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精选13篇)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第1篇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1、申报人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和身份证(法人及经办人)复印件。
2、书面申请报告一份(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建设地点、用途、建设功能分区、建筑层数及面积等事项)。
3、发展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或技改项目文件(单位)。
4、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国土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附图及市政府用地批复复印件、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6、经规划会审通过的《总平面图》和《建设方案设计》。
7、按审查通过的方案进行设计并经有资质审图单位审查盖章的施工图纸一式两套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盖章)复印件。
8、人防建审意见等涉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加盖规划设计单位公章的建筑面积分类统计表及测绘单位提供的面积核算表及套型比较计算表。
10、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署的保证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书面文件。
11、气象部门出具的防雷审核意见。
12、他相关材料等。
备注: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业主须自核后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及本人签字,原件要一并提交供核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第2篇
1、申请书;(向建设局申请)
2、发改委立项批复或备案文件;
3、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领导签字);
4、建设工程施工图(含总平面图)1套及其电子文件;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原件,含节能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回复意见及变更,地质勘察报告;(单图机构)
6、土地使用手续;(土地证和土地局出具的证明)
7、项目公示资料(含项目基本情况、公示时间、地点、总平面图、效果图);
8、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
(1)、人防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2)、涉及文物保护的,文物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
收费标准
1、市政设施配套费
30元/m2(建筑面积1.5万m2以下的部分)
20元/m2(建筑面积1.5—3万m2的部分)
10元/m2(建筑面积3万m2以上的部分)
2、墙体材料专项费用8元/m2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2、计价格(2001)585号;
3、豫证(1998)51号;
4、豫发改收费(2007)1657号、1360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第3篇
关键词:规划管理体制;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
1 引言
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建设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无论是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建设的规模都得到了较大的提升。而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其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城市发展的规划,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才能够使城市获得更好的发展。对此,就需要我们能够对城市项目规划的相关工作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从而获得更好的规划效果。
2 目前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所存在的问题
2.1 详细规划差异
通常来说,在较大的城市项目审批中,都需要对项目的详细规划进行编制,并在通报当地政府部门经过审批之后再对项目开展报建工作,如申请一书两证的许可申请以及方案的送审工作等等。同时,作为城市规划的管理部门来说也需要在经过政府批准之后通过相关城市管理的规范以及技术对其进行正常的审批。但是,在我们对项目审批的过程中,却经常出现报建情况同批准情况间存在差异的问题,并为我们的实际规划工作开展产生了一定的困扰。究其原因,首先是项目的审批同项目的报建之间已经具有较大的时间差,且在这个过程中该项目的开发方已经在规划思路上发生了一定的转变;其次,虽然开发方所具有的开发思路没有发生变化,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城市土地资源较为宝贵,这就使其在实际报建的过程中可能通过对相应技术指标的增加或减少来期望获得更大的收益。而上述情况的存在,都会使规划部门在实际审批的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困难。
2.2 行政干预的矛盾
对于很多项目而言,当其开展项目报建工作时,却依然没有获得相关土地的使用权。而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我国相关制度的规定,其在没有获取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就应当暂停该项目,是不符合我国规划制度的。除此之外,另一种存在的情况就是项目的规划管理部门同规划相关单位还没有办理完善的手续就要出具相关的行政许可,而这也是同我国行政法规所不相符的。而在实际审批的过程中,却很可能存在部分当地的重点工程、形象工程等等没有符合我们审批条件的情况,而这就会使当地的行政领导将这种压力施加到项目的审批人员身上,使其不能够充分的发挥自身的自由性。
3 对我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工作的思考
3.1 加强审批工作的严肃性
对于城市项目规划这项工作来说,其稳定性以及持续性是非常重要的。而对于我们上述提到的项目报建同实际项目规划存在一定差异的问题来说,则需要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其进行防范:首先,要做好管理工作,在管理部门实际审批的过程中,需要能够保障审批工作的严肃性,无论是哪个级别的规划部门都应当在其所具有的正常许可范围之内以正确的审批方式保障城市发展的稳定性以及持续性,避免出现根据项目更改规划的情况;其次,需要做好审批环节的服务工作,对于规划编制单位来说,其在规划编制的过程应当能够同项目的开发单位保持密切的沟通,并以此来保障规划形成的正确性以及准确性。而如果双方之间在细节问题上存在一定的分歧,则需要将详细规划工作暂缓上报之后再在双方达成一致之后对其进行修改。再次,在我们对项目审批的过程中,也需要审批工作人员能够对工作的精细性以及严肃性作出良好的保证,并真正的加强自身的责任感,保障能够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详细规划来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日照分析报告来审批建设项目。
3.2 不断创新规划管理制度
对于我国现行的很多规划管理制度来说,其中都具有一定的标准低以及时间长等缺点,而这就会对我们实际项目规划的管理、实施以及监督等一系列工作带来了很多的烦恼。比如部分建设项目在实际审批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合法不合理、合情不合法以及依据不足等现象,在我们实际审批的过程中很难对其情况进行把握,并大大降低了我们审批工作开展的效率。对此,就需要我们应当能够在对我国目前改革情况保持适应的基础上对原有的规划管理制度进行适当的创新:首先,需要加强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比如城市公共设施、公共资源以及公共利益相关项目的规划管理等;其次,需要能够在目前的基础上加快自身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并在针对我国目前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的基础上通过更为科学、合理审批制度的建立来更好的符合其日常发展。
另外,对于城市规划这项工作而言,其同我国目前政府所实行的任期制是存在一定关系的,并正是这种关系的存在使两者间难免会存在一定的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如何能够对政府的任期制度同城市的长远规划之间进行良好的平衡则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此,政府在今后的行动规划方面应当能够更好的强调长远目标同现今目标的结合,并使城市居民能够更好的在监督政府行为的同时也能够积极的参与到其中,并以此来对城市未来规划所具有的重点性以及可操作性进行强调,从而能够逐渐使政府在正视城市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使城市项目的审批工作也能够以更为自由、良好的方式进行。
最后,城市要想获得更好的规划,群众的意见、参与是必不可少的。对此,政府可以通过接受公共监督为目标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公共参与平台,结合报刊、广告、社区建设公示栏、展览厅、座谈会以及专家咨询会等,实现规划管理的公开性和参与性。
3 结束语
总的来说,城市的项目规划将直接对城市的未来发展产生影响,需要我们能够对其引起充分的重视。对此,就需要我们能够在日常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充分的联系实际,并以更具针对性的方式做好城市项目规划的审批工作。
参考文献:
[1]李建飞.国家战略下海南跨越式发展的图景与路径[J].城市规划.2012(03):20-27.
[2]张舰.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管理中“规划条件”问题研究[J].城市规划.2012(03):65-70.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第4篇
1、报审表
2、工程申请单
3、放线报告书、放线验审书
4、立项文件复印件
5、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6、施工图
7、规划图
8、勘测定界图
9、立面效果图照片
10、公示牌照片
11、阴影分析报告复印件(针对房地产项目高层)
办理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第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B、下列情况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4、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应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规划局批准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各项规划要求的,应申请更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因建设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
C、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所需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业主提供); 2、1/500或1/1000(郊区1/2000)由有地形图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地形图(在图上标明用地范围,并经属地管理部门审定)(原件2份);
3、经审定(由属地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建设主管部门、县政府审定)的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设计的规划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比例为1:200—1:500、较大项目为1:500—1:1000)[图中须反映现状地形并标明建筑基地界限、新建建构筑物的外轮廓尺寸、与相邻建筑、用地界、道路(含规划道路)中心线、河道、管线等间距尺寸及相关技术指标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另附总平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1份(业主提供);
4、以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加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附属文件、附图)(复印件1份业主提供)
5、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6、建设项目因施工需要临时使用基地以外土地的,建设单位(个人)在申请建设用地时应一并提出申请。
7、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加送土地、房产权属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单独申请临时用地项目,使用本单位(个人)土地的应送土地使用权属的有关文件。使用本单位(个人)以外土地的,应送相关的土地权属文件和与土地权属人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协议;使用带征土地的,应送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9、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材料。
D、转让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受让方为主体的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受让方提供); 3、1:500或1:1000(郊区1:2000)由有地形图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地形图(在图上标明用地范围,并经属地管理部门审定)(原件2份);
4、经审定(由属地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建设主管部门、县政府审定)的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设计的规划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图(比例为1:200—1:500、较大项目为1:500—1:1000)[图中须反映现状地形并标明建筑基地界限、新建建构筑物的外轮廓尺寸、与相邻建筑、用地界、道路(含规划道路)中心线、河道、管线等间距尺寸及相关技术指标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另附总平方案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1份(业主提供);
5、该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附规划条件)(复印件1份);
6、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7、转让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的原件(如已经遗失,需要提供声明遗失的启1份);
8、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复印件1份)。E、目前审批中的常见问题:
1、规划的用地分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确定,但是该标准与国土部门的分类标准有较多不一致。
2、材料审查时经常发现总平图、用地地形图及土地出让合同附图的长宽及面积不一致的现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第6篇
1.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格; 2.土地出让合同;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5.发改部门手续、消防部门手续、安检部门手续、环评手续等; 6.规划方案或规划总图; 7.申请书; 8.地形图4份;
9.绿化缴费凭证(园林局收); 10.规划咨询报告。收费标准
1、规划咨询报告。0.5元/㎡(用地面积)+1.2元/㎡(建筑面积)2地形图(3.3万元+坐标点4371元)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合法证明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申请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行政许可申请表各1份;
3、有效的土地使用、房产权属证明文件(含宗地图)复印件1份(提交原件检验);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各1份(含1份DWG电子文件);5、1/500或1/1000统一平面高程系数的实测地形图2份、DWG格式电子地图1份;
6、审查通过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各1套(装订成册、A4纸大小)
7、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文件以及特殊要求的文件(环保、安全、消防、水利、交通、文物、地矿等部门意见);
8、特殊要求的文件(计生协议、相邻协议等);
收费标准
1、城市基础设施被套费 40元/㎡(建筑面积)
2、建筑物放线2594元/栋
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项目立项批文;
3、土地使用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监理合同;
6、银行资金证明;
7、中标通知书;
8、现场踏勘记录表;
9、施工合同备案表;
10、图纸审查合格意见书;
11、建筑节能与墙革审批意见;
12、城建档案报送责任书;
13、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第7篇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3、规划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申请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2)通过土地市场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及附图,提交《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及《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申请进行土地储备前期整理的,提交《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前期整理)》和土地储备授权批准文件。
4、《建设用地钉桩测量成果报告书》(含《建设用地钉桩通知书》和《钉桩坐标成果通知书》原件。
5、测绘部门按建设用地钉桩成果及绘图要求绘制的1/500或1/2000地形图5份(用地范围涉及多个区(县)行政区划或者建设单位为多个单位的,需相应增加地形图份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报所需的材料 第8篇
1、《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盖建设单位公章或业主私章);需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3、应招标项目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招标人公章); 应招标的项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按《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规定;
4、不纳入招标范围的需提交“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全部资料复印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5、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附:(1)有专业分包的需提交“专业分包合同复印件”;
(2)有劳务分包的需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复印件”;
(3)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劳务公司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4)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6、《施工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设备表》(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7、审查机构出具加盖审查机构公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附:审查机构认定书复印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
8、施工图(全套)一式两份;
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9、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附: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勘察单位公章);
10、《东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附:镇区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证明(由工程所在地的镇区规划建设办出具)。
11、《东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五份,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附:镇区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证明(由工程所在地的镇区规划建设办出具)。
12、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
(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结构图,安全生产责任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足额配备,要求详见《建质[2004]213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及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3)安全技术措施;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5)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列七项分部分项工程需提交专项施工方案:
①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② 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③ 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④ 起重吊装工程;
⑤ 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⑥ 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⑦ 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隧道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特种设备施工、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6m以上的边坡施工、大江与大河的导流和截流施工、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7)下列专项工程需由建筑施工企业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要求详见《建质[2004]213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①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② 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③ 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④ 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⑤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
⑥ 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专家应当不少于5名,并经建设部或广东省建设厅或东莞市建设局认可的。
(8)工程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制盖章,并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提交建设单位。
13、施工单位安全作业环境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要求详见《建办[2005]5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附:建设单位已列明费用的工程概算复印件、合同支付条款复印件。
14、建筑总承包企业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办理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复印件和支付保险费凭证(要求详见东建[2005]27号《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
15、建筑施工企业履约保证担保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的复印件(加盖施工企业公章)(要求详见《东府[2005]57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1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附: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17、属改变原有房屋结构的扩建、改建项目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结构部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网址:/);(2)原有工程结构安全性咨询报告及咨询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咨询单位公章);
建筑工程规划验收所需材料 第9篇
1、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2、3、4、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图)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含附图)复印件5、6、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复印件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原件,须逐页加盖测绘章)《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面积实测)》(原件。须逐页加盖测绘章)
8、建设工程竣工照片
(1)反映申报验收项目周边环境彩色照片1张
(2)反映申报验收项目楼体各立面彩色照片各1张
(3)用A4纸打印或贴于A4纸上,左侧留装订位置
9、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图纸均为蓝图。每张加盖施工单位的竣工章并填写完整;按A4规格竖向折叠,左侧预留3厘米宽装订距离);
【建筑图纸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含无障碍设施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结构图纸包括:基础平面图】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原件(取件时退还);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第10篇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缴纳规定费用→领取证 提供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立项文件;
3、选址意见书(划拨土地)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土地使用权属证件;
6、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及电子版;
7、地形图及总平面定位图;
8、施工图纸及电子版;
9、消防审查报告;
10、规委会会议纪要;
11、施工图图纸审查报告;
12、环评报告;
13、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排污许可证所需材料 第11篇
郫县行政审批要件一览清
(事项名称: 排污许可证核发)
一、申请材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复印件1份)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复印件1份)
4、排污申报表(经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审核签字盖章的复印件1份)
5、污水接入管网的需提交污水接纳证明(复印件1份。企业排水许可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说明性文件)
6、近半年监测报告复印件
7、营业执照复印件
温馨提示:1.若环评批复和验收批复中无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则需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2.领件时,需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领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材料表格及范本
(一)已提供材料及空白表
《 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
(二)已提供范本途径(由窗口工作人员据实在“□”中打“√”)
□ 已提供纸质文档;
□ 已提供获取地址:;
□ 已拷盘电子文档给申请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 第12篇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须加盖申请人印章,自然人须注明身份证号码,并加印手印;
2、淮北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受理单;
3、《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可选项)、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核准、备案及其他)文件(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规划设计条件(可选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可选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复印件);
5、专家组对方案提出的审查意见及设计单位修改意见(复印件);
6、经规划局批准的修规、批复及修改完善认定后的方案文本;
7、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须加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并提供单体或整体效果图、沿街建筑亮化方案效果图;
8、建筑面积统计表(包括分层面积,住宅面积、商业及其它配建面积,户型面积及90㎡以下户型比例,总建筑面积),须加盖建设单位和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并注明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9、规划设计图和建筑施工图CAD各一份;
10、市规划设计院出具的综合日照分析报告(可选项)
11、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承诺、协议、纪要等文件;
12、《建设工程公示反馈意见单》(可选项)
施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第13篇
施工许可证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
(1)《施工许可申请表》;
(2)“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 IC 卡”;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5)环评批文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6)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或控股的项目还需提交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评估)意见或者含有有节能审查意见内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7)申办施工许可工程现场情况说明表;
(8)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结单(有民防工程需民防报监办结单)原件;
(9)通过工程项目专用帐户支付给施工总包企业的工程款银行入帐凭证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入帐金额不得少于施工总包合同价款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入帐金额不得少于施工总包合同价款的30%。(如按合同约定,且原则上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还需提供《上海市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企业承诺书》);
(10)施工总包企业设立的外来从业者工资发放账户银行开户回执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11)列入两年内出现违规用工、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名单的施工总包企业工资保证金入账凭证复印件(原件复核);
(12)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副本(含廉洁协议);
(13)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4)业主提供动拆迁完成证明材料。
(1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原件(纸质报告一份,电子光盘一份)或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16)文明施工承诺书;
(17)《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审核情况表》
注:保密工程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应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备案登记表,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水利工程(如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需提交上海市水务局出具的开工令复印件(提供原件复核)。
(三)施工许可证申请受理
建设单位材料准备完毕后,向原报建受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