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1篇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法制教育讲座稿
李永涛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中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通过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高中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4至18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举例: 二)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 举例:
三)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四)在道路上我们基本上都属于骑自行车或行人一族,当然也有少数家庭条件好的还骑摩托车、开车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1日起施行,本月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月。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六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因此要在道路上保障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当然生活中我们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在此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仅就我们中学校园里容易发生的案事例来简要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中的一些基本常识,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们简要介绍一下道路上的一些知识。
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行为的界线主要在于行为情节及后果的轻重,违法行为较轻的构成行政违法,适用行政法律法规,较重的构成犯罪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行政处罚涉及许多行政法律法规,治安处罚只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比如偷税,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万元以下的适用〈税法〉由税务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而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轻伤以上的适用〈刑法〉予以处罚,再比如盗伐林木,二立方以上的构上刑事犯罪,以下的构成行政违法由林业主管部门处罚。也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是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及如何处理,也告诉大家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均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而不能跨越职权办案。“有事请打110”,“有困难找警察”这种说法也是相对的,警察也不是万能的,它只能在法律赋予他的权限内维护好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一)原则: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罪行法定
3、罪刑相适应
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14---18周岁的人违犯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小寨所去年办理的一起多人合伙盗窃废铁案件,主犯系成年人受到了刑事追究,被判了刑,而其中的从犯均是我们学校的学生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为了教育他们改过自新,我们仅仅给了他们警告处罚,这就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也体现了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法犯罪的以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定罪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三)醉酒的人犯罪的负刑事责任。从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7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酒后骑自己行车或在路上行走即使什么错也不犯也是很危险的。中学生守则也规定学生不许抽烟,酗酒。
四)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 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四)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86年通过,94年修改已十年,里面有许多规定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治安处罚法》有望在今年予以通过。在条例中规定:
1、 治安拘留(1日至15日)。
2、罚款(1元至200元,除涉赌、毒、卖淫嫖娼较高外)
3、警告
口头批评不属于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的各类还有很多不一一介绍 刑罚:
1、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五年);
2、无期徒刑;
3、死刑;
4、拘役(1个月至六个月);
5、管制(三个月至2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通常为一年至五年,死刑无期的为终身),罚金,没收财产,可独立适用。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校园里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从而引发的犯罪或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这次法制教育专题会,列举了许多案例,用活生生的事实,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些犯法的人员,在他们年轻的时候也曾有过学习和深造的机会,有过美好的童年。美好的理想也曾在心中扎过根,他们也有过上大学,为祖国、为人民做贡献的远大志向和理想。但是,由于他们平时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青少年时期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小打小闹,不拘小节和违反《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开始,逐步由违反纪律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给社会带来了危害,给家庭带来了耻辱,也给自己带来了终生的悔恨,可以说教训是沉痛
的,也是发人深省的。王所长所列举的这些案例,无疑都是血淋淋的,这些犯案人员所走过的弯路,以及他们犯罪的起因,给我们以警示,都是非常沉痛的教训。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谆谆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从近段情况看,学校虽然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而且德育处狠抓了常规管理,加大了检查力度,对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进行督促检查,目的是为了创造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同学们舒心的学习。学校的校风校貌也因此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绝大多数同学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体现了良好的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为我校的振兴和良好校风的形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也有少数同学的所作所为,是不尽如人意的,与学校的规章制度是背道而驰的,与《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进行规范》是相违背的,如不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很可能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些同学组织纪律涣散,迟到、旷课现象严重,有些同学在别人上课期间,他却在球场上打球,或者到校外玩耍,不仅耽误了自己的学业,也影响了别人的学习,影响了班集体的荣誉。
2、有的同学沾染了一些坏的习气,吸烟喝酒,有的经常泡网吧,不仅降低了自己的形象,也增加了家庭的负担,败坏了学校的声誉。这是中学生守则绝不允许的。
3、有的同学个人义气严重,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动辄出手,结伙打群架,伤害了同学感情,影响了团结,严重的还同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青年打得火热,勾结外来人员,来校寻衅滋事,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4、有的同学贪图安逸,平时学习不努力,缺乏勤奋学习的意志,刻苦程度差,不愿动一下脑筋,不肯下一点气力,课上不认真听讲,课下抄袭别人的作业,到考试时只好弄虚作假,想方设法作弊,甚至雇人替考。有的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明知违纪,却一意孤行。
5、有的同学见财生心,见物生意,看到别人的东西就眼红,有小偷小摸现象,这种见利忘义的行为,看起来是一桩小事,但有没有想到过自己这样做既违犯了法律法规,又伤害了别人,于法于情都应当受到谴责。
6、有的同学不爱护公共财物,不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不爱护我们的校园环境,如打坏门窗玻璃,破坏校园内的公用电话设施,攀折花草树木,在墙壁上乱涂乱画等等。
7、有的同学,不能正确辨别美与丑,追求低级趣味,穿奇装异服,染发戴首饰,留怪发型,自以为风光得意,潇洒得很,实际上精神上空虚得很;有的张口污言秽语,对他人造成伤害,这是文明的学校所不能容许的。
8、有的同学违反《中学生守则》,不能正确处理好男女同学之间的关系,不知什么是友情,什么是爱情,过早地陷入早恋的漩涡,以至于心猿意马,恍恍惚惚,不是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上,而是沉醉在这些乌七八糟的交际中,分不清轻重,影响了学习,更影响了自己的前途。这方面沉痛的教训是很多的,等到以后后悔就来不及了。
9、有的同学不尊重师长,因为老师管教严格,就背后对老师指指点点,说三道四,谩骂侮辱,甚至与老师公开顶对,不服从管理,逆反心理严重;有的同学不能做到勤俭节约,随便浪费水电,特别是浪费钱财,凡此种种,不再一一列举。
对具有破坏性和影响性的事件,我们曾不止一次的予以处理,尽管学校加大了处罚力度,但仍有个别同学无视学校的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不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无组织无纪律,甚至不惜以身试法,学校有关部门正在调查,随后将予以严肃处理。对那些屡教屡犯的,学校将从重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以确保给同学们一个安静祥和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同学们,大家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时期,可以说美好的前程就是在这一时期奠基,因此,不但要学好文化课,还必须要有法律知识,做自觉遵纪守法的模范。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把法律纪律带在身边,也就是脑子里时刻要有“法”的观念、纪律观念,大事想到法,小事也要想到法,平静时想到法,激动时更不能忘记法,时时刻刻都要用法律、纪律来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做每一件事情之前,都要想一想,这样做合不合规定,这样做违不违法。生活中许多细小的事情,也会酿成大错,一失足就会铸成千古恨,要紧的是大家平心静气地认真思考一下,有些事情该不该去做,该怎样去做,这也是对每个人的文化涵养、道德水平以及法律意识的考验。当你无意中碰了别人一下时,一声“对不起”就可以化干戈为玉帛;当别人妨碍了你的时候,一句“没有关系”就可以成为友谊的纽带。因为,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割不断的联系,退一步就会海阔天空,让一分则会心胸宽广。切莫因一些蝇头小利而丧失了自己的人格,也不要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影响了自己的前程。时光匆匆,岁月如梭,莫等闲白了少年头,有限的生命之舟靠自己去掌舵,人生的道路千条万条,全靠自己去开拓。一失足就会铸成千古恨。在这里要求大家一定要珍惜,一个同等学习创造的机会,同样耗去一年的光阴,有的惜时如金,刻苦学习,勤奋努力,为今后升学、工作和生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有的同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碌碌无为,虚度光阴。有句俗话说的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播种什么就会收获什么,有付出必有回报,所以,为了实现你的人生理想,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珍惜这难得的学习机会,珍爱这自由的空间,把有限的生命,把自己的青春时光,用在学习上,刻苦勤奋,努力拼搏,就一定会争得幸福美好的明天。
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2篇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学们:
大家好!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 、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
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三)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 ,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疏于管教。一些家长对子女的管教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自觉与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管教义务 。对子女身上的错误和缺点, 或是不闻不问,放任自流;或是晴蜓点水,关心帮助不够;或是一打一骂了事。更有甚者,为了“发家致富”,有的家长竟迫使子女弃学经商, 不惜以子女成为新文盲或半文盲为代价。生活在疏于管教家庭中的子女,因得不到父母及时而悉心的管教,生成不良品性,终由小错而大错,直至违法犯罪。
家庭暴力。对生活在暴力家庭之中的青少年来说,因耳濡目染或亲身体验过暴力侵害,心理受损明显,心中阴影严重,致使子女养成仇恨,冷酷,撒谎,逆反等不良性格。家庭暴力往往还导致一些常遭暴力侵害的青少年离家出走,到社会上去寻找温暖与爱心,因而难免
被坏人引诱利用;或者导致一些青少年直接向社会“施暴”,向“弱者”施暴。单亲家庭,近几年来,家庭离婚解体现象越来越严重,单亲家庭日益增多,这对青少年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亲家庭的父母缺少了原来对子女的关心,体贴,爱护,管理和教育,有的家长甚至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粗暴的打骂子女,虐待子女。这一切都给子女的身心造成了伤害,一些子女因此变得孤僻、抑郁、自卑、冷漠、任性,仇恨父母,对学习、生活和家庭失去了信心。 这种心理很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导致违法犯罪。
不轨家庭。不轨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家庭。生活在不轨家庭中的青少年,易接受暗示,模仿成人的不良举止,久而久之,逐渐同化、堕落,最终滑入违法犯罪的泥潭。
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3篇
内容摘要:职专学生法制意识淡薄,其原因主要有缺少关爱、家庭贫困、经济社会负面效应及不良文化的影响、法制意识淡薄等造成。对此可以采取党和政府要更加关注和帮助、加大对中职困难学生的资助、打防并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完善立法措施等方式解决。
关键词:职专学生、违法犯罪、成因、对策
笔者曾在某职校工作达5年之久,深感时下职校学生法制意识淡薄,违法乱纪甚至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这其中主要表现为打架殴伤他人和偷盗。仅以2009年为例,全年打群架计有98起,造成人身伤害的有67起,偷盗财物达500元以上的,达到59起,其中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计有13人。职校学生的这些违法乱纪行为不仅给社会、学校、他人、父母造成伤害,同时也对自己造成了伤害,妨碍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也不利于和谐校园建设和社会秩序的稳定。部分中职学生之所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惜以身试法,笔者以为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原因。
1.缺少关爱是部分中职学生实施违法犯罪的诱因之一
还以上述某职校为例,在187个实施违法犯罪的学生中,父母离异的学生有35人、丧父或丧母的学生有26人、父母外出打工无暇监护的学生有126人,计145人,占77.5%。这些学生平时由于父母不合、争吵、离异,以及一方早逝,父母关系冲突或异常使他们很少有精力、时间关心教育子女。这种家庭的学生很少或没有受到父母、亲人关爱,缺少家庭温暖,学校、社会关怀又不够。
2.家庭贫困难以得到学校、社会有效救助是部分中职学生违法犯罪的另一诱因
很多职校学生来自于城市下岗职工家庭或经济落后农村尚未脱贫的家庭。这些家庭父母无稳定收入,又缺乏挣钱致富的技能,谋生艰难,若是家中还有一个病人则更是雪上加霜,债务累累。这些学生能上学已属不易,生活困苦,学校发给的困难补助又有限且受名额限制,不可能惠及到每个困难学生。物质需求得不到满足,一些困难学生在虚荣心的驱使下,随手牵羊拿人饭卡、手机、钱币甚至为吃一顿像样的好饭,代人打架时有发生。
3.经济社会负面效应及不良文化的影响是再一诱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诸如享乐主义、金钱至上、腐朽生活等不良行为方式。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的频繁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形成关键时期,没有社会经验和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毒害、一些学生往往禁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诱惑下,就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4.法制意识淡薄是职专学生实施违法犯罪的又一诱因
当下的职校学生学习能力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的学生相比学习能力明显下降,很多职校学生早在初高中学时就已经失去学习兴趣,上课不带笔、课本的学生很普遍,对学习持无所谓的态度。法律基础课内容又相对枯燥,又由于不是专业课,一些职校学校又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因而听课的学生就更少了。结果很多职校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少之又少,施暴、偷盗的学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受害的学生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甚至出现以暴易暴,以偷代偷。部分学生心中想的是打架、盗窃等行为即使被发现充其量被学校开除罢了,没什么大不了;进派出所、少教所无非是关几天、罚点钱。他们体会不到司法机关的平和执法,是对失足学生的关心和保护,有的学生甚至以进去过为荣!
青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培养大量懂法护法有技术的工人,不仅是家庭和学校的责任,更是全社会的责任。
一、党和政府要更加关注和帮助问题家庭学生的成长
问题家庭的子女的情况,可能尽管各不一样,但都可归于一点,即大多数都属于弱势群体、边缘人群。所以光靠单个家庭的力量难以承受,迫切需要党和政府、社会、学校等方面,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而不是亡羊补牢。各级政府应高度正视,充分认识到帮助问题家庭及子女,提高他们的收入,使他们子女接受教育,对和谐社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性。各级政府应该在就业、扶贫、救济等方面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给予问题家庭足够的支持。
二、加大对职专困难学生的资助
各级政府在充分保障职校教育经费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政府财政对中职教育的投入,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城镇居民委员会、乡村村民委员会应该发挥自己与困难学生家庭便于联系的优势,给予这些家庭和学生一定的物质、精神扶助。学校应体现教育的公益色彩,拿出一部分资金,更多向困难学生倾斜,让他们吃的饱,学的安。教育部从2010年9月实施的中职困难学生免费教育将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三、打防并举是预防中职学生违法犯罪的关键
公检法部门在预防职校学生犯罪工作中担负着其他部门无法替代的职责。一是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危害职校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前,侵害职校学生合法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不容忽视。因此,公检法机关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侵害职校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坚决贯彻从重从快的方针,作到快捕、快诉、快判,保护被害中职学生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对违法犯罪学生贯彻教育、挽救和感化的方针,在办理职校学生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对有违法行为,但尚未涉嫌犯罪的中职学生,要耐心劝导,帮助其改正错误;对已涉嫌犯罪的,也要正确领会刑诉法的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对主观恶意较深,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中职学生犯罪分子,要从严惩处,通过惩处这一特殊手段,给职校学生以教育和震慑,使那些有犯罪苗头的学生有所畏惧,不敢犯罪,从而收到匹配和预防中职学生违法犯罪的效果。三是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在办理中职学生违法犯罪案件时,发现有关单位、学校在对中职学生教育、管理、帮助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提出纠正措施,帮助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四、加强中职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
针对部分中职生法制意识淡薄的现状,我们应该有意识强化职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首先职校学校要把法律课重视起来,提高到与专业课同等地位,严格考核,不走形式、过场。其次定期对职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针对职校学生违法犯罪特点,以案释法。与失足学生的家长建立联系制度,定期沟通情况,制定帮教措施。还要借助报刊、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
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在中职教育体系中法制教育是至关重要的,而大多数学校并未设置相关的法制课程,因此政治课堂就成了教师渗透法制知识的唯一途径。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教师需要充分利用每一个话题和知识点,去深挖相关的法制素材,对中职学生进行合理有效的法制教育,使得学生能够在日常课堂上感受到法制的魅力,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学生,使其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公民。
关键词:中职教育;政治课堂;法制教育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时有发生,所发生的一些案件值得深思,而当前中职教学中对于学生的法制教育还非常浅薄,这就导致了许多中职学生在法制观念方面的意识较差,无论是在组织纪律还是服务意识方面都不能达到一个合格的标准。因此作为中职教育者,应当在学生日常的教育中体现出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而要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方面的渗透,政治课堂无疑是一个非常好的载体,政治课程中会涉及到许多法制小案例,教师可以通过对课本的延伸与挖掘,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本篇文章就如何在中职政治课堂教育中进行法制渗透进行一些探讨,希望能够为中职教育做出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在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在当前中职教育课本中,会插入大量的法制小案例供学生们进行学习和参考,而平时在教学过程中许多教师将大量的精力和关注点都放在各类考试知识点上,对这类课后小案例并不会进行详细的讲解和延伸,不能将课本中所呈现的内容合理的传达给学生。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应当深入挖掘教材内容,向学生传授知识的同时进行法制教育渗透,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让学生不仅能够在学校学习到专业技能知识,也能够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制观念,为以后的健康成长打下良好基础。
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课为例,教师在为学生讲解教材中原有的知识点的基础上可以做一些课外扩展,可以结合学生平时违反纪律的行为加以引导,例如,学生日常旷课、夜不归宿等行为,引导学生在校期间要听从学校的教导,遵守学校的纪律,经常旷课外出的学生很可能会结识到一些社会上违法乱纪的人士,从而可能会因为不良因素的诱导使得自己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
二、在德育实践活动中渗透法制教育
在中职教育教学中,教师所面对的学生年龄相对较小,学生的理解力、接受力、认知力都是教师在日常教学中需要关注的点。中职政治课堂教学中,大部分内容都是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接触不到更多新奇有趣,能够吸引学生注意力的内容,并且学生只依靠文字无法对课本知识有一个生动形象的理解,对所有内容都只停留在最基础的认知上面,课堂教学无法达到最初教师计划的效果。这时,教师就可以利用一些课外活动,让原本就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政治课堂变得形象和生动起来,让学生在课外实践活动中亲自去体会教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对知识点有一个更加深刻的理解。
以“影响价格的因素”这一章节为例,教师可以在上课之前和当地的书店负责人进行联系,让学生在课前去参观书店,教师可以在去之前给学生们留下问题:大家需要在参观的过程中询问价格并自己进行思考,商家是依靠什么去定价的。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可以和自己的同伴交流,可以询问商家,得出自己的结论。例如,学生可以询问书本的价格,那么影响书本价格的因素可能有它本身的价值、书本是从哪里运来的,书本的篇幅等等这些问题,在进行过实地观测之后,学生在课堂上对于影响价格的因素会有一个更加直观的理解。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加入一些法制教育,教导学生要支持正版,要学会支持和尊重每一位创作者。
三、用自身的素质去影响学生
教师在每个学生成长路上对其影响非常深刻的角色,因此,教师本身的素养对于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教师拥有正直、良好的品格,才能在日常教学中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到学生,才能培养出拥有健康、正确法制观念的学生,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法制思想的提升,培养自己的法制素养。
例如,教师平时可以多阅读《教育法》、《教师法》等等,在研读的过程中结合自身日常教学的言行,对自己的教学模式和方法进行纠正,在教学过程中严于律己。遇到犯了錯误的学生一定要注意循循善诱、以理服人,注意自己在教育过程中的讲话方式,通过自己的人格魅力实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四、结束语
总之,当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是中职教师每天都要去进行的一项工作,充分的挖掘教材和生活中的案例,在课堂和课下对学生进行良好的引导,让学生感受到法治社会的魅力,自觉地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参考文献]
[1]肖强.学生生命发展教育在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渗透与探究[J].中学课程资源, 2018(2):21-22.
[2]佚名.渗透职业生涯教育的中职德育课堂教学改革——以经济政治与社会课程为例[J].广东职业技术教育与研究, 2018, 54(6):128-130.
[3]杨江刈,殷德海. 如何在中职学校安全教育课堂中渗透德育教育、提升安全意识[J].现代职业教育,2017(26):191-191.
(作者单位:甘肃省永靖县职业技术学校,甘肃 永靖 731600)
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为促进法制观念在初中学生群体中的普及,提高学生的法制素养水平,使之主动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教师必须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上组织开展专业性的法制教育,把握法制教育的基本要点,对教学形式做出结构性优化与逐步调整,在面向初中学生传授学科基本知识的同时,引导学生深入思考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与社会现象,强化学生的法制意识,使之养成守法、护法、尊法的价值观与情感态度。本文主要分析了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开展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并指出了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上进行法制教育的可行指导策略。
关键词:法制教育;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策略
前言:
初中阶段的学生处于心智高速发育的关键时期,必须获得来自教师的指导与帮助,不断提升个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参与到教师所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之中,学习更多有价值的法制知识与法学原理,养成尊法、守法的生活习惯。教师必须调整教学内容与指导方法,组织开展多样性的法制教育活动,促进学生个人学习能力的进步与价值观的形成,主动创设法律情境,鼓励学生进行集体讨论,分析各类真实案例的意义。
1.开展法制教育、拓展道德与法治课程基本内容的必要性分析
通过在初中阶段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引入法制教育,可全面提升初中学生的法学素养,使之养成自我防卫、自我管理的良好习惯,降低学生在无意间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可能性,间接性地强化初中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与安全防范意识,让思维能力较差、无法辨别社会流行价值观的初中学生学会根据既定的法律观念判断客观事物的性质,使之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开展法制教育可丰富课程基本内容,拓展学生理解学科原理的路径,让学生主动矫正自身的不良生活习惯与错误认知,避免其认同社会上的不良思想,让学生受到来自教师的指导与帮助,有意识地克服外来诱惑的影响,建立符合社会主流道德理念的价值观与人生观,进一步压低我国现代青少年群体的犯罪率。
将法制教育融入初中阶段道德与法治课堂中,可满足新时代素质教育对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基本要求,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与发展,提升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意识,为社会奠定稳定的法制基础,让受教育的多数学生继承我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中优良的法制传统与较为先进的道德理念。教师必须采用简单、易懂的解释面向学生阐述各类法律理念的内涵与法规的合理性,使之学会依托法律限制自身的行為活动,让法律成为指导自身生活实践的基本准则[1]。
2.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开展法制教育的可行策略研究
2.1合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多媒体教学
教师必须在互联网上搜集可利用的教学资源,在教学活动中面向初中学生罗列有着较强说服力的实际案例,并组织开展内容丰富、表现形式多样的多媒体教学活动,提前查阅、审核与具体教学内容有一定关联的法律条文与规则,参考来自不同领域的法律界专业人士所提出的意见,使用贴近现实生活的案例,在锻炼学生对法律概念的识别能力的同时,吸引初中学生的注意力,使之人认识到法律对社会活动的约束力,让学生深入分析教师所举案例的内涵。例如在讲解《生活需要法律》这一章节的知识时,教师首先应当鼓励学生轮流上台发言,表述自身对法律内涵与应用价值的理解,并使用多媒体放映设备播放具体内容贴近课程教学知识点的法制纪录片,让学生认识到与自身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基本法律,如《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教师应当列举各种有现实意义与实效性的真实案例,如某一初中生主动入伍服兵役、企业劳资纠纷等案例,让学生根据案例深入分析法定义务与法定权益之间的不同点与共同点,锻炼学生对法学概念的辨识能力,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初中学生在牢记课本基础知识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学素养[2]。
2.2采用正确教学方法,鼓励学生进行集体讨论
教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教学方法,引入多种富有论证价值与探究意义的学习素材,让初中学生根据自身对学习素材的理解进行集体讨论并轮流上台发言,表达自身的思想观点与法学理念,达到促进师生互动的基本教学目标,让学生在论辩过程中把握不同类型法学概念的深层次意义与价值,教师可根据具体学情布置预习任务,鼓励学生提前浏览下一阶段的学习内容,并搜集可用于课堂学习活动的资料,分析课文中所列举的案例,在课上与其他同学进行论辩,从不同角度思考解答学科基本问题、衡量同一案例。例如在讲解《善用法律》这一部分的基础性学科知识时,教师应当布置自主预习任务,让初中学生发挥自身学习能力,通过独立思考与自主探究,找出依法维权的正确路径,学会使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搜集丰富学习素材后,在课上与其他同学进行交流,分析依法维权的路径与方法,如寻求国家法律救济、聘请专业律师等基本方法,将持有不同观点的初中学生分为两组,使之进行讨论与集体辩论活动,找准辩论活动的重点与主题,分析青少年应当采用怎样的方法与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这一基本问题,使之与其他同学交换意见,互相问答基础性的法律知识,拓展自身认识法律法规的路径[3]。
3.结论
教师必须把握法制教育的关键点,引导初中学生主动学习有一定思想深度的法制教育知识,进行独立思考与深入分析,合理利用法制教育资源,准确认识基础性的法律规范,掌握相关的依法维权技巧与关键性知识点,提升其对法学概念的认识程度,形成健康、积极的法学理念与人生观,实现法制教育对初中阶段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基本要求,强化初中学生所具备的法律意识,使之主动履行自身所承担的法律义务。教师必须针对自身的教学模式做出改进,重点培育学生的法律素养,面向初中学生传授正确的法律知识,规范法制教育的开展路径。
参考文献
[1]白应虎.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互动教学模式的应用[J].科学咨询(教育科研),2020(03):239.
[2]李维红.浅谈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如何加强法制教育[J].中国新通信,2020,22(04):174.
[3]葛文勤.核心素养下初中《道德与法治》生本课堂的构建[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20(01):251.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第二中学 850000)
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论文范文第6篇
引言
1965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文革”期间,占整个刑事犯罪的2.5%,而近几年,占整个社会的17%。大学生犯罪现象可谓是越来越严重。
一、什么是大学生犯罪、法制观念和法制教育
大学生犯罪应属于青少年犯罪,青少年这个概念在犯罪学中一般是指已满14周岁而不满25周岁的人。而这个年龄阶段往往也是感情冲动,心里不成熟,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阶段。
法制教育是以普及法律常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培养人们维护和遵守法律的行为习惯目的的宣传教育活动。这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措施。法制教育的基础工作是普及法律常识,也包括遵守法律的习惯养成和评价。
法治观念是指人们对法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等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也就是依靠法律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治理社会的观念,是人们在参与有关法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自身认识发展的内化与积淀,是主体将自己的经验和法律知识加以组合的结果。
二、我们所熟知的大学生犯罪
2004年马加爵在云大宿舍连杀四人,引发了轰动全国的“马加爵事件”。
2010年10月20日深夜,药家鑫在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
马加爵和药家鑫案件之所以会受到社会如此大的关注,并不是简单的因为他们杀了人,而是因为他们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希望,但却做出了如此让人心痛的事。大学生,作为国家预备的建设型人才,如果没有良好的道德素质与法律意思,那么于国于家可谓是有害无益,而一个国家若失去了可以承担国家建设重担的接班人,那必将逐步走向社会秩序失调的地步。因而,大学生犯罪的影响对国家和社会的影响可谓是极其深重的。
三、大学生犯罪与法制观念法制教育之间的关系
由于,教导部门缺乏对学校法制教导重要性的认识和目前许多学校都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一个组成部分,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而从来没有真正重视过法制教育在一个人人格,心理等多方面上可能起到的作用,从而在日积月累的情况下导致大学生法制观念的缺失。《中国青年研究》中有这样一组调查数据,对象是某高校三年级的大学生,他们对于“如果你涉及到诉讼,你对法律的公正裁决”表示有信心的占35.1%,而58.1%的大学生表示信心不足,有 6.8%的大学生表示完全没有信心。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吗?”回答“不太平等”的占第一位为79.7%,“不平等”的占第二位12.8%,认为“平等” 的占9.5%。这项调查很有利的反应了大学生的一个法制观念不足的问题。大学生法制观念的不足为大学生犯罪的发生埋下了很沉重的伏笔。
当然,大学生犯罪事件的不断发生并不单只是法制教育的不够与大学生法制观念的缺失所引发的,这与我国法制教育体系,执法力度,社会关注度,大学生心理,成长环境等等都脱不了关系,但是,若是法制教育到位的话,虽正如某位人类学家所说的那样“从某种程度上说,当一个文明趋向于更高,或许还是更有价值的目标时,社会性越轨(犯罪)的可能就越大。” 犯罪不可避免,但至少可以大大减少它的发生率与危害率。
四、应如何减少大学生犯罪形势的产生
(一)大学生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大学生应不断努力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与社会意识责任意识,并对我们国家的法律有一定较深刻的认识与了解,以法为戒,善于用法。同时,要学会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正确看待生活中的荣辱得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理性的对待社会生活。
(二)家长要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父母应提高自身素质,注意家教方法,因人而教,教子不力,应承担相应责任,在日常生活中以身作则。
(三)学校不能只做表面文章。
教师要在让学生学生是处于主体地位的同时起主导作用,使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化为积极主动的求学,使学生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将“教书”和“育人”密切结合。高校应营造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的学校环境。在管理上做到“依法治校”,“以法育人”。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同时高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从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四)社会应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给予身边人更多的温暖关爱。
社会应给予弱势群体更多的关注,杜绝减少歧视冷漠现象,对于社会上一些不公正的法律判决等现象给以重视和关注,发挥好舆论作用,引导大学生及其他群体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念。
(五)国家应不断完善法律体系。
我们社会上的很多现象都是由于我国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引起的,只有不断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才可以真正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给大学生,给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减少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发生。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