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粪池施工承包合同(精选9篇)
化粪池施工承包合同 第1篇
化粪池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江西大世界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因东方花城新城大道西侧沿街商铺原设计排污系统没有设置化粪池,根据承租方使用的需要,大世界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在商铺外修建化粪池一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建筑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化粪池修建,包括土方开挖,外运,回填,砼垫层,池底板,池壁、池顶板及成套盖板,钢筋制作安装,图集中要求的抹灰,预留管洞、完工后垃圾清运等全部工作内容(不含下水管道的引入和引出工程,实际发生时可现场办理书面签证)。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承包价格及相关要求
1、参照国标02S701-18页做法,修建1号砖砌化粪池一座,具体挖深甲方现场确定。(做法详见合同附件及国标02S701)
2、化粪池内净空体积:2.87m(净长)×1.23m(净宽)×1.70 m(储水面深度)=6立方米,单方造价:5666元/6立方米=944.30元/立方米,实际施工容量与合同容量不同时,按实际容量调整合同总价。
四、施工工期: 自合同签字之日起15天内完工。
五、工程总造价:5670.00元大写:伍仟陆佰柒拾元整(包括税金)
六、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同有关方面协调,保证乙方施工期间,必须水、电、路畅通。并做好施工期间的质量技术交底,安全检查,质量验收工作。
2、乙方保证按照合同工期完工,甲方保证按合同规定付款。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指挥和要求,严格遵守施工规范,及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对每一道工序进行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乙方必须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如因停水、停电原因影响施工,则工期顺延。
七、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95%,剩余款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
2、在质保期内如所建化粪池工程未发生因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10天甲方将质保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质保金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到工程款项付清时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化粪池施工承包合同 第2篇
甲
方:逸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逸臣桃源 联系电话:0744-8277155 乙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逸臣桃源小区清理疏通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本着友好合作、紧密配合的精神,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1、工程地点及范围:甲方管理的XXX小区红线范围内。
2、工程内容:
①、将上述区域内地下所有化粪池进行清理,从出户井到干线、到化粪池由乙方全权负责。
②、负责将上述区域内雨水井、污水池、地下污水管道进行检查、疏通、清理。第二条:合同期限(工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XXXX年X月XX日到XXXX年X月XX日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款项支付
1、工程造价:本合同工程施工费用为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
2、款项支付:每半年结算一次。乙方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局有效发票,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工程款。第四条:施工质量
1、正常情况下,每两年专车吸粪和人工下池清理垃圾(含建筑垃圾、沙、石、油渣等)一次,各化粪池需将粪渣、垃圾清理干净直至见到清水。
2、所有雨水井、污水井及管道每月检查一次,将所检查的情况书面报知管理处存案,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时保养、疏通,保证所有井道时时畅通。
3、管道疏通程序:①人工下井清理雨水井、污水井的泥沙和垃圾一次;②用竹片连接通管一次;③用竹片连钢丝绳、钢丝球拉管一次;④用消防水清管道一次;⑤人工下井将油渍和垃圾清理上井打包。
4、清理出来的污物、垃圾用袋打包当天运走,并保证工完场清。所有施工内容凭施工验收单结算。
5、在承包期内,发生化粪池、管道堵塞等紧急情况,乙方保证全天候随叫随到,及时解决所发生的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正当理由,在30分钟内不能按时到达,甲方可扣1个月的工程费用。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必须提供现有小区化粪池及管道线路图,便于乙方施工。
2、施工期间所需水、电由甲方无偿提供(清洗地面用水、夜间照明用电)。
3、甲方负责派人员监督乙方承包范围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成口头或书面意见。
4、如出现化粪池、管道堵塞,及时通知乙方。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乙方通知及时组织验收并依次认真填写工程验收单,当所有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6、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内容按施工方案和标准进行监督和验收。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的清理和管道检查、疏通、清理工作,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不受影响。
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污水流到地面,如不慎污染地面应立即清理。
3、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损坏小区花草树木、车辆及其他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乙方工作时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发生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
5、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自行做好安全措施和现场防护措施,特别要防止气体中毒和缺氧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如若再工程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员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人员伤亡,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工程验收
乙方施工完毕,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人员在叁天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须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评定乙方工程质量有不合格项的,乙方必须立即纠正,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该项不合格工程的工程款,同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无法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解决时,双方同意选择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
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3、本合同与附件共肆页,原件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附件:无附件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目的与意义 第3篇
应该看到, 合同所确定的承包商在工程中的地位和权利必须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得到保护。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关系重大, 对于不同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和不同的合同类型, 合同管理的主体与内容不尽相同。
1 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定义及其特征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是一个承包单位 (总承包商) 与业主签订负责组织实施某一项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的工程承包方式的合同。总承包商可以将部分专业性工作交由按照合同规定自主选择的分包商完成, 或由建设单位 (业主) 指定的分包商完成。建筑工程分包的分类如下:
按分包范围可分为以下两种:
a.劳务分包。劳务分包适用于技术较为简单、劳动密集型的工程项目, 一般将分包商作为总承包商施工力量或资源调配的补充。
b.专业项目分包。专业项目分包适用于技术含量较高、施工较复杂的工程项目。
按分包方式可分为以下两种:
a.指定分包。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由指定分包商施工部分项目的分包方式。
b.协议分包。总承包商与资质条件、施工能力适合于分包项目的分包商协商一致达成的分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商因其所处的特殊地位, 需要处理大量的与业主、与各分包商之间协调关系的事务性工作, 因而规范严密的制度化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是总承包工程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组成, 对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任务目标的实现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施工总承包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a.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做出的法律行为, 是双方意识一致的表现。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指独立的当事人之间, 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 通过充分的协商、交流最终达成意思一致的结果。它是当事人共同意愿一致的反映, 其根本区别于行政命令或某种意义上的绝对服从的相互关系, 也是评判合同效力的基本法律依据。
b.施工总承包合同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当事人签订合同都有一定的目的, 任何合同订立的目的都是为了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一旦依法成立, 其当事人就产生了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在依法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c.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 具有强制执行力。合同区别于一般约定的主要方面, 在于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受到法律保护。在合同签订至履行过程中, 国家赋予合同强制执行的权力, 即合同的权利必须保障, 其义务也必须履行, 当事人权利义务对等。如果当事一方不履行义务, 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 国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2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方法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 合同是商品经济的产物, 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 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 所以, 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能否实施有效管理, 把好合同关, 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 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 施工单位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 将为施工单位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 决定了合同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 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具体方法: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 所以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根据多年来我国企业的合同管理实践, 合同管理应从完善制度入手, 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 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 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 法人授权委托办法, 合同示范文本管理, 合同专用章管理, 合同履行与纠纷处理, 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 合同管理人员培训, 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施工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 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3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目的与意义
随着建筑功能越来越完善、复杂, 建筑工程施工也越来越专业化, 建设方通常是把如此复杂的工作交由一个总包商来全面管理, 并与之签订总承包合同。而总包商再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 进行分包管理。工程总承包商因其所处的特殊地位, 偏要处理大量与业主、与各分包商之间协调关系的事务性工作, 因而规范严密的制度化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各承包商的合同关系和协议关系。必须充分认识到, 所有分包商的行为后果都由总承包商直接负担的惯例。总承包商自主选择的分包商, 一般都有长期合作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但并不能因为这些关系的存在丝毫放松对分包商的监督控制。与分包商的规范的合同管理是必要的, 是总承包商有力控制局面, 减低由分包工程带来的风险机会的发生的基本条件。即使是业主指定的分包商, 因其在总承包名义下, 也不能免除总承包商承担指定分包工程的责任。与指定分包商的合同关系, 既要体现合作互惠的关系, 又必须反映由总承包商主动控制分包商行为的合同管理原则。
由于行业政策的限制, 总承包商可能经常性遭遇个别特种工程分承包商, 譬如消防工程、通讯工程等分承包工程项目。总承包商与这些分承包商的关系是与业主方向平行的协作关系。但在这种协作过程中, 往往会有影响各自的利益的因素。总承包商应在与业主交流取得理解支持的基础上, 主动积极地就这些利益关系的明确和处置, 与分承包商订立协议, 共同遵守执行。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研究 第4篇
【关键词】总承包合同管理;对策研究;效果评价
1.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现代建筑对功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其建筑形式和结构也越来越复杂。在这种情况下,专业化施工也成为现代建筑的要求,面对如此复杂的工作,发包方的一般做法是通过签订总承包合同将全部工程交给一个总承包商来对建筑进行较为全面的管理[1],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般来说,总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均是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或者是经过长期合作的,但是即使这样对分包商的监管也是十分必要的,而经过合同确认并进行科学的管理也是必须的[2]。
1.2 研究内容与思路
建筑工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种类很多,有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桩基合同、劳务合同、钢结构加工合同、空调大型机电设备采购、委托监理合同、管理公司合同等。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日益成为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心之重,对整个建筑工程合同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有的工程项目合同均处于总承包合同管理的体系框架之下,形成了整个工程管理的整体管理体系,离开了总承包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将无法继续进行。
1.3 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它是一种古老却极具生命力的科学研究方法,它的精髓在于搜集、鉴别和整理文献,该方法是通过对文献的研究从而得到对事实的科学认识[5]。仅仅通过观察与调查,是无法对现状进行全面的研究的,因而需查阅与现状有关的各种文献,综合分析得出结论。为了更好地选定研究课题,为论文内容提供更多的科学依据,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查阅了国内外与总承包合同管理相关的期刊、著作及学术论文,并了解了与总承包合同有关的规定和法律法规。
2.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相关概述
2.1 施工总承包合同概述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设备调试、工程保修工作,而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和业务的协议,简称施工合同。
总承包合同管理定义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否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搞好合同管理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本要求。企业主要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经济往来,因而企业经营得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合同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和动态性的。
2.2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阶段
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管理总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的管理:合同的准备阶段管理、合同的签订阶段管理、合同执行阶段管理、合同收尾阶段管理。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是执行合同的前提和基础,二者相辅相成。合同中可以体现如果保证承包方的经济效益,一份效益巨大的合同可以给承包方发展带来契机,而一份效益较小的合同甚至在履行过程中就会困难重重。签订一份对承包方有利的合同需要承包方进行充分的准备,在对市场信息和工程信息充分了解基础上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条件才能实现。
3.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问题及策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就是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各个阶段管理,由此引起的经济效益将明显变化。只有加强项目内部的各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完善建设工程合同阶段管理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才能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平稳发展。合同管理可以分为按阶段性施工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合同执行阶段,合同收尾阶段。
4.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效果评价
建筑施工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生产活动,具有周期长,资金量大,材料类型多、地质条件和结构类型复杂、社会条件多变等特点,建设活动中包括了业主、政府管理部门、设计、监理等多个单位和部门,涵盖了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合同是中心和重心,合同管理和控制的成败,即合同管理的效果,决定了工程的成败。
4.1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评价指标分析
4.1.1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评价指标确立的原则。
在进行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效果评价时,必须首先分析影响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的各个因素,并进行整理和分类,弄清每一个影响因素与合同管理整体效果之间的关系,根据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建立一套系统、科学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指标体系的设置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1) 指标要全面,指标体系中应包括对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有实质性影响的因素。
(2) 指标要有较好的代表性,指标体系要能有效地反映总承包合同管理效果。
(3) 指标要有可操作性,指标体系中的指标量值要便于获取与评价。
(4)指标要有逻辑性,指标体系中各指标之间的层次关系要明确。
4.1.2 合同收尾阶段评价指标。
(1)竣工资料
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及设计文件、施工图等,完成承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并经工程交接后,在三个月内将装订成册的交工技术文件正本、副本向建设单位归档。合同条款中对竣工资料的有关规定,将直接影响到工程是否能够顺利办理竣工验收。
(2)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既是对业主负责,也是施工企业收回保修金,同时维护企业声誉的重要工作。
5.总结
本文在检阅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对概念进行了澄清,明确了研究对象,然后结合本人的经验提出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阶段性方法,对合同管理的四个阶段可以降低项目合同风险的事项进行了细致说明,期望这些事项能够保证项目质量、成本、安全和工期不出现问题,然后本文将模糊层次分析法用于评价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的效果。通过效果评价发现总承包商在业主信息、合同审批、索赔等方面仍需要加以改进。
参考文献:
[1]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菲迪克(FIDIC)施工合同条件[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8-14.
[2]田威. FIDIC合同条件应用实务[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13-15.
[3]蔡丽虹.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的一些思考[J].现代商业,2008,8:55-56.
[4]张勇志.论工程总承包体制下的项目管理模式[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8,14:79-81.
化粪池清理合同 第5篇
乙方:上海瑞洪管道疏通清洗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甲方将小区内污水管道出口格栏栅井的清理 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实施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清掏、疏浚服务项目:
(一)化粪池内的杂物挖出袋装运走或者用吸污车吸出运走。
(二)验收标准:化粪池内没有明显硬块,见清水
二、合同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天。
三、收费标准:
乙方将甲方广场范围内化粪池,格栏栅井清理干净,工程价格两仟五百元整。
四、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在乙方完成工程验收合格,乙方开具票据后,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款两仟五百元整。
五、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免费提供乙方施工作业必须的消防水、电及作业场地,乙方工作人员应节约使用,完善管理;
2、安排专人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3、派专人协调配合乙方人员进行场地作业,维护秩序;
4、配合乙方,将清理出来的垃圾及时去干净。
5.遵守甲方物业管理制度,如破坏甲方物业设施设备的照价赔偿。
六、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清掏清洗业务,保障准时,保质,按期完成任务。
2、自备施工所需的人员及设备。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
4、乙方加强能源节约管理,不得浪费甲方现场资源。
七、其他事宜:
1、如需增加本合同范围以外的特殊服务内容,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约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在合同期间如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则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如双方续订合同,应在本合同期满一个月向对方提出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4、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办理;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上海维京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瑞洪管道疏通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冯道鹏
联系电话:*********
手 机:**********
化粪池购销标准合同 第6篇
需方:
供方:
为了增强供需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利益,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以利双方信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材质、数量、金额及配置
第二条:交货运输说明
一: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货款支付后天内到达现场。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方式及费用:货到需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现场的吊装由需方提供;
四:需方负责提供安装基槽、吊装、垫层、抗浮、挖坑、回填土、检查井等内容,供方负责全程技术指导。
第三条:验收标准
按现行行业验收标准验收。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合同预付货款 ,成品出厂前一次性付清余款。
二:需方将货款转到供方的银行帐户,货款总金额在元(含)以下的,可以现金形式结算,2000元以上的`须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如客户违反此规定,由客户自行承担损失。
第五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一:商品质量符合行业标准达到规范要求。
二:满足需方设计施工图上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保修期限:化粪池保修一年。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在需方货款未付清之前,化粪池的所有权归属供方,由供方处置。
二: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三: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可有效。 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其它事项
一:需方免费提供组装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二:在组装过程中的安全由供方自负。
第八条:本合同由供需双方共同签订,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到位之日起生效。
需方: 供方:
单位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化粪池清理合同2 第7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决定将污水交于乙方常年承包。
1、承包项目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污水管道及化粪池交于乙方清理和疏通。
2、承包时间
承包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终止。
3、维保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费用元,即人民币元。
4、服务标准
4.1甲方在交乙方之日必须清理干净化粪池、检查井、管道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4.2检查井清理和化粪池清理(乙方对地沟、下水管道、自来水、暖气漏水、污水管道等破裂变形土质下沉压裂不负责,如须处理双方另外协商费用。)
4.3甲方不能规定乙方清理时间和工作日。乙方不负责垃圾清运。
4.4从乙方承包之日起保证管道能通畅,甲方发现管道堵塞,须及时通知乙方。
4.5在乙方工作日内,甲方须配合乙方,如占车位、用电、停水等。
4.6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不能超过24小时),乙方在承包终止日必须清理化粪池、检查井及管道。
4.7乙方不承担由甲方施工破坏造成的任何后果及产生的费用,甲方自负。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甲方:乙方:
论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8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存在的合同关系包括:与业主的合同关系、与承包人的合同关系以及特殊情况下衍生的合同关系。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承包人进行管理, 就必须对存在的所有合同关系进行有效管理。
如何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做好合同管理, 笔者依据自己参与的某施工总承包工程, 列举施工总承包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以供探讨。
1 施工总承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工程仓促招标, 基本条件不具备。目前许多工程, 甚至包括一些重点工程, 因工程意义特殊, 使用时间紧迫, 所以仓促招标。招标时往往基本条件不具备, 最典型的是工程只有初步设计, 施工单位投标时, 设计意图不明, 工程范围不清, 投标报价难度大, 让利比例不易测定, 加大了中标单位的风险。a.项目报建手续不全。工程开工后, 业主必须履行的工程项目报建手续不全或滞后, 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建筑保险、劳保统筹等必要手续, 造成正常施工过程中阻力不断, 麻烦不断, 影响工程顺利进行。所有合同中对相关手续完成时间的约定, 只能注明“以不影响正常施工为原则”。b.施工图纸滞后。工程已开工, 但因边设计边施工, 后续工程图纸、深化设计图纸、节点详图等不全或滞后, 给施工带来很大的困扰。变更多, 返工多, 后续工程量难以预计, 造成材料采购、工期安排、合理组织、节约成本等难度都很大, 总承包单位与各承包人的合同难以签订。
2) 合同管理意识薄弱, 管理制度不完善。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惯性, 真正体现市场交易精神和实质的合同并没有被引入交易过程。目前就业主及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情况, 还普遍存在着合同管理意识薄弱, 主要是领导说了算。然而有的领导法律观念不强, 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没有按指定的规范, 导致经常签订了不平等、不诚信的合同条款。如为早日完成形象政绩工程, 对工期的约束过大, 按定额规定工期需要600 d的, 为了提前工期不顾一切地缩短为500 d, 且除不可抗力之外的各种情况均不予顺延, 最终因盲目缩短工期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返工问题。领导合同管理意识薄弱, 部属则管理不完善、不细致, 以至于出现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给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带来损失。
3) 职能安排不切实际, 办事效率低。因前期基本条件不具备, 业主只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依据工程实际需要, 临时聘用或增加相关工程师。施工企业虽然可以提前防范风险, 在合同中对施工方案的审批、现场签证的办理、工程款的审批与支付、索赔程序等进行了相关约定, 但合同签订后, 业主因职能部门组建不及时, 专业工程师不到位, 签批程序较多等原因, 使合同难以按照正常约定履行。而合同中“超出多少天, 视为对方默认”的约定, 多数情况下也在对方回复、不满意、再回复、再不满意中变成了“拉锯战”, 最后施工单位疲于折腾, 施工过程中又不宜把关系搞僵, 只好被动认可了业主的办事程序和效率。业主有时会在施工单位的强烈要求下, 迅速配备专业工程师, 但临时聘用人员具有不稳定或无法胜任的特点, 所以正在商谈过程中的事务和已签认的技术、经济资料, 可能会因人员突然更换而中断, 或后续接任人员情况不明, 对已签认的资料重新审定或否决, 造成工程技术、经济资料与施工不同步。
4) 各职能部门沟通协作不力, 三大目标管理脱节。施工总承包管理, 因涉及的部门多, 人员多, 上传下达, 事务繁杂, 所以从业主、总承包单位, 到各承包人、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之间的管理, 太粗放、太精细都是有利有弊。在项目管理过程中, 往往太顾及质量, 影响了工期;节约了费用, 又降低了质量;沟通交流频繁了, 妨碍了正常施工;开会联系少了, 又导致管理失控。因三大目标相互制约, 不好掌握, 总承包单位又兼“承上启下”双重作用, 所以最后从业主到总承包单位的各职能部门, 多以先做好各自分内工作为原则, 最后导致从上到下沟通协作不力, 三大目标管理脱节, 合同履约失控。
5) 过程资料收集欠缺, 签认不及时、不全面。边设计边施工的大型重点工程, 工程变更较多, 涉及材料、设备、做法、工艺、功能、美观等方面。同时因工程政治影响较大, 导致业主朝令夕改, 有些技术或经济资料总承包单位直接报送, 但多数情况下需要各承包人配合收集、筛选、整理、计算。有时选定的材料设备厂家、价格刚报至业主, 还未批复下来, 又被否决重新确定, 资料还得重新咨询收集报送。某些部位的做法是口头指令一天一变, 书面资料需经正式签批手续, 往往滞后于实际施工。如此往复, 时间一长, 从专业承包人到总承包单位、监理、业主, 均本着重点工程不容忽视的原则, 先干活, 后算账, 最后结算时才发现因书面变更资料滞后, 现场签证不及时或只签认量未确认价、工程技术人员调动或调整等情况, 而使过程资料欠缺, 结算依据不足。因时间已过, 背景不清或证据难以收集, 导致部分经济文件被拒签或大打折扣。
6) 工作程序非正常, 导致结算争议不断。多数业主无施工管理经验, 也不聘用专门的项目管理公司或代建公司, 所以自主管理常有工作程序非正常操作, 如:对施工单位不进行进度审核;单方委托审计单位;只有安排施工单位干活的人, 而没有对工程量审核签认的人等等。最后全部工程经济文件堆至审计单位审核, 因工作性质原因, 审计单位不能时时跟踪项目。而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项目, 签证、变更、返工、窝工、误工等情况时有发生, 任何情况都涉及到经济利益。因特殊原因或特殊背景下而产生的变更、返工、窝工、误工等, 往往施工单位需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给审计单位解释明白, 明白后审计单位还需再找业主求证, 有些甚至最终都无法取得审计单位的完全认可, 导致工程结算争议不断。以上问题仅从个体工程实例中总结而出, 受工程地域、工程性质、管理模式、管理深度等的不同, 还会有形形色色的问题出现。尤其在目前总承包模式不尽完善的情况下, 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受到外界的干扰, 而使合同管理呈现出更大的动态性, 加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投资结构多元化, 合同利润逐渐减少, 风险逐渐增大, 合同条件日益苛刻……只有正确认识这些客观条件的变化, 才能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调整。
2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问题分析
随着《民法通则》《合同法》《招投标法》《建筑法》以及建设工程施工中相关问题解释等的颁布, 合同管理法律已基本健全。但是, 在实践中, 这些法律的执行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其中既有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忽视工程质量的问题;也有监理单位监理不到位、以权谋私的问题;还有审计单位脱离工程实际, 不能客观公正认价;业主单位不认真履行合同故意拖欠或削减工程款的问题等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多种工程管理模式并存, 特别是国内正在探索与完善中的总承包管理, 如何才能科学与艺术地处理好这些方方面面的关系, 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是摆在整个建设领域面前的一个严峻课题。
3 结语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 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包括施工总承包模式在内的任何一种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都会因为工程实际情况不同而出现形形色色的问题, 所以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 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在管理中更要讲究方式、方法以及管理的技巧。
摘要:阐述了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性质及合同关系, 总结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特点, 分别从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制度、职能安排、沟通协作、资料收集、工作程序等方面提出施工总承包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并进行了简要分析, 最后指出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动态性。
承包商如何做好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第9篇
关键词:合同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索赔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是一项技术经济性很强的专业工作,需要承包商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先进的科学技术,以及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才能在当今僧多粥少的建筑市场上立足,而合同是实施成本、工期、质量三大目标控制的出发点和归宿。
一、投标时慎重报价
承包工程,是在投标报价竞争中获得项目,通过工程实施取得经济效益。所以为了中标,投标报价不能太高,太高就没有竞争性,会失去中标机会;但为了中标就压低报价也是不明智的。因为太低可能面临经济亏损,如果标价本身是亏损的,再好的实施者也无能为力。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中,目前广泛使用的是单价合同,单价合同中的单价是盈亏的基础。
1.投标前调查研究
(1)认真调研施工现场。承包商只有做好工程项目的现场调查研究,透彻了解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工程规模及施工中可能遇到的难题,才能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到这些困难因素。
(2)认真进行市场调研。由预算人员提供材料询价清单,交由材料部根据图纸要求的品牌、产地及工艺要求等进行市场询价,以确定该工程所需材料的一般市场价,公司可得最低价等数据,报预算员。只有对人工、材料、设备等价格掌握可靠的资料,才能报出合理的单价。
(3)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承包商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找出工程量清单中存在的问题,如漏项、多出项目,或看不明白的项目等,其目的是不漏项、不多报,使作价有基础。
2.适当采用投标技巧
比如,可适当采用不平衡报价,在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把早收款的项目、预计实际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单价报高,以取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3.摒弃“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
有的承包商为了中标,有意压低报价,企图“低价中标,高价索赔”。实践证明,企图以索赔的收入来弥补投标报价时已形成的亏损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承包商通过索赔取得的经济补偿是由于完成了合同工程量以外的额外工作,这些索赔款只能弥补额外工作所花费的款额,并不是对投标时形成亏损的补偿。另外,在招标竞争中,并不是报价最低就能中标,报价合理才有望中标。过分地压低报价,使业主发现许多不合理之处,断定在施工中会出现问题,反而会不予授标。所以,承包商有意地投“亏损标”,即报价明显低于工程概预算款额,是不明智的。
二、签约时吃透合同
业主在编写招标文件时有机会把风险较多地分配在承包商方面,承包商应利用合同谈判的机会力争减少自己的合同风险,要求业主承担某些方面的义务,从而保证承包商的某些利益。比如,有的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没有对拖欠施工进度款做出明确规定,承包商可以要求业主做补充协议,来规定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必须支付的最迟日期和拖付款的利息,并写明业主违约时承包商有权停工,甚至中止合同。这些规定在以后的施工付款中会有效地维护承包商的权益。为了做到投标报价比较贴近实际,减少报价的风险,必须对以下一些关键性合同条款仔细钻研:
(1)支付条款是否明确,付款是否及时,有无拖延付款时的加付利息。(2)物价上涨时如何进行价格调整,价格调整的计算公式或方法是否合理。(3)是否有工期延长条款,允许工期延长的条件是否考虑周全。(4)有无索赔条款,在发生额外开支时是否允许索赔,索赔的规定是否合理。(5)是否有“不利的自然条件”条款,当遇到天灾或战争时是否允许承包商提出索赔(包括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的要求等。
三、施工期管好合同
对承包商而言,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千头万绪,但重点是“三控制”,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
1.进度控制
在这三控制中,承包商首先要抓进度。施工进度的管理,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使工程项目按计划日期建成使用,更在于它对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的严重影响。因为工期的延误,会使承包商支付大量拖欠违约罚款。不仅如此,有的业主要求承包商加快施工速度,赶回延误的时间。于是,承包商为了赶回工期,就要投入大量的设备和人力,导致成本失控;在赶工期间又会出现许多质量问题,可谓“一处被动,处处被动”。因此,实践经验证明,如果从开始施工时就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就会避免因赶工而引起质量和成本失控。
在控制进度方面,应注意以下问题:(1)按关键线路图进行施工安排,使实际施工速度符合施工进度计划。(2)加强施工调度,协调各分项工程间的进度,防止个别部位的严重滞后使整个工程进度受影响。(3)注意物资供应工作,保证施工进度不受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的影响。
2.质量控制
承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的施工规程进行施工,以满足质量要求。实施阶段要编好施工组织设计,它必须满足合同文件中的有关质量规定、标准和要求,它又必须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才能保证优质工程的实现。按照P(Plan)、D(Do)、C(Check)、A(Action)四阶段循環法进行全面质量管理。
在质量管理方面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做好验收和记录工作。每项具体工作完成以后,都应由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的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并做签字记录。这些资料在工程的验收工作和索赔工作中,都具有重要意义。
3.成本控制
对承包商而言,成本控制就是要控制投入的施工资源成本,防止实际成本超出投标报价书的合同款额,以免亏损。成本控制必须依赖有效的成本管理才能实现。成本管理即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所有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有系统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分析等一系列的科学管理工作”。成本管理工作不仅仅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发生费用支出的简单控制工作,而且是一个系统的、科学全面的管理工作。自投标阶段开始到项目尾款结清,成本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寿命周期内。
要实现有效的成本管理,需要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机制,在企业内部各部门间制定合理有效的成本管理流程及有效的经济奖罚制度,责任到人,做好成本的动态管理和主动管理。
所谓动态管理,就是首先确定各种目标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阶段性地收集完成目标的实际数据,然后将实际数据与计划值比较,若出现较大偏差时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目标值的实现。成本动态管理应按照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的程序进行,通常以月为一循环周期。
(1)成本计划。每月下旬讨论确定下月生产计划内容,计算确定各种材料、机械、人工等计划用量,填制成本对比分析表中的成本计划值,即目标值。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从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购置中找出容易被突破的环节作为造价控制的重点,预测工程费用最容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事先分析产生各种偏差的可能性并采取预防措施。
(2)成本控制。承包商应加强自身管理,充分调动各部门进行成本控制的能动性。①技术部门编制施工方案并进行经济性研究,在保证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力求成本的最小投入。②材料部门按计划和所需时间合理组织各种材料进场,严格按项目规定管理,严防漏洞,杜绝浪费。③生产部门按施工进度计划在各种约束条件下科学组织、严密施工,使各种资源合理调配。④经营部门签订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合同,监督履行;并及时办理各种索赔,增加预算收入。
承包商除了加强自身管理,还应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向业主要求增加自己的工程款收入。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有三个:工程变更:實施工程变更时,做好施工记录和验收签字工作,这些资料很可能在日后的结算或索赔中起重要作用。价格调整:注意物价上涨给施工成本带来的大量增加,及时地利用物价调整的规定,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施工索赔:见本文四。
(3)成本核算。每月下旬组织相关人员检查本月施工部位和产值,准确地审查本月各种材料、机械、人工等各项费用预算量,检查主要材料库存量,确定各种费用实际用量,填制成本对比分析表中的预算用量、实际用量栏(成本实际值)。
(4)成本分析。召开月度成本分析会,对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进行比较,总结分析,找出导致差异出现的因素,找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确定调节和控制措施(包括组织的、经济的、技术和合同措施),加强下一循环成本控制。
施工单位在成本管理过程中,应借用网络,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平台。在成本测算时需要对材料价格、机械租赁价格、项目当地环境的数据进行分析,在成本控制过程中需要对各种数据进行对比、分析,项目结束后需要对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进行汇总、分析等。上述工作中的信息均应依靠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地-传送,才能使各部门随时对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的进程进行了解,从而有利于成本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遭受损失时进行索赔
承包工程的施工索赔,本来是施工期合同管理的一部分。之所以单独作为一个问题来讲,是由于索赔工作是承包商合同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这是因为,承包商违约,业主可以直接扣减工程款来主动获得补偿;而业主违约,承包商只能以索赔的方式寻求补偿。基于此,承包商应更重视索赔工作。
1.索赔成立的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通知书和索赔报告。
2.目前索赔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索赔意识淡漠,认为不宜谈索赔,怕索赔影响了同业主的关系,说索赔在中国行不通;(2)缺乏对索赔的科学管理,具体表现在无视索赔事件、错过索赔时效、欠缺索赔证据等,进而失去了索赔机会;(3)有的承包商采取“靠低价中标,靠索赔赚钱”的策略,轻易而频繁地提出索赔要求,使合同双方的管理人员陷入索赔争议的泥潭之中。
3.如何做好施工索赔
(1)透彻地研究合同文件,最好把自己可以引以为据的有关索赔条款整理成一个小册子,供合同管理人员随时参阅。一方面可以避免错过索赔的机会;另一方面可以作为申报索赔文件时的合同引证参考。(2)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合同实行跟踪管理,依靠合同对工程进行反馈,抓住索赔事件。(3)加强对索赔证据的保留和搜集。这就需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记录制度,要求现场工长必须逐日签写,并在必要时征得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这些资料将成为索赔时的有力证据。(4)出现索赔事项时,务必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天以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书”。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28天以内写出索赔报告,提出具体的索赔要求。
在索赔过程中应注意:尽量减少索赔的立案数量,应抓大放小。否则,频繁的索赔会引起业主的反感,以致延误了大额索赔项目得到认可;每项索赔要求应有合同依据,不应提出没有根据或不合理的索赔要求;索赔款额应切合实际,并附以各种证据,不应漫天要价,没有根据地提出索赔款额。
五、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