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农业保险发展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 近十年来,湖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稳定本地农业发展和增加湖州农民收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促进湖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有序方向发展,在深入分析湖州政策性农业保险情况的基础上,探析现阶段湖州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湖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政策性农险;特色农产品;湖州市
1 湖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
湖州市素有“丝绸之府”“鱼米之乡”“文化之邦”的美誉,是中国丝绸文化、茶文化、湖笔文化的发祥之一。湖州市地处浙江省北部,东邻上海,南接杭州,西依天目,北濒太湖;现辖德清、长兴、安吉三县和吴兴、南浔二区;总面积5 818 km2,现有耕地14.874万公顷,80%以上耕地是旱涝保收的高产田,是浙江省和全国的粮食、蚕茧、淡水鱼、毛竹的主要产区和重要生产基地。
1.1 保险业务及现状介绍
1.1.1 农业保险业务种类及范围
根据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17号)[1],湖州市成为全省第一批试点,于2006年起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着手推进农产品保险工作。经过前期的调查摸底,湖州市选择了水稻(必保险种),淡水养鱼(全省唯一试点险种),以及生猪、鸭、林木,五个险种,即1+4模式。2007年,德清县政策性涉农保险进行了“二扩大、一提高”(即扩大试点险种,扩大承保面,提高政府补贴标准),在2006年的基礎上增加了蔬菜大棚及附加蔬菜(瓜果)保险、养鸡保险和能繁母猪保险,同时按照省政府浙政发〔2007〕67号文件要求启动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2011年又增加了林木综合险,2014年增加了葡萄保险,2015年增加了生猪B款,2016年增加了生态鳖保险。截至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在农险上有四大类保险,即种植业保险(水稻、水稻保险附加收获期损失保险、油菜保险、小麦保险、农业设施大棚保险、大棚蔬菜保险、露地蔬菜保险、大棚西瓜保险、露地西瓜保险、葡萄保险、茶叶低温气象指数保险)、养殖业保险(湖羊保险、生态鳖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生猪B条款保险、鸭保险、鸡保险、淡水养鱼保险、奶牛保险)、林木保险(林木综合保险、林木火灾保险)以及政策性农房保险。
1.1.2 政策性农业保险情况
湖州市目前开办的种植业保险已经覆盖水稻、大小麦、油菜、露地蔬菜、大棚蔬菜、露地西瓜、大棚西瓜、葡萄、茶叶气象指数9个品种,水稻是湖州市主要粮食作物。2017年《湖州市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7年湖州市单季晚稻种植面积4.972万公顷,粮食播种面积8.86万公顷,单季晚稻种植面积占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的56%。水稻种植保险也是湖州市种植业保险中的主要险种之一,2017年湖州市共承保水稻种植保险2.796万公顷,实现保费收入2097.44万元,占全市种植业保费收入的75%,提供保险保障金额近4.2亿元。另外,养殖业保险已经覆盖奶牛、鸡、鸭、生态鳖、淡水养鱼、湖羊、生猪和能繁母猪8个农产品种。2017年湖州市农业保险主要农产品保费收入5718.58万元,理赔款合计3802.55万元。其中大棚蔬菜和湖羊的赔付率分别为490.99%和234.56%。大棚险种是把大棚等基础设施都涵盖在理赔范围内,并附带大棚里种植的农作物。赔付率较低的农产品分别为露地蔬菜、生猪和淡水养鱼。
在2006—2017年的12年中,湖州市政府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支农惠农的工作落到实处,其中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还被德清县政府列为2007年为民办的十件大事之一。保费规模从2010年1129万元到2017年7040万元,增长了6.24倍,平均增长率为34.5%,见表1。
1.2 湖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取得的成效
1.2.1 保险保障程度持续提高
2017年湖州市共保体经营数据显示,湖州市农业保险参保户数6.7万户,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5718.58万元,为农户提供保险保障金额22.8亿元。从2006—2017年,无论是农户参保户数还是农险保费收入都呈上升趋势。风险“保护伞”作用进一步发挥,为健全湖州市农业农村风险防范体系,助推全市农村保险事业健康、高效、优质发展夯实了基础。
1.2.2 保障范围逐步扩大
2017年湖州市保险品种继续增加,在水稻、小麦、油菜等现有险种的基础上,新增了两个地方特色险种——茶叶低温气象指数和湖羊保险,地方特色保险的快速推进为市特色、传统种养殖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障种养殖户的切身利益和加快构建地方特色农业风险防范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理赔方面,把农户的利益放在首位,尽量简化理赔手续,特事特办,积极履行对参保农户的赔付义务,最大限度地支持农户重建家园,尽快恢复生产。以德清县为例,在理赔方面,2017年结案率达98.19%,高于全省9.12个百分点,保险经济补偿功能得到了有效发挥。
1.2.3 财政投入持续增长
2017年,德清县总的保费收入1949万元(包括林木险在内),其中县财政支出732.35万元,占中央、省、县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总和的44%(生猪中央、省级财政投入比较多,2016年生猪保险较多)。财政的大量持续投入,让广大农户真正得到了实惠,农户承担保费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真正让广大农户实现了“花小钱也能办农业保险”。
1.2.4 主要农产品保险覆盖率较高
“米袋子”“菜篮子”一直是各级政府和百姓重点关注的主要农作物,作为政策支持性农业保险,理应为惠民益民项目提供风险和兜底保障。截至2017年,德清县在水稻、生猪、能繁母猪、奶牛、大小麦保险中,参保率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其中水稻种植大户参保率100%,小麦保险参保率为100%,能繁母猪参保率为100%,奶牛参保率为100%。
2 湖州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 共保体运行模式单一,创新动力不足
湖州政策性农业保险依据2009年浙江省正式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若干意见》,确立了以“共保经营”为主要方式的“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户自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浙江模式”。该模式由10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有效降低了承保公司农业经营的风险,减轻由不确定自然灾害带来的巨额赔偿;在理赔方面采用相应比例赔付,有利于共保体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性[2],但这种模式的不足也很明显。1)政府兜底的形式使政府过多地承担给付赔偿金,给地方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2)由10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在具体承保业务过程中信息沟通不畅可能会产生意见的分歧,使该模式下的共保作用不能完全体现。3)在此模式下,政府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受到政府的干涉会多一些,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运营的独立性[3]。浙江共保体经营模式中,10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全部成员任期固定而造成市场基本无竞争,保险业务及经营模式创新动力不足。
2.2 保险覆盖面不均衡,保障不够充分
根据2017年湖州市主要农作物播种承保面积可知,2017水稻承保比例为56.25%,大小麦承保比例为48.31%,特色农产品茶叶承保比例仅为14.86%。但在德清县水稻、大小麦的承保比例均为100%。由此说明,三县两区由于地貌结构和地理资源的不同,政策性农险保险覆盖面低且不均衡。由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季节性,涉农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每年的3—8月,保险实施时间较短。且浙江省农业保险实行的是“低保费、低保额、广覆盖”普惠式的保险保障政策,该政策的出发点是保障农户的基本生产,以帮助投保农户灾后重建或恢复再生产为主要目的,另外,随着劳动生产资料成本和土地成本的逐步提高,农户即使投保,一旦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所获得的全部理赔也只是农户损失的一部分。
2.3 认识不到位,参保积极性不高
1)部分农民认识不到位、目前湖州市农业生产仍以单户小规模经营为主,习惯于传统的政府救灾方式,对农业保险认识不深,意识不到保险是防范和转嫁农业风险、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还有部分农民群众对灾害发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交了钱如果没有灾害,反而增加不必要的支出,并对灾后保险公司能否及时、合理、公平赔付持怀疑态度。2)部分政府农办部门对政策性保险认识不充分,和保险公司业务部门沟通不到位,甚至部分村干部对政策性保险工作不了解、对开展政策性保险工作的积极性不够,把政策性保险与商业保险混为一谈,对农户宣传不到位,导致农户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了解不深入。同时,在具体承保工作过程中部分乡镇、村干部及农户对条款没有认真研究,不能尽力保障农户利益,影响了参保积极性。
2.4 保险网络体系不健全,基础数据不准确
农业保险网络体系为信息共享、险种交流、理赔服务创造了理想空间,但目前湖州市农业信息网络应用程度还不高,农业信息基础薄弱。造成对农险供求信的传播程度低、缺乏权威、高效的信息渠道。具体表现在对农户承保基础信息收集不完整,不能及时更新动态信息,故在农户申请赔付时不能准确评估经济损失,给政策性农险推广工作造成阻碍。鉴于以上,2014年中国人保德清分公司推出网上理赔公示模式,首次尝试互联网运用,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到2016年5月已突破3 000万次的访问量。足以说明广大农户也急需通过现代高效的网络沟通方式使农业保险信息及时的传播和共享。
2.5 财政资金压力大,农业保险支持不够
湖州市地处浙江省北部,2017年度浙江省11市GDP排行第8,属于经济相对欠发达地区,先天财政紧张。以德清县为例,2017年大小麦原计划保费收入25001元,实际保费收入183172.5元,超额完成率达732.66%,见表1。因财政补贴资金实行年初预算制,承保公司在年初按计划数(大小麦保险财政补贴达93%)做补贴预算,未能及时将增加完成部分所需补贴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支出。故存在当年实际投保数量超过年初原计划而出现财政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地方财政压力扩张。也导致承保公司年底费用紧张,影响农险业务运作与发展。
3 湖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对策建议
3.1 完善现有“共保体”运作,引入多元化新型模式
2006年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采用“共保体”运作模式、执行财政补贴政策支持以来,对湖州市农业生产产业化、农业产品保险培育、农业风险分散及灾后补偿、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但“共保体”运作模式所带来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无实质商业化、市场化竞争。
1)坚持并完善现有“共保体”运作模式。湖州市地处浙江北部,位于太湖以南,钱塘江和杭州湾以北,地势极为低平,河网密布,是典型的自然灾害高发地区,每年都面临台风、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和干旱等各种自然灾害侵扰的风险。例如,在2007年的“罗莎”台风中,德清县遭受台风和强降雨袭击,造成大面积的农作物和养殖业受灾,其中损失最为严重的水稻保险由于水稻发生大面积倒伏,受损面积超过273 hm2,受灾农户达165户。2018年入夏以来就有8号“玛莉亚”、10号“安比”、14号“摩羯”、16号“温比亚”台风过境湖州市,给湖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农业生产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主要农作物如水稻、大小麦、生猪等仍然延用现有“共保体”模式统一承保,必要时,粮作物保险采取强制性扩大承保面做到100%不留死角。另外,地方财政可整支农结构,财政补贴资金预算可适当向粮作物产品倾斜或提高地方政府补
贴比例。
2)引入多元化新模式形成竞争机制。根据国内经验,综合业内观点,目前国内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除“共保体”外还有3种。①上海安信模式。由政府投資控股的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承保,由于上海市财政收入高,农作物播种面积少,财政补贴全部由市和区财政承担。②安华模式。由吉林省为代表的专业农业保险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的农业保险业务占一半以上,同时还经营其他财产险业务。其特点是政策性农险占业务50%以上,抵御灾害风险能力较弱。③互助式模式。由政府、农民和保险公司共同经营但不以盈利为目的,在这种模式中,农户既是被保险人,也是保险人,其经营盈利的大部分都以红利的方式返还给农户,农户在享受到红利收入的同时也减少生产成本,更得到了较低成本的农险服务。湖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可选择部分农作物品种(建议是当地特色农产品)作为试点尝试互助模式达到“互助共济,风险共担”的目的。
3.2 产品创新,丰富特色农业保险险种
湖州市的特色农业较多,顾渚紫笋茶、安吉白茶、太湖三宝、白岘吊瓜子、生态鳖、莫干黄芽、毛笋等,目前,生态鳖、茶叶、湖羊已纳入地方特色险种。湖州市现管辖三县两区,各县区间农产品差异较大,地貌和土壤也有所不同。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很难做到全面平衡,有些农产品在全市范围占比较小,但在该县区农业产值中占有一定的比重,农民又有强烈的投保意愿。比如德清的生态鳖、莫干黄芽、青虾等,安吉的毛竹、毛笋等。在这种情况下,市人保公司要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定期开发一些符合农户需求的商业性农险产品。市级、县级政府可要根据财政预算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通过建立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商业性农业保险为辅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建设,尽可能全面地保障农民不同需求,更大范围内分散农业生产风险,提高农民保险保障程度[4]。
3.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险覆盖面
1)通过市电视台、新闻等媒体进行全面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制作宣传手册,及时发放到村、农户。同时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和帮助,各單位要将政策性保险的重要性及相关政策进行深入宣传,使村干部和农户对政策性保险工作有新的认识。2)组织开展宣讲活动,通过对业务的详细讲解、答疑解惑,提高政策性保险的技术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特别要大力宣传受益农业保险典型案例,让广大农民和业主从身边的人、身边的事中切实感受农业保险的好处,引导农户和业主自觉树立保险意识,主动参与和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但一定要做到正向引导,使其自愿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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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建立保险网络体系,加强行业监督
1)建立四级联动保险网络,共享数据资源。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工作网络,建立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基础统计体系,共享数据资源。①在市级层面,市发改委、农业局、财政局等牵头抓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和监督。②在县级层面,县农协办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根据部门职责,做深做实做强基础信息,建立农户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实时更新,切实掌握农户的动态信息,为政策性保险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基础。③在乡级层面,各乡政府和农经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工作,配合上级单位执行、落实相关农险政策并管理好各村协管员。④按村设置政策性保险协管员,定期负责本村农户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2)发挥政府服务职能,促进市场发展。为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必须将政府服务和市场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发挥政府积极引导和市场的竞争机制。从顶层设计开始市里成立农业保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协调、创新发展作用,将三县两区农业保险工作纳入政府监管并进行绩效考核。成立由保险协会为主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政策性保险工作督查小组,定期开展政策性保险工作情况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政策性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3.5 调整财政支农结构,加大政策农险支持力度
目前,中央财政补贴品种有水稻、小麦、油菜、商品林、公益林、生猪、能繁母猪和奶牛,总补贴比例为75%~100%不等,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为30%~50%。省级财政补贴品种有大麦、大棚、大棚蔬菜、露地蔬菜、大棚西瓜、露地西瓜、葡萄、柑橘树、鸡、鸭、鹅、淡水养鱼和稻田养鱼,其中省级财补贴比例为27%~48%。湖州市下辖三县两区,德清县种植水稻、大小麦的数量在全市最低,主要集中在稻田养鱼和淡水养鱼,这两者各级财政补贴合计只有60%。长兴县种植水稻、大小麦的数量在全市最高,而水稻、大小麦各级财政补贴合计达97%,如此一来,德清县政府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支出压力要远远大于长兴县政府。所以,湖州市政府应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另可拨出专项资金以应对投保数量超过计划而出现财政补贴资金不足的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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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奇锋.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研究[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17.
(责任编辑:刘昀)
政府农业保险发展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农业投资人要对决的,不仅仅是农企管理能力的低下,更多来源于先天不足: 农业是个“靠天吃饭”的行业,环境因素和气候因素对农产品制约较大,价格波动明显;投资资金体量大、需要全产业链控制、周期过长,还有过低的利润率,农业投资充满着机遇与挑战。本文重点从农业投资的概念,农业投资的基本情况,西方国家农业投资的比较,我国农业投资的途径以及农业投资的方向进行研究,提出农业投资风光无限,机遇与挑战并存,农业投资最好的方式是投资相对成熟的全产业链公司,全产业具有竞争优势。作为一个全产业链的企业,控制上游才能保证下游做深加工企业的稳定性,取得比较效益。
关键词:农业 投资政策 农业投资 全产业链 市场竞争 发展策略
一、引言
我国的农产品收入没有摆脱小农经济的模式,散户式的小农经济,没有地租、没有工资、没有折旧、没有设备购置和更新、没有技术进步投资,与之相比规模化的现代农业生产经常陷入低利润困局,甚至由于成本太高而亏损。环境因素和气候因素对农产品制约较大,如渔业、种植业、养殖业均是“靠天吃饭”的行业,产出数量和质量的可控性比较差,价格波动最为明显,其盈利水平也随之波动。种植和养殖这些弱势产业国家有许多减免、补贴等优惠。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指出了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基本方向和着力重点: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这是我们党对解决“三农”问题思路的新认识、方略的新发展、举措的新突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我国粮食供需总体上仍处于紧平衡状态,“靠天吃饭”还没有根本改变,今后粮食消费还将刚性增长,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谁也“背”不起,只有靠我们自己。这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李克强强调,如何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推动“新四化”,仍然要靠改革创新。如何深化企业、财税、金融、户籍、土地管理制度、价格改革;释放粮食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巨大潜力、源头活力和持久动力;如何最终使人民尤其是广大农民得到红利、收到实惠。
土地、劳动和资本作为农业生产中基本而重要的要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不断延伸,它们各自在农业生产中的地位也在不断变化。由于人口的增多,土地有限性的矛盾日益突出,资本投入的重要性就更为显著。投资政策是经济发展强有力的杠杆工具,它的应用效果具有见效快的特点。粮食安全是全球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国政府都在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力度,保证农业市场和粮食供求的流动性。作为实现粮食安全以及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基石,对小农户农业的支持应当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
二、农业投资的一般概念
1.农业投资是为了使得农业生产领域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表现。为获取利润而投入资本的行为,追求利益的形式。
中国的农业具有独特的特点。农业投资的根本目的是不断改善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发展农业生产,以满足社会需要,同时也讲求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业投资的效益是投入的资金同产出的成果之间的对比关系。一般说,每增加一个单位的投资额所增加的产值,要能大于增加的成本时,才有经济效益。农业投资由于自然因素的影响,又有其特点:大部分直接成果(如扩大灌溉面积等)只是获得最终成果,即增加农产品的产量或产值的手段。
2.评价农业投资,不仅要关注它的直接经济效益,而且要关注它的长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采取不同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衡量。
(1)经济效益的主要评价指标:单位投资的农产品年产量、年产值、利润或纯收入,投资回收的综合期限,农业机械、设备利用率,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以及单位投资的人均国民收入增长量等。
(2)社会效益的主要评价指标是产业结构的变化,技术结构的变化,农产品商品率,国家、集体、个人收入的比例等。
(3)生态效益的主要评价指标是植被率或森林覆盖率,水土流失面积或土地沙化面积,土地肥力的消长,自然资源的增减,土地、水等资源的污染度等。有时某些指标之间会出现互相矛盾的情况,须对比各种投资方案,兼顾微观与宏观、目前与长远,统筹权衡。
3.提高农业投资效益的途径包括:合理、有效地利用各种自然资源,使农业生产的发展符合社会需要,协调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对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经济核算,提高人力、财力、物力的利用率;在进行农业基本建设和采取新的技术措施时,通过对各种方案的利弊分析,把资金、劳动投到收效最快、最大的地方;采用新的技术、工艺和新的管理方法,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等。
4. 农业投资模式
(1)自种模式,即把土地流转过来后,自己种植和经营管控,产品出口或者加工出口。
(2)返租倒包模式,即先把土地租赁过来,把果园建起来,然后把它分成若干小块,再把它返租给农户,并对农户进行种植技术等培训,且保证按市场价收购农户的产品。
(3)合作社模式,即跟农户合作经营,农户出土地和劳动力,合作社出技术、品种,并负责运作市场,收购农户的产品。
5. 农业投资机会与挑战
各种高端农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市民花钱买放心、买健康,中高端市场正在形成。绿色、创意农业种植最吃香,创意农业的市场潜力正在释放。风投和私募在农业领域开始大量投资,风投通过依托农业龙头企业打造高端特色创意农业,投资领域涵盖茶叶、花卉、蔬菜、鸡蛋、育种、疫苗、水产养殖、肉食品加工、豆制品加工、生物肥、农药等。投资机构“下乡”已成一股新潮。高端市场已经成为农业投资新机会。
建设现代农业园区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主阵地。创意农业是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为目标,在农产品研发、生产、加工、营销、服务过程中,以及在农业节庆、农业科普、农业电子商务、农业总部经济、农业审美、农业旅游、农业创新活动中进行生产创意、生活创意、功能创意、科技创意、产业创意、品牌创意和景观创意,通过营造优美意境,创造农民独特增收模式。
降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大力推动农业生产制度创新,发展低碳高效农业,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利用等多种手段,用粪肥、堆肥或有机肥替代化肥,通过秸秆还田增加土壤养分等,尽可能地减少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重点建设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创意农业集中发展区等项目,向精细化发展,已经成为新的投资机会。
建成一个创意农业科技园,整个园区GDP可超过100亿元。建成一个创意农业高端水果产业带,可实现年产值1000亿元。一些大超市专门开辟高端水果销售区,“卖艺术、卖欣赏”,其价值远远超过食用价值。高端客户对精致水果、创意水果礼盒、水果篮和即食水果套餐的消费需求增长强劲。
著名的市场环境威胁理论告诉我们,农业投资在有机农业;传统养猪;转基因产业;造林产业;网上卖菜方向,存在着重大的挑战与机会。
三、农业投资的基本情况
1.分类和比例
中国的农业投资按来源可分为国家财政拨款和信贷资金、合作经济的积累以及农民个人投资3类;有时还包括国外资金。1985年用于发展农、林、牧、渔业和水利的基本建设投资为35.91亿元,约占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 3.3%。国家财政拨款的项目还包括国营农业企业新增的固定资金(不列入基本建设的技术改进措施费用)和流动资金拨款,农业各部门的事业费拨款,支援农村拨款以及用于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农业教育的拨款等。 此外,国家对农产品的价格补贴,实际上也是国家支持农业的一种投资。农业信贷除大多用作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流动资金外,也有一部分是用于扩大再生产的固定资金和新增流动资金。农业合作经济的公共积累(包括社员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劳动积累),一般用于合作经济独立进行的规模较小的农业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购置。1979年开始在农业中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社员)投资包括个人或合股用于购买小型农业机械、畜生、农具、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投资日趋重要,农田基本建设中的劳动积累则有所减少。据统计:1950—1980年的30年间,中国农业投资总额中国家财政支农资金约占46%,银行信贷资金约占23%,合作经济自筹资金约占12%,农民个人投资和劳动积累约占19%。1980年以后农民个人投资有较大增加。
2.发展和问题
随着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增长较快。2006年,我国财政农业投资总额达到3172.97亿元,比 1978年的150.66亿元增长了20.06倍,比1990年增长了9.31倍。财政农业投资增加不仅直接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还间接地带动了银行信贷资金、企业农业投资、农村集体以及农户农业投资的不断增加,形成了我国农业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的新格局。目前我国政府财政农业投资存在着缺乏平稳增长机制、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管理体制有缺陷等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
我国农业滞后及其引发的一系列问题越来越突出,农业形势十分严峻,我国农业不仅现有基础相当脆弱,而且缺乏后劲。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就农业生产本身讲,最主要的是要素投入不足。在诸多要素投入中,关键是资金投入不足。农业投入总量的绝对数虽有所增加,但相对份额变化不大且有下降趋势,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比重波动不定且份额极小,1990年为1.51%,1992年降到1.44%,1994年降到0.88%,达到最低点,1996年又增长到1.28%,1998年增长到1.89%,2000年增长到2.69%;国家财政支农支出近几年虽有较多的增加,但财政支农数占国家财政支出数的比重连续下降,1990年为9.98%,1993年为 9.49%,1995年为8.43%,1997年为8.30%,2000年为7.75%;同样,农业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比重也是波动不定且份额极小,1995年为5.97%(1995年包括对乡镇企业的贷款),1997年为4.42%,1999年为5.11%,2000年为4.92%,2001年为5.09%。农业投入不足,已成为农业发展的“瓶颈”难题,时间过长,使本来就落后的农业因长期价值补偿不足而失去自身发展的活力,使农业生产的物质、技术条件得不到应有的改善。水利失修,基础设施老化,抗灾能力下降;生态环境恶化,森林过伐,草原过牧,沙化面积不断增加,水土流失严重,耕地锐减;农业科技人员大量流失,农技进步缓慢。由此可见,加大我国农业投入十分迫切,加大农业投入也是形势所需。
3.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大农业投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需。党的十八大提出集中精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必须加大农业及农村投入。
加大农业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所需。“三农”问题,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的。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则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
加大农业投入是WTO机制所需。在不违反WTO规则的框架下,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使我国农业有好的发展前景,则必须加强对农业的投入。
加大农业投入是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所需。美国农业经济学家约翰·梅勒(John.Mdlor)把农业的发展分为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三个发展阶段。我国农业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时期,加大农业投入,为农业系统引入新的生产要素,改造传统农业是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首先要面临的难题。
四、发达国家农业投资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情况。资本主义发展初期,国家很少进行农业投资,还以农业所提供的利润积累,作为工业发展所需资金的一个来源。农业投资主要靠农场主自筹资金和贷款。在资本主义工业趋于发达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发展起来以后,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家对农业的投资在整个国民经济投资总额中的比重虽逐步下降,但其绝对量则不断增加。其中较大的开支是用于稳定农产品价格和农业收入的抵押贷款、价格补贴、休耕补贴、灾害补贴、出口津贴以及用于农业科技开发等。日本国家的农业投资主要用于农产品价格补贴和改进技术、生产结构,同时也对农民提供大量低息和无息贷款等。在资本主义国家中,私人投资的比重很大,对农业现代化起决定性作用。
美国是市场经济很发达的国家,但美国政府早就对其农业经济事务进行了插手和干预,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用计划手段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最基本的一条就是每项农业计划都有相应的投资手段作保障。美国的农业已处于高度发达水平,政府提出的农产品计划的主要目标是稳定农产品价格和农场主收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配套了相应的目标价格、差额补贴、贷款率、无追索权贷款、休耕补贴和灾害补贴等投资手段。这些投资手段虽然不是强制性的,但它是有吸引力的,这关系到农场主的切身利益,他执行这项计划,将从利率上得到好处,不执行这一计划,将在利益上受到损害。因此,投资手段既是诱导农场主生产行为趋向农业计划目标的“胡萝卜”,也是迫使农场主接受农业计划的强制性的“棍子”。这就保障了农业计划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日本农业还处于中等发达水平,政府提出的农业计划旨在提高农业效率。如1973年曾提出“实现农业高效率十年计划”,1978年提出“农业十年对策计划”,要求加速农村的农林水企业现代化,改革农业现有结构。为了保障农业发展计划的实现,相应地进行了计划的经费预算,并落到实处。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改造传统农业中遇到的首要障碍是基础设施的缺乏。发达国家政府对农业投入的初期,主要体现在农业基础设施改善方面。美国的大型灌溉设施都是由联邦和州政府投资兴建,中小型灌溉设施由农场主个人或联合投资,农业部也要给予一定的资助。英国农业法规定,凡修建农场的道路、堤坝、供电系统,国家承担费用的2/3。法国政府对农村基建工程的投资一般占工程费用总额的1/4以上,日本政府不但直接投资兴建大型工程,而且提供小型水利工程全部投资的4/5,并为农民负担的部分提供优惠贷款;日本农田改造所需要经费的95%。
五、农业投资的经济学分析
谁控制了粮食,谁就控制了人类。中国历朝历代遵循着“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古训。三个矛盾在粮食上表现的最为突出:一是,生产不稳定与需求相对稳定的矛盾;二是,季节性生产与常年需求的矛盾;三是,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三个矛盾的客观存在,决定了粮食弱质的特性。尤其在市场化的大背景下,粮食的弱质特性被放大,形成“蛛网效应”。由于粮食供给价格弹性大于需求价格弹性,而农民的价格信息存在滞后性,这是一种时间上的信息不对称,所以,粮食产量和价格总是波动的,而且波动幅度越来越大,像一个放射型的蜘蛛网。粮食周期性波动特征明显,粮食生产既是自然再生产,又是经济再生产的过程。作为公共产品,粮食具有不可替代性,粮食的安全是由其不可代替性要求的。我国的农业政策鼓励各种形式的农业投资,国家为农业投资制定了许多的发展政策。
当一种资源处于稀缺时,其价格要上涨,抑制其需求,价格上涨导致开拓这种资源技术的进步,最终某种资源供给和需求达到平衡。用城镇化发展中国经济是人类历史上的奇迹,城镇化建设是发展的需要,更是市场的需要。粮食价格的涨跌有其自身的规律:内生性、关联性、比效性、联动性。粮食生产成本上升,市场自然内生涨价;大豆价格上涨,进而引发小麦、玉米、大米价格关联上涨;种粮的比较效益上升,农民就有积极性,没有比较效益,农民就不种粮了;粮食供求有联动性,一旦中国粮食供应紧张,世界资源不会充裕到哪里。粮食是生活的必需品,价格弹性小,粮食如果涨价,人们对它们的需求量不会减少很多,如果降价,人们对它们的需求不会增加多少。粮价是社会的基价,粮价连百价。农业投资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农业产业升级,有利于农村发展经济,有利于农业投资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农民致富。
在人口、耕地和粮食之间发生不平衡,用城市化的办法,提高人们生育抚养孩子的成本和机会成本,抑制人口增长;用城市化的办法集中人口、企业、市场、基础设施等等,减少分散发展造成的土地浪费,重新节约出更多的土地。由于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农业的产量却大大增加。在这样的过程中,除了国家对农业的投资外,需要各种形式的农业投资。企业看到了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流转了土地,获得了明显的农业经济效益,实现了有别墅和庄园,城市企业与农村有农场的梦想,过上人类未来的有机生活。农民成为现代意义上的农业工人,农业围绕着企业的产业链运作,达到和谐发展。
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天赋资源是不同的,人多地少的国家,避开土地少并稀缺的劣势,将土地配置到比较收益较高的行业和部门,发挥劳动力多且便宜的优势,生产劳动密集性的产品;地多人少的国家,则避开劳动力少且昂贵的劣势,规模化利用土地,产出粮食,将地多人少劣势在交换中转化为优势;在国际贸易中,人多地少的国家用劳动密集性产品出口换取粮食产品的进口,人少地多的国家用农业产品换取在自己国家生产劳动力费用太高的产品,双方在国际贸易中都获得了利益。中国的农业优势的发挥,需要一大批农业投资企业来做,未来农业企业的发展前途越来越好,前进道路上充满着春天般的希望。
中国有一个特别的经济问题,就是每人每天生命需要1Kg的粮食。世界粮食市场不是中国可靠的粮仓,13亿人口每年需要消耗4.9亿吨的粮食,世界粮食市场每年总供应量仅为2.36亿吨。世界粮食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用出口换取它国政府补贴的农产品,经济上是合算的。恩格尔系数的研究告诉人们:当社会人均达到2000美元时,人们对粮食和食品的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变化,已趋近等于零,粮食和食品的支出相对稳定。博弈论和社会选择理论告诉人们,如果委托人和代理人保持长期合作关系,那么,帕累托一阶最优风险分担和激励是可以实现的。农业投资是长期的事业,利在当前,功在千秋。
六、农业投资途径
资金不足是近年来影响农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但简单地就农业投资数量上的多少及变动状况并不能解释农业资金不足的根本原因。投资不足是一种理性经济行为,是在经济规律的支配下投资主体的动力目标与外在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
我国已经进入到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即“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新阶段。政府投资向“三农”倾斜,新增教育、卫生等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农村。2005年开始农业占中国政府投资的比例将每年提高2.4个百分点以上。预测未来的农业投资保持16.0%的平均增速,2011—2015年期间保持15%的平均增速,按各年平均增速计算,2011—2015年农业投资分别为5045.8亿元和8496.5亿元。
1.借鉴国际农业投入方式。我国农业投资的途径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方位、多渠道地筹集农业资金。切实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政府始终是农业投入的重要渠道,而财政对农业的支出则是政府支农的主要手段。没有这一保证,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就是一句空话。深化财政职能改革,调整地方财政的存量分配格局,重点用于加强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包括农业在内的一些重点基础产业。
2.增加信贷资金对农业的投入。调整农业信贷结构,增加农业中、长期贷款的比重。对中长期农业贷款要实行较低的贷款利率和较长的还款期限。完善利益补偿机制,以实现保本经营;增加政策性业务资金来源。农业发展银行可到国内外金融市场融通较长期的资金,其筹资成本高于资产收益的差额,财政适当给予补偿;建立风险基金,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3.建立农业风险基金。资金来源从几方面筹集:国际粮农组织的部分援助资金;从在我国境内经营业务的商业性财产保险公司每年税前保险费收人中提取1-2%的资金,作为农业保险基金;农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农村财产保险的结余积累;从县、乡以工补农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从每年国家救灾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各级公司保险资金运用的增值部分;其他。国家财政要给予一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资金投入,国家给予免征税收的优惠。农业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应较广泛。包括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县以下(不含县)农业加工企业、村办企业、农民房屋和农民家庭财产保险。加强立法。对农业保险经营原则、保险责任、保险利率、理赔办法、政府对农业保险企业的补贴等制定法规,用法律形式约束政府和企业的行为,保证农业保险的正常运转。
4.提高农业自我积累和发展能力,积极争取更多利用外资。国家财政资金可以引导农民和集体明确农业投入方向,而贴息或补贴性投入又对农民、集体投入给予一定的经济刺激。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是农业投入的大头。通过政策引导,使农民对农业的投入有一个合理的回报,以增加投入的积极性。加大农业利用世界银行项目贷款额度、外国政府(混合)贷款项目额度、商业性贷款项目额度以及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投资额。
5.农业产业化投资就是根据我国农业体制的具体情况,根据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根据我国农业投资体制的现实情况,提出的一套有别于现行的国家农业投资体制的农业投资策略——政府规划和银行贷款相结合的农业投资管理模式。农业产业化投资重点方向: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改造中低产田、开垦宜农荒地、草原(场)建设、优质粮食基地、经济林、蔬菜和药材等种植六大综合开发项目将继续作为农业产业化投资的主攻方向。其投资策略:加大国家对农业生产性的市场效益高的投资;加大对农业中小企业的投资;国家财政担保的银行转贷款;国家财政投资农业再保险作为银行转贷款的担保;以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项目抵押式的银行贷款;政府负责农业区域经济规划,回避推荐项目和审批项目。
七、无往而不利的农业投资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健康饮食、科学饮食等越发重视,自然会引起整个农业的产业升级,尤其是农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抗周期性甚至反周期性等特点,成为资本关注的热点。进入21世纪,农业投资形成了一波高潮。据统计,2006年至2011年三季度,中国的农业行业共披露184起VC/PE投资案例,投资总额达50.19亿美元。2010年出现井喷式增长,披露57起案例,投资24.15亿美元,投资数量及规模均达历史最高水平;2011年至今已披露40起案例,投资总额达5.64亿美元。
中国的农业投资的领域非常广泛,种植业、畜牧业等一直成为资本追逐的目标。据统计:2006年至2011年VC/PE投资中,24.22%投资了种植业、23.2%投资了农业及肥料等生产资料领域、21.18%投资了畜牧业。这三个领域就占据了近7成的投资额。作为农业来说,任何一个细分领域都具有极强的投资价值,如果要寻找农业行业中新的投资亮点,那么农业产业中最值得投资的领域为:“种”业、农产品流通、农业机械化。
1.“种”业。包括种植业所需要的种子,畜牧业、海水淡水养殖所需要的“种苗”。正如IT行业的芯片一样,这属于整个农业产业上游,自然利润回报也相当丰厚。中国持有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大约8700家,一方面按照新的种业企业标准,将至少有90%的企业不达标,未来的整合和并购将成为常态,加之目前国内种业市场几乎被国外品牌垄断,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另外一方面则是种子的回报率将会大幅度提高,比如中国种子商品化大约5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80~90%的水平;中国种子价格与粮价之比平均约为5~8倍,远低于发达国家20~25倍的水平。考虑到未来转基因等因素,必将会引发资本的强烈追逐。畜牧业、海水淡水的“种苗”行业是比种植业更落后的产业,中国目前养殖所需要的猪、奶牛、肉鸡、蛋鸡、鱼苗等等,优质品种几乎全部是进口,人们已经认识到,中国的农业和粮食的命脉不能够掌握在他人手上,整个行业的发展机会潜力巨大。
2.农产品流通行业。近年来的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买难卖难等问题的频繁发生,这与农产品流通体系不完善有着很大的关系。农产品流通分为两部分,农产品流通和生产资料流通。从渠道上分为线上和线下渠道。线下渠道分为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超对接等模式,线上模式主要是农产品的电子商务。农业品流通领域缺乏较大的流通的企业,必将成为未来农业行业发展最具潜力的领域。
3.农业机械化领域。2015年中国农作物机械化率将达到60%以上。中国农作物耕种收获综合机械化率2009年和2010年分别为49.1%和52.3%,中国整体农业机械化水平低下,特别是大型农业机械不足。
4.新型城镇化。人口结构的变化将会倒逼农业机械化,农业机械化将成为投资必争之地。种植业、畜牧业成为农业产业投资的新亮点。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木桶效应的三农问题关联中国二分之一的人口,农业关联的人口数却是百分之百,吃饭、穿衣任何生活基本状态的需求满足都与三农问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从经济角度给出了未来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途径。
农业经营体制上的变革会渐进式的推进中国农村文化、社会组织架构的演变,农户传统的意义上的单打独斗式的经营无法适应商业化的发展需求,“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农民运用现代化的运营手段重新组合资源,实现土地使用、转换的多赢。农业经营体系的变革向中国社会的发展释放巨大的正能量。“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国内地现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政府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形成一定规模,有利于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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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农业保险发展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人才的供给必须遵循人才需求的市场规律。目前,社会对保险及农业保险人才的需求量大,但在学科领域方面,农业保险还处于空白。本文以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为例,对在高等农业院校设置农业保险专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农业保险专业;必要性;可行性
一、设置农业保险专业的必要性
1.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1)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农业的平稳和持续发展关系着整个社会和国家经济的稳定。[1]在保障和促进农业发展的过程中,农业保险可作为分散农业风险、保障农业生产、补偿灾害损失的重要方式,与政府防灾救灾体系形成互补。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而推进现代农业的发展。由于农业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同样面临着源于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随着人们保险知识的不断增强,很多经营者会考虑利用保险、规避风险、降低损失。但是由于对保险知识掌握的不够或是信息的不对称,致使他们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为了能够事先对潜在的风险做出比较准确的预测从而适时投保,事后能够对损失进行正确的评估并获得合理的赔偿,这些经营主体迫切需要专业的保险人才为他们提供服务。(2)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匮乏。保险业是我国21世纪朝阳产业中的朝阳行业,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随着市场主体大量增加,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大量内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增设,以及外资保险的不断进入,市场对专业保险人才的潜在需求急剧增长,预计至2020年,中国保险从业人员将递增至1200万人。西南财经大学的研究显示,2015年,我国保险高级管理人才需求超过5.8万名,高级保险精算人才需求超过700名,保险核保人才需求达到1.3万名。而在2015年,高等院校的专业保险人才供给不到1.3万名,保险人才的缺口达到4.5万。其中,农业保险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农业保险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大量具有农学、林学、畜牧、水产养殖、气象、经济及金融、保险、管理等多学科知识的专门人才。但现实是,有着丰富农业保险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寥寥无几,现有农业保险从业人员中,往往是懂保险的人不熟悉农业,而熟悉农业的人又不懂保险。目前农业保险人才的极度匮乏,尤其是懂核保、理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主要瓶颈。(3)农村、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以及各种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直接面向“三农”,可为“三农”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与保障。但是,由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风险比较大,导致农业金融机构的农业贷款风险增加、向农业领域贷款的意愿降低。鉴于此,这些金融机构的发展也需要农业保险人才,尤其需要既懂管理又熟悉业务的复合型保险人才,来进行资信评估、风险管理、降低不良贷款率,从而增加收益,促进发展。鉴于社会对保险及农业保险人才的需求缺口,充分利用高等农业院校现有的办学资源,培养大量既懂农业又精通保险的农业保险人才迫在眉睫。
2.学校及学院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的需要。山西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科为优势,以生命科学为特色,农、理、工、文、法、经、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农业部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教学科研型大学。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开办农业保险专业符合“山西农业大学2014—2016年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的要求和指向,即:以现有的优势学科为依托,考虑学科专业之间相互依托和支撑,积极培植新的专业增长点。增设农业保险专业能够充分利用经济管理学院以及山西农业大学现有的办学资源,满足学科建设的需要,体现我校办学特色。目前,全国各类高校设置保险专业的学校仅有20余所,有农业保险专业的学校几乎为零,山西省还没有任何一所院校设置农业保险专业。因此在学科领域方面,农业保险还处于空白。[2]农业保险专业是多学科综合发展的产物,是农业院校的特色专业,该专业的增设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指向。基于农业保险专业学科发展现状、良好的发展前景及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业保险人才的迫切需求,在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开办该专业。此举不仅可以填补农业保险专业教育的空白,可以为山西省以及全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培养人才,更可以避免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相脱节的弊端,使高等教育正真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经济建设。
二、增设农业保险专业的可行性
1.专业特色明显,人才需求巨大,就业稳定。农业保险学科是在农学、林学、畜牧学、水产学及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管理学基础上形成的交叉学科。本专业面向全國招生,培养具有农学、保险、管理等多学科知识的既懂农业技术又懂保险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其专业特色明显。
我国目前农业保险人才缺乏,特别是核保、理赔、精算等技术型人才和管理、营销、培训等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全国各地各级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学会、保险协会,各类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农业企业、风险评估机构、相关金融领域,高校及科研院所都需要大量农业保险人才从事保险经营管理、教学、科研及培训工作。但是据统计,全国每年需要增加的农业保险人才上万名,按我院拟定的每年50~60人的招生规模计算,平均到每省(市、自治区)不足3人,需求缺口巨大,就业前景良好。
2.相关学科、专业的有力支撑。山西农业大学是以农科为优势,农、理、工、管、经、文、法、教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科研型综合农业大学,具有农学、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人才培养的办学条件和优势。具备增设农业保险专业,培养从事农业保险及相关行业工作的复合型专门人才的基础条件。
农业保险专业将设置于山西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目前,经济管理学院有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个(含农业经济管理和林业经济管理),有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和服务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五个本科专业,分别是国际经济与贸易、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市场营销和物流管理,其中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为山西省品牌专业,农村区域发展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全院开设与农业保险专业相关的课程有:《农学概论》、《畜牧学概论》、《林学概论》等;这些学科和专业优势为农业保险专业的设置奠定了基础。
3.具备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经管学院在35年的办学历程中,按照强化内涵、追求特色、提高质量的思路,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建立了一支老中青结合、教学经验丰富、知识结构合理、社会实践能力强的专业教师队伍。全院教职工共60人,硕士以上学位的占90%以上,其中博士学位占10%;副教授以上占35%,其中教授占6%。现有的农林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农村区域发展五个本科专业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培养了多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组建了优秀的学术团队,中坚力量具备将农业保险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融会贯通的能力。这样一支学历层次高、数量、年龄、学科、专业技术职务结构科学合理,梯队完整的教师队伍能够保证所有专业基础课的正常讲授,特别是十几名具备扎实会计知识的教师更能保证全部专业课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学院一方面选派年轻教师进修学习,另一方面不断引进高层次农业保险专业人才来强化师资队伍。
4.良好的实验条件和实训基地。已建仿真模拟综合实验室,能够满足农业保险专业课程的教学和实训任务,经管学院将在近期建设农业保险专业综合实验室,借助计算机网络和相关软件进行农业保险市场调查、保险精算、农业保险实务等实践训练,提高学生参与社会竞争的能力。其次,学院建有榆次工业园区、泰康人寿、华融证券、百度山西站、顺丰物流等校外实习基地30多个,保证学生能够得到应有的实践技能训练和培养。再次,为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拓展创新思维,学院积极拓展与保监会等保险机构的合作。再次,学校已与中国保险学会、保监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达成合作培养意向,并与山西省保险学会已经签署了《联合办学战略协议书》。通过学界与业界的充分合作,使学生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与能力。
5.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农业保险的应用性强,技术性高,涉及面广,用人单位也需要实务型人才。因此,农业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将采用“3+1”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即前三学年学生在校完成理论讲授和教学实践环节;最后一学年把学生送入合作单位实训,在合作单位进行“跟岗”、“顶岗”性质的业务操作学习,接受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训,目的是为了有效发挥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方面的资源优势。保证学生一畢业就能胜任工作。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业人才的供给必须遵循人才需求的市场规律。基于当前我国农业保险专业空白的实际,以及社会对农业保险人才的迫切需求,应在有条件的高等农业院校单独设置农业保险专业,为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农业保险专业人才开辟一条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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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农业保险发展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1.党中央、国务院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四化同步”的战略部署,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
2.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151亿元,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为支持做好2013年春耕备耕工作,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并要求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
4.良种补贴政策
2013年,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微型薯每粒补贴0.1元,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5.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最多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高到40万元。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6.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3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2013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2元,比2012年提高10元,提价幅度为9.8%;2013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2元、135元和150元,比2012年分别提高12元、10元和10元,提价幅度分别为10.0%、8.0%和7.1%。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80亿元,并按照建立完善动态奖励机制的要求,财政部对奖励办法进行了适当调整和完善,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重新测算了入围奖励县。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种子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中央财政对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列全国100名的产粮大县,作为超级产粮大县给予重点奖励。奖励资金继续采用因素法分配,粮食商品量、产量和播种面积权重分别为60%、20%、20%,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奖励系数,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测算分配到县,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产油大县奖励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中央财政根据2008~2010年分省分品种油料(含油料作物、大豆、棉籽、油茶籽)产量及折油脂比率,测算各省(区、市)三年平均油脂产量,作为奖励因素;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2013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产粮(油)大县奖励力度。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猪户(场)猪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生猪养殖大户购买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和保险保费补助支出,生猪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支出,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3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为推动家畜品种改良,提高家畜生产水平,带动养殖户增收,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3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11.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加快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建设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抓手。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3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12.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2年落实渔业柴油补贴资金239.97亿元,2013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13.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61亿元,全面启动了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通过补贴鼓励农民大面积应用实践证明能够有效预防和减轻灾害损失,促进粮食稳产增产的重大技术。主要包括:在小麦主产区全面实行“一喷三防”补助,在东北地区实施水稻大棚育秧补助,在南方早稻主要产区实施早稻集中育秧补助,在东北启动抗旱“坐水种”补助,在西南实行玉米地膜覆盖种植补助,在西北地区推广全膜覆盖沟播种植和膜下滴灌补助,在粮食主产区实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补助等。2013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相关补贴力度,积极推动实际效果显著的关键技术补贴常态化。
14.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当前,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限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政府招标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畜禽疫病扑杀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劳务补助,2012年中央财政投入7.8亿元补助经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2013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15.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
加大对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示范区积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努力为现代农业建设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一是选择20个左右的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着力破解经营规模小、投入分散、融资难、保险发展滞后等制约瓶颈,探索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农村新型经营体系。二是对示范区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投入整合力度大、创新举措实、合作组织发展好、主导产业提升和农民增收明显的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三是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支持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50万亩以上。四是协调加大对示范区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示范区与开发银行合作开展金融创新试点,健全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创新农业金融产品,力争今年开发性金融对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100亿元。
16.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政策
高产创建是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的重大举措,是科技增粮、科学防灾减灾的重要途径。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50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3年,国家将继续扩大粮棉油糖高产创建规模,在重点产区实行整建制推进,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模式。
17.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普及,扩大配方肥推广应用,推进科学施肥技术进村入户到田。2013年,将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计划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4亿亩,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8.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通过技术物资补贴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民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减少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提升耕地质量。2013年将继续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支持推广应用秸秆还田腐熟、地力培肥综合配套技术,建立绿肥种植示范区。
19.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补助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5亿元,对水稻重大病虫害、小麦条锈病、蝗虫、玉米粘虫防控进行补助。为有效应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多发重发态势,国家将不断加强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联防联控能力建设,支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2013年国家将继续实施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补助政策。
2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扶持政策
为解决农产品产后损失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2012年农业部和财政部共同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扶持马铃薯、苹果等农产品主产区农户和专业合作社建设贮藏窖、贮藏库和烘房等三类共18种规格的设施。项目实施区域为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河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11个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重点县市(团场)。2013年将继续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2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2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2013年1月11日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 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5号)要求,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23.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36亿元,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资金增加到150亿元,实施范围扩大到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等5省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牧区半牧区县,全国13省(区)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内。2013年国家将继续在13个省(区)牧区半牧区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4.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2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8970万元,减船转产430万元。2013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5.“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政策
为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补助资金,支持2067个畜禽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其中生猪养殖场576个,蛋鸡养殖场477个,肉鸡养殖场227个,肉牛养殖场347个,肉羊养殖场440个。安排5亿元补助资金,支持800个蔬菜、140个水果、60个茶叶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化生产。安排2亿元补贴资金,支持26个省共756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平均每个验收合格的示范场补助资金25万元。2013年将继续扩大创建规模,在支持新建标准园基础上,加强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并在北方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试点工程。同时,中央财政对“菜篮子”工程畜牧水产类项目建设也将继续予以支持。
26.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3年,在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在丘陵山区、老少边穷和集中供气无法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进一步强化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在农户集中居住、新农村建设等地区,建设村级沼气集中供气站。大中型沼气工程要打破沼气工程与养殖场(养殖小区)、发酵原料与畜禽粪便的“两个捆绑”,加大规模化沼气生产厂的建设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
2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
2012年中央投入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支持29个省(区、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0685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加强条件建设。截至2012年底,累计落实中央投资50亿元,基本实现西部地区乡镇条件建设全覆盖、中东部地区乡镇仪器设备“全覆盖”。2013年继续支持东中部地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业务用房,推动实现东中部地区乡镇条件建设“全覆盖”,使全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目标。
28.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09年,国家启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至2012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49.7亿元,支持3355个县开展了农技推广工作经费补贴试点。2012年中央财政投入26亿元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2555个农业县(市、区、团、场)实施“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农业县,全力支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全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2013年中央财政将继续稳定支持该项目并适当增加经费。
29.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特岗计划
2013年,继续通过公开招聘高校农科大学生到乡镇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等工作,创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员补充机制,在乡镇设置农业公共服务特设岗位(特岗农技人员),积极落实特岗农技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学费补偿、事业单位优先录用等优惠政策,逐步解决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老化、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
30.阳光工程
2013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阳光工程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农广校、农业专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机校、农业职业院校等机构承担具体培训工作。
31.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
2013年将继续从五个方面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农业农村人才。一是对首批遴选的15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给予专项经费资助,支持他们开展自主选题、学术交流、学习培训等。二是依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扶持培养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组织他们到高等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大型农业企业学习和研修。三是依托阳光工程,遴选3000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采取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参观考察、观摩展示等方式开展培训。四是依托阳光工程,选拔扶持7000名自主发展基础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村生产能手,开展特点鲜明、针对性强的培训工作,提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五是依托阳光工程,在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培养3000名农村经纪人,就近培训、规范管理、统一发证,造就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农村经纪人队伍。
32.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2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农业部将在全国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在全国选择100个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种养大户等,通过教育培训、认定登记、政策扶持等措施,吸引和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确保农业发展后继有人。
33.培育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3年国家将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规模,依托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省级培训基地举办100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培训班,通过专家讲座、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全年培训80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2000名大学生村官。积极吸引社会力量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创业,继续实施“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项目”,选拔33名杰出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34.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2013年中央提出要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一是增加农业保险品种。自2007年中央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以来,保费补贴品种持续增加,目前中央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品种有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天然橡胶、森林、青稞、藏系羊、牦牛等,共计15个。一些经济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方,还增加保费补贴品种,由地方财政对特色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2013年,国家将开展农作物制种、渔业、农机、农房保险和重点国有林区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增加农业保险品种。二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生产大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适当提高部分险种的保费补贴比例。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省份补贴保费的40%,对东部沿海省份补贴保费的35%。2013年中央提出要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生产大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适当提高部分险种的保费补贴比例。三是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35.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田间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安排,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财政奖补坚持普惠制与特惠制相结合,奖补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可以由各地结合实际自主确定。中央财政2012年安排奖补资金218亿元,2013年将进一步健全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继续扩大财政奖补资金规模,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36.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2009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2012年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目前,参保人数达4.28亿人,领取养老金人数1.17亿人。2013年将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水平调整机制,研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政策。政策规定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养老金。参保人每年缴费设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档次,由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目前,国务院制定的基础养老金低限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视财力状况可提高标准。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80元。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37.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该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2008年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2012年,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为240元。2013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万元;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人均门诊统筹基金不低于60元,并将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等20个病种纳入合作医疗保障工作。
38.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农村危房改造于2008年开始试点,2012年实现全国农村地区全覆盖,五年累计支持1033.4万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2013年国家将继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改善广大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条件,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300万户左右。
农垦危房改造于2008年开始启动,2011年扩大到全国垦区。截至2012年底,国家累计安排农垦危房改造任务126.3万户,下达农垦危房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114.3亿元。2013年国家将继续实施农垦危房改造项目,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37.05万户;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39.农村改革试验区政策
2011年底,农业部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并报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共安排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围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六大制度建设,分别承担相关改革试验任务,以改革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尊重农民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做好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成功经验。
政府农业保险发展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一)近现代保险分界的标志之一汽车第三者责任险
汽车保险是近代发展起来的,它晚于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险。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的保险基础是根据水险、火险、盗窃险和综合责任险的实践经验而来的。汽车保险的发展异常迅速,如今己成为世界保险业的主要业务险种之一,甚至超过了火灾保险。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强制或法定保险方式承保的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它始于19世纪末,并与工业保险一起成为近代保险与现代保险分界的重要标志。
(二)汽车保险的发源地英国
1.英国法律事故保险公司于1896年首先开办了汽车保险,成为汽车保险“第一人”。当时,签发了保费为10英镑100英镑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单,汽车火险可以加保,但要增加保险费。1899年,汽车保险责任扩展到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所造成的损失。这些保险单是由意外险部的综合第三者责任险组签发的。1901年开始,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险保单,已具备了现在综合责任险的条件,在上述承保的责任险范围内,增加了碰撞、盗窃和火灾。1906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有限公司,每年该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免费检查保险车辆一次,其防灾防损意识领先于其他保险大国。
2.实施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机动车辆的流行加重了公路运输的负担,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些事故中受害的第三者不知道应找哪一方赔偿损失。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发起了机动车辆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宣传,并在《1930年公路交通法令》中纳入强制保险条款。在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过程中,政府又针对实际情况对规定作了许多修改,如颁发保险许可证,取消保险费缓付期限,修改保险合同款式等,以期强制保险业务与法令完全吻合。强制保险的实施使在车祸中死亡或受到伤害的第三方可以得到一笔数额不定的赔偿金。
3.1945年,英国成立了汽车保险局。汽车保险局依协议运作,其基金由各保险人按汽车保费收入的比例分担。当肇事者没有依法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或保单失效,受害者无法获得赔偿时,由汽车保险局承担保险责任,该局支付赔偿后,可依法向肇事者追偿。
英国现在是世界保险业第三大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据英国承保人协会统计,1998年在普通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业务首次超过了财产保险业务,保险费达到了81亿英镑,汽车保险费占每个家庭支出的9%,足见其重要地位。
二、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
(一)汽车保险的发展成熟地美国
美国被称为是“轮子上的国家”,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与此相随,美国汽车保险发展迅速,在短短的近百年的时间内,汽车保险业务量已居世界第一。2000年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总量为 1 360亿美元,车险保费收入占财险保费收入的 45.12%。其中,机动车辆责任保险保费收入为820亿美元,占60.3%,机动车辆财产损失保险保费收入为 540亿美元,占39.7%。机动车辆保险的综合赔付率为105.4%,其中,净赔付率为79.3%,费用率为 26.1%。美国车险市场准入和市场退出都相对自由,激烈的市场竞争,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车险市场。
(二)美国汽车保险发展的四个阶段
1.汽车保险问世。美国最早开始承保汽车第三者责任险是在1898年,由美国旅行者保险公司签发了第一份汽车人身伤害责任保险。1899年汽车碰撞损失险保单问世,1902年开办汽车车身保险业务。
2.通过《赔偿能力担保法》和《强制汽车保险法》建立了未保险判决基金。1919年,马萨诸塞州率先立法规定汽车所有人必须于汽车注册登记时,提出保险单或以债券作为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赔偿能力的担保,该法案被称为《赔偿能力担保法》。该法实施的目的在于要求汽车驾驶人对未来发生事故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提供经济担保,但是由于这种担保的滞后性,以及该法无法强制每一汽车使用人履行赔偿义务,车祸受害者求偿仍然困难重重。为了改进这一做法,1925年,马萨诸塞州通过了汽车强制保险法,并于1927年正式生效,成为美国第一个颁布汽车强制保险法的州。该法律要求本州所有的车主都应持有汽车责任保险单或者拥有付款保证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保证受害者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并以此作为汽车注册的先决条件。以后,美国的其他州也相继通过了这一法令。
3.保险公司推出未保险驾驶人保险。由于未保险判决基金由州政府管理,因此被各保险公司指责为政府过多的干预保险业。为了阻止政府的这一行为,许多保险公司开始采取措施进行自发的抵制。保险公司推出了未保险驾驶人保险,提供给被保险人在汽车意外事故中遭受身体伤害,而驾车人是事故责任人,但是驾车人可能:(1)没有购买汽车保险;(2)虽有汽车保险,但是其责任限额低于该州要求的最低限额;(3)肇事后逃跑;(4)虽有汽车保险,但其保险公司由于某种原因拒赔或破产。目前,美国大多数州保险监管部门已要求销售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未保险驾驶人保险。
4.无过失汽乍保险。赔偿能力担保法、强制汽车保险、未得到赔偿的判决基金和未保险驾车人保险虽然减少了在汽车事故中未得到经济补偿或不能得到充分经济补偿的受害者,但仍然无法解决诸如下列一些问题:(1)受害人的索赔过程既费时又费力,常常需要很长时间的调查取证,而且最终也很难确保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驾驶人确有过失; (2)律师的费用和其他审查费用均来自于最后受害人补偿到的赔偿金,因此受害人即使获赔,得到的赔偿金也已大打折扣;(3)虽然轻微受伤者得到的赔偿一般还能弥补其经济损失,但严重的受害人得到的补偿却平均不到其经济损失的30%,甚至许多最终根本得不到赔偿。因此,一些汽车保险制度的改革者们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了将无过失责任的法律制度推及到汽车保险中。
所谓无过失责任法律制度,指无论当事人有无过失,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一个“纯”无过失汽车保险将完全取消受害人起诉肇事者的权利,而且将提供一系列的综合保险给予受害人全面的经济损失赔偿。当然,这种“纯”无过失保险并不存在,各州的无过失汽车保险仅部分的限制受害人起诉肇事者的权利。一旦人身伤害损失超过了某一界限,被保险人仍可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对方赔偿。通过无过失汽车保险,汽车事故的受害人获赔更迅速、更方便。
(三)美国车险科学的费率厘定和多元化的销售方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美国形成了一套复杂但又相当科学的费率计算方法,这套方法代表了国际车险市场上的最高水平。尽管美国各州车险费率的计算方法有差异,但是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绝大多数的州都采用161级计划作为确定车险费率的基础。在161级计划下决定车险费率水平高低的因素有两个: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主要因素包括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及机动车辆的使用状况。次要因素包括机动车的型号、车况、最高车速、使用地区、数量及被保险人驾驶记录等。这两个因素加在一起决定被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率水平。
除了传统的汽车销售商代理保险方式以外,直销方式在美国已很普遍。现在美国主要有三种直销方式:(1)利用互联网发展车险市场的B2C模式。美国车险业务约有30%都是通过这种网络直销方式取得的。绕过了车行代理这一鸿沟,交易费用减少了,保险费率自然就下来了,同时这也促进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扩张。(2)利用电话预约投保的直销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成本较低,不需要大量的投入去构建网络平台。(3)由保险公司向客户直销保险。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可以直接到车市或者以其他的方式,把车险产品直接送到客户的面前。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省去客户的很多时间,业务人员能够面对面地解答客户对于车险产品提出的问题,挖掘市场潜力。
三、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汽车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投保人承担部分损失德国
与中国相似,车险业务也是德国非寿险业务的核心。2002年,德国车险保费收入219.7亿欧元,占整个非寿险保费收入的42.7%。德国保险市场开放度较高,有120多家经营非寿险的保险公司,竞争非常激烈。特gcJ是车险方面,市场集中度很低,接近完全竞争状态。车险市场份额最大的安联集团,2002年其保费收入仅占整个车险市场的17.8%。车险排名前1啦的公司市场份额之和也只为63.6%,其中有两家还是外国公司(苏黎世保险集团和安盛保险集团)。
德国车险营销渠道主要靠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又可分为只为一家公司代理(A)和同时为多家公司代理(B)两类。其中,通过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整个保单总量的74.4%,通过B类机构销售的保单占 13.0%。A类机构销售的保单比重较大与德国车险经营的传统有关。在德国,如果投保人和保险人无异议的话,车险保单到期后可自动续保。由于德国车辆出险率很低,因此A类机构的客源比较稳定,与保险公司合作基础非常牢固。
德国的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实行“责任处罚”原则,即每次理赔不论赔偿额多少,投保人自己都必须承担325欧元。这种做法的目的是提醒投保人要尽量避免事故。德国的汽车保险费还实行奖优罚次。如果一年不出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事故,第二年这辆汽车的保险费就会调低一个档位;然而,一旦出了事故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那么次年的保险费就会上调3个档位。而且保费的档位越高,档位之间的差额就越大。
(二)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突出法国
法国车险市场是个较为成熟和规范的市场,竞争充分,产品丰富,市场细分度高,产险公司管理费用率约为28%(最好的公司可以达到22%)。法国有 146家财产险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经营车辆保险。 2002年法国车险保费收入163亿欧元,占财产险保费的44%,相当于当年法国GDP的1%。调查表明,在法国100%的车辆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58%的车辆购买了车损险,82%的车辆投保了盗抢和火灾险, 87%的车辆投保了玻璃破碎险。就赔付额而言,2002年全法国发生的400万起事故中,责任险赔款最高,占总赔款的50.3%,车损险占33.9%,其他险种占 16.8%。在责任险赔案中,涉及人伤的赔案占总赔案数的10.5%,但赔款额却占总赔款的59%。这主要是因为法国法律对涉及人身伤害的第三者责任赔款不设上限的缘故。
法国汽车保险业的经营区域和范围已经大大超越传统保险的内涵,汽车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愈加突出。譬如,保险公司为减少酒后驾车事故发生率,允许客户在因饮酒而不能驾车时,可在保险公司报销一次交通费用;在重大节假日,保险公司会适时在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查验,并对因饮酒不能驾车的客户提供交通服务;有的保险公司内部设立汽车修理研究中心,为保户提供修车价格指导或为汽车修理厂提供技术培训等。
四、对中国汽车保险业的启示
(一)车险更充分体现了保险的补偿和保障功能
从第一份汽车保险保单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到政府强制责任保险,再到汽车保险局的成立或未得到赔偿判决基金建立,再到无过失责任保险,无不体现了车险为保障受害人因车险损失能得到赔偿而做得努力。
当然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但是国外各大保险公司把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在防灾防损上,通过降低事故发生率来实现自己的利润。而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会以各种方式给客户提供方便,比如在定损前,预先赔付,还有在客户修车时提供替代车服务,这不仅给受害者以赔偿,更体现了保险公司的人性关怀,从而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此,国外很多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是负利润,而是依靠资本市场盈利来弥补这一亏损的。
而中国的财产保险公司还是把车险业务当作一块重大利润来源,当客户出险时,保险公司找理由拒绝赔付,拖延赔付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国外保险公司,有时即使不在赔偿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也酌情予以补偿。
(二)车险费率厘定因素众多而各国侧重不同
通过观察我们可以发现:各发达国家的车险费率厘定均由多种因素决定,基本上都包括:车辆保养情况、行驶区域、车型、历史赔付纪录、年行驶里程数,驾驶人年龄、职业、性别、驾驶年限、投保人不动产拥有情况、信用记录和结婚年限等等。而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其侧重点也不同。美国是一个倡导法治和自由的国家,且注重尊重人的个性,而美国人行事又较为散漫,所以美国的车险费率厘定更多考虑人的因素,同一辆汽车,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费率可以相差3倍。而日尔曼人的行事谨慎是世界有名的,德国的车险出险率非常低,因此德国车险定价中车型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变动幅度最高可达2700%。
中国车险费率厘定距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差距,且自2003年1月1日起实行自主费率,由于中国车险发展时间短,而各大保险公司还不能实现信息共享,因此国家保监会应该从各保险公司收集车险数据,借鉴发达国家的车险要素费率体制的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制定出合理的指导价格,供各保险公司参考。
(三)车险营销以代理为主以服务竞争
各发达国家车险销售均主要依靠代理机构,特别是德国由代理机构销售的保单占到总保单的 87.4%。随着科技的发展,各国保险公司也不断探索新的销售方式,电话直销,网络直销的份额开始不断上升,美国网络销售的车险保单已占到总业务的30%
发达国家车险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各大保险公司由价格竞争转到服务竞争。美国务保险公司提供种类繁多的细分保险项目,供投保人依据自己的情况与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组合,而且当投保人出险时,向投保人提供替代车服务,给投保人最大的便利。英国保险公司最先免费为投保人检查车辆,防灾防损意识领先。而法国汽车保险业以社会管理功能突出而著称。
中国汽车保险业应该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避免恶性的费率竞争,利用后发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各保险公司应以优质的服务来赢得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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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农业保险发展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摘要 “十一五”时期,我国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业稳定发展上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农业保险赔款在受灾地区多次成为恢复生产的有力支持,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健全农业保险制度,这是对保险业的新要求。主要针对黑龙江省的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进行介绍,以期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 黑龙江;农业保险;发展现状;对策;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状态良好,特别是黑龙江农业保险试点走在了全国前列,但整体上,农业保险市场处于不稳定状态,没有最大限度的发挥其重要作用。因此,我国农业保险的政策性支持问题亟待解决,特别是作为农业大省的黑龙江省,政府应加以重视,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he Development and Methods for Heilongjiang Agriculture Insurance
AbstractDuring the period of "11th five-year plan",agriculture insurance played an very obvious role in
indemnifying the steady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The indemnity of agriculture insurance was often very helpful in resuming production in disaster areas. The Fifth Plenum of the 17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pointed out that agriculture insurance system should be strengthened during the period of "11th five-year plan". For the insurance industry, it is a new request.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d the development of Heilongjiang agriculture insurance as a reference.Key wordsHeilongjiang; Agriculture Insurance; Development; Methods
作者简介
姓名:于之光出生年月日: 1991年5月10日籍贯:黑龙江牡丹江
学历:大学本科研究方向:会计金融与保险电话:1300988792
51.我国农业保险的政策基础
农业保险是防范农业风险和救助农业灾害的一项制度安排,是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的一个新探索、新举措,对规避农业经营风险、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6年,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保监会、农业部、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开始组织起草《农业保险条例》。2007年2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险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利支持,并明确提出了几点要求,为今后黑龙江省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2009年财政部进一步加大保费补贴力度,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金额预计近80亿元,补贴地区达到17个,同时提高了对中西部12个省(区)补贴比例到40%、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总局的保费补贴比例提高到65%,而东部和沿海地区保持35%不变。加之近几年不断有利的政策环境及农业保险的实践积累,农业保险已经受到全社会广泛的关注。进入“十二五”我国农业保险正呈现广阔发展前景。
2.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是2005年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唯一一家相互制农业
保险公司。作为国家相互保险试点,公司承担着探索中国农业保险发展道路和创新保险组织形式的历史使命。目前,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正加紧对黑龙江垦区种植的3468万亩粮食作物和油料作物、11.2万头能繁母猪、16.1万头奶牛进行验标承保,此举标志着黑龙江垦区农业保险将实现应保尽保,对具有中华大粮仓美誉的黑龙江垦区的粮食安全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黑龙江垦区将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与其他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综合效应。今年将垦区粮食作物和油料作物全部纳入农业保险范围,列入中央财政补贴的水稻、玉米、小麦、大豆及其他油料作物全部参加保险,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为主,农(牧)场、上市分公司补贴为辅;马铃薯、亚麻、杂豆、白瓜籽等经济作物自愿参加保险,保费由农(牧)场和上市分公司进行补贴。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主体对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做实做细,确保农业保险宣传到户、保单明细到户、保险凭证发放到户、理赔款卡折方式支付到户,投保明细与理赔明细张榜公示,得到农户认可并由本人签字。
黑龙江垦区水稻、玉米、小麦和大豆等油料作物种植保险,每亩保险费分20元、30元、40元三个档次(不含附加险),可自主选择。中央财政补贴65%所对应的三个档补贴为每亩13元、19.5元、26元,农(牧)场、上市分公司补贴10%所对应的三个档补贴为每亩2元、3元、4元,参保农户交纳25%所对应的三个档保费为每亩5元、7.5元、10元。马铃薯、亚麻、杂豆、白瓜籽等作物每亩保险费28元,农(牧)场、上市分公司补贴75%,参保农户交纳25%。能繁母猪保险金额每头1000元, 保险费每头6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每头48元,养殖户交纳每头12元。奶牛保险金额按照市场价值40%、50%、60%的比例确定,平均每头奶牛保险费360元左右,其中保险费中央财政补贴60%,即216元左右,其余由参保农户交纳。
3.农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3.1农业保险标的分散
农业保险点多、面广、线长,经营比较分散,加之农村交通不便,给农业保险的开展、承保前风险评估以及风险控制造成了极大困难,仅靠经办公司自有人员、装备等,无法实现逐户承保和逐地块查勘。
3.2农业具有高风险
常规商业保险为规避“巨大风险”,一般约定战争、骚乱、核爆炸、地震,甚至酒驾等均不属于保险责任,有效保证了特大灾难性事故不会造成重大影响。而农业生产的风险主要来自自然灾害,而自然灾害的发生具有不规则性、突发性、损失巨大等特性,“特大灾难性事故不会发生”这一可保条件不能满足,从而使农业保险的超赔风险始终存在。以下是2003-2009年黑龙江土地受灾面积。
黑龙江省2003-2009年土地受灾面积
单位:千公顷
3.3农业保险的高赔付
近年来,干旱、洪水、冰雹、寒流、台风使我国农业生产损失率,尤其是农作物损失率相当高。据农业部统计,近四年来我国农业光是种植业就因干旱、洪涝等灾害造成38亿 多亩农作物受灾,其中5.9亿亩基本绝收。道德风险分为“事前道德风险”与“事后道德风险”。由于农业保险参保时间集中,被保险人数量庞大,保险公司无法控制每一个被保险人的投保行为,使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有漏洞可钻,产生投机获利心理,出现虚保、冒保、替保、垫保等违规投保行为,衍生了“事前道德风险”。因此农业保险业务中普遍存在逆选择与道德风险。农业造成保险经营难度大,赔付率高。
农业保险收入与赔付情况
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黑龙江省统计年鉴 2009
3.4农业保险信息不对称
对于农业保险而言,参保农户种了几块地,每块地种什么品种,地块的名称、位置、边界四至,每块地的品质特征及风险程度等信息只有农户自己知道,保险公司目前尚无法做到全面详实了解,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受农作物生长周期限制,每年的承保、理赔时间只有1个月,如此庞大的信息量,保险公司是无法在短时间内甄别和了解的。 3.5农业保险专业性强
农业保险涉及植物学、畜牧学、气象学、经济学等多学科,需要专业人才支撑。但放眼我国各地开办的农业保险,由于近10年农业保险业务的萎缩,直接导致了大量农业保险人才流失,有着丰富农业保险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寥寥无几。
4.农业保险问题对策
基于农业保险的特性,我认为要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对于农村经济的风险保障和社会管理职能,使其成为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手段,同时用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调节。 4.1.加强立法的跟进
随着我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亟需规范农业保险的定位、性质、基本原则、组织形式、国家扶持、监督管理、风险基金建立等方面的内容,用法律的形式避免政府支持农业保险的随意性,并以此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当然从全国农业保险发展实践以及国外的经验看,立法的过程相当漫长,但是阶段性看,引导、加强地方立法或颁布行政规章对积累立法经验、促进规范运行十分必要。 4.2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
一是保费补贴,实行农险保费补贴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制的核心,要对保费补贴的比重、办法等做一个长期的计划安排,同时要确定农户交费与政府补贴的科学比例,进行差别补贴,反对政府大包大揽。二是扩大品种,目前国家财政仅对水稻、小麦、能繁母猪等主要品种予以补贴,要引导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目录逐步扩大到经济作物、养殖项目和高效特色农业项目。三是允许将农险保费计入农产品成本,使农产品在保费摊销上享受与工业品同等的待遇。四是调动持续参保的积极性。要解决农户连续交费但连年未发生灾害,得不到保险赔偿,将导致参保积极性下降的问题。
4.3要规范运营和完善其他相关配套政策
一是加强准入管理,二是加强偿付能力监管,三是严厉打击恶性竞争以及欺瞒、误导和惜赔、拖赔、无理拒赔以及套取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等损害公司形象和农民利益的行为,四是切实防范应收保费坏账风险,结合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结算特点,严禁虚挂应收保费、坐支、撕单埋单、净保费入账、系统外出单等违法违规。还应通过加大垦区农业保险基础建设投资、增加农业保险信贷资金、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基金以及农业保险与支农政策关联机制等方面给予政策性支持,使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5结语
农村保险不属于社会保险性质,但它所要达到的目的是与社会保障相同的,即为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提供保障,这就决定了它理应受到政府支持。政府应该把开展农村保险作为一项农村社会政策,在各方面给予扶持;同时我国农村保险经营风险大、费用高,一直处于亏损边缘,国家不能采取与城市保险相同的税收政策,首先要给予免除一切税收的政策,使它能够通过苦心经营,积累一定的风险基金。当地政府要在展业宣传方面给予协助,向农民宣传参加保险的好处,使用政府的威信,组织农民参加保险。农村保险已成为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和科技兴农不可少的经济保障制度。农村保险能使受灾农民绝处逢生,是帮助农民排忧解难、安定社会的有效经济手段,也有助于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保险以一种特有的无形力量推动着农村经济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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