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范文第1篇
备案方式:网上备案
备案范围:除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外,其他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不含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它临时性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一式两份);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原件);
6.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 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管辖分工:
1.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下列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
(1)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
(2) 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
(3) 建筑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工业建筑;
(4) 国家级、市级重点工程;
(5) 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符合以上四项标准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分别由其辖区消防支队负责。
(6) 其他有必要由市消防局进行备案抽查的重要工程。
※特别提示※属于市消防局负责的建设工程备案时,请在“工程地址”栏选择 “北京市”“防火监督部”“建审处/验收办/重点一处/重点二处”详细地址;
2. 上述情况之外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按照行政区划和监督管辖,分别由各区县(地区)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处(科)负责。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范文第2篇
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2000年4月4日建设部令第78号发布,根据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五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住宅工程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六条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第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八条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条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范文第3篇
EMCo 业务活动的基本程序是:为客户设计开发一个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通过双方协商,EMCo 与客户就该项目的实施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并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保证项目在合同期内实现所承诺的节能量,同时享受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在合同期内收回用于该项目的资金并获合理的利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过程大致分为商务谈判和合同实施两大部分。
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开发商务谈判的主要步骤
(1)与客户接触
EMCo 与客户进行初步接触,就客户的业务、所使用的耗能设备类型、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基本情况进行交流,以确定客户重点关心的能源问题。向客户介绍本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运作模式及可给客户带来的利益等。向客户指出具有节能潜力的领域,解释合同化节能服务的有关问题,确定本公司可以介入的项目。
(2)初步审计
通过客户的安排,EMCo 对客户拥有的耗能设备及其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将设备的额定参数、设备数量、运行状况及操作等记录在案。同时,一定要留意客户没有提出的、但可能具有重大节能潜力的环节。
(3)审核能源成本数据,估算节能量
采用客户保留的能耗历史记录及其它历史记录,计算潜在的节能量。有经验的EMCo 项目经理可以参照类似的节能项目来进行这一项工作。
(4)提交节能项目建议书
基于上述工作,EMCo 起草并向客户提交一份节能项目建议书,描述所建议的节能项目的概况和估算的节能量。EMCo 与客户一起审查项目建议书,并回答客户提出的关于拟议中的节能项目的各种问题。
(5)客户承诺并签署节能项目意向书
到目前为止,客户无任何费用支出,也不承担任何义务。EMCo 将开展上述工作中发生的所有费用支出,计入公司的成本支出。现在,客户必须决定是否要继续该节能项目的工作,否则EMCo 的工作将无法继续下去。EMCo 必须就拟议中的节能服务合同条款向客户解释,使客户完全清楚他们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如果详尽的能耗调研证实了项目建
议书中估算的节能量,则应要求客户签署一份节能项目意向书,以使他们明确认可这 一项目。
(6)详尽的能耗调研
包括EMCo 对客户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进行详细的审查,对拟议中的项目的预期节能量进行更加精确的分析计算。另外,EMCo应与节能设备供应商联系,确认拟选用的节能设备的价格。还有,多数项目有必要在确定“基准年”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度量该项目节能量的“基准线”。
(7)合同准备 在与客户协商后,就拟议中的节能项目实施准备一份节能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规定的项目节能量,EMCo 和客户双方的责任,节能量的计算以及如何测量节能量等。同时,EMCo 方面要准备一份包括项目工作进度表在内的项目工作计划。
(8)合同被接受或拒绝
如果客户对拟定的节能服务合同条款无异议,并同意由EMCo 来实施该节能项目,则双方正式签订节能服务合同,项目开发工作到此结束。在这一情况下,EMCo 将把对该项目能耗调研过程中的费用计入到该项目的总成本中。如果客户无法与EMCo 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或者由于其它原因而最终放弃该项目,而详尽的能耗调研工作证实了项目建议书中预期的节能量,那么EMCo 在详尽的能耗调研过程中的费用应由客户支付。上述节能服务项目开发商务谈判的工作步骤仅为指南性质。对于具体的项目,其工作程序可 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2、实施节能服务合同
EMCo 通过谈判,获得一项节能服务项目合同后,随后的工作就是具体实施该项目合同。EMCo 实施节能服务合同的一般工作程序如下:
(1)对耗能设备进行监测
在某些情况下,需对要改造的耗能设备进行必要的监测工作,以建立节能项目的能耗“基准线”。这一监测工作必须在更换现有耗能设备之前进行。
(2)工程设计 EMCo
组织进行节能项目所需要的工程设计工作。并非所有的节能项目都需要有这一步骤,如照明改造项目。
(3)建设和安装
EMCo 按照与客户双方协商一致的工作进度表,建设项目和安装合同中规定的节能设备,确保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对所安装的设备做详细的记录。
(4)项目验收
EMCo 要确保所有的更新改造设备按预期目标运行,培训相关人员对新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向客户提交记载所作设备变更的参考资料,并提供有关新设备的详细资料。
(5)监测节能量
根据合同中规定的监测类型,完成需要进行的节能量监测工作。监测工作要求可能是间隔的、一次性的或是连续性的。
(6)项目维护
EMCo 按照合同的条款,在项目合同期内,向客户提供所安装设备的维护服务。此外,EMCo 应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对所安装设备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快速诊断和处理,同时继续优化和改进所安装设备的运行性能,以提高项目的节能量及其效益。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范文第4篇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什么需要备案?不需要国家补贴的项目能开工建设么? 现阶段分布式发电仍然需要国家补贴,假定每年安装600万千瓦分布式发电,全年发电量至少70亿度,如果每度电补贴0.42元则需要几十亿元人民币,为了优化补贴资金配置,备案是必须的,分布式发电项目由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如果项目不需要国家补贴,则可直接实行备案管理后就可以开工建设。
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如何备案,应准备哪些材料?
项目单位向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提交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表和分布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表,应包含以下材料:
(1)符合建筑等设施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相关规定的项目方案 (2)项目用地或屋顶等场所使用证明
(3)地市级或县级电网公司出具的项目并网接入意见
(4)如果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则需要提供与电力用户签订的能源服务管理合同等材料
(5)地方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4、哪些情况可能出现备案失败或者失效?
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受理项目备案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告知项目单位,当申请项目的累计规模超出该地区指导规模时,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发布通知,停止受理项目备案申请,分布式发电项目备案有效期内如果无特殊原因未建成投产,项目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5、备案过的项目还能够申请变更么?怎么变更?
备案过的项目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变更,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方案,则必须按照当初的申报程序申请方案变更的。
6、个人(家庭)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怎么界定?有什么优惠政策? 鼓励各位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以及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范文第5篇
一、办理前期备案事项,请持以下资料:
1、专业劳务分包工程招标方式抄报表(格式可从网上下载)
2、招标人的总包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3、招标人拟发的招标文件
4、招标人拟选的投标人名单(格式可从网上下载)
备注:(1)专业劳务分包工程招标方式抄报表:要求内容填写齐全有效,并加盖招标人公章;
(2)招标人的总包中标通知书: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原件在核对无误后退还,复印件需加盖招标人公章;
(3)招标人拟发的招标文件:需加盖招标人公章,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4)上述手续完成后,可以直接约定开、评标时间。
二、办理后期备案事项,请持以下资料:
1、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2、标底报备表或概预算书(如有)
3、开标会议签到表(格式可从网上下载)
4、开标记录表
5、评标报告表(格式可从网上下载)
6、评标专家评标打分表
7、投标文件
8、中标通知书(格式可从网上下载)
备注:(1)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包括对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评
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的文字性描述、加盖招标人公章;
(2)标底报备表或概预算书(如有)、开标记录表需加盖招标人公章;
(3)评标报告表需加盖招标人公章、法人章,并由全体评委签字确认;
(4)投标文件:含所有未中标人的经济标(即劳务项目投标书)和中标人的全套投标文件;
(5)已提交的资料不需重复提交。
网上开标大体步骤:
一、邀请招标单位;
二、选投标人;
三、开标现场;
四、公开标底;
五、企业签到;
六、唱投标书;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流程范文第6篇
本单位与XXX(劳动者)身份证号码,订立了期限劳动合同(自 2012年 1月 1 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其在本单位从事工作岗位技术员 ,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2 年。 由于转入其他行业原因于2014年3月31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其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手续于 2014年 4 月 3日转出。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年月日
(劳动者)签收年月日
备案机关(章):备案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