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协议书停车场(精选9篇)
停车协议书停车场 第1篇
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租赁)协议书提要:本协议项下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使用时的状况
地下停车场车位服务(租赁)协议书
编号:
甲方:保定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乙方已购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 号楼 单元 房屋,(合同编号: ),并已租赁了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
为维护停车场秩序,确保车辆的停放便利,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行。
一、乙方租赁的车位位于 楼地下停车场中的第 号。
二、租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车位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月,共计 元(大写 )。
三、车位租赁费采取预交的方式支付,即乙方须在下一租期开始前的十五日内向甲方缴付车位租赁费,交费起始时间以此协议生效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车位管理费的,乙方应按应交款项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违约金。
四、车位租赁费系用于为乙方提供停车场地,分担其车位所在的地下停车场的照明、监控、通风、消防、保洁、秩序维护等公共能源消耗与管理、养护、修缮等费用。
五、乙方停放车辆的如下:
1.车主姓名(或单位名称): ;
2.位置: ;
3.车牌号码: ;
4.颜色: ;
5.车辆名称: ;
6.车型: ;
7.经常驾驶此车人士: ;
8.车辆状况: ;
9.保险种类: ;
10.车辆照片(后附);
乙方应保证上述记载事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记载事项如果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之甲方。
六、本协议项下车位仅作为乙方停泊机动车辆之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车位私自转借、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以增建等任何方式改变车位交付使用时的状况。
七、乙方交纳应交费用后,甲方应及时为乙方办理智能卡,并立即将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八、智能卡是车辆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的凭证,乙方只有办理并持有有效的智能卡方能出入小区、地下停车场。智能卡授权按交费时间预先设定,逾期未交将自动取消授权。乙方应妥善保管智能卡,智能卡丢失时,乙方应在发现丢失后立即向甲方挂失、补办(需交纳补卡费用)。凡因智能卡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九、甲方负责妥善管理车场设施,维持车场秩序,制止违章行为。
十、乙方须做好车辆的防盗工作,车辆内的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内的贵重物品丢失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乙方在使用车位时须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及小区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车场工作人员,维护好车场秩序和车位管理。
十二、乙方停止租赁车位时须提前十五日内通知甲方,否则,逾期的车位管理费按季度结算。
十三、乙方若在协议终止前二十日内未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视乙方自动结束本协议,在协议到期后自动收回车位不再通知乙方。
十四、本协议之未尽事宜,双方依平等、诚信、等价原则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行履行时,合同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六、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保定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或委托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
停车协议书停车场 第2篇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本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保证金利嘉园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1.地点:
2.车位号:
3.收费起止日期:日至月日:
4.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已在物价部门报批)
业主租用停车位:元/月.辆,收费金额共计元/月.辆:
5.本地下停车场采取:
(1.)年付费方式:乙方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的管理服务费。
(2.)月付费方式:乙方应于每月月末前缴清下月的管理服务费。
(3)采暖期付费方式:(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每年10月15日前缴清
管理服务费。
6.乙方停在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为(由车主亲自填写):
品牌:
型号:
车牌号:
颜色:
以上车辆情况必须由车主亲自填写真实有效,车主签字:
二、本地下停车场实行一车一证管理:本停车证、停车位、及合同不得转让、转借。
三、甲方有权按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和实施小区停车管理:乙方须遵守停车
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守〈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按规定使用本停车场的设备、设施:服从停车场管理服务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四、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不论乙方车位是否空置,乙方必须就其车位的管理向甲方按期全额支付,当年管理服务费。
五、乙方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车位,合理停放车辆:保证不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以外的其
他位置上:保证车辆停入车位时不骑线、压线、越线或进行其他不合理停放:保证在特殊情况下按本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甲方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小区内车场道路通畅或影响公共安全的车辆采取移动、上锁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停入本车场的真实资料的复印件,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甲方
可以拒绝乙方将车辆停入本停车场:保证车、证相符,如需更换车辆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换车证申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车辆停入本停车场。甲方有权拒绝无本停车场停车证的车辆使用本停车场,对无证车辆拒绝停放于放行:并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
七、车位转租应提前10日通知物业办,并到物业办办理注销、变更备案手续,在入住停车场内如中途退出或转租,不得要求物业公司退其剩余车位款。
八、甲方有权对违反〈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用户予以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地下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1、所有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的秩序;
2、入场车辆自觉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本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放;
3、入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甲方除对违规停放车辆加收双倍停车费外,乙方必须对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和调好防盗系统。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车主停好车辆后,请勿在他人车辆旁逗留;
5、车辆进场、离场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车况进行管理,检查。乙方必须配合履行相应的验车手续后方可离开,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乙方酒后驾车严禁进入停车场,如有进入出现的任何事故均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8、使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的物件的赔偿费、维修费、安装费及他相关费用;
9、停车场使用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告知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0、停车场的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用,禁止擅自改变车位使用功能或从事除停车以外的其他行为;
11、小区停车场实行带卡进出,停车卡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物业服务中心报失并支付停车卡的工本费。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2、车辆进出场时,车内必须有乙方登记在册的有关人员,否则,甲方车管员有权拒绝车辆驶出;
13、所有车辆均应按照停车场现时有效的收费标准缴费。
14、车位转租应提前10日通知物业办,并到物业办办理注销、变更备案手续,在入住停车场内如中途退出或转租,不得要求物业公司退其剩余车位款。
15、如因工程维护或清洁工作,需临时改变停车位置,车主/驾驶员请予以配合。
16、不得在车位上加建任何暂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亦不可私自加放标牌、张贴广告或悬挂任何物品。
17、地下停车场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个人及无证(卡)车辆入内。
1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车主签字:
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指数模型探讨 第3篇
智能停车诱导系统 (Parking Guidance and Information System, 简称PGIS) 是为解决城市停车信息贫乏、停车杂乱无序等问题而产生, 是智能交通系统 (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 简称ITS) 的重要组成部分。PGIS以促进停车场及相邻道路的有效利用为目的, 通过诱导屏、智能手机、车载终端等多种途径向交通出行者提供停车场的位置、使用状况, 以及相关道路交通状况等信息, 诱导交通出行者快速有效地找到停车场[1]。通常, PGIS向出行者提供区域内的一个或多个停车场的可用泊位信息, 但实际上出行者在出行途中, 距离目的地尚有一定距离, 影响其作出停车选择的因素众多, 如停车泊位空闲程度、周边道路交通状态、停车场服务水平等, 仅提供有限的信息容易给出行者造成误导, 影响PGIS的建设效果和公众的信任度。
因此, 本文综合考虑公共停车场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等因素, 建立停车服务指数 (Parking Service Index, 简称PSI) 模型, 全面衡量公共停车场的整体运行情况, 为出行者提供有效、准确的停车信息服务, 引导出行者作出合理的停车选择。
1 停车服务指数影响因素分析
在机动车出行过程中, 影响出行者作出停车选择的因素众多, 应进行系统分析和全面梳理, 为后续研究提供基础[2,3]。
从宏观、中观、微观等角度研究影响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指数的相关因素。其中, 在中观角度将影响因素划分为停车服务能力和停车服务水平, 而停车服务能力又包括停车设施可用性和通行路径可达性, 再通过微观指标因素对各影响因素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 (见表1) 。
2 停车服务指数模型研究
2.1 影响因素参数化选择
对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选择合适的定量评价参数, 并进行无量纲化处理, 以对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指数进行有效评价。
1) 停车设施可用性。对停车设施可用性, 总停车泊位数和当前可用停车泊位数有量纲参数, 因此采用停车场占泊比 α, 为特定停车场的当前已用泊位数与总停车泊位数的比值。
式中:α 为无量纲参数, 且α∈[0, 1]。α 越大, 表明停车场服务能力越差, 可对不同规模停车场进行比较和评价。
2) 通行路径可达性。采用周边道路的交通流饱和度 β, 对出行者从当前地点到达目的地停车场通行路径可达性进行评价, 同时考虑停车场出入口周边不同道路等级的影响。
式中:γ 为道路等级影响系数, 取值γ∈[0, 1] ;则通常情况下β∈[0, 1] (若出现 β > 1 情况, 按 β=1计算) 。β 越大, 表明停车场通行路径可达性越差, 对不同区域停车场进行比较和评价。
3) 停车服务水平。影响停车服务水平的因素, 如停车场类型、信息化水平、停车收费标准等均为非定量评价参数, 需根据实际停车设施建立一定的评价赋值标准, 将其转化为可用于横向比较的定量评价指标。
2.2 建立停车服务指数模型
基于前述分析, 建立针对特定公共停车场的停车服务指数模型:
式中: λ 为影响因素权重系数;α 为停车场占泊比;β 为周边道路交通流饱和度;k1为停车场类型修正系数;k2为信息化水平修正系数;k3为停车收费标准修正系数;且α 、β、λ∈[0, 1]。对 λ 的取值, 为克服个人决策的片面性、主观性和局限性, 可采用头脑风暴或德尔菲法确定[4]。
2.3 模型补充说明
通过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指数模型, 对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公共停车场进行综合比评。根据各影响因素的参数说明可知:停车服务指数取值越大, 表示该公共停车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越差。
根据计算出的公共停车场停车服务指数, 还可划分一定的阈值区间, 通过三色分级 (红黄绿) 或五色分级 (红橙黄蓝绿) 进行标识和显示, 为出行者提供更为清晰直观的停车信息服务。
3 算例分析
下面以2 个不同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例, 对停车服务指数模型进行应用和说明。评价2 个公共停车场的相关状态参数见表2。
另外, 对各相关系数按照表3 进行赋值。
根据式 (3) 分别计算停车场1 和停车场2 的停车服务指数 (其中权重系数 λ=0.6) :
同理, PSI2=1.11。相比较, 停车场1 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更佳。
进一步, 采用五色分级方式进行停车服务指数表示。由于PSI ∈ [0, 2.07], 采用图1 所示的五色分级划分标准:
在具体应用时, 应根据停车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各相关系数赋值及五色分级标准, 并根据具体运行状况进行动态优化和调整。
4 结语
面向出行者的停车信息服务是目前智能交通领域研究与应用的热点, 是引导出行者最佳方案选择、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道路交通影响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面对目前停车诱导系统存在的问题, 本研究全面考虑停车设施可用性、通行路径可达性及停车设施的服务水平等因素, 采用停车服务指数对公共停车场进行定量化评价和描述, 更符合交通出行者对停车信息的全面需求, 对提升停车信息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关宏志, 刘兰辉, 廖明军.停车诱导系统的规划设计方案初探[J].公路交通科技.2003, 20 (1) :136-139.
[2]郑淑鉴, 郑喜双, 韦清波, 等.停车场运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交通信息与安全, 2014, 32 (2) :68-71.
[3]应夏晖, 石悦悦.基于停车诱导系统的用户停车场选择研究[J].电子测试.2015 (5) :47-49.
丁丁停车不是停车App 第4篇
究其原因,大多数停车App只能单纯提供实时车位信息或者停车场路径导航,并未能有效整合线下资源,同时车位业主、物业和开发商彼此相对独立,导致这些停车App一直没找到可行的盈利模式。
丁丁停车却与众不同。2014年7月,IPO律师宋珂与高级应用工程师申奥成立“丁丁停车”。它并不只是一个App,其核心应用是一个用App控制的智能车位锁。车位业主装锁后可以通过手机自动升降打开车位锁。更重要的是,当打开丁丁停车的共享功能,用户可通过手机“出租”自家停车位的空闲时段。
丁丁停车的商业逻辑是,通过智能车位锁切入车位信息精准管理,再通过后端App平台实现预订、租用、支付等环节,收益由业主、物业和丁丁平台三方分成——具体比例为出租车位业主60%,物业公司10%,丁丁平台30%。
想象一下,A先生想去一个地方,但目的地不方便停车,他打开丁丁停车找到了目的地附近用户B小姐分享出来的自家停车位信息,并点击购买时段。A先生开车到小区,出示购买信息给物管,并根据精准导航到停车地点,手机点击降下智能车位锁完成停车。两个小时后,A先生在办完事情之后开走车辆,智能车位锁自动升起,系统扣费,收益按比例分配给B小姐、物业和丁丁停车平台。
这个模式并非是宋珂与申奥拍脑袋决定的。公司创办之初,宋珂带着团队跑了北京三环内400多个小区,仔细观察了小区的车位使用情况。他们发现大约三分之一的车位都上了锁,处于被业主锁定的闲置状态,而这些车位在白天和晚上分别有一半的空闲率,这无疑验证了丁丁停车开启车位分享功能是可行的。
在宋珂与申奥看来,丁丁停车并不想成为一个卖智能车位锁的公司,而是通过分享经济的模式,有效调动车位业主、物业以及开发商的积极性,整合线上线下资源,解决停车难的痛点。
在具体推广过程中,丁丁停车首先与小区物业开展合作,提供车位锁的使用权让业主试用。有趣的就是,当没有车位锁或者用传统车位锁的业主发现“隔壁”使用了智能车位锁能从中赚钱,大多数会向物业提出加装智能车位锁。
对业主来说,丁丁停车可以有效“回收”车位成本。对物业而言,丁丁停车带来了额外收益,并且还可以提升管理效率,不再依靠人力“一个个开锁”。
可以说,丁丁停车基于智能产品打造平台的思路,一方面赋予每个车位独立的智能化属性,解决产品销路,另一方面对停车位闲置时段重新分配,进而构建新的盈利模式。
凭借出色的场景设计,丁丁停车在2014年底获得了数千万元天使投资,目前已经在北京和上海的一些小区使用。
停车场协议书 第5篇
甲方:平昌县盐业公司停车场
乙方:平昌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车牌号码:川YJ6269 黑色三菱越野车
经双方平等协商,停车场停放车辆一事,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停车场从2014年4月1日起,提供给乙方作为停车月租使用,甲方每月收取场地使用费人民币:400元/辆,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即: 2014年 4月 1日起至2014年8 月31 日止,场地使用费按半年缴纳共计2000元。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依法对停车场、车辆进行管理,保证专车专位。
2、甲方依法收取场地使用费,向乙方开据正规税务发票。
3、甲方仅提供停车场场地的使用管理服务。
4、甲方负责车场设施的安装、维护、保养,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功能。
5、甲方负责车场的清洁卫生工作。
甲方:平昌县盐业公司停车场()
乙方:平昌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停车场协议书 第6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
——搬屋公司
乙方因公司的业务增长、车人扩大,增加了运输量,特向甲方租用
停车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出租条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租方和租借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就出租停车用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借方向出租方租借停车用地为××××平方米,地点:
××市××路××号。
第二条交租方式由银行办理转账人户,账户为:
第三条出租金额应按月计算,而每月3日定为交租日期,租金为
每月×万元人民币,交租期限不得超于每月的12日。
第四条租借方逾期付款,应按每日l‰的利息计算。
第五条乙方对其车辆自己行使保管责任。.
第六条乙方除了停放其车队的车辆外,还有权对外经营车辆保管
业务。
第七条乙方自行办理消防、公安、工商、税务等一切相关的法律
手续。
第八条乙方延迟两个月未交清租金,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收回场
地。
第九条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条租借方对该土地仅作停车用地使用,并没有出售权,在使
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出租方不得在租借途中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或违约,否则要负责租借
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
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租方 份,租借方 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租借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签于:××市××路××号
停车场协议书 第7篇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海星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加强本停车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基本情况:
1.地点: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7号地下海星城市广场停车场。
2、收费起止日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3、停车感应卡工本费 元/张。
4.乙方停放在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为(应由车主亲自填写): 品牌:
型号:
车牌号:
颜色: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大厦情况及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停车场停车管理制度。
2、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本停车场停车业主收取停车费。
3、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或公示形式通知乙方。
4、对违反《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的停车业主予以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5、对不按规定停放(如发生违规停放,需有明确证据,比如车辆故障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可例外处理。)的车辆采取移动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有权获取停入本停车场车辆的真实资料的复印件,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有权拒绝乙方将车辆停入本停车场;
7、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
8、有权拒绝无车辆行驶证和无本停车场停车证的车辆使用本停车场,对无证车辆拒绝停放与放行。
9、负责本停车场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10、负责指挥本停车场出入车辆的行使及停泊。
11、负责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有权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
12、负责向乙方提供停车位证明。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签订本协议并交纳停车费用后,有权在本停车场的车位停放车辆。
2、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3、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索赔。
4、车辆在本车场出险后,凭车辆保险合同,有权要求甲方出具出险的证明材料。
5、遵守停车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守《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6、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7、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车位,合理停放车辆;
8、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设备、设施;
9、保证不向第三者转让车位;
10、乙方应保证不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以外的其他位置上,保证车辆停入车位时不骑线、压线、越线或进行其他不合理停放,在遇特殊情况应按本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
11、保证车、卡相符,如需更换车辆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换车卡申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车辆进入本停车场;
12、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并为该车辆购买车辆盗抢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
13、不得使用伪造、过期的车证及其它证明办理停车手续,如被发现,甲方将予以没收,对于乙方使用伪造、过期的车证及其它证明,所办理的本停车场使用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14、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停车场管理服务活动进行监督,对于甲方停车场管理服务及各种软硬件设施、设备的配置未达到使用功能要求的,可提出整改意见,甲方应在收到整改意见后15天内做出明确回答,并做出合理的解释。如甲方的停车场管理服务活动存在重大隐患而未听从乙方意见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行使向主管部门的投诉权,拒绝交纳停车费。
四.其它事宜:
1、甲方建议乙方按时交纳车辆各项保险费用;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个工作日内按协议交纳车位停车管理费用,
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本协议所定总款额每日3%滞纳金。
3、乙方不得使用此停车卡将车辆停于大厦广场地面。
4、乙方如违反以上甲方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之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同意,《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停车管理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1、车位管理服务收费价格。
管理费:150元/月
2、正式收费日期为年日开始。
3、车位管理费的交纳方式:可按 年/半年/季度计费交纳。
4、乙方有权选择计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小时。外来访客按元/小时价格收取。
5 、乙方选用年/半年/季度不同的交纳停车管理费形式,甲方给予年优惠 元 /半年优惠元/季度优惠元不同的优惠待遇。
六、违约责任的处理:
1、乙方车辆在本停车场停放发生丢失,甲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有义务向该乙方承担责任,协助乙方报案并配合向保险公司索赔,
2、乙方车辆在遵守本停车场管理规定的条件下发生的恶意毁损(如恶意划伤),甲方又未查到责任人的,甲方负责解决赔偿事宜。甲方确认责任人的,应该积极协助乙方向责任人索赔。(如协助报案、出具现场情况证明、出具法庭证明等)。
3、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停车场管理规定导致车辆管理秩序混乱的,经甲方劝阻后拒不服从管理的,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其侵害行为,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乙方应按时交纳停车管理费,逾期未交纳停车管理费,经甲方书面通知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追索其违约滞纳金的权利。
5、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下列处理方式: ①协商解决。
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②、③项只可选择一项。
七、本合同期限及交费方式选择:
1、本合同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选择的交费方式为:
A.年计费交纳/B.半年计费交纳/C.季度计费交纳
交费方式为:( )项
八.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3、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停车费的;
4、本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如需延期,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
停车协议书停车场 第8篇
公共停车场是为从事各种活动的驾车者提供存放车辆而设置的免费或收费的停车场地,也称社会停车场,通常设置在城市商业活动中心、分区中心、公共交通换乘枢纽附近以及城市出入口过境车辆需求集中的地段,也可弥补配建停车场的不足。
国内许多城市配建停车泊位标准低,违法占道停车现象普遍。缓解这一问题主要有两种途径,其一是进行改建,提高建筑配建停车标准;其二是调整公共停车场规模,分担停车需求。目前停车供需矛盾较为集中的地方往往是城市中心区,而中心区用地相对成熟,大规模的拆迁改建几乎不可能,因此提高建筑配建标准缓解停车问题在短期内很难实现。第二种途径是调整公共停车场规模分担部分停车需求,这一措施相对更为切实可行。对单个公共停车场而言,泊位数直接影响到其利用效率,泊位数太多,停车场利用效率低;泊位数太少,会出现停车位供不应求,影响动态交通。论文面向交通管理这一环节,分析城市用地相对成熟下公共停车场的合理规模优化方法。
2 停车选择概率的影响因素
停车行为是指停车者寻找、选择停车场的过程中的个体行为,受相关因素的影响,如停车后步行距离、停放安全性、停车目的、是否收费等。图1是珠海市驾车者选择停车场时主要考虑因素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到驾车者最注重的因素是停放安全,占36%,其次是步行距离(占20%)、收费(18%)、停车场条件(19%)等。
(1)服务半径对停车需求的影响
服务半径指从停车场到目的地的距离,通常为停车者的步行距离,也称为步行距离。步行距离是除停放安全外最受驾车者关注的因素,占到20%,如图1所示。从步行时长的分布来看,珠海市停车调查数据显示,29%的停车者步行时间小于5分钟,43%的停车者步行时间在5~10分钟之间,大于20分钟的仅占11%,如图2所示。可见,步行距离决定了停车场的服务对象及数量,也是是停车者优先考虑的因素之一。国外相关停车调查表明,停车者宁愿用步行距离交换停车费用,即愿意将车辆停在距离较远费用较便宜的停车场,或者将车辆停在距离较近费用较高的停车场。
(2)停车场特征的影响
诸如停车场利用率、停车收费、停放安全等停车场特征也直接影响到驾车者的停车选择概率。本论文仅分析停车场利用率对停车选择概率的影响。
(3)其他
除了上述影响停车选择概率的因素外,还有停车者特性,如停车目的、计划停车时间等,也影响到停车选择概率。例如上班这样的通勤出行相对购物娱乐等出行目的来说,对公共停车场的选择概率较高,若计划停车时间较长,驾车者更倾向于选择该停车场。论文将考虑上述因素对停车场选择概率的影响。
3 公共停车场规模确定的建模及参数标定
3.1模型建立
(1)假设条件
①研究区域内土地利用性质已知,配建停车泊位、允许路边停车泊位已确定;
②停车规模影响因素中,仅考虑停车需求、停车服务半径的影响;
③以一天中停车高峰小时所需的停车泊位数作为公共停车场合理的规模;
④研究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选址已确定。
(2)停车需求产生小区划分
针对给定的某一公共停车场选址,首先应确定该公共停车场的服务范围,即最大停车步行时间圈围成的区域,然后在服务范围内进行停车需求产生小区的划分。
首先确定所研究的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区域。为了详细地反映该区域内停车需求特征,有必要将停车场服务区域细分为若干个社会停车需求产生小区,停车需求产生小区的划分原则如下:
① 停车需求产生小区不宜过大或过小,过大会影响停车规模确定的精度,过小则会增加调查统计工作量。小区的划分主要依据其停车生成的强度及在整个区域中的重要度,停车需求产生小区的半径一般不超过50米;
② 由于不同用地性质区域的停车吸引率及停车特性不同,停车需求产生小区可依据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相同或相近来组合;
③停车需求产生小区不应跨越交通量较大的城市道路,尽量以现有道路或自然障碍线分界,以减小停车场规模确定的误差。
④以停车需求产生小区的停车生成点的质心到公共停车场的距离为该小区相对应的服务半径。
为了简化起见,每一停车需求产生小区的停车需求量集中于一点作为各小区的停车生成点,这一点不一定位于小区的形心,而是小区内停车需求量最大的点,以便更好地优化停车者到目的地的步行距离。
(3)建立模型
yi:i区平均停车需求量;αij:i区j类性质单位用地面积(或单位雇员数)停车需求量;Rij:i区j类性质用地面积(或单位雇员数量)。
a为i停车需求产生小区的高峰停车饱和度; βi为i区的停车周转率, λ为停车场的高峰利用率;rj为j类性质用地的停车需求质心到停车场的距离;P(rj)为到达j类性质用地的驾车者选择该停车场的概率。
3.2 模型参数标定
(1)停车选择概率建模
由上文分析可知,驾车者是否选择某停车场与该停车场的步行距离、停车时长、停车目的等因素相关。非集计方法中的Logit模型已被证明在描述交通选择效用中的合理性。本文采用二项Logit模型描述驾车者的停车选择概率,构建模型如下:
P1n:驾车者选择该停车场的概率;P2n:驾车者不选择该停车场的概率;V1n:驾车者选择该停车场效用的确定项函数;V2n:驾车者不选择该停车场效用的确定项函数。
效用函数的影响因素记为特征向量Xin=[Xin1,,Xink]′, K是变量个数,令θ=[θ1,,θk]′是特征向量相应的未知参数,则确定了θ就能得到停车场的选择概率。
Vin是θ和Xin的函数,Vin=f(θ,Xin),假设Vin和Xin是线性函数,则
(2)停车选择概率标定
停车选择概率
当|tk|>1.96时,即在95%的置信水平下认为相应的变量Xink对停车选择概率产生影响。
(3)停车选择概率模型分析
模型结果显示,在95%的置信水平下,停车选择概率与停车后步行时间极为相关,停车后步行时间越短,选择概率越高(θ3=-2.0929);其他影响因素与停车选择概率在95%置信水平下可以认为不相关,这些因素中以停车目的对停车选择概率的影响相对较高,但仍然没有达到当t检验的临界值1.96。文中考虑因素之外的其他变量影响对应的参数值为0.16495,远小于t检验临界值1.96,证明在影响因素的选择比较合理。
4 模型的应用
4.1 背景资料
以珠海市九州城地下停车场为例。九州城地下公共停车场属于珠海市吉大区景山路旁的公共停车场,附近主要有免税商场、吉大百货、铜锣湾百货、又一家超市、假日酒店、珠海宾馆、石景山大酒店等商业区,以及医院和一些文化娱乐用地,现有停车泊位数103个。九州城地下停车场的区位如图3所示。目前该停车场的主要问题是停车需求远远小于供给,泊位空置率太高,造成停车场的资源浪费。为此,应用本文提出的泊位规模优化模型重新确定停车场规模,与现状泊位进行比较分析。各土地利用类型的高峰小时停车产生率用与珠海市规模较为相近的台中市的调查数据。
4.2模型应用
根据上文模型确定各停车需求小区高峰小时公共停车产生量,按照该区域公共停车场承担的停车需求占总社会需求的6/7计算,依据停车选择概率模型确定P(r),最后得到公共停车场的总泊位数。假定停车时长为30分钟及60分钟两类情况下,按照上述模型确定的公共停车场规模如表2所示,分别为67和73个泊位。
4.3结果分析
改善后九洲城公共停车场的泊位是67个,泊位利用率得到了明显提高,其中,非工作日由泊位利用率由0.15提高到了0.23,停车泊位规模的优化综合考虑了高峰时间的停车选择行为,也兼顾了夜间长时间停车需求,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从数据结果来看,改善后该停车场的利用率仍不高,工作日为0.11,非工作日为0.25,这可能由收集到的土地利用特征数据不够真实引起,或者与各类用地的停车配建指标不合理有关,也可能与停车行为调查数据的误差有关。
5 结论
论文基于停车选择行为分析,给出了公共停车场蹬规模优化确定模型。模型中考虑了驾车者的停车后步行时间、计划停车时间、停车目的等停车选择概率影响因素,结合相关调查数据对模型参数进行了标定,最后通过实例验证了模型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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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宏志,姚胜永.城市中心商业区停车时长选择模型[J].公路交通科技,2005,122(11):144~146.
华睿停车:驶入智慧停车时代 第9篇
停车难早就成为困扰城市发展的一大难题,停车难导致交通堵塞、道路拥挤,甚至影响市容。改变“停车难”这一现状刻不容缓,那该由谁负责,又该怎样改变呢?
为化解“停车难”这个问题,青岛市政府按照“一个信息平台、一个运营主体、一套技术标准、一套服务体系和管理规范”的思路,确定由青岛华通集团负责统一规划和建设实施全市智慧停车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内容涵盖停车泊位智能化升级改造、停车诱导设施建设以及全市停车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各个方面。在华通集团的引领之下,青岛市停车改造已经逐步展开,一个覆盖全市的停车系统将呈现在市民眼前。
抓住“烫手的山芋”
2016年8月30日,青岛市副市长牛俊宪在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分医院周边的综合交通提升工作。近年来,随着私家车的逐渐普及,驾车到医院看病就医者日益增多,部分医院周边交通秩序混乱,停车难等问题逐步凸显,不仅增加了患者的就医难度,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青岛作为现代化国际城市的形象。以解决医院周围的交通为契机,青岛市政府决定全面展开青岛市的交通提升工作。华通集团按照市政府部署,承担了全市智慧停车场和智慧停车管理一体化平台的建设任务。
“停车”这个问题由谁来负责其实很有争议,政府?还是企业?停车系统有点类似于公共基础设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基础设施。这就像一个“烫手的山芋”,交给谁都很难办。交之于政府,则缺乏相对的灵活性;交之于企业,又缺少足够的实力。在这种时刻,便是国企体现其责任与担当的时机。青岛华通集团作为一家国有企业,既有足够的能力承担起这一重任,又能在停车系统的打造过程中充分发挥灵活性,彰显市场的调节作用。
伴随着《青岛市停车场发展规划(2015 2020)》《青岛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2016年停车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相继发布,青岛市已进入智慧交通发展快车道。而青岛华通集团董事长姜培生在停车系统问题上高瞻远瞩,2015年年底便开始在集团内部统筹规划停车解决方案,将停车系统作为集团的重点研究项目。2016~3月,青岛华通集团“停车场建设指挥部”成立,董事长姜培生担任总指挥。同年4月,青岛华睿停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也顺势成立。组建专业停车技术团队,联合青岛智能产业技术研究院,积极承接青岛市智慧停车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任务。华通集团现已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发行19亿元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并将市级智慧停车管理一体化平台、市区各类停车场智能化终端改造、医院、商圈等重点停车区域停车场建设内容统一纳入发债范围。
目前,华通集团将医院附近的停车场改造作为重点,利用禹城路人防,打造新型立体停车场。同时,利用华通集团旗下服装中专、手表厂、缝纫机厂等原有地域,逐步开展停车场建设。
当好“排头兵”
青岛华睿停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让华通集团的停车系统建设得到具体的实施。华睿停车总经理胡永绪说,他们就是华通集团在青岛市智能停车管理平台建设过程中的“排头兵”。
青岛华睿停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能在成立短短半年间取得如此的成绩离不开华通集团的支持。在青岛停车平台的打造过程中,如果说华通集团是一棵大树,那华睿停车就像是地面上的树干,而华通集团旗下的各个子公司就是地底之下的树根,盘根错节,共同为华睿停车而服务。
青岛华睿停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落实全市“五交一体”停车单元相关技术开发和利用,华睿停车协调科研单位,共同参与智慧停车管控系统、APP应用等设计环节,争取2016年开建2-5个智能化立体停车场;而华通资产、华通商旅配合华通能源开展选址及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承建“自走式停车楼”等工作,打造集“互联网+”、APP、智能支付、智能充电等元素于一体的停车楼;华通科工负责智慧停车装备技术研发和转化、立体停车库的制造及安装调试、改进和升级传统机械式立体停车装备,对其进行智能化改造,包括垂直升降、平面移动、升降横移等,积极开展对外合作;华通军工负责停车装备的智能系统集成、自动化控制、电器配套等,积极配合华通科工开展高端停车装备的研发,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青岛华睿停车总经理胡永绪表示,他们将通过对青岛市停车资源普查,盘活全市停车资源。并且与其他子公司密切合作,利用华通集团内部机械、能源、军工、科工等多个产业板块的联动优势,着力打造青岛市智慧停车管理一体化平台。平台的建设将有利于缓解全市动态交通压力,解决岛城停车难题;有利于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提升青島整体城市形象。
除此之外,政府各个部门也对华睿停车工作的开展给予了有利的支持。市建委帮助华睿停车了解青岛市各个市区的停车资源,而市交警支队则协助华睿停车各项举措的实施,助力其工作的开展。市发改、规划、城管、各区政府等部门对华睿停车公司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配合和帮助之下,华睿停车的各项举措才得以顺利开展。
重建设,更重管理
停车管理平台的打造绝非一件简单的事情,大到一个停车场,小到路边的临时停车位,所有与停车相关的事情都需要涵盖其中。哪里的停车位不够?哪里的停车资源闲置?怎样合理地调配各个地区的停车资源?如何对各个地区的停车资源进行整合?任何一个问题的解决都让人耗费不少的精力。
“路边停了很多的临时车辆,这个地方肯定停车位不够,所以这个地方要建停车场。”这种推理显然是一个伪命题。车辆停在路边可能有很多的原因,停车位不够只是其中的一个。也许是车主为了图方便不想停到远处,也许是周围有收费停车场,但车主不想花费停车费……停车场的建设绝不能是一个贸然的行为。
nlc202309090517
在决定建设停车场之前,首先要对该地区的所有停车资源进行整合,看是真的停车位缺乏,还是停车资源缺乏管理。以李村商圈为例,该地区涵盖7000个停车位,完全可以满足用户的停车需求。但李村商圈仍然存在停车难的现象,这种就是由停车资源缺乏管理导致的。解决李沧的停车难问题,管理是第一位的。目前,在李沧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李村商圈内的大型商场及路内的停车位正逐步纳入平台监测、管理,将实现车位探测,用户可以随时了解各个商场的停车状况,根据停车情况选择合适的停车地点。
如果该地区真的停车位紧缺,便要选择合适的地点建设停车场。停车场的选址也并不简单,周围用户的停车需求、停车场的建筑面积、周围的其他建筑……要综合考虑所有因素。目前华睿停车的立体停车场建造技术能够最大程度上节省停车面积。传统的停车场中,一辆汽车的占地面积不是像想象中的“车长与车宽相乘”那样简单。“一辆车停下来,停进车位,再开出去”,整个过程需要车道、出入口坡道以及其他的配套设计,公摊下来一个车位占地就需要30-40平方米。而在智能立体停车场中,立体多层的设置,同时借助AGV技术,50平方米可以停50辆车,一个车位仅需要1平方米,大大节省了占地面积。而为了减少对地面建筑的损害,在选址过程中,绿地底下、草场底下等地底区域也被纳入考虑范围。
同时在智慧停车场的建设工作中,华睿停车勇于突破,不断创新,探索智慧停车项目与地铁合作的新模式,将智慧停车场作为驾车出行与地铁交通出行的枢纽转换,既能缓解青岛市道路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提高出行效率,又能节省能源消耗,双方的合作将有利于青岛市整体形象的提升。
解决青岛市的停车问题,仅靠建设停车场是不够的。建设无人使用的停车场,导致停车资源闲置,这就是对资源的浪费。况且停车场的建设从选址到审批,耗时久,见效慢,这并不是解决停车问题的首选。对当前资源进行合理的整合,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AGV跨界
在立体停车场和传统停车场的智能化改造过程中,AGV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AGV是Automated GuidedVehicle的缩写,意为“自动导引运输车”,是指装备有电磁或光学等自动导引装置,它能够沿规定的导引路径行驶,具有安全保护以及各种移载功能的运输车。AGV目前主要适用于大型仓库中,它能够降低人力成本,提高效率,同时使工作环境更加安全。
青岛华睿停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金磊介绍了AGV在青岛智能停车平台上的使用设想,AGV在整个系统中可以发挥了不同层面的作用。首先,AGV的使用能够节省停车场面积,之前为车辆行驶预留通道现在可以停放车辆。同时,AGV的使用也让出行更加智能化、人性化。通过智能停车平台对数据的收集与整理,系统地分析停车数据,可以了解用户的出行习惯——用户平常几点出门、几点回来。根据数据得出的可能性,AGV可以把六点出门用户的车放在离停车场出口比较近的地方,把九点出门的用户车辆放在停车场内部,让用户拥有更加贴心的出行体验。
李沧商圈,智能停车先行一步
按照会议精神,华通集团积极规划市级智慧停车管理一体化平台项目,并与李沧区政府达成合作协议,将李村商圈项目作为首个示范区域。目前已正式启动李村商圈智能道路停车引导系统项目建设工作,预计2016年底启用。
李沧智能停车项目通过建设三级诱导系统、车位探测与信息采集及PDA智能结算系统,结合路网与停车的数据,通过数据分析,为政府提供新车位建设、车场规划、已运营车场出入口规划提供数据决策依据,提高交通整体通行率;智慧停车管理一体化平台拥有找车位、订单推送、导停、在线支付停车费等基本停车功能模块,未来还将提供商家电子优惠券、个人车位出租等功能。项目实施后,公共停车泊位收费可实现收支两条线模式,通过电子结算系统将所有停车费收缴到政府财政,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停车系统的智能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驾驶员可以提前知道停车场、停车位的信息。比如驾驶员进入李村商圈前,可以通过手机APP软件查询商圈里商场以及路边停车位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停车地点。与此同时,在行进过程中,从黑龙江路主干道到停车场,一旦车位有变化,平台系统便会通过三级诱导屏提醒驾驶员。第二,这个平台系统应用以后,市民在李村商圈停车采用各种电子支付手段,如信用卡、支付宝、微信、琴岛通等,更加规范、透明、便捷。
“我们已经跟商圈里的8家大型商場进行了前期的对接,如果顺利的话,将有7000多个车位纳入到这个平台系统。”华通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商场的停车场纳入到平台系统在技术上难度不大,每个商场的停车场都有自己的车位管理系统,华通只需要把这些系统进行相应的升级和联网就可以实现统一监控管理。而对于路侧停车位,华通将在车位上安装传感装置,将车位信息传递到附近的接收器,实现对车位的监控管理,同时视频也将对这些车位实施同步跟踪,确保停车安全和停车时间准确,减少停车纠纷。
李村商圈的智能道路停车项目即将启用,年底驾车可以去李沧,感受一下智能便捷的智慧停车系统。
打造青岛智慧停车平台,不仅仅着眼于解决停车难的问题。通过青岛交通状况的改善,有助于青岛现代化国际化宜居城市的打造。同时“以点带面”,通过智慧停车带动立体停车库系统集成、电器配套、自动化控制系统以及停车智能软件等多个产业的发展。同时停车场的建造更是可以激活和利用历史上由“僵尸企业”形成的“僵尸地块”,加快清理“僵尸企业”,盘活沉淀资产,推动青岛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