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管理养老保险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风险;投资;控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1538143
风险投资是一类新的投资,其主要是为一些上市公司提供资本上的援助,也就是股权资本。与传统的一些投资有很大的不同,风险投资投资的不仅仅是资金,同时还有管理方面的支持。风险投资需要为自身的投资承担巨大的风险,一旦等到所投资的企业发展成熟以后,就能够将资本抽取,最终收获巨大的利润。这种伴随着巨大风险同时能够收获巨大利润的投资行为称之为风险投资。
1风险控制的原则
由于投资方和被投资方在掌握的信息上处于高度的不对等地位,再加上环境的差异,风险投资所面临的风险更大。风险投资的风险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中的,更加难以控制。因此,在风险投资的风险控制上应该结合其自身特点进行控制。
11合同约束为主,律法为辅
这些年来,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增强,风险投资在世界各国开始蔓延开来,但是由于各国发展的时间各不相同,其风险投资领域并不相同。每一项投资需要相应的支撑体系,重要的一环就是法律政策。一些风险企业和投资公司不成熟,不能用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合同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可以弥补一般法律政策的不足,保证投资过程的顺利进行。在风险投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两者的优点,进行风险的控制。
12制度优于量化
风险投资面对的是新的创新技术,前面并没有可借鉴参考的东西,且所带来的不确定性比传统的企业要高出很多,因此对于风险投资企业来说“前途未卜”。同时,风险投资的企业一般都是新兴企业,许多方面都还不是很成熟,包括财务、经营数据等,在对未来的发展进行预测时缺少相应的数据支撑,所以数量上控制风险可能非常的小。相对应地采用另外一种方式:制度控制则具有很大的优势,制度是一种强制性的约束,对员工起着激励和约束的作用,通过制度这种模式,能够使员工自动产生积极性和专业特长,这种方式更为有效。
13分散风险为主,规避为辅
风险投资在投资过程中存在着众多的风险,人们普遍采取一些措施来减少风险,其中规避和转嫁是比较常用的两种方法。风险投资是一种新的投资模式,承担比较高的风险从而获得比较高的利益,风险的规避和转嫁这与风险投资的初衷有很大的出入,因此在风险投资过程中意义并不是很大。风险投资公司一般是通过购买金融衍生物来进行,但是在风险投资中几乎没有金融工具,因而很难实现风险的转嫁。与此截然不同的是分散投资,这种模式使用价值更大,投资公司可以通过投资将资金分散投资到不同的领域,这种情况下同样可以获得相同的利益,但好处是比原先的模式大大地降低了系统风险。
14结合投资前选项控制与投资后管理控制
风险投资公司对风险的控制一般分为两个部分,投资前的控制和投资后的管理的控制,这与风险投资的特点以及投资成本和管理有很大的关系。为了减少投资风险,风险投资公司除了在投资前对风险企业的技术、市场、管理、创业团队素质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考察以外,也会发挥自身在管理方面的巨大优势对风险企业进行管理。这种方式可以从很大程度上降低管理和代理风险,既有利于风险企业管理绩效的提高,也符合风险投资公司自身的利益。
2风险控制的措施
21组建团队控制风险
风险投资的核心项目是技术的创新,技术创新的最大特点是项目的不确定性,由于创新使其项目的增速常常是惊人的,因此需要对企业的组织进行强化管理,如果不能做到组织管理的强化,就会造成项目规模的膨胀和组织结构的不均衡。
风险投资是技术创新与金融创新相融合的一项新型的事物,是在知识经济社会中形成的,具有自身的特点,能否成功的实现风险投资,组织的管理是非常关键的因素。传统的投资项目对于组织内部的人员有相当高的要求,其中尤为重要的一项是管理经验,并且应该有非常高的风险意识。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必须具备应用这些知识和机能的能力。对于这些知识和技能的协调运用只有高性能的项目团队能够完成。这些都表明团队合作的重要作用。
风险控制团队与过去的团队有所不同,对传统的组织模式实施了改进。组织过程不是职能部门,而是组成部分。这个过程中,项目经理的作用举足轻重,成为了过程的重要构成和主导。在风险投资过程中,团队的建设十分关键,应该从获得过程的核心部分进行,这样才能使参与的人员为企业创造出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工作的要求必须得与项目从事人员相协调,倘若不协调则会导致团队不能充分发挥活跃的性能,最终使得项目不能够按期执行,造成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损失。因此如充分发挥每一个参与者的积极性和才干,在这样一种氛围下实现项目成员忠诚度的提升,最终使团队的工作效能大大提升。为建立一个高效率的项目团队,我们需要了解其主要推动力和障碍。推动力和阻碍对风险投资有着不同的作用,推动力能够增强团队的性能,发挥其助力作用;阻碍则相反。团队的作用对于风险投资的风险控制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是项目成功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22对项目进行评价
对于一个项目的投资,最初的选择,也就是决策是非常关键的。我国的风险投资出现严重亏损的有很多,对其原因进行深入剖析不难发现是选择上的错误,也就是投资项目所采用的决策出现了错误。风险投资都是一些成本比较高、科技创新含量高和产品更新的速度快这些特点,因此选择合适的项目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选择将决定项目的成败,也就是控制风险的关键。
不论是传统企业还是风险投资公司,在投资之前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都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很多时候对风险投资项目的价值评估往往只是根据风险投资家的市场经验和直觉,这种情况下决策并不能反映真实的情况,存在片面性,往往会使风险增加。风险投资具有不确定性,承担的风险大于传统的投资项目,因此对于风险的预测需要一种非常真实的环境,如何构建比较真实的风险环境,然后对风险进行评估是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的十分重要的一步。价值的评估很多时候需要不仅仅是单一方面的评估,更为重要的全面的评估。但是,全面的评估是非常复杂的,要考虑众多的因素,包括对企业以及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形势,还有公司的管理等方面要非常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全面价值评估的第一步。接下来需要选择比较好的价值评估的方法。正确的评估方法对财务系统的了解程度,利用数学分析的方法,充分分析财务和统计相关的数据,用科学的统计分析方法进行全面的分析,并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预测,最终实现比较准确的风险预测。
风险投资是一项新的投资模式,前人的经验数据非常的少,这给项目风险评估者带来了困难。所以只有采用类似的数据进行类比分析,通过这种方式选取合适的财务数据。数据的分析的最终目的依然是要考量收益利润。在此过程中需要分析现金的流动过程,以此推断预测利润的多少。
23借助信息技术控制风险
风险投资的很多情况是结合市场的需求量来确定其投资的项目成本的,但是市场总是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对于市场的投资往往存在巨大的不确定的风险。为了减少这一风险的产生,需要制定相关的策略,时刻把握市场动向并不断调整相关的项目参数,且对资源进行再次分配。企业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是一项新的非常有效减少这一风险的措施。企业管理的信息系统是将整个企业的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以及决策等相关信息。通过将这些信息进行系统化,进而在市场的资源分配上更为高效的运用。通过全面信息收集避免了信息不完全所带来的风险,这种措施大大减少了风险投资的风险。
3结论
本文通过对风险投资运作中的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进行讨论,然后从三个方面讨论分析了风险的控制,组建团队控制风险,对项目进行评价,借助信息技术控制风险,通过对风险投资的风险控制模式的研究,希望能够对以后的风险投资的风险控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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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管理养老保险论文范文第2篇
自2005年上海银监局要求在沪中资商业银行开展合规风险管理以来,经过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的共同努力,中资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已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期望相比,部分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状况不甚理想;特别是随着合规风险管理的深入发展,遇到越来越多的困境急需突破。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目前的困境
合规风险管理的定位不清晰
合规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关系难以摆正。“依法合规经营”是许多商业银行的经营要求,甚至是部分商业银行的办行宗旨。这充分反映了商业银行在价值追求上对合规风险管理的重视。但由于合规风险管理不能直接创造利润,不能当期产生价值,甚至可能会放弃一些业务机会和短期利益,而其本身又需要一定的成本。由此,在实践中,属于长期内功修炼的合规风险管理往往屈从于当前的发展压力。其结果就是在文件上、在制度上、在会议上,都高调强调、严格规定、大讲特讲合规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操作性,但在实际的经营管理中,却屡屡漠视规则,甚至明知违规而为之。
合规风险管理与操作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管理的关系难以理清。近几年,监管机构先后推出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等文件。这些文件为提高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水平和效果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并没有规定这些文件所针对的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由此,导致商业银行在落地实施各类风险管理时,无法准确、清晰的区分这几种风险管理各自的内涵、职能和边界,也就无法有效的处理这几种风险管理的关系,结果是不同的商业银行,或同一个商业银行内部因为总行或分行主要行领导的不同,内控管理、合规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的贯彻执行程度等都相互不同。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人治色彩。
合规组织条线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地位难以独立。鉴于有效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难度,巴塞尔《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都强调合规部门的独立性。但问题是,独立性存在形式独立和实质独立的区别,而实质独立性是有效开展合规风险管理的基本前提。要实现实质独立,需要处理好合规部门的上级领导与其同级行领导之间的关系,需要处理好合规部门与同级部门之间的关系,需要处理好上下级合规部门之间的关系。在中国这样一个崇尚权力的文化背景下,要真正处理好这些关系是非常不容易的。
合规部门与操作、内控、稽核、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责难以分清。由于合规风险管理的职能不清晰,内涵和外延也不明确,导致合规部门与操作、内控、稽核、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责无法完全分清。这种状况,导致在各部门履行职责时,会存在一定的重叠,其结果是对一些事情,或者是多部门共同管理,或者是各部门相互推诿。一些商业银行为解决这个问题,或是合并设置相应主管部门,如设置合规与操作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部;或是合并一些部门的职责,如合规部承担内部检查、内部监察等职责。这种变通处理,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与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原则、与合规部门独立性原则等风险管理基本规则是相矛盾的。
合规风险管理的规则不明确
合规风险管理如何开展的规则不具体。一方面,在我国商业银行界,作为一种独立的风险管理,合规风险管理还是源于监管机构的推动。上海银监局2005年《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拉开了中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序幕,中国银监会2006年《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则推动中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进入了主戏。但在这两个文件之后,再没有制订具有操作性的,指引商业银行开展合规风险管理的相应法规。这如同一场缺乏推动进入高潮剧段的戏剧。在没有适合的“规”可依的情况下,各商业银行对合规风险管理也只能大胆规划、小心行事,而无法可依的状况始终是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是合规风险管理的“短板”。另一方面,根据2005年“十一五规划”纲要,我国将“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化经营试点”的规划。目前国内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在积极朝综合化经营方向努力,并已略有成效。但由于目前金融监管的格局是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三足鼎立,随着综合经营的全面深入发展,如不改进现有的监管机制,监管标准的协调一致很难达成,这无疑也加重综合化经营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负担。
合规风险管理事项所涉及的制度依据部分比较模糊。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法律法规常常是言而不尽,对一些事项要么是规定的比较模糊,要么是干脆就不作规定。同时,对是“法不禁止即允许”,还是“法无规定允许即禁止”也没有明确态度。这种情况,给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带来许多难题。特别在一些业务创新领域,国家立法仍是处于空白状态或只有不成体系、不尽明确的规定,都给新业务、新产品的合规性论证工作带来了困难。
合规风险管理的技术相对落后
金融市场开放步伐和金融工具创新步伐不断加快,对合规风险管理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还比较落后,不能对有限的信息资源进行技术处理,难以对合规风险管理形成有效的支撑。表现在:事后被动处理多,事前主动防范少;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静态分析多,动态分析少;立足局部分析多,站在全局分析少;手工操作多,系统处理少。这种缺乏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来科学规避风险的状况,既影响了合规风险管理的深入有效开展,又无法实现合规风险防范和业务发展的动态平衡。
商业银行合规监管的突破方向
要实现合规风险管理“主动合规”、“人人合规”、“事事合规”的目标,需要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的共同努力。离开监管机构的推动,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将难成气候;离开商业银行的探索,监管机构的合规风险管理将会是无本无源、难以发展。
监管机构应推动合规监管,创造环境
进一步清晰合规风险管理的定位。建议监管机构明确规定,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中合规风险管理作为一种独立的风险管理,同时也是一种必须强制性开展的风险管理,以加大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力度。
进一步明确合规风险管理的要求。建议监管机构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合规负责人的地位。如《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中就规定了“合规负责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明确规定合规条线的人员配备要求。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就明确规定了内审人员应占银行员工总数1%的配备。明确规定合规风险管理在商业银行内部的考核要求,使此考核棒有效引导合规风险管理的实施。
进一步强化合规风险管理的监管。《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规定了:将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状况作为分类监管的依据。但这一规定过于原则,建议应进一步细化,付诸操作,以体现监管机构的态度。
进一步引导合规风险管理的发展。合规风险管理是一种新型的风险管理,商业银行没有经验,也没有借鉴,靠自己摸索,成本高效益低。建议监管机构通过组织研讨、培训,发布指引等多方式,引导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发展和走向,避免走弯路。
进一步推动金融法制建设。建议完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完善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尽量做到法规和谐、法条详实、法意确定、要求具体。监管机构可以先从自身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开始,再逐步影响其他的立法部门。在法律法规的完善尚难到位时,对商业银行个别事项的请示,及时给予准确、具体的答复。
商业银行需务实探索,抓出实效
根据目前的金融环境,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建设的重点还是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在理念上,要推动各机构、各员工由被动要求合规管理转变为主动实施合规管理;在架构上,要推动合规风险管理体系从局部管理转变为全面管理;在机制上,要推动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从单纯目标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在技术上,要推动合规风险管理技术从定性管理转变为定量管理,从手工管理转变为IT管理;在团队上,要打造专业化、专家化的合规风险管理团队。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有能促进合规风险管理持续发展的长远规划。合规风险管理是一个慢功夫,需要长期的坚持、长期的积累,这就需要商业银行有一个明确的目标,科学的规划,持续的发展。目前,有些商业银行为推动合规风险管理长远发展,分别制定了《三年计划》、《五年纲要》等类似文件。这些文件大多数都是有利于促进合规风险管理长期持续发展的。
当然,这些文件的真正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符合监管政策;符合本行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满足本行风险管理需要;措施得当且有连续性;获得主要行领导的认同;合规部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长期坚持。
获得内部各机构、员工最广泛的支持。合规风险管理涉及面广,一些工作还可能会影响到部分机构的当期利益,这些都给合规风险管理的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合规风险管理,必须做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从而获得最广泛的支持。
要获得大多数部门和大多数员工的真正支持,需要合规部门认真处理好合规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关系。合规管理与业务发展如同肌肤。没有皮肤,肉不成肉;没有肌肉,皮是干皮。没有业务的发展,合规风险管理是空对空;没有合规风险管理,业务发展将变成洪水泛滥,后果不堪设想。合规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这种关系,要求合规部门在处理两种的关系时,应坚持以下两个准则:其一是合规风险管理应全覆盖、全过程、全员。合规性目标是商业银行自身实现其战略目标、经营目标、信息披露报告目标的基础,覆盖风险管理的所有方面。商业银行内部各项经营及管理活动的全过程都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二是合规风险管理应控制风险、促进发展。风险管理的根本目标是规范发展而不是限制发展。因此,合规风险管理不能为了控制风险而控制风险,而应把握好容忍度。这就要求我们:一是合规风险管理应立足于帮助企业规范、有序发展。合规部门应认识到,合规风险管理和业务部门不是对立的,不是事事都要求、命令或阻止业务部门;而是应多站在业务部门的角度,帮助业务部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二是应做好风险等级分类,对于红线类的应坚决禁止,对于黄色类的应有取有舍、积极规范,对于绿色类的应日常监测,防范操作风险。三是在提出风险管理措施时,应既要能够控制风险,又要便于操作。这个“度”的把握,对合规风险管理条线来说,是一个很高的要求,需要合规部门和合规人员努力实现。
融入本行的主流活动、主流业务。商业银行是企业,追求利润是资本的本性也是生存发展的必需。这就决定了创利部门、创利条线以及直接服务于创利的部门和条线是商业银行的主流。合规风险管理应全面覆盖到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但在不同的时期,一家商业银行有不同的重点、不同的主流,合规风险管理要有敏感性,要能服务于、支持于主流。如此,才能有效体现合规风险管理的价值。
持续推出能推动管理进步的有效措施。监管机构的支持、管理层的重视、相关机构的配合,都是合规风险管理成功的外在条件;要真正搞好合规风险管理,更需要合规管理部门要有思路、有方法、有措施,推动合规风险管理一步步发展、一步步成熟。
扎实提高合规风险管理技术。在提高管理技术方面,商业银行大有可为。如:梳理经营管理活动的各项流程,促使合规风险管理嵌入经营管理流程之中,提高管理的及时性。制订管理标准,明确各机构合规风险管理的职责和要求,提高管理的明确性。抓好合规风险管理数据,及时了解合规风险管理的分布和变化,提高管理的针对性。开发合规风险管理IT系统,提高管理的科技性。
(作者单位:中国民生银行法律与合规事务部)
风险控制管理养老保险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 对于以提供风险管理服务为主业的保险公司来说,如何迎接全面风险管理时代新的挑战,把握全面风险管理时代拓展业务的大好时机,是一个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文章从保险公司的利益角度出发,探讨了我国保险公司在全面风险管理时代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对保险公司如何在全面风险管理市场上拓展业务方面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关键词] 全面风险管理;保险公司;挑战;机遇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of Chinese Insurance Companies in the Era
of Complete Risk Management
Zhao Lihang, Luo Wei
(Guangdong University of Business Studies, Guangzhou 510320)
Key words: complete risk management; insurance company; challenge; opportunity
2006年6月6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要求所有中央企业都要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标志着我国企业进入全面风险管理时代。全面风险管理与传统风险管理具有许多不同的特点。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使得作为传统风险管理提供商的保险企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保险企业要认真研究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形势和对策,从中谋取更大的发展。
一、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时代的到来
企业以追求利润为目标。风险则是企业追求利润过程中必然要面临的损失的不确定性。风险是利润的对价,即所谓“利往险中求”。作为人和财产高度聚集之处,企业里既充满人身风险、财产风险和责任风险这些静态风险,又充满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动态风险。这些风险虽复杂多样,却都具有不确定的财务损失后果的共性,因而往往紧密相联,牵一发而动全身。然而,过去对于这些风险的管理往往分布在企业各个部门,没有得到集中而系统的处理。
为了系统识别和处理企业风险,美国发起人组织委员会(COSO)于1992年提出了《内部控制——整合框架》。2001年美国发生的安然、世通等丑闻事件给美国资本市场敲响了警钟。美国政府于2002年颁布了《萨班斯法案》,要求所有纽约上市公司都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接着,COSO吸纳斯坦福大学研究院提出的企业全面风险管理(Comprehensive Enterprises Risk Management——CERM)理论,于2004年4月颁布了比内部控制框架更广泛的《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要求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随之,著名企业评级机构如标准普尔和穆迪将CERM列为其对企业评级的基本评价因素,各国的审计标准随之也把审计的根本任务从审计内部控制逐渐转移到审计风险管理的职能上。英美德等国家对上市公司风险管理的披露要求,已经提升到法律规则层面。毫无疑问,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已成为当今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CERM正引领着一场企业管理理论与方法划时代的变革。
CERM通过独具特色的风险管理理念 、风险管理循环模型以及风险管理工具设计,解决企业风险管理中决策和运营两个关键环节的问题,再在此基础上制订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最佳解决方案。CERM从风险战略、内控体系以及风险管理制度、流程、组织、职能等角度出发,为企业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从根本上提升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并帮助企业实现以下目标:建立包括风险识别、衡量、评估、处理和监控在内的风险管理体系 ; 研究制订企业风险管理战略策略和实施方案;将风险管理方案落实到企业的制度、流程、组织职能当中 ;使企业利益相关人士了解企业风险,满足股东以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多年来,由于管理体制、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原因,我国企业风险管理工作薄弱,企业存在很多不规范经营行为,包括乱投资、乱担保、乱扩张、乱理财、乱借款和乱放权等。相对于国际发展状况,我国企业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及应用相对滞后。东南亚金融危机和2004年我国发生的中航油事件,让我国政府意识到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紧随《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关于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两个标志性文件的发表,2007年,中央企业开始试行全面风险管理。2008年,全面风险管理将在部分省市国企展开试点,然后向全国推广。可以说,我国企业已经迈入全面风险管理时代。
二、全面风险管理与传统风险管理的区别
传统风险管理时代,企业面临的风险相对简单,风险管理在各个部门分散、孤立地进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复杂多样,传统的风险管理方法已经无法满足企业风险管理需求。企业要生存下来,就必须要进行全面风险管理。全面风险管理与传统风险管理的区别如表-1所示。
三、我国保险公司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我国企业风险管理状况分析
企业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成败取决于两个层面:一个是体系制定层面, 即风险管理体系是否科学有效;第二个是控制执行层面,即管控是否严格有力。
从“中航油事件”、“世通事件”可以得出一个教训,一个公司尽管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和机制,但如果风险管理的决策或措施执行不力,仍然不利于公司的发展。
第一,我国企业风险意识较差,企业风险管理的理论发展及应用相对滞后,常存侥幸心理,应付风险管理。企业保险扩面困难,保全保足工作阻力重重。即使买了保险,也往往是因耐不住保险业务人员煞费苦心的动员,或是为了贷款不得已而为之,或是碍于亲朋好友的面子,或是迫于行政命令的压力。第二,风险管理地位不高,没有上升到企业战略管理的高度,没有成为企业高级管理层的职责。人们普遍认为风险控制只是执行层面的具体工作,不需要制定系统全面的风险管理政策。风险管理仅作为部门的职责,只是安排相关资产管理人员与保险公司购买一些单一标的和单一责任的企业财产保险。由于企业高级管理层没有直接负责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政策难以贯彻实施,有关部门难以统一和协调。第三,由于风险管理分散在各个部门,风险管理责权利不明。部门开展风险管理往往有劳而无功,有过而推诿责任,严重缺乏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第四,对风险缺少前瞻性的认识和全面而系统的风险管理安排,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临急投医。第五,风险管理服务水平低下,缺乏专业性。在当今的金融市场里,现有风险管理服务机构不是单单为其提供保障型产品(如保险公司),就是为公司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如投资顾问公司),或者是一些风险管理师培训机构,缺乏综合性的风险管理咨询服务机构来满足现今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
(二)我国保险公司面临的机遇
1.国资委作为主管单位的大力推动,提高了企业的风险意识和开展风险管理的责任意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要求中央企业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明确了企业一把手作为企业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内控机制审计,将转为全面风险管理审计,要求按照国际惯例,企业在上市前,作出重大决策时以及年度报告中,都必须出具风险管理报告。随后,中央企业高层领导纷纷带头学习全面风险管理,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建设风险管理队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建立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关于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危机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则要求民营企业增强危机意识,建立防范风险的危机预警机制和用于解决危机的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危机防范与危机化解的能力和水平。这一切,必将大大增强企业的风险意识和开展风险管理的责任意识,为保险业务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2.随着企业风险意识的增强,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服务的需求等要求更高。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将增加企业对风险管理服务的需求,提升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可以预见到,企业不仅购买保险产品的品种和金额会增加,而且还需要风险管理知识培训、风险管理人才培养、风险管理方案提供等更为全面和复杂的风险管理服务。保险服务可以有更多的施展空间。
3.保险公司可望拥有更多的渠道开拓市场。企业风险管理市场在我国还是一个有待于研究和开发的新领域,谁的动作快,工作做得好,谁就将在这个领域中获益。保险公司汇集了大量风险管理的专业人才,拥有风险管理的技能、经验和信息,与企业在风险管理领域长期拥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由于全面风险管理服务涉及面广,专业知识性强,开展风险管理服务应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开展深度合作。这将有利于保险公司利用更多更新的渠道深入到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之中。
(三)我国保险公司面临的挑战
1.其他风险管理服务机构的挑战。目前在国外发达国家,保险公司不仅为企业提供多种类型的保险标的、多责任、系列责任的一揽子保险,同时还为企业提供一揽子风险管理服务,内容广泛涉及为企业培养风险管理人才,指导建立风险管理部门,协助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设计风险管理方案。全面风险管理时代的来临,对于我国保险公司既是一个很好的机遇,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2.人才的挑战。全面风险管理涉及面广,应具备掌握保障、融资、投资、财务、法律各方面知识、技能、经验和关系的人才。缺乏具备全面风险管理综合素质的人才,是我国保险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一个瓶颈。
3.新风险、新业务、新关系的挑战。全面风险管理对于我国企业是一个崭新而困难的课题。其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一些过去很少甚至从未碰到过的新风险,如外贸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法律风险、通胀风险等,需要运用信用保险、汇率工具、期货等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其二,企业要搭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要对企业复杂多样的风险系统考量统一处理。其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缺乏对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人才、经验、信息和技术。面对以上难点,国资委将迫切需求一个风险管理综合服务商来解决。目前,除了保险公司之外只有银行具有作为金融综合服务商的潜力。因此,如何得到国资委的第一信任,如何解决以上难点,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将又是一大挑战。
4.自身业务创新的挑战。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保险业虽然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状态,但是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保险业由于起点低、起步迟,发展水平比较落后。我国保险公司设计的保险产品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我国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的保险产品结构趋同,投保条件、费率、可保范围、缴费方式等缺乏灵活性,大多主力险种为综合险种,无法进行自由组合,不能满足不同企业个性化的风险管理需求,在产品开发和管理水平上同企业的要求相距很大。企业在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不仅要求保险公司为其设计个性化的保险产品,同时对于那些不能通过购买保险产品进行规避的风险(如战略风险、市场风险等),也需要提供其他风险工具进行规避。如果保险公司所提供的风险工具不能达到企业的要求,企业将有可能选择保险替代服务,如采用银行融资的方式来规避风险,减少损失。因此,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如何开展自身业务创新,充分满足企业个性化的风险管理需求将是一大挑战。
四、保险业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充分重视
我国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战略意义,及时把握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认真研究科学决策,积极切入到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伟大工程之中,推动我国保险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经验,展开与国外同行的合作
自从2002年美国颁布《萨班斯法案》之后,美国纽约上市公司都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出现虚假财务报告。2004年4月,COSO委员会颁布企业风险管理框架(简称COSO ERM)。该框架是在1992年的“整合内部控制框架”基础上,吸收各方面风险管理研究成果而提出的。COSO委员会明确指出,内部控制是企业风险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风险管理框架的范围比内部控制更广泛,是对内部控制框架的拓展。目前,美国的保险公司已经为美国的上市企业提供一系列的风险管理服务,不仅为其量身定做保险产品,还提供相关的风险管理专家为其诊断,提供相关的风险管理指导并为企业制定风险管理方案。
我国保险业要认真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全面风险管理的先进理念、技术和经验,为企业提供满意的全面风险管理服务。我国保险公司向国外拥有丰富经验的风险管理工作的保险公司学习是当务之急。我国保险公司应该利用企业实施全面风险管理的绝好机会,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借鉴国外成熟的相关保险产品、技术、管理经验,打造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企业特色的风险管理服务体系。
(三)搭建全面风险管理服务平台
作为风险管理服务的正宗提供商,保险机构要外引内联,主动搭建全面风险管理服务平台,并在其中发挥积极的主导作用,为企业提供一揽子全面风险管理服务。例如,可以作为发起人,邀请企业、大学、银行、信托、证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等与企业风险管理相关的机构和专家,成立风险管理学会或协会,为企业提供如下全面风险管理服务。第一,资讯服务: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网站,提供涵盖企业风险控制和危机管理的专业知识和信息,推广从实践中开发与总结出的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经验和方法。第二,咨询服务:建立风险管理专家库和信息库,为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释疑解惑,提供智力支持。第三,培训服务:开展风险管理职业化培训与操作应用培训,帮助企业培训造就全面风险管理时代迫切需要的战略家和实务人才。第四,交流服务:可以通过风险管理网站的论坛与留言就风险类业务问题进行探讨与交流,也可以和国资委合作举办风险管理研讨会,以国资委的名义邀请国内外著名风险管理专家、学者和优秀实践者介绍各自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为企业提供在风险工作中面临的困惑与难题的解决之道,同时也为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保险公司之间提供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
通过全面风险管理服务平台的建立和运作,保险公司在国资委和企业眼中的风险管理专业形象将得到有效提升,充分发挥全面风险管理服务商的主渠道作用。
(四)围绕全面风险管理开发险种,为企业创造附加价值
目前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的保险产品主要限于企业财产险、机动车辆险和责任险。而企业在进行全面风险管理中,需要的保险服务将更为复杂多样。我国保险公司应深入研究企业的经营方式,为企业“度身定制”与全面风险管理相适应的保险产品。对于难于度量的不可保的动态风险,保险公司可以邀请法律、财务、银行、主权、信托各方面的风险管理专家,对其进行风险管理指导,从而为客户创造保险的附加价值。
(五)努力培养高素质的风险管理师队伍,为风险管理服务提供根本保证
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服务, 拥有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专业人才是关键。对此,保险公司应积极利用一切力量,加大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研究和培训工作,迅速提升员工的全面风险管理素质和专业水平。目前,国际上存在不同的风险管理师资格证书,其中权威性比较强的有注册风险管理师(CERM)和金融风险管理师(CFRM)。保险公司还可以通过与企业在风险管理上充分沟通和协商,建立互动式合作关系,帮助企业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初期培训风险管理人才,建立风险管理文化,共同制定和开发相应的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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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雪梅]
风险控制管理养老保险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专利权;风险管理;保险
随着知识的深入推广与普及,以及社会意识不断提高,人们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度日益提高。知识产权是对创新者劳动成果在有效时间内独占专有的保护权利[1],属于无形资产,其价值与有形资产相同,受到国家相关法律保护。其中,知识产权最突出的是专利权,因专利权拥有法定排他性,可以在一段时间内独占市场,为专利权人及相应企业带来无法估量的利益,尤其是科技类的研发,虽然成本高、时间长,但是可以使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独占霸主,成为各企业竞争的重要工具[2]。
2020年4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就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会上表示,2019年中国通过马德里体系提交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共计6 339件,位列全球第三,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9 286.9亿元,同比增长137.7%。在知识产权质量保持稳步提升的同时,专利风险也在增加。会上公布,2019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4万起,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 346件7 430人。由此可见,一方面,我国国民知识产权意识正逐步加深,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正在加快推进;另一方面,伴随着知识产权作用的加强,纠纷甚至是犯罪行为也在增加,且亟待解决。
1 专利权的风险分析
专利风险主要表现为专利权的申请通过、有效性及保护范围等层面的不确定性与复杂性,专利权可以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为企业提供竞争优势,但其伴随产生的专利风险也会使企业走向破产倒闭。由此可见,分析专利风险以更好地解决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1.1 专利权瑕疵风险
在创作者研发创新之后需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交专利申请,同时准备请求书、摘要、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等一系列申请文件,由国家专利机关审核通过才能颁发证书,同时申请人才可获得相应的专有权。但是,即使专利申请通过也会出现质疑专利权有效性的情况,导致举发甚至撤销专利权。所谓的专利权瑕疵风险就是在专利权授予后的有效期内其风险发生的时间、原因、结果,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性、被撤销情况等的不确定性。
1.2 诉讼风险
极力倡导创新的时代,科研创新层出不穷,任何企业及个人都无法百分之百确定自己的智力成果没有侵害到其他人的专利权,因此,专利诉讼发生的风险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
首先,专利诉讼可以作为战胜竞争对手的工具。高科技企业多会在科研项目上增加经济与人力的投入,获取专利权以取得市场发展优势与利益最大化,而专利诉讼可以用于阻止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同分一杯羹。一般情况下,在没有确凿证据时被称为投机性诉讼,多是为了在一定时期内独霸市场,获取更高利益,随后才是为了企业的持续性发展。
其次,阻止不成就会导致诉讼。通常情况下,专利诉讼较为复杂,耗费时间较长,对企业的经济实力是一种考验。因为诉讼耗时长,诉讼结束时新技术在竞争市场上或许不再具有优势。从诉讼开始,胜诉方会对败诉方造成沉重打击,且在长期的“马拉松式”官司中,将会极大地消耗实力,一旦经济实力较弱的非大型企业陷入诉讼,会对其经济实力造成极大影响,甚至会影响企业存亡。
再次,在诉讼中专利权也是胜诉的一大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因此,诉讼中败诉的一方需要赔偿胜诉方一定的赔偿金,这也是专利权在商业竞争中被重视的一大原因。
1.3 国外保护措施的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持续推进及我国经济开放的深入,更多企业选择与国外企业合作,开拓海外市场。但不同国家对专利权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且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因其科技较发达,国际贸易交流频繁,成为国际侵权者主要目标。中国免不了与美国有贸易往来,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不断增多。此外,部分发达国家会更加重视环保与安全,产生贸易壁垒。可见,在国际贸易交流中,我国企业的研发还需要多加小心,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造成赔偿与诉讼过程中的经济损失。
2 专利权风险管理
专利风险是由于各种内外不确定且复杂因素导致的财产及责任的可能性。通常情况下,风险承担者会根据不同的风险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主要包括自留、预防、抑制、转移和避免等管理机制。
针对专利风险,在其发生前企业的运营目标多以最经济合理的方式为专利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做准备,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及成本支出,而在其发生后,风险管理可以有效减少企业经济损失,避免企业被市场抛弃,维持其持续运行。高科技企业及其他创新性企业因创新投入较多,潜在风险极易引起专利诉讼,专利诉讼的费用及时长都会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造成营业收入减少甚至企业营业终止、破产等后果。风险管理可以有效減少不良后果的产生,但这是在正确选择风险管理方式的前提下才可能发生的。
在上述管理方法中,自留和避免都是较为简单的方法,自留是指企业或个人自行承担专利诉讼中产生的成本及后期的赔偿金,包括无计划自留和有计划自留保险,都会极大地影响企业的发展及投资环境。避免是较为消极的风险管理策略,表现为有意识、主动放弃风险行为,但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可以避免与专利权产生交集,且在避免风险的同时就放弃了潜在的利益。预防与抑制是指对风险发生的前、中、后3个阶段分别制订计划、采取行动,虽然可以降低风险发生概率或事后造成的实际损失,但是不能做到完全消除。转移包括保险和非保险,指将风险转移给其他人,因专利风险一旦发生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而转移方式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达到较大的效用,降低企业的风险程度,是最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而其中的保险转移是目前应用最频繁、最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
3 专利保险的定义及影响
3.1 专利保险
專利保险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而保险公司依据合约对投保人专利维权所花费的调查费用及法律费用进行赔偿。专利保险对转移风险的效果优于储蓄,可以将潜在的风险转移给他人,维护自身专利权。对于企业而言,专利保险的优点包括以下3个方面:①专利保险可以在风险发生后对维权费用进行赔偿,减少企业经济损失,减缓经济压力及精神压力,使企业能够继续经营;②专利保险可以将风险造成损失的不确定性转化为可确定性,减缓企业内部紧张氛围及管理层和员工的精神压力;③投保人投保后,保险公司会派专业人士为投保人即客户讲解专利风险管理机制,帮助其了解风险管理相关知识,明确并做好专利风险的预防措施,提高专业性与管理能力,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3.2 专利保险的影响
在专利风险发生后,专利诉讼需要的费用一般较高,这成为中小企业申请专利数量少于大型企业的主要原因[3]。由此可见,含有创新产品的企业有必要设置法律费用保险规划,为不确定性的专利风险及诉讼做准备。专利保险可以有效减少专利风险造成的企业经济损失,极大地提高专利申请数量,增加专利制度价值,对经济也有促进作用。专利申请数量增加会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创新可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此外,专利申请率增长可以产生溢出效应,对经济增长及生产力的提高具有推动作用。
从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专利保险可以助力专利制度顺利实施,促进更多专利的产生,激发企业科研积极性,增加投入。在专利保险的保障下,促进企业开展更多发明创造并申请专利。此外,申请专利权的项目必须公开,这是专利制度的一大特点,可以增加知识溢出,提高生产效率,为此后的研发提供更广泛的知识基础。社会生产力增加可以产生更多的社会福利与收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刺激消费。专利保险的影响不仅在经济和专利价值方面,还会广泛而深入地推动法律制度不断完善。
4 欧美专利保险的启示
4.1 国际知识产权分类
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知识产权分类是按照性质分为知识产权执行保险和知识产权侵权辩护费用补偿保险[4]。知识产权执行保险的承包范围是被保险人的专利权受到侵犯发起诉讼时所支付的费用,承保标的是被保险人的知识产权;而知识产权侵权辩护费用补偿保险的承包范围是被保险人存在侵害他人专利权而被诉讼时所应支付的法律费用与败诉时应支付的赔偿金,其承保标的是被保险人发生侵犯他人专利权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知识产权执行保险是对被保险人(权利人)遭受侵权时的利益的维护,而知识产权侵权辩护费用补偿保险则为被保险人(侵权人)无过失或过失侵权时提供一定的支持,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被保险人提供合格专利律师的法律意见书,同时表明被告侵权的产品在首次生产或销售前没有侵害他人的有效专利。
4.2 欧美国家专利保险发展现状
美国的经济及科技都较为发达,对专利的保护更加重视,其保险转移的管理机制已经较为成熟。在美国,政府会强制要求销售商品的企业全部投保产品责任保险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而欧盟早在20世纪末就对专利制度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以保护科研成果,提升竞争力。但目前为止欧盟还没有风险分担机制,专利保险提供的数据资料并不齐全,造成很多弊端,且很多中小型企业并没有意识到专利权所带来的附加值,需要进一步调查分析以促进专利保险的实施。
4.3 专利保险的启示
我国正大力推动科研创新发展,但在购买专利保险时若将区域扩大到其他地区而不仅局限于中国会增加购买成本,从而降低企业的购买意愿。此外,只有足够多的人购买专利保险,才能达到风险分摊的作用。由此可见,目前我国专利保险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1)政府应加强信息的公平度,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准确的信息,并鼓励专利保险创新产品,部分新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获得专卖权,同时建立具有公信力的信息平台,鼓励专利产品购买专利保险保障自身利益。
(2)保险公司应积极促进产品的改革创新,并就制度方面与政府做好沟通,及时反映实际情况,虚心请教知名保险公司,并安排交流合作机会,定期学习新技术与新经验[5]。
(3)企业要加强专利保险的重视程度,减少或避免潜在专利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尤其是中小型企业,购买合适的专利保险可能会为企业面临风险时提供支持,而销售跨省跨国商品时更应该合理地选择保险产品,避免给企业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
5 结语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专利制度越发重要。专利权是对研发人员辛勤劳动的肯定及保护,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及知识溢出,增强企业持续发展的能力。但专利权也面临很多风险,需要有效的风险管理及专利保险以减少经济损失,促进专利制度的发展及社会生产效率的提高。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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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管理养老保险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风险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文章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进度风险管理展开了探讨。首先就水利水电工程风险管理的内涵及施工特点进行了阐述与归纳,进而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进度风险的来源进行分析,并提出风险识别的方法;最后针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进度风险的防范提出了相应的策略与建议。对实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和目标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进度;风险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往往规模比较大,施工条件艰苦,技术要求高,施工干扰因素多,从而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带来了巨大的工程风险。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要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就必须最好施工进度风险管理工作。笔者结合工作实践体会,就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特点及进度风险评估作以下探讨与分析:
1 水利水电工程风险管理的内涵及施工特点
1.1 水利工程风险管理的内涵
所谓风险管理,就是通过对不可确定性的事件从其潜在期时就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辨识、评估,在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控处理,从而达到减少风险损失或者风险规避的目的。风险管理一般要经过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防范的过程。就水利工程风险管理而言,它涉及到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默契合作,涉及到风险识别、预警,风险衡量、风险评估的整个流程,涉及到水利单位纵向部门之间权责明晰,横向部门之间协调合作等问题,这一切都是为预控不确定风险做准备的,从而达到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的目的。
1.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的特点
1)受自然条件影响大。水利水电工程绝大多数是在露天进行,自然条件影响着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和施工方案的取舍。
2)建设周期长,施工质量要求高。水利水电工程涉及施工对象纷繁复杂,多为挡水和泄水建筑物,要求防渗、防冲、放气蚀、稳定安全等,施工质量要求高且资金投入大,施工工期长。因而表现出工程量大、投资高、工期长,施工质量要求高的特点。
3)影响因素多,施工组织和管理难度大。水利水电工程一般是由许多单项工程组成,分布集中、工种繁多、施工强度高,再加上地形地貌条件限制,施工干扰比较大。从而导致施工组织和管理难度加大,野外施工临时雇工较多,流动性大且受文化程度的限制,制度管理的执行难度加大。
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进度风险的来源及识别
从前文论述可以看出,上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因此正确识别施工进度主要风险来源,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1 风险来源分析
1)施工环境风险。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环境通常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两大方面。就自然因素而言,其风险来源,比如:对水利水电工程隧洞开挖,地质则是影响施工进度的最主要因素,地质风险发生的原因通常有地质缺陷和诱发地震;又如,地质勘探取得的资料不准确,也有可能是对自然因素的预测出了差错,导致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支护方式都发生了变化,造成冒顶或者洞内塌方等事件发生,从而拖延了工程进度,加大了工程风险。
2)施工技术风险。技术风险主要包括设计风险和施工技术方面的风险。工程实施以前,设计图纸没有及时到位或者设计出错,轻则返工,重则造成工程毁损。施工技术方案作为施工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施工顺利进行的强有力保证。在具体的施工技术组织方面,如果有不合理之处,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比如从屋顶或栏杆等滑倒掉进基坑;开挖时遇到带电的电缆;使用电工具误操作,拆除工程时等触电遭电击;维修排水工程,地基开挖,在人孔隙的桩内检查等封闭空间窒息。所有这些,肯定是影响到施工进度。
3)资金的风险源。工程能顺利施工,是需要人量的资金作为后盾的。当承包商的资金小到位,那么必将使工程无法开工、资金的小到位可能因为业主拖欠应该付的金额,或承包商木身控制流动资金有误,太多材料的库存,或其它第二方的因素,如承包商的债务人拒绝或拖欠承包商有权得到的金额。
2.2 风险的识别
对以上所列出的风险因素,显然还远远达不到承包商的要求。水利水电施工进度风险识别通常遵循以下几个步骤:①确认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②建立初步清单;③确立风险事件并推测其结果;④制定风险预测图;对风险进行分类;⑤建立风险目录。风险辨识的主要方法有故障树分析法、专家调查法和幕景分析法。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进度风险识别是通过各种方法及途径。尽最大可能全面地辨识出系统存在的风险因素。然后找出风险的来源和造成的后果。最终形成一份有价值的大型水利水电施工进度的风险清单。
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进度风险的防范策略
从实践来看,主要从以下几个途径对施工进度风险进行防范:
3.1 风险规避
水利水电工程风险规避是指有意识地回避某种特定风险的行为。主要通过主动放弃和终止承担某项任务,从而避免承担风险,它是最彻底的工程风险处置方法。例如在修建一水利工程时,虽然坝址地区的水资源丰富,但由于当地的地质条件比较恶劣,并且人口非常密集,修建水利工程不论从经济方面还是从当地人民的安全考虑,风险都太大,因此管理者会采取风险规避的处理措施,放弃在此修建水利工程。
3.2 风险转移
水利水电工程风险转移,是指通过某种有偿方式将某些工程风险责任转嫁给其他承担者的一种风险处置措施。风险转移的方式有很多种,广泛采用的主要有:①在招投标阶段通过合法设定保护性合同条款将风险转移给合同对方;②工程分包,通过工程分包将风险分散给多个分承包商;③工程担保,通过工程担保将
工程风险转移给担保人;④工程保险,业主和承包商通过投保与工程相关的险种,将工程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3.3 风险缓解
风险缓解是指将工程风险发生的概率或损失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的风险处置方式。这种方式既不能消除工程风险,也不能避免风险,它只是减轻风险,包括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水利水电工程风险缓解的措施主要有:①采取防御措施,即采取各种防御措施,防患于未然,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②控制风险损失的应急措施,即指在工程风险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采取积极控制风险进一步扩散的措施,以达到降低风险损失的目的。
3.4 风险自留
工程风险自留也称为风险接受,是指将工程风险保留在风险管理主体内部,通过内部控制来化解风险,或者对这些自留的风险不采取任何处理措施。水利水电工程风险自留策略的作用机理是依靠自身的财力和管理水平来承担未来可能的工程风险损失,一旦风险发生时,将运用一笔费用进行补偿以保证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施工难度大,风险因素多,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巨大,特别是施工阶段,由于不能清楚地辨识风险,容易导致风险事件发生,从而导致施工成本上升,甚至影响企业的社会信誉。因此,要求我们对工程建设的特点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运用科学的方法对风险进行识别,进而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范策略,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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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管理养老保险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道德风险是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缓慢的重要阻碍因素,而在保险人、投保人、保险销售人以及醫疗机构等众多主体的道德风险中,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尤其不可忽视。鉴于在商业健康保险中,投保人既是保险费用的支付人,又是医疗服务的受益人;保险公司既是商业健康保险的供应方,又是医疗费用的给付方;保险销售人是连接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重要纽带;医疗机构是医疗费用的索取者,同时也是提供医疗服务的主导者;四个主体相互独立又密切相关,本文特意从投保人自身、保险公司、保险销售人以及医疗机构对于投保人道德风险的影响角度出发,深入分析了商业健康保险中投保人道德风险的产生原因,并提供了相应的预防措施。
关键词:商业健康保险 投保人 道德风险 成因及对策
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一般指商业医疗保险,由保险公司经营,承保的是被保险人的手术费用、设备使用费用、住院护理费、病人住院补贴和各种医院杂费[1]。投保人一方(包括投保人、保单持有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道德风险主要指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故意隐藏重要信息以获取合约,或签约后通过投保人一方的行为(故意或疏忽)影响保险事故发生概率而获取保险金的风险[2],具体到商业健康保险领域内,主要包括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因松懈或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而导致健康风险事故发生的事前道德风险以及被保患者医疗费用过度增加而导致的事后道德风险两种类型。
一、成因分析
1.从投保人自身角度分析投保人道德风险的成因。
1.1健康保险领域内投保人道德风险行为的主要范围。目前,健康保险领域内,投保人由于自身原因而导致的道德风险行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医疗事故发生前保险合同签订后,投保人由于没有采取积极的行动维护被保险人的健康,而增加其健康风险发生。第二,被保险人本人未发生医疗事故,但投保人伪造证据证明被保险人已发生医疗事故而欺骗保险公司为其支付医疗费用。第三,被保险人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投保人为了获得更高的医疗费用补偿而故意夸大被保险人的风险严重程度,并希望医疗机构为其提供更多的医疗资源和服务。
1.2投保人受自身素质和经济诱惑而引发道德风险。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对象是除有保险公司特殊规定限制之外的全体社会成员,且投保人的综合素养和个人品质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同时,与基本的医疗保险相比,商业健康保险对于医疗费用的经济报销和补助较高,为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支付更少的保险费用,会存在部分不诚信的投保人在投保前故意隐瞒自身的健康状况,带病投保或隐匿病史,又或者通过伪造证据谎称被保险人发生了医疗事故而企图得到相应的保险费用补偿,从而加大道德风险的发生。
1.3投保人出于善意帮助他人和对免费服务的慷慨心态而导致道德风险。疾病的发生受到周边环境、生活习惯、自身体质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健康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而健康具有不确定性,这给予了部分投保人发生道德风险的机会。一方面由于被保险人处于社会人际关系网之中,投保人可能会出于好心帮忙而利用被保险人的保单报销其相关亲戚朋友的医疗费用以减少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投保商业健康保险之后,额外的医疗相关服务对于被保险人来讲类似于免费商品,无须自身出纳相应的经济费用,因此,投保人容易过度使用甚至浪费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费用的上升。
1.4投保人因对健康保险的过度依赖和畏惧疾病的心理而造成道德风险。健康保险是一种对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的风险分摊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被保险人的生命健康和生活质量。健康保险生效之后,部分投保人会对健康保险存在盲目依赖和投机心理,从而不注重自身健康的保健和锻炼,间接增加了某些疾病的风险。疾病发生后,由于被保险人自身疾病的不确定性以及其对于医疗需求的较大弹性,投保人出于对未知疾病的恐惧,倾向过度的医疗消费,扩大了医疗费用支出。
2.从保险公司角度出发分析投保人道德风险的成因。
2.1健康保险的发展及保险公司的实力保障促使投保人产生道德风险。目前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经营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日益增加,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投保人道德风险。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险种的不断完善和增加,给投保人提供了更多只需缴纳一定保费就可获得较多额外医疗护理服务和相关资源的机会,这使得投保人医疗费用成本不断降低,易产生额外心理需求。另一方面,保险公司雄厚的经济实力及多样的健康保险使投保人过分依赖商业健康保险,促使投保人对于医疗服务要求提高,易给保险公司带来投保人道德风险损失。
2.2第三方支付模式增加了投保人发生道德风险的概率。我国商业健康保险采用的是第三方支付模式,即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费,双方签订保险合同,一旦被保险人发生了合同范围内的健康风险事故,那么被保险人为此事故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公司作为支付医疗费用的第三方,却没有参与医疗服务定价的实际权力,且医院有权拒绝保险公司对医疗行为的监督调查,保险公司所支付的赔付受到被保险人的行为、被保险人发生疾病的概率与严重程度以及医疗机构的行为等多个方面的影响。在处理健康风险事故时,一方面受渴望健康的心理作用驱使,另一方面受追求身效用最大化的内在驱动,加上第三方支付模式的疏漏,投保人较容易选择更贵的医疗设施和服务,或者做过度的医疗检查和治疗,从而导致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
2.3保险公司的监管疏漏纵容了投保人道德风险的产生。商业健康保险通过缴纳保费签订保险合同的形式将被保险人的健康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成为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实际承担者,这决定了保险公司在医疗费用给付时处于被动的弱势地位。一方面,保险公司只能了解到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情况,而对被保险人参与医疗诊治和使用医疗设施的过程不了解,对被保险人使用医疗服务和资源的详细情况的监管有限;另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可提供的额外且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设施的诱惑恰为投保人提供了产生道德风险行为的动机。
3.从保险销售员角度出发分析投保人道德风险的成因。
3.1保险销售员追求自我效用最大化而诱导投保人越过道德界限。商业健康保险由保险公司经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健康保险公司的商业定位决定它在经营的过程中倾向于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和成本的最小化;而保险销售人员的业绩是保险公司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我国的保险销售员薪酬给付一般采用底薪加提成的方式,为了促进保险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保险销售人员的一般底薪标准较低,而由于保险业务量增加而获得的提成则较高。迫于现实生活的经济压力以及公司薪酬制度的限制,保险销售人员会更加看重业务的数量而非质量。
3.2保险销售员因职业道德欠缺而使投保人做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行为。保险销售人员的准入门槛一般较低,其所受到的教育水平参差不齐,不同个体之间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存在较大差异,总体水平不高;加之保险公司对于保险销售人员的培训忽视了道德以及综合素养相关的专业培训,片面追求高业绩易出现保险销售人员和有健康问题的投保人合谋欺骗保险公司的现象;或者帮助投保人捏造虚假医疗事故甚至涂改保险合同资料信息而欺诈保险公司,从而分享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而加大了投保人道德风险的概率。
3.3保险销售员利用自身信息优势欺骗投保人做出被动道德风险行为。保险销售人员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传递保险信息的重要橋梁。一方面,由于我国的保险服务业处于起步阶段,人们对保险服务的认识存在盲区;另一方面,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险利益是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具有特殊性;加之商业健康保险的信息服务咨询渠道较为有限,有保险需求的投保人除了直接向保险公司咨询购买适合的保险之外,还会依赖于保险销售人员的信息传递和解释。当出现信息不对称或者相关的激励制度不完善时,保险销售人员容易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滥用自身对于保险信息的掌握权对投保人隐瞒重要的保险信息从而引诱和欺骗其投保,增加投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的被动道德风险行为。
4.从医疗服务机构角度出发分析投保人道德风险的成因。
4.1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致使投保人产生道德风险行为。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地位的不对称决定了他们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方面,医疗机构具有医疗服务的专业优势,对医疗相关资源和信息持有绝对话语权,这些优势使被保险人对于医疗机构享有较高的信任度和心理依赖性;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和医疗机构方存在的监管漏洞和第三方费用给付模式更在一定程度上纵使投保人在医疗费用支出上不加限制。因此,投保人在不确定自身疾病严重程度的情况下,容易通过过度的医疗护理和治疗来求得心理上的安心和安慰,从而产生无意识的道德风险行为。
4.2医疗机构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投保人出现道德风险。医疗机构和被保险人之间同样存在信息不对称,一方面,医疗机构对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和日常生活习惯了解比投保人少,另一方面,被保险人作为独立的个体,对于医疗服务的保守、适当抑或是过度的治疗选择方案有自身的想法。加之,疾病具有复杂多样性,病人和医务人员存在个体差异,同一种病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案会产生不同的医疗费用,医疗服务供给的不确定性导致医疗费用难以测定。当医疗机构提供的治疗护理服务和被保险人内心的期望目标产生落差时,或者被保险人的治疗效果不理想时,被保险人更倾向于通过增加医疗保健护理服务的方式来更大程度地分摊自身的健康风险,从而产生投保人道德风险行为。
4.3医疗机构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诱导被保险人增加医疗费用支出。对于被保险人而言,疾病的诊治过程和医疗需求具有较大的弹性和不确定性。当医疗服务机构内在的激励制度不完善或医生的经济收入不理想时,医生更可能会在诊治的过程中,有目的地诱导被保险人,人为地提高单项医疗服务的价格或者增加医疗服务的数量,使被保险人偏向于使用价格更高的药物、进行过度的医疗检查、增加额外的医疗护理或者延长医疗治疗的时间,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增加。
4.4投保人基于自身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利益目标而产生不道德行为。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之间存在着共同利益,额外增加的医疗费用不仅有利于被保险人身体的康复和保健,也会增加医院的经济效益、提升医护人员的收入水平,为医患合谋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利益基础。而作为独立理性的经济人,医护人员追求服务质量和声誉提高的同时也同样看重业绩水平和物质收入的上升,被保险人则更关注医疗服务对健康质量的效用,当二者的利益出现交集时,易出现医患合谋欺骗保险公司、有意扩大医疗费用的开支或捏造虚假的医疗报销单而获得较多的保额赔付的不道德行为。
二、预防对策分析
针对上述投保人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本文特意从投保人、保险公司、保险销售员、医疗服务机构以及政府五个主体入手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
1.投保人:首先,投保人应诚实守信,端正自身行为,遵守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约定,不欺骗保险公司;其次,投保人应正确认识和使用商业健康保险合同,自觉抵制诱惑。再次,投保人应认清健康保险的主要作用在于减轻被保险人因身体健康风险的发生而产生的损失,商业健康保险的实质在于经济补偿和防范风险,只是辅助作用;投保人应在平时的生活中加强自身的健康预防措施,多锻炼身体,合理饮食,不因为购买了健康保险而放弃了对自身健康的预防和维护。最后,当被保险人发生健康风险事故时,投保人应理性对待,不畏惧疾病,也不过度治疗,综合多方面因素为被保险人选择最合适的治疗方案。此外,投保人也要明白过度的医疗服务有时也会对被保险人的身体产生负面影响,适度的医疗才有益身体康复。
2.保险公司:首先,保险公司应招收专业的保险业务人员,并对保险公司的员工进行持续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相关教育。此外,保险公司应不断完善和改进员工的薪资制度。其次,完善第三方支付模式,保险公司可以探索新的支付模式,和医疗服务机构或者投保人的利益相挂钩,加强彼此之间的相互约束,减少道德行为的发生。再次,保险公司应完善监管,建立完整而严谨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被保险人和医疗机构双方相关信息的完善和监管,探索建立起“病前健康管理、病中诊疗监控,病后赔付核查”的全流程医疗风险控制机制[5]。一方面要加强对投保人投保前的身体健康状况审查、投保中的服务跟进以及被保险人发生健康风险事故时就诊过程的跟进和监督,减少投保人自身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要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医疗服务监督,保险公司可以和定向的医疗服务机构合作,减少因医疗服务方的诱导需求以及信息优势而导致的投保人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
3.保险销售员:保险销售员要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和责任。首先,保险销售员应明确自身职责,遵守职业道德操守,不断地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职业技能,以实力获得更高的薪酬奖励。其次,保险销售人员应明确自身的定位,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心态,诚实守信地工作,既不欺瞒保险公司也不欺骗投保人。再次,在为投保人介绍健康保险的产品时,保险销售人员应如实地告知投保人投保的注意事项以及保险合同的重要信息,使投保人在了解保险产品的情况下投保,这样可减少保险合同签订之后的不必要风险的发生。最后,保险销售人员在和投保人沟通时应注意审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对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和家族病史有较为详尽的了解,以减少投保人道德风险行为的发生。
4.医疗服务机构:首先,医疗服务机构应实现信息的透明公开,对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和治疗费用有较为详细的公示,以方便保险公司监督和支付医疗费用补偿;其次,医院应完善医生的薪资制度,实行科学的激励约束制度,以减少医生对病人的诱导需求,同时降低医患合谋欺骗保险公司经济补偿的概率。再次,医疗服务机构兼具公益性和盈利性,因此需完善医疗服务机构的费用补偿机制,减少医疗服务机构从病人的医疗费用支出上获益的比例。最后,医疗服务机构应完善自身的专业技能和服务,用实力提升自身信誉,始终本着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用合理的方案解决病人的问题,减少过度的医疗服务。
5.政府:目前,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之间缺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保险服务和医疗服务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服务过程,因此,政府作为宏观调控的第三方,可以借鉴国际做法,促进管理式医疗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督促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之间探索建立一种科学的合作机制,加大保险公司介入医疗服务过程的比例和权利,使二者共享利益、共担风险,避免投保人道德风险发生的概率。一方面,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医保合作的纵向一体化,通过保险公司参股医疗服务机构来降低风险,实现高效率高质量的合作;另一方面,鼓励可医院协会和保险协会通过股权关系或者人事合作关系纽带建立医保合作联盟实体,建立起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推动健康保险健康地发展。此外,政府可建立更加诚实守信的社会文化氛围,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督促每一个人、每一个公司和服务机构加强对自身诚信意识的重视和提升,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杜绝投保人道德风险的重要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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