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劳动合同范本(精选10篇)
装修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第1篇
3.1.3计件工资制:按乙方岗位计件每月需完成_______位准客户,方有基本工资____________元。若无达成每月任务将无基本工资。
3.2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3.3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25日前发放,乙方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
3.4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当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按有关规定转移。
3.5乙方患职业病、因公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省、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个人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按国家和省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执行。
4. 劳动时间
4.1甲方实行国家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双方以后另有约定的按补充协议或规章制度执行。
4.2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5.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保障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下从事生产(工作)。甲方的劳动条件恶劣,严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乙方可以拒绝履行本合同。
6. 劳动纪律
6.1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6.2如果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贪污受贿,严惩玩忽职守或有不道德、粗鲁行为,引起或预示将引起严重损害到公司员工及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乙方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等,上述种种,甲方均有权立即予以开除,并不给予“经济补偿”(非9.1条范围内)。乙方贪污受贿或损害他人人身和财产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3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
6.3.1公司程序性文件,包括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文件。
6.3.2技术资料,包括软件、硬件资料、集成电路及布图、开发计划及尚未上市的产品实物的照片、技术图纸、技术数据、技术指标。
6.3.3公司经营计划及指标,包括财务及运营数据。
6.3.4市场状况,包括业务网络、合作伙伴及客户资料。
6.3.5供应商资料、仓库进料及成品数据。
6.3.6以任何形式存储在各类住处包括电脑、网络中的各种资料。
6.3.7其他不为公众知晓可能影响公司声誉和经营状况的资料及信息。
7. 技术成果和非技术成果的归属
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所开发的产品、发展的客户等技术成果和非技术成果归属甲方所有和享有;乙方所开发的技术和产品,能够申请专利的,申请权归属甲方。
8.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签订
8.1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可以变更、解除。
8.2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视为延续过去合同,延续合同的期限另行商定。
8.3乙方有下列情节之一,甲方可以解聘乙方:
8.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8.3.2旷工天数连续3天或一年累计7天以上。
8.3.3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的。
8.3.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3.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8.3.6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8.3.7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3.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调换工种的。
8.3.9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8.3.10甲方因营业情况发生变化,尚多余的职工又不能改换其它工种。
注:甲方按照本条款第8.3.7/8.3.8/8.3.9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8.4.1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8.4.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8.5乙方在劳动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签合同的,应于期限届满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于届满时办理移交手续。乙方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关系,亦应办理移交手续。
8.6有下列情节之一的,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8.6.1劳动合同还在履行中,在甲方从事重要工作岗位或担任重要业务、开发任务,确实不能短期内离开的。
8.6.2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全部赔偿的。
8.6.3乙方的工作(包括其掌握的资料、物品、款项等)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
8.7乙方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8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以下若存在8.3.1及8.3.4两种情况除外):
8.8.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8.8.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8.8.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8.8.4在甲方处连续工作时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8.8.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 违约责任
9.1 甲方解除本合同,以下情况应依法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补偿的标准为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六个月以内补给半个月工资)补给乙方一个月工资(以辞职者前12个月的平均薪资为标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9.2乙方若提前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日向甲方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完整地办理离职及移交手续,甲方应付予乙方全部工资,乙方免予给付违约金。
9.3乙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根据损失的大小决定,如协商不能达成交由劳动仲裁部门调解。
10.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0.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每周固定加班八小时,薪资中已含该固定的加班费,不再另计;(如遇紧急生产需要甲方可以安排加班过调休)
11.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11.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1.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1.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3.劳动争议的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4.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等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依法签订的各项补充协商,是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4.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4.3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14.4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阅读过本合同内容及合同中所涉及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同意受期约束。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
身份证号:
日 期: 年 月 日
装修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第2篇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及培训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机房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每周周至周工作,上午下午。
每周周为休息日。特殊情况按照客户需求安排工作实景等下班。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上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做下列分配:
a.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种子分配办法绝地共,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提成工资制,根据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条件下作出下列提成工资制:
5—10万单子按3%提成。10—15万单子按4%提成。15万以上单子按5%提成工装视情况而定。
d.提成每月20号按客户所交工程款的比例发放。
e.中途无故不干丢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无理由拒绝发放乙方的一切工资以及提成,清洁严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甲方根据企业经营效益、当地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资。
五、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执行。
六、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在使用期内达不到甲方的基本业务能力的;
3.泄露甲方商业机密的或私自接私转单等情况的。
4.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伤或病害等无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劳动争议处理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节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感部门举报。
八、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感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在附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自愿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签名:
公章
装修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第3篇
半年前,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约定我的工作岗位为对外销售。近日, 由于我在工作中, 基于为工友打抱不平, 带头顶撞了公司领导, 公司领导出于报复, 也为杀鸡儆猴, 借口我在入职前因曾患阑尾炎, 做过阑尾割除手术, 而公司在招聘广告中明确要求应聘者必须“身体健康, 无任何影响工作的身体疾病”, 可我当时并没有如实告知, 既侵犯了公司的知情权, 也属于欺诈应聘, 决定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虽然我坚持以该手术并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 也具有正常的工作能力及社会活动能力为由坚决抗议, 但公司却照样我行我素。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
肖灵
肖灵:
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其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方面, 你并没有侵犯公司的知情权。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即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健康状况享有知情权, 而劳动者具有如实告知义务。但劳动者的告知义务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对于与履行劳动合同无关的, 则没有义务加以说明。而你尽管做过阑尾割除手术, 可术后身体健康, 具有正常的生活能力、工作能力及社会活动能力, 对你从事对外销售一职并不存在严重影响工作, 甚至根本不会妨碍, 即与劳动合同的履行并无直接任何关联。另一方面, 你的行为并非欺诈。虽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 (一) 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 而公司确实曾要求应聘者必须“身体健康, 无任何影响工作的身体疾病”, 表明看来, 你隐瞒病情似乎有欺诈之嫌, 但欺诈的核心在于制造假象或者隐瞒真相, 谋求自己不能胜任或不能从事的工作。正因为你对所应聘并非不能胜任或不能从事, 且阑尾切除是一种非常普遍而常见的疾病, 根本就没有必要制造假象或者隐瞒真相, 决定了你不构成欺诈。再一方面, 公司无权单方将你解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 (一) 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 即使你存在的疾病会影响正常工作, 公司也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向你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之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并未如此, 无疑属于违反法定程序。
公司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4篇
赵 兴
2001年9月,女青年苏某去某公司应聘,被录用。双方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在试用期间,苏某劳动纪律松懈,责任心差,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公司对她早有不满。2002年1月,公司发现苏某在去年9月的招工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遂决定解除与苏某的劳动合同。此时苏某已怀孕三个月,对公司的决定很是不满,认为在自己怀孕期间,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违法,但公司仍然坚持自己的决定。苏某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本案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三种情况:一、即时解除,即用人单位无须提前告之劳动者,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根据《劳动法》第25条的规定,这种情况适用于: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需预告的解除,即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方可解除合同(见《劳动法》第26条)。三、经济性裁员,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见《劳动法》第27条)。
本案中,某公司之所以解除与苏某的劳动合同,显然是因为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因此该公司可随时通知苏某解除合同。另外,我国劳动法的确有在女职工孕期禁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但须具备提前预告解除或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即上述第二、三种情况),而本案不属于这两种情况。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公司解除与苏某的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
砍自家的林木也犯法吗
林 平
卢某是某村农民。1985年,他和村里签了一份合同,承包了本村一片宜林荒山。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30年,开荒种树所需费用由卢某自筹,树木归卢某所有,卢某每年向村里交纳一定数量的承包金。从那以后,卢某带领一家人在这片荒山上开荒造林,辛勤劳作,昔日的荒山变成了一片茂密的森林。95年,卢某向有关部门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每年采伐一定数量的木材出售。
1999年9月,卢某的爱人病重,急需一大笔钱治病。卢某东借西凑,仍然差了几万元,没有办法,只好砍树了,而当年的伐木指标已用完。为使爱人早日恢复,卢某还是痛下决心,上山砍了50余株树,约70立方米。爱人治病的钱总算凑齐了,卢某也被关进了看守所。法院最终认定卢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但考虑到他认罪态度较好,且伐木是为了治病,予以从轻处理,判处卢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建筑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第5篇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工时制。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单位)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至 日之间。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
“25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5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四)合同期内,甲方应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注:加薪情况应明示与合同中。)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未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保险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岗位和培训机会的;
4.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八、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条款与附件内容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则以附件中的内容为准。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7)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8)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注: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专项培训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则约定,另行签订协议处理。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
湖南路桥建筑集团建筑分公司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看过建筑公司劳动合同的人还看了:
1.建筑业劳动合同范本3篇
2.建筑工人劳动合同范本3篇
3.建筑劳务用工合同范本3篇
4.关于工程劳动合同范本
5.最新劳动合同范本3篇
6.公司员工劳动合同书范本3篇
7.工人劳动合同范本
8.企业人员劳动合同范本3篇
建筑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第6篇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 名 别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务,乙方如不服从甲方安排,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否则,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工作时间
第三条 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每周5天工作制。
第四条 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休息。 四、劳动报酬
第五条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工资 元。 五、劳动保险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条 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条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劳动纪律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九、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
1、2、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四条 双方因在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从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附则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专项协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和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装修行业劳动合同范本 第7篇
电 话:
承接方(乙方):
电 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工程项目的劳务工程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 __。
乙方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乙方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工程总价款:(大写) (小写) 。
第二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三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5 %。剩余 5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五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装修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第8篇
(一) 公司概况
M贸易公司是一家有着几十年历史的以建材贸易为主营业务的国有全资企业。2015年在职员工总数156人, 其中领导班子成员5人, 中层干部26人, 一般员工125人。近年来, 公司秉承“和谐创新, 争创佳绩”的经营理念, 在建材贸易市场中占据了重要地位, 2012~2015年营业收入逐年递增, 于2015年突破百亿元大关。良好的企业效益吸引了各种人才纷至沓来。
(二) 劳动合同管理现状
随着员工人数的增长, 劳动合同管理成为M贸易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公司现有人员中, 31人持任免文件, 占比20%;85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书, 占比54%;40人尚未签订劳动合同, 占比26%。持任免文件的职工主要有两类人员:一是领导班子成员, 5人均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命文书, 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书;二是中层干部, 有本公司的聘任书, 也无须签订劳动合同。
除此之外,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因身份不同, 劳动关系呈现多样化。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一种是在本部工作, 与本部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种是与权属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借用在本部工作的。部门自聘人员由部门自主招收, 与部门签订临时用工协议。
未签订劳动合同书的主要是一般员工中的原国有固定员工, 一直以来视同无固定期限用工形式,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除了156名在职员工, M公司还与H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用工合作协议。截至2015年12月, H劳务派遣公司先后派遣了三批共计37人到M公司各类一线岗位上工作。
目前, M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基本依靠人工管理, 尚未引进现代化的管理手段。
二、M贸易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M贸易公司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但在管理过程中也存在未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变更管理缺失、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不到位、劳务派遣用工不符合新法规定等问题。
(一) 未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未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主要表现如下:一是合同订立时间滞后。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必须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但M公司一般根据行业惯例在员工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才予办理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手续。关于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期满需要续订劳动合同的, 公司必须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并及时办理续签手续, 然而合同因各种原因延期订立的情况仍有发生。二是合同签订流于形式。公司上下对劳动合同订立工作普遍不够重视。由于采用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的格式合同, 不少员工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就直接在乙方签署姓名。三是合同签订主体存在个别无效的情况。一部分员工与部门 (非法人) 签订劳动协议, 这些属于无效合同。
(二) 劳动合同变更管理缺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受多年国有企业传统管理观念的影响, M公司在员工变更工作岗位方面通常没有征求员工个人意见。比如从线材部轮换到涂料部, 不论员工愿不愿意, 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同时, 变更工作岗位和地点的时, M公司没有与员工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书。
(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管理不到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在企业需要实施裁员时, 优先留用无固定期限员工。《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 已连续两次与本企业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或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的, 经企业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 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M贸易公司对与本企业已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均给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对于一般员工中的原国有固定员工, 他们都在M贸易公司工作10年以上, 长期以来视同无固定期限员工, 但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 劳务派遣用工不符合《劳动合同法》新规定
根据2014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劳务派遣用工只能用于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岗位, 且总人数不得超过本企业用工总量的10%。M贸易公司由于效益较好, 进入门槛高, 为了提高用人灵活度, 激发劳动者积极性, 对新进人员普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新进人员与H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再由H劳务派遣公司派出到M公司工作。截止2015年12月, 已进入M公司各类岗位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达37人, 占M公司2015年从业人员总数的19%, 超出《规定》对企业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比例的限制。
三、M贸易公司劳动合同管理问题原因剖析
M贸易公司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上述问题,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 国有企业传统劳动合同观念根深蒂固
上个世纪80~90年代形成的观念认为, 国有企业职工有三种类型:正式工、合同工和临时工。签订合同的就是合同工, 与正式工有区别。到目前为止, 国有企业传统劳动合同观念在M公司许多老职工的脑中还是根深蒂固。在这种观念影响下, 他们不愿意签署劳动合同, 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身份就发生了改变。这使得原国有固定员工, 一直视同无固定期限员工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 人力资源部管理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充分
M公司人力资源部现有3名工作人员, 包括部门经理1人、项目经理2人。其中1人负责干部管理板块, 包括招聘培训、干部考核、档案管理、老干部管理、员工出国出境管理;1人负责劳动工资板块, 包括工资奖金、绩效考核、五险一金申报和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在内的劳动关系管理。由于事务繁忙, 人手短缺, 人力资源部没有时间系统学习新政策新法规, 导致对新政策新法规掌握不充分。
(三) 劳动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目前M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尚处于人工管理状态, 由负责劳动关系管理的项目经理在部门经理指导下开展劳动合同的经办和管理。由于办公场所拥挤, 资料众多, 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都只能集中存放, 没有按期限分盒管理。同时, 人力资源部虽有人事信息系统, 但是合同管理尚未融入信息系统。随着数据量的增大, 人工管理的难度不断提高, 极易造成合同续订滞后情况的发生。
四、解决M贸易公司劳动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M贸易公司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 在企业效益良好、员工队伍稳定时可能并无表现, 但在企业效益下滑、人心涣散、离职人员增多时就会凸显出来。为此,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积极重视, 及早采取措施, 才能防范潜在的法律风险。笔者认为, 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 转变观念, 引导树立正确的劳动合同观
转变观念解决的是人的思想意识问题。它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重视合同管理, 二是广大职工要意识到书面劳动合同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通过加强职工教育, 学习劳动合同有关法律知识, 广大职工才能掌握《劳动合同法》精神实质, 树立正确的劳动合同观。
(二) 加强制度建设, 实现劳动合同制度化管理
加强制度建设是劳动合同规范管理的可靠保障。公司人力资源部要积极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为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执行提供依据。只有制定了详细的规章制度, 明确了责任与义务, 才能使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在制定和修改规定时, 应征求员工意见, 并由全体员工签字确认。人力资源部门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拟定相关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时, 应尽可能交由本企业法律顾问审定。
在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化管理的过程中, 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要认识到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既是企业的职责, 又是合理配置劳动力, 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二是结合实际, 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 制定本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各项制度, 建立劳动合同管理流程。三是建立完善劳动合同动态管理机制。四是注重做好员工思想工作, 使员工明白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一项义务, 更是自己作为劳动者的一项权利, 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工具。
(三) 强化学习培训,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加强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 是企业用工遵守和履行各项规定的前提和基础。人力资源部需要通过选派人员参加外部交流学习、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参加讲座, 或以发放学习材料、观看视频教学等形式, 学习新的政策与法规。与此同时, 每周固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政策学习日, 把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固定下来。通过强化学习培训, 提高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特别是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
此外, 公司还需对于37名劳务派遣人员从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爱岗敬业、工作业绩、廉洁从业五个方面开展考核, 将考核合格人员转入公司, 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四) 开发信息系统, 实施劳动合同预警管理
目前M公司的合同管理仍采用人工管理, 受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主观能力的影响较大。对此, 可以委托目前国内比较知名的软件公司开发一套适合企业人力资源工作需要的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使之成为现有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子系统, 分模块管理劳动合同。例如, 整个劳动合同信息系统可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大模块,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分为第一次签订和第二次签订两个子模块。通过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员工劳动合同签署时间和期限, 系统就可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自动发出即将到期提醒, 从而改变传统人工管理的“人治”为信息系统管理的“机治”, 实现合同管理预警化。
摘要:2013年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虽然如此, 很多企业对员工劳动合同仍不够重视, 存在诸多问题, 引发不和谐的劳动关系。本文以M贸易公司为例, 剖析了该公司劳动合同管理现状, 指出其在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深入分析原因, 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方案, 为M贸易公司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贸易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
参考文献
[1]蒋四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疑难问题探讨.中国劳动, 2012.
[2]王林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司法处断.人民司法, 2009.
装修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第9篇
我是一家公司的人事经理。三个月前,公司与金某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其每日上班6小时,月工资为1500元。虽然该工资已超过本地最低工资标准400余元,但金某仍觉得工资太低,加之认为自己除在公司上班外,还有富余的时间和精力,遂利用休息时间偷偷在一家KTV兼职做服务员。公司获悉后,曾多次劝说金某不要兼职,但其却我行我素。而金某每天必须在KTV干到凌晨2点,由此导致在公司上班时疲惫不堪,甚至常常严重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请问:公司能否单方解除与金某的劳动合同?
读者 洪语琳
洪语琳读者:
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金某的劳动合同。
有限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第10篇
1. 甲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投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乙方除养老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按《 》规定执行。
2. 在职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生活费用,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工伤经过医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3个月,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在企业工作以上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有较大贡献的,医疗期可由甲方决定适当延长。
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劳动纪律
1.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 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的,以及被除名、开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 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3)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 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企业调整而多余的职工;
(5) 企业宣告解散或合营期满的。
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 乙方因工伤在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的。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 乙方有正当理由,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4. 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5. 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含间内、外实习进修)需延长合同期限,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自行离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1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按培训费的100%赔偿。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费的20%,合同期满不赔偿。培训费项目包括:
6. 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 》规定办理。如需续订,应在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同意。
第九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劳动争议
1.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2. 劳动争议的程序为:
(1)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 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3) 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由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向 宝山区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如本合同所列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主要负责人:(签名)
__年__月__号
乙方:(签名)
年__月__号
鉴证机关:(盖章)
__年__月__号 鉴证人: (签章)
有限公司劳动合同范文三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 (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试用期。
2. 在试用期内,甲方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当月出勤工资和政府规定的补贴。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作。
2.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必须服从。
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质、量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2.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高温保健食品。
第四条 工作时间
1. 甲方实际每周工作5天(40小时),休息2天。
2. 甲方确因工作(生产)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或者给予相应时间的调休。
3.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 乙方如有正当理由,经过申请批准,可请事假。甲方不负责发放事假期间的薪酬、奖金和补贴(除国家规定补贴外)。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 按公司现行工资制度确认乙方月工资 元。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调整。
2.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2日。
3. 甲方将根据公司的经济效益和对乙方的工作考评结果,按其所担任的职、级,不定期调整乙方的工资。甲方还将按董事会制定的各有关规定及职工的劳动态度、工作效率,给予奖金和津贴。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为乙方向有关部门投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乙方除养老保险外的社会保险按《 》规定执行。
2. 在职中国职工因工受伤的医疗、生活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工伤经过医疗终结后,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单位分配适当工作。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合同期内,工作时间在1年以内,累计享有医疗期3个月,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1年,可相应延长医疗期1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在企业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产经营中表现卓著有较大贡献的,医疗期可由甲方决定适当延长。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以及死亡丧葬费和家属抚恤费,参照本市国有企业标准,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第七条 劳动纪律
1.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 乙方触犯国家的法律,被判刑、劳动教养的,以及被除名、开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条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
1.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 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甲方“员工守则”及奖惩办法规定可以辞退的;
(3)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 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企业调整而多余的职工;
(5) 企业宣告解散或合营期满的。
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辞退乙方:
(1)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 乙方因工伤在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间的。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 乙方有正当理由,不能或不愿继续工作,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4. 甲方依照政府规定向乙方支付独生子女费、幼托费、交通补贴、回族津贴等福利费用,并积极办好必要的集体福利。
5. 乙方如在本合同期内受过甲方出资培训(含间内、外实习进修)需延长合同期限,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如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自行离职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培训费。在培训期内或培训结束上岗工作不满1年的,辞职或自行离职按培训费的100%赔偿。以后工作每满1年减免赔偿培训费的20%,合同期满不赔偿。
6. 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即行解除,乙方去向按规定办理。如需续订,应在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同意。
第九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劳动争议
1.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程序。
2. 劳动争议的程序为:
(1)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 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3) 协商、调解不能解决的,由争议的一方或双方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如本合同所列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以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二条 本合同标准文本报上级有关部门: 南昌市 劳动局、 人事局和 江西省 总工会备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看过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的人还看了:
1.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2.公司劳动合同格式
3.标准劳动合同模板
4.官方版劳动合同范本3篇
5.最新劳动合同书范本3篇
6.劳动合同通用版范本
7.标准劳动合同优秀范本
8.通用版用工合同范本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