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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建设30条意见
来源:漫步者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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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建设30条意见(精选6篇)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建设30条意见 第1篇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建设30条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内涵式发展。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稳定规模,保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相对稳定,高等教育规模增量主要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及扩大民办教育和合作办学。优化结构,调整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结构,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强化特色,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各展所长,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注重创新,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鼓励地方和高校大胆探索试验,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按照内涵式发展要求,完善实施高校“十二五”改革发展规划。

(二)促进高校办出特色。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克服同质化倾向。根据办学历史、区位优势和资源条件等,确定特色鲜明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规格和学科专业设置。加快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继续实施“985工程”、“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特色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加强师范、艺术、体育以及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高校建设,突出学科专业特色和行业特色。加强地方本科高校建设,以扶需、扶特为原则,发挥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作用,支持有特色高水平地方高校发展。加强高职院校建设,重点建设好高水平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加强民办高校内涵建设,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高校。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推进“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完善中央部属院校和重点建设院校战略布局。

(三)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落实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制定实施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和专业学位基本要求。鼓励行业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定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标准。高校根据实际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

(四)优化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修订学科专业目录及设置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落实和扩大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自主权,按照学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自主设置,博士、硕士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在有条件的学位授予单位试行一级学科自主设置。开展本科和高职高专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建设1500个本科专业点和1200个高职高专专业点,支持优势特色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和农林、水利、地矿、石油等行业相关专业以及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报告制度,健全专业预警、退出机制。连续两年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逐步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到2015年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比例总体达到50%。

(五)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卓越农林人才、卓越法律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以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探索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实施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探索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模式。实施杰出技能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教学模式。鼓励因校制宜,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管理,探索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课程等自主学习模式。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重点实验室、研究基地等向学生开放。支持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改革考试方法,注重学习过程考查和学生能力评价。

(六)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本科教学作为高校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领导精力、师资力量、资源配置、经费安排和工作评价都要体现以教学为中心。高校每年召开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着力解决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把教授为本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将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用的基本条件,让最优秀教师为本科一年级学生上课。教授每学年至少主讲一门本科生课程,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上课的,不再聘任教授职务。鼓励高校开展专业核心课程教授负责制试点。倡导知名教授开设新生研讨课,激发学生专业兴趣和学习动力。完善国家、地方和高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制度,重点表彰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定期开展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的专项检查。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本科教学工程”体系,发挥建设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七)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树立全面质量观和多样化培养目标,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重发展。完善以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根据导师的师德、学术或实践创新水平,完善导师遴选、考核、问责等制度,给予导师特别是博士生导师在录取、资助等方面更多自主权。专业学位突出职业能力训练,与职业资格紧密衔接,建立相对独立的培养、考核、评价和管理体系,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综合改革试点。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应通过科研任务,提高研究生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鼓励跨学科合作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支持在行业企业建立研究生工作站。健全研究生考核、申诉、转学等机制,完善在课程教学、中期考核、开题报告、预答辩、学位评定等各环节的研究生分流、淘汰制度。

(八)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制定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办法。结合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分类制定实践教学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人文社会科学类本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和师范类本科专业不少于25%,高职高专类专业不少于5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少于半年。配齐配强实验室人员,提升实验教学水平。组织编写一批优秀实验教材。加强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重点建设100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00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200个高职实训基地。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实习、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支持高职院校学生参加企业技改、工艺创新等实践活动。把军事训练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新增生均拨款优先投入实践育人工作,新增教学经费优先用于实践教学。推动建立党政机关、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接收大学生实践制度。

(九)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制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开发创新创业类课程,纳入学分管理。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师资培养培训,聘请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和能工巧匠等担任兼职教师。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重点资助5万个项目。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科技园等,重点建设一批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普遍建立地方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中心和孵化基地。加强就业指导服务,重点建设500个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完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援助与帮扶。

(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全面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方案,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及时修订教材和教学大纲,改进教学方法,把教材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增强教学实效。制定思想政治理论 课教师准入和考评制度,加大全员培训、骨干研修、攻读博士学位、社会考察等工作力度。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制定教学质量测评体系。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实施立德树人工程,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建设一批主题教育网站、网络社区。推动高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启动立德学者计划,培养一批高水平思想政治教育专家,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创新学生党支部设置方式,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推进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十一)健全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出台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新方案,加强分类评估、分类指导,坚持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建立以院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教学评估制度。加强院校自我评估,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完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建立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发布制度。实行分类评估,对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评估的新建本科院校实行合格评估,对参加过院校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院校实行审核评估。开展专业认证及评估,在工程、医学等领域积极探索与国际标准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学科专业的国际评估。对具有三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院校开展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坚持自我评估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每5年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评估一次。加大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范围和力度,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建立健全教学合格评估与认证相结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制度。

(十二)推进协同创新。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全面开放、深度融合、创新引领”原则,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重大需求,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通过政策和项目引导,大力推进协同创新。探索建立校校协同、校所协同、校企(行业)协同、校地(区域)协同、国际合作协同等“开放、集成、高效”的新模式,形成以任务为驱动的人事聘用管理制度、寓教于研的人才培养模式、以质量与贡献为依据的考评机制、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等协同创新机制,产出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在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十三)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教育部、科技部联合行动计划。制定高校科技发展规划。依托重点学科,加快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与 发展,完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推动高校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区域创新的战略融合,促进学科交叉,增强技术集成,形成综合性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探索有利于高校科技发展的新模式,推进高校基础研究特区、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前沿技术联合实验室和区域创新中心等建设。

(十四)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施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推进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做好重点教材编写和使用工作,形成全面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推进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新建一批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和新兴交叉领域的重点研究基地,构建创新平台体系。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对策研究,促进交叉研究,构建服务国家需要与鼓励自由探索相结合的项目体系。瞄准国家发展战略和重大国际问题,推进高校智库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社会科学专题数据库和优秀学术网站。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推进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走向世界,提升国际学术话语权和影响力。

(十五)改革高校科研管理模式。激发创新活力、提高创新质量,建立科学规范、开放合作、运行高效的现代科研管理模式。推进高校科研组织形式改革,提升高校科研管理水平,加强科研管理队伍建设,增强高校组织、参与重大项目的能力。创新高校科研人员聘用制度,建立稳定与流动相结合的科研团队。加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形成稳定支持和竞争性项目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方式。改进高校科学研究评价办法,转变单纯以论文数量、获奖为主的评价方式,建立以科研成果创造性、实用性以及科研对人才培养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激励机制。

(十六)增强社会服务能力。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技术转移体系。支持高校参与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开展“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改革试点,引导企业和高校共建合作创新平台。支持高校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都市建设研究院和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瞄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合作,共建一批高水平咨询研究机构,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报告和发展报告。支持高校与行业部门(协会)、龙头企业共建一批发展战略研究院,开展产业发展研究和咨询。组建一批国际问题研究中心,深入研究全球问题、热点区域问题、国别问题。

(十七)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立继续教育国家制度,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健全宽进严出的继续教育学习制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推进高校继续教育综合改革,引导高校面向行业和区域举办高质量学历和非学历 继续教育。实施本专科继续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高校继续教育资源开放计划。开展高校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试点工作,鼓励社会成员通过多样化、个性化方式参与学习。深入开展和规范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

(十八)推进文化传承创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明成果。加强前人积累的文化成果研究,加大文史哲等学科支持力度,实施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和学术文化工程,推出一批标志性成果,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大学文化。秉承办学传统,凝练办学理念,确定校训、校歌,形成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培育大学精神。加强校史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场馆建设。面向社会开设“高校名师大讲堂”,开展“高校理论名家社会行”等活动。稳步推进孔子学院建设,促进国际汉语教育科学发展。推进海外中国学研究,鼓励高校合作建立海外中国学术研究中心。实施“当代中国学术精品译丛”、“中华文化经典外文汇释汇校”项目,建设一批国际知名的外文学术期刊、国际性研究数据库和外文学术网站。

(十九)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深入推进高考改革,成立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考试内容和形式,推进分类考试,扩大高职教育分类入学考试试点和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考试评价方式,推进综合评价,探索形成高考与学校考核、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样化评价体系。改革招生录取模式,推进多元录取,逐步扩大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范围,在坚持统一高考基础上,探索完善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方式,探索高职教育“知识+技能”录取模式。改革高考管理制度,推进“阳光工程”,加快标准化考点建设,规范高校招生秩序、高考加分项目和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招生。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推进硕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潜能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逐步扩大推荐免试研究生数量。推进博士生招生选拔评价方式、评价标准和内容体系等改革,把科研创新能力作为博士生选拔的首要因素,完善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等长学制选拔培养制度。建立健全博士生分流淘汰与名额补偿机制。

(二十)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大研究生教育财政投入,对纳入招生计划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综合定额标准给予财政拨款。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适当按培养成本一定比例收取学费。以科研经费作为研究生培养经费的重要来源,依托导师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经费,增加研究生的研究资助额度,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活津贴标准。改革奖学金评定、发放和管理办法,实行重在激励的奖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设立研究生助学金,将研究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

(二十一)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简政放权,明确高校办学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健全党政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职责和校长职权。落实院系党政联系会议制度。发布高校章程制定办法,加强章程建设。积极推进校长职业化进程,高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学校管理工作中,把工作重点集中到提高教育质量上。优化校院两级学术组织构架,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教授治学,发挥教授在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建立校领导联系学术骨干和教授制度。鼓励高校探索大部制,提高服务效能。推进高校职员制度改革。加强高校管理干部培养培训。总结推广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组建模式和经验,建立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十二)推进试点学院改革。建立教育教学改革特别试验区,在部分高校设立试点学院,探索以创新人才培养体制为核心、以学院为基本实施单位的综合性改革。改革人才招录与选拔方式,实行自主招生、多元录取,选拔培养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和学业优秀学生。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导师制、小班教学,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改革教师遴选、考核与评价制度,实行聘用制,探索年薪制,激励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教书育人。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扩大学院教学、科研、管理自主权。

(二十三)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体系。建立高校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共建平台,促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鼓励地方建立大学联盟,发挥部属高校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实现区域内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加强高校间开放合作,推进教师互聘、学生互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加强信息化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实施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项目,建设1000门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和5000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向高校和社会开放。推进高职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与行业企业联合建设50个专业教学资源库。

(二十四)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加大省级统筹力度,根据国家标准,结合各地实际,合理确定各类高等教育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教师编制、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合理设置和调整高校及学科专业布局。省级政府依法审批设立实施专科学历教育的高校,审批省级政府管理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硕士学位授予点和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核准地方高校的章程。完善实施地方“十二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加大对地方高校的政策倾斜力 7 度,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一批有特色高水平地方高校。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建设一批特色高职院校。

(二十五)提升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支持中外高校间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继续实施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探索建立高校学生海外志愿服务机制。推动高校制定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具有海外学习经历学生比例的阶段性目标。全面实施“留学中国计划”,到2015年来华留学人员达到35万人次,部分“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高校留学生占学生比例接近或达到10%。以实施海外名师项目和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等为牵引,引进一批国际公认的高水平专家学者和团队。在部分高校开展聘请外籍人员担任“学术校长”试点。推动高校结合实际提出聘任外籍教师比例的增长性目标。做好高校领导和骨干教师海外培训工作。支持高职院校开展跨国技术培训。支持高校境外办学。支持高校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二十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制定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宣传高校师德楷模的先进事迹,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健全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在教师培训特别是新教师岗前培训中,强化师德教育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制定加强高校学风建设的办法,完善高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建立学术不端行为惩治查处机构。对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予以解聘,依法撤销教师资格。

(二十七)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推动高校普遍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重点支持建设30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培训、教学咨询等,提升中青年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完善教研室、教学团队、课程组等基层教学组织,坚持集体备课,深化教学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实行新开课、开新课试讲制度。完善助教制度,加强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探索科学评价教学能力的办法。鼓励高校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支持教师获得校外工作或研究经历。加大培养和引进领军人物、优秀团队的力度,积极参与“千人计划”,继续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选择一批高校探索建立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实施教师教育创新平台项目。建立教授、副教授学术休假制度。

(二十八)完善教师分类管理。严格实施高校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评价办法,明确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制定聘用、考核、晋升、奖惩办法。基础课教师重点考核教学任务、教学质量、教研成果和学术水平,评聘教学岗位教授。实验系列专业技 术人员重点考核指导学生实验实习、教学设备研发、实验项目开发等,评聘高级实验师。改革薪酬分配办法,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鼓励高校试行以教学工作量和教学效果为导向的年薪制。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规范教师兼职兼薪。加强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鼓励和支持兼职教师申请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依法落实民办高校教师与公办高校教师平等法律地位。

(二十九)加强高校基础条件建设。建立全国高校发展和建设规划项目储备库及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执行先规划、后建设制度。通过多种方式整合校园资源,使高校校区相对集中,提高办学效益。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适当减免校舍用房建设城市建设配套费及规划、人防、环保等有关税费。完善办学条件和事业发展监测、评价及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强数字校园、数据中心、现代教学环境等信息化条件建设。完善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和红、黄牌学校审核发布制度,确保高校办学条件不低于国家基本标准。启动实施高校青年教师安居工程,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将高校青年教师住房纳入国家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在高校校园规划用地范围内建公共租赁房,解决青年教师无房或住房困难问题,并纳入地方政府规划和管理。

(三十)加强高校经费保障。确保高等教育国家财政经费的稳定增长,完善高校生均财政定额拨款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保证高校生均财政定额拨款逐步增长。逐步实现国家示范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普通本科院校标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和调整学费标准。完善财政捐赠配比政策,调动高校吸收社会捐赠的主动性、积极性。落实和完善国家对高校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动高校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管理机制,统筹财力,发挥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科学合理确定定额拨款经费与项目经费比例,保证定额拨款经费的增长比例明显高于项目经费的增长比例。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大教学投入。建立项目经费使用公开制度,增加学校经费使用透明度,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建立健全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的财务监管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建设30条意见 第2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风建设,全面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对校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的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努力加强学校校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也有少数学校的校风建设不令人满意,存在不少问题,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差距较大。少数学校领导对校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措施不力;部分教师爱岗敬业的精神不强,对学生的关爱不够;部分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行为习惯的养成不好。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到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影响到全县教育质量的提高。

良好的校风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前提,是办好学校的主要环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学校的校风建设工作,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努力加强校风建设,使全县校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二、注重传承,努力培育良好的校风

校风是学校的风气和师生员工精神面貌的总和,是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在共同的目标指导下,经过长期共同努力而形成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一种特有风尚。它包括学校领导的作风、教师的教风、学生的学风。它是学校集体的、稳定的精神状态,是一种无形的力量,是衡量一所学校教育质量和精神风貌的主要标志。优良的校风具有强烈的召示、感染、同化和激励作用,是学校 健康发展 的必备条件。

良好校风的形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对这一长效性的工作,既要有长期的规划,又要有近期的目标。校风建设既是全局性的大事,又是许多具体事情的积累,一定要处理好宏观和微观的关系,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一是要认真总结本校的光荣传统,凝练和培育有自身特色的校风,不能人云亦云,生搬硬套。二是要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坚持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三是要加大校园文化建设的力度,努力抓好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和行为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塑造校园精神。要精心设计校园文化活动,弘扬时代主旋律,用先进的思想、理论、文化占领校园文化阵地。

三、爱岗敬业,努力建设良好的教风

教风是校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在长期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教育教学的特点、作风和风格,是教师道德品质、文化知识水平、教育能力等素质的综合表现。校风建设,教风是重点,是关键。良好的教风是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治标治本都要靠教师,在校风建设中,必须始终以端正教风来带动学风,只有教风建设卓有成效,才能促进学风的好转,进而塑造优良的校风,端正教风必须从师德建设和能力建设入手,切实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重视师德教育。“师德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的第一智慧”。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把师德建设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一起研究,一起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解决教职工中存在的作风不正、教风涣散、对学生缺乏爱心等现象。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是培养教师的敬业精神,关键是要注重培养、长期坚持。各学校要通过举办师德论坛、表彰优秀、宣传模范、树立典型等活动,弘扬良好师德,倡导奉献精神;要加强师德培训,要建立岗前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纳入考核、职称评定、职务评审、评优评先的范围。对违背师德要求、造成恶劣影响的教职工,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同时,学校管理工作中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要给予教师更多的关爱,帮助教师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通过校本教研、自主学习、继续教育和外出进修培训等活动,努力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水平,增强驾驭课堂教学的能力。各学校要加强教学常规的管理,严把教师备课、讲授、辅导、专业批改、考试等环节,努力使学校的每节课都成为优质课。要加强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的培养,使教师获得教育资源的渠道更通畅,呈现知识的手段更丰富,教学的效果更优化。要鼓励教师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的改革之中,投身于教育科研之中,争当名师。各学校要在教师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风气,淳化教风。努力形成敬业爱岗、严谨科学、诲人不倦、爱生如子的良好教风。

四、勤奋创新,努力培养良好的学风

学风也是学校的组成部分,是师生在学习、生活、纪律等多方面综合风貌的集中表现。良好的学风是学校的宝贵财富,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是衡量育人水平的主要标志,在学校的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学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教师、学生、规章制度等方面。在学风建设中,一是要切实抓好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各学校必须把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放在首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让学生明确必须遵守的各种规章要求。学校各部门和教师要加强各项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纪学生及时教育,使学生行为规范得到强化,行为习惯得以养成,并内化为学生的一种基本素质。二是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学习是一种获取知识,增长智慧,形成思想品德和提高身心素质的活动。要鼓励学生树立远大的理想,有为国成才的志向。同时也要帮助学生形成踏实认真、刻苦钻研、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的良好学习习惯,特别要注重培养学生勤奋学习、自觉学习的精神。三是要注重培养良好的班风。班风是班级全体学生精神面貌的集中反映,良好的班风能使班集体形成一种让人精神振奋、心情舒畅、团结友爱、激励向上的氛围,能引起学生感情上的共鸣,并使自己的行为自觉不自觉地受到感染和同化。良好的班风能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和集体荣誉感,增强学生集体主义意识,为他们将来走入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身体力行,努力加强领导作风建设

在校风建设中,领导作风是统领、是示范,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领导水平,要在广大教师中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表率作用、带头作用。学校领导班子要始终坚持依法治校、民主治校,要在学校中着力营造宽松、和谐的人文环境和学术氛围。要努力优化领导方式,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管理水平,真正将全校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努力提高学校办学质量。

六、切实加强对校风建设的领导

校风是无形的,又是有形的;既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是软件,又是硬件。校风建设涉及学校的各个方面,事关学校的长远发展。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县教育局的领导下,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把校风建设作为一件长远的、根本的、重要的大事来抓。要切实加强对校风建设的领导,校长是学校校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要制定本学校校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持之以恒地努力工作。教育局将把校风建设的情况纳入教育目标检查和教育督导评估检查范围,切实加大检查力度。各学校要及时总结校风建设的成功经验上报教育局,并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校风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的,它需要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培养,不断深化。各学校必须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并发扬光大,持之以恒地加强学校的校风建设,让我们共同为培育更多的具有优良校风的学校而努力。

二00八年八月六日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建设30条意见 第3篇

前段时间, 通过《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管理系统 (网络版) 》统计, 基本掌握了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的现状, 在这里一并给同志们简单展示一下工作状况。

《意见》首先对当前我市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的现状提出了明确的判断, 并归纳出四个特点、五大问题同时, 提出了四个目的和从三个方面推进工作的部署。

四个特点是:第一, 经过市区两级政府的政策倾斜和巨大的经费投入, 大力推进了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第二, 以初中建设工程和小学规范化建设这两大工程的推进, 对我们主要项目的达标起到巨大的作用;第三, 全市总体判断, 中小学实验室的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第四, 实验教学环境得到比较好的改善。当然, 近3年由于中小学抗震加固工程的强化, 从2009年开始, 在2010年、2011年我们的办学达标工程投入并不多。

目前, 我们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存在着五大问题与不足, 供同志们在实际工作中共同把握。五大问题是:第一, 实验教学的整体水平, 与首都现代化建设发展的目标存在巨大差距;第二, 实验教学的整体水平与北京市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的要求也存在一定距离;第三, 学校对实验教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具体体现在部分校长、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和教师, 对实验室、实验教学认识不足;第四, 忽视实验教学的倾向依旧存在;第五, 教师的实验教学能力, 学校实验室的管理水平以及实验效益需要极大的改善和提高。

四个目的:基于这样的判断, 《意见》提出四个目的:第一,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实验室规程〉的通知》;第二,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需要;第三, 提高教师实验教学能力, 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发挥使用效益;第四, 贯彻落实《教育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三个方面推进工作:2011年3月24日北京市召开教育工作会议, 已经明确提出了要转变教育发展方式, 进一步强调和强化内涵发展。文件考虑从三个方面推进工作:第一, 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 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第二, 加强实验室建设, 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 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如何判断实验教学的价值或实验教学的功能?实验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实验教学工作是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本要求, 是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终身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可以看到, 《意见》主要是从实验教学的角度强化实验这项工作的, 这也是实验教学的第一个功能, 即把实验教学作为提高教学质量、改进教学、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的一个基本要求。有两个关键词, 一是基本要求, 二是重要途径。实验教学的第二个功能就是实施素质教育, 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促进学生终身发展。长期以来, 由于实验考核难以实施, 实验教学常常在教学过程中被悬置, 虽然我们感觉很重要, 可以成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尤其是实验能力的重要途径, 但是有的学校可能仍存在实验不开, 实验室、教学设备、教学设施长期被闲置的现象。在解决如何加强实验教学问题时, 相关业务部门做了全面的文献梳理, 包括四川、上海、浙江等省市的做法, 以及北京市历史上的相关规定。可以说, 这一次从几个方面明确了加强实验教学指导的责任和义务。

如何加强对实验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专业部门、学校、教师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人员等4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1. 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专业服务作用

各级教研、科研、考试、师训、装备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共同促进实验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教研部门要深入学科教研组开展实验教学研究, 及时收集整理、总结推广先进的实验教学经验和成果, 指导中小学校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 开齐开好实验课。科研部门要联合教研、装备等部门研究和完善实验教学评价体系, 对学校和教师实验教学进行专项评价, 将学生实验考核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师训部门要联合教研、装备等部门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学科教师培训工作, 促进学科教师实验操作技能和实验教学能力不断提高。考试部门要落实初中和高中毕业会考所要求的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 加强对考查的管理和监督。装备部门要配合师训部门加强对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培训, 促进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学科教学内容的了解、对实验操作技能以及新仪器、新设备的使用技能和管理能力的提高。

实验教学工作主要依靠教研、科研、考试、师训、装备这5个部门共同努力, 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工作重点, 但相互之间也有交叉, 因此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装备部门所承担的任务不仅是后勤保障作用, 更要对实验教学的课程设置、教学要求、教学过程、实验室管理、师生需求等方面都有较深刻的了解, 这样工作才能有的放矢。

2. 加强学校对实验教学的管理和监控

学校是开展实验教学工作的主体, 课堂教学是实验教学的主要环节。因此学校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工作, 将其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特色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3. 提高教师实验教学的实效性

学科教研组应深入研究各学科课程标准, 把课程标准及教材中有关实验转化为符合本校教学实际的实验教程。学科教师应和实验室管理人员一起, 制定学年、学期实验教学计划, 做好每月、每周实验教学安排。

4. 促进实验室管理人员主动参与实验教学

实验室管理人员是学校实验教学的参与者和实验室设备、安全和环境的管理者, 应成为学科教师开展实验教学的得力助手。实验室管理人员也要参与学科教研组的教研活动, 参与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和安排, 实验过程中要协助学科教师指导学生操作。

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学科教师要及时向学校反馈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综合起来看, 第一是专业部门, 第二是学校, 第三是教师实验教学, 第四是实验室管理人员, 希望把4个方面的力量来聚集起来从而加强实验教学, 提高其时效性。

北京几所学校领导的发言, 都是在特色发展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所做重要探索的归纳总结, 实验教学也是他们的亮点之一。希望大家在这个问题上有所获益。

《意见》还提出几点具体要求:第一, 按照新课标的要求开好实验课;第二, 因地制宜地合理安排实验室的使用;第三, 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开发有特色的教学实验, 要支持鼓励教师做好这样的工作;第四, 建设完备的实验教学规章制度;第五, 将学生实验技能的考查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当中, 在期中和期末增加考查。另外要增加实验室实验教学的时效性, 尤其是物理、化学、生物、科学、音乐、美术。学科教研组深入研究各个学科标准, 把教材中有关实验转化为符合本校教学实际的实验教程, 学科教师应该和实验室管理人员一起制定学年、学期实验教学计划, 做好每月每周的实验教学安排。

我们发现, 一个有效的实验教学, 总是需要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学科教师紧密配合的, 而且教师还必须做到有自己的清晰的教学计划, 周计划、月计划的安排。这次文件规定得特别明确:一是要求学科教研组和教师在这一部分加强工作计划性;二是要求教师善于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实验活动, 在参与设计进行实验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方面的工作, 朱立祥主任在下面将会做详细的说明。

在实验教学过程中, 教师为学生留有比较充分的观察、思考的时间和空间, 鼓励学校因地制宜、大胆实践, 教师观察并记录学生实验过程的情况。要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技能和实验探究能力的评价和反馈。最近经本人对一些区县做的一些了解, 包括区里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顺义、朝阳、昌平、海淀和西城有一些学校, 把加强实验教学与加强管理、检查紧密结合在一起, 这些工作都是奠基性的, 非常重要。

促进实验室管理人员主动参与实验教学是《意见》作出规定的, 也是在我们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实验室规程》这个文件基础上特别提出的。实验室管理人员最了解实验室的现状, 他们应该主动参与实验教学, 实验室管理人员, 是我们实验教学的参与者, 实验室设备安全的管理者, 应该成为得力助手。《意见》特别强调了实验室管理人员参与学科教研组的教研活动, 主要是指实验教研活动。实验过程中要协助学科教师指导学生的操作, 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学科教师及时向学校反馈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向学校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这是以往没有明确提出的。为什么提出?如果五年前、十年前我们强调实验室教师仅是一般管理者, 口袋装一串钥匙, 打扫卫生就可以了, 今天,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教育要求的不断提高, 应强调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也要求实验室管理人员走向专业化。

二、加强实验室建设, 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之一, 是学校重要的课程资源, 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开展实验教学、综合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场所和科学启蒙园地。加强实验室建设, 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 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是实验室的建设, 第二是管理制度的建设。

1. 实验室建设的意义

一是把实验室作为办学条件的重要内容;二是学校的重要课程资源;三是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场所和科学启蒙的园地。可见, 加强实验室建设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一个物质基础和基本保障。基于这样的判断, 我们对实验室建设提出以下要求。

教育部对实验室的定义非常明确, 中小学实验室包括中学理科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小学科学实验室、艺术专用教室、历史地理专用教室、实践活动室和开设其他课程需要的专用教室等。

请各位领导和校长们注意, 教育部明确了“实验室”不仅仅是传统上的物理、化学、生物3类实验室, 还要把通用技术、历史、地理纳入实验室范畴。因此, 我们在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方面视野要更加宽阔,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推进, 实验室的技术水平也在不断地变革、不断地提高, 因此, 对其要求也会越来越高。

2. 实验室建设工作要求

文件明确指出, 实验室建设的主要依据:中小学实验室数量和面积要基本达到《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要求, 实验室环境要符合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 为此《意见》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进一步巩固实验室的建设成果。中小学坚持“够用、好用、实用”的原则, 努力做到满足实验学习, 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安全、环保、现代化的实验环境。装备部门的同志, 一定要十分关注对学校实验室用材环保问题的监督和检查, 有损师生健康的实验室材料坚决不能用。

实验室建设的策略, 文件提出以下几条要求。

(1) 重点关注城市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和改造, 杜绝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脱离学校实际, 盲目追求豪华, 造成浪费的现象。我们有一些实验室的建设, 一些装备、图书配备完了以后, 由于现有的某一方面的条件不够或由于师生使用意识的问题, 一直打包放着, 也是各级领导揪心的问题。

(2) 有条件的学校加强探索特色实验室, 如地理、历史、生物专用教室以及数字化的实验室这些特色实验室建设。实验仪器设备的配备, 每一个学科的仪器设备都作了明确规定, 中学阶段物理实验考虑到实验配备仪器400多项, 鼓励师生利用低成本资源积极开展教育活动。

(3) 实验教学有特殊需求的学校可以配置先进的仪器。装备部门要严把质量关, 装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产品选型和质量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 对集中采购的仪器设备实施抽查检验,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仪器设备, 要进行信息通报, 保证性能优异和质量优良的仪器设备进入学校。

强化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主要强调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规范实验室的管理;二是规范仪器设备的管理;三是规范实验室各类档案管理。

在规范实验室管理方面, 《意见》强调学校有专人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学校要根据上级有关实验室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实际, 制定本校规章制度。有专人负责, 也要有工作制度, 同时又有严密的工作计划。教师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 提前准备好实验, 强化实验教学效果, 确保效果的实现, 并及时填好记录和仪器。

在规范仪器设备管理方面, 强调做好仪器设备的财产账册, 健全仪器设备的存放管理制度, 加强仪器的维修维护等, 《意见》作了基本的规定。更加具体的管理制度, 北京市教育技术设备中心将进一步组织完善。在规范实验室的各类档案管理方面, 主要包括各类账册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实验课的通知单等。

三、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 明确分工, 落实责任

行政部门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 把其作为基础教育整体发展规划和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衡量当地和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指标。要将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纳入区域改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中去。区县行政部门, 包括市级层面要成立领导小组从事相关的工作, 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2. 重点投入, 落实日常的保障经费

第一, 区县教委要按照专门的经费重点投资实验室, 实验仪器的维护费用、开展实验教学所必须添置的耗材费用, 并将这些费用纳入学校教育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市教委、市财政局2010年第50号文件提高了中小学生均定额标准。这个文件也将实验仪器设备和耗材纳入公用活动开支范围。所以, 将来各学校在实验耗材使用经费上要纳入学校公用经费。最早起草的文件设有一个耗材使用经费比例, 但是后来因为考虑到各个学校的学生数额、实验数量不一样, 没有把这个比例最后写进去。第二, 有条件的区县还应该安排专项经费, 支持解决一些学校实验耗材困难问题。

3. 示范引领, 提高实验教学与管理水平

《意见》规定, 要在全市建设一批实验室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先进校, 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我们计划从2012年开始做出先进校的示范, 在全市整体提高实验室教学和实验室管理水平。

4. 加强队伍建设, 完善培训机制

第一, 建设一支专业技术和技能过硬的实验教学队伍, 引进一批专业技术强、有创新精神的人才, 投入队伍中去, 培养一批市区学校实验教学学科带头人。

第二, 强调实验室管理人员, 纳入中小学队伍的建设规划中去。我们同市教委人事处反复研究, 实现实验室人员具有相应的学科背景, 具有一定的学历, 让学科教师轮流进入实验室, 做好实验室的开发和管理工作。特别强调的是, 《意见》规定, 有两个层面意思, 一是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办法。未来新任的实验室管理人员, 不再像以前那样由学校淘汰下来的人员来做管理人员, 而要求新任者也同样具有同等的学历和专业背景。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让学科教师兼任实验室管理人员, 或轮流进入实验室做实验教学的开发和实验管理工作, 下面北京市十一学校会介绍他们学校的教师在新机制下, 如何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 进一步开发和提供与课堂教学一致的内容。我们希望通过文件给大家先有个基本的引导。

第三, 学校设置实验管理员岗位, 充分考虑实验室工作的特殊性, 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依据实验室的特点, 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作为聘任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 实验室管理人员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之中, 每学年不少于40个学时。因此, 这次会议我们邀请到了教研部门和师训部门的领导, 希望大家在落实文件要求时, 要考虑到素质提高的重要性, 进一步采取工作措施。

5. 加强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的评价和督导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建设30条意见 第4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决定》精神,适应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为依托,加快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体系,现就加强我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加强我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的重要性

我省电大办学30年来,依靠和发挥系统办学的优势,累计培养了25.6万名各类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加快我省现代远程教育的改革发展,优化整合高等教育资源,推进大众化进程,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遍布全省大部分地区的电大办学系统是我省各级电大在30年办学实践中培育和形成的最大优势和鲜明特色,是电大远程教育成功的基石。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出现了系统办学功能弱化问题。对此,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电大系统要引起高度重视,要从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广播电视大学的基础上组建覆盖全国城乡的开放大学”,“构建通过各种学习渠道成才的‘立交桥”的要求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我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决定》精神,适应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跟踪国际现代远程教育发展前沿,大力发展远程开放教育,探索远程教育新模式、新机制,加快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我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

二、全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的定位、目标和基本原则

我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的定位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构建我省终身教育的大平台,建设从事电大远程开放教育,遍布全省城乡和行业,特别是面向基层、农村、边疆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立体网状结构的、多元化开展远程教育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

我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的主要目标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决定》精神,顺应现代远程教育发展趋势,立足于适应成人自主学习、在职学习以及职前和职后学习需求,整合国内外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中职教育、网络教育、函授教育与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的相互对接与沟通,建立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教育体系。

我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国家资源、分类指导、整合发展、运行高效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系统架构,改革创新;分类建设,重点突破,稳步推进;合作办学,有效激励,管理高效的原则。

三、明确加强全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的重点

(一)建立督导检查的长效机制。在对全省各地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大教育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2〕149号)的情况,特别是对全省电大现有的各级办学机构的功能和作用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对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进行建设、评价的指标体系,形成定期检查评估的长效机制。

(二)实行“准入退出”机制。在对全省电大现有的分校、工作站、教学点的功能和作用进行认真检查的基础上,按照教育部对远程开放教育的要求,在我省电大远程开放教育办学系统实施“准入退出”机制,并坚持因地制宜、一地一策,按以下方式进行落实。1.经检查符合条件的电大现有分校、工作站、教学点,赋予其继续从事远程开放教育的办学职能。2.经检查还不完全符合从事远程开放教育条件的,要在省电大的指导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导下进行整改,经重新申报批准后继续从事远程开放教育。3.经检查评估后退出远程开放教育办学系统的,实行由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直接管理到县级教学点的试点,或由云南广播电视大学建立直接隶属于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的地区开放教育学院或区域学习中心。4.在还没有建立远程开放教育办学系统的地区和行业,按照政府主导、多方筹资、合作共赢的思路,积极探索和实施由云南广播电视大学与当地政府和有积极性、有条件的教育机构、行业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共建从事远程开放教育的隶属于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的二级学院。

(三)开展示范性教学点建设工作。要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导下,从夯实电大远程开放教育办学的基础,构建终身教育大平台的前提出发,以推进“中央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项目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切入点,积极争取中央电大支持,制定云南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示范性教学点建设的方案,积极开展电大远程开放教育示范性教学点建设的工作。

(四)实施目标责任制。从加强远程开放教育内涵建设,实现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科学发展的要求出发,建立和完善有关奖励政策,制定在全省远程开放教育办学系统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的相关制度与办法,由我厅统一领导,授权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牵头组织对各级办学实体实施考核,按年度兑现奖惩,同时将考核结果通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电大要建立和实行校、处两级干部分工负责联系州市和电大分校的办法,主动积极做好为基层电大服务的工作。

(五)逐步实行动态建设、动态管理的机制。按照教育部对远程开放教育的总体要求,结合落实中央电大对远程开放教育教学点实施“准入退出”、动态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我厅和中央电大支持下,在全省电大远程开放教育办学系统适时开展开放教育专科专业和计划自控工作,并从云南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并逐步实行对县级及以下教学点和考点设置以地域命名、动态建设、动态管理的机制。

(六)实施优惠扶持政策。坚持面向基层、农村、边疆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办学方向,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的战略部署,在继续执行现有相关优惠政策的前提下,积极争取中央电大支持,多方筹措资金,重点对条件艰苦又积极从事远程开放教育的基层教学点给予积极扶持,重点对来自我省25个边境县和3个藏区县的在学学生给予优惠政策。

四、进一步加强我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的组织领导

加强我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是事关落实“科教兴滇”、“人才强省”战略和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的决定》精神,加快大众化进程,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教育单位应高度重视,并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按照“谁举办,谁管理”的原则,加强领导,切实加以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的省管高校要对加强全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工作作出规划、制定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和考核。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构建面向当地城乡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的高度出发,加强对当地电大办学系统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制,定期研究电大工作,解决电大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统一规划建设辖区内的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统一管理辖区内的电大远程教育教学机构,统一协调解决电大远程教育系统的办学经费、基础设施建设和招生办学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要着力加强内涵建设,进一步强化为基层和学习者服务的功能,切实履行对全省各级电大进行业务指导、服务、管理和对学习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职责。各级电大教育机构,要防止和纠正“重管理轻教学支持服务、重规模轻质量”的倾向,强化办学职能尤其是强化为学习者提供优质服务的职能,积极拓展电大远程教育向基层特别是县级和乡镇延伸的路径。州市电大分校在接受云南电大在业务上进行指导和管理的前提下,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班子建设和内涵建设,努力成为面向当地开展远程开放教育的办学实体和区域服务中心;县级电大工作站、教学点要在围绕提升实体办学的能力,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在乡镇、社区建设远程开放教育学习中心的途径,进一步强化学习支持服务职能,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本土化人才,探索和落实新时期加强我省电大远程教育办学系统建设的有效措施,为促进我省现代远程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构建终身教育大平台作出新的贡献。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建设30条意见 第5篇

关于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落实省政府提出的建设职教大省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我市职业学校师资队伍水平,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现就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职业教育特点及对师资队伍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龙头,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专兼结合、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二、目标任务

全市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职业教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核心,以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主线,以培养配备“双师型”教师为重点,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手段,努力 1

提高我市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水平。

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是:

1、数量

教师队伍数量基本满足学校发展规模的需要,教职工与学生比依办学规模和类型保持在1:14.5-17之间,艺体美为1:8-10。

2、素质

(1)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为人师表。

(2)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较高的实践水平,以及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运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能力。

(3)文化课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课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必须同时持有中等以上专业技能等级证书。

3、结构

(1)中级以上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比例不少于40%.(2)专业课教师占教师比例的60%以上,“双师型”

教师占专业教师上的60%以上。

(3)根据工作需要在企业、行业聘请一定数量的专业

实习指导教师。

三、工作措施

1、充分认识“人才强校”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教师

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自觉性。

教师队伍素质水平决定教育的质量,做大做强我市职

业教育关键在教师。各级各类职业学校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从职业教育生存和发展的需求出发,高度重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并作为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水平。

2、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

职业教育的工作特点对教师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及

日常行为习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职业学校要依据《教师法》全面加强师德建设,并结合职业教育的工作实际,赋予师德建设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以优良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采取多种形式建立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1)采取积极措施,吸引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职业

学校任教。

(2)立足现有教师队伍,加强培养、培训工作,采取

校本培训、委托培养、合作培训等方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凡在校专业教师每年到企业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两个月,促进专业教师的专业理论与生产实践有机结合。

教师培训要以校本培训为重点,扩大教师之间的交流

与互动,强化实践训练,使广大教师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教育观念,更新和拓展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实现现代职业教育理论、专业教材和实践技能的有机结合,适应职业教育的培养模式和教育规律。

(3)着眼于改善教师结构,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根据

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吸纳企业、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市教育局将协调市人事局、市经贸委、市农委以及各职业学校建立职业教育专(兼)职教师资源库,供各职业学校选用。对于进入资源库的非本校专(兼)职教师,可按高于本校教师的课时津贴标准发放代课费;对于各行业的技师、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在不影响其在原单位工作的前提下,可以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作为实习指导教师聘用,其待遇由聘任学校与其协商发放。

4、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在全面加强全员参与的校本培训基础上,以积极实施

“三优”工程为载体,扎实推进以学生德育工作、教育设计、课堂教学、实习实训等重点内容的优质课、优秀论文、优秀课件评比竞赛活动,不断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5、切实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建立

教师不断进取的激励机制。

(1)实行全员聘任制和考核末位淘汰制。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稳步推行全员聘任制。根据学校工作总体需要,按照“按需设岗”的原则,确定行政管理、文体课、专业课、实习指导工作岗位,明确界定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及岗位聘任的办法,确定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逐步建立“能者上,庸者下,优劳优酬,奖优罚劣,人员进出顺畅”的用人机制,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作为落实全员聘用制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教职工岗位任职目标考核制度,对教职员工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一年及连续两年、三年评为不合格或处于末位者分别给予警示、离岗培训、末位淘汰处理。

(2)建立科学的分配制度

在“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指导下,制定在全体员工中向一线教师倾斜,在一线教师中向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老师倾斜的分配措施,并结合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强度、技术熟练程度、业务能力和工作绩效建立相应的分配比例权重,拉开教职员工的分配档次,形成并不断完善重绩效、重贡献,向高层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科研的积极性。

(3)按照评聘分离原则做好教师职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

对于具备相应申报条件的教师职务评定,要把教师的综

合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及绩效作为推荐工作的重点依据。对于取得教师职务的教师要根据市人事部门核定的不同职级、职数择优聘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教师的现实表现,可以采取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建立科学、灵活的聘任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组织实施

1、市教育局将把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摆上教师队伍建设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会同市人事、财政等部门,联合制定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方案,加大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从2008年起,每年用于教师继续教育的经费不少于20万元,并多渠道筹措经费对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予以支持。

2、各职业学校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本意见和学校发展规划,对教师队伍建设,制定落实措施,并鼓励各学校在教师队伍建设中,注重实效,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不断探索、推广典型经验。

为了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经费,各学校每年用于教师培训的费用,不得少于学校经费预算总额的5%;市财政按教职工工资总额1.5%拨付的继续教育经费补贴要切实用于教师培训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二00八年六月十六日

报:省教育厅、市政府

抄: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发:濉溪县、市辖三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淮北市教育局办公室2008年6月19日印发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教育建设30条意见 第6篇

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塑造教育良好形象,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我旗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新形势,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遵循教育规律,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抓教育行风建设的责任心、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部门及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的满意度。坚决摘掉行风评议位次落后的帽子,力争达到中游 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工作重点

按照“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要求,着力抓好“四规范”:

㈠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和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公示、教育收费督查等制度。控制服务性收费进校园,严格禁止向学生强行收取服务性费用;协助有关部门清理地方自行制定的与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相符合的教育收费政策;严禁收费不开票据或多收少开;严禁以“捐资助学”名义向学生收费或将“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挂钩;严禁强迫学生参加保险,强迫学生征订和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及报刊杂志。学校不得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实验班等,不得将教育、教学设施出租给校外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名目的辅导班。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过程公开。

㈡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广泛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教师要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 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不准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准私自办班或从事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用书资料和其他商品;不准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赠送的钱、物和有价证券;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或停课;不准酒后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准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等。完善师德评估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教师师德评价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师队伍。

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坚持依法治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将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教育规律,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控制学生作业量、控制节假日补课、规范教材教辅用书的征订和使用、规范办班和考试行为,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行“阳光招生”,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施教区范围做好招生工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同城跨学区招生,控制择校,杜绝大班额。

㈣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宏观决策能力和服务基层意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着力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四、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是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我旗教育系统实施“肃风整纪”和“环境营造”两大工程的重点工作,为此,教育党委提出对教育行风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行风评议排在末位的学校,年内督导评估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行风评议排在前位的,年终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旗教育局对所属学校每年进行一次行风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与实绩考核挂钩。

2.各学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全面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责任到人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

3.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为基层学校做出表率。教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开展每一项活动,都要与教育行风建 设对照,凡是不利于行风建设的事不做;凡是不利于行风建设的政策不出台。

㈡注重宣传教育,拓宽与群众沟通的渠道

1.做好对外宣传。加强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的沟通、协作,积极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教育取得的巨大成果,宣传教育行风建设的新举措,宣传素质教育的新经验,努力营造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良好氛围。

2.实行教育行风联系制度,建立领导机构。成立“公民评政”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各司其责。教育局局领导分片联系学校,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每人包校,同时担任学校的行风监督员,促进教育局机关与社会、学校、教师和群众的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和解决教育行风存在的问题。

3.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都要聘请行风监督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各学校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以对外宣传和征求意见为主要内容的家长会,平时可以采取发放问卷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学校要认真开展“教育行风建设承诺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㈢大力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

1.要高度重视政务校务公开工作,成立组织机构,指 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教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目录。做出统一要求,形成制度,定期检查,注重实际效果,把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教育重大决策和改革举措,教育收费、招生、新教师招聘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及时公开。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断丰富和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教育服务咨询活动、设立行风热线和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求助和投诉。

3.深化校务公开工作。学校收费、招生录取工作、特困生资助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通过校务公开栏、特困生资助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等形式向公众公开;对学校重大决策、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财务收支、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对教职工公开。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等均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㈣强化监督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对教育局机关、学 校、教师执行“四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充实教育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的作用。向社会公布师德师风、教育收费举报电话,设立行风评议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加大考评力度。要在全旗教育系统中广泛开展家长评学校、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校长评机关、机关评班子、社会评教育活动。通过在学生及家长中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师生及家长座谈会、开展明查暗访等举措,对学校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要公布评议结果,对排名靠后的学校领导要进行诫勉谈话,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努力提升机关作风、教育行风、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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