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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卷调研报告
来源:漫步者
作者:开心麻花
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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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卷调研报告(精选6篇)

房产问卷调研报告 第1篇

台州椒江区房产中介问卷调查

1.对于项目地块区域规划什么时候成熟?周边配套有什么?(公交、超市、酒店、学校)

a:区域规划要去规划局问(鑫泰广场)市府对面,现在也不懂周边有什么配套。不过这边未来应该还是不错的。

b:未来的事情现在说不清楚,周边听说要盖个大型酒店。

C:这个要看国家政府的政策,未来这边肯定不错的,正常在汽车站周边的区域是差不到哪里去的。

2.对项目地块预期可以增涨多少?

a:涨多少是不知道,等周边设施都起来咯,涨应该是会的,而且交通很方便。b:预期不来,总体近两年房价也都是保持在目前这样,没有涨也没有跌。

3.椒江区买房的人群是属于哪里的?

a:几乎都是台州本地人,外地人很少。外地人要买房必须是在本地社保满一年,纳税2年才有资格买房。

b:周边城区的,如:黄岩区、路桥区。

C:职工分配房、村里的地,然后村里人自己入住,少部分销售,商业部分也都是属于村里的。

4.台州这边住宅主力户型是怎么样的?面积多大?建筑形态? a:主力户型还是两室一厅、小三室,面积在80—120平方是最好卖。建筑形态肯定越好看越好,采光必须要好,楼层不限。

b:主力户型两室一厅,面积在90平方左右,还有单身公寓在50平方也比较好卖。总价低的,使用面积多的这样的产品非常好销。如:loft

5.台州的经济主要是什么来源?

a:台州大部分的人都是个体私营,办加工厂啊开公司啊,水产品跟小商品批发。

6.项目区域房价达到多少?首付比例与房贷时间的情况?抵押放款的时间?

a:首套首付30%,第二套首付60%。开发区均价在8500元/平方—10000元/平方。房贷时间最早7个工作日,最迟一个月。抵押放款时间也是正常最早7个工作日,最迟一个月。主要还是看跟银行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b:二手房首付是新房60%,老的要50%,有的老房子是全额。大部分房源都是需个人跟房东自己去商讨,租房的话是整年交付,至少也要半年,押金为一个月。平均两室一厅设备齐全的房屋每个月租金为1800元,店面也都是整年或者半年一交,开发区那边平均70元/平方/月。中介收取的费用为6%。

房产问卷调研报告 第2篇

一、调研时间:2014年5月8日

二、调研地点:桂东县城

三、调研人员:陈爱珍、罗诗民、李志华

四、调研背景及目的:近几年,由于房地产增量市场和存量市场的联动效应、人们住房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各商业银行对住房消费贷款的大力支持,我国各大城市的二手房交易量不断攀升,呈现强劲增长势头,同时,二手房贷款市场也呈现快速成长的态势。通过对地产中介的调研,了解桂东二手房的交易市场情况,寻求与地产中介的合作机遇,为邮储银行二手房贷款产品的营销和推广夯实基础,争取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

五、调研情况:桂东县城内共有五家房地产中介,我们走访了全部的地产中介,其中有一家(永鑫地产中介)未开门,相关调研情况如下:

1、亿佳中介:地处桂东县城罗霄广场,成立于2013 年,我们从工作人员了解到,该中介二手房的交易量为3-4套/月,其中有房产证的二手房交易就比较少,主要交易的房产为宅基地和价格在20万元以内的小产权房,交易的毛坯房价格在18万—40万元之间,装修房在30万—40万之间。工作人员还告诉我们6年以上房龄的房产办证的就相对多一点,其实客户也很想购买有证的房产,但由于手头缺乏资金,就只能购买小产权房。

2、安居乐业中介:地处桂东县湘赣路煤炭公司附近,成立已有三年。去年和前年的二手房交易量为10套/月左

右,其中有证的交易量大约占40%,2014年的交易量为4-5套/月,有证的交易量相比前两年有所上升。该中介交易的二手房价格在12万—40万元之间,过年前后的成交量相对大一点,主要客户为桂东农村人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

3、雅居信息咨询中心:地处桂东县汽车站附近,2013年成立,但有两三年的行业经验。交易量在每月几套到十多套不等,平均下来在5-6套/月,6-8月为交易淡季。该中介交易的二手房价格在16万—40万元之间,客户群主要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桂东部分农村人。

4、潇云居地产中介:地处桂东县农贸市场,成立于 2010年,有四年行业经验。交易量为5-6套/月,其中有证

二手房交易量为1套/月左右,该中介主要交易房产为小产权房,交易的二手房价格在15万—40万元之间,主要客户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桂东农村人。

在走访的几家房地产中介,我们将我行的二手房信贷产品资料提供给了中介工作人员,并留下了信贷客户经理名片,一旦有这方面的信贷需求将会与我行联系。

六、情况总结与说明:

1、从几家房产中介可以了解到,桂东二手房交易还是有一定的市场,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有证二手房交易量有所提升。但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群体大部分为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和农村务农人员,客户群体相对不是很符合我行客户的准入条件。

2、二手房购买客户有较为强烈的贷款需求,想到银行办理二手房按揭贷款。

3、房地产中介以及二手房购买客户首先想到是到农

行、建行办理二手房贷款,对邮储银行的二手房贷款产品不了解甚至不知道邮储银行有这款信贷产品。

4、二手房购买客户对贷款利率、贷款期限、放款速

度、还款方式以及如何抵押等这些问题比较关心。

七、工作建议:

1、加大邮储银行二手房贷款产品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我行产品的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优势,让邮储银行二手房贷款产品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可以通过印发宣传折页和在罗霄广场大型户外led进行产品宣传(已与我行签订了服务协议)。

2、加强与房地产中介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实现信息联系有效衔接,建立业务往来关系,条件成熟的话可以签订合作协议。

3、选择好目标客户,做好二手房贷款相关服务工作,提高业务处理效率、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客户前来邮储银行办理信贷业务,以点带面,从而增强我行个人信贷业务市场竞争力。篇二:关于房产中介的市场调查报告 关于房产中介的调查报告

住房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并备受关注,而房产中介在在房地产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采取偶遇法对所遇到的房产中介公司进行结构式访谈获取基本资料,并进一步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 调查背景

基本情况

业务流程及收费标准

其它相关基本信息

二 房产中介在二手房交易中的作用

任何公司的存在都要满足客户的需求,以达到公司的发展目标,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二手房交易客户中包含买主和卖主,他们对二手房交易最大的需求就是安全,而房产中介就是为他们提供一种省时,省钱,省心,放心的交易平台。其具体的作用我认为可以分为三个环节:交易前的信息整合——交易中的促成调节——交易后的衍生服务。

第二,交易中。刚才说到信息整合,很多客户都在置疑为什么给中介交代理费,他们认为就提供房源信息、客户信息,凭什么给那么多钱。其实除了信息整合之外,我认为中介公司存在的真正意义在于促成交易,登记、约看、议价、签约、过户、交割是整个流程,在每个环节背后中介公司从业人员起很大作用。先说登记,在客户看来,仅仅是把信息登记上,但是对房产中介来讲,如果真正想把这个信息有效利用的话,要做很多方面工作,比如要判断信息的真伪。其次约看时,跟客户、跟业主达成初步意向的方法,要考虑业主想买房的意愿有多强等等。最后是议价,现在都是透明交易,三方见面签约,三方见面签约之前中介公司仍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例如房源挂牌价与客户需求价和具体成交价之间的差距都需要中介公司进行调节,要想真正达成交易还是存在很大困难的。议价之后就是签约,现在,由于网上签约以及买卖规范文本的出现,使得签约比以前相对来讲要容易。但紧随之后的过户,交割等流程都需要中介公司中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来帮助客户完成,以避免遗留问题所带来的不便甚至法律纠纷。

第三,交易完成后,提供衍生服务,主要有三方面:一个是房款的交割,一个权证过户,再一个金融服务。在这三方面实现的过程中,房产中介利用其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其所拥有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资源及其良好的信誉可以为买卖双方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 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进一步分析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我们周围各种中介机构越来越多,几乎是随处可见,然而很多“黑中介”的丑闻却让广大群众对中介望而却步。我们认识的更多是在街道边那些关于房屋租赁信息的中介,仅仅一间小门面还有不懂专业知识的一人,试问怎能为客户提供一个安全的信息环境?在调查过程中有很多不规范的中介机构根本不接受我们的作业调查,现根据最后调查的规模较大的房产公司的配合,发现房产中介本身发展存在的以下几点问题:第一,房地产中介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中介准入门槛低。根据不少业内人士的看法,在中国各地区从事房地产中介的机构中,存在着不少没有经过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的“黑”中介。没有相关方面从业证书,利用客户们求方便的心理,从中骗取钱财。并且行业监管存在很大漏洞,中介公司新老替换快,还有不少是无资格的“黑”中介。所以中介行业的直接主管部门难以掌握所有公司的底细,监管容易出现漏洞。

第三,行业内不正当竟争现象。二手房跟一手房有一个最大差别,就是没有标准化产品,一手房十几套可能都一样,但是二手房有很大差别。所以部分中介机构随意制定了不仅严重背离正常业务而且低于成本价格的服务收费标准,极大的干扰了整个行业的市场秩序。而且又为在其他中介公司成功交易的逃单客户进行中介服务及过户、贷款业务,又严重损害了其他中介企业的合法利益。第四,房产中介最头疼的“跳单”问题。在现实当中,我们往往关注房地产中介的失信和欺诈行为,而对买卖双方违反诚信方面关注的较少。但是跳单行为一直是困扰房地产中介的一大难题,客户屡屡出现随意砍价的现象非常普遍,其明确表示中介公司不满足其价格要求就要逃单,更有甚者连警告和砍价都嫌费事,直接逃单。而中介公司对此类客户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会十分棘手与无奈。客户经常要求中介公司对非房产中介职能范围内的交易保证,肆意延伸中介费收取的服务范围,由此引发的客户纠纷常常以中介公司被迫让利才得以解决,公司的正当权益会受到损害。四 几点建议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怎么进一步规范这个市场呢,我个人的认识有以下几点:

第一 抬高从业门槛,规范房产中介的运行。从行业资格认可上,先有一个门槛,然后再以此为起点,制定行业培训、提升上的一套完整体系,如果一旦从业人员在从业当中有任何的信用污点,他就有可能被要求退出这个行业,只有整个体系完善了,才能够真正提高整个行业水准。

第二 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倡导独家代理,实现快速交易。建立一个信息对称、有序竞争、成本合理、客户信任的交易与服务平台,有关的房源信息、业务能力以及企业和个人的违规记录都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通过这种信息平台,改变目前信息不对称的现状,使政府的管理更透明,企业的信息更准确,消费者更放心。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推行独家代理,可实现资源共享、佣金分享的局面,房地产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之后在咱们的平台上发布房源,提出分工的条件,全市所有经纪人就能够共享这个房源信息,从而实现比较快速的交易,对买卖双方来说也是十分利好的一件事情。第三 强化资金监管政策、保障资金安全,针对现在运行中的一些问题,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加快资金监管的办事程序,把更大量资金纳入多资金监管的范围里。

第四 引导企业走规模化、网络化的经营。对企业来说,需要引导企业走规模化、网络化的经营途径,因为单纯依靠门店模式成本很大,随着市场的发展,更应该逐步走向网络化经营途径。

第五 中介机构的发展离不开“诚信”二字,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中介组织的种种误会都源于个体“黑”中介的不守信行为,只有真正把诚信的含义放到工作中,把诚信做到实处,才能为中介机构赢得口碑,才能更好的发展。篇三:2014.4.7房屋中介调研报告

房屋中介价格机制的调研报告

1、目的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控二手房市场动态,以促进公司二手房业务的开展。通过对市区项目附近二手房中介业务的考察,了解其他中介公司运营二手房的价格机制,并编写成调研报告。

2、调研时间

2014年 3月18日至3月19日 4月2日上午8:00——12:00

3、调研方式

通过现场走访和电话询问的方式,对郑州二手房市场进行考察。

4、调研对象

住宅租售、写字楼租赁

5、调研区域 住宅租售区域划分:

第一区域:康桥华城、金域上郡一期、金域上郡二期共考察5家公司。第二区域:溪山御府共考察3家公司。第三区域:康桥上城品共考察5家公司。第四区域:康桥花园区域共考察3家公司 写字楼租赁区域:

索克世纪大厦、二七万达写字楼、升龙国际大厦

6、调研明细 6.1住宅租售明细:

第一区域

第二区域

第三区域

第四区域 6.2写字楼租赁明细:

7、住宅与写字楼租售汇总 7.1住宅租售

1、过户手续:过户手续普遍价格为1000-2000元,其中部分公司把费用分为2部分,房屋过户及贷款价格各为1000元。

2、二手房买卖:二手房看房根据市场调查全部为免费,交易成功中介费业内习惯为房价的2%(郑州市场基本都按照2%收取)。

3、二手房出租:出租房看房根据市场调查一部分为免费,一部分为先图片看房,同意以后实体看房价格为20元一套,还有一部分是收取50-100元押金,看房满意后转为中介费,如果不满意又不想在本公司看房,按一套10元-20元收费。交易成功后收取一月租金的50%作为中介费。

7.2写字楼租赁

1、佣金标准:通过上述调查显示,佣金标准一般是第一月租金的50%,承租方负担。

2、看房标准:写字楼看房根据市场调查少部分为免费,其他中介公司收取标准为20-30元,后期未能达到成功租赁,服务中心将对押金不予退还,如成功租赁,服务中心将退还押金。

经营采购部 2014年4月3日

附件:1 房屋中介公司经营模式调研报告

1、目的

为了给本公司建立二手房经营模式提供参考,以促进本公司搭建优化合理的二手房经营平台,特对郑州二手房中介市场的经营模式进行调研。

2、调研对象 21世纪不动产、建宇不动产、大象房产

3、调研内容

房屋租售经营模式

4、调研明细 4.1 21世纪不动产

4.1.1房屋租赁运作流程: 4.1.1.1置业顾问每天通过网络(赶集网、58同城、)收集出租房源信息。4.1.1.2置业顾问将出租房源信息进行网上(赶集网、58同城)发布宣传,并登记在二手房租赁登记薄。4.1.1.3意向客户电话咨询/来访,置业顾问做好接待咨询、提供房源信息,过程中对于行业性质进行把控。4.1.1.4初级意向客户,双方洽谈未达一致的,置业顾问接待人员做好各项表格登记,备案;

4.1.1.5中级意向客户,置业顾问带领客户看房、介绍房屋及周边基本信息,提供租赁信息,收取20元/次信息服务及看房服务费; 4.1.1.6重要意向客户,置业顾问联系业主,告知客户租赁意向,业主与客户约见详谈;双方洽谈一致,协助双方签订租赁协议,一式三份,一份在21世纪不动产中介公司备存。4.1.1.7交易成功后,21世纪不动产将收取承租方第一个月租金的50%作为佣金,置业顾问将租赁登记表等相关记录归档,并对租赁信息更新。如果交易失败,21世纪不动产将收取一套房20元的看房费。4.1.2房屋出售运作流程 4.1.2.1置业顾问每天通过网络(赶集网、58同城、)收集出租房源信息。4.1.2.2置业顾问将出租房源信息进行网上(赶集网、58同城)发布宣传,并登记在二手房租赁登记薄。4.1.2.3意向客户电话咨询/来访,置业顾问做好接待咨询、提供房源信息,过程 中对于行业性质进行把控。4.1.2.4初级意向客户,双方洽谈未达一致的,置业顾问接待人员做好各项表格登记、备案。

4.1.2.5中级意向客户,置业顾问带领客户看房、介绍房屋及周边基本信息,提供租赁信息。4.1.2.6重要意向客户,置业顾问联系业主,告知客户租赁意向,业主与客户约见详谈;双方洽谈一致,协助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一份在21世纪不动产中介公司备存。4.1.2.7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买方必须向21世纪不动产中介公司缴纳一万元的押金,21世纪中介公司为其开具收据;卖方必须把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押在21世纪中介公司。4.1.2.8买方一次性付款,同时卖方房产没有设置抵押,中介公司会派过户专员带领双方去郑州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必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买方夫妻必需同时到场,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必须出具单身证明;卖方必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卖方夫妻必须同时到场,如果房子还有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也务必到场)4.1.2.9买方户口不在郑州本地,如需购买房子,务必出具一年的纳税证明方可办理。(没有一年纳税证明,向中介公司缴纳一部分费用,中介公司可进行暗箱操作。)4.1.2.10买方一次性付款,但是卖方在房子上设有抵押,置业顾问会带领双方去抵押银行解押,待解押手续办完,方可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4.1.2.11买方如果按揭买房,卖方房产未设抵押,买方必须首付总房款30%,中介公司可带领买方前去银行把房子进行抵押,银行把贷款一次性付给卖方,买方在规定的贷款期间还本付息。(买方需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买方户口不在郑州本地,务必出具一年的纳税证明)4.1.2.12买方如果按揭买房,卖方房产已设置抵押,买方必须首付总房款30%,中介公司带领双方前去银行解押,解压过后,然后在为买方进行抵押,买方在规定的贷款期间还本付息。(买方需带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夫妻双方必到场,买方户口不在郑州本地,务必出具一年的纳税证明;卖方需带篇四: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

一、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开展调研活动的背景、目的及相关情况的说明

(一)行业调研的背景及目的根据2011年8月24日房地产中介管理座谈会议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协会在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中开展调研活动。旨在了解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中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的服务行为,不规范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对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措施及建议。

(二)行业调研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调研活动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的形式,主要调研对象为我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的会员单位,共发出调查问卷129份。截止至2011年9月20日,协会秘书处共收到会员反馈的调查问卷28份,其中有效样卷25份。

二、调查问卷中反映出的关于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问题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迅速,与广大市民的生活越来越紧密,也得到市民对中介这一行业的认可,但也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对从业人员的期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一些场合,诸如“谢绝中介”、“中介免谈”等情况时有发生。在房地产中介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市民投诉的问题,引发不必要的纠纷。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部分中介公司无证或者证照不齐经营

有些房地产中介公司经营不规范,无证或者证照不齐,没有基本的制度约束从业人员,有的甚至以挂靠形式,不备案,仅靠摆放几张桌凳、刊登几则广告就开展业务,靠打“游击战”、“拖延战”等谋利,一旦出现严重法律纠纷,就关门走人。

(二)部分中介公司或经纪人随意承诺

有些中介公司的经纪人为促成交易,或者是抢夺客源、盘源,对客户做出许多超出其控制范围的事项,甚至违背法律法规的事项进行承诺,例如报低价、保证贷款金额或年限等,一些中介公司甚至协助客户办理假工作证明、补报个税等来替某 些不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者购买房子,造成中介行业鱼龙混杂。

(三)部分中介公司服务费收取不规范

各中介公司遍布市内大街小巷,不少小中介公司因难以被政府监控,利用法律漏洞逃避责任,经常做一些违规交易,如乱收费、吃差价、报低价、骗中介费等现象。

1、乱收费。某些中介公司为促成交易,承诺低廉的中介费,却要求客户缴纳高昂按揭服务费用,甚至某些机构为了制造收费机会,额外增加服务的项目,或者将服务项目分拆分别收费、甚至虚构按揭服务项目。另还有,对一些特定的房源(独家等)收取超过规定的费用。如,一些中介公司及经纪人为追求高利润,收取比规定的最高标准还

多的佣金。如购房者不愿意多支付,则因为房源的独家性只能放弃。但购房合同上佣金数额仍旧是符合规定的,另多出部分一般直接收取现金,且不开据发票和任何收费证明,一旦发生纠纷,客户投诉无证据。

2、报低价。基于目前房价高踞,购房的成本居高不下,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为促成交易,故意暗示消费者可以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价格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逃避国家税收,从而降低购房成本。

3、吃差价。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向交易双方或一方隐瞒真实成交价,采用“压上家、瞒下家”的手段,将买卖双方之间的差额据为己有,又或者直接参与交易炒卖房屋。

4、私下收取费用。在买卖交易过程中,私下收敛客户的佣金或定金,但通常因金额较小而无法立案。

(四)部分中介公司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

有的经纪人或中介公司制造虚假或不实广告信息,诱导消费者。其中包括虚构房源、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以次充优、对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房屋违规代理挂牌出售等,一旦消费者缴纳定金或中介费后,就以种种理由推脱或不理睬消费者,更有甚者,中介人员收了定金后卷款逃走。还有一些房地产经纪公司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上钩,等买主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后,就编造各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五)部分中介公司逃税

有的小中介公司或者房地产经纪只给客户开具收据而不开发票,逃避国家有关的税收。

三、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及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房地产中介市场竞争激烈

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展迅速,截止今年上半年,备案在册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已达3000多家,导致我市的中介行业竞争激烈,其中确

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过分竞争的情况。例如,某些房地产中介公司为抢房源不惜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房源信息,对业主生活造成一定的骚扰;为抢客户又向客户提供虚假信息,诋毁同行,甚至“压价竞争”,手段层出不穷,但收取服务费后却未能提供优质服务等问题,对整个行业形象产生极坏的影响。

(二)房地产中介行业诚信观念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社会诚信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些不正规的中介公司及从业人员,为达到盈利目的,恶意欺诈消费者,引发的交易纠纷层出不穷,使房产中介行业成为在媒体上曝光较多的行业之一,损害了行业形象。

(三)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素质偏低

由于房地产中介行业兴起时间不长,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监管制度尚不完善,虽大部分从业人员都已获得执业证,但执业证考试内容比较单一,考取较容易,也没有对已经获得且正在从事中介行业的经纪人予以再培训学习。还有一部分没有获得执业证或者执业证还没有颁发的也已匆匆上岗,这就造成我市中介从业人员良莠不齐。许多中介公司从业人员存在政策水平低、缺乏应有的业务知识和法律常识、不按政策规定操作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中介行业的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

(四)房地产中介行业法规不完善,相关部门查处力度不大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司法部门、行政部门的执法要求。但目前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中介机构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过少或者规定的过于笼统。对中介公司的查处力度不大,许多违法违规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的追究,亦很少能获得严厉的制裁;对一些行业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难以进行处理或无法处理,导致对房地产中介行业缺乏监管力度。

而未得到严肃处理的这部分违规从业人员抱着侥幸心理,可能会继续以违法、违规的方式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乃至让一些原本安分守己的中介从业人员受到利益诱惑,助长了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五)房地产中介行业进入门槛低,退出条件宽松

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入市门槛低,主要表现在注册资金要求不高、从业资格管理尚未完全到位、营业场所及从业人数限制不多;一些信息服务机构、家政服务部门甚至部分物业管理公司也超出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此外,无照经营、无资质经营也是屡禁不止。行业准入门槛太低,促使行业产生了很多期望短期赚取“快钱”的小型公司,纵容员工不择手段开展业务,对整个行业形象产生不良影响。另外,针对退出中介行业的行为没有设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退出行业的条件宽松,这样为皮包公司、皮包经纪提供了滋生土壤。

(六)一些消费者法律意识不强

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的成本较高,一些客户为降低购房成本,选择收费较低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为其提供服务。在收费不足以维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中介公司只能另寻出路,在按揭服务等其他费用上寻求差补。按揭回佣已经成为行业的潜规则,低廉的中介收费逼迫中介企业要求按揭机构加大按揭回扣的金额。于是,按揭费亦水涨船高,但实际上按揭机构的收益并未增加,为了追求效益,按揭机构唯有降低按揭服务质量或者增加甚至虚增收费项目,以求维持经营。

四、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的措施和建议

(一)完善房地产中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市的许多关于房地产中介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应大力推进房地产中介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强化和细化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民事权利义务以及赔偿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例如: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地产中介公司、按揭机构及金融机构的关系密不可篇五:房地产中介业调查报告

此次检查,发现绝大多数房产中介服务企业都能在营业场所内悬挂营业执照、备案资质证,基本上都能将业务流程尤其是收费项目及其标准上墙公示,但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等方面,不少中介服务企业存在着薄弱环节。尤其是在财务管理这项,不少中介服务企业由于规模较小,聘请的是兼职会计或代账会计。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上规模、重视品牌的中介服务机构在这方面的工作比较完善。随着电脑以及网络的逐步普及,中介服务机构基本都具备了上网的条件,通过网络进行信息收集、发布已成为日常业务过程中重要内容之一,提高其电脑操作技能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c、本土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竞争力有待提升

目前,在扬州市区从事商品房代理销售、前期策划、定位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仍以外来房产服务企业为主,如中盛置业、上海泰鹏等,而本土房产服务机构受囿于资金、人才等因素,鲜有涉足新房市场。再从二手房市场来看,本土中介服务机构虽有熟悉当地环境等优势,但如“天际伟业”与银行联手布点开展业务等,外来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对本地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必将形成冲击,虽然有顺驰的“兵退扬城”前例,但外来房产中介企业还是给扬州当地的房产中介市场带来了新的血液,其积极作用不容忽视。市场的竞争是无情残酷的,其实质就是人才的竞争。

no.2 新情况、新趋势值得关注

通过这次检查,对照以前检查所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发现房产中介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有不少是老问题,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趋势值得重视和关注。a、老问题 1.竞争力偏弱。由于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普遍规模小、实力弱、低水平运转、粗放式经营。在这方面本土房产中介服务机构表现得较为明显。大部分中介公司实力较弱,竞争力不强,这次检查的110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大部分注册资金为10万元。2.门店的非理性扩张。部分取得资质的房产中介企业的一块牌子“到处挂”,东西南北各个区都有它的身影,这其中有直营的布点,也有“资质出租”的加盟形态,“抢滩布点”成为部分中介服务机构认为能扩大自身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因为至少还可以多点“挂靠费”收入,但给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新的难题。3.信息渠道需疏导,缺乏广泛的交流合作与沟通。在房源、客户等信息被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奉为“生命线” 的情况下,部分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来登记的房源信息不认真审核就发布信息,有些甚至在未看到任何产权手续的情况下,仅凭电话登记就发布广告,造成市场上很多房源信息不真实、不准确、重复信息多,浪费资源,也容易引发矛盾和纠纷。5.代理费偏低。在市场检查过程中,代理费偏低是多数房产中介所反映的问题,而且此问题自1999年代理费由3%下调至1%以来,一直是房产中介业一直反映较为强烈的。据了解,国内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中介服务费上限都在2%-3%之间,而南京现行的收费标准为1.4%,2007年一季度,南京二手房均价已达7800元/㎡,而扬州市区同期二手房均价仅为3254元/㎡,以同一套80㎡二手房计算,南京的中介代理费要比扬州高出3637元,除了两地平均工资水平有差异外,其他经营成本基本相同,而且南京部分中介还有要求将代理费上调至

2.5%—3%的呼声,由此可见,我市现行的房产中介收费标准确实偏低,再加之中介服务机构较多,市场竞争激烈,也成为部分中介服务企业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借口。b、新情况

由于二手房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优胜劣汰过程加快,部分房产中介服务机构出于生存需要或是追逐利润的驱动,采用新手法获利。新手法比较典型的是吃差价。吃差价行为分成以下几类:背靠背成交、现金收购。现金收购是指部分中介公司利用房产持有者图方便或者急于套现的心理,将房产低价收购再高价转出的行为。“背靠背”成交的方式是,经纪人想方设法不让买卖双方见面,对卖方压价,到买方这边又抬高价,暗中赚取价格差,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刻意隐瞒价格,有欺骗行为,使得买卖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了损失。相对于现金收购而言,“背靠背”成交更具隐蔽性、欺骗性,这在我市的房产市场上屡有发生。建设部2006年10月发布的《中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明令禁止房地产中介“吃差价”,对此种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no.3 解决问题的途径、对策

为从根本上解决房产中介服务行业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市房管部门将采取一系列制度性措施,比如建立诚信档案、二手房经纪合同、二手房房源网上备案、行业自律等。

一是诚信档案——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二是逐步推行存量房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上用户认证手续。房地产经纪机构接受出售或者出租经纪委托后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与委托人签订存量房经纪委托合同后,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并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及时发布委托出售和出租房屋的基本信息。达成交易后,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交易当事人提供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的网上操作服务。交易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后,由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

房地产权利人如果不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或者出租存量房,也可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发布房源信息。双方达成交易的,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供签订交易合同的服务。

三是研究建立资金交易专用账户

房产问卷调研报告 第3篇

1我市城市房产档案管理利用基本情况

(1)档案管理硬件设施齐全 。 自2005年以来 ,中心先后投入400余万元实施房产档案室建设 、改造和设施购置 。目前 ,房产档案室总使用面积已达587平方米;其中,设置档案库房两个,档案整理室、档案查阅室、安全保护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控制室各一个。档案库房内共安装档案密集架4组、120列,档案容纳量已达70万卷。 档案库房内安装了功能完善的安全保护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九防”设施配备齐全。

(2)档案管理体制制度健全 。 自2006年以来 ,房产交易中心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产档案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先后制定出台了《档案管理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房屋权属登记档案查询制度》、《房产档案归档制度》、《档案利用制度》、 《文件材料归档制度 》、《档案室工作职责 》等20余项规章制度 。

(3)档案管理内容日趋丰富 。 目前 ,中心档案室所管理档案范围已由原来的中心城区涵盖到城市市区全部。 房产档案管理自1986年开始,迄今已达28年。 档案种类由最初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档案,拓展到目前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档案、房屋抵押权登记档案、限制登记档案及房屋注销登记档案等四大类。 房产档案形式已由原来的纸质档案, 发展到目前的纸质和电子档案两种形式并存。

2房产档案管理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档案内容信息不够齐全 。 一是纸质档案存有缺失现象 。 对历史房产档案, 因产权人一直未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而导致档案仍在发证环节或因工作人员变动时交接不到位, 也或因管理不严而使得外借档案未能及时收回而丢失。 二是档案信息不够全面。 在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因部分历史档案遗漏,不仅在系统中无法查到相关信息。

(2)档案管理存在一定风险 。 一是突发性风险 。 房产档案管理过程中,虽然采取了基本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等处理措施,但一旦地震等不可抗力情形发生,将会造成毁灭性打击。 二是信息化风险。 网络与计算机系统的运用导致黑客攻击、病毒滋生、信息窃取、技术落后等客观侵害行为风险和制度不健全等风险的产生。 三是技术性风险。 由于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技术复杂, 受管理人员自身技术水平限制,容易造成操作不当,进而影响房产档案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3)档案利用效果不够明显 。 目前的房产档案利用 ,主要体现在为房产交易登记审查提供确权支持和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但在为政府制定住房发展规划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快城市建设提供科学依据等更重要方面的功能,尚未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4)档案队伍建设尚需加强 。 一是档案管理人员严重不足 。 二是专业技能有待增强。 中心目前存在专业人员配备少、知识结构不合理、业务知识不全面等问题,制约和影响了房产档案管理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3加强房产档案管理利用的几点建议

加强房产档案管理和利用,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加强我市房产档案管理利用的主要工作思路如下:

(1)积极补充完善房产档案 。 一是完善纸质档案 。 针对房产档案不全问题, 通过联系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和复制房改部门房改档案、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档案等渠道,多方式收集房屋登记资料,补充完善房产档案。 二是完善档案信息。 针对房屋档案信息不全问题, 可通过查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证号再依据现有纸质档案,进行信息补录;同时,利用原房产登记系统信息,查找有关登记资料并进行信息补录。

(2)规范实施房产档案管理 。 一是健全管理制度 。 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政策,制定我市房产档案管理利用的政策文件,并在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抓好资料收集。 从房产测绘、登记受理等源头环节抓起,做好有关房产调查、测绘、产权转移、房产变更、抵押及查封等房产权属管理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历史记录的收集,并按要求进行扫描或拍照,做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符。

(3) 加强房产档案成果利用 。 一是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功能。 通过以网络为支撑的计算机技术, 实现房地产档案信息收集、整理、查询、利用管理的现代化,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和利用质量。 利用计算机信息处理功能,编制科学检索工具,形成计算机检索与手工互补的档案信息检索体系,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 二是认真做好房产档案编研工作。 积极开展房产档案编研工作,对房产档案内容信息进行提炼和组合,使之成为具备实用价值的房产档案信息产品。 三是加强房产档案政策宣传。 四是积极拓展房产档案服务。

(4)强化房产档案风险防范 。 一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 认清新形势下房产档案安全管理形势, 统一对加强房产档案风险防范的思想认识,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二是要加强风险防范教育。 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增强其房产档案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房产档案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加强风险技术防范。 坚持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重,加强房产档案数字化建设,实施房产档案数据信息异地备份,确保房产档案信息安全。

(5)抓好档案管理队伍建设 。 一是优化人员结构 。 根据房产档案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将部分知识层次较高、责任意识较强的人员调整到档案管理岗位, 并确保相对稳定。 二是提高业务技能。 积极协调档案主管部门,加强对房产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更新档案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建立一支既适应档案管理,又掌握房产管理和计算机知识的专业房产档案管理队伍。 三是加强学习交流。 通过外出考察、组织座谈、业务交流等形式,进一步拓宽档案管理人员视野,提高其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摘要:城市房产档案作为房屋登记的成果记载以及原始凭证,是开展房产行政管理的重要基础。强化房产档案管理利用将能够更好的维护房产市场秩序。文章主要就东营城市市区房产档案管理利用情况进行了探讨。

“房产新政”催生的一份预警报告 第4篇

沪九条,房产交易增设了审查环节和内容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相比以往,房产新政在调控力度上大大增加,在房产交易环节,就购房者购房资格、贷款条件、个人及家庭住房、社保缴纳等方面都作了严格规定。税务、房管部门在办理税收、房产转移登记等业务时增设了相应的审查环节和内容,这包括:

房产税征免审核认定。上海市政府2011(3号)文件规定,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购买住房的,购房人在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之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房产税征免认定手续。税务机关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购房人凭《通知书》方能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登记。

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核查。税务机关在受理房产税征免申请、房产交易中心在办理房产交易时须查验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和购房人的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房产交易中心还要根据限购规定,核查购房人在购房之日起的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信息的查询。购房人在房产税征免认定及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前,须向区县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窗口申请查询其本人和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住房情况。区县查询窗口受理后,将申请人的相关信息通过业务网上传至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由中心进行查询并将结果通过业务网加以反馈,区县查询窗口再打印出纸质《查询结果》证明并加盖“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查询章”后提供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提交给上述业务受理窗口。

第二套房房贷管理更趋严格。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将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将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也将从第一套的不得低于30%提高到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房地产企业须履行限购告知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在与购房人签订售房合同、经纪合同时,应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请表》,核对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证明材料,并在《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和盖章。

房产交易环节存在职务犯罪隐患

由于新政实施时间还比较短,调控内容又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检察机关认为在实际操作中,个别工作人员为牟取私利,极有可能利用预检、受理、初审、复审相关材料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规避限购、房产税等政策,存在职务犯罪隐患。

1.信息不对称使公众对新政产生误解,也可能为暗箱操作提供空间

新政调控力度大、涉及面广、信息量大、流程复杂,普通购房者很难在短时间内清楚掌握交易的全部政策规定、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容易产生误解和盲动。信息的不对称还使得相关职能部门处于信息的主动方,容易受到来自房产中介公司、购房者的请托甚至利益诱惑,存在“权钱交易”、暗箱操作风险。比如,之前购房人在买房时为了避免将来继承时的相关费用,一般都将未成年子女名字写在房产证上。这次调控新政一出台,他们担心未成年子女成年后,为了婚姻等需要购房时,受到限购令的制约,所以一度考虑将子女的名字从同父母共有的房产证上去掉。其实,这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这部分人对调控新政的误解。有关部门在限购政策的操作口徑中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子女成年后,因为结婚需要买房的,只要该子女无产权住房,该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市购买一套住房。因此,如果能够及时宣传这一操作口径,就可以避免购房人请托他人急于在房产证上“去名字”。

2.证明材料缺乏完整性,鉴别缺乏专业性,工作人员裁量权扩大

上海的限购令明确,限购对象以“居民家庭”为单位,对于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掌握得是否正确、全面,识别审核是否严格,直接关系到限购政策的执行。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关部门提供的购房人及其家庭情况证明材料缺乏完整性。例如各区县民政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证明购房人单身的同时,注明“不排除其在本区以外其他地方办理婚姻登记的可能性”。上述表述使得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核查购房人购房资格,判断是否符合限购政策时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同时,由于交易中心对识别各类证明材料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辅助手段,而制作、颁发或出具材料的单位没有向交易中心提供信息核实的法定义务,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就很难获得该材料真实性的准确信息,往往凭经验作判断。因此,个别工作人员受购房者请托或利益诱惑,明知购房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虚假的而故意放行,存在职务犯罪隐患。

3.信息查询结果存在伪造风险

新政出台后,区县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窗口出具的《查询结果》证明对购房人来说意义重大,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购房人是否可以再买房以及购房的相关税费是否增加。因此,保证《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纸质的《查询结果》证明既没有统一的编号(仅有一个查询申请号),也没有相关防伪的措施,仅凭查询窗口工作人员在出具时加盖一枚“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查询章”。由于房屋状况信息中心查询结果信息与房产登记受理系统、税务部门都不联网,信息不能直接传输,需由购房人转交。这样一来,个别有房户拿到《查询结果》证明后,为了使自己获得购买资格或者不交房产税,很容易伪造书面《查询结果》证明,再提交房产登记窗口和税务机关。另外,由于目前查询章由区县房产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保管和加盖,缺乏后台复核监督机制,可能出现个别有房户通过拉拢腐蚀窗口工作人员,从而在伪造的《查询结果》证明上加盖查询章,造成“真图章、假内容”的情况。

4.房产新政实施使得一些中介面临危机,拉拢腐蚀房产交易工作人员几率增大

房产新政的实施使得房产交易市场受到较大的影响,同时国家《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也使不少不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中介公司面临生存危机。因此,一些房地产中介公司为了达到赢利的目的,置法律和政策规定而不顾,进行违法交易。如在签订经纪合同时,不履行限购政策的告知义务,明知不符合限购规定而在《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请表》中签署同意销售意见、代办或提供虚假证明等违规行为。在房地产过户和登记环节中,不法中介商则可能采取拉拢腐蚀交易中心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手段,达到不法交易和谋取利益的目的。此外,目前交易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普遍存在两种用工制度,非编制人员承担的工作强度、工作责任与其享受的各种待遇不相适应,容易成为投机钻营者拉拢腐蚀的对象。

案前预防,检察机关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与其事后亡羊补牢,不如事先扎紧篱笆。将以往案后预防、案中预防,跨步到案前预防,以达到预防的真正目的。

经过与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起广泛调查研究,2011年8月31日,一份由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草的《“房产新政”背景下房产交易环节职务犯罪预警预测报告》正式出炉。这份报告不仅对上述房产新政下职务犯罪隐患进行了到位的分析,还就房产交易环节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提出了预防对策,这些对策包括:

加大房产调控新政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大对房产调控新政的宣传力度。尽快制订政策解读稿向社会公示,提高政策透明度,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加强宣传,扩大宣传的辐射面;要加强房产交易流程的宣传。在交易大厅摆放宣传资料,将契税缴纳、房产状况查询、房产税减免认定、房产登记等交易流程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统一汇编印制成小册子提供给交易人,让交易人在进入交易流程之前就知道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要组织人员及时汇总梳理全市各区县在执行新政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对采取假离婚、不办理房地产登记等规避调控政策存在的风险予以提示;要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曝光力度,起到警示作用。

完善房地产交易内部监管机制。一是房地产交易中心要统一按照ISO9001質量管理体系标准和相关《工作指导书》开展各项工作,从房屋状况信息查询开始,从预检、受理、初审、复审、终审、缮证、发证到登记资料归档,每一个岗位都确定工作职责、设置工作权限,从而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完善区县房屋状况信息查询工作监督机制。改变原来由窗口岗位一人接受申请、打印查询结果、加盖查询章的操作流程,设置后台复核岗位。由复核人员核对申请人信息和查询结果信息,确保无误后加盖“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查询章”并做好相应存档登记工作。同时,对纸质的《查询结果》证明应设置统一的受理编号和条形码,用纸上也应作防伪设计。

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对业务系统中各类操作的监控和审查,特别要对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信息库加装信息修改报警软件,严格执行业务数据修改流程,操作过程所涉及的各类单据及相关资料均予妥善存档以备查验,防止网络管理人员擅自调阅修改所有数据库中的信息数据。同时,定期检查业务系统重要信息的权限设置,使每一项操作在系统中都能留下痕迹,做到有据可查。

四是加强房地产交易办理流程监管。进一步强化“三级”审核制度,实行受理、审核人员定期轮换岗制度。加强对密钥及其权限的管理,严格实行密钥实名制,严禁多人一卡。

五是构建办件质量定期抽查监督制度,由交易中心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抽查小组,每月抽查一定数量的办件,制作抽查记录和处理意见,对抽查中发现的错误及时予以纠正。

六是提高受理窗口摄像监控系统的清晰度,并延长监控录像的保存时间,加强受理工作的全程监控。

七是税务部门要做好契税收缴的衔接工作。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税收征收管理的操作意见》的要求,做好政策梳理、资料审核、计税价格核定等相关工作,让交易人在交易时能够缴明白税。

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房管部门应与公安、税务、民政、司法机关实现系统内部信息联网、信息共享,特别在身份证明、婚姻登记信息、住房状况信息、税务申请信息等方面实现联网共享,方便查验信息真伪,防止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

房管部门应会同公安、税务、民政、司法等单位建立协作机制,统一各类文证材料的审核标准,对疑似伪造文证加强审核协作。各发证单位应向房管工作人员介绍识别第一、第二代身份证、公证书、结婚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文证真伪的相关技巧,提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受理、初审、复审、终审环节中的鉴别率和准确率。

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婚姻状况证明效力。目前,我市各区县婚姻登记信息都未联网,如果夫妻双方的户籍不在同一区县内,就会发生有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并不掌握这对夫妻婚姻状况的情况。同时,民政部门在结婚登记时不再在户口簿婚姻状况栏中注明任何信息,所以即便是户口簿也不能准确显示个人的婚姻状况。因此,房产调控新政要得到有效实施,堵住个人婚姻状况证明不严密的漏洞,各区县民政系统婚姻登记部门内部以及民政、公安系统之间也应尽快实现个人婚姻状况信息联网。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形成有序竞争。一是要切实贯彻执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颁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房产调控新政,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房地产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二是相关主管部门要结合房产新政调控的目标以及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同时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经纪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向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交易与登记信息查询、交易合同网上签订,向社会公示经纪机构备案信息,信用档案信息等公共服务。三是强化对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提供或者代办虚假证明材料、怂恿或者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采取约谈、记入信用档案、取消网上签约资格等多种管理手段和监督措施,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以及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强化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责任心和廉洁教育。房产交易中心、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税务局的贯彻要求,准确掌握房产新政各项规定和执行标准;增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克服人手紧、办件多、工作量大的矛盾,尽职尽责,认真审核每件办件的材料,收集和汇总在操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将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增强工作人员的廉洁意识。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直接掌管着房产材料审核的验、放、扣等权力,自然会成为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重点。行业纪检部门要排查出各个办理环节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和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通过加强廉政建设和岗位风险管理,隔离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与中介行业的非业务往来。通过组织工作人员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等多种途径,加强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使他们自觉守住思想防线、道德防线、法律防线,树立起正确的职业道德观,规范操作、按章受理、严格审核、依法行政。

房产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第5篇

今年4月5日-8日,湘潭县房产管理局通过检查二级机构和股室工作情况、走访房产企业、召开相关部门及人员座谈会等形式,围绕我县房产管理工作展开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目前,参与我县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共有30家,物业管理企业33家,有房地产从业人员三万余人。共完成商品房开发64.35万㎡,为年计划的107%;新建商品房买卖2828宗,销售面积32.39万㎡,销售额10.04亿元;协征营业税4082万元,契税1673万元;实现行政事业性收入1292万元,为年计划的 129%;累计归集物业维修资金3950万元,为年计划的113%;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5295宗,登记面积144.87万㎡;档案整理成册4888本;出具购房证明8741次。创建和提升示范性小区4个,有上水西郡、山水金庭两个小区被评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总体来看,我县房产管理工作呈现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1.开发市场管理更加规范。为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我县先后出台了《湘潭县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实施办法》、《湘潭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湘潭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20又出台了《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结合我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登记系统,进一步强化了对经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取、支付、使用等情况的监管。去年共有3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预售款监管范围,累计归集监管商品房预售款5.1亿元,审批使用4.52亿元,有效防范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烂尾楼”情况的出现。通过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开发、销售以及资金等关键环节的监管,维护了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秩序。近年来培育壮大了旺和置业、唯盛置业、祖洪房产等一批房地产开发骨干企业,引进了大同世界、碧桂园、城郊房产等一批优秀外埠开发企业,建成了“山水金庭”、“银杏家园”、“锦绣湘江”、“ 碧桂园”、“城郊湘江国际”等一批高档住宅小区。同时,我们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使商品房价格上涨幅度控制在合理范围,与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符。

2.数字化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完成了房产图文网络信息管理系统(GIS系统)建设。通过三年努力,完成全县城镇40余平方公里的基础测绘和导线测量、扫描建库、系统开发等工作,该项技术在全国县级城市中尚居领先地位。二是新建了维修资金缴存系统。购置了维修资金自缴系统软件,与GIS系统对接,实行维修资金“阳光化”管理,实现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及监管的标准化、网络化和规范化,为业主带来更安全、便捷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三是建立并完善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登记系统及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系统,有效防范了的“一房多售”和“烂尾楼”现象发生。同时,打造了湘潭县房产信息网,构筑了我县城镇数字房产电子商务平台,为公众及建设、国土、规划、财政、税务、房地产开发商、中介机构、牧业公司、建材销售商、装潢服务商等众多单位提供ASP增值服务。如城市建设、税收征管、在线交易、备案受理、广告促销、会员服务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及房地产管理服务信息化。

3.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县城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有50多个,管理面积近120万㎡。近年来,我们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国家《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规定,要求开发商在办理权属登记前必须先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手续,此举既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小区的后续物业管理。同时,我们加大了维修资金的归集力度。年累计归集物业维修资金3950万元,追缴滞留维修资金200万元,并受理了8个小区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拨付金额53361元。县人大两次对我局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和审议,均给予了高度评价。近三年,我们创建和提升了上水西郡、山水金庭等示范性小区14个,小区管理正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型管理发展。

4.政务服务工作成绩喜人。为更加方便、快捷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8月份,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全县行政、服务项目集中到天易区创业大厦受理办公”的要求,选派14名业务骨干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以此为契机,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全面落实服务承诺,全方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窗口依托GIS系统信息平台,实现了房产预登记、房产初始登记、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与确权、房产变更登记、他项权登记、查封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操作流程的`一体化管理。2011年,局驻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全年共办理业务15336宗,占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业务总量的60%。在县政务中心开展的窗口“服务明星”评选活动中,共有8人被评为窗口“服务明星”。我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还获得了县“共产党员示范窗口”、“巾帼文明岗”和全县唯一市级“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

5.其他业务工作齐头并进。一是公房管理合理有序。2011年,全县有直管公房承租户74户,全年租金收缴到位,并催收往年欠款5000余元;有廉租住房承租户53户,全年收取租金29532元。同时,推行了电子政务管理模式,实现廉租住户信息查询、登记、审核工作的电子化管理。二是安鉴工作及时到位。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了房屋安全检查和直管公房的安全大检查、危房改造督查及查勘工作。参与了农村危房改造督查、县玻璃厂“7.10”厂房屋面坍塌事故的现场调查,以及小龙王槟榔食品有限公司和韶氮棚户区改造项目上访事项的调查,按上级要求对天易示范区进行了征拆业务指导,并提出了合理的处理建议。2011年共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87份,鉴定面积约8.8万㎡,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三是白蚁防治成效显著。对白蚁防治知识进行了多样化宣传,承办了湘潭地区白蚁防治工作经验交流会。积极推广IPM技术,在部分白蚁危害严重的地区安装了地上型饵剂系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1年共收取白蚁防治费160余万元,签订白蚁防治合同 103份,合同面积69.7万㎡。

房产员工辞职报告 第6篇

您好!

不得不在这里跟您说抱歉了,我的辞职是辜负了您的希望的一个决定,可是如果不这么做的话,我自己的压力会把我吞没了。

我承认我的辞职是我的个人问题导致的。我从一个您认为最有希望拿销售冠军的员工到现在我不得不跟您说再见,这期间没有别的其他原因,有的只是我承受压力的能力不足这一个原因。最开始来这里做房产销售,也是我自己想要克服自己容易压力大的毛病,想要通过做房产销售来改善自己的承受能力,没想到一年下来,我还是没办法克服,甚至于我的压力已经通过的头发明显的表现出来了。这让我一年努力下来,发现也许人生中很多问题是解决不了的,很多东西都是我们生下来就配备的属性,有的人就是天生抗压,有的人就是天生聪明伶俐,这些或许不是我们通过努力就可以改变的。

这一年来我的业绩还算可以的吧?虽然没有获得您认为我可以拿到的销售冠军,但是也已经只比销售冠军少一丁点儿了。可是不同的是,销售冠军的冠军位置不是他用秃顶的代价换来的,我的亚军却是我用秃顶的代价换来的。这就是差距。是天赋的差别。经过我的反复思考,我决定还是要跟您辞职说再见了。我认为人生几十年,事业是重要,但没有重要到我要用生命去换取我的事业上的成功,我不是那一类愿意为事业牺牲生命的人,我更看重我的生命,哪怕我的生命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创造出惊人的价值,我的生命也有存在的必要。我不想继续为卖房子的压力牺牲自己的生命了,我也不想我的生命笼罩在房子卖不出去的阴影下了,我不想我晚上做噩梦都是业绩倒数第一,我也不想我剩下的几十年没有头发还没有大脑。那太委屈了!

我知道您肯定会觉得我就这么辞职走了很可惜,您会觉得我再努把力就可以爬到顶端。可是我不想爬了。太累了,太辛苦了。一想到自己活着是如此的辛苦,我就觉得我的人生太可悲了。虽然我不是追求游戏人生,但我也不想把自己过得如此苦逼。每天生活在压力中,整个人都会状态不好,久了是会生病的。与其在生病了之后再后悔自己没有早点放弃压力大的工作,还不如现在正视自己的内心所要。

抱歉了,请经理您尽快批准我的辞职请求,拜托了!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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