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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项目合同范本1
来源:盘古文库
作者:莲生三十二
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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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项目合同范本1(精选6篇)

bt项目合同范本1 第1篇

甲方:××××××

乙方:××××××

二〇〇 年 月 日

×××××工程

甲方: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经**区人民政府授权(授权文件见附件 1) ,是 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工程的最终项目业主;

2.甲方就×××××工程(详后附(工程项目一览表)进 行“BT” Build-Transfer)模式招标(或竞争性谈判) ( ,×××× ×公司投标并中标(或参与竞争性谈判并中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 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促进和 , , 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 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 , 规范 政府 投资项目 BT 融资 建设 管理 的通 知》 渝府发 ([]73 号)等法律法规,及《**区政府投资项目 BT 融资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合川府发〔2019〕17 号)和合川区政 府投资项目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以此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用语以下列定义为准:

1.1 本工程(或本项目) :指工业园区×××××(详后附 (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

1.2 本工程范围:

×××××.

[以下为参考示例,应根据不同工程明确详尽:

土石方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人行道及相关附属工程,路 灯,管网(排水,排污,管涵工程等) ,软基处理工程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通讯及电力工程只包括通 讯沟,电缆沟及电力沟相关工程(除电缆,电线及相关配电设备外的所有工程) .沥青砼道路面层,交通标志,标线不在本次实施范围内. 燃气工程由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承包单位配合(不计配合费) ; 绿化工程只包括建筑部分,不包括植物部分(种植土不计算) .]

以上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和招标文件指定的 范围为准.

1.3 BT 模式:BT 是英文 BUILD -TRANSFER 的缩写, 在本合同中的中文意思即:建设一移交;双方认可的 BT 模式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工程建设全过 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其期间的风险.在乙方按约定将本工程建成竣工移交给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管护单位后,乙方按 BT 回购价款收回投资.

1.4 建设期:指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从本合同生效之日 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1.5 工程施工期:自取得开工许可证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 收合格之日止.

1.6 回购价款:指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甲方应支付 乙方的费用总额.

1.7 “元” 指人民币单位“元” : .

1.8 基准日:指本合同中用于确定具体时间界点的日期.

1.8.1 通车基准日:指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通车之日.

1.8.2 全面验收备案基准日:指本项目全面验收备案完 毕取得备案证书之日.

1.8.3 工程档案移交基准日:指本项目全部的工程档案 移交完毕之日.

1.9 工程相关单位:指本工程的工程咨询单位,勘察,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单位,专业施工监理单位, 施工监控单位,审计中介机构,材料与设备供应单位等.

1.10 区政府:指**区人民政府.

1.11 回购期: 指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竣工完成 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按约定完成回购款支付之日止结 束.本工程回购期年.

1.12 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无 法控制或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战争及一切非人力可预测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二条

2.1 工程实施方式

2.1.1 本工程采用本合同约定的 BT 模式实施: 乙方负责筹集本工程所需资金(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甲方掌握使用的交通组织费,征地拆迁,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质量监督,施工水,电设施等费用)和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项目的建 工程实施 设管理职责(包括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勘察,设计及监理单位的委托及管理)由(甲方)项目业主承担,工程建成 后按约定程序由乙方移交给甲方,并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回购价款支付给乙方回购款项.

2.2 甲方原则上应在××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工程范围 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按区政府规定的前期工作程序, 达到工程开工条件.

2.3 乙方应在合川区组建与本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项 目公司(项目管理部) ,有足够的管理和专业人员,确保本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施工.

2.4 乙方承诺:乙方确保合同内的工程在××年×月×日前 全部完工, 但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时, 完工时间应顺延.

2.5 建设期资金监管:指乙方按工程进度和甲方安排及时足额将项目资金划入乙方项目公司为本工程项目设立的专用帐户,以便甲方监督乙方的建设资金到位情况.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甲方使用的资金.乙方对工程相关单位 的进度款支付按工程实际进度,根据与相关单位的合同约定执行,不得违约拖欠.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款的支 付情况说明,并提供相关工程资料和财务资料,以便甲方检 查,监督.

2.6 资金到位: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乙方应将 万 元资金划入项目公司专用帐户(下称专户) ,其余资金根据 由乙方编制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 《资金到位计划》 和 , 及时足额到位, 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项目公司专用帐户由甲, 乙双方共同监管.

第三条

3.1 回购价款

3.1 本合同的回购价款暂定为××万元,由建筑安装工程 费,甲方掌握使用的费用,资金占用费组成,具体如下:

3.1.1 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原则确定的 预算下浮×%后实行总价包干,金额暂定××万元,最终工程包干总造价需在××年×月×日前经双方商定后, 以区政府投资 项目评审中心审核的造价为准,最终合同包干总造价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1.2 甲方掌握使用的费用××万元.其中:

3.1.2.1 交通组织费:临时交通标志,义交,交警等费用, 暂定××万元; 回购价款及支付

3.1.2.2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质量监督等费用,暂定×× 万元;

3.1.2.3 施工水,电设施费:暂定××万元;

3.1.2.4 征地拆迁费:暂定××万元. 上述 4 项费用在乙方资金到帐后 10 天内划入甲方帐户. 3.1.3 资金占用费

3.1.3.1 建设期利息:不计取.

3.1.3.2 回购期利息:从进入回购期之日起分段计算利 息.基数按照当期尚未支付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和甲方掌握使用的费用总额之和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5%作为质量保 修金,质量保修期内不计算利息.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或下浮)×%计算,利息计算期根据 在回购期内当期实际占用时间计算.

3.2 回购价款的支付 回购价款以工程合同金额,经审计后的增减金额,甲方 掌握使用的费用及利息组成.回购期二年,分四次回购.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 个月内, 6 支付合同价款的 25%, 并支付当期的回购期利息;12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额的 50%,并支付当期的回购期利息;18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 额的 75%,并支付当期的回购期利息;24 月内支付完剩余尾款和当期的回购期利息.建筑安装工程费的 5%作为质量 保修金,质量保修期内不计算利息.

3.3 工程款的支付

3.3.1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及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按合同约定向工程相关单位支付工程款.届时若乙方拖欠工程款,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总合同价款中作相应的扣减. 在乙方支付清工程欠款后,甲方在下期支付中将其扣减部分支付给乙方.扣减部分不计息.

3.3.2 若乙方不能履行工程质量保修期责任,甲方有权 在支付乙方的回购价款中扣减完成质量保修所需的必要费 用.

第四条 施工图预算

4.1 编制原则.按重庆市 2019 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 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 , 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砼及砂浆 , 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等相关定额文件进行编制. 其中,人工费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合川区指导价调差,但调整的人工费差价不计取定额管理费,税金和费用;材料费 按乙方施工队伍进场的上月合川区政府评审评审中心公布的材料价格执行,评审中心公布的价格中未涉及的材料价 格,由甲乙双方商定,报区政府项目评审中心审定后执行. 所有混凝土均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并按商品混凝土计价.

4.2 编制确定程序.由甲方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预算, 乙方审核同意后,送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查.按合川区政府规定程序审定.

4.3 本合同包干范围内的工程变更,以及包干范围以外增减工程,需经甲方同意,并按合川区政府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费用调整.

4.4 工程措施费应根据经甲方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以及第 4.1 条规定计算相关费用,包干使用不再进行调整; 工程措施费暂按工程建安造价的 10%计入合同, 待乙方编制 《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审定同意后,由区政府项目评审中心审核确定.

4.5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工程款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实行总价包干,施工图设计 变更部分的工程款不得突破设计变更的核准预算.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只是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种提示,乙方递交的 工程量清单只是投标人报价的依据,两者都不作为结算的依据.本工程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以下原则执行:

⑴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才能允许对主材价格进行 调整:

A,工期 6 个月以上;

B,不是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 期延误或没有按正常施工进度施工而造成主材价格上涨,

C, 主材价格比预算审核价格涨(跌)5%以上.

⑵调整价格的主材品种:钢材,水泥,柴油,重油,商 品混凝土,特细砂,碎石.

⑶调整方式:A.钢材,水泥涨幅超过 5%的部分金额, 桥梁,隧道工程由业主承担 80%,施工单位承担 20%;其他工程由业主和施工单位各承担 50%.钢材,水泥跌幅超过 5%的部分金额,桥梁,隧道工程由业主扣回 80%,其他工 程由业主扣回 50%.B.柴油,重油,商品混凝土,特细砂, 碎石涨幅超过 5%的部分金额,由业主和施工单位各承担50%;柴油,重油,商品混凝土,特细砂,碎石跌幅超过 5% 的部分金额,由业主和施工单位各承担 50%.

(4)乙方采购材料品牌(厂家)必须在甲方确定的并 经合川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的厂家中选择,路灯灯架及照明器具项目按暂定价计算.具体详合川区政府投资项 目评审中心出具的预算审核报告.

第五条 工程相关单位的选择

5.1 本工程施工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5.2 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组织 实施.

5.3 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设施设备采购,其供应商的选 择由乙方牵头,甲方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有 , 关规定实施.

5.4 甲方或乙方与本工程相关单位签订有关合同的,须 在签订合同后 7 日内将合同文件报另一方备案.

第六条 履约保证

6.1 本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出具文件,明确付款来源及还款的保证措施。

为保障乙方投资资金的安全,甲方将以位于 (以合川区政 府相关文件为准)地块土地出让溢价收益及财政调配资金作为回购来源.

6.2 乙方应根据《合川区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与 甲方签定诚信承诺书,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中所承诺的义 务.

第七条 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7.1 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7.1.1 按本工程进度计划完成工程立项,可研,征地及房 屋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审查备案前的区政府规定的前期工作程序;

7.1.2 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化,规范化的原则,选 择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

7.1.3 监督并协助乙方按进度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7.1.4 除另有约定外,不干涉乙方的融资操作;

7.1.5 有权按合同约定监管方式监管乙方的建设资金到 位及使用情况;

7.1.6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有权按工程进度要求检查, 监督本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程质量,抽查本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部门的有关资料;

7.1.7 有权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监督;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决算报区政府审计机关审计.

7.1.8 审定工程进度计划, 并监督乙方按批准的建设进度 计划实施;

7.1.9 按 BT 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7.1.10 协助乙方协调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工作;

7.1.11 负责施工阶段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造价增减的审 批工作;

7.1.12 负责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

7.1.13 负责对施工及验收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管 理,实施中的设计变更按区政府规定程序报批.

7.2 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7.2.1 履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职责, 按本合同筹集建设 资金,并按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工程 建设;

7.2.2 在本合同签订后 7 日内编制本项目网络计划及相 应的资金使用计划,报甲方审批,并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一级网络计划实施工程建设,确保建设资金按使用计划及时到 位;

7.2.3 按甲方要求给监理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设施及设 备,包括必要的办公室,办公家俱,固定电话安装,住宿, 施工区内的交通等;

7.2.4 根据相关合同约定向本工程相关单位支付合同款;

7.2.5 负责办理工程建设一切相关(乙方负责办理部分) 手续,交纳(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税费;

7.2.6 配合并接受甲方及其委托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建设 全过程的审计及监督;

7.2.7 组建项目管理公司并报甲方认可;

7.2.8 办理建设期的相关保险,缴纳乙方应承担费用;

7.2.9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 , 量管理条例》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完成工程建设,确保质量和工期,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验 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管护单位;

7.2.10 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

7.2.11 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7.2.12 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建设单位承担的相关职责,本合同另有约 定的除外.

第八条

8.1 工程质量

8.1.1 工程质量应确保达到单位工程与综合验收一次性 合格.质量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 据.

8.1.2 对工程质量的争议, 由双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工程 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8.2 工程管理

8.2.1 甲方派驻专人(以发包人出具的文件为准)为现 场的工程师组成工程师办公室,参与建设期的协调,管理, 监督.

8.2.2 工程师负责对甲方委托的勘察,设计,监理,审 计等单位进行管理及督促其做好对乙方的服务工作. 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8.2.3 协助乙方协调与工程相关部门的工作及各类矛盾.

8.2.4 审查乙方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并督促乙方按批准 的建设进度计划实施.

8.2.5 工程师有权组织甲方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质量达不到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 规范,进度不能满足已获批 准的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重大隐患时,有权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令督促乙方限期整改,并报送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 门.

8.2.6 审核乙方工程计量报表及技术变更,核定,并按相 关程序报批.

8.2.7 负责对项目因发生技术变更,核定增减工程量及 新增建设内容的核定,签证计量和涉及费用变化项目的审核工作,并按相关程序报批.

8.2.8 参加乙方组织的隐蔽工程验收及相关验收.

8.2.9 无论验收与否,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对已隐蔽的工 程进行重新检验.检验合格,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一切 费用, 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乙方应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8.2.10 负责签收乙方或第三方向甲方递交的文件,文 书,资料等.

8.2.11 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及不合格 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

8.3 工程验收

8.3.1 工程质量应确保达到单位工程与综合验收一次性 合格.质量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 据.

8.3.2 对工程质量的争议,由双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工 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果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修理后仍无法满足国 家或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修复后达到相关标准但影响了既定的使用功能,甲方有权按 10.3 条 c 款和 13.1.3 条执行或拒绝移交和回购.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3.3 在通车基准日前 5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主体 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第九条 工程移交

9.1 移交范围和内容

9.1.1 乙方应在 2019 年 2 月 1 日前将本项目工程竣工 验收合格并移交通车使用,其中绿化工程可延至 2019 年 3 月 30 日前完工.

9.1.2 乙方应在通车基准日后一年内完成工程的全面验 收备案工作.甲方积极配合.

9.1.3 乙方应在全面验收备案基准日后一月内完成工程 档案移交工作;在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一月内完成工程决算资料的移交工作.

9.1.4 本工程由乙方组织竣工验收并移交给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管护单位;其中列入工程总投资的重大设备和专用设备,在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将其功能完好地移交给甲方.

9.2 移交程序:双方应在工程移交前二个月举行会议, 并就本工程详细的移交程序达成一致意见.

9.3 工程质量及保修期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9.4 本工程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导致移交滞后,需修订或 更改本工程建设计划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案.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报区政府审批.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变更与解除

10.1 一方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部或 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应获得另一方同意.

10.2 若在本合同执行期间适用于本工程的法律,法规发 生了对一方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变动,一方要求变更相关的合同条款的,另一方应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10.3 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a.当事人一方违约不履行主要义务, 经催告后在 30 日内 仍未履行的;

b.因乙方主要原因, 工程工期严重滞后 60 天以上, 甲方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异议,7 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场地,并无条件提供已完部分的工程资料 , 配合甲方顺利接 收;甲方就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核算,经审计后按结算 金额的 85%支付. 审核结算期间不影响甲方另定施工企业进 场施工.

c.因乙方主要原因, 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评定, 验收标准及施工图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 异议,7 天内无条件撤出施工场地,并无条件提供已完部分 的工程资料,配合甲方顺利接收; 甲方就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核算,结算金额经审计后视情况按 80%支付,相关工程 区域维修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 因本合同 10.3 条规定情形乙方被解除合同时,按 以下原则核算:

平场土石方或路基土石方按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 当月核定其他政府投资工程单方综合价格 11.35 元/米 算.

其他工程只计已完成工程量所需的材料,人工和台班三 项费用.材料,人工和台班耗量按定额计算,人工费,台班费价格按定额计算,但人工费不按市场价调差.材料单价按 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公布的当月价格计算,或由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定.结算价款须送区审计局审计后支 付.

第十一条 特别说明

11.1 乙方为本工程 BT 模式的投资建设方,基于本工程 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均由乙方承受,但甲方承担相应工作的债权债务关系除外.

11.2 在移交基准日之前,基于本工程所发生的所有(不 可抗力除外)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移交基准日之后,除本合同 9.3 款规定的责任外,其他风险责任转移到甲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14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明确说明不可抗力影响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履行的各项义务.发出通知后,该方可在不可抗力妨 碍其履行义务期问,全部免于或部分免于履行该义务.不管本条的其他如何规定.

12.2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 使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任何延误或损失减少到最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乙方违约

13.1.1 除因不可抗力或甲方重大设计, 方案修改原因外, 乙方的移交基准日期较确定移交范围和内容的基准日推迟, 乙方违约不超过 60 天的,自违约之日起算,乙方每日按本工 程建安费的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1.2 因乙方原因,工程工期严重滞后 60 天以上,按 10.3 条 b 款执行.

13.1.3 如果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修理后仍无法满足国 家或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修理后达到相关标准但影响了既定的使用功能,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 赔偿所有损失.

13.1.4 未经甲乙双方,设计人,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及按 违约责任 甲方相关程序报批的设计变更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概由乙方承担.

13.1.5 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发生重特大质量, 安全事故, 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标,如不能达标而被政 府或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一次扣安全文明施工费 5000 —10000 元.

13.1.6 乙方非法转包或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 的单位及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工程非法发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转包或发包金额 20%的罚款,从其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并纠正其错误行 为.

13.1.7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应由甲方掌握使 用的费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13.1.8 如乙方不按约定向工程相关单位及时足额支付 工程款,甲方有权在支付回购款时, 不经乙方同意使用乙方的工程款,优先支付相关单位款项.

13.1.9 如因甲方用地,征地,拆迁等原因引发的工程停 工或待工(局部停工除外) ,超过 15 个工作日时,工程总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3.2 甲方违约

13.2.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时, 回购 款延期支付部分的资金,回购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计息.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若在执行本合同或解释有关规定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当 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合川区仲裁委 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 效.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任 何修改或变动应有双方书面同意.修改或变更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6.2 本合同一式二十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 本十八份,双方各执九份.

16.3 本工程建设项目康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与本合同 同时签订,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16.4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谈书,往来公函,审定的设计成果文 件,合同附件等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以上合同文件应为相互解释,相互说明,除另有约定外,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特别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和有关确认书;

(2)本合同;

(3)合同谈判中的澄清文件和会议纪要;

(4)中标通知书;

(5) 投标文件及投标书附录 (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 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等) ;

(6)补遗,答疑文件;

(7)招标文件;

(8)审定的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6.5 合同附件: (若有时采用)

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澄清文件

3.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

4.区政府相关文件

5.廉政合同(另成册)

6.安全生产合同

7.诚信承诺书

8.甲方出具的有权部门还款来源及措施材料.

9.合川区财政还款承诺

10.工程项目一览表

甲方: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于 年 月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日签订于

bt项目合同范本1 第2篇

本合同由XXXXXXXXXX(下称甲方)与XX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乙方)签署。

本合同甲方是XXXXXXXXXX人民政府委托授权指定对XXXXXXXXXX体育馆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方按照BT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及合同签订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

本工程项目是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XXXXXXXXXX体育馆项目的投资建设方,按照“企业投资建设,政府回购”的BT方式的运作模式进行实施。甲方于发出的《项目招商中标通知书》详见附件(3)。

有鉴于此,甲乙双方根据双方就本工程项目投资建设所签订框架协议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投资建设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项目名称、位置

1.1名称:XXXXXXXXXX项目。

1.2位置:XXXXXXXXXX。

第2条 项目规模及内容

2.1规模: XXXXXXXXXXXXXXX。

2.2内容: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含钢结构)、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门窗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以及室外附属工程(例如市政道路、园林景观工程、太阳能工程、燃气工程、高低压配电及发电设备安装工程、白蚁防治工程、停车场管理系统工程(含地下室车道划线)、扶手、栏杆制作安装工程)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范围及内容,但不包括室内器材、家具和可移动设备等。最终的工程内容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文件、监理机构的签证文件为准。

2.3 签证:因设计更改及其他原因引致的工程量变更签证由监理公司报乙方后7个日历天内,乙方予以答复,不做回复的视为对该签证的认可,乙方将此签证再报甲方后7个日历天内予以核定,不做回复或核定的,视为同意该签证。

第3条 建设周期

本合同工程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从2008年月日开始计算。其中项目应当在前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项目则应在开工后18个月内竣工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但非乙方或不可抗力原因致乙方无法开工或停工的,上述建设周期及工程交付使用节点均作相应顺延。

第4条 总投资额

本合同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元人民币,实际投资额以决算价为准。决算办法按照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执行。

第5条 质量标准

达到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

第6条 投资合作原则

6.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乙方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由甲方委托。

6.2甲方负责用地、拆迁、勘察、设计(规划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乙方负责融资投资建设、施工及施工管理。甲方应当就本合同工程项目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与乙方就本合同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事宜进行联络及协调处理有关事项。

6.3本合同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由以下内容组成:

6.3.1工程建造费用:整个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措施其它项目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修费、预算包干费);规费(含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积金、工程定额测定费);人工调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临时设施费;利润;税金;各种试验检验检测费;周边完善及成品保护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单列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新材料押金;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费;工人工伤、工程保险费;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应当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承建单位)缴纳支出的其它各项费用。

6.3.2列支费用及设备购置费:固定设备和仪器费用、办理施工报建及其他各类报建、组织竣工验收、提供项目备案及竣工决算资料(聘用造价咨询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设期乙方实际投入的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率计算的贷款利息(计入建设成本)、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经济补偿及罚款。

6.3.3因项目回购导致的产权转移,从而发生的各种税费(如营业税、教育附加费、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鉴证费、评估费、登记费等)均由甲方负责承担,能申请减免的,也由甲方负责申请办理和享有。

6.3.4经双方认可的用于本项目的其他费用。

6.3.5上述列举的费用明细不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4 工程竣工决算

6.4.1工程竣工决算在本合同工程项目完工后28日内由乙方提出竣工决算报告。甲方收到竣工决算报告后14日内,甲方委托XXXXXXXXXX财政局和甲方督促双方协商指定的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在60日内完成决算报告的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否则视为乙方提交的决算报告及决算总价得到甲方的认可同意。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竣工决算延误时,自应乙方提交竣工决算报告之日起,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投资总额(按亿计)0.5‰的违约金。

6.4.2 决算编制依据及计价规则

(1)采用定额计价办法办理结算;适用定额:建筑工程适用《2006年XXXXX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装饰装修工程适用《2006年XXXXX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安装工程适用《2006年XXXXX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园林绿化工程适用《2006年XXXXX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及以上定额的计价规范和计价办法。

(2)计价程序按XXXXX建价字(2006)02号文定额计价程序计价。

(3)工程量依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现场签证按实际发生量计;

(4)基价按二类地区标准计算;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它措施项目费、规费、预算包干费、工程利润、税费等按附表计取;

(6)人工工资及材料价按施工期XXXXX造价站《XXXXX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按项目开工至竣工期月份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由乙方提出价格,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设备材料市场价格超出信息价时,甲方按设备材料市场价格调价补差;

(7)建筑工程最终结算:按以上计价定额、计价程序、计价办法以及XXXXX的有关文件规定结算出来的工程结算总造价作为甲、乙双方建筑工程最终结算价。

各种费用计取表

序号 费用项目名称 费率(%)计算基础 适用范围 1 安全文明措施费 3.16 分部分项工程费 建筑工程

2.5 分部分项工程费 装饰装修工程

2.44 分部分项工程费 园林绿化工程

2.82 分部分项工程费 市政工程

30.7 人工费 安装工程工程保险费 0.03 分部分项工程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3 工程保修费 0.1 分部分项工程费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包干费 2 分部分项工程费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社会保险费 3.31 分部分项工程费 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27.81 人工费及人工差价 安装工程住房公积金 1.28 分部分项工程费 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人工费及人工费差价 安装工程工程定额测定费 0.1 分部分项工程费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排污费 0.33 分部分项工程费 建筑、装饰装修、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0.2 分部分项工程费 安装工程防洪工程维护费(堤围费)0.1 分部分项工程费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意外伤害险 2元/㎡ 建筑面积 建筑工程

0.1 分部分项工程费 装饰装修、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5 人工费及人工费差价 安装工程工程利润 35 人工费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营业税及附加等 3.41 以上1-11项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

第7条 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7.1.1甲方负责审核确定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额、工程时间结点及工期,并确认乙方的投资额。并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和环保部门批准文件、项目立项批文、《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证》、《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并承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

7.1.2负责设计委托和设计方案审查、审定,消防、人防设计报批,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负责支付设计费用及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

7.1.3报送施工图审查及缴纳相应费用;

7.1.4负责场地内地上地下废弃建筑物的清理和拆除及费用和负责“三通一平”工作及费用;

7.1.5负责临时用地的提供;

7.1.6配合乙方向银行融资建设资金,并提供有关资料,具体资料如下:

(1)(2)(3)

7.1.7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监理;

7.1.8负责甲方为本项目设立的专项资金共管帐户的监管和工程款的审核与拨付;

7.1.9负责对项目建设范围及其周边地段的治安安全,并协调好与相邻单位或村民的关系,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7.1.10甲方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工程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招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有关手续,并监督实施。

7.1.11甲方在双方确认竣工决算结果及收到全套工程资料并回购款支付完毕后,甲方方才拥有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全部所有权,但在回购款未付请之前,全部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先行办理移交手续,但此阶段,甲方只具有使用权。

7.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2.1乙方享有本合同范围内全部投资、建设、施工期管理的自主权,但应服从甲方和监理单位的指导监督管理。

7.2.2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负责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施工管理、安全生产、质量保证,其工程质量保修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7.2.3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及经甲方批准的施工图纸、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投资额、工程节点及竣工日期等要求实施工程建设,并承担本合同工程建设的风险。

7.2.4乙方负责投融资工作,满足本合同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乙方因此所发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7.2.5本合同项下工程建设期内,乙方接受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指导,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和甲方提供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与资金安排情况及相关资料。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合同项下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请竣工验收,并按相关规范提交工程竣工资料。

7.2.6乙方负责对用地范围内杂物及杂草的清理;负责施工临时用地的申请;

7.2.7负责临时围墙等的建设;

7.2.8负责考察选定和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

7.2.9负责质监、安监部门的报监手续;

7.2.10负责配合规划报批;

7.2.11协助甲方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8条项目回购

8.1项目回购款基数以竣工决算总价为准。

8.2回购期限起算基准点为:按乙方与XXXXX人民政府签订的《XXXXX体育馆和XXXXX 项目BT方式投资建设合作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3项目回购款的支付方式:按乙方与XXXXX人民政府签订的《XXXXX体育馆和XXXXX 项目BT方式投资建设合作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约定进行回购。

8.4项目回购付款担保:项目回购付款担保:按乙方与XXXXX人民政府签订的《XXXXX体育馆和XXXXX项目BT方式投资建设合作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5 回购款支付延迟违约金:按乙方与XXXXX人民政府签订的《XXXXX体育馆和XXXXX项目BT方式投资建设合作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第9条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与保修

9.1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者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被认可。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项目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交甲方的验收日期。

9.2项目移交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10天内,乙方应与甲方办理项目移交手续;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则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在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7天内仍不予接收,则视为甲方已同意接收,其保护责任也随之转移给甲方。

9.3项目保修: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的保修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自项目移交甲方之次日开始计算。

第10条 建设周期的顺延情形

10.1由于甲方施工图纸不全或分批提交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0.2由于设计变更或重大设计修改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建设工期相应顺延;

10.3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在审批环节的延误或其他部门的干预而造成后续工作无法开展,则建设工期相应顺延。

10.4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顺延的其他情形。

10.5工期延误和提前的奖罚

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建设工期延误的,建设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同时补偿乙方5000元/天的违约金;若乙方提前完成建设工程,则甲方按5000元/天给予奖励;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建设工期延误的,从延误的第十天起,每天按5000元计算罚款,但总处罚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1%。同时,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并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将建设工期赶回,赶工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合同工期内赶回进度,则不计算罚款;若乙方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建设工期赶回,并被甲方认定为不能按期完工,并超过合同工期两个月以上,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甲方必须与乙方验收已完工程量,并于验收完毕后一个月内结清乙方的所有投资款项和利息,随后乙方方可退场。

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释

11.1在本合同内,不因甲方、乙方主体发生任何变更而影响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执行,若甲方或乙方主体发生变更,则由甲方或乙方的权利义务继承者继续履行本合同。

11.2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甲乙双方须协商一致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或文件。若本合同生效后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双方将根据新的法律、法规、政策共同商讨本合同的修订事宜。

11.3本合同项下工程因不可抗拒力或其他重大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修订或更改建设计划时,乙方应及时向监理和甲方呈送书面资料,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会商调整。对不可抗力引起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1.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须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11.5《回购款抵押担保协议》与本合同同时签订。

11.6《XXXXXXXXXX体育馆项目BT方式投资建设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时签订。

第12条合同的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或者请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不成功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3条 乙方投入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资金计划为:

13.1本工程完成地下室顶板至±0.000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已完工程之价款的75%;

13.2±0.000以上及地下室等其他工程,按月进度支付月完成工程之价款的75%; 13.3工程全部完工并通过初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之价款的85%;

13.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备案手续,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并结算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5%;

13.5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金支付按照国家规定及双方约定执行。

以上所有款项的支付,均先由乙方付至甲方设立的专用帐户上,经甲方审核后拨付给施工单位。

第14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附件如下:

14.1《XXXXX体育馆和XXXXX项目BT方式投资建设合作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

14.2 回购款抵押担保协议。

14.3 项目招商中标通知书。

14.4授权委托书。

第15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签字人视为相应单位授权委托人。

第16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代表:

时间:

乙方:

签约代表:

基于BT项目合同管理的研究 第3篇

关键词:BT项目,合同管理,做法

0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 伴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不断深入, 国家和政府的财政压力逐步增大, 为了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 有效的转移政府财政风险, 广泛地吸引多元化的资金、管理效能, 目前大型基础建设项目 (包括公路、市政、房建等) 广泛的采用了BT模式进行建设。作为BT项目的投资建设方 (BT方) , 如何在BT模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高抗风险能力, 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特别是在合同管理及资金回购管理方面如何确保自己的权益, 合理科学分担风险, 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笔者结合近几年从事BT项目管理工作, 通过分析中铁大桥局集团宜昌庙嘴长江大桥BT项目的投资建设的管理经验, 对BT项目的合同管理及资金回购管理进行浅析探讨, 为以后类似项目提供帮助。

1 BT项目合同管理

1.1 BT项目合同介绍

BT (Build—Transfer) 即融资建设—移交, 是由业主 (回购方)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方, 由建设方 (BT方) 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 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回购, 并由业主向建设方支付回购价款的一种新型的融资建设方式。

1.2 BT项目合同管理内容

1.2.1 材料价差引起的合同价调整

在工程施工期内, 每季度已实施的构成工程实体的钢材、水泥、中粗砂、路面用沥青及燃油材料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较预算评审报告编制期的材料价格浮动超出±5%的, 材料价差予以调整 (±5%以内部分不予调整) , 超出±5%以上部分项目业主承担, 计入工程建安费中, 其他材料均不调整价格。每月材料价格以宜昌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材料基准价为准, 而是本项目的实际采购价。

1.2.2 阶段性工期目标

在工程实施期间, 建设方 (BT方) 应制定阶段性工期目标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 并努力完成目标。若建设方 (BT方) 不能完成阶段性工期目标的, 按照监理审核每延误一日, 建设方 (BT方) 向业主方 (回购方) 支付15万元/天违约金;阶段性工期延误超过180天的, 业主方 (回购方) 有权解除合同。

1.2.3 质量承诺

承诺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合格标准, 取得至少一项以下国家级奖项 (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全国市政工程金杯奖) 。若不能取得以下国家级奖项中的任何一项的 (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全国市政工程金杯奖) , 必须向甲方支付500万元违约金。超过一项的, 每增加一项, 给予乙方500万元奖励。

1.2.4 安全及文明施工

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达到省级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若达不到安全生产目标, 按审定的项目建安工程费0.1%支付违约金;若达不到文明施工目标, 按审定的项目建安工程费的0.1%支付违约金。

1.2.5 违约金限额

项目违约金限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10%。

1.3 BT项目合同风险

BT模式作为一种融资建设的方式, 在给政府缓解资金压力、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 也给融资建设方 (BT方) 带来了不可避免的合同风险, 具体风险如下:

(1) 成本控制风险:BT模式与其他项目建设一样, 受原材料价格变化、劳动力成本增加、通货膨胀、利率变化以及环境和技术等方面的影响而增加投资风险。

(2) 质量控制风险:项目建设质量是投资成败的关键, 关系到BT项目建成后能否顺利移交及投资者的资金收回, 另外按合同约定若不能取得以下国家级奖项中的任何一项的, 将支付甲方500万元违约金的承诺风险。如果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承接能力、技术力量、施工水平、管理手段等把关不严, 都容易出现建设质量问题, 造成各种各样的工程质量风险。

(3) 工期控制风险:为了使本项目尽快建成通车, 体现政府的良好形象, 按期完工是投资成败的另一关键。如果因施工组织、融资贷款、征地拆迁等环节管控不力, 会造成工期滞后扣除工期违约金风险。

(4) 安全及环保风险:大江桥墩高、跨度大, 极易发生高处坠落、洪涝、起重伤害、安全用电、机械伤害、火灾、交通事故、坍塌事故、落水溺水等安全事故。在环保方面极易造成长江水体污染和周边环境污染。

(5) 造价管理风险:本BT项目只是约定了建安工程费的降造比例, 而没有确定的合同单价、工程数量及总价, 在根据正式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时, 如果出现对概预算中的定额及费率理解偏差, 会造成造价管理的风险。

(6) 资金回购风险:在BT模式下, 投资者将项目建成完工后, 政府必须以财政资金将项目进行回购, 因而对政府财政资源的依赖度高。由于BT模式没有将未来的项目经营利益作为投资回报, 完全靠政府财力作保证, 因此, 如果政府信用发生重大变化, 必然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投资回报。

(7) 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采用BT模式运作项目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可抗力风险。不可抗力是我们预先不能预测的, 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损失范围、损失大小等都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不能预先核定损失额加以规避。因而, 如果不采用合理的方式规避与分担, 将会给BT项目运作带来极大的风险。

2 BT项目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2.1 项目概况

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项目即采取BT模式招标建设。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由大江桥、三江桥、南北引桥三部分组成。该项目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与葛洲坝五公司组建联合体以BT模式中标。其中,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大江桥及点军引桥、西坝侧部分引桥的土建工程的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 投资额度约6.6亿元, 业主 (回购方) 通过宜昌市政府指定土地的收益权为本BT项目回购款提供质押。项目合同工期36个月, 项目回购期两年。

2.2 BT合同总价款

BT合同总价款由BT项目价款及回购期投资收益构成。

(1) BT项目价款。BT项目价款包括建安工程费和建设期利息两部分:

建安工程费:以宜昌市审计局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价款为基础, 下浮1%, 作为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费是计算竣工结算、财务决算、财政评审和确定回购价款的依据。项目公司主要负责融资和有关协调工作, 不计取其它工程管理费用。

建设期利息 (T) :建设期利息按季度结付。以建设期每季度经审定的已完产值为基数, 利息起算时间为当季度第45天 (以前季度已完产值利息起算时间为当季第1天) , 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3~5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增加3%计息。

(2) 回购期投资收益。回购期投资收益:按建安工程费为基数, 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增加3%计息, 分期计算至支付款各支付日为止的利息金额。

2.3 合同管理具体措施

根据本BT项目的特点, BT方成立“宜昌庙嘴大桥建设工程公司”对外行使融资建设, 对外负责与政府和城投公司 (回购方) 等单位的洽商、协调等职能。联合体双方分别成立项目部对内行使施工管理的职能。

为加强合同管理, 规避合同风险, BT指挥部根据BT项目的管理, 做出了一些防范措施, 主要包括如下:

(1) 加强成本管理:通过招标签订合同来控制工程成本, 作为施工单位进行劳务招标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劳务施工队, 签订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材料、机械设备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 以达到降低物资材料采购价格和机械设备租赁价格。

(2) 建立合同评审制度:劳务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其它合同, 均采取项目部和子公司两级合同评审制度, 规避有关合同风险。

(3) 加强合同质量管理:在全体参建人员中树立质量创优的理念, 按照标准和设计要求, 控制好各项工艺和工序, 确保关键结构和部件的施工质量, 誓夺市政工程金杯奖, 争创鲁班奖。具体来讲就是在工程建设工程中严格把控“四关”, 把好原材料进场关, 从源头上消除隐患:把好过程控制关, 严格按施组和规范施工, 控制好每一道工序;把好混凝土质量关, 本工程所有结构的混凝土外观质量要达到内实外美, 线性流畅, 色泽一致;把好施工技术交底关, 落实三级技术交底, 控制相关技术参数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确保单位单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

(4) 工程进度管理:按照总体施工计划的要求, 结合生产实际, 牢牢把握施工控制节点、优化施工方案、确保资金保障、督办落实四个方面, 合理组织施工。在整个工程的实施过程中, 坚持“日保周, 周保月, 月保季, 季保年, 年保总工期”的进度保证方针, 确保总工期的实现。

(5) 安全及环保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环保体系和各项制度, 加强安全环保教育与培训, 认真执行安全环保检查制度, 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在安全方面重点防范防高处坠落事故、防洪涝事故、防起重伤害事故、防触电电击事故、防机械伤害事故、防火灾事故、防交通事故、防坍塌事故、防落水溺水事故等九大事故;在环保方面重点防范周边环境污染、长江水体污染。

(6) 造价管理:参照类似工程造价管理的经验, 认真研究概预算编制办法和相关定额的套用的对比分析。加强与设计院沟通, 尽量在施工图预算确定前将相关措施量纳入施工图预算中, 尽量减少后续变更情况出现。

(7) 确保回购担保:本项目是用土地抵押进行担保是可靠的保证, 值得推荐。若采用银行担保形式可更有效的避免土地提前解押风险。

(8) 加强资金回购管理: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 项目完成或阶段完成, 投资建设方 (BT方) 就需要回收资金 (包括投资回报额) , 如何足价、足量、及时的回购资金, BT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编制施工图预算。由于本BT项目没有确定的合同单价、工程数量及总价, 所以在施工的同时, BT公司的主要的工作就是根据正式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一方面为保证资金能够满足工程运转;另一方面为控制工程建设成本经济核算提供技术经济文件依据, 确定工程造价为资金回购做好准备。

2) 做好现场施工签证资料收集。工程建设过程中, 会遇到据实签证的项目和超出设计图纸范畴的问题, 当工序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方可继续进行时, 在得到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同意后, 技术人员就要做好现场签证资料收集工作包括:情况发生时的原始记录、采取的措施、施工方案、数据与影像资料, 为下一步工程数量计算提供支持性资料做好准备。例如:开工初期施工现场遗留大量拆迁垃圾, 业主方委托BT公司清运。

3) 做好每月完成工程量的足量确认。由于投资回报额是按月完成投资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如每月完成的工程量不能当月进行签认, 就会造成投资回报收益的损失。

4) 做好材料价差调整。由于地区材料的价格都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当使用完全定额基价的预算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时, 根据当地造价管理站发布的造价信息 (宜昌市造价管理站发的《宜昌市建设造价信息》)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材料价差的调整工作。

5) 确保合同进度及工程质量。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或阶段性施工任务, 为资金的回购奠定基础。

6) 完善工程技术资料。应及时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签认、组卷、归档, 为资金回购奠定技术资料基础。

由以上工作作为基础, 投资建设方 (BT方) 才能保证单价、保证工程量、及时进行资金的回购。

(9) 购买商业保险:对于不可抗力的风险采取购买商业保险, 来规避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

2.4 合同管理的效果

宜昌市庙嘴长江大桥项目即采取BT模式招标建设, 该项目总预算成本6.6亿元, 计划工期1095天, 但经过合理的合同管理和资金回购管理后该工程实际成本6.2亿元, 实际工期1060天, 成本降低了四千万, 工期提前了三十五天。

3 实践体会及收获

经过BT项目管理的实践, 我们取得了宝贵的管理经验, 体会和收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BT项目更适合地区滚动发展:由于前期对该地区各方面的了解, 滚动发展能正确对未来类似项目做出投资决策。

(2) 培养BT项目管理人才:BT公司技术和经济人员主要来自基层各单位, 很少接触规范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 经验少、难度大。通过BT项目的磨练能做到结合施工图纸按照定额规定、清单规则进行编制预算。施工技术人员也认识到图纸准确性、施工组织方案的编制等对造价的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的将经济和技术人员结合起来, 为项目的效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3) 规避、减小合同风险:各部门参与合同评审, 根据项目特点各抒己见, 拟定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款,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 健全公司BT项目管理制度:为适应BT项目的发展和管理, 公司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内BT项目的健康发展。

4 结束语

简而言之,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 融资模式的多元化发展势在必行。加强BT模式在工程建设中的应用研究,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 以思维创新带动思路创新, 积极开拓融资的新渠道, 促进政府融资体制改革, 有效利用社会资金满足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推动我国建设市场的规范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玲.从工程招标中对招标过程的几点思考[J].广东建材, 2007 (06) .

[2]冯兆君.最低价中标法分析[J].东北水利水电, 2004 (08) .

bt项目合同范本1 第4篇

关键词:BT项目 合同风险 集成管理

近年来,BT模式工程建设领域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对缓解政府资金压力,合理转移政府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BT模式在项目管理以及运行方面依然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及风险,特别是合同风险管理,己成为项目参与各方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1、BT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1.1、决策风险

主要是指项目决策过程中形成的风险,通常是由于企业与客户洽商以及投标过程中,因无法准确掌握客户的需求或者客户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隐瞒,最终造成了决策失误。决策风险中常见的有立项风险、政府优惠不能兑现、政府干预风险等。

1.2、过程风险

主要是在合同执行中过程中发生的,由于企业自身施工工艺不先进、施工设备投入不足或者下游企业未能够及时提供合格的原材料等,最终造成了项目产品出现质量、进度或者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如施工单位挪用费用或者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等。

1.3、道德风险

BT合同管理供应链上的每个成员企业都是理性人,都有各自的商业机密以及利益,为了确保自身利益的最大话,极易隐藏一些真实的信息。部分供应商对提供的产品以次充好,个别承包商变更增加项目或者抬高材料价格,一旦管理方不同意,造成拖延工期或者停工威胁。

1.4、信息不畅或者扭曲风险

随着BT项目供应链发展规模日益扩大,极易由于结构日益复杂而造成信息传递的不对称以及不准确。一旦这种不准确性在整个供应链上的每个节点进行传递后就必然会不断的被放大,最终导致信息失真,给完成合同风险管理战略目标形成一种负面影响。比如在不知道政府换届的情况下,实施了这一项目,可能导致下届政府对上届政府允诺的回购责任进行推诿,进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投资难以回收。

2、集成管理策略

2.1、目标的集成管理

BT项目合同风险管理目标的集成管理实际上指企业内部目标的集成,也可以看作是BT供应链目标的集成。通常情况下,合同风险管理目标主要围绕质量、成本及进度等来展开。掌握三者之间存在的联系及对立关系,促使这三者之间达到一种最佳合作效果,而达到集成管理。

通常所说的BT供应链目标的集成,实际上就是指BT项目各成员企业之间基于供应链的健康快速发展而开展的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最终目标是达到供应链上所有企业的共同盈利。目前,随着工程项目不断大型化,产业链中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会更加频繁,并形成一种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合作关系。所以,BT项目管理中,必须建立起一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使各个参与方之间能够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使得各个企业之间能够形成一个共同的发展目标。

2.2、组织的集成化

BT项目合同风险管理涉及到多个合同主体,必须组建专业的合同管理部门,组织专业素质过硬、经验丰富、沟通协调能力的合同管理人员来对项目的合同风险来实施控制。我们所说的风险管理组织集成,其核心内容是把合同管理部门打造成能够遵循分层管理、统一决策以及共同合为行动原则。实际工作中,他们除了需要承担起企业内部风险管理工作的分解以及优化工作外,还必须最大限度的确保各部门的目标以及行动步调的一致性。与此同时,在出现合同纠纷后还必须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对方合同管理部门达成信息的传递、沟通,以协调解决纠纷,有效降低风险。

2.3、方法与过程的集成化

BT项目合同风险管理中,从政府和投资商签订BT合同起,一直到项目的最终完成,各个阶段和环节都不可避免的存在着风险,对此,要求合同管理部门必须在进行风险识别以及风险评估之后,通过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率。本文所指出的风险管理方法以及过程集成,核心思想是强调风险应对措施必须改变过去的单一控制模式,尽可能的针对不同阶段,采取不同风险管理方法以及手段来多方位着手,进行综合执行。与此同时,还应当把合同风险控制中涉及到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以及风险控制、风险监控等几个相对独立的过程进行集成,利用专家以及计算机之间的协同合作来完成合同风险的管理。

2.4、信息系统集成

众所周知,在BT项目全寿命周期内,参与的各方间必然存在着海量且频繁的信息交流,一旦他们都孤立的看待问题,仅仅局限在自身合同的狭隘范围内进行工作,不能够积极深入了解其他企业的交叉工作,在客观上必须会导致信息不畅通问题的存在。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可以建立起一个集成信息平台,让参与各方利用这一平台来进行信息沟通和协调,一方面能够方便企业及时跟踪整个项目的执行情况和当前合同管理的动态,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这一平台来完成对于其他企业的监督和控制。较为典型的一个案例是上海世博会工程建设项目中采用的C3A系统,其中涵盖了合同管理、合同流转以及规章制度、资金管理等多个内容,可以方便企业及时了解不同合同当前所处的动态。

2.5、建立风险处理机制

BT项目管理中可能面临诸多临时性、突发性的风险。根据风险的具体情况寻找相对应的负责人,采取相应的策略,比如BT合同中没有明确由谁支付的费用风险,在处理过程中首先判明是谁的责任;如项目无法按BT合同约定实施,或不能按时实施,首要任务是找出未能实施的原因,如果由于政府政策因素、天气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则可以考虑置换方案,如果为资金、材料、人员等可克服的因素,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筹集资金、供给材料或者人员。

3、结束语

综上所述,BT项目建设规模大、投资巨大、涉及主体多、资金回收期长,使得其合同管理中面临着多种风险因素,必须从目标、组织、方法与过程、信息系统等多方面着手,采取集成化管理策略,以有效降低风险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段轶,林先玖,曾八琳.BT模式的特点及风险控制[J].公路交通科技(应用技术版),2013(10).

[2]吴苏,沈杰.浅议BT项目合同条件及合同价款的确定[J].建筑经济,2011(01).

BT项目投融资意向协议(范本) 第5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加快城市设施建设,甲方受政府委托经与乙方平等协商,就BT项目投融资意向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模式:项目采取“BT”(建设——移交)建设模式,即乙方作为BT项目的投资主体,按照甲方的要求建成后移交给甲方,甲方以政府回购的方式分期支付乙方的“BT投资额”的投资建设模式。

基本概念界定:“BT投资额”,指由乙方投入BT项目建设并经甲方确认的全部投资,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工程堪察费用、工程设计费用、工程监理费用、工程管理费用、工程决算费用等; “BT投资总额”,指BT投资额及BT项目融资中支付的利息成本; “BT项目回购款”,指BT投资总额。

二、甲方负责向乙提供BT项目名称及投资计划,为乙方在BT项目建设工程中的融资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做好业主及相关部门就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的协调;协助乙方获得实施工程所必需的法律、管理等方面的批准、许可和授权。

三、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BT项目名称及投资计划,负责筹集BT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十二五期间共计划筹集BT项目资金为万元(2011年万元;2012年万元;2013年万元;2014年万元;2015年万元),并按照甲方确认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安装、装饰、维护;全权负责BT项目的投资建设,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安装、装饰工程的质量标准按期完成。

四、项目所有权转移

甲方付清全部BT项目回购款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前,乙方拥有本BT项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权;甲方支付完全部BT项目回购款及相应的银行利息之日起,甲方拥有本BT项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权,甲方取得本BT项目所有工程的所有权后,甲方有权办理本BT项目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产权证书,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

五、保密条款

本协议期间以及协议终止或期满之后的5年内,双方应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1、对保密信息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2、除为履行本协议目的,不得使用保密信息;3、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保密信息;4、每一方应确保其员工、董事、行政和管理人员、代表、代理人、承包人和顾问遵守本条的规定;

本条款所称“保密信息”指在本协议日期之前或之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受方”)披露的所有具有保密属性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披露方运营、业务计划、专有技术,商业秘密及业务机会的任何文件、数据和信息资料。

六、附则: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bt项目合同范本1 第6篇

投资建设合同

一、总则

九龙明珠还建房工程D标段BT项目是红谷滩新区重要工程之一,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洪府厅抄字[2011]824号文件,同意对九龙明珠还建房工程D标段BT项目采用融资建设、移交(BT)方式建设,经选用竞争性谈判,并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委会批准,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成为红谷滩新区工程融资建设、移交(BT)项目的投资建设人,南昌市红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充分磋商,就九龙明珠还建房工程D标段BT项目融资建设、移交(BT)项目,根据本项目招标,并依循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于2013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1.1词语定义

在合同(如下文所定义的)中,下文定义的措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赋予的含义。

1.1.1“项目名称”(下称“本项目):指采用BT模式的九龙明珠还建房工程D标段BT项目融资建设--移交(BT)项目。

1.1.2“BT模式”:BT指英文BUILD-TRANSFER的缩写,在本合同中的中文意思即:投资建设—移交。

1.1.3“甲方”: 南昌红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合同项目回购方。1.1.4“乙方”:指经招标中选的投资建设人,系本合同项目BT方。1.1.5 “甲方代表”:指取得甲方授权的,代表甲方根据合同采取行动的甲方人员。

1.1.6“投资基数”:指项目建设后按合同约定现行相关定额及相应费率计算的工程总造价(含变更、材料价格调整和政策性调整等)。

1.1.7“回购价款”:回购价款为投资基数与投资回报额的合计数。1.1.8“投资回报额”:是指在投资基数的基础上,乘以投资回报率确定的数额。1.1.9“投资回报率”:指对本项目进行融资的财务成本、建设期利息等,甲方给予乙方投资回报的比率。本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为 3 %。

1.1.10 延期利息:延期利息指因甲方原因付款延期在一年以内的,甲方在向乙方支付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基础上上浮30%。

1.1.11组团:指住宅小区通过主要道路、绿化带、商业街等来划分的,便于分区管理,分期开发。

1.1.12 组团付款:本项目付款采用组团付款方式,九龙明珠还建房工程D标段BT项目为四个组团,按如下节点付款:

(1)组团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完成主体结构封顶。(2)乙方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内容,完成交工验收。

1.1.13“乙方资金专户”: 指乙方在经甲方认可的银行为本项目设立的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是乙方投入货币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及收回回购价款的唯一账户。

1.1.14 本项目相关单位:

“勘察单位”:指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完成本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

“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监理单位”:指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由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完成本项目监理任务的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指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的单位。

1.1.15 “交工验收日”乙方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内容,并按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后,依据国家工程交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交工验收资料及交工验收报告后14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规定组织有关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并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如甲方收到乙方送 交的交工验收报告后14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验收合格,则提交交工验收报告后第14个工作日为交工验收日。

1.1.16 竣工验收日: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6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规定组织有关单位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如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4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验收合格,则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第14个工作日为竣工验收日。

1.1.17“变更”:指工程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工程范围、工程量等发生的变化,并按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及相关规定执行。

1.1.18“政府”:指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理委员会。

1.1.19“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无法控制或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战争及一切非人力可预测或者控制的事件。

二、合同文件的组成 2.1合同文件的组成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中标通知书等);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 4)施工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价格调整办法及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其它按规定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的附件。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九龙明珠还建房工程D标段BT项目。

3.2建设地点:南昌市九龙湖新城起步区JLH-702-C01、C02、C04地块内 3.3建设规模:九龙明珠还建房工程D标段BT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084万平米(其中地下车库1.428 万平米),由6栋高层建筑组成,总投资暂定为2.27亿元。

3.4 建设内容:住宅小区的房屋建筑工程及附属的公建、小区市政道路、强电、弱电、给水、排水、燃气、消防、人防设备安装、土石方及小区构筑物等配套设施的建筑安装等范围的整体建设任务内容。

3.5 开工日期:暂定2013年 10 月 20 日(以乙方收到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

3.6 总工期:项目交工验收工期24个月。3.7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8工程实施方式

3.8.1 本工程采用本合同约定的BT模式实施:甲方负责筹办本工程前期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施工水、电临时设施等费用)和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乙方负责筹集本工程资金,对项目实施投资建设,工程建成后按约定程序乙方把BT项目移交给甲方,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BT项目款项。

四、项目投资

4.1暂定项目投资

本合同项目建安投资暂定为2.27亿元人民币(以最终审计为准)。4.2最终确认的项目投资

最终项目投资按照建设期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变更、材料价格调整和政策性调整等,依据本合同规定及约定投资回报率进行确定。项目投资必须经甲乙双方最终确认方为有效。

五、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5.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5.1.1甲方负责工程立项、可研、初设、用地、规划、环评、拆迁、设计、质监手续、以及监理、审计委托等前期工程手续;

5.1.2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进出通道、临时用地许可,并确保本工程区域的五通一平,且保证建设期间进出通道的硬化须满足日常车辆机械负荷正常行走;

5.1.3 甲方负责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区范围内,并解决排水、排污问题;

5.1.4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所需的坐标及高程控制点; 5.1.5 甲方负责于合同签订之日5天内提供本项目可供施工的设计文件二份。

5.1.6 甲方依法为本项目选择有资格的造价审计单位,在施工图完成图审后3个月内完成工程预算。

5.1.7 甲方依法委托的工程设计单位对其设计文件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其设计文件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5.1.8 甲方依法选择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本项目实施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 5.1.9 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因外部原因造成企业或个人阻止与干扰工程施工的行为及地方关系等外部事项;

5.1.10 甲方负责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设计变更资料的确认,于乙方提交变更资料后14天内办理完审批,逾期办理影响工期的,甲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5.1.11 甲方负责对乙方每月25日前提交的工程计量进行审核确认,并于7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确认完毕,逾期视为认可乙方的报送计量。该计量结果作为甲方支付价款的支付依据,最终支付价款以甲乙双方确认为准;

5.1.12 因甲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单项工程完整的结算文件后60天内没有完成结算审计工作并提交审计结果报告,从第61天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支付拖欠项目的价款和利息给乙方,从第91天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计算利息,支付拖欠项目的价款和利息给乙方,从第121天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支付拖欠项目的价款和利息给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结算文件提出异议或乙方对甲方提交的审计结果报告提出异议的,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先行支付无争议部分,有争议部分则由双方协商或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另行解决;

5.1.13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有权按工程进度要求检查、监督本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工程质量,抽查本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部门的有关资料;

5.1.14 按BT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5.1.15 协助乙方协调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工作。

5.1.16 甲方可书面委托乙方代其完成部分前期工作及其他工作,由此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计乙方项目投资总费用。

5.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5.2.1 乙方履行项目建设管理的职责,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筹集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建设,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应满足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规模若超出合同约定投资规模时,工程决算按甲乙双方所签订的相关合同执行(包括今后签订的补充合同);

5.2.2 负责办理工程建设一切相关(乙方负责办理部分)手续,交纳建设期的相关保险,缴纳乙方应承担的相关税费;

5.2.3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完成工程建设,确保质量和工期,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将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后续管理单位;

5.2.4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移交后,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5.2.5 乙方的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应满足本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要求;

5.2.6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工程预算后,在2个月内与甲方完成工程预算的对 稿工作,确定项目投资额。

5.2.7 乙方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设单位承担的相关职责,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强化施工管理,加大施工质量监督与物料设备质量验收力度;

5.2.8 乙方应对其实施的工程主体结构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包括返工、重建和赔偿等;

5.2.9 乙方应对其实施的工程在整个建设期的安全负责,直至移交给甲方; 5.2.10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现场条件满足开工要求后,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后开始计算工期;

5.2.11乙方于每月25日前提交本月完成的工程计量给甲方审核确认。5.2.12乙方签订本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5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银行保函),当项目(或组团)按期开工完成桩基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或解除银行保函)。若乙方不按时进场施工,甲方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若甲方单方撤销本合同(因项目发生重大调整等因素除外),甲方承担500万元的赔偿责任。

六、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6.1 工程质量

6.1.1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标准和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质量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6.1.2 对工程质量的争议,由双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6.2 工程管理

6.2.1 甲方派驻专人(以甲方出具的文件为准)为现场的工程师组成工程师办公室,参与建设期的协调、管理、监督; 6.2.2 工程师负责对甲方委托的勘察、设计、监理、审计等单位进行管理及督促其做好对乙方的服务工作;

6.2.3 协助乙方协调与工程相关部门的工作及各类矛盾;

6.2.4 审查乙方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并督促乙方按批准的建设进度计划实施;

6.2.5 工程师有权组织甲方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对质量达不到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对进度不能满足已获批准的进度计划以及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重大隐患时,有权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令督促乙方限期整改,并报送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6.2.6 审核、核定乙方工程计量报表及技术变更,并按相关程序报批; 6.2.7 负责对项目技术变更、增减工程量及新增建设内容、签证等涉及费用变化的审核工作,并按相关程序报批;

6.2.8 参加乙方组织的隐蔽工程验收及相关验收;

6.2.9 无论验收与否,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检验合格,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6.2.10 负责签收乙方或第三方向甲方递交的文件、文书、资料等; 6.2.11 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及不合格的施工单位。要求乙方依法分包单位。

6.3 工程验收

6.3.1本项目工程完工后,经乙方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申请交工验收报告,甲方在接到乙方申请交工验收报告之日起14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交工验收。在规定时间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未组织交验,则视为验收合格;

6.3.2 乙方在本项目单项工程交工验收之日起的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施工的质量保修责任,负责组织安排修理工程缺陷并承担相关费用。质量保修期届满后,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6.3.3 乙方应在交工验收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提交自身应收集的并符合南昌市建筑档案要求的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给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竣工备案工作。

七、工程变更结算

7.3.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必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请相关单位进行调整;7.3.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须经甲方、设计单位、乙方、监理单位等签认后确认工程变更;

7.3.3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变更而引起的造价增加和工期延误,甲方不予以确认,工期不得顺延;因甲方以及地质原因导致的变更,甲方与监理确认后应按相关规定及各方书面确认的金额确认投资变更,并顺延工期;

7.3.4 建设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施工图纸引起的已经施工完需要返修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且工期顺延;

7.3.4 建设过程中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返修按实签证,人工费执行《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颁布的“南昌市建筑市场劳务市场价格”、无定额子目参考的机械台班、周转材料等执行市场价格,按实际签证数量结算,计费部分只能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7.4 人工、机械的价差调整按施工期间现行有关文件执行。

7.5 省市颁发的有关定额及费用等的政策性调整,结算时按规定执行。7.6 甲方及监理必须对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作为计算技术措施费的结算依据。

7.7 桩基检测费、幕墙检测费、铝合金门窗三性试验费、保温节能项目检测费、第三方沉降观测费、外墙瓷砖拉拔试验费、环境测试费、防雷检测费、消防电气设备检测费、二次深化设计费以及其他需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的费用,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支付。第八条 工程结算造价和费率的确认 8.1 工程结算执行定额和费率标准

8.1.1 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项目执行《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4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4年)及相关定额解释和费用定额,按相应工程类别取费;

8.1.2 市政工程项目执行《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6年)及相应费用定额标准计取;

8.1.3 工程结算时,定额各专业的执行界限以相应定额说明为准,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8.1.4 工程结算中如果个别项目不适应以上定额所规定内容缺项时,参考其他相关专业定额换算后进行结算。

8.1.5 若在工程建设期间,江西省颁布新的概预算定额,则按江西省定额编制说明的规定及江西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局的相关文件执行

8.2 工程结算执行材料价差

8.2.1 执行《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颁布的每月市场材料信息价,以实际施工工期(以建筑主体结构、建筑安装装饰、市政三个阶段分别计算)的月份的算术平均价格结算;

8.2.2 《南昌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所颁布的每月市场材料信息价没有包括的材料,施工前,由乙方提前二个月报送采购计划及相应市场报价,甲方牵头组织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并确定材料价格后由乙方组织采购施工,该材料价格作为结算价格;施工过程中,材料市场行情波动超过10%时,可即时组织询价调整;

8.2.3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材料采购资料后60天内批复,逾期视为同意乙方的报送内容,其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8.3 人工、机械的价差调整按施工期间现行有关文件执行。

九、移交 9.1 移交范围和内容

9.1.1 按相关规定并分类编制移交说明,并形成书面移交文件(含设施及资料移交)。

9.1.2 在移交时,乙方有义务将所有施工过程中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在可转让的范围内分别无偿转让给甲方,但乙方应继续按本合同履行相关责任义务;

9.1.3 本项目设施在向甲方移交时应不存在任何留置权、债权、抵押、担保物权或任何种类的其它请求权,否则,甲方有拒绝接收项目移交的权利,除甲方未按规定支付项目价款外;

8.1.4 本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后续管理单位;其中列入工程总投资的重大设备和专用设备,在工程竣工时,乙方应保证设备功能完好,移交甲方。

9.2 移交程序:双方应在工程移交前举行会议,并就本工程详细的移交程序达成一致意见。

9.3 本工程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导致移交滞后,需修订或更改本工程建设计划时,双方应协商解决方案。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9.4 在移交基准日之后,除本合同8.3款规定的责任外,属于本工程所发生的所有(不可抗力除外)风险责任转移到甲方。

十、回购

10.1 回购价款的构成

回购价款=投资基数+投资回报额; 投资回报额=投资基数×3%;

10.2 回购价款支付:第一笔项目款的支付:组团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后,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第二笔项目款的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项目的交工验收后,并提供符合南昌市建筑档案要求的竣工验收档案资料后,支付至工程总额的85%,在竣工结算审定完成之日起15个工 作日内,付至审定结算总价的95%,投资回报额付至审定结算总价的100%;第三笔项目款的支付:剩余审定结算总价的5%(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后第二年满付3%、第三年满付1.5%,第五年满支付0.5%。

10.3 承诺与保证 10.3.1 承诺

甲方承诺完全支付乙方在本合同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全部合格项目,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全部价款。

10.4 回购价款的支付方式

10.4.1 回购价款甲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支票任一方式支付给乙方资金专户。

10.4.2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按计划完工,以甲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规定的交工日为回购日;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按计划完工,按乙方实际完工并提交交工验收报告的规定时间为回购日。

10.4.3 本项目甲方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本项目回购价款支付方式与回购价款支付约定,支付回购价款给乙方。

10.4.4 宽限期:乙方在每个支付日给予甲方的宽限期为15个工作日,若在宽限期内乙方未能收到甲方支付该笔价款到达乙方资金账户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及承担延期付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利息);

10.4.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项目投资建设有关的税费,合同双方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承担;法律法规未明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不可抗力、风险责任与保险

11.1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应在该事件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在接下的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本合同的有效证明文件;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使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任何延误或损失减少到最小。

11.2风险责任

项目建设期内,由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本项目融资建设及工程施工的一切风险。

十二、违约和争议

12.1 本合同签订后,如任何一方发生重大违约情况,经守约方书面通知后,违约方未能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纠正,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按项目投资的1%支付违约金,对违约行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12.2 双方约定的重大违约情形: 1)乙方未按工期要求完成建设;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项目款项。

12.3 本合同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给予的任何宽限,或延缓行使根据法律或本合同规定享有的权利,不被视为该方对自身权利的放弃。

12.4 如因甲方用地、征地、拆迁、供电、供水、道路交通、设计变更等非乙方原因引发的工程停工或待工(局部停工除外),超过10个工作日时,应补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人工、材料及机械等相关损失费用,且工程总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2.5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时,项目款延期支付部分的资金,自延期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利息,自延期之日计从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60%计算利息,自延期之日计从6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0%计算利息,自延期之日计从6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0%计算利息,自延期之日计从9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0%计算利息。12.6 质量违约

12.6.1 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的约定及规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和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并以要求高的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乙方负责返工直至达到合格标准,返工费由其承担不得计入项目投资。

12.6.2 本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问题,包括返工、重建和赔偿等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

12.7 争议

若在执行本合同或解释有关规定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由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如一方不服仲裁,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三、工程相关单位的选择

13.1 本工程施工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13.2 勘察、设计、监理由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13.3 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设施设备采购,其供应商的选择由乙方牵头,甲方监督及定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理委员会投资项目的有关规定实施。

13.4 甲方或乙方与本工程相关单位签订有关合同的,须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将合同文件报另一方备案。

十四、合同的转让、变更与解除

14.1 一方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全部或部分依法转让给第三方,应获得另一方同意。

14.2 若在本合同执行期间适用于本工程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对一方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变动,一方要求变更相关的合同条款的,另一方应采取相应措施 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14.3 有下列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当事人一方违约不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履行的; 2)因乙方主要原因,造成工程工期严重滞后,经甲方书面告诫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期限内仍无整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无条件撤出施工场地,无条件提供已完部分的工程资料,配合甲方顺利接收;甲方就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核算支付。审核结算期间不影响甲方另定施工企业进场施工;

3)因乙方主要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评定、验收标准及施工图要求,经整改仍无法满足合格要求,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异议,并无条件撤出施工场地,无条件提供已完部分的工程资料,配合甲方顺利接收;甲方就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核算支付,相关工程区域维修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甲方主要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正常施工,如: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等,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得异议,甲方就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结算支付。

14.4 因本合同14.3条规定情形解除合同时,结算原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十五、合同生效与终止

15.1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15.2 合同终止

15.2.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甲方向乙方支付完毕本合同规定的项目价款以及其他责任后自动终止。

15.2.2 本合同项下工程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重大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修订或更改建设计划时,乙方应及时向监理和甲方呈送书面资料;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会商调整。对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时,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双方可协商确定后提前终止合同。

十六、附则

16.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合同。

16.2 本合同一式 12 份,正本 4 份,双方各执 2 份,副本 8 份,双方各执 4 份。

16.3 本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签订,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16.4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6.4.1 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往来公函、审定的设计成果文件、合同附件等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6.4.2 以上合同文件应为相互解释,相互说明,除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特别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和有关确认书; 2)本合同;

3)合同谈判中的澄清文件和会议纪要; 4)中标通知书

5)投标文件及投标书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等);(若有时采用)

6)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文件;(若有时采用)7)审定的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16.5 合同附件:(若有时采用)附件:1.中标通知书 2.澄清文件

3.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

4.南昌市人民政府、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委会相关文件 5.廉政合同 6.安全生产合同 7.工程项目一览

甲方:南昌市红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备案机构: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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