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风专项预案范文第1篇
现将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报。
一、 防排水情况
1、 流水线生产车间摆渡小车坑内因低洼可能存在积水现象,针对此想象,分公司设专人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如有积水,立即启用排水泵进行排除。
2、 厂区排水沟上周进行了清淤工作,排水沟情况良好。
3、 厂区对外雨水口无堵塞,无淤泥。
4、 生活区排水沟无堵塞,排水畅通。
二、龙门吊安全检查
1、对厂区所有龙门吊吊钩情况进行检查,不使用的龙门吊吊钩均按照要求收到顶部,防止大风时摆动。
2、所有龙门吊均配备防风绳、防风钩,不使用的龙门吊均已按照要求拴紧防风钩。
三、应急物资检查
沙袋、铁锹、水泵、应急灯等防汛、防台物资齐备,设备情况良好,满足应急使用。
四、安全教育情况
分公司安质部按照防台、防汛要求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车间工人进行了安全教育,
6、7车间窗户玻璃容易被风吹落,在经过上述车间时应注意高空坠物。
上海分公司
20
16、
防台风专项预案范文第2篇
防汛防台风方案
一、深圳的气候特点
本工程所在地区(深圳地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终年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年均降雨量为1926MM,年平均气温22.4℃。极端是最低气温为0.2℃,极端最高气温为38℃。每年4~8月为雨季,常年盛行东南风和东北风,年平均风速4米/秒,6~10月为台风季节,常受热带气旋侵袭,实测最大风速30米/秒。极端最大风力超过12级,50年一遇的最大台风速为40米/秒,台风过境时常伴有暴雨。本地区雾日出现较小,历年最多雾日为8天,主要在1~4月份出现。该地区空气湿度较大,湿空气中含盐较高。
二、雨季施工保证措施
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考虑到深圳市降雨量大,雨季长,台风和强热带风暴频繁。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正常的施工秩序,将不利影响和损失降至最小,制定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部成立防台风暴风及防洪领导小组和抢险救灾队,由一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4人。
2、日常防备措施: 1)合理布置现场,做到:
A现场有组织排水,排水通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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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台风方案
B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敷设电气线路和配置电气设备。
C办公、宿舍要建在合理的地理位置,并加固牢靠。
D水泥等防潮、防雨材料库应架空,屋面应防水或用布覆盖。 2)现场清理干净,物料堆码整齐、统一,悬挂物、标志牌固定牢靠,施工道路通畅。
3)储备水泵、铅丝、蓬布、塑料薄膜等备用。
4)定期检查各类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5)注意天气预报,了解天气动态。
3、防暴雨措施:
1)做好汛前和暴风来临前的检查工作,及时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汛期和台风暴雨来临期间要组织昼夜值班,做好记录,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和台风暴雨警报。
2)加固临时设施,设标志牌,临时围墙等处设警告牌。 3)安排好应急疏散通道及安全集结中心。
4) 沟槽周围应挖沟排水、泻洪,防止地表雨水直接汇入槽、坑冲刷边坡;槽坑底应修集水沟和集水坑并及时排水,集水明沟、集水坑沿现场场地四周布置,配备多台水泵抽水。
5) 雨天作业必须设专人看护边坡,防止塌方,存在险情的地方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禁止作业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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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台风方案
6) 检查机械防雷接地装置是否良好,各类机械设备的电气开关应做好防雨准备。大风雷雨天气应切断电源,以免引起火灾或触电伤亡事故。风雨过后,要对现场的临时设施、用电线路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当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继续施工。
7) 钢筋要用枕木或木方、地垄等架高,防止沾泥、生锈。雨季应经常测定石子、砂子、粉煤灰的含水率,及时调整配合比,保证质量。浇筑砼应尽量避免在雨天进行。
8) 台风暴风天气或连绵阴雨天气,防台风暴雨抢险救灾队应集结待命,统一指挥,随时准备排除危险隐患。
9) 仓库要防水防雨,配电箱、露天电动设备要有防雨罩。 10) 现场施工前后要加强通讯联系,因雨季现场不能作业时,及时通知搅拌站停机,运料车覆盖,现场及时处理。
11) 办理工程保险,灾情一旦发生,通知保险公司做现场调查并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减少损失。
三、台风季节施工保证措施
根据本地区的气象特点,每年都避免不了台风季节,为了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特制订以下防台风措施:
1、在台风季节,注意收集和收听天气预报情况,在强热带风暴形成后,必须密切注意台风动向,随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2、项目经理在确认八级以上台风将在48小时内正面袭击或对本地深圳市深安企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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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台风方案
区有严重影响时,应立即组成“防台风指挥小组”,由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队队长组成,项目经理亲自布置和指挥防台风工作。
3、工地停止施工,全面动员投入防台风抗灾工作。
4、大型机械设备采取防护加固措施,小型机械设备撤入仓库。
5、对供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加设拉线加固,台风登陆后应切断电源。
6、后勤部门准备必需的生活和防护用品。
7、在确认10级以上台风将在24小时内袭击本市时,除了留下少量保安人员和值班领导外,其余人员都应撤离到安全避风地区,同时带走贵重物品、重要文件和资料等。留守人员在台风登陆前1小时必须进入永久性建筑物内,并预备重型交通车一辆,备用药物和食品以防万一。
8、台风过后,立即组织人力,修复被损坏的建筑物和设施,迅速恢复生产。
四、高温季节施工保证措施
1、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1)建筑施工露天作业多,劳动强度大,高温季节施工难度更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真心关爱生命安全,关注职业健康的角度,踏踏实实做好高温天气建筑工人劳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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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台风方案
2)我市高温酷暑期长,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连续高温、疲劳作业容易造成事故的发生,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中暑、急性中毒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2、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作措施 1)高温天气工作时间规定
A)日最高气温达到39℃时(高温红色预警信号),当日应停止工作;
B)日最高气温达到37℃时(高温橙色预警信号),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C)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高温黄色预警信号),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采取换班轮休等方法,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加班加点,12时~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因行业特点不能停止作业的,12时~15时员工露天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D)紧急抢险、抢修的施工作业除外。 2)高温天气作业人员上岗要求
项目部应对高温天气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在高温天气露天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露天作业岗位。 3)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
A)免费为工人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饮料包括深圳市深安企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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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台风方案
盐汽水、茶水、中药和各种汤类,含盐浓度应为0.1%-0.3%。 B)加强清凉饮料在冷却、运输及供应过程中的卫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防止污染,保证清凉饮料的清洁卫生。
C)密切关注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根据发布的高温预警信号及时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D)合理调配工人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室外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改善工人劳动作业条件,减轻工人劳动强度。
E)按规定向每一位工人提供劳保用品,并在施工现场设置休息场所,场所应能降低辐射影响,内设座椅、风扇等设施。
F)建立健全防暑降温措施,及时检修或更换有故障的防暑降温设备、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G)对于工作井室、人工挖孔桩、顶进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工人的影响。
H)改善工人集体宿舍的内外环境,宿舍内有必要的通风降温措施,确保工人的充分休息,减少因高温天气造成的疲劳。
I)在工人的工作区域和休息场所配备常用的防暑药品,员工出现中暑时,及时送医院治疗。
3、高温天气环境卫生措施
1)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工人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应满足防暑降温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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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防台风方案
2)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4、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
1)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措施,保障必要的劳动保护经费,为广大工人创造良好的作业和休息环境。
2)做好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对防暑降温措施不落实,造成中暑事故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3)积极开展预防中暑和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全行业关注防暑降温工作,增强工人高温天气作业的自我保护意识。 4)制定高温天气下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安排好值班人员和应急调度工作,及时处置员工高温中暑、急性中毒等突发事件。 (完)
防台风专项预案范文第3篇
一、组织指挥
酒店设防台风总指挥部,负责发生台风期间指挥调度工作。
1、总指挥部机构: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成 员:行政办经理、财务部经理、销售部经理、房务部经理、餐饮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大堂副理
2、指挥中心工作站:设在大堂副理接待处(内部电话:8822),各部门在指挥中心工作站接收工作指令与汇报工作进展状态。
3、通讯要求:指挥中心成员必须保证通讯随时畅通,至少携带手机或对讲机1部(提前充足备用电池)。
二、防台风宗旨与任务
全体员工尽全力保护宾客、员工人身财产与酒店财产安全。
三、职责分工
防台风工作由防台风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实行分部门负责的办法。各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部门共性工作要求
1、接到酒店启动防台风预案指令后,召开部门紧急会议,通知台风信息,传达酒店对此次防台工作的布署与对部门具体工作的安排要求。
2、防台期间酒店员工必须无条件返岗待命,有义务参加防台,并听从统一指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无故不到位、不服从防台工作安排或玩忽职守的人员,视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论处。情节严重的,按 1 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员工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集中至酒店并返岗待命,宿舍内仅留管理员值守,不得留宿员工,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4、要求员工台风期间注意个人安全,做好个人防范,避免发生其它事故。
5、台风过后恢复自救善后工作,各部门须听从酒店统一调遣安排,积极主动配合部门间工作,以最快的时间里恢复经营运作。
(二)行政办
1、台风前准备工作:
(1)备用装沙袋子600条以上,及足够系绳。
(2)安排相关部门统一参与装垒沙袋,并备放使用区域。
(3)安排司机提前检查水、油、车辆性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员工餐厅提前检查天然煤气管道设备运作与准备各种餐用物资(米、油、菜等)。
(5)对员工宿舍的阳台地漏疏通,并准备手电筒。另,拨掉各种电器插头解除存在隐患。
(6)根据各部门采购需要,做好防台物资购进。
(7)负责行政车队的车辆调度,安排好救护的应急用车,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准备好紧急医疗药品。
(8)总仓认真检查仓库的设施及房屋是否存在抗台产生的隐患,并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处理。
(9)总仓做好现有抗台用品准备(如手电筒、雨衣、雨鞋等),并对必要的库存物资清点汇报,视情况做好计划采购,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
(10)对酒店消防设施设备全面临检,确保消防系统安全运行。
(11)保安准备好巡视手电筒、雨衣与应急灯(以备二次供电或特殊情况下使用)。同时,在总仓领取手电筒5个。
(12)指挥车辆停放至安全处(消防中心旁或大堂门前),防止坠落物砸损车辆。
2 (13)负责辖区内治安保卫工作,做好固定岗和巡逻岗的应急调整工作。
(14)负责落实抢险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台风期间严格执行出车制度,必须接到派车单或上级指令后出车,遇特殊情况须请示上级领导决定。
(2)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巡视宿舍房间,关好门窗,对进水房间及时处理,并做好安全防范。
(3)人事做好台风期间各部门人员在岗出勤情况统计,同时,随时掌握员工的安全状况,并及时汇报。
(4)安排专人对台风期间实况进行拍摄,存留历史影像记录。
(5)网管员及时处理酒店电脑系统故障,确保网络正常使用。
(6)部门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风工作区域:主楼1-5楼西侧通道防渗水与处理工作。
(7)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预警信息,宣布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8)消防中心严密监视店内消防与警卫安全,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汇报。
(9)外围岗保安须不间断地巡视酒店院内、外围各区域,确保台风期间安全。
(10)负责协助抢险工作中人员安全救护工作。
(11)负责辖区内防台风暴雨加固工作。
3、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统一组织人员撤沙袋。
(2)清点部门损失情况,及时汇报酒店领导。
(3)检查部门设施设备,需维修项目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4)对防台风期间人员加班情况统计汇总,报酒店领导审批,后转财务部制作加班工资,抄送工程部统一保险理赔,并备案。
(5)收集抗台先进事迹,组织评选抗台先进,并以先进事迹与记实事例、信息出刊店报、黑板报。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 3 宿安排。
(6)检查店内安全消防设备受陨情况,并做好统计上报。
(7)保安组负责辖区防台风撤离工作的验收和检查工作,协助各部门将防风沙袋收回,并妥善放置。
(8)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工作。
(三)房务部
1、台风前准备工作:
(1)准备充足沙袋,放置备用区域(大堂折页门、别墅门、主楼二楼阳台客房玻璃门等),及足够的报损布草,以备各岗位防水措施
(2)将院内垃圾桶、沙滩椅、阳台茶几、阳台椅、太阳伞全部集中摆放或存放安全位置。
(3)将泳池边围放沙袋,以防污水排进泳池。
(4)园林树木防风加固,并将室外盆栽植物移入大堂适当位置防风。
(5)将所有客房、楼道门窗需锁好,发现有工程问题及时报修。
(6)将客房阳台茶几、阳台椅均搬入房间内,以防风时砸损阳台玻璃。
(7)大堂与客房内放置《防台风宾客通知书》。
(8)做好总机窗户的防水措施,保护机房设备。
(9)总机在接到酒店 “启动防台风预案”指令时,需立即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并每隔1小时查询1次天气预报情况,将最新状况汇报指挥中心(大堂副理)。
(10)提供当天与近几日宾客接待状况资料,汇报酒店领导,以备台风期间掌握接待能力,并确保接待工作有序。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总机必须准确无误地传达指挥中心下达的指令信息。
(2)大堂副理掌握宾客入住及安全状况,做好宾客安抚工作。同时,维护大堂秩序,并为客人提供最新的天气情况。
(3)前台在停电前保留1份准确的“入住、预抵、预离”手工统 4 计表及客人资料,备查。
(4)按“机场滞留客预案”作好接待准备工作。同时,准备手工房态1份与销售部核对房态,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5)加强巡视客房内是否有渗水或地漏堵塞,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如房间有渗水,需采用布草现场处理,渗水较严重须立即安排吸水、保养,以防地毯、家具或木地板等侵水损坏;如阳台地漏有堵塞,及时通知工程人员进行维修。
(6)每幢别墅安排指定人员留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做好住客安抚工作,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正常提供客房服务,确保宾客正常入住。
(8)结合工作需要妥善调配部门各岗位人员工作任务。
3、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清点部门损失情况,及时汇报酒店领导。
(2)统计渗水房间以及其他工程维修问题,向工程部报修。
(3)恢复所有移动物品的归位工作。
(4)做好台风后酒店卫生的全面清理与消杀工作。
(5)做好园林树木的扶正与花草修剪。
(6)撤除区域内防风沙袋交还行政办。
(四)工程部
1、台风前准备与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人员及物料:
(1)要求部门人员全部到岗,24小时坚守岗位,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2)接到台风警报后根据具体情况组织防风用材料到位。
(3)准备充足柴油,备用发电。
室内设备、设施检查
(1)全面检查配电系统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各开关控制柜,确保运行正常。
(2)检查电梯机房内设备,确保运行正常。
5 (3)检查供水系统、地下水箱蓄足水,确保运行正常。
(4)检查大堂活动门是否完好,整扇门是否坚固。
(5)检查酒店内,包括别墅塑钢窗是否完好,窗上玻璃是否完好,窗、门是否关闭。
(6)备好潜水泵及胶管,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7)仔细检查发电机,水箱水位、油箱油位、机油油位、电瓶电压、电瓶液位是否在正常位置,检查发电机是否处于自动位置,低压配电柜发电机检测信号是否处于开的位置。
(8)台风登陆时,值班人员每半小时检查一次所有机房设备,密切注视高、低压配电房漏水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经理,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室外设备、设施检查:
(1)检查屋顶地漏,清理地漏四周垃圾保持畅通。
(2)检查泳池房排水泵是否动作可靠,并手动抽水试验,台风登陆时值班人员需每半小时对此处进行检查(机房是否进水,各开关柜是否有进水现象)。
(3)检查污水处理站地下泵房盖子是否盖好,机房内设备是否正常,每半小时值班人员检查机房是否进水。
(4)检查屋顶各管井门是否关闭,生活水箱,热水箱盖子是否关闭。
(5)检查并固定卫星接收天线。值班人员每1小时上楼检查屋顶设备是否完好。
(6)保证客房热水供应,观察热水温度,当水温低于37℃开电加热。
(7)检查室外所有雨水井及污水井并保持畅通。
(8)检查总机房电话配线架避雷针是否完好到位。
(9)检查大堂四周地下室排风口,并用沙袋封堵,防止进水。
(10)检查所有室外灯是否坚固,包括基础螺丝。所有室外摄像头是否坚固。
2、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疏通所有阳台地漏开盖的排水管。
(2)恢复安装停车场遮阳棚。
(3)检查室外工程部所属所有设备(霓虹灯、围墙灯、柱灯、草坪灯等等)及屋顶所有设备损失情况,汇报酒店领导。同时,将酒店所有损失情况汇总,呈酒店领导审阅,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落实理赔事宜。
(五)餐饮部
1、台风前准备工作:
(1)准备充足沙袋,放置备用区域(中西餐厅折页门、中厨出入口等),做好防护措施。
(2)检查各区域与设施设备情况(某某厅、多功能厅、会议室、中西餐与厨房),对存在问题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3)锁闭所有的门窗(检查固定沙袋是否牢固)并将餐桌、椅子搬离门窗较远处,防止桌椅等造成损坏。并将泳池吧的烧烤炉、烧烤桌椅搬移得当位置存放。
(4)提前准备好足够的服务用品与一次性用具(纸盘、杯、筷子、餐盒等),并准备足够的瓶装饮用水,确保临时供应(停水停电时使用)。
(5)结合实际准备充足的厨房储备用食品(如:冬瓜、南瓜、土豆等),至少一周使用的大米、面粉以及食用油。
(6)提前准备半成品及可存储的熟食品,冷冻食物在台风来临之前使用完或做加工,并提前准备好所有预测需要的原材料(至少保证2-4天)。
(7)联系客户,提前做好预定的准备工作。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不间断检查各区域(某某厅、多功能厅、中西餐厅等)是否有渗水现象,并准备报损布草,及时做好现场处理。
(2)及时检查原材料供应和使用消耗情况,并合理掌握调配。
(3)确保住店客人与员工的用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餐厅正 7 常对外经营。
(4)除部门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风工作区域:主楼1楼(中西餐、大堂、接待等一楼层)防风、渗水及相应处理。
3、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及时做好营业现场的恢复及卫生清洁工作。
(2)清点部门损失情况,及时汇报酒店领导。
(3)检查部门设施设备,需维修项目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4)掌握客流量情况,对于短期不能用完的原材料灵活处理,注意保质期、定期通风晾晒和做好贮藏。
(六)财务部
1、台风前准备工作:
(1)与菜品供应商取得联系,掌握送货情况,告知相关部门,以便做好工作准备。
(2)安排好前台收银工作的资金备存以及应急安全措施。
(3)网管员对酒店电脑系统排查,确保正常使用。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财务部科室人员做好会计资料、档案、计算机有关数据的保管工作,做到各项资料保管明确到人,保证会计资料及数据完整,并保护各项设备不受台风侵害。
(2)前台收银须在停电前,做好手工操作的准备,对各项数据及时备份。同时,制作手工帐要做到无漏、错帐,确保帐目结算的准确性。
(3)除部门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风工作区域:主楼15楼东侧通道防渗水与处理工作。
3、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关损失费用参考数据。
(2)根据酒店汇总损失情况,核对物资坏损,做好相关记录。
(3)负责酒店财产损失记录核算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事宜。
(七)销售部
1、台风前准备工作:
积极与预订房客户确定抵店情况,以便做好相关预订安排。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办公室安排人员留守,做好销售接洽与订房工作,以及前台接待需要的协调工作,确保酒店销售工作正常开展。
(2)除留守人员外,其他人员随时听从指挥中心调遣参与防台风工作。
(3)积极与机场保持联系,做好滞留客的接待与相关安排。
3、台风后善后工作:
防台风专项预案范文第4篇
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为及时、有效、迅速地应对台风,避免或减轻因台风及其产生的灾害对电力生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特制定《福建惠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台风应急预案》。
1.2 抗御台风应急是以减轻台风或强热带风暴等自然灾害对电力生产和职工生活造成的损失为根本目的,在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即将来临和发生后的短时期内,应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或扩大,迅速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减轻台风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所以,抗台风应急是减灾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3 本预案结合福建惠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小岞风电场地理位置及生产特点,从指导思想、行动原则、台风灾害应急、指挥机构、职责、通讯、抢险救灾队伍、工具、物资准备及临台应急措施、灾后应急行动预案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分别做了安排。其目的是在台风灾害发生时迅速做好应急准备,启动抢险救灾预案及生产运行应急行动方案,尽最大可能减少台风对风电场的破坏,有效地控制台风产生灾害的发
- 12.1 防汛抗台指挥部成员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2.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 任: 办公室副主任:
防汛抗台指挥部指挥分工及职责 总指挥:
负责全公司防汛抗台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工作,下达和签署调动指令。
副总指挥:
负责全公司防汛抗台的组织动员和群众思想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做好防台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副总指挥:
具体负责临台前直至台风过后的生产指挥工作,负责审定生产及抢修方案,并组织抢修队伍紧急执行抢修任务。负责通讯设备的应急工作,保证通讯畅通。 2.3 防汛抗台指挥部的职责
3.4.1 接受惠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地方政府防汛指挥部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3.4.2 决定发布、启动、解除台风抗台的命令;
- 3全公司建、构筑物的灾害情况进行检查,安排修复。 3.5.4 发展与计划部: 负责临台前及台风过后的物资准备工作(包括救生排险所需物资、生产急需所需物资)。 3.5.5 总经理工作部: 负责统筹安排好车辆调度工作,严格控制车辆外出,保证临台前及台风期间的车辆满足工作需要;负责台风期间所需后勤保障物资提前准备工作(包括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
3.5.6 思想政治工作部:负责防汛抗台的动员和员工思想工作,做好防台知识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3.5.7 财务部:负责台风应急所需资金的筹措、落实,保证资金专用;负责与保险公司报案联系工作。 2.5 指挥部应急办公的地点
台风警报发生后,指挥部设在小岞风电场中控室。 2.6 应急通讯
应急救援总指挥: 应急救援副总指挥: 日常管理办公室:
中控室电话(应急值班室): 急救中心:120(县医院) 4 危急事件的应急响应 4.1 预警控制
- 5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防汛抗台指挥部领导。
4.1.2.2 防汛抗台指挥部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决定(必要时召集会议研究),是否进入预警状态以及相应的级别,同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
4.1.2.
3防汛抗台指挥部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之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和预警控制措施。
4.1.3 预警响应
4.1.3.1 黄色(Ⅲ级)响应
4.1.3.1.1 公司防汛抗台指挥部办公室:开始值班,及时与气象部门取得联系,关注台风动向,并随时向防汛抗台指挥部及惠安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通报台风信息。并利用网络及群发信息及时转发到公司各个部门及小岞风电场。 4.1.3.1.2 当台风预计可能在24小时后达橙色(Ⅱ级)响应时,安全生产部、工程建设部、思想政治工作部、风电场等部门人员必须到达风电场现场。 4.1.3.3 橙色(Ⅱ级)响应
4.1.3.2.1 公司防汛抗台指挥部办公室:密切注视台风动向,随时向各部门通报台风路径情况,保持与公司领导和地方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发出各项指令,召集各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部署抗御台风工作。
- 74.1.3.2.9 安全生产部按要求组织检查生产要害设施和次生灾害源,并采取临台应急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无条件立即整改;同时加入到抢险救灾中。
4.1.3.2.10 工程建设部入抢险及配合恢复台风损坏的生命线工程使之保障机组发电或尽快恢复生产
4.1.3.2.11 总经理工作部做车辆调度,保证车辆满足防台需要,同时职工食堂适当储备粮食、准备干粮、熟食、水以及必备生活用品等。
4.1.3.2.12 思想政治工作部加强台风知识和防汛抗台防灾宣传,防止惊慌失措,安定人心,坚持生产和工作。 4.1.3.2.13 发展与计划部根据防台指挥部的要求调拨各类防灾、救灾物资、设备,并要求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位置。 4.1.3.2.1
4当台风预计可能在12小时后达红色(Ⅰ级)响应时,总经理工作部相关人员、防汛抗台指挥部领导必须提前到达风电场现场。
4.1.3.2.15 根据台风警报的风力等级大小和对灾害损失估计,以及对全场建筑物的抗台风能力的估计,由指挥部决定可以对处于台风威协下的职工提出撤离危险建筑物,采取避灾措施的劝告,在紧急情况下,组织职工疏散到安全建筑物内。
- 9防汛抗台指挥部、公司保持联系,汇报灾情,取得支援。 5.2 如因台风造成全场停电,立即组织进行全场恢复操作送电的程序,积极地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尽快恢复场用电及生活照明电源。
5.3 风机受台风影响时停机的,应马上按风机运行规程要求恢复发电。
5.4 各部门应按照其职责,台风后尽快组织检查,安排修复,恢复正常生产。
5.5 工程建设部对整个风场建筑物、风机场地等灾害情况进行检查,安排修复。
5.6 台风过后,由安全生产部协调,小岞风电场应拍照取证,清点损失的物资,财务部负责办理保险报案索赔事宜。 6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根据生产和生活恢复情况,由总指挥宣布抗御台风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
防台风专项预案范文第5篇
厦府办〔2011〕6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已作修订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3月23日印发的《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府办〔2009〕75号)同时废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洪涝和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是对我市威胁最大的自然灾害。为确保我市防洪、防台风安全,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保障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订。
1.3 汛期确定
根据厦门市暴雨洪水及台风的特点,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为汛期,其中
7、
8、9月为主汛期。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属地管理的原则。
1.4.2 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台风、暴雨、洪水和台风引起的风暴潮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指挥全市防洪防台风工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属常设机构,挂靠在市水利局。
市指挥部设立综合材料组、新闻宣传组、督查协调组、专家技术组、抢险组、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等七个非常设应急办事机构。当启动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后,办事机构相应开始运转。
组织机构如下:
第一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防汛抗旱的副市长担任。
第二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城市建设管理的副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73111部队副参谋长、厦门警备区参谋长、武警厦门支队支队长、市建设管理局局长、市海洋渔业局局长、市市政园林局局长、厦门海事局局长、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秘书长:由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与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厦门港口管理局、鼓浪屿管委会、民航厦门安监局、市气象局、厦门通信管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厦门海警三支队、厦门电业局、南昌铁路局厦门车站、国家海洋局厦门海洋预报台(简称海洋预报台,下同)、厦门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简称水文分局,下同)、厦门广电集团。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增加相关重要开发片区指挥部为成员单位。
各区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指挥长,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负责小型及以下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各成员单位、各水工程管理单位成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部门、单位的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形成条块结合、分级负责、部门管理的防汛抗灾指挥体系。每年汛前,各级政府要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并以正式文件下发。
2.2 组织机构职责(详见附件)
2.2.1 市指挥部职责
2.2.2 市防汛办职责
2.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2.4 市指挥部应急办事机构职责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市气象台、水文分局、海洋预报台、洪水预警报中心应加强台风暴雨、河流洪水、风暴潮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将信息及时报送市指挥部,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
3.1.2 市国土房产局应加强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测预报,将信息及时报送市指挥部,并向社会公众发布。
3.1.3 当出现或可能出现河道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海堤超警戒以上潮位、水库超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应立即将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所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相关镇(街)和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并报告市指挥部。
3.2 预防行动
3.2.1 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做好汛前安全大检查,排查整改洪涝隐患,修复水毁工程,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所辖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包库、包堤、包闸领导及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及抢险预案。落实各级气象灾害联络员、信息员,检查电台、卫星电话等应急通讯设施。
3.2.2 汛前,各区指导各镇(街)、村(居)做好救灾避险点设施的检查工作,配备必要的安全和生活物资,联系好协议应急供货厂商。
3.2.3 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汛情、工情、灾情。
3.3 预案准备
各成员单位、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制定本部门、本区的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各类水库应编制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小(Ⅰ)型以上水库(包括筼筜湖)应制定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宣传,开展预案演练。
4 信息发布
4.1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区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等传播渠道,及时、准确、全面通报汛情、灾情和防灾抗灾动态。各新闻媒体和设施业主单位等要全力给予支持和配合。
4.2 可能出现航线停航、跨海大桥交通管制、BRT停运、停课、景区关闭、地面公共交通减班或停运等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提前作出判断预测报市指挥部,由市指挥部提前提醒广大市民合理安排出行。
4.3 应急响应期间,电视台、广播电台至少安排一个频道宣传报道灾害信息和防灾抗灾动态;台风灾害Ⅰ级响应期间,实施整点连线直播。
5 台风灾害应急响应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Ⅲ、Ⅱ、Ⅰ三级。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台风预测预报,适时调整响应行动,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并发出相应通知。
5.1 Ⅲ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计台风未来可能影响我市。
5.1.1 市防汛办及时将台风消息转发给各区、各成员单位,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总指挥。
5.1.2 市指挥部召开防汛、气象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认真分析台风可能对我市造成的影响程度,适时发出“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
5.1.3 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坐镇指挥。水利、气象、防汛、海洋预报台、交通、建设、市政园林、海洋渔业、国土、海事、港口、旅游、鼓浪屿管委会等部门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做好随时动员和组织防御工作的准备。
5.1.4 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沿海台风警报,市指挥部召开市政府办公厅、防汛、气象、水利、海事、港口、海洋渔业、旅游、鼓浪屿管委会、海洋预报台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根据会商情况和相关部门提出的工作建议,重点研究部署海上、临海防御工作,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总指挥。
5.1.5 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市指挥部适时下达以下指令:
5.1.5.1 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通知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渔船(高崎避风坞除外)和渔排上人员撤离上岸。
5.1.5.2 在7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通知危险品船舶、无动力船舶进入锚地避风。
各区和海洋渔业、海事等部门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进港避风船只数量和转移上岸人数。
5.1.6 各成员单位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防台风准备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洪涝隐患点、危房、地质灾害点、集中安置场所、高空建筑设施、临时工棚、电力设施、校舍等,每日20时前将当日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市指挥部。
5.1.7 必要时,市指挥部召开防台风工作会议,市分管领导对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进行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5.2 Ⅱ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5.2.1 市指挥部发出“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必要时,市政府办公厅、宣传、水利、气象、海洋渔业、公安局交警支队、驻厦部队等部门派人进驻市指挥部。
5.2.2 市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市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5.2.3 市指挥部召开市政府办公厅、防汛、水利、气象、交通、建设、市政园林、海洋渔业、海事、教育、公安、国土、旅游、港口、鼓浪屿管委会、海洋预报台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根据会商情况和相关部门提出的工作建议,重点研究部署临海、陆地防御工作,并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5.2.4 市指挥部召开防台风紧急会议,市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市委、市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5.2.5 各成员单位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检查抢险物资、器材的完好性,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检查督促落实本行业、本系统防台风工作。各区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单位(包括机关、事业、企业、开发片区指挥部、各类学校)做好防台风工作。
5.2.6 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市指挥部适时下达以下指令:
5.2.6.1 当风力(平均风力,下同)达到7级时,厦金航线、大嶝至小嶝航线、厦漳客运、海上旅游观光、厦鼓轮渡等航线停航。
5.2.6.2 当风力达到8级时,关闭所有货运、客运码头、沿海旅游景点,在建工地停工。
5.2.6.3 当风力达到9级时,关闭海沧大桥、所有旅游景点,BRT停运,地面公共交通减班或停运,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课。
5.2.6.4 临海餐饮酒店停止营业,关闭海滨浴场。
5.2.7 在10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市海洋渔业局组织高崎避风坞150马力以下小型渔船、无动力船舶和不具备防抗相应台风能力的船舶上人员撤离上岸。
各区和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落实情况和进港避风船只数量、转移上岸人数。
5.2.8 按照市指挥部部署统一要求,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及时下达人员转移通知,并将转移情况滚动上报市指挥部。各责任单位、市建设管理局、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5.2.9 市气象台每隔3小时作出台风预测预报,海洋预报台每隔3小时作出风暴潮的预测预报、通报实测潮位,水文分局及时作出洪水预测预报,并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防汛办通报。
5.2.10 根据市气象台预报及实际降雨量,市指挥部组织专家技术组研究制订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必要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中型水库,督促指导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5.2.11 出现险、灾情时,市指挥部组织专家技术组提出抗洪抢险技术方案,协调相关成员单位、专家、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有关工作。
5.2.12 按照市指挥部统一要求,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时滚动播报台风警报、指挥部通知(通告)、防台知识等;深入一线播报各级各部门防台抗台工作情况。平面媒体加大对台风信息和防台风工作的报道。
5.2.13 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安排市相关领导深入各区、各有关单位、各有关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指导各区、各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5.2.14 必要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防台风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5.3 Ⅰ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影响或登陆我市。
5.3.1 市指挥部发出“关于启动防御年号台风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提出进一步防御部署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宣传、水利、气象、海洋渔业、交警支队、驻厦部队等部门派人进驻市指挥部。
5.3.2 市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部,各区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各级防汛责任人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全市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
5.3.3 市指挥部召开市政府办公厅、防汛、水利、气象、交通、建设、市政园林、海洋渔业、国土、海事、港口、旅游、海洋预报台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进一步研究部署防御工作,并报告市主要领导。
5.3.4 市指挥部召开全市防台风紧急会议,市主要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5.3.5 根据台风发展趋势,市指挥部适时下达以下指令:
5.3.5.1 当风力达到10级时,关闭厦门、集美、杏林、五缘、演武、同安湾、丙州、中州、大嶝等大桥和疏港路高架桥。
5.3.5.2 部分地区电力管制。
5.3.6 在12级风到来之前6小时,市海洋渔业局组织高崎避风坞150马力以上渔船上所有人员撤离上岸。
各区和相关成员单位认真抓好落实,滚动上报落实情况和转移上岸人数。
5.3.7 市气象台每隔1小时作出台风预测预报,海洋预报台每隔1小时作出风暴潮的预测预报、通报实测潮位,水文分局及时作出洪水预测预报,并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防汛办通报。
5.3.8 根据市气象台预报及实际降雨量,市指挥部再次组织专家技术组研究制订水库、河道洪水调度意见,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中型水库,指导督促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5.3.9 出现险、灾情时,市指挥部组织专家技术组提出抗洪抢险技术方案,协调相关成员单位、专家、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有关工作。
5.3.10 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时滚动播报台风紧急警报、市指挥部通知(通告)、防台知识等。台风影响或登陆前12小时,电视台、广播电台固定一个频道,整点连线报道台风信息和防台抗台工作动态。平面媒体加强对台风信息和防台抗台工作报道。
5.3.11 报请市委、市政府安排市领导分赴挂钩区、部门和单位、重点部位指导督促防台风工作。
5.3.12 必要时,市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市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5.3.13 情况严重时,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取消室外大型活动和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5.4 应急结束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含沿海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解除报告,或者预报台风未来不会影响我市。
5.4.1 市指挥部发出“关于结束防御年号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宣布解除台风警报和结束紧急防汛期。
5.4.2 市指挥部发出解除交通管制、景点关闭和恢复海上作业等指令,研究部署下一步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各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省有关部门等上级汇报灾情,争取国家、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5.4.3 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市指挥部部署统一要求,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市指挥部。同时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
5.4.4 市指挥部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市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区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市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省防汛办。
5.4.5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加大抢险救灾宣传力度,做好抢险救灾宣传工作。
6 暴雨洪水灾害应急响应
当市气象台发布局部地区短时暴雨警报时,不启动全市性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但相关区和水利、市政园林、国土、建设等相关成员单位应及时启动本区和部门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加强对重要部位和重点区域的巡查和值守。
当市气象台发布全市性暴雨警报时,启动全市性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按暴雨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工作分为Ⅱ级和Ⅰ级。
6.1 Ⅱ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日降雨量50~100毫米)或实测日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6.1.1 召开防汛、水利、气象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认真分析暴雨可能造成的灾害程度,立即市指挥部发出“关于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必要时,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工作要求。
6.1.2 市指挥部副总指挥坐镇指挥,水利、气象、防汛、建设、市政园林、国土、公安、交通、水文分局等单位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每日20时前将当日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情况上报市指挥部。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全市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6.1.3 市气象台及时滚动发布暴雨警报,海洋预报台及时预测预报潮位、通报实测潮位,水文分局及时监测预报洪水,并及时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防汛办通报。
6.1.4 根据降雨发展趋势,按照市指挥部部署统一要求,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及时下达人员转移通知,并将转移情况滚动上报市指挥部。各责任单位、市建设管理局、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6.1.5 根据市气象台预报及实际降雨量,市指挥部组织专家技术组研究制定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必要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中型水库,指导督促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6.2 Ⅰ级应急响应
市气象台发布大暴雨或特大暴雨警报(日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或实测日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6.2.1 市指挥部发出“关于启动防御暴雨洪水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6.2.2 市指挥部总指挥坐镇指挥,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值守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全市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
6.2.3 市指挥部召开市政府办公厅、防汛、水利、气象、市政园林、国土、建设、公安、交通、农业与林业、水文分局等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的会商会,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
6.2.4 市指挥部召开防御暴雨洪水紧急会议,市领导作重要讲话,对防御暴雨洪水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情况严重时,提请市委、市政府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6.2.5 必要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投入到抗灾抢险救灾工作中。
6.2.6 市气象台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滚动发布暴雨警报,海洋预报台及时预测预报潮位、通报实测潮位,水文分局及时作出洪水监测预报,并及时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防汛办通报。
6.2.7 根据降雨发展趋势,按照市指挥部部署统一要求,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及时下达人员转移通知,并将转移情况滚动上报市指挥部。各责任单位、市建设管理局、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6.2.8 根据市气象台预报及实际降雨量,市指挥部组织专家技术组研究制定水库、河道洪水调度意见。必要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中型水库,指导督促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6.2.9 出现险、灾情时,市指挥部组织专家技术组提出抗洪抢险技术方案,协调相关成员单位、专家、抢险队伍参与抢险救灾有关工作。
6.2.10 电视台、广播电台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滚动播报暴雨警报、指挥部通知等;深入一线播报各级各部门防灾抗灾工作情况。平面媒体加大对暴雨信息和防暴雨洪水工作的报道。
6.3 应急结束
市气象台预报强降雨过程基本结束。
6.3.1 受灾程度较轻
市指挥部发出“关于结束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的通知”,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恢复正常生活、交通秩序和水毁修复等工作要求。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迅速部署落实,及时将防御暴雨洪水工作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并统计灾情上报市防汛办。
6.3.2 受灾程度严重
6.3.2.1 市指挥部发出“关于结束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的通知”,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提出下一步恢复正常生活、交通秩序和水毁修复等工作要求。
6.3.2.2 市指挥部研究部署下一步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必要时,发出“关于做好防洪救灾和恢复灾后生产的(紧急)通知”。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各有关部门向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政府、省有关部门等上级汇报灾情,争取国家、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6.3.2.3 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市指挥部部署统一要求,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交通秩序。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市指挥部。同时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市防汛办。
6.3.2.4 市指挥部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全市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区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全市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统计灾情,滚动上报省防汛办。
6.3.2.5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加大抢险救灾宣传力度,做好抢险救灾宣传工作。
7 保障措施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7.1.2 市指挥部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7.1.3 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配备卫星电话,在通信干线中断或现有网络盲区,利用其配备的卫星电话保障应急救援现场与市指挥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
7.1.4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和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7.1.5 市洪水预警报中心做好市防汛指挥系统的保障工作,确保洪水预警报、视频会议、远程视频监视、卫星云图接收等系统通信畅通和正常运行。
7.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7.2.1 应急队伍保障
驻厦部队、武警和市公安消防支队组成抢险突击力量,负责承担市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7.2.2 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排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2.3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负责优先保障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运输;优先保障疏导转移人员。
7.2.4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7.2.5 物资保障
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及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防汛物资器材储备管理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7.2.6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防汛经费,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水毁工程修复等。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教育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防台风、防汛、避险、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防汛抗灾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8.2 培训
8.2.1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市指挥部负责镇(街)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专业抢险队伍负责人的培训;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村(居)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的培训。
8.2.2 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8.2.3 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8.3 演练
8.3.1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8.3.2 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练。
8.3.3 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练,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市指挥部负责组织。
9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工作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工作中玩忽职守、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根据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书面检查、诫勉教育、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党政纪处分等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0 附则
本预案于2011年3月第3次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市防汛办负责解释。
附件
2.2 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指挥部职责
2.2.1.1 统一指挥全市防洪、防台风、防潮工作,宣布全市进入、结束紧急防汛期,启动、调整、结束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行动。
2.2.1.2 在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2.1.3 组织召开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预测汛情、台风发展趋势,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应急措施。
2.2.1.4 负责中型及以上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下达抗洪抢险救灾、中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组织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部门实施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并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2.1.5 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2.2.2 市防汛办职责
2.2.2.1 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及时对外发布灾情统计报告。
2.2.2.2 提出防洪防台风意见,为市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下达市指挥部的调度命令,完成市指挥部下达的各项任务;督促检查各项防洪、防台风、防潮、救灾措施的落实。
2.2.2.3 负责市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组织储备、调运,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工作。
2.2.2.4 负责全市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工作。
2.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洪防台风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防洪排涝工程的建设管理;做好水资源的调度工作,提出防洪、抗灾、抢险方案(应急措施);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
73111部队、厦门警备区: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武警厦门支队:负责组建防汛专业抢险队伍;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市建设管理局:组织、指导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洪防台风工作;做好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物业管理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防台风期间,负责提出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停工的建议,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监督实施。及时统计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等人员转移情况报市指挥部。
市海洋渔业局:负责海洋渔业防台风的日常工作,做好避风港的规划、建设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海洋渔业防台风预案,并组织实施。防台风期间,监督、指导各区做好海上渔船回港和渔船、渔排人员上岸避风工作;负责提出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和渔船、渔排上人员撤离上岸的建议,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负责组织高崎避风坞渔船上人员撤离、安置及人员安置场所的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及时统计进港避风渔船数量、转移上岸人数和渔业灾情情况报市指挥部。台风警报解除后,负责引导高崎避风坞渔船有序出港。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市政、园林设施和所管辖的水利工程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城市排水、排涝、行道树木的支护加固等工作,做好供水、供气管的抢修。灾后,及时组织恢复供水、供气,城市树木、绿地的整复工作。
厦门海事局:负责组织、指挥厦门港水域海上船舶(渔船除外,下同)、设施的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向船舶发布台风信息,负责组织、指挥海上搜寻救助。防台风期间,负责提出关停和恢复海上航线的建议,负责提出无动力船舶、不具备防抗相应台风能力的船舶上人员撤离的建议,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监督实施;指挥、协调厦门港船舶有序通航,统筹安排船舶进入防台风锚地或避风水域避风。
市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市防洪防台风宣传的舆论导向,及时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风新闻宣传工作和根据需要做好有关防灾抗灾救灾宣传报道资料的收集。
市发改委:会同市水利局做好市级财政性投资的防洪防台风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在厦各大中专院校等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监督、指导区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和加固;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洪防台风安全工作,组织在校学生进行防洪防台风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防台风期间,负责提出停课的建议,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组织实施。
市经发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类工矿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防汛防台风用电的供给。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抗灾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汛车辆优先通行;根据汛情需要,按照市指挥部指令,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窃防汛防台风物资和破坏、盗窃防洪防台风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
市监察局:监督检查相关单位落实防洪防台风责任制情况,查处渎职、玩忽职守的人和事。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市救灾避险点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开展查灾、报灾和救灾工作,及时将掌握的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上报市指挥部;组织开展救灾款物的捐赠、接收、管理和分配工作;组织指导各区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级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市指挥部向上级争取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市国土房产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预案;负责协调、指导危房防洪防台风和抢险救灾工作,及时督促各区组织转移危房住户;及时将地质灾害灾情报市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市公路(桥隧)、地面公共交通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公路(桥隧)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桥隧)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洪防台风物资的运输工作。防台风期间,负责提出地面公共交通减班、停运的建议,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监督实施。根据汛情需要,按照市指挥部指令,负责协调BRT停运及关闭厦门、海沧、集美、杏林、五缘、演武、同安湾、丙州、中州、大嶝等大桥和疏港路等高架桥;及时将长途客车停运班次情况报市指挥部。
市农业与林业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牧业、林业的防洪防台风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及时收集灾情信息并上报市指挥部;做好农业与林业灾后恢复工作和灾区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贸和外资企业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组织抢险救灾所需日用生活必需品的供给。
市卫生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灾后防病、治病及防疫消毒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做好户外广告牌的整治工作,在台风、暴雨到来之前,及时组织、监督户外广告牌业主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项防范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电力、码头、机场、道路、桥梁、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安全度汛工作的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防止因自然灾害引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旅游局: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点)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确保游客人身安全。防台风期间,负责提出景点关闭的建议,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监督实施。
厦门港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厦门港各码头、客运站和港口工程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组织、协调做好在建港口工程、在港船舶疏散避风和港区机械设备、货物、集装箱等安全度汛、防台风工作。防台风期间,负责制订在港船舶离泊计划,提出在港船舶停止作业的建议,报市指挥部同意后监督实施;负责配合厦门海事局做好海上旅游、厦金航线关停和恢复工作。
鼓浪屿管委会:负责组织、指导所辖单位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特别是在防台风期间,及时组织、指导轮渡公司做好船只避风和乘客安全防范工作;负责提出厦鼓航线停航的建议报厦门海事局。
民航厦门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厦门机场及各航空公司和中航油厦门分公司做好防洪防台风工作;负责协调运力,保障防汛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及时将飞机航班延误或取消情况报市指挥部。
市气象局:负责组织气象台开展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和有关防汛责任人、气象灾害信息联络员、义务信息员发布气象预报和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补充或订正;及时对降雨、台风及未来趋势作出分析和预报,并提供给市指挥部和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滚动播报。
厦门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汛期的通信保障工作,特别是要保障全市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洪防台风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讯畅通;根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备;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做好防洪防台风公益短信的发布。
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厦门海警三支队:负责组建海上抢险队伍;根据市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实施海上抢险救灾;防台风期间,协助当地政府转移海上渔排、渔船人员。
厦门电业局:负责做好防洪防台风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市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根据汛情需要,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及时调度解决排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南昌铁路局厦门车站:负责所辖铁路工程及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保障铁路畅通;负责协调运力,保障防汛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及时将火车停运或晚点情况报市指挥部。
海洋预报台:负责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对海洋灾害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向市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风暴潮等灾害性滚动预报和信息。
水文分局:负责水文观测和洪水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对洪水形势作出分析和预测;及时向市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实时水情、雨情信息;做好水情、雨情资料整编分析、洪水调查及分析工作。
厦门广电集团:负责组织所属广播、电视各频率各频道做好防洪防台风宣传工作,特别是当接到市气象、防汛部门提供的台风或暴雨等汛情、防洪防台风的(紧急)通知时,及时向公众发布或滚动播报;及时准确宣传报道经市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各区防洪防台风动态,做好防洪防台风宣传报道的声像资料的汇编和保存工作,并报市指挥部;负责应急视频会商到镇(街)、视听到村(居)系统的链路管理和维护。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责任人(A、B角),两位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A角)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B角)做好交接工作。
2.2.4 市指挥部应急办事机构职责
综合材料组:由市防汛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水利局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市防汛办主任担任。负责各种会议通知、防御暴雨、台风、风暴潮等工作的紧急通知、紧急通告、领导讲话稿、传达领导指示或批示、汛情快报、防御情况汇报等文件的起草;及时搜集市领导、各区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信息,并及时整理上报、发布;及时收集各区和有关部门的灾情,并统计汇总上报、发布。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水利局、市防汛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汛情、灾情等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抗洪防台风抢险的新闻报道。
督查协调组: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监察局、水利局、防汛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市政府办公厅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督查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指挥部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专家技术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国土房产局、气象局、海洋预报台、水文分局、市防汛办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市水利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制定水库、河道洪水调度意见,提出抗洪、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技术方案。
抢险组:由市防汛办牵头,市水利局、国土房产局、市政园林局、建设管理局、海事局、消防支队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市防汛办领导担任。负责协调驻厦部队、武警部队承担市指挥部下达的抢险和转移群众任务。
救灾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水利局、卫生局、市政园林局、财政局、厦门电业局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市民政局领导担任。负责灾民安置,救助防疫,保障水、电、气及生活必需品供应需要。
后勤保障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等部门配合,主要负责人由市水利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市指挥部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保障应急视频会商系统、通讯、供电畅通,协调调度全市防汛抢险物资器材,保障市指挥部工作人员的食宿等。
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或防暴雨Ⅱ级应急响应后,综合材料组、后勤保障组牵头单位各派一人进驻市指挥部;启动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或防暴雨Ⅰ级应急响应后,各组牵头单位各派一人进驻指挥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防台风专项预案范文第6篇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预防和处置台风、暴雨等带来的各种灾害,进一步完善环保科对各种自然灾害的防御措施,建立防台风、暴雨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响应机制,保证抗台风、抗雷暴雨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台风和暴雨对公司财产造成的损失。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操作部环保科对台风、暴雨等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暴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暴雨工作在部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实行科室主管人员负责制,统一指挥,班组长负责,实行全科室员工参与方针。
(3)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发生台风、暴雨及次生灾害时,应快速响应,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重点:
(1) 台风、暴雨来临前,负责通知科室人员做好防台风、暴雨工作,检查科室所属区域内生产设施和流动机械的加固情况。
(2) 组织流动机械设备的安全转移,疏散和转移作业人员。 (3)预防煤炭自燃,及时对发生自燃的煤炭进行处理。 (4)预防堆场煤炭发生滑料,及时对滑料进行处理。
(5)负责所属区域内防台风、暴雨工作;确保排水、排洪畅通;做好公共基础设施、宣传栏、广告牌、高空挂物、行道树、庭院灯等的防台风、暴雨工作;
(6)风、雨、潮的预报预测和预警,并及时向员工发布台风信息。
(7) 安排人员值班,巡查堆场情况,与上级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事故现场应急处理情况; (8)负责防台风、暴雨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提出抗灾、补救措施
(9)台风、暴雨结束后,负责召集科室人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
二、 预案实施
(一)收到气象台发布消息,预计有可能受台风影响:
1、科室负责人下达防台风通知,班组长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提前对生产区域内转运站门窗进行关闭、加固。
3、对可能发生滑料的煤堆进行半坡开路、压实。
4、对极易发生自燃的煤堆安排装载机进行压实,尽可能减少台风对其影响。
5、对有特殊要求的货物进行毡盖。
6、对流动机械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台风期间设备安全运转。
(二)当台风正向我市逼近,48小时内将影响我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1、科长负责通知现场有关人员,要求全体人员密切配合,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2、组织科室成员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采取相关措施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3、对极易发生自燃和滑料的煤堆加强巡逻,尽可能减少台风对其影响。
4、加强对易发生扬尘的路段、煤堆进行喷水除尘,不定时开启全场循环喷淋。
5、提前对生产区域内沉砂池进行清理,确保排水、排洪畅通。
(三)当台风在24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公司进入三级防台时:
1、做好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安排人员值班。
2、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
3、组织人员对流动机械进行加固。
4、消防车、洒水车均需加满水确保应急所需。
5、加强堆场巡逻,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处理并上报。
(四)当台风在12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公司进入二级防台时:
1、做好防台风抢险应急工作,安排人员值班,科室全体成员取消休息,在司待命。
2、进一步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
3、加强对现场的巡逻,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处理并上报。
4、对极易发生自燃和滑料的煤堆进行应急处理,并加强巡逻。
(五)当台风在6小时内可能袭击我区,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公司进入一级防台时:
1、安排科室值班人员有序撤离出生产区域。
2、安排流动机械撤离出生产区域,有序地摆放在机修车间内,并进行加固。
3、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4、提前安排好台风过后的准备工作。
(六)当台风登陆后,公司解除台风警报时:
1、立即安排科室成员投入灾后恢复工作。
2、对发生自燃的煤堆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堆场无自燃现象。
3、对发生滑料煤堆及时进行清理。
4、及时检查受损情况,并向部门上报,对于公司安全设施应及时予以加固。
5、总结防台风工作。
三、 应急保障措施
1、台风来前首先会刮起强风。强风有可能吹倒建筑物、高空设施,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在台风来临前,千万不要在木工棚、临时建筑、电线杆、树木、宣传牌等容易造成伤亡的地点逗留。
2、强风会吹落高空物品,易造成砸伤砸死事故。因此,在台风来临之前检查吊挂物品,要固定灯架、货架、空调室外机、雨篷等,以确保安全。
3、如遇玻璃松动或有裂缝,请在玻璃上贴上胶条,以免吹碎后,碎片四散。
4、台风来临时,要迅速切断各类电器的电源防止雷击,关紧门窗,以免被强风吹开,同时远离挡风的门窗,以免被暴风吹来的碎片击中。台风来时还要检查并缚紧容易被风吹倒的物件,如窗户等。不要在玻璃门、玻璃窗附近逗留。
5、尽量减少外出,停留在安全的室内。若不得已确实需要外出,切勿靠近危墙,应注意躲避随风吹来的树枝等杂物和可能倒塌的树木,墙砖,电线等。
6、发现他人遇险,应及时报警,并在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应尽自己所能加以救助。
四、 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