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论文范文第1篇
1.1 合并会计财务报表的概念
合并会计财务报表即合并会计报表或合并财务报表, 简称合并报表, 是指将控股公司和附属公司看作同一个企业主体, 在两者的财务报表的基础上, 排除两者之间的财务往来和资金交流, 仅仅考虑企业与外部市场发生的经济交易, 编制而成的可以反映合并企业主体的全部资产、财务状况、资金收支等情况的财务报表。值得注意的是: (1) 报表所反映的财务主体是母公司和子公司共同组成的企业主体; (2) 报表编制者主要是母公司的财务管理者, 因为母公司具有更宏观的财务把握能力; (3) 合并会计财务报表往往仅在企业主体的部分或个别财务报表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不会将所有账面记录纳入考虑范围; (4) 合并财务报表的方法和技巧需要时间研究并不断学习更新, 对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2 合并会计财务报表与企业财务状况的联系
在企业合并的过程中, 合并会计财务报表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并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巨大影响。合并会计财务报表提供整个集团的综合性信息, 有利于整个集团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的展示, 还可以将集团内部交易产生的收入及利润剔除, 反映客观真实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避免控股公司人为操纵利润的情况发生。当企业进行合并时, 企业通过购买对方的股份取得对另一方的控制权, 并且通过兑换股票的方式提升双方的权益。因此, 会计财务报表也可以参照企业合并方式, 即购买股份、兑换股票、权益集合等, 进行合并和整理。往往多种合并方式同时进行, 可以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对合并过程产生积极作用, 并获得经济受益。
1.3 合并会计财务报表的重要因素
首先, 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尤为需要考虑的是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控股的各类子公司而不包含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财务交流, 在编制报表时, 要严格遵守企业相关规定, 保证报表数据的精确无误。其次, 应当考虑的是企业合并过程中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当日将被合并一方的所有账面财务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差额调整合并一方的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再次,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必须遵守我国相关财税和权益法律, 及时更正报表, 调整正确的编制方法, 全面反映集团主体的财务和收益状况, 为企业的发展提供财务指导。
2 合并会计财务报表的影响
2.1 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方式单一, 影响母公司利润评估
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的数据都是通过货币计算并通过货币量来反映的, 然而实际生活中企业的许多资产、财务信息、运营状况等并不能通过货币计算而反映出来, 因此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与真实情况误差。一方面, 控股公司本身的利润情况可以得到详细展示, 而控股公司不能直接支配子公司的盈余公积金, 导致利润分配被掩盖, 股东的资金难以回流;另一方面, 仅通过货币计算报表数据会造成控股公司的账面资产和实际资产不相符的情况, 低估集团主体的实际负债能力, 进一步导致利润高而资金短缺的情况, 对于集团资金链的流通产生阻碍, 难以实现利润的合理分配。
2.2 合并会计财务报表内容缺乏, 影响财务把握和实际控制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控股公司和附属公司过去一段时间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市场经济的波动以及企业本身的交易活动、其他不稳定因素等会对财务报表的时效性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最终影响企业管理者对企业财务的正确把握。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估考虑的仅仅是部分或个别财务报表数据, 不会将所有账面记录纳入考虑范围, 对于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利润等不能整体表现。同时, 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不能代表控股公司的效益也不能代表附属公司的绩效, 而企业运行面临的风险对于数据的迫切需要, 两者产生冲突, 当控股公司遭遇严重的财务困难时, 其借贷能力、偿还能力以及担保能力都会受到影响。
2.3 合并会计财务报表贷款融资模糊, 影响财务风险的反映时效
附属公司在资金支持方面往往通过银行和投资机构获得, 还可以通过控股公司的担保而获得贷款, 担保过程模糊了控股公司和附属公司的融资模式, 不能清晰地体现出两者的财务交流, 为以后的评估埋下了隐患。某些企业的财务指标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占据的比例很小, 难以在实际股份红利和投资收益之间做出明确划分, 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不匹配的现象时常发生, 最终导致企业在市场经济的变化中不能及时了解情况, 进行盈亏相抵并调整自身经营, 例如, 企业合并后往往不能根据报表数据, 制定统一的合并口径并进行纳税调整, 享受不到纳税政策优惠。
3 解决措施与管理路径
3.1 合理衡量多层控股关系
在公司多层控股关系方面, 大部分公司往往展示的是具有重大影响的部分, 对小型比例低的控股关系隐而不报, 这是需要解决的。一方面, 集团企业要制定合理的董事会表决权和股票衡量标准, 通过购买股份或积极兑换股票的方式来实现对企业的表决和控制, 从而实现企业双方的集合权益。另一方面, 控股公司要积极引入新的会计财务报表合并方法, 并加以适当的辅助手段, 如问卷调查、匿名投票等方式, 进行收集调研, 对各类审计报表予以重视并仔细整理, 确定控股公司和附属公司的投资收益。
3.2 加强控股公司对附属公司的控制
企业合并要加强控股公司对附属公司的账面控制和实际控制, 控股公司要从更大的角度对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加以规划和把握, 在完成企业合作协议的同时要重视权利的发挥。另外, 还可以通过控股公司和附属公司之间财务部门购买的方式, 密切两者之间的各项交易往来和经济业务, 达到加强控制的目的。在编制完成合并报表的时候, 要真实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的各项财务的状况, 在企业将子公司的权益与母公司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的同时,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从而真实完整地反映出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所进行的各种经营活动。
4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企业面临着重大的变革、机遇与挑战, 合并会计财务报表也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它不仅可以展示企业合并前的财务情况, 还可以为合并后的财务管理与企业经营提供资金支持。通过股权购买、股票兑换、集合权益等方式实现企业控制和事务表决是合并会计财务报表的重要内容之一。笔者认为, 在近几年国有企业不断升级重组的过程中, 合并财务报表能够对财务管理体制的改善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并强化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财务控制, 优化资源配置, 发挥国有企业竞争力, 为其壮大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企业应该积极扩大合并会计财务报表的采用范围, 调整内部财务管理模式, 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方法进行改进, 合理评估企业的实际资产, 明确企业财务情况和权利义务, 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摘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 我国市场经济也进一步开放, 国内企业既面临国内市场竞争, 也面临着拥有先进管理模式和思维理念的国外企业的冲击。企业合并是大企业收购小企业或企业之间融合的过程, 有序的企业合并能够帮助企业应对更严峻的市场竞争。企业合并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是会计财务报表的合并, 会计财务报表反映了企业各方面的收入支出情况, 间接反映了企业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我国目前企业合并过程仍然存在不足, 合并会计财务报表也不成熟。本文关注企业合并中会计财务报表的合并状况, 对其进行详细梳理, 并提出解决方案, 为我国市场经济中企业良好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合并会计财务报表,企业财务状况,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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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赵玉涛.企业合并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中国经贸, 2016 (8) .
[3] 杨丽.对合并财务报表与母公司财务报表功能的比较研究[J].现代商业, 2017 (1) .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论文范文第2篇
一、简要阐述BOT模式的概念及运行特点
从BOT的概念来看, BOT可以被理解为是三个英文词汇:BUILD建设OPERATE经营TRANSFER转让的缩写, 主要指的是项目所有人通过签署协议的形式授权企业一个固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 在双方所签署的协议中明确的赋予了这些企业通过融资去建设和经营该项目或者设施, 同时在这个明确的期限内允许向该项目使用者收取合理的费用或者出售相应的附属产品的方形式来偿还或者回收对该项目投资成本, 并在这个过程中获取合理的利润。在这个特许经营期限结束以后, 该项目及附属设施将通过无偿转让的形式整体转让给项目所有方。从BOT运行的整体上而言, BOT涵盖了项目的整个工程建设周期以及这个项目建成以后的整个特许经营期限, 从前期已经完成了BOT项目来看通常而言所涉及的经营期限通常都在5-25年期间, 个别项目由于部分特殊的因素甚至会协商出更长的运营周期。在整个BOT运行模式上看, BOT模式主要是运用针对特定的项目设立独立的项目公司, 投资公司出任该项目公司的股东对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通过后期的项目或者设置运行来回收成本和利润, 约定期限结束以后项目所有权移交项目所有方的一种模式。
二、BOT模式下合并报表的会计核算及报表列示
早在二零零八年八月七日我国财政部便引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二号》, 对企业采取BOT模式去实施开展公共设施项目时如何正确而准确的企业会计核算进行了明确的阐述, “BOT业务所建造的基础设施不应该作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来管理和核算”, 在BOT模式下所城里的项目公司的特许经营权资产应当依据未来收款是否确定分别按照无形资产或者金融资产来计入账目。当该项目公司依据协议拥有无条件收取现金或者其他各种形式的金融资产甚至是获得了补偿差额的权利, 则该资产应当被却认为金融资产 (例如长期应收款等等) 。然而如果项目拥有向服务对象去收取费用的权利, 同时收费的总额是无法准确确定的, 则该资产应当被却认为无形资产。依据于该规定则纯在以下两种不同形式的BOT模式, 其公司核算和报表列示如下:
一是项目公司不参与整个基础建设的BOT模式。这种情况下, 项目公司在整个项目建设期之内的各项支出按照资本化、费用化进行分别归集, 同时与资本性支出无关联的那部分费用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列示于企业利润表中而资本性支出则通过在资产负债表中在建工程进行计入并列示, 在整个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转入金融资产或者无形资产, 在后期项目后者设施运营年限内通过收款核减金融资产或者采用摊销无形资产的方式处理。在整个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应当正常的在利润表中确认并列示其运营收入以及各项成本, 通过收款核减金融资产或者无形资产逐步摊销过程中产生的损益部分准确的列示于企业利润表中, 同时资产负债表中还必须列示各类资产余值!
二是项目公司不参与基础建设的BOT模式。项目公司参与不参与基础建设主要区别在于如果项目公司参与了项目基础建设的过程, 则在项目建设的时期中项目公司必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五号-建造合同》去实施输入成本以及各项费用的确认, 同时其损益数据则体现在项目公司的利润表中, 同时依据于项目的进度结转余下的工程余额及存货, 通过依据于结算金额在资产负债表中落实应收预付等各种各样的往来款项。
三、BOT模式企业进行合并报表务必要重视的关键点
(一) 要准确分析落实是否纳入合并的问题
如何去判断项目公司是否应该被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这个判断的主要依据是依据于项目公司“控制”标准的具体应用而并不是简单的通过项目企业所持有的股权的占比来进行界定的。在通常情况下, 假如在该BOT项目中我国企业拥有半数以上的该项目公司的表决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应该将这个项目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如果我们无法通过直接手段或者间接的一系列相关措施去控制项目公司的绝对比例的股权但是我们能够真正实现控制并掌握了这个项目公司的财务环节以及整个经营环节的时候我们也应该将这个项目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的范围。
(二) 在进行合并报表是我们要重视未准确计量项目公司内部销售损益的情况
在企业在进行整个会计核算全过程中, 我们务必要对整个企业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整个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部分资产、甚至是其他往来部分都进行一一准确的计量。这一切主要的原因是如果我们没有实现内部销售损益, 那么这部分损益则会通过会计处理中的无形资产所采用的摊销年限在整个企业报表中随后的数年内都会通过合并抵销分录分期确认之企业的整个合并利润表中。因此一旦企业的损益出现了计量不正确或者不准确, 那么对整个企业的合并报表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随着我国整体经济及国力的不断提升, 同时经济全球化及经济一体化进程越来越深入, 作为我国优势领域的建筑领域必然会顺应我国发展方针策略同时结合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将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全球经济及基础建设中来, 同时由于原有的一些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到当前的需求, 因此在面对国外基础建设项目BOT模式将会被越来越多地采用。随着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并从事了国外基建领域项目, 在这种情况下这些企业也会在运用BOT模式中发现部分障碍, 同时在探索中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在这种情况下给我国整体的财务管理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掌握和了解BOT模式的基本内容相关基础理论, 掌握BOT模式运行要点以及运用后企业合并报表准确呈现的关键点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摘要:近十年来, 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剧, 实体经济和虚拟紧急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 特别是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以及大数据技术的不断成熟, 虚拟经济呈现出高速的发展态势, 这就导致了越来越多的资本疯狂的涌入了世界各国的虚拟经济领域。而对于我国而言, 房地产经济进一步吸引了闲散资金的涌入, 这就加剧了实体经济获得融资的难度和成本!近年来对于从事实体经济以及海外项目的企业而言所面临的融资压力是巨大的, 因此BOT模式也开始成为了这些企业实施项目的重要模式!当企业通过BOT项目运行时, 企业报表在体现这类长期投资的项目时期会计核算以及列示的报表就会发生着非常大的变化。确认准确的项目合并方为以及计量未实现颞部销售的损益都会直接影响着整个合并报表的准确性, 因此掌握和了解BOT企业的财务报表合并的方法、注意事项成为了一种必然。
关键词:BOT,合并财务报表,策略研究,影响研究
参考文献
[1] 朱昌伟.浅析参与BOT项目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J].现代商业, 2015 (2) :221-222.
[2] 孙鹏搏.BOT项目内部关联交易合并报表研究[J].中国总会计师, 2015 (8) :96-97.
[3] 彭正辉.基于合并报表视角的BOT项目会计处理研究[J].商业会计, 2017 (24) :18-19.
[4] 杨成文, 胡林林.PPP模式下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以东方园林为例[J].商业会计, 2017 (16) :106-108.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企业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提升自己利润就必须要重视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能够让企业更好地进行财务管理。因此,企业为了更好地运营,就要找到一个合理的思路来对财务报表进行合并编制。本文首先分析了对财务报表进行合并编制的必要性,其次指出了我国目前企业财务报表合并编制现存问题,再次说明了企业财务报表合并编制的基础流程,最后总结了企业财务报表的合并编制思路。
【关键词】企业;财务报表;合并编制;思路;研究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越来越重视财务管理。财务报表能够直接的反应企业的财务状况,能够让管理者按照自己的实际来调整自己的决策。合并企业财务报表,在某种程度上提升了财务管理的效率。所以说,加大对财务报表的管理是很重要的。
一、对财务报表进行合并编制的必要性
企业进行财务报表合并的内容包括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资金流动状况以及形成的经济效益等进行统计分析。换句话说,财务报表的合并就是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真实的整体情况来制定综合性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能够直接的反应公司的实际经济状况、实际的利润。给公司管理者的提供了管理的思路,有利于他们更好地管理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与编制,使得复杂多样的财务报表变得简单化,立体化,更加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二、我国目前企业财务报表合并编制现存问题
1.没有明确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工作准则中没有对持股问题进行明确地划分。首先就是母公司在间接管理子公司时,对于持股问题没有明确出来。财务工作人员往往是按照自己对持股问题的想法来合并编制财务报表。这样一来,合并结果出现了很大差异性。其次就是暂时性控股方面,绝大一部分公司都没有将在其他股份公司暂时控制时间内获得的利益合并到财务报表中,使得财务报表没有规范可言。
2.财务管理不是完全的真实。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就是先要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但是由于一些财务人员在整理财务时出错,使得财务报表出现了错误,影响了财务的合并。另一方面,合并编制中涉及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数目过多,部分企业中财务人员的素质有限,这也就使得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达不到。
3.子公司与母公司他们采用的财务管理政策存在差异,给合并编制带来了很多的困难。虽然我们都知道,当两个公司出现差异时,政策要以母公司为准。但是在实际生产经营中,并不是按照这个原则来进行的。母公司涉及面广,往往按照统一规定的政策来进项日常的财务管理。同时,一些子公司也会遵循母公司的管理形式,这必然要求子公司转变自己的工作模式。这也就使得财务信息出现不真实的情况。
4.合并报表中专业用语的措词存在问题,给合报表带来了很多的麻烦。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很多非企业的实体经济的发展。但是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合并报表的范围都是针对一些“企业”、“公司”来做出的规定,而缺少那些针对“实体”的解释和规定。合并报表是,由于专业用语的措施存在差异,也就使得合并报表成为了空想。所以说,我们的会计准则中要补充对于“实体”的说明,使得会计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更加地准确和完备。
三、企业财务报表合并编制的基础流程
1.首先要对财务底稿进行统一的整理。在进行财务报表合并之前,我们要先对财务底稿进行整理。通过财务底稿我们能够清楚地知道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基本经济情况和一些细节问题。整理财务底稿,给财务报表的编制呈现了大量的资料,就能减少工作中一些小麻烦,能够为合并编制指明一个正确的方向,极大程度上提升了合并编制的工作效率。
2.其次对于一些特殊的财务报表,要先进行一些合适的处理。将母公司或者子公司中一些特殊的财务报表先进行处理,并整合到财务底稿中。这样方便了合并编制时理清公司的各个账目,提升了工作效率。
3.再次进行财务信息的调整和抵消。调整和抵消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着财务报表合并编制的成功与否。在调整时,我们要遵循利益法来进行财务工作,要把企业的资产管理进行相应地调整。抵消能够避免重复记账的情况,也能够更加迅速地进行财务报表的合并编制。
4.然后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等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在另一个财务报表中进行统计,得出相应地结果。
5.最后要把得出的数据正确地填入正式的财务报表中。这样就算真正地完成了财务报表的合并与编制。
四、企业财务报表的合并编制思路
1.对于企业的报表合并要有一个明确范围。明确要进行合并的财务报表的范围是保证财务报表真正准确的必要前提。正确的范围不仅能够反映出企业的真实的财务状况,还能减少错误的合并行为。因此,相关部门要先明确正确的财务报表范围,要规范合并工作。同时要注意的是,当实际情况与理论出现差异时,我们要一起以实际情况为准,这样才算真正的达到合并报表的目的。特别是有控股的情况的一些企业要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合并,这样才能真正的达到合并财务报表的目的。2.坚持一致性和重要性的结合。一致性要求我们在进行财务报表合并时,要坚持财务政策,财务形式以及财务处理的一致性。有了一致性的方向,财务报表合并的结果才会一致,才会更加的真实。坚持合并和编制的一致性,不仅可以增强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还能提升工作效率。重要性则要求我们把重要的财务信息突出出来,要重点对那些重要的财务进行进行合并编制。坚持一致性和重要性的结合,保证财务报表的合并更加地合理。3.坚持政策的统一性,同时也要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操作。当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财务政策不一样时,往往对财务报表的合并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使工作更加地便利,我们要尽量来按照母公司的政策来实施。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之下,我们也可以紧着子公司的政策来选择。因此,为了使得财务报表的合并与编制更加地准确和有说服力,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合理地选择政策,以此来实现母公司与子公司政策的统一性。4.企业要把握好调整的关键点。要想使得财务报表的合并编制更加地有序进行,就必要要对几个关键点来把握、调整。这几个关键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投资收益额多少的把握、长期股权投资调整额的多少的把握等等。这样,企业才能更好地、更加准确地来把握调整的关键之处,才能更好地进行财务报表的合并编制,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总之,我们要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财务报表的合并编制,以此来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参考文献
[1]惠海艳.企业财务报表合并编制思路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4.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本文以2007年至2009年深沪上市并进行了反向购买的17家上市公司年报数据作为样本,对反向购买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反向购买能够提升公司价值,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比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更能提升公司价值,反向购买对企业绩效影响显著性超过了对公司价值的影响,通过研究找出我国目前反向购买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企业能按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从而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关键词:反向购买 价值 绩效 相关性
反向购买——借壳上市最为普遍的一种方式,长期以来在国外资本市场上不绝以耳。我国2007年首次出现了反向购买的案例,随后许多公司相继进行了反向购买。反向购买被许多企业视为救命稻草,为什么有那么多公司进行反向购买呢?本文就从这个问题出发,来探讨企业进行反向购买的动因。尽管反向购买案例已不再罕见,由于我国出现的较晚,直接涉及到反向购买的规定也较为宽泛,加之在实务中,企业实际情况良莠不齐,对反向购买相关规定的理解存在偏差,特别是对“是否构成业务”在实务中没有更为明确的标准,导致情况类似的公司会计处理差别很大,许多公司反向购买实质上是构成业务的,但是在年报中却按不构成反向购买的原则进行处理,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公司追崇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呢,本文也从这个角度运用数据来分析。
一、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 Jensen和Ruback(1983)研究发现,目标公司通过并购行为获取了4%的超常收益率,而且这种收益完全是由并购行为引起的,而不是其他的市场力量所致。Mei和Sun(2008)针对美国林产业进行研究发现,当时间窗为3天时,被收购企业的平均超额收益率为3%。此外Franks与Broyles(1977)、Firth(1980)、Bradley、Desai和Kim(1988)研究结果也都支持此结论。Asquith 和Kim(1983)用1960至1978年间的21 个并购样本进行研究后得出,并购公司的累积超常收益率为-2.9%。而Franks 和Harris(1989)选取英国1990年到1998 年的299 家目标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采用事件研究法分析发现,收购公司的股东获得了平均25%的超额收益,与之对应的被并购方股东未能获得任何超额收益。Limmack(1991)运用英国1977年至1986年的并购案例进行研究后发现,并购前为正收益的公司发生并购后绩效明显下降。Agrawal(1992)用1955年至1987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发生的共1164 起并购事件进行实证分析后得出,在并购发生后的 5 年里并购公司的股东遭受了超过10%的显著性损失。Agrawal 和Jaffe(2001)运用美国的937 起兼并交易事件和227 起要约收购交易事件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在并购完成后的5年时间里,并购方的股东损失了超过10%的财富。Bruner(2003)将国际学术界中知名的且常被引用的并购绩效类论文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后,发现基于事件研究法文献的实证结果显示,目标公司股东的平均收益率为10%-30%,要远高于并购方股东的收益率。Langetieg (1978)、Agrawal和Jaffe (1995)、Franks和Mayer (1996)的研究成果都支持这一说法。Langetieg分析了1929年至1969年间近150多起并购案例,发现并购行为与企业绩效并不显著。Agrawal和Jaffe(1995)对1941年至1961年间在NYSE发生的132 起并购事件进行研究,发现并购方的累积异常收益率不显著。此外,Franks和Mayer(1996)对英国在1985和1986两年间共计33起恶意收购案件进行了分析也得到了相同的结论。
(二)国内文献 余光、杨荣(2000)研究了1993年至1995 年间在沪深两市发生的所有并购事件,发现目标公司可以在并购中获得超额收益,而并购公司的股东却很难获得。李善民等(2004)以 1998年至2002 年发生于沪、深股市上的40起上市公司之间的并购进行研究,发现并购后收购方绩效逐年下降,而被收购方的绩效得到提升。李善明、陈玉罡(2002)基于事件研究法的分析得出收购方存在正的超额收益率。同时王谦(2006)基于财务指标法的研究也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对于反向购买,研究者大都集中于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问题,对于反向购买的经济价值以及适用性问题,目前还没有研究。因此,本文以此为出发点研究反向购买与公司价值相关性的问题。
二、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2007年我国出现了第一起反向购买的案例,随后的2008年、2009年掀起了反向购买的高潮。仅在2009年就有12家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明确提到本年度存在反向购买,有2家构成业务,10家不构成业务,这8家不构成业务的公司在年报中仅指出是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采用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但对于是否构成业务这样一个关键问题,仅有少数公司给出了浮于表面的原因,多数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不详、一笔带过或未提及。这些公司在反向购买前业绩低迷,有的甚至被冠上了ST的帽子,然而在反向购买后业绩大幅提升,保持了公司的上市地位。故此提出:
H1:反向购买能够提升公司价值,即反向购买对公司价值的影响显著
企业并购能给目标公司带来超额收益,显著提升公司业绩,反向购买属于并购的一种,亦会提升目标公司业绩,故此提出:
H2:反向购买与企业绩效显著正相关
在对这些企业并购协同效应的长期研究中,横向并购的部分企业在交易完成的三年后出现了不太显著的正绩效,能否推断反向购买在短期内会提升企业绩效,而长期内对公司价值的影响不大,故此提出:
H3:反向购买对企业短期绩效的影响比对企业长期价值的影响更显著
进行反向购买的上市公司都希望按照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原则(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这是否可以推断出: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比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对公司价值的影响更大。故此提出:
H4: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比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更能提升公司价值
H5: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比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更能提升企业绩效,且此显著性高于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二)样本选择 本文选取了从2007年至今进行过反向购买的17家公司,为了使反向购买前后数据具有比较性,所以选取了各公司反向购买前后几年的数据,又由于反向购买多在2007、2008、2009年进行,只选取了前后三年的数据(数据来源于巨潮资讯网和新浪财经网)。为了减少一些外部因素对有效性造成影响,本文选取了一组对照样本,这些公司没有进行过反向购买,而且在进行反向购买的当年,二者产业性质和公司规模及经营业绩没有显著差异。
(三)变量定义 本文通过控制以下变量,来减小其他因素对研究的影响。(1)资产负债率。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企业的融资需求不断上涨。但由于融资途径有限,融资条件限制等因素,导致了一部分企业选择了借壳上市,以达到融资目的。因此,进行反向购买后的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会对本文研究结论有影响,故控制资产负债率所造成的研究偏差。(2)总资产周转率。由于反向购买可以分为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和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二者所带来的资产是数量、种类不同的,且具有不同的生产能力。因此,总资产周转率也应在控制变量中。(3)公司规模。不同的公司规模会对企业的价值和绩效产生影响,公司价值的变动有时不是由于反向购买引起的,而是由于其他因素比如公司规模等造成的。因此,应控制规模产生的影响。(4)成长能力与成立时间。成长机会不同的公司所创造的企业价值是不同的。比如企业在成长阶段和成熟阶段所创造的企业价值比在起步阶段创造的价值多。因此,成长机会也属于控制的范畴。表(1)为控制变量说明。
(四)模型设计 (1)企业价值的衡量。用于衡量公司价值通常可以采用托宾Q值。托宾Q值是指企业的市场价值与企业总资本的重置成本(即企业总资产) 之间的比率。能够反映企业未来价值及其长期成长能力。比率越高,意味着投资者对公司快速成长很有信心,有意愿向公司投资,相反,比率越低,则说明投资者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没有足够的信心。(2)企业绩效的衡量。一般用企业当期的营业利润来进行表示经营绩效。可以用ROE来衡量。ROE:净资产收益率,ROE=企业净利润/平均净资产,一般表示企业的短期绩效。(3)模型选择。本文主要研究反向购买前后公司价值及绩效有无变化,因此,本文的变量均为以上所列变量的变化值。
三、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描述性统计见表(2)。由表(2)可知,研究组在托宾Q值和净资产收益率方面较控制组低,研究组托宾Q值均值1.55小于控制组1.61,研究组ROE均值0.13小于0.16。可以推断由于研究样本公司财务上出现困难,所以进行反向购买,以此提升公司价值,但还需具体的实证分析。其他控制变量间也没有显著性的差异,能够较好的起到控制由于其他变量引起的研究结果误差。从表(3)可以看出,进行反向购买的公司的在反向购买后公司的价值和绩效显著高于未进行反向购买的公司(Q值均值1.89大于1.68,ROE0.31大于0.15)。结合表(2)和表(3)可以看出,进行反向购买的公司在反向购买后托宾Q值和ROE显著高于反向购买之前。从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粗略验证假设。
(二)回归分析 从表(4)分析结果可知,TYPE的P值为0.02,说明反向购买与企业价值是显著相关的,且为正相关,验证了H1。这与现实中的案例是一致的。因为有部分公司通过反向购买成功上市,融得资金,扩大了规模,实现规模经济,提升了企业价值。从表(5)可知,TYPE的P值为0.01,说明反向购买与企业绩效是显著正相关的,验证了H2。这同样与现在案例一致,非上市公司通过反向购买间接上市,获得了资本与资产,同时还取得了管理、经营、财务等协同效应,提高了企业绩效。综合以上两表,可以看出,TYPE中的P值在表(4)中比表(3)中更小,说明反向购买对企业短期绩效的影响比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更显著,一定程度上验证了H3。这与实际也是相符的。因为反向购买所能带来的协同效应及各种资源在短期内对企业的影响更大,但是由于目前的数据只有3年,所以检验的不够充分。(2)H4、H5检验。 从表(6)中可以看出TYPE的P值为0.01,说明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比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更能提升公司价值,验证了H4。这也解释了进行反向购买的公司都希望按照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原则(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从表(7)中可以看出TYPE的P值为0.00,说明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比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更能提升企业绩效,且p值(0.00)小于表五中的p值(0.01),表明对企业绩效影响显著性超过了对公司价值的影响,验证了H5。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研究得出如下结论: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比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更能提升企业的价值,因此会有企业不遵循业务的经济实质而用权益结合法进行处理。由于相关规范对是否构成业务的内容较为宽泛,对其判断有很大操作空间的,我国不少上市公司在保留原来全部业务的情况下,以业务无法创造收益甚至负收益,不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为借口,据以达到回避反向购买法。为使以后会计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符合双方的业绩需求,购买方与被购买方有可能串通采用不公允或不符合独立性交易的原则采用权益性交易法,以规避采用购买法下给业绩带来的不确定性,比如购买方对被购买方的业绩作出承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1)进一步细化对反向购买的定义。因为通过“权益互换”实现反向购买中“权益互换”的具体形式未界定清楚。有些企业可能会利用这个盲区,对本来不构成反向购买的合并使用反向购买的会计处理原则,滥用公允价值,进行盈余管理。(2)明确列举构成业务,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利用业务定义盲区主观进行会计处理。(3)加强审计监管。反向购买理论在我国还不完全成熟,因此在实务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漏洞,为了给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真实的财务信息,必须加强审计监管,以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文系天津哲学社科基金项目“国企高管薪酬评价体系设计及实证研究”(项目编号:TJGL10-88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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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合并财务报表一直是世界各国公认的财务会计四大难题之一,其难点在于中外会计学者对合并报表中有些问题的认识始终存有争议,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合并财务报表理论、合并范围、少数股权的处理等,其焦点问题是对合并财务报表理论的认识。本文在对现有合并报表理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颁布新准则的背景,提出对合并财务报表理论的观点。
【关键词】 合并理论; 购买法; 权益结合法
一、引言
合并财务报表最早出现于美国。早在1888年,美国的新泽西州公司法就对合并报表的编制有所规定。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美国在税法中强制规定母子公司合并纳税,使得大部分控股公司开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1940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又规定证券上市公司必须编制和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使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成为证券上市公司的法定义务。我国在1995年2月,由财政部颁发了《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它明确了我国企业集团编制合并报表的目的、范围、内容和程序等,并规定了不重要的子公司和特殊行业的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出现了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直至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中包括《企业会计准则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新准则”),对于我国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才进行了规范,相对于1995年的《暂行规定》,新准则体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的思想,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二、合并理论
(一)母公司理论
母公司理论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合并报表理论。该理论认为合并报表只不过是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延伸和扩展,其所侧重反映的是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股东在合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所占的份额,并不注重少数股东的利益和权益。鉴于此,合并资产负债表实质上是对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修正,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来调整子公司相应的资产和负债;合并损益表则是母公司股东净损益形成情况的报告,即按子公司的营业收入、费用项目替代母公司从子公司获得的投资收益。因而,它把合并报表的重点放在占统治地位的股权上,而把少数股权作为合并报表的次要目标。采用母公司理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特点是:1.母公司在用收买法取得控制股权时,对子公司的净资产属于母公司的部分按公平市价(即母公司取得股权日的历史成本)合并,对属于少数股权的部分则按子公司的账面价值计列。该观点认为属于少数股权的部分并没有被购买,应该保持购买前的账面价值。2.将合并净收益视为母公司股东的净收益,不把少数股权列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益部分,将少数股权应享有的净收益份额列为一项费用。3.对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若为顺向交易(下销)则100%消除,冲销合并净收益;若为逆向交易(上销),则按母公司应享有的份额比例抵销。4.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商誉属于母公司。即母公司的购买成本超过所取得子公司净资产公平价值的比例份额,作为母公司的商誉处理,少数股权不受商誉的影响。
(二)实体理论
实体理论突出强调的观点是:合并财务报表应该为合并主体的全体股东服务,而不应该单为母公司的股东提供信息。所以,这种理论指导下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揭示的是合并主体的净资产,包括少数股东拥有的净资产;合并损益表中的净收益揭示的是合并主体的净收益,包括属于少数股东的净收益。可见,经济实体理论将合并主体中的少数股东和多数股东同等看待了,其合并财务报表正确揭示了合并主体全部的净资产和净收益,比较符合会计理论对会计报表的基本要求。这种理论不论在股权集中的情况下还是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都是适用的,它对多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处理是比较合理和公正的,该理论具有以下特点:`1.凡是该合并实体所能控制的资源,其计价方法都必须相同。2.子公司净资产的列示,应以母公司购买股权的代价作为基础。也就是说,母公司投资成本超过账面金额的部分,在分摊给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合并商誉时,分摊的金额必须是各该资产负债账面值与公平市价之间的总差额。3.少数股权净利被认为是合并实体总净利的分配,而少数股权也就是合并实体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子公司的净利和股东权益都应以全体股东的观点来衡量,以便将子公司的净利和股东权益以相同的方法分配给所有股东。
三、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购买法
购买法是基于这样的假设,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通过购买方式取得被并企业的净资产的一项交易。这一交易与企业直接从外界购入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并无区别。在购买法下,企业合并看作是一桩买卖关系,因此,对购入企业净资产的计价是用传统会计处理方法按一般购买业务进行处理,对所收受的资产和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价值来计量。具体地说,实施合并的企业要按公允价值记录所收到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把取得被并企业的合并成本,分配到所承担的可辨认资产和债务,合并成本超过所取得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记为商誉,在规定的年限内摊销。被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能转入实施合并的企业,只有合并日后被并企业所实现的收益,才能包括在实施合并的企业的收益当中。
购买法的优点是:1.购买法易于反映并购业务作为产权交易的经济性质,且符合传统的历史成本原则,即购买资产按购买价格记账;2.在大多数并购业务中,一个企业以支付现金、资产等方式获得了对另一家企业的控制权,且收购公司与被收购公司的认定通常是明显的;3.以股票为代价取得被并企业,只是改变了所支付代价的性质,不能成为改变会计方法的理由,因为发出股票也是合并的一种代价,而且是以公允价值衡量的。
购买法的缺点是:1.将购买法运用于主要以发行股票的企业并购,计量被收购公司的成本较为困难,因为股票市价不总是可靠地反映所收购公司的价值;2.在购买法下,企业的商誉仅通过直接计价方法确定的价值进行反映,这样做的不足不仅在于计量的困难,而且它将商誉的产生基于股票的交易,这使商誉的计价不符合资产计价的定义;3.购买法很难客观地确定企业并购发出股票、收到资产和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这增加了购买法运用的难度,也给企业操纵利润提供了空间,进一步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二)权益结合法
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基于不同的假设,即视企业合并为参与合并的双方,通过股权的交换形成的所有者权益的联合,而非资产的交易,并且合并后,股东在新企业中的股权相对不变。换言之,它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主体对一个联合后的企业或集团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贡献,即经济资源的联合。在权益结合法中,原所有者权益继续存在,以前会计基础保持不变。参与合并的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按其原来的账面价值记入,合并后企业的利润包括合并日之前本年度已实现的利润和以前年度累积的留存利润。权益结合法仅适用于以股权相交换的合并业务,而且账面上不确认商誉。
权益结合法的优点是:1.权益结合法仅仅适用于交换股份或股权的企业合并。通过股权联合,参与合并企业的所有者联合并交换他们的风险和利益,而且对其以前的投资承担风险。既然新企业是原有各企业的继续、股东权益的联合,保持原有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后企业净资产的计价属性也就顺理成章。2.权益结合法符合持续经营会计假设,同时也保证了并购前后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3.由于净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存在困难,故权益结合法比购买法更易于操作。
权益结合法的缺点是:1.提供有用的信息较少。因为权益结合法提供的仅仅是历史信息,不能反映被并企业的真实信息。因此,它既不能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企业合并中有关投资额的信息,也不能为他们提供评价合并后企业的经营业绩与其他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比较的信息。2.适用权益结合法的有效标准是难以建立的,权益结合法是基于股票交换进行的,这说明它有广泛的应用基础。然而,若没有有效确定应用权益结合法的标准而如此广泛地应用它,会导致权益结合法的滥用。3.对资源配置产生不利影响。实证研究表明,那些能够使用权益结合法的企业与那些只能使用购买法的企业相比,常常愿意为目标企业支付更高的价格,从而使只能使用购买法的企业在企业兼并与收购市场中居于不利地位,并进而影响它们参与企业合并交易的积极性。而且,由于权益结合法下的对价形式是股票,不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即企业合并是以主并企业股东权益的巨大稀释完成的。这样,主并企业就把较多的股东权益转让给了目标企业,从而损害了主并企业原有股东的权益。这不仅对其他企业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不利的。
四、新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理论的变化
(一)合并财务报表概念的变化
新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定义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在《暂行规定》中,合并会计报表是指“由母公司编制的,将母公司和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综合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另一公司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公司,包括由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和通过其他方式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在新准则中,“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同时被母公司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如信托基金等)也视同子公司。”可以看出,新准则中是基于“控制”概念对子公司进行定义的,当母公司能够统驭一个主体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藉此从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时,该母公司就具有控制权。
(二)合并范围的变化
新旧准则对合并范围的规定基本一致。但是,在新准则中进一步强调了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的基本理念,如新准则明确规定母公司应该合并其所有的子公司,除非存在例外情况,如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母公司不再控制的子公司;联合控制主体以及其他非持续经营的或母公司不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无论是对应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规定,还是对例外情形的规定,新准则所强调的是,控制是实际意义上的控制,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的控制。在某种情况下,虽然某一方具有形式上的控股权,但是根据公司章程或其他协议合同规定,可能这一方并没有实际的控制权,这时就不应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相反,虽然某一方没有控股权,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投资对象却具有实际的控制权且能取得相应的控制利益,这时也应编制合并报表。
(三)少数股东权益的列报
我国《暂行规定》中指出: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中不属于母公司拥有的数额,应当作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之前单列一类,以总额反映,在合并利润表中作净利润之前的扣减项目。而按照新准则第13条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非控制权益。非控制权益应当以子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股本结构为基础确定,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非控制权益”项目单独列示。此外,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非控制权益的份额,应当以子公司资产负债表日的股本结构为基础确定,在合并利润表“净利润”项目下以“非控制权益损益”项目列示。
(四)取消了比例合并法
对比例合并法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企业会计制度》第158条有关合并报表的相关规定中。《企业会计制度》第158条规定,企业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合营企业合并在内,并按照比例合并法予以合并。在新准则中,考虑到控制实质上意味着只有一方能够对另一方实施控制,而在联合控制主体中,难找按合同约定同受两方或多方控制的合营企业不完全符合以上对控制的定义,因为母公司方面实际上是控制不了的,如果合并到母公司报表中的话并不具有实际上的意义,因此在新准则中取消了合并比例法的运用,而是规定对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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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本文从新会计准则要求出发,结合实际情况,系统地分析和研究了企业集团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合并会计报表 合并范围 合并方法 复杂持股
1 合并会计报表概述
1.1 合并会计报表
1.1.1 合并会计报表的概念
合并会计报表又称合并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是指以产权关系为基础,综合反映企业集团在某一阶段整体财务状况、资金流转情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与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财务报表相比,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主体是母公司,具有一定的概括性、阶段性和流动性。在进行报表编制时,母公司必须合理调整报表程序,并选择科学的计算方法。合并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利润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几部分内容。
1.1.2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企业合并会计报表涉及内容较多,既包括企业收购和兼并过程中的的资产和负债,也包括一系列相关会计要素的变化。因此,在进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时,企业必须妥善处理好合并编制中的会计问题,提高其编制效率和质量。
1.2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确定
合并会计报表是由企业集团中处于控制地位的母公司编制的,必须纳入合并范围。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①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②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③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④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
权。
1.3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程序
1.3.1 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可知,企业在进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前,必须由母公司制定统一规范的会计政策,并积极推行实施,使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基本一致。此外,在对子公司进行会计统一时,子公司必须要严格按照母公司的会计要求进行财务管理活动。
1.3.2 编制合并工作底稿
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手续相当复杂,为了使编制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在编制时,通常采用先编制合并工作底稿作为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基础。
1.3.3 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
在进行合并会计报编制时,企业必须保证工作底稿的完整性,并合理调整和抵消分录,以保证合并会计报表各项目合并数的有用性。
1.3.4 计算合并会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
在母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各项目金额相加、抵消、分录调整的基础上,依次计算出各资产项目、负债项目、所有者权益项目和费用项目等的合并金额,以备会计工作人员查找使用。
1.4 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的注意事项
1.4.1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原则
①一体性原则
纳入合并报表体系的成员企业为一个会计主体,并以此为基础处理各会计事项。
②个别会计报表原则
合并会计报表必须以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
③重要性原则
即对于一些不影响大局的非重要事项适当取舍,而对于一些重要的经济业务,则要单独反映和处理。
1.4.2 复杂持股下合并范围的确定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复杂持股下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其控制权的判断标准为数量标准。当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的表决权超过505时,则被投资企业可以纳入投资企业的合并范围。此外,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直接持股可以直接获取,而间接持股与间接和直接持股则应通过计算取得。
1.4.3 编制调整分录、抵销分录的具体事项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借记或贷记的均为会计报表项目,而不是具体的会计科目。
2 合并会计报表案例分析——XX企业
2.1 企业的基本信息
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最初成立于1964年4月,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14813万元。2008年整体改制成为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12,596,125.91元。
2.2 企业合并报表的范围确定
于2008年-2013年直接或间接拥有16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均大于50%。这16家公司在2014年均应被母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2.3 企业合并报表的编制
XX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采用:顺序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顺序法即先编制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再编制母公司的合并报表。
2.4 分析XX企业合并报表编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4.1 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
①固定资产的分类、计价方法及折旧方法的不同。
母子公司同类折旧年限都有所不同。
②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不同。
母公司:加权平均法;子公司:先进先出法、个别认定法。
③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不同。
母子公司账龄相同的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有所不同。
2.4.2 复杂持股时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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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本公司复杂持股情况图
如图1:二级子公司(A)和二级(B)同时对三级子公司(C)拥有股权。期末母公司编制将A公司、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会计报表,存在的问题是:A公司在对C公司进行合并时,持股比例为51%,其余49%作为少数股东权益。但实际上这49%之中有30%是属于B公司所拥有的,在B公司会计报表中也有核算。即:这30%的股权被计量了两次,并未完全抵销,应从少数股东权益中剔除。
3 问题提出、建议及措施
通过对XX企业合并会计报表的案例研究分析,该企业存在两个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且考虑到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
3.1 母子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了编制合并报表前,母子公司应统一会计政策。不一致时,应调整子公司会计报表或者重新编制。本案例中,母子公司会计政策有出现不一致的地方,但是母公司并没有对子公司会计报表进行调整或者重新编制,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议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对子公司采用的与母公司不同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所产生的收益、资产、负债进行调整。调整子公司会计报表,并不对子公司账目进行调整。不推荐对子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重新编制这个方法,否则会使得子公司编制报表的成本增加。同时为了该企业以后年度编制合并报表的简便性,建议母子公司在保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可比性的前提下,尽量统一其会计政策。这样可以使得母公司因为统一会计政策对子公司报表的调整内容尽量最小化,减少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编制合并报表的效率。
3.2 复杂持股的情况下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
A、B公司同为母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持有C公司51%的股权,对其实施控制。B公司持有C公司30%股权,对其有重大影响。A公司对C公司进行合并时,持股比例为51%,其余49%作为少数股东权益。但实际上这49%之中有30%是属于B公司所拥有的,在B公司会计报表中也有所显示。也就是说,这30%的股权被重复计量了。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过程中,该企业并没有将重复计量的30%股权进行抵销。在此,建议这30%股权应该从少数股东权益中剔除,编制抵销分录进行抵销:借:少数股东权益、贷:长期股权投资;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做如下抵销分录:借:投资收益、贷:少数股东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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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董行(1993-),女,山西河津人,大连财经学院财会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