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卒中溶栓病例报告(精选8篇)
脑卒中溶栓病例报告 第1篇
武汉市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管理办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老年人口比例不断增加,武汉市疾病谱和死亡谱发生了明显变化,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和死亡呈明显上升趋势,已成为严重威胁居民生命和健康的主要疾病,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已列入湖北省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2012-2015)的工作目标,为长期动态监测我市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病水平及变化特征,推动我市心脑血管疾病的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病信息报告内容
(一)报告对象:武汉市户籍居民
(二)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各级各类具有脑卒中和心肌梗死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均为责任报病单位,包括二级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企业医院、部队医院等。
所有执行职务的医生为责任报告人。
(三)报告病种和内容
1、报告病种
(1)脑卒中:致死性和非致死性脑卒中(I60-I64),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梗死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TIA)及慢性脑动脉硬化。
(2)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I21-I22)和心脏性猝死(I46.1)。
2、报告内容
《武汉市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卡》填写项目包括:门诊号、住院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户籍地址等基本信息,疾病诊断、诊断依据、确诊时间、是否首次发病、确诊单位等疾病信息。
二、发病信息收集方法
(一)医疗机构报告
报病医疗机构对门诊、急诊、病房等就诊发现的,经临床或病理、心电图、X线、CT检查,首次确诊的新发病例进行报告。
(二)死亡补发病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居民死亡报告系统核对本辖区死亡病例,如发现有上述需要报病的病例,经与发病报告系统核对为未报病例,需组织基层医疗机构补报相应的发病报告卡。
(三)基层监测组织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结合日常工作,发现脑卒中和心肌梗死发病的病例,应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进行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经核实为未报病例的,需调查核实诊断后填写发病报告卡。
(四)漏报调查及其他专题调查
漏报调查包括医院漏报调查和居民漏报调查,对调查中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及时填写发病报告卡补报。
三、报病程序
(一)医疗机构报病程序
1、门、急诊或住院首诊医生,对符合上报条件的病例,应及时填写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卡;
2、相关科室门诊和病房,设专人负责每日报卡的收集和整理,并及时交院内分管报病工作的科室;
3、院内分管报病的科室,设专人负责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卡的收集和质量审核,发现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情况时,及时通知责任报告人核对和修改,对重复报告的卡片进行院内剔除,并于一周内录入“武汉市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系统”,最后集中将报告卡送往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网络报告的具体方法为:登录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点击“武汉市慢性病病例报告管理系统”,进入“武汉市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系统”,然后按市疾控中心分配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内部,将卡片录入到报病系统。
(二)死亡补报病例
区疾控中心负责报告的专业人员应定期核对死因系统,将系统中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的死亡病例,与“武汉市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系统”的数据核对,对无发病报告卡者,按街道/乡镇整理后反馈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后,由公共卫生科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若为需要报告的病例,则补报相应的发病卡。
(三)基层监测组织报告程序
区内的个体医疗、村卫生室等发现需要报告的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应向所辖的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报告,由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核对中心/院内的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发病报告登记本,如为未报病例,应调查核实诊断后填写报告卡,并及时录入系统。
(四)漏报调查程序
1、医院漏报
(1)在医院可以通过定期查阅病史或出入院情况等资料,进行查漏。(2)在收集、审核《死亡医学证明书》时,发现未报病例应及时补填发病卡片,完成本院的死亡补发病报告。
2、居民漏报:全市每3年组织开展一次居民漏报调查以评估监测数据质量,校正监测数据。
四、报告要求
(一)报告规则
1、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发病以28天为期,28天内如有新发展或第二次急性发作均不另行报告;28天后有新发展或急性发作则按另一新发病例报卡。
2.如果患者同时患有脑卒中和/或冠心病,应按所患之病种分别予以填报。
(二)卡片填写
卡片填写须字迹清晰,易于辨认,项目齐全,更正诊断病例诊断依据须准确可靠。对发现有误的病例信息应及时进行核对、随访、更正。
五、工作职责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建立健全脑卒中和心肌梗死报病工作制度,完善报病网络,按报病程序认真做好报卡的填、审、登、报、查等各环节工作,使本单位内报病工作形成良性运转。
2、每月组织一次单位内工作自查,核实病历与报卡,发现错报、漏报、迟报,要及时更正和补报;每月将本单位报病卡审核汇总后,及时送往所属区疾控。
3、将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网络直报工作纳入单位目标考核范围。
4、接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辖区内区卫生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对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工作的检查和技术指导。
5、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漏报和错报的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及时进行入户调查,并按照程序补报;负责每年对脑卒中和心肌梗死发病病例进行随访。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对辖区医院网络报告质量进行审核,剔除重复报告卡;对不合格卡及时退回报病单位,核对准确后更新信息;对常住户口不在本区的卡片及时转出。
2、做好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死亡补发病工作。每季度将死因报告系统与相应的脑卒中和心肌梗死发病报告卡核对,发现无发病报告卡的死亡病例,及时反馈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经调查核实后,补报相应的发病卡。
3、每季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脑卒中和心肌梗死报告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简报形式通报各有关医疗单位,上报区卫生局,并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所存档。
4、进行全区脑卒中和心肌梗死流行趋势及年报分析。
(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负责全市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工作的全面管理、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质量控制、考核和评估,推动本办法的贯彻实施。
2、进行全市范围内脑卒中和心肌梗死重复报告的排除工作;按时进行监测数据分析,完成全市脑卒中和心肌梗死流行趋势及年报分析,结果上报市卫生局。
3、负责脑卒中和心肌梗死病例报告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对发病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4、每三年组织一次全市范围内脑卒中和心肌梗死报告的漏报调查,监测和
评估报告质量。
脑卒中溶栓病例报告 第2篇
组
长:高尚奇副组长:刘保芳成员:赵敏
马波
李玉江
作管理领导小组
院长
防保站站长 公共卫生办公室主任
公共卫生办公室成员 公共卫生办公室成员
死因、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报告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及时发现诊断不明、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主动采取措施控制疫情。同时了解医疗机构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病例的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构成,分析其动态变化趋势,加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等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的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在医疗过程中患者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后,须填报《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病例报告卡》,对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案例进行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医学证明书》。
2、医务科组织医生对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
3、诊治医生在开具肿瘤、脑卒中、冠心病证明书后3天内,病案室应完成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编码工作。
4、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肿瘤、脑卒中、冠心病证明书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在进行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信息: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日期、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原因(直接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根本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与传染病相关的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及不明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对于不明原因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病例,要在《医学肿瘤、脑卒中、冠心病证明书》背面〈调查记录〉一栏填写病人症状、体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6、医务处要定期检查各科室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例会制度》
1、公共卫生科每月向院领导汇报本月填报卡片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公共卫生科每季最后一周星期三上午召开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例会,通报本季填报卡的情况,并组织学习相关知识。
3、公共卫生科防制人员每月要到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了解医生填报卡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填报技术上的指导。
4、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人员要积极参加卫生院举办的多种相关的例会及培训班,在实际工作中有不能自己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
《档案管理制度》
1、公共卫生科将收集到的死亡人员信息、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卡进行审核并详细登记要求填报规范,指出填报质量。
2、公共卫生科接收卡时间顺序进行编号、整理、归档。
3、公共卫生科报告卡要按年整理保存,按要求规范存放。
《人员培训制度》
1、卫生院每年对本院工作人员几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人员就填报死因监测、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卡的相关知识进行培训两次次。
2、公共卫生科为了提高填报死因监测、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卡的理论水平,把填报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卡的相关知识融入“三基”考试中,使之能更好掌握填报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卡的理论及相关知识。
《工作考核通报制度》
1、公共卫生科防制人员每月底需到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检查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人员的肿瘤、脑卒中、冠心病报告卡及死亡人员信息的填报情况,发现漏报、迟报及时督促进行补报。
2、对于迟报、漏报的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3、对于迟报、漏报相关人员名单输送卫生院公共卫生科。
《死因、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卡网络直报制度》
1、公共卫生科防制人员收到死亡人员信息、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卡后应对卡面进行认真细致的查阅。
2、对漏项、错项或者存在逻辑错误的,督促报卡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人员及时整改。
3、要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确认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卡内容填写完整,正确无误后方能网络直报,网络直报时限不能超过一周。
《死因、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卡信息查漏补报制度》
1、公共卫生科每周将本周内所发现的肿瘤、脑卒中、冠心病卡在网上再检查一遍,发现网络直报内容有漏项、错项及时订正。
2、因系统问题引起信息资料丢失,应及时补报,以防因客观原因引起漏报。
脑卒中溶栓病例报告 第3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收治的96例急性静脉溶栓患者, 其中男60例, 女36例, 年龄40~70岁。
1.2 心理护理
1.2.1 溶栓前的护理
急性脑梗塞的患者大都存在不同的意识、肢体、语言的障碍, 除了给患者做必要的处置之外, 积极安抚患者及家属焦虑、紧张、恐惧的心情, 给予心理疏导和心理支持, 同情、体贴、关心、安慰患者, 语气柔和、肯定, 面带微笑, 讲解疾病的有关知识, 帮助消除患者及家属的顾虑。
1.2.2 溶栓中的护理
在溶栓过程中, 控制患者的血压非常重要, 而情绪激动、心理恐惧直接影响到血压的变化, 所以同患者沟通时语气柔和, 说一些鼓励患者的话语, 轻声询问患者的感受, 或者握着患者的手, 患者的情绪得到平抚, 有利于血压稳定, 可使溶栓顺利进行。
1.2.3 溶栓后的护理
溶栓结束后, 由于患者全身呈低凝状态, 存在出血倾向, 故溶栓结束后要卧床24 h, 不易过早离床[2], 部分患者的意识、肢体功能及语言可能还存在一定的障碍, 患者及家属担心预后差, 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负担, 针对患者及家属的这种心理情况, 护理人员应积极向其讲解疾病的有关知识, 特别是康复指导, 待病情平稳后详细指导患者主动及被动训练, 多与患者沟通, 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 卧床患者加强基础护理, 预防压疮、肺炎等并发症, 以增强期战胜疾病的信心, 使患者及家属均积极配合。
2 结果
经过针对性的心理护理, 96例患者均痊愈出院, 无1例发生并发症。
3 讨论
对急性脑卒中早期静脉溶栓的患者在溶栓前、中、后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及护理, 使患者和家属在治疗中消除焦虑、紧张、恐惧心理, 减轻心理负担, 积极配合治疗, 此种做法提高了患者满意度, 使其了解了相关疾病的知识, 掌握了肢体功能、语言等康复的方法。由此可见, 心理疏导和护理对急性脑卒中早期静脉溶栓患者的急救及康复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海学.急性脑梗死患者超早期动脉溶栓与静脉溶栓的疗效比较[J].海南医学, 2011, 22 (16) :19-21.
脑卒中溶栓病例报告 第4篇
急性缺血性脑卒中(主要是指血栓性脑梗塞、栓塞性脑梗塞和腔隙性脑梗塞)是致死率和致残率都很高的脑血管疾病。研究发现,此病患者在发病后,应首选溶栓治疗。这是因为大多数的缺血性脑卒中都是由于血栓堵塞了脑动脉引起的。血栓堵塞脑动脉后,就会使脑组织缺血、缺氧,甚至可导致脑组织发生缺血性坏死。这一过程可在几分钟至数小时内完成。因此,及时进行溶栓治疗可以有效地消除或缩小堵塞脑动脉的栓子,从而恢复或改善脑部的供血情况。经研究证实,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只有在发病后的3个小时内进行溶栓治疗才会获得明显的疗效,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其脑组织就会因缺血缺氧而发生不可逆的坏死。据调查资料显示,在发病后3个小时内进行溶栓治疗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其3个月内的死亡率和发生瘫痪的几率比在发病3个小时以后才进行溶栓治疗的患者低70%以上。因此,发病的部位在椎动脉或颈动脉,同时病灶的面积不大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在发病后应立即进行溶栓治疗。
溶栓治疗的方法是:取尿激酶100~150万单位,将其溶于100~200毫升的生理盐水中为患者静脉滴注,应在30分钟内滴完。注射完毕后,应对患者进行10~20分钟的观察。如果患者的临床症状未得到明显的改善,可对其再次进行静脉滴注治疗。治疗的方法是:取25~50万单位的尿激酶,将其溶解在100毫升的生理盐水中为患者静脉滴注,应在10~30分钟内滴完。需要注意的是,患者在进行溶栓治疗的过程中,使用尿激酶的总量不应超过200万单位。患者在静脉滴注完尿激酶后,还应立即静脉滴注低分子右旋糖酐(每日滴注1次,每次滴注500毫升,连续用药10天为一个疗程),以促进脑血管的扩张,改善大脑的微循环。此外,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在发病24小时后,可每日口服300毫克的肠溶性阿司匹林(或鼻饲水溶性的阿司匹林)进行进一步的溶栓治疗。患者按此剂量用药10天后,可将阿司匹林的用量改为每日服75~100毫克,并长期服用。
需要注意的是,合并有高血压或脑出血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及病灶面积过大、发病部位在丘脑处的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不可进行溶栓治疗。此外,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在进行溶栓治疗的同时,还可进行改善大脑微循环及抗凝等辅助治疗,以扩大治疗的效果。
脑卒中溶栓病例报告 第5篇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住院号:
根据您的临床症状、体征及 CT 检查表现,考虑您的脑部发生了严重的病变,医学上称为脑梗塞或是缺血性脑卒中,这种病变是因您脑部的血流被血栓阻断所造成,有可能产生永久性的伤害。如果有方法可以快速溶解血栓,就有可能减少因血栓阻塞所引起的脑部损害程度。
目前有溶解血栓的药物。自发病时起到影像、化验检查完成。可以用 rt-PA(重组组织型溶酶原激活剂)静脉溶栓。溶栓药物目前被认为是对缺血性脑卒中最有效的治疗方式。患缺血性脑卒中的病人有不到三分之一的机会可恢复到正常的功能。您若使用这种血栓溶解剂将会增加获得好预后的机会。虽然溶栓药物是目前所能建议的最好药物治疗方式,但是它也有一定风险。
实施本医疗方案可能发生的医疗意外及并发症包括(但不限于):
全身出血不止(包括消化道出血、全身皮下出血等); 1、药物过敏; 2、症状性脑出血; 3、脑水肿加重,脑疝; 4、溶栓后病情加重甚至死亡; 5、溶栓后再次发生脑梗塞; 6、溶栓无效,病情继续进展; 7、增加医疗费用,rt-PA 的价格比较昂贵。
如果您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静脉血栓等疾病或者有吸烟史,以上这些风险可能会加大,术中或术后出现相关的病情加重或心脑血管意外、甚至死亡。
我们没有办法保证不会发生严重的颅内或是身体其他部位的出血及上述并发症的出现。治疗过程中,我们将密切注意一切变化,并尽一切可能来防止药物治疗产生的副作用。
医生已经向我解释了静脉溶栓治疗急性脑梗死的风险和益处,并且回答了我提出的所有问题,我同意接受静脉溶栓。
患者签字:
签名日期:
亲属/法定代表(如果需要):我同意上述患者接收静脉溶栓治疗。
亲属/法定代表姓名签字:
亲属/法定代表与患者的关系:
签名日期:
我已经对上述姓名的患者解释了静脉溶栓治疗急性脑梗死的风险和益处。
医生签字:
签名日期:
卒中患者接诊 流程
一、全院卒中患者救治必须到《卒中中心》就诊,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自行进行诊治。《卒中中心》首诊接诊设立在急诊科,接诊管理由急诊科主任及相关人员负责。
二、卒中中心人员接诊后按《卒中绿色通道时间节点控制表》要求完成 “第一阶段工作”。急诊科直接院外接诊的卒中患者的管理参照《卒中绿色通道时间节点控制表》“第一阶段”内容要求完成工作。
三、第二阶段由接诊人员、分检诊人员、治疗组人员、CT 室共同完成。此阶段包含 CT 检查、分检诊、患者交接。交接地点设立在 CT 室。
接诊人员指:急诊科首诊医师。
分检诊人员:由神经内科、普内科指派神经内科专业高级职称人员进行。
治疗组成员:由 ICU 人员组成,分检诊专家负责协助溶栓治疗。
四、第三阶段由治疗组人员完成。血常规、血糖、凝血功能为必查项目,检验科负责检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五、第四阶段由治疗组人员完成,治疗组所在科室主任和分检诊专家进行技术指导。
溶栓组设立在 ICU,其他组根据具体情况由相应科室完成。
溶栓组、介入组患者待病情稳定后转入神经内科进行后续治疗,常规组患者直接转入神经内科、普内科治疗,康复组患者转入康复医学科治疗。
六、治疗后病情评估由治疗组及时完成,时间节点控制评估(限溶栓组)由治疗组长及评估专家共同完成。
七、《卒中绿色通道时间节点控制表》随病人病历保管。
简易卒中量表(NIHSS)
项
目
评分标准
得分
1a 意识水平0 0=清醒;1 1=嗜睡;2 2=昏睡;3 3=昏迷
1b 意识水平提问(月份、年龄)0 0=都正确;
1 =正确回答一个;2 2=两个都不正确或不能说
1c 意识水平指令(睁眼、闭眼;握拳、张手)0 0=都正确;1 1=正确完成一个;2 2=都不正确凝视:
0 0=正常;1 1=部分凝视麻痹;2 2=被动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视野 0 0=无视野缺失;1 1=部分偏盲 2 2=完全偏;3 3=双侧偏盲(全盲,包括皮质盲)面瘫:
0 0=正常;1 1=最小;2 2=部分;3 3=完全上肢运动 0 0=上肢于要求位置坚持 10 秒,无下落 1 1=上肢能抬起,但不能维持 10 秒,下落时不撞击床或其他支持物 2 2=能对抗一些重力,但上肢不能达到或维持坐位 90º或位卧 45º,较快下落到床上 3 3=不能抗重力,上肢快速下落
4=无运动下肢运动 0 0=于要求位置坚持 5 秒,不下落1=在 5 秒末下落,不撞击床 2 2=5 秒内较快下落到床上,但可抗重力3=快速落下,不能抗重力 4 4=无运动共济失调 0 0=没有共济失调;1 1=一个肢体有; 2 2=两个肢体均有感觉 0 0=正常;1 1=轻到中度 2 2=严重到完全感觉缺失,面、上肢下肢无触觉、四肢瘫痪、昏迷语言 0 0=正常;1 1=轻到中度;2 2=严重失语;3 3=哑或完全失语、昏迷构音障碍 0 0=正常;1 1=轻到中度(虽有困难,但能被理解);2 2=言语不清,不能被理解忽视症 0 0=没有忽视症; 1 1=视、触、听、空间觉或个人的忽视;或对任何一种感觉的双侧同时刺激消失 2 2=严重的偏身忽视;超过一种形式的偏身忽视;不认识自己的手,只对一侧空间定位
急性脑梗死的溶栓治疗 第6篇
脑血管病是威胁人类健康的最严重的疾病之一,脑梗死虽比脑出血病死率低,但致残率高,且大约20%的幸存者在1~2年内会再次复发,使患者的生存质量严重下降。近年来,国内外普遍开展了溶栓治疗急性脑梗死的临床研究,但溶栓治疗的安全时间窗、溶栓剂的选择、剂量、给药途径与疗效的关系、并发症的防治等问题仍未彻底解决,现就有关问题综述如下。溶栓治疗的安全时间窗
关于溶栓治疗的安全时间窗,目前国际上尚无定论。受动物实验提示多数学者认为,急性脑梗死的治疗时间窗是3~6小时[1],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rt-PA临床试验将时间窗定在3小时内[2]。根据3~6小时这个时间窗国内外进行的溶栓研究已取得成果[3,4],而许多学者致力于6小时之外的延迟溶栓研究亦取得良好效果[1,4]。这些不同时间窗的掌握说明缺血半暗带的存在时间有一定的个体差异,遗憾的是目前的神经功能检查及影像学技术尚不能迅速准确地提供是否存在可挽救的缺血半暗带组织及存在的时间,但国外一些学者利用PET研究显示,缺血半暗带组织在某些人可能持续至卒中发病24小时,少数人甚至长达48小时[5,6]。Warach等[7]亦通过弥散加权磁共振成像(DWI)技术寻找出半暗带的存在信息。因此,如何确定安全时间窗的个体化方案,有待于临床及辅助检查的进一步完善。临床应用与临床疗效
2.1 常用溶栓剂 目前理想的溶栓药和最佳溶栓方案尚未明确。实验和临床较为常用的溶栓药物包括链激酶(SK)、尿激酶(UK)、组织或重组型纤溶酶原激活剂(t-pa/rt-pa)。SK、UK为非选择性纤维蛋白溶解剂,能使血栓及血浆内的纤溶酶原激活而产生全身高纤溶血症。t-pa/rt-pa则可选择性激活血栓部位的纤溶酶原,使其在局部转变成纤溶酶,从而溶解血栓,溶栓速度快,代谢迅速,能避免纤维蛋白原血症和保持最低的纤维蛋白原的降解[8,9],国外静脉溶栓应用较多,由于价格昂贵限制了其在国内的广泛应用。除此之外,单链尿激酶型纤溶酶原激活剂(scupa)是人血、尿中存在的一种蛋白质,它激活与纤维蛋白结合的纤溶酶原比激活血循环中游离的纤溶酶原容易,scupa目前尚处于动物实验阶段。基因重组葡激酶(r-sak)同样具有选择性溶栓特点,在国外尚处于实验研究阶段。2.2 给药途径、剂量及持续时间 溶栓剂的给药方法有静脉滴注、颈内动脉灌注及导管介入治疗。国外多采用静脉滴注t-pa,局部动脉灌注UK、SK,随着导管技术的发展,90年代后开始采用超选择性插管到闭塞动脉近端,局部灌注溶栓剂,对较大或较长的栓子还可将导管插入血栓,在血栓前、血栓内及血栓后用药,并辅以导管机械碎栓加速血栓溶解。虽然可减少溶栓剂用量,减少栓子向末端移动的危险性,但技术性强,操作不当有可能导致脑动脉穿孔而致死。国内多采用静脉滴注及颈内动脉灌注UK,受技术和设备的限制超选择性动脉给药较少。有研究表明早期采用静脉给药与动脉给药的用药效果一致,且未能证实技术的改进如机械性血栓破坏术、导管设计改进等能加速溶通。
国内外各家报道的剂量及持续时间不一。一般认为溶栓药物的剂量:静脉途径已接近急性心肌梗死的标准溶栓剂量,即SK 150万U,UK 200万U,t-pa/rt-pa 100mg。动脉途径:SK 2.5~175万U,UK 20~170万U,t-pa/rt-pa 20~100mg。给药持续时间通常为30分钟至2小时。停药指征:除上述剂量和时间的限制外,若行脑血管造影,一旦发现血管再通立即停药。最近根据全美心脏学会和神经学会医疗顾问委员会对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溶栓建议及国内经验,全国脑血管疾病防治学术研讨会建议:不推荐使用SK静脉溶栓。UK总量:动脉溶栓25~75万U,造影时间<1.5小时;静脉溶栓50~250万U,静滴<2小时,最好1小时内滴完。
2.3 病例选择标准 ①年龄<75~80岁;②无意识障碍;③脑CT排除颅内出血,且无明显神经系统功能缺损相对应的低密度影;④溶栓治疗可在发病6小时内进行,但若为进展型卒中可延长至12小时;⑤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者。
2.4 禁忌证 ①溶栓前症状及体征迅速改善者;②起病伴癫痫发作不能有效控制者;③单一神经缺损症状无法评分如共济失调感觉障碍者;④有脑出血史;⑤6个月内有脑梗死及颅脑外伤史,遗留明显功能缺损者;⑥严重心、肝、肾功能不全;⑦新近心肌梗死、外科手术及分娩者;⑧半年内出现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胃肠或泌尿系出血;⑨已知出血倾向;B10口服抗凝剂、凝血酶原时间>15秒;B11病前48小时用过肝素使部分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血小板计数<10×109/L;B12血糖<2.8mmol/L或>22.2mmol/L;B13治疗前收缩压>200mmHg(1mmHg=0.133kPa),舒张压 >100mmHg。
2.5 临床疗效 目前国内外对于溶栓治疗的效果是乐观的。国外报道溶栓治疗的显效率为47%~81%,而国内报道为70%~90%,有的甚至达100%。国内第三届急性缺血性卒中治疗会议介绍t-pa/rt-pa治疗急性脑梗死完全再通率30%~52%,部分再通率50%~92%[10]。然而一项包括12个临床试验近3 000例患者的汇总分析显示,应用溶栓药可使严重致残和病死率下降20%,但脑出血却增加3倍[2]。当然这些临床研究的不同结果可能与国内外使用的药物种类、剂量、给药途径及疗效评价标准各异有关,并且为了强调某一疗法的评价,采用单一用药的试验情况限制了临床疗效的观察。今后有待于制定统一标准进行大规模、多中心、随机、双盲对照等研究,目前尚处于实验阶段的溶栓剂还有待于临床应用。溶栓治疗的并发症
3.1 颅内出血 脑梗死溶栓治疗最主要的并发症是颅内出血,分为脑实质出血(PH)和出血性梗死(HI)。SK、UK、t-pa三种药物HI总发生率约10%,PH约5%。PH几乎100%发生在溶栓治疗后24小时内,HI发生相对迟缓,2天之内占44%,10天之内占88%[11]。PH的部位以基底节区最常见。PH病死率接近于一般脑出血者,HI预后一般良好。
3.2 颅内出血的危险因素 ①发病到治疗开始持续缺血的时间过长,故安全时间窗的掌握很重要。②文献报告出血与溶栓剂剂量之间无明确的相关性,但可能与溶栓剂剂型有关。有报道SK潜在出血的可能性最大。亦有报道出血发生率似乎t-pa高于UK或SK[11]。③溶栓治疗时的高血压将增加出血的危险性。当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00mmHg时,发生PH的机会将大大增加。④脑栓塞患者溶栓治疗可能更易发生出血[4,12]。⑤治疗前脑CT已有低密度改变者接受溶栓治疗后其出血的危险性将增加。⑥脑梗死部位:对于颈内动脉闭塞尤其是起始部或海绵窦闭塞,由于引起的缺血程度重,willis环参与的侧支循环差,即使完全再通预后一般不佳,且易发生大面积颅内出血而死亡,故不应作为溶栓治疗的适应证。3.3 溶栓治疗后血管再闭塞 溶栓药物停用后会发生血管再闭塞,但其发生率及发生机制目前尚缺乏有关资料。金兰[13]、吴立群[14]等分别对20例和44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早期UK溶栓治疗期间纤溶活动及血小板功能进行了研究,发现UK静注后即刻t-pa活性直线上升,纤溶酶原激活剂抑制物(PAI)活性直线下降,但不到24小时血浆PAI反跳超过静注UK前水平,血小板聚集率在静注UK后达峰值,故推测溶栓治疗后再梗死可能与PAI活性反跳及血小板聚集率升高有关。抗凝剂是否能预防再闭塞国内外报道不一,且安全性尚未被证实,安全时间窗有待进一步研究。3.4 再灌注损伤 动物实验中脑组织由可逆性改变到不可逆性改变在恢复血流过程中比在缺血时更明显。理论上再灌注早期脑组织氧利用率低,过氧化脂质含量高,过剩氧很容易形成活性氧,与细胞膜脂质发生反应,使细胞损害加重,微血管通透性改变,细胞外Ca2+快速内流造成细胞钙超载,线粒体受到破坏,离子泵衰竭,神经损害加重。应用自由基清除剂可以保护半暗带区再灌注对神经细胞的损伤。
综上所述,急性脑梗死的溶栓治疗确实可以使闭塞的血管早期再通,使临床症状及体征明显改善,但也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关键是要抓住治疗时机,选择合适的患者、药物和剂量进行联合治疗,可以取得满意的效果。当然目前取得的成果是有限的,如何使溶栓治疗个体化,如何使更多的患者从中受益,如何采取联合治疗措施使溶栓治疗的效果更好,减少并发症,将成为国内外学者进一步研究的主要课题。
作者单位:丛文健(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总医院内三科 北京 100045)白玉芝(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总医院内三科 北京 100045)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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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卒中溶栓病例报告 第7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59例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病人均符合全国第二届脑血管疾病学术会议制订的诊断标准[5], 并经核磁共振成像术 (MRI) 证实。其中男48例, 女11例, 平均58岁, 发病时间均未超过6h。
1.2 适应证与禁忌证
适应证: (1) 年龄18岁~80岁; (2) 发病6h内; (3) 脑功能损害的体征持续存在并超过1h, 且比较严重; (4) 脑CT或MRI已排除颅内出血, 且无早期大面积脑梗死的影像学改变; (5) 病人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6]。禁忌证: (1) 既往有颅内出血, 近3个月内有头颅外伤史, 近3周内有胃肠或泌尿系统出血, 近2周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 (2) 近3个月内有脑梗死或心肌梗死病史; (3) 严重的心、肝、肾功能不全或严重糖尿病病人; (4) 体检发现有活动性出血或外伤的证据; (5) 已口服抗凝药, 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15s, 48h内接受过肝素治疗; (6) 血小板计数<100×109/L, 血糖<2.7 mmol/L; (7) 收缩压>180 mmHg (1mmHg=0.133kPa) 或舒张压>100mmHg; (8) 妊娠; (9) 不合作[6]。
1.3 方法
1.3.1 治疗方法
采用上海勃林格殷格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爱通立进行静脉溶栓治疗。爱通立即重组人组织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 (rt-PA) 。rt-PA是一种糖蛋白, 静脉给药后一旦与纤维蛋白结合, 即被激活, 诱导纤溶酶原转化为纤溶酶, 导致纤维蛋白降解, 血块溶解, 从而减少因缺血而坏死的脑组织。
1.3.2 疗效评定
病人在溶栓前及溶栓后24h、7d分别按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的脑卒中量表 (NIHSS) 进行评分。
1.3.3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16.0软件系统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NIHSS评分用均数±标准差 (x±s) 表示, 溶栓前后不同时间点NIHSS评分比较采用t检验, 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分
3 护理
3.1 溶栓前的护理
3.1.1 一般护理
迅速将病人收入脑卒中单元, 并开启脑卒中单元的绿色通道。立即建立静脉通道, 并留取血标本化验血常规、凝血酶原时间 (PT) 、部分活化凝血酶原时间 (APTT) 、INR、血糖、心肌酶谱、肝肾功能。在建立静脉通道时常规用洁瑞公司生产的留置针, 选择健侧肘正中静脉进行静脉留置, 以确保溶栓药物能准确无误地输入静脉, 不受肢体活动的影响, 且不易引起药液外渗。立即通知放射科急查MRI。同时监测病人生命体征、意识、瞳孔等病情变化, 当血氧饱和度<92%时给予氧气吸入, 并采集相关病史, 对病人进行NIHSS评分。分秒必争, 在最短时间内获得各项必要的检查结果。
3.1.2 心理护理
协助医生向病人及家属讲明溶栓治疗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危险性。给病人适当的鼓励, 必要时可通过介绍以往溶栓治疗的成功案例帮助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消除其紧张、恐惧心理, 为溶栓治疗争取最佳时机。同时取得病人家属的同意, 让病人获得更多的社会支持。
3.1.3 准确计算溶栓药物的用量
爱通立与其他溶栓药物不同, 必须严格根据病人体重计算药物的用量。爱通立有50 mg和20mg两种剂量规格, 分别配有50 mL和20 mL的注射用水。爱通立的用药剂量为0.9mg/kg。例如1例60kg病人所需爱通立的总量为54mg (0.9mg/kg×60kg) 。配药时先用50mL注射用水将50mg瓶中的药物溶解后并全部抽取, 再用20mL注射用水将20mg瓶中药物溶解后并抽取4mL即可。
3.2 溶栓时的护理
3.2.1 严格控制溶栓药物的输入速度
爱通立在血浆中的半衰期较短 (4min~5min) , 因此溶栓时要严格控制输液速度, 以维持其有效的血药浓度。根据病人体重计算出爱通立的用量后先将用量的10%在2min内静脉注射, 剩余的90%加入生理盐水后在60min内匀速滴入, 速度每分钟约60滴。
3.2.2 血压监测
在溶栓过程中建立安全监护系统, 应用多功能心电监护仪对病人的生命体征, 尤其是血压进行严密监测。溶栓开始后2h内每隔15min 1次, 6h内每隔30min 1次, 以后的16h内每隔1h1次。脑梗死急性期病人血压波动显著, 约70%的病人血压升高[7], 此时血压适当的升高可以保证脑组织稳定的血流量, 是一种保护机制。因此, 当收缩压<160mmHg (1mmHg=0.133kPa) 或舒张压<110 mmHg时一般不给予降压处理[8], 但必须密切监测血压变化, 以防血压持续升高, 增加脑水肿、脑出血和恶性高血压的风险[9]。当收缩压≥200mmHg或舒张压≥110mmHg[6]时应通知医生并遵医嘱给予降压处理, 降压治疗时也应密切监测血压, 并指导病人绝对卧床24h, 防止血压降得过低而引起脑血流量减少。护士除密切监测血压外, 应尽量减少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因素, 如溶栓时做好心理护理, 减少因情绪激动而引起的血压升高。
3.2.3 出血的观察与护理
出血是溶栓过程中最常见、最危险的并发症。与溶栓相关的出血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表面出血, 表现为穿刺部位出血、牙龈出血等, 二是胃肠道、泌尿生殖道、实质脏器及中枢神经系统的出血。其中中枢神经系统的出血最危险, 会直接导致病人死亡。研究表明, 病人在接受爱通立治疗的最初36h内会发生继发性颅内出血。因此, 护士应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意识状态、瞳孔、静脉穿刺部位有无出血、牙龈有无出血及有无头痛、呕吐等颅内压增高症状, 并抽血化验PT, APTT, INR。如有异常立即通知医生采取有效措施。
3.2.4 再灌注损伤的观察与护理
当缺血脑组织重新得到灌注时会引起再灌注损伤, 发生脑水肿, 引起脑组织肿胀和急性颅内压增高, 甚至发生脑疝而导致死亡[3]。护士应严密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如出现头痛、呕吐、视盘水肿、瞳孔不对称等症状, 提示可能并发脑水肿, 应立即通知医生, 并遵医嘱给予脱水治疗, 防止脑水肿的进一步发展。脱水治疗时保持输液通畅, 防止药液外渗引起皮下组织坏死。
3.3 溶栓后的护理
保持病房安静, 减少搬动和不必要的探视, 让病人在舒适的环境中卧床休息。继续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以观察有无继发性颅内出血等并发症的迹象。24h后常规复查CT, PT, APTT, INR, 无禁忌证者遵医嘱给予口服抗凝药, 以防止血栓形成。
4 小结
系统而规范的围溶栓期护理能有效缩短病人从入院到进行溶栓治疗的时间, 尽可能让病人在时间窗内进行溶栓治疗。严密的病情观察是确保病人安全的前提, 特别是溶栓时和溶栓后24h内有无继发性颅内出血的观察, 能保证静脉溶栓治疗安全有效进行, 从而有效降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病人的病死率、致残率。
摘要:[目的]探讨超早期静脉溶栓治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围溶栓期护理效果。[方法]回顾性分析59例超早期静脉溶栓疗法的病人所实施的围溶栓期的护理措施。[结果]59例病人无一例死亡, 且溶栓后24h、7d的脑卒中量表 (NIHSS) 评分明显优于溶栓前 (P<0.05) 。[结论]系统而规范的围溶栓期护理能为尽早实施溶栓治疗争取时间, 能保证静脉溶栓安全有效进行, 有利于病人更好地恢复功能, 提高了病人的生活质量。
关键词: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溶栓,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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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者的溶栓治疗法 第8篇
那么,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为什么要进行溶栓治疗呢?
我们知道,大多数的缺血性脑卒中患者是由于血栓堵塞了脑动脉造成的。血栓堵塞脑动脉后,就会使脑组织缺血、缺氧,甚至发生脑细胞坏死。这一过程可在几分钟至数小时内发生。由于脑组织对缺血、缺氧的耐受性极差,所以一旦发生脑细胞坏死,将无法逆转。大脑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对急性缺血性脑卒中的治疗要早、要快,分秒必争才能使治疗有效。临床上,把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进行有效治疗的时间,叫“时间窗”。研究发现,这个时间窗不可能太长。目前欧美国家规定的时间窗为发病后3小时。我国规定的时间窗为发病后6小时。这是由于虽然大脑对局部缺血的耐受时间稍长,然而在发生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后缺血中心区的脑细胞却会很快坏死,只有缺血部位的周边区域(医学上叫半暗带)对缺血的耐受性比较强,耐受时间比较长。因此,溶栓的根本目的就是挽救那些没有坏死的半暗带里的脑细胞。
对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进行溶栓治疗时,有其明确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溶栓治疗的适应症:经CT检查证实患者有脑梗塞,且梗塞的面积不大,梗塞部位发生在脑部的椎动脉上或颈动脉上。这时可进行溶栓治疗。
溶栓治疗的禁忌症:患者有高血压或经CT检查患者有脑梗塞又合并脑出血,或梗塞面积过大,梗塞部位发生在丘脑处。这时,均不宜进行溶栓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