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观后感1500字(精选5篇)
活着观后感1500字 第1篇
近观中国近七十多年的历史,无论是国力还是民生,后三十多年的蒸蒸日上,我们有目共睹。但前面部分是怎样的呢?我们往往通过这期间发生的大事件来认识这段历史,《活着》则从讲述者福贵的一生,更真切地展示了当时中国的苦难历史。福贵生活在乡下,和其他普通百姓一样,看不到国家大局的变化。他们不是国家命运的掌控者,连旁观者也不是,就像舞台上被蒙住了眼的群众演员,对场景道具的变化浑然不知,只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动作,被撞倒了,爬起来,弄伤了,叹口气继续表演。波及到福贵生活的场景是: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化运动——---。如果将如此坎坷的时代背景比喻成大江中汹涌的浪涛,那么绝大多数人,就好比是乘着大江中的叶叶扁舟,接受着“大浪的洗礼”。大浪滔滔、沉浮由命!在命运的江水中,生死挣扎的人们是怎样活着的,这正是属于中国百姓的历史。昔日民族、社会的苦难,也成就了百姓生命的磨难!也正因为有如今的国泰民安,才有了百姓的安居乐业!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平凡的家世,平凡的样貌,平凡的日子波澜不惊,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轰轰烈烈,然而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兀自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于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与“半途而废”相伴,也总会为了搭几块积木而拒绝吃饭——这一切,全看兴趣的大小。在现在看来小时候的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这一行为的唯有兴趣,全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抑或“理想”。然而那个时候的自己也从不会迷茫不会对自己的生命感慨万千,于是,那时的生命也是最有韧性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
很多时候,远离亲人远离朋友的日子里,感觉幸福一下子远行,孤独与寂寞,伤心与难过,许许多多的想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袭来,有过快乐的忧伤,也有忧伤的绝望,扬起的嘴角,是那么的倔强,没有泪水没有过多的话语,只有心痛。一个人的坚强,那种超负荷的难捱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然而所有的悲观在遭遇到福贵时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失落在遇上福贵时变成了有幸。我不是不快乐,而是还没有适应快乐。所以如果有幸我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着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我没有资格难过,我还可以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好好享受每一天的点滴,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关心自己的人,为了这更长更远的明天好好活着。
活着观后感1500字 第2篇
创造生活的每一天
记读《活着》有感
一口气在网上看完了余华的《活着》。
他笔下的故事令人深思。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党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活着观后感1500字 第3篇
《呼吸》正是这样一部作品, 温顿在这部作品中依旧是以他擅长少年成长题材向读者娓娓道来。小说背景是西澳海边的一个伐木小镇索亚 (Sawyer) , 位于温顿的小说《浅滩》 (Shallows, 1984) 和《转向》 (The Turning, 2004) 中多次出现的海边小镇安格鲁斯附近。
故事开始于作为主人公的中年急救人员布鲁斯·派克接到急救中心传来的一名少年自杀的救援消息, 这位名叫亚伦的少年早逝将主人公布鲁斯成长记忆勾起, 以倒叙的手法, 展开了故事。布鲁斯回忆起他和鲁尼的少年友谊和冒险经历。在索亚, 这个普普通通、枯燥乏味的西澳小镇上, 刚刚步入青春期的布鲁斯和同伴鲁尼喜好冒险和刺激的行为。他们借此来排遣枯燥乏味的小镇生活的寂寞与无趣, 并在对冒险生活的共同向往和体验过程中结识、建立并加深了友谊。他们相互挑战对方在水下屏住呼吸的时间长短, 他们渴望在浩渺无尽的大海中冲浪。当两个狂野少年遇到对冲浪有着近乎宗教般虔诚的高手桑多 (Sando) 后, 他们对极限冲浪的追求得到了大大的提升。在桑多的引领下, 两个人的冲浪技术不断提升, 胆子也越来越大。他们经历了巨浪、鲨鱼等一系列惊险的场面, 甚至在相互竞争中为博得桑多的好感而互不相让、你追我赶。鲁尼在争斗中胜出, 当时15岁的布鲁斯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充满了挫败感。他与经常被桑多冷落在家中的妻子美国人伊娃同病相怜, 并与之发生了性关系。
伊娃曾经是滑雪运动员, 一次意外受伤使她不得不离开心爱的滑雪场。她从美国来到西澳这个没有雪的地方, 希望借此来忘掉过去。但是, 曾经的极限运动经历让她难以自拔, 她依旧对极限行为充满了渴望。她让派克和她玩自我窒息的性游戏, 希望从中体验极限的刺激和快乐, 满足自己的渴望。而陷入青春期, 青涩的派克无奈地卷入到这危险尚未察觉的游戏中难以自拔。少年派克在刺激和冒险中逐渐成长, 他在懊悔中努力使自己因竞争失败而留下的心灵伤口愈合。小说结尾时, 一心追求冒险生活的鲁尼在异国死于非命, 而沉溺于危险性游戏的伊娃则死于自我窒息。
这是一本关于冒险和成长的小说, 却并非一本普通的冒险和成长小说。作者在书中探讨了冒险带来的极限快乐以及由此带来的危险后果。主人公通过挑战极限来获得至高的刺激和快乐, 却从不考虑可能会失去什么。他们尽情地挑战极限:冲浪、滑雪、性和毒品交易, 但同时却有意无意地将自己置身于那种没有人可以全身而退的境地。派克是个天性孤独的男孩, 当他结识好动而有冒险冲动的鲁尼之后, 生活开始改变。而当他们遇到桑多, 一个30岁左右的冲浪高手以及他受过伤害的、情绪多变的妻子伊娃之后, 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充满刺激, 同时也更加险象环生。[1]
读罢小说, 引人深思:追求极限, 寻求刺激真的值得罔顾生命, 不惜一切?结尾告诉读者, 一味追求这种极限的, 近乎疯狂的快乐是十分危险的, 会让人迷失自我, 甚至断送性命。
布鲁斯·派克的悬崖勒马, 规避潜在的风险, 活了下来, 才有这倒叙的故事, 也才引发笔者的思考。蔑视自然、冲破极限只为追求快乐, 在温顿看来是极不平常的, 人类应当有所畏惧。无所畏惧的人最终只会招致自身的灭亡。正如温顿在接受刘云秋访问[2]中提到的:“布鲁斯·派克通过有意识的自我管理, 也可以说是种自律, 来实现内外兼修。这一过程虽说枯燥乏味, 但对于他时刻保持理智和实干却又必不可少。除了自律, 他能从广袤的自然世界中获得乐趣, 尤其当他去感受大海那无穷的自然魅力的时候。我想, 正是这种感受使他忆起儿时的天真……在童年时代, 他有惊奇。在青年时期, 他为追求身体极限和冒险而紧张狂喜。到了中年, 只剩下他自己考虑不同的极限和依靠那最初的惊奇来支撑自己的勇气。对他来说, 没有简单的救赎可言。”布鲁斯·派克能够活着, 在笔者看来, 很大程度上, 就是一种幸福, 使得他还能有机会反思自己所经历的一切。
温顿使用了“呼吸”这一意象来突出主题, 派克和鲁尼的相识就是一场水下闭气竞争的结果。他们冲浪时被浪头打翻失去呼吸, 派克和伊娃玩自我窒息的性游戏, 以及派克为病人急救, 做人工呼吸, 上述一切都与“呼吸”有关, 可以说, 呼吸象征着生命。在经历和见证了友谊与死亡之后, 派克在一位牧师的帮助下抚平了精神创伤, 开始了新的生活。小说主人公布鲁斯·派克在成长和悔悟的过程中逐渐理解了爱, 认识到活着, 才是幸福。
值得一提的是, 与历史较为悠久的英国文学不同, 非英美国家英语文学的产生和崛起不过是最近几百年间的事情。澳大利亚正是如此, 从1788年英国移民首次登上澳洲大陆之日算起, 迄今不过二百多年, 澳大利亚英语文学更是迟至“19世纪90年代才形成自己的特色”[3]。虽然非英美国家英语文学属于后起之秀, 但从整体来看, 这些新兴的英语文学却从20世纪后半期开始获得了迅速的发展, 并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重要的作家和作品。这些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创作开始受到世人的瞩目, 并在一系列重大的国际文学奖项中屡有斩获。民族的, 才是世界的。在当下, 随着全球化的进展, 多了解非英美国家英语文学的情况, 不仅利于开阔视野, 更有利于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向世界和促进人类共同发展。学习借鉴如何提高文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树立起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是让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徐在中.极限快乐与危险游戏[J].外国文学动态, 2010, 05.
[2]刘云秋.蒂姆·温顿访谈录[J].当代外语研究, 2013, 02.
余华《活着》读后感1500字 第4篇
我的祖上在西洞庭湖边的一个极为偏远落后的小小村落--安乡县安德乡田家沟村。我的堂叔就出生在这里,是我爷爷的三哥、三嫂-伯爷爷、伯奶奶家的老三,瘦削的个儿,窄窄的脸,略高的颧骨,小小的单眼皮,脸上总显淡笑,与朱正导演改编自余华《活着》的电视剧《富贵》里的富贵长得神似。
与富贵的日趋悲悲切切相比,堂叔的日子却是越来越好。1970年,伯奶奶刚生下堂叔就被结扎,结果发生医疗事故,从此下半身瘫痪,直到去世都没有自主站起来过。伯奶奶是家中独女,和伯爷爷是郎才女貌,都是处世干练、做事雷厉风行之人,理应红红红火火的家就此平平淡淡。
爷爷是家里的老幺,三个哥哥均当长工,自小受太爷爷、太奶奶和兄长、嫂子们呵护。家贫辍学后,在高级社当了2年会计,1958年奋力考取了长沙的中专,之后就在长沙扎根发展。进入80年代,爷爷为报亲恩,想方设法将兄嫂们和侄儿、侄女等都从老家迁移到了所在乡镇。
我这位堂叔读完小学就没有再上学,来长沙时才14岁,个子不到1.5米,在奶奶所在供销社冰厂当零时工,喝着做冰棒的奶粉竟然猛冲到了1.73米。之后,又在附近的一家大型国企当临时工,因勤奋扎实和谦和有礼,竟然当上了车间主任,并结识了附近农村的堂婶。堂婶也是风风火火极其麻利之人,幼时命运却不太好,父母双亡,和弟弟一起由奶奶带大。一穷二白的堂叔和堂嫂,笑呵呵白手起家,燕子衔泥,早几年在一所较有规模的中学前盖起了四层约600平的楼房,开饭店、开杂货铺、开网吧、出租房屋等,日子滋润。我与堂叔的儿子同年,出生仅差一个月,非常要好,所以知道堂叔不少事。
以上林林总总,本来好好读着余华的《活着》,就该如尼采般思索“活着”的道理。之所以扯到面似富贵扮演者陈创的堂叔,因其暗含诸多关联性:
一曰典型。富贵与堂叔,与其说是造化弄人,还不如说是时代造人。《活着》描述了地主少爷福贵一生的经历,描写了他从解放前的1946年到三中全会几十年中国农村的生活画面和时事变迁。百无一用的地主少爷徐福贵出人意料地娶到了十分漂亮、知书达理的米行老板千金陈家珍,却在婚后赌掉了徐家的全部家产;一无所有沦为佃农的福贵,却出人意料地脱胎换骨,开始真正拥有了亲情和爱情;为徐少爷设下赌局的龙二爷接下了徐家的产业,却怎么也没想到会在土改时被镇压枪决;被拉壮丁上了战场钻进死人堆里的福贵,却阴差阳错地被解放军解放,捡了一条命回来;亲耳听到枪决龙二的枪声被吓得尿裤子的福贵,却意外被评上了贫农,分到了五亩好地;以为炼出钢铁来就可以天天在大锅里吃到红烧肉的福贵,很快就面临大饥荒;同时富贵从富甲一方走向断崖式败落,不断经历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和外孙因贫死亡的多情自古伤离别、恨别离。而堂叔从1970年洞庭湖偏僻贫穷的小村落走进大城市的城郊,遇到了娴熟能干的妻子,有了从小勤劳淳朴和性格绵软正上大学的儿子,在美丽新农村有其屋、有其业、有其乐,过上了美好生活。
二曰善良。败家的富贵也好,奋斗的堂叔也罢,均有对自己生活的宽慰,也有乐天知命的顺从,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怀抱一颗平常心、善良态,一步步走来,一次次腾挪,默然接受,淡然处之。
三曰人生。富贵和堂叔都是时代的剪影,我们所有人在内的芸芸众生,无论困境抑或逆境,无论庙堂抑或乡野,无论高贵抑或渺小,其实我们的生活就像是一本接一本的台历,撕去一页就过去一天,撕去一本就过去一年,任凭你怎样无谓怅然,都是“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人生就是好好活着,就是每个人愿意记住的已逝记忆、愿意留下的已逝痕迹,将其一帧帧沟连起来,就是每个人活生生的人生。同时,你的人生、你的生活与人无关,有关的是你的感受、无关的是他人的想法。譬如,老年的福贵听到两个女人恣意谈论村里挣钱最多的那个男人时,这样说道“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
《活着》读书笔记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
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活着》读书笔记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淫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活着》读书笔记
人的生死,到底能不能由自己主宰着?第二次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这样想。
人的生死好像不是自己能主宰的。故事里的有庆、凤霞,一个为校长献血而死,一个因大出血而死。这一切,似乎来得是那么猝不及防。不经意间,死神举起了自己的弯镰,将人们带走。然后是亲人的悲伤与恸哭,呐喊与抱怨,世事无常,这样的一幕幕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但为什么有时候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春生想活时,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穿梭于炮火,命悬于一线,可他活了下来;他想死时,只是将自己的脖子挂在那个绳套上就结束了自己苦难的一生。这印证了福贵所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而福贵自己呢?输光家产、解放战争、人民公社、--------一路走过来,他吃的苦受的累不比谁少,更何况还有双亲与妻儿都相继去世的心之创伤,虽然最后只剩他一个,可他毕竟是活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想活,所以从打仗到回家,从贫困到饥荒,他几乎是尝遍了人间的苦难,但他活着。他因为想活着,所以活着。
不,不是想活就能活,但想死却能死,所以说,应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总结成是-----
人不能完全地主宰自己活多久,在相同条件下,但若无天灾人祸,想活下去的人一定活得更久。
所以说,我们要活着,就必须想要活着。一个健康的人若是整天为活下去没什么价值寻找论据的话,他大概不会比一个癌症晚期但勇于与病魔斗争的乐观者活得更久一些。病心,永远比病躯更加可怕。
我们要活着啊,活着可以与最亲爱的人交谈,可以见到最美的朝阳,可以听见这个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啊。
或许,这世上的天灾人祸有一天会降临到头上,但人可以被苦难消灭,却不可以被苦难打败。活着就有出路,活着就可以期待被黑暗暂时遮住的那些光芒。
要活着,想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活着》读后感1500字左右 第5篇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
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
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