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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者关系
来源:漫步者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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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相关者关系(精选11篇)

利益相关者关系 第1篇

1 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理论分析

1879年, 德国真菌学家德贝里首先将共生定义为不同种属生活在一起, 这就表明了不同种属之间存在永久性的物质联系。在生物学中, 对共生研究已有100多年。随着对共生理论研究深化及其社会科学的发展, 共生理论逐渐运用于人类学、社会学、经济学和管理学中。1998年, 袁纯清利用生物学中共生理论创建了社会科学共生理论框架, 运用共生理论分析小型经济, 认为共生不仅是一种共生现象, 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共生不仅是一种自然状态, 也是一种可塑形态。

共生是共生单元之间在一定的共生环境中进行物质交换、信息传递和能量流动的方式或方法。共生系统是共生单元之间及其与共生环境相关作用、相互影响形成的体系。共生的基本要素包括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和共生环境。共生单元之间或共生单元与共生环境之间都是通过共生界面进行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生界面是指共生单元之间物质、信息和能量传导的媒介、通道或者载体。

1.1 共生单元

共生单元是能量生产和交换的基本单位, 是构成共生关系或共生体的基本物质条件, 共生单元是形成共生关系的最小单位。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在企业内部进行, 而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 必须通过企业来进行物质、信息和能量的交流, 这就构成了企业这一共生体。在大多数生物学著作中, 认为共生是相互性的活体营养性联系。活体在自然科学中主要是指具有生命的物体, 如动物、植物等。因而, 在企业共生体中, 共生单元具有生命的组织和个人, 主要是指股东、债权人、经理、员工、供应商、消费者和政府。这些共生单元主要和企业共生体之间具有显性契约的关系, 政府虽然没有与企业有显性契约关系, 但是相关法律具有强制性, 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如税收等, 因而, 将政府作为企业利益相关者。

1.2 共生模式

共生模式是指共生单元之间进行物质交换、信息传递和能量流动的方式或方法。共生模式即共生关系, 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及其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方式, 可以分为共生行为模式和共生组织模式。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行为模式有寄生、偏利共生、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和对称性互惠共生, 共生组织模式有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和一体化共生。这些共生模式并不是静止不变的, 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相互转化的。

1.3 共生环境

生物学中, 除共生单元以外一切因素的总和构成共生环境。共生环境对共生单元和共生模式的影响, 往往是通过环境中的一些变量作用实现的。共生环境是外生的, 是共生单元和共生模式无法抗拒的。

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环境是指除了与企业共生体具有显性契约的共生单元以外所有一切因素的总和。通过对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环境的定义, 将公众、媒体、宗教等边界利益相关者划分为共生环境, 从而导致利益相关者界定具体化。共生环境与共生单元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独立的, 相互之间同样存在着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 这就丰富了企业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

2 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关系

2.1 共生行为模式分析

在生物学中, 共生行为模式分为寄生、偏利共生、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和对称性互惠共生。寄生是指共生单元中一方不产生新的共生能量, 其生存主要依赖以另一方产生新能量, 但是对另一方无害。由于趋利机制, 这种寄生现象在经济领域中是不存在的。偏利共生是由寄生向互惠共生转化的中间共生关系, 产生新的共生能量由共生单元中的一方全部获得, 不影响另一方的生存和发展, 这种利他倾向的共生关系在经济领域中不存在的。

非对称性互惠共生模式是共生行为模式中最普遍的共生关系, 也是影响最大的;这种共生关系是以共生单元之间的分工为基础, 通过共生单元之间合作产生新的共生能量并在共生单元之间进行非对称性分配, 即一方获利较多而另一方获利较少。这种共生能量的非对称性分配使得不同共生单元的能量积累产生差异, 这将导致不同共生单元之间的进化非同步的, 使得有些共生单元进化较慢, 有些共生单元进化较快, 这种情况持续时间越长, 共生关系越不稳定。

对称性互惠共生是共生关系中最稳定的、效率最高的, 是最理想的共生模式;通过共生单元的分工与合作产生新的共生能量并在共生单元之间进行对称性分配, 即共生能量在共生单元之间进行均衡分配。并且共生能量的均衡分配使得不同共生单元能量积累同步进行, 不同共生单元之间共生进化同步, 促进利共生单元之间共生关系的稳步发展。对称性共生过程中存在频繁的多边交流机制, 极大的提高了共生能量, 降低共生损耗, 这种多边交流机制使得对称性互惠共生产生的共生能量在所有共生行为模式中是最大的。

2.2 共生组织模式演化

生物学中的共生组织模式分别是点共生、间隙共生、连续共生和一体化共生。利益相关者在形成共生关系的过程中, 在利益机制的驱动下, 至少有一方利益相关者在选择匹配的共生伙伴过程中, 推动共生组织关系由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向一体化共生演进。

点共生是共生组织模式最简单的共生关系。点共生的共生界面具有随机性, 共生介质单一, 共生界面稳定性差。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 共生单元与拥有较多信息的共生对象形成共生界面;或者说, 存在多个共生对象, 拥有共生对象的信息数量和质量相近的情况下, 共生单元更容易与最先接触的共生对象形成共生界面, 共生界面的形成具有随机性。共生过程简单, 共生介质单一, 这就缩短了共生过程的时间, 也限制了共生关系的寿命, 使得共生单元之间的共生关系随着某种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的完成为结束。点共生的共生界面形成的随机性, 共生过程时间短, 致使共生单元之间及其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主要是依赖环境的某种介质来实现物质、信息和能量的交换, 而且这种交换并不充分, 导致共生阻力最大。

间歇共生是由点共生演化而来的, 可以说是多个点共生模式的集合, 但是间歇共生的特征明显不同于点共生, 因此, 间歇共生并不是点共生简单累积。在间歇共生中, 共生界面的生成不再像点共生主要依赖接触的顺序, 而主要依赖共生单元的性质和接触频率。共生界面生成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选择性, 共生介质多样化, 使得共生界面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稳定性, 但是这种稳定性是间歇的、不连续的, 并且共生单元之间及其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不仅仅依赖环境中的某种介质实现, 还在一定情况下依赖共生关系。由于共生界面存在某种程度的稳定性, 含有多种共生介质, 共生单元之间及其与环境之间的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比点共生更充分, 降低了共生阻力, 但间歇共生模式中的共生阻力仍然较大。

连续共生是在间歇共生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演化, 共生单元之间的共生关系是不间断、连续的, 从而使共生关系发生质的的变化。这种共生界面形成具有内在的必然性和更强的选择性, 包含多重共生介质。多重共生介质之间具有互补性, 提高了共生界面的效率, 促使连续共生模式的共生界面比间歇共生的共生界面更具有稳定性, 这种稳定性是连续共生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由于存在多重共生介质, 共生单元内部之间的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主要依赖于共生界面的分工与合作的功能;但共生单元与环境之间的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由于某种介质的缺少而不可能达到共生单元内部一样水平。连续共生模式的界面稳定性强, 共生介质多重化, 保证了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的顺利进行, 降低了交换的损耗和失真, 使得共生阻力要小于间隙共生和点共生的共生阻力。

一体化共生模式中的共生界面具有惟一性或者说是主导共生界面, 主导共生界面能够支配共生单元行为方向, 这是与其他共生模式最大差别。在一体化共生模式中, 共生单元之间分工形式主要是事前分工, 通过相互合作弥补其功能上的缺陷, 因此共生单元之间相互作用在共生体内进行的, 共生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是通过共生体来实现的。一体化共生模式中生成的界面是最稳定的, 包含的共生介质之间的互补性更明显, 其稳定性都不受共生体内任意共生单元进退的影响, 促进了共生单元内部之间的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具有较好的载体和稳定的边界, 从而减少了环境的干扰, 提高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的质量, 致使这种模式的共生阻力小于其他任何共生模式。

3 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关系现状及其目标共生关系

3.1 当前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关系现状

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系统是共生行为模式和共生组织模式结合形成的共生关系的集合, 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状态是由共生行为模式和共生组织模式的组合决定的。

从共生行为模式看, 当前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关系主要是非对称互惠共生, 这主要是因为:一, 企业目标是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该目标认为企业最求股东价值最大化并不是没有考虑利益相关者利益要求, 而是分配给各个利益相关者要求之后剩余部分才是股东的。从描述上看, 这种目标只是为了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 从而通过企业降低利益相关者需求的满足度而达到这一目的。二, 各个利益相关者目标不同。由于存在趋利机制, 不同的权利主体都是以最大化实现自身经济利益为目标, 企业共生体内各权利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三, 信息不对称性。在企业共生体中, 由于经营者和员工直接参与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因而经营者和员工掌握信息是最多的, 也最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 经营者和员工往往通过拥有的信息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然而其他利益相关者获得的信息较少, 并且信息的传递渠道存在障碍, 不能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做出正确决策而导致损失。因此, 企业共生体中共生能量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分配是互惠非对称性的。

从共生组织模式看, 企业利益相关者点共生、间歇共生、连续共生和一体化共生都是存在的。具体表现为, 企业共生体与股东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是连续共生的, 与经理人和员工主要是以连续共生和间歇共生。点共生、间歇共生和连续共生这三种共生关系在企业共生体与供应商的共生关系中存在, 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 企业通过与供应商签订契约达成一致目标, 企业与供应商的共生关系形成。但是当市场经济发生变动, 导致企业与其他供应商签订新的合约发生的违约费用远远低于收益, 则企业会与供应商解除共生关系。

3.2 企业利益相关者目标共生关系

共生行为模式和共生组织模式组合成的共生关系有16种, 在这16共生状态, 一体化对称互惠共生是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中最理想共生系统状态, 这种状态下的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关系是最有效的、最稳定的。

一体化利益相关者共生组织模式是利益相关者共生关系中效率最高且最稳定的共生组织模式, 也是利益相关者共生的目标组织模式类型。一体化利益相关者共生组织模式有以下特征:一, 在一体化共生模式中, 利益相关者共生界面具有内在的方向性和必然性, 使得界面稳定性强;共生界面在这种共生模式中是动态的, 随着共生单元的密度和维度的变化, 这些变化增加共生能量。二, 一体化共生模式中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物质、信息和能量的交换最顺畅, 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交换的损耗和失真。三, 一体化共生界面的生成具有内在的必然性和最强的选择性以及共生界面的惟一性决定的, 从而降低了对共生对象识别时间和成本。四, 一体化共生模式中的共进化特征最为明显。任何单元都是共进化中的单元, 任何进化都是单元之间的共同进化。在该共生模式中, 由于共生能量是均衡的在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均衡的分配, 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能量积累不存在差异, 从而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共生能力同时的提升。一体化共生模式的共生界面特征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共同进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稳定的共生界面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物质交换、信息传递流程的顺畅提供了有利条件。

对称性互惠利益相关者共生是共生关系中效率最高、稳定性和凝聚力最好的共生状态, 这种共生模式是利益相关者共生的理想行为模式, 也是目标行为模式。其特点有:一, 企业通过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分工与合作的为基础而形成的, 并通过分工与合作提高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物质、信息和能量的生产率和交换率;二, 利益相关者共生界面具有对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实现对称分配的功能。这一分配机制提高了利益相关者的生存和繁殖能力, 使得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进化, 并且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进化机会和进化成本是同等的。三, 利益相关者共生过程中的多交流机制不但是频繁而且是广泛存在的, 这种多变交流机制的特点极大提高了利益相关者共生能量降低共生成本。共生能量的对称性分配与对边交流机制的结合使得共生系统的进化具有其他任何利益相关者共生行为模式不具有有独特优势, 对称性互惠共生关系的性状、功能创新从总体上应该是共生行为模式中最高的。

4 结论

在一体化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模式中生成的界面是最稳定的, 这种稳定性提高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物质、信息和能量交换的效率, 使得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共生能量最大而共生损耗最小;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能量的对称性分配促进了利益相关者之间同步进化, 有利于企业共生体持续健康发展。运用共生理论分析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 有利于企业管理利益相关者, 优化了利益相关者提供的各种资源配置, 实现企业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目标。

摘要:利益相关者理论发展至今, 利益相关者概念的界定没有被广泛接受, 增加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的难度, 并且使得在实践工作中失去了可操作性;运用共生理论, 论述了利益相关者及其与环境之间的共生关系, 企业可以根据利益相关者及其与环境之间的共生关系选择合理的治理模式, 优化资源配置。

关键词:企业利益相关者,共生单元,共生模式,共生环境

参考文献

[1]李灿.基于共生理论的企业利益相关者关系研究——基本逻辑与演进机理[J].湖南师范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 2013, (12) :88-92.

[2]袁纯清.共生理论——兼论小型经济[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8, (5) :1-81.

[3]程大涛.基于共生理论的企业集群组织研究[D].杭州:浙江大学, 2003:53-56.

[4]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成本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13:22-25.

利益相关者关系 第2篇

史金善

内容提要:发展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是近年出现的一种新型的产业化扶贫方式,出于理论和实践界对其政企不分及带动农户脱贫作用的质疑,我们对广东五户企业进行典型调查,希望给予公正评价。本文首先分析企业与相关利益集团的关系,如与政府的关系、与省直扶贫挂钩单位的关系、与农户的服务关系、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及享受的优惠政策,然后进行评价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结论是,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因为其扶贫的政策性和企业的经济性,是特殊的企业,在发展中出现的种种现象,有其必然性,政府应该大力支持其发展,正确引导其发展。

关键词: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利益关系;政策建议

农业龙头企业特别是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近两年来颇受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的质疑,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企业与相关利益集团如政府、农户、扶贫挂钩单位的关系,以及是否起到带动贫困户增收作用等问题,最近我们对广东省揭西、陆河、丰顺三县的揭西县志诚食品有限公司、揭西县蓝天果蔬贸易有限公司、陆河县伟能食品有限公司、丰顺县凤山茶业发展有限公司、丰顺县穗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志诚食品公司、蓝天果蔬公司、伟能食品公司、凤山茶业公司、穗光食品公司)五户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典型调查,希望通过调查能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对政府今后的政策制定和工作指导有所帮助。

一、扶贫农业龙头企业与相关利益集团的关系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是比一般农业龙头企业更特殊的企业,广东省在《广东省重点发展100家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实施方案》(粤贫[2003]9号)文件中,对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考核办法、申报、管理及享受的优惠政策做了详细规定,扶贫农业龙头企业除了享受一般龙头企业的政策优惠外,还因为赋有扶贫的任务,享受了一些特殊政策优惠,正因为如此,实践中公司与政府、省直挂钩单位、农户等利益集团或个人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公司与政府的关系

“政府行为+企业机制=目前结果”、“没有政府的帮助,就没有企业的今天”,这是一个企业老板最为经典的描述。调查发现,扶贫龙头企业与政府存在十分密切的关系,公司与当地扶贫部门接触十分频繁,政府可以说为公司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包括项目论证、立项和项目规划;为公司提供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包括省、地、县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扶贫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和科技扶贫专项资金);帮助公司寻求扶贫贴息贷款;帮助公司寻求科研协作单位,为公司与科研单位牵线搭桥;帮助公司疏通金融部门关系,寻找贷款支持;帮助公司征地,征地过程中协调公司与农户的关系,甚至采取行政手段说服个别不愿服从的农户;政府在用电方面为公司提供帮助;政府为公司收购农产品提供财政补贴支持,如陆河县伟能公司每收购农户一公斤青梅,可得到县财政补贴0.1元,如此等等。

(二)公司与省直挂钩扶贫单位的关系

广东省采取省直属单位与各贫困县挂钩,已经经历18个年头,每个贫困县有五------本文是作者主持的广东省2002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我省贫困县市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研究》(02SJA790001)的部分成果。个省直单位,常年派人蹲点。调查发现,省直单位对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也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①资金援助。有两户企业得到启动资金扶持,志诚食品公司2002年得到省水利厅150万元启动资金,该资金无息有偿,3年期限,滚动使用,到期再申请滚到下期使用,该公司老板直言不讳地说,没有这笔资金,就没有他现在的企业。伟能食品公司组建时,以交通厅为主的五个挂钩单位为其提供资本金300万元,免息有偿,一订5年。此外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每年都能得到挂钩单位一定数额的资金帮助(大约20—30万无偿资金),穗光食品公司从2000年至2003年得到省直单位的扶持资金依次为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43万元,共193万元(含科技专项资金)。②科技支持。省直扶贫单位如省农科院、省科学院等单位在提供专利技术、技术指导方面为龙头企业提供了很大帮助。如伟能食品公司的青梅饮料生产技术,是省农科院研究开发调试3年多的专利技术,无偿提供给该公司使用。蓝天果蔬公司由挂钩单位省农科院蔬菜研究所提供技术指导等。

(二)公司与农户的服务关系

调查企业基本都在产前、产中、产后为农户提供了全方位服务。一般做法是:①公司在产前为农户以优惠价格提供种子、种苗,并提供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同时印发技术资料。因为公司所在地都是贫困地区,面对的农户大多是贫困户,因此这些价款都是在收购产品后从销售收入中扣除。②公司在产中为农户提供技术指导或技术监督,如蓝天果蔬公司已经取得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证书,是广东省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对蔬菜生产过程要求高,该公司与广东省农科院蔬菜研究所联合培养10名技术员,除了负责自身基地生产指导监督外,还负责与挂钩农户的技术指导与监督,正常情况下农户需要指导随叫随到,监督则采取技术员关键时期到场检查,蔬菜种植后什么时候下药、什么时候采摘比较固定,由公司统一规定,技术员按时去检查,只要抓住关键时期即可。③公司在产后为农户提供收购、加工、运销服务,主要采用“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基地+中介+农户”、“公司+基地+村委会+农户”等形式,以合同保护价或市场价收购农户产品。

(四)公司与农户的利益关系

带动贫困农户脱贫,增加农民收入,是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为此,广东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第4条明确规定,“企业与带动农户之间签订稳定的合约关系,或形成长期稳固(5年以上)购销关系,合约或稳固购销关系带动贫困农户户数在500户以上,人均每年从中增加纯收入150元以上”。调查表明,5户企业有4户达到或超过标准,有1户未达标。从目前来看农户从公司得到的利益体现在以下方面:①土地租金。公司租用农户土地的租金,如蓝天公司租农民土地2044亩,租金是500斤稻谷的折算价,大约300元左右;②产品销售收入。即农户向公司销售产品取得的收入,如2003年伟能食品公司带动农户2075户,凤山茶业公司带动农户1200户,农户人均增加纯收入500元以上。③农民打工收入。公司的农场和加工厂招收农民工,一般招收当地农民约占40—60%,月工资收入400---650元不等,工资计算有按月、计时、计件等形式。据调查推算,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农户中大约50%属于贫困户,基本上达到了省政府规定的带动贫困农户脱贫的目标和要求。

(五)公司享受的扶贫优惠政策

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政策优惠包括四项:一是优先享受专项扶持(省政府安排的扶贫农业龙头企业专项资金和科技扶贫专项资金);二是优先推荐申请国家扶贫贴息贷款;三是享受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是享受《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出台的其它优惠政策,属于民营的同时享受发展民营经济的有关优惠政策。从调查看,对于一、三项,公司基本享受,第二、四项,有些享受,有些没 有,如蓝天果蔬公司因没有抵押物而贷不到款,无法享受贴息贷款优惠。具体地说,公司都享受了免税优惠,四个公司享受了扶贫贴息贷款优惠,每年大约20—30万元利息。

三、评价与分析

如何看待目前扶贫龙头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诸如政企不分、损害农户利益、政府投入等,这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实践可能要比我们想像的复杂得多,简单的肯定和否定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正确把握其存在的必然性和现实性,是我们制定政策的依据。

(一)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扶贫性决定其企业的特殊性

帮助贫困人口脱贫是政府的义务、责任,也是政府的政治任务。建立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帮助贫困人口脱贫是近年出现的一种新型的扶贫方式,由于其产业化扶贫的特性和符合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要求而颇受各界人士欢迎,在广东近年得到大力推广和应用。总体来看,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对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帮助农户脱贫致富起了一定作用,但是也不乏存在不同的观点。

关于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政企不分”问题,目前有两点异议:①存在政企不分,容易产生权钱交易和政府腐败;②政府对企业的投入,包括财政无偿投入、财政有偿无息、扶贫贴息贷款、省直挂扶单位投入、科研单位投入、免税等等。有人认为,这些企业基本都是私营企业,政府给私营企业投入不值得,即所谓“富了公司和个人,穷了国家和人民”。

我们认为,如何评价这些观点,关键要明确以下问题:①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特殊性。扶贫农业龙头企业不仅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而且它还担负政府扶贫的任务,政府相关部门介入企业就必不可免,政府不仅要对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进行确认,而且还负有动态监管的职责,具体工作由县级扶贫办负责,县扶贫办和企业形成非常密切的关系,就不足为奇。②关于由此产生的权钱交易和政府腐败问题。这不是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自身的问题,而是运作中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特别是政府资金使用缺乏透明度,用多少钱、用来干什么是一笔糊涂帐,这样就容易产生权钱交易和政府腐败。③关于政府要不要向企业投入的问题。从调查的五个公司来看,可以绝对地说,没有政府的扶持特别是资金投入,就没有这些企业的今天。因为这些企业都在贫困地区,贫困地区企业生存的内外部环境都缺乏,缺资金、缺技术、缺人才、缺市场,什么都缺,加上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私营企业主在这些地方投资都有些历史原因,如果没有政府扶持,这些企业一种可能是长不大,另一种可能是搬迁其它地方。④政府的哪些资金该投入,哪些不该投,怎样投?并不是所有的政府投入都是必要的,如财政无偿投入显然不合适;财政有偿无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特别是这些企业建立时间较短,处于成长期,资金缺口大,在短时期内仍然必要;扶贫贴息贷款的运作是采用企业经批准享受该优惠后,拿贷款利息单据去财政部门兑现,是否贷款是享受该项优惠的前提,至于能否贷到款则不是财政部门的事情,这种办法应该说是比较妥当的;省直挂扶单位投入较复杂,投入多少主要取决于所挂靠单位的实力,和扶贫县政府及企业的公关能力,一般每年都有20—30万的无偿资金,这里很难讲其合理性,关键要明确资金用途,监督、考核使用效果;科研单位投入一般是通过申请省扶贫科技专项资金或申请科研课题,如省“星火计划”项目,这项投入既正常,又合理,属于科研单位与企业合作攻关,项目运作,取得双赢效果,应该继续坚持;免征所得税是政府给予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一项特殊优惠,由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特殊性决定,从一定时期看,十分必要。

(二)公司带动贫困农户脱贫增收的作用及相关问题分析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是否起到帮助贫困人口脱贫,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这是我们关心的另一个焦点。前面我们已经介绍了公司与农户的服务关系和利益关系,公司确实为农户提供了相关的服务,对贫困农户增收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并不是说没有什么问题。目前看有这样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①租赁土地的租金偏低,且村委会有克扣租金的现象。公司租赁农民耕地的租金约300元,租赁山地的租金约100元左右,这个价格显然偏低。即使这样,如果公司采用“公司+村委会+农户”经营模式,个别村还要克扣租金。②收购款拖欠现象。公司在合同中一般明确规定收购款在一个月内付清,据我们调查所知,实际做法是一个月内付50%,“余款在农民需要时发给”,或者在年底结算。③合同违约现象。一般地,合同违约率在10%左右,一位老板认为,跟农民签订合同没有用,市价高了不卖给你,低了又有怨言,但是近年的农产品价格是一跌再跌,如青梅1998年每公斤6元左右,现在每公斤1.3元左右,还经常出现卖难、烂果现象。上述情况表明,公司存在不同程度的坑农现象,损害了农民利益。

上述情况存在的原因较多,主要有两方面:①租赁土地渗透政府行为。公司在租地过程中,乡镇政府、村委会其中起关键作用,土地租金的确定权在政府和公司一边,农户没有谈判权、讲价权,对农户的不公平无法避免。②企业自身实力不强。这是最主要原因。调查发现这些企业建立时间都不长,或者说只是在近3-4年内才发展壮大起来,属于典型的成长期,企业最近几年的工作重点是投资扩规模,市场开发力度不够,结果是目前企业债务负担很重,还债压力大,但是销售增长缓慢,开拓市场困难较多。如伟能食品公司2000--2003年末负债余额依次为600、800、1100、1600万元,2000--2003年年销售收入1000、1200、1300、1450万元,实现年利润依次为100、100、180、189万元。归还利息后所剩无几,在这种情况下,要公司给予农户扶持,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实际上,就象某公司经理所言他们是在“公司、农户、政府”之间寻求平衡点,寻找三者都满意的结合点,否则损害哪一方都将导致失败。③政府愿望代替不了市场规律。政府和理论工作者都倾向于要求“公司+农户”经营模式能保证龙头企业和农户“利益均沾,风险共担”,但这只能是善意的愿望,而不可能成为现实。因为“公司+农户”模式中,龙头企业和农户是一种契约关系,两者都是独立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市场主体,实行产业化经营的好处,一方多,另一方必然少。这种利益上的矛盾,使双方均想“利益多沾,风险少担”。弱势的贫困农户往往“风险不少担,利益不沾边”。因而我们不能对扶贫龙头企业提出过于苛刻的要求,市场经济规律使龙头企业本身面临巨大的市场压力,相当多的企业还在为生存而挣扎,不要说超额利润,就是赚取平均利润都困难,如果早期对农户扶持太多,企业会伤元气,企业没有实力,更谈不上扶持。④市场发育不完善,诚信度低。我国特别是贫困地区,市场化程度低,公司、个人诚信度较低,难免出现一些违约现象。

(三)公司、当地地方政府、上级政府、农户四方的博弈分析

在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和发展中,存在多种利益集团,其中最重要的是公司、当地地方政府、上级政府和农户,四者均想使自己的目标最大化,公司和农户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政府方面则较为复杂,上级政府的目标是经济发展,当地地方政府的目标则更多体现为带动农户增收、政府的政绩等。1.公司和当地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

由于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可以享受政府的一系列优惠,政府配给每个地方的企业名额有限,所以对公司而言,首先要争取成为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其最优选择是争取名额;对当地地方政府而言,必须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办事,即按照规范办事。事实上,当地地方政府也未必完全按照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去做,企业能否成为扶贫农业龙头企 业取决于企业的公关能力和政府官员的价值去向。这样不达标的企业就可以想办法达标,其结果选择的企业并不一定是最优选择。

2.当地地方政府和上级政府之间的博弈

对当地地方政府来说,争取本地有更多的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既可以得到上级政府的投资和优惠,有利于经济发展,又能体现政绩,其最优选择必然是争取更多的名额。上级政府同样是希望按照规范办事,同时上级政府还希望平衡各地之间的差别,最初是设想在每个贫困县建立三个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目前是通过竞争,设置门槛,达标者上。这样就可能出现以下情况:上级政府在各地平衡建立;当地地方政府和企业联合,弄虚作假,欺骗上级,使未达标企业达标;当地地方政府官员通过公关取得名额等。

广东省扶贫办某负责人认为,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应该由市场选择,自然淘汰,这个原则是对的,但操作中难度较大,因为涉及到享受有关优惠,不可能经常变化,现在采取扶贫农业龙头企业一定3年,3年后再评,基本体现了市场选择,自然淘汰的原则。

3.公司和农户之间的博弈

公司和农户双方的目标均是利润最大化,双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很复杂,二者之间的博弈则较为复杂,包括是否租地、租金多少,是否签订合同、签订什么类型的合同,农户是否按照公司的标准要求生产,是否执行合同,产品是否卖给公司或公司要不要收购产品,如此等等。双方博弈策略选择考虑的因素也较多,双方信息拥有量,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自然灾害造成的丰与欠,公司与个人信用,短期与长期的合作关系等等。在这里,双方的选择未必规范,如违约,但基本能达到一方最优或双方最优,调查发现双方均有违约现象,但造成损失并不大。事实上,在贫困地区,由于地处边远、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等因素影响,农民的选择策略十分有限,其结果大都能接受目前并不公平但却合理的选择。

四、政策建议

(一)转变观念,正确看待扶贫农业龙头企业

通过调查与分析,我们认为省政府应该一如既往的支持扶贫农业龙头的发展和建设,正确看待其发展中存在的现象和问题。这里关键是要转变观念,首先要认识到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特殊性,即扶贫性和政治责任性;其次要正确看待对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投资,不要因为它是私营企业就抱有偏见,某县扶贫办的官员说得有理,“政府给国有企业投资那么多,投资效益很差,投资到民营企业,效益高,为什么不可以呢?”可见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实质上是对待民营经济的态度问题,国家已经明确了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思路,扶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理所当然。

(二)理顺各方利益关系,建成平等互利的利益共同体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在运作中,涉及到的相关利益主体较多,包括农户、政府、省直挂扶单位、科研单位,各利益主体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理顺各方利益关系,目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①完善合同签订及操作的程序和方法,保护各方利益特别是农户利益,防止坑农现象发生。目前来看,由于公司面临的是众多农户,在征用土地、签订合同时,乡镇政府、村委会介入不可避免,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际操作问题,因此,完善合同签订及操作的程序和方法,如乡镇政府组织召开村民大会表决、租金、收购价格制定中的村民代表参与等程序应该进一步明确,以保护农民利益,促使公司与农户建成平等互利的利益共同体。②明确政府的服务职能,完善政府的投资机制,建立相对公开、公正、透明的投资机制。政府的主要职能是为企业提供 服务,但由于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特殊性,政府还为其提供必要的优惠,特别是投资,今后工作的重点应该是进一步明确哪些该投资、哪些不该投、投资多少、怎样投?特别要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对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用途、如何使用、效果评价等要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产生。③继续加强企业与科研院校的科技合作,政府应积极为其牵线搭桥,尽量争取国家、省科研课题项目,合作开发,以项目资金代替无偿投入。

(三)继续并加大对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

对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不是减少,更不是停止,而是要加大。①加大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省、地、县各级财政要根据自己的财力状况,建立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对贫困农户种子、种苗补贴,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等。②建议金融部门建立支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专项贷款制度。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效益好,具有发展前景的龙头企业降低贷款门槛,并逐年提高此项贷款的比重。③继续执行扶贫农业龙头企业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完善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监督管理

《广东省重点发展100家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实施方案》已经就省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考核办法、申报和动态管理,以及享受的优惠政策做了详细规定,方案是合理可行的,但是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最主要的是“长官意志”,个别企业之所以成为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是因为上级领导的一句话,致使个别不符合标准的企业想办法达标,如愿以偿。要解决这个问题:一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实施方案》,按经济规律办事;二是切实执行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动态管理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弄虚作假的、违反国家政策的、非法经营的、坑农害农的,要坚决取消,并给予适当的惩罚。三是加强对各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实施项目管理,专款专用,防止资金的挪用和乱用。

(五)加强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自身建设

扶贫农业龙头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企业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真正做到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权明晰、制度健全,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从调查看,目前企业的经营重点要从扩规模转移到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产品销售工作上来,具体地说:①走品牌营销之路,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目前的龙头企业基地建设、厂房设备等基础建设基本已经完成,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但是由于市场开拓力度不够,品牌影响力不够,很多时间停产待销,所以下一步的资金投放重点应在市场开发上,加强广告宣传力度,提高企业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产品的竞争力。②继续加强与科研院校的合作,不断开发新产品,以新产品优势占领市场。③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特别是质量管理,以质取胜。

Demonstration Research on Relationship of Help Poor Agriculture Dragon-head Companies and Correlation Interest Group

Shi jin-shan

(Zhongkai Agrotechnical College ,Guangzhou 510225,China)

Abstract: Developing help poor help poor agriculture dragon-head companies is a new industrialization help poor fashion in near year , base on theory and practice doubt :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 relation not definitude ,and take peasant household throw overboard poor function, we investigate five enterprise in GUANGDONG, wish award a just evaluation.The text first analysis enterprise and correlation interest group relationship, include relationship to government , relationship to unity of province droppers help poor , service and interest relationship to peasant household , and benefit by governmental preferential policy , in the next place make evaluation and raise policy suggest.Conclusion is: help poor agriculture dragon-head companies is a special enterprise , for it have a policy of help poor and economy of enterprise ,it is inevitability appearing all kinds of normal and nornornal appearance in developing , government must support and lead developing of it.Key words: help poor agriculture dragon-head company ;benefit relation ;policy suggest

史金善,广东省仲恺农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经济副教授 地址:510225,广州市纺织路东沙街24号经管院 联系电话:89003697(家),89003173(办),***

email: sjs1002@tom.com

利益相关者关系 第3篇

摘要:在构建企业成长性和利益相关者满足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基于闲置资源假说和管理机会主义假说建立了企业成长性对利益相关者满足的理论分析框架。运用改进的模糊综合评估法和动态面板系统GMM作为研究方法对中国中小板制造业上市公司进行了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企业成长性处于一般水平,而利益相关者满足处于较弱阶段;成长性对利益相关者满足度符合闲置资源假说;利益相关者满足度亦具有正向的动态连续性;同时,企业规模、企业治理结构和产品市场表现也会对利益相关者满足度产生影响。

关键词:企业成长性;利益相关者满足;动态面板系统GMM

中图分类号:F272.5

文献标识码:A

一、问题的提出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人类生存环境的逐步恶化和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加之社会觉悟的提升,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摒弃了“应不应该履行社会责任的争论”,即承认企业应当协调好自身发展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正式转入“是什么”和“怎么办”的阶段[1]。从福利最大化的角度看,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需要重点关注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企业自身的发展,即企业价值或其成长性;利益相关者的满足,即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企业自身发展与利益相关者满足之间的互动。国内外相关研究主要是将利益相关者融于企业治理,企业是利益相关者复杂关系网的核心,对这些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负责[2]。

当前,国内外主要着力于探究利益相关者满足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主流的观点认为,作为对企业理论的完善和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本质是追求企业自身发展与利益相关者的和谐[3],形成正向推动企业价值的路径[4]。但是,这种正向效应需要利益相关者的响应,因而此类影响存在一定的滞后性[5];持反对观点的学者认为,利益相关者满足方面的投资会使管理层拥有更多可支配的资源,从而进一步放大“委托—代理”问题[6];同时,少部分学者研究从税盾的中立视角出发,认为利益相关者满足对企业价值也是不相关的[7]。

事实上,支持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会带来企业价值提升的实证研究越来越多,但这种正向效应结论并不具有确定性[8]。这种不确定性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社会责任在广度与深度上的拓展[9]。产生此种不确定性的根本原因在于缺乏理论视角来解释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机制[10],同时也缘于相关研究未结合样本的行业特性、时间维度及内生性等因素[8,11]。

总体而言,相关研究成果颇丰,然而在以下两方面有待提升:一方面,前人研究成果主要聚焦于利益相关者对企业发展治理的影响,但是企业发展治理对利益相关者满足度的回馈机制研究偏少,而这正是推动社会责任践行和走向深化的关键之所在;另一方面,在选择度量企业发展的变量时,单一地从企业价值入手,即从量上着手,而忽视了质的角度,即从企业成长性水平入手探究二者之间的关系。事实上,企业保持足够的成长活力才是利益相关者满足的基础,亦是社会责任保持持续性的关键。

基于此,本文从企业成长性水平入手探究其对利益相关者满足的影响,从而更好地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具体而言,基于闲置资源假说及管理机会主义假说建立起关于企业成长性水平对利益相关者满足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从而弥补当前理论基础相对较为缺失的不足;其次,聚焦于中小企业版块制造业上市公司可以剔除行业类型对二者关系的影响;再者,以面板数据作为数据来源可保证分析时的动态性,即纳入企业成长水平的滞后期作为回归变量,以考察其影响的相对稳定性;最后,以动态面板系统GMM作为研究方法,来缓解内生性可能对回归结果带来的偏误。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一)企业成长性水平测度

当前对于企业成长性水平的测度,多采用综合指标的方式[12]。具体而言,可分为偿债能力、营运能力、扩张能力与盈利能力四个方面。这主要是基于如下考量:首先,企业成长过程中必然需要大量资本引入,因而必须保证足够的偿债能力,进而企业的财务杠杆不可避免地会对企业的成长性产生重要影响;其次,企业成长过程中需要其对资本进行有效运用,以应对市场的冲击和挑战,即营运能力是企业成长的关键;再者,与企业成长相伴生的是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如总资产的扩张,而这正是企业成长最直接的表现;最后,企业成长性的基本出发点是其盈利性的提升,而这亦是利益相关者满足的基本保障。

基于上述考量,本文从上述四个方面搭建企业成长性水平评价体系,具体见图1。

(二)利益相关者满足水平测度

Darus Faizah,Mad Salina和Yusoff Haslinda[3]自从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本质是追求企业自身发展与利益相关者的和谐”的观点以来,以往的关于利益相关者研究也逐渐被梳理为“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社会责任有正向的促进作用”、“利益相关者以顾客满意度为基础可有效促进企业慈善捐赠”等。随着企业治理的研究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将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界定为股东、员工、管理层、政府、债权人、供应商及客户等的集合体。

其中,本文以“调整后的每股收益”来度量股东的满足程度,基本的关系为:调整后的每股收益值与股东满足程度正相关;以员工的现金支付比率衡量员工的满足度;以留存收益资产比测量管理层的满意度;以资产税费率估量政府的满意度。运用王端旭、潘奇[13]的估计方法,以现金流利息到期债务保障倍数度量债权人的满足度;对于供应商及客户的满足度则使用存货周转率度量。根据Huang和Kung[14]的论文观点,以企业的存货周转率进行度量不仅可以避免指标体系的过分庞杂,更因为从供应链视角看,企业存货周转率越高,意味着企业与其上游的供应商及下游的客户有更为频繁和顺畅的互动。

(三)研究假说

关于企业发展对其利益相关者满足的影响,可以从如下两个方面展开:一方面,闲置资源假说认为企业在进行社会责任投资时,取决于企业掌握的可利用资源,即企业的成长性对利益相关者满足有正向影响,当企业发展顺畅时,其拥有更多可供使用的资源,从而更有可能进行社会责任投资,以获取良好的经营环境;另一方面,管理机会主义假说认为高成长性企业会弱化社会责任方面的作为,即企业的成长性对利益相关者满足有负项影响,这主要是管理者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在企业成长性时偏好于个人利益最大化,而非进行利益相关者满足;在企业面临成长困境时则偏好以社会责任投资以期转移股东的视线,营造出企业处于高速成长的假象[7]。

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说:

假说a:如果闲置资源假说正确,则企业的成长性对利益相关者满足有正向影响;

假说b:如果管理机会主义假说,则企业的成长性对利益相关者满足有负向影响。

显然,假说a和假说b的原假说均为企业的成长性对利益相关者满足没有影响,即呈现出中性,具体的框架图如图2所示。

三、研究设计

(一)基于改进模糊综合评估法的测度

基于文献检索发现,忽视企业成长性水平及其利益相关者满足度的层次性和模糊性是常态[15],一般的则是用因子分析等方法进行评价[12]。由于企业成长性水平及利益相关者满足度本质上难以分离相关层次指标,并带有一定的模糊性,因而本文分别采用熵值法来获取各维度的权重度量,在保证结果客观性的同时以充分利用数据提供的信息;同时对于隶属度的获取,则采用模糊C-均值聚类算法(FCM)来取得对应隶属度矩阵,不仅可以保证隶属度获取的客观性,更吻合了该评价对象的模糊性,结果见表1。

(二)模型设定

关于控制变量的选择,本文主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企业运营、企业内部治理、产品市场。为了保证模型的自由度,本文在实证中仅选取最具代表性的相关变量。其中,企业运营方面选取企业规模和财务杠杆;企业内部治理方面选取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率;产品市场选用毛利率指标。相关实证研究亦表明,二者关系亦与时间因素相关,因而本文将时间因素加入其中[2, 14]。同时,考虑到企业在进行社会责任投资时存在动态连续性,本文还加入了利益相关者满足度的滞后一期。

鉴于此,考虑到企业在进行社会责任投资时存在动态连续性,而传统的面板回归方法将导致回归结果的不稳健,本文选用动态面板系统GMM,既可以考虑到水平与差分两个方程的信息,又可以处理内生性问题。

四、实证分析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由于中小板上市公司具有相对较高的成长性、如小规模下的高营收等更能体现企业成长性内涵以及行业差异性导致的利益相关者不同等原因,本文的样本来源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制造业上市公司。为考虑本文研究样本的充足性及财务数据的可得性,在剔除ST公司与PT公司及2007-2013年进行重大重组和主营业务变更等异常企业后,本文共筛选出1665个样本,构成了非平衡面板数据(其中,2008年124个,2009年165个,2010年199个,2011年323个,2012年410个,2013年444个)。

相关原始数据根据CSMAR和RESET数据库进行交叉验证,对应的统计描述见表2。

(二)成长性水平及满足度评价与讨论

本文数据利用Matlab7.0软件处理模糊综合评价,基本的运算规则如下:熵值运算时,运用“均值-标准差”方法进行标准化,修正量纲引起的权重差异;FCM运算时设定最大迭代步长为250步,以保证隶属度矩阵的相对精确性。限于篇幅,本文仅列出成长性水平及利益相关者满足度在各年份的均值及差异情况,见表3。

就中国中小板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成长性水平而言,其估计值介于区间[4,6]之间,整体处于一般水平,但位于4的附近,表明其还有极大的成长空间。同时,各年份之间的均值存在显著差异,呈现极强的波动性,而这正是此类企业的特性,也表明本文选取此类样本研究企业的成长性是较为科学的;就中国中小板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利益相关者满足度而言,其估计值介于区间[2,4]之间,整体处于较弱水平,因而需要对利益相关者满足度的影响因素进行探究,而这正是本文探究的关键。同时,各年份之间的差异性并不具有统计显著性,表明此类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满足尚缺乏强有力的作为;就二者之间的互动性而言,在绝大多数年度二者之间的差异呈现出符号一致性,因而表明假说a是具有极大地正确性,但是尚需要通过回归进行验证。

(三)系统GMM回归结果及讨论

为了保证回归结果的相对稳健,本文采用“Winsorize”命令处理1%的异常值,同时实证分析中加入了“Twostep”选项。相关操作均在STATA13.0软件上完成,对应的估计结果见表4。

从表3的估计结果可以看出,Wald检验均在1%的显著水平通过检验,表明模型整体显著;AR(1)、AR(2)与Sargan检验均符合系统GMM关于残差一阶相关、二阶无关与工具变量的合理假设;同时,Stk的滞后期亦通过了1%的显著水平,且系数为正,表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行为存在极强的动态连续性。

就企业成长性对利益相关者的满足而言,无论是当期还是滞后期的成长性对利益相关者满足均有正向影响,且高度显著,从而表明闲置资源假说是可以解释二者之间的关系。同时,这种影响也具有持续性,不仅验证了假说a的猜想,更表明企业的成长性是利益相关者满足的源泉;就各控制变量的影响而言,企业规模、毛利率及年份效应对利益相关者满足呈现高度影响,但是大企业并不倾向于进行更多的社会责任投资,这可能是由于样本企业多为高速成长中的企业,其更关注的是自身的成长。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仅在10%的水平上显著,财务杠杆并无影响。

(四)稳健性探讨

虽然本文在数据处理和估计方法的选择上极大程度地兼顾了模型的稳健性,但本文依旧从如下两个方面验证了模型的稳健性:在不考虑成长性水平的滞后期时,模型各变量的显著性及符号并无明显变化(如表3所示);同时,估计了Pooled ols模型和FE模型,L.stk的系数确实介于二者之间,表明系统GMM估计结果是较为稳健的。

五、结 语

本文在构建企业成长性和利益相关者满足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基于闲置资源假说和管理机会主义假说建立企业成长性对利益相关者满足的理论分析框架。以中国中小板制造业上市公司为数据来源,运用改进的模糊综合评估法和动态面板系统GMM作为研究方法,实证结果表明:

其一,样本内各企业的成长性处于一般水平,且呈现出极强的波动性,而利益相关者满足度则处于较弱水平,存在极大的上升空间。同时,成长性水平的差异性与利益相关者满足的差异性存在极强的符号一致性。因而对企业而言,需要在进一步提升企业成长水平的基础上,将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之中,更多地关注到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需求,实现企业自身发展与利益相关者满足之间的共赢。

其二,.就成长性水平对利益相关者的满足而言,其符合闲置资源假说,并具有一定程度的稳定性,表明企业可供使用的闲置资源是利益相关者满足提升的基础,是社会责任践行的根源。因而,各利益相关者应更多地将资源倾注于社会责任履行较好的企业,帮助企业实现成长,同时这种成长性也是其得到风险对价的保障。

其三,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满足具有正向的动态连续性,企业盈利性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影响为正向,但企业规模却呈现出负项影响,同时,财务杠杆的影响并不显著。因而,企业可以从优化企业治理、稳定和社会责任履行战略等角度入手,以提升利益相关者的满足度。

[参考文献]

[1]邵君利.企业社会责任活动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根据中国化学制品行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9(1):75-80.

[2]李国平,韦晓茜.企业社会责任内涵、度量与经济后果:基于国外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的研究综述[J].会计研究,2014(8):33-40.

[3] Faizah Darus, Salina Mad, Haslinda Yusoff. The Importance of Ownership Monitoring and Firm Resources o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J]. Procedia -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2014,145(6):173-180.

[4]Dev R. Mishra. Post-innovation CSR Performance and Firm Value[J].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5(3):1-22.

[5]张兆国,靳小翠,李庚秦.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交互跨期影响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13(8):32-39,96.

[6]Brammer S, Millington A. Does it pay to be different? An analysi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porate social and financial performance[J]. 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2008,29(12):1325-1343.

[7]Maretno, Harjoto. The causal effect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on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J].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2012,106(1):53-72.

[8]Godfrey P C, Hatch N W. Researching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 agenda for the 21st century[J].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2007,70(1):87-98.

[9]Margolis J D, Walsh J P. Misery loves companies: Rethinking social initiatives by business[J].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2003,48(2):268-305.

[10]Wood D J, Jones R E. Stakeholder mismatching: A theoretical problem in empirical research on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organizational analysis, 1995,3(3):229-267.

[11]尹开国,刘小芹,陈华东.基于内生性的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研究: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中国软科学,2014(6):98-108.

[12]张信东,薛艳梅.R&D支出与公司成长性之关系及阶段特征[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0(6):28-33.

[13]王端旭,潘 奇.企业慈善捐赠带来价值回报吗:以利益相关者满足程度为调节变量的上市公司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2011(7):119-128.

[14]Huang C, Kung F. Drivers of environmental disclosure and stakeholder expectation: Evidence from Taiwan[J]. 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0,96(3):435-451.

[15]付书科,杨树旺,唐鹏程,等.我国有色金属行业社会责任评价:来自上市企业数据[J].宏观经济研究,2014(4):18-26.

购物中心利益相关者及其关系分析 第4篇

一、购物中心利益相关群体

购物中心是一个有机的经济共生体, 涉及的方面非常的复杂。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 从经营的角度分析, 购物中心涉及的利益相关群体, 包括发展商、管理公司、承租户、消费者等, 而在中国, 购物中心的相关群体还包括部分的商铺业主。如图所示:

1. 发展商

主要负责发起建设购物中心, 发展商作大型购物中心决策必须进行周密的市场调研, 对社会购买力与城市商业环境进行认真论证, 担负起购物中心的建筑方案规划建设、商业业态规划、投融资等责任, 同时是购物中心部分或全部的商业物业的所有者, 并负责选择委托管理公司对购物中心进行统一经营和管理。

2. 管理公司

是具有零售业管理经验的经营实体, 管理公司并不直接进行商业经营, 而是从事整体策划和管理, 具体包括租赁管理、营销管理、服务管理和物业管理等。

3. 承租户

则是指直接从事零售、服务经营的零售服务商, 他们构成购物中心的经营主体, 由主要承租户和标准单位的承租户组成。主要承租户包括百货商店、大型超市、大型的专业商店, 以及大型娱乐机构等, 他们决定了购物中心的宽度;而标准单位的承租户则占据了购物中心的大部分, 它们涵盖的业态, 以及行业都非常丰富, 决定了购物中心的深度;主要承租户和标准的承租户相互配合, 才能够实现购物中心满足消费者“一次购足”的需求。

4. 商铺业主

国外的购物中心的商业物业一般都由发展商持有, 而中国特有的国情, 以及购物中心在国内发展的实际, 国内的购物中心的相关群体还包括了部分的商铺业主, 这些业主从发展商手中购得部分商业物业的所有权, 享有所持有商业物业的收益权。而购物中心的商业物业业主与一般商业物业业主是有所区别的, 一般商业物业的业主在选择承租户上不受限制, 而购物中心商业物业的业主则受到购物中心业态规划的约束, 应当服从购物中心管理公司的整体业态安排, 这样才能够保证购物中心的整体性, 从而增强购物中心的吸引力, 也才能够保证商铺业主的长远利益。

5. 消费者群体

是决定购物中心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由于时代的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消费者对购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休闲时间的增加, 消费者已经不能满足于单一的购物, 消费者需要能够在一个地方一次就能够把东西买齐, 同时对娱乐的需求大大增加, 因此, 消费者需要一个能够提供购物、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场所, 而只有购物中心这种商业形态才能够满足消费者这一要求。消费者群体是购物中心的发展商、管理公司、商铺业主、承租户都必须重视的, 他们是决定购物中心这个共生体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因此, 如何不断满足消费者的要求, 增强购物中心对广大消费者的吸引力, 是发展商、管理公司、商铺业主、承租户在经营运作中必须考虑的。

二、购物中心利益相关群体关系

购物中心是由发展商、管理公司、商铺业主、承租户组成的一个经济共生体, 关系错综复杂, 这些关系决定着购物中心的生存发展法则。

1. 发展商管理公司:委托经营关系

购物中心的发展商承担了建筑实体、初步商业规划、投融资等的基本责任, 因为一般的发展商的性质属于不动产 (如美国的JMB不动产机构, 在1992年, 拥有的购物中心面积达7952.3万平方英尺) 企业, 对零售业并不熟悉, 因而在购物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后, 就要将购物中心交由专业的购物中心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就形成了发展商与管理公司的委托经营关系。发展商并不直接参与购物中心的日常经营管理, 包括租赁管理、营销管理、服务管理和物业管理等在内的管理均由管理公司承担, 通过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购物中心得以正常运作, 并努力保持较高的租用率, 增强购物中心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协助承租户实现理想的销售, 从而不断提升购物中心的物业价值。只要在进行重大的决策的时候 (如大规模的物业翻新等) , 发展商才介入。

在这一关系中, 发展商就要慎选购物中心的管理公司, 发展商应对管理公司在专业性 (是否专业的零售管理公司、是否具有购物中心的管理经验等) 进行严格的考察, 确保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跟所开发的购物中心相匹配。一旦选定管理公司, 发展商除了对管理公司进行相应的考核, 以及监督之外, 具体的经营管理应交由管理公司负责, 给予管理公司充分的管理权。

2. 管理公司承租户:经营管理和服务关系

对于一个购物中心来说, 从管理的角度, 管理公司跟承租户的关系是最直接的关系, 是购物中心的主要关系。它体现了购物中心的日常的经营运作关系。而承租户在日常经营中也主要跟管理公司打交道, 管理公司与承租户的关系就是经营管理和服务的关系。管理公司负责整个购物中心的经营管理, 虽然管理公司并不直接经营零售业, 但由于购物中心是零售业态的复合, 所以, 作为管理公司, 必须熟悉零售业的经营状况、行业趋势等, 必须采取相应的手段树立购物中心的整体形象, 提供整体的营销策划, 不断吸引源源不断的客源, 从而协助承租户提升销售业绩。除此之外, 管理公司还负有租赁管理的责任, 比如对业态的调整、制定相应的承租和政策等;同时还负有服务管理的责任, 要对购物中心的一切行政事务进行统一管理, 承租户负担合理的资金及公共行政管理费用等。另外, 管理公司还负有购物中心物业管理的责任, 主要包括维修房屋及设备设施和保证水电供应及空调等设备的正常运行、操作, 负责垃圾清运和化粪清掏, 绿化养护, 特殊业种的管理 (贵重物品和娱乐场所) 和危机处理等。

3. 承租户承租户:共生关系

购物中心的最大特征, 就是各种商业业态集中在一个建筑中, 业态具有非常高的复合度, 所以承租户之间的关系是共生关系。在承租户中, 主要的承租户是吸引客流的关键力量, 因此在实际的运作中要首先考虑主要承租户的要求, 而主要的承租户也应该对其他承租户给予一定的协助, 共同吸引客流。在承租户之间的关系中, 他们既是合作的关系也是竞争的关系, 只不过在购物中心中, 他们的合作要大于竞争。要协调好承租户之间的关系就必须把握住一些基本的原则:努力寻找零售商的平衡, 使购物中心能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在任何一个个别的商品或品牌销售中, 应该保持合理的竞争水平, 以及广泛的价格幅度, 从而使消费者有相当大的选择余地;在各商店的位置安排方面, 要使之有利于行人流的循环流动;在门脸设计和布局上, 尽量适应承租户的商业需求;建成后的管理阶段, 应对承租户进行监控, 从整体上对不适应的承租户进行调整以保证全体承租户的利益。

4. 发展商商铺业主:有一定限制的交易关系

中国购物中心的特性之一是存在独立的商铺业主, 发展商把一定数量的商铺销售给业主, 因此发展商与商铺业主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交易关系, 但这种交易关系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因为购物中心对外靠统一的形象来吸引消费者, 商铺的招商要服从购物中心业态的统一规划。因此在经营中必须保持相对的统一性, 同时业态也要根据市场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 因此商铺业主并不能够任意进行招商, 应在管理公司的指导下, 选择符合总体业态布局的零售服务商。如果任由商铺业主自行决定商业业态, 必将导致购物中心整体业态布局的混乱, 从而降低购物中心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最后必将影响整个购物中心的整体竞争力。因此, 在处理与商铺业主的关系时, 应当在开始就与商铺业主达成协议, 要求商铺业主服从购物中心的整体安排, 管理公司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商铺业主适当的补偿, 从而保持购物中心的统一性。

5. 商铺业主承租户:租约关系

由于存在一部分的独立产权的商铺, 因此也就存在商铺业主与承租户的关系。商铺业主与承租户存在着租约关系, 从独立的法律意义来说, 商铺业主与承租户的关系是他们两个主体之间的关系。但由于购物中心的特殊性, 商铺业主与承租户的租约关系应该是管理公司与承租户租约关系的有机组成。从内容到格式应当与管理公司制定的租约相一致, 并且在选择承租对象时, 还应该接受管理公司的审核与确认。这些关系实际处理起来要困难的多, 所以, 在中国的购物中心中, 处理这类关系应该是决定购物中心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购物中心作为一个共生体, 如何协调共生体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就变得至关重要。协调好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才能增强购物中心的市场竞争力, 从而推动购物中心的不断发展。为了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促进购物中心运作, 就必须做到统一管理, 从而保持统一形象, 从整体上吸引消费者光顾。在业态配置上, 业态的配置调整权力要集中在管理公司, 配置上要讲求复合度, 做到共享客源。为保证购物中心的整体发展, 采用组合式租金更有力将发展商与承租户的利益联系在一起, 实现管理、营销步调的一致性, 从而发挥购物中心的协同效应, 实现购物中心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怀东:购物中心策划与管理[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 2006

[2]罗桔芬:世界各国购物中心[M].北京:中国大百科出版社, 1995

[3]崔霁:购物中心开发经营成功因素析[J].上海房产, 2009, 3.

利益相关者的界定方法述评范文 第5篇

摘要: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不仅要为股东服务,而且还要为众多的利益相关者服务,但如何界定利益相关者是整个利益相关者理论研究的起点,也是一个困扰西方经济学家的难题。本文梳理了从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对利益相关者界定问题的探索过程,重点评析了90年代中期以后米切尔“多维细分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实际应用。我们认为,对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并不需要“等量齐观”,而“分类治理”才是企业保持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界定;分类治理

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是20世纪60年代左右,在美国、英国等长期奉行外部控制型公司治理模式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的,其影响El渐扩大。与传统的股东至上主义的主要区别在于,该理论认为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比如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可看作是“一种治理和管理专业化投资的制度安排”(Blair,1995),它理所当然地要为利益相关者服务,而股东只是其中之一罢了。在潘罗斯、安索夫等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后,弗里曼、布莱尔、多劳逊、米切尔等学者致力于完善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整体框架和实际应用,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然而,利益相关者理论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怎样界定,究竟谁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如果利益相关者本身都界定不清,那么就无法开展基于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公司治理了(杨瑞龙,2000)。本文梳理了从上个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对利益相关者界定问题的探索过程,重点评析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多维细分法”的研究成果,尤其是“评分法”的研究结论和实际应用。

一、利益相关者界定的早期探索

据考证,《牛津词典》记载的利益相关者一词最早出现于1708年,它表示人们在某一项活动或某企业中“下注”(have a stake),在活动进行或企业运营的过程中抽头或赔本(Clark,1998)。事实上,第一次提出公司应该为利益相关者服务的想法可以追溯到1929年,通用电器公司的一位经理的就职演说(刘俊海,1999)。潘罗斯被认为是“企业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先行者”(Pitelis,1998),她在1959年出版的《企业成长理论》一书中提出了“企业是人力资产和人际关系的集合”的观念,从而构建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知识基础”(Penrose,1959)。

然而,西方学者真正给出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则是上世纪60年代以后的事。1963年,美国上演了一出名叫“股东”(Shareholder)的戏。斯坦福研究院的一些学者受此启发,利用另外一个与之对应的词“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来表示与企业有密切关系的所有人。他们给出的利益相关者的定义是:对企业来说存在这样一些利益群体,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企业就无法生存(Clark,1998)。这个定义对于利益相关者界定的依据是某一群体对于企业的生存是否具有重要影响。虽然这种界定方法是从非常狭义的角度来看待利益相关者的,但是它毕竟使人们认识到,企业存在的目的并非仅为股东服务,在企业的周围还存在许多关乎企业生存的利益群体。

安索夫是最早正式使用“利益相关者”一词的经济学家,他认为“要制定理想的企业目标,必须综合平衡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的索取权,他们可能包括管理人员、工人、股东、供应商以及顾客”(Ansoff,1965)。在20世纪70年代,利益相关者理论开始逐步被西方企业接受,经济学家蒂尔曾经这样描述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影响:“我们原本只是认为利益相关者的观点会作为外因影响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管理过程⋯⋯但变化已经表明我们今天正从利益相关者影响(Stakeholder influence)迈向利益相关者参与(Stakeholder participation)”(Dill,1975)。随后美国宾夕法尼亚的沃顿学院(Wharton Sch001)于1977年开设了利益相关者管理课程,旨在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应用于企业战略管理,并逐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分析框架。

二、20世纪80年代以后对于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进人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企业间竞争的日趋激烈,人们逐渐认识到经济学家早期从“是否影响企业生存”的角度界定利益相关者的方法有很大的局限性。1984年,美国经济学家弗里曼给出了一个广义的利益相关者定义。他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实现目标的过程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Free—man,1984)。这个定义不仅将影响企业目标的个人和群体也视为利益相关者,同时还将受企业目标实现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影响的个人和群体看作利益相关者,正式将当地社区、政府部门、环境保护主义者等实体纳入利益相关者管理的研究范畴,大大扩展了利益相关者的内涵。弗里曼的观点与当时西方国家正在兴起的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的观点不谋而合,受到许多经济学家的赞同,并成为了20世纪80年后期、90年代初期关于利益相关者界定的一个标准范式。

然而,经济学家们发现采用弗里曼的界定方法,在进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实证研究和应用推广时几乎寸步难行,将所有广义的利益相关者看成一个整体进行研究也无法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为此,美国经济学家马科思·克拉克逊于1993年,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专门组织了关于利益相关者管理问题的国际学术会议,会议论文收录于《管理学会评论》(Academy ofManagement Review)杂志1995年第一期关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专刊上。与会学者普遍赞同这样的观点,即“企业的目标是为其所有利益相关者创造财富和价值,⋯⋯企业是由利益相关者组成的系统,它与给企业活动提供法律和市场基础的社会大系统一起运作”(Clarkson,1994)。与此同时,经济学家们普遍认识到,企业的生存和繁荣离不开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但利益相关者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细分,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管理决策的影响以及被企业活动影响的程度是不一样的。90年代中期,“多维细分法”在利益相关者界定中逐渐成为了最常用的分析工具。

例如,查克汉姆按照相关群体与企业是否存在交易性合同关系,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契约型利益相关者(Contractual Stakeholders)和公众型利益相关者(Community Stakeholders)。前者包括股东、雇员、顾客、分销商、供应商、贷款人;后者包括全体消费者、监管者、政府部门、压力集团、媒体、当地社区(Charkham,1992)。克拉克逊提出了两种有代表性的分类方法:(1)根据相关群体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承担的风险种类,可以将利益相关者分为自愿利益相关者(Voluntary Stakeholders)和非自愿利益相关者(Involuntary Stakeholders):前者是指在企业中主动进行物质资本或人力资本投资的个人或群体,他们自愿承担企业经营活动给自己带来的风险;后者是指由于企业活动而被动地承担了风险的个人或群体。换言之,克拉克逊认为,利益相关者就是“在企业中承担了某种形式的风险的个人或群体”(Clarkson,1994)。(2)根据相关者群体与企业联系的紧密性,可以将利益相关者分为:首要的利益相关者(Primary Stakeholders)和次要的利益相关者(Secondary Stakeholders)。前者是指这样一些个人:群体和倘若没有他们连续参与,公司就不可能持续生存,包括股东、投资者、雇员、顾客、供应商等;后者是指这样一些个人和群体:他们间接地影响企业的运作或者受到企业运作的间接影响,但他们并不与企业交易,对企业的生存也没有根本性的作用,比如媒体和众多的特定利益集团二级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一级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二级非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一级非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低高紧密性图1威勒对于企业利益相关看的界定

随后,威勒将社会性维度引入到利益相关者的界定中。他认为,有些利益相关者是有社会性的,即他们与企业的关系直接通过人的参与而形成;有些利益相关者却不具有社会性,即他们并不是通过“实际存在的具体人”和企业发生联系的,比如自然环境、人类后代、非人物种等(wheeler,1998)。结合克拉克逊提出的紧密性维度,威勒将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分为以下四种:(1)首要的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他们与企业有直接的关系,并且有人的参加,如顾客、投资者、雇员、当地社区、供应商、其他商业合伙人等。(2)次要的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他们通过社会性活动与企业形成间接联系,如居民团体、相关企业、众多的利益集团等。(3)首要的非社会利益相关者,他们对企业有直接的影响,但不与具体的人发生联系,如自然环境,人类后代等。(4)次要的非社会性利益相关者,他们对企业有间接的影响,也不包括与人的联系,如非人物种等。威勒利用这两个维度对利益相关者界定的结果如图1所示。

三、米切尔的评分法及其应用

勿庸置疑,上述从多个维度来细分利益相关者的思路大大深化了人们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认识。然而,这些界定方法普遍的缺陷是缺乏可操作性,仍然停留在学院式的研究上,从而制约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实际运用。美国学者米切尔曾经详细研究了利益相

关者理论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归纳了27种有代表性的利益相关者定义,并提出了一种评分法(Score—based Ap—proach)以界定利益相关者。

米切尔明确指出,有两个问题居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核心:一是利益相关者的认定(Stakeholder Identification),即谁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一是利益相关者的特征(StakeholderSalience),即管理层依据什么来给予特定群体以关注(Mitchell,1997)。由此可以从三个属性上对可能的利益相关者进行评分,然后根据分值的高低确定某一个人或者群体是不是企业的益相关者,是哪一类型的利益相关者。这三个属性是:(1)合法性(Legitimacy),即某一群体是否被赋有法律和道义上的或者特定的对于企业的索取权;(2)权力性(Power),即某一群体是否拥有影响企业决策的地位、能力和相应的手段;(3)紧急性(Urgency),即某一群体的要求能否立即引起企业管理层的关注。

米切尔认为,要成为一个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至少要符合以上一条属性,即要么就是对企业拥有合法的索取权,要么能够紧急地引起企业管理层关注,要么能够对企业决策施加压力,否则不能成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对上述三个特性进行评分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又可以被细分为以下三类:(1)确定型利益相关者(Definitive Stakeholders),他们同时拥有对企业问题的合法性、权力性和紧急性。为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管理层必须十分关注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并设法加以满足。典型的确定型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雇员和顾客。(2)预期型利益相关者(Expectant Stakeholders),他们与企业保持较密切的联系,拥有上三项属性中的两项。这种利益相关者又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同时拥有合法性和权力性的群体,他们希望受到管理层的关注,也往往能够达到目的,在有些情况下还会正式地参与到企业决策过程中。这些群体可能包括投资者、雇员和政府部门。第二,对企业拥有合法性和紧急性的群体,但却没有相应的权力来实施他们的要求。这种群体要想达到目的,需要赢得另外的更强有力的利益相关者的拥护,或者寄希望于管理层的善行。他们通常采取的办法是结盟、参与政治活动、唤醒管理层的良知等。第三,对企业拥有紧急性和权力性,但没有合法性的群体。这种人对企业而言是非常危险的,他们常常通过暴力来满足他们的要求。比如,在矛盾激化时不满意的员工会发动鲁莽的罢工,环境主义者采取示威游行等抗议的行动,政治和宗教极端主义者甚至还会发起恐怖主义活动。

(3)潜在的利益相关者(Latent Stakeholders),是指只拥有合法性、权力性、紧急性三项特性中一项的群体。只拥有合法性但缺乏权力性和紧急性的群体,随企业的运作情况而决定是否发挥其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只有权力性但没有合法性和紧急性的群体,处于一种蛰伏状态(Dormant Status),当他们实际使用权力,或者是威胁将要使用这种权力时被激活成一个值得关注的利益相关者。只拥有紧急性,但缺乏合法性和权力性的群体,在米切尔看来就像是“在管理者耳边嗡嗡作响的蚊子,令人烦躁但不危险,麻烦不断但无须太多关注。”除非他们能够展现出其要求具有一定的合法性,或者获得了某种权力,否则管理层并不需要、也很少有积极性去关注他们。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米切尔关于利益相关者分类的模型是动态的:即任何一个个人或者群体获得或失去某些属性后,就会从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比如说某一预期型利益相关者已经拥有了对企业的合法性和权力性,如果政治或经济环境的变化使他们的要求显得更加紧迫,那么他们就会转化成为确定型利益相关者。正如米切尔自己指出的那样,其模型给我们的重要启示在于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一个群体是否拥有合法性并不是管理层应该关注他们的唯一原因,也不是确认一个群体是否是利益相关者的唯一属性。企业管理层在界定利益相关者时还需要考虑在企业所处的环境中拥有某种权力的人,以及那些要求需要紧急满足的人。第二,利益相关者的状态并不具有“固定的特性”(Fixed Property)。政治力量的运用、各种联盟的建立、社会经济条件的改变都有可能使利益相关者从各种状态下发生变化。表1 渔业企业管理中的利益相关者界定(以挪威为例)

米切尔评分法的提出大大改善了利益相关者界定的可操作性,极大地推动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推广应用,并逐步成为利益相关者界定和分类的最常用的方法,许多学者结合所研究企业的具体情况,利用这种方法给企业的相关群体评分,为企业的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如美国学者萨耶实证研究了非赢利组织中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和具体的参与途径(Thayer,2001),澳大利亚学者米歇尔对比研究了美国和澳大利亚的营销人员对绿色新产品开发中如何界定利益相关者的不同看法(Michael,1998)、挪威学者科鲁特详细研究了挪威渔业企业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方法(Knut,2001)。表1列举了科鲁特的研究结果。

科鲁特的研究表明,挪威渔业企业的许多利益相关者都处于一种动态变化中。在企业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后,市民、消费者、媒体等利益相关者可能会跃升为预期利益相关者,而本地居民、环境保护集团也可能成为确定的利益相关者。企业管理层只有清楚地了解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特征,并充分把握他们的当前状态和发展趋势后,才能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战略,以确保企业的持续发展。

四、简要的结论与启示

许多对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批评就是认为利益相关者难以界定,从而难以应用于企业实践。本文的研究表明,西方学者对于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实际上是经历了一个“窄定义一宽认识一多维细分一属性评分”的过程:上个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是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初创期,对于利益相关者的定义是狭隘的;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对利益相关者从广义上认识后,迅速兴起了对利益相关者的细分热潮;90年代中期以后,定量化的评分法大大促进了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工作,也使利益相关者理论具有了很强的可操作性。

利益相关者关系 第6篇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高校,价值流,治理

利益相关者治理研究多基于双边关系假设, 认为组织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是“轮轴式”关系。这种组织治理模式把自身主体放在利益相关者的核心位置, 认为自身可以“管理”利益相关者, 只要事先确定好需要讨论的问题, 然后依据利益相关者的力量、合法性以及要求的紧迫性来决定与哪个主体谈判[1]。类似的观点也出现在学校研究中, 认为教育的投入与产出是一种线性的关系, 一个基本假设就是:在高校利益相关者中, 只要行动者 (教师、学生、家长、行政人员等) 尽了他们最大的努力, 学校就能运转得更有效率, 而忽视了制度、文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动态关系等因素的影响[2]。这种观点强调利益相关者治理的目的是减小组织的风险、提高组织的声望和增加谈判的筹码, 提出的治理行为一般是短期的、双方的、机械论的, 而且有交易的性质, 根本目的是通过控制内部的因素和外部的利益相关者来达到自身的目标, 因此, 其本质还是基于“经济人”的自私行为假设。

高校利益相关者治理的基本职能在于如何分析和处理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高校作为非营利组织, 本身便是一个典型的利益相关者组织, 一些群体或个人对高校投入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 其活动影响高校使命与目标的实现, 同时受高校使命与目标实现过程的影响[3]。在传统的高校治理模式研究中, 一般都着眼于对政府的管理行为进行研究, 其管理主体是单一的政府体系, 主体间关系相对简单;而在利益相关者的研究范畴中, 其主体外延到了高校外的行动者, 管理主体出现了多元化和异质化的趋势。于是, 高校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多边关系便自然成为理解和研究高校治理的基本线索和理论重心。

一、高校利益相关者主体间的价值流关系

1.人才培养中主体间的技能流关系。

高校人才培养主要是指培养学生的素质体系。这种素质具有可迁移性和可再生性。其健全程度、水平高低以及与社会需求的契合程度, 会长远影响大学生未来的发展与生活质量。高校在人才培养中主体间的技能流关系是:高校全面系统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 使学生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通过实践教学, 培养学生适应环境的能力, 培养学生在实践中分析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 并不断结合新情况学习新知识和技能, 解决新问题的能力;通过思想品德教育, 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同时通过多种途径, 培养学生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学生毕业之后将这些能力带到用人单位, 提高单位的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和开拓市场的能力。而能力的提高又会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提高国力和社会生活水平, 这反过来又会增加国家和社会对高校的投入。而在人才培养中的技术流从根本上来说是来源于教师, 教师实际上也是高校培养的人才。因此, 高校在人才培养中主体间的技能流关系是一个多主体的网络链接关系。

2.产学研合作中主体间的技术流关系。

产学研合作中的价值流程是:高校为地方提供智力支持, 包括科研成果、发明创造、先进工艺、先进技术等, 以此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同时, 高校根据地方需要来调整自己的科技方向和科研计划, 使之更符合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教师接受企业的委托, 或者主动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开发技术产品、解决技术或管理问题, 使学校和企业科技人才相互渗透, 形成合力, 增强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活力。企业参与合作教育的积极性主要来自于产学研合作给其发展带来的切实利益。因此, 互惠互利、优势互补便成了合作教育必须遵循的原则。对于国家来说, 产学研合作是国家实施重大科技战略和科技计划的平台;对于区域来说, 产学研合作是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支撑;对于企业来说, 产学研合作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的依托;对于高校而言, 除了通过培养人才服务于经济建设之外, 还可以通过推动知识创新、科学研究及发展高科技产业等途径, 既为高校自身的改革与发展注入活力, 又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高校科研定位和导向决定其科研进展, 进而影响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也影响自身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3.知识创新主体中的知识流关系。

高校价值流的重要特点就是教师是价值增值的重要源泉之一。它的整个流程可以分为知识获得、知识增值和知识共享三个阶段。其中, 知识获得阶段, 主要利益相关者提供的市场信息作为“外界投入”从环境流向高校, 教师不断分析和选择性吸收这种外界投入;知识增值阶段, 教师通过培训、学习, 对获取的价值不断深化和裂解, 最终形成教师的独特知识和技能, 包括信息的意义或诠释以及许多无形知识 (如教学、科研、管理过程中的“暗默性”知识) ;知识共享和扩散阶段, 主要包括高校内部学习内容的扩散, 通过毕业生和产学研等渠道向社会扩散。这样就形成了高校知识的获得与传播价值链, 自身既紧跟市场又引导社会发展, 高校创造的价值向利益相关者扩散, 通过利益相关者反馈到社会。

二、基于利益相关者的高校治理机制

1.高校利益相关者的治理结构。

高校利益相关者治理机制是利益相关者间的协调和持续的互动, 包括协商机制、合作机制、法规机制和委员会机制等, 利益相关者相互适应目标, 共同解决冲突, 彼此增进利益, 并不是依靠政府的控制。利益相关者纳入的高校治理架构 (见图1) 不仅是基于各利益相关者自身利益, 也是基于社会的整体价值, 通过建立和加强利益相关者网络, 各利益相关者可以调和自身的价值, 使之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价值相一致, 明确各自的社会义务, 提出解决复杂问题的方法, 增进共同理解, 创建信任的基础, 共同行动的义务分配。当然, 在最初阶段, 与组织中心化的利益相关者协调方式相比, 利益相关者网络协调需要更多的时间, 也需要花费更多的资源和精力, 以及需要承担更多的义务, 同时可能导致问题的拖延和不能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法等负面结果, 但与传统的单边或双边解决问题的方法相比, 后者花费的隐性成本可能更高。

2.高校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治理机制。

(1) 政府高校关系治理。

我国高校治理中政府本位表现在诸多方面, 最关键的是对校级领导的任命制度和拨款制度。近年来尽管政府向高校下放多种权力, 但是在上述两种制度上没有任何的松动。这反映了人事权与财权在政府与高校关系中的重要地位。无论权力怎么下放, 只要抓住人事权和财权, 政府就从根本上管理着高校。因此, 政府高校关系治理的关键是在任命校长和拨款方式的运用上, 通过建立协商民主机制, 可缓解传统高教管理体制中政府与学校关系的矛盾, 避免过多的政府权力影响大学。大学要与政府、市场保持适当距离, 做到有限自治, 才能使大学既不至于因与外界缺乏交流而固步自封, 也不至于过多地缺乏自治而失去活力。同时, 也使大学既不固步自封也不放任自流, 可以很好地传播知识、创造知识, 更好地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 满足大学对社会服务的需要。

(2) 行政学术关系治理。

为解决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矛盾, 通常的提法是学术权力管理学术事务, 行政权力管理非学术事务。但是教师出身的教授、博士一旦当上了校长、处长, 就有了重大事务的决策权, 当上级要求与下级利益发生矛盾时, 他们往往会以牺牲下级和普通教师的利益为代价而满足上级的需要。从权力来源上讲, 行政子系统的权力来源于科层制度, 负责行政、财政、学生事务等高校日常运转的事务。学术子系统权力来源于培养人才、知识的生产和传播, 表现为教学、课程设置、招生、毕业、科学研究等事项, 由教授会、评议会、学科委员会来决定这些事务。两个子系统平行运转, 互相支持, 互相制衡, 共同促进大学的发展。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是高校治理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在现行干部制度下, 协调二者关系有效的办法是决策过程的民主化, 将协商民主制度引进决策过程。

(3) 高校家长社会关系治理。

它包括家长、学生和教师的关系, 以及高校与社会的关系。其中, 家长、学生和教师的关系是高校中最重要的人际关系, 是高校内部治理的重要内容。高校的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选择, 可以建立学生和家长参与制度, 建立经常性的沟通渠道。高校与社区、地方政府、媒体和校友等社会的关系, 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 由学校领导汇报学校的近期工作, 使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代表全面了解学校的各项工作, 便于他们支持与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活动, 同时也有助于他们对学校的管理实施有效的监督。还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将学校的重大问题交由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加强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在学校决策中的作用, 使他们对学校管理拥有实实在在的发言权和影响力。目前, 我国已有许多学校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和社会委员会等组织。但在不少学校, 这些机构的活动时断时续, 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应当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用学校章程的形式规定其产生程序、基本职能、活动方式, 使之成为社会参与机构和学校领导机构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完全融合到学校的管理过程中。

(4) 产学研关系治理。

高校必须关注和研究自身的发展现状, 密切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 将办学目标转变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发展区域经济上来, 根据市场需要及时调整专业设置, 发挥优势、形成特色。高校只有扎实地提高办学质量, 为经济建设服务, 很好地为地方发展培养所需人才, 并帮助地方和行业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技术问题甚至决策问题, 才能吸引好的生源, 并获得政府和社会对学校的全力支持, 实现经济发展和学校发展的双赢。为了实现产学研的有效合作, 利益相关者各方可成立多种科研开发平台:建立大学科技园及科技孵化器, 由地方政府引导、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及其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实现资源共享, 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举办高校与企业合作洽谈会, 鼓励高校对地方企业实行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合作, 或联合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等;也可以学校为主体, 聘请政府、地方和行业内的大集团、大企业的代表组成学校发展合作委员会或发展咨询委员会, 参与对学校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和需求的研究和咨询。

参考文献

[1]Mitchell, R.K., et al..Toward a theory of stakeholder identificationand salience:Defining the principle of who and what really counts[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97, 22 (4) :853-886.

[2]McMeekin, R.Networks of schools[J].Education Policy AnalysisArchives, 2003, 11 (16) :116-131.

利益相关者关系 第7篇

一、股权结构对财务绩效的双重影响

分析股权结构对公司财务绩效的影响主要是从股权集中度的角度来着手进行研究。研究表明, 一定的股权集中度是必要的, 因为大股东具有限制管理层牺牲股东利益、谋取自身利益行为的经济激励及能力。可以更有效地监督经理层的行为, 有助于增强接管市场运行的有效性, 降低经理层的代理成本。另外, 由于这属于公司内部的高度监控, 花费少, 治理成本低。因此股权集中或分散的适度性, 应该表现为使这两种代理成本之和为最低的股权比例。

中国的上市公司由于财务造假、大股东挪用资金、违规担保、非公允关联交易等一系列现象屡禁不止, 不少理论界和实务界人士认为, 应该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降低股权集中度, 改变一股独大的现象。然而, 支持上述观点的依据主要是理论分析和一些案例, 给予更为严谨的数理统计分析得出的实证证据却非常薄弱。因此, 本文将通过对中国房地产类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来证实股权集中度和财务绩效究竟是正向关系还是反向关系, 亦或是U型关系还是根本就无相关关系。

二、股权结构与治理效应以中国房地产类上市公司为样本的实证分析

本文选取沪深股市房地产板块的2005年末所有房地产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率数据进行分析, 从中剔除ST类上市公司和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 共选取样本公司67家, 应用最广泛的回归过程对公司绩效指标 (被解释变量) 和股权集中度以及若干控制变量 (解释变量) 之间相关关系进行分析。根据统计性分析, 假设股权集中度对公司绩效产生影响, 并且这种影响很可能支持利益趋同假说。

(一) 指标的选取

正确计算股权集中度及大股东之间的股权制衡度在实证研究中极为重要。现有的研究都是以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中公布的前十名大股东持股比例数据为基础, 计算前几名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或持股比例之平方和 (Herfindahl指数) 作为股权集中度的度量指标。但由于上市公司股东之间交叉持股现象极为普遍, 很多股东实质上是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 导致目前很多上市公司虽然名义上是多元、分散的股权结构, 而实质上仍为主要发起人控制的集中性股权结构, 所以, 采用此种指标衡量股权集中都会有很大的偏差。我们在设计指标是把前十名股东出股比例按关联关系合并, 成为调整后的前五名大股东持股比例, 用前五名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方和作为股权集中的度量指标, 用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减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的值为衡量大股东之间制衡关系的度量指标, 该值越大, 说明大股东之间的制衡关系越弱。

对于因变量选取经营业绩指标中代表性较好的净资产收益率 (ROE) 。

(二) 模型的设计

本文构造如下线性回归方程:

式 (1) 中, 因变量ROE代表衡量公司绩效的净资产收益率。Xi为检验代表变量, i分别取1、2、3时表示模型一、模型二、模型三中的股权制衡指数, 股权集中度指数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 LTA和TA代表控制变量, 这里指资产负债率和公司总资产的自然对数, ε代表误差项。由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股权制衡指数和股权集中度指数三个因变量之间存在共线性, 因此检验分为模型一、模型二、模型三, 分别检验三个自变量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本文选取2005年底中国境内资本市场上67家房地产行业的上市公司样本, 运用横截面数据分析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对公司财务绩效的影响, 得到的回归结果如表1所示。

回归结果显示, 在回归模型一、模型二中, 解释变量股权制衡指数和股权集中度都通过了t检验, 说明这两个变量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在统计上是显著正相关的。该结果说明股权集中度越高, 公司绩效越好, 支持了利益趋同假说, 此外, 股权集中度对公司市场表现的影响大于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也证明市场对股权集中的认可。

(三) 结论

1、股权高度集中且与公司绩效正相关。

模型二中股权集中度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 说明股权集中度与公司财务绩效成正向变动关系。股权集中度越高, 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表现越好。回归结果支持利益趋同假说, 说明在中国房地产上市公司中, 当股权高度集中时, 控股股东不仅有动机去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 而且有能力对公司管理层施加足够的控制以实现自身利益, 从而使得公司绩效明显好于股权适度和股权分散的公司。

2、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财务绩效正相关。

模型三中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 说明两者成正向变动关系, 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对公司财务绩效有正面影响。

3、房地产上市公司股权制衡指标与经营业绩成负向关系。

模型一中股权制衡指标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 说明股权制衡指标与公司财务绩效成正向变动关系。但由于股权制衡指标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减第二至第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 该指标越小, 股权制衡作用越大。因此, 两者成正向变动关系说明股东间制衡关系越强, 公司财务绩效越差;前几大股东持股比例越接近, 公司绩效越差。这表明建立多个大股东持股相当的股权结构不但不能起到改善公司经营绩效的效果, 反而会使公司的经营业绩恶化。

实证研究表明, 由于模型二实证检验显示出股权集中度与财务绩效存在较为显著的正向关系, 对于中国房地产类上市公司而言维持较高的股权集中度仍然是目前的现实选择。而模型一中股权制衡与财务绩效的实证检验说明大股东之间为了掌控公司而进行的控制权的争夺, 带来的结果往往使得公司经营业绩每况愈下, 严重降低财务治理效率。目前中国市场机制发育不成熟, 法规体系对外部投资者的保护不足, 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 持股比例低的控股股东会利用政策和法规的漏洞谋取控制权私利, 通过各种方式掏空上市公司, 而不是几个大股东和谐相处, 提高公司业绩, 促进公司发展。

三、启示

正如前面分析的, 如果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低, 容易加剧控股股东的剥削、掏空行为, 相反, 随着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增加, 剥削、掏空的收益逐渐降低, 大股东的相关行为的动机就会逐渐减弱, 因此, 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模式下资本结构也应该是股权高度集中的。但是, 为了避免一股独大的现象, 大股东的行为也并非没有约束, 从利益相关者理论出发, 企业的财务治理效应应衡量企业是否满足多重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因此, 本文认为应该以利益相关者管理对企业社会表现进行衡量评价, 在财务治理结构的制度设计上, 选用员工、环境、多样性、消费者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维度考量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下包含社会责任变量的财务治理效应:

(一) 员工

可以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考量利益相关者维度。一般来说, 竟争优势是通过工作效率的增长或边际收益的增加来获得的。企业合适的人力资源政策具有降低员工的误操作和缺勤, 提高生产力, 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对工作投入与付出的潜在影响力。

(二) 环境

对于环境的关注可以提高企业的财务治理效应。在环境问题上的预见性, 可以降低企业遵守当前和未来环境法规的成本, 提升企业的整体形象和声誉, 从而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提高企业的财务治理效应。

(三) 多样性

员工队伍多样性的缺乏可能会引起员工误操作和缺勤的上升, 而多样性则可能会增强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的能力, 提高企业与消费者的联系能力, 增强企业在高度多样化的全球市场进行竞争的能力, 进而降低成本, 提高效率。

(四) 消费者

消费者对财务绩效的影响是双重的。对于企业违背社会责任的行为会造成企业价值的下降, 消费者的反应也常是负面的, 消费者会通过诉讼或抵制来降低企业的财务效率。当然也有正面的影响, 消费者对企业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评价, 将会带来销售的增加和售后服务成本的降低。

(五) 社区

企业与社区之间良好的关系可以帮助企业通过优惠的税率、法律负担的减轻以及劳动质量的改善来建立竞争优势, 提高财务效率。

通过以上分析, 我们看到传统的资本结构研究仅仅考虑到大股东对小股东的利益侵占, 而忽略了对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影响, 在公司价值的影响要素中认为股东是唯一变量, 使得公司在优化资本结构时仅仅考虑到股东的利益, 而忽略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因此得到的结论也是简单而唯一的。而利益相关者理论则认为利益相关者向企业投入了专用性资产, 为企业的剩余做出了贡献, 因而也有权分享企业的剩余。企业既然不是“股东所有的企业”, 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投入的专用性资本也应当被纳入资本结构的范畴, 因此有必要对既存的资本结构进行重构, 在进行资本结构选择时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将知识资本与物质资本有机地结合起来必将促进企业绩效的提高。

摘要:文章通过对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对财务治理效应的影响分析, 揭示了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下财务治理结构的合理模式, 并以中国房地产类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了实证研究, 提出引入社会责任变量考量财务治理效应的治理结构制度设计。

关键词:财务治理结构,利益相关者,财务治理效应,股权制衡

参考文献

[1]、吴可夫.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现状与优化[J].湖南社会科学, 2003 (4) .

[2]、油晓峰.中国上市公司财务治理研究[M].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5.

[3]、林钟高等.财务治理结构、机制与行为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5.

[4]、Nicholas Dew, Saras D.Sarasvathy.Innovations, Stakeholders&Entrepreneurship[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2007 (74) .

[5]、Joseph Heath, Wayne Norman.Stak-eholder Theory,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Public Management:What can the History of State-Run Enterprises Teach us in the Post-Enron era?[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 2004 (53) .

[6]、金镝, 李光炜.中国上市公司融资结构的特点与优化方向[J].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 (22) .

利益相关者关系 第8篇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财务业绩,利益相关者

伴随着美国工业化和现代大公司的出现, 公司社会责任思想在20世纪初期兴起。它经历了狭义的公司社会责任、公司社会回应、公司社会表现以及21世纪初期诞生的一个新概念公司公民。自社会责任概念诞生之后, 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财务业绩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就已经得到众多学者广泛的青睐, 并形成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和众多不一致的结论。既然两者之间的关系如此错综复杂, 是否有必要研究?大量实证研究的意义何在?20世纪90年代后, 随着相关利益者理论的发展和完善, 相关研究主要基于该理论来研究现代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财务业绩之间的关系, 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提供了一种理论基础, 更加清楚地定义什么是社会责任, 该如何正确衡量公司社会责任。本文旨在站在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角度, 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一个综述。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公司社会责任的结合

相关利益者最早被定义为“那些如果没有他们支持企业组织将不复存在的群体”, 是斯坦福研究所在一份备忘录中记载的。为了便于理解其定义, 各学者开始从广义和狭义两个层次来定义利益相关者。广义概念以鼻祖弗里曼的概念为代表, 可以表述为“一个组织里的相关利益者是可以影响到组织目标的实现或受其实现影响的群体或个人。”狭义的概念则突出强调相关利益者与公司核心经济利益相关的方面, 因而只抓住相关利益者的某一个关键特征。

20世纪90年代之前, 公司社会责任研究由于缺乏理论上的指导与支持, “公司该对谁负那些责任?”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研究实际上一直处于踌躇不前的状况。90年代以后, 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公司社会责任研究开始全面结合。前者为后者的研究提供了一种理论依据;而另一方面, 后者又为前者提供了一种实证经验检验的方法。这两个原因促使研究公司社会责任与企业财务业绩关系的学者开始基于相关利益者理论来进行实证研究。我国学者杨瑞龙、周业安、李维安、牛德生等人也于90年代中后期将相关利益者理论引入我国学术界, 开始尝试用该理论来分析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

二、实证研究综述

公司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关系的实证研究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相关性研究, 即正相关还是负相关, 或者不相关;二是因果关系研究, 即谁影响谁, 还是两者只存在协同关系。

基于相关利益者理论研究公司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关系的文献有很多, 但是至今没有形成一致的结论。由于对公司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的衡量指标不一样, 采用的方法也不一样, 结论主要分为三类:正相关、负相关、没有关系。

1. 正相关

Preston和O’Bannon (1997) 从《财富》杂志的声誉指数中选取“社区与环境责任、挑选和留住好的员工以及产品和服务质量”等三类重要的相关利益者员工、客户和社区的利益上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 同时采用了ROA、ROE和资产报酬率三个指标衡量公司财务业绩。通过对67家样本公司1982-1992年间的数据进行分析, 认为公司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不管财务业绩和社会责任的先后, 这个结论都是适合的。

Ruf (2001) 等人通过研究公司在其弱势群体、员工关系、社区关系、产品责任、环境保护、军事合约和南非事务等几方面的数据, 发现企业社会责任的变动与当前和之后的财务业绩都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

Margarita Tsoutsoura (2004) 选取了1996-2000年422家公司数据, 用KLD指数来衡量公司社会责任, 公司财务业绩指标则使用了资产收益率、股票回报率和销售利润率, 以对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检验, 结论发现两者之间显著正相关。

沈洪涛 (2005) 选取了1997-2003年在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 同时采用会计指标和市场收益指标来衡量公司财务业绩, 从相关利益者角度来选取社会责任指标, 并赋予相应的权重。通过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 认为公司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之间呈显著正相关关系, 而且两者之间互为因果关系。

温素彬 (2008) 选取了2003-2007间深沪上市公司为样本, 他把利益相关者分为生态资本、社会资本、人力资本和货币资本这样四个大类, 并以此为基础来选取社会责任的代理变量, 利用面板数据对财务绩效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其社会责任已经开始受到了我国上市公司的重视, 同时结果也表明大部分社会责任变量对当期财务绩效具有正向影响作用。

Yan Leung Cheung (2009) 以亚洲国家2001-2004年公司为样本, 发现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显著正相关, 并且与下一年的企业价值也正相关, 公司能从多履行社会责任中获得补偿。

2. 负相关或无关

Abagail McWilliams (2000) R&D费用作为一个控制变量, 采用KLD指数法研究公司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 认为两者是中立关系。

McWilliams和Siegel (2000) 也用KLD指数法, 以1991-1996年公司为样本, 以财务绩效平均值为因变量, 用企业的研发支出和社会绩效代表公司的社会责任, 发现二者之间并无联系。Subroto和Hadi (2003) 以印度尼西亚的企业为样本, 实证研究也发现两者之间没有关系。

李正 (2006) 以在我国上证所上市的的521家上市公司2003年的数据为样本, 利用内容分析法从环境、员工、社会、一般社会问题、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等6个方面来考察企业社会责任对Tobin Q的影响。结果表明, 当期承担社会责任越多会导致企业价值越低。Brammer等人 (2006) 利用企业股票回报率计量财务业绩指标, 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

Mathew Brine等人 (2007) 以澳大利亚300ASX指数的277家企业为样本, 以资产回报率、销售利润率作为财务指标, 发现两者之间不存在显著关系。

邹相煜 (2008) 选取深市2006年412家上市公司, 得出政府贡献率与企业价值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而其他社会责任变量与企业价值之间没有明显的关系, 并且各地区的差异很大。

从上述分析可知, 一是由于分析方法、数据来源以及变量指标的衡量方法不一致, 二是由于很少考虑产业、企业规模、企业的历史对研究的影响, 已有的文献结论不一。

三、总结

总的来说,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业绩关系的研究主要在理论基础、变量选取和数据收集等方面存在困难。通过上述综述, 可以看出中国在此领域的研究还存在如下不足:

1. 国内学者大多数的研究还是属于定性研究, 采用定量研究方法的成果不多

国内研究较国外学术界的差别就在于定量研究还跟不上。国内很多文章从法律、伦理道德、利益相关者理论等方面来论述两者之间的关系。虽然这些研究的结论大多得出了两者之间是积极相关的, 但是这样的结论由于缺乏数据和理论的支持, 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2. 在企业社会责任代表变量的数据收集上存在困难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的披露才实施不久, 主动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还不是很多, 我们能够获得的数据很有限。至今尚没有出现像KLD、财富企业名誉调查这样的第三方权威机构, 使得学者研究的数据来源没有稳定性和权威性, 不具有长期性可比性, 可靠性很差。基于此, 国内社会公认的权威机构应该尽快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价, 对社会责任从不同角度进行评价分析, 这样才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研究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务绩效的关系。

参考文献

[1]沈洪涛, 沈艺峰.公司社会责任思想起源与演变.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第48页.

[2]Kargarita Tsoutsoura.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Financial Performance.2004.

[3]温素彬, 方苑.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实证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 2008 (10) :150-160.

[4]李正.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价值的相关性研究[J].中国工业经济, 2006 (2) :77-83.

利益相关者关系 第9篇

关键词:公司社会绩效,财务绩效,公司社会责任,控制变量,利益相关者

自Friedman提出“一个公司的社会责任就是获取利润”以来, 很多学者就开始探索公司社会绩效和财务绩效的关系, 来证明或反驳两者之间的关系。即使有少量学者认为“企业的责任就是对股东负责”, 但绝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企业不是单纯的经济组织, 不能忽略了企业了社会存在状态。正如Porter和Kramer (2006) 所指出, 任何企业的发展如果是以牺牲其所赖以生存的社会为代价, 那么它所获得的任何成功都将成为“海市蜃楼”。

目前, 对公司社会绩效和财务绩效关系的研究主要分布在两个不同的方面:第一, “因果关系的方向”;第二, “那些确认了因果关系的标志”。检验公司社会绩与财务绩效关系的实证文献很多, 然而结果却是混乱的, 没有达成共识。有些学者发现是负向关系;也有不少学者发现相矛盾的结果, 即正向和无结论的关系或正向和负向关系;绝大多数学者发现是正向关系。可以说, 对CSP和CFP关系没有结论的状况已持续至今。

为什么会产生如此混乱和难以捉摸的结果?Griffin和Mahon (1997) 认为使用的样本、CSP和CFP的计量应对这模糊的结果负责。同样的, Waddock和Graves (1997) 也指出过去对CSP计量的不足之处。Margolis和Walsh (2001) 则关注许多研究中使用的方法问题。因此, 本文主要是对1990年代以来63篇文章有关CSP与CFP关系内容进行分析。

一、公司社会绩效

什么是公司社会绩效?Griffin早在2000年就指出, 在以往的文章中最困惑的、不一致的问题之一就是对CSP这个词的使用。对企业社会绩效的大部分争论属于一个规范的性质, 建立在应该或不应该指导企业决策的道德原则上 (Gerwin等, 2008) 。公司社会绩效是企业社会问题的三项内容之一, 即“社会反应行为的结果”。对公司社会绩效有不同的定义, 综合文献的定义发现有三类观点:综合论、活动论和结果论。

一是“综合论”。认同度最高的是1991年由Wood提出的“综合论”。Wood认为CSP由三个主要部分构成:第一个部分是公司社会责任水平, 它是基于社会的合法性、组织的公共责任和组织内每一个人的管理自由裁量权;第二个部分是公司社会反应过程, 包括环境评估、风险管理和问题管理;第三个部分指的是企业行为结果, 包括社会影响、社会活动和社会政策 (Peter和Sarah, 1998) 。公司社会绩效是所有组织要考虑的一个关键因素, 因为如社会问题、环境压力和利益相关者关注一定会深远地影响公司的决策和行为。Surroca等 (2010) 将公司社会绩效等同于公司责任绩效, 并将其“概念化为一系列广泛的企业努力发展处理和创造与众多利益相关者和自然环境关系的战略和经营行为”。该概念反映了责任与企业行动、决策、行为和影响是不可分割的这一思想。

二是“结果论”。Douglas和Margaret (2006) 把CSP定义成“作为一个自愿行动产生的社会 (对第三方) 影响”。Scott (1992) 认为公司社会绩效是“企业行为的社会结果”, 但很少论述。Griffin (2000) 也赞同“结果论”, 认为“结果代表组织绩效和环境反应的联合产品”, “结果确保了满意度或效果” (Lenz, 1981) 。

三是“活动论”。也有一些学者将公司社会责任活动与公司社会绩效两者混在一起。Mc Williams和Siegel (2001) 就指出CSP是“超过公司利益和法律要求, 明显能带来社会好处的活动”;同样地, Benabou和Tirole (2010) 也提出“以志愿为基础, 超越企业的法定和契约义务的活动”观点, 并“包括员工友好、环境友好、道德关注、社区尊重和投资者友好”。

从上面关于“公司社会绩效”的内涵我们可以看出, 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或开展社会活动过程中, 必然会在短期利润上作出一些牺牲。然而, 更多人关心的是公司为什么会承担社会责任?短期利润的牺牲会被长期财务绩效的提高补偿吗?其是不是韩国学者Choi等 (2010) 所怀疑的“被公司内部人激励的纯粹感觉良好的活动”?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利益相关者集团

1. 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假设公司与不同成分之间拥有显性和隐性的契约, 并负责履行这些契约 (Bernadette等, 2001) 。作为履行契约的结果, 公司会形成一个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并能协调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声誉。然而, 显性的契约可以合法地界定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 而隐性的契约没有法律地位, 并在经济文献中被指为自助性关系契约 (self-enforcing relational contracts) 。由于隐性契约可以在任何时间破坏, 当公司从维护其声誉获得的收益现值大于如公司违反其隐性契约产生的损失时, 隐性契约就成为自助性的 (Telser, 1980) 。

并且, 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股东只是多元利益相关者集团之一, 利益相关者集团都是公司经理们在决策过程中必须考虑的, 这些集团包括内部的、外部的和环境的成分。与股东一样, 其他的利益相关者在社会合法的前提下将要求置于公司, 而企业必须处理这些要求, 或面对来自非股东群体通过抵制、诉讼、抗议等的消极对抗, 这些消极对抗会导致股东价值的减少。

从利益相关者视角来看, 公司社会绩效是以一个公司满足多元利益相关者需求的方式进行评估。公司必须在一定水平上满足利益相关者需求, 并不可避免地产生做生意的成本 (Bernadette等, 2001) 。Freeman (1984) 建议采用不同的方法去满足利益相关者需要, 从成本最小到社会化最大。

2. 利益相关者集团、行为与环境。

在研究CSP与CFP关系中, 如何计量或反映CSP关系到CSP内部要素, 正如Surroca等 (2010) 将CSP“概念化为一系列广泛的企业努力发展处理和创造与众多利益相关者和自然环境关系的战略和经营行为”, 这已表明CSP反映出来的不是单一的利益相关者, 而是众多的, 构成的是利益相关者集团、行为与环境。总体上看, 可以将利益相关者集团、行为与环境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基于消费者、产品或服务 (consumers) 角度, 主要考虑消费者所关注的产品质量、多样性、产品安全、产品或服务质量、创新、酒精、烟草、赌博、核能等;二是基于政府、社区或军事角度, 主要有政府部门、社区投资、社区关系、社区与社会 (武装/武器、军事契约等;三是基于员工视角, 如雇员、人权、劳动关系、吸引与开发及保持高级人才的能力等;四是基于股东或投资者视角;五是基于公司内部管理或治理视角, 如公司治理、管理质量、公司资产的有效利用、对外投资、在南非投资、财务健全、非美国本土经营等;六是基于社会与环境视角, 包括对社区和环境的责任、自然环境、慈善捐赠、非政府组织、社会贡献等;七是基于供应商视角;八是妇女和少数民族视角;九是基于其他视角, 如Choi等 (2010) 的公平性、Fauzi等 (2007) 的其他相关补偿、Barnett和Salomon (2002) 的动物检验等。在上述九个方面中, 研究人员经常涉及到的是社区、雇员、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与环境。在63项研究中, 将社区、消费者 (产品) 、雇员和环境作为利益相关者的分别有33个、30个、28个和35个。另外, 除了少量学者只从某一个角度来考虑外, 如, Simpson和Kohers (2002) 只考虑了社区关系, Schuler和Cording (2006) 、Gromark和Melin (2011) 只考虑了消费者;Brammer和Millington (2008) 只考虑了慈善捐赠, 绝大部分研究者涉及的利益相关者在两大类以上。特别地, Laan等 (2008) 将利益相关者分成了两类, 即初级利益相关者和次级利益相关者, 前者包括雇员、消费者和环境, 后者包括社区、多样化、投资者和人权。

三、公司社会绩效与财务绩效的关系

竞争优势是盈利水平超越竞争对手的能力 (Grant, 1995) 。在激烈竞争时代, 利益相关者和组织之间的互动变得越来越频繁, 竞争优势已扩展到包括CFP和CSP的范畴 (Wu, 2006) 。因此, 公司试图制定使它们在一个动荡不安的环境能够生存和繁荣的战略, 这环境需要财务绩效和针对利益相关者的有效反应 (Johnson和Greening, 1999) 。换句话说, 公司需要通过维护产品质量, 对自然环境、经营所在的社区、雇佣的员工作出回应来追求卓越绩效 (Wu, 2006) 。

对CSP和CFP关系的研究主要关注两个方面: (1) 关系标志; (2) 因果关系的方向 (O'Bannon和Preston, 1993) 。CSP与CFP的关系标志可能是正向关系 (positive) 、中性关系 (neutral) 和负向关系 (negative) 三种;因果关系的方向可能是公司社会绩效的变化影响财务绩效, 或者相反是财务绩效的变化影响公司社会绩效 (Sandra和Samuel, 1997) 。

1. 正向关系。

社会 (包括许多公司经理人员) 已具有这样一种思想, 即商业组织有促进社会福利提高的一个道德义务 (Andersen和Dejoy, 2001) 。战略性慈善已被定义为“组织核心竞争力的协调利用和解决重点利益相关者利益以取得组织和社会效益的资源” (Mc Alister和Ferrell, 2002) , 它表明当企业从事意图最大化股东财富的行为时公司和社会都能获益。这个结果被数十年的实证研究所支持, 大多数文章都认为有一个正向的因果关系, 即公司社会绩效是公司财务绩效的一个决定因素。从过去20年的63项研究结果来看, 超过一半即有32项研究认为CSP和CFP的关系是正向的, 无论是荟萃分析 (meta-analysis) 还是实证分析 (empirical analysis) 或是规范分析 (normative analysis) , 都有正向关系结论性认识。如, Orlitzky等 (2003) 对过去52项研究进行荟萃分析后发现, “CSP与CFP是正向相关的”;Orlitzky (2001) 认为, “目前的研究并没有证实公司规模是使CSP和CFP关系复杂化的第三方因素如果控制了公司规模, CFP和CSP仍保持正向关联”;Wu (2006) 分析了38个样本后也得到同样的结论, 但他发现“基于市场的指标在对CSP进行预测时比基于会计的指标弱”。

当然, 也有一些研究者在规范分析后有类似CSP与CFP是正相关的表述。因为他们认为“具有良好道德和公司治理的企业会被金融市场奖励, 而道德和公司治理差的企业会受到惩罚” (Neal和Cochran, 2008) 。正如, Orlitzky (2005) 提出高社会绩效可能既是高财务绩效的决定因素, 又是结果, 企业可以从较好的社会和环境绩效中获得财务效益。所以Gond和Palazzo (2008) 认为CSP和CFP之间的正向关系就是企业和社会研究领域的“圣杯” (Holy Grail) 。

在63项研究中, 有三分之一, 即21篇实证文章 (41个实证研究) 认为CSP和CFP是正向相关的。PRESTON和O'BANNON (1997) 基于1982~1992年67个美国大公司的数据进行研究, 发现惊人的证据社会与财务绩效指标之间的正向关系, 即在当期和滞后期没有显著的负相关, 存在很强的正向关系。Ruf等 (2001) 研究了CSP的变化与CFP的变化的相互影响, 认为CSP的变化与当前和下一年的销售增长存在正相关, 销售利润率在第三个财务期间显著正向相关于CSP的变化, 说明当CSP提高后存在长期的财务效益。2009年, Callan和Thomas依赖于KLD STATS, 检测了ROA、ROS、ROE、Tobin's Q与公司社会绩效的关系, 在很大程度上证实了大部分的实证发现, 即CSP与CFP存在正向关系。Tang等 (2011) 将多个不确定性变量加入CSP-CFP模型中来证实“好心有好报”, 结果与Basu&Palazzo's (2008) 的发现一致, 公司社会责任会影响财务绩效, 当一个公司以一种社会不认可的方式履行社会责任时, 它的财务业绩效会“遭难”。

2. 负向关系。

在过去的研究中, 不少学者认为, 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关注会减少公司的财务绩效 (Lee等, 2009) 。例如, Friedman (1970) 就提出, 一个公司仅有的社会责任就是用它的资源去从事设定活动以增加利润。CSP与CFP负向关系的出现, 归因于发生的传统成本会提高社会社会或环境绩效, 这无助于提高股东价值 (Lee、Faff和Kim, 2009) 。并且, 盈利性的经营和投资战略因仅仅关注公司社会责任所导致经济绩效的降低而不反对。因此, 过去的一些学者在他们研究中发现了CSP与CFP之间的负向关系。

但在此分析的63项研究中, 仅有1项研究反映出负向关系。Makni等 (2009) 以加拿大179个上市公司为样本、用2004~2005年加拿大社会投资数据库提供的社会绩效进行实证分析。他们运用“格兰杰因果分析”法, 研究发现除市场报酬外公司综合的社会绩效计量与财务绩效之间没有显著的关系。然而, 用CSP单个计量, 他们发现公司绩效的环境维度与财务绩效的三个指标 (即总资产报酬率、资本报酬率和市场报酬率) 之间有特别显著的负向影响。该项研究表明负有社会性责任的社会利润较低, 并减少了股东财富, 也自然会影响社会责任性投资。

3. 中性或没有关系。

对研究者而言, CSP与CFP的关系可谓错综复杂和微妙 (nuanced) , 有些研究者发现了矛盾的结果, 或没有 (线性) 关系, 或两者之间呈曲线 (U型) 关系, 这让Pava和Krausz (1996) 也发出了感慨, 公司社会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个“社会成本悖论”。比如, Griffin和Mahon (1997) 对过去25年的51篇文章分析后发现, TRI和公司慈善捐赠对公司高低社会绩效的反映存在差异, 并与企业财务绩效不存在关联。

在63项研究中, 有30项研究认为CSP与CFP之间没有关系或存在中性关系, 或存在曲线关系。比如, Barnett和Salomon (2002) 以社会责任投资基金 (SRI funds) 为研究对象, 发现财务绩效与社会绩效之间的关系既不是严格负向的, 也不是严格正向的, 然后它是曲线关系, 即很好的财务报酬伴随着低或高水平的社会责任, 较低的财务报酬伴着中等水平的社会责任。PHILLIPS (1999) 研究了非盈利性医院的管理效率和社会责任对长期财务绩效的驱动, 结果表明社会责任与长期盈利能力之间存在很少的关系。Mc Williams和Siegel (2000) 在论证了现存的CSP和CFP关系研究中的一个特别错误后, 分析了CSR与公司财务绩效和几个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 发现CSR对财务绩效有一个中性影响。虽然我们通常认为“付出就有好回报”, 但实际上它是在一定条件下的, 如果对非法活动的社会性支出对公司利润只能产生负面影响 (Johnson, 2003) 。有的学者观点本身也是模糊不清的, 如Mahoney和Roberts (2007) 即发现综合的CSP计量与ROA或ROE之间没有显著关系, 又发现CSP的环境和国际化指标与ROA有着显著关系。同样, Moore和Robson (2002) 的统计结果既支持负协同效应假说, 又发现当期和滞后期的盈利能力与社会贡献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然而, SURROCA和TRIBO (2005) 却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CSP与CFP的关系, 认为CSP与CFP之间没有直接关系, 只有间接关系, 这依赖于它们与企业无形资源的多元化联系。Fauzi (2009) 从目前的CSP与CFP关系研究中也得出在宽裕资源理论和卓越管理理论下CSR/CSP对CFP没有影响, 只有财务杠杆才会协调CSP和CFP的相互作用, 并且认为经营环境、战略、组织结构和控制系统 (control system) 四个因素对CSP与CFP的关系有着高度影响 (Fauzi, 2009) 。因此, 他们认为现有文献中CSP与CFP之间的关系是“虚假的”。CSP与CFP的关系取决于利益相关者与企业之间关系的本质 (Laan等, 2008) , 如Baron等 (2011) 认为在消费者市场上CFP与CSP是正相关的, 在工业市场却是负相关的。因为财务绩效与社会绩效可能就是一个交易问题 (Woller, 2007) 。

四、发现及启示

1. 研究发现。

对于企业的社会绩效与财务绩效之间的关系在50年前就成为了研究的主题之一, 对二者的实证研究也持续了几十年;然而, 尽管有着很长久的讨论和分析, CSP与CFP的关系 (无论何种关系) 仍没有完全建立 (Preston, 1997) 。从前面关于CSP/CSR与CFP关系的63项研究可以发现:

第一, 对CSP与CFP关系的仍然是研究者们关注的焦点。虽然有大量的关于CSP和CFP关系的研究, 但并不是Vishwanathan (2010) 所说已“饱和” (saturated) 。实际上, 有更多的学者从不同角度来进行研究, 这也是有价值的。

第二, 公司社会绩效的内涵仍不明晰。无论是“结果论”、“活动论”, 还是“综合论”, 都没有建立起一个相对统一的概念。

第三, 研究的基础理论存在差异。虽然大部分学者实质上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进行的分析, 但具体应将哪些利益相关者群体纳入分析的范畴存在很大不同。

第四, 过去关于CSP与CFP的关系仍是以正向为主, 其次是中性或没有关系, 负向关系很少。影响CSP与CFP关系的因素有很多, 两者绝不是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

第五, 大部分研究者都进行了跨产业、区域性研究。除少量研究者针对服务业、社会投资基金、银行业进行研究外, 绝大多数学者都将产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控制变量在一个国家内进行产业研究。

2. 研究启示。

现有研究表明, CSP和CFP关系就像“鸡与鸡蛋”的关系一样, 仍是一个令人苦恼的问题。但弄清CSP与CFP两者的关系对有关方面却意义重大, 如企业管理层决定是否承担社会责任, 政府机构是否完善相关法规政策, 股东是否增加投资, 员工是否继续服务企业, 银行是否停止放款, 供应商是否提供材料或商品, 消费者是否寻找替代产品。因此, 必须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 借鉴并创新研究方法, 继续对CSP与CFP关系进行研究。实证研究中需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 构建并依赖于科学的理论架构。每个研究都建立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 理论架构可以让CSP与CFP关系研究的方向更明确。这些理论基础包括明确CSP/CSR的基本内涵、利益相关者集团、研究范式、理论指导等。

第二, 在一国范围内针对不同的产业进行研究。在跨产业研究中, 产业通常是一个重要的控制变量 (Brammer和Millington, 2008) , 这表明CSP与CFP的关系在不同的产业中存在较大差别。

第三, 选择与实际相结合的变量集合。CSP变量、CFP变量、控制变量的选择直接影响研究结果, 变量选择要遵循以下原则: (1) CSP的计量要充分考虑利益相关者集团, 并分成单个计量和综合计量, 指标数据可通过财务数据与定量调查相结合; (2) CFP的计量应基于市场和会计两方面, 并主要集中在几个财务指标上; (3) 充分考虑到风险、公司规模等因素, 将其作为控制变量; (4) 充分考虑增量变化的影响, 并运用当期、滞后期数据。

第四, 科学借鉴已有研究成果, 包括研究方法、模型、变量, 并让样本规模尽可能的大, 既要研究CSP对CFP的影响, 也要研究CFP对CSP的影响。

利益相关者关系 第10篇

关键词:旅游开发;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一词真正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是由美国斯坦福研究院学者们提出的,20世纪70年代后管理学界接受了利益相关者理念,从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至今对利益相关者的定义很多,达到20余种之多。为许多学者所认知的是美国经济学家弗里曼(Freeman)于1984年在他的著作《战略管理》中,对利益相关者做出这样的定义:“任何能影响组织目标实现或被该目标影响的群体或个人”,它指出了各个组织同利益相关者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并将研究主体从企业开始向政府、城市、社区、社会团体发展,同时延伸向与之相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等方面。

二、旅游资源开发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

旅游资源的利益相关者主要由政府部门、旅游企业、社区居民、旅游者等方面组成。由于各个利益相关者在旅游资源开发中的利益诉求是不同的,在共同的经营活动中各自追求自身的利益,必然会发生矛盾和冲突。若要试图协调好各方利益,维护和谐共生的平衡状态,就必须研究他们之间的利益冲突的表现及引起冲突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探索一条各利益相关者都能互惠互利的和谐开发模式,使旅游资源开发朝着和谐稳定、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1.地方政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冲突。地方政府未保障当地良好的旅游行业环境,造成了旅游企业的不满;地方政府在旅游规划和开发过程中忽视了社区居民的利益,将其排除在外,引起了居民的强烈不满和抵制;地方政府为获得短期的经济效益,追求地方政绩,对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不够重视,造成了对环境的严重破坏,制约了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2.旅游企业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冲突。旅游企业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对社会责任的承担,甚至偷税、漏税,违法经营,必将被当地政府追究法律责任;随着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经济活动的深入,大量游客的不断涌入,相应配套设施大批建设,有限的空间同时被多个主体占有,给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旅游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不惜违规地开发资源,与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产生冲突。

3.社区居民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冲突。社区居民的不良行为破坏当地的经济和生态,这完全违背了当地政府的初衷;社区居民因利益得不到保障,从而与旅游企业和旅游者之间产生冲突;社区居民面临市场参与、社区收益和文化原生态的冲突。

4.旅游者与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冲突。旅游业的发展带给当地居民的不仅是经济收入的增加,还有思想、观念、风俗习惯等许多方面的冲击,这种冲击很大程度上会加速当地文化体系的分崩离析,产生种种的社会问题;旅游者出游的目的主要是放松身心,缓解压力,享受高质量的旅游体验,而高质量的旅游体验需要旅游企业提供高水平的硬件设施、软件设施,特别是高质量的旅游服务,从两者的主体和追求目标不同的角度来看,二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矛盾和冲突。

三、旅游资源开发中各利益相关者利益冲突的成因分析

1.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过分强调经济价值。旅游资源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事物,通过开发和利用可以为人类带来身心上的放松和享受,它的存在价值和生态价值是首要的价值体现,其次才是经济价值。当前经济价值和潜在经济价值是旅游资源经济价值的两种类型,由于资金上的短缺以及当前旅游资源的经济效益发挥不充分,地方政府将旅游资源开发和景区经营权转让给旅游企业,其目的就是试图让旅游企业挖掘出这些资源中蕴含着的巨大经济潜力,从而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然而在当前经营权转让问题上,不管是当地政府还是旅游企业,对旅游资源的经济潜力和生态社会价值重视不足,过分强调资本投入的回报,却很少注重对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的补偿。

2.旅游资源开发中缺乏严谨的科学性和公开的透明度。我国对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的研究还较欠缺,在实际运作中也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无论在理论和实践上的条件均不成熟,同时国外也不涉及相关研究和工作,因此,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就显得极不规范,缺乏严谨的科学性。旅游企业在正常的招投标程序中并没有得到公平竞争的机会,且旅游资源的经营主体也没有选择自主权,在整个运作过程中,政府部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往往拥有直接指定经营者的权利。在对旅游资源价值进行评估方面,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做不到科学严谨和公正公开,甚至存在收受贿赂、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因此经营权的出让价格很大程度上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如转让价格过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时有发生。

3.旅游资源开发中对社区居民利益的关注严重不足。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出发,社区居民群体对旅游地的发展起着重要、长远的作用。当前的旅游资源开发模式主要为政府主导模式或市场主导模式,它对当地居民的利益关系缺乏足够的认识,采取了对居民不公平的分配机制,有些地方甚至用低价征用居民土地后,就把居民排除在资源开发行列之外,居民享受不到旅游带来的实惠,怨恨和怒气自然就要被发泄到旅游企业和旅游经营活动中去。

4.国家缺乏对旅游资源开发的有效监督管理。

(1)旅游资源归国家所有,但是因体制的关系,国家并没有完全履行所有权,而是委托给地方政府和其他各级职能部门行使。这样,旅游资源的产权管理就被资源的行政管理所替代了,对产权追逐资源利用效率的动力结构也造成了直接的破坏,造成政府降低了在旅游资源管理过程中的积极性,致使政府的监督作用无法充分发挥。对地方政府及各级职能部门方面,国家缺乏强有力的约束监督机制,很多政策无法得到执行,而且由于旅游资源数量庞大、分布在全国广阔的领土上,要实现全面的监督管理,耗费的成本将十分巨大,因此国家很难对各地的旅游资源开发做到高效管理。部分区域缺乏有效的监督,存在违规开发和不规范管理,引发与社区居民的冲突在所难免。

(2)当前旅游资源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进行管理,由于各部门在制定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规划时,往往仅站在本部门利益角度考虑,致使各个行政部门之间在旅游资源的开发和保护的监督管理方面,很难做到统一、协调。正是这种部门分割、各自为政的旅游资源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政府对于开发商的有效监督,给旅游企业攫取过多的不正当利益制造了可乘之机,没有完全履行自身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我国旅游资源保护的进程中构成了不小的体制障碍。

(3)地方政府出于政绩的考虑,为了增加地方劳动就业、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地方生产总值,这就要求对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利益实现最大化。这种经济利益的诉求,就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主体具备了共同的经济利益导向,从而忽视了对资源和生态的保护。所以,近些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各地旅游资源大量开发,旅游企业资本源源不断涌入,无论是世界遗产、还是各级风景名胜区,都存在过度开发和利用的现象,如果继续恶化,就会造成更大的资源质量下降和环境破坏,这必然引起当地居民的不满,对旅游业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这一结果无不与政府监督管理职能的失效紧密相关。

四、结论

通过分析旅游资源开发中各利益相关者的之间的利益冲突,我们不难发现,各利益相关者的自利倾向是导致这一系列冲突的最根本原因。同时,社区参与不足导致当地居民正当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当地政府在旅游资源开发中的角色错位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不完善、监控力度不足与社会监督缺位也是导致各方利益冲突的重要原因。我们应该深刻意识到利益相关者问题的重要性,并针对产生冲突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协调好他们之间的关系,以保证旅游资源开发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张碧星,赵瑞.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乡村旅游开发研究[J].宜春学院学报,2010,(3):50-51,72.

[2]王立.自然景区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及协调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3]李进兵.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分配与旅游可持续发展[J].经济问题,2010,(8):123-126.

[4]陈岩峰.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

[5]梅青,孙淑荣,刘义铭.历史街区旅游利益主体的矛盾冲突研究[J].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60-64,90.

[6]胡北明,王挺之.我国遗产旅游地的利益相关者分析:两个对立的案例[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125-130.

[7]吴泓,周章.基于利益主体理论的旅游利益主体融合探讨[J].学海,2006,(5):150-154.

利益相关者关系 第11篇

一、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涵义

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在企业中进行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 并承担了一定的风险的个体或群体, 其活动能够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 或受到该企业实现其目标过程的影响, 具体包括:股东、员工、供应商、政府、债权人、顾客、社区公众、环境和资源等, 如图1所示。

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同时, 主动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包括股东、员工、供应商、债权人、顾客及公众、政府的利益等。

二、企业社会责任的划分

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看, 企业的社会责任包括四个方面的责任:对货币资本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对人力资本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对社会资本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对生态资本利益者的责任。如图1所示, 这些责任具体包括:

(一) 企业对股东的社会责任

企业最根本的社会职责就是对股东的社会责任, 企业应为股东提供较高的利润, 确保股东在企业中的利益, 企业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二) 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

企业与员工之间最基本的关系是建立在契约基础上的经济关系。除此之外, 还有法律关系和道德关系。这种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对本企业的员工的福利、安全、教育等方面承担义务。企业必须健全劳动保护制度, 保证员工有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在工资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承担直接或间接的责任等。

(三) 企业对债权人的社会责任

企业要对债权人负责, 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期保数的还本付息, 为债权人提供借贷安全的保证。如果企业违反了合同的规定, 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相应地就会损坏企业的声誉, 使得己经投资或将要投资的债权人离开本企业而去寻找其他的合伙人。

(四) 企业对顾客的社会责任

企业要尊重顾客的主权, 维护顾客的利益, 这就要求企业必须真诚地对待顾客, 企业对其提供的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服务等做出相应的承诺, 并防止欺诈或误导顾客, 对于顾客反馈, 企业应做出真诚的回应, 在交易之中真正承担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抑制通货膨胀等方面的责任, 并对由于质量、服务或其他原因对于顾客造成的损害给予相应的赔偿。

(五) 企业对供应商的社会责任

目前, 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传统的以价格为主要驱动因素的竞争性市场交易关系正在转变为以相互信任为基础的长期合作关系。业务外包趋势的增强及适时采购和生产系统的应用, 使得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依赖性增强, 因而越来越多的企业与其供应商之间建立了密切合作的战略性伙伴关系。

(六) 企业对政府的社会责任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 企业和政府的关系由单纯的管理控制走向监督、协调和服务。在现代社会, 政府越来越演变成企业的服务机构, 扮演着为企业和公民需要服务实施社会公正的角色。在这样一种制度下, 企业对政府的责任表现为“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这也是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应负的基本责任。

(七) 企业对社区公众的社会责任

这主要指企业对其所在社区及所在社区的居民应承担的责任。首先, 企业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 增加居民收入。其次, 企业的生产经营直接影响当地的环境, 对居民的健康产生影响。再次企业的扩张也会对社区居民带来影响。所以, 企业应对其所在的社区及其居民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八) 企业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社会责任

企业应采取积极措施, 保护环境, 节约资源, 不仅要维持代内 (intra-generation) 公平, 而且要注重代间 (inter-generation) 公平, 尤其要注重资源与环境的代间公平, 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企业社会责任与绩效的关系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必然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这种影响可以从短期与长期、直接与间接两种角度来分析。从短期来看, 承担较多的社会责任, 必然导致一定的财务成本, 从而减低企业的盈利水平。但从长期来看, 承担社会责任, 有助于为企业长期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 也有利于在企业内部形成有利于持续发展的和谐氛围, 因此能够创造出更多的未来利润, 从直接或间接影响来看, 可以将履行社会责任分为两类:一是为员工提供更好的福利、更好地服务顾客、维持更好的供应商关系等社会责任, 与企业的业绩直接相关。更好地履行这类责任, 可以直接增进企业的业绩, 本质上是属于可以内部化的经营成本。二是保护环境、回报社区等社会责任, 通常不能直接增加企业的业绩, 但能够为企业长期发展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最终促进企业业绩的提高和持续发展。

从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出发, 社会责任与业绩之间的相互影响可以概括为八个方面:

(一) 企业善待员工有利于创造可持续良好业绩

员工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 也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通过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更有竞争力的薪酬、更人性化的职业发展计划, 一方面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感, 提高企业整体的经营效率;另一方面, 员工职业素质的提高, 也推动企业整体素质提高, 并为企业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利润增长来源提供了人力资源的条件。

(二) 顾客满意度对企业未来的业绩增长极为重要

更好地保护顾客权益, 是企业社会责任中重要的环节。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的创新能力与产品质量使企业的利润随着社会责任而变化, 而这种关系是通过顾客满意度来调节的。事实上,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能够树立企业的正面形象, 提高顾客满意度水平, 增加顾客对企业产品的忠诚度, 直接影响到产品的销售业绩。

(三) 良好的商业信用和社区贡献是企业成长的关键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企业遵循商业道德, 严守商业信用, 善待产业链上下游的各类商业伙伴, 并杜绝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这样企业才能获得可持续的发展。此外, 企业遵守商业道德, 并不一定为企业直接贡献业绩, 但却可以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并进一步提高整个产业链的经营效率。

(四) 确保商业银行在内的外部债权人利益才能保证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只有履行诚实信用的义务, 确保商业银行和其他各类债权人的利益, 才可能保证自身在金融市场上的信用, 并利用金融市场推动自身发展。在成熟资本市场上, 企业通常更多地利用公司债券市场来融通资金, 而企业作为债务人的信用记录对于公司债券的发行极为重要, 也有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企业进行专业的信用评级。

(五) 加强环境保护不仅有利于未来发展, 而且减少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对于所有的企业而言, 从长期来看, 良好的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虽然良好的环境不一定直接影响到企业短期盈利水平, 但环境的恶化最终会损害到所有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随着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 各国日益加强环境保护立法, 企业面临的环境保护法律风险也日益增加。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 对于企业而言, 日益成为一个经营风险管理中必须投入的成本。

(六) 积极回报社区, 为企业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积极为所在社会做出贡献, 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

企业不是孤立存在的, 所在的社区环境必然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带来各种各样的影响。创造一个好的社区环境, 对企业经营和发展必然具有积极意义, 而且某些社区行为, 对企业而言也具有直接的经营价值。

(七) 全球化加重了企业在海外市场面临的社会责任风险

经济全球化改变了企业经营中涉及的社会责任边界, 在产品安全责任、环境责任、员工责任等方面都必须遵循日益全球化的国际标准, 否则其产品将被拒绝在国际市场之外。随着企业社会责任成为全球性的潮流, 全球供应链中的我国外向型企业首先遭遇到了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对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 推行社会责任认证的结果必然是限制一些企业的产品供应, 从而将那些存在社会责任瑕疵的企业拒于全球供应链之外。要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企业必须兼顾经济、环境、社会发展的利益, 寻求平衡发展, 使供应链和合作伙伴对企业建立长期信心。企业重视并加大对社会责任的投入, 将赢得更多发展机会。

(八) 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形象可以为企业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第一, 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能够减少与外部的各种冲突, 这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推动力。第二, 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有助于搞好与政府及其他监管主体的关系, 从而更容易获得相关的业务许可, 减少监管导致的成本。第三, 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可以降低企业的资本成本。随着社会责任投资 (Socially R esponsible Investm ent, SR I) 越来越成为机构投资者考虑的因素, 那些有着良好社会责任形象的上市公司股票可以获得更高的估值, 降低了企业的筹资成本, 对于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意义重大。

四、宝钢集团社会责任对其绩效影响的案例分析

(一) 社会责任的履行: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分析

内容如下:

(1) 投资者 (资本市场) 。虽然宝钢是特大型的国有企业, 但其上市之后必然也要接受投资者的挑选。从资本市场对企业的挑选条件来看, 资产本身的质量自然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 然而除了资产质量之外, 企业和投资人之间的沟通也十分的重要。宝钢在这方面从机构的设置到信息的及时公开都做了大量的工作, 并且在2006年荣获《证券市场周刊》和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联合评选的“最佳大型公司奖”、“最佳股改奖”、“最佳沟通奖”和“投资者关系管理50强”第二名, 以及英国权威投资者关系杂志 (IR杂志) 评选的“投资者关系最佳进步奖”等奖项。

(2) 员工 (劳动力市场) 。宝钢作为全国钢铁行业的排头兵会比一般的钢铁企业受到外界更多的关注和质疑, 因此, 对宝钢来说, 技术改造的压力和动力都更加的显著。另一个原因是为了形成规模效应, 而使得企业不但在某一生产环节上的产能迅速扩大, 并且, 还延伸到上游的产业链之中。这就对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进而要求更多的管理人才。由宝钢的成功案例可以看出, 企业在人力资源市场上的竞争是一个综合的竞争, 而不仅仅是薪水的竞争。宝钢在提供有竞争力的薪水和福利的同时, 还考虑了员工的身体健康、职业发展空间等诸多方面。

(3) 客户 (产品市场) 。一方面, 宝钢的产品策略不单单是传统意义上的“质优价廉”, 而是考虑到顾客主要是企业这一现状, 从价值链的角度整合自己的产品体系, 与用户结为战略伙伴, 强化与用户的协同效应从而为用户创造价值、创造利润。另一方面, 宝钢率先在国内钢铁行业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 从服务的层面提升了宝钢产品的价值内涵, 并且由于用户满意度是一个综合性的指标, 从而为宝钢赢得产品市场中利益相关者的支持打下良好的基础。

(4) 政府、社区 (公共服务市场) 。企业和政府, 地方特别是当地政府之间的合作是企业对外合作的重要方面。就宝钢的案例来看, 我们可以发现, 企业和政府之间的合作并不仅仅是缴税、收费而是一种双向的关系。2006年10月26日, 事关宝钢与宝山区长远发展的宝山区长江口南岸 (宝钢段) 部分区域滩涂圈围工程开工。宝钢和宝山区为实现长远合作、互动发展, 2006年3月决定启动滩涂圈围工程, 计划用一年时间完成滩涂圈围、防浪墙、防汛墙建设、绿化种植等工作, 其中防汛墙设计标准为一级, 可抵抗200年一遇的高潮位。这项工程的建设, 对发展钢铁精品基地的延伸业, 加快打造“精钢宝山”, 拓展宝钢与宝山区的长远合作有着积极意义。一方面, 宝钢在交纳税款的同时, 还积极的与政府合作, 参与到社区的建设之中;另一方面, 良好的社区环境也提升了宝钢在产业进化过程中的竞争力。

(5) 环境、公众。环境污染是任何一个钢铁企业都无法回避的问题, 宝钢作为大型钢铁企业更是对环境保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看, 宝钢从事环境保护, 其首要的利益相关者是企业的员工和企业所在地当地的居民社区。从员工的角度看, 公司制定了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 每年对新增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因此, 近年来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 没有发生重大的危险物泄漏事故。从周边环境和社区看, 2007年, 公司继续加大对无组织扬尘的治理。通过综合治理, 降尘量比2006年下降35%, 改善了社区的环境质量。

(二) 社会责任与绩效定量分析

具体内容如下:

(1) 主要社会责任履行指标。如图2-图5所示:

(2)主要社会责任财务指标。如图6-图8所示:

(3) 分析与结论。从以上的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到, 宝钢从2003年开始, 就从员工福利、社会捐赠、回馈股东等多个方面履行其社会责任, 并且在除个别数据在个别年份有所波动之外, 其社会责任的投入额基本成上升态势, 特别是社会捐赠项目, 宝钢2007年的捐赠大大超出2006年的捐赠额, 达到5969万元, 同比增长2.56倍。

与此同时, 宝钢的财务绩效指标从2003年开始成全面上升态势,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三项核心财务指标, 在钢铁行业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等不利外在因素影响的大前提下, 近4年来均处稳中有升的态势, 这表明, 宝钢经营状况相对良好、有较强的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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