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复习心得范文第1篇
语文:还有10分提升空间
剩下的二十天对于偏重记忆的语文学科来说相当关键,若方法得当,考生至少还有10分的提升空间。
学生做语文题时有以下几大共性问题:审题不认真,“采分点”不完整;表达不准确,对修辞手法、说明方法和轮证方法等不能准确表述;格式不规范,尤其是概括内容、赏析语句题;时间安排不得当,导致作文或个别阅读题没能完成;书写不整洁,直接降低了阅卷老师的作文评分。
名师指路
6月5日前,语文成绩较好的考生要做好查漏补缺与归类比较复习;成绩中等的考生要注意总结方法、反思答题思路;成绩不理想的考生要通过多做中考试题和自我订正来提高能力。6月5日~14日,考生要全面回顾书本知识,重点温习记忆内容,翻阅错题本、试集、作文本、素材积累等。
回归课本,强化默写。牢记课后生字词、课下注释、重要作家作品的文学常识、文言文词句翻译及教材中的知识短文与课后的附录(包括名著导读)等;把需要背诵的古诗文多背诵几遍,默写容易写错的词句。
演练真题,掌握节奏。演练一下各省市去年的中考试题,以培养考场感觉;有意识地训练自己的应试节奏,基础知识(含古诗文阅读)用25分钟,三篇现代文阅读约用45分钟,作文约安排50分钟。
归纳错题,重视运用。经常翻看错题本,避免在考场上重蹈覆辙;重视知识的运用,例如将词语放到具体语境中来记忆,把病句放到预设语段中来理解。
考场突围
先看作文,接着默写。拿到试卷后先看作文题,保证立意能有较长的思考时间;选择的头脑最清醒的时候完成默写。
研读题目,划出题干。这能最大限度避免因审题失误造成丢分。
细心选择,毫不拖沓。对于考察基础知识的选择题争取一次做好。
端正态度,潜心阅读。现代文阅读考察的是阅读态度,认真读懂文章、从原文中筛选出信息是准确作答的前提。考生对文章的理解应该忠实于原文、忠实于作者的主张,一定要在答题前弄清楚文章的中心与脉络。
数学:抓好专题训练和查漏补缺
中考前:“一模”、“二模”暴漏出的数学方面的问题:“双基”不扎实,如演练类的试题不能计算完整或计算结果出错;因粗心没有审清题意,答非所问;用惯性思维去解答,导致解题出现偏差;语言表达不完整、不清晰,答题不规范;答题时间分配不合理,缺乏答题技巧。
名师指路
在有限的时间内,考生要以教材为基础。基本类型题做到准确无差错,比做多少难题都有用;考生要注意查漏补缺,可通过回顾教材、模拟训练进一步提高应试能力。
最后阶段的冲刺复习集中在热点、难点、重点知识等内容上,考生要注意数学思想的形成和数学方法的掌握。
成绩偏差的学生重在夯实基础。“双基”类型题占很大比例,考生要保证这部分试题的得分。
成绩中等的学生要有选择地做模拟卷,主攻中档题,突破综合题,控制解题时间。
成绩较好的学生,可通过做题巩固知识,学会举一反三。要预留充分时间思考综合题。
安排好复习时间。首先,在专题复习中要重视数学思想方法的复习和领悟;其次,按中考的时间要求做中考模拟试题,做完后找出不足之处;最后,把课本从头到尾认真地看一遍,复习整理错题本。
考场突围
考生考场上要沉着冷静,仔细读题,保证会做的题都做对。从以往的考试结果看,因审题不细、答题不规范导致丢分的分值通常是5分~8分。这些分数如果考生注意,完全可以争取过来。此外,考生还要注意处理好速度与正确率的关系。
英语:听力阅读写作都有技巧可循
近年来,中考英语加强了对英语知识点及阅读能力的综合考查。除单项选择外,语法填空、完型填空、阅读理解都是以短文的形式出现,说明考生不仅要掌握词汇和语法知识,还要有对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名师指路
近年来中考对听力能力的考查逐渐加强,因此考生有必要对听力进行强化训练。
在主观题方面,考生要注意提示句或词的意思,确保首字母的填写正确;要
关注常练句型及意思相同、表达不同的句子差异,同时记忆常用词组,提高写作能力。
老师往往在模拟考试后会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做针对性训练。考生应把这段时间的错题整理出来,避免再犯类似错误。
坚持进行听力训练。在最后这段时间,考生可遵循先快速浏览试题及选项再边听边做笔记的方法进行练习。
阅读理解分值比较重,对于拿高分尤为关键。考生可以选择一些自己不擅长的内容训练,可每隔一天训练一次,每次用半个小时看4篇~5篇文章。
背诵范文以提高作文水平。作文训练中,考生要认真审题,抓住要点,掌握主旨,将材料里的相关内容描述出来,首先要确定文章内容和中心思想,其次要确定文章的时态、人称和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考场突围
听力部分。考生要尽快平静下来,集中注意力。拿到试卷后,考生要快速浏览并推测;要边听边做笔记,将时间、年龄、价格等数字和关键词记下。
作文部分。考生要遵循内容全面、一句一意、避生就熟这三个原则,成文后从人称的搭配、动词的时态、名词的单复数形式、语句是否通顺等方面做检查。
物理:先“读薄”再“读厚”
物理学科丢分主要有两个方面:粗心和计算能力薄弱。考生不能规范答题、不重视解题过程和审题不仔细,在平时的练习中不注意细节,比如学科语言、实验步骤的规定顺序、潦草书写、作图时虚线实线不分、不看清题目等,都会造成失分。
名师指路
回归课本时,应先通读课本,接着对照目录,一边回忆,一边把重要的物理概念、规律和公式列出来做总结,梳理自己都学到了哪些知识(“读薄”);然后,回头再看课本,注重物理概念、规律形成的过程及科学方法,教材中的实例分析(包括各类插图、相关的生活和科技方面的实例),各种实验的原理、研究方法、过程等。对一些重要结论,要逐字逐句地推敲,深刻领会它的含义及其成立的条件和适用范围(“读厚”)。
课堂上要做好定时训练,认真对待考前的每一次训练;认真书写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母符号等;认真锤炼每一句话;认真分析每次考试的得与失,包括课堂小测试。课后要做好自查消化,落实好训练的每一套题。
整理每一份模拟试卷,进行综合分析。将几次模拟卷子放到一起,很快就能看出漏洞在哪里。
认真记录每章节或每个知识点的漏洞,然后找专项练习做。有的漏洞是因为对知识点理解不透彻,仅靠做题不能解决。这时考生要找老师为自己讲解。老师往往能发现你的问题,教给你解决的方法。
考场突围
仔细审题,不能想当然,特别是那些似曾相识的题目,更要留心。
答题要完整准确,条理清楚,要点突出,书写规范。该说的话要说够,不能丢三落四;切忌不分段,不分点(答案眉目不清难以取得高分);不要有无关的话扯一大堆,让评卷老师找要点。对于计算题,要把计算过程一步一步地、清楚地反映在答题过程中,有利于成绩的评定。
答完试题后,要认真检查,逐一复核,检查时最好重新审题,防止误答和漏答。
化学:分析问题 查漏补缺
考生应该好好利用“一模”卷,为自己的整体复习情况把脉。要认真分析错题和没把握的题,找出错的原因和与满分的距离;要针对问题将知识与能力的缺漏补上,做到举一反三,不犯类似错误。
名师指路
中考化学试题着重考察初三学生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来源于课本内容改编的题约为35分左右。客观题以容易题为主,突出对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观念如分类关、元素观、微粒观、守恒观、过程观以及绿色化学观念的考查。主观题贴合生活实际,从物质的性质与用途的关系、化学反应与能量的关系、化学反应的条件控制等角度设计试题,突出对学生科学素养方面的考查。基于条件控制的实验探究题是近几年的中考热点题型,试验方案设计题仍然是保留题型。
基础较弱的学生,应将复习的重点放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上,先将课本的内容扎扎实实地阅读一遍,将课后作业重做一次。在题型方面要抓好选择题、填空题、计算题的解题能力训练。
基础较好的学生,也要将课本通读一遍,然后将复习的重点放在图表数据分析、流程图、综合实验、实验探究和实验方案设计题等拉开分距的题型训练上。要多做各区的模拟题,找准自己与满分的差距,争取中考拿高分。
在时间安排上,5月下旬,考生可主要做查漏补缺和小专题突破练习;6月1日~8日,做一些各区模拟考试题的整合练习;6月9日~11日,回归课本,回归错误;6月12日~14日,完成一至两份模拟题,把握做题节奏。
把握中考热点问题。要多注意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问题(核辐射、水污染),能源危机与开发新能源问题,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知识,食品安全问题。
考场突围
把握好做卷的节奏。拿到试卷后,先花5分钟左右通读整份试题,再开始答题。Ⅰ卷部分的20道选择题,用时控制在15分钟左右最好。II卷非选择题部分控制时间在50分钟左右,保证将题目读懂之后才下笔在问卷上作答,检查后再填到答卷上。
注意按题目要求作答,规范使用化学用语。
不要凭印象做题。考生已经做过无数道题,中考肯定会碰到似曾相识的题目,这时要认真审题。
遇到比较复杂的题目,考生要仔细读几遍题目要求,找出已知条件以及问题要求。审题时,仔细分析题目中一些关键性的字、词、句,多角度推敲,看是否有隐含条件。
政治:关注时事热点话题
名师之路
关注时事政治热点。时事热点是历年中考政治的重头戏,包括选择题和部分问答题都会以时政热点作为情景材料,要求考生联系课本有关知识回答相关问题。考生要关注长效热点,如民族政策,可持续发展是每年中考的热点话题,今年时政热点较多。
熟悉《考试指导书》中列出的中考问答题基本题型的答题方法和解题技巧,了解自己在本学科考试中失分的原因。
选择典型题例(问答题)进行有效训练,并做好练后小结。“一模”后,任课老师都会将各区模拟考试卷印发给学生进行训练,这些题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在完成习题后,考生应认真听老师对练习的评讲,积累解题经验,学会举一反三。
时间安排要得当。5月中旬至5月底,进行适量的习题训练,培养答题的“感觉”,同时,进行基础知识的回顾与梳理;5月底到6月中旬,重点回归课本,复习好基础知识,加强对课本及《考试指导书》的熟悉,形成较为清晰的知识体系。
考场突围
考前对考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充分估计,如遇到难题不会做该怎么办等,要自己设想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建复习心得范文第2篇
0小时
1、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 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 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应当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并 要求申请人赔偿被申请人损失。
3日(工作日)
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7、房地产、建筑企业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记入房地产和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要在3 日内屏蔽或撤销其失信名单信息。
5日(工作日)
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
3、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
4、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7日(工作日)
1、建设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2、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可缩短不得少于3个月。良好行为记录3年。
3、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4、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5、生产安全事故补报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补报。
10日(工作日)
1、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2、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投诉时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5日(工作日)
1、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4、拆除工程在施工15日前进行备案。
5、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6、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8、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9、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受诉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1、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2、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20日(工作日)
1、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 20 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进行告知性备案。
30日(工作日)(1个月)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事故处理时限:特大事故:30日;其他:15日;最长可延长30日。
3、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经济性裁员: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5、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工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6、举证时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30日。
7、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
8、投诉处理的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9、安全事故补报时间:一般事故30日内补报。
10、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1、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12、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
13、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个月。
14、施工起重机械,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个月(60天)
1、事故调查期限: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最长可延长60日。
2、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非终局,15内行政诉讼。
3、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
5、法院文书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适用公告送达。至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3个月(90天)
1、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注:最长9个月不开工,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企业可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3、试生产: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4、一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5、发包人原因时缺陷责任期的确定: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6、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不良行为公布的最短时间: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10、试车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否则应另加收保险费。
11、合同解除提出异议的时间:异议期限没有约定时最长为3个月。
1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3、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
120天
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6个月
1、开工报告: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3、时效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天导致中止,人导致中断)
5、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4、经济性裁员: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申请再审的时间: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6、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7、再申请执行: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8、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9、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10、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
11、商标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数次续期。
1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3、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14、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经过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15、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依法限定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决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16、仲裁的翻案:收到裁决书6个月内申请,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7个月
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期。
1年
1、短期诉讼时效(1年)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2、施工许可证: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一年内,报告后即可复
3、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1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1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撤销权的消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明确表示或以行为放弃撤销权。
5、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人民法院管辖。
6、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7、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年。
9、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没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0、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延期注册。
11、综合和专项预案每年演练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演练一次。
2年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
6、不予注册情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
7、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自仲裁裁决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
8、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2年以上备查。
3年
1、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3年内不注册需继续教育后才可以注册;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的有效期:3年。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期满前三个月向原办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4、初始注册: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5、不予注册的情形 :
(1)非执业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2)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6、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8、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5年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不予注册的情形: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3、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延续期也是5年。
10年
1、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10年。
2、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3、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12年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年
1、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
2、诉讼时效最长保护期:20年(客观起算时间:权利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3、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20年,超过部分无效。
50年
著作权保护期 :
二建复习心得范文第3篇
0小时
1、 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 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 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应当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并 要求申请人赔偿被申请人损失。
3日(工作日)
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4、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7、房地产、建筑企业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情况,记入房地产和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要在3 日内屏蔽或撤销其失信名单信息。
5日(工作日)
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
3、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
4、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7日(工作日)
1、建设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2、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可缩短不得少于3个月。良好行为记录3年。
3、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4、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5、生产安全事故补报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补报。
10日(工作日)
1、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在变更后10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
2、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投诉时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5日(工作日)
1、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4、拆除工程在施工15日前进行备案。
5、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6、劳动仲裁裁决的起诉期: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8、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9、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受诉法院应当在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1、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2、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
20日(工作日)
1、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 20 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进行告知性备案。
30日(工作日)(1个月)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事故处理时限:特大事故:30日;其他:15日;最长可延长30日。
3、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经济性裁员: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5、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工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6、举证时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30日。
7、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
8、投诉处理的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9、安全事故补报时间:一般事故30日内补报。
10、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1、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12、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
13、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个月。
14、施工起重机械,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2个月(60天)
1、事故调查期限: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最长可延长60日。
2、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非终局,15内行政诉讼。
3、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
5、法院文书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适用公告送达。至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3个月(90天)
1、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注:最长9个月不开工,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企业可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前3个月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3、试生产:自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4、一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5、发包人原因时缺陷责任期的确定: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6、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不良行为公布的最短时间: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整改结果,对整改确有实效的,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缩短其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个月。
10、试车考核期的保险责任一般不超过3个月,否则应另加收保险费。
11、合同解除提出异议的时间:异议期限没有约定时最长为3个月。
1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13、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遮盖。
120天
可以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6个月
1、开工报告: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3、时效中止发生时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天导致中止,人导致中断)
5、试用期: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4、经济性裁员: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申请再审的时间: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
6、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7、再申请执行: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6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8、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9、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10、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起诉。
11、商标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数次续期。
1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3、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14、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的,应当自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起诉;经过行政复议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15、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依法限定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决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
16、仲裁的翻案:收到裁决书6个月内申请,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7个月
不得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哺乳期。
1年
1、短期诉讼时效(1年)情形: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2、施工许可证: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一年内,报告后即可复
3、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一般为1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1年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撤销权的消灭: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明确表示或以行为放弃撤销权。
5、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人民法院管辖。
6、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7、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年。
9、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没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0、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延期注册。
11、综合和专项预案每年演练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演练一次。
2年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
2、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申请执行的期限为2年。
6、不予注册情形: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
7、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自仲裁裁决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
8、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应将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2年以上备查。
3年
1、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3年内不注册需继续教育后才可以注册;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的有效期:3年。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期满前三个月向原办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3、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4、初始注册: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5、不予注册的情形 :
(1)非执业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2)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6、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7、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8、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5年
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2、不予注册的情形: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3、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4、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60日办理延续手续;延续期也是5年。
10年
1、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保护期:10年。
2、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
3、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 :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12年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0年
1、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20年。
2、诉讼时效最长保护期:20年(客观起算时间:权利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3、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20年,超过部分无效。
50年
著作权保护期 :
二建复习心得范文第4篇
名流程
发表日期:2011-11-28来源:[课堂辅导][每日一测]
问学网讯,2012二级建造师考试将于2012年6月中下旬开考,鉴于各省市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略有不同,问学网二级建造师频道特整理了各地考试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报考条件供广大考生参考
学习。
一、江苏省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
根据江苏省2011年二建报名时间推算,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2012年2月中旬至3
月中旬。
二、江苏省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流程:
2012年江苏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考后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应试人员须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进入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合适报名通道后按程序进
行报名。
网上报名、交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省直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填表、交费后,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自行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6)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
书及复印件。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0报名表(“相应专业”考生)(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江苏省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机构决定后
公布,各市的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三、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2012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免试条件:
(一)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
二建复习心得范文第5篇
紧张的高三复习随着高考的日益临近也渐趋尾声,在这一年紧张充实的工作中,对于刚带高三的我来说,收获很多,现整理如下与各位同仁共勉:
一、集体备课,团结协作,发挥团队优势。
进入高三,一批多年带高三,经验丰富的老师的加入壮大了我们的力量,让我们信心倍增。我们延续了从高一就保持的集体备课好的做法,我们从必修教材到选修课程都坚持集体备课,统一进度、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案。高三一年,我们延续了高一高二时的好的做法,扎扎实实地开展集体备课,集思广益,分工合作,团结一心。每位教师都能认真做好备课组分配的任务,每一个考点的复习计划、教学内容、习题的编排都是备课组集体智慧的结晶。我们在一轮复习时,针对每一个考点进行集体研究,每人承担一个考点的备课任务,先各自独立备课集中精力针对某一考点认真研究、查找资料、设计学案、编写练习,然后上公开课,备课组成员去听课、讨论,最后再形成符合本班特色的教学内容。强化训练时的试卷评讲也都尽量采取这种形式。所以,我们每个考点都打磨了三到四遍,努力做到用最好的方法把最合适最科学的知识内容传输给学生。
在年级组“老师下题海,学生驾轻舟”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各位老师都提前认真完成要留给学生的每一次习题,并针对习题中的难题和易错题就行讨论,每次习题布置下去后都会积极认真的去做学情分析以便做到试题讲评时有针对性。在每次周考循环考后积极指导学生进行自我考卷分析,找出失分原因。在试卷讲评时做好学法指导和强化训练,及时补缺。
二、研究考纲,制定科学完备的高考备考复习计划。
我们高三语文备课组从学期开始就制定了一套详细、周密、科学的备考复习计划,将整个复习过程细化,模块化责任到人。在一轮复习之初,我们再次认真地研读《课程标准》,明确高考备考的大方向。在复习进程中,我们不断钻研《考试大纲》《考试说明》准确把握有关高考信息。高三一年里,我们备课组制定了“一轮复习计划”完成了高考考点的系统复习、“二轮复习计划”针对考点中的中难点进行突破性复习和训练,还有“百日冲刺计划”结合考点做强化训练。每一轮计划都有具体的任务分工、时间安排和内容编排,这份计划我们人手一份,复习时就有了统一的尺度和标准。
三、注重知识积累,注重学生知识与能力迁移与转化。
我们这个备课组从高一的时候就开始抓学生的基础知识积累,注重扩大学生的阅读面。高一刚开始,我们就要求学生做活页笔记,每天积累一定数量的字音、字形、成语、名人语段、写作素材等。我们给学生编印《经典诵读》(即好文选编),帮助学生选择经典的好文章来阅读,扩大学生的阅读面,帮助学生积累了大量的优秀文章。我们将必修五本课本和选修课本中要背诵默写的名篇名句制作成课件在每节课的课前五分钟中播放练习以加深记忆。专项复习阶段,我们要求学生要把高考考纲规定的各方面知识进行全面积累。积累的同时,还要善于总结,将知识梳理归类。进行完一个考点的复习,就要及时地将所涉及的知识进行整理归纳。做到针对每种题型都储存相应的知识仓库。这样,学生基础得到强化和提升,逐步实现了知识与能力的迁移运用;复习计划的有序进行给学生消化吸收留出了足够的时间,保证了学生语文能力的有效转化。
四、精选题目,注重解题方法指导,将教学目标落到实处。
为了保证复习的全面有效,我们备课组针对考点编排相应的“学案”。主要时从08,09,10,年的全国及各省市的高考试题中选取优秀的题目编成练习,学案的编写强调了知识点的系统化和明确化,能力训练的层次性和有效性,避免复习时低效甚至无效训练的情况发生。学案的使用使得不同层次的学生在复习时心中有数,目标明确,也让教师检测复习效果也有了依托和凭借,能够有效地实现对学情的全程监控。二轮复习时,我们把以前学案上学生做得不好的题目拿出来再训练,进行不断的巩固练习。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注重解题方法指导。简练实用,易于记忆和操作。如文言文翻译:两定法;诗歌鉴赏:读懂、悟深、说清等等。指导学生自己归纳。注意答题心理指导。文言文“硬读”法,阅读心理调适等等。
另外注意处理好讲和练、质和量的关系。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宁可讲得精、练得少,决不贪大求全。专题复习,向纵深和细致上下工夫。解答问题不能停留在表面,有研究意识,洞察命题意图,全面深入地组织答案。注重学情反馈。深入调查学生呼声,及时调整复习策略,突出针对性,对复习中暴露的共性问题,集中突破。
五,关注热点,贴向生活,及时进行社会时事点评指导
为了适应高考作文对“关注热点,贴向生活”的要求,我们借助网络,报纸,杂志对近一年来社会所发生的时政要事,社会热点事件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印发给学生,培养学生时评文的写作能力,并指导学生公正客观地评论事件及扩大了学生的知识面又加深了学生思想深度。
六、面向全体,进行“心连心”谈话,搭建师生心灵的桥梁
我们学校的大部分学生都是留守儿童,时刻关注学生的心理动向对学生复习备考尤为重要。年级组将各班的学生根据学科强弱承包给各科老师,本着“培优补差”的原则进行重点辅导,以便达到“疏通心理,提高心理”的目的。另外通过个别交谈、方法指导,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激励中下等生迎头赶上。
二建复习心得范文第6篇
一、复习方法
1、精读
会写的前提还是多读。看得多学得多了,自然就会有话可说。对于小作文来说,万学海文辅导专家建议考生在平时的复习过程中,应该注意熟悉一些应用文的格式及英语的应用文表达习惯。考生可以找来历年真题,先是自己写,然后找来当年真题的范文,对比着学习并思考范文的得分点和闪光点。
2、背诵
背诵不能不说是积极备战快速提高写作成绩的一条捷径。考生可以选择历年真题的范文和一些与真题作文相近的文章进行背诵,同时,基础稍好些的同学们可以背一下小作的优秀模板,然后依据模板进行训练。
3、勤练
小作文和大作文一样,需要把功夫落在平时,勤写勤练是提高写作能力的又一有效捷径。万学海文提醒考生加强实际写作练习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自己练习的重点是要检查文章表达是否明确,有无严重的语法错误等。
二、写作技巧
小作文满分为10分,因为其比较套路化,所以比大作文更加容易得分。但是,得高分的前提是要在格式、语言和要点等方面下功夫。
1、格式
称呼:英语应用文称呼有这样的特点,如果是不认识的人,一般称呼为敬词+尊称。例如,Dear Sir or Madam ;如果是写给关系正式的某团体或个人,称呼为敬词+尊称+名。例如,Dear Mr. xx或Dear Ms.xx;对于关系较亲密的人可以直呼其名。
正文:正文格式一般格式为首段开头空四个字母,段落之间不空行;现在流行的格式,每段开头不空格,但是各段之间空一行。万学海文提醒考生在格式方面可以根据自己的习惯进行选择。只要让阅卷人看得舒服,且完全符合应用文要求的文体就可以。
2、语言
写作用词准确是最基础的要求之一。其次,句型可以多变,例如既有并列句,也有复合句,还有从句,但注意语法运用要正确。此外还要注意,正式语言一般是写给具有正式关系的团体或机构,这种情况不用缩略语和口语用法。除了正式的文体以外,其他的文体皆为非正式文体,像写给朋友的书信等。
一般小作文的考查要求中会体现出写该篇的目的和场合,所以考生在写作时要注意针对不同场合使用不同语言,使交流得以进行。另外,考生也要注意不同的应用文有不同的用语。万学海文建议考生对某些应用文的格式和习惯用语,应该加以熟悉和背诵,以便运用自如。
3、其他
考生在考试时注意在看到题目要求后不要忙于动笔,虽说小作文的字数充其量在一百多个单词,但是依旧要在脑子里理清思路。最好能够在仔细审题以后,认真列个提纲,这样更有利于思路清晰。写作时,注意表达清楚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交代清楚写信目的;其次为了让阅卷者对你的文章结构及表意一目了然,注意关联词或衔接词的运用;接下来,应该对个人的观点进行阐述(在写作有此必要的时候)。最后,行文间要注意简化描述,用简短的语句代替冗长的语句。在作文完成的时候,应该检查、修改,以免遗漏一些需要表达清楚的要点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