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融资范文(精选12篇)
贷款融资 第1篇
一是身份缺失。
在银监会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指导意见》中, 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做了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 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在法律上只是有限公司, 不是金融机构, 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由于严格限定为“只贷不存”的公司, 导致小额贷款公司既依托于《公司法》, 又在《公司法》中无章可循, 作为一类经营特殊产品的公司, 在现行的《公司法》中, 没有对涉及贷款类业务的公司规定。另一方面, 由于它并不经营存款, 所以银监会认为它也不属于金融机构。试点机构在初期都是按照金融机构的发展模式来规划的, 但在实践中发现短期内获得正式“名分”却并不容易。这种“身份缺失”制约着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发展:一方面小额贷款公司难以照搬金融机构的资金获取和运用渠道;另一方面也难以享受政策优惠和支持, 如小额贷款公司仍然按照普通公司来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 而农村信用社在这两项都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予以减免。
二是监管虚置。
监管虚置是由第一个问题“身份缺失”直接引致的, 在第一个问题中提到的那样, 《公司法》中没有专门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规定, 而银监会又不将其纳入监管体系, 这就直接导致了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小额贷款公司根据目前的试点情况, 主要由当地政府组成试点管理办公室履行对小额贷款企业的市场监管职责, 银监部门迄今为止尚未介入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当前各试点成立的地方政府各部门联席的管理办公室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监管也容易形式化, 容易造成监管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
三是资金匮乏。
这个问题已经危及到了它的持续生存。在“只贷不存”的前提下, 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有三个途径:所有者权益, 捐赠资金, 单一来源的批发资金。但是无论哪一种途径, 都面临着现实的筹资难题。首先, 由于资本的逐利性, 所以捐赠资金不可能太多;其次, 受制于商业银行的一些限制, 小额贷款公司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批发资金, 只能转向一般机构。由于一般机构对委托资金的回报率要求很高, 会抬高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本, 此种资金也不可能成为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的资金来源;第三, 由于前两种资金来源的限制, 小额贷款公司目前主要依靠自有资本金来开展贷款业务。但是, 依靠股东增资和长期的分红截流, 并不是长久之计。因为股东都有自己的企业, 也需要发展壮大的资金, 不可能无限制地投入资金。资本金的严重不足, 导致小额贷款公司无法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发展规划, 面对日益扩大的市场规模, 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只能死卡着资本金和利润来制定贷款规模, 无法满足更多客户的贷款需求。
针对以上的问题, 目前在国家合法的政策范围内, 有下面三种方式能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资金的来源。
(1) 将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或贷款公司。
2008年初, 银监会和央行达成一致, 央行推动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 在自愿的原则下, 可以依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转变为村镇银行或贷款公司。这就意味着, 银监会和央行在分别进行了3年的小额信贷试验后, 终于达成妥协, 使小额贷款公司, 也有望成为正规的金融机构, 不仅能够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身份缺失”的问题, 而且能够解决其资金来源匮乏的困境。但是, 这个选择的过程对小额贷款公司而言却是十分痛苦的。因为根据银监会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东总额的20%, 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对于股东的规定更加严格:投资人必须为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无论哪一项规定, 基本点就是银行必须控股或者全资经营。从银监会来说, 也曾考虑放宽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条件, 降低对银行控股比例的要求, 但是考虑到当前的社会信用环境, 为了防止出现道德风险, 在银行控股上是没有任何让步的可能。而最初5个试点省的7家小额贷款公司, 本着“谁掏钱谁投资”的原则, 几乎全部为私人资本。在这样的股权结构下, 如果转型为村镇银行或贷款公司, 就必须把小额贷款公司的控股权和经营权交给别人。这对任何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在感情上都是无法接受的。但是不接受改编方案则将失去一次获得金融牌照的机会, 就不能获得向公众吸收存款的权利, 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将面临严峻考验, 而且以后能否有这样的机会尚不知晓。在这样一个机会面前, 小额贷款公司或者放弃控股权, 转制成为村镇银行或贷款公司;或者放弃这一机会, 从其他渠道筹集发展所需资金。
(2) 放宽对小额贷款公司股东数量的限制。
如果小额贷款公司放弃转制的机会, 就无法吸收公众存款, 股东投资就依然是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的资金来源。在试点的7家小额贷款公司中, 对股东人数都做了限制, 发起人数都没有超过5人, 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其实, 将股东人数限制在5人以内是没有必要的, 为了吸引更多的商业性投资, 需要放宽对股东人数的限制, 并加以政策引导。2008年, 银监会和央行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中放宽了对股东人数的限制: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个发起人, 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指导意见》的出台, 放宽了对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的限制, 而这对放弃转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尤为重要。首先使大量的民间资本有了正规的投资渠道, 不但可以丰富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 而且能够有效地抑制非正规金融的发展;其次, 外国公司也可以投资小额贷款公司, 不仅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发展所需的资金, 而且在管理、运营等多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 有助于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3) 从其他金融机构批发贷款。
从其他金融机构批发资金是小额贷款公司重要的资金来源, 参与首批试点的山西省平遥县日升隆和晋源泰。都曾向商业银行提出过融资的希望, 但由于法律地位不明确、融资缺乏政策依据而未能如愿。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在2007年也曾经提出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委托资金的意向, 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政策指引, 贷款还需要通过政府平台, 绕道向小额贷款公司批发。2008年5月8日, 银监会和央行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 小额贷款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 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 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小额贷款公司已经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 转制成为村镇银行或贷款公司, 或者放弃转制的机会, 扩大股东人数以扩大资本, 或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批发贷款筹资, 是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三条路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的发展特点和股东的意愿, 选择其发展的道路。当然, 这是一个痛苦的选择过程, 因为每一种选择都会带来极高的机会成本。但是, 选择又是必需的, 因为这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
摘要:“只贷不存”政策一直是困扰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发展的主要问题。针对这个问题, 根据国家的相应的政策, 试图探索出一条适应中国国情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道路。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道路浅探
参考文献
[1]何广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制度绩效、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 2002, (11) .
[2]颜志杰.农户小额贷款的利率选择[J].现代金融, 2006, (2) .
[3]杨兆廷, 涟漪.农村小额贷款问题探析[J].农村金融研究, 2006, (2) .
[4]许可, 段愿.村镇银行设立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影响及建议[J].当代经济, 2007, (7) .
融资贷款资料一 第2篇
一、企业自愿申请
1.符合以下条件的中小科技企业可自愿向区科技局提出申请:
(1)在白云区工商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
(2)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商贸服务类科技企业申请前2个会计年度年平均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财务会计核算规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资信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
(4)企业连续生产或经营期二年以上;
(5)申请500万-2000万元贷款的企业(不含500万元)上一年度全口径税收要达到100万元以上(农业科技企业除外)。
2.申请企业需填写《白云区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担保贷款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三份,《申请书》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1)从白云科技信息网(http://)下载;
(2)向白云区科技局索取。
3.申请企业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详见范本、附后)
(2)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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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近两年税收汇总表及税单复印件;
(5)企业上年年终的审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以上复印件材料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按顺序进行装订;在担保审查中所需企业资料另行要求提供。
二、区科技部门审核推荐(一般15个工作日内)
区科技局收到申请企业呈递的《申请书》及其他资料后,对企业基本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向市担保中心推荐,推荐意见包括:
1.《申请书》填报的基本情况是否属实;
2.对企业的综合评价及其资金需求的意见。
三、市担保中心评审(一般30个工作日内)
1.市担保中心在收到区职能部门转来的申请资料后,按内部工作流程对企业的还款能力和反担保措施等进行评审,并在受理阶段收取项目评审费:
(1)资信评估部对项目进行受理;
(2)担保业务部对项目进行初评;
(3)风险管理部对项目进行复评;
(4)召开项目评审会对项目进行评审。
2.若同意担保的项目向合作银行出具担保意向书。
四、银行贷款审查(一般30个工作日内)
1.申请企业按银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审查;
2.合作银行按内部规定程序对贷款项目进行评审;
3.若同意贷款则向市担保中心出具贷款意向书。
五、办理放款手续
1.申请企业与市担保中心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并交纳担保费用;
2.市担保中心与合作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合同;
3.市担保中心与申请企业签订相关反担保合同,并办妥有关法定登记手续;
4.市担保中心通知合作银行发放贷款。
六、融资担保科技项目专项扶持资金申请
1、对希望申请融资担保科技项目专项扶持的企业,请按照当年白云区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要求,以科技项目的形式向白云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
(2)所申请科技项目的《广州市白云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可从白云科技信息网http://下载);
(3)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还贷凭证、银行贷款利息和担保费凭证。
2、区科技局将根据《广州市白云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申请融资担保科技项目专项项目进行调研、评审、审核,报经区政府审批后下发专项资金安排文件给项目申请企业。
3、企业凭资金安排文件,提供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等信息给区科技局以作划款依据。
附件
1申请报告(范本)
白云区科技局:
本公司是在白云区注册、纳税的类企业,成立于年,注册资金为万元,主要从事。近两年的工业产值或营业额达、,上一年度全口径税收达万元。现因公司发展业务的需要,准备开发项目,申请贷款万元,需进行融资担保。特向贵局申请“白云区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担保科技专项资金”扶持,现附上有关项目材料,请审核。特此报告。
附件:
1、2、公司名称(盖章)
申请日期
附件2
市融资担保中心要求提供的审核材料
1.《白云区中小科技企业融资贷款担保申请书》;
2.已经年审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
3.已经年审的《企业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已经年审的《贷款证》或《贷款卡》及其打印信息复印件;
5.《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财务主管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担保的相关事项,尚需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7.填写完善的《董事或股东名单及签字样本》、《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样本》;
8.前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上月财务报表复印件,以及相对应的经税局确认盖章的纳税报表;
9.如为高新技术企业,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0.如为银行推荐项目,则提供银行项目推荐函。
贷款保证保险助企业融资 第3篇
向银行申请贷款对小企业来说并非易事,不过,如果你拥有一份担保,事情可能会有所转机。因为对银行来说,贷款的风险性会因此降低许多,申贷成功的概率自然大大提高。
出于扶持中小企业的考虑,不少保险公司在近年来加入了为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行列,推出贷款保证保险产品。从目前统计的结果看,市场接受度正日益提高,同时赔付数额较少显示出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具备相当潜力。
在政府推动下风险严格把控
太保财险在上海试点“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已有段时日,由于有着严格的承保把控机制,所以很好地控制了风险。
据了解,该保险是与上海市科委、金融办联合试点的,只针对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还需经过上海市科委的推荐才能获得保障,这就将许多风险较大的行业、企业排除在外了。在首次贷款时,对每一个试点单位,由政府建立100万元的专项风险补偿基金,一旦出现科技中小企业贷款逾期不还,上海市科委风险补偿金将承担25%,保险公司承担45%,银行承担30%。
正是在这样的设计下,被保企业一般具有比较良好的信用和发展前景,恶意违约的可能性较低。在宁波地区,太保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与上海的略有不同,企业能否获得承保主要由银行和保险公司风控部门审核、确定,企业违约风险主要由银行、保险机构共担,宁波市政府则建立了超赔补偿机制,对保险机构在该保险项下赔款总额超出当年保费收入150%的部分,给予合理补偿。如今,以这一模式为雏形的信用保险市场正在浙江推进,多家保险公司已参与其中。
市场化模式有待更广范围试点
如果说太保的模式主要依靠政府力量,那么平安财险开展的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则更加市场化。其目标客户并不限于某个行业或地区,也并没有采取和银行或政府风险共担机制,由保险公司自担风险。
从2012年3月起,这一业务在上海、青岛、福州、昆明、苏州、广州共6个城市先行试点。一年时间内平安信保在6个城市共承保小微企业100余家,承保总额超过1亿元,考虑到试点范围比较有限,未来还可能增加城市以测试运营情况。
目前“平安小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承保金额最少10万元,最多200万元,承保期限最长为1年。企业购买该保险,就可以将保险单作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重要资信材料,以提高信用等级,从而更加顺利快捷地从银行获得无抵押贷款。
投保时无需抵押是该产品的一大特色,平安专员会与企业客户面对面交流,并通过企业以往经营记录,以及企业主个人资信情况来判定企业主行业经验、收入是否稳定、投保企业所属行业前景等。当然,口说无凭,为了确保客户信息准确,审批团队需要看到书面的证明文件,比如月销售额等。由于该保险产品的时效较快,一般一周以内、最快三天就可以帮助小微型企业获得资金,因此颇合小企业需求。一旦发生逾期,并达到合作协议规定的理赔条件,平安产险即将其视为发生保险事故,向合作银行理赔。理赔金额包括剩余本金、利息及罚息。
根据有关报道,平安财险除了目前开展的一年期短期无抵押担保业务外,正在申报一年以上期限的小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同时计划在更多城市开展小微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防范 第4篇
一、融资平台分类
按照银监会的要求, 2 0 1 2年以来, 银行对平台贷款普遍实施了严格的名单制管理, 按“支持类、维持类、压缩类、退出类”的四级分类原则将所有平台客户进行信贷分类, 列明信贷管理名单, 以及是否给予信贷支持的依据。
“支持类”是指符合融资平台的新增贷款条件和银行的信贷政策及风险偏好, 可以增加贷款的平台;“维持类”是指不完全满足融资平台新增贷款条件, 但未超越银行风险容忍度, 可以为保证项目完工进行再融资但贷款余额不超过年初水平的平台;“压缩类”是指既不符合融资平台新增贷款条件和银行信贷政策, 又超越银行风险容忍度, 贷款余额不得增加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发放贷款的平台。“退出类”是指满足一般公司贷款全部条件, 经过相应程序已经退出平台管理的平台公司。
二、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面临的风险
1.信用风险
2006年以来, 伴随着城镇化建设加速, 房地产行业呈现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房地产行业的繁荣直接导致土地价格飙升, 各地不断涌现的“地王”一时间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政府财政收入构成中, 土地出让收入占据越来越大的比重, 据统计, 2 0 1 0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再创新高, 为7 6.6%, 这一比例是空前的, 反映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极度依赖。然而, 金融危机以后, 特别是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实施以来,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进入“寒冬”。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 2 0 1 2年上半年, 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39964万平方米, 同比下降10.0%, 全国商品房销售额23314亿元, 同比下降5.2%。房地产市场萧条对政府的直接影响就是土地出让收入锐减, 据统计, 今年上半年, 全国300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6525.98亿元同比下降38%, 土地出让金的缩水额度达4000亿元。而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余额中, 承诺用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债务余额就占到约30%, 这就产生了巨大的偿债风险。另一方面, 银行之所以敢于给予融资平台大额授信的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 授信往往有土地抵押作为担保。如果土地大幅贬值, 会直接影响银行第二还款来源。所以, 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形势下, 融资平台的面临较大的信用风险。
2.信息不对称风险
地方融资平台和地方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融资平台的融资管理决策、人事调度、资金调度、监管都是有地方政府主导的, 可以说, 地方融资平台相当于地方政府的公司身份。银行在对融资平台授信过程中, 关注不仅仅是融资平台自身的情况, 银行更关心地方政府的财力。然而, 地方政府通常不向银行提供详细的财政收支变化情况, 银行只能凭借一些不完整的资料对地方政府的财力做出评价。
在多家银行相互竞争、政府又有多个融资平台的情况下, 银行很难控制自身风险。银行很难判断融资平台的资本金来源, 有时连跟踪资金用途都变得很困难。一家融资平台通常有多家银行为其授信, 授信规模不是单家银行可以控制的。即使控制了某一家融资平台的授信规模, 政府又有多个融资平台, 容易造成政府过度融资, 很难控制政府的风险。
3.法律风险
目前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中有超过四成是由地方政府提供担保, 政府担保的主要形式是由地方人大或政府财政部门出具将未来银行的借款本息纳入财政预算的承诺函。而我国《担保法》规定,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 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地方政府出具承诺函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如果贷款出现不良, 银行很难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债权。
另一方面,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融资便利, 往往以行政手段将其他法人的资产强行划转到融资平台。像资产质量好, 收益高的自来水、燃气等公共事业单位, 政府划转其资产注入融资平台的现象很普遍。然而,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用行政手段划转法人资产, 实属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利。一旦出现债务危险, 银行业很难通过法律手段处置这些资产。
4.政策风险
地方融资平台具有很强的政府背景, 政府政策的调整对其影响很大, 一旦发生不利于其发展的政策变化, 融资平台将面临很大的风险。政策风险表现为一是区域经济发展、行业发展政策调整对地方融资平台产生很大影响。如道路交通项目, 实际还贷期较长, 随着管理政策、收费政策的调整, 项目将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二是经济环境变化影响地方财政, 当经济环境恶化时, 政府土地转让收入大幅下滑, 财政收入锐减, 政府无力履行财政担保函的承诺偿还债务。三是贷款期限较长, 可能跨越几届政府任期, 下一任政府可能对上一任政府任期发生的融资平台贷款缺乏还款意愿。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实质上是一体的, 但形式上相对独立, 为地方政府逃避还款责任提供了灵活性, 银行面临突出的政策风险。
三、风险防范建议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防范不仅关系到银行贷款安全, 而且关系到地方政府财务风险及其演变为金融甚至社会风险。深入分析平台贷款各个环节, 剖析平台贷款风险点, 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平台贷款风险, 成为各家商业银行面临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这里从贷前、贷中、贷后三个层面对平台贷款风险防范进行浅析。
(一) 贷前层面
在贷前层面上, 银行应严格按照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 开展贷前调查。贷前调查重点关注:一是借款主体资本金情况, 防范纯粹用来借款的空壳公司。二是项目融资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展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三是项目进展及项目收益情况, 注重贷款的第一还款来源。四是抵质押物是否足值, 是否容易变现, 落实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贷前调查不应流于形式, 调查人员应按照商业贷款的要求, 深入项目工程实地、对借款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经营管理、财务状况、抵质押物等有关请况进行核实, 出具调查报告独立发表调查意见。
(二) 贷中层面
1、严格按照商业银行授信审批流程和制度规定, 进行贷款审批。
项目贷款应逐笔审查, 不得发放打捆贷款。项目审查时应对项目资本金能力进行客观评估, 防止融资平台套取银行信用用作项目资本金。
2、地方政府融资平台, 要尽可能采用银团贷款方式以分散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金额一般比较大, 由一家银行单独承贷, 不仅会受到资本金比率制约, 还会受到贷款集中度风险的考验。采用银团贷款的方式, 可以降低单家银行的贷款额度, 同时, 多家银行可以从不同渠道获得更多信息。
3、审慎评估地方政府的财力。
地方融资平台之所以在短时间内膨胀式发展, 很大一个原因是背后的政府信用支撑。由于政府不大可能破产倒闭, 银行毫不吝啬对融资平台放贷。近年来, 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逐渐被揭示, 政府信用也不是万能的, 所以, 银行在对融资平台授信时要充分考虑地方政府的财政情况, 对县级以下的融资平台要审慎评估政府的财力。
4、落实有效担保。
目前, 除了少数直接收益较高的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可以进行信用放款外, 其他平台贷款必须追加第三方担保或者土地使用权、项目资产抵质押。对于采用第三方保证的, 要落实其是否具备担保意愿和担保能力, 合理确定保证率。对于采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要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合法有效, 付清了土地出让金、办妥了抵押登记等手续。对于以项目资产抵押的, 不得接受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的项目资产抵押。采用特许经营权或收费权质押的, 要事先征得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并办妥相关质押手续。
(三) 贷后层面
1、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政府政策调整。
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牵动的经济社会中的每一个企业, 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影响更加明显, 因为经济形势变化不仅会对平台公司本身产生影响, 还会直接政府财政收支。今年上半年, 经济疲态尽显, 企业利润增速大幅减缓, 经济下行压力空前加大, 在这样的宏观经济形势下, 政府财政收入锐减风险加大, 融资平台风险更加容易暴露。此外, 政府政策调整也会直接影响融资平台的运行, 如果发生不利于融资平台的政策变化, 银行应第一时间评估政策变化对融资平台贷款的影响程度, 必要时及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
2、严格按照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规章制度, 开展贷后检查。
检查人员应深入项目实地检查, 对比授信时对企业的调查情况, 重点关注变化较大的事项。分析企业目前的财务状况, 对于变动较大的财务科目要落实原因, 密切关注财务科目的不利变动情况, 评估其影响。检查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关注保证人保证能力变化情况。
3、跟踪平台贷款用途和去向。
综合运用地方政府签订的各方资金封闭管理协议和融资平台开立的银行账户, 随时了解贷款资金的用途和去向, 一旦资金流向明显不符合约定用途、账户资金异常变动等预警信号, 及时发出风险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风险。
4、加强平台贷款抵质押品管理。
由于融资平台贷款期限大都较长, 贷款期间抵质押品价值变化较大, 银行面临较大的抵质押品减值风险。银行应当对平台贷款定期开展抵质押品价值评估, 当抵质押物价值下跌时, 银行应及时要求融资平台补充抵质押物, 以防范抵质押品减值风险。
5、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融资平台贷款金额较大, 在多家银行都有贷款, 每家承贷银行所掌握的信息不尽相同, 需要互通有无。另外, 由于信息不对称, 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负债水平、债务偿还计划等信息银行往往难以掌握。银行与银行, 银行与政府之间需要相互沟通,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建议采取政府投融资平台联席会议形式, 通过联席会议通报各级融资平台债务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信息。
摘要:地方融资平台在加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 但近年来相继发生了“云南高速公路融资平台千亿贷款违约风波”、“上海城投债事件”等融资平台违约事件, 将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问题推向风头浪尖。本文从信用风险、信息不对称、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等方面入手, 深入分析地方融资平台贷款存在的风险, 站在银行角度, 从贷前、贷中、贷后三个层面提出化解平台贷款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风险防范
参考文献
[1]范震.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及对策[J].经济师, 2011, (2) .
[2]耿红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及其防范化解措施浅析[J].金融纵横, 2010, (8) .
融资贷款服务协议 第5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作事宜
鉴于甲方有明确的融资贷款意向,经友好协商,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为甲方从第三方融资贷款和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全程谋略策划融资渠道,开通融资通路与第三方接洽;
第二条:甲方配合第三方融资资料,合理合法取得第三方贷款;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服务从第三方
等平台公司共融资万元,该款下达甲方账户,并支付乙方服务费万元。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前6期正常还款,若后期不还款,乙方收取服务费应保证甲方不启动法律程序,银行征信不进入黑名单,不扣单位工资等三个硬件,若其中任何一个硬件失约,乙方将退还服务费,并支付利息,甲方应承担来自第三方的催收压力(包括电话、短信)。
第五条:本协议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融资账:贷款利率超过利润率 第6篇
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现行的政策和外部环境都有必然的联系,企业现在普遍觉得生存的压力非常大。我在5月曾经说过:“如果目前的银根紧缩政策不改变,如果政府再不出手相救,如果外部环境得不到改善,今年下半年,国内存量中小企业中的40%将会半停产、停产甚至倒闭。”
这个问题我不是特指温州或者浙江,而是指全国,因为不仅仅是温州有这样的情况,全国都一样,最近全国工商联调研的报告已经印证了,全国中小企业现在大都陷入困境,温州只是一个风向标。
正规融资渠道贷款难
自2010年初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以来,截至6月14日,央行已连续12次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也达到21.5%的高位,冻结了银行大量的资金,其放贷能力备受制约。
现在正规的渠道能借到钱的利率也在不断地攀高,实际上升到年利率30%左右,虽然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没这么高,但银行通过各种名目来增加利息。
一种方式是变相提高贷款利息,比如说银行借给你1000万元,需要你先存300万元在银行,这笔钱你是不能动的,也是没有利息的(即使有也是低息的),相应产生的利息会被分摊到实际使用的700万元资金里面去了。等于提高了实际贷款利息,你借出来的也是“高利贷”。
另一种方式是银行变相要求借贷人购买各种各样的基金,名目繁多,这样实际上正规企业借出来的资金利率也已经达到月息1分到1分2,甚至1分5左右,企业的压力比较大的,融资成本也就增加了。
金融机构高企的利率对应的是稀缺的信贷资源,即使企业乐于接受这一贷款成本,但也不见得都能获得贷款,大部分中小企业根本无法入银行的“法眼”。转向民间借贷成了无奈之举。这其中,弱势的中小企业又是受冲击最为明显的群体。
温州一家高科技企业,颇具成长性。这家企业2009年获得银行几千万元贷款的扶持,新上马多条流水线,生产能力也达到之前的十倍。但随着信贷政策的收紧,银行又开始收紧对这家企业的信贷支持,而新上马的生产线投资仍未回收。
由于资金非常紧张,这家企业只能转向利率高企的民间借贷填补银行信贷收紧的资金短缺。据悉,目前其在民间融资规模已经达到1000万元,尽管借期偏长,但月息也高达3分以上,意味着1000万元的借款,一年将支付360万元以上的融资成本。就算属于高科技企业,利润率也难以覆盖这一成本。
而1000万元的民间借贷也许还不能完全解决其资金缺口,如果银行进一步收紧贷款,这家企业唯一的出路就是进一步求助民间借贷,背负高昂的利率成本,生存状况更为艰难,直接面临倒闭的风险。
不少企业也曾有类似的遭遇。有的是贷款到期后,尽管银行与其签订合同并表示:还款之后,还会与之续贷。但当企业借高利贷还款之后,银行则可能以存款准备金率的上调,信贷资金紧张为由,延缓续贷,而此时企业只能借更高利率的民间借贷还掉前期的借款,背负越来越沉重的负担。
短期的“高利贷”很大一部分是企业借作此类过桥之用,这意味着,一旦银行延缓放贷,那么很多企业都会面临高昂的过桥贷款成本。这直接威胁着企业的生存。
民间借贷成本高昂
民间借贷融资成本是比较高的。比如你需要500万元的资金,借期在1~3个月,如果找到民间投资机构,通常会要求你有资产抵押,而且资产估值不能超过借款数额。当然最关键的是利息,尽管在民间借贷中1~3个月的借期并不算短,但民间投资机构的报价至少是月息6分,按目前的情况,8分甚至1毛都有可能。
报出这个利息也是有他的道理的,这些投资机构集结的资金成本便要3分,与此同时还有公司运营费用也要1分,即使收取6分的借款利息,其所得利润也只有其中的2分。
6分或者8分的月息,折合成年利率则高达72%或96%,依照最高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4倍为界,这些都属于“高利贷”,这对非暴利行业且经营正规的企业而言无疑是难以承受之重。
如果你的借期是1年、3年或者更长期,这种长期贷款的月息也要3分左右。
自2010年10月以来,温州地区民间借贷利率便一路走高。央行温州中心支行监测统计,目前温州中介民间借贷机构年化最高利率已经达到40%左右。实际上,官方的监测统计应该低于实际民间借贷利率水平。为什么呢?因为它的数据来源于众多担保公司、寄售行、典当等中介机构提供的信息,这些被检测对象自身很可能也是“高利贷”的供给者,对于自己的不正规经营,透露给官方的信息还是会有所保留。
求助民间借贷,并能及时获得续贷的企业或许会借此解决燃眉之急,并赢来转机,但对于另一部分遭遇银行削减融资额的企业而言,借助利率高企的民间借贷融资则无异于饮鸩止渴。
如今的实体企业,利润率也许只有3%~5%,对于他们来说,别说8分、6分甚至2分的月息都难以承受。但又不得不借,不借就可能马上倒闭,而借还存在转机的可能。短期借高利贷还可以,但长期对于企业而言必然是致命的。在温州,关于企业主无力偿还高利贷而“跑路”的例子并不鲜见。
借贷双方的风险隐忧
高收益对应高风险,企业的融资困境对于民间借贷机构是机遇,但也是挑战。一旦风险集聚并爆发,包括陷入高利贷泥潭的企业自身,以及众多资金供给者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爆发的牺牲品。
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2010年底进行的一次民间借贷问卷调查即显示,接受调查的对象中,有89%的家庭个人和59.67%的企业参与了民间借贷,个人参与民间借贷的数量比企业多;从企业看,被调查的6家大型企业中仅1家参与了民间借贷,而中小企业则有60%左右的企业参与其中。
比如一位温州中小企业老板就曾表示,包括他自己,他所在的圈子有80%以上的人涉足民间借贷。这些人并非直接放贷,而是把钱以1.5~3分的月息给某些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对外放贷。
在这些中介公司中,值得提醒的是担保公司。如今担保市场似乎有一个成形的链条: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担保公司做担保,担保公司从中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这个链条看起来很正常,实际上,很多担保公司看中的不是一点服务费,而是直接取代了银行放起了贷款,不同的是一些担保公司放的根本就是高利贷。
此类担保公司最大的风险就是资金链断裂问题,由于担保公司以“理财”的名义吸引来的民间资金本身利息就很高,必然要寻找更高利息的贷款下家,一旦投资项目出现风险,势必引起整个利益链条的崩断。
风险的隐忧并不止步于个人、实体企业或民间借贷机构,且可能延伸至银行。
一些民间借贷融出的资金不排除来源于银行,这些企业借助其自身的实力从银行低价获取资金,再转借给其他企业,无形中也增加了企业的融资链条及其成本。
贷款不易成本高融资难困扰煤企 第7篇
在国内、国外经济形势依旧严峻的情况下, 怎样促进煤炭企业平稳发展, 同时有效解决融资难问题显得尤为重要。煤炭市场价格下滑, 融资难问题普遍困扰着煤炭企业。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资产负债率过高, 银行贷款比较困难
企业在现实融资中, 银行贷款是最经常使用的融资方式。银行贷款有规定的审批程序, 对贷款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资信评级及现金流量、盈利能力等均有相应要求, 同时, 对贷款额度和资金的使用都有严格要求。煤炭企业资产负债率整体上比较高, 而且最近几年呈持续增长态势。最近, 银行为了防止煤炭企业贷款可能出现的违约或不良等情况发生, 都逐渐加大了对相应款项的排查力度。
最近几年, 煤炭市场价格呈现持续走低的趋势, 煤炭企业商品煤销售受到影响, 应收账款急剧增加, 回款难度加大。同时新建或改扩建矿井、设备维护、资源并购等方面的投资使得煤炭企业的资金需求仍然很大, 而银行对其贷款却呈现紧缩趋势。
二、外部融资成本高
煤炭企业整体的贷款利率均高于央行同期贷款利率, 外部融资成本较高。煤炭企业要长远发展, 需要占有优质资源, 因此, 对资金的需求依旧很大。在过去煤炭市场比较红火的黄金时期, 很多煤炭企业都选择了上市进行融资。近几年, 煤炭价格下行, 且安全生产压力较大, 一些煤炭企业陆续放弃了上市融资这条路。黑龙江龙煤集团由于前几年不断发生矿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 目前已经放弃了IPO申报计划。另外, 煤炭市场不好, 证券监管部门对煤炭企业上市要求也很严格, 获得批复的难度较大或者融资额度较小, 起不到预期的融资效果。
并且, 煤炭企业利润下降较大, 其未来在资本市场上的表现投资者也不看好, 股票发行的价格往往不高,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融资的效果。
目前, 煤炭企业还可以运用的融资方式如下:
一、发行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 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 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企业债券代表着发债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债券持有人是企业的债权人, 债券持有人有权按期收回本息。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 同属有价证券, 可以自由转让。在企业发行债券时, 一般要对发债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或要求发行企业有财产抵押, 以保护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 在一定限度内, 证券市场上的风险与收益成正相关关系, 高风险伴随着高收益。企业债券由于具有较大风险, 利率通常也高于国债。
二、中期票据
中期票据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一项创新性债务融资工具. 企业获准发行中期票据后, 可绕开商业银行直接进行融资, 其效果与发行公司债类似。又因融资是在银行间市场进行, 避开了公司债复杂的审批程序, 故能够节省企业融资成本, 提高融资效率。目前3 年期中期票据利率在4.50%左右, 5 年期的在5.00% 左右。
三、股权信托融资
股权信托融资是指融资方以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 从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的一种业务方式。股权信托融资业务是债权融资方式的一种变通。融资方以协议约定的固定利率向投资方支付费用并可在税前列支。投资方在持有股权期间, 不参与经营, 不享有标的股权的分红、增值及衍生的其他任何权利。投资方在持有股权期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标的股权, 也不得在标的股权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等有可能损害标的股权安全完整的事项。因此股权信托融资不存在股权变更风险。
股权信托融资能够有效拓宽融资渠道, 同时可以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
四、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担保融资
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系经保监会设计批准的保险资金债权形式间接投资产品, 由保险公司发起设立, 以保险资金为资金来源, 以在建项目或投产项目为依托,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改扩建支出及替代项目存续银行贷款。融资期限为5-7 年, 利率一般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因融资主体具体情况不同而略有不同, 且随银行贷款利率浮动, 按季度调整。资金来源主要为保险资金。在银行信贷规模紧缩、其他债权融资规模有限的情况下, 引入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产品能有效的拓宽融资渠道, 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能源集团发展的资金压力。
五、“内保外贷”担保融资
“内保外贷”担保融资是指由企业内部的总公司给银行担保, 银行在境外给企业解决贷款问题。担保形式为:由境内的银行开出融资性保函为境内企业的境外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即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不同货币间的利率差、汇率差获取财务收益。
煤炭企业处于高速发展时期, 再建和扩建项目较多, 营运资金需求不断增加, 以“内保外贷”融资可有效缓解资金压力。以“内保外贷”方式融资可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不同货币间的利率差、汇率差获取财务收益。
贷款融资 第8篇
高校贷款融资风险涉及到了政府、银行、高校三方, 因此, 高校贷款融资风险的控制, 要依靠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银行的审慎审批、高校正确的财务管理。本文基于以上三个方面提出具体对策如下:
一、政府要严格监管和控制高校贷款
从理论上说, 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商业银行给一个非营利性的公立高校大量贷款, 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大学作为非营利机构, 举债经营更是“不正常的”。作为最终责任人的政府, 应加强对高校贷款的监控, 合理控制高校贷款的规模, 避免高校重走国企旧路, 因此, 政府应尽到以下监管责任:1.加强对银行和高校的政策指导, 控制贷款规模;2.督促高校规范贷款资金的使用, 提高贷款资金使用效益;3.建立“风险存款”准备金专户存储制度;4.盘活高校资产存量, 增强高校“造血”功能。
二、商业银行应审慎对待高校贷款
(一) 贷款前, 严控高校准入和银校合作深度
银行应根据高校的总体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进行区别对待, 还应针对不同高校在信贷政策上给予一定倾斜, 操作上增加一些灵活性, 确定不同的银校合作程度。
(二) 贷款中, 严控贷款项目和规模
对于为了突破学校发展瓶颈并有利于形成高校更好的办学效益的项目应加以支持, 对形象工程和消费性建设项目则应严格控制;同时, 银行应充分评估各学校学生公立高校贷款融资风险管理研究财务收支、声誉、偿债能力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确定贷款发放的方式与规模, 防止过度发放贷款, 以规避学校财务支付困难, 影响贷款资金正常回收的风险。
(三) 贷款后, 严控贷款资金的使用和回收
银行不应因高校客户的优良性而放松对贷款的管理, 应监管好每一笔贷款资金的使用, 确保专款专用, 尤其要防止高校将贷款资金挪作生活消费和日常消耗性开支。同时, 银行必须关注高校资金流向, 对于学费收入、财政拨款及其他一切现金流入, 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科研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下, 要及时督促高校还本付息。
三、高校应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并提高贷款管理水平
高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努力拓宽筹资渠道, 优化资金支出结构, 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了防止或减少财务风险, 努力挖掘和培植财源仍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高校财务管理中的首要任务。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鼓励高校积极参加科研招标, 通过科研招标多承担科研任务, 以获取更多的科研经费, 同时组织好科研成果转让和产业基地建设; (2) 在我国高校基础设施建设中引进BOT模式, 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高校基础设施建设; (3) 鼓励捐资助学制度建立; (4) 高校贷款资产证券化。
四、建立有效的贷款资金管理机制和贷款风险预警机制
建立健全贷款资金管理制度, 成立贷款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项目论证、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 责任到人, 各司其责, 对造成贷款资金损失和浪费的部门或个人要从严查处, 不可迁就姑息;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研究资金市场的利率走势和项目进度对资金的需求, 制订科学、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 对贷款项目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控, 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建立大额贷款备案制度, 严格按教育部、财政部的要求, 将所有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分年度贷款额度方案、具体还贷计划和措施等相关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备案;建立贷款预警制度, 严格按照高校银行贷款风险综合评价模型, 随时掌握和了解学校自身的财务风险状况, 并测算贷款风险指数, 将贷款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现金流量平衡的预算模式
“量入为出”的“入”不能仅理解为收入, 应理解为现金流入, 可动用的现金量。“收支平衡”中的收支应理解为现金的流入量和流出量。学校财务预算的平衡关系为:年度预计收入数+预计贷款数二年度预计支出数+预计还贷数;通过这个平衡关系, 可以把贷款资金纳入到学校预算管理的范围。支出是学校业务活动不可补偿的资金耗费和损失;偿还贷款是资金的流出, 但它不是支出, 而是学校负债的减少。在财务决算时, 若贷款数大于还贷数, 负债增加;贷款数小于还贷数, 负债减少。贷款与还贷的资金差额体现在学校负债的变化上。若收入大于支出, 事业基金增加;收入小于支出, 事业基金减少。收入与支出的差额体现在事业基金的变动上。事业基金主要用于弥补学校的收支差额。年度贷款利息预计支付数作为财务费用也必须编入预算。在利息支出上可做适当区分, 用于在建项目的贷款利息计入预计的自筹基建经费内, 用于已建成项目的贷款利息计入预计的学校财务费用内。
六、采用科学的偿债能力指标体系正确评估高校贷款融资风险
(一) 学校资产负债率指标分析
资产负债率是反映高校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对于债权人来说资产负债率越低越好, 由于历史的原因, 高校资产的确不能与企业的资产计量相提并论。例如, 高校原占用的土地和现在购买的土地, 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不计入固定资产帐的, 高校的许多无形资产在目前的会计报表上也是没有反映的。因此, 此项指标对贷款银行可以作为贷款参
基于DEA方法的云南省产险公司经营绩效评价
杨娟
摘
要:本文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 建立产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绩效评价模型, 并以云南省16家产险产险公司为例进行了实
证分析。结果表明, 有9家公司为DEA有效, 6家公司为非DEA有效, 1家公司为弱DEA有效, 导致部分公司运行效率较低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冗余、固定资产占用过大、管理费用支出偏高, 最后针对这些问题, 提出了改善经营绩效的建议。
关键词:产险公司数据包络分析方法经营绩效
一、引言
自1980年我国保险业恢复业务以来, 云南省保险市场取得了迅猛发展, 保费收入从1980年的124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165.4亿元, 保险公司主体由1980年的1家发展到2008年的27家 (1) 。2008年, 保险深度达2.9%, 保险密度达364.1元/人, 保险资产总额达232.22亿元。保险业成为云南省国民经济中增长最迅速的行业之一,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增强。同时, 随着经营主体的快速增加, 保险市场竞争愈发激烈, 各保险公司业务发展出现了明显分化, 部分公司实现了投入与产出双增的良好发展循环, 而部分公司尽管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成本, 但经营业绩并不理想。对于保险公司经营绩效评价, 姚树洁等运用回归分析法对我国保险公司效率进行了实证分析[2], 张邯玥等运用因子分析法对保险公司经营绩效进行分析[3], 本文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方法, 建立产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绩效评价模型, 并对云南省16家产险公司经营绩效进行实证分析。
二、数据包络分析法
数据包络分析法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简称DEA法) 是使用数学规划模型进行评价具有多个输入、特别是多个输出的部门或单位 (称为决策单元, 简称DMU) 间的相对有效性。DEA模型有多种, 主要有综合评价模型C2R, 体现决策者偏好的锥比率DEA模型, 综合DEA模型, 随机DEA模型以及逆DEA模型等等。
本文选取综合评价模型C2R。在模型C2R中, 相同类型的部门或不同时期的同一部门可作为模型中的决策单元.。假设有n个决策单元, 每个决策单元都有m项输入和s项输出。Xj的输入和输出为:Xj= (x1j, x2j, , xmj) T, Yj= (y1j, y2j, , ysj) T, j=1, , n, v= (v1, v2, , vm) T和u= (u1, u2, , us) T分别表示m项输入和s项输出的权系数, 则C2R的原始模型如公式 (1) 所示:
考资料, 而不能按照对待企业那样严格考核资产负债率, 这对高校应作为最高贷款的警戒线。
末从校外获得的货币资金形态的借款总额与学校当年总经费收入的比值, 反映学校承受财务风险的程度。借债比例越高, 则财务风险越大, 将对学校的正常发
(二) 学校年末借款总额占学校总经
费收入的比重展形成威胁。
公立高校贷款融资风险管理研究第
二章公立高校贷款融资风险分析学校年参考文献:
通过引进非阿基米德无穷小 (ε) , (1) 式处理之后的模型如 (2) 式:
其中, 松弛变量S-= (S1-, , Sm-) T, S+= (S1+, , Sm+) T表示无效投入量和不足产出量, λ1, , λn为决策单元的权重变量, θ为待定参变量, 表示决策单元的效率。若最优解为λ0, S0-, S0+, θ0有效性的判定方法为: (1) 若θ0=1, 且S0+=0则决策单元j0为DEA有效; (2) 若θ0=1但至少某个输入或输出变量大于0, 则决策单元j0为弱DEA有效。
此外, 若决策单元j0为非DEA有效, 则它的投影 (X赞0Y赞0) 为DEA有效。其中X赞0=θ0X0-S-0, Y赞0=Y0+S+0。
三、DEA建模分析
(一) 指标选取
本文选取云南省16家产险公司2008年业务及财务数据。根据财产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特点, 选取了6个指标进行建模 (见表1) 。输入指标包括职工人数、业务管理费, 手续费、固定资产, 输出指标包括原保险保费收入和赔款支出。投入指标中, 固定资产反映保险公司在经营场所建设、办公室设备购置等方面用于长期发挥作用的固定资本投入, 职工人数反映公司经营过程中的人力资源投入, 业务管理费反映公司为提高运行效率的固定经营费用投入, 手续费支出反映公司为获取保险单向代理人支付的变动经营费用投入。产出指标中, 保费收入为反映保险公司总产出能力指标, 赔款支出反映保险公司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情况指标。
【1】张鸣, 张艳, 程涛企业财务预警研究前沿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105 10
【2】张传明, 毛志忠试论企业财务预警系统.财贸经济1997 (l2) :59 6.
参考文献
[1]张鸣, 张艳, 程涛企业财务预警研究前沿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10510
贷款融资 第9篇
关键词:小额贷款,融资渠道,创新,约束因素
一、研究背景
小额贷款最早兴起于孟加拉,随着孟加拉乡村银行的运营并取得很大的成效后,世界各地纷纷效仿,出现了玻利维亚阳光银行、印度自助小组小额贷款机构。我国于1993年开始探索并尝试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模式,并开始于2005年对商业性质的小额信贷机构的进行试点工作。对于小额贷款的概念上,国际上多认为是专门向中低收入阶层提供持续性信贷服务的活动。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迅猛发展在2005年国家开始实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以后,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大量出现,据有关数据统计,截止2013年末,我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839家,贷款余额8191亿元,全年新增贷,2268亿元,占整个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比重0.19%。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在对繁荣农村经济,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创业都提供了很多机遇。但是国家在政策方面明确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部分组成,分别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同时明确说明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中不允许存款业务;从而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在正常运营过程中的后续资金严重不足,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扩大经营。
李克强总理在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及融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实施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可想而知,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这样的融资中介服务机构的改革摆上了的议事日程。趁此东风,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的进一步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主要融资渠道介绍
1、股东资本金
股东资本金是指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是在小额贷款公司本身自己持有的资金,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们将拥有的合法的资金投入到小额贷款公司中去,这样的资本金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司成立之初股东们所缴纳的初始注册资金,另一部分是在后续的经营过程中股东为维持正常的经营活动或是扩大经营规模而追加的资金。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的主要来源就是公司股东所缴纳的资本金,同时国家的相关政策制度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初始注册的资本金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类型分别作出了要求: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而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低于1000万元。
2、融入资金
我国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相关政策中明确规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银行在小额贷款公司向其申请融资时出于风险考虑,一般都会设置高于基准利率的利率来进行融资,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在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以后在投入公司的运营中所得的回报率不高。近年来,随着国内小额贷款整个行业的发展,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在不断的提高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比例。
3、捐赠资金
捐赠资金是指国际组织或是社会各界自愿、无偿提供给小额贷款公司作为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捐赠资金的形式在国外屡见不鲜,甚至于在小额贷款机构成立之初一度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然而在国内,大数量的小额贷款机构获得捐赠资金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所以捐赠资金虽然是组成部分,但在我国并非是重要的部分。
4、后续资金
除了上述3种资金渠道以外,小额贷款公司为了确保或扩大公司的经营活动,在政策范围内还会通过扩大股份、信托融资、同业拆借等形式来进行融资活动。根据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每个省份的具体的政策并不一样,大多省份都允许经营业绩较好的公司追加资本金或者是扩大股东成员。信托融资在小额贷款公司是这样的一个流程:小额贷款公司在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后,将其拥有的信贷资产出售给信托公司,然后再借款人还清所贷金额后,公司再购回所出售的给信托公司的资产。这种形式的风险很大且利润有限,2011年11月已被银监会禁止。
三、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的创新研究
1、降低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成本,放宽银行对其融资比例
金融性银行机构不愿意向小额贷款公司放出资金的原因主要是小额贷款公司的金额小、风险大,一旦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收回不了,商业银行所放出的这笔资金将也收不回。但是在放宽银行的融资比例的同时加强小额信贷公司征信系统,给予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数据的查询权限。例如小额贷款公司在输出大额的资金时,不仅在公司内部要严格考核借款人的信息,还要向融资银行报备审核。
2、每个省份可以建立一个小额贷款协会,增强公司间内部资金的流动性
协会容纳该省份所有的小额贷款公司,组成联盟,相互间拆借,增加公司内部资金的流动性;同时可以通过集体向政府开展融资渠道,如境内外上市等,同时可以政府协调,由协会成立一个专门的或指定的担保公司,分散风险,发挥协会的作用,以抱团的形式增加资金来源,壮大行业发展。
3、民间借贷的程序要合法且规范化,公司可以向民间借贷
小额贷款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资金只贷不存的局面造成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一直不断短缺,使得很多小额贷款公司不断的发掘新的融资渠道,与其他融资渠道相比,民间借贷显得容易而且手续简洁。然而大规模的民间借贷会极大的扰乱金融市场的秩序,因此要不断的寻求一个民间借贷的平衡点,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将会很有利,民间大量的闲置资金也可以在金融市场中发挥作用。
4、可适当运用资本市场筹措资金,形式可以多元化,例如私募、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放贷人可以通过商业票据、债券,使资产证券化方式或向公众募集股份。另一个想法就是在各个身份成立再贷款公司,再贷款公司一方面通过同业拆借的方式不断的为小额贷款公司实现资金的流通;另一方面可以成为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注入小额贷款公司的渠道。小额再贷款公司可以减少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所带来的风险,同时小额再贷款公司自身的发展会不断的更新资产组合方式以用来分散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
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创新存在的约束因素及建议
1、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创新的约束因素
(1)由于我国的信用评价机制不完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风险性导致在政策、国家的相关法律规章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限制较为严格,同时我国的小额贷款企业也就2005年才开始的试点,而且在成立之初,没有文件将其定性,因此它究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还是金融机构还是一般的企业都是不可而知的,这就会给民间借贷的规范带来很大的难题,民间资本很大部分闲置很大部分原因是在于人们缺少理财的观念和专业知识,而在此时,这么一个模糊的公司想吸收民间资本的难度可想而知。
(2)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至今十年未到,很多制度仍在探索阶段,在受外界政策的影响的同时,其自身的建设也是很欠缺的,这会导致很多好的创新性的思想转化不了实践。首先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另一方面与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的合作紧密程度不够;再一方面公司内部的管理控制制度、借贷人信息审核制度等都不完善,这就很难保证公司的每一笔贷款的收回;其次由于资金的不足,很多的小额借贷公司在资金管理上风险准备金很是不足,因此一旦发生贷款收不回的情况时,公司可能会面临破产的风险;最后,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起步晚,因而专业性的管理人才缺乏导致了很多创新的想法在实践过程中并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2、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的建议
(1)由于国家现有政策的导向并不清晰,且政策规章的形成也基于正在发展中的小额贷款公司,这导致很多地区的小额贷款公司并没有设立长期的发展目标,政府应逐步规范并形成稳定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政策法律,以便于整个小额贷款行业的有序运行;同时,建立起公司信用评级体系,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司目标、内部控制、运营业绩进行评价,并将各个小额贷款公司的信用信息反馈给所融资的银行,银行可根据公司的运营情况以及信用评价酌情考虑提高融资比例,降低利率,以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2)市场监管和政府监管要结合,地方政府应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情况熟悉,以防止公司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大量的民间资本的注入最后导致地方性局部经济的紊乱。市场监管主要是在小额贷款公司长期出现亏损的情况下,由政府出面强制其退出市场。在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上扩大的同时保证质量。
(3)应快速将银行的信用数据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建立起沟通机制,公司在放贷时提高对借贷人的信用审核力度,防范死账的出现,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应明确自己的定位,树立良好的形象,吸收专业人才,多扩展与客户的联系,及时掌握借款人的资金动向,对自己以及融资银行和客户负责。
(4)加强国际间和地区间的融资经验交流,并不断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试点探索新的融资方法。可以学习国外的小额贷款的融资经验,建立批发性融资组织,同时可不断的争取政策的宽度,争取建立与外资银行的合作,引进国际的资金和吸引国际组织的捐赠资金。
五、结语
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及贷款变化对比 第10篇
上半年,全区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少增,表外融资占比下降,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大幅减少。2014年上半年,全区社会融资规模为1723.58亿元,比去年同期少58.77亿元。从全国来看,社会融资规模 达到了历史同期最高水平,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较大。
与全国相比,我区社会融资规模主要呈以下变化特点 :
1. 信贷占比提高。上半年,全区人民币贷款增加1223.64亿元,同比多增82.68亿元 ;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8.73亿元,同比少增4.8亿元。人民币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70.99%,占比同比提高6.9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同期16.69个百分点。这表明贷款仍是我区实体经济的最主要融资渠道,与全国差距仍然较大。
2. 金融机构表外融资下降。主要有三项,即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上半年这三项合计融资168.52亿元,同比少增79.73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9.78%,占比同比下降4.15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同期14.82个百分点。这表明,年初以来加强表外业务监管的政策措施成效显现,与全国情况趋同。
3. 股票融资大幅下降。上半年这两项合计为287.37亿元,同比少43.31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16.67%,同比下降1.88个百分点,全国同期这一占比为14.27%。其中,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规模大幅减少,仅2.37亿元,同比减少118.01亿元。这表明,内蒙古地区市场配置资金的作用具有不稳定性,往往依赖于一两个企业在A股市场上的单次融资行为,造成股票融资量大起大落。
二、 信贷结 构总体趋于改善,小微企业信贷提升空间较大
上半年,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4253.98亿元,同比增长14.49%,高于全国同期贷款增速0.49个百分点,贷款余额居全国第22位,较去年同期下降1位,同比增幅居全国第19位,较去年同期下降5位。信贷结构趋于改善。
1. 贷款增速 处于西部地 区偏低位次,仅高于云南和重庆。从全国来看,信贷资金持续向西部倾斜,西部地区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6.6%,增速比东部高4.7个百分点,比中部高0.8个百分点,内蒙古增速低于西部水平2.11个百分点。从区域内贷款结构看,新增贷款集中于呼和浩特市和蒙东地区,信贷不平衡状况尚有较大的改善空间。
2. 中长期贷款增长平稳,余额同比增长10.92%,增速与上年持平,低于全国0.68个百分点 ;新增中长 期贷款同比增幅较全国差距较大,相差37.21%。
3. 全区小微企业贷款较快增长,2013年以来首次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上半年全区小微企业贷款余 额2390.52亿元, 同比增长15.12%, 比大型企 业贷款增 速高14.91个百分点,比中型企业贷款增速低19.34个百分点, 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0.63个百分点。从全国的情况来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及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我区的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低于全国0.58个百分点,中型企业贷款增速较高。我区的大型企业多数是煤电类能源企业,受近年来价格下行和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大型企业贷款呈现总体收缩走势,我区小微企业贷款上半年实现了稳步增长,但与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差距较大,与全国情况亦形成反差。当前,内蒙古仍然需要加大力度贯彻定向支小的政策取向,切实满足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4. 涉农贷款较快增长,余额同比增长18.26%,增速比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3.77个百分点,高于全国1.66个百分点。新增额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为47.59%,支农力度较大。
5. 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快速增长,大幅超出全国平均增速。全区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同比增长82.58%,高于全国40.28个百分点。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快速增长,余额同比增长106.39%,高于全国38.99个百分点。
三、政策建议
1. 切实降低融资门槛,惠及实体经济。7月23日 , 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 部署多种措施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7月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4次提及“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要加强金融体系竞争活力,增加有效金融供给,实现融资主体和金融产品多样化。在金融服务方式上各家银行需缩短融资链条,清理不合理收费,增强金融服务效率。在市场竞争中确定合理利率水平,使利率定价更加贴进市场多层次需求。
2. 在区域范围内侧重发挥货币政策调结构的作用。央行分支机构在贯彻落实货币信贷政策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发挥货币信贷政 策调结构的作用。充分运用好总行授权的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立足内蒙古地区实际,提高信贷调控的科学性和灵活性,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信贷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就业创业、安居工程和三农三牧等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
贷款融资 第11篇
【关键词】土地储备;贷款金融;财务核算
现如今,国务院已经对土地出让收入进行政策干预,制度一经下达,却出现地区对制度实行的差异化,有些地区甚至未能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调控,这就造成了国家土地干预推行困难的窘境,而土地储备、土地出让已经成为摆在当前最棘手的现实问题,解决地储备过程中财务的核算问题迫在眉睫。
一、土地储备过程中遇到的财务问题
1.负债频出,土地市场混乱。一方面,土地储备的财务控制最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资金流量情况,而目前在地储备方面却频频爆发问题,例如资产负债率高、自有资金配备率低等情况,这就造成了土地负担的加重;另一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隐性负债。什么叫做隐性负债?就是潜在出现的负债情况,也就是说当前没有显现,但是在不久的将来极易出现的一种负债情况,这一点要谨慎,及早预测,尽可能的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2.相关法规政策的匮乏。我们知道,任何一项体系的形成与推行都离不开国家的导向作用,如果土地机构只是一味的自己使劲,但是埋头苦干,不知道运用政策法规无疑相当于一个无头苍蝇,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土地法规政策一定要跟得上,避免无法可依的局面出现,相关政策法规的推行对于整个土地市场来说是一种刚性需求,更是国家治理土地市场混乱的一个重要举措,当然了,土地机构在这一块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就是,不能让国家的条例条规作为摆设,而是要充分的利用好国家政策导向,理论实践相结合,不让法律依据停留在纸上,否则一切都是纸上谈兵,毫无用处。
3.不当开发,收益倒挂。土地储备收购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合理的开发过程,否则出现收益倒挂的情况就得不偿失了,那么到底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呢?注意这些方面:明确收购土地产权、地下设备、四周环境、现有建筑,并且能够很好的预测抵押和查封的风险性,在明确这些因素的基础上保证土地收购开发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调控土地储备过程中财务风险
1.正确定位土地储备机制,整治土地市场。由于财务在土地储备方面出现的众多问题,导致土地市场混乱,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还需对症下药,正确定位土地储备机制,切实解决目前市场存在的高价储备、囤积土地等情况,这种现象一经发现要及早处理,否则储备期只会越变越长,解决现实存在的这些问题,把土地市场清晰化,理清楚中间的产权土地关系,促进土地储备工作能有一个长足发展。
2.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土地方面相关政策法规的缺失造成的不良影响在上文中我们已经有论述,所以想要改善这种局面就一定要保证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为土地储备的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3.合理开发,加强管理。土地储备开发的不当会造成土地财务收益倒挂的情况,因此从这一方面出发,相关机构一定要合理进行土地开发,加强经营风险的管理,最常见的投资策略失误、开发期延长这些风险一定要尽可能的降低,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土地赔偿等。
4.多元化融资。土地储备的过程中不要单纯依赖某一种融资方式,而要多元化,采取“鸡蛋放在多个提篮”中的做法进行融资,有效降低风险。
三、土地出让金现状
1.土地出让金波动明显。一方面,土地出让金会受到各种方面的影响,例如国家经济这个大环境,举例说就像遇到宏观政策的调整、全球经融危机的波及等等,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造成了我国土地出让金波动明显的局势;另一方面,它也会受到自身周期的影响,这样的结果就是很难“以地生财”了。
2.土地出让金分配比例不合理。在土地出让金用于征地的补偿金占据比例较低,这使得当事人权益不能很好的保证,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必然会造成土地市场的混乱。
3.土地出让金城乡差距加大。在实际的土地开发当中征用中,我们发现一个很明显的问题,那就是农村被征用土地者给予的补偿比例很低,但是在这些土地被用来进行城市建设的开发中支出比例要远远高于支农支出,城乡差距就是这样在一次次的加大。
四、土地出让政策建议
1.完善相关制度。任何措施的有效施行都不能离开国家的调控,国家政策对于土地出让具有引导作用。因此,一定要做好相关制度的完善,合理分配土地让出金的比例,真正的保护好当事人的利益,从而最高限度的提高耕地的利用率,降低不必要的风险,对农村土地现存不足给予完善。
2.规范政府行为。国家制定了土地相关法规制度是第一步,如何把这些具体的实施起来还是需要土地部门不断的实践,否则制度也只能成为一纸空文,均衡政府部门事权与财力的分配,加大地方政府财政收支比重,促进土地产业健康发展。
3.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法规,相互监督,规范土地出让金支出方向,加强审查与监督,把在制度推行的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及时总结、上报、解决。
本文在土地储备机构贷款融资的财务核算分析中着重于土地储备、出让两方面的阐述,理论必不可少,但最终目的还是真正的投入到实践当中,相信土地机构通过不断的尝试改善一定能够取得一个长足发展。
参考文摘:
[1]饶爱平,陈青华.土地储备机构贷款融资财务核算办法探讨[J].财经,2011,(22):227-228.
[2]张健华.土地储备机构会计核算若干问题的探讨[J].财务与会计(综合版),200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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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融资 第12篇
关键词:内蒙古地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渠道,拓展
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贷款业务的公司, 但却不能吸收存款, 自身的融资渠道也非常有限, 有很多小额贷款公司在开业初期就将资金全部贷出去了, 这就造成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 影响了其可持续发展。因此怎样拓展融资渠道就成了小额贷款公司现在首要解决的问题。
一、内蒙古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现状与问题
内蒙古是我国首批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省份之一。小额信贷国际峰会在2009年的7月23日在内蒙古进行召开, 这是对内蒙古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一种肯定。内蒙古自治区的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如此快的发展, 与其特殊的区域优势与政策帮助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 在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水平不断深化、业务范围不断扩展的过程中, 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 盈利能力差
小额贷款公司虽然是经营贷款业务的公司, 但是却并未被列入到金融机构中去, 其所缴纳的税率是一般的工商企业的税率标准, 这在很大的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收益。同时, 因为赋税问题导致了部分追求高收益的股东对公司失去了信心, 从而减少了投资, 再这样的情况下,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无法及时到位, 其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制约。
(二) 受利益驱使
小额贷款公司应该要坚持分散与小额的原则, 帮助客户解决资金问题。但是, 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 因为资金实力与操作模式的不同, 专业技能与投资意识的影响, 小额贷款公司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比较集中, 在农村地区建立的比较少, 导致了中小企业和“三农”问题的资金需要难以得到解决。有部分的小额贷款公司为了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取高利益, 获得利益的最大化, 会放弃分散与小额的原则, 从而出现了集中化和大额化的趋势。
(三) 缺乏风险控制能力
小额贷款公司与央行的电脑系统没有相联接, 导致央行没有及时接收到小额贷款的信息, 从而导致了信息传递的效率低下, 增加了央行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难度。小额贷款公司客户的来源主要是被银行拒绝的小企业和农户, 这些客户的还款有着非常大的风险。而现如今小额贷款的风险控制措施具体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得到完善。由于发展的时间较短, 与银行的合作比较少, 在专业技术领域缺乏人才, 贷款模式和信贷产品等也缺乏创新, 这些问题都影响着其风险控制能力。
(四) 融资方式单一
按照央行的《指导意见》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有三种:不超过资本净额一半的1-2个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捐赠资金和股东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和股东的资本金构成了自由资金, 小额贷款公司所发放的贷款来源应该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的资金。但在现实中, 几乎所有的贷款所用的资金都是股东的资本金, 在资本金用完之后, 就不能继续放贷了。融资方式的单一限制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五) 监管效率低下
小额贷款公司并没有一个准确的身份定位, 不能用规章制度与法律条例来定义其地位, 所以也无法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有效地监管。根据《指导意见》:省级人民政府有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权与审批权, 其指定机构也可以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公安部门和银监会对其不正常行为有监管的责任;小额信贷公司的税率和利率由央行负责调控;央行负责对其资金的流向进行监管与跟踪;地方政府承担其自愿处置的试点的监管责任。虽然设立了监管部门, 但是这样的政策, 可能会出现互相推诿的状况, 从而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二、如何拓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
(一) 资产证券化
资金证券化是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可行渠道。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的流动性相对来说比较差, 但是其具有比较稳定的未来的现金流贷款优势, 将此优势汇集成资产包, 经过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等形式提高信用等级, 以收益权凭证为形式转让给投资者, 这就是资产证券化。
运营资产证券化比较成功的例子是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 该金融资产交易所已经为近70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了60多亿人民币。在2013年的7月份, 阿里巴巴集团的两支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上市, 成为了国内首支上市的券商类信贷产品。
目前, 为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融资的业务种类主要有: (1) 直接债权融资工具。是一种短期的融资凭证, 能在投资者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进行交易。 (2) 债权资产收益权凭证, 其不能进行转移。 (3) 流动性支持凭证, 适用于交易双方的同业资金头寸调剂。通过资产证券化, 将贷款转化为证券的形式, 向市场进行融资, 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拓宽了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
(二) 申请贷款
为了缓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困难的问题, 政府积极设立了再贷款公司, 扶持小额贷款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再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给金融机构开展票据进行贴现业务;对本市小额贷款公司的不良资产进行购买与转让;组织同业拆借和头寸调剂;对本市的小额贷款公司放贷等。设立小额贷款再贷款公司, 为当地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 让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进入到小额贷款公司中, 为小额贷款公司开拓了融资的新渠道。
(三) 与借贷平台进行合作
对小额贷款公司来说, 融资最快的渠道应该是与借贷平台进行合作。面对融资困难的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行业正在积极努力地开展多种融资渠道, 以弥补公司的资金短缺问题。比如, 小额贷款公司与P2P借贷平台合作进行融资。P2P借贷平台与全国范围内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合作, 由线下的机构进行实地调研, 再在P2P借贷平台上进行网上营销, 最终使网络平台上的投资人与借贷人达成交易, 使小额贷款公司得到贷款。通过借贷平台, 发挥互联网的优势, 使出借人和借贷人进行直接对接, 突破了地域的限制, 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更加便利、快捷的金融服务, 是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新渠道。
(四) 信托、基金渠道
随着政策的放松,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通过基金和信托的形式与资产类的公司进行融资。在信托、基金渠道, 小额贷款公司的操作相对比较灵活, 有比较大的主动权, 在产品设计完成之后, 可以进行滚动发行。信托、基金类公司利用金融创新手段, 盘活小额贷款公司的存量资产, 成为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中的重要渠道。
(五) “银贷”渠道
在众多的融资渠道中, 商业银行贷款是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最重要的来源。商业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业务有着不同的交叉与定位, 所以双方之间存在着合作的可能性。“银贷”合作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将小贷公司纳入到商业银行的业务和管理的范围之内, 商业银行将小贷业务外包给在这个方面有优势的小贷公司, 将与其合作的小贷公司当做自己企业中的微小和农村信贷部门, 给小贷公司一定的自主权和优惠, 让小额贷款公司自负盈亏, 进行单独核算, 以这种方式来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性。第二种是将商业银行当做出资方, 将小额贷款公司当做咨询方或中介方, 小额贷款公司负责寻找客户源、进行初步审贷、实施贷后管理, 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关系就像是“批发”与“零售”。这两种合作方式, 能够为小额贷款公司拓展融资渠道, 同时发挥了商业银行在监管体系、风险防范机制、管理制方面的优势, 为其减少了风险, 形成了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共赢合作模式。
三、结语
小额贷款公司在服务我国中小型企业和“三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是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本文在拓宽内蒙古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方面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哈斯.小额贷款公司对民间融资的替代和转化效用研究——以内蒙古西部地区为例[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2, 08:38-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