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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服务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
作者:火烈鸟
202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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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服务范文(精选12篇)

安全用电服务 第1篇

重要电力用户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电监安全[2008]43号) 中的定义, 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 (城市) 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重要电力用户的安全用电直接关系到社会安全和稳定, 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要电力用户一旦发生停电事故, 如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 即便是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 供电企业也往往有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和压力。因此, 如何加强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服务和隐患排查治理, 从根本上有效遏制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事故, 提高其供电可靠性, 对供电企业而言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四川省成都地区情况为例, 对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策略进行研究。

1 现状分析

重要电力用户的日常安全用电管理是否到位, 关键是电力用户自身要重视, 然后是供电企业加强服务和帮助。由于供电企业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不具有强制措施, 当电力用户对安全隐患置之不理时, 还需要政府主管部门介入督促其整改。在对重要电力用户开展的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 通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制度不健全, 图纸资料、台帐、记录等缺失。

2) 设备定期检修和预防性试验不能定期进行, 或长期都不作安排。

3) 设备老化未及时更换和淘汰。比如有些老单位, 配电室内还在使用80年代的配电设备, 开关、线路老旧, 保护装置灵敏度等均不能满足要求, 但由于经济因素, 此类电力用户只要设备还能使用, 就未考虑更新和淘汰设备, 有故障时再修修补补, 难以满足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

4) 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不满足要求。按照国家电监会要求, 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 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应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 二级重要用户应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实际检查中发现, 很多重要电力用户均未配备两路供电电源或双回路供电, 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也往往不能满足要求。

5) 维护缺位, 自身无维护能力和资质, 同时也没有联系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设备维护, 一旦发生故障, 临时查找和联系维护单位, 影响故障处理及时性。

6) 电工配备和技能不足, 对设备不熟悉, 对操作也缺乏经验, 遇到问题无力解决或不知道如何处理。部分电力用户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 配备的电工一方面人数不足, 一方面操作技能和经验不足。电工由于人员流动和培训不足, 往往在社会培训机构考取了《特种行业操作证》和《电工进网作业证》以后, 就很少再有培训机会, 实际工作中也很少真正操作高低压配电设备。

7) 消防设施不齐全, 灭火器配备不足, 电缆沟和配电室孔洞封堵不严密, 防潮、防鼠措施不足。

2 风险防范与应对

针对重要电力用户存在的问题, 供电企业应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定期排查和督促, 不断提高电力用户自身的重视程度, 并定期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报告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 促使重要电力用户转变观念, 加强自身管理, 实现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风险的可控、能控与在控。

2.1 规范检查, 提高用电检查人员业务技能

1) 合理配备用电检查人员。按照供电企业内部管理标准, 对高压供电用户, 根据电压等级不同, 要求每年开展周期性用电检查1~4次。以四川为例, 现有用电检查人员主要精力都用在了杂项、变更业务办理方面, 更多的是承担了客户经理的职责, 周期性检查开展难以保证到位率, 需要增加用电检查人员配备。

2) 安全隐患排查要具有针对性。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在开展安全用电检查时, 应根据电力用户现场实际情况, 有针对性地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 不能只填写一些不痛不痒的问题, 千篇一律。《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要详细告知电力用户存在的隐患现状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分析隐患的危害性, 提出整改措施建议。书面下达的通知书, 务必要请电力用户签收, 对重要电力用户还应要求其管理人员签收。

3) 用电检查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常态化。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人员大多缺乏变电、线路等生产岗位的工作经历, 相当一部分人员从参加工作开始就从事用电检查或抄表催费等非生产性岗位。人员的安全服务技能不能满足要求, 应加强培训, 强化他们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安全隐患排查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2.2 多措并举, 确保隐患有效整改

1) 要定期开展安全用电检查, 做好隐患排查和提示用户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好记录和书面告知, 确保用户知晓隐患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对重要电力用户存在的隐患情况, 必须做好台帐记录, 定期复查和跟踪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 应该书面报告政府主管部门, 请政府主管部门介入督促。对知道用户上级主管单位的, 可以书面行文给其上级主管部门, 通过其上级主管单位下达整改意见。比如物业管理公司不作为的, 可以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 比如分公司或子公司性质的单位, 可以书面告知其总公司或母公司。

2) 要加强服务和技术指导, 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为重要电力用户配备经验丰富的客户经理, 主动为用户提供用电方案优化措施、用电安全咨询、用电疑问解答和隐患排查指导。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和联系, 用户需要时, 及时推荐实力较强的内部维护单位, 协助用户进行隐患整改。

3) 梳理和完善重要电力用户档案资料。对重要电力用户务必要确保《供用电合同》签订率100%, 合同约定的产权分界点务必与实际情况相符, 发生产权分界点异动的, 及时续签《供用电合同》。保留好重要电力用户相关检查文书和往来文件, 收集用户电气图纸、预防性试验报告等资料。做到对用户情况的全面了解和掌握。以便于用户发生故障后, 用电检查人员能快速做出分析和判断, 提供优质高效的故障抢修服务, 缩短故障停电时间。

4) 强化源头管理, 抓好业扩报装环节把关。供电企业在受理客户新装用电申请开始, 就要严格落实客户的安全用电管理措施。比如该具备双电源条件的, 必须要求客户配备双电源。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是否满足规定容量, 也应该严格要求, 否则, 将对后续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留下隐患。比如成都市某大型商业广场, 内部有高层电梯公寓、写字楼及多家大型商场, 由于新装用电时未配备双电源, 出现故障停电后, 自备应急电源只能保证电梯、消防、应急照明负荷, 商场等无法营业, 影响较大。供电企业多次提出双电源配置要求, 但由于开发商已经移交用户管理多年, 开发商与商场管理方均没有资金再投入双电源配置工作, 导致该重要电力用户已经发生长时间故障停电事件多次。

5) 依托政府, 借助政府行政执法职能。供电企业作为市场化主体, 不具备行政执法职能, 与用户之间只是平等的贸易合作关系, 对重要电力用户安全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只能属于优质服务的义务范畴, 用户是否采纳供电企业意见, 不具有强制力。供电企业只有在用户发生严重威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情况下, 才能采取中止供电的强制性措施。供电企业应积极争取政府主管部门将重要电力用户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纳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范围, 让政府主管部门充分参与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目前, 多数地方的电力行政管理机构, 比如成都市各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能源办等能源主管部门, 人员编制有限, 专业技术、经验等不足, 对重要电力用户日常管理和督促无力做过多参与。国内部分地方的供电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联合成立了电力行政执法机构, 比如黑龙江省在很多地市均成立了电力行政执法支队, 组建专职电力行政执法队伍, 并抽调供电企业的精干人员, 协助开展执法工作。如果有专职电力行政执法队伍, 供电企业一旦发现重要电力用户安全隐患, 便可以通过电力行政执法机构下达具备法律效力的整改通知书, 对重大隐患长期不整改并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的, 可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对整改不力, 造成了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应提交公安机关或检查机关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6) 加强宣传和典型案例教育。供电企业一方面要加强用电安全宣传, 加强与重要电力用户沟通, 采取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 向客户介绍近年来发生的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事故。举一反三, 警钟长鸣, 从已经发生的典型案例中分析和吸取教训, 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 与电力用户共同分析电力事故可能引发的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加强电力用户对安全用电工作的重视, 从而推动用户对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进行, 提升供电企业安全用电服务管理水平。

3 结语

加强重要电力用户风险防范是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构建和谐供用电秩序的重要环节, 同时也是对经济发展和构建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对重要电力用户安全服务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继续强化和深入, 广大供电企业要多措并举, 不断推动政府、电力用户、人民群众对安全用电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 从而实现电网和电力用户的共同安全与稳定。

参考文献

[1]钱成军, 杜韶华.浅谈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供用电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J]中国电力教育:下, 2010 (9) :247-248.

[2]巢民.高危及重要客户用电风险防范及服务策略思考[J].电力需求侧管理, 2013 (1) :51-53.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 第2篇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机制、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我司属各相关部门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工业部令第6号《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营销(2007)49号《国家电网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若干规定(试行)》 3职责与要求

3.1营销部负责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的归口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调度等部门完成客户用电安全管理过程的业务指导及技术服务工作。

3.2营销部负责履行用电检查职责,并协调组织专业部门开展客户受电装置试验、消缺、以及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计算、整定、传递、校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3.3积极向客户宣传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用电方面的法规、政策、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积极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设备,为提高客户受电装置安全运行及健康水平提供技术支持。

4受电工程设计审核与检验

4.1客户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应依照国家、行业标准和要求进行,以有关设计安装、试验和运行的标准为依据,积极推行典型设计,倡导采用降低能耗的先进技术和产品。

4.2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应及时将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客户,并督促客户按照审核意见对受电工程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审核内容包括客户自备保安电源及其投入切换装置。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时间,低压客户不超过10天,高压客户不超过一个月。

4.3在客户受电工程施工期间,用电检查人员应根据审核同意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及技术标准等,对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及施工质量抽检,包括电缆沟和遂道,电缆直埋敷设工程,接地装置工程,变压器、断路器等到电气设备特性试验等,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技术规程要求的施工工艺及质量问题,并以书面形式向客户提出消除安全检查隐患的指导意见,提高受电工程的施工质量。

4.4营销部应及时组织安全、生产、调度及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竣工检验。检验的重点是与电网连接的一次设备安全性能,电气设备特性试验,受电装置进线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整定值及其与客户内部保护之间的配合情况,保安电源及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双电源及保安电源闭锁装置的可靠性,以及保证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帮助、指导客户提高用电安全技术管理水平。

5受电装置试验与消缺

5.1营销部用电检查班负责组织实施客户受电装置安全服务的具体工作。按照国家颁布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检验规程》等技术规程或技术标准,建立客户受电装置安全服务档案。对高压供电的客户,以书面形式向客户告知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的试验及检验周期要求,并由客户签收。主动提供安全用电及发现、消除受电装置缺陷等不安全因素的专业技术指导、咨询和帮助。

5.2对客户委托的受电装置电气试验、保护及通信装置检验等工作,营销部应立即协调生产、调度等专业部门组织安排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安排计划答复客户。

5.3主动跟踪客户受电装置的安全运行情况,及时督促客户消除受电装置的安全隐患。帮助客户分析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5.3.1对客户受电装置存在的缺陷、没有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电气试验及保护检验等安全隐患,应向客户耐心说明其危害性和整改要求,以书面形式留下整改意见,并由客户签收。

5.3.2指导帮助并监督高压供电客户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客户不实施安全隐患整改并危及电网或公共用电安全的,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予以处理,并根据《供用电合同》约定,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停电。

6保护和自动装置整定与检验

6.1与电网相连接的客户进线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包括备自投电源、同期并列、低周减载等)的服务是客户安全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由营销部统一组织实施。

6.2生技部负责客户进线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计算,调度所审核计算结果,提交工程设计单位,并下达相关施工单位实施,用电检查人员负责现场检查,并向营销部报告现场检查的异常情况,营销部统一组织对异常情况的整改处理。服务管理流程如下:

6.2.1客户提供定值计算所需的基础资料;

6.2.2生技部进行定值计算;

6.2.3调度所进行定值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定值单执行程序;

6.2.4施工单位根据定值的计算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并将检验报告提交营销部;

6.2.5营销部用电检查班向客户移交定值检验报告。

6.3调度所负责审核客户内部继电保护方式与其进线保护方式的相互配合,防止因保护定值配合不当,客户内部保护不正确动作而引发电网越级跳闸事故。

7电安全检查

7.1营销部用电检查班负责客户用电安全检查服务工作。在用电安全检查服务时,必须遵守《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客户有关现场安全工作规定,不得操作客户的电气装置及电气设备。

7.2用电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特殊性检查。定期检查可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7.2.1定期检查是指根据规定的检查周期和客户安全用电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的检查工作。低压动力客户每两年至少检查一次,10kV客户每一年至少检查一次,35kV客户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7.2.2专项检查是指每年的春季、秋季安全检查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专业性检查,检查重点是客户受电装置的防雷情况、设备电气试验情况、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情况。对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客户,每年必须开展春、秋季安全专项检查。

7.2.3特殊性检查是指因重要保电任务或其它需要而开展的用电安全检查。

7.3用电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7.3.1自备保安电源的配置和维护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7.3.2闭锁装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7.3.3受电装置及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状况及缺陷处理情况;

7.3.4是否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电气试验,试验项目是否齐全,试验结果是否合格,试验单位是否符合要求;

7.3.5电能计量装置、负荷管理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调度通信等安全运行情况;

7.3.6并网电源、自备电源并网安全状况;

7.3.7安全用电防护措施及反事故措施。

7.4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危及电网安全的用户,应责令其停电整改,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供电。

8附则

8.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居民生活用电的营销与服务问题分析 第3篇

关键词:生活用电营销服务问题措施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力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明显提高,要想提升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力,电力企业必须结合实际发展状况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为提升国民经济的整体竞争力提供基础保障。居民生活用电营销与服务对电力企业大量供电及发展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在直接程度上影响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企业必须针对电力营销与服务的现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生活用电营销和服务问题,为提高电力用户的满意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1居民实际生活用电的实际状况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生活用电范围越来越广泛,除了常见的日常生活照明用电之外,还包括餐饮和交通用电等。目前,我国居民生活用电中照明用电量不断增加,给我国供电企业的发展建设带来了一定的机遇和挑战。居民生活照明用电之所以会不断增加,是因为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日常生活中的用电设施不断增加。虽然现代社会居民都有了节约用电的意识,日常生活中也存在较多的节能设施,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降低电能的消耗。随着灯具设备种类的增加,在日常生活中运用的设备也越来越多,因此,居民生活照明用电量难以降低。与照明用电相比,餐饮和交通的通电明显偏少,由于现代社会中逐渐采用天然气,所以,餐饮用电量逐渐减少。

2居民生活用电营销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2.1电力用户及用电量增加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我国电力用户和实际用电量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这种模式产生的主要原因有:第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用电设施不断增加;第二,伴随着着科技的发展,各种新的电气设备在生活中得到广泛应用的同时,我国针对电力企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不断开展电网改革。

2.2气温变换较大时用电量增加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国居民生活用电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面对这种发展现状,我国居民对建筑物内部供电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满足居民对用电舒适度的需求,还要满足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实际要求。为了使建筑物室内一年四季保持较均衡的温度,绝大多数居民在室内安装了空调,空调与其他用电设备相比,其电能资源的消耗率明显偏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居民的电能。据相关统计结果显示:夏季室外温度达到26摄氏度以上,冬季室内温度在12摄氏度以下时,居民通常会开启空调,这一阶段建筑物室内电能消耗量明显增加。

2.3超标工作量增加

超标工作量增加是现代社会居民生活用电营销与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启用了“一户一表”的用电制度,伴随着用电需求量的增加,超标工作面临着较大的挑战,由于我国还没有认识到抄表人员素质的重要性,导致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实际工作中错抄、漏抄等问题层出不穷,在影响居民用电安全的同时,还降低了居民生活用电的营销和服务的质量。

3提高居民生活用电营销与服务的措施

3.1进行市场分析,制定健全的营销和服务策略

电力企业要想强化居民生活用电的营销的服务,首先必须深入市场,了解居民用电的实际需求,了解用电的组成、负荷特性以及家庭用电的实际需求等;另外,电力企业还应该对居民的实际用电特点和用电需求进行掌控,例如,里欧阿姐居民在低谷期使用哪种类型的电、那类用电在用电低谷时期必须得到有效保障等。企业结合实际调查结果,结合公司短期、中期和长期的发展目标,从满足居民用电需求着手,利用价格杠杆充分吸收客户的注意力,做好营销和服务工作,为提高服务水平和不断进行工作创新提供基础保障。

3.2积极进行能源替代竞争

居民生活用电占据全社会用电的重大比例,在实际发展建设过程中还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几年,居民能源替代竞争日渐激化,供电企业必须提高警惕,通过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整体竞争力。例如,天然气公司借助污染小、经济实惠以及运输方面的天然气已经逐渐取代了电资源餐饮的需求,天然气在各家各户的使用对居民用电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供电公司应该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如积极宣传具有安全、洁净以及灵活性等特点的电力资源;供电公司还应该与电器厂家保持联系,通过开展优惠促销活动、免费安装等让居民在得到实惠的同时,还能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为提高居民用电的营销与服务提供动力保障。

3.3强化远程抄表工作

伴随着用户数量的增加,远程抄表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供电公司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传统每家每户抄表的工作模式已经很难满足现代供电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将远程抄表与电费核算等系统联网,不仅可以直接结合抄表数据计算出电费,减少人工工作力度,在提高工作效益的同时,还能保障数据的准确性,为提高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保障。实施远程抄表要求供电企业采用先进的技术,在利用负荷管理、配电自动化等资源的同时,还应该结合用电所在地的实际状况,减少投资经费。最后,无论是远程抄表还是人工抄表,必须保障工作的准确性,如果出现异常问题应该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有效解决措施及时处理。

3.4实施个性化服务

要想提高居民用电营销与服务水平,供电公司必须在了解客户实际用电需求的前提下,针对客户的实际需求,实施个性化的服务。不同的客户其用电需求不一样,为了提高居民用电营销和服务质量,电力企业要以用户的实际用电需求为依据,在提高居民用电满意度和信任度的同时,更换老化或者出现问题的线路;定期对居民用电状况进行检查,在保障居民用电安全的同时,改善居民用电的环境,为提高用电营销与服务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4结束语

总之,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用电量不断增加,为给用户提供良好的用电环境,供电企业必须强化居民用电营销与服务水平。在实际发展建设过程中,供电企业应该在了解居民用电情况的前提下,明确居民用电营销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采取有效解决措施,为提高供电企业的经济效益提供动力保障。

参考文献:

[1]谢莉,张卫中.居民生活用电的营销与服务问题研究[J].门窗,2013(12):420.

[2]贾艳琴.西北地区居民生活用电的影响因素分析[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4(04):405-408.

[3]刘丽雪,李仁方.居民生活用电的阶梯电价实施方案设计[J].特区经济,2012(11):276-278.

安全用电服务 第4篇

1 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管理和服务现状

1.1 电力设备老化严重

目前, 电力系统的部分电力用户存在侥幸心理, 自认为不会出现电力安全事故, 不重视安全投入。有些工业电力用户为了降低生产成本, 仍旧在使用老旧设备。老旧设备因运行时间较长, 缺乏适当的维修、保养, 且没有经过定期的预防性试验, 导致其故障率极高。据统计, 以南海区的电力用户为例, 该区多数电气设备在预防性试验中的超期率超过了60%.此外, 还有一些电力用户的配电室中依然在使用20世纪90年代生产的开关、断路器等配电设备, 加之其输电线路老旧, 且继电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较低, 无法满足安全用电的要求。老旧设备只要能够正常运行, 部分电力用户就不会考虑对其进行更新或淘汰, 出现故障时也只采取维修的方式, 这种情况很难满足安全用电的要求。例如, 佛山市某电机设备厂使用绝缘性较低的老旧电气设备, 导致高压开关柜发生停电故障8 h,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1.2 电工的数量少、专业素养不足

电力用户对用电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足, 导致电气设备的维修人员配置不足, 且维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普遍较低。2013年, 佛山地区200多家企业共应配置电工1 050人, 实际配置电工724人, 电工的配置率为69.23%.其中, 有专业进网工作许可证的人数为660人, 持证率为62.46%.多数企业并没有定期培训电工, 导致电工的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值班工作不到位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不足。

1.3 安全隐患的整改不足

目前, 很多电力用户为了降低成本, 并不注重治理安全隐患, 加之缺乏政府管理, 使电力用户安全隐患的整改难以进行。随着电网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供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建立了以用电合同为基础的对等关系, 电力企业已经不具备相应的电力管理职能, 只能向电力用户提供服务。对于安全隐患, 供电企业只能提供整改建议, 不具备强制性的管理权, 只能依靠相关安全监察部门督促电力用户整改或电力用户主动消除安全隐患。在对电力用户进行监管时, 相关政府部门很难将供、配电安全纳入统一管理。很多电力用户因成本和生产进度等因素, 很少主动治理安全隐患, 多数都等到事故发生后才开始整改。

2 改善措施

2.1 注重电力设备的检查工作

应及时更换老旧设备, 以避免发生用电事故。电力企业应制订用电检查计划, 定期巡检设备, 重点查验预防性试验、重载、过负荷、违约用电、窃电等方面, 并检查电力用户电工的运维情况。用电检查通知书应当面送电力用户签收, 并及时生成用电检查分析报告, 还应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电力用户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如果安全隐患是因设备老化而引起的, 则应建议电力用户及时更换设备。同时, 供电企业应当将电力用户的检查和整改情况送报安全生产监管局等相关部门。

目前, 供电企业对自身线路和设备的检查、维护标准较高, 工作较到位。因此, 供电企业可考虑建立营配联动机制, 明确运维人员和电检人员在高压电力用户户内、户外设备运行管理中的责任。在日常的巡视过程中, 应辅助检查用户的户外设备, 并形成“内部沟通、协调处理”的机制, 及时为电检人员提供参考信息, 强化电力用户的设备管理。

2.2 提供安全用电服务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 电力用户普遍缺乏专业的电力设备维修人员。电力用户对用电安全的管理意识不足, 导致管理松散, 相关的应急防范措施不完善, 且缺乏足够的设备维修经验。因此, 供电企业要对电力用户进行全面的安全用电指导培训, 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供电企业可定期组织电力用户学习相关的安全用电知识, 召开安全用电管理座谈会, 交流规范用电的经验, 并通过用户之间的沟通全面提高其安全用电意识。

此外, 供电企业可考虑建立电力用户电工的考核机制, 使电工作业标准化。一方面, 在日常的用电检查中, 应评价电力用户电工的绩效, 监督电工做好设备的巡视和维护工作, 以消除设备中的缺陷和隐患, 巩固用户的安全用电基础, 降低设备的运行风险;另一方面, 可将电力用户电工的监管关口前移, 在对新用户送电前, 对其电工开展现场实操和技术考核, 并将电工是否具备运维资格作为送电条件之一, 以确保电工对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达到标准要求。

2.3 加强治理安全隐患

只有将政府主导与供电企业配合、用户实施结合起来, 才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政府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部门, 电力用户用电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应当由安全监察部门主管;供电企业是用电安全检查的实施部门, 应定期对电力用户尤其是大型电力用户开展安全用电检查, 在节前、春运和特殊天气时开展安全用电特检, 并全方位地深入检查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自备应急电源、受电装置、安全运行制度、应急预案、自备发电机组和电气设备的闭锁装置等。对在安检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开具隐患缺陷通知单, 要求电力用户签收和明确整改的计划、方案, 并定期复查。

对在复查中仍不落实整改方案的电力用户, 应及时将此情况上报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和经贸部门, 由政府对拒不整改的电力用户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消除缺陷和安全隐患。例如, 南海区某供电所配合镇政府的“清无行动”, 制定了《清理无牌无证用电户工作方案》, 在政府安监部门的牵头组织下, 对全镇非居民电力用户进行了地毯式的安全用电检查, 责令无牌、无证的电力用户分期、分批整改, 进一步规范了用电秩序、维护了和用电安全。

此外, 供电企业应主动与当地政府沟通, 促请以政府名义制订相关的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明确用电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电气设备的管理办法、用电业务的办理流程、受电工程的验收流程、用电检查的规范流程、危害供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用电秩序行为的处理办法和电工的管理办法等, 以弥补此方面的管理空白。

2.4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供电企业要加强用电安全宣传, 对重要电力用户采取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沟通方式, 向客户介绍近年来发生的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事故, 从已经发生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 以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达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的效果。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 可与电力用户共同分析电力事故中可能引发的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 加强电力用户对安全用电的重视程度, 从而推动电力用户积极配合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提升供电企业安全用电服务的管理水平。

3 结束语

电力用户安全用电管理是一项复杂、需要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在用电安全管理中, 要坚持政府主导、供电企业服务和电力用户实施的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董希, 赵雪艳.切实加强电力用户安全管理和服务[J].云南电力, 2012 (10) .

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 第5篇

上的讲话

郑 玉平

(2011年11月11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在全省电力行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关键时候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既是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的动员会,也是山东省供电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启动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家电监会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启动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省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和供电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进一步动员全省各级供电企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改进供电工作,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全面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建立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电权益的公共服务体系,为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下面,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是国家电监会审时度势,对全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电力供需形势正确判断后作出的重大决策,是电力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体现,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是促进供电企业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希望全省各级供电企业要站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这次会议的各项部署和要求上来。

(一)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行动。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即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电力工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预计到年底,全省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6800万千瓦、年发电量3200亿千瓦时;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回路长度达 2.4万公里、变电容量达1.3亿千伏安,装机容量居全国第2位,发电量居第3位。电力的快速发展,为满足全省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供了坚强的支撑。但由于电力需求的快速增长和电网峰谷差的不断拉大,电力供应出现了新的问题和矛盾。虽然今年迎峰度夏期间,我省通过大力实施“外电入鲁”战略,克服电煤供应紧张、发电企业严重亏损等困难,没有出现电力供应短缺的局面,但据预测,今年迎峰度冬期间我省用电最高负荷将突破5200万千瓦,供电缺口将达到200万千瓦,明年乃至整个“十二五”期间,全省电力供应都是个“紧盘子”,高峰期间供电缺口预计将达到800万千瓦,如不提前采取措施,全省将会出现电力时段性、季节性电力供应短缺的局面,对此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必须认真对待,及时采取措施,超前应对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形势。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就是

要切实把省委、省政府保民生、促和谐的精神落到实处,真正把保障和改善老百姓的生活用电放在首要位置,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供电服务。

(二)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推进电力行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延续。一年多来,全省电力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推动全省电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各级供电企业按照《供电监管办法》的要求,以深化“彩虹工程”为载体,严格按照国网公司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十个不准”和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的要求,着力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我省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尤其是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供电工作,特别是保障居民生活用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就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调动和激发供电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一流的行风、一流的技能和一流的管理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分忧解难,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办实事。

(三)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是提高供电企业管理水平,切实改进供电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用户是企业的生命之源,服务是永恒的主题。着力提高用户满意度,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是赢得用户,占领市场,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的基础。近年来,全省各级供电企业认真贯彻《供电监管办法》,不断加强自身管理,供电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有效减少了用户停电时间,缩短了用电业务办理时限,供电市场行为也逐步规范,全省城市和农村10千伏用户供电可靠率分别从2005年的99.92 %和 99.785%分别提高到2010年的99.96%和99.837%。在抗击自然灾害,应对电力短缺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我们也必须看到,有些供电企业在供电质量、供电服务和供电市场行为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从我办近几年开展的供电检查和用户反映的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地区配电网特别是农村低压电网供电能力不足,存在“卡脖子”问题。特别是在农村和居民用电中,还存在供电质量和供电可靠性不高的问题。二是个别供电企业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用户反映的问题消极、推诿,解决不及时。存在故障抢修不及时、停电程序不规范、用电业务办理超时限等问题。三是个别供电企业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费的现象还有所存在。四是“三指定”行为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就是为了促进供电企业把用户利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管理,注重和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培养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努力开创“服务争优秀、企业上水平、员工提素质、群众得实惠”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供电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全力开展好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

国家电监会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核心内容就是要围绕“一个维护”目标,突出“四个保障”任务,抓好“六个落实”举措,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围绕“一个维护”目标。即: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电权益的公共服务体系。具体体现在:在供电能力上,实现配电网规划科学合理,电网改造力度不断加大,供电能力有效提升,满足人民生活用电需求。在供电质量上,实现供电安全可靠稳定,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不断提高。在供电服务上,实现向社会公开并兑现供电服务承诺,供电信息及时、准确、公开,供电服务规范、便捷。在供电行为上,供用电合同公平、规范,电费电价按实结算、公开透明。

(二)突出“四个保障”任务。

1、保障居民生活用电不随便拉限。在正常供电情况下,保证居民用电可靠稳定,严禁随意对居民生活停电、限电,对因线路、送变电设施检修改造需停电的,必须至少提前1天告知。

2、保障居民生活用电按实计费和收费。供电企业必须严格依据电能表的记录计算电费,不得随意分摊电费,不得加重居民负担。

3、保障居民生活用电质量,及时抢修电力故障。供电企业必须加强管理,不断提高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出现电力故障,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抢修,及时恢复供电。

4、保障政府保障性住房及时得到报装接电。供电企业必须主动、及时为保障性住房办理用电报装申请,规范提供新装、增容、用电变更服务。

(三)抓好“六个落实”举措。一是要落实电网企业及时报送有序用电方案。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省公司要认真组织编制和适时调整全省有序用电方案,并报我办备案。在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启动或取消有序用电方案时,要提前向我办报告。各市县供电企业也要按照全省有序用电方案的要求,做好本地区有序用电方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确保电力供应秩序和居民正常用电。

二是要落实有序用电有关规定,不随意拉限居民生活用电。各级供电企业要认真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得到保证,因电力线路、设备检修等原因,而非突发事件影响的停、限电,必须事先告知,严禁随意对居民生活停电、限电。对同一线路供电的企业与居民,如需停、限电,应仅对企业实施停、限电措施。对难以分离的线路,要加装对企业生产部分的断电设施,确保居民正常用电。

三是要落实居民用电计量准确和据实收费的措施。各市、县供电企业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准确无误。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标准和计量装置实际记录,核收电费。同时要加大一户一表的改造力度,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实行一户一表计费的用户,要公开公平合理分摊损耗。对电能表不安装在用户产权分界处时,应公开公平合理核算线路与变压器损耗。

四是要落实保障性住房及时报装接电。各供电企业要积极主动、提前介入做好保障性住房用电报装服务。要根据需要及时办理施工建设临时用电和临时用电转正式居民用电手续。对保障性住房的用电报装收费要给予优惠,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及时供电,使住户搬得进、用得好、住得下。

五是要落实人民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加强对12398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95598供电服务热线等投诉受理平台运维工作,畅通便民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用户投诉监督。加大投诉处理力度,完善12398与95598等受理平台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明确投诉回复时限,及时有效地受理和处理用户投诉举报。加强对用户举报投诉情况的分析核查处理,及时跟踪处理进展情况,建立回访制度,并适时予以通报。

六是要落实督查整改处置机制,对侵害百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为切实将专项监管行动落到实处,我办将适时对居民用电服务情况开展重点督查,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并根据情况在本地区进行通报。对侵害群众利益而又不进行整改的,将依法查处。关于专项行动的实施工作,我办根据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居民用电服务专项监管行动的通知》和《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山东实际,专门制定了《山东省开展居民用电服务专项监管行动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实施步骤、实施时间,各级供电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具体就是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做到“六个必须”。即:必须有一个有序用电方案。要落实责任,提前计划,科学调度,切实保证居民用电。必须有一份事前计划停电通知告示。要切实履行停送电提前通知义务,停电公告做到准确、及时、规范、合法。必须有一套故障抢修制度。要提供电力故障24小时报修服务,限时到达故障现场,及时组织抢修。必须有一套用电报装规范。要采取“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等便捷方式,畅通报装渠道和流程,提高效率,合理收费。必须有一张明细电费单。要标明电价标准及计量记录、公摊用电费用等,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合理。必须有一个畅通的投诉平台。要在供电营业场所公布95598和12398热线,并做到24小时受理投诉。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提高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的合力。

开展居民供电专项监管行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各级供电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方案到位,操作措施到位,分工负责到位,检查督查到位,舆论引导到位,人民满意到位。

(一)加强领导。各供电企业要加强对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周密安排,精心实施,抓好落实。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办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专门成立了联合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山东电监办输供电监管部,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具体工作。为及时掌握专项行动的动态,加强对面上工作的指导,我办选定青岛胶州市供电公司作为示范县和工作联系点,以点带面,总结经验,扎实推进。

(二)明确责任。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关系千家万户。各级供电企业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理解支持,切实承担起供电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供电和基层员工的行为,对重点问题进行自查整改,确保“四项保障”落实到位。

(三)分步实施。在开展居民用电服务质量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对具体的实施步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各供电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措施,建立建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形成加强和改进供电工作、保证居民正常用电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供电服务质量,让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加强配合。供电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级供电企业要主动与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加强汇报和沟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工作局面。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的作用,加强对行业自律等行为的正面引导,宣传居民供电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并对侵害老百姓利益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和警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专项行动开展得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努力实现用电有保障、服务有质量、用户得实惠。

四、扎实开展供电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供电监管办法》,进一步规范供电行为,促进全省供电企业不断提高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水平,引导供电企业由被动应付检查变为主动改进供电工作,变事后监管为事前规范,实现监管方与被监管方的良性互动,从源头上根治供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达到治本的效果。我办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开展创建供电示范企业活动。

国家电监会对我省开展供电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十分重视,有关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我办关于开展创建供电示范企业情况的汇报,近日,吴新雄主席对我省开展供电示范企业作了重要批示,要求我们将创建工作与开展居民用电专项监管行动结合起来。

为扎实做好山东省供电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我办认真总结了全省供电和供电监管的经验,按照《供电监管办法》20项监管内容的要求,结合山东实际,组织制定了供电示范企业创建办法,并聘请了有关电力方面的资深专家制定了评价标准。经过半年多的筹备,在广泛征求社会和供电企业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山东省创建供电示范企业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创建供电示范企业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供电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试行)》等三个文件,采取企业对照标准开展自查、专家评审和结果公示等严格的考评程序,计划每年在全省推出2个市级和4个县级供电公司作为全省供电示范企业,示范企业资格期限为三年,并实行动态管理。各级供电企业要把创建供电示范企业作为提高企业素质、加强企业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认认真真、扎扎实实的开展创建工作,不搞“花架子”,杜绝形式主义。通过创建供电示范企业,真正建立起持续改进和提高供电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全省供电工作的持续改进和提高,达到供电能力充足、供电质量达标、供电服务优质、供电成本节约、供电行为合规、需求侧管理科学的供电工作目标,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稳定的电能供给和优质高效的服务。

有关创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流程,文件中都作了详细表述。希望全省各级供电企业按照文件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切实提高认识,加大工作措施,积极创造条件,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尽早提出申请验收,力争成为全省首批供电示范企业。

安全用电服务 第6篇

关键词:用电检查;安全用电;检查措施

中图分类号: TM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3-7-2

0引言

近年来,电力设备的大范围普及,极大的提高了人们工作和生活的效率,电力设备为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加大了对电力资源的需求压力。对企业而言,电力设备不仅是生产的基本保证,更是企业发展、获取经济效益的能源支撑;加强用电检查,提高企业用电的安全性,对企业的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用电检查重要性分析

1.1 用电检查内容分析

用电检查主要是针对企业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企业用电的安全性,其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①用电企业是否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电力工程;②用电企业是否按照用电合同和相关的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③用电企业是否使用违禁电气设备,如能耗较高、电压值或负载不符合实际需求的用电设备;④用电企业是否存在违规用电、偷电漏电行为,如自搭接电线、越过计量仪器违规安装用电设备、故意损坏用电计量装置等;⑤用电企业内各电气设备运行状态是否正常,如继电保护装置是否正常、用电计量仪器是否精准、调度通讯设备信号传输质量是否达标等;⑥用电企业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如发电或送电设备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安装,是否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各设备性能是否安全等;⑦用电企业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关资质、操作是否规范、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是否采取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⑧用电企业电力工程是否满足专业要求,尤其是隐蔽工程,要认真核实送电装置设计图纸是否合理,加强竣工检测,确保各项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2 用电检查对企业安全用电重要性分析

1.2.1 用电检查能为企业安全用电提供基础保障

用电检查是企业安全用电的基础保障,在供电或用电过程中,应全面做好各项用电检查工作,一旦出现疏漏,就会给企业的供电和用电留下安全隐患,从而引发安全事故,影响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严重时还可能给人身安全带来威胁。做好用电检查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的用电检查服务,帮助企业做好日常用电行为的安全检测工作,最大限度的保障企业的安全用电十分重要。

1.2.2 用电检查可对企业用电行为进行检测和监督

用电检查工作能提高企业用电效率、检测和监督客户的用电行为、为客户提供科学、合理、专业的用电指导。电力企业通过用电检查工作,还能对用电企业的电力工程进行全程监督,查看其工程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施工质量是否达标、操作是否规范,并能在竣工阶段进行专业检测,全过程参与企业电力工程的质量管理,最大限度的保障用电企业的安全。总之,用电检查服务,可为企业提供专业而科学的指导,是企业安全用电的保障。

1.2.3 用电检查可提高企业服务水平

用电检查是售后服务的一种,也是电力企业为用电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电力企业通过用电检查,可在第一时间了解用电企业的实际需求、用电计划以及电气设备运行状况,为电力营销方向的整改提供参考。电力企业可根据用电检查相关内容科学规划电网建设,提高企业电力市场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挥自身的优势,为企业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确保企业用电的安全性、科学性、规范性和稳定性。

2 用电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措施

2.1 用电检查问题分析

2.1.1 用电检查缺乏规范性

无论是电力企业还是用电企业,对用电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重视,直接导致检查工作的规范性较差。如电力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标准对企业的用电行为进行检查,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随意性较强,发现企业用电存在问题时,仅对其提出口头提示,降低了用电检查工作应有的作用。企业方面,对电力企业检查人员的工作没有形成积极的配合,不重视检查结果的执行,用电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改善,给企业的生产和运行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2.1.2 用电企业缺乏专业的指导

用电企业虽然配有专门的电气设备维护人员,但多数人员的专业性较差,遇到突发问题时无法采取有效措施,为企业的生产提供安全保障;操作方面,用电企业工作人员仅凭经验操作,缺乏专业指导,尤其是在操作较为先进的电气设备时,需要更专业的操作技能;用电理念方面,企业以生产为核心,忽视了能耗问题,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1.3 用电事故处理存在滞后性

用电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电气设备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的系列安全事故。用电事故的发生具有不可预测性,事故一旦发生,企业应第一时间汇报电力部门,积极配合电力部门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尽早寻找事故原因。当前情况下,用电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安全事故时一般采取自主解决的方法,没有消除事故根源就盲目投入生产,给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带来了极大的威胁;电力部门方面,在接收到事故通知后,没有第一时间深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给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带来了极大隐患。

2.2 用电检查改进措施

2.2.1 严格执行用电检查程序

电力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应按照用电检查基本内容和规定程序展开工作,以利于发现并处理企业用电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为提高用电检查工作效率,检查人员可在用电企业中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并与企业相关负责人联系,争取得到用电企业的配合和重视。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检查计划。

检查人员工作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①注意自身安全,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②严禁操作企业用电设备;③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用电企业相关部门下达《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令其及时改进,并做好后期复查工作;④建立客户用电安全整改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如实记录,标明整改期限,到期复检后,记录整改效果;⑤结束检查后,将用电检查信息登记表归档保存,及时更新存档内容,对于企业发生改变的用电类别,双方进行沟通后,重新签订用电合同。

2.2.2 向企业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

企业在进行电力工程施工或安全隐患整改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专业的技术问题,这就需要用电检查部门提供一定的技术帮助。用电检查作业人员可向用电企业宣讲用电相关法律知识、电力技术以及节约用电的方法;指导企业规范用电、安全用电;为企业提供设备维修建议;审核企业用电设备的试验报告,监督并帮助企业整改用电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和违规行为。

2.2.3 提高用电事故处理的积极性

企业在用电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报告给电力企业,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用电检查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早到达施工现场,按照“四不放过”工作标准展开事故调查。确认并处理用电事故原因后,将损坏的设备进行修复,若无法修复则进行更换处理,试验无误后,恢复供电。为方便后期调用,用电检查人员还应协助企业分析、总结此次事故原因及采取的措施,为后期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提供参考。

3 结语

用电检查工作不仅能为用电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还能通过用电行为的检测和监督,发现企业用电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帮助企业树立正确的用电意识,形成安全用电、科学用电的理念。为充分发挥用电检查工作的功能,电力检查部门应制定严格的检查秩序,积极主动的向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及时解决用电事故,保障企业用电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参 考 文 献

[1] 段红梅.关于供电企业用电检查的问题分析[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3,26:104-105.

[2] 赵东华,欧洋.浅析用电检查对企业安全用电的重要性[J].科学中国人,2015,27:173.

[3] 秦士凯.用电检查对企业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研究[J].民营科技,2015,09:44.

安全用电服务 第7篇

如何规范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 保障供电、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 维护供电、用电秩序, 提供优质、方便、安全、可靠的电力是安全服务工作的首要工作。近年来, 基层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 查处窃电和打击违章用电。在切实做到依法检查并宣传和贯彻执行好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 指导和帮助客户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从而使基层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与客户安全服务管理工作有了显著的提升。但是, 随着客户对供电企业的用电需求量越来越大, 对供电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当前用电检查与客户安全服务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其中特别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客户用电安全缺乏有效监管, 安全形势越来越恶化

随着国家电力部撤销之后, 供电企业本身的行政职能撤销, 使《用电检查管理办法》规定的部分检查内容供电企业执行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也导致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下厂检查时左右为难, 客户又不积极主动配合, 形成管理中的死角, 留下安全隐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用电检查规定内容, 比如对客户受送电装置中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况和用户保安电源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反事故措施以及电工的进网作业资格等情况时客户就认为是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故意刁难客户, 造成供用双方关系紧张, 客户在电费缴纳中想尽一切办法一拖再拖, 导致管理客户的供电企业同业对标指标下降, 供电企业不得不退让, 采取得过且过的态度, 任由客户的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另一方面《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用电检查人员是不承担因被检查设备不安全引起的直接损失或损害的赔偿责任。但是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用户通常会将供电企业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因此供电企业是顾此失彼, 捡了西瓜, 丢了芝麻, 形成安全管理中的漏洞。

1.2 社会舆论片面导向严重影响用电检查人员的工作热情

供电企业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毫无疑问是必要的, 但是许多客户缺乏对《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的了解, 在用电检查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用电检查职能时, 部分客户就片面认为是工作人员采取“电霸”作风。事实上, 近年来供电企业是十分重视优质服务和品牌建设的, 内部的考核制度是十分严格的, 一旦发生投诉, 就会造成负面影响。为避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用电检查人员检查热情不高, 影响检查质量。近年来供电企业的故障有50%是因客户原因引起的, 并且呈上升趋势。客户忽略了电网安全需要供电企业和用电客户共同维护的事实, 影响了供电企业维护合法权利, 导致电网故障的增多。

1.3 供电企业为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 在报装工作源头上留下安全隐患

主动服务好当地政府经济建设发展, 是供电企业提高优质服务, 创新品牌建设工作的现实需要。但是在具体工作中, 我们发现, 有些政府部门急于发展地方经济, 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主动为引进企业保驾护航, 为确保招商引资成功及各项工程的施工进度, 通常与供电企业协调客户供电工程的建设事宜, 使一些企业有机可乘, 导致存在缺陷的设备入网运行, 在报装工作源头上留下安全隐患。

1.4 部分涉农单位对安全管理认识不足, 导致电网故障不断

部分涉农事业单位, 因政府投资改建资金有限, 设备老化日益严重, 带病入网运行, 导致电网故障不断, 严重影响了当地电网的其他客户。而其他客户通常认为故障是供电企业设备造成的, 严重影响了供电企业品牌形象。因其性质涉农, 供电企业为避免引起政治事件对其不能实施停电等管理手段, 只能按照常规的将用电检查结果上报当地电力行政主管部门, 而收效甚微, 导致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工作大打折扣。

1.5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专业知识不够扎实, 容易在检查中留下死角

用电检查人员专业知识面不够扎实, 通常对营销专业的知识比较擅长, 但对变电设备及保护专业的知识掌握不足, 比如对检查计量装置的运行情况, 客户的电价电费执行情况, 有无违约及窃电行为比较熟悉。但对客户其他受电设备, 比如进线继电保护, 一次设备等专业知识就比较欠缺, 容易在检查中留下安全隐患, 导致电力系统故障发生。

2 用电检查与安全服务管理工作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用电检查与客户安全服务管理工作之所以产生以上突出问题, 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 随着国家机构改革, 电力部撤销之后供电企业的行政职能撤销, 《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中的一些行政行为随之消失, 由以前的行政行为和民事行为转变为单一的民事行为。随着民事主体身份的转变,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变得缺乏强制手段, 供电企业用电检查人员对客户下达的检查结果及整改通知客户经常拒绝执行, 导致客户安全管理工作监管不力。

(2) 用电客户及社会舆论缺乏对《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了解, 仅凭主观印象就捕风捉影地刁难的用电检察人员, 让供电企业及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缩手缩脚, 不敢理直气壮地履行检查职责, 更有甚者, 为避免不必要麻烦, 抱着得过且过思想, 严重影响了客户安全管理的力度。

(3) 部分地方企业对用电安全管理认识不到位, 简单地认为只要供电设备正常运行, 就不会出现风险。供电企业在报装工作中,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对设计图纸、受电设备及施工资质进行审查, 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对受电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 坚决杜绝不符合国家或者电力行业标准的设备入网运行, 是在业扩报装中故意刁难客户。出现这种状况, 企业就寻求当地政府出面“保驾护航”, 而政府行政机关为确保招商引资成功, 更好的发展地方经济, 不得以而为之, 供电企业也为了搞好和政府行政机关的关系, 委屈求全使一部分存在安全隐患和缺陷的受电设备带病入网运行, 给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留下了隐患。

(4) 对于“涉农”客户, 基层供电企业通常是主动服务, 帮助指导客户提高设备运行及管理水平。对于有些经常性导致电网故障, 影响了其他客户的正常生产, 确实需要限期整改的客户, 因政府投资不能落实到位, 整改进度缓慢。而基层供电企业为不引起“政治”事件, 又不能采取停电等强制手段, 导致电网故障不断, 其他客户对供电企业的供电可靠性提出质疑。

(5) 基层供电企业的用电检查工作人员, 一般由营销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人员担任。但由于其工作的局限性导致对线路、变电、保护专业知识技术水平不高, 比如对继电保护的定值整定情况, 一次受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等了解不够透彻, 从而导致在用电检查中容易留下死角。

3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用电检查与安全服务管理工作的对策思考

(1) 供电企业应积极主动同电力管理部门沟通, 定期不定期的向政府主管部门及电力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将电网中客户安全情况如实汇报, 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客户和政府主管部门及电力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确保电网中其他客户的正常生产, 提高供电可靠性。

(2) 供电企业应主动作为, 广泛宣传, 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和了解有关供电的相关法规, 最大限度地争取广大客户的理解和支持。一方面要加强优质服务工作, 让真诚的服务传到千家万户, 一方面要加大和电力管理部门及政府行政机关的沟通, 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营造和谐的氛围, 供电企业和客户一起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实事求是的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 让用电检查人员甩下思想包袱,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用电检查工作。

(3) 加大基层用电检查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拓宽学习渠道, 做到跨专业的业务技能学习, 切实做到专业技能精湛的全能检查人员, 切实提高用电检查人员的履职能力, 从而彻底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参考文献

[1]朱文青.有效开展用电检查, 提高用电管理水平[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 (04) .

[2]林艳霞.探讨供电企业开展用电检查管理工作的相关策略[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2 (10) .

用电现场服务终端反窃电应用 第8篇

新型窃电方式多表现为更改电能表及互感器的各种参数及内部构造, 如改变电能表的脉冲常数、时段费率及时钟等, 更改互感器的内部结构等。针对这些情况, 终端设置了“脉冲常数改变”、“时段费率改变”、“表计停走”、“电能量下降”等告警项目, 根据现场采集的数据统计分析并向主站发出相应告警。

1电能量下降

2010年6月, 浙江省萧山供电局监控人员收到终端告警:电能量下降。通过对上月终端采集的电能量数据的分析比对, 发现萧山坞里村的本月用电能量急剧下降, 怀疑该村有多户窃电。在排除了现场线路及计量装置外部故障等因素后, 将电能表和互感器拆回计量中心检定。在检定过程中, 未发现外观及各项误差指标有任何异常。但是在反复比对观察后, 最终在被砸开的互感器底座内发现了秘密, 一个用来接收遥控信号的线路板和用来短接互感器端子的微型继电器被嵌在里面。窃电者利用无线电信号遥控, 向装在互感器内部的接收装置发出信号, 使其继电器动作, 以实现对电流互感器两个输出端子的短接, 使负荷电流不能正常流入表计, 以达到多用电少计量的窃电目的。而在互感器断电的状态下, 继电器触点断开, 使其能够躲过校验设备的检测。虽然窃电者用尽了心思, 但是当用电能量在一定的时间内有一定限度的下降, 终端就会向主站告警:电能量下降。监控人员可在3 s内即可收到信息。

2脉冲常数改变

通过改变电能表的脉冲常数, 可以影响到电能计量。通过抄表器将电能表的脉冲常数扩大至原来的N倍, 则电能表计量用户的用电能量为用户实际用电能量的N分之一。窃电者通过这种“无形”的方式窃电, 可谓既“安全”, 又“高回报”。终端针对此情况设计了“脉冲常数改变”告警, 若电能表的脉冲常数被改变, 会立即向主站告警, 监控人员可在2 s内收到信息。

3时段费率改变

根据浙江电网用电曲线实际, 实行“三费率六时段”工业电价, 希望通过经济的杠杆作用来平衡和调节用电负荷, 促使用户“移峰填谷”, 合理用电。然而, 峰谷电价差的诱惑, 也让窃电者动起了歪脑筋。窃电者现场利用抄表器, 改变电能表内部设定的“三费率六时段”对应的起止时间, 或者通过改变电能表当前时钟, 改变电能表目前所处时段的方法, 达到“用峰电, 付谷价”的目的。针对这种情况, 终端设计了“时段费率改变”告警, 一旦时段或时间被修改, 终端立即向主站告警, 监控人员可在3 s内收到信息。

安全用电服务 第9篇

下面,本文将根据用电管理现状来分析提高用电管理水平完善用电安全检查制度的具体方法。

一、用电安全管理现状

1.1供电具有风险和隐患

我国供电企业在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隐患,尤其是在对高危用户和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的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更大。这些安全隐患会对供电企业的经济社会效益和高危客户以及电力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这主要是因为这些高危用户对于电力的需求非常大,每天都会消耗大量的电力能源,同时供电的电,也较普通用户较大。在使用的过程中十分容易产生风险,因此我国很多供电企业为了在进行供电的过程中最重要电力客户制定了相应的供电方案。

按照供电方案进行供电工作能够更好地保证重要用户和高危用户的安全用电,同时能够更好地对供电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对安全隐患进行排除。进一步提升高危用户和用电用户的工作安全性。但是,我国目前的供电企业供电过程安全工作来看在攻坚的过程中仍然会对高危用户和电力客户的用电安全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对供电的风险和隐患进行进一步的排除和管理。

1.2供电企业的管理存在问题

之所以会产生供电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对高危用户和用电客户的安全造成影响,是因为供电企业在供电的过程中,对于自身的供电管理存在着诸多不足。各位用户和用电客户在进行用电的过程中对于电力的需求量以及电压的需求不尽相同,有的电力客户需要使用双电源的供电路,有的用户需要单电源电压。

但是很多电力企业在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并没有充分满足电力客户对电力需求量以及电压的需求。因此导致客户在用电的过程中并不能够真正达到较好的效果,很多单电源供电线路客户在使用双电源的过程中会对自身的机械设备和工业生产产生严重的影响。同时会导致高危客户和用电客户在用电过程中产生安全问题对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不利于自身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1.3缺少安全用电的宣传意识

供电企业在对各位用户和用电用户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应当对区域安全用电规范和意识进行宣传。有些企业在创业的过程中,对于电气设备没有进行定期的维修,很多电气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往往暴露在外部环境中这对于电气设备的整体使用质量和使用寿命会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很多企业在使用电气设备的过程中,没有进行预防性的试验措施直接投入使用,这会对用电企业的机械设备产生严重影响。我国一些高危用电客户对于电力的需求量非常大,对于用电的电压要求较高,在用电的过程中很多企业为了降低整体生产的成本,往往采用标准较低的电源和机设备进行中。这就导致很多用电用户在用电的过程中非常容易发生安全隐患,影响到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很多用电企业在运用电气设备的过程中,没有设置电网连接保护和网线的安全自动装置,导致在使用的过程中会产生安全问题。很多用电企业在用电过程中虽然制定了相应的用电程序和规范,但是只停留在相应的文件上,并没有进行用电应急的演。

因此在发生用电事故的过程中很难进行及时的处理,进一步扩大事故的影响。很多用电企业在进行用电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较多问题,为了降低整体的人力成本,在聘用电力管理人员的过程中往往平庸资质较低的管理人员,有些员工甚至没有进网作业许可证。供电企业在对高危用电用户和用电用户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提升用户的安全用电意识保障其自身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提高安全用电管理技术

2.1对供电企业进行监督

要想提升供电的整体安全系统要加强对供电企业的监督,在进行供电企业安全监督的过程中应当对电力企业的各个部门的职能进行调整,同时让相应的管理人员能够按照,自身的职责开展相应的管理工作。在电网安全整治的过程中,相关的人员应当坚持落实的原则,要保证相应管理人员明确自身的责任按照相应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对管理过程中的细节和质量进行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排除用电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避免因用电过程的安全隐患影响到用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应当针对用电企业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开展供电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2.2标准化管理

供电企业在对自身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引入标准化管理的,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当依据,用电企业的具体用电状况,如供电电量和用电电压等。开展管理工作要合理的安排和调整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则当供电系统出现安全故障或安全隐患的时候可以根据用电用户的信息和用户取得联系能够在第一时间保障用电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对电力设备进行及时的维修防止出现更加严重的安全问题。通过标准化管理的手段能够在最大程度上的提升供电的安全性,促进用电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伴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高要求,电力系统应该根据时代的需要形成优质的专家团队,学习国外先进的理念和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在保证电力系统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降低资源的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2.3对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进行用电安全宣传

供电企业在进行供电的过程中应当对高危及主要的电力客户进行,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应当在进行公开的过程中发放相应的用电安全管理手册,引起用户对于安全用电的高度重视。同时应当要求用电用户在进行的过程中,对于自身的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工作。

企业要在进行整改的过程中对自身存在老化和产生问题的解释未进行及时的更换和维修来保障自身的用电安全,同时,用电客户在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应当对自身的用电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在开始使用之前应当进行预防性的试验,防止在使用的过程中存在安全问题,影响到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电力企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各位用户和电力用户是整体经济发展的主要贡献者。但是,这些用户在进行充电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安全隐患,会对用电客户的经济效益和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这主要是因为在供电的过程中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隐患,同时用电客户缺乏相应的安全用电意识。因此,要想提升用电客户的安全水平,就要对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进行用电安全巡查。同时要对供电工作进行标准化的管理,对供电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升供电的安全性,促进供电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升同时保障,用电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摘要:近年来,电力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生活的各个部分都跟电力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检查用电设备安全是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电力质量管理,确保必要的电力有序和安全的方式。在电力发展过程中,重要、高危的电力客户是促进电力发展的中流砥柱。现在电源安全管理技术正面临巨大挑战,我们应该正确分析电力系统设备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相应的改进,降低电力系统的故障率,促进客户用电安全意识整体水平的提升,为客户提供更安全稳定的电力服务。

关键词:用电安全,用电检查,客户用电安全管理系统

参考文献

[1]李艳华,陈飞.为高危用户及重要电力客户进行供用电安全检查的实践及隐患治理思路分析.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15):168-169.

[2]李娉婷.浅谈高危及重要电力客户供用电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锦囊,2013,(2):66-68.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与客户服务 第10篇

1.1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系统power user eleco-enlergy data acquire system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是对电力用户的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实时监控的系统, 实现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计量异常监测、电能质量监测、用电分析和管理、用电信息发布、分布式能源监控、智能用电设备的信息交互等功能。

1.2 用电信息采集终端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re terminal

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是各信息采集点用电信息采集的设备, 简称采集终端。可以实现电能表数据的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双向传输以及转发或执行双向控制命令的设备。

2. 系统运行与维护

2.1 主站系统功能

2.1.1 按区域、行业、线路、自定义群组, 按日、月、季、或自定义时段, 进行负荷、电量的统计分析。

2.1.2 计算线损、母线不平衡、变损等。

2.1.3 定值控制。

2.1.4 异常用电分析。

2.2 系统运行要求

2.2.1 主站系统每半年进行一次数据备份, 故障恢复时间小于2小时。

2.2.2 采集终端覆盖率100%, 月平均采集终端投运率大于97%。

2.3 终端故障原因分析

2.3.1 通信异常原因一般为终端故障、移动网络故障、SIM卡或天线故障等。

2.3.2 采集数据异常原因是终端与电表接线不正确、主站参数设置问题、计量装置故障、规约不匹配等。

2.3.3 控制异常是指主站下发控制指令后其相关的设备不能正确动作, 一般原因是安装时没有接线或接线错误、开关机构故障等。

3. 系统在客户服务中的运用

3.1 自动抄表管理

采集系统通过与SG186营销业务系统接口, 每月将设定抄表日电表数据导入SG186营销业务系统, 实现自动抄表。在导入数据时, 以户号为关联字段, 完成采集终端档案以SG186营销业务系统中资料为准同步更新, 保证用户的档案在两个系统中的一致性。

3.2 IC卡购电

将SG186营销业务系统中用户预付电费余额换算成购电量和最近月结算的电表的止度写入IC卡。终端通过与电表的通讯后计算剩余电量, 剩余电量小于设定的电量时终端报警, 提示用户充值;剩余电量小于零时启动跳闸, 只有客户充值刷卡以后, 才能合闸用电。

3.3 需求侧管理

3.3.1 分析地区、行业、用户等历史负荷、电能量数据, 找出负荷变化规律, 为负荷预测和电网规划提供支持。

3.3.2 根据有序用电方案管理或安全生产要求对电力用户的用电

负荷进行有序控制, 并可对重要用户采取保电措施, 可选取功率定值控制和时段控制两种方式。

3.4 异常用电分析

3.4.1 计量设备故障

计量设备故障一般情况分为电压回路故障、电流回路故障和电能表故障三种情况, 在采集系统中召测的数据分别表现为电压越限、三相负荷不平衡和无数据, 可以设定系统报警以便及时处理计量故障。

3.4.2 重点用户监测

对重点用户提供用电情况跟踪、查询和分析。查询信息包括历史和实时负荷曲线、电能量曲线、工况数据以异常事件信息。

3.5 线损分析

将终端分为供电点、受电点和辅助点三类终端, 以区域、线路或台区为逻辑关联, 自动计算线损并导出报表, 通过与历史数据的比较找出线损异常原因。

3.6 增值服务

通过WEB进行信息综合查询以及信息发布, 发布内容包括原始数据统计分析生成的报表、图形等;提供数据给相关技持系统, 实现手机短信、语音提示等多种方式向用户发布信息;可支持网上售电业务, 通过银电联网, 费控数据与系统时实交换。

4. 电力营销面临的变革和挑战

4.1 抄表模式转变

采集系统实现了远方自动抄表, 改变了传统人工抄表方式, 人力资源成本降低, 相反劳动生产率大幅提高。

4.2 收费方式变化

采集系统从技术上满足了飞速发展的电力工业对电能的计量、控制与管理提出的越来越高的要求, 实现先付费, 后用电, 使电力工业的发展有了可靠的资金保障;自动抄表、收费, 不仅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 而且抄录的数据更多、更准确;此外预付电费让用户更好的预算成本, 有计划地使用能源, 实施削峰填谷, 大大提高发供电设备的利用率。

4.3 更新服务内容

采集系统把人力从传统的抄表收费工作中解脱出来, 电力营销工作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客户服务中去。根据用户的负荷曲线, 结合生产工艺流程, 为其量身定做避峰、错峰用电方案;通过监测数据与档案资料的对比, 可以发现用户的负载情况, 及时提醒用户增容或减容;采集系统中精准的、时实的数据, 为分析用户的产品能耗提供依据等。

4.4 营销面临挑战

随着采集系统的深化运用, 电力营销工作将步入精细化管理时代, 对管理和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要建立精准的客户档案, 并时实更新;二要将采集系统与SG186营销业务系统相结合, 保证资料的一致性;三要人员掌握采集系统接线原理, 及时维护终端, 保证投运率;四要人员熟悉采集系统主站数据查询和分析方法, 及时判断异常。

5. 发展与展望

采集系统建设是电力营销精细化和现代化要求的结果, 也是市场发展和提升服务的必然要求;采集系统建设是电力营销工作的一场技术革命, 也是营销工作的一场管理革命。随着计算机技术和通讯技术快速发展,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成本越来越低, 相反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只要营销管理与采集技术完美结合, 就能让它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引用标准:Q/GDW 373-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功能规范》

Q/GDW 374-2009《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技术规范》

安全用电服务 第11篇

关键词:新形势;用电检查;供电优质服务

中图分类号:F41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29-0142-02

用电检查工作是供电企业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地检查、面对客户,帮助客户发现用电问题,帮助企业挽回损失,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用电检查的重心不仅是检查各项用电情况,更多的还在于服务用电。如何在保证优质服务的前提下,有序开展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如何在用电检查工作中,不会因为服务态度而降低客户的信任度;用电检查项目和供电优质服务结构的融合,成为当下供电企业不断研究的课题。

1 新形势下用电检查的时代必要性分析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供电企业在新形势下只有提升服务能力,才能确保更好地面对市场挑战。从市场环境分析,无论是政府的监管力度,还是社会群体的督办能力,都需要企业顺应市场需求进行项目和业务的升级统一,也就是说,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是企业提升自身能力的唯一路径。在面对时代变化时,管理人员要提升自身对于管理能力的重视程度,确保用电检查工作顺应新考验,特别是在用电检查环节以及用电经营项目中,发挥服务能力的优势[1]。

在新形势下,用电检查项目是供电行业面对客户的直接环节,因此,对于电力发展项目来说,用电检查项目既是供电企业自身的管控手段和机制,也是向用户提供服务的直接项目,因此,只有提升用电检查项目的要求和管理制度,才能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电力企业在新形势下,只有提升自身主动应对的机制和措施,才能更好地实现高效管理的目标,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进一步升级电力企业的管理服务质量。另外,在用电检查项目中,企业只有秉承监督检查项目的升级,并且实现帮助和指导并行的原则,才能确保整个电力企业工作准则的优化,实现用电检查项目的最优化。

2 用电检查工作和供电优质服务工作的融合

对于电力企业来说,只有实现整体用电检查项目和服务理念的优化融合,才能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力度的提升,也就是说,服务的质量是企业立足之本,也是企业进行营销活动的基本保证。在企业之间的竞争活动中,不仅仅是针对商品的新颖度和创新度,也开始针对企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因此,企业只有大力度进行服务项目的优质升级,才能确保高水平和高层次的企业服务特质实现最优化发展。在新形势下,企业利用服务理念和服务态度征服消费者,利用的是服务理念结构升级和进步,也是企业实现自身发展的主要动力。在用电检查项目运行时,也要秉承“客户第一”的工作原则,确保企业的职工和企业决策层之间达成统一的态度[2]。

2.1 用电检查工作架构分析

用电检查项目是供电企业运行工作环节中的重要一项,对于电力企业来说,只有实现用电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实现供电服务项目质量的升级。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用电检查可以视作电力企业营销结构的售后服务项目,不仅有效地维护客户群体,也是提升企业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能促进营销和自身权益,并且能进一步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在用电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用电检查项目是链接两者重要的纽带,企业只有有效地提升对于用电检查项目的重视度,才能确保企业和客户之间建立更加和谐的销售关系。

然而,目前违约用电、窃电方法层出不穷,并且技术高超,给用电检查工作增加了很多难度。由于对违法用电方面缺乏必要的管制与监控措施,致使违法用电现象日渐猖獗。有些用电户在偷电结束后,能够迅速销毁证据,将痕迹与工具清除,使得检查人员在用电检查时因缺乏有力的证据而常常无功而返。

另外,因为电力能源的特殊性,偷电往往是无迹可寻,只能发现用电数据的异常,却难以找到违法电力输出的渠道,这就给用电检查人员进行违规用电调查时增加了许多难度。并且在电力检查中缺少正当的秩序规范,即使工作人员已经发现了违规现象,但由于处理措施不当,往往导致事情不能圆满解决,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纷争,对供电企业造成了不利影响。还有部分企业并没有提升对用电检查项目的重视,只是以为用电检查项目是企业自我保护的手段,反而将用电检查狭隘的认为是查出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的查处手段,这种过于保守的观点,也就导致整体用电检查结构出现偏差[3]。

2.2 供电优质服务架构分析

企业利用优质服务理念就是为了顺利升级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确保能在提供有效服务结构和服务理念的同时,进一步升级企业吸引客户的能力,提升其在用电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促进客户和企业之间建立更加优化的信任感。因此,供电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必须将服务理念作为第一生产力,确保企业的服务理念被消费者接受。也就是说,企业利用优质服务项目是升级企业能力的最优化途径[4]。

建立完善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尤为重要。围绕企业营销管理中涉及优质服务的关键指标、影响客户满意度的事件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对涉及的工作流程梳理关键控制节点。通过深入分析,抓住工作关键,建章立制,明确目标,提供规范性的管理制度。其次是提升优质服务精益化管理。按照供电企业实际规范及标准,实施精细化分类,落实绩效管理制度,提升服务的精益化。最后分析汇总优质服务正反典型案例,举一反三,降低同类案件的发生,为规范服务行为提供参考。

2.3 用电检查立足于供电优质服务项目

供电企业利用优质服务项目升级企业自身竞争能力,是最直观也是最有时效性的方式[5]。

第一,由于用电检查项目是供电企业向客户提供用电指向的方式,客户能通过用电检查对自身用电设备清晰了解,并且有效地规范自身用电行为。

第二,供电企业通过用电检查项目的展开,促进客户了解社会的统一用电规则,确保企业的实际用电要求能第一时间传递到客户处,并且优化指导客户进行经济合理且规范科学的用电操作。

也就是说,用电检查和供电优质服务项目的融合,能更便利的提升社会用电环境,促进社会用电的规范化发展,同时也能进一步优化企业自身规范行为,助力客户了解自身用电需求,并且建立科学的用电规划。

3 新形势下提升用电检查和供电优质服务的策略 分析

3.1 升级法律监督效力,以供电优质服务为目标

只有实现法制化用电检查项目的建立,才能确保有一定的保护屏障助力用电检查项目和供电优质服务项目的融合。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企业工作责任心缺失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会导致客户和电力企业之间产生矛盾,甚至会产生法律纠纷。因此,建立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对于用电检查项目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另外,在用电企业运行过程中,企业只有强化自身法律学习的能力和效果,才能确保工作结构和工作效果完整健全。供电企业要为检查人员建立优化的学习方案及制定法律学习科目,提升企业用电检查人员的工作规范度,并且要及时进行有效的能力测试,定期组织用电检查员工对相似案例进行学习,从中吸纳相应的法律知识。只有依法办事,才能最大程度上的维护企业和电力用户之间的权益,确保沟通便利和信任感增强。

3.2 提升科学技术能力,以用电检查结构为基础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科技手段进行用电检查,不仅能提高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也能进一步维护市场电力秩序,因此,只有强化用电检查项目以及供电优质服务机制和科技力量的融合,才能确保社会利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因此,为了更好地顺应时代对于科技项目的要求和规范,供电企业要针对用电检查人员进行有效的业务培训,确保具有相应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工作,从而升级供电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在用电检查项目运行过程中,企业要对新科技力量进行集中的学习,确保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能顺应时代发展需求,特别是在用电检查设备的研究和处理方面,要建立计划性的设备更新,利用新型的用电检查仪器进行电力项目检查,确保科技手段和检查工具的和谐统一,一定程度上升级企业的管理职能,创设更加优质的供电服务机制,利用最优化机制引导客户用电效率的提高,也进一步达成优化用电方式的目的[6]。

另外,用电检查人员要提升自身的学习能力,不仅要积极的参加供电企业组织的培训,也要利用有效的检查方式和手段提高用电检查效率,提升整体技术水平。特别要注意的是,在每一次实际用电检查过后,检查人员要对自身工作进行总结,从中提炼出工作经验进行业务分享,确保企业用电检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在新形势下,只有供电服务质量和用电检查项目的优化融合,以科技发展为基本路径,以服务用户为基本目标,以法律规范为基本行为导向,才能真正建立优化的用电结构和市场秩序。

4 结 语

随着日益变化的行业政策和逐渐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今供电企业的行业定位已不再局限于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也扩展到了提供完善的客户服务。用电检查项目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需积极提升自身能力和科技水平,确保运行机制和操作能力顺应时代发展需求,并且以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为己任,充分优化供电服务质量,在积极调整用电秩序的同时,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符合客户需求。在用电检查项目运行过程中,供电企业更应积极构建更加便利和高效的工作结构,确保用电检查服务体系顺应发展需求,真正创设最佳供电服务模型,促进我国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倪精华.供电企业用电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企业家天地 (下旬刊),2013,22(12):49-49.

[2] 喻桂林,熊友彬.探讨供电所如何有效开展用电检查管理工作[J].中国 新技术新产品,2014,28(18):156-156.

[3] 梁建煜.城区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及其对策[J].中国高新技术 企业,2015,18(09):152-153.

智能用电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第12篇

一、总体情况

本次调研地点和单位有北京相关产业公司、上海电动汽车充放电站、世博会智能用电样板间等。

二、调研内容与建设项目的分析比较

2.1智能家居项目调研情况

本次智能用电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调研的重点分别是北京广华轩智能用电小区和上海世博会越富豪庭智能用电样板间。北京广华轩智能用电小区是于2010年成功建成基于第二代智能用电产品、电力光纤到户及最新智能用电技术的智能用电示范试点。在试点小区, 智能家电控制、视频通话、紧急报警、社区公告、网络视频点播等功能得以直观展现, 建立了用户与电网之间实时连接、互动、开放的数字网络, 实现了电力流、信息流、业务流的有机融合, 大大提高了电网的综合服务能力, 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整合。上海世博会智能用电样板间通过光纤复合低压电缆, 将多网合一, 实现了家居的智能化。通过控制终端或机顶盒, 控制电视机、加湿器、空调、电动窗帘等家中所有的电器。不仅能控制每个家用电器的开关, 还能选择状态。用户可以通过智能交互终端和智能用电服务平台, 获得互动服务和通信与能源一体化的便捷服务。通过调研, 了解了智能用电服务体系中相关设备的原理及功能, 为智能家居的建设和培训提供了技术支持。两个调研地点的的样本间的建设模式一致, 均采用了较先进二代智能家居交互终端, 在通讯方案的选择上也趋于一致, 都通过低压光纤复合电缆入户连接到交互机顶盒, 再向下采用无线和载波两种通讯方式分别控制各种电器来实现智能家居功能。对调研活动总结、提炼后, 确定了智能家居的建设的思路。智能家居体验区通过智能家庭网关、智能交互终端、智能交互机顶盒等设备, 利用短信、语音等多种渠道, 构建智能用电互动服务平台 (社区主站系统) , 实现电网与用户的双向互动。根据定制要求, 向用户提供信息查询、便捷缴费、智能分析与远程控制等灵活多样的服务, 提高能量利用效率, 推广低碳经济的发展。基于宽带网络提供家庭门禁对讲、灯光控制、家庭娱乐、家庭安防、培训咨询和日常生活信息获取、交互方面的应用。同时, 为满足智能用电部分的培训需求, 在体验区建设中, 将低压光纤复合电缆的敷设路径及载波通讯的承载线路和无线电通讯突出表现出来, 打造一个清晰明了的智能家居结构, 使其明确每种通讯方式的路径联系和信息流的方向。

2.2电动汽车充放电设施的分析比较

上海电动汽车充电站建设历时3年, 占地面积400平方米, 设有包括4个临街路边充电车位在内的9个充电车位。充电站能够满足可插电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等各类电动车辆充电需求。南京电动汽车充换电站是以“换电为主、插充为辅、集中充电、统一配送”的模式研发建设完成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示范工程, 充换电站内配置了成套充电设备, 采用全自动电池更换、半自动电池更换和手动电池更换等方式为电动汽车进行电池更换服务。电池集中充电站对大量动力电池进行集中充电、统一管理和合理配送。经过对调研内容分析比较得出结论, 南京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的运营方式和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按照“全面展示、重点介绍、择优推荐”的原则利用展板、知识库和视频动画的功能全面展示目前电动汽车充放电及换电领域取得的成果, 用模拟沙盘展示充换电站及电动汽车运营体系。

2.3清洁能源接入及储能技术的分析比较

清洁能源接入及储能技术的调研内容在北京智能用电小区、上海世博会智能用电样板间均有部分涉及, 多引入光伏和风能发电系统, 利用了新能源发电, 体现了节能环保新概念。在各样板间居民楼的楼顶, 安装了太阳能电池板和小型风力发电机, 通过逆变器连接家庭内部供电线路, 太阳能电池板所发电能可用于家庭用电需求, 供灯光及小功率电器正常使用。在今后建设项目中, 利用一定数量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小型风力发电机, 通过储能装置和双向电能控制装置为照明系统供电。建设的太阳能和风能发电系统, 除为室内灯光提供电力外还可实现把多余电量通过电池组储存起来, 系统由太阳能电池组件装置、小型风力发电装置、并网逆变器及储能装置、电源控制装置组成, 系统应具有反孤岛功能, 保护人员安全。按照现阶段分布式电源并网政策, 也可以在实施上述建设过程中按照并网发电模式建设, 一举两得, 增加年收益, 缩短投资回报年限。

三、调研结论

智能用电小区以及智能家居的实现目前正处于起步的最关键阶段, 关键技术的更新升级频率很高, 但通过考察我们也确信现阶段智能小区的相关产品和系统的功能性及稳定性, 基本符合智能用电服务体系的建设需求。

摘要:智能用电服务体系是指导智能用电发展的关键因素, 体系中对各环节的功能定位将直接决定智能用电的发展趋势。对智能用电服务体系关键环节的调研, 能够更加清晰的了解现阶段智能性设备的应用情况, 掌握智能用电基础功能和方案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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