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反腐败法制探析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
作者:漫步者
2025-09-18
1

反腐败法制探析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道德品质,大学生诚信的意义更为重要,但当前大学生诚信缺失现象严重。从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现状着手,分析其形成原因并从社会环境、家庭、高校、个人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诚信;道德

诚信既是一个道德概念,又是一个法律概念。从道德的角度看诚信,诚信的根底在于人具有内在的道德品质;其实施是由内而外,推己及人的,其基础在己,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自尊和尊人的道德要求。从法律角度看诚信,诚信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是指当代各国在法律上尤其是在私法上普遍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它强调的是规范与监督”[1]。从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来说,诚信的意义就更为重要,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大学生树立理想信念的基础。当代大学生应该继承和发扬诚信道德,把诚信道德作为高尚的人生追求,大学生的诚信意识、诚信行为、诚信品质,关系到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一定意义上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未来。所以,大学生只有养成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才能真正忠诚于国家和民族的事业,才能牢固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终生奋斗的理想信念。

一、当前高校大学生诚信缺失现状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说文解字》认为“人言为信”,程颐认为“以实之谓信。”可见,“信”不仅要求人们说话诚实可靠,切忌大话、空话、假话,而且要求做事也要诚实可靠。而“信”的基本内涵也是信守诺言、言行一致、诚实不欺。“诚”主要是从天道而言,“信”主要是从人道而言。故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当前,大学生的诚信状况总体上是健康向上的,但在一些大学生身上存在着诚信缺失现象。

(一)学习诚信缺失

学生的首要任务就是学习,其次才是从事一些学生组织工作、参加校园文化活动等,但现在有一部分大学生缺失考试诚信,平时抄袭作业,考试也作弊抄袭,就连毕业论文都是从网上下载抄袭他人的。而且随着社会科技的进步,大学生作弊也出现了新的特点。一是作弊队伍不断“壮大”,由过去个别人变成了一群人,不光是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作弊,学习好的学生为了得到高分也开始作弊。二是作弊心态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害怕偷摸作弊变得毫无羞愧。三是作弊手段有了新形式,作弊工具现代化,由过去夹带小纸条变成现在用手机给答案拍照发微信,以供大家共享,还有的英语四六级考试用“枪手”代答卷等。

(二)经济诚信缺失

拖欠学费,有钱也不去早些交齐学费,助学贷款不按时偿还,这些都是经济上不诚信的表现。助学贷款是国家为缓解高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求学压力而实行的一种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人,完全凭借大学生的个人信用,这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的重要举措。但助学贷款在执行还贷过程中却遭遇到信用缺失的情况。很多大学生拿到了国家助学贷款却不按时偿还,经济诚信缺失。

(三)学历作假,就业违约

一些高校大学生为了在毕业时能够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就在学历和推荐材料上弄虚作假,签订就业协议后又违约等不诚信现象时有发生。具体表现为:有一部分大学毕业生在推荐材料上不能向用人单位提供真实的个人材料。还有的毕业生为了更好地包装自己,将自己最优秀的一面向用人单位展示,而将自己薄弱不足的方面加以隐瞒;还有的学生私自篡改学习成绩,制作假证书、伪造学历档案等。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有的毕业生在履行就业协议上不守信用、随意违约,或是就业没多久就跳槽,打乱了用人单位的用人计划,也损害了学校的形象。

(四)生活方面诚信缺失

大学生生活方面诚信缺失主要表现在同学之间不讲诚信、出卖同学利益、偷盗同学财物,还有的学生恋爱动机不纯,在家庭中为达到个人目的对父母说谎,在学校借阅图书不归还等等。

二、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因素

目前,我国社会诚信体系还没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尚不完善,对诚实守信宣传氛围不浓烈,人们的诚信意识淡薄。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价值观也跟着发生了很大变化,一切追求利益最大化,拜金主义思想严重,导致一些大学生对物质需求表现强烈,加之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想和现象也使得青年大学生的价值观受到冲击,致使诚信意识不强。

(二)家庭因素

家庭教育对人的思想影响具有一种特殊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家庭是孩子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也是诚信教育的启蒙学校。家长及亲戚在大学生诚信教育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而有些家庭在孩子教育上,不注重诚实守信,不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给孩子树立了坏的榜样,导致孩子缺乏诚信观念和意识。还有的家长对孩子不诚信的言行不加以制止和引导,从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孩子的诚信缺失。其实,在家庭教育中,孩子是父母的影子,而家庭就是复印机,孩子就是父母的复印件。

(三)学校因素

高校的首要任务是培养人才。有些高校在培养人才中往往只注重知识的传播,却忽视了对学生的德育教育。而诚信教育就是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所以高校在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方面力度不够,诚信教育和约束机制不健全,而教师只注重教书,诚信育人功能发挥不到位。这些现象都导致大学生诚信缺失。

(四)个人因素

当代青年大学生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在优越的环境中成长,物质条件来得容易,以至于心理承受能力差,意志力不坚强,存在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心态,对外界要求多而不思付出,极少考虑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而只顾追求个人名利。这种自私心理使他们往往重利轻义,不守诚信。当代大学生由于受到各种利益和功利的干扰,许多大学生变得浮躁,在学习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过少,考试时想用作弊等歪门邪道蒙混过关。

三、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对策

(一)社会环境

要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就要优化社会诚信环境。首先应该为全民讲诚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用诚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基本规范,倡导诚实诚恳、信用信任,也就是以信用取信他人,对他人给予信任。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领域中基础性的行为规范,也是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基础性道德规范。再有就是应该为大学生诚信创造环境氛围,通过健全诚信道德方面的相关法制并广泛宣传,增强社会全体公众包括大学生的职业道德观念,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使全体公民不做背叛诚信的事。

(二)家庭

家庭教育对孩子的作用是社会教育、学校教育所不可比拟的,家庭成员在教育孩子时应该言传和身教相结合,家长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在教育孩子方面应做到言而有信,重视孩子诚信品质的培养。在家庭教育的过程中要体现孩子的主体性,引领孩子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发展方向,要求孩子做到的,家长首先应该做到,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为孩子树立诚实守信的正面榜样。只有这样,才能对孩子的诚信教育取得实效。

(三)高校

1.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加强制度建设

大学生诚信档案是一种写实式的纪录,它对学生的各方面有较为全面、真实的记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学历确认,主要对大学生的学历、学位、技能培训证书等合格情况的确认;二是鉴定大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品行、学业成绩、任职、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情况;三是诚信证明,包括个人信誉度、奖惩情况以及学生在校内和社会上兼职和其他重大事项中的经历诚信表现等[3]。因大学生诚信档案是写实纪录,建立诚信档案的好处就是大学生会更加注意自身形象,矫正不诚信行为,学生在毕业时可以凭有效身份证件到信用数据库查询自己的信用档案,而招聘单位可以到信用信息管理中心查询求职大学生信用情况,并结合其综合能力决定是否录用。

2.构建和谐诚信的校园环境,发挥环境育人的作用

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是构建和谐校园环境的必然要求,高校应营造校园诚信氛围。一所学校是否和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师生的诚信道德素质,所以高校应该建立诚信教育的长效机制,探索大学生明礼诚信的方法和途径,营造诚信氛围。组织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月活动,设立“诚信考场”,考生自愿报名,考场内不设监考老师,让学生真正理解诚信的意义。成立教师和大学生诚信宣传志愿者服务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推动整个校园诚信风尚的形成。教师和大学生诚信宣传志愿者服务队要承担起传播诚信道德知识、弘扬诚信道德文化、践行诚信道德行为的重任,通过参与诚信宣传活动,使诚信理念深入人心,为构建和谐诚信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3.教师示范,做诚信典范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其职责是教书育人,首先是教学生做人,如何做人,做一个怎样的人。要塑造高尚道德的人才,必须要认真贯彻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的行为规范,注重为人师表,追求以德立身。教师的示范性很强,教师讲诚信,不仅会成为学生的榜样,而且还会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

4.校园文化活动中加强诚信教育,培育诚信文化

高校可将诚信教育寓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中,比如开展“守信为荣,失信为耻”诚信专题讲座,邀请诚信道德模范讲述诚信的意义,普及、宣传诚信知识,组织专业人员为大学生讲解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还贷及诚信档案知识,开展诚信助学贷款讲座,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辩论赛和演讲比赛。通过这些活动,将说教色彩浓厚的教育转变为大学生乐于接受的形式,从而加强诚信教育力度。

(四)个人

孟子曰:“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前提。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增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树立诚信观念,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讲诚信、讲道德,言必行、行必果,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在学习、考试、撰写论文、日常生活和经济行为中真实诚恳,为自己塑造一个诚信的人格。

总之,诚信是立人之本,是一种不可缺少的道德修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就应该优化社会诚信环境,营造诚信氛围;高校应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发挥教师立德树人的榜样示范作用,丰富诚信文化,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大学生自身也应该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诚实守信品质、塑造完美人格。

参考文献:

[1]王培慧.高校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探究[J].吉林化工学院学报,2007(6):64.

[2]李洪伟,宋平,王炳成.大学生诚信的影响因素分析[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5):120.

[3]朱永忠.大学生诚信缺失分析及对策探析[J].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5):117.

反腐败法制探析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 网络文学作品是新兴的作品形式,其主要的载体是PC端和移动终端,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中,个人借助APP就可以实现传播和复制。近年来,网络文学拥有广泛的用户群体和粉丝基础,以其作为优质版权的开发来源引发了IP改编热潮,网络文学商业价值凸显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版权问题。文章基于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侵权现状,分析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以期推动网络文学保护体系和相关法律的完善。

【关 键 词】IP;网络文学;同人作品;版权保护

【作者单位】苏勇,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当前大热的“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一般被翻译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授予知识产权创造者的权利,包括商标、版权、专利、工业设计等,文学、音乐等艺术作品,甚至词、词组、符号、设计等都可以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目前学界对网络文学作品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网络文学作品一般包括两种形式:一是直接在网络上制作的可以被他人感知的,具有一定表达形式和表现形式的文字作品;二是现实中的创作经过数字化之后被上传至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对版权保护对象即版权作品的实质性要求是独创性、固定性、可复制性,也就是说,无论是哪种形式的网络文学作品,只要符合著作权法对版权作品的实质性要求,就可以成为版权保护的客体。近年来,网络文学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网络文学IP成为电视剧、电影、游戏、动漫等创作的重要来源之一,而网络文学IP井喷式的发展也给现有的著作权法带来诸多问题和挑战。

一、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侵权概况

1.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的主要模式

根据艾瑞咨询的用户调研数据,2016年中国网络文学行业PC端用户规模约2.17亿人,移动终端用户规模约2.65亿人。如果盗版网络文学全部按照正版计价,PC端和移动终端付费阅读收入的损失达79.7亿元。用户阅读盗版网络文学作品的载体主要是PC端和移动终端,获取盗版网络文学主要是通过盗版网络文学网站、资源下载网站、论坛、贴吧、网盘、微博、博客等渠道[1]。除了这些传统意义上的盗版模式,网络文学IP的深度开发也催生了网络文学衍生作品的版权侵权。由于网络作品的广泛传播带来巨大的商业利益,作品的角色、名称等很容易与作品所传达的精神、意蕴相联系,其也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盗版者刻意将与网络文学原作品毫无关联的产品借用网络文学作品的角色、名称等进行推广宣传,比如,利用他人作品名称用作商标、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域名,修改作品名称进行再创作,把网络文学改编成同名游戏,将网络文学的知名角色形象印在儿童玩具上,等等,从而谋取非法利益,损害版权人的合法权益。但作品的名称、角色等很难单独作为一个作品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况且这些知识产品又是基于劳动而产生的合法利益,对这些知识产品的擅自使用或者不正当使用,已经侵害了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超出了社会公众容忍的限度。禁止利用这些知识产品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既可以保护合法利益,促进产权激励,又可以维护竞争秩序。因此,这些未达到著作权法保护的要求或者不被著作权法保护的知识产品,一旦具有法律上的诉求,便可以借助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兜底保护”。

2.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特点

网络文学作品一般是以互联网为发表平台和传播媒介,所以其侵权行为也和网络的特点密切相关,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特点。一是虚拟性。网络中存储、传输的网络文学作品都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所以,盗版网络文学作品也是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于盗版网络文学网站或者APP中,也具有虚拟性。二是匿名性。互联网允许用户匿名登录获取信息并与他人进行沟通,一些盗版网络文学的网站利用互联网匿名性的特征,采取隐蔽的手段传播盗版网络文学作品,侵害了版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互联网匿名性的特征又导致版权人很难确定侵权人的真实身份。三是即时性。网络传播的速度非常快,一旦盗版网络文学作品被上传到网络,其短时间内就可以被大量复制、传播。所以,应建立长效监督审核机制,尽早发现并删除盗版网络文学作品,这样才能不断压缩盗版内容存在的时间,从而保护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四是个人化。网络技术为个人获取信息和输出信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这也就意味着个人也能成为网络文学的侵权人,个人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对网络文学作品进行复制和传播,势必严重侵害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存在的困境

1.“避风港”规则的滥用

网络版权保护立法针对免除网络服务提供者赔偿责任的行为和条件做出了专门规定,符合特定情形和条件时则受到“避风港”保护,不承担赔偿责任。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借鉴了美国1998年《千禧年数字版权法》(以下简称“DMCA”)的立法模式,为四类网络服务提供者规定了免予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这是在著作权法有关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的传统免责事由之外,根据网络版权保护实际确立的新的免责事由,是对传统免责事由的扩张。“避风港”规则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明确在何种情况或何种条件之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不承担责任,从而增强了互联網经营活动的可预见性,使网络服务提供者放心从事技术创新活动和经济活动,在受到侵权指控时避免遭受突如其来的打击[2]。但是一些公司利用APP和移动转码技术向用户提供盗版网络文学作品,而涉嫌侵权的公司往往会以“避风港”规则中的“通知删除义务”为自己脱罪,即如果没有被通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涉嫌侵权的公司就不承担侵权责任。因为根据“避风港”规则,涉嫌侵权公司一旦收到权利人发出的通知,就应当知晓由用户上传的侵权内容存在其APP中,或者APP中有指向侵权内容的链接。如果涉嫌侵权的公司及时移除侵权内容或者断开了指向该内容的链接,即使涉嫌侵权公司的网络中存储有侵权内容或者指向侵权内容的链接,在满足“技术中立”和主观上没有理由知道该侵权信息的条件时,也不会因为用户或者其他网站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从而进入“避风港”。此外,虽然国家版权局在著作权法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明确网络服务商的主体责任、工作机制等,但其属于部门规章,法律层级较低,所以应尽快将其上升为法律,更好地保护网络文学作品版权。

2.同人作品的性质界定

同人作品是指小说原著的读者利用原小说的人物或者背景重新创作的新小说,尤其在互联网出现之后,同人作品成为受读者欢迎的创作形式。根据《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2条和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同人作品是基于原作品的二次创作,其作为一种创作性质的表达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同人作品无论是否用作商业用途,其前提条件都是不能侵犯原作品的版权。因为作品只要发表或者公开传播,就有可能侵犯原作品作者的复制权、改编权及作品完整权,法律保护原作品不受歪曲、篡改,即便改编也是作者的权利,除非同人作品的作者能证明自己对原作品的使用在合理使用范围内。

为了繁荣文化产业,法律应该允许已经存在的作品在改编过程中起到推动作用,也就是说,重编的作品必须远离原作品的内在和外在形式,使被改编作品的独创性特征从新作品中隐退[3]。在此理论之下,如果同人作品不侵犯原文的表达,借用的要素属于思想、事实的范畴,则属于对作品的自由使用,不会侵犯到原作品的版权。而如果同人作品需要正式出版,则必须获得原作品作者或者版权人的授权许可。比如,有的读者续写《哈利波特》,网站将这些讨论续写的结果出版,《哈利波特》作者J.K.罗琳提起诉讼要求禁止出版,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宝树的《三体X·观想之宙》就是对《三体》进行二次创作的典型同人作品,如果《三体》的作者或者版权人不同意该小说出版,则可以引用著作权法主张其侵犯作品完整权或改编权。针对同人作品的侵权判断还应该按照演绎方式对原作品的依赖程度进行区分,侵权与否的认定既要照顾创作自由,同时又要兼顾对著作权人的激励,做到减少创作成本与激励创作创新并重。此外,还应注意同人作品与通过抄袭、剽窃产生的作品之间的不同。同人作品是通过作者的智力劳动创造出的第二个作品,而抄袭、剽窃的作品是将他人的智力成果通过简单转变而冒充成为自己的作品,抄袭者或者剽窃者对于所谓的新作品内容没有实质性的智力贡献,在这种情形之下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3.网络文学作品侵权损害无法有效恢复

稀缺性是作品作为商品在市场上交换的前提,也是版权制度作为财产法制度的经济学特征,而是否有效恢复稀缺性是版权保护的根本问题[4]。对于网络文学来说,即使对版权的侵权进行司法救济也很难恢复到原状,即很难恢复到侵权之前的版权作品的稀缺状态。针对有形载体出版物的司法救济,其中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没收、扣押与销毁有形载体出版物,从而实现这种版权内容的市场稀缺。网络文学作品的载体是网络,而其一旦在网络上被非法传播,不仅很难澄清并且还会被多次复制,对于网络文学作品来说,稀缺的不可恢复性使得阻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比侵权之后的救济更为重要,否则即使版权人赢得具体的侵权诉讼,也不一定能赢回市场。一般来说,司法救济还存在诉讼周期长、侵权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有可能恶意转让域名等问题,导致法院的胜诉判决不一定能有效帮助权利人达到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弥补损失的目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很难通过司法救济渠道得到保障。

三、我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路径探析

1.完善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相关立法,加强司法保护

我国民事立法模式一般采取规定归责要件的形式,即“实施了某种行为,应承担某种责任”的结构,以“免责条件”形式出现的“避风港”规则,与我国传统的民事立法模式有很大的差异,因而存在许多问题,需要继续完善。虽然条例详细规定了“避风港”规则及其“通知—删除”程序,但并没有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豁免的一般条件进行界定。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立法很难就各种具体类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设定责任豁免条款。在民事立法中规定“避风港”规则的一般条件,使之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统摄力,不仅可以有效阻止侵权人滥用“避风港”规则,还有助于增进立法的前瞻性,并限制司法的自由裁量权,确保裁判的公正统一。“通知—删除”程序是网络服务提供者进入“避风港”的途径之一,但只出现在条例中,并不能确定是否扩大适用于除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之外的其他著作权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也只提到通知,没有提及合格通知、被通知的审查、反通知等规则,在实际中能否扩大适用到所有的权利,仍然存在疑问。因此,可以在著作权法中规定“避风港”规则及其“通知—删除”程序,也可以继续完善条例,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避免侵权人滥用“避风港”规则。

2.建立网络文学的全IP管理体系,增强网络文学企业核心竞争力

网络文学作品拥有强大的粉丝基础,更适合作为影视剧、动画、游戏等内容文化作品,以及手办等周边衍生品的来源。所以,网络文学企业需要增强自身的知识产权实力,通过建立契合竞争和市场需求的全IP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布局、组合与储备,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同时还可以帮助作者一起进行作品IP的开发,更好地保护相关衍生权益,实现IP价值的最大化。网络文学作品的全IP管理体系涉及版权、商标等多种知识产权类别,比如,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在法律层面权项多且复杂,权利之间相互重叠,储存、搜索、链接等技术与网络文学企业提供的服务、作品的改编等均涉及版权。网络文学企业可以围绕经营需求,建立全IP管理体系,形成不同知识产权类型的组合,通过知识产权将竞争优势转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如将手办的外观设计与商标注册相结合,将专利与版权相结合等,给侵权者设置多重障碍,降低盗版及盗版衍生品带来的损失[5]。

3.允许技术问题由技术来解决,采用版权权利管理信息和技术措施

网络复制传播的便利导致了网络文学盗版的泛滥。版权技术措施是通过版权人对作品的接触控制、复制控制或者其他控制,实现对版权作品使用的控制的技术措施。权利管理信息是指将版权归属和版权权利人的信息附在作品之上。互联网条约明确规定了技术措施、权利管理信息的合法性,我国条例第26条也对技术措施及权利管理信息做出了规定。条例中没有对技术措施进行分类,依据DMCA的规定,技术措施一般可以分为控制访问作品的技术措施和控制利用作品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能够有效地与作品等信息相结合,起到阻碍侵权行为发生的作用,而不是仅对潜在的侵权人产生警示作用。权利管理信息对网络文学作品权利人的保护和行使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权利管理信息可以告诉公众该网络文学作品的权利状态,如是否受版权保护以及使用条件;二是权利管理信息包含相应的网络文学作品权利归属信息,使用人可以此来确定权利人以及向哪一方支付使用费;三是权利管理信息还有可能是网络文学作品权利人跟踪、统计或者识别其作品被使用情况的重要工具,如水印技术等。

目前,雖然版权保护在国际、国内均形成了法律体系,但在IP热潮之下,由于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的综合开发涉及知识产权的很多领域,给现有的版权保护法律体系和模式带来很大的挑战,新的盗版模式和手段也在逐步变化,法律无法及时给予规制和惩戒。因此,有必要完善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相关立法,建立网络文学的全IP管理体系,采用版权权利管理信息和技术措施增强民众的版权保护意识,从而更好地保护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使其IP商业价值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艾瑞咨询:2016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EB/OL]. (2017-11-10)[2017-04-12]. http://www. 199it. com/archives/581527. html.

[2]孔祥俊. 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思维——知识产权司法前沿问题[M].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

[3][德]M·雷炳德. 著作权法[M]. 张恩民,译.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4]吴伟光. 著作权法研究——国际条约、中国立法与司法实践[M].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5]肖延高,范晓波,万小丽,等. 知识产权管理:理论与实践[M]. 北京:科学出版社,2016.

反腐败法制探析论文范文第3篇

本文对腐败产生的根源、反腐的意义、历史经验和现状进行了阐述、回顾、,论述了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对于在我国当前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如何通过不断完善廉政法制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反腐倡廉 法制建设 法律制度 依法治国 监督体制 引 言

腐败已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独有的祸患,不管存在于哪个国家,都严重破坏了社会体制的正常运转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侵蚀了社会所提倡的道德和人们的精神世界,严重着社会的健康。在我国,特别是改革开放的特定历史时期,由于新旧体制的转换、法制的不健全,社会道德的偏差和失范,市场本身正面和负面的双重效应,以及西方国家资产阶段自由化及和平演变的侵蚀,腐败现象日趋蔓延。当前,社会上腐败现象日益严重,腐败案件不断增多;高官腐败突出;顶风作案猖獗;大案要案显著。已成为阻碍社会良性发展的社会问题。

如何遏制腐败现象,更有效进行反腐败斗争呢?邓小平同志指出:‚廉政建设,要靠,更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因此,能否有一套严格而又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这是防治腐败现象,进行反腐败斗争中有无强制性对策的问题。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反腐败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这是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而得出的结论。这一科学结论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反腐败斗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和现实意义。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其中一项重要就是建立和健全反腐倡廉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如何健全廉政法制建设?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著者认为必须从三个大的方面入手做工作,第一就是要有一个健全的社会主义廉政法律体系,而现有的廉政法律体系还存在很多的漏洞和不足,且此法律体系的完善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因为反腐斗争的形势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新的样式和类型的腐败现象不断产生和发现,因此需要不断产生相应的法律条文以适应这种新形势的发展。第二就是要有一套健全的法律监督体制,如果不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那么就是有再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也会是一纸空文,只有做到违法必究、一查到底才能真正贯彻好指定的各项廉政法律。且法律监督体系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监督程序和一个职能健全、功能强大的执法监察组织作为支撑,否则就会陷入另一种新型腐败的泥沼。第三就是要作好法制宣传,使每一个干部、每一个党员、每一个群众以及相关的 舆论监督单位都了解廉政法律,做到法制普及,这样才能形成一种遵法守法、全民动员的环境,不给腐败现象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则腐败现象就会渐趋减少。从而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

一、腐败产生的根源

腐败的产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有着深刻的根源。

(一)思想根源。人的思想是其行为的支配力量,占支配地位的错误思想是腐败产生的主观要素。

(二)社会根源。每一个人都处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无论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都要受周围事物的影响。

(三)历史根源。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的祖先制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培育了优良的传统美德。但是,几千年的封建制度给我们留下了几个世纪难以消除的封建残余思想,有的甚至在人们的头脑里还根深蒂固,成为新时期腐败产生的历史根源。

(四)体制根源。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必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出现新旧并存的局面。这难免在某些方面形成空隙,使一些违法违纪者有空子可钻。

(五)制度根源。制度与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实行什么样的体制,就要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与其相适应。制度建设同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由旧的体制向新的体制过度期间,制度不配套,造成许多事情无法可依,使一些人有空子可钻。尤其是一些新的产业和市场出现后,法规建设有时相对滞后。一些人乘机捞一把,出现新的腐败。 尽管腐败产生有各种因素,但根本原因是权力的滥用。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根本宗旨,但没有制约的权力会导致腐败已成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经验总结,并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因此,在法制社会,权力不仅需要法律保障其实现,更需要法律制约其运行,确保其依法行使。

二、反腐倡廉的意义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文化必然会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剥削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相结合,滋长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等消极现象,对人们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产生冲击,也会侵蚀我们的干部和党员队伍,甚至毁掉一些意志薄弱者。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少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现在的大案子很多,性质都很恶劣‛。江泽民说:‚腐败现象的蔓延,严重破坏了党和群众的联系,而且成为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我政权的借口。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他还说:‚如果听任腐败现象发展下去,党就会走向自我毁灭。‛而反腐败斗争又具有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求我们及时而有毅力去做这项工作。

首先,反腐败斗争具有紧迫性。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和改革开放事业的成败。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和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保持清正廉洁,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从而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产生了官僚主义、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贪脏枉法、执法犯法、任人唯亲、裙带关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等腐败现象。如果任其蔓延,就会使党变质、国变色,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毁于一旦。苏、东剧变,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丧失,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这些国家党内的腐败现象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根治,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因此,要保证党不变质、国不变色,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就必须加强法制建设,惩治腐败。 其次,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邓小平同志指出:‚惩治腐败斗争,不能搞一天两天,一日两日。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产生腐败的原因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根本解决,这就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从思想上看,封建主义的残余思想和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还会对我们一些党员和干部产生腐蚀作用。从制度上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有可能被某些腐败分子用于谋取个人的私利。因此,清除腐败要通过长期的制度建设和思想教育,这些都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

最后,反腐败斗争具有艰巨性。惩治腐败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但腐败是一个历史性的顽症,反腐败斗争必然要遇到腐败势力和分子的抵制和反抗。同时,反腐败斗争涉及到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思想的、文化的、法律的诸多方面,由于它又是一个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开展有效的反腐败斗争必然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阻力。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

实践证明,反腐败不能通过‚搞运动‛的方式来进行,这种方式不仅往往出现大轰大嗡的情况,而且容易使腐败分子漏网或反腐败斗争扩大化的问题。因此,只要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轨道,才能取得良好成效。

三、我国廉政法制建设的发展及现状

1、我党反腐倡廉的历程

建国以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一些在革命战争时期威武不屈的共产党干部在糖衣炮弹的攻击下纷纷落马,毛泽东同志多次告诫全党警惕糖衣炮弹的攻击,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燥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个月,党中央就做出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的决定》党中央于1951年11月30日下达了《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当时影响最大的就是枪毙了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和天津专署专员张子善,以及时任国家公安部行政处长的宋德贵。这一运动真正起到了惩前毙后、振聋发聩的作用。建国初期,正是通过反腐败,清洗了污浊,巩固了党在人民群众的良好印象,保证了新生政权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不发达,也由于我国正在实现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期间,情况错综复杂。同时,由于在一定时期放松了思想政治教育,使某些党员干部抵御腐蚀的能力有所下降。但是党中央对新时期的反腐败斗争一直是高度重视的,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邓小平还多次指出:反腐败斗争‚真正抓紧,大有希望,不抓紧就没希望‛。‚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全面地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廉政建设要靠法制‛的思想,进一步提出廉政建设要法制化。江泽民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反腐倡廉工作要逐步实现制度化、法制化。‛

2、廉政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保障前提

对国家工作人员从严要求,严格立法,是反腐倡廉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早在两千多年前,韩非就提出了以法治国,法贵当严的思想。他说:‚夫严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罚者,民之所恶也,故圣人陈其所畏以禁其邪,设其所恶以防其奸,是以国安而**不起。吾以是明仁义爱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制定法律必须与政体、环境、气候相适应,宽严与否必须与当时的情形相联系。因此,反腐倡廉的法制建设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立法观为指导,针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大量腐败现象,坚持从严立法,坚决打击腐败行为,以保证社会有序运转。

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肩负着管理国家、领导现代化建设的重任,手中握有或大或小的权力,这种权力既可用来报效国家,为民造福,也可以用来换取钱财,满足私欲。因此,严格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用权,对他们的腐败行为、犯罪行为给予严惩,是理所当然的。

四、新时期反腐倡廉的新特点

1、现阶段腐败现象的新特点

在新阶段,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败本身也在不断发生演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有些腐败分子已经基本完成‚原始积累‛,腐败分子的原始积累主要通过6个方面来完成:大批量、多层次的土地批租;利用权力大量违规放贷;违规减免税收;股市‚圈钱‛;走私放私以及利用国家重点工程建设转包‚分肥‛等。有的地方出现了‚送子女、配偶出国,亲属海外定居,把腐败赃款转移出境,自己外逃‛的腐败新动向。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这将有助于我们加大对外逃腐败分子的打击力度。

一些腐败分子的手段更狡猾、更隐蔽。主要有3种形式:一是权力的‚期权化‛。不少腐败分子在以权谋私活动中,‚现货‛交易少了,‚期货‛交易多了:不再是当即攫取利益,而是等多年以后,甚至退休以后,再连本带利收取好处。二是权力的‚假借‛和‚转让‛。纵容、默许自己的子女、配偶等用自己的名义捞取好处,这种移花接木、李代桃僵的手法很有代表性。三是赃款‚漂白‛,资本增值。腐败分子通过不法手段攫取了‚第一桶金‛后,千方百计利用这‚第一桶金‛为资本 ,在权力的合法或不过分违法的‚关照‛下,使之不断增值,把不法收入逐步变成合法收入。

不少腐败分子的‚抗药性‛在提高。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腐败分子也在反打击的手段。许多腐败分子往往把自己打扮成‚廉洁‛干部形象,迷惑人们,而一旦被查处时,则负隅顽抗,百般抵赖。

十六大以来因腐败问题被判刑或受到党纪处分的省部级高官至少已有8人。

2、现阶段反腐倡廉思路的变化

党中央的反腐思路在十六大以后发生了三大变化:

1、从十二大到十六大以前,中央的提法都是要‚反对腐败‛,而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反对和防止腐败‛。加上‚防止‛一词,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性的变化,即把反腐重点转到了‚打‛与‚防‛并重。这一转变对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具有深远的意义。

2、十六大以前,我们把反腐败界定为是一场‚严重的斗争‛,而十六大则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3、十六大以前,我们在谈党的建设时通常是指‚三大建设‛,即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十六大以后,我们把‚制度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加了进去,成为‚五大建设‛。由此,反对和防止腐败必须立足于‚制度反腐‛。

五、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的关系

1、廉政法制建设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必须有利于促进建设和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是党的基本路线的主要,也是廉政法制建设必须遵循的原则。

必须以加强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基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廉政建设法制化。

必须与从政道德建设紧密结合。廉政建设需要法制,也需要道德。既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又要把最基本的从政道德规范化、制度化,以法制的形式促进从政道德建设,有效地构筑起反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必须坚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辅相成。‚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又有许多重要的区别,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不可偏废。

必须使廉政法律、法规成为必行之法。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通过严格执法,进一步树立和维护廉政法制的权威性、严肃性。

2、法制建设与反腐倡廉的关系

把行政管理运行过程法制化,是防范腐败的基本途径,也是提高政府效能重要前提。我们不能静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而坐视各种腐败行为的蔓延,我们只有不断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才能不断打击腐败分子对于廉政法律体系建立进行干扰和破坏的企图,而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腐败现象的干扰力度将逐渐被遏止,因此法制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同步进行,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六、廉政建设的法制措施

1、实现权力的法治化 (1)将权力的赋予法治化

权力的赋予与权力的获得是一体之两面。从给予权力的角度,权力起始于赋予。从接受权力者来说,权力赋予的过程则是权力获得的过程。什么机关,什么人才有条件去获得权力,通过什么程序去获得权力,获得那些权力,都需要法律的指引。其中涉及到人民代表的选举立法,人大代表的权利与权力立法,国家机关的组织立法,国家官员的选举与任命立法,等等。

我国的权力不当赋予或不当获得的现象,总是与腐败联系在一起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就是一个特定权力滥用的起点,就是一个特定权力走向腐败的开端。‚买官卖官‛与‚跑官要官‛,都是对于权力的非法赋予和获得,都是对于人民权力本质的背叛。

保障权力赋予与获得的正当性的根本,不是法治而是民主。民主对于权力的意义是根本的,是决定性质的。但是如果没有法治,民主就没有保障,民主就会为集权、专制所取代,权力就会从其起点就被扭曲、异化。 (2)将权力的行使法治化

权力的行使应当是法治最大的着眼点的。权力的腐败都是在权力运行之中实现的。

将权力行使法治化,首先要求将权力主体法治化。权力主体内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自觉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行为的合法程度。

其次,将权力法治化还包括将权力的内容法治化。一个权力主体享有哪些权力应当有法律的具体规定,各种权力拥有者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权力内容作出自己的权力行为。权力内容的法治化,它是权力法治化中的核心部分。

再次,将权力法治化,要求将权力的行使过程法治化。权力的行使得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遵守法定的程序,权力就必然是滥用的。不按照程序运作的权力极易腐败或者为腐败提供便利的条件。 (3)将权力的监督法治化

权力监督的法治化是指权力监督的主体、对象、程序等方面的法治化。

2、推进社会法治化

(1)社会法治化是反腐倡廉的社会基础

社会法治化是指社会实现法治的过程,以及社会实现法治后呈现出来的整体状态。

权力的广泛性质要求反腐倡廉必须以社会的法治化作为前提和基础。

(2)社会法治化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

社会法治化有利于推进反腐倡廉和廉政建设,确保政治清明与为政廉洁。它是反腐倡廉的社会背景,也是反腐倡廉的有效措施。

社会法治化可以使掌权者慎用权力,增强抵制腐败的自觉性,减少腐败的可能性,降低腐败的机率。社会法治化可以为权力拥有者随时敲响警钟,使权力拥有者消除腐败而不受处罚的侥幸心理,勤勤恳恳、踏踏实实,随心所欲而不逾矩。 社会法治化还可以为监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监督环境,使监督者更好地发挥出反腐倡廉的作用。在法治环境尚未建立的时候,监督总是困难的,大多数公民出来指证腐败者时都会有所顾虑。他们会害怕打击报复。如果整个社会都法治化了,打击报复的事件必将大幅度减少,人们对于腐败者的恐惧就必然会减低,对于腐败的指控就必然更加大胆,腐败者也就会在更大的程度上法网难逃。监督者必将有更多的法律意义到的保障。 治理腐败不仅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和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而且还需要有着较强法律意识的公民的参与。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普遍淡漠,那么即使有非常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也不起作用;如果没有基本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公民就无法充分行使自己监督法律实施的权利。我们还常看到,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违法犯罪,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观念淡薄,以至于无法无天。因此,我们要强化普法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才能铲除腐败生存的空间。 结 束 语

综上所述,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关系党和国家乃至民族大业的长期系统性工程,只有将其纳入社会主义法制轨道,才能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铲除腐败行为生存的空间和土壤。随着反腐倡廉工作向深层次、宽范围的不断推进和,必将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和立法保障,任重道远的廉政法制建设工作在正确的思路和周密的规划下也必将迎来一个新的春天。

我们应在‚三个代表‛伟大思想的指引下,大力开展立法、法制监督、普法等法制建设工作,沿着社会主义法制轨道不断前进,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河清海晏、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相信共产党依靠自身力量,同时又有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一定能够不断健全法制建设,逐步清除腐败现象,最终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伟大胜利。 致 谢

尊敬的南阳广播电视大学领导和老师:首先感谢您们给予本人一次这么好的机会,使我在法律方面的知识和实践能力得到提高,提高了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同时感谢校领导和全体教师在学习期间给予本人的辛勤培养和耐心教诲,使我获益颇丰;圆满完成了本人学习期间的全部课程。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对于我的学习和论文给予的耐心指导和讲授,使我这篇拿不出手的论文,通过老师的指点能在这里进行答辩。感谢论文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接受我的答辩,希望您们对我的论文多提指正意见和建议,我将永远记住母校和全体老师的培养和教导。

[1]耿明信著,‚反腐倡廉与依法治国‛,《理论观察》,2000年第1期;(期刊论文类)

[2]马云泽著,‚反腐倡廉的对策思考‛,《云梦学刊》,1999年第1期;(期刊论文类)

[3]刘海年著,《依法治国与廉政建设》,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著作类)

[4]范松青著,‚反腐败要纳入法制化轨道‛,《探求》2000年第1期;(期刊论文类) [5]李福岩著,‚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建设几点建议‛,《沈阳师范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期刊论文类) [6]姜丹著,‚中国共产党80年廉政建设启示‛,《鞍山钢铁学院学报》,2002年11期;(期刊论文类)

[7]蔡玮、孙道同著,‚反腐倡廉必须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山东大学学报》;(期刊论文类)

[8]贺军著,《中国反腐败之路新探》,中国言实出版社,1999年版;(著作类)

[9]中央纪委办公厅著,《坚定信心 加大力度 深入推进党我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专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著作类)

[10]中央纪委办公厅著,《坚定信心 加大力度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专辑》,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著作类)

[11]李雪勤著,《新中国反腐败大事纪要》,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著作类)

反腐败法制探析论文范文第4篇

一、和谐社会的法制需求

( 一) 法制是和谐社会实现自由与平等的保障

法制建设是一项基本的国策, 是人类实现人际关系的一种有序的、人性化的一个必要的手段。一个真正的法制是推进社会的统一的, 而不是促进其分裂的情况, 我们的社会中每一位成员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以及对自由的追寻。这是不会受到任何的约束的, 在法律上受到一定的保障。人的本质属性是个体性和社会性一个高度统一, 所谓个体性即为人的一种自然的特性, 主要是根据人的自治和自决就可以有效地解决。但是每一个人的显示情况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致使人的自由存在于客体和主体之间[1]。

( 二) 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可以有效消除和谐社会的障碍

现在, 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已经很少了, 但是存在着城乡之间的经济收入差距。此外, 也伴随着我国的经济出现转型期, 失业的人数逐渐增加, 社会出现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 必须要相关的法律进行约束, 减少这种收入上的差距。

二、实现和谐社会法制保障的路径

( 一) 要完善法制, 真正做到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个方面是我们必须对于已经有的法律进行服从, 并且还要不断使之完善。所以, 完善法律制度是很关键的。我们要不断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就要实现人民的民主建设。在法律制度方面的不断完善, 才能使得法治有一个落实的好根基。邓小平曾经这样说过: 我们要把社会主义下的特权现象进行全方位的消除, 这就必须解决人民头脑中的思想, 与此同时, 也要把社会制度方面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不论这个人是那个层次的, 所有人都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社会发展得不断加快, 才能使得法律在行进中更加的完善。

( 二) 不断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我们都知道, 只有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的基础之下, 才能有效地建设上流社会, 作为社会主义法制, 也是上层建筑的一个必要的部分。因此, 这也必须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保证。反之, 在法制方面的不断完善也将能够使得我国的经济有一个大的发展。伴随着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处于一个快速地发展阶段, 人民在购买商品方面, 与他人的联系也越来越多, 使得人民遵守法律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了。所以, 我们要想尽一切办法来完善我们的法制建设[2]。

( 三) 不断对于政治体制改革进行推进

现在我们的国家经济依然是处于一个初级阶段, 在法制的建设方面也是处于一个不健全的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 在经济方面比较低, 存在着很多不平等的现象。即便国家的某些权力是和人民有着密切的联系的, 但是其根本不属于人民。他们的权利必须经过人大代表进行完善由当地的政府和相关的司法机构进行行驶权利, 致使出现不少人无视公民的权益, 仗着自己的权利以权谋私, 滋生出很多腐败的现象。

( 四)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第一方面, 对于广大的人民群众, 要从教育开始抓, 即加大普及的力度, 从而促进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使得人民在法律、意识方面得到培养, 尤其是农民、一些弱势的群体, 要提高法律的觉悟, 这样一来, 使得他们合理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捍卫他们的合法权益、权利等, 从而促进他们在保障法治的前提下很好地发展[3]。

第二方面, 要积极养成人民在公民意识、社会契约等方面的观念。所谓公民意识是指, 所有人均能够体会到自己是主人翁的地位, 包括: 政治生活的、公共事物的, 只有这样, 才能促进公民积极、主动地去参与活动, 从而促进正确的权利与义务观; 公平、公正、自由观的形成, 也促进社会、政治环境、文化氛围的形成。另外, 对于社会契约观念, 是针对契约的思想、逻辑来说的, 即在政治、法律等领域的集中表现, 只有他变得健全、发达了, 才能对政府的越权、滥用权力等进行防范, 同时, 对公民的行为进行约束, 使其按照法律去办事。

此外, 我们也要不断提升社会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 对于他们的思想政治进行教育, 作为现代化下的民族政治, 不单单可以减弱法制体系, 而且还要对公民的道德行为进行相关的要求, 这是社会对于每一位公民所提出的要求和义务。

三、结语

综上所述, 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面, 我们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如何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 使得法制建设逐步完善, 这是我们的任务和职责, 也是我们将这个任务实现的一个根本。

摘要:在社会主义社会中, 公平和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 依法治国是基本的国策, 本文重点探讨了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问题, 以及如何构建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关键词:和谐社会,法制保障,探析

参考文献

[1] 林雪梅.行政执法中法律与习惯的冲突及其处理[J].中国行政管理, 2013 (06) .

[2] 沈成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现状管窥基于对29个典型案例的分析[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4 (01) .

相关文章
6月5日世界环境日范文

6月5日世界环境日范文

6月5日世界环境日范文第1篇1875年的5月20日,17个国家在法国巴黎签署了“米制公约”,这是一项在全球范围内采用国际单位制和保证测量结果一...

1
2025-09-19
10级迎新晚会总结范文

10级迎新晚会总结范文

10级迎新晚会总结范文第1篇从9月16日我们知道自己有幸成为文艺副部,就开始策划迎新方案。一个月的辛勤准备让我们的晚会有很多值得自豪的闪...

1
2025-09-19
7月黄道吉日一览表范文

7月黄道吉日一览表范文

s("wzfz");上一篇:语言学概论01任务范文下一篇:6月党组织学习内容范文

1
2025-09-19
6月党组织学习内容范文

6月党组织学习内容范文

6月党组织学习内容范文第1篇参加人员:全体中心组成员 学习内容:1.推动全党学习和掌握历史唯物主义更好认识规律更加能动地推进工作(《人...

1
2025-09-19
315宣传活动策划范文

315宣传活动策划范文

315宣传活动策划范文第1篇一、认真学习,提高水平今年,我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

1
2025-09-19
512汶川特大地震范文

512汶川特大地震范文

512汶川特大地震范文第1篇2《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图、照、表的选用总要求、技术规范及行文规范一、 总要求1.图、照图、照注重典...

1
2025-09-19
80岁生日祝寿词范文

80岁生日祝寿词范文

80岁生日祝寿词范文第1篇再过三天就是李老先生九十寿辰,值此宗族同贺之际。我谨代表***********全体职工,向老前辈表示衷心的祝贺:祝老前...

1
2025-09-19
985211名单范文

985211名单范文

s("wzfz");上一篇:小学生获奖感言范文下一篇:幼儿园放假通知范文

1
2025-09-19
付费阅读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