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如何防范家庭装修合同陷阱
来源:文库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23
1

如何防范家庭装修合同陷阱(精选10篇)

如何防范家庭装修合同陷阱 第1篇

关于如何避免装修合同陷阱

如何避免装修合同陷阱?昆山装修公司有办法,在消费者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中的每一个细节,装饰公司口头承诺的也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但是也有很多消费中对合同格式不熟悉,有个别装饰公司利用这一点从中设置了一些模糊的条款,用来逃避责任,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应该怎样避免呢?

首先要来确定承包方式

这种承包方式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写清包与不包的内容;双方的.权责清楚,避免内容遗漏,权责不明而引发纠纷。

预算项目的明确化

施工预算项目是否齐全;每个项目的材料是否写明材质、等级、品牌、计量方法;合同中应当明确竣工后的决算按实计算;消费者应当主动提出使用在行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居室装饰装修示范合同;合同语句清晰、明确、无歧义。

合同附件的材料清单上详细写上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施工工期需敲定

在装修合同中应该对施工工期做详细约定,以便按时收房。但是专家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还是不能忽略这个内容。

总之,在签订合同时还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如果不能按期竣工,装修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何防范家庭装修合同陷阱 第2篇

俗话说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市场经济不相信君子之言。经销过程中,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必须要树立合同意识,只有订立了明确的书面

合同,权利才能得到保障,也才能保证发生纠纷时不至于不能举证。商家一方面需要提高业务人员法律素质,另一方面聘请有合同法律知

识和业务能力的律师做法律顾问也是当务之急。

3.2 签订经销合同需要把握几个问题

(1)签约前的工作。商家首先需要了解厂家的基本情况如签约目的、经营资格、资信及履约情况等。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要求对

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要杜绝凭关

系草率签订合同的情况。

(2)经销合同签订需要坚持几个原则。一是对一切合同条款持怀疑态度,要逐条分析直到没有疑问为止。二是商家应尽量与正规的大企业

合作,避免与弱势品牌合作。三是对临时签订的合同要加盖法人公章后才确切受到法律保护。四是对于销售任务大的经销合同可以分几次

履行,这比一次全部成交的风险小。五是将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如交货方式、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划成对等的几个“子合同”,分步骤、有

计划地履行,一旦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履约,即可及时终止或变更合同。

(3)经销合同形式与内容要规范。首先,合同内容要明确化、具体化。如“销售不畅”的具体界定、退货的规定等。二是避免口头承诺,

以书面合同条款为准。对于厂家的口头承诺商家要紧抓时机,写成“正式的文字”。三是充分理解分析经销合同中各项内容,避免厂家制

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

3.3 风险发生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风险的发生往往会使经销商的利益受到损害,商家应该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①补签合同。如果发现商家未能实

现口头承诺,则应即时补签合同;②与厂家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或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关

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厂家往往予以拒绝;③不予履行经销合同。适用于商家发现已签订的合

同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为欺诈性的无效合同;④中止履行经销合同。适用于商家已经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合同完

毕的情况;⑤请求有关部门确认经销合同无效。合同签订有仲裁协议的,可以提请合同管理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仲裁委员会对合同

进行审查确认无效。如双方没有订立书面仲裁协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⑥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在发现厂家

隐匿财产不能履行或潜逃,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报案,积极提供线索,收集有关合同欺诈的证据,协助司法机关快速侦破

合同欺诈案件,以挽回因经销合同欺骗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如何防范合同审计的风险 第3篇

合同审计是公司或国家组织机构根据相关的法律文件, 运用现代科学审计手段对单位的合同签约、履行及履行结果全过程实施审计监督。开展经济合同审计对于单位加强经营管理, 堵塞漏洞, 防止资金流失, 提高信誉, 增加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防范合同审计风险的意义

经济合同审计通过对合同签订和执行过程以及结果的监督和检查, 保证单位和促进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减少单位经营风险。良好的合同审计工作有利于增强单位管理, 减少资金流失, 增加单位经济效益。加强单位的合同审计工作目的在于实现对经济合同的全程审计监督。

(一) 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

由于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处在初级阶段, 很多方面发展不成熟, 市场法制不健全, 市场道德有待提高。市场中,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有很多人通过不法手段, 来使订立合同中的一方受到损失。这样的行为严重的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阻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合同审计工作能够在微观上对违法行为进行纠正,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

(二) 可以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单位的利益安全, 降低单位风险是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单位管理的重要目的。当代单位存在很多因为合同签订不当而造成的损失, 这充分的反映了单位审计环节薄弱, 内部控制力差。在单位开展合同审计能够防止单位部分管理人员以权谋私或者是因为监督不到位造成的合同签订不当, 影响单位收益甚至生存。

三、合同审计应注意的问题

(一) 正确处理审计部门审计与合同主管部门审查的关系

审计部门对经济合同审计与合同主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审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共同的目标是把单位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做好。在具体工作上, 应各有侧重。审计部门作为经济监督部门, 具有全面监督职能, 对有问题的合同条文有修改权, 对合同价格不合理的有变更权, 重点应放在合同价款、标的金额的审计上。同时, 在实施经济合同审计的过程中, 对合同主管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二) 正确处理审计部门与经办部门的关系

合同审计是单位的重要监督工作, 拥有纠正合同中不合理内容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处理好审计部门与行政经济管理部门的关系有利于降低单位风险, 提高部门之间的有效合作。因此作为审计工作人员有义务听取经办工作人员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四、防范合同审计风险的建议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经济合同审计监督机制, 必须建立合同审计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审计工作, 单位应当不断的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 建立强有力的审计监督体系。审计部门应当对本单位的经营目的和状况充分了解, 只有如此才能结合单位实际做好审计工作。审计工作部门要明确各个工作人员的职责权限, 使各项审计工作权责明确, 进而推荐健康有效的审计体制的建立。

(二) 强化事前监督, 坚持经济合同审计审签制度, 开展经济合同签订、履行、终结审计, 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1、合同草签前审计。

在合同订立前, 要对合同内容做进行详细推敲, 严格做好事前监督工作, 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主要是要审计合同的立项有无必要, 内容是否合法、真实;仔细检查合同条款有无遗漏;违约责任是否公平合理;检查合同有无必要相关部门的签字, 是否盖有符合规定的单位公章。尽管我国已经步入市场经济时代, 但是很多单位依然存在口头协定和不平等条款的现象, 这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极大阻碍。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严格审查, 从根本上杜绝合同纠纷。

2、合同执行过程审计。

以合同为基础, 深入到合同执行部门, 检查项目是否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对于变更的合同检查合同的合法、合规性, 手续是否完备;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合同, 查明未能执行的原因, 以及是否明确通知对方;根据合同规定, 对合同有关部门定期进行对账清欠工作;如果遇到违约责任, 检查是否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3、合同执行结束前审计。

单位合同审计的最关键目标就是防止资金的浪费, 减少资金的流失, 因此, 除了对合同审计工作的事前监督, 事中监督外, 事后监督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一些合同应当进行清算, 如投资合同的清算审计, 基建工程合同的竣工决算审计等。一方面, 事后监督能及时的发现合同中的漏洞并及时进行改进;另一方面, 及时的监督能将合同中不合理的地方及时提出, 将单位的损失和风险降低到最小。

(三) 审计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独立型

首先审计的工作人员地位独立。他与被审计者之间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这样才能充分保障其独立地位。其次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其工作过程应当具有独立性, 使其能够不受外在因素的影响, 公平公正的对合同进行审计工作。另外, 单位在进行部门设置的时候, 要确保审计部门与其他被审计部门不存在经济利益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在对合同审计时做到公平合理, 提高单位经济效益, 体现内部审计功能。

五、结论

做好单位的合同审计工作关键在于做好合同的事前, 事中和事后监督。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内容仔细审查, 在合同签订后严格履行合同内容, 单位审计部门的责任就是在尊重合同法的前提下, 将单位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到新的水平上, 及时了解部门履行动态和存在问题。找出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方面的簿弱处, 为单位行政决策和经营目标设定提供依据。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 我国的经济合同审计工作已经逐渐的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难题。防范合同审计风险能够强化单位的经营管理措施, 增强经济合同的审计作用, 加强合同审计的监督工作。

关键词:合同审计,组织保障,法制化

参考文献

[1]章萍, 在工程决算审计中如何回避合同风险[J], 中国城市经济, 2011.8

[2]李艳梅, 商贸企业经济合同的审计[J], 铁路采购与物流, 2009.8

[3]张美兰, 高校合同审计审签思考[J], 财会通讯, 2011.22

企业要防范知识产权合同陷阱 第4篇

在中国向创新大国的迈进过程中,中国企业该如何看待知识产权问题?为此,《中关村》杂志采访了北京惠诚志霖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专利代理人曾迪。

《中关村》:《2013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报告指出,2012年全球专利申请总数达235万件,中国知识产权申请量快速增长。中国企业处理知识产权事务有哪些特点?

曾迪:作为一名知识产权领域的从业者,我感觉近几年专利申请量明显增长,就我接触的企业情况,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首先,企业越来越重视专利。在2010年之前,先要给企业讲什么是专利,专利包括哪些类型,保护期限是多长等这些基础知识,然后再进行技术挖掘和专利申请。近几年,随着国家对专利知识的大力宣传和普及,企业大多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岗位(IPR),并已经申请或授权了少量的专利,企业自身对于专利法律、专利流程都有一定的认识,新产品、新技术公开前企业都会进行专利挖掘和申请的流程。因此,对于我国企业,专利不再是个神秘的东西,而是一种好用的工具。

其次,企业对专利申请有的重质有的重量。我在北京和江苏走访过很多企业,企业负责人或技术总工对于申请专利有着明确的需求,同时出现两个极端化的现象,一部分企业认为有专利并且专利越多越好,对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和稳定性并不看重,容易导致专利授权众多但可用性差,一有维权行为专利就可能被无效掉;另一部分企业认为,专利有就可以,没必要分层保护,所有技术塞到一个专利里面,拥有一个大而全的发明专利,容易被规避,也无法维权使用。从专利维权的角度看,专利获得授权并保持专利权利要求的稳定性是非常重要的,在保证专利获取数量的同时,也应注意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提高质量。

《中关村》:近日,有媒体报道,一些西班牙企业对中国企业多年经营的披肩产品进行抢注专利、商标权,然后对中国企业进行打压,使得华商糊里糊涂地成为侵权者,如何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曾迪:由于专利权和商标权是分国别保护的,比如在中国有商标、但美国法律不承认,在美国有专利、在中国也不能维权,因此,中国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均应提前做好知识产权的布局:

商标的布局,比如要进入澳洲市场销售,先检索一下这个商标在澳洲有无注册,如果有可以谈判把它买过来、或者换一个商标,如果没有把商标在澳洲注册了。

专利布局,首先在中国要做好专利申请,对于可能进入外国市场的产品技术要及时提交PCT国际申请(在北京国家专利局就可以提出),同时对可能进入的外国市场进行检索,找到相关领域的专利,在我们的产品上做一些技术规避,使其不侵犯外国市场现有的专利权。

《中关村》:中国企业容易掉进哪些类型的知识产权合同陷阱里?如何防范这些风险?

曾迪:合同本身由《合同法》规制,原有的合同法中有债务合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并没有知识产权合同这一类,而随着知识产权的兴起,越来越多知识产权专用的合同或合同条款出现,法律规定散见于《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中。常见的知识产权相关的合同,有知识产权委托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销售合同、购买合同、转让合同、许可合同等。

根据诉讼的实务经验,我们看到很多知识产权合同中的陷阱,今天集中谈几个常见的问题:

第一,知识产权归属。委托开发合同中,按我们普通的理解,一方出钱一方出技术,那么技术成果应当归于出钱一方,但恰恰相反,法律规定知识产权归属首先看合同约定,合同里没写就推定归属被委托方即出技术方,因而在很多委托开发合同中,技术方故意不对知识产权归属做约定,导致法律推定的情形,使出资方失去相应的权利。

第二,权利瑕疵担保。涉及设计、加工、研发的知识产权的合同中,必然包含技术来源、标识来源、文字来源,合同双方往往按照买卖合同习惯约定条款,但忽视了交付的智力成果是否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问题,这个也需要重视并进行约定,双方提供给对方的技术、文字、图片均应承诺是合法并有权使用的,这个在法律上交“权利瑕疵担保”,否则谁提供的侵权内容谁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这方面提前在合同中,以书面形式约定清楚,有利于双方的合作。

第三,单方变更生效。合同应当是双方意愿的公平体现,往往一方设置陷阱时,会在一堆条款中加入“对XX事项的变更,乙方通知甲方,自乙方发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甲方应予以答复,过期不答复的视为甲方确认”,这种条款貌似公平,其实给予一方单方变更合同内容的权利。从律师的角度来说,合同确立了就具有较强约束力,不应随意变更,也不应给予一方变更的权利,否则合同条款处于不稳定的状态,难以履行,对于现有合同的任何变更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条款。

第四,知识产权衍生权利归属。双方履行完知识产权合同后,仍可以对智力成果进一步研发,对于后续研发取得的成果,比如委托研发合同履行完毕后,出资方申请了专利并计划新产品上市,技术方继续研发更优化的产品并销售给第三方,第三方将更优化的产品上市,就会打乱出资方的市场战略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对于衍生权利的归属应当提前约定。

《中关村》:有些中国企业自主品牌的创新力还不强,模仿的成分较多。在知识产权层面,这会导致什么问题?

曾迪:很多企业发展初期会有模仿的行为,如果使用的是公有领域的技术没有问题,如果使用的是他人专利技术,则有可能构成侵权,依据我国法律,专利侵权的后果是,首先是停止侵权行为(停止生产),其次是赔偿损失(数额一般1-100万元不等),第三是消除影响(在报刊上登载侵权的声明),对一个企业来说后果还是比较严重的。

我的建议是,产品研发阶段和上市前,还是要在销售的国家做专利检索,看是否侵犯他人专利权,能够规避的修改设计进行规避,无法规避的可联系对方看能否取得许可或直接采用专利无效策略。

普通侵权会赔偿结案,但专利侵权会停止生产、阻断销路、赔偿损失、损害商誉,对企业的经验风险危害更大,应当慎重对待。

《中关村》:中国企业如何防范来自国外的知识产权争议风险?

曾迪:防范来自国外知识产权的争议风险,需要从预警和布局两个方面入手:

从预防来说,企业对产品的相关技术在国外的专利申请情况要有所掌握,并分析出可能构成威胁的专利,以采取规避或无效的策略,在知识产权领域叫做“预警机制”,我国现在支持企业建立海外预警制度,并每年给予一定的政策补贴,从技术指导和资金上都给予大力支持,企业可以去各地区的科委网站上查询了解。

从布局来看,上面也谈到了,国内企业进入外国市场前,最好先对进入产品在该国的知识产权进行布局,企业首先立足于在中国做好专利申请,尽可能有质有量得获得专利授权,对于可能进入外国市场的产品技术要及时提交PCT国际申请(在北京国家专利局就可以提出),在产品进入外国市场前先占领技术门槛(专利),结合专利预警的策略,用专利为产品保驾护航。

装修合同陷阱 第5篇

装修合同陷阱一:条款不详细设置文字陷阱

据装饰协会工作人员介绍,一些装修公司会在合同中预先埋下“文字陷阱”。比如故意制定几条可有多种解释或正反都有理由的条款,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公司马上解释以减免责任。最常见的文字陷阱,不少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都会注意到在装修合同中约定使用某品牌的油漆,但装修验收后却发现,油漆质量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细一追究,原来合同中虽然约定了油漆的品牌,但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种等级,用何等级却未在合同中约定。装修公司就是利用这种文字陷阱另消费者蒙受损失。此外,装修工程中有许多专业术语,而大部分消费者又是外行,一些装修公司故意在合同中罗列大量术语,制造陷阱,消费者一不小心,就会被对方偷换概念。

合同陷阱二:如何避免掉进合同陷阱,装修合同越细越好

1.签订合同时,应要求装修公司使用正规的合同文本(正规的合同文本一般由建设部门和工商部门联合制定),记住要对方盖公司章。

2.在合同中,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这也是装修公司容易“挖陷阱的”环节,其中的隐蔽工程由于不好检查或利用消费者不懂行随意偷工减料提高成本。

如何防范家庭装修合同陷阱 第6篇

XXXX年X月XX日,甲方签订的《XXX住宅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XXXXX设计方案》含“温馨提示”、“备注”内容是由乙方事先拟定的,未充分考虑甲方的设计装修要求和意见。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充分沟通,特拟定如下补充协议。此协议如与甲方单方拟定的合同冲突,以此补充协议为主。具体如下:

一、本合同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乙方不得以以下理由压减装修或增加装修费用。甲方在总装修费用不减、没有开始施工的情况下,可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

1、测量尺寸与实际尺寸不符。

2、少报、漏报施工项目。

3、实际长度、面积超过报价包含的长度、面积。

二、乙方供应的所有材料、设备,如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涂料、卫浴等等,必须与«XXXX装饰主材选料订货单»中材质、品牌、尺寸、颜色等约定相符,并且材料实物上要有相应的品牌商标和防伪标识。如甲方要求,需要提供真实正品进货单据等。并在材料、设备进场时通知甲方验收、签字才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已使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商品,应立即更换,并且按材料、设备价款补偿给甲方。

三、如乙方不能按照《XXXX装饰主材选料订货单》按时交付材料、设备。必须马上通知甲方,并且免费升级为同品牌更高级别材料、设备。(金额差价1000元内)。品牌、款式、颜色由甲方选定。不得再次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四、定制家具(衣柜、鞋柜)所使用的板材上必须有品牌的商标合格证、条形码、激光防伪以及生产线流水号,并且真实有效。材质、型号、制作工艺符合《XXXX装饰主材选料订货单》,甲方验收签字后才可以加工制作。否则甲方有权退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所有装修材料安装前通知甲方验收,未经验收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免费拆除前期已完工项目。乙方以电话和短信通知甲方进行材料或工序验收应至少提前24小时。

六、工程质量验收,所有工程需分段验收签字才可进行后续工程。

1、隐蔽工程验收。(水电工程)甲方必须能看到所有水电管道,不能封闭后验收,否则乙方反攻重新施工。并且赔偿误工费用。

2、饰面工程验收。(墙面、瓷砖)

3、定制家具完工。

4、竣工验收。

七、甲方需要购买的材料包括:拖把池、全房开关面板和插座、空开、弱电箱、浴室挂件6件套、小五金、三角阀、全房灯具。乙方免费安装以上甲方购买的材料。

八、对于甲方需要提供的材料,乙方必须至少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预留甲方购买时间。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九、如甲方对施工人员工艺不满意,有权对其改正。如施工人员故意为难、刁难、不听劝告,乙方无条件立即更换施工人员。

十、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合同上的装修标准工序和设计图纸的要求施工。如自行改变、删减装修工序和尺寸,需无条件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装修中造成已完工项目(以及甲方供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或恢复原状。

十二、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身以及第三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

十三、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提出意见造成的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不得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并且乙方应及时修补,不得拖延或停工。

十四、装修期间,如有其他装修项目(如封阳台、铺设地板或其他),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必须派人监督施工,保证施工正确无误,不存在隐患。如不派人监督或监督无效,后期出现任何施工质量导致的问题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且免费维修。

十五、工程签订开工合同之日,支付工程款的10%。

工程进度过半时,支付工程款的40%。

工程结束后,甲方预留总工程款的10%作为竣工验收合格款。

十六、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三年,主材保修期为两年,电路和防水工程保修期为八年。

十七、如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装修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有乙方全额赔偿,并且免费维修。维修期间的施工要求和装修合同要求一样。

十八、本协议自年月日起执行,至保修期期满结束。

十九、如果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之规定,应按照《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注意事项:

1、签装修合同之日,仔细阅读合同的温馨提示和备注之类,并且需否定不合理条款。

2、合同金额的算法会非常复杂,如果有耐心在签合同之日仔细算下会发现差价很大。

3、签合同之前应先选好材料样式,要求装修公司提供《XXXX装饰主材选料订货单》。里面包括所有主材和辅材的品牌、型号。并且视为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每人一份保留。(一定在签合同当天同时签订,因为合同签字后装修公司经常以材料无货或者其他理由偷换材料)

4、如装修完工后出现阳台渗水等问题,装修公司很有可能推责到封阳台或开发商,最后答应维修,等破坏现场无法判定责任后在收取维修费用。所以遇到此类问题事先书面协议免费维修。如装饰公司不愿意可联系当地装修协会人上门判定责任出具书面报告后找装修公司。

5、所有合同乙方一定要签字盖公章,合同两份。甲乙双份每人保留一份。

6、装修公司、装修经理、装修监理基本是蛇鼠一窝。装修就等于和地痞流氓打交道。所以一开始合同一定要签好。法律是唯一的武器。

浅谈经销合同陷阱及防范 第7篇

关键词 经销合同 合同陷阱 风险防范

经销是厂家销售产品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的重要通道。成功的经销商往往利用其专门化的市场调研、分析能力协助厂家占领市场,实现预期的销售目标。厂、商在合作的过程中能够优势互补,利益双赢。厂家会充分利用商家的销售网络资源打开市场,而商家则利用厂家的优质产品作为后盾,实现高额销售,获得差价、佣金和奖励。但由于厂、商各自利益出发点的不同,在经销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矛盾。厂家过分注重自己的利润,忽视了对经销商的激励。商家过分注重自己的佣金和差价,忽视了产品的售后服务质量。双方往往在关键问题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以不再合作而告终。

经销合同是厂商为确保产品经销的实现而设立的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均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在目前经销体制中,中小型经销商往往受制于厂家,在签订经销合同的问题上往往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陷阱,需要商家加以防范。1 经销合同的风险及其后果

经销合同是厂、商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协议。它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着明确的规定。但很多的厂、商在合作中不能意识到经销合同的重要性,认为仅凭对方的信誉就可以进行交易。在与对方初步接触后就认为对方值得信赖,直接达成一些口头承诺。但事实上相当多的口头承诺比如经销涉及的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进店费、年终返利等最终得不到兑现。虽然依照法律的规定口头承诺也是承诺的一种形式,但由于这其中可变的因素过多,商家又不能举出其他任何的书面证据,所以最终发生纠纷后也很难得到法律上支持。1.2 经销合同中主要条款约定不明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一致协议。目前多数经销合同是生产厂家组织法律和商业专家研制出的格式合同。这种格式合同往往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忽视对商家利益的规定,所以很容易产生纠纷。这类问题主要表现为:①经销标的约定不明,比如规格、型号、标准等模糊不清。厂家故意在交货时以次充好、以廉充优、以旧充新;②关键的条款约定不明。经销合同中最为关键的条款就是销售政策如厂家的交货依据和时间、经销商退货或换货的条件、广告费和促销费用的承担问题、销售返利的比率等,但这些规定往往不够明确,如“销售不畅可退货”、“乙方铺货率在30%以上”等,非常容易产生歧义;③排除了厂家的某些权利,如直接利益回报的问题。由于经销利益回报与当时市场变化有密切的联系,一般商家在签订合同时很难提前确定,所以在经销合同中不能一一罗列相应条款。而那些临时的促销政策等都是由厂家口头告知的,但是具体能否享受以及如何享受还是由厂家最终确定,商家的最终利益很难有保证。

除了上述风险外,厂家还可能利用合同进行欺诈。中小型商家普遍缺少专业法律知识,许多劣质厂家利用经销合同当中的不明确条款制造陷阱,诱使经销商上当受骗,主要表现在:①恶意骗款。厂家利用经销合同向商家预收一定预付款或市场保证金后,只发少量货物,蓄意骗取全部货款,或以货款作为股份注册成立新公司,立即变更公司名称、地址、隶属关系,商标等;②俏货引诱。厂家故做虚假宣传,造成产品紧缺、畅销的诱人景象。初次经销的商家希望经销畅销的产品,与厂家签订购销合同并支付预付款或定金。有时为了获得高额的回扣,首次即大量订货,而实际情况是产品已经过时或市场根本没有需求,再加上经销商本身销售能力的问题,往往会造成产品大量积压,影响资金的周转;③鱼食诱饵。在与经销商的初步接触过程中,厂家按照经销协议先履行几份小额合同,制造履约能力强、信誉好的假相,骗取经销商的永久信任后与其签订大额合同,骗取大额货款,然后销声匿迹;④假冒身份。某些没有实体的虚构公司通过挂靠方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的方式,或假冒具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企业的名称,骗取信任与商家签订合同,骗取货款或货物。一旦经销商提出要察看货物,这些不法分子则设法让对方看别人货物,骗取对方货款或定金后,便再无踪影;⑤利用通信技术进行诈骗。随着计算机及通讯技术的发展,不少厂家利用厂商分处两地的情况,通过传真、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洽谈。不少商家见其传真或电子邮件后即与对方签订经销合同,支付定金或保证金,而厂家在收款后不按照预先的约定发货或履约。2 经销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经销风险的原因,客观地说是由厂、商两方造成的。厂家在区域经销市场中往往掌握重要话语权,而商家只关心差价和扣点等直接利益回报,价格保护以及市场秩序等其他条款内容很少顾及。经销商应该认真分析自己的地位,研究自己的利益保护问题。2.1 经销体制方面的原因

在寻找区域经销时,大多数厂家在最初往往会采取多家经销的方式以形成庞大的销售网络。一旦产品稳定地占据市场后,厂家就逐步地收回对本区域的控制权,最有效地方法是采取总经销下设分经销的方法。对经销商而言,成为某一品牌的区域总经销是最大的愿望,这样就可以掌握和控制该区域的整体销售,可以获得更多的销售回报。商家总是努力地显示自己的销售才能,争取早日升级,成为总经销。而厂家在这个问题上有绝对的决定权,有如“众星拱月”。经销商的利益受到侵害也就不足为怪了。2.2 厂家方面的原因

经销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厂家为了不受合同或合同的某些条款的约束,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含糊其词,或根本不签订合同。等到要兑现利益时,厂家又反过来利用合同进行推托。临时的促销活动也完全由厂家决定是否让经销商参与,而经销商也无法提出异议,因为合同中没有相应条款或订立不明确。

经销合同大多是厂家派业务员和商家签订,高层主管很少过问,这本身说明了厂家对经销合同的不重视。经销合同上销售任务和扣点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厂家的财务部门对这两方面都有相当的经验,到年终核算的时候直接按照自己的常规做法给予结算和返还。2.3 经销商防范措施少,缺乏警惕性

中小型商家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许多消费品区域的经销合同往往年年套用一个老的格式,合同内容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许多经销商认为签订合同是流于形式,没有必要。就销售任务和年终扣点问题而言,经销商往往按照厂家的要求去做。认为没有必要年复一年加以限制和规定。其他的诸如促销政策和价格保护方面的问题,经销商认为要根据市场运作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提前确定下来那也不现实也没必要。另外许多经销商认为双方合作几年时间了没出现什么问题,就盲目相信本肯定也不会有问题,忽略合同的时效性。3 经销合同风险的防范

俗话说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市场经济不相信君子之言。经销过程中,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必须要树立合同意识,只有订立了明确的书面合同,权利才能得到保障,也才能保证发生纠纷时不至于不能举证。商家一方面需要提高业务人员法律素质,另一方面聘请有合同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律师做法律顾问也是当务之急。3.2 签订经销合同需要把握几个问题

(1)签约前的工作。商家首先需要了解厂家的基本情况如签约目的、经营资格、资信及履约情况等。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要求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要杜绝凭关系草率签订合同的情况。

(2)经销合同签订需要坚持几个原则。一是对一切合同条款持怀疑态度,要逐条分析直到没有疑问为止。二是商家应尽量与正规的大企业合作,避免与弱势品牌合作。三是对临时签订的合同要加盖法人公章后才确切受到法律保护。四是对于销售任务大的经销合同可以分几次履行,这比一次全部成交的风险小。五是将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如交货方式、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划成对等的几个“子合同”,分步骤、有计划地履行,一旦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履约,即可及时终止或变更合同。

(3)经销合同形式与内容要规范。首先,合同内容要明确化、具体化。如“销售不畅”的具体界定、退货的规定等。二是避免口头承诺,以书面合同条款为准。对于厂家的口头承诺商家要紧抓时机,写成“正式的文字”。三是充分理解分析经销合同中各项内容,避免厂家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

3.3 风险发生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如何防范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 第8篇

1 供用电合同的特征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向用户供电以及用户向供电企业支付电费的合同,性质上属于特种商品的买卖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合同的一种。合同法中将供用电合同作为单独的一类有名合同,主要是考虑到这类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合同一方的主体是特定的。供电方是依法具有供电营业资格并被授于供电营业许可证的企业。

2)合同标的是电力这一特殊商品。电力虽然客观存在,但看不见、摸不得,且具有危险性。

3)供用电合同是一种持续供给合同。由于电力的供应与使用是连续的,因而合同的履行方式始终处于一种持续状态。

4)电力实行统一定价原则。电价由国家有关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实行分级管理。

2 当前供用电合同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1)供电企业签约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适应依法正确签订供用电合同的要求。

2)签订供用电合同时,供电、用电双方未就合同条款内容进行有效协商。

3)供用电合同中供电、用电双方的电力设施资产、维护管理责任混淆,划分不清。

4)供电企业未重视重要(高危)用户的供电方式,供用电合同、电费结算协议中的有关条款不够完善。

5)签订合同时,忽视对用电方履约能力进行审核。如用电方企业营业执照未年检、企业被注销或企业成立时未注册,而供电企业仍以该企业作为用电方与其签订合同,从而使电费追讨复杂化,给供电企业带来较大的合同风险。

6)忽视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应尽义务。

7)在与用户发生计量、电价、收费、停电等纠纷时,因不注重通过与用户积极协商,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清责任,及时化解矛盾,导致矛盾激化,带来社会负面影响。

3 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3.1 提高企业全员法律素质以增强合同风险防范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作为纲领性目标写入我国宪法,供电企业应重视通过组织法律培训(普法教育)、法律案例学习讨论、参与法庭旁听等多种形式,增强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及每一位员工的法律素质,应重视供用电合同的签订过程。

合同承办人员要选派素质好、作风正、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业务骨干担任,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还要建立内部激励制约机制,加强对合同的审核和监督。

3.2 充分开展供用电合同条款内容的协商

现行《合同法》对格式合同制定了严格的解释和适用规则。无论形式如何变化,供用电合同都摆脱不掉格式合同的典型特征。为减轻格式条款带来的法律责任,供电企业应采取多种途径进行预防化解,妥善利用供用电合同协商纪要这一有效形式。

供用电合同协商纪要主要是为解决格式条款弊端而设置的空白条款,供电、用电双方可以就合同文本有关条款进行充分、有效地协商,用电方可特别声明某些问题,供电方也可用它解释特定术语和事项、重点提示免责条款等。因此,供用电双方在签订供用电合同之前,对合同条款内容协商一致,并形成合同协商纪要,作为供用电合同附件,使供用电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便更好地履行合同。

3.3 明确电力设施的产权和维护管理责任

明确电力设施产权分界点,不仅明确了供用电双方对电力设施财产的拥有权,也明确了供用电双方对电力设施承担维护管理和民事责任的范围,从而保障供用电双方的正当权益,保护供用电的安全。当电力设施产权发生变更时,要确定产权转移的时间,当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提出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时,要签订委托代管协议。

如果合同中对电力设施的产权、维护管理责任的划分不明确,就会导致供用电双方对各自电力设施履行维护管理责任的缺位或错位,并承担由此可能引发的法律责任。如:2000年,某县大南坂农场尤某与几个同学在农场附近324国道线路边玩耍时,尤某顺着没有设立安全防护措施、设立的标志亦不醒目的变压器攀爬,导致被高压电击致残。2002年3月,尤父以用电单位某鞋塑厂、供电单位县电力公司为被告,以造成人身损害数额人民币194.48万元为赔偿标的,请求两被告予以共同赔偿。经审理后法院作出了判决,被告鞋塑厂、县电力公司对该变压器的产权没有明确约定,造成产权不明确,双方都没有尽到合理的维护管理责任,因此各承担赔偿损失20万元。

所以,在供用电合同中必须要明确电力设施的产权、维护管理责任的划分,并在合同附件中以明确的电力设施资产及运行维护责任分界示意图,对电力设施产权、维护管理责任条款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明确供用电双方的电力设施产权、维护管理责任。

3.4 重视重要(高危)用户供用电合同中的隐含信息

对于用户提供的基本信息,供电企业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因为多数情况下,用户对于电能质量的特殊要求以及用户的用电性质及负荷的重要程度都不是通过申请的方式直接提出来的,而是隐含在用户提供的基本信息中以及双方协商的供电方案内容中。如果忽视这些方面的内容,就会导致供电方案设计上的偏差,甚至导致后续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条款的重大疏漏。

另外,一些大的企业停电后会造成产品报废等重大经济损失,对这样的重要(高危)用户需要设置备用、保安电源。供电企业应根据其申请,仔细分析用户用电设施停电会给用户带来什么样的损失,并向用户讲明,以作为确定供电方式的重要依据,并以此为依据签订供用电合同。否则一旦出现纠纷,供电企业难辞其咎。如2003年4月,某市一供电线路被大风刮断,导致冷食厂所属区域大面积停电,因修路原因,抢修车无法进入,直至次日该线路故障才得以修复。停电造成冷食加工厂冷库制冷设备停运,直接经济损失5.6万元。后冷食加工厂诉至法院,要求供电公司赔偿损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供电公司提出,原告系冷冻、冷藏食品加工企业,自身应配备自备电源,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原告对此提出异议,指出在用电申请过程中,对于电力用途等信息已经向供电企业明示,在双方订立供用电合同的过程中,包括最后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文本中,都没有关于原告设置备用、保安电源的约定,因此供电公司的主张不能成立。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电力公司败诉。

所以对重要(高危)用户,供用电双方应根据用户对于电能质量、供电可靠性的特殊要求和电网供电的可能性,设置备用、保安电源,并在合同中进行特别约定,明确供用电双方权利和义务。

3.5 合同签订前对条款和资格的审核

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前,对于合同条款,供电企业应:①避免合同条款无效情况出现;②要确保每一条款的含义明确肯定,避免出现对格式条款存在两种以上解释的情况;③进一步充实违约责任条款,合同履行地点、备用电源、双电源的管理运行等特别约定事项方面条款。对比较复杂的合同可不采取格式合同文本的形式,而采取一般合同文本,由供用电双方参照合同范本,依据合同法及电力法律法规协商确定。

另外,在签订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审核用电方主体资格,其必须具备签约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核实用电方的主体资格,收集用户的基本情况资料,如用户的身份证、法定住址、营业执照复印件、用户的履约能力、商业信誉等,作为合同的附件。对于代理人签约的,应当在供用电合同中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 履行供用电合时应注意的问题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供用电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供电企业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同时还应履行法定义务。供电企业在享有收取电费及违约金、中止供电等项权利的同时,必须根据供用电合同的性质、目的承担合同义务。

在签订和履行供用电合同过程中,供电企业必须注重收集用户基本情况资料(如用户身份证、法定住址、营业执照复印件,用电设备名称、种类、数量、功率,用电单耗,用户履约能力、商业信誉及其变化情况,用户的经营及资产变化情况),对于与电量电费计算有关的数据和事实,一定要取得用户的签字认可,如电能计量装置的型号、编号、变比、首次用电底度、换表拆表底度、封印加封情况及计量装置更换时的相关记录,用户变压器暂停、启运现场工作记录等。在发生用电纠纷时,对现场的保护和证据固定也相当重要,必要时,可以进行公证或申请人民法院诉前证据保全,也可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请求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制作调查笔录、封存电力设备等。

5 结语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和用户以合同形式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运用法律进行供用电运作的一种协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发展,全社会法制观念已深入人心,依法治国、依法经营的意识大大提高。而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供电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供电企业只有加强法律宣传,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尤其是加强对供用电合同的管理,严格履行法定义务,规范电力经营行为,规避电力市场潜存的法律风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陈锦德.浅析当前供用电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J].科技信息,2007(5) .

[2] 朱亚.供用电合同的纠纷类型及解决途径[J].电力需求侧管理,2005(4) .

[3] 冷军.电费回收中容易出现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J].农村电工,2005(2) .

[4] 许世平.论不安抗辩权在供用电合同履行中之运用[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6) .

如何防范家庭装修合同陷阱 第9篇

2011年,洪先生与一家家装公司签订装修施工合同,约定由该公司为洪先生的房屋进行装修,总价为6.3万元。合同还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工程款应当按实结算。合同签订后,装修公司进行了施工,洪先生也于当年6月底人住。

2012年8月,该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洪先生支付拖欠的装修款11500元。

公司认为,在实际施工中部分内容做了相应变更,洪先生也确认了增加项目。增加项目价款是9000余元,减少项目是4500余元。另外洪先生曾要求更换钛合金移门,要另付差价432元。厨房吊顶板更换板材等,洪先生已付工程款6万元,尚余3000元未付。所以,洪先生应当支付拖欠的装修款总共为11500元。

洪先生则辩称,当时口头谈的总价是6万元全包,也就是预算单上的那些内容,实际施工没有增加项目。自己现在已支付了6万元,不欠装修公司钱款。

法院经审理查明,洪先生分别在两份项目变更表E签字确认,增加的工程款是9000余元,而预算表中减少项目的总价款4900余元,应从中抵扣。

法院认为,合同约定工程总价6.3万元,如有变更,此部分据实结算,并在预算表中明确约定各项目名称及价款。洪先生辩称双方口头约定6万元全包,并无证据证明。洪先生已支付6万元,合同内尚有3000元未付。对增加项目,洪先生确认为9000余元;预算表中减少项目的总价款4900余元,应从中抵扣。更换钛合金移门、厨房吊顶、人造石等,因公司未能证明洪先生对此确认,也未能证明存在差价,故洪先生可以不必支付这部分款项。厨房花砖和墙纸定金,并非预算表中的内容,但洪先生曾签字确认过,故此部分钱款应支付给甲公司。综上,洪先生尚欠付7900余元。一审法院判决洪先生支付甲公司7900余元,二审维持原判。

【点评】遭遇变更须仔细核对

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在装修前会签订书面的合同。但实际施工过程中,随着业主需求的变化,往往会对施工材质和施工的内容进行变更。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所以,在变更施工材质和内容时,装修公司应提供书面的变更签证单,由业主对施工材质的价格、数量、内容进行确认。经过确认的变更内容,业主要支付相应的款项,如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则业主可以拒绝支付相应的款项。据此法院认定双方就上述施工内容的变化协商一致,最终判决洪先生还要支付装修公司7900余元。

【提示】

在装修过程中,业主应审核变更签证单,对变更的内容进行仔细核对,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案例2】公司无姿质导致装修推倒垂来。损失如何分担?

王先生将自己购买的办公用房委托某公司进行装修施工。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在施工说明中载明了工程的消防规范要求。完工后,王先生于2009年1月入住。2010年6月,公安局消防部门以装修不符合消防安全为由责令立即改正。王先生不得不将办公室一层顶部及二层部分地面拆除,重新进行符合消防要求的油漆喷刷并装修。2011年,王某以“支付消防整改引起的二次装修损失费6万余元、赔偿二次装修期间办公室租金损失7.5万元”的请求将这家公司告上了法院。

公司则认为,装修合同中约定钢结构仅作防锈处理,没有要求做防火处理,预、决算中也未包含防火处理费用,造成目前结果的责任在于王先生没有及时对工程进行检测。因此,不同意赔偿任何款项。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3月,王先生与该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随后,双方又签订《施工说明(一)》,其中载明:本建筑装饰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施工中,该公司根据王先生要求进行了部分消防设施的施工。工程完工后,王先生于2009年1月入住,并将房屋出租。2010年6月,消防部门以搭建临时建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钢结构未经防火处理为由,责令王先生立即改正。王先生与租客达成协议由王先生收回房屋,进行消防整改及二次装修,王先生不得收取该期间的租金等。

法院认为,王先生与装修公司的装修合同,因装修公司未取得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依法应确认无效。公司作为施工方,理应知晓相关消防安全要求并在实际施工中对钢结构进行防火处理。因此,公司应对上述损失承担责任。而王先生作为发包方对于该公司是否取得相应施工资质,未尽到审核义务,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经专业公司审计,王先生装修损失费金额为3.2万余元,公司应承担80%,即2.6万元。对于租金损失,审价机构认定重新装修的工期为1个月,故法院认定由公司承担租金损失为月租金25000元的80%即2万元。据此,法院终审判决公司赔偿王先生二次装修的损失2.6万元;赔偿王先生租金损失2万元。

【点评】装修公司有无资质应注意审核

目前,隨着投资理财意识的增强,购买商铺以及办公用房的人日益增多。但办公用房和商铺相对于居住用房,对装修有更高的消防和环保要求。如果未达到国家的相关法规规定,可能导致原有的装修不符合国家标准而不得不推翻重新装修;也可能导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不能开业经营的状况。

根据法律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应认定无效。在本案中,王先生聘请的装修公司因为未取得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该装修合同应确认无效。王先生作为发包方对于该公司是否取得相应施工资质,未尽到审核义务,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所以,法院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酌情确定由公司承担80%的损失、王先生自行承担20%的损失。

【提示】

在签订装修合同前,需要审核装修公司的资质,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案例3】老房翻新新旧叠加,责任如何厘清?

nlc202309012112

曹女士购买了一套带装修的二手房,因为原先的装修比较陈旧,曹女士想重新装修,出于经济实惠的考虑,曹女士决定对原有的装修部分拆除重装。

于是,曹女士选定了一家装修公司,双方签订装潢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施工。施工结束并入住3个月后,曹女士发现房屋客厅及内阳台墙面开裂等问题,装修公司多次修理也未能解决问题,曹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修复费用,并赔偿因修复导致的搬家费、误工费及修复期间在外租房的房租损失。

公司认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房屋因年代久远,内墙粉层本身水泥含量较低,必须铲除老粉层,重新做粉层,否则会出现开裂起壳现象,装修公司向曹女士提出过这个问题,但曹女士为了省钱拒绝接受该建议。公司告知曹女士必须办理验收结算手续后才能视为交房,但曹女士拒不进行验收,还于2008年6月当晚以装修已竣工为由从施工人员处收回该房钥匙,强行要求施工人员撤离房屋。根据有关规定,工程未办理验收,曹女士提前使用或擅自人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或损失应由曹女士负责。据此,公司不同意曹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施工过程中,房屋原有木地板、木格栅、门窗均未做拆换。木地板由曹女士另行聘请人员进行打磨,后由装修公司人员负责油漆。木格栅、门窗也由装修公司重新进行了油漆。2008年6月,装修公司完成房屋装修施工。之后,曹女士一家人住,但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法院委托某房屋质量监测站对房屋装修质量进行了鉴定。经现场勘查后认定:墙面、顶板粉刷起壳等主要由于原基层处理未能满足相关要求引起;钢窗框油漆脱落、锈蚀主要由原窗框锈蚀、未能按照相关技术要求清除导致;木地板色差主要为原表面磨光处理不平整、木材原存在色差,装修公司上漆之时操作不规范是导致木地板色差问题的小部分原因,大部分原因还是在于地板本身质量问题和打磨工序的问题。经鉴定,修复工程款金额为2万余元。

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装修公司负有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施工的义务。现根据质量鉴定报告,除木地板外,经鉴定均系公司施工不规范导致,故曹女士的入住不能成为未经验收的合法免责事由。鉴于房屋修复项目较多、影响较大,曹女士提出需在修复期间在外租房居住的主张较为合理,可以支持。曹女士迁出在外居住也确实会产生租金、搬场费用及误工费用。法院据此判决装修公司赔偿曹女士修复费用2万余元;房租损失、搬场损失及误工损失共计5200元。

【点评】二手房装修宜书面固定项目

二手房装修中产生的纠纷一直是审判中的难点问题。实践中,对于质量问题是由于施工不规范导致,还是房屋原先的装修未充分铲除而引起,容易产生分歧。在发生纠纷后,对于导致质量问题的原因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予以确定。根据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所以认为存在装修质量问题的一方需要向法院申请司法鑒定并预缴鉴定的费用。本案中的鉴定就是由洪女士向法院申请并预缴了相应的费用。但实践中,由于鉴定时间较长、费用偏高,许多业主出于经济的考虑放弃鉴定。

【提示】

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建议业主和装修公司在二手房装修前对房屋原先的装修项目,例如木地板、墙体、木门油漆等是否要拆除,以书面的形式加以固定,避免纠纷的发生。对房屋原先材质导致的质量问题,应由业主自行承担,而对于施工导致的质量问题,则应由装修公司承担。

浅谈经销合同陷阱及防范论文 第10篇

关键词经销公约 公约圈套 风险防备

经销是厂家销售产品的一种紧张方法,是商品从出产范畴向消耗范畴转移的紧张通道。告成的经销商每每利用其专门化的市场调研、分析本领帮忙厂家霸占市场,兑现预期的销售目标。厂、商在互助的进程中能够优势互补,长处共赢。厂家会富裕利用商家的销售收集资本打开市场,而商家则利用厂家的优良产品作为后盾,兑现高额销售,获得差价、佣金和嘉奖。但因为厂、商各自长处动身点的差别,在经销的进程中每每会呈现矛盾。厂家太过珍视本身的利润,忽略了对经销商的鼓励。商家太过珍视本身的佣金和差价,忽略了产品的售后办事质量。两边每每在关键题目上各不相谋、各执己见,最终以不再互助而结束。

经销公约是厂商为确保产品经销的兑现而建立的彼其间的权力和任务,对两边均具有严厉的法律束厄狭隘力。在如今经销系统体例中,中小型经销商每每受制于厂家,在签订经销公约的题目上每每存在必定的风险和圈套,必要商家加以防备。

1 经销公约的风险及其结果

1.1 贫乏经销公约

经销公约是厂、商在自愿的根本上,达成的同等和谈。它对付两边的权力和任务有着明了的法则。但很多的厂、商在互助中不锐意想到经销公约的紧张性,觉得仅凭对方的诺言便可以进行交易。在与对方初步兵戈后就觉得对方值得相信,直接达成一些口头承诺。但实情上相称多的口头承诺比如经销触及的促销费、宣扬费、告白费、进店费、年末返利等最终得不到兑现。固然遵照法律的法则口头承诺也是承诺的一种式样,但因为这此中可变的身分过量,商家又不能举出其他任何的书面证据,所以最终产生胶葛后也很可贵到法律上赞成。

1.2 经销公约中紧张条目商定不明

公约是两边当事人达成的.同等和谈。如今大都经销公约是出产厂家构造法律和贸易专家研制出的模样公约。这类模样公约每每从本身的长处动身,忽略对商家长处的法则,所以很简单产生胶葛。这类题目紧张表现为:①经销标的商定不明,比如规格、型号、标准等隐约不清。厂家故意在交货时以次充好、以廉充优、以旧充新;②关键的条目商定不明。经销公约中最为关键的条目便是销售政策如厂家的交货根据和时候、经销商退货或换货的前提、告白费和促销费用的负担题目、销售返利的比率等,但这些法则每每不敷明了,如“销售不畅可退货”、“乙方铺货率在30%以上”等,特别简单产生歧义;③清除了厂家的某些权力,如直接长处回报的题目。因为经销长处回报与当时市场变化有密切的关联,平常商家在签订公约时很难提早肯定,所以在经销公约中不能一一摆列响应条目。而那些临时的促销政策等都是由厂家口头告知的,可是详细可否享福以及如何享福还是由厂家最终肯定,商家的最终长处很难有包管。

1.3 公约敲诈

除了上述风险外,厂家还大略利用公约进行敲诈。中小型商家广泛贫乏专业法律知识,很多劣质厂家利用经销公约傍边的不明了条目制造圈套,诱使经销商被骗上当,紧张表如今:①歹意骗款。厂家利用经销公约向商家预收必定预付款或市场包管金后,只发小量货品,蓄意欺骗扫数货款,或以货款作为股分注册建立新公司,立即变动公司名称、地点、从属干系,商标等;②俏货勾引。厂家故造虚伪宣扬,造成产品紧缺、畅销的诱人情况。初次经销的商家盼望经销畅销的产品,与厂家签订购销公约并付出预付款或定金。偶然为了获得高额的背工,初次即大量订货,而实际环境是产品已经过议定期或市场根本异国需求,再加上经销商本身销售本领的题目,每每会造成产品大量积存,感化资金的周转;③鱼食钓饵。在与经销商的初步兵戈进程中,厂家根据经销和谈先践诺几份小额公约,制造践约本领强、诺言好的假相,欺骗经销商的长期相信后与其签订大额公约,欺骗大额货款,然后鸣金收兵;④假冒身份。某些异国实体的假造公司经过议定挂靠方集体企业、国有企业的方法,或假冒具有必定驰名度、诺言度企业的名称,欺骗相信与商家签订公约,欺骗货款或货品。一旦经销商发起要查看货品,这些不法分子则设法让对方看他人货品,欺骗对方货款或定金后,便再无踪迹;⑤利用通信技巧进行欺骗。跟着谋划机及通信技巧的成长,很多厂家利用厂商分处两地的环境,经过议定传真、德律风、收集等方法进行洽商。很多商家见其传真或电子邮件后即与对方签订经销公约,付出定金或包管金,而厂家在收款后不根据预先的商定发货或践约。

2 经销公约风险产生的因为分析

造成上述经销风险的因为,客观地说是由厂、商两方酿成的。厂家在地区经销市场中每每把握紧张话语权,而商家只关心差价和扣点等直接长处回报,代价保卫以及市场秩序等其他条目内容很少顾及。经销商应当当真分析本身的职位处所,探讨本身的长处保卫题目。

2.1 经销系统体例方面的因为

在寻找地区经销时,大大都厂家在最初每每会采纳多家经销的方法以构成巨大的销售收集。一旦产品巩固地占有市场后,厂家就逐步地收回对本地区的把握权,最有效地方法是采纳总经销下设分经销的方法。对经销商而言,成为某一品牌的地区总经销是最大的欲望,如许便可以把握和把握该地区的集体销售,可以获得更多的销售回报。商家老是竭力地呈现本身的销售才华,篡夺早日进级,成为总经销。而厂家在这个题目上有绝对的决议权,有如“众星拱月”。经销商的长处遭到侵犯也就不敷为怪了。

2.2 厂家方面的因为

经销公约是束厄狭隘两边的法律性文件。厂家为了不受公约或公约的某些条目的束厄狭隘,每每在签订公约时隐约其词,或根本不签订公约。比及要兑现长处时,厂家又反过来利用公约进行推托。临时的促销活动也完全由厂家决议是不是让经销商参加,而经销商也没法发起贰言,因为公约中异国响应条目或订立不明了。

经销公约大多是厂家派交易员和商家签订,高层主管很少干涉,这本身阐明白厂家对经销公约的不珍视。经销公约上年度销售任务和扣点是特别紧张的内容,而厂家的财务部分对这两方面都有相称的经验,到年末核算的时候直接根据本身的老例做法赐与结算和返还。

2.3 经销商防备办法少,贫乏警戒性

中小型商家广泛存在法律意识稀薄的环境,很多消耗品地区的经销公约每每一年年套用一个老的模样,公约内容异国甚么大的变化。很多经销商觉得签订公约是流于式样,异国必要。就年度销售任务和年末扣点题目而言,经销商每每根据厂家的要求去做。觉得异国必要年复一年加以限制和法则。其他的诸如促销政策和代价保卫方面的题目,经销商觉得要根据市场运作的实际环境来决议,提早肯定下来那也不实际也没必要。别的很多经销商觉得两边互助几年时候了没呈现甚么题目,就盲目相信本年度必定也不会有题目,忽略公约的时效性。

3 经销公约风险的防备

3.1 建立公约意识

俗语说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市场经济不相信正人之言。经销进程中,为了防备不测的产生务必要建立公约意识,只有订立了明了的书面公约,权力才华获得保险,也才华包管产生胶葛时不至于不能举证。商家一方面必要进步交易人员法律本质,另外一方面聘请有公约法律知识和交易本领的律师做法律顾问也是当务之急。

3.2 签订经销公约必要把握几个题目

(1)签约前的工作。商家最终必要明白厂家的根本环境如签约目标、策划资格、资信及践约环境等。要当真检察对方的主体资格,要求对方供给法定代表人身份表明、交易执照。拜托代办人签订公约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拜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表明。要杜绝凭干系马虎签订公约的环境。

(2)经销公约签订必要坚定几个原则。一是对一切公约条目持猜疑立场,要逐条分析直到异国疑问为止。二是商家应尽量与正规的大企业互助,禁止与弱势品牌互助。三是对临时签订的公约要加盖法人公章后才切当遭到法律保卫。四是对付销售任务大的经销公约可以分反复践诺,这比一次扫数成交的风险小。五是将公约的权力与任务如交货方法、付款期限等紧张条目划成对等的几个“子公约”,分程序、有筹划地践诺,一旦对方在约按时候内未践约,便可及时停止或变动公约。

(3)经销公约式样与内容要典范。最终,公约内容要明了化、详细化。如“销售不畅”的详细界定、退货的法则等。二是禁止口头承诺,以书面公约条目为准。对付厂家的口头承诺商家要紧抓机遇,写成“正式的笔墨”。三是富裕理剖分析经销公约中各项内容,禁止厂家订定的不刚正模样公约。

3.3 风险产生后及时采纳补救办法

风险的产生每每会使经销商的长处遭到侵害,商家应当根据《公约法》有关法则采纳响应的补救办法。①补签公约。如果发觉商家未能兑现口头承诺,则应即时补签公约;②与厂家会商变动和解除公约。包括对公约的内容进行点窜大略补充,或两边当事人经过议定会商在公约干系有效期限还没有届满前提早停止公约。这类补救办法有其范围性,厂家每每予以谢绝;③不予践诺经销公约。适用于商家发觉已签订的公约不符合有关法律的法则、两边签订的公约大略为敲诈性的无效公约;④中断践诺经销公约。适用于商家已经入手下手践诺但还没有践诺公约终了的环境;⑤哀告有关部分确认经销公约无效。公约签订有仲裁和谈的,可以提请公约办理构造即工商行政办理部分的仲裁委员会对公约进行检察确认无效。如两边异国订立书面仲裁和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告状,要求确认公约无效;⑥及时向法律构造报案。在发觉厂家潜藏财产不能践诺或潜逃,该当及时向公安构造、查察院或法院报案,自动供给线索,汇集有关公约敲诈的证据,帮忙法律构造急剧侦破公约敲诈案件,以挽回因经销公约拐骗所蒙受的经济吃亏。

参考文献

相关文章
运动会跳绳通讯稿

运动会跳绳通讯稿

运动会跳绳通讯稿(精选6篇)运动会跳绳通讯稿 第1篇跳出健康、跳出风采胶州市第六实验小学举行跳绳比赛活动随着一生哨响,胶州市第六实验...

3
2025-09-23
艺术匠心范文

艺术匠心范文

艺术匠心范文(精选10篇)艺术匠心 第1篇一篇文学作品的优秀,源于作者深邃而独特的见识,源于作者独具匠心的表现技巧,源于作者精准而细腻的...

1
2025-09-23
英文入学申请书范文

英文入学申请书范文

英文入学申请书范文(精选9篇)英文入学申请书范文 第1篇Application Letter for AdmissionDear Sir or Madam,My name is ______...

2
2025-09-23
远程网络控制范文

远程网络控制范文

远程网络控制范文(精选11篇)远程网络控制 第1篇1 智能网络现场控制单元的基本结构远程控制依附于网络技术, 其控制模式是客户服务器模...

1
2025-09-23
银行面试题自我介绍

银行面试题自我介绍

银行面试题自我介绍(精选5篇)银行面试题自我介绍 第1篇在准备自我介绍时,我们要先明白自我介绍的目的是什么?其实,HR让你做自我介绍,...

1
2025-09-23
移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移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移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精选8篇)移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第1篇近年来,分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
2025-09-23
一缕阳光的小学作文

一缕阳光的小学作文

一缕阳光的小学作文(精选6篇)一缕阳光的小学作文 第1篇当我们汲汲于富贵,戚戚于贫贱时,何不让一缕阳光走进我们的心里,晕开满心的疲惫...

1
2025-09-23
医院2016年医疗质控工作计划

医院2016年医疗质控工作计划

医院2016年医疗质控工作计划(精选12篇)医院2016年医疗质控工作计划 第1篇冕宁漫水湾友松医院2016年医疗质控工作计划2016年我院为进一步...

2
2025-09-23
付费阅读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