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精选6篇)
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1篇
为了加强和改进地方志编委会党组的集体领导,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四平市委关于《中共四平市委常委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试行)》及中共四平市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做好党委(党组)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制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规则。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政
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2、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在地方志编委会的贯彻实施。
3、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不打折扣地认真贯彻执行。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组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5、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
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
主要包括7个方面15项: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1、传达学xxx省委、市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委实际,认真作出贯彻落实的决定和安排意见。
2、研究落实市委要求委党组讨论决定的问题。
3、研究落实省地方志党组要求市地方志党组讨论决定的问题。
(二)讨论研究全委工作的重要问题
(三)关于干部任免奖惩及调动等事项。
4、讨论决定委里科级以下干部的选拔任用。
5、研究确定向上级推荐干部人眩
6、研究拟定呈报职称评聘、各种表彰、奖励人员。
7、研究拟定人员调动事宜。
8、研究决定重大违纪案件的处理意见。
(四)重大投资项目。
9、研究决定10000元以上的非常规性财务支出。
10、研究决定购置5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五)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11、讨论研究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案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六)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
(七)按有关规定应由党组集体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
12、研究确定招商引资项目和政策。
13、研究制定或调整党组成员工作分工。
14、党组集体廉政建设制度、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15、其它应由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程序
1、提出预案。预案通常由相关职能科(室)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拟定初步方案后交分管的党组成员提出,特别重大或比较复杂的、敏感的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决策预案,待党组书记审核同意,提请委党组会讨论决定。
2、科学论证。凡涉及地方志全委财务支出、干部选用、群众切身利益等问题时,党组成员要带头搞好调研,充分听取和采纳专家、学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用事实说话。
3、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提前3至5天发给党组成员,以便预先熟悉情况准备意见。除干部任免事项外,尽量避免临时动议。
4、召集会议。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其他党组成员召集主持。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遇有特殊问题急需决议而党组成员不过半数时,可拟议初步意见,办公室征求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成员同意后,也可作出决议。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
5、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会议先由分管成员或有关职能科(室)介绍预案及提出理由、论证结果等情况,然后安排充足时间让党组成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表决应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取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少数党组成员因故未参加会议,应将讨论决定及时通报,并充分尊重他们的意见。对需要决议的问题产生分歧时,一般应缓定,进一步调查论证、商讨和沟通,必要时向上级请示后,再作决定。决策后,经实践证明不妥的,适时开会讨论修订。
讨论决定的事项,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组会议的,党组成员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会报告。
党组会议作出的决策
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2篇
程序
为了提高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事务公开的要求,制定本支部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及程序。
一、议事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所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由领导班子成员和职代会成员参加的集体讨论决定,存在不同意见时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
2、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为重原则。某一事项决策时如出现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相冲突时,应以国家利益为重;当出现职工利益与单位利益冲突时以财政所利益为重;当个人利益与大
多数群众利益相冲突时,以大多数群众利益为重。
3、调查研究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前,有关责任部门要经过调研,搜集相关资料,在议事办公会议上详细陈述。
4、密切联系群众原则。事关所发展的重大规划、关乎职工切身利益的规定等事项在提交职代会之前,先将方位意见稿发给相关科室,广泛征求意见,在取得大多数职工认可后再行职代会表决。
5、个人服从组织原则。对已通过议事办公会议审议的决策,如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作保留,也可通过正当渠道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但不得有行动上或言论上的过激行为。应当服从集体决定,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决策规定的任务。
6、事务公开原则。重大决策在执行前通过所事务公开渠道向全体职工及社会公开,决策的执行结果也要公开。
二、议事程序
1、会前确定议题,做好会务准备。
2、议事办公会的参加人员包括所领导班子成员、年老同志、职代会成员等。
3、会上由负责人通报议题内容,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与会人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列席人员也可以发表意见;因故未到会的成员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或其他形式表达。
4、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协商后讨论决定。表决一般可采取口头、举手、记名投票和不记名投票方式。
5、议事办公会议可根据所讨论的事项的性质、涉及范围、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是否将表决结果提交职代会审议。如果是一般事项可在支部会上通
报后直接进入决策公示环节。
6、做好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明确落实相关责任及实施办法。
7、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做好向上级领导的汇报工作,并适时向职工通报。
8、建立详尽的文档,一事一档。文件草拟、资料收集、过程记载、结果记录等文档管理工作主要由所办公室负责。
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
——健全基本组织。依托所党建工作平台,建立健全财政所基层党组织,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党支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按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建强基本队伍。建立健全选拨任用、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后备人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合优良、结构合理、管理有序、作用明显的党的基本队伍。
——开展基本活动。着眼于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继续开展季度创先争优树标兵活动,深入推进“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党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组织或民主生活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活动;制定党
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开展一次围绕单位发展、行业作风、单位形象、服务水平的讨论活动,做好党员示范岗、党员优质服务承诺活动;围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开展送技术、送温暖活动,制定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积极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纪念活动等。
——完善基本制度。完善所党建工作制度、活动制度、选举制度、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制度、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体系,建立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健全智能更新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决策;规范单位“三公开”政策,定期公开党务、政务、财务等重大事项,对发展党员、评选表彰、组织处理及党内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公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落实基本保障。按照改善条件、优化环境的要求,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党建工作组织保障、阵地保障、经费保障、政策保障等保障机制,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党建活动有效开展。所支部要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全年管理经费预算,确保工作落实。
五好党支部
一、领导班子好
支部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支部工作的基本内容,掌握支部工作的基本方法,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关系,做到同布臵、同落实、同检查。
二、队伍素质好
1、要大力加强党员队伍的建设,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熟练的党员队伍。
2、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原则,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
三、党建制度好
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建立健全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议制度、党员大会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思想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制度、报告工作制度、谈话提醒制度、党员轮训制度、党课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形成依靠制度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良好运行机制。
四、思想作风好
全体党员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实行政务公开、承诺服务,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继承和发扬艰苦朴素、厉行节约的优良作风,保持清正廉洁。
五、工作业绩好
党支部要坚持党建工作推动和确保卫生事业发展的工作思路,带领全体党员和干部积极投身于本职工作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工作,献计献策,为卫生事业多作贡献。
优秀共产党员“五个先锋”
一是自觉学习的先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升党性、提高素质。
二是执行政策的先锋。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坚决把党组织要求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推进财政工作、服务大局上起示范带头作用。
三是服务群众的先锋。作为行政管理人员,要公平公正办事、踏踏实实做人,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正当权益。
四是爱岗敬业的先锋。在本职岗位上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带头争创佳绩。
五是遵纪守法的先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争当文明守法好公民。
党员先进性具体标准
第一,政治过硬,做坚定理想的表率。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党员要坚定解除人民疾苦、确保人民安康的信念,要竭尽全力除人民之病痛,助群众之安康,维护行业之形象,我们要在实践中,自觉经受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坚持远大目标和完成现实任务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件工作,努力争创一流的业绩,做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表率。
第二,牢记宗旨,做无私奉献的表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财政行业共产党员的宗旨。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带头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临危不惧,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全心全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表率。
第三,开拓创新,做促进发展的表率。共产
党员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积极进取,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探索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新途径、新方法、新措施,带领广大群众不断战胜困难,做促进财政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表率。
第四,勤奋学习,做攀登高峰的表率。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共产党员要带头刻苦学习,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做先进文化的倡导者、传播者、实践者的表率。
第五,爱岗敬业,做争创一流的表率。财政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共产党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优质服务,扎实工作,做争创一流工作业绩的表率。
发扬党员先锋模范的榜样
作用
一、做政治坚定、道德高尚的榜样;
二、做爱岗敬业、创新发展的榜样;
三、做知识广博、业务精通的榜样;
四、做深入基层、体察民情的榜样;
五、做敢于直言、善于纳谏的榜样;
六、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的榜样;
七、做秉公办事、维护稳定的榜样;
八、做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榜样;
九、做文明礼貌、品行端正的榜样;
十、做求真务实、勤政为民的榜样。
党建工作制度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心,把党的建设和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
2、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3、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按照本级党建工作区域,给每个班子成员划分出“责任区”,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4、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小组党建工作。
5、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
个议题,采取观摩现场,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6、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责任区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业务发展这个中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
7、党支部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个党建工作。
8、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9、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合电教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九、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财政工作方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两手抓”,积极推进财政事业的发展。
二、支部成员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及时解决和处理有关问题。
三、认真贯彻执行《支部工作条例》,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和改善群团组织的领导。
四、定期召开支部会议。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支部的团结协作功能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六、抓好党的建设,做好发展新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注重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
七、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自觉地应用理论指导实践。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一至二次支部会,全体支部成员必须到会参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参加。
二、支部会讨论某项议题时,要做到事前有准备,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积极发言,不得持保留观望态度,要做到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务整体,不武断专行,一人说了算。
三、定期召开研讨会,集体研究工作的难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民主集中制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每次会议都要认真进行,要有高度责任感。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并将原始记录整理存档备查。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具体工作职责是:
1、负责召开支部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会、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针对性对党员进行形势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
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照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员学习制度
一、每次组织党员学习时,所有党员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人员应做到事先请假,但以后要及时补课。
二、学习要认真,人人要有学习笔记,学习要有专人记录,并将原始记录整理存档备查。
三、每个党员每月至少写一篇学习体会。
四、要定期检查学习笔记,了解、掌握党员的学习情况,对学习认真的要给予促进,以转变其学习态度。
五、除集体学习之外,每个党员要坚持自觉,学习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
六、每周五下午为固定的党员学习日。全体党员都应按照时参加,不得借故缺席,不得中途退场,不得早退,保证学习效果。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违反上述条款者将视其情况予以经济处罚。
党员管理制度
一、要求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支部活动,积极发言,做好记录。
二、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努力完成党组织交赋的各项任务。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主动按时交纳党费。
四、党员每月要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反映群众正当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党支部要认真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考察。
七、加强对外出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党员外出期间应按期交纳党费。
党员示范岗制度
一、要求每位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一个党员,一面旗臶”成为工作上的标兵。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为党旗添光彩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从形式和内容上落实到位。
三、开展党员“一帮一”活动,做到有帮教计划、有帮教内容、有帮教措施、有帮教措施、有帮教目标,达到工作上促进,生活上帮助的目的。
四、每年进行重温入党誓词,使每个党员更
加牢记党的宗旨、强化党员意识。
五、定期组织党员活动,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活动日,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学习、讨论、做好事等活动。
六、建立党员示范岗活动室,进行组织学习,谈心等党员学习交流园地。
七、开辟党员服务区。推出党员为您服务项目,发放党员服务承诺卡。
发展新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坚持把组织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发展工作一次。
二、全面保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常数,经常吸收他们参加党课等形式的活动,增加他们对党的基本知识并分配一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接受考察锻炼。
三、严格按照“坚持条件、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十六字方针,将成熟的积极分子及时列入发展对象,按党章的规定,做好接受新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训教育考察;
4、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5、确定两正式党员做该同志介绍人;
6、填写入党志愿书;
7、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8、召开党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10、上级党组织集体审批;
11、被批准入党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三会一课制度
1、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党组织工作计划,听取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党组织的重大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决定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3、党支部会每两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户情况,传达贯彻党组织的批示和决定。
4、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知识。
组织生活会制度
1、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2、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总支)单独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3、党员因外出学习、进修,半年之内可持党员证明信在所在单位参加组织生活,临时出差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回单位后补课,并向组织汇报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4、党员因长期患病不能参加正常的组织生活的,党组织可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的内容,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患精神病的党员,患病期间,可暂停他们的组织生活,保留其党籍。
5、根据离、退休党员年老体弱的特点,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要适当,保持每月一次支部会。
6、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察看期间仍要参加组织生活(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支部大会决定开除党籍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在未经党委批准之前,仍可参加组织生活;支部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在党委批准入党后,才能参加组织生活。
7、党员无故二至三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提出批评、帮助外,本人必须在支部会上作深刻检查;四到五个月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除本人检查外,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党纪处理;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应决定予以除名,报镇党委审批。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支 部书记召集主持。
2、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地点、时间和议题要提 前三到五天通知全体党员和上级党组织。
3、生活会要根据中心议题,避免把生活会开 成工作汇报会。
4、针对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改进 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在 五到七天内将会议情况上报上级党组织。
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支部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策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检查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3、民主生活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4、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邀请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总支的组织生活会。
民主集中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间,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
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个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
2、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3、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1名群众。本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2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一次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重大事项议事表决制度
1、重大事项决策、本单位规划、计划及目标任务等,本单位内部重大改革方案措施、涉及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涉及本单位敏感事项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奖惩的制度和修改等。
2、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凡单位购买办公设备和各类基建工作的费用在1万元以上的由所支部集体讨论。凡5万元以上的现金支付必须经支部讨论、全体党员大会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同意。
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
制度
一、支部成员认真抓好分管的工作,若遇到重大问题时,必须向支部书记汇报。
二、相关人员若要调整工作岗位,必须经支部研究决定,得到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对新调入人员的工作安排问题,必须经支部会研究决定,根据各方面的情况择优安排工作。
四、在每月召开的议事会上要相互交换工作意见,使一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尽量把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心组学习是坚持干部在职学习制度的有效形式之一,是不断提高干部思想理论素质,帮助干部及时、准确把握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的主要载体和抓手。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学习组织
1、理论中心组所党支部支部成员组成,其他有关人员根据需要经理论中心组组长同意后,可列席中心组学习。
2、理论中心组组长由支部书记琚德锋同志担任,李传龙同志任副组长,由党支部委员闫勇同志任理论中心组秘书。
3、理论中心组接受上级党组织及其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制定学习计划
中心组的集中学习安排由中心组组长确定学习时间和内容。学习内容主要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等。提倡读原著,在全面、准确领会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下功夫。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党规、中央、市委和市财政局党组的重要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和指示精神。
3、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习教育理论、法规、政策。特别是有关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要及时学习。
4、根据工作需要,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学习有关财政、经济、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三、完善学习形式
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讨论与导读相结合,文件学习与辅导报告、观看影像资料相结合,组内学习与党员会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采取研讨、录像、专家报告、实地考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提供相关的学习资料。
四、落实学习要求
1、计划和内容落实:中心组学习要有计划和主题,主题和材料事先下发,每次学习都要事先确定重点发言人,重点发言人要提前认真准备,力戒空泛议论,保证学习质量。学习讨论要有记录,学习情况列入干部的年终考核中。
2、时间和要求落实: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在规定的学习时间要妥善安排好工作,学习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做好学习笔记。
五、严格学习制度
1、考勤制度。建立考勤签到制,中心组成员在集中学习时原则上不能请假,每个中心组成员要
做中心发言,全年平均参学率不低于90%。要做好学习记录。
2、考核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专题学习,每年撰写1篇以上理论学习文章或调研报告,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依据。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干部述职时要汇报一年学习的主要体会和收获。
3、检查制度。中心组组长每年负责对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考勤、学习笔记、学习成果和其他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要及时推广总结典型经验,不定期组织一些理论学习研讨和交流活动,积极推荐优秀的理论文章参加各级各类评选。
4、立档制度。中心组学习情况的原始材料,包括学习制度、学习计划、签到簿、学习记录、学习材料、成员学习笔记和学习成果等都要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琚湾财政所党务公开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和党员的民主权利。特制定学校党总支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的基本思想
1、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2、集思广益,广开言路。
3、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需要支部会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主要包括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支部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
关系;重大决策做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公开内容;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要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全面、具体。
(三)党务公开要具有针对性。仅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总支有关会议和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中公开。
(四)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五)公开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处理和或是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琚湾财政所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
(一)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维护干部职工权益。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三)全面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注重针对性。凡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都要实行公开。
(二)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三)讲究时效性。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四)强调操作性。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和任务分解
(一)决策公开。主要包括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要事项办理、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等。(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经费收支情况。主要列明各项费用的预算数、已使用数和当时结余数,每月定期公开。(此项工作由财务室负责)
(三)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财产处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六)经过会议研究决定应该公开的其他事项。(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政务公开的形式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做到规范有序,注重实效,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一般采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专题通报、设立政务公开栏、公示等形式进行,也可采取其他灵活多样的形式。
五、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3篇
随着以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主要途径的国企改革不断深入,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任务、环境、工作对象、党组织和党员自身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必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 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奠定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当前形势下国有企业如何贯彻好、落实好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这一根本性原则, 笔者认为应注重以下六方面。
1 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应明确“参与”的重大意义和现实要求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是《党章》赋予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基本要求, 是党组织正职领导核心地位的充分体现。现阶段,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科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少数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建工作认识偏差, 重视不够, 认为党的工作过得去就行了;一些企业党组织“就党建抓党建”, 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两张皮”, 相互脱节;一些企业党建工作基础不够牢, 体制机制滞后于企业改革发展, 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不稳定;企业党建工作的监督、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 对企业领导人特别是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不到位。面对这些问题, 充分党组织在企业决策、管理方面的监督指导和政治核心作用, 提高国企党建科学化水平已是国企未来发展的现实要求。
2 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应深化对于“参与”的认识和理解
党组织参与国企的重大问题决策, 主要是政治参与, 是针对决策项目与党政方针的一致性、与国家政府机关工作要求的一致性、与企业发展规划和职工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以及决策的民主性进行监督, 重点看决策是否做到了风险防范和风险预控, 是否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党组织的政治参与突出体现在政治问责方面。如发现企业所作出的重大问题决策与法律法规冲突, 或与党政领导方向不一致、决策形式过于主观、不能反映职工群体的利益诉求时, 如果党组织的书记没有提出不同意见或没有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应当追究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 应该将“参与”与“支持”、“监督”、“保证”有机结合;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应当与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有机结合起来, 把保证和监督结合起来。这是基于永葆党的先进性的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法规而提出的基本工作原则, 也是建立在职责不同但目标一致基础之上实现强企目标的重要举措。
3 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应明确“参与”的主要内容
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内容, 中央有关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凡属企业重大问题, 董事长、总经理必须按规定主动提呈党组织进行深入调研。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供借鉴:
3.1 董事会决策, 党组织参与这方面的决策内容主要是《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董事会行使职权的有关内容、《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总经理行使职权的有关内容以及企业董事会依法对董事长、董事会常务委员会、总经理授权的内容。
3.2 党政联席会共同决策党政联席会共同决策符合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基本要求, 应当由党组织和行政共同决策的内容 (非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或党政主要领导分设的企业遇到的情况比较多) 。如企业领导机构廉政建设、人才选拔和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稳定等工作, 由党政联席会共同决策。
3.3 党组织决策党组织的决策职能是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共十八大提出的“从严治党”、“责任到人”、“分级管理”和“奖罚分明”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 是不断完善党组织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制度、创新联系服务方式、丰富联系服务内容、拓展联系服务领域、提高联系服务水平,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选拔任用人才的主要途径, 这些工作也是企业重大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3.4 董事会或经理决策, 职工民主参与, 党组织支持这部分决策内容涉及基层职工的福利待遇、劳务、安全等问题, 这些问题可以向职工代表大会反映, 会上由党组织针对职工群众的诉求提出整改意见, 经董事会或经理决策后逐项落实。
4 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应明确“参与”的主要路径
4.1 深入调查研究
从企业重大决策提出的各项要求中我们应该认识到,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还很重, 涉及的矛盾还比较多, 更需要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人员增强服务意识, 要主动深入基层展开调研工作, 切实提高决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2 形成集体意见
对于重大决策的问题企业党组织应及时召开党委会, 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 重点关注基层, 围绕企业的经济、文化建设等问题展开讨论, 在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4.3 开展有效沟通
企业党组织要进一步明确定位。把服务职工群众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根本价值取向, 把功能定位从管理转到服务上来, 做好党政宣传, 及时将基层职工的诉求向上级反映, 把一切为了职工群众、一切依靠职工群众的要求落实到党建工作的各方面。
4.4 进行规范表达
董事会正式研讨重大问题时必须邀请党政代表共同参与, 会上党代表有权就企业经营、管理等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董事会成员中的党政领导应统一意见, 并通过自身努力, 促使党组织的意见尽可能地被采纳。
4.5 保证决策执行
决策形成后, 要遵循“从严治党”、“责任到人”、“分级管理”和“奖罚分明”的原则, 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明确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针对决策提出的要求逐项监督落实, 做到令行禁止, 提高国企党建科学化水平, 切实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4.6 强化监督作用
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改进作风, 加强党内监督。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要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 不断完善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制度, 创新联系服务方式、丰富联系服务内容、拓展联系服务领域、提高联系服务水平, 确保重大决策与企业发展规划保持一致。
5 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应加强“参与”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
企业党组织要坚持守土有责, 理直气壮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理直气壮地抓国企党建工作, 必须要有强大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组织保证是要按照“双向进入, 交叉任职”的工作要求, 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明确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把党建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把党委书记履职情况和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干部队伍, 为提升国企党建科学化水平提供基础。制度保证就是必须要建立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相关制度。从国家和各单位的实践看, 具体包括党组 (委) 会制度、董事会议制度 (前提是党组织有关成员依法进入董事会)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经理办公会制度 (前提是党委成员列席经理办公会) 和党委成员参加经理主持的专题性工作研究会议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等。
一系列的相关制度应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主要内容, 如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中的重大问题、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的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利益诉求的重大问题等;另一方面, 要逐步健全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各项工作机制, 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党政组织在落实党组织参与决策上的责任和权力, 同时对党组织参与国有企业重大决策的运行规则和程序进行规范管理, 企业管理者要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 重大问题决策前党政领导要共同磋商, 并采取联席会议方式由党委成员和经理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决定重大问题, 促进企业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总之, 要通过规范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角色定位, 为党组织全面履行监督和参与的职能提供科学依据。
6 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应增强“参与”的能力
国有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在解决了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的基础上, 必须着力提高自身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能力。在思维模式上, 应从封闭式向开放式转变, 整合各种资源, 拓展工作领域和空间, 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在定位上, 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既要围绕中心, 又要服务党员和职工;在方法上, 既要坚持日常工作抓规范, 又要创新工作求突破、创品牌;在安排上, 既要做到经常抓, 也要防止活动过于频繁、流于形式。在活动形式上, 关键是开展党员乐于参与的主题实践活动;在队伍建设上, 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抓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在制度建设上, 要努力形成科学、完善、配套的制度体系, 以制度规范推动管理规范, 以制度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在领导体制上, 按照《党章》和《公司法》的规定, 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办法, 完善公司制企业领导体制, 使党组织工作制度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规则有机结合;在工作机制上, 完善落实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途径和方法, 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职责任务和规则程序, 做到企业党组织“决策前广泛调研、积极沟通, 决策中坚持原则、集体研究, 决策后带头落实、监督到位”。
党委要经常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加强调查研究, 做到及时、主动地提出意见或建议。对企业决策、监督或经营管理层中的党员, 党委要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党委要加强对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领导, 充分发挥它们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总之, 只有旗帜鲜明地站在党性立场上, 积极主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尤其要注重参与的程度、参与的方式和参与的内容, 真正解决好参与的方法问题, 才能确保企业党组织真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摘要:随着以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主要途径的国企改革不断深入,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任务、环境、工作对象、党组织和党员自身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本文就党组织参与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问题展开论述, 以进一步强调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 为提升国企党建科学化水平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党组织,角色定位
参考文献
[1]李兆申.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角色定位[J].新闻爱好者, 2009 (14) .
[2]张鹏宇.新时期我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问题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下旬刊) , 2011 (07) .
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4篇
现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人。他们分别来自矿业、管理、财务等领域的专家和学者,董事结构合理,保障了权力制衡及决策上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制定了《议事规则》对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专门委员会委员每年可到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调研、考察。公司还聘请了行业内专家担任顾问,为公司出谋划策,并对重大决策事项从专业的角度进行审核、把关。
实际运作中,董事会注重规范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财务预算、资本运作、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均由管理层研究制定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公司重大项目决策权限,根据项目投资金额决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董事会审议议案时,全体董事能独立自主发表审核意见,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均由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意见书,保障了重大项目的决策民主化,在提高效益的同时,有效减少和防范了风险。
党委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5篇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 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参照《关于区直部门党委(工委、党组)制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指导意见》,制定局党委重大事项规则。
第二条局党委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的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 议事范围
第三条 纳入议事规则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1、本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上、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的贯彻落实方案、措施和具体意见。
2、本局有关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重要问题;以本局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上报的重要文件;事关本单位综合性的、重要的规章制度等。
3、本局全局性重要工作计划与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绩效目标和工作要点。
4、本单位5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的使用,建设性项目,财政预算的编制、细化和调整以及审批情况、执行情况。
5、本局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问题。
6、本局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干部管理、监督、奖惩等方面的问题。
7、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8、局机关或下级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问题。
9、局党委成员按分工在特殊情况下对重大事项处理后需向党委报告的问题。
10、需要提交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议事决策程序及要求
第四条 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按下列程序及要求进行:
1、确定议题。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议题由党委成员提出,报请书记确定。提交会议讨论决策的议题,先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与主要领导进行沟通,达成共识,然后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通气协调,最后由书记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2、会前准备。会议议题及会议日期确定后,由有关部门(科室)准备详细的会议材料,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一般提前1个工作日送达应到会人员,确实无法送达的,可通过其他形式通知。
干部任免事项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充分酝酿之后,再提请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3、会议讨论。局党委会议应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的,可由书记委托其他成员主持。会议讨论实行一事一议。讨论前先由分管的党委成员汇报有关情况,然后进行讨论。讨论时,会议主持人须听取其他党委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党委成员,可提出书面意见。
4、会议决定。在党委成员集体讨论的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需表决的事项,由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对决策事项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不赞成意见(含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人数达到或超过三分之一时,应暂缓表决,会后继续就议题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沟通协商,并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表决应逐项进行,其中表决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人进行。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其中干部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最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5、形成记录。指派专人对重大事项议事情况进行记录备查,议事记录须列明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会议列席人员、会议记录人员、议题讨论决定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等内容。第五条 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到会,其中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
第六条 根据研究议题的需要,也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七条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党委集体讨论或表决时,分管领导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主要领导报告;无法向主要领导报告时,可随机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或党委会汇报。
事关本单位全局性的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目标,大的经费支出,建设项目,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奖惩,以及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问题,不得列为重大突发事件的紧急情况进行随机处置。
第八条 对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有保密要求的以外,应及时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公开。对决策事项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按照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 局党委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党委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必要时应将落实情况向党委作出书面报告。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纪要、材料等,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分管委员签发。日常经费支出由行政主要领导审签,大额度经费支出经党委会议讨论同意后,由行政主要领导审签。
四纪律与监督 第十条 局党委决策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不能发生任何简化步骤、颠倒程序的行为。一旦违反了规定程序,不论主观愿望和客观效果如何,一律视为违规和无效。
第十一条 局党委不按议事规则规定决策重大事项,党委成员和群众有权向区委报告。因违反议事规则而导致重大事项决策失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损失特别巨大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经局党委集体研究作出的决定,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的,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成员的个人意见被否决后,允许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认真执行党委会的决定。
第十三条 对保密事项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 第6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班子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班子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其范围如下:
(一)县委工作部门,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级各群团组织党委(党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二)未设立党委(党组)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县属事业
单位及各乡镇党委、旅开区和花荄工业开发区党工委参照执行;
(三)县(市、区)委和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农科区党工委参照《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执行。
第二章 议题范围
第四条 本规则所指重大问题为:
(一)事关本地区、本单位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
(二)本单位的权力配臵,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的
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用、调整、奖惩、返聘等问题;
(四)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
(五)本单位敏感事项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
(六)其他重大问题。
第三章 议事原则
第五条 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维护中央权威和维护全局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
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关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基本政策以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研究决定重大问题,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领导班子成员在会上要畅所欲言,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应有鲜明的态度。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切合实际的科学决策。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委(党组)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集中指导下的民主,防止个人说了算。未设立党委(党组)的行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
(四)坚持班子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班子领导,维护领导班子的集中统一;支持“一把手”的工作,自觉接受“一把手”对自己工作的检查、督促;要发扬勇于负责的精神,遇事不推诿、不扯皮,根据班子决定和个人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班子成
员之间要互相沟通、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一班人”的团结。
第四章 程序及要求
第六条 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班子成员必须到会。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第七条 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会前协调。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
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作会前协调,然后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二)准备材料。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准备规范化的上会材料。
(三)提前通知。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送达应到会人员,并履行签收手续(其中干部问题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另文送达)。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应设法用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
(四)充分讨论。会议由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部门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
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耐心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五)逐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实行逐项表决。表决一般采用记名形式(含口头和书面等形式),须将每位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人事等个别敏感问题,可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未到会的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表决。
(六)作出决策。党委(党组)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未设立党委(党组)的行政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由行政首长根据表决结果作出最后决定。
(七)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问题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编号。除有特殊保密需要的议题,内容可以从简外,会议纪要须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决定的责任及实施监督的办法。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市分管领导,并抄送市委组织部。行政首长否定多数人的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
第五章 议题规范
第八条 领导班子须根据本规则和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将重大问题具体化,制订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根据本单位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制定相应的《重大问题议事规范》(见附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在本单位公布施行。
第九条 《重大问题议事规范》须列明会议名称、会议主持人、正式与会人员、会议记录人员、会议通知提前送达时限、须到会人数比例、决策形式,以及少数服从多数所需的决策通过比例。
第十条 《重大问题议事规范》须具体列出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的所有重大问题。非重大问题不在此列。
第十一条 有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应在《重大问题议事规范》“补充规则”栏中列出。
第六章 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 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不按本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班子议事和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立即纠正,重新议事。
第十三条 未经班子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又未自行纠正的,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违反本规则其他规定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第十四条 市委组织部负责检查执行本规则的情况,受理有关投诉并按本规则作出相应处理。市纪委负责受理对市委组织部有关投诉,并按本规则作出相应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进行班子议事和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临机处臵,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
第十六条 本规则所涉及的内容,凡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