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高起点 谋划新发展(精选6篇)
立足高起点 谋划新发展 第1篇
立足高起点
谋划新发展
——党建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组织工作培训和参观学习,对今后做好党建工作有很大的启发,使我个人对党建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具体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准确定位,提升标准高档次。通过参观学习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先进经验,我认为做好党建工作需要站在一个高的起点上,要高点定位,创造精品和典型,在党的组织建设工作上,不仅要硬件设施完善,还要软件配备精良,党员活动有场所,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档案资料分类齐全,党建工作专人抓,专人管,形成人人愿意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是拓宽思路,典型引路寻突破。党建工作实行全覆盖,建立组织比较容易,但是要做出精品造出亮点培树典型就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下功夫,寻求契合点,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不断创新,在创新中打造亮点。典型在各项工作中都具有强大的带动作用,典型就是力量。时代呼唤先进人物,群众需要典型引路。抓典型、树标兵仍然是加强组织工作的好方法。所以在工作中要不断拓宽思路,找准契合点,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身边人、身边事,培树先进,激励后进,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局面。
三是加大力度,机制健全求长效。党建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长期性工作。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实行奖优惩劣的工作机制是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的的动力。加强党组织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根本;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目标。近年来,党建工作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有了很大的起色,各级各部门重视程度提高,但是作为业务部门和科室,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单位政工人事科长抓党建还需要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形成分级负责的工作开展模式。
在今后党建工作中,党委将继续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核心、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业务能力建设为基础、纪律作风建设为保证、基层基础建设为前提,以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推进党的建设。
一是在加强支部平衡发展上下功夫。2011,基层党支部在党建工作软硬件建设较往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和进步,每个党支部都有专人抓,专人管,建立制度,设有活动室,档案资料较为齐全,党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工作格局。但是个别支部仍然存在对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工作不够到位,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支部与支部之间工作开展仍有差距。今年,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支部的管理,在促进支部平衡发展上下功夫。一是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到人,定期深入支部督导,逐项检查,查缺补漏;二是采取支部与支部之间互相沟通交流的方式,组织专职人员向好的支部学习经验的同时,也要到有差距的支部查找不足,督促尽快整改落实。
二是在推出发挥典型作用上下功夫。近年来,党委各部门在工作中涌现出不少的先进模范人物,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受到了省市县的表彰。但是,没有能够充分的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今年,党委将在发掘和推出典型上下功夫,通过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激发广大党员干警的工作热情,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规范行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在提高业务能力上做出表率,保持了良好的思想政治作风、工作作风和党的纪律作风,自觉做到依法服务、公正服务、文明服务,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结合。
三是在创新培树工作亮点上下功夫。今年,党委将在创新培树工作亮点上加大力度,不仅要求支部与支部之间平衡协调发展,而且在此基础上,注重突出特色,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培树新的亮点和典型。结合全县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支部的建设,充分发挥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表率作用,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
立足高起点 谋划新发展 第2篇
来源 中国文物信息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11-04-13
2010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文化遗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回顾成就、总结经验、凝心聚力、共谋发展。
一、关于国务院《通知》和“十一五”规划的落实情况
5年来,我们坚持把基础工作摆在突出的战略位置,文化遗产事业的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文化遗产法规制度日趋完备。国务院颁布《长城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出台30余个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为支撑,以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各种规范性文件和行业标准规范为基础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博物馆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考古、文物保护工程、文物拍卖、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等从业资质资格制度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工作正日益步入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可持续发展轨道。
——全面启动摸清家底工作,文物资源调查积极推进。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铺开,已经完成实地文物调查阶段整体验收。国务院先后召开3次会议,研究部署普查工作;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全国文物部门全力推进,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10年12月中旬,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文物普查经费12.03亿元,全国2800多个县域基本单元全部完成实地文物调查工作,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80余万处。全国长城资源调查田野工作全部完成,初步建成长城资源信息系统。大运河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工作圆满完成,登记大运河文化遗产点段1000余处。沿海文物调查进展顺利,已发现200余处水下文物点、70处沉船遗址。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全国文物系统馆藏一级文物登录和二、三级文物备案圆满完成。
——实施科技支撑战略,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实现跨越式发展。实施6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中华文明探源工程
(二)”业经科技部结项验收,举办“早期中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成果展”,“文化遗产保护关键技术研究”等项目顺利结项,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指南针计划”专项进展顺利。举办“奇迹天工——中国古代发明创造文物展”。建立17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颁布实施6项国家标准和33项行业标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先导,构建跨行业、跨学科、高效和务实的创新体系。与中科院探索建立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创新平台,与中国科协开展文物保护科研和普及战略合作,成立陶质彩绘文物保护技术创新联盟,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创新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
——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势头良好。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加大培训力度。5年全国共开展各级各类培训400余次,参训人员约2.5万人次。完成新疆、安徽、江西、吉林、辽宁等27个省(区)地市文博管理干部培训和“国保”单位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人培训。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培训等及时开展,促进相关业务工作的开展。各类专业技术培训稳步开展,逐渐形成规模。涉外培训取得重要成果。大教育、大培训观念进一步强化,多渠道联合办学和培训的模式逐步形成。
——确立文物安全“生命线”地位,文物安全督察工作有序开展。国务院批准国家文物局设立督察司,建立了由文化部、公安部等10部门参加的“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国家文物局建立并实施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公示公告制度。连续5年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察。开展全国文物系统安全大检查。与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联合督办湖南长沙“12·29”特大团伙盗墓案,天津、南京城市改造破坏文物事件,直接督察山西大同云冈石窟、福建福州乌塔、内蒙古库伦三寺违法建设等数十起重大文物违法、犯罪案件。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侦破文物案件541起,打掉犯罪团
伙7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87人,追缴文物2366件。举办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成果展。推进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开展文物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5年来,我们扎实开展重大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考古工程,有效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
——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进展顺利。国务院核定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8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2352处。开展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遴选和评审工作。国务院公布历史文化名城9座,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公布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28处,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公布历史文化名街20处。西藏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三大重点文物保护主体修缮工程竣工,并启动西藏“十一五”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开展山西南部早期建筑、涉台文物、鸡鸣驿城、承德避暑山庄和外八庙等重点文物维修保护工程。加强近现代重要史迹保护,开展湘鄂赣三省革命文物保护试点工作。
——灾后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有序开展。文物保护被纳入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四川省文物抢救保护修复规划》被纳入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共服务设计建设专项规划》,其中列入文物抢救保护项目245项,中央基金安排文物抢救保护专项资金25.1亿元。积极开展藏羌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建设茂县羌族博物馆新馆、北川羌族民俗博物馆。世界文化遗产都江堰古建筑群灾后抢救保护工程竣工。云南姚安龙华寺古建筑群文物本体保护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开展玉树震后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考古和大遗址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三峡文物保护工程规划内项目已基本完成并通过验收。南水北调工程文物保护第一、二批控制性项目顺利实施。南水北调东、中线初设阶段文物保护方案业经批复,已累计完成考古发掘面积100余万平方米。白鹤梁水下文物保护工程、“南海I号”“华光礁I号”等水下考古项目成功实施。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初步建成一批大遗址保护展示示范园区。以西安片区、洛阳片区和长城、丝绸之路、大运河等“两片三线”为代表的大遗址保护格局初步确立。探索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公布首批12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卓有成效。安阳殷墟、开平碉楼与村落、福建土楼、山西五台山、河南登封“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等先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截至目前,我国共有世界遗产40项,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8项,世界文化与自然混合遗产4项,世界自然遗产8项。重设《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颁布《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管理办法》《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专家咨询管理办法》等。加大世界遗产监测巡视力度,初步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监测巡视体系。“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遗有序推进,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全面启动。
5年来,我们不断推进博物馆建设和免费开放工作,大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博物馆体系日臻完善。全国博物馆总数达到3020个,其中文物系统博物馆为2252个。新建、扩建重点博物馆200余座。中国国家博物馆扩建工程即将竣工;首都博物馆、中国文字博物馆、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中国科技馆、山东博物馆等新建、扩建项目竣工开放;安徽省博物馆、河南省博物院等建设持续推进。博物馆门类日益丰富,办馆主体呈多元化,社会力量兴办的博物馆日渐增多,经文物部门注册登记的民办博物馆达328个。初步形成门类丰富、特色鲜明、分布广泛的博物馆发展新格局。
——免费开放取得重大突破。2008年初,按照中央部署,全国博物馆免费开放全面启动。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免费开放专项经费20亿元。截至2009年底,全国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总数达到1743个,约占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博物馆纪念馆和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总数的77%;2008至2009年,接待观众8.2亿人次,平均观众量比免费开放前增长50%,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博物馆的知识殿堂中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文化体验。免费开放加快了博物馆融入社会的步伐,博物馆的文化辐射力和社会关注度得到空前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社会效益得到进一步增强。
——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博物馆评估定级工作全面启动,公布83个国家一级博物馆、171个二级博物馆和288个三级博物馆,约占全国博物馆总数的18%。推进博物馆体制机制创新试点,8家博物馆被确定为首批中央地方共建博物馆,3家博物馆被确定为培育对象。对国家一级博物馆运行状况进行了初步评估,为掌握博物馆绩效、实施动态管理积累了经验。全国文物、博物馆单位收藏文物达到2710.8
万件(套);新建100余个文物中心库房,试点单位绵阳博物馆文物中心库房在汶川大地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效益显著增强。落实“三贴近”要求,全国博物馆积极融入社会,更新服务理念,充实服务内容,创新展示方法,基本陈列和专题展览的主题内容、科技含量和艺术感染力显著提升。启动县级博物馆展示服务水平提升工程。推动博物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国博物馆每年举办陈列展览近万个。“中国记忆”、“长江文明”等迎奥运展览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评选,博物馆进社区、进校园等特色活动持续开展,彰显了博物馆的文化魅力。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数字博物馆等新型博物馆实践积极开展。
——社会文物管理力度加大。颁布《文物出境审核标准》、《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启动实施全国文物进出境审核信息共享工程。全国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达16个。文物出境数量大幅下降,临时进境的回流文物数量年均增长10%,2009年达2万余件,其中大部分留在境内。文物拍卖经营资质行政审批、文物拍卖许可证年审、文物拍卖标的备案工作得到加强。国家投入珍贵文物征集经费,征集商代“子龙”鼎等重要文物1万余件。成功开展多次影响较大的文物追索行动,追回流失境外中国文物3千余件。
5年来,我们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不断提高中国文化遗产的国际影响力。
——政府间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十一五”期间,先后与12个国家签署了关于防止盗窃、盗掘和非法进出境文化财产协定或谅解备忘录,并在信息交流、成果共享、人员培训、文物返还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的合作成果。开展柬埔寨吴哥窟、蒙古国博格达汗宫保护维修和肯尼亚合作考古、研究等项目。开展面向非洲、亚洲及阿拉伯地区文物保护人员培训。完成美国梅隆基金会、盖蒂保护研究所、中意、中法、中日韩合作等培训项目。驻华使节、外交官走近中国文化遗产活动富有成效,对外合作与交流呈现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发展势头。
——与国际组织的合作日趋活跃。积极参与国际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交流。举办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会议、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城市文化国际研讨会、东亚地区木结构彩画保护国际研讨会等国际会议,成功承办国际博协第22届大会,陆续形成《绍兴共识》《北京文件》《北京宣言》《北京备忘录》《上海宣言》等国际文件。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保护中心在西安成立。我国代表通过竞选担任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国际博物馆协会、国际文化财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等领导职务。中外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交流与融合,增强了中国在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话语权,进一步丰富了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理论。
——文物出、入境展览和交流亮点纷呈。“十一五”期间,出入境文物展览约400项,平均每年达80项,展览的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学术水平逐步提升。“中国元代艺术展”“大三国志展”“中国古代帝王珍宝展”“丝绸之路展”“华夏瑰宝展”“西藏文化艺术与考古展”“秦汉—罗马文明展”等对传播中华文化、促进国际人文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港澳台地区文化遗产交流形式多样、亮点频出,“丝绸之路大展”“微笑的俑——汉景帝的地下王国展”等对台文物展览引起良好反响。中意文化年、中俄国家年等重大外事活动中,文物展览作为“外交使者”、“国家名片”密切配合国家外交大局,成为中华文化的承载者、传播者。
5年来,我们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开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新局面。——统筹力量,构建社会各方面共襄文化遗产事业的新格局。“十一五”期间,全国文物事业经费从2006年的37.6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97.9亿元;中央专项补助经费从2006年的7.6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47.3亿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物部门主要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引导文物系统社会组织开阔视野、拓展业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进文物报刊、图书和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丰富文物工作的表现形式和传播形式。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队伍建设日趋活跃,逐步成为推动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重要生力军。
——形成合力,探索文化遗产保护共建合作的新机制。为整合中央和地方在政策、技术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和力量,国家文物局分别与国家测绘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海洋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湖北、浙江、陕西、甘肃、四川等省人民政府签署文化遗产保护共建协议,通过部门共建、省局合作,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保护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共赢,开创大遗址保护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模式。围绕大遗址保护和利用,召开大遗址所在地人民政府参加的“高峰论坛”,交流大遗址保护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做法和经验,达到了统一思想的目的。支持西安、集安、安阳、无锡、成都等城市建设大明宫、高句丽、殷墟、鸿山、金沙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在深化改革,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遵循文物工作自身规律、国家保护为主并动员全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体制,促进发展、惠及民生等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营造氛围,持续开展文化遗产宣传和普及活动。自我国文化遗产日设立以来,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宣传活动日趋活跃。启用中国文化遗产标志,推广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歌曲,成功组织杭州、苏州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国际古迹遗址日、国际博物馆日等活动精彩纷呈。设立重大新闻发布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100余次。多次邀请中央媒体深入南水北调、“三普”工作一线采访报道。“中国记忆”文化遗产日电视直播活动等拉近了民众与文化遗产的距离。108个县区荣获“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502个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得到表彰,156个单位和个人获得文化遗产日活动组织奖;一批批文物专家学者、基层文物工作者和 “护宝”农民走上光荣的领奖台,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氛围初步形成。
二、关于“十二五”时期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思路
5年是一个历史单元,也是一个新的起点。“十二五”时期,我国文化遗产事业发展要围绕国务院《通知》提出的 “到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保护文化遗产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这个第二个阶段性目标,基本建立以下十个体系:
——中国特色、世界接轨的文化遗产理论体系。发挥理论先导作用,加强文化遗产工作的基础理论研究、应用理论研究、发展战略研究,探索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规律,引领当代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推进中外文化遗产理念融合,丰富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理论,始终保持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科学完备、保障有力的文化遗产法律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操作性。重视法律法规实施,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基本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法律实施与法律体系构建的协调发展。
——责权明晰、效能统一的文化遗产管理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权责一致、监管到位的原则,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强国家文物行政部门政策引导、法规制定、宏观管理和执法督察职责,加强地方各级政府及文物部门统筹协调、实施监管职责。
——联动响应、监管到位的文化遗产安全体系。发挥全国文物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推动文物安全联防联控。完善文物安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联合执法督察机制。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机构,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文物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完善文物行政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博物馆体系。构建以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和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为骨干、以国有博物馆为主体、民办博物馆为补充的博物馆体系。推动博物馆发展从“数量增长”走向“质量提升”、从“馆舍天地”走向“大千世界”,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核心阵地。
——政府主导、惠及全民的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基本建成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空间,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效益。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结构合理、素质全面的文化遗产人才队伍体系。充分发挥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造就知识渊博、品质优秀、甘于奉献的专门型人才;善于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
段保护和利用的科技型人才;熟悉文化遗产工作、善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具有世界眼光、熟
悉国际保护理念的外向型人才。
——重点突破、支撑发展的文化遗产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技组织体系、技术研发体系、成果推广体系,搭建科技基础条件共享平台。实施文物保护重大科技攻关工程和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全面提升文化遗产行业的科技支撑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和科研机构开放合作的运行机制。
——多方协力、共建共享的文化遗产社会参与体系。吸引、支持广大民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形成广大民众在履行文化遗产保护义务上各尽其能、在共享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上各得其利的生动局面。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完善文化遗产信息公开制度。
——传输便捷、覆盖广泛的文化遗产传播体系。提高文化遗产展陈水平,拓展传播渠道,丰富传播手段,扩大覆盖面和渗透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文化竞争,增强中国文化软实力。推动文化遗产与现代数字、网络技术结合,使高新技术成为传播中华文化的重要手段。
蓝图绘就,重在落实。“十二五”时期,要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着眼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国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实际,着力理清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上要有新突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文化遗产事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要把文化遗产保护与促进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合理利用文化遗产资源,使文化遗产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新亮点。要把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建设结合起来,既加强对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又充分展示城乡蕴藏的独特历史文化内涵。要把文化遗产保护与改善环境结合起来,不仅注重对文化遗产本体的保护,还要关注对文化遗产依存的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等模式,既实现对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又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第二,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上要有新举措。切实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体现文化遗产工作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把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摆在文化遗产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大对大遗址保护项目、公共博物馆和重要展览等的投入,向全社会提供更多优质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要进一步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始终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无论在文化遗产考古发掘和保护修缮中,还是在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的保护建设中,都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着力改善群众居住和生活条件,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文化遗产事业为民造福。
谋划文化产业的新发展 第3篇
一般认为,支柱性产业需要具备几个特点:一是产业规模较大,占GDP的5%以上;二是发展较快,市场需求高;三是就业涵盖广;四是关联度大;五是节约资源和能源。对照这一要求,目前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与之还有差距,因而才要“推动成为”。我们要进一步组织研究作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文化产业的内涵、外延、特点和规律,研究文化产业影响和贡献国民经济,促进和扩大就业等方面的优势与发展潜力,研究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关联,研究尽快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的政策措施。各地也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使文化产业成为当地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主要标准和发展路径,从而真正推动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引擎,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做出更大贡献。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紧扣国家“十二五”规划对文化产业的新定位,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主动而为,为文化产业发展构筑规划和政策的空间。各地文化行政部门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发展改革、财政、工信、商务、国土、建设、科技、教育、金融、统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协调沟通,主动争取支持。要认真总结评估《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执行情况,科学研究,提高“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性、操作性、约束性;更加注重文化产业的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巩固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态势,更加注重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结构,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努力做到结构好、布局好、效益好、可持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国家和地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将文化产业发展融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全局,以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按照这一要求,各地也将编制本地区的主体功能区规划。我们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对接,力争在当地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有文化产业的一席之地。
过去,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习惯于直接抓创作、抓艺术生产,擅长于抓文化事业。某种意义上,文化行政部门的工作是财政保障型,财政给多少钱,我们办多少事。抓事业,我们不少同志得心应手;抓产业,有些同志还有些不知所措。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过去我们习惯和擅长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与中央现在的新要求还有不相适应之处,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必须对照这一要求,及时更新观念,调整工作重心、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
立足高起点 谋划新发展 第4篇
二要抓在重点。一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地方性债务审计是今年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温家宝总理亲自批示部署,审定工作方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对各级政府及审计机关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审计署按照温家宝总理指示精神,专门召开了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电视电话会议,全面作出安排。这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级审计机关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加强领导,认真实施,通过深入细致的审计,全面摸清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债务形成的原因,债务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防范化解风险、强化管理的方法措施,促进政府提高地方性债务管理水平,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二是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要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加强预算管理执行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把好财政资金分配管理,防范腐败行为发生;要强化对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揭露和查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滞留欠拨以及违背产业政策盲目举债搞建设等严重问题,督促各项资金专款专用,维护财政安全,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财政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更好地发挥杠杆作用。三是加强民生资金审计,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恩惠群众。要通过审计,坚决揭露和查处贪污挪用、弄虚作假、胡花乱支等各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及破坏生态环境、危害资源环境安全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确保资金真正惠及于民。继续跟踪审计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及效果,及时公布审计结果,确保重建资金专款专用。要加强城乡一体大病统筹、社会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方面资金审计,促进政府和有关部门管好用好养老保险、保障性住房、就业和再就业等老百姓的“救命钱”,让广大群众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四是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发挥审计在政府投资决策中的作用。一定要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要严肃查处借上项目为名违规乱占耕地、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严查铺张浪费挥霍国家资财的行为。同时,要注重研究分析各项资金的投向及效益,真实反映政策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审计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五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尽责。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提高任中审计比例,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评价体系开展工作,向政府、部门“问责”,向政府性、公共性资金“问效”,向体制、机制“问因”,向政策措施“问果”,向管理效益“问计”,不断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形成有利于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结果导向。
三要行在创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自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变化,强力推进工作创新。一是正确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创新审计执法模式。审计机关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的预防揭露和抵御功能,坚持立足服务,坚持监督;立足建设,坚持批判;立足主动,坚持适应;立足开放,坚持独立,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促发展,实现执法模式由监督型向免疫型转变。二是正确处理己需与他需的关系,创新审计计划编制。坚持以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各界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重大事项及需求为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审计项目,制定审计计划,科学配置审计资源,实现计划编制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三是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创新审计成果利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在督促责任部门整改落实的同时,要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界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负的责任,严格进行责任倒查,把责任查究贯穿问题始终,实现审计成果利用由查究处理向源头问责转变。五是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加强审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审计干部分析解决问题、源头防范问题的能力,加强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培养投资审计、环境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及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专门人才,要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加强审计机关政治建设,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抓手,加强干部培训提高,以“四手活动”(查核问题的能手、分析研究的高手、计算机应用的强手、精通管理的行家里手)为切入点,全面提升综合素质,实现队伍建设由经济卫士向经济谋士转变。
立足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开创新局面 第5篇
人大的工作如同接力赛,一棒接一棒。龙年春节刚过,招远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即召开了第一次主任会议。这意味着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进入角色快,开局状态好,扎实迈上了民主法治建设的新征程。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隋云斋作了重要讲话,对新时期的人大常委会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说,2012年是新一届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也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扎实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在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站在新的起点精心谋划今年工作的新思路,为顺利完成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隋主任要求新一届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更加注重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推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围绕大局开展工作。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更加自觉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将其始终贯穿于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全部实践,时刻关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进一步加强工作监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提高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支持督促“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总结完善执法检查、述职评议、个案监督等有效形式,并使之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努力提高执法检查实效。
二是全力推进依法治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把推进法治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努力促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为全面推进招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法治环境。切实维护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我市的贯彻执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三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第一目标,推进民主、关注民生、保障民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亟待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充分反映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建立社情民意沟通机制,建立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四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法律、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加强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全局观念、法治观念和群众观念,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更好地保障全市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要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思想,努力提高履行职能、服务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富美文明的新招远做出新的贡献。
站在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寻求新突破 第6篇
占有一席之地而努力奋斗
— 在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十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报告
(2008年3月17日)
额尔敦毕力格
同志们:
这次旗委(扩大)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八届四次全委会议,全区工业大会,东部盟市经济工作座谈会以及盟委(扩大)会议和转移进城牧民座谈会精神,按照站在新起点、创造新业绩的要求,认真分析把握我旗发展形势,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发展思路、政策措施、目标任务。下面,我代表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常委会向大会做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工作简要回顾
2007年,旗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盟委、行署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各族干部群众,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中心,解放思想,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效。
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5.74亿元,增长25.2%,三次产业比重演进为13∶69∶1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亿元,增长92.3%。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175亿元,增长4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9704元,增长27.9%。牧民人均纯收入完成3506元,增长33.2%。
“两转双赢”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确立了“南治北移、中部划区轮牧”的功能区划,草场“三牧”制度和草畜平衡制度有效落实,草原生态的保护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步伐明显加快,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整体遏制,局部好转。全旗牧区人口转移工作扎实推进,“生态恢复禁牧区”试点工作效果明显。我旗牧区人口转移工作得到各级领导的广泛关注,去年7月2日自治区党委储波书记视察二连时,在听取我旗牧区人口转移情况汇报和进城创业典型经验介绍后,对我旗牧区人口转移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今年元月13日盟委行署在我旗召开转移进城牧民座谈会,盟委行署主要领导高度评价我旗“两转双赢”工作扎实有效。
工业经济主导地位进一步突出。全旗上下坚持“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突出抓项目”,按照“产业升级、产业延伸、产业多元”的要求,以培育壮大能源、金属冶炼、建材和畜产品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为主攻方向,加快推进工业经济的发展,基本形成了工业主导经济增长的新局面,在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提高财政收入和城乡居民收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加快中心镇和重点镇的规划建设,城镇建设体系初步形成。重点实施了道路改造、集中供热、城镇排污、供水改造、亮化绿化等工程,城镇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吸纳和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公路、铁路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城乡电网进一步延伸和改造升级,瓶颈制约有所缓解。
社会事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认真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启动实施了“一杯奶”工程,“两基”成果得到巩固和提高。认真开展了“职业教育推进年”活动,稳步提高了全旗高中阶段入学率。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挖掘、传承和弘扬苏尼特文化,努力打造民族文化品牌,民族文化大旗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重奖了教育和文化建设方面的突出贡献者,在全社会营造了尊师重教、崇尚文化的浓厚氛围。以思想政治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为主要内容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支持人大、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能,旗人大、政协的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五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党管武装工作进一步加强,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进展。制定和落实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意见,群众团体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力度加大,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不断巩固和发展。
民生状况进一步改善。向社会公开承诺的“10件实事”全部兑现。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扶贫济困活动,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牧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养老、医疗和失业等五项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低保户做到应保尽保,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为达到和接近退休年龄的企业转制职工解决了养老保险问题。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与推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旗几大班子主要领导带头深入苏木镇、嘎查、社区以及工矿企业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进行宣讲,使十七大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旗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了撰写和评比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调研报告活动。通过集中培训、巡回宣讲、印制学习材料等多种途径,使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充分扩大党内民主,对拟任干部实行了全委会(常委会)票决制。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圆满完成了旗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工作。以“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推进年”为契机,不断加大“三级联创”、“双链双推”和“六级联动、互助共建”等活动的力度,有效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和干部待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和制度建设,积极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效。
同志们,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党委正确领导、旗几大班子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旗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中共苏尼特左旗委员会向所有为苏尼特左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旗工业经济正处在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纵向比,我们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历史性突破,横向比,我们与先进旗县仍有不小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济总量小、财政实力弱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2007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盟经济总量的5.4%,排在全盟第9位;财政总收入占全盟总收入的2.8%,排在全盟第8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全盟平均水平低621元,排在全盟第9位;牧民人均纯收入较全盟平均水平低545元,排在全盟第8位;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盟总投资的3%,排在全盟第11位。二是与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仍有不小的差距。从目前国家衡量小康社会的10项基本指标来看,尽管人均GDP、城镇化率、大学入学率、每千人医生数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项指标接近和达到标准,但与人均水平相当的地区相比,在基础设施、生态条件、发展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城镇化率高、城镇化水平低的问题尤为突出。其余几项与基本标准差距更大,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小康标准低8296元;牧民人均纯收入低4494元。三是制约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些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如生态系统仍然十分脆弱;交通、电网、水资源等方面的瓶颈制约还很突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较低,工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较为短缺等等。
以上既是我们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也是我们加快发展的潜力和动力,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潜在的优势和新的机遇:一是我旗以煤炭、石油为主的能源资源相对较为丰富,尚未进行大范围、深层次的勘探开发。近几年来力度正逐步加大,目前已引进了一些有实力、有技术、有先进管理经验的企业,国有民营优势互补,为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国家政策倾斜的重点更加明确,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今后五年国家在重大项目布局中充分考虑支持中西部发展、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同时,我们现在实施和策划的重点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国内市场需求,借助各方面的支持,有利于我们在更高层面上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提高产业层次,促进科学发展;有利于发挥资源、政策等比较优势,高水平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三是我旗的发展日益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支持,干部群众精神状态好、工作干劲足,思想观念进一步解放,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加快发展、勇于赶超已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和一致行动。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加快发展不可或缺的积极因素。
三、2008年工作思路和目标
2008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八届四次全委会议及盟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协调发展一产、突出发展二产、加快推进三产,把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围绕“两线、两重点、两转移”(两线:满—沽线、郭—白铁路专用线,两重点:煤炭和石油开发,两转移:牧区人口向城镇和企业转移、牧业生产向集约化经营转移)工作思路,加快资源转化步伐,推进产业延伸、产业升级和产业集群化发展,大力实施工业强旗战略,努力提高“三个收入一个水平”(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牧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用电量水平),确保实现全旗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六年翻两番,八年翻三番”的奋斗目标。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1.09亿元,增长34%。其中:一产增加值2.1亿元,增长0.5%;二产增加值15.2亿元,增长40.7%,其中,工业增加值12.95亿元,增长44.8%;三产增加值3.79亿元,增长3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增长49.6%;地方财政总收入1.55亿元,增长37.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600元,增长9.2%。牧民人均纯收入4000元,增长14.1%。人均用电量1000度,增长81.2%。按照上述发展思路和奋斗目标,在具体工作中必须牢牢把握以下指导原则:
---坚持生态文明,促进可持续发展。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资源开发进行高层次规划布局,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协调统一,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示范带动,整体推进。规划先行,是各地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立足现实和着眼长远的必然选择。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矿产资源、城镇、交通、电力、水资源利用、工业园区、卫生、文化和旅游等行业发展规划,使全旗各项工作都建立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之上,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实现科学发展。
---坚持依靠投资拉动,全面提升经济总量。从我旗实际出发,积极向上争取国家项目资金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依靠投资拉动,促进经济增长,努力实现做大总量与优化结构的统一、快增长与长周期的统一、强旗与富民的统一。---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协调发展。坚持把“三牧”问题与城乡统筹、三化互动紧密结合起来,在全力推进大项目建设、做大经济总量的同时,注重引进中小项目、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充分就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事业的发展,特别要突出抓好教育和文化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和谐发展。围绕促进社会和谐,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通过加快发展不断满足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使全旗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完成既定的目标和任务,关键在于落实,我们必须把抓落实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落实、落实、再落实。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基础,在“两转双赢”和新牧区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一是处理好畜牧业协调发展。要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围绕草原生态的根本好转和草地资源的永续利用,走特色、绿色的生态畜牧业之路,实现生态和畜牧业的和谐发展,全力推进畜牧业经济五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即畜牧业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畜牧业和工业项目协调发展、畜牧业和种植业协调发展、畜牧业和草业协调发展、畜牧业和旅游业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步伐,南部优先发展优质肉牛养殖业,中北部重点发展苏尼特羊,根据全旗草场情况、人口分布及发展条件,以嘎查为单位科学确定生态容量,将牲畜头数控制在合理载畜量以内。继续加快畜牧业结构调整,抓好牲畜品种改良,整合项目资金,推进畜牧业集约化、产业化经营。
二是加快完善畜牧业功能区划。更加注重草原的生态功能和文化功能,按照“南治北移,中部划区轮牧”的思路,进一步明确功能区划,发挥牧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快转变草场利用方式,实施分类保护与建设,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促进草原生态全面好转。南部治理:认真实施好风沙源治理等重点工程,以项目建设带动牧民主动参与生态建设。因地制宜,逐步开展林沙产业示范工程建设,扩大飞播造林面积。北部转移:坚持试点引路,以点带面,全面总结生态恢复禁牧区试点经验,适度扩大范围,推进北部荒漠化草原(禁止开发区)的牧户以整户搬迁的形式转移进城。中部划区轮牧:引导牧民整合草场、依法流转、联户经营,大力推行划区轮牧,鼓励良种畜专业化、规模化饲养,发展草原舍饲畜牧业和家庭牧场式集约经营,促进草场利用方式和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
三是推进牧区人口又好又快转移。坚持把转人、减畜、增收作为推进“两转双赢”的重要抓手,依照转移区域生态容量,综合统筹当前草场、区域人口、畜牧业经营等多种要素,制定分梯队的人口转移规划。要把工作重点和工作机构延伸到基层,建立健全旗、苏木镇和嘎查三级转移就业专门服务机构,切实做到苏木镇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部门协调抓,形成一整套加快牧民转移的长效服务保障机制,抓住政策、服务、培训、就业四个关键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术培训、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牧民的劳动素质和就业技能,加快牧区人口转移步伐。借助二连口岸优势,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为转移牧民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牧区人口移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坚持把转移牧区人口与草原生态保护、城镇化建设和发展工业企业紧密结合,加大政策扶持、思想宣传和典型引路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嘎查两委成员、党员和大户及经营能手的先锋带动作用,带头转移,以创业带动就业。新闻媒体要对转移进城创业的牧民典型进行深入宣传,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的牧民转移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到“十一五”期末,实现分三个梯队转移牧区人口的目标。第一梯队:向城镇和企业转移牧民2271户8000人,涉及草场2300万亩,占全旗可利用草场面积的45%;第二梯队:向集约化经营转移牧户1260户6500人,涉及草场1897万亩,占全旗可利用草场面积的37.1%;第三梯队:多渠道转移脱贫1109户3000人,涉及草场913万亩,占全旗可利用草场面积的17.9%。
四是千方百计增加牧民收入。充分挖掘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通过发展草原舍饲畜牧业和家庭牧场式集约经营,增加牧业收入。支持有条件的牧民通过建饲草料基地等渠道增收。鼓励和扶持牧民发展林沙产业、奶食品加工业、草原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开辟增收新渠道。加快培养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不断提高牧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产业化拉动牧民增收的能力。鼓励和支持牧民向城镇和企业转移从事二、三产业,增加非牧业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五是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按照“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宽裕、培育新牧户、培养新牧民(新居民)、建设新牧区”的核心目标,在编制完善全旗新牧区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嘎查和牧户五年规划,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的原则,充分发挥嘎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点抓好南部巴彦德力格尔嘎查全区试点、中部巴彦杭盖嘎查全盟试点和北部萨如拉敦吉嘎查电气化试点建设。各苏木镇也要围绕城镇和重点工业企业或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嘎查规划建设1-2个本苏木镇的试点。相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新牧户、新牧民(新居民)标准,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新牧区建设路子。
(二)抓主导,在发展工业经济上取得新突破
在发展工业经济方面,进一步营造“热爱工业、关心工业、支持工业”的浓厚氛围,使全旗各族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工业经济对拉动经济增长、财政增收、扩大就业、活跃第三产业、促进牧区人口转移等方面的重要带动作用。促进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必须整合好矿产资源,统筹搞好矿业开发的区域布局,努力提高矿产资源的集约利用程度。积极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开采加工,进一步加快煤炭、石油、黄金、铜钼等矿产资源的规划和开发,努力形成矿业齐头并进、多向发展的新局面。通过争取项目和市场化运作等手段加大地勘等前期工作力度。督促地勘企业加大投入,确保地勘项目早日落地和开工建设。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建设工业园区,将园区规划与城镇和矿区总体规划相衔接,注重突出特色,注重资源综合利用和产品的延伸加工,注重生产要素的关联配套。努力实现工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统一。把环境保护放在推进工业经济的首要位置,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倡导集中发展、节约发展、清洁发展。要从源头上防止工业污染,新上工业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重大项目必须坚持“两个一流”的建设标准。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禁不具备治污能力的项目落地,不接受落后生产力转移。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产业规划和政策机制为保障,引进优势企业,积极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改变出售原料和生产初级产品的做法,提高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要认真落实国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环境,破除体制障碍,大力推进全民创业,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非资源型企业、加工制造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不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的规模、质量和档次。切实加大信贷、资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促进旗内的民族服饰加工、民族工艺品制作等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带动城乡居民大范围就业和增收。不断提升第三产业发展层次,加快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域旅游合作,开辟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旅游路线,大力发展旅游业。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业,围绕货物的运输,抓紧建设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物流体系,逐步建立畜产品交易、建材等专业市场。积极推进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重视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等劳动密集型服务项目,有效带动城乡居民就业和增收。
(三)抓重点,在城镇及基础设施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一要继续加大城镇建设改造力度。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体现超前性、科学性和适用性”的原则,进一步抓好城镇规划工作。将2008年确定为“城镇建设年”,9月份召开全旗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从现在起各苏木镇、各单位都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大项目建设和争先创优工作的力度,为争取明年全盟两个文明建设现场会在我旗召开打好基础。按照“小而精、小而特”、“高标准设计、高起点规划、低成本建设”的总体思路,以建设具有浓郁苏尼特文化特色、清洁典雅的小镇为目标,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建设,重点抓好满都拉图镇的建设,使城镇建筑更具有浓郁的地方民族文化特色。全力抓好城镇重点项目建设,严格招投标和工程监理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苏尼特生态文明博物馆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及时开工建设。积极推进供热、排污、垃圾处理工程一体化进程,逐步完善城镇功能。牢固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城镇管理,不断提高城镇的档次与品位。
二要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紧紧抓住国家支持西部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进一步完善路网建设规划,抓好铁路、公路建设,做好拟建项目的前期工作,尽快打通内引外联的运输通道,年底“两线”争取顺利竣工通车。抓好电力项目的争取和实施。结合全旗水资源总体利用规划,充分做好牧区安全用水和工业用水的规划论证,保障牧民及重点企业用水需求。
(四)抓根本,在构建和谐社会上取得新成效
一要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和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通过优化就业环境、扶持民营经济,为城乡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鼓励城镇居民、牧民群众自主创业。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和弱势人群的就业工作。建立健全各行各业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好各项支牧惠牧政策,不断拓宽牧民的增收渠道。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高度重视贫困牧民的脱贫致富问题,促进牧民收入快速增长。
要从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出发,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继续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监管工作。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和补助标准,对城镇低保户实行分类施保、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牧区低保补助标准,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牧区养老保险制度。要始终关注和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办好向社会公开承诺的10件实事基础上,重点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具体问题:一是饮水问题。充分发挥现有水厂先进设备整体功效,提高水处理的技术含量,从根本上改变居民饮水标准低、水质差的状况。二是吃菜问题。利用好现有的蔬菜种植基地和种植技术,充分发挥各种设备的作用,让老百姓吃上新鲜蔬菜,同时规划建设蔬菜等食品销售市场。三是吃饭问题。在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市场化运作,促进民族特色餐饮业成规模、上档次,改变目前餐饮服务业档次低、规模小的落后状况。四是娱乐场所问题。加快娱乐设施和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鼓励民间资本从事餐饮娱乐一体化建设,不断满足群众业余文化生活需求。五是住房问题。在规划建设廉租房时要统筹考虑现有住房的充分利用,以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二要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把发展教育放在突出位置,认真实施民族教育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等工程,重点抓好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青年牧民的专业、技能培训,切实发挥好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全旗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继续加大牧区和城镇困难家庭子女高中阶段教育补助力度,切实提高高中阶段入学率和在校生巩固率。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开发,把人才培育与使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抓住培养、使用和引进三个环节,建立和完善人才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好“兴边富民”工程。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牧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新型牧区合作医疗。进一步加强全民卫生保健工作,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对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争取达到国家级优质服务旗标准。积极发展老龄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益。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和文明嘎查等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的文化氛围。大力推进民族文化大旗建设,不断丰富和提高苏尼特文化的时代内涵和精神品位,进一步打造以优秀民族文化为核心的知名文化品牌,真正使我旗文化建设在全盟占有一席之地。
三要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切实加强统战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深入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民主,落实“三公开”制度。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加强人民武装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双拥共建”成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认真开展“五五”普法教育,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治安防控与矛盾调处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抓开放,在招商引资上取得新突破
要在更宽领域、更高起点上加强对外开放。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抓好软环境建设。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观念,以振兴全旗经济为中心,在全社会真正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环境。要把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调动引资者的积极性。坚持依法行政,继续抓好“一厅式”集中行政审批,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责任制及处级领导承包项目制,实行好全旗招商引资目标化管理考核办法,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参与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搞好项目库建设,包装和储备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能拉动经济增长的招商引资项目,认真做好项目推介和对外宣传工作,以优势特色产业的延伸配套、非资源型产业、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招商引资为重点,采取定向招商、会议招商和以商招商等多种方式,积极引进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大企业推动工业发展;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带动转移就业,促进全旗招商引资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抓党建,在提高执政能力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好十七大精神,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注重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在理论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准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十七大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深化对旗情以及本苏木镇、本部门情况的认识,进一步研究思考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和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举措,切实把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去,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
二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和增强团结为重点,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将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团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行干部任职试用期、全委会(常委会)票决等制度。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在政治和生活上更好地给予关心和照顾。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全盟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在我旗召开。
三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基层组织建设目标和任务真正拿到手。要进一步发挥牧区基层组织的核心作用和牧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把“两转双赢”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到嘎查,加强组织指导,完善考核机制,继续推行嘎查班子成员轮流坐班制,真正使基层组织活起来、党员动起来、服务强起来。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双链双推”、“双学”和各类争先创优活动,健全干部经常受教育、牧民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认真抓好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储备大学生担任嘎查“两委”班子成员制度,深入开展城镇社区基层党建工作“六级联动、互助共建”活动,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做好机关、学校、企业党建工作。
四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制度建设,大力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对领导机构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按照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等问题。认真落实好涉及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解决好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