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精选6篇)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第1篇
吕梁市柏叶口水库供水建设管理局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四、组织生活制度
五、发展党员制度
六、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七、民王评议党员制度
八、党员监督制度
九、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十、“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单位部门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支部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支部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党支部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制定党建工作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支部定期召开专题生活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4、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5、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好整体党建工作。
6、明确“党支部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办事人员直接责任”三个责任主体。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组织生活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5、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6、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党支部要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实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情况;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3天。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5)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3、接收预备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问题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上一寸免冠相片。
(2)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的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通过。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
(4)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组织进行。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①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②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说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③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④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如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⑤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学习大会,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观看电教片等。
2、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3、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4、每年至少举办两次(或一次)实用技术培训班,使每个党员掌握本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技能。
5、建立党员活动室。
6、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
7、适当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8、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1、评议原则。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
2、评议内容。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是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的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根据现阶段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进行确定和调整。还应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和补充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二,是否坚持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第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第四,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第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3、评议方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是:第一,学习教育。通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有关文件,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第二,自我评议。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出合乎实际的自我评价,并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第三,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一般程序是:首先,进行自我讲评。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然后,进行党内互评。对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相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等方法,广泛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第四,组织考察。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上级党委审批。第五,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对于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党员监督制度
1、在职党员,均要接受群众的监督。
2、党组织统一印制监督牌,发放各位党员手中,各位党员要将监督牌摆放在工作台面显著位置。
3、监督牌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岗位、照片、党徽图案。
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
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不称职票超过一定比例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世纪,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讨论制定完成各项任务的方针办法;
2、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
3、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方面的问题;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
党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指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的一种组织活动。按期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是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具体体现。支部党员大会应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党支部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会议内容如下: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3、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执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党支部提交的其他主要问题等。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好党小组会,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小组的领导,指导党小组开好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会议内容如下:
1、组织党员学习,包括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经济建设、企业管理等业务知识;
2、根据支部布置,向党员分配、布置工作;
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讨论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决议,研究制订贯彻措施,落实各项任务;
5、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以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以及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和党员鉴定,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员积极分子。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针对群众中存在的思想问题,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教育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教育又可具体分解为四个子目标,即: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政策水平、党性素养以及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实践能力。
在一般情况下,支部书记一年上两次党课。具体要求如下:
1、落实党课制度,制订好党课计划。基层支部上党课一般应半年一次,支部要制订好党课安排计划;
2、选好党课教材。党课教材的内容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突出时事形势教育,经济发展教育,无私奉献的党性教育,党课教材要注意正确性,针对性和生动性;
3、党课形式要多样化,可根据不同条件采用电化教育、组织讨论、典型报告的形式等,尽可能使党课上得生动活泼,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第2篇
目 录
一、《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三、基本组织制度类
1、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党员学习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四、党组织工作类
5、党员管理制度
6、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7、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党员三日”制度
10、党费收缴制度
五、民主管理类
11、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六、党风廉政建设类
1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13、党内监督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8至10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党员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创建模范党支部,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科技、现代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一)每年年初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机关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如何深入学习,怎样学以致用这个重点,突出主题、形成特色。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平时自学,每位党员干部每周不少于安排2个学时自学,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学习文件、主题发言、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看辅导录像、参与社会实践、送出培训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三、学习时间
机关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局党委学习计划进行,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2次,每年不少于24次,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四、学习准备与考勤
(一)机关支部学习的内容、时间,原则上按照计划进行,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学习内容或时间,由机关党支部书记确定。支委会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拟定学习安排,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学习考勤。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机关支部书记请假,并主动做好补课工作。每季公布出勤情况,确保参学率90%以上。
五、学习检查
统一配发学习笔记本,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支部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及效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六、学习考核
年末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进行综合测试,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学习缺勤10次(含10次)以上,无故缺勤2次(含2次)以上,学习测试或笔记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评先评优不予以考虑并通报批评。
“三会一课”制度
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
(一)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3、接收新党员;
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实践、地点、内容、议程等。
(2)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3)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党员发表意见。(4)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5)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6)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整个会议要制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出席缺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二、党支部委员会
(一)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四)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
(一)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二)抓住中心内容力求统一思想;
(三)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
(四)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四、党课
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由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为: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途径之一,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也是基层党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及其他原因等离开所在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二、自身建设
1、党员每年至少1次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党支部成员按分工,经过同党员交心谈心,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
2、每名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纪实,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机关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入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端正入党动机。
三、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经常同他谈心,帮助其进步。同时,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
四、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未经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五、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接受新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
七、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内,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础上,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年初要制定党员培训教育计划。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各种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
二、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党课教育。
三、每年年底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四、建立党员活动室,订发党报党刊,开展电化教育。
五、机关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考勤工作,做到学前有准备,学中有讨论,学后有总结。组织党员撰写心得体会。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六、机关支部委员会可采取外出集中参观学习等形式,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等教育。
七、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自身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动员。
(二)自我评议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党员个人写出自我评价的发言提纲。
(三)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在党员个人述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小组党员开展相互评议,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进行测评投票。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意见。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对民主评议的意见进行讨论分析,结合支部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每个党员形成组织意见,并同本人见面。同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组织考察必须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五)表彰和处理阶段: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推荐到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必须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必须由支部大会讨论给予相应处置,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四、评议工作结束后,机关党支部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并接受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五、对民主评议党员的各种文件、鉴定材料等,按规定及时装入党建工作资料袋,以便查阅。
党费收缴制度
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为切实搞好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除非有特殊情况,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党费收缴登记薄》。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机关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党务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下列事项,列为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1、机关党建工作目标及考核考评情况;
2、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4、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5、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
6、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政务公开,采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发布、会议通报等形式,必要时,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四、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的方式。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五、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六、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支部书记审核,重要事项还应报经局党委审核批准。
七、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八、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侵犯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
九、机关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意见。
十、党员及党外群众对党务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及时反映,并合理采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机关支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机关支部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支部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党内监督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履行机关支部的监督职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支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
2、能否按时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3、能否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与决策规则,做到决策科学、民主。
4、能否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5、能否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6、能否执行党和国家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
7、能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8、能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党内监督的主要形式:
1、党组织的监督,即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互相监督和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
2、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即党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党员与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的监督。
3、纪律委员所实行的监督。
(三)党组织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情况,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督促定期开展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机关党支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和廉政建设情况,要将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遇有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告。对于群众意见较大、有发生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应会同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帮助,提出告诫。
4、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党支部接到对党员干部的检举和控告,有权进行初核,并报告上级纪检部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党员行使监督的民主权利,严肃处理阻碍党员正常行使监督权利和打击报复的行为。
(四)监督保障:
高校教工党支部制度建设的思考 第3篇
一高校教工党支部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1. 有利于党支部支委班子建设
搞好党支部支委班子的自身建设, 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是发挥基层党支部活力的重要保证。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 对于强化党支部工作的组织性, 依靠组织和制度管理党员, 对于党支部支委班子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良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 有利于规范党员的组织生活
高校教工党支部党员中“80后”的人越来越多, 党员们的接触面更为广泛、思想也更加活跃, 以传统方式开展支部活动, 无疑不适合支部党员思想发展的要求。加强高校教工党总支部制度建设, 规范合理的党员组织生活形式, 进一步焕发支部的生机活力, 让支部党员以主人翁的姿态去参与组织活动, 对于创新基层党组织生活模式有积极的意义。
二高校教工党支部制度体系的构建
高校教工党支部制度体系可以由三部分组成: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和服务制度。三者即是递进关系, 同时又相辅相成。
会议制度是党支部制度建设的基础。建立规范的会议制度即是要“开好三个会”, 即支委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充分利用好会议资源, 可以有效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 增强组织的统一性, 提高党员认识, 明确党员要求, 统一党员行为。
学习制度是党支部制度建设的动力。在会议制度的基础保障上, 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 “做到三个学”, 即坚持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读书分享相结合的方式, 提高全支部党员素质, 实现党员学习常规化、制度化。
服务制度是党支部制度建设的目标。高校教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教书育人, 最根本的职能便是服务职能。要大力“推进三服务”, 即服务党员、服务学生、服务基层, 建立内部帮扶制度、联系学生制度、调查研究制度。通过制度的保障, 完善工作方式, 建立强有力的战斗群体。
三高校教工党支部“三类九项”制度建设的思考
根据以上分析, 高校教工党支部制度建设可分为“三类九项”制度建设。三类, 即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和服务制度;每类制度又可以分为三项制度, 共有九项制度, 即支委会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集体学习制度、个人自学制度、读书分享制度、内部帮扶制度、联系学生制度、调查研究制度。
1. 建立好支委会制度, 提高决策水平与民主度
高校教工支委会是高校教工党支部的决策中心, 决定着党支部的发展和工作重点, 指导着支部成员的思想工作。采取每月月初例会的形式, 及时对党支部面对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并对主要工作做出明确部署, 大大提高支部的工作效率。支委会要求摒弃传统“一说多听”的方式, 在会上积极组织讨论, 对有分歧的意见采用不同权重投票制度, 有效提高决策的民主度和成员的参与度。
2. 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 通过自我批评提高自身水平
民主生活会是支部领导班子自我总结、自我批评、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必须着力完善好民主生活会制度, 做到实实在在反省, 不走形式主义, 不做表面功夫。支部主要成员要做到随时总结、随时批评, 即平时不拘泥于生活会上自我批评, 有空闲时亦可以和部分成员交换想法, 这样才能做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随时随地提高自身水平。每两个月一次所有成员碰头, 进行集体交流, 同时也可检验平时自我批评成效, 见证自身成长。
3. 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 加强组织凝聚力、向心力
组织生活会是支部全体成员统一思想、相互交流的重要手段, 是支部全体成员增进感情, 建立统一战线的主要途径。组织生活会每月开展一次, 会上记录着每个成员的思想变化, 对于思想上有松动、纪律上有抵触的同志及时发现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激励制度, 塑造典型, 以有形的标准督促成员发展。同时, 通过生活会, 能大大增进党员间感情, 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
4. 开展集体学习制度, 发挥集体先进性
高校教工党支部要做到贯彻精神抓学习, 提高党支部集体理论水平。定期组织党支部全体成员开展理论学习研讨会, 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及政策, 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 展开讨论。丰富学习内容, 创新集体学习方法, 督促支部党员把心思花在学习上, 充分利用集中学习开展教学活动, 实现党员学习教育全覆盖。在全面系统学习、认真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党性分析活动, 在支部内部开展党员评议活动, 巩固学习成果。
5. 坚持个人学习制度, 创先争优夺取先进
构建学习型党组织要求组织内每名党员都要进行个人学习和总结, 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树起一面先锋旗帜。每月由支委会讨论为高校教工党员制定月学习计划, 包括对于党的方针政策、学校文件的学习, 也要包括对经典马列主义书籍的拜读, 做到学习内容既与时俱进又不脱离根本。同时积极鼓励党员开展其他内容和形式的自我学习, 每月汇报自己的学习进度、学习成果和自我思考, 对于学习效果显著、自身进步快速的党员要进行一定奖励, 营造人人爱学习、争先进、求发展的良好氛围。
6. 发展读书分享制度, 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在集中开展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的同时, 党支部还要加强党员间的互相学习, 加强学习成果的互通性和共享性, 鼓励党员向周围先进个人学习、靠近。高校教工党支部可以每周五下午组织支部党员分享读书成果, 书籍既包括思想建设方面, 也要包括业务方面, 为每位党员创造综合性成长的条件。同时建立交流讨论群, 每位党员定期在群中推荐优秀书目, 并随时在群里分享读书心得。
7. 推行内部帮扶制度, 关心党员实际生活
党支部要密切关注党员实际工作、生活情况, 了解党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并积极为他们创造条件、解决问题。要关注党员的心理需求, 在生活中给予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 让党组织成为他们心灵的寄托和依靠。同时, 要抓住党员关心的实际问题, 保障党员的权利和福利待遇, 倾听他们的实际诉求, 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使党员能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工作中。
8. 建立联系学生制度, 切实了解学生、关注学生
教工党支部的一项工作职能便是针对学生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引导青年成长并成才。所以, 高校教工党支部的每名党员都应了解现下学生的基本情况, 密切联系学生, 服务学生。要结成帮扶对子, 每名党员与三名以上的学生结对, 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
9. 巩固调查研究制度, 关注基层、服务基层
继续完善高校教工现有的调查研究制度, 确保每位党员都能走到群众中去, 关注基层情况, 更好地服务基层。高校教工现有的调查研究制度能真实有效地了解基层师生的实际情况与需求, 但对思想服务职能的强化还不够, 对学生思想状态的掌握还可以继续提高。高校教工党支部要通过巩固现有制度成果, 充分利用调研成果, 以到达更好地服务基层职能。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第4篇
关键词 完善 党支部 制度建设 路径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1 明确高校基层支部的地位和作用,增强党支部凝聚力
据本课题组调查显示,衢州学院有85%以上基层支部基本保证每月过一次以上组织生活,绝大多数党员能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40%的党支部书记高度评价支部书记岗位对自己具有吸引力,他们不仅能自觉地完成党委要求的思政工作任务,同时积极参与学校教学、科研一线的管理,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在高校的执政自觉和执行力;但是也有34%的支部书记对此态度暧昧,有的对支部书记的岗位缺乏认同感,认为定位模糊、职责不明,与基层教学科研工作关系不够清晰,对如何参与基层工作存在制度保障的缺失。
在新形势下,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在社会转型期注入了新的内涵。党章明确规定党支部负有八项基本任务,《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则进一步界定了高校党支部的主要职责,为支部工作明确了方向。面对当下高校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具体实践与存在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党支部的工作条例,在实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管理模式的同时,重新定位、明确党支部在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完善和更新“支部建在连上”的具体内容,发挥支部的政治、组织优势,增强党支部在教学科研一线的凝聚力,提高党支部在教育教学中的地位作用。
2 完善高校基层支部书记的激励机制,提高党支部战斗力
衢州学院党委在开展对党员管理、保持党的先进性教育过程中,探索并建立了党支部的党员管理制、民主生活制;基层组织选举制、组织发展制、集体领导制、党员公开评议制、教育监督制、争先创优制等基本制度。据我们关于衢州学院基层支部工作现状调查表明,大多数制度执行受到支部书记的肯定。基层支部当前侧重于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亟待在三方面克服困难:一是发展新党员工作任务重,二是因教师不坐班组织活动难,三是支部内部协调难。
处于教科一线的教工兼职支部书记,在完成工作岗位定量考核的同时,多数支部书记工作思路清晰,主观上愿意积极配合党委、总支的各项工作,但因支部工作的制度保障缺位、活动经费短缺等影响工作创新,难有更多作为。调查显示多数兼职支部书记能任劳任怨地工作,甘于奉献,有较高素质,这正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表现。据调查了解,不少高校基层支部活动经费短缺是多年来的常态,一般很少下拨党支部的专项党建经费,配套机制不完善必然影响基层支部党建活动的有序开展。为了激励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热情,推进基层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衢州学院党委积极探索并建立了相应的激励机制,主要体现在工作支持、经费补助、业绩评价、培养发展和提拔使用等五方面。
3 构建基层组织的支持系统,发挥党支部的基础性作用
建设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仅需要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更需要党支部在管理党员、联系群众、引领群众及为人民服务中的纽带作用。衢州学院党委就根据党员的先进性教育的具体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了对党支部支持系统的基础性建设:
一是党支部工作条件的创新改善。在学校党建工作领域中,所有的党员档案和支部的相关资料,实行由档案室集中保管与支部流动管理运用相结合办法,采取分层次管理;每年度下拨专项经费,创造条件保证各院、部筹建党员活动室,并适时开展评比活动,逐步改善了党支部的工作条件。
二是党支部书记的能力建设。党委根据调研中反映出来的实际问题,发挥学院党校作用,建立了支部书记岗位培训制度,组织支部书记分批轮训、学习考察,定期组织交流支部书记工作;学校党委组织并选派党务专家讲解(下转第71页)(上接第48页)时政、指导支部书记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及时透过各种现代传媒方式定期传递中央精神和各种信息,及时传达学校重大事项、工作决策,在每项改革出台前,都要召开有支部书记参加的座谈会、听证会,有意识地培养、提高支部书记的参政议政能力。
三是党支部管理系统建设。学校党委重视支部在基层的重要作用,积极主动创新、营造党务工作制度和环境,为党支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明确制定支部书记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目标措施、工作激励等制度;建立和完善高校党支部书记的选拔、使用和培养制度;建立对党支部建设、管理的监测机制和奖惩制度,及时发现和把握一线党支部工作的达标情况。
4 强化党支部书记人格魅力和先锋模范作用
支部书记是基层党支部的“领头羊”,作为实现党的根本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基层领导,对于调动一班人的积极性,促进班子的团结,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具有关键性的作用。要实现党的工作目标,支部书记的影响力尤为重要,领导者只有以自身的人格魅力去影响群众,群众才会由衷地产生出激情与钦佩之情,从而心甘情愿地追随领导去实现党的目标。作为在一线工作的支部书记,如何塑造自身的人格魅力,以清正廉洁和浩然正气去带动支部成员,团结和引领广大师生在一线开展工作呢?
一是要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经济体制转型、利益格局调整的新时期,党支部书记一定要认真学习,要有正确的名利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政治上保持坚定,在理论上趋于成熟,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
二是廉洁自律,淡泊名利。廉者,政之本也,民之表也;贪者,政之祸也,民之贼也。支部书记“官”虽小,但必须站在时代的制高点上来认识,要慎欲、慎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因“官”小而刻意去逢迎讨好,不因“官”小放纵自己,而要锻炼自制力,自觉地用党纪国法和社会道德来约束自己,洁身自好。
三是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师生眼中,党员就是一面旗帜、一盏灯,尤其是党员领导的一举一动更是众人注视的重点。支部书记尤其应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群众的表率。
四是作风民主,多渠道采纳众言。支部书记要广纳群众意见,只有民主才能达到人和政通,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倾听群众的呼声、意见,掌握教工的思想动态,因势利导,把群众创造性积极性发挥出来,群策群力地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支部书记还要要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谋,知群众之疾苦、问群众之冷暖,纾群众之困难,以满腔热情的工作,体现对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并自觉地塑造说实话干实事的形象。
五是加强个人修养,培育人格魅力。做人要方正,讲原则讲风格主持公道;胸怀要坦荡,有容人之心,涵纳之量,善于换位思考,体谅人、理解人、宽容人;待人要诚恳,要与人为善,言而有信,承诺必践,做到群众批评不急躁,同事批评不计较,领导批评细检点。总之,要加强个人修养,做到通情达理,知礼守节。还要认真总结支部工作的规律,把人格魅力的优势发挥到极致,把基层的工作做得更好更细些。
参考文献
[1] 钮秀山.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思考与探索.中国科技信息,2009(4).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第5篇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成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2、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委员之间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委员要自觉、模范地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3、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决定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党支部做出决定后,委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4、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党支部成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5、团结一致,真抓实干。支部委员要竭力维护班子团结,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团结一心,艰苦创业,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
二、党支部党建例会由局党支部书记主持。
三、例会召开前要先确定议题,列入会议计划,并将会议议题确定的内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做好充分准备。
四、例会主要内容,学习传达自治区、地区及县上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党组织负责人关于组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本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党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理论研讨、经验交流等。
五、会议的主要形式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力戒形式单
一、千篇一律,积极探索新颖有效的会议形式。
六、党支部党建工作例会要有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存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为贯彻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落实依法治校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立规定如下:
一、责任制范围内容
1、学校党支部和行政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
(1)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校重要工作,列入学校规划及工作计划中。
(2)每年进行专题学习教育、研究、评议。
(3)对违法违纪大事要责成专人协助上级追查并严肃处理。
2、党支部书记、校长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
(1)上级的精神必须及时传达。
(2)及时掌握本校情况,掌握政策,把准方向,防止偏差。
(3)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五议”制度和财务工作准则。
3、副校长、支部委员和各处室正副主任分管责任
(1)坚持“两手抓”的方针,行政工作、思想工作、廉政工作同时做好。
(2)在全面负责分管工作的同时,做好本部门的作风建设工作。
(3)及时向党支部书记、校长汇报情况,对上负责与对工作负责相统一。
4、党支部,学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既要对上级主管负责,又要对学校负责。
(1)及时做好多种形式的法制、党风、廉政日常宣传。
(3)完成上级和校长、书记交办的调查、反映、汇报违法违纪事件。
二、严格制度,严肃法纪
1、书记、校长失职造成本校发生的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接受上级的处理,并视情况在支部大会、行政会、教代会、全体教职工大会上检查。
2、全体党员干部失职造成的违法违纪事件,视情况处理。
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第6篇
为了巩固发展先进性集中教育活动成果,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落实市委《关于健全完善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市委发〔2007〕22号),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进一步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健康发展,保证畜产品安全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放到推动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围绕草畜产业健康发展来开展,促进各项工作。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实际出发,找准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支部建设常抓常新,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5、坚持抓主抓重、攻坚破难。根据支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抓住主要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组织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目标
1、支部组织健全,班子坚强有力。党组织班子团结协作,领导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党建工作制度完善,组织生活正常规范,党内民主落实,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党员意识增强,作用发挥突出。切实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稳妥地发展党员,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强,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性实践,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
3、联系实际紧密,工作成效明显。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和局党组的决策部署,积极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抓党建促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结合工作实际抓党建,领导发展的能力得到增强,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4、党群关系密切,人民群众满意。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经常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使党建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拥护。坚持
为民服务的宗旨,有效维护和发展群众的利益,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
四、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分类组织实施。
2、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选好支部书记,派强领导班子。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做好发展党员,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4、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抓好党务工作者自我教育、培训和管理,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工作者,调动其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5、负责党员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确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并提出具体措施;检查落实党风康政建设责任制,督促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指导做好党务、政务公开,督促抓好纠风治乱工作。
6、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调研、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评选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五、各科室职责
综合科:对党建工作牵头抓总,负责制定党支部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计划,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先进典型,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负责制定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调查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并提出对策措施。
监督科:结合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负责制定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意见,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业务工作状况、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监察科:负责制定兽药饲料监察和农资打假工作意见,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工会小组: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活跃职工群众文化生活。
六、制度措施
1、实行工作责任。坚持支部抓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支部对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为分管单位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各科要切实落实职责任务,从而形成支部统一领导、科室各司其职、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实行目标管理。完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将党建工作任务细化、量化,提出具体的目标要求,分解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党建工作责任机制。
3严格考核评价。支部每年向党组专题报告一次党建工作总体情况。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把支部党建工作目标与干部考核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一并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班子和干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