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总结(精选6篇)
农业局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总结 第1篇
农业局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总结
州农业局:
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于1993年
7月2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颁布实施后,我县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特别是农业部门,更是大力宣传,使广大农业工作者能熟知《农业法》、运用《农业法》为广大农户服务。现就近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执行《农业法》的基本情况
1、各级政府依法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农业法》颁布实施后,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支出,基本上达到了《农业法》规定的“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的要求,国家农业信贷资金规模也有所扩大。2003年,我县获得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支助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金额为100万元(无公害蔬菜项目)、国家无偿援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1万元(农村沼气建设项目);2004年获得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支助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金额为240万元(无公害蔬菜项目100万元、马铃薯项目130万元、山野菜项目10万元)、国家无偿援助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96万元(农村沼气建设项目),2005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资金160万元(蔬菜项目100万元、马铃薯项目60万元),农村沼气项目223.5万元。每年县财政拨付农业工作经费在20万元左右,省州业务部门拨付给我局各业务站的经费为5万元左右。
①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
县委、县政府加大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力度。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安排资金,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益的农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调整了以无公害蔬菜、脱毒马铃薯、优质香稻、优质水果等经济效益较高的作物为主要种植品种,广大种植户从中获得了很好的收益。
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了一定的规模,2005年更是跃上了一个新的水平。
我县气候适宜,水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适宜于发展水果、蔬菜等无公害农产品,通过农技人员的宣传发动与积极的技术指导,发展较为迅速。目前,全县有水果面积31500亩。其中柑桔栽培积9500亩(主要为温州蜜柑、椪柑、脐橙),柚1600亩,梨8150亩,李3000亩(主要为九阡李),杨梅1000亩,枇杷200亩,板栗3300亩,葡萄4150亩,年水果总产量1427.5万公斤,水果总产值2615万元。
全县的商品蔬菜面积32000亩。其中:三合、丰乐、大河、合江、交梨5个乡镇早春种植的早蒜苔、红将军番茄、湘研辣椒、黄瓜、豆类等蔬菜基地面积达7300多亩,规模生产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其中连片规模生产基地4500亩。蔬菜年总产量7.64万吨,总产值5348万元,平均亩产量2000多公斤,亩产值1800余元。
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系,扶持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县农业局具体负责日常的农产品农残检测工作。通过对农业投入品的有效监控,2004年11月,我县三合镇晨光村、大河镇怀所村等8个村获得了贵州省无公害蔬菜产地认证,周覃镇板料村、三院村等4个村获得无公害大米产地认证,2005年6月,猴场村、晨光村等村生产的《江柳》牌大蒜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脱毒马铃薯、番茄、辣椒、早玉米等产品也正处于检测认证阶段。
2、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得到改善。近年来,省、州、县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我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农田水利、农村人畜饮水、山塘水窖等每年都在增加建设,乡镇农业部门的办公条件也逐步得到改善,到目前为止,我县已有15个乡镇农业中心建有办公用房。相关配套设施也在逐步配备之中。
3、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强:2004年来,我局配合县国土局对全县基本农田进行详查、划分、登记、公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目前,我县各乡镇基本农田的划分、竖牌公示已全部结束,并对未经审批占用基本农田进行非农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住房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已进行建设的通过工作已停止修建,并已恢复农田原貌。
4、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我县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不断得到充实,确保了农技推广的技术力量。目前,我县农业(种植业)系统共有农技人员164人,其中高级称职3人,中级称职18人,初级称职134人。以上人员中,县农业局59人,乡镇105人,基本上为正规全日制学校毕业,技术力量相对较强,素质较高。
5、落实中央惠农政策,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力度。我县各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开展了农民负担问题的专题调研,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取消了一些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并查处了一批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2004年,在还没有全部免除农业税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免除了巫不、羊福两个乡的农业税和小学生的学杂费,2005年,根据党中央的惠农政策精神,全部免除了我县的农业税,良种补贴也全部足额发到农户手中。
6、加强了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审判、检察机关把盗窃、破坏或毁坏农业生产资料的犯罪,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的犯罪,贪污、挪用农产品收购资金、农业资金、农业贷款犯罪等,列为打击重点,依法予以严惩,保障了农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7、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情况:今年上半年以前,农业执法工作分为多部门行使,执法力量分散,力度小,农业生产环境没有得到很好的整治。去年底,根据国务院和省、州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编委批准成立了三都水族自治县农业执法大队,目前,经过招录的8名执法人员已全部到位,从7月1日起,执法队员已开展除植物检疫、农民负担监管外,涉及农业(种植业)的执法工作。由于此项工作刚开展,各项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采取措施
(一)领导重视,为贯彻实施《农业法》创造了有利条件。县人大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贯彻执行《农业法》座谈会。在日常工作中,县人大、县政府领导多次宣传农业法律,打击农业违法行为的案件。每年人代会、政协会上,代表、委员们提出了不少涉及农业问题的建议、提案农业执法上存在的不足,促成了一批农业生产问题的解决。县政府领导多次召开安排部署全县清理整顿农资市场会议,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多次听取农业工作情况汇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督办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情况,领导重视,常抓不懈,为《农业法》在我县的贯彻执行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贯彻实施《农业法》舆论氛围。03年以来,我局多次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县农业局利用场天咨询、会议、专栏、有线电视等多种方法和途径,加大宣传《农业法》力度,使该法家喻户晓,据统计,共印发宣传资料11600余份,咨询40余场次,电视报道相关内容2次,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农业法》贯彻取得明显成效。去年以来开展了清理整顿农资市场的专项行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150余次,查处并责令整改违规经营点12个,另外,我们还组织执法人员到全县各乡镇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护广大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端正态度,自觉接受人大对《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依托人大权威强化法律的实施,争取重视和支持。
近年来,我县农业生产连续获得好收成,粮食产量创历史最好水平,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城乡居民“菜篮子”日渐丰富,农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这些是与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法》,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分不开的。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农业法》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农业投入不足、农民负担过重、粮食调销不畅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必须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贯彻实施《农业法》,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全县的农业生产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是贯彻农业法律意识不强。全县农业执法还存在一定的阻力,执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一些部门在口头上支持,实际工作很少考虑农业,加上没有农业执法专项经费,开展工作真是举步维艰.
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还相当滞后。由于资金短缺,全县农田排灌设施还不完善,农业生产抗御自然灾害能力较低,农业生产存在很大风险
三是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太大,有部分农户在投入上产生了困难,特别是贫困农户。
四是技术人员紧缺、工作经费少、车辆少,职工们的工作任务重、压力较大。
五是农产品检测体系未建立,未能对我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供权威保证,影响我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占有率和销售率。
六是种子市场全面放开,给管理带来诸多困难,经销商良莠不齐,群众难以选择。
七是由于经费和工作原因,农技干部没有深造机会,知识得不到更新,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经济建设中感到吃力。
八是产业结构调整资金少,对示范项目投入不足,达不到预期的示范效果。
四、下一步要做的工作
(一)加大力度,提高贯彻《农业法》的认识。站在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加大对《农业法》的宣传力度,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强化各级领导、有关部门、企事业的法律意识,优化全县的农业执法环境。为此,要结合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培训送信息、召开会议等途径,重点强化领导干部的农业法律观念,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树立《农业法》权威。坚持履行职能就是服务,不严格执法就是失职的观念,切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克服怕得罪人的思想,排除执法干扰,解决执法不到位的问题;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的时效性,制定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和集体审批制。开展保障群众利益专项活动。重点查处坑农害农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
(三)坚持执政为民,努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听取人人代表意见,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二00五年七月十二日
农业局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总结 第2篇
及我区贯彻实施意见的汇报
2011年元月24日-25日,省委、省政府在陕西人民大厦大礼堂召开了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委副书记、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侠,副省长、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姚引良,各设区市委、市政府和杨凌示范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及党委农村综合部门和农业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长及县(市、区)委分管负责同志、农业局负责同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省级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省人大、省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赵区长、我和农业局宫文化同志参加了本次会议。会上,副省长姚引良做了工作报告,水利厅王锋厅长就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进行了说明,省财政厅等八个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大会发言,最后王侠副书记做了十分重要的讲话。
一、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系统总结了“十一五”和2010年农业农村工作,对“十二五”时期和今年的农业农村发展进行了科学谋划和全面部署。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省委副书记王侠的讲话和副省长姚引良作所作的工作报告中。
㈠王侠讲话主要精神
王侠在讲话中对我省“三农”工作形势进行了全面、深刻的分析,指出了农业农村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和不相适应等深层次的问题,提出要认真落实“三化同步”的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补齐农业这个短板,同步推进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同步推进城镇化及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切实抓好“六个统筹”(统筹城乡规划、统筹国民收入分配、统筹体制机制、统筹产业发展、统筹社会事业发展、统筹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六项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就业体制、改革户籍制度、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改革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体制),集中力量,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严格实行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并加大以关中灌田为主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力度,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依靠科技和良种、良法,提高单产,增加总产;二是切实促进农民增收。要夯实农民增收的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重点抓好百万亩设施蔬菜、畜牧标准化养殖、果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农业等项目,加快我省农业现代化步伐;要继续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不断提升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三是要抓住机遇大兴水利。以水利建设年为契机,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集中力量抓一批事关全局的大项目;要加快推进水利体制改革;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今年我省将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十年规划,要大力实施板块推进战略,由整村推进转向连片开发;积极稳妥搞好移民搬迁,由建房为主转向建设功能完善的社区;抓好贫困户能力建设,由重点抓基础设施转向开发式、产业式扶贫;要以“千村千企扶助行动”为载体,加大社会扶贫力度。
㈡姚引良所作的工作报告主要精神 姚引良所作的工作报告共五部分。
工作报告第一部分全面总结了2010年和“十一五”时期“三
农”工作取得的成绩:粮食产量稳定增长;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城乡收入比首次缩小;结构调整成效显著,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农业基础持续加强,发展后劲显著增强;公共事业全面发展,民生状况明显改善;统筹城乡步伐加快,县域经济蓬勃发展;农村改革逐步深化,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巩固加强,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对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形势进行了全面分析,总结了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指出了面临的新困难、问题和机遇。
报告第二部分对“十二五”时期和2011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2011年,我省农业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重中之重”战略思想,按照“三化同步”的要求,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扶持开发力度,加快贫困地区发展,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加快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和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发展良好开局,完成“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左右,粮食总产稳定在1150万吨以上”的预期目标。
报告第三部分从六个方面对做好2011年的农业农村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大力促进农民增收。以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区为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建设较大规模、在全国有影响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提高粮食单产,确保全年粮食面积稳定在4700万亩以上,总产稳定在1150万吨以上;果业发展以苹果、猕猴桃为重点,适度扩大面积,着力提质增效,加大标准化示范园和加工、储藏、销售体系建设,在果品产区推进以果农专业合作社为实施主体的“百库”建设;以生猪、奶牛为重点,促进规模扩张,建设3个百万头生猪大县和154个万头生猪养殖村,在渭北果区以及关中、陕南形成生猪产业带,在关中地区形成高产奶牛产业带和优良奶牛核心群;不断扩大新增设施蔬菜面积,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区域性特色产业,突出区域特色,扶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引导“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向更高层次发展。二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贫困地区发展。大力实施移民搬迁工程,把扶贫移民搬迁与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小城镇及规模化的农村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同步推进,以提高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贫困户安居工程等一系列扶贫工程,引导企业、民间组织和公民参与扶贫开发,全年实现60万人的脱贫;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发展支撑。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加快土地治理和基础农田水利建设;以“百强社”建设为抓手,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家庭分散经营向农户合作方式转变,加快杨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大科技创新、技术推广、产业示范力度,形成核心示范、周边带动、广泛辐射的格局;坚定不移地实施好退耕还林、封山禁牧和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结合国家绿化模范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创建活动,推动城镇周边、村庄周围、道路两旁、交通沿线和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绿化美化;加强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着力做好“三夏”、“三秋”等关键时段的气象服务工作,推进渭北防雹增雨体系和陕南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建设,建立气象灾害联动预警机制,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四是加快公共事业发展,保障改善农村民生。“十二五”时期,要进一步加
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完善制度建设,提高保障水平,努力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基本均等化。重点抓好农村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农村义务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让农民群众过的更好,早日过上小康生活;五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稳步推进城乡统筹。按照土地节约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居住相对集中和管理服务城镇化的原则,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步伐,各地要抓紧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推进方案,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管理服务,着力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切实解决好进城农民的安居问题;六是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推广“土地银行”、土地托管公司等农民乐于接受的模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出台扶持政策,推进林特产业快速发展;推广“宜川模式”,加大示范县、示范社建设力度,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动金融机构扩大惠农卡服务,鼓励组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扩大互助资金项目规模,解决农户产业发展资金难题。
报告第四部分就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一是要清醒认识我省水利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二是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即完成水利投资80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水资源调控、城乡供水、农村水利、江河防洪、水保生态、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利保障“七
大体系”建设;三是确定2011年为水利建设年,全年完成水利投资150亿元,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30万亩,新修基本农田7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80万亩,解决270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00平方公里,新增水电装机2万千瓦。
报告第五部分强调了当前要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二是切实抓好冬春农业生产;三是统筹抓好抗旱备汛工作;四是着力抓好春季造林绿化;五是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六是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产生活。
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
元月24日下午召开了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会议由农业厅副厅长郭志成主持,省农业厅厅长王宏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王宏厅长的讲话中。
王宏厅长在讲话中客观评价了“十一五”农业工作,分析了“十二五”全省农业发展形势,明确了“十二五” 时期农业发展思路、奋斗目标和主攻方向,并就做好2011年各项农业工作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2011年重点要抓好八项工作:一是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打造现代农业样板。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农民受益的原则,依托杨凌示范区,集中建设5大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5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把园区建设打造成现代农业生产与新型农业产业培育的样板区、农业功能拓展的先行区、农民接受新知识新技术的培训基地,实现“打造一个园、辐射一大片”的目的;二是深入开展“双创”活动,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要切实推进粮食作物高产创建及园艺作物标准院创建,要切实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加快实施百万亩设施蔬菜工程、果业提质增效工程,实现生产标准化,产品品牌化,产加销一体化,全面提高园艺产品质量和效益;三是推进四大体系建设,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不断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四大体系建设,扩大覆盖、着重深化、提高水平。四是加大“百强社”创建力度,增强合作社发展活力。根据调查数据显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民成员人均纯收入高于非社员30%以上,因此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发展现代农业十分必要,对于已命名的“百强示范社”要进行再提升、再规范、再发展,努力创建合作社建设部级示范县;五是抓好“百库”建设,提升果品贮藏能力。采取“财政补助、金融支持、市场运作、企业承建、库型标准、工艺统一”的交钥匙工程模式,选择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百库建设工程,建设100座设备先进的千吨冷藏、气调库,新增气调贮藏能力10万吨,产销对接流畅的果品贮藏格局;六是推广万头示范村模式,加快畜牧产业发展。紧紧围绕畜牧业收入倍增工程,以规模养殖和自繁自育为核心,实施果畜结合理念,继续推进万头生猪大县建设模式,建设专业服务体系,强化渭北果区、陕南和关中三大优势生猪产业带。同时推广千阳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模式,肉牛秦宝模式、奶山羊红星模式、肉羊严怀杰模式,肉鸡石羊模式等,全面加快畜牧产业发展。七是建好城郊“菜园子”,提高“菜篮子”供给能力。积极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稳定和提高大中城市蔬菜自给能力,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注重商品化处理和品牌化销售,搜索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及追溯长效机制,重点建设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基地,扶持建设批发市场、冷链系统、质量安全检测站点,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加强“菜园子”和肉蛋奶生产基地建设,提高“菜篮子”产品供给
能力,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八是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加快村域经济发展。要把发展休闲农业作为一村一品发展的新形式,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推广休闲农业产业园、休闲农业示范园,休闲农业示范县、休闲农庄、休闲农家等五种发展模式,扶持一批休闲农业发展的样板,开展休闲农家明星村评选活动,打造陕西休闲农业品牌。
三、我区贯彻全省农村农业会议意见
2011年我区农业工作预期目标是:实现农业总产值4.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加22%,达到5600元,实现粮食播种面积14.6万亩,粮食总产量3.5万吨以上,油料总产800吨,种植蔬菜1.2万亩,产量1.2万吨,完成烤烟标准化种植0.9万亩,产量1.8万担,新增奶牛300头,完成肉类总产3400吨,禽蛋总产3800吨,奶产量2400吨。
围绕预期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1、建设全国果业强区,推进农业产业化
一是提升壮大苹果产业。坚持优化品种结构,扩大栽植规模,高标准完成苹果新栽任务,使全区苹果面积稳定在30万亩以上。全面实施苹果“提质增效”工程,大力推行苹果标准化生产,积极推广果畜互动、水肥结合等产业发展模式,建成印台西塬万亩现代苹果标准化示范基地和贾家塬村果畜结合示范基地。加大果农技术培训和果园投入力度,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不断提高果农组织化程度。加大对九州果业、三联果业等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发展果品深加工和配套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提升果业产业水平。加强宣传推介,积极开拓市场,打响印台苹果品牌。
二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
科技创新,积极发展循环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抓好“粮袋子”和“菜篮子”。加快实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农田水利设施使用率。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建设日光温室大棚蔬菜。积极发展特色产业,改造提升干杂果经济林,扩大烤烟栽植,种植旱地蔬菜。推进畜禽养殖小区化、标准化、规模化,带动农户扩大规模增加收入。
三是加快周陵园区建设。按照“综合规划、区域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扎实推进节水型果畜结合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园区灌溉、道路、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园区承载能力。抓好樱桃标准化示范园、樱桃气调库、哼瑞三期工程等项目建设,引进现代农业企业,做优做大春蕾、世纪樱桃等园区特色农产品品牌,发挥园区示范带动作用。
2、扎实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提高农户收入
一是深入开展粮食增收工程,确保农民增收。继续扎实实施《粮食单产提高工程》,坚持“稳面积、提单产、调结构、包总产”。以实施粮食高产创建为载体,示范带动大面积平衡增产,提高单产水平;以结构调整为重点,扩大玉米等高产作物面积。以提高效益为目的,强化重大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是大力发展烟叶、蔬菜生产,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一是稳定种植面积,扩大集约化生产规模。采取政策倾斜和重点扶持的办法,引导烟菜生产向面积相对集中的大乡、大村、大户发展,积极探索生产模式,不断扩大集约化和专业化生产规模,加快产业化发展进程。二是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整体生产水平。加大技术服务力度,加快商品化育苗步伐,探索生产优质产品的
技术措施。
3、加快畜牧业发展步伐,开辟农民增收新途径
一是突出规模经营,推进畜牧产业进一发展。坚持畜牧养殖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形成一批畜牧大乡、大村和大户。积极发展现代养殖大场和标准化小区,实现畜牧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二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推进畜产品品牌化。要全力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扶持龙头企业开展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支持企业通过订单养殖建立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培养一批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提高市场占有率。
4、统筹城乡,扩大农民增收面
一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民异地转移就业。大力实施“阳光工程”、“人人技能工程”等农民培训方式,开展大规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按照“两头建基地、中间服务成体系”的要求,逐步完善劳务输出网络,为农民外出就业创业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大力发展旅游服务业,增加农民增收领域。挖掘陈炉陶瓷、姜女祠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工程和二、三产业,有效增加农民现金收入。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引导农民发展非农产业,提高农民收入。三是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增强城镇的支持带动能力。进一步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结合区域特色和文化禀赋,抓好小城镇建设,建成一批商贸重镇、工业强镇、生态旅游名镇,提高农村人口居住集中化程度,减少农民数量,提高城镇化率。
5、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着力完善配套制度
继续实施扶贫板块开发战略,大力推进移民搬迁工程步伐,把扶贫移民搬迁与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小城镇及规模化的农村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同步推进,着力构建多种措施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格局。实施以专项扶贫政策为主导,以惠农政策扶贫为辅助,以社会各界扶贫为补充的大扶贫战略。启动实施“千村贫困人口搬迁工程”,加强对我区农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的监管工作。
6、加强农业农村基础建设
农业局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总结 第3篇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 (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 , 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一) 依法完善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设置
根据农业生态条件、产业特色、生产规模、区域布局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需要, 依法设立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县级以上机构要突出动植物良种繁育、作物栽培、土壤改良与肥料施用、植物保护、畜牧 (草原) 、水产、动物防疫、农业机械化等重点专业的技术推广工作, 科学设置。乡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按乡镇设置, 也可按区域设置;可按行业 (专业) 设置, 也可综合设置。要处理好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其他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关系, 确保技术、人才和设施设备资源发挥最大效能。对于县以上主要从事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或技术支持性业务, 同时承担本区域内部分行业或专业农业技术推广职能的机构, 其技术推广工作要依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管理。
(二) 明确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职责
根据职能分工, 将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益性职责细化分解, 落实到每个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履行好公益性职责的同时, 要参与制订本级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按照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以及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部署, 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规划和项目, 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协调指导好其他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推广服务活动, 切实发挥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做好本区域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组织与指导, 组织开展跨区域重大农业技术的引进、集成、试验、示范;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按照上级有关部署, 宣传贯彻农业法律法规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指导并支持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切实把基层农业技术机构的经营性职能分离出去, 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三) 规范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名称和标识
按照突出职能、易于识别的原则, 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名称和标识。按照“行政区划名称+行 (专) 业名称+通用名称”的形式, 对乡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名称予以统一。按乡镇设立的机构以“站”或“中心”为通用名称;跨乡镇设立并承担两个以上乡镇相关行业全部技术推广工作的机构可称“区域站”;设置在某一乡镇并辐射带动周边其他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机构称“中心站”。按行业设置的机构以“农业技术推广 (或畜牧兽医、草原工作、水产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等) ”为行 (专) 业名称;综合设置的机构以“农业技术推广”或相关专业组合为行 (专) 业名称。行政区划名称统一为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所在乡镇名称, 其中区域站、中心站使用驻在地的乡镇专名。规范后的乡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名称, 应逐步达到在同一省份、同一行业范围内的统一。农业部将统一设计发布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标识,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将标识置于明显位置。
(四) 理顺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
各省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地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特点,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完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的意见, 加强县级农业部门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县级农业部门管理为主的地区, 要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 稳定管理体制。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的地区, 要明确县级农业部门在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工作考核以及人员调配、岗位聘用和晋升等方面的指导职责, 落实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责任, 确保乡镇推广机构及农技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继续深化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改革, 实现管人与管事的有机统一, 发挥县乡服务机构的整体功能。
(五) 科学核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
协调配合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科学确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 确保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履行。编制确定要根据当地农业产业特点和规模、工作职责任务、服务对象数量与分布、服务半径与服务手段、交通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其中种植业、畜牧兽医 (草原) 、渔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分别以所服务区域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主要作物种植比例、畜禽养殖量与规模养殖比重 (或草原管护面积) 、水产养殖面积与水面结构比例等为依据。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以种养方式、种类构成及农机保有量为依据。承担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的人员编制要以服务区域的农产品种类、规模与质量要求为依据。
(六) 合理设置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
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 按照因事设岗、以岗管人、优化组合的原则, 设置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岗位, 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 实现农技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控制岗位比例, 乡级推广机构的岗位应当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乡级推广机构岗位设置要围绕当地特色主导产业和共性服务需求, 突出作物栽培、植物保护、养殖技术、草原管护、动物防疫、农机化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农情信息、生态监测保护等重点岗位, 同时兼顾各行业发展需要和个性化服务需求, 做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履责。人员编制不足的机构, 要加强岗位整合和人员协作, 实行一岗多职或双重系列交叉设岗。加快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 选拔一批大学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
二、加强国家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七) 强化农技人员聘用管理
建立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人员聘用制度, 按核定编制配齐技术人员, 签订聘用合同, 明确责任义务。根据规定权限和程序, 以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方式, 探索实行人员动态管理, 逐步建立总体稳定、留优汰劣、人尽其才的人员进、管、出新机制, 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严格农技人员上岗条件, 新进人员应当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并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省级农业部门要会同人事部门抓紧制定完善新进农技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考核办法, 以及特定地区聘用中专学历或其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人员的办法。现有人员未达到法律规定专业技术水平的, 要通过继续教育, 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要求。
(八) 建立农技人员培训长效机制
科学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统筹安排农技人员培训工作, 实现农技人员培训制度化。坚持按需培训, 突出农业先进技术、政策法规、推广方法以及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 着力培养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复合型农技推广人才。遵循成人继续教育规律, 创新培训方式, 运用现代培训手段, 采取多种形式, 提高培训实效。依托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机构, 建立一批农技人员培训基地。加强培训督导, 明确工作责任, 保证培训质量。鼓励支持在职农技人员攻读推广硕士, 到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专业研修深造, 提高专业水平和学历层次。
(九) 完善农技人员职称评聘制度
加快推进农技人员职称评定制度改革, 分层分类、科学合理制定农技人员职称评定标准。对在县、乡镇、村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 合理把握其学历资历、成果奖项、论文论著等条件, 重点考评业务工作水平和推广服务实效, 注重业内与群众认可。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中, 将推荐比例向县乡基层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农技人员要优先推荐;对县级以下农技人员职称外语不做硬性要求。逐步达到县级都有农技推广研究员、重点乡镇有具有高级职称的农技人员。
三、创新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运行机制
(十) 全面推行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度
推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目标管理, 将各项推广职能分解成具体任务, 细化量化并落到每个机构、每个岗位、每名农技人员。实行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首席专家负责制, 按照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及重点专业设置首席专家,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农业技术推广计划, 开展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集成、示范和推广, 研究解决农业生产技术难题, 指导农业灾害应急处置。分类组建县级技术指导员队伍, 按首席专家的部署落实农业技术推广计划, 联系和指导乡镇农技人员、核心示范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开展关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明确乡镇农技人员工作责任, 通过包村联户等方式, 联系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农民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和试验示范基地, 确保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全覆盖。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每名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和服务内容向社会公开, 向服务对象做出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等承诺。督促农技人员制定工作计划, 填写工作台帐, 撰写工作总结, 强化工作考勤和督查, 确保职责有效履行。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其他有效落实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的方式和办法。
(十一) 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考评机制
建立工作考评制度, 科学制定考评方案, 细化实化考核指标, 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考评, 要注重公益性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实现、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实施、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等。对农技人员的考评, 要以推广服务工作实绩为基础, 以岗位职责、聘任合同、年度工作目标、服务对象满意程度为依据, 结合日志记录、制度执行等情况, 做到专业能力与工作表现并重、工作数量与质量并重、标准统一与岗位差异兼顾。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县级农业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考评。对乡镇农技人员全面推行所在单位、县级农业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综合考评, 根据不同管理体制状况, 科学确定考核权重, 突出把农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
(十二) 建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激励机制
将农技推广人员的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兑现、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调整、合同续聘解聘、技术指导补贴发放、学习培训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绩效考评结果与全体人员尤其是机构负责人的个人绩效挂钩, 做到按绩取酬、奖勤罚懒。坚持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制度, 完善推荐、评审程序和标准, 鼓励各地依法设立农业技术推广奖, 对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评奖指标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倾斜。建立责任追究制, 对不依法履行推广服务职责的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 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促进多元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发展
(十三) 引导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力量
完善农业科研评价机制, 将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成效以及科研成果的应用价值评估等内容作为相关研究工作的重要评价指标, 吸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和基层农技人员作为验收评价的重要主体。鼓励各地根据农业生产需要设立农业技术推广专项, 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学校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科研教学单位要切实把科研、教学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实绩作为工作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 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 解决农业生产一线的实际问题。大力推行专家大院、科普大集、院 (校) 地共建、科技特派员等模式, 引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建立农业科技园区和试验示范基地, 集成、熟化、推广农业技术成果。
(十四) 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及其它社会力量的作用
加快推进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发展, 完善资金扶持、业务指导、订购服务、定向委托、公开招标制度, 落实税收、信贷优惠政策, 多渠道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为农民提供农资统供、统耕统种统收、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产品统购统销等各种形式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 提高农民应用先进技术的组织化程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参与国家或地方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群众性科技组织发展, 发挥其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支持农垦系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适合自身实际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鼓励农场、牧场、渔场面向社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十五) 加强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和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农民技术人员等为依托, 采取民办公助、技物结合、动态管理的方式, 积极稳妥推进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建设。强化站点布局、建设标准、人员选配等方面的规划与指导, 拓展服务内容, 规范服务行为, 推行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技员、植保员队伍建设, 落实工作责任, 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授予技术职称。加大投入力度, 对协助开展公益性农技推广活动的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可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对选配的农民技术人员按规定落实工作补助。切实发挥基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 建立基层农技人员与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和农民技术人员对接机制, 加强技术培训、指导与考核, 协助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协调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通过提供办公场所和试验示范基地、资助活动经费、加强信息宣传等方式, 帮助和推动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五、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
(十六) 注重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的统筹协调
立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际, 将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与计划, 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运用行政工作协调、重大项目集聚、市场机制引导等手段, 努力打破部门、地域、行业、单位界限, 统筹配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资源, 推进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的联合协作, 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推广优势互补、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良性互动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新机制。在有关规划部署、任务落实、政策支持、监督考核、总结宣传中, 将各类农业技术推广主体一同考虑, 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积极性。
(十七) 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
坚持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介制度, 每年遴选发布一批适于当地推广应用的主导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推行“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农民田间学校等服务模式, 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 实现对农业大县、重点乡村全覆盖, 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依托重大项目工程, 大力示范推广防灾增产、节本增效、生态环保、安全优质等重大关键技术。加快各种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示范基地建设, 强化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地方创新团队的有机衔接, 主动承接其各类项目、计划的研发成果。充分利用传统媒介, 积极运用信息网络和现代通讯传播手段, 提高推广服务效率。
(十八) 规范农业技术推广行为
认真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前的试验示范, 确保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坚持农业技术应用的自愿原则, 不得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坚持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推广分类管理,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切实依法履行公共服务职责, 推广农业技术一律实行无偿服务;其他各类单位和个人以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实施项目等形式承担公益性服务的, 不得额外向农民收费;支持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企业及其科技人员依法开展有偿技术服务,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事故的责任鉴定和损失评估, 为惩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权益提供依据。
(十九) 提高农民应用先进技术的能力
加大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力度, 依托重大工程项目, 扩大培训规模, 提高补助标准。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 加快培养农村技能服务型和生产经营型人才。按照农时季节需求, 运用多种方式, 广泛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加强政策引导, 加大投入力度, 加快试点进度,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积极探索解决农民接受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享受国家助学和免学费政策, 鼓励农民以半农半读形式, 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
六、落实农业技术推广保障措施
(二十) 建立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发挥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投入中的主导作用, 保证财政预算内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按规定幅度逐年增长。将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经费、基本运转经费等各项支出依法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证。深入实施中央财政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推动大幅度增加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贴。鼓励各地设立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 对地区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给予补助。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 推动全社会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持续稳定增长。
(二十一) 提高基层农技人员工资待遇
认真贯彻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推动地方有关部门保障县乡农技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落实乡镇农技人员工资上浮和固定政策, 按规定发放有毒有害保健、畜牧兽医医疗卫生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等津补贴, 切实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按规定将农技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支出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 为他们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提供保障。
(二十二) 落实基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经费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考核, 完善中央财政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经费的补助机制。各地农业部门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状况, 以所服务区域的农作物播种面积、畜禽养殖量、草原管护面积、水产养殖面积、农机保有量等为依据, 结合产业结构、地域范围等因素, 研究提出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所需工作经费测算参考标准和额度, 明确省以下各级财政承担比例并依法纳入预算, 用于试验示范、咨询服务、检验检测、农民培训、下乡交通等日常业务工作支出, 保障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绩作为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测算安排地方财政工作经费的重要参照指标, 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
(二十三) 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条件
加快实施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 抓紧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及其他相关配套政策, 为推广机构建设业务用房, 配置检验检测、技术推广、农民培训设备及交通工具等。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 规范工程招投标和设备采购程序, 落实工作责任, 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地方财政投入, 扩大投资规模, 提高建设标准。对县以上财政投资形成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固定资产, 要抓紧办理产权手续, 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未经建设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 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推动地方财政设立专门资金, 用于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设施设备的更新完善。
七、营造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作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主管部门, 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 把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 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工作方案, 明确目标任务, 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与编制、人事、发改、财政、科技、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积极争取落实有关政策, 加强对农技推广工作的扶持。要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相关学校的联系, 强化联合协作, 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调查研究, 及时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各级农业科研教学单位要积极配合, 面向“三农”需要, 立足自身实际, 创新服务模式, 主动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垦区, 要组织所属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
(二十五) 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各级农业部门、有关单位要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 深入学习法律条文尤其是各项新规定, 把握立法目的和精神实质, 做到准确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 夯实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主体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 向社会广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重要意义和规定要求, 宣传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效, 宣传长期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农技人员典型, 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心、理解和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 营造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社会氛围。
(二十六) 抓紧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
各省农业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和中央的统一部署, 会同林业、水利等部门, 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抓紧启动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的制修订工作, 并纳入省级立法计划。要立足当地农业农村发展实际, 抓紧研究相应政策措施, 在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基本框架下, 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管理体制、上岗条件、经费保障等方面规定进行细化实化, 进一步强化农业技术推广的法制保障。
(二十七) 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
农业局贯彻实施农业法工作总结 第4篇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在谈到这部法律的实施时指出,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归根结底要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
要围绕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明确推广服务内容。各地农业部门要坚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制度,根据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推广工作实际,分品种分区域遴选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并向社会推介发布,引导农民选择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各级各类推广单位要认真做好技术推广的试验示范工作,确保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要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农民意愿推广农业技术。
要立足农民的科技服务需求,构建推广服务机制。要健全农业科技快速进村入户机制,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全面推行“包村联户”的工作机制和“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构建“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通道。
要发挥不同推广主体的职能,拓宽推广服务范围。国家农技推广机构要依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规定,履行好法定的公共服务职责。要积极推广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等服务模式,引导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开展公益性农业推广服务,发挥其科技和人才优势,到农村基层、生产一线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培训农民和农技人员,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要通过各种鼓励和扶持政策,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广泛开展品种引进、农资供应、试验示范、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市场营销等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活动。
要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创新推广服务方式。要加强各类农业示范区建设,通过新品种、新技术的配套组合和全程展示,引领农民自觉应用先进科技,提高科学种养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农技110、手机短信等现代服务手段,推进农业服务信息化,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将先进农业技术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现代农业建设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是农技推广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也是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立法目的。各地农业部门要以农业技术推广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以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为抓手,以“科技进村入户,助力增产增收”为主题,组织全国农业科研、教学和推广单位专家和70万农技人员,深入开展大联合、大协作,强化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推进农业科技快速进村、入户、到田,在农村再掀“学科技、用科技、促双增”的热潮。
自1993年7月施行以来,农业技术推广法对于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现代农业的发展,现行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一些规定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急需作出修改。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指出,此次农技推广法经过近20年实施后重新修正颁布,是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广大农民和70多万农技推广人员的期盼,对依法治农、科教兴农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明确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基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形成“一主多元”格局的形式,新法确立了农业技术推广的分类管理原则,规定“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推广分类管理”;构建了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规定“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等相结合的推广体系”。确立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定位,是此次修改的重要内容。新法明确规定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咨询技术服务;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服务;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建设技术服务;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因地制宜设立区域性推广机构。新法增加了可设立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规定。新法规定:根据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以及县域农业特色、森林资源、水系和水利设施分布等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县、乡镇或者区域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同时新法还进一步完善了乡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规定: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以实行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管理为主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业务指导的体制,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乡镇机构岗位全为专业技术岗。为有效遏制非专业人员进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占用业务人员编制问题,新法规范了人员编制和结构比例,规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应当根据所服务区域的种养规模、服务范围和工作任务等合理确定,保证公益性职责的履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设置应当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应当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县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其他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百分之七十。
同时,新法还规范了农业技术人员的上岗资格。新法规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聘用的新进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有关专业学历,并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水平考核。自治区、民族乡和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聘用具有中专有关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其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关于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 第5篇
总的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农业法,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规定,把“三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农业投入逐年增加,龙头企业建设步伐加快,标准化生产有了新进展,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各项惠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农村经济呈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4年,市财政投入15285万元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40万元扶持农业标准化生产,申请长期贷款3.6亿元用于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全市规模较大的农业龙头企业422家,发展标准化基地10万亩、畜禽标准化饲养场(舍)4800多栋,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2.3万人,农民实际负担总额4564万元,较2003年减负51%,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47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008元。
我市贯彻实施农业法措施得力,效果比较明显,但从基层和群众的反映看,也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基层干部和群众对农业法及相关法规的内容了解甚少,部分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依法进行生产经营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较差。有的领导干部口头上重视,工作上忽视,缺乏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人治现象和重政策轻法治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农业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是农业投入相对不足。虽然近几年各级财政支农资金有了一定增长,但离农业的现实需求和农业法的规定还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农业技术推广经费不足,科技贡献率增长缓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滞后,部分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功能弱化,存有险情,现有水库相当一部分不能发挥应有作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速度较慢,农村路、水、电、医、学等基础条件较为落后。
三是农技推广滞后于农业发展。由于种种原因,农技推广工作远远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首先,试验、示范和推广经费不足。农技中心担负着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近几年一直缺乏必需的试验、示范和推广经费,影响了业务的开展。其次,乡镇农技推广工作出现断层。一方面,技术力量不足,工作条件落后。全市乡镇农技站在编人员140人,有的被安排做其他工作,有的无事可做、无所作为,从事本职工作的不足40人。相当一部分乡镇农技站办公条件简陋,有的没有办公场所,挫伤了其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知识更新慢,服务不到位。由于现行管理体制以及其他原因,乡镇农技人员长期得不到应有的业务培训和进修,知识更新慢,缺乏履行职责的必备能力,难以适应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和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再是,农村劳动者素质不高。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从事农业生产的多是妇女和老人,文化水平低,得不到必需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盲目引种,违规使用化肥、农药造成损失等问题时有发生。
四是农产品流通加工体系不够完善。首先,市场信息不灵。农民获取市场信息的主渠道是电视、小报广告或是道听途说,受虚假信息影响,生产和经营具有较大的盲目性,生产与需求脱节、农产品卖难的问题仍然存在。其次,流通渠道不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缺乏统一规划,布局不合理,设施和交易方式落后,缺乏跨区域、规模大和信息活的现代批发市场。三是,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农业龙头企业虽然总体数量较多,但规模大、产品附加值高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太少。除外贸、得利斯外,其他企业多为从事初级或半成品加工,功能单
一、产业链短、关联产业群发展缓慢。企业与农户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生产和加工脱节,农产品深加工增值幅度不高。四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够健全和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存在内部机制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组织种类不多、规模不大、覆盖面不广等问题,远远适应不了农民的需求和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需要。
五是农业执法力度不够强。农业执法起步较晚,工作中薄弱环节较多。突出表现在交叉执法和执法力度不强等方面。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目前农资市场管理涉及农业、畜牧、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这些部门按照各自的行业法规实施执法,交叉执法、重复处罚以及以罚代法问题较为突出。由于执法力度不够,农资市场比较混乱,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农资违法生产、无证经营及证照不全等问题屡禁不止,部分经营业主不具备应有的农资经营常识,把农资当做普通商品,以次充好,误导农民,坑农害农问题时有发生。
随着经济发展,农业在三产中所占比重虽然越来越小,但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当前,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从大的趋势看,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三农”工作,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法的要求,各种优惠政策、投资政策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倾斜。从我市情况看,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将更加有效地促进农产品的加工增值,加速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带动农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从而实现以工促农,统筹发展。作为农业大市,我们应充分利用政策机遇和各种有利条件,将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法结合起来,狠抓贯彻落实,努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宣传学习农业法,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农业法是农业的基本法,深入贯彻实施好农业法,对于深化农村改革、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农业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带头学习,认真领会和掌握法律精神。以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农业法及其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开展专家讲座、送法下乡等活动,做好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到知法、守法和依法维权。要做好普法培训工作,把农业法培训纳入“四五”普法全过程,重点对国家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基层干部进行培训,不断增强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农业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稳固农业基础地位。农业是社会效益高、自身效益低的弱质产业。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不移地重视、支持和保护农业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农业法的规定和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切实增加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依法落实好财政超收部分重点向“三农”倾斜的政策规定,确保财政支出比例逐年提高。要进一步扩大投资渠道,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招商农业”、“项目农业”,运用贴息、补助等经济杠杆,充分调动集体、个人和社会各方面投资农业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和农村信贷资金对农业的投入,促进内源型、外源型农业经济同步协调发展。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水利基础设施投入新机制,有关部门要对乡镇、村管理的小型水利设施进行调查摸底,重新修订和完善水利设施承包合同,确定合理的承包费用,并实行统一管理,用于水利设施的维修和保护。通过多渠道、多形式集中更多的资金反哺农业,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稳定农业基础地位。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产业化水平。要把农业龙头企业建设作为实施农业标准化的重要措施提上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加快发展。要突出重点,对部分特色突出、市场前景看好的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重点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增加农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带动全市传统产业、特色产业的改造和升级,使其成为优势产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要加快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高标准高起点建设好生产基地,教育引导农民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确保农产品品质。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步伐,尽快试行和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优质优价。要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大力培育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品牌,以品牌优势开拓市场。要进一步密切企业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引导农民根据企业需求组织生产,实现生产与加工的有效对接,逐步解决农产品卖难和附加值不高等问题。要加快土地流转步伐,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农民搞好土地流转,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
四、强化农技推广工作,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农业科技进步的重要载体,加强农技推广工作是科技兴农的关键环节。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农业法和农技推广法的规定,强化措施,积极推进科教兴农工作。要继续深化乡镇农技推广管理体制改革,借鉴乡镇兽医站的做法,尽快理顺管理体制,合理搭配和充实基层农技推广力量,完善农技推广网络。要从大局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改善农技人员工作条件,稳定农技推广队伍,调动其工作积极性。鉴于目前情况,建议市里在抓好农技人员业务轮训的基础上,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农技人员积极从事农资产品经营和承包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使其学有所用,“既开方、又卖药”,为农民及时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广泛开展农民夜校、短训班、远程网络教育以及送科技下乡等活动,让农民掌握更多的实用技术,不断提高其科技素质。
五、搞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流通步伐。要适应市场农业的需求,进一步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地市场流通服务。首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产业特点,完善规范现有农产品流通市场,尽快建设具有一定规模,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农产品流通市场。其次,根据需要建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通过产地认证和产品检测,使我市优质农产品,进入大中城市销售超市,实现优质优价,调动农民搞好标准化生产的积极性。三是,尽快健全完善农业信息网络,为企业和农民提供及时、准确、系统的农业信息。四是,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原则,以产业为依托,确立市场运作为主、政府扶持为辅的运行机制,大力发展果菜协会、农产品流通协会等多形式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村市场化和农民组织化程度。
六、加强农业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农业法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法律保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转变工作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自觉性,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要切实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严格执法、秉公执法。要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搞好农业执法机构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问题。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农资市场,严肃查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农业银行贯彻实施自查报告 第6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做好各项预防工作,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我行认真按照省分行关于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全行干部员工的教育,对照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了充分的自查,做到了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到位、宣传到位和贯彻到位。现按照通知要求,将我行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学习到位。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应对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到位,我行成立了学习贯彻《应对法》活动领导小组,由××行长任组长,各部室经理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行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习采用了市分行集中培训和全行员工自学的方式,市分行利用周二、周五上午政治业务学习例会时间,对市分行本部员工集中进行了学习培训,各支行也利用每周例会时间对员工进行了学习培训。在活动中,我行把学习《突发事件应急法》和思想教育相结合,在能够熟练撑握和正确使用相关应急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高了全行干部员工的思想认识,让员工充分认识到该法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确保应急法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应用。
二、切实提高认识,确保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到位。在加强对全行干部员工培训教育的基础上,结合《××分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分行灾害性事件应急预案》、《××分行刑事治安事件应急预案》、《××分行内控管理事件应急预案》、《××分行流动性事件应急预案》、《××分行新闻危机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的再学习、再培训,同时,通过行内××等渠道,加大了宣传力度,使干部员工都能了解,掌握《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基本内容。
三、突出工作落实,确保将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到位。突出抓好了工作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应急管理体制,全行应急管理水平的到了有效提升。
一是做好各种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为保证春节、五一、十一及清明、端午等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我行安排人员对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着重落实好了节日期间的值班,定岗定人,坚持日常检查,领导亲自值班,切实保障了节日期间的安全营运工作。
二是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我们切实着重加强了对消防安全工作,在各办公室、库房均配置了灭火器。同时,在重要场所都悬挂好安全标志,起好警示作用,提醒全行员工严格执行防火管理措施,基本做到了将一切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做好用电安全工作。为了防止因电路故障引发火 灾,切实加强电气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检查设备是否有过载、短路、接触不良、漏电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经常检查和维护各办公室、库房的照明设备、电器设备,检查做到细而实,避免疏忽大意而造成消防隐患,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切实加强了全行安全保卫工作。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提高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水平,不断向规范化、精细化目标迈进。市分行积极落实安全防范建设资金投入,不断提高物防、技防能力,对涉及安全保卫工作的资金需求尽一切可能予以支持,对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或答复。今年对部分营业网点和ATM机具的视频监控等安全防范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新安装营业网点及ATM视频监控××套、110报警设备××套,进一步提高了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能力。同时,加强了对基层安全防范设施提供的维修维护服务,今年来共实施报警、监控设备维修××多台,拆移机××次,基本保证了业务需要。加强了网点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XX年配合市公安局在××支行开展了“银行防抢劫安全预案的演练”,今年在各网点和各支行营业网点普遍开展了一期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网点应急预案的演练,进一步增强了营业网点员工安全意识,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在网点装修改造过程中严格坚持安全标准,施工 中,保卫人员多次到现场察看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安装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严格按制度办事,从根本上尽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证新改建网点全面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五是做好了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近年来,面对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在加强日常监测和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上,对一些涉及员工生活方面的信访事项,在及时和上级行沟通的基础上,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都予以了妥善解决。对于××人员的上访,在掌握动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维稳领导小组会议,制订应对预案和措施,加强了和地方市委、市政府及公安、信访等部门的联系,落实了劝阻和化解人员,靠实了责任,确保了矛盾的有效化解。同时,制订和落实了重大事项和维护稳定工作报告制度,今年累计报送维护稳定工作动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