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2)、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办公室通过发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的方式了解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情况。
(3)、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内容包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情况,育龄妇女婚姻,生育、避孕节育、孕情(环情)检测、社会抚养费交纳情况;有关证明所载与实际不符等情况。
(4)、现居住地或户籍地的乡镇计生办在收到《通报单》后,要深入调查、准确填写,于10日内邮回《回执单》。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陈岩龙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继续深化,广大基层党员的活动范围日益扩大,党员队伍的合理流动已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组织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给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面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乡党委立足实际,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出新形势下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新途径,取得了一定的实效。
一、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及特征
**乡是典型山区农业乡,由于自然、经济条件较落后,以及农业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认识不断转变和对城市生活向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外出务工人数不断增多,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也带动了全乡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在外出务工的大潮影响下,全乡外出流动党员也不断增多,范围越来越大。据调查, 2005年全乡外出务工人数达到2275人,占全乡总人口的21.7%。在外务工人员中,农村流动党员有130名,占全乡党员总数520名的25%,占农村党员总数456名的28.5%。流动党员还呈现出几个明显
1 特征:一是年龄以中青年为主,文化程度较高。2545周岁有97名,占流动党员总数的74.6%,45岁以上的党员有33名,占总数的25.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76名,占流动党员的58.5%;二是打工范围相对集中,从事行业较分散。据统计,有97%流动党员在晋城市区范围内工作,有个别在周边县区打工。在行业分类中,从事交通运输业的有20人,从事餐饮有13人,从事小商业7人,从事住宿洗浴等服务行业有22人,从事其它零散打工有54人,从事建筑业的14人。
二、流动党员管理的新途径及成效
近年来,针对流动党员去向难以把握,组织活动难以开展,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党员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等诸多难题,乡党委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狠抓“一个重点”,实施“两大工程”,进一步加强了流动党员的管理。目前,全乡流动党员没有出现一名“失控”现象,流动党员在各个工作岗位上发挥了模范带动作用。
(一)狠抓“一个重点”,即加强思想教育为重点,提高和改变流动党员的思想认识。我们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从加强思想教育入手,坚持灵活、实用的原则,通过课堂教学、电化教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体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党员进行教育,根据不同类
2 型、不同行业流动党员的不同特点,注意贴近流动党员的思想和生产、工作实际,适应他们的接受能力和水平,突出针对性,重点抓好市场经济知识、实用技术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党性党纪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使他们学有所用。
我们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同时,定期召开流动党员工作专题会议,由各村党支部成员参加,总结交流经验,进一步探索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途径。并加强对村党支部的管理,让他们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管理上的盲区,从根本上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员流动的客观现实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必要性,把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做为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按有利于流动党员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切实抓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制。
(二)实施“两大工程”,即制度工程和“温暖”工程。
1、制度工程。针对流动党员行踪不定、无法管理的现状,我们狠抓了四项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流动党员申请登记制度。党支部在流动党员外出前后要负责对其基本情况、流动原因、去向、联系方式、流动时间、作用发挥等进行登记造册,以便党组织随时掌握
3 其动态。
二是建立专人联系制度,凡外出流动党员,在其外出期间,党支部在征求本人意见后确定一名正式党员作为联络员负责对其进行日常联络,联络员通过书信、电话等方式主动了解流动党员情况并督促其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定期到流入地或原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同时,我们实行了信息纵横联系制度,纵向就是由村党支部把本村的流动党员信息在流动党员中进行互相告知,加深他们之间的联系。横向就是由乡党委把全乡流动党员的信息进行行业分类后,使同行业的流动党员信息进行交流,互相沟通。通过信息纵横交流,使全乡流动党员的联系更加紧密,达到共同促进和学习的目的。
三是坚持完善组织关系转接制度。我们对流动党员分情况对待:流动时间在6个月以上,地点相对固定的流动党员,可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入流入地党组织;流动时间在36个月或流动时间在6个月以上,但无固定地点或一时无法找到流入地党组织的,可出具党员证明信,介绍其就近参加组织活动。目前,我乡对84名流动党员发放了证明信。
四是建全流动党员鉴定制度。流动党员返回前,流入地党组织应对该党员流动期间的具体表现和参加组织生活情
4 况做出书面鉴定,加盖党组织公章后寄回所在党支部,作为年底评议流动党员的重要依据。对流出的预备党员,流入地党组织要负责按季度培养考察并及时寄回培养考察意见,对流入地无党组织的,原党支部要采取专人培养考察和个人主动思想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养活动,党支部要对外出流动党员安排一定的工作任务,使其在外出期间有责任、有压力,有目标,使流动党员流动期间不脱管,解决流动党员“无人管无人问”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县组织部批准,我们在市区成立了**县**乡流动党员活动中心,民营企业家神利电器公司总经理常建强积极提供活动场所,购买了办公设施,保证了办公经费,为**乡的流动党员找到了“好去处”。活动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待流动党员210余人次,帮助党员解决困难79件,得到了流动党员的好评,提高了活动中心的知名度。
2、“温暖”工程。温暖是一种无形的动力,它不是制度管理所能起到的效果,而是“将心比心,以心交心”,进而达到感化、教育的目的。为此,我们从三方面实施了温暖工程。
首先,全力帮扶,解决困难。由于流动党员在外活动,与党组织沟通少,交流少,思想上难免表现出一些复杂性和
5 矛盾性,本人及其家庭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实际困难。为此,我们从流动党员的思想实际和困难出发,从政治上,生活上、工作上、思想上关心和帮助流动党员,解除他们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据统计,今年农忙季节,各村共出动274人次,对流动党员的家里帮助收割,在“七一”期间对留守在家的流动党员的父母子女进行了慰问。
其次,表扬先进,增进团结。在评先评优上,克服以往偏视流动党员的做法,充分认识流动党员作用,发挥其特长,积极认真地选树一定数量的流动党员代表进行表彰,既让他们感受到一种荣誉和温暖,又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通过交流联系和一定的组织活动,让他们能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保持和增强了党组织凝聚力和亲和力,使流动党员自觉服从党组织管理,变被动联系为主动联系。2006年我们表彰流动党员7名,对运输、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有成就的流动党员进行了评比,评选出了范天晋、范修团、段锁胜等一批优秀党员,通过表彰和宣传,提高了流动党员的创业积极性,也给全乡在外务工人员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加强交流,引领致富。我们紧紧抓住流动党员活动范围广、信息多、观念新的特点,鼓励他们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带信息、带经验回来。并把他们引进技术、资
6 金、项目的多少及成效进行综合考评,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一项,对他们进行一定的奖励。通过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促使全乡干部群众更新观念,学先赶优,提高整体素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同时,我们利用每年春节、五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运河街道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管理的新办法,较好地解决了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管理难落实,教育难适应,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的问题,对于确保党员先进性。
一是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党员流动性越来越大,一些基层党组织在教育管理上却存在着“五不管”现象,即流动性大、不好管;认识不清,不想管;模式老化、不会管;党员思想复杂、不服管;两地缺乏沟通、互不管。这种情况的存在,势必使党员失去管理和监督,无法保证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对此,街道党委坚持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原则,按照“条地结合、内外结合”的模式,先后制订了流动党员和离退休职工党员管理办法,实行由流入、流出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双向管理”,变“两不管、两头松”为“两地管、双落实”,激发了落实组织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让流动党员“有家可归”。坚持因地制宜,健全基层组织。针对流动党员大多集中在“两新”组织、社区、企业和离退休干部中的分布特点,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同时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确保科学管理。做到了流动党员基本情况清、流动方向清、联系方式清、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清。截止目前,全街所有流动党员落实了“双找”制度,将那些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流动党员,重新凝聚到党组织周围。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一、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二、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三、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四、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在点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五、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有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
六、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七、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件,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流动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制度
1、流动党员在外出前要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流出地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的基本情况利用党内统计信息系统建档立案。
3、流动党员服务中心要动态掌握辖区内流入和流出党员的基本情况、日常教育管理情况、生活就业情况以及服务需求等,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
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制度
1、设立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
2、设立网络服务窗口,为流动党员落实组织关系、参加组织生活或其他需求提供咨询服务。
3、专用电话号码或服务网址要向社会公开,并在电信部门登记。
4、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和受理流动党员的咨询服务电话。
5、建立本地区党务工作基本业务信息目录,畅通与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各大系统、人才交流中心以及公安、劳动、民政与社会保障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渠道,以便及时受理流动党员咨询,为流动党员提供有效服务和帮助。
6、流动党员服务中心(站、点)的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可与同级党委组织部或街道(社区)乡镇党组织设立的流动党员咨询服务专用电话合并使用。
流动党员远程教育制度
1、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开设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专栏,开展网络咨询和服务工作。
2、若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开通后,在流动党员服务中心建立终端接收站点,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参加远程教育。
走访慰问流动党员制度
1、流动党员服务中心要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流动党员及其家庭,了解生活生产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2、党员返乡后,党组织通过走访、慰问加强与流动党员的联系与交流,鼓励和支持他们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使他们同样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3、“七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增强流动党员的光荣感和归属感。
调查研究制度
1、流动党员服务中心要适时组织开展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工作现状。
2、听取流动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建议意见,及时向党组织反馈他们的呼声和要求。
3、提出加强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为党组织决策提供依据。
流动党员组织生活制度
1、流动党员组织生活全年平均每月安排一次,每月27日为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日。
2、党的组织生活形式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教育感人。
3、每一次党组织生活,都要事先有布置,事后有检查,认真考勤,详细记录,保管好有关活动资料。
服务承诺制度
1、保证工作时间有人在"窗口"服务。
2、实行首问责任制,为服务对象提供周到服务。
3、属于本窗口办理的事项,能办的事马上办,不能马上的,实行限时办结服务,做到件件有结果;需转上级机关批准的及时转办。
4、健全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首问责任制
1、首问责任制,是指最先受理业务咨询、事务办理的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全程负责请示、报告、答复、办理或督促协调办理,直至事务办结、群众满意为止而应承担的责任。
2、首问责任人应文明用语、热情服务、不得对办理事项推诿、拖延或刁难。
3、首问责任人须履行下列职责:
(一) 热情接待并解答群众咨询,认真做好接待记录。
(二) 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对办理事项给予可否办理的
明确告知;对不能马上办理的,做好解释和抚慰。
(三) 耐心说明办事程序、时限要求和政策依据等。
首办责任制
1、首办责任制是指将要求办理的事项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的责任制度。
2、承担首办责任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应认真履行首办责任制,对属于工作职责的事项,应履行首办责任人的职责;对不属于工作职责的事项,按照规定移交相关人员,受移交人员为首办责任人;
3、非首办有关人员,应对首办责任人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
一、农村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和居住地变化等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不能正常
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农村党员。
二、农村流动党员的管理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
共同管理的原则。
三、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的外出原因、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党费交纳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党员进行外出前教育,并按规定登记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对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地点相对集中的,应及时建立临时
党支部或党小组。
(三)负责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通过适当方式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
等重要活动。
(四)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详细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与原所在党支部保持
联系或不交党费的,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四、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确认身份后及时接收并编入
支部,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二)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三)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
给流出地党组织。
(四)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外出前须向所在党支部说明事由,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流动党员原则上应按月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
以按季交纳。
(三)外出期间应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半年向原所在党支
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到原所在党支部要求参加换届选举、民主评议等重要活动的通知后,原则上应按时返回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返回的,应及时向原所在党支部说明原因,并履行请假手续。正式党员应在其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
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
出地党组织报告。
(五)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
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六、《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登记发放。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二、党组织要支持人才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对学非所用、用非所长或自谋职业、带头创业的党员,如本人提出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能用限制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等办法阻止其合理流动。
三、党员个人与所在单位在能否流动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充分协商妥善处理。达不成协议的,个人和单位均可向当地的人事、劳动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果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四、党员外出流动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从事活动的内容以及外出后与党组织的联系方式等。党支部要建立外出流动党员登记制度,在党员流动前对其进行党员管理基本要求等方面的教育,并根据党员外出时间长短、地点是否固定等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五、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同在一个单位或地点相对集中,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外出前所在党组织应组织他们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指定负责人,出具有关证明,介绍给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
六、党员单独外出,有固定地点或单位,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居住地或单位党组织,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流动性大,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要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到所去地方参加组织生活。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仍在原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七、因公出国出境的党员,其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出境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党组织,党费可在出国出境前一次交齐,也可委托其他党员或亲属定期代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党员应自觉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八、下岗职工党员已经再就业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再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再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街道党组织,或由上级党组织安排其归属某个基层党组织,并参加那里的组织生活。暂没有再就业的下岗职工党员,可把组织关糸转至居住地街道党组织。
九、流动党员持有相应的手续后,应及时到外出居住地或单位的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或与之取得联系,积极参加那里的党组织生活。原单位党组织要指派专人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流动的党员返回后,党支部要及时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
十、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民营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经济开发区、集贸市场等经济组织以及居委会、个体劳协、人才(劳动力)中介机构等组织中必须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不足三人的,可建立联合党支部,负责接收、管理外地流入的党员。
十一、凡是按照有关规定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有关单位党组织不得拒绝接收。对外来流动党员,在街道接收党员关系,验证其党员身份后,应及时将他们编入相应的党组织,并登记造册,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十二、对流入到本地本单位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党员,用人单位或街道党组织要通知他们将组织关系转入。对没有转入党员组织关系,又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不得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十三、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流动党员,在原所在党组织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原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如外出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十四、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应回原所在党组织参加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因特殊情况无法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必须向党支部写出书面自我总结材料,接受党员和群众的评议,党支部负责将评议结果转达党员本人。
十五、流动党员持党员证明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流动期间,应定期向原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按时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可将党费交到所去的流入地党组织。
十六、对外出不向党组织报告,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流动党员,党组织应按照党章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规定,给予其必要的组织处置。处置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定期排查。村党组织抓住春节和秋收农忙外出党员返乡较为集中的两重要时间点,提前介入,对农村外出流动党员进行全面排查,详细登记流动党员的外出时间、从业地址、从事职业、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实行一人一表,并及时将登记情况汇总上报镇党委,及时更新党员信息, 确保流动党员“不遗漏”。
定期报告。村党组织在加强党员管理的过程中,教育引导党员在外出前主动向村党组织报告离村时间、务工或现居住地点、就业岗位、联系方式等,及时给他们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返乡后及时找村党组织报到,注销本人的流动信息,汇报本人外出期间的思想动态。对有用工单位的流动党员,要求其递交用工单位或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本人外出期间的综合表现证明材料;对举家外迁定居的流动党员,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主动联系本人,由镇党委负责开具组织关接转手续,转入居住地党组织,确保流动党员“不离党”。
定期联系。流动党员外出时,农村党组织确定一名党支部成员或外出党员在家的亲属作流动党员为联络员,实行专人定向联系制度,及时发放流动党员联系卡,定期通过一个电话、一条短信、一封信件、一声问候、一次走访与流动党员进行交流沟通,详细了解其思想、工作及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学习等情况,并作好记录存入档案,确保流动党员“不断线”。
定期培训。针对流动党员在外务工时间较长的实际,农村党组织采取因时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党员培训。对村干部集中带出的流动党员,要求村干部利用休息日、节假日或空闲时间开展教育培训;对流入地党组织纳入管理的流动党员督促其主动参加当地党组织教育培训;对单独或未纳入流入地党组织管
理的流动党员村党支部采取定期寄发文件、学习资料,利用信函、电话等方式实行自学。镇党委公开流动党员联系电话,接受流动党员的咨询答疑、情况反映、工作建议和困难帮扶等,确保流动党员思想“不滑坡”。
定期开会。农村党组织充分利用乡村传统集会和节日,抓住流动党员重大节假日等返乡探亲走友的时机,采取召开党员大会、座谈会等方式,通报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情况,商议党组织重大事宜,宣传上级党组织政策精神,听取流动党员个人意见、建议,了解流动党员的思想动态,强化他们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教育,让他们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增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强化党员“荣誉感”和“归属感”,保持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吸引力,确保流动党员“不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