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散文(精选6篇)
一个人的村庄散文 第1篇
李老汉的村庄在中国乌蒙山区的大山深处,叫岩石村,因岩石丰富而得名。可是现在村庄很萧条,仅剩李老汉一个人,他既是村长,又是村民,更是唯一的低保户。
岩石村很小很小,小到只能容纳五户人家,那里除了山还是山,除了贫穷还是贫穷。人们都是刚搬到此地,住一段时间,不到几年又纷纷搬走,村庄渐渐冷清下来。
令人不爽的是,由于太偏僻,在国家地图上根本找不到岩石村这个村庄,也提不到李老汉本人,更别说那些鸡呀、猫呀、狗了。后来李老汉去了县城五次,在他的强烈要求下,政府迫于压力,拗不过他,才勉强在地图上点了一个点,标上“岩石村”这几个还算比较显眼的字。说起这事,李老汉高兴了很久,每次和外村人谈起,都自豪地挺直了腰杆,似乎办成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心里乐滋滋的,脸上挂满微笑。无论走到哪里,他都会哼起电视里播放过的小曲:“美美观观的地,美美观观的天,美美观观黑土地……”哪怕哼得直跑调,哼得难听至极,也不在意,因为除了自己没人听得见。村庄现在只有李老汉和一头牛、三只鸡、一只猫相依为命。动物不懂人语,也只有李老汉自娱自乐而已。偶尔有几只大雁迁徙经过村庄,悲鸣几声,望着村里的凄凉场景,瞬间逃得无影无踪。
在李老汉的记忆里,他已经七十八岁,身体还算健朗,几乎没病没痛,算是长寿了,唯一不足的就是儿孙都没在身边。他二十五岁就和老伴结婚,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已经长大成人。子女们都有自己的想法,他也管不了,只落个难得清闲。小女儿李幺妹,初中毕业就去广东打工,钱没挣着,反而被人骗进了传销,一去再无音信。李老汉报警几次,又托亲戚询问,也没有找回来。这是李老汉心中无法愈合的痛,每想一次,就心痛一次,满满的愧疚,感觉对不起女儿,没有照顾好她,要是当时死活不让她出去打工,该有多好呀!可如今再说什么都晚了,唯有默默面对!
他的大儿子李丰脾气怪,动不动就指责李老汉。他早些年在外省做了上门女婿,生了一对儿女,活泼伶俐,人见人爱,只是媳妇管得严,车费又贵,很难回村庄一次。李老汉也懒得想念他,就当没有他这个儿子一样,来不来都没感觉,只要儿子好好的,他也就满足了。二儿子李宁自小孝顺、懂事,心疼老汉,只要在家就对老汉照顾得无微不至。后来李老汉到处借钱让二儿子去县城读书。真没想到,二儿子争气,没有辜负老汉的期望,轻松考取大学,现在已经有了稳定工作,在医院当医生,反正没有假期,更没有时间回来看望李老汉。二儿子一毕业就娶了媳妇,还是外省的,长得又高又漂亮。几年后,二儿子在县城买了房,在城里居住,几乎不回村庄来,几次想接父亲去县城享清福,都被李老汉拒绝。他不想打扰儿子的安静生活,也看不惯城市人的铺张浪费和任意挥霍,更是舍不得村庄那片厚重的土地。那些土地都是老汉的命根子,它们盛产粮食和蔬菜。无论什么年份,简单耕种,下几场雨润润地,阳光普照,待到秋天,都能获得大丰收。在李老汉心里,土地是他的根,是他的灵魂,是他的全部。只有看到土地,守着土地,枕着土地,他心里才舒服;只有依赖土地,陪伴土地,他才有归属感。儿子们每年都会给李老汉寄很多钱,托隔壁村的村长带给他。但他舍不得用,因为儿子们的钱也来之不易,都是血汗钱,一点点累积,也不知流了多少汗水。他将钱存在银行卡上,一点也没用,暗想可以留给将来孙子考大学用,谁也不让知道。自己在村庄根本用不上钱,吃的是自己种的蔬菜,煮的是自己种的大米,喝的是纯净的山泉水,睡的是当年父亲结婚时留下的老木床。唯有赶集时买些柴米油盐,只要他背点大米,花豆,去镇上一卖,再去菜市场一逛,什么都有了。
再过两年,李老汉就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了,一年领一次。八十岁的老人,国家有特殊照顾,一个月能有八十块钱,这是一笔不错的收入。他想过,到那时候,将会好好利用这笔钱,做点自己喜欢的事。他想买一大捆老皮烟(一种烟名),要叶子长,宽片的,还要摸起来脆的,那样抽起来才舒服,烟儿浓、味儿美。弄几斤核桃,要脆的,丰满的,不要夹壳的,那样难敲,李老汉也没手劲了,所以到时候必须谨慎挑选。最后他还想买两头小猪喂着,一头卖,一头自家享受。待到过年,儿子带着孙子回来,再到别村请几个年轻人,加上自己,半天时间,刮毛,开肠破肚,一头肥猪就能弄好。外花半天时间烟熏成腊肉,一半给儿子带走,一半留给自己。那样天天都能吃上香喷喷的腊肉,心里美美的,不觉间流出了口水。
李老汉的村庄四周是山,山上长满荆棘,其中狗尾巴草最多,中间有一条小溪,滋润着几块开阔的田地,那可是老汉的命根子。一开始李老汉的大哥李老拴和他一起在村庄居住,土地从来没有荒芜过,每年庄稼都长得很好。那时候,自己老伴也还在,任劳任怨,身体状况还算不错,虽然过得辛苦,却是满满的幸福,无欲无求。后来大哥满六十五岁,又没成家,膝下无儿无女。在二儿子的帮助下,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一辆小车将李老拴直接接到县城养老院,过着安逸生活。他还说不习惯,可李老汉很是羡慕。今年还回来看过李老汉一次,兄弟二人见面,格外亲切。大哥还送给李老汉一大捆老皮烟,他抽了几个月都还剩很多,只得找来一个蛇皮口袋,精心装起来,这样就不会被耗子拉走了。
在李老汉心里,最难忘记的是老伴。她命苦,才五十五岁就早早离世。李老汉永远记得那个寒冷的冬天,在乌蒙山区,大雪一直下个不停,飘舞的雪花,从天而降,使得村庄瞬间成为了银白色的世界。三五天后,村庄山路被雪封冻,河流结冰,难以顺利通行。就是这样的日子,还差一个月就要过年了,但老伴思念二儿子,她想去县城看看儿子,任由李老汉如何劝都劝不住,唯有随她去了。冒着大雪,步履维艰,李老汉一直将老伴送到村外。那天,老伴穿着草鞋,背了一个旧布包,里边装满二儿子喜欢吃的东西——腊肉、香菇,还有板栗,以及李老汉带给儿子的几斤酒。老伴随便捡一根竹子在手里当拐杖,就一步步向县城走去。不知走了多久,摔了多少次,终于到了县城,她惊喜若狂。可是由于眼睛不好,在赶路途中,她却弄丢了二儿子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已经无法找到儿子,更没有钱住旅店。老伴到处问路,人们都拼命摇头,这让她大失所望。只因她长期生活在农村,不懂交通规则,误入马路中间,被一辆突如其来的小车撞倒。司机乘机开车逃跑,刹那间,就消失在了车流中。老伴躺在血泊里,不能说话,也看不清四周,只是无助地伸伸手,却久久没有人来,随后就失去了感觉,昏了过去。人围得越来越多,没有人想到扶她一下,哪怕问候一声也可以,可是没有。人们只是纷纷议论不停:“到底该不该扶?”待到好心的开三轮车的小伙经过时,才打了120,老伴才被送进附近医院抢救。但一切太晚,她因为血流太多,呼吸困难,勉强坚持了几分钟,就撒手人寰,医生也回天无力。二儿子晚上才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匆匆赶来,看着早已咽气的母亲,却变得不知所措,是警察特别通知,他才来得快。
二儿子很伤心,但没哭出来,可能是男儿有泪不轻谈吧。他只是将母亲的遗体当晚就送回了家,并且请了三天假,买了一盒棺材,又请了单位同事和一个风水先生,将母亲的尸首在李老汉的堂屋里停了三天三夜,做了几场法事,请了一个唱孝歌的老头。待到期满,用钱雇来外村几个彪形大汉,几个小时才将母亲的棺材抬上山进行掩埋,再将一座坟堆起来,就算完事了。大儿子抽不开身,根本没回来,说是以后逢年过节,会给母亲多烧纸钱的。二儿子急着要上班,说是不去要扣工资,晚饭都没吃,便和单位上的人一起回了县城,临走时对李老汉说:“爸,家里剩下的事,你来安排吧!我要上班,就不陪您了!”临近过年,每个人都要忙自己的事,外村的几个大汉相继而去,风水先生也寻不见了。夕阳西下,乌鸦飞过,山间已经没有了一点积雪,溪水缓缓上涨,悠悠向前流淌。最后,凄凉的坟堆旁,余晖还在,却只剩下李老汉一个人,一言一语,苦对孤坟。
李老汉彻底沉默,因为已经找不到说话的人。每天下午,他都会走到老伴墓旁,也不说话,静坐半天,才缓缓离去。在他的记忆里,曾经的村庄还算热闹,住着几户外姓人家,大家互相照料。串门,收庄稼,有说有笑,感情颇深。由于此地交通不便,去年他们已经搬到别村,再也没有见过。据说,那个村庄有个小学,交通方便,人流量大,还可以做点小生意,他们喂几头猪,贴补家用,生活无忧,总比待在李老汉的村庄强。那几户人搬走后,李老汉伤心很久,不知道人们为什么要离开老祖宗辛辛苦苦开恳的土地,修建的房屋。现在村庄已经是孤村,留他一个人,苦对苍天,孤影相随。
寒冬腊月,天气寒冷。李老汉却依旧在田地里忙碌,儿子已经说过不回来过年,今年又是他一个人独守空房,但他已经习以为常。清晨的村庄,雾色四起,扛着锄头,背着花箩,他得将土地整理干净,杂草铲除,砍掉枯树,然后一把大火烧掉,来年耕种也比较方便。吃几顿饭,悠闲几天,布谷鸟飞来,春天来到村庄,溪边柳树开始发芽,青草逐渐变绿,李老汉的年已经过完,修理农具,准备着下地劳动。一声春雷,闪电袭来,大雨哗哗而下。清早起床,李老汉赶着老牛下地,准备先耕地,种什么以后再另作打算。平平整整的土地里,李老汉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清明前后,种下玉米、花豆和洋芋,虽然有些疲劳,但一想到丰收,他心里开始高兴起来。雨一阵挨着一阵,风温柔吹着,不久后,玉米渐渐长出芽儿,每天都在悄悄长高,后来还背了包,长得更加好看。但好事多磨,不料玉米刚成熟,村里出现了泥猪。(所谓泥猪就是野生的一种猪,生活在大山里,以及废弃的煤洞里,有猪的习性,喜欢到有人烟的地方寻找食物,破坏性很强,牙齿有毒,咬伤人,不及时抢救,会有生命危险。)一夜之间,李老汉的几块玉米地被几只泥猪糟蹋得惨不忍睹,玉米杆左右歪斜,大多玉米被啃得面目全非,有些干脆倒在玉米地里。李老汉流泪了,摸着玉米杆,长吁短叹。辛苦一年,没想一夜之间,被这些家伙害成如此地步,实在伤感!他下决心必须治治泥猪,消消怨气。李老汉找来几个铁蹄夹子,下在玉米地周围,拿着祖传的脱锈钢叉,每天在玉米地不远处静静守着。本以为可以夹住泥猪,以消怨气。可是一连几天,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他想回家去了,几天都没睡好、没吃好,并且晚上玉米地还有点冷,他这老胳膊老腿,不像年轻人,哪能经得住!刚起身走,李老汉模糊听见泥猪啃玉米的声音,“咔嚓,咔嚓……”他屏住呼吸,轻轻拿起钢叉,快步寻声跑去,刚好看见泥猪,他脸红筋胀,拿起钢叉就向泥猪丢去。不料泥猪太狡猾,跑得太快,没叉中,刚好躲过。泥猪掉头看了李老汉一眼,拼命跑着,待到李老汉走近,已经跑进一个幽深深的洞里,躲着不出来,要和他打持久战。
洞边长满狼鸡(一种草名),还有一棵小洞青(一种风景树)。洞口小,人想进入可能会很困难,但李老汉本身瘦小。他刚开始静静守在洞口,不敢进洞,因为洞里经常会冒烟,还会发出怪怪的声音,他担心里边有不好的东西存在。他想抽一会儿烟,又望望家的方向,等待泥猪跑出来。李老汉拿出烟袋,取出老巴斗(抽烟工具),拿出火柴点上火,嘴里吧啦吧啦响个不停,声音很大,吓跑了几只正在采蜜的蜜蜂和一只懒惰的蚂蚁。李老汉抽了几次烟,也不见泥猪跑出来。这可急坏了老汉,他随处找了些沙毛(沙树的枯枝),然后放在洞口周围,点起了火,火烟寥寥,大股大股烟儿向洞里灌去。烟味越来越浓,他以为泥猪已经被熏死,不死也活不了,因为连他自己也被火烟呛得直打哈欠,流鼻涕。火烟散去,天色还早,他鼓足勇气,想去洞里看一下,观察泥猪是否还活着。李老汉用绳子勒紧衣服,向着洞里爬去,他全身扑在地上,一步步前行。他笑了,停了一秒钟,自己英明一世,现在的举动像极了一条老土狗,可笑不堪。但他管不了了,反正又没人看见。他依旧前行,不知走了多久,黑灯瞎火乱摸,有岩石、有枯枝,还有水流的声音。大约爬了十几分钟,才觉得手边好像有东西,他的手马上缩了回来。镇定后,他再次伸出手,终于摸到泥猪温热的皮肉。李老汉很高兴,大概有三只泥猪,估计全部都已经死去。他静静摸着泥猪,恰如抚摸一个个艺术品般的珍惜。泥猪不大不小,静静躺着,牙齿坚硬,四肢发达,嘴唇翘起,大慨有十多斤,和平常猪没有什么区别。李老汉提着三个泥猪的腿就往洞外爬,他的手不断响动,惊动其中一只泥猪。原来这些泥猪只是暂时昏迷,还有呼吸,只要休息片刻,他们就会醒来。不一会儿,果真如此,一只最大的泥猪突然醒来,先是四处乱串,然后在黑暗中见东西就咬。不觉间,咬伤了李老汉的三个手指,并且从他身上跳过,抓伤了李老汉的脸,随而跑出洞外,踏入玉米地,再也无法寻索。泥猪的牙齿有毒,被咬过的人,假如不及时处理伤口,不但会感染,还会有生命危险。
月色入户,村庄凄冷。李老汉待在洞里,已经筋疲力尽,脸和手疼痛无比!他想着:自己就算要死,也不能死在洞里。他想回家,想去城里看孙子,想吃饭了。他休息了半个小时,才勉强拖着血淋淋的手,顾不上脸的疼痛,扑在洞里,一步步往洞外移动。曾经走路多么容易,赶集、下地,现在每一步都太慢、太难。风越来越大,李老汉步履维艰,待爬到洞口已经很晚、很晚。他不管玉米地了,也不再追泥猪,只是携着孤影疲惫地回到家里,一直喘气,脸色苍白。李老汉生病了,他的手流血过多,脸上也全是瘀血,村里又没有诊所,看伤还得步行一个小时到别村去,现在已经很晚,可能医生早已睡下。他也懒得去,低下身从火洞脚抓来一把煤灰,随便涂盖在伤口上,脸也懒得清理。他以为这只是小病,好似感冒,三五天可能就彻底好了,不用大惊小怪。
窗外风越来越大,没有打雷,就下起了倾盆大雨。由于屋子年代老,又久远失修,开始漏房,“哗哗”落下雨水,缸子里、堂屋,已经积水成渊。李老汉太累了,顾不上伤口,顾不上屋子漏水,没吃饭、没脱衣服,勉强脱掉鞋,简单盖上被子,就快快进入梦乡。
这天晚上,李老汉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在梦中,他的村庄不只他一个人。还有老伴、大哥以及儿子儿媳和孙子,他们都朝着老汉笑,围在他身边,听他唠叨。看!老伴也静静向他走来,还向他招手了……
一个人的村庄散文 第2篇
在初学写作的时候,我常常埋头苦想:怎样才能编出一个曲折的故事,才能写出一段动情的文字?然而,即便费尽心思,多数时候却总是失望地发现,那些算尽机关编出来的故事其实不好看,那些字字雕饰抒发出来的情语其实未必动人。
直到有一天,我无意中进入了刘亮程的村庄,进入那个一条虫,一棵草,一条狗都有灵性的黄沙梁。在这个村庄里,风会把人吹向天空,山坡的花草会发出吟吟笑声,一头驴子会有自己的心思,茫茫白雪会照见人的孤独……
我学写散文的那扇门,就是这本《一个人的村庄》给我打开的。“我活得太严肃,呆板的脸似乎对生存已经麻木,忘了对一朵花微笑,为一片新叶欢欣和激动……”这使我第一次意识到,乡村的泥土上其实遍布灵气,我们眼中最寻常不过的花枝草叶里也包藏着快乐和寂寞。一颗平静、敏感的心,就是写散文的源泉。
读高中的时候,我把这本书放在寝室的枕头底下,睡觉之前总要翻一翻。每当熄灯了,夜深人静了,我躺在床上,闭上眼睛,一阵睡意蒙蒙,似乎看见了刘亮程从遥远的荒野弥漫而来的那份孤独。这份孤独,不仅是远离村人,独自看守麦田的离群之苦,也是在荒野上劳忙半世、此生被寒风吹彻的灵魂慨叹。
我想,对于文学创作而言,体悟“孤独”是很重要的。刘亮程笔下的这个村庄,不禁勾起了我童年的回忆。我小时候也生活在农村,是个病弱的孩子,找不到玩伴的时候,就喜欢一个人在村里的小路上走。那些落寞的田野,那些苍凉的飞鸟鱼虫,其实我都真真切切地见过呀!《一个人的村庄》里的物象,草木、牲口、农人,其实它们在我的生命里都存留着痕迹,只是我对它们还从来没有引起过注意,不知道该怎么样把它们在笔下唤起。
刘亮程的作品,把这些都教给了我。在今后的创作中,每当素材无处可觅,每当才思枯竭的时候,我就会想起这本书,想起那个村庄。我静静观察天上的鸽群,看着它们从村西头飞到村东头,于是写了《鸽子与村庄》;我悄悄窥看昆虫的世界,想着万物有灵,于是写了《送药的小甲虫》……
在我构思人生中的第一个长篇幅的小说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刘亮程。在村庄的田野里,草会开花,花会说笑话。于是,一个以草为起点构想出来的童话形象――“草婴”就在我脑海里出现了。我在这篇小说里写道:“那是六年级放假的第一天午后,我正蹲在离家不远的杨树下面,合眼入神地嗅一朵野花。嗅着嗅着竟睡着了。不知怎么的,睁眼时,我已躺在了一块夏虫叫得最热闹的田垄上……”就是在这片草地间,我遇见了草婴,一个带给我快乐的精灵儿……追究起构思的最初灵感,其实都是从刘亮程那里来的。
文学需要有根,每个写作的人都需要找到自己的根。黄沙梁是刘亮程的根。那么我们在文学的漫漫长路上,是不是也需要找到自己的根呢?
【主持人语】
有时候我们寻遍了全世界,才发现自己的根,原来就在自己起始的地方。
一个人的村庄散文 第3篇
一部作品引起文坛的广泛关注后,然后引起争议是正常的。一言堂才是不正常的。笔者认为从哲学、道德建构、生命意识、心理文化等角度赞扬刘亮程都有一定的道理,都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刘亮程散文的过人之处,但我认为要全面理解他的散文还必须从灵魂和宗教的角度来诠释。现在笔者从三个方面来看刘亮程是怎样把故乡当成他灵魂的故乡来写的。
一、黄沙梁村灵魂的故乡
土地是一切的基础,是人事永恒的寄托,乡村比城市更接近土地,这样乡村更容易成为人的灵魂的故乡。刘亮程说:“我的全部学识就是对一个村庄的认识。”[7]这个村庄,就是刘亮程从小到大生活了二十多年的新疆沙湾县的黄沙梁村。那是一个僻远的小村,用刘亮程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这个村庄隐没在国家的版图中,没有名字,没有经纬度。历代统治者不知道他的疆土上有黄沙梁这个村子。这是一村被遗忘的人。他们与外面世界彼此无知。”刘亮程就在这样一个小村庄里开始了他的思考和写作。
黄沙梁,这个弥漫着西部风沙的小村子,里面的任何事物都被刘亮程赋予了生命。刘亮程散文中出现最多的几个名词是:村庄,故乡,土地,根。乡村比城市更接近土地,正因为乡村的这种性质,更让人容易把它作为灵魂的故乡。刘亮程把灵魂寄居在故乡,即使他后来来到了城市,但他说:“我是这城市的客人,永远是。无论是寄住几天还是生活几十年;挣一笔钱衣锦还乡还是变成穷光蛋流落街头。”这样深刻的孤独感对于一个离开了自己生活的村庄的人来说,是与生俱来的。以致于在城市的花园里看到一堆牛粪,这本是肮脏的物体他也抓一把,嗅嗅,并感到一股熟悉的遥远的乡村气息扑鼻而来,沁透心肺。并由此而想到牛来城市的命运而联系到自己的命运:我是从装满牛的车厢里跳出来的那一个,是冲断缰绳跑掉的那一个,是挣脱屠刀昂着鲜红的血脖子远走他乡的那一个。作者在这里表达的让人触目惊心:作者的灵魂在故乡,作者的灵魂与故乡中的万事万物的灵魂是相通的。读者可以强烈地感受到作者是一个对故乡,对土地,对自然有着深厚感情的人。而这种感情造就了他的文字。
对于一个在农村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乡下人来说,那里的一切已是如此地熟悉,那里的每一事物都慢慢地渗入到自己的内心中,但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又不得不离开自己的故乡。那他最好回去的方法,就是用文字来触及那一段岁月。但当这种触及不仅仅是一种怀念后,就变成了一种对自己灵魂寻找出路的探索。刘亮程正是这样的探索者。有无数的东西要寻找。“一个有价值的作家关注的,恰恰是一成不变的东西,它们构成了永恒。”而这些不变的东西对于刘亮程来说就是村庄中的万事万物,在这种寻找的过程中,作者用文字构成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村庄,成了自己灵魂的故乡。而村庄里面的人,永远也不会知道一个叫刘亮程的人在这样默默地关注着他们的生活,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投生到僻远的荒凉的黄沙梁,来得如此匆忙,就是为了从头看到尾,看完一村人漫长的一生的寂寞演出。我是唯一的旁观者,我坐在更荒凉处。”作者通过这种注视,把村庄中的万事万物都纳入了自己的内心中,用文字表达出来就形成了一个人的村庄,也是自己灵魂的一种诉说。
二、村庄中灵魂的息息相通
歌德认真探索了自然与艺术的关系,他提出“对艺术家的最高要求是:他应该尊重自然、模仿自然,并且应该创造出一种逼肖自然的作品。”[2]其他生命也可以成为文章的中心。刘亮程散文中经常把物人化或把人物化,在他的笔下,村庄中万事万物的灵魂是相通的:“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野兔的路”、“通驴性的人”等,正因为他的灵魂融入了村中的事物,才能有这样的博爱。在他的眼中,人只是村庄的一个部分,生活在黄沙梁,做人和做头驴、做只虫一样平等。
在那一个狭小的村庄里,人和任何事物一样默默地活着,然后无声无息地死去。这样一代又一代,刘亮程作为村中的一位旁观者,但他的灵魂与他们是息息相关的,他们的生活是他所关心的。“其实人的一生也像一株庄稼,熟透了也就死了。一代又一代人的一生熟透在时间里,浩浩荡荡,无边无际,谁是最后的收获者呢,谁又目睹了生命的大荒芜这个孤独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黄金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村庄中的人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活着,做为一个醒着的人不能不为这种生活忧虑,“这个村庄在荒野上丢掉了都没人知道,它唯一的一条路在大雪中,唯一醒着的我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就是这样一个荒凉的村庄,却是作者的灵魂的故乡,他对故乡的感情是既爱又有忧虑,就像日本诗人小林一茶写的那样:“故乡啊,挨着碰着,都是带刺的花。”[3]但作者并不是仅仅停留在同情的阶段,而是对生命价值的追问上,对灵魂的追问上。”李锐这样评价刘亮程:“他使生命有了一种超越世俗的美丽和尊严。他把这尊严和美丽只给予了生命,给予了自然,而从不给予蹂躏生命的社会和历史,从不给予误会了人的文明’;他从来不以生命的被侮辱被蹂躏来印证社会和历史的深渊’他对人柔情似水,他对生命深沉博大之爱与天地如一。”[4]虽然李锐的评论有过奖之处,但刘亮程的爱是真实的,他不是虚假地向村人施舍他的爱,不像时炎国所说的那样:“作者把自己定位成黄沙梁世界的一个农民,向现代文明的代表知识分子所摆出的调侃姿态,使人不难觉察到他内心深处的那种无奈的辛酸与苦涩感,此中调侃实际上仅仅是一种虚弱的象征性自慰。”[5]在他的世界里,正因为与村中的事物灵魂都是相通的,所以才能强烈地感受到:“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都是人的鸣叫。”
这就是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因为整个村庄只有他一个人醒着。他默默地注视着这一村人,把村庄中的事物都融入自己的灵魂中,虽然有一天他离开了村庄。但他的灵魂已融入村里的事物中,他注定走不出自己的家园。他像他描写的那只老狗一样也成了村庄的一部分。他是一个通驴性的人。他不骑马。他和那头卖掉的老牛默默地对视。他为运到城市的牛的命运担心。他怀念那远远的敲门声。他说自己是黄沙梁上的另一块石头。这一切的一切都表明他的灵魂永远在故乡,无论肉体在哪飘荡。
三、精神的归宿:构建自己的村庄
宗教是教徒们灵魂最后的归宿,而故乡是刘亮程的宗教,那故乡也就是他灵魂的故乡。刘亮程说:“我所有的文学写作其实一直在为自己寻找一条走回去的路。”这“走回去的路”其实就是给自己的灵魂寻找一个栖居地,构筑一个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建立一种信仰。一个作家的肉体也许一生都漂泊不定,思想感情也随之变动不居,然而他的生命之根却一直深扎在一个相对固定的地方。这个地方可能是某个村庄,也可能是某个城镇或某座城市,甚至是自己幻想出来的空中楼阁,但它们的共同之处是,在那里永久地驻留着作家儿时的记忆和梦想,成了自己灵魂的归宿。刘亮程说:“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在心中构筑自己的村庄,我们一生中最早看见的天空、星辰,最先领受的阳关、雨露和风,最初认识的那些人、花朵和事物。当这个村庄完成时,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便形成了,这个村庄不存在偏僻和远近,它是精神与心灵的。我们的肉体可以跟随时间身不由己地进入现代,而精神和心灵却有自己的栖居年代。我们无法迁移它。在我们漫长的一生的某个时期,心灵停留住不走了,定居了,往前走的只是躯体。那个心灵定居的地方成了自己的一个村庄。”
死亡和爱是文学的两大永恒主题。而文学说到底也是一种宗教,都是在为人类的灵魂寻找出路,都关心人的心灵、信仰、爱。但是中国作家普遍缺少一种宗教情怀,大家更注重的是“现世”,而非“来世”,都对自己日常生活关注过多,而对于自己灵魂归宿,人生价值追问关注过少。而刘亮程以多年的守望一个叫黄沙梁的小村庄,体验出另一种生存的意义,寻找到了自己灵魂的故乡,他是这样看待死亡的:“一个人的一辈子完了就完了。作为领居、亲人和同乡,我们会在心中留下几个难忘的黑白镜头,偶尔放映给自己和别人,一个人一死,他真真实实的一生便成为故事。”刘亮程不像前人那样理解故乡,而将故乡作为中国人唯一的灵魂归宿和精神信仰,只有这样我们才有对抗死亡的力量,他认为故乡和宗教的关系是这样的:“所谓轮回再生均以回去为前提,所有的宗教均对死亡而建立的。人们追随迷恋宗教,是因为它给死亡安排了一个去处,一个人面对死亡太痛苦,确定一个信仰,一个永生的死亡方向,大家共同去面对它,这便是宗教的吸引力。宗教是宗教徒们灵魂最后的归宿,而故乡是刘亮程的宗教,那故乡也就是他灵魂的归宿,也就是他灵魂的故乡。我们来看他的文字就能理解这村庄是他灵魂的故乡,今后无论走多远,刘亮程都能顺利踏上“返回”的路,因为他的生命在这里一获得某种类似于宗教的洗礼,并感到永恒和安全。“我的故乡母亲啊,当我的生命在远方消失,我没有别的去处,只有回到你这里。”“我没有天堂,只有故土。”刘亮程用这种近乎偏执的方式来赞美他的故乡,使他的故乡不再是一般意义上的故乡,而是他的一种信仰,他的写作就是对自己灵魂故乡的追寻,他要用文字抵达自己的天堂。
刘亮程是幸运的,能在这日益焦虑、喧哗、匆忙的时代里为自己的灵魂寻找到一个安静的栖居地,并用文字表达出来。当我们在离故土越来越远,灵魂越来越无处栖身,心灵日益空虚的时候,刘亮程或许是一个很好的启示。
摘要:20世纪90年代, 刘亮程以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引起文坛的广泛关注。他在村庄中思考人的死亡、人的命运, 他把村庄当做他灵魂的栖居地, 就像宗教徒把宗教当做他们灵魂的归宿一样, 这让他的文章具有一种宗教情怀。他说他是用文字为自己寻找一条回家的路。
关键词:刘亮程,灵魂,故乡,村庄,宗教
参考文献
[1].林贤治:《九十年代最后一位散文家》, 《书屋杂志》, 2000年第3期。
[2]. (德) 歌德:《〈希腊神庙的门楼〉发刊词》, 转引自《西方美学史》, 朱光潜编著,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64年第一版, 第417页。
[3]. (日) 小林一茶:《俳句四首》。
[4].转引自《重新解构刘亮程》, 文学视界网。
[5].摘自《文艺评论》, 2003年第6期。
[6].转引自北大中文论坛。
一个人的村庄散文 第4篇
关键词:《一个人的村庄》 真 边地乡土 人性 农耕文明
谈到文学创造的审美价值追求的时候,“真”、“善”、“美”是一个重要的标准。“善”是文学传达出的人文关怀,“美”是优秀文学作品外在形式的表现,而“真”是一种内在的审美尺度。散文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学体裁,并且作为一种自由进退于文学和历史、哲学、伦理学、民俗学等非文学体裁之间的文学体裁,“真”也是散文价值判断的一个重要标准。刘亮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是在1999年出版发行并在文坛上引起轰动的,所以他被誉为“20世纪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而他的作品之所以能够引起评论界的非同凡响,就在于它的不娇柔造作,在于它有一种强烈的真实之美。那么这种真实美来自何处?
在喻大翔所著的《现代中文散文十五讲》中认为“散文的真”可以分为五个层层深入、共融共铸的层次:对象的真,主体的真,时代的真,文化的真,人性的真。“我们追求的真,就是在一篇满意的散文里,通过对象真的载体,经过主体真的化解与选择,穿越时代与文化,而达到人性的共真。然后,拨开共性,向下层层反观,我们又可把握到人性、文化、时代、主体与对象独特的具体性及其在特定环境中的演化。”[1]消解了各个层次间严格的界限后,喻大翔这种哲学层面的审视与划分在刘亮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里则融为三种真实美。
一、边地乡土的真实美
好比鲁迅的鲁镇,沈从文的湘西,莫言的山东高密县和贾平凹的商州,一个地域会因为一个作家的文学创作而呈现出它的独特魅力,而作家也成为这片土地的代言者。刘亮程也是通过《一个人的村庄》而成为边地乡村的代言者。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展现了边地乡土世界的真实美。边地的乡土世界是《一个人的村庄》描绘的对象,也是它依托的真实空间。这个世界为刘亮程的写作提供了客观的对象,自然也为它真实美的呈现提供了材料上的真实性。
但是刘亮程的村庄——黄沙梁,在现实中从何处来,归依何种文化背景呢?“新疆,特别是坐落在天山以北广大的山前平原中的村庄,是一种很有意思的人文景观。目前这片已经连为一体的耕地和房屋,在百年前还只是马帮驼队的驿站和游民们的乐园,最早在这里点燃生活的是沿着丝绸之路北道去的中原商人,这些疲惫不堪的跋涉者日出而行,日落后就在荒原中的羊圈、卵石小屋和芦苇棚中栖身,渐渐地,由职业的习惯应运而生的小滩小铺出现后,一些规模不大的村庄也就在西部背景上定格了。”[2]边地乡土文化正是在这样的自然景观上默默生长:干旱缺水,气侯环境恶劣,交通十分不便。恶劣的自然环境和割据式的居住,使得新疆与外界的联系异常困难,各绿洲之间的来往也不是那么密切。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归,似乎与世隔绝。生态环境的偏僻荒芜赋予边区文化封闭而自足的文化基因,人烟稀少的现状使它更加注重人与动物、人与植物、人与土地的关系。
所以,依托对象的真实性,在散文集里,他真实书写了边地这一特有的自然风貌:当然不是熙熙攘攘的集市,你来我往的邻里之间,而是无限的荒野和沙漠,倔犟而又卖力的老牛,卧在墙根的猪,年复一年遍地荒芜的野草,东荡西荡的大风,起伏向远的沙梁,踽踽前行的黄土路,路上的几串脚印,天边的几朵流云。然而,这种真实的边疆风土,在刘亮程的散文里却是充满着诗意情怀与文化自信的。所以在他的审美想象里,你会看到“一株草的死亡或许引起遍地草木的哀悼和哭泣”[3],“路比什么都永恒,它平躺在大地上,折不断、刮不走,再重的的东西它都能禁住”[4],“在狼天性的孤独中我看到它选择唯一食物的孤独”[5],“一朵云下的黄沙梁,也是时间的浮云一朵。吹散它的风藏在岁月里。”[6]“晨光很有劲。这面墙迟早会被早晨的阳光推倒。”[7]这样的审美想象,村庄里微小的生命并不是比人卑微的个体存在,而是同人一样或集体向上生长,或孤独地指引人生。他对细微生命的描绘与关照赋予他的散文一种虚化的真实美,而读者也在他构建的审美想象空间里体悟出庄子的齐物观。由此,荒凉而真实的边地乡土世界在他的散文里成为一个美的审美想象空间。
二、自然人性的真实美
人性的真就是人的真。“对于爱情的追慕与哀怨,对于自由的渴求与压制,对于生的烦恼与赞美等,这些尽管在不同的文化圈、不同的时空、不同的主体身上有着不同的内涵,不同的准则,不同的需要,不同的表现形式与途径。也有着不同的影响与力量,但基本的欲求与表达是不会消逝的。”[8]为自然人性唱响的赞歌便表现为刘亮程对人性之真的推崇。这种“真”有对自由的渴求,有对压制自由的悔恨,有对生的迷茫也有对死亡的向往,但是他却忽略“我”的主体性,而借助村庄里生存形态各式各样的生命体,甚至没有生命的个体也被他赋予了生命意识。
因此,在探寻人与边地事物的关系上,他把眼光放在人与一头驴,一条狗,一只牛,还有一片草,几棵树,一阵风,甚至一个坑,一坨牛粪的关联上。于是,“秋天,粮食不会按姓名走到谁家里。粮食是一群盲者,顺着劳动之路,回到劳动者心里。”[9]只有劳动才有收获,这样简单质朴的道理指引人要脚踏实地地行走。“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人一辈子种好它。”[10]荒地再荒凉也不如心地的冷漠更让人心寒。“这块石头已作为父亲生命中最坚硬的一块骨头提前埋进了土地中。”[11]父亲命运的遭际深刻着如地界石一般坚硬不屈的人格尊严。“你无意便将一棵草籽从秋带到春。”“春天空空来临。你走过不再泛绿的潮湿大地,你觉得身上痒痒,禁不住抖抖身子——无论你是一条狗、一只羊、一匹马、一只鸡、一个人、一只老鼠,你都成为大地春天唯一的救星。”[12]人与大自然的关系就是这么奇妙,尽管略带诗意色彩,然而村庄里的人就是这样和村庄里的各种物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endprint
的确“这个地图上确定存在的黄沙梁却在他的笔下不断地被虚化,他的文字让这里的一切变的更像一个寓言。在这里,你看不到村庄里的任何具体的人事纷扰,是非争吵,张家的媳妇儿、李家的婆婆,似乎这些从来不曾存在,只有这里的牲畜、花草、风月才是真实的,生命才是真实的。他写生命的生生不息,写生命在一种静止状态下是怎样消耗的,他写岁月的变换改变了多少东西,又改变不了多少东西。这些都是属于刘亮程的描写对象,但刘亮程的生存体验是不可置换的,这才是一个人的村庄。他以本真的状态呈现出它自身的、内在的精神气质,以最原始、最简单、最真实的方式撞击我们的心灵,引出我们最丰富的感慨和联想。”[13]这就是刘亮程,对边地自然风物的呈现,表达出对自然人性深沉的关怀。
三、边地农耕文明的真实赞歌
文化的真指的是散文的历史性、民族性、地域性与世界性之种种,是以不同心理基础为核心的广义文化传统。刘亮程在《一个人的村庄里》寄予自己对边地农耕文明乡土文化基因的深沉留恋与向往。“生活在西部的游牧民族,在外部因素的驱使下,追赶着水草丰富的生活环境,他们生命里所具有的流动性的因子,是独特的生活方式所赋予的:‘动态的生命形式赋予他们特殊的生存方式,使他们努力在每片生活过的土地上留下自己的生命痕迹,这也就形成了具有独特色彩的西部乡土文化。面对西部的荒凉和未开垦过的土地,拿起锄头,扛起铁锨,也是西部人生活的一种必然选择——‘刀耕火种的文明在西部同样留下了它的传统印迹。”[14]由此可见,西部边地的农耕文明是西部游牧文明的变异,虽然是和土地而非水草息息相关,但是西部的农耕文明有着西部游牧文化的深刻烙印,并有着独特的乡土情结。这种独特性在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里昭然可见。如有评论者说“农耕文明则多会形成一种乡土情结,如农耕文明的表现者刘亮程的散文,就充分展现了作为一个西部作家,对故土深刻而执著的爱恋。在刘亮程的笔下,农耕文明业并非对种田垦荒的生活景象的描写,而是通过一个村庄的人物与生活细节,把这种文明的制造者农民,形象地展现在读者眼前。”[15]当然,与周涛、柯红等西部散文家擅于表现游牧文化强健奔放的原始生命力不同,也与张承志选择沉于民间底层、放浪西北大地,与民众为伍挖掘真实的民族文化记忆不同,刘亮程更愿意以他的村庄——黄沙梁为中心,抒发细腻的乡土情怀。当然,刘亮程的乡土情怀也同西部文化的其他言说者一样,表达着与现代工业文明相抗衡的强烈隐喻意味。只不过,刘亮程作为一名边地“土著”建设兵团的后代,一者,他是借助西部的文化精神来改造主流中心文化,而非以西部精神资源表现主流中心文化的精华。二者,他对农耕文明的向往和对现代工业文明的温和抵抗表达了他深切的乡土情怀,以此守护着人类的精神家园。
在他的《一个人的村庄》里,刘亮程的乡土情怀寄托在一头驴、一只牛的身上。比如,在《通驴性的人》里,他把西部“自然生命精神的优越自信物化到驴身上,他们的驴不承认世界,它只相信驴圈,‘谁都不敢独自直面世界,但驴敢,驴的呜叫是对世界的强烈警告[16]”[17]。因此激发的情怀是如此昂扬:一旦鞭子握在别人手里,我会首先想到驴,宁肯爬着往前走绝不跪着求生存,把低贱卑微的一生活得一样潇洒、风流且亢奋,而且并不因此压低嗓门,低声下气。用激扬的呜叫压过沸沸人声;必要时,更要学一点拉着不走打着后退的倔犟劲。驴也好,人也好,永远都需要一种无畏的反抗精神[18]。他所表现的是即使是西部的生物,也是天地造化出来的独一无二的个体。这不正是一种独特文化视角下的崇拜?不正与中心主流文化下驴的丑陋形象形成鲜明对比?正是有着对西部农耕文明的真挚情怀,刘亮程才能借助于西部特有生物的特有品格建造他文化人格的自然原乡,以抵抗中心主流文化的强势侵袭。
刘亮程的乡土情结还表现在对农耕文明的守护和对现代工业文明的抵制上。实际上,数千年农耕文明是刘亮程散文书写的精神资源,而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则是对边地乡土文化的深情回馈。于此,他才对黄沙梁发出“我将不再走远,静坐在墙根,晒着太阳,在一根歪木棍旁把你给我的一天过完——这样平平常常的一天在多年前,好像永远过不完、熬不到边。”“我有点可惜自己,不愿像那根木头一样朽在这个院子里。我离开了家。”“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我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走动、居住和生活,那不是我的,我不会留下脚印。”[19]虽然刘亮程是他村庄的代言人,是边缘写作的力挺者。但是,刘亮程终究是一个现代工业文明中的城市人,他借助于《一个人的村庄》所表达的更是一种两栖人的文化乡愁。“早在十八世纪,当文明进步露出它辉煌的曙光时,启蒙先躯卢梭就警告说:文明与科技同样也会毁掉人类精神的宝藏,它提出著名的‘回到自然的口号。现在,人们完全处在都市硕大无朋的水泥空间,处在电子计算机亿次/秒的速率中,无不感到一种愈来愈重的精神压迫和畸化。被土地和大自然悬离的空茫、焦虑、莫名躁动、无力感、漂泊、无家可归的困惑,引诱人们想往一种坚硬、踏实、永久的精神居所。乡村中的麦地,村庄里的护河、大堆大堆的秸秆、磨光的锄把、镰刀、向日葵、瓷碗乃至麦粒,亦便成了小小的精神寓托之所,因为它们着实代表着土地,代表土地一种澎湃的生命和强旺的生机。土地——生命,村庄——生命,不约而同勾起他们对一种叫做‘家园的总体精神形态的想往与追寻。”[20]二十多年的乡村生活镌刻着刘亮程的童年时光、初恋的心事和青春的追忆。居住于城市之后,这些青春期的精神资源无时无刻不召唤者他回归灵魂最初的栖居地。地理意义上的家乡,社会学意义上的籍贯,文化意义上的故乡因此成为他寻找精神家园的出口。当代作家苏童的小说《逃》中“我”的叔叔陈三麦,在满载荣誉回到家乡后的再一次逃亡使人迷茫。为什么还逃呢?没有日常的理由,那是精神世界需要的精神归宿。《米》中的五龙带着城市的罪恶,坐上回往枫杨树乡村的火车,也是源于对地理意义的故乡的留恋和精神上的故乡的向往。所以,刘亮程所呈现出的这个村庄不仅仅是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而是一类人共同的精神家园,是灵魂的栖息地。如他所说:“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民族,个人精神世界,要靠自己一土一木去构筑。我们的‘圣经只能是自己居住其上的村庄大地,读懂它的一草一木,一事一物。把整个一生安置其中,开始是生存居所,最后是灵魂圣地。对村庄的写作其实是对自我灵魂的永久构筑。因着一颗心灵的力量,一座沉寂于黑暗时间的村庄被唤醒、照亮。”[21]但是,我们也看到了刘亮程对现代工业文明的抵抗是温和的、不激烈的,他在对黄沙梁的朝拜中隐藏着对现代生活人心荒芜的批判。
四、结语
从古至今,由外国到中国,写村庄的名家作品举不胜举,从书写苦难、贫穷,抒发国仇家思到诗话乡村、寄托处世理想,村庄附带着艺术家们或沉重或无为的思考被代言,同时也为艺术家们的立言贡献自我。然而,刘亮程笔下的一个人的村庄——黄沙梁,却能够深深打动读者和吸引读者,不是因为它指引人们关注苦难与蒙昧,也不是因为它带着绿水青山的诗情画意。而只是因为,这片土地是他灵魂的皈依地,是他创作的全部动力与根基。如果一定要为《一个人的村庄》寻找它富于真实美的理由:在荒凉而真实的边地乡土世界中构建起一个独特的审美想象空间;借助村庄里生存形态各式各样的生命体为自然人性唱响的赞歌传达出他对人性之真的推崇;同时,作为一个两栖人对边地农耕文明的留恋与向往表达了他对精神家园的迫切回归,一定是必须审视的三个缘由。
注释:
[1][2]喻大翔:《现代中文散文十五讲》,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1页,第40页。
[8]张功臣:《边地快车》,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3][4][5][6][7][9][10][11][12][16][18][19][21]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沈阳: 春风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
[13]吕新峰:《一个人的村庄 一类人的家园——新疆作家刘亮程的散文创作探析》,新西部,2009年,第16期。
[14][15]傅文靖:《西部文化的宏阔观照与诗意的生命关怀》,湖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2011年。
[17]范培松:《西部散文:世纪末最后一个散文流派》,中国文学研究,2004年,第2期。
[20]陈仲义:《乡土诗学新论》,中国文化研究,1999年,秋之卷(总第25期)。
一个人的村庄句子精选 第5篇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我们活着是因为还没有资格去死。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尽管这房子低矮陈旧,清贫如洗,但堆满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只有你和你的家人共拥共享,别人是无法看到的。走进这间房子,你就会马上意识到:到家了。即使离乡多年,再次转世回来,你也不会忘记回这个家的路。”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让那些草木再繁茂一次、葱郁一次已经不可能,即使给它和以前一样的阳光、雨水和养分,和以前一样的无人践扰的生存环境它们的根毁掉了。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多少年后当眼前的一切成为结局,时间改变了我,改变了村里的一切。整个老掉的一代人,坐在黄昏里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没人知道有些东西是被我改变的。在时间经过这个小村庄的时候,我帮了时间的忙,让该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我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走动,居住和生活,那不是我的,我不会留下脚印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明知你路途遥远,明知你很累,却送一块石头给你,是我不想让你走吗。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走过一些年月后就会发现,所谓的道路不过是一种摆设,供那些在大地上瞎兜圈子的人们玩耍的游戏。它从来都偏离真正的目的。不信去问问那些永远匆匆忙忙走在路上的人,他们走到自己的归宿了吗,没有。否则他们不会没完没了地在路上转悠。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来到别人的生命中。但她还是渴望春天,她害怕寒冷。”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也许我们周围的许多东西,都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关键时刻挽留住我们。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它替匆忙的我们在土中扎根,在空中驻足,在风中浅唱......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 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人们时常埋怨生活,埋怨社会,甚至时代。总认为是这些大环境造成了自己多舛的命运。其实,生活中那些常被忽视的微小东西对人的作用才是最巨大的。也许正是它们影响了你,造就或毁掉了你,而你却从不知道。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岁月若是如荒野般敞开,他便不能关顾自己,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
《一个人的村庄》
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在村庄里,睡一百年,都不会有人喊醒你,一场风过,有些东西就在看不到了。
在村庄活得太久,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
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着他们。
他们最终都没能跑回来,死在外面了。
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人最大的毛病是,爱以自己的习好度量其他事物。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我围抱着火炉,烤热漫长一生的一个时刻。我知道这一时刻之外,我其余的岁月,我的亲人们的岁月,远在屋外的大雪中,被寒风吹彻。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我的亲人们说我是个很冷的人,不是的,我把仅有的温暖全给了你们。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落在一个人一生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世的人来说,显然微不足道.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有一股寒风,从我自以为火热温暖的从未被寒冷侵入的内心深处阵阵袭来时,我才发现穿再厚的棉衣也没用了。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活是个好伴儿,尤其农活,每年都一样多,一样长短的季节。你不用担心哪一年的活会把你压得喘不过气,也别指望哪一年会让你闲得没事。活均匀地摊在一辈子里。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人会自己醒来。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不管我们年轻时怎样不听话,违背母语父令。最终还是回到父亲母亲的声音中,用你们的话语表达我们自以为全新的人生、做着父母语言中的所有事情。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我这人天生嘴叼,妻子常说我是天底下最难侍候的男人。不过,她并没侍候过其他男人,怎么能猜测天底下还有好侍候的男人呢。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也许我的一辈子早就完了,而我还浑然不觉地在世间游荡没完没了,做着早不该我做的事情,走着早不属于我的路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风刮到头是一场风的空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当你十五岁或二十岁的时候,那些三十岁、五十岁、七十岁的人便展示了你的全部未来。而当你八十岁时,那些四十岁、二十岁、十岁的人们又演绎着你的全部过去。你不可能活出另一种样子比他们更好或更差劲。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在凛冽的寒风中,身体中那点温暖正一步步退守到一个隐秘的连我自己都难以找到的深远处---我把这点隐深的温暖节俭地用于此后多年的爱情和生活。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况且,一个人要活的真实就难免不把别人的一生当一场戏。看不见的岁月是可怕的。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生命本身有一个冬天,它已经来临。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看清了一生事业的人,总是在笼罩众人的黑暗中单独地开始了行动。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这件事物还在。
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一出世,他的全部未来便明明白白摆在村里。当你十五岁或二十岁的时候,那些三十岁、五十岁、七十岁的人便展示了你的全部未来。而当你八十岁时,那些四十岁、二十岁、十岁的人们又演绎着你的全部过去。你不可能活出另一种样子比他们更好或更差劲。
刘程亮《一个人的村庄》
多少年后我才知道,我们真正要找的,再也找不回来的,是此时此刻的全部生活。它消失了,又正在被遗忘。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第6篇
黄沙梁,风起了。
你写众狗狺狺的夜晚,寂静飘远中一条冥然入睡的老狗来回的走动,眼中浮现出人们多年前的陈事旧影。你写人们全朝某个地方飞奔,你像是被遗弃似的落在后头,而你仍慢悠悠地走。你写当一切已成结局,时间改变了黄沙梁和你,老掉的一代人在黄昏中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你写你的孤独和乡愁,写你的永恒的心和黄昏。你的孤独像长星照耀十三个州府,你的乡愁像永远年轻的人的热泪。你的永恒的心是荒凉,你的黄昏是心上的永恒。
你是,是一个在心中的故土上,大雪纷飞的人
黄沙梁,风吹啊吹,吹散故土的风藏在梦中。
寒风吹彻,炉火须臾间变得苍白。纷纷扬扬的雪飘进你经历过的岁月里,远在冬天以外的地方也躲不过这场荒野一般的疼,即使那个黄昏似乎并不比以往要寒冷。这风,是你自以为温暖火热的从未被寒冷浸入的内心深处袭来的。你突然意识到,再厚的棉衣也无法抵御寒风,生命的冬天已经到来。
你是,是不为人知的,每一个孤独的瞬息
黄沙梁,风停了。
是走或留,是喜或愁,一个人的村庄是你的半生。你说,人心中的荒草,不是手中的这把锄头就能除掉的。抬手摸摸自己粗糙的面颊,落不尽的黄沙猛的扑来。人在兜兜转转中失去了耐心,在跌跌撞撞中磨掉了热情,踌躇地回到原地却发现早已不是残梦中的村庄。谁曾意气风发地离开,谁又满目酸涩地回来。人们都想要挡住时光的流逝,却只能在看见自己比熄灭还要寂静的一场燃烧后熄灭。而你,不知为何逃出了火堆,幸运而孤单地朽掉,被故土掩埋。你好似从没有回答过世界,只因黄沙梁它没有答案。你的心在尖利的黄沙中,徘徊不定,最终停在了黄昏前。
你是,是一挥手就成风,是一转身就成故土的眷恋
归期九月,故土已老,黄昏已然苍苍。也许,你的孤独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