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协议书协议书范文第1篇
项目现场负责人:【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劳务分包负责人:【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工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山东恒沣膜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厂房及职工公寓(简称)
工程地点:周村秀强门业东侧;淄博天浩织染有限公司北侧
建筑面积:综合厂房8066m²;职工公寓:2979.53m²
1.2工程承包范围:
分包范围: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厂房、公寓宿舍建建筑面积、施工图内合约所属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不包括资料、预结算)
(1)室内给水管网安装;
工作范围: 现有图纸室内给水预留、洞口封堵距室外墙皮1.5m处;洁具安装,交工 不包括:消防系统及其设备预留安装;图纸变更;订购供水机械设备安装;台架砌,
垒砼筑、饰面、防水、张贴、涂刷;自制设施制作。
(2)室内排水管网安装;
工作范围: 现有图纸室内排水预留、洞口封堵;距室外墙皮1.5m处及洁具安装交工不包括:雨水管网;订购供水机械设备安装;台架砌,垒砼筑、饰面、防水、张
贴、涂刷;自制设施制作。
(3)室内照明插座线路安装;
工作范围 : 现有图纸室内照明系统预留、安装。及消防强电管线预留穿绳
不包括:后期变更及增加;主电缆入内主箱压、烫、做、接;台架砌,垒砼筑、
饰面、防水、张贴、涂刷;消防强电管线穿线、焊、接。
(4)室内照明灯具、插座、开关、电箱安装;
工作范围: 现有图纸范围内低压部分数量
不包括: 配电室内高低压设备设施安装;台架砌,垒砼筑、饰面、防水、张贴、
涂刷;消防点位、警示安装;
(5)防雷接地安装
工作范围: 楼内外防雷、接地、等电位。
不包括: 距室外墙皮1.5m以外;配电室等电位、高压进户接地、低压接地
(6)采暖系统安装
工作范围:
1、综合厂房全部;职工公寓预留采暖主管至分水器
不包括:自制散热器等非成品制作;室内地暖;距室外墙皮1.5m以外管线
(7)弱电系统安装
工作范围:室内网络、电话、电视的弱电线管、线盒的预埋及管内穿绳工作,并保证管线畅通及配合弱电专业公司工作;
不包括:消防弱电;点位安装;主微机室安装;弱电桥架制作安装;安防系统。
承包方式:清包工(含小型机械工具及所用耗材如切割片、钻头、电锤头、电磨头、电镐头、石材切割片等易耗材料。不包括焊条、胶水、钉子、铁丝、汽油或液化气等非机械耗品)
1.3合同工期:
进场日期:2011-11-8
工程工期为: 2011至
1.4质量等级:合格
1.5合同工作范围内价款:
1.5.1 综合厂房单价:47元/m2(建筑面积)职工公寓单价:65元/m2(建筑面积)
1.5.2 综合厂房合同价款:¥万元;职工公寓¥万元
第二条:图纸
进场当天,发包人应提供图纸壹套(未含竣工图)
第三条:甲方安装驻工地代表
3.1甲方安装驻工地代表姓名:
3.2职责: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给乙方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与业主协调;及时提供业主及监理确认签发完毕变更单或图纸。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协调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用临时水源、电源,临水供水至主干管,临电供电至三级电箱;(楼层或其他,隔层或是每层);
4.2提供乙方人员食宿场地;水电免费
4.3负责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如有变动,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4.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在施工现场的各种手续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4.5保证春节前、夏收前、秋收前乙方工人工资能及时发放;
4.6及时反馈业主及有关方面下达的洽商、变更、签证等施工有关资料。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5.2职责: 按照甲方的工期总控计划、质量目标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义务,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第六条: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6.1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并在一周内根据所负责项目图纸提出设备材料计划,
6.2严格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各项管理要求;
6.3按照甲方代表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代表认可,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与其他分包人进行交叉配合施工过程中应按照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乙方应对甲方指令进行复核及确认。
6.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代表对质量、进度的管理。
6.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乙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6乙方必须向甲方上报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名单。
第七条:结算与付款
7.1 结算依据:以建筑面积按照设计图纸依据
7.2按节点进度支付工程款:一层封顶支付9%,二层封顶支付8%,三层封顶支付7%;四层封顶支付7%;给排水管线安装完毕付15%,电气穿线烫锡完毕装完成支付15%,弱电穿绳安装完成支付10%;防雷安装调试完毕支付14%;临水通水,临电试电完毕支付6%。工程进行中甲方要赋予乙方正常成生活、耗材借支费用。
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与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安装工程款总额的6%;剩余3%为保修押金,保修期按照业主与总包方的合同约定年。
以上支付节点均按实际完成面积支付。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业主、甲方确认的可以顺延工期:
8.1.1遇有大的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较大时;
8.1.2不可抗力;
8.1.3非乙方施工项目对工期造成影响时;
8.1.4甲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其它情况。
8.2严格按甲方工程部进度计划施工,如完不成时,如乙方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8.3如因业主及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后十五天内,乙方不要求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零工费用;如超过十五天甲方给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实时零工费用。
第九条、质量预验收:
9.2乙方施工质量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其返工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身承担;
9.3业主、甲方供应材料造成的质量问题引起返工延期等原因造成的材料浪费、工期延误及甲方其它损失,均由业主、甲方承担。并给与乙方相应费用
第十条:补充条款:
10.1在工程施工中,依照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印刷、复印的各种通知、任命、证书、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均以对方负责人签字为准,必注明相应价格或人工费用,如无签字,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如因甲方所供材料不及时,工期顺延。
10.3施工中音像资料图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甲方负责乙方工人入场三级教育及提供相应安全措施工具
10.5工人零工按现时工价均值180元/每人工日计费
10.6
10.7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秉公办事,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要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纠纷和违约时,应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解决不了,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提交本工程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或仲裁机构解决。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3.2本合同规定结算付清尾款之日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合同及附件,补充的合同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2011年月日
合同定立地点:工程现场
本合同双立约定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项目现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劳务分包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分包合同协议书协议书范文第2篇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加强核算管理,进一部完善和落实内部承包责任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及分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工作内容: 分项工程及安全、文明施工劳务作业操作全过程,具体见本协议补充条款。
2、工作期限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
计划结束工作日期: 。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结构“ 杯”(金杯)。
4、施工资料
甲方应在工作开工 天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修改、会审资料 套。
5、甲方义务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5.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乙方承担保护责任;
(2)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宿舍、食堂、办公室、厕所,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乙方承担保护及清洁责任。 5.3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进行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7负责与总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乙方义务
6.1对本协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确保有效的施工人员;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总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6.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
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并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6.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6.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6.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9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安排的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程师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将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5%的违约金。
6.10除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7、安全施工与检查
7.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确保“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8、工伤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9、保险
9.1甲方负责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9.2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其费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9.3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0、材料、设备供应
10.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5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0.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
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劳务报酬
11.1地下部分:单价为: 元/立方米(按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 11.2地上部分: 。
乙方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不论各项费用市场价格如何发生变化,以上单价结算时均不调整。
12、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2.1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确认。
12.2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3、变更
13.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快速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协议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3.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变化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量签证事宜。
13.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14、施工配合、验收
14.1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4.2乙方确保所完成工程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5、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详见本协议补充条款。
16、违约
16.1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主体结构封顶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8000元的违约金。
16.2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结算值的10%违约金。
16.3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6.4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责任, 乙方应予以提醒, 甲方应在乙方提醒后7日内履行责任或给予解释。否则, 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
16.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17、争议
17.1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协议的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2)调解要求停止协议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1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并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19、不可抗力
19.1本协议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1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双方的人员伤亡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2l、协议解除
21.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
21.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协议。
21.3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2、协议终止
双方履行完协议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23、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至协议款履行结束后失效。
24、补充条款
24.1协议单价包括的范围及内容
24.1.1工程中所有混凝土的搅拌、浇筑、落手清、养护、成品半成品保护、蜂窝麻面及剔凿后表面的清理、修复等涉及混凝土的所有工作;后浇带、膨胀带及施工缝的留置和处理;工程用料、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搬运、领、退、安全防护、周转材料的维修、保养;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等场区清理,直至主体工程验收的全部工作,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额外付出的施工现场内的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窝工、停工、工期顺延、降效、等所增加的全部费用;上述承包范围内甲方供应的大型机械、配电箱、搅拌机、磨光机、空压机、污水(潜水)泵、砼振捣棒、平板震动器等,若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维修,若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4.1.2本工程采用商品砼,少数体积量不大的构件采用现场搅拌。包括砼的阶段用量计划,每次砼浇筑计划,现场砼的搅拌、运输、浇筑、振捣、泵管拆移及清洗;搭拆临时马道、安放留槽、补模板缝隙、浇水湿润模板、检查垫块;砼的抹平、收面、遮盖、保温、养护,以及测温、配合做砼试验等全部操作过程(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24.1.3 施工区域内、生活区及现场指定的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场内)、材料码放,包括政府部门、甲方公司各部门及发包人检查时临时性的卫生清扫。雨季楼内积水的清扫。上述承包范围内甲方供应的大型机械、配电箱等,若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维修,若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4.1.4乙方后勤保障、宿舍的整理、日常卫生清理工作。乙方宿舍床单统、被罩、枕巾统一,作业人员须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统一。甲方一并采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结算中扣除。
24.1.5需配置足够的测量工做好测量工作;每台塔吊配置一至二名信号指挥工(需持证上岗)负责吊运指挥工作。
24.1.6由于施工场地限制或迎接检查要求,施工中如要迁移生产、生活临设人工费由乙方负责。
24.1.7创建“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所做施工内容的人工费。
24.1.8乙方视现场实际情况派若干现场巡守人员负责协助甲方现场的保安工作,负责现场材料及机械的看管工作。 24.2质量要求
24.2.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达到结构长城杯(金杯),当月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质量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如确认乙方的施工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4.2.2乙方必须建立技术资料制度,对甲方来文进行认真的整理和归档,尤其是涉及到工程变更、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通知或文件一定要高度重视,准确及时地传达和落实。同时做好工程质量自检纪录。
24.3材料机具供应
24.3.1本工程由乙方自备的用具为:锤子、水平尺、刮尺、木抹子、铁板、线坠、直尺、卷尺等。
24.3.2乙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为操作工人配齐劳务保护用品及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劳动防护用具。
24.3.3乙方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编制出材料总用量计划,提交甲方审核。乙方所提报的材料计划必须数量、型号准确。如因此导致甲方供应材料超供或欠供的,由甲方核定该材料超供部分数量,对超供部分材料乙方负责承担甲方采购费及资金占有利息(贷或存);如因此导致甲方供应材料欠供而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导致工程延期、机械闲置、工人窝工等现象由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4.3.4甲方提供的材料实行限额领料管理,向乙方提供的水泥、砂子、石子,乙方不得以材料不够为由多领,如发生超额领用,超额领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由甲方进行处罚,按规定从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具体办法为:
砼:乙方应负责安排人员24小时控制并协调砼的整个卸料及浇筑过程,避免浪费。如造成砼浪费,其费用将由乙方负责。按本施工年度北京市造价信息中最高价格超料量1.1的计算方法,从结算款中扣除。超料量的确定:施工图计算用量-钢筋占砼的体积量-砼小票量。
24.3.5甲方供应的物资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废料)。一经发现乙方挪用或擅自处理,将处以挪用和擅自处理部分价款的两倍罚款。施工剩余材料全部交还甲方并办理退库手续。 24.3.6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乙方应遵守和执行承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甲方的机具,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24.3.7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成品和半成品材料,合理配料、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如果需用甲方的材料制作施工和生活用具,必须征得甲方的认可,如发现有人为损坏机械设备、丢弃和浪费材料现象的,视情节轻重,甲方给予乙方相应或加倍的处罚。
24.4安全文明施工
24.4.1甲方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设置实名制管理,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并交底到乙方安全员。督促检查乙方执行情况,乙方负责组织实施。乙方应及时同每一名进场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并交乙方存档备查,乙方对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0周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要求填写施工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工种、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籍贯、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编号、岗位技能证书编号及等级),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每月定期核实乙方现场的所有人员是
否与乙方上报的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一致,并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技能证)。如施工作业人员有变动(变动率必须小于5%),乙方必须随时变更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并将变更后的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报送甲方。如发现乙方实际施工作业人员与提供的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不符时,将对乙方进行罚款1000元/人。
24.4.2甲方不定期地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相关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文明联合检查,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评定,对严重违反文明施工规定、达不到优良标准、整改不力的,每次按500~2000元从人工费中扣除,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将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直到清除出场。
24.4.3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系帽带,每人每次罚50元;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穿拖鞋进入现场,每人每次罚500元;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次罚500元;施工现场吸烟,每个烟头罚款500~1000元。 24.4.4乙方参与施工的工人确保100%为合同工人,且符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乙方组织队伍进场后,三天内将施工人员一寸照片二张、花名册一式二份报甲方,办理工作证和安全教育档案资料。乙方的工人须经甲方现场代表负责人批准方可参加施工。
24.4.5乙方内部发生打架斗殴的,甲方对乙方进行2000~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治安机关处理。
24.4.6乙方如发生群殴事件的,甲方对乙方处以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乙方一切后果自理。
24.4.7乙方如与上级机关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及周边居民发生冲突并造成不良后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24.4.8如乙方的施工不能满足甲方 “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的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4.4.9 乙方按甲方要求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资料制度,协助做好职工教育档案,认真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24.4.10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如有发生, 一切的责任、有关的罚款和所有的经济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24.4.11乙方须保证春耕、秋收、春节期间的施工人员,以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并不因此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24.5工程结算及付款
24.5.1进度付款:每次(月或年底)付款前,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甲方供应的材料、周转料具、机械、设备进行盘点,确认完好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1) ±0.000完成后甲方开始按照乙方现场实际人员(砼工)数量按照500元/月人的标准支付生活费。
(2) 2007年底(2008年春节)前拨付至已完人工费的80~85%。 24.5.2若乙方未能完成甲方进度的要求,则工程款不予拨付,待达到进度计划的要求后一并支付。
24.5.3在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项后,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施工工人工资的优先支付,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及时将工人工资发放表、用工合同(变动部分)、劳务人员名单等报项目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24.5.4主体工程结算:工程结构封顶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目标后7天内乙方报结算,
甲方在一个月审核完毕,结算确认后一个月付至结算值的95%,留5%工程保修期满后无息付24.5.5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不得到甲方任何办公及生活区吵闹,不得发生工人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也不得提出合同外的任何要求。否则,每次乙方承担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工人因工资等原因聚众闹事或上访时,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代扣,同时对于期间甲方为此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凭有关票据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结算值中直接扣除。
24.5.6在工程保修期范围内,由乙方施工的内容,在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进行维修,因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延迟维修而引起的发包人索赔和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维修,甲方将自行组织维修,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双倍向乙方索赔。
24.5.7工人保险费由甲方代缴,从乙方结算中扣除;暂住人口费、治安和环境卫生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24.6一旦签订协议,若因乙方的人员数量、机具、施工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质量缺陷、安全隐患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采取罚款、另行组织人员等措施,直至更换劳清。乙方不再缴纳营业税, 但个人所得税必须由乙方自负。
务队伍,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退场。
24.7在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后,如果乙方在进度、人员、施工配合等方面不能满足后续工程的施工要求,则甲方按照主体结构部分乙方结算值的10%扣罚乙方,作为后续工程的施工补偿。
24.8在施工管理及协议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违反相关规范、规章、规定的行为,在甲方提出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经济处罚,并减少支付相应工程款。
25、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总包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分包合同协议书协议书范文第3篇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加强核算管理,进一部完善和落实内部承包责任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及分包工作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工作内容: 分项工程及安全、文明施工劳务作业操作全过程,具体见本协议补充条款。
2、工作期限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
计划结束工作日期: 。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结构“ 杯”(金杯)。
4、施工资料
甲方应在工作开工 天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修改、会审资料 套。
5、甲方义务
5.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5.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乙方承担保护责任;
(2)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宿舍、食堂、办公室、厕所,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乙方承担保护及清洁责任。 5.3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进行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乙方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7负责与总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乙方义务
6.1对本协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确保有效的施工人员;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总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6.2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
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并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6.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4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 6.5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6.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9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安排的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程师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将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5%的违约金。
6.10除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7、安全施工与检查
7.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执行北京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确保“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8、工伤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9、保险
9.1甲方负责为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9.2乙方必须为进入本工地的所有职工办理意外伤害等各类保险,其费用自理。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9.3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0、材料、设备供应
10.1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5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甲方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乙方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
10.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机械、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
损坏,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劳务报酬
11.1地下部分:单价为: 元/立方米(按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 11.2地上部分: 。
乙方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不论各项费用市场价格如何发生变化,以上单价结算时均不调整。
12、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2.1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甲方,由甲方确认。
12.2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3、变更
13.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快速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协议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3.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变化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量签证事宜。
13.3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14、施工配合、验收
14.1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4.2乙方确保所完成工程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15、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详见本协议补充条款。
16、违约
16.1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主体结构封顶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8000元的违约金。
16.2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结算值的10%违约金。
16.3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协议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16.4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责任, 乙方应予以提醒, 甲方应在乙方提醒后7日内履行责任或给予解释。否则, 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
16.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协议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协议。
17、争议
17.1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协议,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协议的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商终止协议; (2)调解要求停止协议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协议工作。
1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乙方将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并依法承担一切责任。
19、不可抗力
19.1本协议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1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1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双方的人员伤亡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2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双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2l、协议解除
21.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前,总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
21.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协议。
21.3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2、协议终止
双方履行完协议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23、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至协议款履行结束后失效。
24、补充条款
24.1协议单价包括的范围及内容
24.1.1工程中所有混凝土的搅拌、浇筑、落手清、养护、成品半成品保护、蜂窝麻面及剔凿后表面的清理、修复等涉及混凝土的所有工作;后浇带、膨胀带及施工缝的留置和处理;工程用料、机械设备、周转材料的搬运、领、退、安全防护、周转材料的维修、保养;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等场区清理,直至主体工程验收的全部工作,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额外付出的施工现场内的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窝工、停工、工期顺延、降效、等所增加的全部费用;上述承包范围内甲方供应的大型机械、配电箱、搅拌机、磨光机、空压机、污水(潜水)泵、砼振捣棒、平板震动器等,若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维修,若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4.1.2本工程采用商品砼,少数体积量不大的构件采用现场搅拌。包括砼的阶段用量计划,每次砼浇筑计划,现场砼的搅拌、运输、浇筑、振捣、泵管拆移及清洗;搭拆临时马道、安放留槽、补模板缝隙、浇水湿润模板、检查垫块;砼的抹平、收面、遮盖、保温、养护,以及测温、配合做砼试验等全部操作过程(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24.1.3 施工区域内、生活区及现场指定的卫生责任区的卫生清扫、垃圾清运(场内)、材料码放,包括政府部门、甲方公司各部门及发包人检查时临时性的卫生清扫。雨季楼内积水的清扫。上述承包范围内甲方供应的大型机械、配电箱等,若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维修,若因乙方原因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4.1.4乙方后勤保障、宿舍的整理、日常卫生清理工作。乙方宿舍床单统、被罩、枕巾统一,作业人员须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统一。甲方一并采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结算中扣除。
24.1.5需配置足够的测量工做好测量工作;每台塔吊配置一至二名信号指挥工(需持证上岗)负责吊运指挥工作。
24.1.6由于施工场地限制或迎接检查要求,施工中如要迁移生产、生活临设人工费由乙方负责。
24.1.7创建“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所做施工内容的人工费。
24.1.8乙方视现场实际情况派若干现场巡守人员负责协助甲方现场的保安工作,负责现场材料及机械的看管工作。 24.2质量要求
24.2.1本工程的质量标准:达到结构长城杯(金杯),当月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质量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如确认乙方的施工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4.2.2乙方必须建立技术资料制度,对甲方来文进行认真的整理和归档,尤其是涉及到工程变更、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通知或文件一定要高度重视,准确及时地传达和落实。同时做好工程质量自检纪录。
24.3材料机具供应
24.3.1本工程由乙方自备的用具为:锤子、水平尺、刮尺、木抹子、铁板、线坠、直尺、卷尺等。
24.3.2乙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为操作工人配齐劳务保护用品及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劳动防护用具。
24.3.3乙方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编制出材料总用量计划,提交甲方审核。乙方所提报的材料计划必须数量、型号准确。如因此导致甲方供应材料超供或欠供的,由甲方核定该材料超供部分数量,对超供部分材料乙方负责承担甲方采购费及资金占有利息(贷或存);如因此导致甲方供应材料欠供而影响工程正常施工,导致工程延期、机械闲置、工人窝工等现象由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4.3.4甲方提供的材料实行限额领料管理,向乙方提供的水泥、砂子、石子,乙方不得以材料不够为由多领,如发生超额领用,超额领用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由甲方进行处罚,按规定从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具体办法为:
砼:乙方应负责安排人员24小时控制并协调砼的整个卸料及浇筑过程,避免浪费。如造成砼浪费,其费用将由乙方负责。按本施工年度北京市造价信息中最高价格超料量1.1的计算方法,从结算款中扣除。超料量的确定:施工图计算用量-钢筋占砼的体积量-砼小票量。
24.3.5甲方供应的物资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废料)。一经发现乙方挪用或擅自处理,将处以挪用和擅自处理部分价款的两倍罚款。施工剩余材料全部交还甲方并办理退库手续。 24.3.6本工程材料机具的使用、维护、双方约定如下:乙方应遵守和执行承包人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甲方的机具,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24.3.7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成品和半成品材料,合理配料、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如果需用甲方的材料制作施工和生活用具,必须征得甲方的认可,如发现有人为损坏机械设备、丢弃和浪费材料现象的,视情节轻重,甲方给予乙方相应或加倍的处罚。
24.4安全文明施工
24.4.1甲方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设置实名制管理,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并交底到乙方安全员。督促检查乙方执行情况,乙方负责组织实施。乙方应及时同每一名进场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并交乙方存档备查,乙方对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0周岁。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要求填写施工作业人员的姓名、性别、工种、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籍贯、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编号、岗位技能证书编号及等级),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每月定期核实乙方现场的所有人员是
否与乙方上报的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一致,并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技能证)。如施工作业人员有变动(变动率必须小于5%),乙方必须随时变更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并将变更后的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报送甲方。如发现乙方实际施工作业人员与提供的施工作业人员花名册不符时,将对乙方进行罚款1000元/人。
24.4.2甲方不定期地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相关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文明联合检查,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评定,对严重违反文明施工规定、达不到优良标准、整改不力的,每次按500~2000元从人工费中扣除,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将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直到清除出场。
24.4.3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系帽带,每人每次罚50元;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穿拖鞋进入现场,每人每次罚500元;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次罚500元;施工现场吸烟,每个烟头罚款500~1000元。 24.4.4乙方参与施工的工人确保100%为合同工人,且符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乙方组织队伍进场后,三天内将施工人员一寸照片二张、花名册一式二份报甲方,办理工作证和安全教育档案资料。乙方的工人须经甲方现场代表负责人批准方可参加施工。
24.4.5乙方内部发生打架斗殴的,甲方对乙方进行2000~3000元人民币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治安机关处理。
24.4.6乙方如发生群殴事件的,甲方对乙方处以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乙方一切后果自理。
24.4.7乙方如与上级机关人员、工程管理人员及周边居民发生冲突并造成不良后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24.4.8如乙方的施工不能满足甲方 “北京市安全、文明工地” 的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4.4.9 乙方按甲方要求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资料制度,协助做好职工教育档案,认真组织班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24.4.10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如有发生, 一切的责任、有关的罚款和所有的经济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24.4.11乙方须保证春耕、秋收、春节期间的施工人员,以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并不因此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24.5工程结算及付款
24.5.1进度付款:每次(月或年底)付款前,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对甲方供应的材料、周转料具、机械、设备进行盘点,确认完好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1) ±0.000完成后甲方开始按照乙方现场实际人员(砼工)数量按照500元/月人的标准支付生活费。
(2) 2007年底(2008年春节)前拨付至已完人工费的80~85%。 24.5.2若乙方未能完成甲方进度的要求,则工程款不予拨付,待达到进度计划的要求后一并支付。
24.5.3在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项后,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施工工人工资的优先支付,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及时将工人工资发放表、用工合同(变动部分)、劳务人员名单等报项目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24.5.4主体工程结算:工程结构封顶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目标后7天内乙方报结算,
甲方在一个月审核完毕,结算确认后一个月付至结算值的95%,留5%工程保修期满后无息付24.5.5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不得到甲方任何办公及生活区吵闹,不得发生工人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也不得提出合同外的任何要求。否则,每次乙方承担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工人因工资等原因聚众闹事或上访时,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代扣,同时对于期间甲方为此所支付的各项费用凭有关票据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结算值中直接扣除。
24.5.6在工程保修期范围内,由乙方施工的内容,在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进行维修,因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延迟维修而引起的发包人索赔和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维修,甲方将自行组织维修,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双倍向乙方索赔。
24.5.7工人保险费由甲方代缴,从乙方结算中扣除;暂住人口费、治安和环境卫生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24.6一旦签订协议,若因乙方的人员数量、机具、施工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质量缺陷、安全隐患的,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采取罚款、另行组织人员等措施,直至更换劳清。乙方不再缴纳营业税, 但个人所得税必须由乙方自负。
务队伍,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退场。
24.7在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后,如果乙方在进度、人员、施工配合等方面不能满足后续工程的施工要求,则甲方按照主体结构部分乙方结算值的10%扣罚乙方,作为后续工程的施工补偿。
24.8在施工管理及协议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违反相关规范、规章、规定的行为,在甲方提出书面的限期整改通知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经济处罚,并减少支付相应工程款。
25、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总包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分包合同协议书协议书范文第4篇
乙方: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所承建的山东临沂豪森名邸三期项目钢筋分项工程分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本着协作、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地点及名称:山东临沂豪森名邸三期,地点位于山东临沂。
二、 承包方式:
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及施工联系单范围内所有钢筋工程实行清工承包。该单价已包括了一切费用,一次性闭口包净,不再作任何调整,今后不论因材料费、人工费上涨均不再作任何调整,也不存在签点工,乙方自负盈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转包或分包。如乙方中途自动离场,甲方除没收乙方保证金外不再支付乙方任何剩余费用。
三、 承包工作内容及小型设备:
1、完成本工程所有基础(含支撑梁)、主体施工图、刚性屋面冷拔丝绑扎、挑架槽钢固定钢筋的制作安装、所有梁箍筋、剪力墙、水平筋及柱子箍筋制作、绑扎、图纸会审纪要及联系单范围内的钢筋工工程,钢板止水带的安装,墙柱插筋(拉墙筋电焊等)、后浇(含二次)构件插筋。提升机、塔吊基础、人货机基础、后浇带钢筋及预制构件。
2、包扎丝、焊条、切割片、电焊机、氧气、乙炔、对焊机、套丝机、拉拔机等辅助材料。
3、凡是钢筋工程中所需的机械、照明设施、劳保用品、安全帽及接至三级配电箱后的电缆均属于承包范围,由乙方自备并负责维修和增添。乙方自带的相关配电设施、设备要求符合行业规定,否则必须无条件更换。
4、砼浇捣时必须派专人值班看管,及时纠正砼浇捣时出现的钢筋偏位。楼面放线时,钢筋带班人员必须跟施工员一起弹线。
5、场地材料堆放整齐。
6、确保本项目达到临沂市文明标化工地,现场当日落手清、制作场内发现各种规格的钢筋长度不短于50cm时用对焊机接长及时用到工程中去。材料堆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也属于承包范围内,为应付各项检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突击性场地的清理等工作。
四、 施工工期:
乙方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组织足够的技、普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统一调配和指挥,如不能及时完成,以项目部下达的施工任务工期为准,视任务的大小及对工程影响程度每延误一天处以200-5000元的罚款,罚金在工资中扣除。
五、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颁发的验收规范施工确保基础、主体结构优良;如在实际施工中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每低于一分罚该层总工程量的5%,依次类推。(项目部组织实测实量)
2、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及变更联系单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及
1 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作业。
3、乙方在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无条件立即进行整改和返工,并在整改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完成。不完成每次罚款200~500元。
4、在浇筑砼时,要有专人看管,钢筋是否偏位,底板筋保护垫块,不符合规范及时校正。如被监理、管理人员查到没有人看管,每次罚款200元。
5、每完成绑扎好一个楼面,必须把多余的钢筋全部清理到料场整理,不清理或在楼面乱放时,每次罚款200~500元。
6、在料场废料堆中长度长于50cm的钢筋,或成品钢筋有浪费现象,被管理人员看到,每次罚款200~1000元(视数量多少而定)。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每个细小环节均应以“优良”标准控制。在楼面放线时,乙方带班人员必须跟施工员一起,缺少一次,罚款100元。
8、每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一次性通过,如发生二次隐检或影响砼浇捣的处以每次500元处罚。对监理、业主在检查中多次提出整改而“乙方”一再不作整改的,甲方视情况作出严厉处罚,以维护“甲方”对外的形象。
六、 材料及落手清要求:
1、乙方应及时做好现场及楼层清理工作,及时做好落手清,做到工完场清、场净;
2、爱惜材料,每天每工段材料用量均应进行计算,严禁有“随意性”材料及浪费现象发生,发现随意切割、长料变废料的,甲方按情节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3、机械、工具及各种原材料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堆放。
七、 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严格按照甲方质量管理细则进行操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个不准,十项安全措施;各自工作面的落手清,如遇其他班组分界有异议时,以项目部评判为准;
2、对甲方提供的电源及电器保安和机械设备,要定人定机,按规定持有效上岗证操作;
3、对甲方所招用的职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劳动用工协议书;经甲方现场检查未办理签定以上责任书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在施工中处以50元以上2000元以内的罚款;
4、上班前要对职工进行质量及安全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未戴安全帽的按50元/每人次处罚;
5、经常性的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教育,严格按甲方文明标准化细则要求,管理好职工生活及住宿。
6、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按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要求及时解决,如果乙方管理不善或经项目部管理人员提出不立即改进或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一切重大事故(死亡、重伤)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的罚款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对一般工伤事故的费用均由乙方与当事人自负,甲方不负一切责任,如发现事故,乙方必须以积极的态度配合有关部门和甲方做好一切善后处理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非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20000元以内(含2万)由乙方自负,20000元以上的,按超过20000元部分的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
7、必须配合一名安全员,检查和督促本班组的安全和卫生工作,凡进入工地不佩带工作证者罚20元/每人次,再罚班组长50元;班组长不佩带罚款100元。
8、外架上严禁超高、超重,严禁以模板代替脚手片使用,违者每次罚款50元。原则上禁止堆放材料。
9、严禁在施工区和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被发现或查到者每次罚款200元,在施工
2 时不得故意浪费材料,被发现或查到者,每次罚款200元,并作除名处理。
10、自觉配合食堂管理工作,遵守食堂制度,对去工地外面吃饭或小吃引起食物中毒事件的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自己负责。
八、 承包价格:
1、钢筋制作安装及本工程的所有小料加工制作:±0.00以下(含支撑梁)按 520元/吨,按预算的数量0.85的系数结算。;±0.00以上按建筑面积 40 元/平米2(建筑面积按国标GB/T50353-2005规定计算口径计算);工程量按实际用量结算。废料允许为1%,超出1%部分按钢材市场价减去废料单价赔偿,在工程款中扣除,如有联系单增减,增减部分按实计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单价。
2、承包单价内包括0.8%的劳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电渣压力焊 1.8 元/个。套筒连接 2 元/个。套筒项目部供。
九、 付款方式:
1、每月按实际出勤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2000元,按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人名单上墙表发放。在8月25日至9月30日前每人每月发放5000元(特殊时期)。平时资金周转及职工结算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在春节放假时,按实际工程量80%付款。工程主体验收完成之后支付90%,其余的10%竣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
十、 双方职责:
甲方:
1、对乙方负有领导、服务、监督管理的责任;
2、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职工花名册按每间宿舍住8人提供,每间宿舍乙方必须交给甲方200元住宿费。乙方人员离场时应及时调减住房,工程已结束人员及非本工地人员不得入住本工地,不按排职工家属及子女住宿工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并进行无条件退场;
3、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贯彻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对乙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制订并落实相关制度;
4、及时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如遇设计变更及时通知甲方;
5、及时对乙方进行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监督,如发现问题有权提出纠正整改,并作相应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6、每周一次召开项目部和各班组负责人会议,协调各班组间的配合工作,布置落实生产、安全、质量工作;
7、甲方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乙方上报)。甲方提供的住房、床铺、电器设施、机械设备等一切现场材料,人为损失和使用不当由乙方照价赔偿。
乙方:
1、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职工和项目部认为不适宜继续留在本工地的职工必须予以辞退;
2、乙方进场后与项目部签订相关的责任书;
3、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正确指挥,完成各项工作;
4、做到团结互助,积极配合甲方和其它工种,不得影响其他班组施工不得影响施工道路的通畅,保证做好基础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同意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处罚条例;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在施工中搞好班组间的团结,发生问题协商解决,禁止打架、斗殴、赌博、偷盗、酗酒、聚众闹事等行为,一旦发生,轻者每次罚款1000-50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严格用工制度,不得招用童工和无身份证、无务工许可证人员,在职工进场后及时把花名册、更换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务工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照片、专业资格证书等交项目部,如未及时上交或因乙方原因而被有关部门查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得在楼层往下扔扣件、钢管、模板、钢筋等一切物品,违者一切后果自负,另外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
8、爱护公物,节约材料,搞好宿舍区的卫生,并有值班和卫生检查制度,严禁随地大小便,集体宿舍严禁煤气、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炉,违者没收器具并罚款每次200元,宿舍用电控制在每间每月25度,超出用量每度按规定2元计算(夏季按实际情况再作调整)。不得把物品外丢,宿舍墙内不得画涂,违者罚款20元/每人次,班组罚款100元;
9、职工工资发放:如果职工途中离开或春节放假,工程完工人员退场,承包者必须及时向职工发放全部工资。如职工拿不到工资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来项目部投诉一次罚款5000~10000元;
10、遇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等检查必须配合项目部做好工作,如质量达不到要求和安全、卫生等违章罚款和其他处罚有乙方负责,项目部可另作相应处罚。
十一、其它:
1、签订合同后,乙方需支付给甲方 15 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保证金所占比例分别为:质量40%,进度30%,安全文明施工30%。主体封顶后退还 10 万元保证金,其余待主体工程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达到规定标准后一周内退还,反之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应扣除保证金。
2、乙方如不能及时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或工程质量低劣、管理混乱,经甲方多次提出整改,但乙方整改措施不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将没收乙方保证金,剩余款项不再结算;
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经手的所有债权、债务(含应付的职工工资 、材料款、设备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4、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应充分考虑物价上涨和劳动力成本上升、考虑到甲方的原材料(包括商品砼、钢筋、水泥、周转材料等)供应紧张而带来的工期损失等风险因素,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停工或向甲方要求提高单价;
5、本工程可能会出现商品砼供应、其他材料供应、技术间歇、组织上的欠缺等造成短期的暂时性的停工情况,乙方不能以出现上诉情况为由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或不理智的行为。这种短期的暂时性的损失应有乙方自行承担、消化。
6、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的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起同等法律效力;
7、项目部奖罚条例、施工任务单,施工进度计划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上报公司备案。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完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分包合同协议书协议书范文第5篇
乙方承建的分项工程定于年月日进场施工,为确保施工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进场前必须将进场时间,承建的分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用书面的形式交甲方,并按甲方要求交纳进场押金元(大写) 方可进场施工。
二、乙方如未按甲方要求交纳进场押金,甲方不予提供垂直运输,水电按驳点等所有施工配合。
三,乙方进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乙方人员须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照章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
四、根据本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进度计划,乙方必须如期完成。乙方如未按甲方要求的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甲方的塔吊、施工电梯、外架等施工设施的拆除给乙方造成的施工不便或增加施工难度,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五、乙方临时用水用电,甲方提供水、电接驳口,所需材料乙方自行解决。在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前提下,乙方须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如发现浪费现象,视情节给予处罚。
六、乙方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垃圾废料当日清理干净运至指定位置,做到工完场清,保证场地干净,确保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必须搞好成品保护,不得损坏和污染已经施工完成的其它成品或半成品,如出现损坏或污染,由乙方负责修复和清理,乙方不按甲方需求修复和清理的,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修复和清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连带关系,甲方受到建设单位的任何处罚,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设施、宿舍板房等所有用具,乙方必须爱护使用,不得损坏,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十、乙方人员在上班前对工人进行操作和技术安全,防火等方面的教育,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杜绝事故发生,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人员不戴安全帽,穿拖鞋,打赤膊,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每人每次罚款50-200元。工地内严禁大小便,乙方施工区域内发现大便一次罚500元。 十
二、乙方人员应以礼待人,相互尊重,搞好团结协作,严禁打架斗殴,如发生打架斗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1000-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只顾施工方便未经甲方同意自行拆除或损坏甲方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牌等,每发现一次罚款2000-5000元,由此造成后果的,
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四、不听劝阻者或顶撞甲方管理人员者,罚款500-5000元/人次 。 十
五、暴力威胁甲方管理人员者,罚款10000-20000元/人次。
十六、生活区管理制度:
1、 乙方全体人员均统一安排食宿,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做饭和随意居住,发现一次处罚款500元。乙方无条件接受。
2、 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安全管理规定禁止使用的用具,严禁私拉乱接,发现一次处罚款500元,乙方无条件接受。
3、 不准在门窗玻璃,墙壁上乱写乱画,室内严禁搭小房间,每间房必须居住12人以上。
4、 不准在宿舍内私自留非本工地人员,如确需过夜,必须报告甲方登记,征得同意。严禁寄宿、窝藏违法犯罪人员及潜逃犯罪嫌疑人,违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男女混居。
5、 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正常的娱乐活动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工作,并在22:00点前结束。
6、 宿舍内不得存放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
7、 乙方居住的区域门窗玻璃、地面干净,室内外无垃圾,保持环境清洁。 十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分包合同协议书协议书范文第6篇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协议书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障电气设备
的正常运行以及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
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和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方式:
二、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三、总包单位相关规定和要求
1、总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
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总包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总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
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3、总包方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
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总包方负责监督、纠正分包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从
管理的有权处罚或令其停止作业。
四、分包单位相关规定和要求
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
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
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和有关规定及总包方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
2、分包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
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北京
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3、分包方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
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分包方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
并应有人监护。
5、分包方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
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解决;
(3)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4)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分包方不得在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区设施或堆
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7、分包方在施工现场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
保护零线连接。
8、分包方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9、分包方在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
断线。
10、分包方在TN-S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11、分包方配电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
12、分包方使用的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做保护零线或保护线
的芯线。需要三项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绿/黄双色芯线必
须用做PE线,严禁混用。。
13、、分包方使用的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过
路或引出地面的部位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14、分包方的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
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米。
15、分包方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达到逐级漏电保护。
16、分包方的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
箱直接控制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17、分包方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必须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
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
气连接。
18、分包方的配电箱必须装设总(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各分路安装
漏电保护器以及具有可见分断点的断路器(隔离开关)。
19、分包方的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
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
不应大于30MA.S。
20、分包方的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
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漏电保护器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
跳一次,试跳不正常的严禁继续使用。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
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21、分包方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
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
带电作业。
22、分包方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
23、分包方使用夯土机械PE线的连接点不得少于2处,夯土机械的操作扶
手必须绝缘,使用夯土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电缆长度不应大于50M,
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候型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24、分包方使用交流电焊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干燥和通风良好的地方,一次
电源线长度不得大于5M,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结构或钢筋代
替二次线的地线,焊把线,不得破损,并双线到位,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
侧触电保护器使用中的配电箱必须装锁,严禁露天冒雨从事电焊作业。
25、分包方使用I类或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其金属外壳与PE线的连接点
不得少于2处,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26、分包方在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
面高度抵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
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
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12V。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行型安全
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藕变压器。
27、分包方在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防尘、防雨封闭式灯
具,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
28、分包方必须使用合格的配电箱及控制箱和用电设备,所用配电箱、用
电设备必须编号并标明单位,维护好线路和用电设备。 以下空格为自填补充内容,若无补充内容请在下列空格中手写补充内容无正文:
五、违约
1、达不到约定条件的,总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
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六、争议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诚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七、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总包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