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服务合同范本(精选8篇)
会计服务合同范本 第1篇
合同编号:XXXXX
XXXXX有限公司与XXXXXX有限公司
XX服务协议(合同)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有限公司
甲方为了维护指定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和正常秩序,要求乙方派遣保安队员提供保安服务,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职责及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及保安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奖惩,保安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进行撤换,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如果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调换人员的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调换,补充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员。
2、乙方派驻保安员因工作发生伤亡事故或因工作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承担责任,甲方可视情况予以配合,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派驻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任何第三人伤害、损失的,与甲方无关,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4、甲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派驻保安人员的劳务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5、甲方负责保安员岗前培训工作负责保安员日常工作的安排与管理,主动与乙方共同制定守护目标区域岗位职责、管理工作制度及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和相关的日常工作措施等。
6、甲方因工作需要增加输入人员时,乙方应优先给予安排,并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的工作范围、职责和权利义务:
1、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员依照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及《苏宁电器集团安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要求,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维护甲方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办公秩序保障保卫区域内的人员、财产安全做好防抢劫、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意外事件、放自然灾害事故等安全工作。保安员具体
岗位由甲方负责安排。
2、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进行安排。每天执行XX小时执勤,甲方原则上不另行安排乙方保安正常排班外的加班。但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合理的调动乙方保安进行工作,乙方保安人员(队长、班长、队员)进行调休时,由我公司根据需要进行安排,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安排调休。派驻保安属于乙方员工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3、乙方必须通过正常途径,严格选拔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XXXX文化程度、年龄在XX周岁、经过保安上岗培训合格的保安人员为甲方提供优质保安服务。
4、乙方派驻甲方保安实行班制,每班工作时(春节:年三十至初七按甲方需求时间到岗),每人每周出勤XXXXXX。
5、乙方派驻甲方保安员的人数为XXX名,若出勤满勤,保安服务费按每人每月XXXX元,合计XXXXXX元(含法定节假日、餐费等所有费用)。
6、乙方保安员必须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工作,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维护生产、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治安保卫方面的突发事件。如有案件发生,保安员要保护好现场,同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为侦破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对甲方内部发生的偷窃事件,乙方保安员应及时报告甲方保卫干部,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保安员做好配合工作。
7、乙方保安员必须做好甲方消防、技防设施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甲方消除隐患,以免甲方遭受重大损失。
8、乙方保安员在执勤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涉及法律问题,应提交司法部门处理,严禁越权执法。
9、乙方对所派驻保安员进行领导、管理、检查、监督、考核,保安人员若有违法乱纪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情况,由乙方负责处理。
10、乙方保安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服务条例。
11、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保安员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安人员在执勤中,因公受伤,致残甚至牺牲,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保安员因伤、残、亡的合理开支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要求保安员执行保安职责以外的任务而使保安员受伤,致残、牺牲的一切
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部分均由甲方承担。
12、乙方需每年为保安人员配置夏装X套、春秋装X套,每年加发X套;冬装X套,X年加发X套。
13、乙方需每年对保安培训X次,不断提高保安人员的服务素质。
14、乙方按照国家法令规定为保安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承担其他如高温费、加班费等相关费用。
15、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安保部门及安保管理人员的直接指挥、调动、安排、考核及完成临时交给的安保工作任务。并严格要求保安员对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16、乙方确保甲方推荐派驻保安员资料的真实性。乙方须提前做好派驻保安人员基本资料审查,确保保安员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的真实性。经面试合格的保安,上岗报道需按照甲方规定带齐以下资料入办职手续:一寸红底彩照2张、身份证或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齐者原则上不予办理入职上岗手续,上述资料乙方须对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而照成甲方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乙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配置到甲方商场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人事关系,并将劳动合同复印件盖章后交甲方保管
18、乙方员工的上班时间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及地方相关法规要求。乙方在涉及人员加班加点的,应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安排调休,同时员工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假期和相关待遇。
19、乙方可通过多种正当形式了解掌握甲方使用保安员的情况,甲方应给予配合。
20、乙方负责提供所派驻保安员的保安服装、警棍等相关保安器材。
21、乙方派驻甲方保安员离职,必须首先按照甲方流程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擅自离岗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劳务费
2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3、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保安员的处罚和撤换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4、乙方派驻甲方的保安员所掌握的甲方所有秘密,一概不得向第三方泄
露,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赔偿责任。
25、乙方需确保发票为税务局监制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一经查实,甲方第一时间上报地税机关处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享有单方解除权。
三、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期限: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为每人每月XXXXX元,以XX人计算。遇到国家政策性工资、社会福利的调整,甲方应予配合年度合同中按国家政策给予补足。
2、若因甲方需要保安人数增减或临时任务安排,则按照实际人数出勤率结算服务费。
3、保安服务费总金额为XXXXXX元。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每次支付费用XXXXXX元,支付时间为三个月中间月份XX日前支付。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定后,双方必须自觉的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
1、甲方如逾期XX月仍未能支付保安服务费,可视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协议,撤回保安人员,但仍有权向甲方追讨所欠保安服务费和追索违约金。
2、乙方不得擅自撤回保安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违约金。
3、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还应承担违约赔偿金,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协议尚未履行完毕期间的保安服务费。
六、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止。期满自行终止。甲方如需续聘,提前一个月与乙方办好续聘手续。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X式X份,经双方盖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X份。(以下无正文)
[XXXX年保安服务协议]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日月
会计服务合同范本 第2篇
1、提供本物业招商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及政府批文复印件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开展招商代理工作,负责解答客户对物业的疑问和质询及投诉等。
2、安排和解决商家申请办理公证和工商税务办证等手续。
3、甲方必须在项目商场内为乙方免费提供办公室,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及办公设备作招商策划部,场地应足够乙方5名工作人员使用,并具备对外的接待功能(功能参考售楼部或与售楼部共用),承担乙方在招商代理期内产生的所有办公费用(包括场地费、电话费、管理费、空调费、办公用品等)。
4、甲方指定 (手机号码: )全权负责与乙方指定专人进行工作协调及配合,其它未接受委派之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插手乙方的工作范围。在整个委托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服务范围内进行独立工作。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定期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和招商策划费。
6、甲方负责合同期内乙方所需配合的广告宣传推广费用及相关工作。
7、甲方承诺合作范围内的商业物业,于 年 月可交付使用,签约经营户可如期进场装修。
四、乙方之责任
1. 在委任期间乙方将为商场作独家代理招商策划推广服务,内容涵盖整个商场商铺全程的策划、招商,包括市场策划顾问、独家租赁代理、宣传活动、广告推广、联络及服务租户、招商条件的制定、合同的起草等。
2. 乙方在收到甲方前期策划费用之日起 25 天内出具市场调研报告;报告待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正式展开招商,并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委托项目50%-80%的招商;
3. 乙方根据市场行情及销售情况综合测评,测算出最终招商方案、招商租赁价格、优惠政策等,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及政策执行招商之行为;
4. 乙方负责该项目招商广告策划、设计等工作;
5. 乙方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任务;
6. 本协议结束前,乙方应再提供一年至两年的旺市经营及策划推广方案给甲方,以协助甲方后期的整体经营和管理。
7. 乙方在合同期内,协助甲方成立经营管理公司相关事宜,含人员招聘、培训、前期工作开展等系列工作。
五、费用及支付细则
1、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的独家全程代理招商租赁策划工作,策划费为人民币大写: 6万- 10万 (小写: .00);
2、项目启动金 4万 元/月, 个月共计 (小写:¥ .);
3、招商代理费用以招商租赁合同签署的实际租金金额为准(不计免租期),提取
2.5个 月租金作为招商代理佣金。
4、优秀主力大商家招商牵涉到的一系列本地接待费、公关费及其它费用,乙方凭实际消费票据向甲方报销,或由甲方直接参与并负责费用。
5、招商完成率,一楼达到招商面积的80%,二楼达到招商面积的70%,或总招商面积达到75%,甲方再额外给予乙方 万元作为奖励;招商完成率,一楼达到招商面积的90%,二楼达到招商面积的80%,或总招商面积达到85%,甲方再额外给予乙方 万元作为奖励。(奖励不累计)。
6、开业策划及执行全案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00);
(一)、招商全程策划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费人民币大写: 。在乙方提供了招商调研、定位及招商全程策划方案给甲方后,甲方应将策划费尾款部分,人民币大写: (小写:¥ .00元)在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二)、全程招商
1. 该项目需由乙方派驻专业团队参与(不低于4人),前三个月内甲方需支付月基本费用 元/月,进场前支付第一个月费用,其后每月第一天支付该月费用。其中该费用含招商总监、招商经理、招商员、策划师、设计师工资,出差、公关以及团队人员租房及日常开支费用。
2. 在甲方与经营户签订租赁协议或合同后,即视为招商成功,甲方按招商面积依约与乙方结算招商的佣金80%,经营户办理进场装修手续后,再结算剩余20%佣金;
3. 甲方每月三日前需按时支付上月招商佣金给乙方;
4. 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定时支付合同的招商代理费,如逾期未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每拖延一日,乙方则向甲方收取按应付款总额5%作滞纳金,超过十五日仍未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则视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的招商代理费不予退还,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5. 由乙方独立完成的自购自营客户,佣金结算方式应参考同期同等条件门面(隔壁左右两个)的租金平均水平,进行招商佣金结算。
6. 乙方全程独家代理合同规定商业物业的招商后,其它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再参与和阻碍招商过程(含甲方),凡在合同时间内,合同规定物业产生租赁或自购自营之行为,不管是否由乙方出面并签署协议,乙方均可依据合同提取同等佣金提成。 00
六、法律责任
1. 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物业销售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在物业推广销售活动中,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对客户做如实的宣传、报道及解释。
3. 在合同代理期间,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乙方、第三者的损失时,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有关的纠纷诉讼由甲方负责处理;因乙方或第三者的过错导致甲方或他人的损失时,由乙方或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
4. 在合同期内,如因甲方单方面的原因影响到乙方无法按合同规定完成工作时,则乙方不须承担相关责任,所收取的代理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经济及其它责任将由甲方全部承担。
5. 甲方的债权及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七、其他
乙方将与甲方紧密联系,所有本项目之计划须由甲方审批作实后才可进行。 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约所订的内容绝对保密及不得向其他人士泄露其中之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或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协议书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加立补充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建造合同会计核算改进思考 第3篇
1. 完工百分比法的适用条件不符合一致性原则。
建造合同准则对企业在建造业务中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的条件按照合同类型进行了区分, 固定造价建造合同需要具备4项条件, 而成本加成建造合同只需要具备其中的2项条件: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这就使得固定造价建造业务在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并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条件下也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会计核算。
只有在建造企业能够比较充分估计建造业务成本的条件下才会签订固定造价建造合同, 而建造企业很难充分估计建造成本的条件下会签订成本加成建造合同。在成熟的市场环境下, 固定造价建造合同也会因为不可预见的合同变更、赔偿、奖励而发生变化。特别是当建造成本远远超出固定造价时, 建造方通常能从业主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而成本加成建造合同中, 业主也会约束建造企业的成本, 将建造支出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因此, 固定造价建造合同金额也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只是相对成本加成建造合同来说, 固定造价建造合同金额稳定的程度更高一些。从法律形式上来看, 固定造价建造合同与成本加成建造合同有明显区别。从经济实质来看, 两者本质上相同。因此, 固定造价建造合同与成本加成建造合同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条件应该一致, 但建造合同准则要求有所差异, 导致其会计核算不符合一致性原则要求。
2. 收入确认没有依赖价值形成进度。
完工百分比法允许企业在建造过程中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其中确定完工进度的方法有: (1)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2) 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 (3) 实际测定的完工进度。建造成本、工作量及测定方法主要是站在建造方的角度来看进度。站在业主的角度来看, 建造物的价值体现在建造的价值形成进度。价值形成进度不一定等于建造进度。从业主的角度来看, 只有达到一定程度的价值形成进度才是支付建造款项的依据, 而建造企业为此付出的成本是达到价值形成进度的手段。可见, 在建造业务中收入应该依赖价值形成进度, 而建造成本则依赖建造进度。
可见建造合同准则中完工百分比法中收入确认与费用确认所依据的完工进度是建造进度。但在建造经济业务中, 建造方取得收入所依赖的基础是价值形成进度, 成本费用支出所依赖的基础是建造进度, 两者往往并不一致。
当企业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且预计能够收回成本的情况下, 则按照成本确认收入。当企业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且预计不能收回成本, 则不确认收入。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 企业在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条件下收入不可能大于成本, 因此在当期不能确认该建造业务的会计利润, 而只能确认损失。这样的收入确认完全背离价值形成进度。
二、建造合同准则中会计核算的改进建议
1. 扩大完工百分比法的适用范围。
建造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会计核算的主要动因是能够在较长建造周期内的各个会计期间确认损益。尽管建造企业管理层主观上希望确认利润, 但完工百分比法只是提供了确认利润的可能。当某项具体建造业务的成本超过收入, 那么即使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也将同样确认损失。既然不论是否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建造业务的盈利或亏损都最终会体现出来, 而完工百分比法具有将建造业务经济利益较为合理地分布在建造周期内各个会计期间的优势, 那么就应该扩大完工百分比法的适用范围。只要与建造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且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区分和可靠计量, 不论是固定造价建造合同还是成本加成建造合同都应该允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会计核算。
2. 收入与成本采用不同方法确定完工进度。
建造合同准则的完工百分比法要求收入与成本按同一个进度进行核算。在成熟的市场中, 建造企业必须首先实现业主所期望的建筑物的价值, 才有可能获得建造收入。当建造企业实现了业主建造物的价值, 就获得了收取款项的权利。因此, 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应该符合建造物的价值, 而不是依附于建造物的成本。如果建造企业的收入确认依据建造物价值形成进度, 而成本确认依据建造进度, 那就能满足收入符合价值的要求。
上述改进建议可以用分录表示如下: (1) 根据建造物价值形成进度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合同;贷:营业收入合同 (预计总收入价值形成进度) 。 (2) 根据建造物建造进度确认成本:借:营业成本合同 (预计总成本建造进度) ;贷:工程成本合同。 (3) 建造发生的直接或间接费用:借:工程成本合同;贷:银行存款等合同。○
会计服务合同范本 第4篇
《通知》指出,近年来,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在办理我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有部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存在缺乏诚信、欺骗欺诈消费者等方面的问题,包括使用不规范的留学合同,从而导致留学当事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投诉增多,主要涉及的问题有:虚假广告、不如实介绍国外情况、不兑现承诺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使用“霸王”条款等。留学合同不规范所引发的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影响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指出,推行《示范文本》将有利于当事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意思表达不真实、不确切,导致留学当事人上当受骗。《示范文本》的实施,是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市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之一。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和意愿,《示范文本》既可以作为签约的参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教育部已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刊载了《示范文本》,保证自费出国留学当事人能够随时免费下载参考使用。
通信服务合同范本 第5篇
甲方:地址:授权代表人:经办人:
签署日期
(以下简称甲方)
公章:签署日期: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盘县城关镇教育宾馆4楼授权代表人:经办人:公章:签署日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就甲方的业务需求,由乙方提供通信保障事宜,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定义
1.1“甲方”系指1.2“乙方”系指: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
1.3“月租费”系指电信业务中甲方向乙方租用通信电路,每月应向乙方支付的电路租用费用,自然月的月初到月末为本月的月租费周期。第二条.合作内容
2.1甲方的固话、移动业务及互联网等通信服务由乙方提供;
2.2乙方提供专线业务、固话语音专用通信等方式以满足甲方业务需求;
2.3乙方提供的通信服务全部采用专线(专线/无线)方式接入,带宽为30Mb/s,并且提供相应的接入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2.4乙方根据甲方业务需求提供业务接入,具体业务数量及要求,根据甲方需求确定,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开通。
2.5甲方负责内部局域网建设,并提供相应设备与乙方相连,乙方提供技术支持。2.6乙方为甲方项目制定优惠的通信业务套餐。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3.1甲方权利和义务
3.1.1甲方应合理使用租用的电路,不得将租用的电路转租给与甲方业务无关的第三方使用。3.1.2甲方应保证其连接到租用电路上的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3.1.3甲方应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资费标准以及双方达成的协议及时交纳电路月租费及产生的语音通信费。3.1.4乙方进行网络工程建设时,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委派对口人员与乙方的设计、施工人员联系。3.1.5甲方今后增加本协议附件以外的电路或对现有电路进行调整时,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1.6甲方用户因在本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为乙方的布线及网络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甲方所属区域施工图纸。
3.1.7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网络建设、运营和维护的机房及免费电源供应,以保证乙方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保证用电的合法性。如乙方需把甲方网络接入点作为转接点增加线路的进出,甲方应提供相应配合和便利条件。3.1.8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甲方的产权范围及使用范围内进行光缆、管孔的施工及维护工作,如今后网络升级,甲方需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3.1.9甲方所租用的乙方数据电路的接入端口仅限甲方内部使用,甲方无权私自转让或买卖其使用权,更不得将该接入端口的使用范围扩大到外部。
3.1.10甲方投资界面为:双方互联的接入端口以内的甲方通信所涉及到的通信设备,甲方对投资的相关设备拥有产权。
3.1.11甲方维护界面为:甲方负责投资的设备及局域网部分。
3.1.12甲方不得利用所租用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妨碍社会治安的活动。
3.2乙方权利和义务
3.2.1乙方视甲方为集团大客户,对甲方在业务受理、电路开通和故障修复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优质服务。3.2.2乙方按照本协议的起租时间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技术规格的电路进行施工。3.2.3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各类综合通信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
3.2.4乙方为甲方提供一点收费服务,由乙方与甲方统一结算甲方及下属分支机构产生的通信费用。3.2.5乙方负责电路全程连接、调通,并进行测试。
3.2.6乙方对提供的通信线路及设备依据电信行业相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
3.2.7甲方在接入和使用乙方综合通信业务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可直接向乙方申告,乙方负责在接到申告后48小时内对故障进行全程处理。并提供客户经理服务电话:18685890478,客户服务热线:10010,提供每周724小时故障受理及排除。
3.2.8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新开电路进行端对端测试,并及时将测试结果提交给甲方。电路的开通时间以及双方在电路开通单上签字时间为准。新开语音通信业务以实际产生话单日期为准。3.2.9甲方所需提供的接口类型为专线.乙方根据甲方的接口类型进行施工。
3.2.10乙方投资界面为:甲方接入端口以外的所有接入设备、线路等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由乙方投资建设的设备及线路,乙方拥有产权,甲方拥有使用权。
3.2.11乙方维护界面为:乙方负责投资的设备及线路部分。
第四条.资费标准和付费方式
4.1甲方所使用的业务服务的标准资费如下:4.1互联网专线
4.2、如在合同期内因政府资费政策调整,本合同中所述资费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并书面认可后,甲方按照新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的租用费用。
4.3、甲方业务开通后,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计费。
4.4、业务开通后,在次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12个月的业务费发票。甲方根据乙方的收款发票,在收到发票当月25日前向乙方预支付12个月产生的业务费用。可通过支票或银行划拨的方式缴纳该月通信费。4.5、电路租用费支付方式:
(1)银行转账支付: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账号:241008112924083,开户行:六盘水市工商银行。
(2)由乙方指定客户经理上门收取(开具转帐支票,不能开具现金支票或支付现金),或到乙方指定营业厅交取。
第五条.质量保障及故障处理
5.1乙方提供的服务标准满足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保证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5.2乙方对于甲方的通信故障申告处理实行“就近申告,首问负责”制度。5.3乙方按《电信服务规范》的通信质量要求,保证甲方通信业务的安全、畅通。
5.4在合同期内,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电路维修服务;乙方提供的电路出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故障申告之时起48小时内排除故障(排除不可抗拒力情况下),如乙方不能在承诺时间恢复线路,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进行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未满的情况下需要终止使用乙方依据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的业务,应提前30天以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提前退租补偿(支付标准为该停止使用接入点退租之日起至本协议有效期截止之日期间使用费的100%)。
6.2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构成违约行为,由解除或终止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数为甲方年通信费用的一倍,并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6.3甲方应按期支付通信费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列》第三章第三十五条规定,每逾期一天应向乙
方支付欠费金额3‰的滞纳金。甲方逾期支付通信费用超过30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7.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7.2协议主体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7.3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第八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保密
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合同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否则承担经济的、法律的责任。
第十条.免费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一个月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严重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的事件。第十一条.通知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信息,应按双方约定的通信地址以图文传真方式发送或书面提交方式送达。任何一方对其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无效,任何一方有权选择向钟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业务。第十三条.合同期限。
13.1本合同有效期为五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13.2本协议有效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将自动顺延执行,顺延次数不限。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4.2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
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应不受影响。14.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两份。
14.4本合同所有附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
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乙方:
法定代表:部门负责人:经办人:
用友服务合同范本 第6篇
乙方(服务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适用说明
1. 本合同适用于首次购买用友软件产品及购买用友软件服务产品的用户。
2.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表明甲方接受乙方所提供的标准服务;否则,视为甲方主动放弃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二. 服务内容
1.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 产品标准培训: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所购买产品的标准培训;标准培训为指导建账和为期四个工作小时的业务指导。
2) 热线支持:指乙方服务人员通过电话向用户提供技术问题解答的过程。
3) 在线服务支持:指乙方通过在线支持系统接收、解答用户问题,并在网上发布相关技术解决问题的过程。
4) 现场维护:指乙方派遣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处解决问题的过程。
5) 远程维护:指乙方通过《用友远程维护软件》解答用户问题的服务过程。
6) 用户俱乐部活动:甲方可以参加用友用户俱乐部的活动。
7) 用户刊物:甲方可以不定期的获取乙方提供的用户刊物,用户刊物包括出版的刊物和电子刊物。
2. 乙方的服务承诺:
1)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用友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确保有专人对用友软件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2. 甲方应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用友软件运行环境(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及相关硬件设备)的安全,为用友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3. 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4. 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作出诊断。
5. 甲方在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成后,配合检查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代理会计合同范本 第7篇
受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1 甲方有权充分得到合同中约定的服务;
1.2 甲方可以书面申请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错账进行重新编制及调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3 甲方以书面形式可以申请乙方承担由于乙方代理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守商业秘密;
1.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代制的记账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请表和账薄上加盖乙方公司及服务人员印鉴。
1.6 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填写《服务信息质量反馈通知单》;
1.7 甲方应于签订合同 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1.8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资料,正确填制和依法取得符合统一规定的原始凭证。对乙方退回的并要求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甲方应及时予以更正、补充;自制原始凭证、取送和审验外来原始凭证的工作由甲方自行完成,否则,由此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1.9 甲方应配备专人负责本企业日常货币的收支和保管,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库存商品或材料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辅助账、往来明细分类辅助账(应收应付账款、预收、预付账款、其他应收应付账款)等基础性工作,并接受乙方的业务指导;
1.10 甲方有责任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即每月 日前将上月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原始凭证整理并粘贴完毕,按双方约定的交接地 进行交接;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约定进行交接,应按乙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另行交接,另行交接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1 甲方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签收乙方代制的上年会计账薄、会计凭证等资料。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取回上述资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元/月的保管费。如需乙方送达,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1.12 甲方自行负责代理过程中的资料复印,如需乙方帮助,其费用自理。
2.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2.1 乙方有权根据代理业务的需要,要求甲方配合履行责任,有权查阅甲方的有关财务报表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
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经劝阻无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3 乙方指派 为甲方代理的服务人员,由于乙方原因需要换服务人员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原因;
2.4 乙方及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或送达相关资料;
2.5 乙方应坚持依法代理的原则,按照合同的内容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6 乙方应在双方签订合同3日内,指派会计师、税务师及相关服务人员在本公司(或在账簿所在地)接账;
2.7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建立相应的会计和财务等制度,应及时报送给甲方的主管税务机关或送达甲方;
2.8 乙方应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及时审核原始凭证,代甲方制作记账凭证,指导甲方正确填制和依法取得有效原始凭证要注意审核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证账实相符;
2.9 应根据会计凭证所确定的会计分录,通过计算机代甲方编制电子会计账薄;
2.10 应及时代甲方编制资产负责表和损益表,并于每季(或月)纳税申报完毕后5日内送达甲方;乙方应经常进行对账(月或季)工作,进行账证核对、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在会计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将会计账簿、资产负责表、损益表、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整理完毕,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2.11 乙方应在甲方不拖欠代理费的情况下在合同终止4个月内,将会计账簿、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交还甲方。
2.12 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责任;
2.13 乙方有责任安全、完整、无偿地保管甲方一年内的会计资料;
2.14 乙方因指导有误或操作失误,致使甲方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甲方负责补税,乙方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
3.代理项目:
3.1 代建会计账薄。
3.2 审核原始单据。
3.3 代制记账凭证、编制会计账薄、编制会计报表。
3.4 国地税报税
4、委托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日;
5、代理工作期限:
5.1 代建会计账薄:即 年 月 日至 年 _月 _日;
5.2 审核原始单据: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建造合同会计处理的研究 第8篇
一、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
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为合同规定的原始收入, 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订的合同总金额, 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另一部分为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这部分收入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 而是在执行合同工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
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工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 包括耗用的材料费用、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是指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间接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
二、建造合同会计处理流程
1、登记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借方反映累计发生的成本。
2、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贷方反映合同的收入。
3、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1)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反映盈利, 贷记反映亏损。
(2)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 应分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 合同收入根据实际收回的合同成本金额予以确认, 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2)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 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 不确认合同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5、确认合同预计损失:
在资产负债表日,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 要对建造合同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6、工程完工:
(1) 结转“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账户: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即完工时, 将这三个账户对冲。“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可能在借方, 也可能在贷方。
(2) 若前面对建造合同计提了减值准备, 还要进行账务处理: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三、影响建造合同会计处理的因素
(一) 确定的完工进度不准确
应用完工百分比法就要确定完工百分比, 而完工百分比的确定有多种方法, 各种方法都是通过成本、产出单位或增加的价值来衡量建造工程的完工进度。下面这三种方法都存在一定的弊端, 在会计实务中, 要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仔细的判断。
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来确定完工百分比。
这种方法较为简便, 但成本投入与完工程度并不一定存在严格的对应关系, 以成本投入量反映完工程度很可能出现偏差。比如, 有时建造工程增加了成本而不增加进度;生产要素的价格变动引起成本投入变化而与完工程度关系不大。此外, 预计合同总成本的确定具有一定的人为因素和未来不确定性而难以合理估计。在实务中, 对完工进度的确定主要依靠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 随意性较大, 这就为一些企业利用预计合同总成本对完工进度进行估计, 从而调节企业盈亏预留了很大空间, 使提供的会计信息缺乏可信度。
2. 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完工百分比。
这种方法是较常用的一种产出衡量方法, 适用于合同工作量容易确定的建造合同, 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等。一些人为因素会影响该方法的准确性, 如统计部门计算的已完工作量存在漏计、多计, 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划分不准确等。
3. 专业人员测量已完成合同工作量。
在无法根据完工成本百分比及完工工作量百分比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 由专业人员现场进行科学测定, 而不能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随意测定。该方法由于不易操作, 成本较大, 企业往往不采用此方法。
(二) 建造合同收入较难准确确定
首先, 建筑工程与一般的产品不同, 其结构、施工工艺、工程质量区别较大。即使同类工程, 在不同地区因政策不同而造价相差很大, 这就给工程结算带来了变化性。其次, 工程审计结果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建造工程决算审核有其特殊性, 对同一个工程进行审计, 不同的审计人员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 甚至结果差别很大;同一个工程的一审和二审的结果差别可能也很大。此外, 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可以结算的收入, 业主可能不认可等。再次, 工程结算过程中, 某些施工企业通过虚报施工工艺, 把实际没有施工的程序进行签证、重复结算工程量、故意抬高材料价格等手段提高工程造价, 这就可能出现工程竣工结束后确认的收入有很大的增加。收入确定的随意性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的手段, 也为某些施工企业偷税漏税提供了机会, 因此对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应该更明细化, 且更具有操作性。
(三) 建造合同总成本较难估计
首先, 在建造过程中, 费用消耗定额、项目管理水平、市场物价变动、不可预见因素、会计核算资料等因素影响合同总成本预计的合理性和客观性。其次, 在建造过程中, 通货膨胀及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 会使生产要素价格发生较大变化, 导致以后各期将要发生的合同成本很难做出准确估计。再次, 内部预算是计算合同成本的基础, 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和执行了有效的内部预算, 是否积累了成本预测方面的资料, 是否有一套完整的企业内部定额制度, 都将影响预计合同成本的准确性。如果合同总成本的预计缺乏充分的、准确的和客观的编制依据, 将很大程度影响建造合同准则的实施效果, 从而影响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各会计年度分配的准确性, 对各期收益的确认将产生重大影响。
四、提高建造合同会计处理准确性的对策
(一) 准确确定合同完工程度
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完工百分比法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合理准确的反映当期经营成果。在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时, 要求企业做好各项财产物资的清查盘点:一是准确计算已耗用的财产物资和已出库但尚未耗用的财产物资数量;二是查清各项借出款项是否及时报销, 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是否及时准确入账。在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入时, 应注意当期确认的收入与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作量签证单”签证的收入是否一致, 应适当借助“工程量签证单”来合理确认收入, 以消除主观因素对合同收入确认的不利影响, 从而提高合同收入确认的合理性和客观性。具体说来, 当前者大于后者时, 应以后者为准确认合同收入;当前者小于后者时, 应以前者为准确认合同收入, 这样做更体现谨慎性原则。
(二) 合理预计合同收入
施工企业应注重事实与证据的结合, 根据建造合同的经济业务数量、与同类客户平常结算单价或参照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和实际已收取的工程价款、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等合理预计合同收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施工企业应对变更、索赔事项及时办理签证、及时与客户签订补充合同, 合同管理部门应提供建造工程的实际中标价, 施工和结算部门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变更、索赔等追加收入资料, 据此统计合同总收入。施工企业应该做到:做好合同风险评估, 保证合同初始收入的实现;以实际发生的建造支出为依据, 做好变更、索赔、奖励收入的确认。
(三) 提高对合同成本的预测能力
首先, 合理预测合同预计总成本, 需要项目施工技术、计划、物质、财务等多部门共同协作。必须及时反应实施建造合同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企业必须对为完成合同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准确地进行归集和登记, 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应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和清查制度;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程量统计工作;制定材料、人工、机械等各项企业内部定额;完善各种计量检测设施, 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础。其次, 企业应积累与成本预测有关的资料, 形成一套完整的企业内部定额, 制定目标成本, 有助于准确估计合同预计总成本, 还可用于评价和考核企业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再次, 企业可以通过建立内部核算制度, 通过公平合理的奖惩制度使成本控制与预测落实到各部门和员工, 要求各有关部门熟悉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能科学预测材料价格的变化趋势。
参考文献
[1]、周运辉.施工企业执行建造合同与会计核算相关问题的研究. 现代商业, 2008, (20) .
[2]、蔺在和.解析建造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经济论坛, 2008, (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