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名卡发行活动方案范文第1篇
1.什么是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答: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是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
招行北京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是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招商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
2.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发放对象是什么?
答: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将向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全部职工发放。为保证发放的正确性,目前除以下职工外,其余职工均可办理:
1)多账户职工需进行账户合并后办理;
2)职工身份证号错误的,需进行更正后办理;
3)职工账户处于集中封存期间的,需转入新单位后,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
3.公积金联名卡的功能有哪些?
答:1)可随时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明细:
员工不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专有柜台人工查询,只需使用相关电话、网站、及附近交通银行多媒体机等电子手段,即可进行便捷的自助查询;
2)随时打印公积金账户明细单:
为方便个人实时核对公积金缴存信息准确度,联名卡增设了打印公积金账户明细单服务(未申请联名卡员工无法打印相关明细);
3)员工可以用联名卡办理约定支取:
员工在支取时,用招行联名卡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约定协议,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约定时间,定期为员工办理支取手续,支取的金额将自动转入员工联名卡下的个人账户,以便通过银行途径实现自动化提取,不需要员工请假到外企排队办理支取手续。
约定支取间隔时间最短为1个月,员工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每3个月或6个月支取一次。
4)同时此卡具备普通银行借记卡所有功能,且享有免年费,到账短信通知等功能。
4.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吗?
答: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要求,发放给职工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各缴存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为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什么好处?
答: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论对职工本人,还是对单位经办人均有一定好处,具体如下:
1)对职工来说,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是可以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二是可以监督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可以核对住房公积金余额;四是可以办理约定支取业务;
2)对单位经办人来说,职工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就不必再向其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关情况,可以大大减少这方面的咨询压力。
6.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收费吗?
答:招行北京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免收年费。职工首次办理招行北京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一律免收工本费。但是,如果职工遗失或损坏了招行北京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在办理挂失、换卡或补卡手续时,要按照招商银行的有关规定交纳手续费。
7.使用联名卡查询公积金账户的方式有哪些?
答:1)拨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96155查询
2)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3)持卡在招行银行北京分行设立的多媒体查询机查询
4)拨打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客服热线95555查询
8.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包含的两个账户的区别是什么?密码分别是什么?
答: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用于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对账簿上方是个人住房公积金登记号(20位),初始查询密码为登记号后6位(不包括字母),为保障账户安全,员工可登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密码修改;
2)招商银行个人储蓄账户:用于办理个人银行业务,初始密码记载于招商银行机密函件(密码纸),随招行北京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一并发放给职工,职工可按照招商银行借记卡修改密码的有关规定进行密码更改。
9.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附带的对账簿有什么功能?
答:可以用于在发卡银行各网点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
10.遗失招行北京住房公积金一卡通联名卡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职工遗失招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应按照招商银行有关规定,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开户行提出挂失和补卡申请。
11.职工使用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首先到所属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登记手续,然后职工持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身份证到开户行办理银行个人储蓄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12.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如果以后在京内发生工作调动,还需要在新单位重新办卡吗?
答:不必重新办卡。因为职工在京内调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等,其住房公积金个人登记号都不会随之变更。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登记号制作的,只要个人登记号不变仍可继续查询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
注:该卡使用前请到招行网点进行卡片激活,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卡片,密码信封。
联名卡发行活动方案范文第2篇
乙方:_________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与_________公司本着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合作发行联名卡,并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一、联名卡的发行
(一)联名卡的名称为_________国航卡(以下简称联名卡)。
(二)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负责受理联名卡的申领。经对申领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后由甲方决定是否同意发卡。
(三)联名卡是甲方的财产,甲方有权取消或暂停联名卡的账户。
(四)乙方可随时向甲方推荐联名卡的持卡人。
(五)联名卡的发卡对象为个人和公司或单位两类。
(六)联名卡有效期为一年。
(七)联名卡的卡面设计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用和制卡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开立账户。
二、联名卡的使用
(一)联名卡的使用必须遵循《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章程》和甲方信用卡业务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负责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结算服务,包括结算有关收支款项、计算利息、追收欠款、寄发对账单等,并按中国银行的规定向持卡人收取相应的费用(如年费等)。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各受理联名卡的售票网点提供有关授权、清算设备和相关的单据,并提供相应的业务培训。
(四)乙方同意: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包括_________售票处、_________票处和_________、_________营业部以及正在筹备中的_________营业部都应与_________银行当地分行依据本协议签署联名卡的特约商户协议,以便受理联名卡,受理的方法及程序应遵循甲方的业务规定。
(五)联名卡具有长城卡的所有功能,并享受协议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三、合作双方为联名卡持卡人提供的优惠
(一)联名卡持卡人在乙方指定的售票网点购买国航国际航线及国际联程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5折优惠,购买国航国内航线机票时按销售价享受9.8折优惠。
(二)甲方的分行将不定期为联名卡持卡人举办优惠消费活动,比如在甲方指定的特约商户消费时可享受折扣优惠。
四、结算和商户手续费
(一)甲方同意为乙方及其售票网点提供联名卡交易的结算服务,并收取相应的商户手续费,联名卡的商户手续费为实际交易额的0.5%。
(二)对于联名卡的购票交易,甲方同意在三个工作日内将票款划出。
五、保密条款
在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有义务对其获知的联名卡持卡人有关信息保守秘密,并承诺其所获知的上述信息只能用于执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双方同意,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协议内容透露给其他人或机构。国家司法机关及有关国家权利机关执行公务需要获知有关秘密的除外。
六、联名卡的市场营销
(一)甲方在乙方的售票网点、航班或候机室进行联名卡有关的市场调查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二)甲乙双方除各自进行一些有关联名卡的促销活动外,还应共同策划、实施一些联名卡有关的促销活动,费用分摊。
(三)甲乙双方有责任在各自的宣传媒介上对联名卡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乙方同意在其售票网点、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甲方同意在其指定的营业网点的明显位置摆放有关联名卡的标识、申请表及宣传资料。
七、数据交换
(一)甲方同意每月向乙方提供联名卡发卡数量及购票交易总报表。报表内容包括交易笔数及金额。
(二)乙方同意及时将其各航线的公布票价和销售票价提供给甲方。
八、协议的修改
(一)协议任何一方如希望对协议进行修改,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协议另一方。
(二)除非由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订书面确认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改变或修改。
(三)一旦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变为无效、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将继续具有充分效力。
九、非竞争条款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与甲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乙方有权在_________市保留与另一家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发行联名卡的权利。
(二)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承诺不与乙方的竞争对手发行联名卡;甲方分行在本协议签约前已与当地航空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仍然有效。
十、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十一、仲裁
如果双方对本协议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有效期和生效条款
协议有效期5年,自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三、协议终止条款
(一)如果协议一方认为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可以提出对损失的描述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另一方应以积极的态度解决。如果双方未在60天内解决此事,提出索赔的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终止本协议的请求,自提出书面终止请求之日起,甲方停止发行联名卡,满一年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二)如果协议双方并未违反本协议的条款,而协议一方提出要终止本协议,则必须至少提前1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三)协议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不予追究并不意味着对再次违约或其他条款的违约不予追究。
(四)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50日内结算完结双方业务往来的一切款项。
十四、杂项
(一)双方联系人
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二)双方来往信息应以书面方式寄送或传真至本协议注明的双方联系人。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