出现, 变频技术也不断发展。变频器的作用是将频率固定的交流电 (50Hz或60 Hz) 转换成电压或频率可调的三相交流电源, 变频器的收入端接收频率固定的三相交流电源, 输出端输出频率可调的交流电, 接至电机。变频器的核心是电力电子器件和控制方式, 电力电子器件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开始至今, 已进入第四代, 主要有高压IGBT、IGCT、IEGT、SGCT、职能功率模块IPM等。
变频器由四部分组成, 分别是:整流、滤波、逆变器及控制回路。变频器的电路控制的方式是:交-直-交。整流电路将交流电源变为直流电源, 控制回路有规则的控制逆变器的导通与截至, 使之向电机输出所要求频率的交流电源。控制信号的回路则由逆变器通过异步电动机的主电路供应。可用以下的公式来表达变频控制的工作原理:。
其中, n——异步电动机的转速;f——异步电动机的频率;s——电动机转差率;p——电动机极对数。
由变频器工作原理的公式表达式可知, 转变电源频率, 由于转速和转差率为正比, 因此只需转变电动机频率f即可。
2 变频器控制技术的发展
变频控制技术是现代电力电子的一种核心技术。主电路一般采用的是交流-直流-交流的方式, 一般输出电压是380~650 V, 输出功率是0.75~400 k W, 工作频率是0~400 Hz。
变频控制方式主要经历了四代:第一代是1U/f=C的正弦脉宽调制 (SPWM) 控制方式, 操作简单, 硬件特性较好, 但是转矩比较慢, 利用率较低, 只应用于一般传动的平滑调速要求;第二代是电压空间矢量 (SVPWM) 控制方式, 速度控制误差较小, 定子电阻影响小, 但控制电路环节较多, 没有引入转矩的调节;第三代是矢量控制 (VC) 方式, 实质是将交流电动机等效为直流电动机, 分别对速度、磁场两个分量进行独立控制,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控制效果并不理想;第四代是直接转矩控制 (DTC) 方式和矩阵式交-交控制方式, 直接转矩控制是用空间矢量的方法在定子坐标系下分析控制电动机的磁链和转矩, 省去了许多复杂计算, 矩阵式交-交变频是通过省略中间直流部分来省去体积大、价格贵的电解电容, 不过该技术还不成熟, 暂时未能使用。
根据控制技术的不同, 变频器有两种不同的控制方式:开环控制和闭环控制。开环控制有V/f控制。而闭环控制中的矢量控制已经可以与直流机电枢电流控制相媲美, 而其中的直接转矩控制可直接取交流电动机参数进行控制, 方便准确而且精度很高。
3 变频控制技术应用
目前变频控制技术已经应用于工业生产中多个领域, 现对其在中央空调水系统、锅炉燃烧系统做介绍。
(1) 中央空调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中, 冻水泵和冷却水系统能耗约占整个空调系统总能耗的30%, 降低其能耗可以在节能的同时节约用户的运行费用。变频控制对水系统的节能效果非常显著, 在冷冻水系统和冷却水系统中, 分别采用以回水温度和冷凝器出水温度为控制对象的闭环控制方式, 方法简单, 效率高, 而且节能效果好。在一次泵冷冻水系统中控制最小水流量和水流量的变化速率, 在有二次泵及高层建筑高区空调水系统中, 采用台数控制或变频调速控制。
(2) 锅炉燃烧系统。传统的燃煤锅炉控制系统对电能的消耗一直没有合理措施来补救, 由于风机处于满负荷的工作状态时长时间运行, 会造成无用功耗电量的增大、电能的浪费。将变频孔氏技术应用于锅炉燃烧自动控制系统中, 通过系统初始设定值以及实时反馈值来控制变频器输出频率, 节约燃料的同时也解决了风机无用功浪费电能的问题。
(3) 煤矿机电设备建设。变频技术应用在皮带机中实现皮带传输机软起、软停等运行方式, 稳定了皮带机工作性能, 节约电力能源消耗;变频控制技术应用在通风机中有效实现变频软启动, 避免风机一直处于满负荷工作状态, 防止启动时电流过大对电网设备形成冲击, 杜绝运行中危险事故, 还能够根据需要对设备进行启动和停止的操作。
4 结束语
变频控制技术的出现, 极大缓解了这种消耗, 其在调速过程中无附加损耗, 效率高, 应用范围广, 调速范围大, 使得许多基础工业的操作都变得简单, 工作高效率, 提高了设备的安全性, 并且大量减轻了能源的消耗, 极大地带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马晓平.变频控制技术[J].《电子天府》, 2014. (05) :36~39.
[2]张庆旭.浅析矿山机电设备变频控制技术[J].《中国科技财富》, 2012. (10) :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