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志愿者范文(精选8篇)
浙江省志愿者 第1篇
2011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
地区计划优秀志愿者名单
“两项计划”优秀志愿者(共95人):
向泳屹、俞万云、孟焕、叶陈孟、张晨光、陈皓、刘音 柳青、戴冰雪、王丹丹、郭亚男、高洋、陈佳燕、项赟 姚武旦、骆玲、吴建杰、林敬平、廖正华、王文兴、李刚 邵桂萍、孟金水、王峰、蒋丽、唐一栩、沈微、王霄轩 刘、璐杨波、屠潮、邱森彪、王同琼、赵士虎、珊珊 邱罗波、陶西西、郭美玲、包长远、陈宏、黄志梅、聂晓倩、董朝阳、姜路争、陈文、王妍、魏映文、柴海勇、黄琪、官尖峰、江浩祥、吴加伟、钱文艳、李晓斌、徐芳芳、郑春龙、陈志、张哲、郑鑫亚、朱淑静、王超都星炜、何华蓝、丁启玲、周世胜、周晓华、沈宝林、陈超严冰冰、徐伟、施国良、宋晓凯、徐秀琼、王金勇、陈轩婷、吴文章、向金莲、徐伟、俞森燕、徐凯佳、段田田、赖晶晶、周丽芬、梁音、卢立、苏青青、斯科、王超(女)、曾胜威、钟君、林亮、俞金辉、张肖肖李巧妮、黄晓苹
浙江省志愿者 第2篇
(2008年12月13日)
章剑锋
各位领导、老师,志愿者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浙江省高校青年志愿者论坛,研讨、共享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经验和成果。首先,我代表浙江师范大学团委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至今已有52年办学历史,学校占地3300余亩,共有18个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3100余人,研究生3400余人;在职教职员工2400余人。浙江省有一半的特级教师和重点中学校长毕业于我校。
浙江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成立于2003年,在上级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的关心帮助下,在兄弟院校的大力支持下,做了一些工作和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我校19次被中宣部等单位评为社会实践先进集体。我校青年志愿者总队获得“中国百个优秀志愿服务集体”荣誉,获得过全国“丰田奖”环保项目10万元资助等嘉奖。涌现出了“中国志愿者金奖获得者”徐根方,研究生志愿者、浙江省师大杰出青年屠佳等先进典型。这次浙江省高校青年志愿者论坛在我校召开,是对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一次鞭策,一次促进,也是兄弟院校志愿者组织给我们传经送宝的一次机会。在这里,我代表浙江师范大学团委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感谢!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志愿者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过程,是传递爱心、传递文明的过程,也是志愿者自身得到提高、完善的过程,志愿服务队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培养公民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和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繁荣、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高校的青年志愿者组织是我国志愿者事业发展的“中坚”,参与面广、参与程度高、组织管理相对固定,在某种程度上承担着我国青年志愿者事业“先锋试验、创新实践”的职能。我国高校青年志愿者团队是在党委领导下,在共青团组织直接指导下有效服务社会、实现自我发展的群体,建设高度“集约化和专业化”的创新组织是其未来的建设和发展方向。区别于其他类型的志愿者组织,高校青年志愿者组织具有更强的行政化指导和管理色彩,因为它的成员还是高等院校在校学生,两者的身份具有高密度的重合性,在服务社会的同时,承载着更为明显和直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自我发展的功能,青年志愿者工作室高等院校整体育人平台和育人体系的内在组成部分;高校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人员群体具有相对的固定性和整齐性层次和结构较为简单,更容易成为青年志愿者“专业化、社会化、集约化”建设和改革的试验平台,为我国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考的路径。如何实现“活动主题性、项目临时性”运行方式向“可持续发展、项目化运作”升级成为新的历史时期高校志愿者组织面临的重要课题。这些高校青年志愿者工作亟待加强和改进的问题,是社会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进步对于高校青年志愿者的职能、使命的新要求,也是我国高校青年志愿者工作在经历了长期的积累之后实现质变的必然要求,是在坚持现有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下内部机制的转型和升级。今天的会议对于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机会。
今年年初,我省颁布了《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对志愿服务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的职责、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志愿服务的规范管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保障和激励、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条例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是我们工作的有力依托和坚实保障。我们要在“围绕党政大局,紧贴社会急需,服务青年成长”的工作方针指导下,着力加大对志愿服务理念的推广普及;在做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实青年志愿者事业;加强基础志愿服务组织的能力建设。逐步健全志愿者工作的动员、选拔、培训、管理、培养、激励等各项机制,努力推动青年志愿者事业实现新发展。
在此,我也竭诚希望各兄弟高校的团委老师、志愿者组织负责人能够为我校的志愿者工作问诊把脉,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做好我省高校志愿者工作。
浙江省志愿者 第3篇
关键词:志愿者服务制度,高职院校,艺术类贫困生
自1997年开始, 中国实施了高等教育全面收费制度的同时, 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贫困生在高校求学期间, 可以在物质上得到一定的保障。然而,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 目前仅停留在物质层面的资助体系已显的单薄, 贫困生的人格及身心健康的完善在教育界学生工作者中越来越受到重视。“贫困学子得到资助, 在解决了其自身暂时存在的物质困难的同时, 也得到了一份寄托着关怀和情谊的精神方面的救助。但是贫困学生如何利用这份寄托着关怀与情谊的非物质感情, 如何利用这个情谊为学校乃至社会创造更大的财富更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1) 。
长期以来,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本着坚持倾力助困, 悉心育人, 努力实现助困和育人相结合的工作理念, 在构建多元化的助学体系上, 努力完善着“奖、贷、勤、补、减、缓”六位一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联动资助体系, 切实在物质上对贫困生的求学过程提供了很多无偿的资助。我们在对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近4年的在校生与贫困生结构现状进行的统计结果显示, 贫困生占在校生比重从2011年的8.9%到2014年的14.2%, 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其递增速度远大于在校生的递增速度。同时, 与许多高校一样, 一些贫困生存在着价值取向问题。他们过于看重经济利益, 进取意识不强, 把接受资助当作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究其根源, 主要还是在于责任感不强, 感恩意识缺乏。如此看来, 简单的物质资助, 终将无助于提升他们的素养和内涵, 也将无助于他们走出校门以后的发展之路。
学校是育人的场所, 对占在校大学生相当比例的贫困生的身心健康的培养, 始终是学生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对贫困生多元化物质帮困的同时, 尝试在艺术类高职院校开展贫困生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以贫困生参加志愿服务为切入点, 让贫困生在接受挑战的过程中学习自强、自立。在助人助己的过程中学会感恩, 在助人助己的过程中推动自身内涵的提升。
一、常规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现状
志愿者 (volunteer) , 在共青团中央的《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中定义为: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 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 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Volunteer在港台通常被译作义工, 本文在这里统称为志愿者。
2013年12月2日,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 对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0年来的情况做了介绍。截至2013年11月底, 全国有2 000多所高校建立了青年志愿者协会, 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成就可观。汪鸿雁同时指出, 高校大学生志愿者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作为中国青年志愿者精神, 已经成为大学生喜爱和接受的精神时尚。各高校的志愿者服务队伍正朝着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努力。
在我国, 高校大学生始终是志愿者队伍中的主体, 参与志愿服务“既有利于其自身价值的实现, 是大学生了解社会、增强公民意识的重要途径, 同时也有利于社会正能量的传播和公众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与担当”。 (2)
二、志愿者服务管理模式与贫困生参与志愿者服务的问题探讨
目前, 国内高校对贫困生感恩教育普遍采用的是组织贫困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制定相关管理条例, 把是否参与志愿者服务以及服务质量, 作为评定资助的考量依据之一。从完善管理制度上配合全方位育人的要求, 助推贫困生内涵的改善和发展。
高校组织贫困生参加志愿者服务的管理模式普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 服务以学校育人目标为主观要求开展;第二, 服务一般都为学校、社会组织的大型公益活动内容;第三, 在制定的服务管理条例中, 对服务活动通常含有一定的奖励机制。
在制定贫困生参与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时, 为了能够适合艺术类高职院校的贫困生管理模式, 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其中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并在理念上加以澄清。
(一) 贫困生参与志愿者服务的主观能动性不强
我们组织贫困生参加志愿服务, 主观上希望推动他们多多投身于社会活动。在服务于人的同时学会感恩, 引导他们尽早学会如何把自己拥有的专业技能有效的服务社会。事实是, 因为组织贫困生参加志愿服务与志愿者服务遵从的“自愿”原则的特征不符, 从“自愿”的角度出发, 一些贫困生主观上会有趋避倾向。
(二) 一些服务形式、内容和累计时间对贫困生心理的正能量传递的影响
(1) 非主动性的参与活动, 主动感受的意识不强。
(2) 基于服务的非主观意愿, 使得当服务内容强调完全利他性、无物质回报性或者服务过程艰苦时, 都可能不利于正能量的传递。
(3) 高职院校基本只有两年半的在校时间, 大量的专业技能课程学习和训练, 使得学生的课余可支配时间很少, 这种情况在艺术类高职院校尤为突出。学生可参与社会服务的机会比较少, 可能不利于强化正能量的感受度。
(三) 面向社会的志愿者服务可能管理不到位
在高校, 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实施通常由学生工作者进行。由于艺术高职院校的特殊性, 学生工作者与其它高职院校相比较, 管理工作要求更细致、工作任务更繁忙, 在人员配置明显不足时, 保证全程有效的组织参与社会服务, 时间会成为一大问题。
(四) 贫困生志愿服务的功利性倾向
为了弥补前面提到贫困生志愿者服务制度的缺陷, 提高贫困生参与服务的主动性, 高校普遍会采用一定的激励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把贫困生志愿者服务时间作为“社会课堂”学分获得途径之一;把面对全体学生的各种奖学金、荣誉以及专门针对贫困生的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定与服务作相应的挂钩。很多时候, 这些激励举措可能成为一些贫困生参加志愿者活动的主要动力。
三、建立贫困生志愿者服务制度的主要对策
艺术类高职院校的学生个性特点比较鲜明, 他们普遍活泼、时尚, 个性较强, 思维活跃、接受新鲜事物很快, 但对文化课的学习兴趣不强、学习能力较弱。然而, 艺术类高职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相当一部分人, 个性表现还是明显有别于艺术类高职学生。他们都有存在缺憾的成长经历, 受到来自家长、家庭以及幼年生长环境的影响, 使他们极少体验到成就感。他们普遍对现有的家庭现状感到无奈, 具体表现为自信心缺乏, 人际交往困难, 社会适应能力较差。
结合艺术高职院校学生的个性特点, 我们应以注重“引导”和“推动”为主, 通过相对灵活的志愿服务措施, 使贫困生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 真正可以把正确的价值观内化于心。在遵循常规的志愿者服务规范的同时, 为了在艺术类高职院校有效地开展贫困生参加志愿者服务的专项活动, 我们对贫困生志愿服务的内容和结构作如下设计。
(一) 在服务制度中明确认定“全体受资助的学生为当然的志愿者”
贫困生参与志愿者服务作为一项育人举措, 这是“助推”贫困生内涵建设的大前提。对所有当年认定的贫困生进行建档, 从规范志愿者配合完成服务的组织认同开始, 在管理条例中明确地进行定义也是很有必要的。
(二) 对服务对象在结构上进行拓展
对于贫困生内涵提升而言, 首要目标是培养爱心、建立自信。我们对常规的服务对象做了一些结构设定, 引入了服务“长辈”和“自助”服务这两个概念, 把“长辈”和“自己”也纳入到服务对象之中。
1.“服务长辈”, 从培养爱心开始
长辈对晚辈的爱是最无私的奉献, 然而很多时候这种倾其所有的感情却不一定能被年轻人所接受。我们从家庭贫困生认定申请表中“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中发现, 字里行间普遍缺少从感情上对家庭现状的理解, 很少贫困生会展现出积极的改变现状的态度。把得到无偿资助作为改变现状的有效途径, 是大多数贫困生的常规理念。我们把“长辈”引入服务对象之一, 让贫困生在假期重新走近他们。只要有用真心开始的那一天, 就一定会有触动他们内心的那一刻。在服务长辈的过程中重新感知和理解爱。内心有爱, 就会敞开心扉, 去感受周围的人, 感受我们这个社会。懂得爱和能够感悟爱的人, 自然就会有主动回馈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
2. 从“自助”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服务的主观能动性
贫困生的家庭状况通常都很差, 特别是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他们步入学校以后, 与来自家庭条件优越的学生相比较, 他们的人生中可能几乎没有多少机会感受成功, 很多人对于自我的认识都存有认知上的偏差。我们如果不通过一些特别活动, 而要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 让那些长期处于自信心缺失的贫困生, 在内心对自己的能力建立认同几乎是一种奢望。
“自助”服务的形式可以是组织者建议的, 也可以是个人自主选择参加的竞赛、活动项目。任何志愿者服务都需要有成就感, 贫困生做志愿者服务也不例外, 成就感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尤为重要。让贫困生在“自助”服务的过程中努力挖掘自己的潜能、体验突破自我, 通过“自助”服务的过程开始合理地认识自我。这是一个不断循环渐进和感悟的过程, 也是挑战自我、发现自己能力和建立自信的过程。
(三) 在服务的时间选择和服务内容上更加灵活
艺术类高职院校主要以培养一线技能型艺术人才为主要教学目的, 由于其专业要求的特殊性, 学生的课余时间也大多被艺术专业能力的学习和训练所占用, 可利用的课余时间相对较少。如果依照常规组织贫困生志愿者服务, 服务时间较难保证。“服务家长”可以在返回家乡的时间里完成;服务“自己”, 则完全可以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校园文化活动中择机完成;另外, 在鼓励主动参与校内外社会服务的同时, 可以自主调整勤工助学与志愿服务的时间。
遵从艺术类高职院校特点的、时间和内容上相对灵活的服务, 使个体的自主服务意向更容易体现, 服务内容更容易被接受, 也更能够符合志愿者服务的“自愿”原则。
(四) 用榜样的力量来“引领”贫困生群体的价值感悟
贫困生作为学校的特殊志愿者, 与那些普通志愿者不同, 他们参加的活动内容需要选择, 活动以后需要有交流, 需要他们消化和吸收服务所带来的感悟。如果贫困生的志愿服务简单套用一般的服务模式, 在没有经过学生工作者有组织的培训, 有选择地参加志愿者服务的情况下, 仅仅通过几次社会化的志愿者服务, 可能很难在短短的两年多的课余时间内对内心有所触动。
学生工作者在贫困生的志愿服务过程中, 组织贫困生开展阶段性的小规模的交流。这种组织没有固定形态, 目的是让服务者自发回忆在服务过程中之所见并反思个人的付出和回报。在简单的交流中, 通过一件小事的描述, 从别的贫困生的成长内容里, 就可能会引发一段思考, 促成内心深处形成有价值的感悟。
(五) 合理设计贫困生服务奖励, 有效推动参与服务的长效机制
“大学生志愿者较为重视精神层面的回报, 但是物质层面的激励也是必不可少的……过度的奖励会使奖励的意义大于工作本身, 扭曲了个人的内在动机” (3) 。作为贫困生志愿服务者, 对应于服务质量而设立一定的物质奖励, 既是对积极服务态度的肯定, 也是对贫困生的另一种物质资助形式的体现。适当、有效的奖励机制, 可以更好地调动他们主动服务的意识, 激发参与服务的热情, 引导合理的价值取向。我们在制定管理条例时, 注重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并重。精神鼓励应授予“义工标兵”荣誉称号, 以满足贫困生被认同的内在需求;物质奖励的规范, 主要体现在励志奖学金的取得和助学金标准的评定之中。
我们相信每一个努力考进大学的贫困生的内心深处, 一定都曾经怀揣着一个改变现状的梦想。从他们跨进大学校门的那一刻起, 就是他们踏上追逐梦想道路之时。贫困生参加志愿者服务, 需要学生工作者的有效组织, 在既助人又自助的服务过程中学会爱。当有了爱心, 他们就能够敞开心扉, 去感受别人, 感受社会, 感受被那份寄托着关怀与情谊的非物质感情。感恩之心是推动贫困生树立改变命运、自强自立的信心的原动力。贫困生因此而心生为社会服务意识的时候, 就会努力学习和掌握相关技能, 让身心得到全面发展。
注释
11 温永慧、杨世谷:《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的感恩教育探析》, 载于《工会论坛》, 2013年第2期, 第141页。
22 纪丕霞:《大学生参与义工活动影响因素实证分析——以青岛某高校为例》, 载于《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3年第36期, 第203页。
浙江省志愿者 第4篇
关键词:海上搜救 志愿者 民间 队伍建设
浙江是一个海洋大省,海上岛屿众多,南来北往船舶及渔船数量多,通航密度大,通航环境极为复杂,发生海上险情的风险也大。在海上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有效覆盖整个辖区水域的情况下,为了快速、及时应对险情,提高救助成功率,台州市海上搜救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就近救助,快速有效”的搜救原则,充分利用辖区海上渔船资源优势,吸收民间力量参与海上搜救并取得了重要成效。
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的建设
1、建立志愿者队伍的原因及标准
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的建立,不仅可以节约专业搜救队伍维持费用,也是专业搜救队伍的有效补充。通过建立海上搜救志愿船舶数据库,统筹布局沿海、岛屿志愿者搜救力量救助基点,实施就近、快速有效的救助。
2、浙江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
从2005年开始,台州市海上搜救中心根据辖区区域广,搜救力量配置严重不足的现实情况,为快速、及时、有效、就近调动社会搜救资源参与海上搜救,目前台州辖区共搜救志愿船舶22艘,志愿者124人。
2008年5月,温州组建成立苍南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成为全国首支有组织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此举进一步完善了专群结合的海上搜救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了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的积极性。目前,温州苍南海上搜救志愿者总队共有登记志愿船舶30艘,志愿者150人,下设6个分队。
3、 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运作机制
目前,浙江省海上搜救志愿者运作机制各有特点。在温州,苍南海上搜救志愿者总队属于苍南县志愿者协会的分支机构,接受温州市海上搜救中心业务指导。总队设在共青团县委,由共青团县委负责日常管理,其性质是由全社会志愿从事海上人道主义救助的各界人士组成的联合性、非营利的民间组织。主要资金来自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奖励等。志愿者组织登记注册后以区域或乡镇为单位进行分类,然后建立网络报温州市海上搜救中心,纳入搜救机构可直接征用的社会搜救力量,同时,分别向市、县两级应急办报备,纳入市、县的应急救援队伍序列。
在台州,通过指定社会应急待命船舶方式组建搜救志愿者队伍,建立社会应急待命船舶数据库,以“救助站”的模式进行组织,指定相关责任人。当险情事故发生时,由海上搜救中心直接向相关责任人发出搜救指令,要求指派船舶前往救助。海上搜救中心通过建立搜救贴补机制对每次参与搜救的船舶给予相应经济补助,以提高渔民参与搜救的积极性,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于当地政府每年下拨给海上搜救中心运行的经费。
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在海上搜救中的作用
1、有利于减少搜救成本,扩大搜救效果
海上救助调遣专业救助船舶,马力大、成本高。搜救志愿者队伍船舶最大的特点就是相对马力比较小,就近出动快,同时减少了其他船舶长途跋涉前往事发水域搜救时间,这不仅大大提高了海上人命救助效率,也减少了因长途航行所产生的费用,提高了有限的海上搜救资源的利用率。
2、树立搜救志愿者良好形象,形成积极良好的社会风尚
海上搜救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政府的声誉、国家的对外形象。近年来,搜救志愿者队伍的优良表现,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同时,也凸显了政府的社会责任。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温岭市石塘平安民间救助站,被当地渔民称作“平安水鬼”的郭文标。
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 、救助缺乏相应的补偿机制和政策支持,积极性不高
海上搜救是政府行为,海上搜救侧重于社会效益,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目前,在我国专业救助力量不足的情况下,搜救任务还要依靠商船和渔船等非专业救助船来进行。但参加救助行动的船舶不仅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又会耽误生产、付出燃油消耗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虽然志愿者都是义务的,救助船舶、设施、设备也是免费的,但人员的培训以及救助过程中船舶、设施、设备损坏及油耗等必须有一定的活动经费作保障,如果得不到任何补偿,海上人命救助将成为志愿者的严重负担,严重影响参与海上搜救的积极性。目前, 由于我国对志愿者力量参与搜救缺乏相应的补偿机制和政策支持,导致志愿者力量参与海上安全救助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完善社会搜救力量的补偿机制、提高其海上搜救的积极性已迫在眉睫。
2 、海上搜救存在高风险性,志愿者自身权益缺乏法律保障
海上搜救志愿者力量是受政府指派而发生的一种义务的海上搜救行为,根据相关法律其属于志愿者服务。但海上搜救志愿者参与海上搜救并不等同于一般的志愿者服务。它属于突发事件范畴,具有非预期性、巨大的危险性、紧迫性、不确定性等特征。客观的紧急状况对其人身、财产甚至生命都构成很大的威胁,但是我国目前的志愿者服务立法对此规定微乎其微。在志愿者队伍经费缺乏的窘境下,暂时还不可能为每位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和船舶财产保险,志愿者在救助过程中自身的安全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3、 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缺乏专业救助知识培训
虽然海上搜救志愿者常年在海上从事捕捞或运输作业,对海域环境情况和风、潮、流等特征非常熟悉,但对于要求较高的搜救专业知识和技能却相对匮乏,对在搜救过程中自身安全的防护措施还存在不足,尤其是搜救专业知识、搜救通信联络及有关搜救方面的法规。由于缺乏必要活动经费,尚无法开展对志愿者提供系统的搜救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影响搜救效果。
我国民间海上搜救队伍建设的建议
为了有效推动民间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建议应为海上搜救志愿者拟定法律、提供安全保障,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提供物质支持和精神激励,鼓励社会救助力量参与海上人命救助,确保海上搜救行动快速、及时、高效。
1、建立“海上搜救志愿者基金”
根据国外志愿者建设经验,没有资金支持的志愿者不会长久。建议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成立全国性“海上搜救志愿者基金”,各省、市成立地方性“海上搜救志愿者基金”,基金由各地海上搜救中心管理和发放。基金来源可以通过政府专项补助、企业和个人捐赠形式。基金主要用于对海上搜救志愿者费用开支进行补偿和奖励,以此建立长效补助机制。为志愿者在海上搜救志愿服务时提供必要的物质和安全保障,调动全社会参与海上搜救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志愿者工作。通过建立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船舶财产保险制度,使志愿者在参与海上搜救时免除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搜救工作。
2 、完善民间海上搜救志愿者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海上搜救志愿者不同于其他行业志愿者,存在高风险,而且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等各方面要求很高。迄今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专门制约海上船舶或对专业、民间救助力量参加海上搜救的专门法规。建议在制定海上搜救法律时增设“突发事件与志愿者服务”专章,明确规定志愿者参与突发事件救援的组织、时间、方式、法定的权利与义务,作为志愿者参与突发事件救援时的法律依据,保障其法律权益。考虑志愿者在发生民事纠纷以及相关利益受损时的补偿问题,还应当建立相应纠纷解决机制并将其纳入社会保障制度。
3、 加强社会导向和宣传,给予志愿者精神激励
加大对志愿者的宣传报道力度,塑造海上搜救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志愿者有荣誉,感激发志愿者的参与热情,使志愿者的服务行为得到社会的认同和肯定。
结论
综上所述,民间海上搜集力量因其数量多、分布区域广、机动灵活、就近快捷、成功率高、搜救成本低等优势,是对专业搜救力量的重要补充。但由于立法空白、海上搜救风险高、缺乏经济补偿机制、合法权益难以保障等给民间救助力量的建设造成很多后顾之忧,所以还需要在立法、经济补偿、权益保障、知识培训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从而激发民间救助力量参与搜救的积极性。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台、温两地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在沿海水域形成一个救助网络,将专业救助力量和民间救助力量有机结合,真正实现就近出动,做到叫得动、拉得出、救得回,形成我国海上搜救新模式。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说明 第5篇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志愿服务是一项自愿、无偿地服务社会和帮助他人的高尚的社会公益活动,对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意识,倡导良好文明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作用。我省的志愿服务活动始于1993年开展的以青年为主体的志愿服务活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志愿服务队伍不断扩大,服务的内容和领域越来越广。据统计,目前全省已有近3万支志愿服务队,有注册志愿者145万余名。十多年来,全省累计向社会提供了9600多万小时的志愿服务,有5700多万人次从中受益。
我省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围绕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需求,在扶贫帮困、帮老助弱、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和大型公益活动等众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志愿服务已经被省委省政府纳入省级文明城区考核体系。但是,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对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协调,志愿服务组织的职责,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政府和社会对志愿服务的保障和激励等不明确,一定程度影响了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因此,制定《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用地方性法规来调整、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显得十分必要。我省志愿服务活动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为志愿服务立法打下了实践基础。宁波市、杭州市分别于、进行志愿服务立法。近年来,广东、山东等省(区)先后制定出台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这些的立法实践为我省制定条例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借鉴。因此,我省制定志愿服务条例时机已经比较成熟。
二、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
近几年的省人代会上,有不少省人大代表提议案,要求制定志愿服务条例。9月,团省委正式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了立法建议。同年底,省人大常委会将《浙江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列入立法计划一类项目。203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会同团省委成立了条例草案起草小组。5月,在研究了大量国内外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了条例草案草稿。7月,条例草案在经过反复修改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印发全省各设区的市人大内务司法(法制)委员会和省级有关部门征求意见a同时,起草小组有关人员先后到省内外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了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8月,召开省级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意见。在充分吸收各地、各部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反复研究修改后形成了条例草案。8月31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条例草案共7章35条,对立法的依据、适用范围、志愿服务组织的主要职责、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志愿服务的范围和要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保障和激励、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的规定。需要说明的主要问题是:
(一)关于条例草案的名称。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年立法计划,由我委提请审议《浙江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虽然目前参与志愿服务的主体是青年。但还有大量非青年年龄段志愿者参加的志愿服务组织存在。从今后的发展趋势看,志愿服务不仅仅是青年志愿服务,还应该包括各个年龄段人群的志愿服务。如果把立法调整范围从青年志愿服务扩大到所有年龄段人群的志愿服务,将更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建立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更有利于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得到政府和社会的保障和吏持。从外省、市近几年的立法情况看,也逐步由最初的青年志愿服务立法转为志愿服务立法。因此,我们将条例名称改为“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
(二)关于对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和协调。目前我省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形式多样。各组织之间联系比较松散,志愿服务资源整合难度大,社会化动员程度低,亟需有一个综合协调机构来指导、协调。借鉴外省和我省杭州市、舟山市成立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或类似综合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志愿服务活动的成功经验,省委、省政府已批准成立省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团省委。因此,条例草案第四条相应地规定了:“省、市、县(市、区)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同级共青团组织承担。”
同时,为了规范志愿服务组织,条例草案第八条规定:“省、市、县(市、区)志愿者协会,应当依法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向志愿者协会提出申请,成为志愿者协会的分支机构或者团体会员。”第九条对志愿服务组织的职责作了相应的规定。
(三)关于浙江省志愿者日。条例草案第七条规定:“每年三月五日为浙江省志愿者日。”1963年3月5日,毛泽东同志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伟大号召。设定每年三月五日为浙江省志愿者曰,是为了继承和弘扬为人民服务的雷锋精神,也是为了对志愿者奉献精神的肯定,以促使社会更积极地倡导弘扬志愿精神,更热情地支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四)关于志愿服务的保障和激励。志愿服务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要求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承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也不可行的。要使志愿服务事业得到全面、可持续地发展,必须建立相配套的经费保障机制。为此,条例草案第二十四条规定志愿服务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支持、社会捐赠或者资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三个方面。为了鼓励社会各界对志愿服务捐赠、资助,条例草案在第二十五条对社会捐赠、资助作了具体的规定。此外,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对志愿服务的激励措施。
浙江省志愿者 第6篇
优秀组织工作奖的决定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各高等学校:
为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到实践中去、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去,经受磨练,健康成长,我省分别从2003年和2004年开始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以下简称‚两项计划‛)。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主办单位、各级项目办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两项计划‛稳步推进,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截至2010年底,在全省50所高校中,共选拔派遣2203名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两项计划‛,在省内外108个县(市、区)开展志愿服务。‚两项计划‛的实施,在我省大学生中进一步唱响了到基层去、到西部去、到欠发达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主旋律。大学生志愿者们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服务地方建设,提高了自身素质,赢得了服务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赞许。
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扩大‚两项计划‛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推进‚两项计划‛的组织、队伍和机制建设,使‚两项计划‛实现可持续发展,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决定,授予向泳屹等95名志愿者‚‘两项计划’优秀志愿者‛称号,授予李拓宇等45名同志‚‘两项计划’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浙江工业大学‚两项计划‛项目办等18家单位‚‘两项计划’优秀组织工作奖‛,并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不懈努力,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各级项目办和广大大学生志愿者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在‚两项计划‛工作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以敢于争先、争创一流的良好精神风貌,为科学发展走在前列,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件: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
区计划优秀志愿者、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组织工作奖名单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 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优秀志愿者、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组织工作奖
名单
“两项计划”优秀志愿者(共95人):
向泳屹柳青 姚武旦邵桂萍刘璐 邱罗波董朝阳官尖峰陈志 丁启玲施国良徐伟 卢立 俞金辉
俞万云戴冰雪骆玲孟金水杨波陶西西姜路争江浩祥张哲周世胜宋晓凯俞森燕苏青青张肖肖孟焕王丹丹吴建杰王峰屠潮郭美玲陈文吴加伟郑鑫亚周晓华徐秀琼徐凯佳斯科李巧妮叶陈孟张晨光郭亚男高洋林敬平廖正华蒋丽唐一栩邱森彪王同琼包长远陈宏王妍魏映文钱文艳李晓斌朱淑静王超沈宝林陈超王金勇陈轩婷段田田赖晶晶王超(女)曾胜威黄晓苹
陈皓陈佳燕王文兴沈微赵士虎黄志梅柴海勇徐芳芳都星炜严冰冰吴文章周丽芬钟君
刘音项赟李刚王霄轩袁珊珊聂晓倩黄琪郑春龙何华蓝徐伟向金莲梁音林亮
“两项计划”先进工作者(共45人):
李拓
宇姚海滨陈皓施佳邱菁周星宇韩晶晶汪小明郭红梅孟庆宁邹昕瑶赵蓓茁王忠华 陈美娜王斌艳谢莹莹周娟周恩红杨文清刘杏沈冬杰王倩曾国仕黄欣周旗江王 孙冬吴磊陈永刚曾骊嵇新浩芳 柴胜辉樊忠正蓝景芬李佩章陈煜斌钰闵浩宇陈良辅
“两项计划”优秀组织工作奖(共18家):浙江工业大学‚两项计划‛项目办浙江师范大学‚两项计划‛项目办浙江理工大学‚两项计划‛项目办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两项计划‛项目办宁波大学‚两项计划‛项目办
中国计量学院‚两项计划‛项目办浙江海洋学院‚两项计划‛项目办浙江万里学院‚两项计划‛项目办
杭州师范大学‚两项计划‛项目办温州大学‚两项计划‛项目办
绍兴文理学院‚两项计划‛项目办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两项计划‛项目办永嘉县‚两项计划‛项目办磐安县‚两项计划‛项目办常山县‚两项计划‛项目办嵊泗县‚两项计划‛项目办遂昌县‚两项计划‛项目办松阳县‚两项计划‛项目办
杨丽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协议书 第7篇
秉着自觉自愿的原则,现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需发展一批青年志愿者,为学校、为社会服务。
请认真阅读以下协议内容,以下具体说明了青年志愿者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条款如下:
1.以自愿原则发展青年志愿者,且本人具有一定的思想觉悟性,思想上要求积极上进,有自己的思想,生活上乐于助人,能积极面对生活。
2.青年志愿者的每次活动是不记报酬的公益性质的活动。
3.青年志愿者必须服从组织管理,积极参加每次活动,由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对青年志
愿者进行考核,若出现有违背校纪校规的行为,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将终止其青年志愿
者身份。
4.只有加入青年志愿者队伍的个人才可以参加“浙江大学星级志愿者”、“浙江大学优
秀青年志愿者” 以及”浙江大学十佳青年志愿者的评选。
5.凡是加入青年志愿者队伍的个人,将在班级、学院的各项个人评优及浙江大学西部支
教团组建中优先考虑。
6.青年志愿者可自动申请退出,同时将取消其青年志愿者享有的一切权利。
一切活动的管理遵照《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组织管理条例(试行)》。
本人签名:
日期:
所在院系或社团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意见:
所在院系团委老师或社团联负责人意见:
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浙江省志愿者 第8篇
高校学生社团是由具有共同兴趣爱好的学生, 按一定的组织程序自发组织, 通过开展各项有益的社团活动, 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群众性学生团体, 是学生丰富校园生活, 培养兴趣爱好, 参与学校活动, 扩大求知领域, 锻炼综合能力, 培养健康个性的重要方式。顺应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以“老牌”的志愿服务组织电器维修小组为母体, 以学院丰富的学科优势资源为依托, 以增强学生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为载体, 以学生自我实现和自我发展为目标, 成功进行了由志愿服务组织向“E”志者协会的转型, 在突破以往学生志愿组织发展瓶颈, 创建集志愿型、服务型、科研型、学习型、专业型于一体的学生社团品牌文化与组织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一、环境万变, 志愿服务组织发展遭遇“瓶颈”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器维修小组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 是由具有电气专业背景、具有一定电器维修和电脑维护特长的学生组成的, 以“发挥专业特色服务社会”为宗旨的学生组织。该组织最初以课外科技小组的形式存在, 1993年在团中央提出青年志愿服务行动的政策号召下, 小组正式融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 二十多年来, 电器维修小组秉承一贯的求真务实的作风, 继替了电气学子“服务社会、提高自我”的理想和宗旨, 成为学校志愿服务组织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 活跃在学校以及校外社区服务的舞台上。然而随着学校教育体制的改革和管理模式的创新, 作为具有一定学科特色的专业型志愿者组织, 电器维修小组在自我发展和成员提高方面也面临一系列问题, 在发展中遭遇“瓶颈”, 亟待突破。其具体表现如下:
1、组织机制松散, 纪律涣散。
电器维修小组以志愿者组织形式存在, 成员本着自觉与自愿的原则注册成为志愿者, 参加小组的各类活动。这种完全凭借自愿精神参与的管理模式, 凝聚了一批具有志愿精神和奉献意识的志愿者加入到义务服务的行列, 然则也使得组织机制松散, 缺乏严格的纪律性和约束性, 出现“散兵游勇”现象, 甚至有临到活动时“抓”人来参加的情况, 无法保证服务的质量与效果, 也无法充分发挥组织的优势和资源。
2、规模拓展空间受限, 发展乏力。
电器维修小组是归属电气工程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的一支志愿者小分队, 虽然凭借多年积淀的服务经验和精湛的维修技术赢得了学校和社区的好评, 但是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 该组织的发展空间受到很大限制。如组织的规模由于其专业发展的需要以及组织地位的限制, 使其仅限于学院有兴趣的低年级学生, 规模也往往在十至二十人左右, 与校内外大量的服务需求和社会需要极不相称。
3、队伍发展与培训欠缺, 缺乏规划。
电器维修小组在多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以老带新、互助互学的优良传统, 这种“传帮带”的传统继承模式, 在信息化尚不发达的时期具有重要的作用, 并且为组织的发展积淀了宝贵的财富。然则随着信息化和现代化的高速发展, 组织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也在发生巨大的改变, 对于组员的培养与培训变得极为重要, 而这都需要组织制定长远的人才培养计划与提升方案, 这也使得原来的志愿服务组织不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由此, 以电器维修志愿服务小组为母体, 突破组织发展瓶颈, 创新组织管理模式, 以学院学科优势资源为依托, 努力实现由志愿者组织向专业型学生社团的转型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二、推陈出新, 改志愿服务组织为学生社团
在多次讨论与调研的基础上,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提出用社团的管理模式来改组这一志愿服务性质的学生组织。因为社团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学生组织, 要求拥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 以及较为完善的组织运行机制。学院希望改组后的学生社团拥有合理的结构和体系, 这是组织运行的载体, 也是组织管理优化的基础。转型后的组织要能够根据明确的社团发展目标制定长远工作目标和当前工作规划;能够按照分工协作的原则分配任务;能按照有效管理的原则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能够按照动态平衡的原则适应外界环境的变化;能够通过控制环节及时调节、纠正社团管理过程中的偏差, 实现既定目标。经浙江大学团委审定, 2008年6月, 浙江大学学生“E”志者协会正式成立。
从名称中可以看出协会的发展目标和宗旨:以奉献爱心、服务群众为己任, 凝聚拥有电器维修爱好者的力量, 以电气学院丰富的学科优势资源为依托, 提供浙大学子展示自我、服务大众的平台, 建设学习专业知识、交流技术经验的环境, 全面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
“E志者”协会是集志愿型、服务型、科研型、学习型、专业型于一体的学生社团, 它拥有完整的章程, 规定了协会的业务范围、活动形式、资产管理、组织机构的产生和罢免程序等等。协会采用扁平矩阵式管理结构, 在会长的领导下, 各部门有序、高效地进行分工协作。
三、发挥优势, 创新探索社团发展路径
在实践中, 协会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与优势, 不断拓展业务范围, 扩大规模, 强化培训机制, 不断创新, 建设更具专业化的服务平台, 探索学生社团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并形成了一定特色:
1、梯队式成员构成模式。
经过前期纳新及成员调整, 目前协会有会员60余人, 分布涵盖浙江大学电气学院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其中, 会长由硕士研究生担任, 技术部长由博士研究生担任。同时, 加入该协会的多数高年级学生也多具有丰富的学科竞赛和实践经验, 多数都曾在电工电子技能大赛、数学建模、机器人大赛、智能小车等比赛中获得佳绩。这种以高带低、以优辅新的模式有力的推动了协会的成员发展与培养。
2、指导教师的专业与专门相结合。
契合社团发展的需要, 电气学院聘请了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 对学生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成长进行指导与教育, 同时, 为了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指导, 学院还指派专门的辅导员担任协会指导教师。
3、挖掘学院优势资源, 提升协会发展空间。
电气学院作为浙江大学老牌工科学院之一,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和科研实践资源, 为此, 协会依托学院优势资源, 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协会与学院智能车基地达成合作意向, 充分利用该基地培训设施及教师资源对协会成员进行培训, 并积极开拓成员实践与发展的机会。2010年11月, 在学院各部门的积极推动下, 促成了“E”志者协会与电工电子基础教学中心的合作。开辟了协会的办公场地, 拓展了协会学业咨询、新实验开发、新设备使用等新的领域, 为协会跨越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强化培训机制, 提高成员实践能力。
协会特别注重对成员的定期培训与交流, 通过采用“定期会诊”、“现场教学”、“阶梯式培养”等多样化形式, 加强对组织内部成员的业务培训与技能提升。同时, 协会还通过组织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校内电器维修服务日、电气维修知识讲座以及电路板焊接大赛等活动, 加强对成员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传承学院文化, 增强对低年级学生的衍生作用。
顺应学校本科生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形势需求, 针对低年级大类招生的现状, “E”志者协会传承学院优良传统, 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增强对低年级学生的辐射与引导, 从而成为学院对低年级学生学业发展咨询的有效力量。
四、展望未来, 多途径管理打造品牌社团
浙江大学“E志者”协会作为以学科专业发展为依托的学生社团组织, 在经过前期充分的酝酿后已经在发展中不断进步, 锐意进取, 并成为电气学院开展学生思想教育的有力臂膀。在今后的发展中, 我们认为在进一步加强对组织的指导与管理的同时, 还应该在如下几方面多做努力, 将其打造成为学校品牌型学生社团。
1、进一步明确该社团的角色定位与功能定位。
E志者协会的前身是志愿者服务组织, 这也决定其定位上更偏重于实践性和公益服务性, 然而, 在今后的发展中, 作为以专业学科为特色的学生社团应该更加强调学生在社团管理及运营过程中的主体能力, 培育大学生对于专业、学科的深入了解和掌握, 同时也应该侧重于培养学生扩展性研究的能力及实践操作能力, 激发学生的思考能力、创新意识。因此, 在实践中还应该着力做好学术研究与推广的功能, 学术辅导与交流的功能以及社会实践和服务的功能等。
2、建立社团管理制度和学生骨干培养的长效机制。
社团是学生以兴趣、爱好自愿组织起来的学生群众团体, 具有一定程度的自发性, 而要建立有规模、有深度、有发展潜力的优秀社团, 有效的社团管理体系不可或缺, 建立社团骨干及成员的定期培训与业务培养长效机制也亟待成为必不可少的内容。协会建设初期形成的章程及管理规则在实践中还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 同时还要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增加新的内容, 以便促进社团活动规范化、制度化。此外, 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团的内部管理, 以定期进行检查评估、表彰奖励等方式, 对社团及社团骨干实行客观的评价和有力的监督, 从而保证社团持续健康的发展。
3、进一步整合校内外丰富资源, 拓展协会业务发展空间。
作为高校学生社团, 社团经费以及社团硬件设施的有限性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学生社团作为非赢利性组织, 其经费来源非常有限。“E”志者协会在发展中虽然得到了学校的大力支持, 然则在经费上仍然紧缺。为此, 电气学院对协会进行了大力的支持和关怀, 积极鼓励协会开展学生活动, 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同时, 学院还专门开辟协会服务地点, 以利于协会的独立发展与运作。在今后的实践中, 学院也将大力支持学生拓宽思路, 走出校园, 寻求社会力量的支持, 通过校友支援、社会赞助等方式去筹集活动资金, 保证社团活动的顺利开展。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指导的电气维修小组成功转型为专业型的高校学生社团“E”志者协会, 积极探索了一条当今高校改革新形势下, 如何利用专业优势资源, 更好地指导学生社团组织开展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的道路, 不仅发挥了社团的功能服务校园和反馈社会, 发挥出学生积极性和能动性, 同时也在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过程中提供了更多的经验可鉴。
摘要: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 学生社团在学生教育管理中发挥着愈益重要的作用。笔者以浙江大学“E志者”协会的创建与发展为例, 努力探索以学科优势资源为依托, 以增强学生科研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为载体, 以学生自我实现和自我发展为目标的专业型学生社团组织的改革与创新实践。
关键词:转型,志愿组织,优势资源,专业型学生社团
参考文献
[1]魏振波:《专业型大学生社团建设的问题与对策》[J], 《高校辅导员学刊》2010年第5期
[2]陈忠生:《高校青年志愿者社团可持续发展问题初探》[J], 《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81期
[3]朱坤倩:《论大学生社团发展及其建设途径》[J], 《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9年第3期
[4]殷子惠, 赵明月:《新时期高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与完善》[J],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