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精选12篇)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第1篇
我局按照省局、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元旦节前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效打击了涉药涉械的违法违规行为。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全市系统打击制售假劣药械专项行动。为全面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动员大会。各县市区局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了实施方案,已于12月22日前全部完成上报。
二、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的工作。经全面检查辖区内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网站,对于发现的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已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查处。因我局前期进行过相关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了几家利用互联网违法进行药品交易的企业,故专项行动期间未发现互联网违法交易药品行为。
三、结合元旦节前检查,发动全市系统稽查力量投入到此次专项行动。市局稽查分局、各县市区局按照市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稽查力量深入一线开展专项检查。全市系统在专项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2021人次,检查458次,接受案件总量75起,其中举报投诉11起,其它64起。查处单位75家,查处案件75起,涉及假冒伪劣产品75个品规,涉案金额9.77万元,罚没总值25.59万元。
四、集中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的整治工作。我局及时组织各县市区局稽查负责人集中学习《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15个非药品冒充药品重点品种进行了彻底清查。重点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和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监督检查。
五、加强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的整治工作。一是采取监督抽查、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对药品生产企业执行GMP情况进行检查。二是组织开展了高风险品种的专项检查。对大容量注射剂的生产工艺和处方进行重点检查,规范了生产工艺,提高了药品标准,保证了生产质量。三是加强了对药品生产过程的动态监督,督促和指导企业把安全隐患消除在生产一线。同时全面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挂靠经营和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
六、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专项行动期间,共接受群众举报投诉11起,属于我局监管范围的迅速组织调查,举报属实的立即立案查处,超出我局监管范围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群众举报反映,某医疗机构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人乳头瘤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和“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我局立即组织稽查人员前往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我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七、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专项行动期间通过媒体宣传报道13次,其中电视报道12次,电台报道一次,共编发专项行动简报8期,向民众发放宣传资料2700余份,让全市民众及时了解我局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主要问题:一是网络监管手段还不先进,制约了互联网涉药违法行为的监管。以往有效的监管手段在彻底颠覆传统销售网络、销售模式的互联网环境下失去了意义。二是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屡禁不止,受法律法规滞后和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等多因素影响,难以根治。
建议: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全面开展网络药品监管。监管部门必须依托科技手段,依靠先进的网络监管软件及专业的技术人才,对网络渠道上网站药品信息、网络广告投放渠道、搜索引擎广告运营商进行实时检测、对运营主体进行严格监管,实现“以网治网”。
二是针对非药品冒充药品定性难问题,相关部门可出台行政解释,或出台规范性文件经法制部门备案,明确规定按假药论处的情形,为清理整顿此类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对于职能交叉、权责不清的问题,应与卫生、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进行协调,分工合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多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避免单一部门执法遇到的“监管有责无权、处罚有理无据”的问题。
二〇一一年一月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第2篇
2019年开展“双打”工作以来,我街道打假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在上级单位的正确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落实“双打”工作任务,增强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改善了街道投资环境,加快了创新型街道的建设步伐,在实施专利申请资助、扩大专利申请量、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宣传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我街道对“双打”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双打”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同志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同志任副组长,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协助上级单位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打假办,负责“双打”专项行动的督导和情况汇总上报工作。为把“双打”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进行了划片分解,落实到单位,责任到人,建立了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重点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加大主动巡查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坚决打击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以及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
二、开展检查,加强统筹安排
实施“双打”专项活动以来,我街道打假办加强了统筹安排,开展了商业、企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加大了假冒伪劣产品的专项检查力度,推动商业、企业提高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一是针对超市管理人员对专利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的实际,向他们宣传《专利法》,讲解传授假冒、冒充专利的有关知识;
二是认真细致地检查商品专利标记情况,指出部分经营商品专利标记标注不规范问题;
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就商业企业如何在经营中杜绝假冒、冒充专利商品提出指导性建议。
三、扩大影响,加大宣传力度
今年3月份开始,我街道多次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月等活动组织人员到村居、商场、药店等地开展宣传咨询;多次深入企业宣讲知识产权。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街道同上级单位联合在中山公园内开展知识产权咨询、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宣传活动,以展版形式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如何辨识假冒伪劣产品,介绍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向公众发放宣传材料大约800份左右,同时展示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案例及成果。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我街道“双打”工作虽然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部门间的信息上报还不够及时全面;二是各村居“双打”工作开展不平衡等。三是由于我街道人口较多,因此宣传覆盖面有限,群众对“双打”工作了解还存在一些不足。对此,我市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动我市“双打”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建议
(一)深化宣传教育
围绕“双打”工作的目标任务,根据“双打”工作的发展态势,继续联合市有关上级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以典型示范、典型案例为重点,多区域、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多举办咨询宣讲会,营造声势,让假冒专利、假冒伪劣商品无处可藏。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二)抓好协调配合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强化各有关部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与各部门日常开展的工作相衔接。要充分发挥我街道和上级单位联合在“双打”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通过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及时传达工作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落实例会制度,定期交流、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重大事项。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利用各类举报投诉热线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举报投诉,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提升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实效。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查处假冒专利长效机制,将专利执法培训和检查商品专利标记结合起来,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将对个别尚未举办过专利执法培训的超市、药店开展培训。要充分发挥我街道和上级单位联合在“双打”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通过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技术,及时传达工作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健全有效的案件报送工作机制,继续联合市有关上级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引导企业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投入,加强专利技术研发,重视发明创造,推进实施品牌带动和质量标准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壮大品牌经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第3篇
一是进一步增加与打击假冒伪劣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增强企业对销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认识, 提高全民的维权意识。二是继续抓好“双打办”工作, 积极探索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行为的多部门执法联动机制, 出台并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系列制度, 具体制度是:《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 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打击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违法行为。打击经营或通过互联网等销售仿冒他人名牌商标的服装、皮具、手表、箱包、化妆品, 以及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涉农商品、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等商品的“傍名牌”违法行为, 加强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的防范和规制。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等为重点, 查办跨区域、大规模、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侵权案件。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 规范代理行为。开展印刷复制监管专项行动, 在国庆等关键时点, 开展专项检查, 打击印刷复制出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仿冒名家书画作品等侵权出版物, 规范互联网传播作品的版权市场秩序。
二、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
一是按照吉林省商务厅《关于职能划转过渡时段成品油市场流通工作运转的通知》加强加油站点的调查工作。二是做好调查摸底, 对所管辖区的成品油市场进行统计调查, 掌握一手资料, 为今后执行成品油月报表制度和规范成品油市场奠定基础;三是严格规范成品油市场供销秩序。由我们系统组织牵头会同县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对成品油市场进行严格监控, 严厉打击倒买倒卖、黑市提价、积压惜售等不法行为, 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让全县人民用上“放心油”。四是按照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和《成品油经营管理服务规范》要求, 科学规划加油站点。
三、继续实施药品流通统计工作
加强统计分析工作, 提高管理水平。认真贯彻全国药品流通统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宣传, 夯实基础, 重点做好指导零售企业报表工作, 确保统计数字真实可靠, 并保证报送率。同时做好企业数据统计工作;加强对行业统计数据的分析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县药品流通经营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体系, 全面掌握行业动态, 加强行业监测, 确保行业稳定发展。
四、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工作
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做好备案与管理工作,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维护好消费者利益。
五、规范零售行业和直销行业的网点审核工作
认真执行《零售商管理办法》和《直销管理条例》, 使我县商贸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向着诚信经营, 健康有序方向发展, 为我县经济二次腾飞做好应有的贡献。
积极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活动。将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按照规范与发展并重、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原则, 重点部署五方面整治任务:一是严厉打击电视购物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严格监管电视购物经营行为;三是加强电视购物频道诚信服务建设;四是加大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力度;五是建立健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电视购物行为, 曝光一批大案要案, 遏制电视购物行业违法违规多发势头, 净化电视购物市场环境, 引导电视购物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 维护公平诚信、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营造良好的打击侵权假冒社会舆论氛围。利用重要时间节点, 集中开展宣传。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等传播载体, 加强政府与企业、消费者的互动交流, 及时准确地报道打击侵权假冒政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加强互联网管理和舆论导向, 积极推动舆论监督, 培育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唤起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营造良好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举行工商、质监等部门打击侵权假冒成果新闻发布会。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第4篇
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会议强调,专项行动要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新闻出版产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领域,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地区,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权、假冒、盗版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大力净化市场环境,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氛围,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理论分析
一、从经济生活角度思考
1国家依法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产品,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实现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
2制假售假行为违背了等价交换原则,国家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反映了价值规律的要求。
3某些企业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而不择手段地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这不仅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是市场经济自发性弱点的表现。国家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是国家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对经济宏观调控的表现。
4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妨害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国家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利于维护我国的国际形象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的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国家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二、从政治生活角度思考
1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是政府行使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体现,反映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2国家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犯罪行为,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体现了我国国家机构坚持对人民负责和依法治国的原则。
3我国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体现了政府坚持依法行政。
三、从生活与哲学角度思考
1针对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国家适时作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做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
2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国家和其他企业的利益。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是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的表现。
3制假售假者为了金钱不择手段,是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的表现。国家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民利益,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和弘扬集体主义价值观。
创新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回答1~2题。
1会议指出,专项行动要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权、假冒、盗版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大力净化市场环境。这是国家在()
A.运用经济手段影响和调节经济活动
B.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活动
C.通过行政机构调节和管理经济活动
D.运用政治手段促使企业遵纪守法
2会议指出,要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氛围,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这既需要国家加强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也需要企业经营者做到廉洁自律。下面用标题形式写出的符合题意的正确说法是()
A.企业经营者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B.责任重于泰山,企业经营者要讲良心
C.企业经营者要提高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
D.企业和劳动者都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2010年9月22日《中国财经新闻》报道,我国许多偏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尚未受到重视,致使一些“三无”食品、过期失效食品、不合格食品流向农村市场。过期失效食品、不合格食品()
①是商品,因为它既是劳动产品,又用于交换②不是商品,因为它的使用价值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③是商品,因为它被召回,可再用于交换④不是商品,因为它有安全隐患,不能顺利实现其价值
A.②④
B.①②
C.②③
D.③④
42010年10月16日《法制日报》载文指出,企业经营要以德为本,损人利己就是自取灭亡。社会责任是企业存在的前提,是企业价值的体现,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更是我们创建世界名牌企业的基石。这说明()
①企业要重视社会道德建设②经济效益与道德追求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③企业必须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④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是企业的一种无形资产,是企业经营成败的重要因素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5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当前,要切实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尤其要加快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因为诚实守信是()
①现代市场交易活动的基本精神②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③现代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条件④市场交易的灵魂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②④
D.①③
二、非选择题
6,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2010年10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仍时有发生,干扰了市场经济正常秩序,妨害了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会议决定,从2010年10月底开始,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根据材料运用经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面问题:
(1)简要说明为什么我国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视产品质量。
(2)简要分析国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理论依据。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B2.C3.A4.C5.D
二、非选择题
6(1)①从国家角度看,国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有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可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②从企业角度看,企业只有保护知识产权、重视产品质量,才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顺利实现价值,获得利润;同时,也才能提高企业信誉,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③从消费者角度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视产品质量,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第5篇
永城市工商局
11月11日上午,全国、全省工商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局随即就全市工商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要求系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工作汇报,争取有利的工作条件。活动开展一个多月来,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部署,抓好落实。
根据商丘市局关于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局专门成立了以王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行动方案。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们将经检、商标广告、市场等各条业务线的工作职责进行整合,重点对辖区内大中型商场和专业市场的品牌商品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及时掌握总经销、总代理、专卖店档案的基本情况。并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的属地管理功能,相继开展了粮油市场、棉布市场及各大型商场、超市及总经销、专卖店等重点整治场所的排查工作,制定了具体的行动实施步骤和阶段计划,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
我们根据省局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工作重点,认真、全面地开展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效果。专项整治以来,全局共出动检查人员近230人次,检查企业、市场、个体工商户近1250次,查获案件38起,罚没款达15.8万元。
(一)组织集中检查,整治突出问题。例如:商丘市局前段时间转办的永城永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欢江王中王”产品侵犯了河南双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双汇王中王”商标专用权案件,我局接到转办函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经向永城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后,迅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查处理。一是依法立案查处。由我局密切配合商丘市局经检支队,依法对生产、销售侵权“欢江王中王”产品的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经对其下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二是全面查缴侵权产品。组织各中心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及时开展查缴侵权“欢江王中王”产品行动。截止目前,已经查缴侵权“欢江王中王”产品91件,案值4680元,罚款12000元。三是坚持以法引导,规范企业发展。本着行政处罚与教育规范相结合的原则,我局主管经检副局长带领监管股、新城工商所负责人到该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坚持守法经营、规范健康发展,同时,通过集中查处,有力地保护了河南双汇公司的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企业好评。
(二)开展市场检查,清查违法行为。针对各类专业批零市场、大中型商场、专业街、专卖店假冒、仿冒知名品牌情况比较突出的情况,我们对相关市场进行了集中全面检查和整顿。特别是针对省局2010年12月内部明电交办的永城市场出现侵犯”九牧”商标专用权案件,我们通过地毯式的严格仔细检查,共查获假冒“九牧”卫浴洁具30余件,责令拆除侵犯”九牧”商标专用权的违法企业招牌2家,目前对6家涉嫌侵权的商户正在进行立案调查中。还有前几天刚刚接到省局关于保护“正新”轮胎 和“农达”农药商标的通知后,我们立即组织全市工商系统进行市场大检查,严执法,严整顿,全力净化市场环境。与此同时,我局还通过引导市场签订“诚信经营公约”等措施,帮助市场构建市场自律机制,营造专业市场良性发展经营环境。
(三)检查印制企业,强化源头管理。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我们还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商标、包装物印制、印刷企业的检查和管理,强化对源头的监督管理。通过检查,对5家印刷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了指导和规范。
三、讲究方法,注重实效
我们在整治过程中,注重以下实用方法:一是联手打假,形成合力。与企业联手打假,使联手打假机制得以更加完善。在这次整治过程中,我们利用河南双汇、福建九牧公司等企业和一些专业打假人员提供的线索,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一举查办了好几个大案。我们还加强了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技监、卫生、农业、经贸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了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互通打假信息,讨论在执法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热点,为切实履行好职责提供了方便条件。系统内的上下左右协作在积极尝试的基础上取得新的突破,所队结合,抽调精兵,连办大案,初显系统合作的威力,效果非常明显。二是发动举报,扩大案源。我们在大力加强12315举报中心建设、全面提高案源发现能力的同时,大胆创新,鼓励群众和线人举报,为工商执法有效创设了第三只眼睛,极大地提高打击的精确度。三是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我们综合运用各种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在整个行动过程中,我局共在各大市场、大型商场、农村集贸市场等人群聚集地悬挂横幅60幅、张贴宣传标语200张、发放宣传料5000余张。我们还利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大型的上街设点宣传咨询活动,利用东方广场大屏幕播放宣传知识产权有关内容,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关心、全力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以上就是我们局的“双打”工作简要情况,虽小有战果成绩,但是任重而道远,2010年已经匆忙过去,2011年已经踏步到来,我们决心在今年的“双打”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创新方法,凝聚精力,争取“双打”工作再次取得辉煌成果。
2011-1-
4永城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第3期)
永城市工商局查处商标侵权“欢江王中王”食品
日前,永城市工商局接到河南双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诉,反映永城市场有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欢江王中王”产品,侵犯了该公司的“双汇王中王”商标专用权。该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迅即进行调查处理。
依法立案查处。由该局密切配合商丘市局经检支队,依法对生产、销售侵权“欢江王中王”产品的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目前已经对其下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全面查缴侵权产品。组织各中心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及时开展查缴侵权“欢江王中王”产品行动。截止12月下旬,已经查缴侵权“欢江王中王”产品91件,案值4680元,罚款12000元。
坚持以法引导,规范企业发展。本着行政处罚与教育规范相结合的原则,该局主管经检副局长带领监管股、新城工商所负责人到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坚持守法经营、规范健康发展,受到企业好评。
永城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第1期)
永城市工商局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制假专项行动
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后,永城市工商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全面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制假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严肃查处并曝光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大案要案;督促广大商户守法经营;树立一批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商业典范。二是利用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和《商标法》,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增强商品及服务经营者诚信守法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的能力;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三是通过工商行政执法和行政指导,探索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性规范的长效机制,助动我市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永城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第2期)
永城市工商、质检、文化部门联合开展打击侵权制假
专项执法行动
截至12月20日,工商、质检、文化等部门联合行动,已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检查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98个,检查经营户1668户,整治重点区域12处,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760件,罚款10余万元。
12月10日起在开展以汽车配件、建材为主要产品的执法打假集中整治行动,工商、质检部门执法人员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检查销售商家127家次,检查产品货值300余万元,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1件。
12月16日以来,工商、文化部门执法人员检查音像制品、娱乐场所、网吧、互联网
文化单位等经营场所60余家,收缴各类非法音像制品和非法电脑软件300余张,取缔无证经营音像制品摊点5个,责令网吧停业整顿2家。
永城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简报
(第4期)
永城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查处一批假冒“九牧” 卫浴产品
省工商局2010年12月上旬关于严格查处侵犯”九牧”商标专用权案件的内部明电下达后,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经济检查大队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第6篇
一年来,我县知识产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省知识产权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后劲,促进了县域投资环境的改善、加快了创新型城县的建设步伐,在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一年来,我县知识产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省知识产权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发展后劲,促进了县域投资环境的改善、加快了创新型城县的建设步伐,在创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县、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扩大专利申请量、实施专利申请资助、组织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
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科技与知识产权岗,承担日常工作。全面部署专项行动,落实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重点是以各类大型超市、商品流通集散地,以权利人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为重点案件,加大主动查处力度,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坚决打击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涉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以及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12330公益服务电话和中国(海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
二、深入检查,实施知识产权专项活动XX月,进行商业、企业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推动商业、企业提高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一是针对超市管理人员专利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的实际,向他们宣传《专利法》,讲解传授假冒、冒充专利的有关知识;
二是认真细致地检查商品专利标记情况,指出部分经营商品专利标记标注不规范问题;
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就商业企业如何在经营中杜绝假冒、冒充专利商品提出指导性建议。
三、举办专利执法培训XX月,我局在县委党校举办1期查处假冒专利维护市场秩序专利执法培训班,得到省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与协助,来自各药店、超市、商场的主管、销售人员及县工商局等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近10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多名管理人员和营业员初步理解了专利和知识产权的基本知识,学会了专利标识的鉴别,掌握了工作中对涉及假冒和冒充专利产品的处理方法。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
XX月,我局多次利用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月等活动组织人员到街道、商场、药店等地开展宣传咨询;多次深入企业宣讲知识产权。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局在建行门口开展知识产权咨询宣传活动,以展版形式宣传知识产权保护,介绍专项行动工作进展,向公众发放宣传材料1000同时展示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案例及成果。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局人手少,工作起来有时感到力不从心,难于做到每一个商场、超市、药店全面检查。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与建议
1、建立查处假冒专利长效机制,将专利执法培训和检查商品专利标记结合起来,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将对个别尚未举办过专利执法培训的超市、药店开展培训;
2、要充分发挥我局在专利执法中的作用,下半年将对我局负责专利工作人员进行专利执法培训。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第7篇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0〕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侵犯知识产 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一些地区和领域还比较严重。这不仅影响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妨害企业竞争力和创新积极性,也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 象。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经国务院同意,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重点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一批国内外重点关注的侵犯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行为的高压态势;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氛围,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加强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作用,全面提高各地区、各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开展专项行动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 品集散地、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图书、音像、软 件、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等为重点查处产品,遏制规模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大力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加大生产源头治理力度。
新闻出版(版权)、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企业的监管,严厉查 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取缔无证照经营地下印刷复制窝点。工业和信息化、新闻出版(版 权)、商务部门要加大对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监督力度。质检、工业和信
息化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严格审查生产企业资质,坚决取缔无证生 产,依法查处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标志名称和专用标志的行为,依法查处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行为。农业部门要强化从种子生产源头治理侵 权假冒行为,在粮食主产区,针对玉米、水稻等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二)加强市场监督管理。
工商部门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严厉查处侵犯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 注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经营管理者责任,加强监督和检查。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 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大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的打击力度。商务部门要加强商 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要求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 等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 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
(三)强化进出口环节和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海关要根据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构成和区域分布,在重点口岸依法加大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查处力度。质检部门要加大对假冒伪劣进出口商品的 查处力度。商务、知识产权部门要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做好重要展会知识 产权保护工作。工商、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重点打击影视剧作品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购 物、电话购物和电视购物活动监管,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和电视网络销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欺诈行为。广电部门要加强对视听节目服务网站 播放正版节目的监督工作。
(四)加大刑事司法打击力度。
公安机关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及相关商业贿赂犯罪活动要及时立案侦查,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要加强行政执 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防止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坚决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知识产权、工商、新闻出版(版权)、商务、税务、质检、农林 等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现场查获、行为人可能逃匿或销毁证据的,要立即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 入调查。公安机关要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审查,对涉嫌犯罪的抓紧依法立案侦查。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 督。司法行政部门要指导律师依法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辩护代理工作。有关部门要主动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诉 讼监督和立案监督职责;支持配合法院做好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在政府机关全面使用正版软件。
各级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新闻出版(版权)、机关
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给予必要资金保障。
(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我国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 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全面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显著成 绩,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 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针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主动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务院决定成立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全国专项行动领导 小组),负责统一领导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承担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成立打 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知 识产权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要增强大局意识,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地方各级商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机制及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机制。
(二)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各部门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相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有关部门要组织联合检查组,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 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进展情 况通报,抓好信息交流,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要积极参与专项行动,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 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和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有关部门要认真接收、快速处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电话、“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 话、“12390”侵权盗版举报电话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他相关举报电话作用,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 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四、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0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制订具
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实施方案在11月10日前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1月-2011年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省(区、市)对本地区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第8篇
据悉,近期该院侦监部门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重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主动调取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受案和立案情况,对所收集和统计的案件逐案检查,及时监督纠正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的违法行为。
二是继续深化捕前协商,消除分歧,达成共识。注重围绕个案特点及以往此类案件遇到的共性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如涉及单位犯罪案件坚持注重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的界定以及逮捕的社会危险性等问题的研究,明确案件性质,统一执法尺度,确定打击范围。同时,强化对公安机关办案程序的规范,加强公安机关的程序意识,努力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相统一。
三是组织骨干力量,专门承办。为准确快速打击此类刑事犯罪,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该院侦监科指定经验丰富的干警专门承办此类案件。
四是完善审查逮捕案件的动态跟踪机制,强化打击力度。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结合批捕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的《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提纲》及《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及时了解侦查提纲所列明继续侦查事项的取证情况,针对证据的完善情况督促公安机关及时侦查、移送起诉。如对于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主要涉及犯罪数额方面的证据,及时督促公安机关全面收集相关销售记录等证据材料。对于批捕时证据已确实充分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快速移送起诉。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第9篇
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报告
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根据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办„2010‟XX号)要求,我局在全X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局长任组长、支部书记和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主要问题。制定印发了《XXX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X食药监发„2010‟XX号),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监管重点,细化了整治步骤,落实了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一是我局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了以“假劣药品的识别”、“现场检查与法律适用”等为内容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辨假打假能力,提升了执法效能。二是与重点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签订《2011年春 节两会期间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56份,监管与帮促相结合,增强了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三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互联网、报刊等媒体的作用,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播放“假劣药械识别”专题宣传片2期,发布食品药品消费警示1期,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曝光利用互联网等媒介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积极向群众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基础用药常识,引导消费者从合法渠道获得药品,提高了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查处。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严惩制售假劣药械违法行为。各股室互相协调,密切配合,以打击利用互联网、传单小报、邮寄及物流渠道等方式宣传、销售假劣药品为重点,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邮寄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全面贯彻落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的工作任务。共出动检查人员156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78家,未发现辖区内存在制售假药不合格医疗器械、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委托”生产、违反国家局关于药品包装、标签规定、假冒名优品牌药品侵犯商标权等行为。
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械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了企业诚信守法和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了消费者识假 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创造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了药监部门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今后,我局将对监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对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通过邮政及快递服务等渠道销售假药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有效模式和方法,从源头上解决各种制假售假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第10篇
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肃发商字[2011]2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我县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根据《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做好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抵制侵权违法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做好商务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组织协调商务企业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搞好督导检查。
(二)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以旧换新企业(网点)、万村千乡农家店及其配送中心的商品配送与销售环节的规范管理,有效遏制侵权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
(三)加强商务企业的管理和规范,组织各企业对所属门店经营商品搞好自查和互查,严格把好商品进货、验收、上柜、配送、销售等各环节,确保不购进、不销售假冒侵权产品。
(四)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病害畜禽肉产品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五)对全县酒类市场进行一次全方位、大规模、有重点的集中整治和检查活动,重点查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以规范酒类市场,净化酒类商品流通秩序,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督导局机关、所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推动全县商务领域软件正版化全面实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调查摸底和部署工作(2010年12月)。对全县商务系统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进行调研,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第二阶段:拉网排查打击(2010年12月-1月)。严厉查处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形成高压态势,震慑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阶段:集中重点打击(2011年1-2月)。结合元旦、春节节日市场,集中开展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把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第四阶段:巩固行动成果(2011年3月)。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加强宣传教育为目的,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这次专项行动的实施,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县政府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推进。成立“肃北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承担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项行动的组织机构,制动具体实施方案。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任务和分工,充分履行各自职能,把好各自关口,管好各自领域,同时要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密切配合,增强合力,形成统一、协调和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地区之间案件信息沟通、异地移送和调查取证工作。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和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重大问题。
(三)强化业务训练。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部门特点,积极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培训渠道,加大对知识产权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努力在就一批业务精通、技术过硬、执法文明的干部队伍。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各有关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和本行业的督察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有关部门每月底要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及时报送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市场监管网络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通过“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12312”商务举报投诉、“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12390”侵权盗版举报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电话平台、向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肃北县发改委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第11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00年开业以来,我商厦秉承“发展、双赢、互惠、互利”的企业宗旨,以“一流的商品、一流的服务和一流的环境”引领滨城的消费潮流,在市政府、市工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关怀与指导下,我们商厦分别获得了以下荣誉:
2003年获得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颁发的保护消费者权益优秀企业荣誉称号;
2006年获得中国消费者协会颁发的2003至2005年度诚信服务、消费维权单位荣誉称号;
2006年获得辽宁省消费者协会颁发的辽宁省消费维权二十周年(1986-2006)诚信维权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04-2007年连续四年获得辽宁省消费者协会颁发的辽宁省消费者满意单位荣誉称号等各类荣誉。
在此,我代表宏运商业集团及葫芦岛市所有商业企业,对葫芦岛市政府、市工商局长期以来对我们宏运商业集团的大力支持、指导、关心和帮助,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2007年,在市、区知识产权局的悉心指导下,2008年3月份取得辽宁省知识产权局颁发的辽宁省专利保护“双百工程”示范商场荣誉称号基础上,在争创“葫芦岛市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在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商厦以699票高居全市34家参评商贸企业中第一位。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先从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入手,建立健全商厦规章制度,对《联合经营合作协议》进行规范,通过事先控制、过程管理,实现整体推进,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一、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
尊重和保护专利权,进一步净化专利商品市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构筑诚信体系,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我们商厦应尽的责任。我们建立了以总经理为首的食品安全与商品质量监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商品监管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商品质量问题责任追究机制。商厦与各级监管层签订《消费安全经营监管承诺书》与各类合作伙伴供应商签订《商品质量经营者承诺书》。运营管理部、商管部具体组织落实,各部门、分店、柜组共同参与的专利管理工作,将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中,落实专利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由运营管理部负责把好专利商品采购索证关,对于资信不全的,坚决不予合作,对于三无产品坚决不得上柜销售,由一线经营部门负责把好商品进货专利标记核对关,柜组负责把好专利商品终端销售的再核对关,运营管理部物价质量主管负责每季度对专利商品进行检查,并与部门考核、奖惩制度挂钩,有效杜绝违规、失效、冒用他人专利商品流入市场。
我们商厦在日常工作中推出一系列诚信经营管理措施,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超市入口处公示,宏运商厦承诺公约、食品安全信息栏及时公示涉及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向消费者传递食品营养、传递健康消费的理念;与市工商部门联合在商厦设立:投诉监督服务站、维权联络站,同时,也是我市第一个推行先行赔付制度的商业企业,自主建立“诚信赔付基金”我们在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方面下工夫,使消费者在消费中有了安全放心的选择。在诚信、守法经营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先行赔付制度实行以来,尚未发生一起由消委会先行赔付的消费纠纷。
二、层层把关,强化商品管理工作
作为一家食品零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更是我们企业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商厦投入20万元购置了纯净水设备,专门供超市加工间使用,保证了现场加工食品的最优品质。2006年,我商厦成立110诚信维权监督检查小组,紧紧围绕以顾客为焦点,严格规范执行各项标准要求,每周组织110诚信维权检查小组成员结合行业政策信息等针对商品物价、质量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通过监管,逐步建立企业自律长效管理机制,一线经营部门从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全方位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我商厦商品采购实行供方评定,对所有供货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QS证书、商标注册证、名优特及驰名商标注册证等各类相关证照和检验合格证书,从源头上有效地杜绝了假冒伪劣、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
三、自主创新,推进品牌建设,坚持诚信、守法经营,为葫芦岛经济发展做贡献。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第12篇
为保持严查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农业部决定2015年继续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按照“属地管理、检打联动、部门协同、标本兼治”原则,坚持部门协同与系统联动相结合、部门打假与举报维权相结合、挂牌督办与纪检问责相结合、大要案查处与公开曝光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以国家级玉米和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县、种子集散地、省际交界区域为重点区域,以近三年监管发现的问题企业、问题品种和问题经营门店为重点对象,以玉米、水稻和小麦为重点作物,点面结合、深挖严打,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品种套牌侵权、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监管长效机制,使违法分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
会上,吉林省农委主任李国强代表吉林省作了典型发言。2014年,按照农业部的部署,吉林省全力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紧紧抓住企业收储、市场流通和基地生产三个环节,突出对长春市种子集中大市场,梅河口、榆树、前郭等种子集中交易销售地以及边远乡(镇)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强农业、公安、工商联部门联动,大力净化市场主体,加大品种退出力度和入户倒查力度,专项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粮食产量再超700亿斤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4年,我省共检查了25个企业、82个品种、14.7万亩种子田,检查覆盖率达到80%,报废不合格种子田65亩;检查市场845个次、企业和业户4816家,清理虚假宣传单1万余张,纠正不规范标签189个,整改经营档案271份;依法吊销了2家企业许可证,注销21家已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取缔20家种子门店,退出了179个已不再适宜农业生产和存在问题的品种。
同时,吉林省还建立了种子打假部门联动机制,实现部门联合检查常态,联合查处大要案。2014年2月,吉林省农委联合省公安厅捣毁了梨树县特大种子制假售假黑窝点,现场查获散装玉米种子约350吨,成品种子6800余袋,冒名种子包装袋10万余条,现场刑拘2名主犯,10名涉案人员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刑,共处罚金142万元,其中主犯被判刑7年,处罚金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