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精范文第1篇
一、合同期限自201年月日起至201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即终止劳动合同。
二、生产工作任务:
1、乙方在甲方从事事务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生产任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生产、工作条件: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配备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在合同期间工资标准:1500元/月
2、包住不包吃。
五、福利待遇
1、乙方因工负伤,由单位负责医药费;
2、临时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工作不满6个月的,经医院证明需要停工医疗的,停工医疗期限最长不得过且过超过1个月,停工医疗期间不发工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 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补助费。
六、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和法规,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管理和教育。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二)违反操作规程或者用工单位规定,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料、能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三)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
2、符合下列情况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
(二)用工单位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工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周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予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实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精范文第2篇
一、工作情况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10元;
2、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50元;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
3、上班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未经许可,不得带外人进入办公室或施工现场,包括小孩,有特殊情况须申请;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违者每次罚20元,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
4、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不计考勤,连续旷工达3天累计旷工达30天及以上者,经公司研究后,可予以开除处理。
5、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工资,经公司研究后,可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对危害企业财产、破坏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7、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8、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9、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违者每次罚10元。
10、不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违者每次罚10元。
11、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违者每次罚10元。
12、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违者每次罚10元。
13、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违者每次罚30元。
14、在施工现场、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违者每次罚3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除赔偿损失外,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5、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违者每次罚10元。
二、休假种类和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共7种,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30天以上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病假期间没有工资。
2、事假:因私事需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期间没有工资。 员工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字, 2天以内的由行管部主管审批,3天以上的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级以上人员请5天以上假期的由总经理审批,员工5天以上假期由副总审批即可。请假条应逐级审批,并将假条在休假前交行管部备案。
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主管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婚假:本人结婚按规定享有婚假3天。
4、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7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后,行管部备案。
5、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在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5天。
6、工伤假:因工受伤可请工伤假,假期依医院诊断情况及医疗期决定。
7、探亲假: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休息约一昼夜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亲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学徒、实习员工在学习、实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待遇(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泰安地区以外3天,山东省外7天。
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探亲假期一年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一次,并应一次使用完毕,不得多次累计。
(二)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签字, 2天以内的由行管部主管审批,3天以上的由副总经理审批,主管级以上人员请5天以上假期的由总经理审批,员工5天以上假期由副总审批即可。请假条应逐级审批,并将假条在休假前交行管部备案。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主管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院证明属实者,可视病况补办手续,最多一次15天。
4、员工请假原则上均应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在3日以上者,应附正规医院证明,工伤假应附指定医院证明,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5、员工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者其他方法迅速报告。
三、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一)、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赔偿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 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害者。
2、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3、涂改重要文件或损坏重要公物者。
4、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或殴打同事、打架斗殴者。
6、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
7、偷窃、侵犯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8、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9、故意煽动员工罢工或罢工者。
10、伪造或滥用公司印鉴,在外行骗者;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或经济蒙受损失者。
11、参加非法组织者。
12、因盗窃、赌博、打架、流氓等行为而违反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诉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违反政府的有关法令者。
(二 )、员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1、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
2、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损失者。
3、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
4、未履行公司规定请假手续不到岗或超过请假期3天不到岗也未有任何书面说明的。
5、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具体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四、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的可给予立功。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可给予嘉奖或立功。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的,可给予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可给予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可给予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公司领导确认的,可给予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施工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可给予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的,可给予嘉奖或立功。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精范文第3篇
第1条 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工作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录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择优录用、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6条 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7条 员工应聘单位职位时,必须是未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就业失业证、职业技能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明材料,员工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单位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8条 单位在正式录用员工前,根据需要可以要求应聘员工接受健康检查。
员工被录用后,由单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9条 单位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代办暂住证、工资卡等事项的,在代办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员工的证件。
第10条 单位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1 1条 单位对员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培训,帮助员工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和技能水平。
单位将职工教育经费的70%用于一线职工岗位培训。
单位鼓励员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对实施就业准入的岗位,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员工只有取得相应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后才能上岗。
第12条 单位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要求员工签订员工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3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工作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 14条 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
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员工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视为己阅读并同意劳动合同内容。
第15条 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6条 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7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日通知单位。
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本条前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8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凭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19条 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20条 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通知员工,发给员工劳动
合同续订意向书,员工应及时将意见反馈给单位;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21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员工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办理好工作交接,交还相关资料、文件与物品;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失业登记手续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2条 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单位根据季节和工作特点安排员工作息时间。
员工用餐时间不包括在工作时间内。
第23条 单位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最长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1天。
第24条 员工加班加点一般由单位安排,也可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入工作场所逗留。
第25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单位可以安排员工补休。
第26条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27条 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精范文第4篇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精范文第5篇
二、 管理内容和要求:
1.公司设立劳动用工管理考核小组
(1) 考核小组组长一般由总经理兼任;副组长由书记和副总经理兼任;成员为有关部门经理。
(2) 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员工的招聘、录用、岗位定级、考核晋升等管理工作。 2.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1) 加强社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员工招聘制度,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企业发展计划进行,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者,需由部门主管事先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招聘。新招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和建立档案。
(2) 招聘工作通过广告、招聘会等形式,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合格后,经劳动用工管理考核小组同意,予以登记、试用。
(3) 新招聘员工需在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的带领下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自己承担。体检合格者方可签订员工合同。
(4) 被录用员工必须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并交验以下证件:
A、 填写《员工基本信息资料表》 B、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女工) E个人履历表(手写)
2.2.5提高招聘员工的综合素质 必须严格把好招聘关,原则上招收正规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对有专业特长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优先录用。
2.2.6加强员工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 所有新招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对现岗人员要利用多种形式,有计划的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以达到全面提高招聘人员综合素质的目的。 2.3.员工的考核与岗位晋升管理
2.3.1.应聘人员经过双向选择决定在公司工作的,必须与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2年,试用期1-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员工意向和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决定是否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2.3.2.员工试用期满后,必须经过考核小组考核,决定是否录用。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者延长两个月的试用期,若仍未通过考核,则不予录用。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奖金及福利待遇。 2.3.3员工的岗位设置 岗级 岗
位
12 副总经理、主任工程师 11 总经理助理、副主任工程师
10 部门经理、副主任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系统分析员 9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系统分析员、会计师、经济师 8 部门副经理、项目经理、系统分析员、会计师、经济师
7 部门副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经理、业务经理、高级程序员 6 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业务经理、秘书、高级程序员 5 助理工程师、业务主办、秘书、会计、高级程序员 4 助理工程师、业务主办、文秘、高级程序员 3 助理工程师、业务主办、文秘、业务员、程序员 2 业务员、程序员、技术员 1 业务员、程序员、技术员 2.3.4.员工岗位考核及晋升
2.3.4.1.员工每半年对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填表交各部门负责人。
2.3.4.2.部门经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岗位定级提出评议意见。 2.3.4.3.考核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考评,提出晋升意见。
2.3.4.4.对经营业绩突出、研发成果显著的员工,由总经理予以特别奖励。 2.3.5.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2.3.5.1.根据员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员工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本人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者,与公司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由公司代为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2.3.5.2.未尽事宜,按合同用工有关规定办理。 2.4.员工工资标准
2.4.1.员工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姓名 技能 岗位 年功 企补 扣企补 合计 实发
其中:
2.4.1.1.技能工资标准:
2.4.1.1.1硕士研究生学历:1800元 2.4.1.1.2.本科学历:600元 2.4.1.1.3大专学历:430元
2.4.1.1.4.大专以下学历:350元。
2.4.1.1.5英语经过国家6级考试合格者,技能工资加20元。
2.4.1.1.6经过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认证资格的,每项技能工资加30元。 2.4.1.2.岗位工资标准: 岗级 岗位工资 12 500 11 430 10 370 9 320 8 270 7 230 6 190 5 150 4 120 3 90 2 60 1 30 2.4.1.3.年功工资标准:
在本公司工作,工龄每增加1年,增加年功工资20元。 2.4.1.4.企补标准:
基
数 缴纳比例(25%) 其
中 备
注 单位(19%) 个人(6%)
320.00 80.00 60.80 19.20 340.00 85.00 64.60 20.40 360.00 90.00 68.40 21.60 380.00 95.00 72.20 22.80 400.00 100.00 76.00 24.00 420.00 105.00 79.80 25.20 440.00 110.00 83.60 26.40 460.00 115.00 87.40 27.60 480.00 120.00 91.20 28.80 500.00 125.00 95.00 30.00 520.00 130.00 98.80 31.20 540.00 135.00 102.60 32.40 560.00 140.00 106.40 33.60 580.00 145.00 110.20 34.80 600.00 150.00 114.00 36.00
说明:
1、本规定的基数按照员工基本工资(即技能工资)
2、按国家有关规定,企业代缴的部分不下发到个人,由企业统一代为办理有关手续。 2.4.2奖金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将根据企业效益计发奖金。 2.4.2.1月奖:全勤50元~200元;
2.4.2.2效益奖:根据企业效益和自身完成的研发、营销业绩,项目研发人员和营销人员分别提取项目销售利润额的15%作为奖励。 2.5纪律管理
2.5.1迟到、早退一次,如无特殊情况,每次罚款10元,每次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罚款50元,每月旷工3天,下岗进行学习。连续旷工15天,年累计旷工20天以上的,除按规定罚款外,一律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2.5.2工作时间玩游戏、干私活,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5.3未经公司批准,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公司工具外出帮忙或搞第二职业的,一经查出,除罚款50元外,按自动辞职处理。
2.5.4泄漏公司商业机密、技术机密者,损失1万元以下的,写出检查并罚款1001000元;损失1万元以上的,写出辞职报告,并罚款10005000元;对出卖公司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者,罚款1万元,并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5.5在办公室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每次罚款20元。上班工作期间,谩骂、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300500元罚款,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动手打人者,罚款3001000元,并承担医疗费用,在公司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除名,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6考勤
2.6.1严格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
2.6.1.1各部门要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凡弄虚作假、虚报考勤者,一经查实公司将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2.6.1.2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管理,并按日统计考勤。 2.6.1.3事假。员工请事假在二天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二天以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在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2.6.1.4婚假。持婚假条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6.1.5产假。持计生办产假条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不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产假按事假处理。
2.6.1.6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医院病假条休假,严禁无假条先休,过后补假条。 2.6.1.7考勤人员要正确记录早退、迟到、缺勤等情况,便于计算工资。
2.6.1.8凡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上班,事后需调休者,应由部门鉴发调休单,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同意,可延期调休,但不得累积。 2.7离职与降职
2.7.1辞职时必须提前15天递交书面申请《辞职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并在一周内办理辞职手续。
2.7.2辞退:其个人能力无法胜任其岗位工作需求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辞退(开除)人员由其直属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代为填写《辞职申请单》。
2.7.3对于经过考核,确认不适应工作或严重违纪的各级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降职或调职;
3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4质量记录
《检查考核原始记录》
SLRLR01 《考勤表》
SLRLR02 《工资表》
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精范文第6篇
二、 管理内容和要求:
1.公司设立劳动用工管理考核小组
(1) 考核小组组长一般由总经理兼任;副组长由书记和副总经理兼任;成员为有关部门经理。
(2) 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员工的招聘、录用、岗位定级、考核晋升等管理工作。 2.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1) 加强社会用工管理,规范企业员工招聘制度,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企业发展计划进行,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者,需由部门主管事先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招聘。新招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和建立档案。
(2) 招聘工作通过广告、招聘会等形式,由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合格后,经劳动用工管理考核小组同意,予以登记、试用。
(3) 新招聘员工需在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的带领下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自己承担。体检合格者方可签订员工合同。
(4) 被录用员工必须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并交验以下证件:
A、 填写《员工基本信息资料表》 B、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学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D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女工) E个人履历表(手写)
2.2.5提高招聘员工的综合素质 必须严格把好招聘关,原则上招收正规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对有专业特长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优先录用。
2.2.6加强员工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 所有新招员工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对现岗人员要利用多种形式,有计划的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以达到全面提高招聘人员综合素质的目的。 2.3.员工的考核与岗位晋升管理
2.3.1.应聘人员经过双向选择决定在公司工作的,必须与公司签定用工合同;合同有效期为1-2年,试用期1-3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员工意向和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决定是否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2.3.2.员工试用期满后,必须经过考核小组考核,决定是否录用。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不合格者延长两个月的试用期,若仍未通过考核,则不予录用。试用期内只发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奖金及福利待遇。 2.3.3员工的岗位设置 岗级 岗
位
12 副总经理、主任工程师 11 总经理助理、副主任工程师
10 部门经理、副主任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系统分析员 9 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系统分析员、会计师、经济师 8 部门副经理、项目经理、系统分析员、会计师、经济师
7 部门副经理、项目工程师、项目经理、业务经理、高级程序员 6 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业务经理、秘书、高级程序员 5 助理工程师、业务主办、秘书、会计、高级程序员 4 助理工程师、业务主办、文秘、高级程序员 3 助理工程师、业务主办、文秘、业务员、程序员 2 业务员、程序员、技术员 1 业务员、程序员、技术员 2.3.4.员工岗位考核及晋升
2.3.4.1.员工每半年对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并以书面形式于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填表交各部门负责人。
2.3.4.2.部门经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岗位定级提出评议意见。 2.3.4.3.考核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考评,提出晋升意见。
2.3.4.4.对经营业绩突出、研发成果显著的员工,由总经理予以特别奖励。 2.3.5.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2.3.5.1.根据员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员工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本人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者,与公司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由公司代为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2.3.5.2.未尽事宜,按合同用工有关规定办理。 2.4.员工工资标准
2.4.1.员工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姓名 技能 岗位 年功 企补 扣企补 合计 实发
其中:
2.4.1.1.技能工资标准:
2.4.1.1.1硕士研究生学历:1800元 2.4.1.1.2.本科学历:600元 2.4.1.1.3大专学历:430元
2.4.1.1.4.大专以下学历:350元。
2.4.1.1.5英语经过国家6级考试合格者,技能工资加20元。
2.4.1.1.6经过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认证资格的,每项技能工资加30元。 2.4.1.2.岗位工资标准: 岗级 岗位工资 12 500 11 430 10 370 9 320 8 270 7 230 6 190 5 150 4 120 3 90 2 60 1 30 2.4.1.3.年功工资标准:
在本公司工作,工龄每增加1年,增加年功工资20元。 2.4.1.4.企补标准:
基
数 缴纳比例(25%) 其
中 备
注 单位(19%) 个人(6%)
320.00 80.00 60.80 19.20 340.00 85.00 64.60 20.40 360.00 90.00 68.40 21.60 380.00 95.00 72.20 22.80 400.00 100.00 76.00 24.00 420.00 105.00 79.80 25.20 440.00 110.00 83.60 26.40 460.00 115.00 87.40 27.60 480.00 120.00 91.20 28.80 500.00 125.00 95.00 30.00 520.00 130.00 98.80 31.20 540.00 135.00 102.60 32.40 560.00 140.00 106.40 33.60 580.00 145.00 110.20 34.80 600.00 150.00 114.00 36.00
说明:
1、本规定的基数按照员工基本工资(即技能工资)
2、按国家有关规定,企业代缴的部分不下发到个人,由企业统一代为办理有关手续。 2.4.2奖金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将根据企业效益计发奖金。 2.4.2.1月奖:全勤50元~200元;
2.4.2.2效益奖:根据企业效益和自身完成的研发、营销业绩,项目研发人员和营销人员分别提取项目销售利润额的15%作为奖励。 2.5纪律管理
2.5.1迟到、早退一次,如无特殊情况,每次罚款10元,每次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每旷工一天,罚款50元,每月旷工3天,下岗进行学习。连续旷工15天,年累计旷工20天以上的,除按规定罚款外,一律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2.5.2工作时间玩游戏、干私活,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5.3未经公司批准,利用工作之便,使用公司工具外出帮忙或搞第二职业的,一经查出,除罚款50元外,按自动辞职处理。
2.5.4泄漏公司商业机密、技术机密者,损失1万元以下的,写出检查并罚款1001000元;损失1万元以上的,写出辞职报告,并罚款10005000元;对出卖公司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者,罚款1万元,并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5.5在办公室或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每次罚款20元。上班工作期间,谩骂、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300500元罚款,在公司内通报批评。动手打人者,罚款3001000元,并承担医疗费用,在公司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除名,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6考勤
2.6.1严格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
2.6.1.1各部门要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凡弄虚作假、虚报考勤者,一经查实公司将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
2.6.1.2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管理,并按日统计考勤。 2.6.1.3事假。员工请事假在二天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二天以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在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2.6.1.4婚假。持婚假条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6.1.5产假。持计生办产假条三日内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不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的,产假按事假处理。
2.6.1.6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医院病假条休假,严禁无假条先休,过后补假条。 2.6.1.7考勤人员要正确记录早退、迟到、缺勤等情况,便于计算工资。
2.6.1.8凡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时间上班,事后需调休者,应由部门鉴发调休单,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同意,可延期调休,但不得累积。 2.7离职与降职
2.7.1辞职时必须提前15天递交书面申请《辞职申请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并在一周内办理辞职手续。
2.7.2辞退:其个人能力无法胜任其岗位工作需求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辞退(开除)人员由其直属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代为填写《辞职申请单》。
2.7.3对于经过考核,确认不适应工作或严重违纪的各级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降职或调职;
3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4质量记录
《检查考核原始记录》
SLRLR01 《考勤表》
SLRLR02 《工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