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法制案例范文第1篇
【事件经过】2011年11月7日客户田女士到XX支行办理人寿保险产品支取,当其得知收益比同期定期存款相差5000元后顿时火冒三丈,我行员工耐心开导,并立即为其联系保险公司。因保险公司无法完全满足要求,该客户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不断找到行里吵闹。恰逢我行发行预期收益率为8.5%的理财产品,我行员工立即向客户介绍并获其认可后,协调保险公司在最短时间内办理了退保手续并给予最大限度补偿,客户又将在他行的定期存款取出合在一起成功购买该款产品,对我行深表感谢。
【案例点评】近年来由于保险产品收益远远低于预期造成的投诉较多,加之保险公司处理时效性差、补偿不到位引起客户不满,声称“相信X行才在X行购买理财产品而非保险”并在我行网点吵闹,直接影响了正常营业和我行声誉。本案例中由于银行、保险、客户三方的理解与配合,保险变理财,从而化解了纠纷,实现了三赢。
【经验启示】一是不能简单生硬处理,一旦出现此类客户投诉或不满,应耐心安抚客户情绪,商讨解决办法,避免事态进一步升级。
二是一定要换位思考,多站在客户的角度看问题,抱着真诚的态度解决问题。
三是应及时联系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典型法制案例范文第2篇
交流电窜入直流系统三台机组相继跳闸
2005年10月25日13时52分,某发电公司发生一起因外委单位维护人员作业随意性大、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危险点分析不足,误将交流电接入机组保护直流系统,造成运行中的三台机组、500kV两台联络变压器全部跳闸的重大设备事故。
一、事故前、后的运行状况
全厂总有功 1639MW,#1机有功:544MW;#2机小修中;#3机停备;#4机有功:545MW;#5机有功:550 MW;XX一线、XX二线、XX三线运行;500kV双母线运行、500kV #1 联变、#2联变运行;500kV第一串、第二串、第三串、第四串、第五串全部正常方式运行。
事故时各开关动作情况:5011分位, 5012分位, 5013在合位 ,5021合位,5222分位,5023合位,50
31、50
32、5033 开关全部合位,50
41、50
42、5043开关全部分位, 50
51、50
52、5053开关全部分位;50
11、50
12、50
22、50
23、5043有单相和两相重合现象。
10月25日13时52分55秒"500kVⅠBUS BRK OPEN"、"GEN BRK OPEN"软报警,#1机组甩负荷,转速上升;发电机跳闸、汽机跳闸、炉MFT。发变组A屏87G动作,发电机差动、过激磁报警,厂用电切换成功;#4机组13时53 分,汽机跳闸、发电机跳闸、锅炉MFT动作。发跳闸油压低、定冷水流量低、失全部燃料.检查主变跳闸,起备变失电,快切装置闭锁未动作,6kV厂用电失电,各低压变压器高低压侧开关均未跳开,手动拉开;#5机组13时53分,负荷由547MW降至523MW后,14秒后升至596MW协调跳。给煤机跳闸失去燃料MFT动作。维持有功45MW,13时56分汽包水位高,汽轮发电机跳闸,厂用电失去,保安电源联启。
经过事故调查技术组初步确定事故原因和现场设备试验后,确认主设备没有问题机组可以运行后,经请示网调许可,#4机组于26日16时43分并网,#5机组于28日15时09分并网,#1机组于28日15时15分并网。
二、事故经过
化学运行人员韦某等人在进行0.4kV PC段母线倒闸操作时,操作到母联开关摇至"试验"位的操作项时,发现母联开关"分闸"储能灯均不亮,联系外委单位维护项目部的冯某处理,13点40分左右
面端子排上面有3个电源端子排(带熔断器RT14-20),其排列顺序为直流正、交流电源(A)、直流负,由于指示灯不亮冯某怀疑是电源有问题并且不知道中间端子是交流,于是用万用表(直流电压档)测量三个端子中间的没有电(实际上此线为交流电,此方式测量不出电压),其它两个端子有电,于是冯某简单认为缺陷与第二端子无电有关,于是便用外部短路线将短路线(此线在该处线把内悬浮两端均未接地)一端插接到第三端子上(直流负极),另一端插到第二端子上(交流A)以给第二端子供电并问运行人员盘前指示灯是否点亮,结果还是不亮(实际上这时已经把交流电源同入网控的直流负极,造成上述各开关动作,#
1、#4机组同时跳闸,#5机组随后跳闸),冯某松开点接的第二端子时由于线的弹性,该线头碰到第一端子(直流正极)造成直流短路引起弧光将端子排烧黑,冯某将端子排烧黑地方简单处理一下准备继续检查,化学运行人员听到有放电声音,并走近看到有弧光迹象便立即要求冯某停止工作,如果进行处理必须办理工作票,此时化学运行人员接到有机组跳闸的信息,便会同维护人员共同回到化学控制室。
三、原因分析
1、技术组专家通过对机组跳闸的各开关动作状态及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初步推断为直流系统混入交流电所致。经在网控5052开关和5032开关进行验证试验。试验结果与事故状态的开关动作情况相一致。确定了交流串入直流系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技术)原因。
2、外委单位维护人员工作没有携带端子排接线图,对端子排上的接线方式不清楚,危险点分析不足、无票作业,凭主观想象,随意动手接线,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1、外委单位工作人员检修安全及技术工作不规范,技术水平低,在处理给排水泵房0.4kV PC段母联开关的指示灯不亮的缺陷时,使用万用表的直流电压挡测量接线端子的交流量,并短接端子排接线,使交流接入网控直流控制回路,最终造成此次事故。
2、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存在漏洞,工作人员有规不循,安全意识薄弱,检查缺陷时未开工作票,没有监护人,对检修工作中的危险点分析有死角;对设备系统不熟悉,在二次回路上工作未带图纸核对,人员培训存在差距。外委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存在盲点。
3、发电公司在对外委单位管理存在差距,对外委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及技术资质审查不力,未尽到应有的职责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外委单位人员作业未严格把关,未严格执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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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要注明电源取自何处。
7、检查各级直流保险实际数值的正确性,接触的良好性,真正做到逐级依次向下,防止越级熔断,扩大事故。
8、对网控等主机保护直流接到外围设备的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要安排整改。
9、各单位、部门再次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完善、每一项工作、每台设备是否都已明确到人,尤其公用外围系统化学、输煤、除灰、水厂等系统的管理,避免存在死角。
10、发电公司各部门加强对外委单位(包括短期的小型检修、施工、长期的检修维护、运行支持)的全过程管理,对外委单位安全及技术资质、对其作业的安全措施、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进行严格审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要求其考试合格后上岗。各部门严格履行本部门、本岗位在外委单位安全管理的职责。不能以包代管,以问代考。对其安全及技术资质一定要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同时对于每一项外包工程作业,必须派出专职的安全监护人员,全程参与其作业过程。
11、要严格履行两票管理规定,杜绝人员违章,从危险预想、写票、审票、布置安全措施、工作票(操作票)执行等各环节严格把关,严禁以各种施工通知、文件、措施来代替必要的工作票制度,严禁任何人员无票作业或擅自扩大工作范围。对五防闭锁装置进行一次逻辑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采取的措施
1、立即在各生产、基建和前期项目单位,开展一次直流系统安全大检查活动,从设计、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等各个环节,逐项检查、认真分析、找出设计不合理的地方,安装不规范的地方、标志不全面的地方、图纸不正确的地方、管理不到位的地方,要全方位接受教训,立即整改,不留死角。
2、交直流电源在同一盘柜中必须保证安全距离,交流在上,直流在下,且有明显提示标志,避免交流串入直流。组织所有电气和热工人员包括外来维护人员、运行人员,认真学习交流串入直流回路造成保护动作的机理和危害的严重性,要大力宣传保证直流系统安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3、加强直流系统图册管理,必须做到图纸正确、完整,厂、车间、班组要按档案管理的标准存档,有关作业人员要人手一册。
4、凡是在电气二次或热工、热控系统回路上的工作,必须使用图纸,严格照图工作,没有图纸严禁工作,违者要给予处分。
5、重申在热工和电气二次回路上工作,必须开工作票,做好危险点分析预防措施,在现场监护下工作。要制定测量、查线、倒换端子等二次系统工作的作业程序,逐项监护,防止出错。
6、加强检修电源的使用和管理。制定保护室、电子间、控制盘、保护柜等处接用临时工作电源的制度,严格管理,任何施工用电一律从试验电源插座取用,工作票上要注明电源取自何处。
7、检查各级直流保险实际数值的正确性,真正做到逐级依次向下,防止越级熔断,扩大事故。
8、发电公司要继续将每一机组掉闸的所有细节分析清楚,找出设备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改进,防止重复发生问题。
9、各单位要针对该公司这起事故,加强对直流系统的管理,落实直流系统的负责人及责任制。对网控等主机保护直流接到外围设备的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要安排整改。
10、针对此次事故,进一步完善保厂用电措施。
11、新建项目公司要加强对设备外委单位的管理,要明确二次设备和系统的职责划分,按照系统的重要性和整体性界定管理和维护职责,不允许外单位维护发电公司的电气二次、热控及保护直流系统。
典型法制案例范文第3篇
例及分析
为体现课题价值,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突发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我们对近年来我市及全国各地发生的一些学生及校园突发案例进行了收集、整理,摘录与学生安全密切相关的踩踏事故、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溺水事故、校园伤害事件、消防安全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典型案例20多个,为学生保驾护航,真正起到借鉴警示、防微杜渐、引以为戒的作用。
从收集整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来看,除自然灾害引发事故以外,从中发现存在以下三大显著规律特征:
1、安全事故多发类型有规律可循。溺水、交通、自杀、暴力、食物中毒等六项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占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70.3%,虽然这些事故大部分不是发生在校内,但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溺水、交通、自杀事故已成为学生意外死亡三大“杀手”。
2、安全事故多发时段有规律可循。月份分布:五月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最多,其次六月、四月、九月,这与气候温度有很大关系,如一月、二月由于天气寒冷,学生活动量较小,事故相应要少得多。部分事故也表现出明显的月份分布规律,如溺水事故集中在发生在
5、
6、7三个月,食物中毒事故9月份最多。时刻分布:下午四至五点时段的事故明显多于白天其他时段,这应该与人体生物节律、活动安排有关。年龄分布:对学校安全事故当事人的学段、年龄分析表明,受害、施害最多的是小学和初中生,约占60%,尤其到16岁达到顶峰。
3、事故发生主因问题有规律可循。在收集的安全事故案例中,究其发生的主要原因,可以概括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家庭或社会监管教育不到位,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不到位,心理健康教育或生命教育不到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督检查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等。 ● 典型事故案例
1、踩踏事故 2
2、交通安全 3
3、心理健康 6
4、溺水事故 7
5、校园伤害事件9
6、消防安全11
7、其他突发事件 12
一、踩踏事故
[案例1] 2006年10月25日晚上8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学生晚自习下后,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楼道一片漆黑,有学生怪叫“鬼来了”引起学生恐慌,大家争相
2 往楼下奔跑,部分学生被挤倒,被后面涌上来的学生踩踏,造成10名学生死亡,27名学生受伤,其中重伤7人。
[案例2] 2013年2月27日7时许,湖北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踩踏事故,已造成4名学生死亡,多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
[案例3] 2013年4月17日深圳市龙华新区书香小学部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下午3:50许在罗湖区东门街道晒布路迪可可儿童乐园3楼下2楼的扶手电梯上发生意外事故,9名学生受伤。
【案例分析】 以上3起学生踩踏事故,2起发生在校内,1起发生在校外,都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令人十分痛心。近年来,虽然我市尚未发生一起学生踩踏事故,但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学校是人口密集场所,一旦发生拥堵踩踏事件后果将不堪设想。在日常活动时也有发现,一些学校存在应急疏散演练缺乏经常性和实效性、应急疏散示意图未上墙、应急指示灯等设施不规范以及校内外集体活动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以上几起惨痛教训提醒我们,要加强学生文明礼让行为习惯的养成,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做到应急疏散演练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增强演练的科学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确保疏散通道安全、有序、畅通,提高逃生自救能力,才能有效预防和杜绝踩踏事故的发生。把突发事件放于未然.
二、交通安全
3 [案例4] 2011年4月4日,我县某乡一初三年级男生从家中推出摩托车送本班同学回家,在回家途中与汽车相撞,不治身亡。
[案例5] 2014年3月16日(星期日)下午3时20分,我市某县一高三年级3名学生骑一辆摩托车外出,在返回途中与迎面而来的另一所中学学生骑的摩托车相撞,事故导致3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
[案例6] 2014年3月15日上午,我市某县一学校初三年级两名学生,共骑一辆踏板摩托车去县城购物,下午1:30左右返回途中发生重大车祸,与一辆公交车相撞,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案例7] 2013年9月14日中午放学后,某县高二年级学生在校间私自同6位同学一道外出吃饭,在就餐间隙,李某骑摩托车带另一名同学兜风,因行使路面坑洼不平且车速过快,导致车子失控摔倒,酿成车祸,胡某摔成重伤。
【案例分析】 这几起案例都发生在我们身边,都是学生违规骑行摩托车所造成的惨剧。前3起案例摩托车是从家里骑出来的,后1起案例学生是从学校里出来的,可以看到,4起案例反映出家庭和学校安全教育以及家长监护责任都存在问题。特别是后1起案例,由于学生是从学校里出来的,学生家长就以学校未及时制止学生骑摩托车行为,要求学校承担相应责任。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中就规定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这起案例除了学校未采取措施制止学生外出行为以外,还有学校
4 门卫管理漏洞使住校生随走读生一起混出校门。当然孩子的教育问题仅靠学校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社会、家庭的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案例8] 2014年7月10日下午5时左右,湖南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侨村乐乐旺幼儿园所属的一辆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经过与长沙市交界处的长沙岳麓区含浦街道干子村时翻入水塘。11日凌晨3时许,涉事校车被打捞上岸,确认造成11人遇难,其中幼儿8名。
[案例9] 2011年8月2日,河北省某县一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到校后,一名3岁女童被滞留车内闷死。
【案例分析】 近年来,幼儿园校车事故频频发生,其主要原因是民办幼儿机构为了吸收生源,节约成本,将不符合标准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园,加上管理措施不到位,临时改变行车路线,上下车未清点人数,或存在超载、超速等问题,都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国务院2012年颁布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我市2013年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又先后出台规范校车许可审核登记制度和加强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但目前我市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仍不容乐观,仍还存在接送车辆安全系数低、“黑头车”、超速超载、监管合力不足以及学生家长安全意识淡薄等方面的问题。根据“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原则”,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要高度关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我认为要从5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优化学校布局,特别是建设好一些
5 必须的教学点,使学生就近上学;二是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满足路途较远学生住宿需求;三是了解和掌握学生乘车信息,建立工作台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监管,加大“黑头车”、超载等违规车辆打击力度;四是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五是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运行机制。
三、心理健康
[案例10] 2014年2月17日下午,我市某县一中学高二年级一男学生从教学楼坠楼身亡。经公安机关侦查,在该生住处发现了大量抗抑郁类药物,排除他杀可能,且该生自杀无外界诱因。经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多方协调,最终学校还是以经济补偿方式予以解决。
[案例11] 2014年6月13日,河南省某县一名学生生在一饭店内因感情问题,喝农药后经送医院救治无效身亡。
[案例12] 2014年1月20日傍晚,我市某县一小学三年级男生李某(9岁),放寒假在家旁边厕所内悬梁自尽,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悉,该生几年前父母离异,由母亲抚养,其父母先后都成立新家庭并长期在外打工,随外公外婆和舅舅、舅妈生活。当天傍晚6点多晚饭后,因外公外婆说今年孩子的爸爸妈妈不回来过年(去年也没有回来),该生情绪低落,后其舅舅在家旁边的厕所内发现其已悬梁自尽。
6 【案例分析】 近年来,我市中小学生因心理问题导致意外事件屡屡发生,近几年全市因心理问题造成伤害的学生人数占很大比例,已超过溺水事故成为学生非正常死亡第一“杀手”。据不完全统计,当前约有25%的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包括焦躁、偏执、孤僻、人际关系不适等。特别是当前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他们面对升学、师生关系以及由此带来的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压力,极易导致心理出现问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加强对学生身心健康状况的监测,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为其健康成长创造有利和宽松的环境。学校要设立相关的机构,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开展经常性的心理健康和咨询活动。随时关注学生心理动态,特别是对于心理有问题学生。如上面[案例10]中这名学生因患抑郁症于2013年3月休学回家,事发前曾多次在家自杀未遂,先后在本市及外地精神病院治疗,2014年春节后,经该生本人及家庭申请,于2014年2月17日复学,两天后在学校教学楼跳楼身亡。我们可以看出,这起事件的发生与校方没有任何责任,但学校最终还是“破财消灾”,如果学校在该生复学时把关严一些,要求提供医院康复证明后方可复学,完全可以规避校方的风险。
四、溺水事故
[案例13] 2014年8月29日下午,我校二年级学生罗某等几位同学相约到坑塘摸河蚌,其中罗某(男,10岁)、罗某(男, 7 10岁)两位同学下水游泳后发生意外,经众人打捞施救,但还是夺走了小小生命。是家长痛不欲生. [案例14] 2014年7月18日傍晚,我市某县一初中3名毕业生朱某(男,16岁)、王某(男,14岁)、史某(男,15岁),三人私自结伴到湖里游泳,后不幸全部溺亡。
[案例15] 2013年8月21日下午3时左右,我市某县一处原村轮窑厂取土形成的深塘发生一起溺亡事件,3名中学生钱某(男,17岁)、张某(男,16岁)、金某(男,17岁)不幸溺水身亡。
[案例16] 2012年6月29日,我市某县发生一起溺水事故,四名学生在在居住地附近窑厂的取土坑不慎溺水身亡,其中小学生1名(11岁)、初中生3名(分别为14岁)。
【案例分析】 当前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呈现“五多”特点:一是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二是多发生在农村地区,三是多发生在初高中男生,四是多发生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五是大多是农村留守儿童。所以,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教育部门和学校除了做好在校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以外,将安全教育也要延伸到节日或假期,做到“学生放假安全教育不放假”,有效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一加大安全教育频率。对学生安全教育要反复讲、天天讲,特别是在放学前或放假前,要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不能私自下河游泳。二要加强“家校”有效对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家校对接工作,通过家访、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三是加大游泳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学校要充分利用安全课、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结合一些典型案例,讲解游泳的安全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游泳知识的专项辅导,让每一位学生树立一个游
8 泳安全意识。五是丰富假期课余生活。让学生有地方去玩,家长、学校、社区要组织有序的安全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兴趣爱好和行为习惯,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校园伤害事件
[案例17] 2014年某月某日晚八时许,我市某县一学校高中住校学生多人与校外发生冲突,致多人受不同程度的伤害。
[案例18] 2014年3月,我市某县一中学初中生,在校内打架斗殴造成一学生重伤,学校及时拨打120,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案例分析】 可以说这两起事件是典型的校园斗殴事件,从这起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学校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巡查,及时发生苗头予以制止,这起悲剧就有可能不会发生。寄宿生远离家人,缺少监护人的关爱和管理,寄宿生学习及生活区域又是人员密集的场所,易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因此切实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事关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寄宿制学校要逐级落实寄宿生管理职责分工和各工作岗位的管理目标、工作要求,做到岗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一是严格实行值班巡查、寄宿生请销假、晚点名、缺勤追踪、来访验证登记、交接班及宿舍卫生、消毒等制度。尤其在夜间和学生户外活动期间,加大校园内的巡查力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置。二是定期重点对学生宿舍视频监控、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图及指示标志、消防栓、灭火器等是否正常运转、数量充足、安装规范、布局合理、功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
9 隐患及时予以整改。三是充分利用班会、墙报、校园广播等各种途径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校园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心理健康等各类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四是对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力甚至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案例19] 2003年5月,在西部某九年制学校,一名七年级男生在上数学课时偷玩玩具,任课教师发现后批评了该男生,该男生便顶撞了几句。任课教师自觉损害了自尊,生气地朝该生左侧脸部扇了一耳光,造成该生耳膜穿孔。后该生辗转几家医院治疗才渐渐康复,肇事老师也付出了2万元医疗费的代价。
[案例20] 2011年12月,西部某初级中学八年级一男生因长期迟到、早退、旷课,考试成绩经常影响到班主任的考核。这次班主任发现该生又旷课后,要求该生到校上课,不料高男生严辞拒绝,班主任一气之下,将该男生殴打一顿,造成该生脑部震荡,鼻孔出血,胸背部多处软组织挫伤,在医院住院近一个月。后经多方协商,该班主任赔偿医疗费等费用1万元了事。
【案例分析】 除了上面少数老师对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意外,还有一些校园冷暴力时有发生,如近年发生的“绿领巾”、“红校服”事件等,都需要引起我们的反思和重视。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为何“人类灵魂工程师”的人民教师对学生却充满仇恨,甚至大打出手呢?主要还是由于肇事教师人文素养薄弱,依法执教意识不强,还有传统封建落后教育理念的作祟,加上进入青春期孩子我行我素、一意孤行等逆反心理的推波助澜,都是学生与老师发生肢体冲突或冷暴力行为的诱因。我们要杜绝教师体罚学生的非法行为,维护学生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使校园成为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的育人摇篮。首先,要加强教师依法执教意识,加大《教师法》、《教育法》、《未
10 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力度,提高教师的法制和人权意识,深化教师的思想道德境界,提升教师的人文素养。其次,学校要回归教育的本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要求教师从落后的教育理念和思想转变过来,从狭隘封闭的应试教育的枷锁中解脱出来,充分尊重学生人格,充分关心和爱护学生,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最后,教师要善于原谅学生的错误。学生是未成年人,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和过失,教师要给予正确地引导和教育,不能紧紧抓住学生的错误和过失不放,耿耿于怀,甚至莫名其妙地对学生发火、体罚学生。特别是对于逆反心理极强的学生要有宽容之心,敞开胸怀,掌握和理解这些孩子的心理和个性特点,因材施教,及时发现和捕捉他们的闪光点。
六、消防安全
[案例21] 2013年5月23日晚11时50分,某市区某幼儿园教学楼大班卧室因线路老化起火,造成局部小型火灾,经消防部门及时扑灭余火,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22] 2013年9月19日下午1点多,城区某校教工车库一部电瓶车充电过程中起火燃烧,因学校安保发现及时,未造成重大损失。
【案例分析】 从上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校园内发生火灾主要原因是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线路老化、人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所致,如[案例22],经查该事故系车主下班后忘记拔下充电插头,连续充电两天,充电器不能自动断电而过热起火。校园内一旦发生火灾不仅给国家和个人财产造
11 成损失,甚至危急生命,而且还会严重影响校园安全和校园各项秩序。防范校园火灾是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我们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应吸取其他学校火灾事故教训,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要时刻敲醒消防安全的警钟,从思想上树立牢固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我做起,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完善消防安全器械,认真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校园长治久安。
七、其他突发事件
[案例23] 2013年12月17日下午,天津市城区某校一初一学生,在家中跳楼身亡。
[案例24] 2012年10月4日,我市城区某高中高一年级学生马某因与社会闲杂人员发生纠纷,受伤住院。
【案例分析】 这两起事件都有一共同点,就是都发生在校外,但最终处理结果却大相径庭。如[案例23]学校从人道主义考虑给了1万元慰问,而[案例24]由于家属的无理取闹及各种原因,最后从维稳角度出发学校把学生的医药费用结算。在这里想让大家注意这样一个细节,也就是[案例23]中该生跳楼事件发生后,该生家长一直称学生跳楼系老师体罚导致想不开所造成,要求学校予以赔偿。学校班主任拿出每天“班级日志”,从记录每天学生到校情况看,该生跳楼前几天均请病假未到校,该班主任老师又将存在手机上与家长联系短信交家长看,事发前几天一条“某某身体不适,请假3天”短信也作为证据提交公安机关。后来该家长也不话可说,最终学校考虑到家庭实际困难,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了1万元慰问金。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发生学
12 生意外事件后,学校在日常安全管理方面档案资料显得尤为重要,给公安机关取证提供第一手资料。本案中细心的班主任每天记录“班级日志”,注意保存与家长短信记录,据了解还有的老师把与有问题倾向学生之间谈心、谈话内容都记录在案,这些都是很好的做法,值得提倡和借鉴。
[案例25] 2014年3月27日早上,我市某县一职中正在早自习的周某某同学突感身体不适,并休克倒地,经及时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后经鉴定系突发先天性疾病所致。
【案例分析】据了解,本起事件由于学校处理及时、准确,没有发生任何矛盾和纠纷,得到学生家长的理解和认可。一是前期预防到位。该班班主任老师在事发前就及时发现周某某同学身体有异样,学生家长从开始隐瞒到积极配合,加强和学生家长的交流,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并有学生的病历复印件和学生的日常记录。二是应急处理到位。事发后,学校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司其职,做到“四个第一”,即第一时间救治并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告知家长,第一时间陪伴受伤害学生身边,第一时间配合有关部门收集第一手证据资料。三是合理善后到位。事发后学校处处体现人文关怀.所以,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不能束手无策,更不能惊慌失措,只要学校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措施到位、处置正确、加强联系、保持沟通,做到事前预防到位,应急处理到位,合理善后到位,就会避免给学校带来不安定因素,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宁、和谐的健康校园。
典型法制案例范文第4篇
[案例1] 1997年11月3日,某矿某总回风下山,坡度24。。某工人(非绞车操作工)违章擅自开绞车。当矿车下行到距上口约30 m处时,绞车突然停电,当时由于绞车下行,速度较快,便急刹车,造成钢丝绳折断,在距下口100 m处,矿车脱轨掉道,使该处的电缆和甲烷检测报警仪撞坏,停产2天。
事故原因:
(1)无证人员违章开车,对绞车性能及安全规定不了解。 (2)出现故障时的处理方法不当。
经验教训:
(1)严格绞车管理,无证不得开动绞车; (2)在突然停电或发生其他故障时不能刹车太猛。
[案例2] 1986年3月22日,某矿采煤二队在某巷道施工,班长及安监员在现场发觉没有绞车操作工,这时安监员特别交待没有绞车操作工不准随便开小绞车,然后安监员便巡回检查离去。这时全班都为不能完成生产任务而着急,有人建议叫看守另一台小绞车的工人过来开车,班长同意了。将该工人叫来后一问他不是绞车操作工,这时其中1人自荐帮助这位工人开车,并分工1人按按钮,1人操作手闸,班长也同意了。当挂上矿车向下坡道放车时,管按钮的工人按错了按钮,矿车反而上提,并使矿车上拉掉道,挤着了在场的1名工人。操作闸的工人迅速停车,众人都叫喊开反车!慌乱中管按钮的工人又按错了按钮,矿车又继续上拉0.6 m,造成被挤工人再次被挤成重伤,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事故原因:
(1)非绞车操作工开车,并且2人开1台车,严重违章; (2)班长不按安监员要求办,违章指挥,组员没有抵制; (3)误操作,一错再错。
经验教训:
(1)严禁非绞车操作工开车;
(2)绞车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3)班长不得违章指挥,工人不得盲目服从指挥,违章操作。 (4)加强管理和遵章守纪教育。
[案例3] 某矿八点班,某采煤工作面在回风巷用回柱绞车放大顶时,送班中餐的工人向每个工作人员发放班中餐,回柱绞车暂无人看管。某新工人吃过饭后,闲着无事,看到绞车按钮开关附近无人,便随手按动几下。谁知当时绞车绳另一头正拴着未落下来的单体柱,另有一名工人正在单体柱附近吃饭,由于绞车突然运转,钢丝绳受力又大,突然断开,断绳弹回,正打在该工人的脖子上,造成其颈部被划伤,血流如注。由于救护及时,这名工人脱离了生命危险。
事故原因:
(1)绞车操作工离开工作岗位; (2)无证人员擅自按动按钮; (3)工作间歇时不应使绞车受力。
经验教训:
(1)绞车操作工要坚守岗位,确因有事需暂时离开,要停电闭锁;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非绞车操作工严禁随便操作绞车。
二、绞车操作工上岗精力不集中酿成事故 绞车操作工
[案例1] 1984年9月3日,某矿运输斜井。开车时,绞车操作工精力不集中,过卷开关又失灵,矿车冲到天轮前才停车,把挡车角铁冲落到天轮架上,砸在正在搞测量的1名技术员的头上,使其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1)绞车操作工上岗精力不集中; (2)绞车保护装置失灵。
经验教训:
(1)绞车操作工上岗必须精力集中,操作台上不得嬉戏打闹;
(2)绞车操作工在开车前必须做好保护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工作,确保其动作灵敏可靠; (3)加强管理,定期测试、检查、调整保护装置。
[案例2] 某矿零点班,斜巷绞车操作工在上提矿车时由于打瞌睡,矿车到停车位置未停车,再加上摘挂钩工精神也不好,未注意到这一情况,矿车将正欲摘钩的工人当场轧死,并撞坏绞车,撞伤绞车操作工。
事故原因:
(1)绞车操作工、摘挂钩工上班打瞌睡,严重违章; (2)车未停稳,便摘钩也属违章行为。
经验教训:
(1)上岗人员必须集中精力工作; (2)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绞车操作工违章开闸放飞车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1] 1997年10月21日,某矿八点班掘进巷使用调度绞车运输,由于绞车操作工急于完成任务,不送电开闸放飞车,当看到四点班接班人走到巷道中,眼看被撞,便急刹车,由于闸带有油,刹不住车,矿车掉道撞倒棚子才停车,四点班接班人被撞成重伤。
事故原因: 绞车运输事故及预防措施
(1)绞车操作工接班未认真检查和试验,闸带有油未发现; (2)绞车操作工违章不送电开闸放飞车。
经验教训:
(1)绞车操作工接班必须认真检查和做空运转试验; (2)认真落实“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3)严禁放飞车。 [案例2] 1987年3月22El,某局某矿掘进三队在某回风巷施工。因该巷道走向不稳定,巷道坡度变化大,所以使用有多部内齿轮调度绞车。当日8时接班后,为了运出本班的矸石,班长对工作进行了布置分工,除安排信号工、把钩工、推车工外,还安排1人操作绞车,并对绞车操作工重点交代说:“你开车注意点,等车到底弯道后,我给你晃灯,你就停车松闸,再下来推车!,,绞车操作工说:你放心吧!”接着挂钩推车,矿车下放过了变坡点,班长也跟着下坡。当矿车行至离底弯道18 m左右时,班长突然发现道中还有其他人员作业,就喊绞车操作工停车,绞车操作工没听到;紧急中班长又面对上方拍了几下风筒,示意快停车。此时绞车操作工看见有矿灯晃动,误认为矿车已到底弯道,就停机松开闸准备下坡。此时矿车飞车下滑,掉道后又滑出5 m左右,撞着在道边圆木垛上休息的2名工人,造成当场1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事故。
事故原因:
(1)用晃灯代替信号,严重违章; (2)操作工对班长的违章指挥没有抵制; (3)巷道内其他的人员未在安全地点休息;
(4)违反斜巷提升“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和斜巷内作业必须与
12、下口信号工、把钩工、绞车操作工联系清楚的规定。
经验教训:
(1)绞车操作工必须按正规声光信号进行操作,不得用晃灯或其他约定方式代替信号; (2)绞车操作工应坚决抵制违章指挥;
(3)井下各类人员必须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工作间歇时应避开危险区段。 [案例3] 某矿掘进下山巷道,JI)_一11.4调度绞车,因下空矿车,绞车操作工违章不送电开闸放飞车。由于轨道有杂物,矿车忽快忽慢,但绞车滚筒由于惯性作用速度很快,造成松绳盘圈,挽成大圈,刚好套在操作工脖子上,当场被钢丝绳勒死。
事故原因:
(1)绞车操作工不送电开闸放飞车,严重违章; (2)轨道障碍物较多;
(3)绞车操作工操作时精力不集中,对事故处理反应迟钝。
经验教训:
(1)下放车辆严禁放飞车;
(2)绞车操作工操作前要认真检查轨道状况,操作时精力要集中。 .
四、操作时相互配合不当,发生松绳冲击造成断绳跑车
[案例] 1983年4月15日,某建井处在某矿采区轨道上山施工。由于把钩工违章,在松绳8 m~9 m的情况下,即把挂上的重车推过变坡点送人斜坡道,产生极大的松绳冲击力,造成断绳跑车事故,撞伤下口信号工,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事故原因.
(1)把钩工违章,在松绳过长的情况下将矿车推过变坡点滑人下坡道; . (2)绞车操作工没有在松绳过多的情况下先紧一下绳再配合把钩工推车下坡。
经验教训: (1)绞车操作工必须明白松绳冲击的危害,注意防止松绳冲击; (2)加强管理,信号把钩工和绞车操作工之间要注意配合协调作业。
五、绞车操作工操作不当,造成带绳跑车
[案例] 1975年9月21日,某矿斜井系单钩串车提升。绞车操作工接班后提了一钩即停车,但停车后没有对绞车施闸制动即离开岗位。此时钩头挂的一列矿车仍在车场的斜坡上,矿车在其自重作用下带动绞车滚筒运转向坡下滑行,到大斜坡后,发生带绳跑车,一直跑到井底,把正在井筒中行走的1名工人撞死。
事故原因:
(1)提升的矿车未完全停稳,绞车操作工擅自离开操作台;
(2)绞车操作工离开操作台时,没有闸住保险闸,手动工作闸又处于松闸状态; (3)绞车操作工对井口轨道坡度不熟悉,不清楚矿车在井口车场的稳定停车位置。 ’
经验教训:
(1)绞车停车时必须保证工作闸和保险闸都处于紧闸状态; (2)绞车操作工应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3)绞车操作工应熟悉轨道和车场布置,明白矿车的稳定停车位置; (4)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六、绞车操作工未认真检查钢丝绳,造成断绳跑车
[案例] 1995年11月15日,某矿某掘进头,用底卸式矿车出货,配用绞车JI)_一11.4型,该巷坡度超过15。,坡长120 m,由于小绞车安装位置不合理,在靠近煤帮处安装,因此,钢丝绳总是跑偏,容易被磨损或压扁。由于绞车操作工上班没对钢丝绳作认真检查,钢丝绳有一处被压扁宽40 mm,再加上把钩工违章多挂车(挂2个重车),当车拉至巷道3/4处时,绞车操作工看到下部有灯光(有人在巷道行驶),便紧急刹车,造成断绳跑车,撞伤1名工人腰部,造成终身残废。
事故原因:
(1)绞车操作工上班没有对钢丝绳作仔细检查,钢丝绳存在重大隐患未被发现; (2)把钩工违章多挂车; (3)绞车安设位置不合理。
经验教训:
(1)首先把好绞车安装质量关,给绞车的操作与维护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2)绞车操作工上岗要对绞车的安全状况作全面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后再运行;
(3)工作中严禁违章多挂车。
七、违章甩车掉道造成事故
[案例] 1996年月El,某矿斜巷正在下放物料,由于中途有10 m平巷,又因绞车所装料轻,矿车一次下不去。运料工急于完工升井,打信号上提矿车20多米,想靠惯性把车甩下。由于车速快,矿车掉道,将运料工当场挤死。
事故原因:
(1)运料工(非信号工)违章乱发信号; (2)绞车操作工未了解情况就放车,处理不当。
经验教训:
(1)车到平巷处,应打信号慢下松绳并推车,使车推过平巷,再打信号正常下放; (2)绞车操作工要按规程办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八、绞车连接装置用其他物料代替销子造成事故
[案例] 1980年8月10 El,某矿零点班,斜巷绞车操作工1人,推车工2人负责下空车、提重车。每次下2辆车,4点10分,由于当时无销子,其中一推车工提议找个杂木棍代替,另一推车工是新工人,不太懂行,但他知道这样做不安全,就去大巷找销子,没找到。老推车工说:“用杂木棍也可以,下吧”。当时杂木棍插在销孔里感觉还挺结实,这就推车下坡。当车行到10 m时,杂木棍折断,车像箭头一样跑了下去,火星直冒,转眼到了井下车场,撞死1名升井的工人。
事故原因:
(1)推车工安全观念不强,没有按规程规定作业;
(2)推车工明知杂木棍不能代替销子,但有饶幸麻痹思想,造成了跑车伤人事故。
经验教训:
(1)加强安全思想教育,不懂安全不懂岗位技术的新工人不准上岗; (2)井下作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升井人员应注意观察,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九、斜巷绞车运输未送警示灯而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 1993年1月28日,某矿八点班西大巷轨道下山的作业人员打电话要一车板皮。上山口绞车操作工知道后就连接板皮车往下山送,信号工未送红灯。当下到巷道中间泵房时,当班泵工正从泵房出来,由于未送红灯,加上水泵正在运行,声音大,该泵工被突然下到身边的矿车撞击头部,倒在轨道上。其头部被碰50 CITl2伤口,流血不止,10分钟后死亡。
事故原因:
(1)绞车操作工、信{-IT~车时未送红灯就下放矿车; (2)水泵工上轨道前未注意观察。
经验教训:
(1)绞车操作工、信号把钩工必须切实负责,下放矿车必须送红灯; (2)行人经过轨道前要先仔细观察是否有矿车运行。
十、斜巷矿车掉道硬拉断绳跑车
[案例] 1991年5月10 El,某矿斜巷绞车提升时,由于对钢丝绳检查不细,平时不注意维护保养,直径因磨损已经缩小并有断丝。向上提升时,发生矿车掉道仍然继续硬拉,结果钢丝绳被强力拉断,造成跑车事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原因: ’
(1)由于钢丝绳承受猛烈拉力,加上钢丝绳因磨损、断丝后绞车操作工强度已经降低,故而断裂造成跑车;
(2)轨道质量差或道床清扫不好;
(3)矿车出厂质量、规格或检修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容易掉道; (4)硬拉掉道车是造成断绳跑车的主要原因。
经验教训:
(1)轨道质量应保持符合质量标准,道床浮煤、淤泥等杂物应经常清扫干净,保证轨道畅通无阻;
(2)矿车应经常检查,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及时挑出来修理,绝不允许把不合格的矿车投入运行;
(3)矿车掉道应立即停车用复轨器复轨,禁止违章操作硬拉掉道的矿车。
十一、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跑车伤人事故
[案例] 1996年7月14日八点班,某矿防突队瓦斯抽放管道安装班,按照13日下午队干部碰头会的布置和要求向J5621130采面风巷运送了车瓦斯抽放管。14日早晨班前会,队值班干部在该班班长末参加班前会的情况下又具体安排了任务和执行措施。散会后,班长赶到井下参与施工。当日15时,该班出勤的11名职工在队技术员和班长的带领下将管子运到指定位置后,开始由风巷片盘向上车场回收这了台装管子用的空花架车。作业中1次将3台空花架车用直径6 mm油丝绳上了1个8 mm绳卡打成的扣连成串,违章提升。当3台空花架车拉至上平台变坡点时,连接第3台空花架车的绳扣脱扣,造成跑车事故。当失控的 第3台花架车沿长95 1TI、坡度23。的轨道向下跑至距风巷片盘口10 rn处时,将正在行走的该队1名职工撞伤头部,当场死亡,造成严重的跑车伤亡事故。
事故原因:
(1)现场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违反斜巷小绞车提升“三固定、四保险”的规定,违章在保险绳长度之外用油丝绳扣连车;
(2)职工安全意识差,作业措施落实不力,重生产轻安全,违反斜巷运输“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3)现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章指挥作业时,竞无人制止或提出异议。
经验教训:
典型法制案例范文第5篇
1、维修人员维修完溜子后,在未清退溜子周围作业人员的情况下便打点开机调试,溜子开动后作业人员不慎落入溜槽内绞伤致死。其中维修工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蛮干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工作面作业人员发现溜槽内跌落有单体支柱,随即打点停溜前去处理,突然溜子启动将作业人员闪在溜槽内绞伤致死。其中溜子司机在他人打点停机后未查看停溜原因也未打信号再次启动溜子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溜子司机开动溜子后坐在溜子机头处睡觉,在其睡着后翻身时头部被联轴器绞住致死。其中溜子联轴节无防护隔离设施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人员在溜子掉大链后采用开动溜子进行上链,在作业过程中因机尾无压柱致使机尾翻翘将作业人员砸伤致死。其中溜子敷设不平直发生掉链故障且机头未进行固定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5、人员在接溜槽时恰逢掉闸停电,于是前去变电所送电,工作面打眼工作业发现停电后,既不找电工也不找司机擅自启动溜子查看是否送电,恰逢刚送上电,溜子启动将接槽人员刮伤致死。
6、由于溜子安装位置不合理,致使溜子使用过程当中经常出现掉链,在掉链后人员采用点动溜子处理掉链,在处理过程中因机头压柱不牢固,拉翻机头挤伤作业人员。其中机械设备安装、验收制度执行不到位,致使机械设备不合格便投入使用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7、在处理溜子掉链故障时,点动溜子时未发现有人踩在溜子上即行点溜刮住其脚后,紧急制动失灵将其右腿刮断。其中在作业过程中未经认真查看便开溜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机械设备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致使制动失灵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8、人员在延伸溜子后 采用扛钩代替压柱固定机尾,在溜子运行中扛钩脱落致使机尾翻翘发生伤人事故。其中相关部门未对溜子机尾如何固定进行明确规定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9、人员在他人停机修理转载溜的时机下未与其取得联系站在转载溜上处理转载溜与工作溜之间的刮板,在其作业时他人已完成作业要开转载溜试车,转载溜启动将其抛下受伤致死。其中人员启动溜子试机前未进行安全确认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0、溜子机头处溜煤嘴被堵,人员违章不停止运行溜子便使用钢管去捅,致使钢管不慎被刮板刮住将其带入机头绞伤致死。其中机头及溜煤嘴无防护隔离设施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皮带机伤人事故案例(10例)
1、工人在皮带机头巡检皮带运行情况时,由于联接筒观察窗缺少护罩,不慎将手托入窗内,致使本人受残。
2、皮带运行期间皮带司机发现机尾滚筒内有杂物,其未停止皮带运行便伸手到滚筒内往外清理杂物,将其卷入滚筒致死。其中机尾滚筒无防护隔离设施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3、人员在完成接带作业后,需进行开动皮带试机,皮带司机冒险蛮干,在操作人员还未撤离的情况下未打信号便行开动皮带致使作业不慎被卷入滚筒致死。
4、人员在对皮带机接带时,由于皮带不能对接住,于是开动皮带机进行拉拽,致使作业人员被卷入滚筒致死。其中在开动皮带时,作业人员未撤离皮带滚筒附近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5、维修工违章在皮带运行期间下到皮带机尾坑内检查皮带清带器,不慎被卷入底皮带上,挤压致死。其中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冒险盲干,不停机情况下进入皮带机尾坑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6、人员在对皮带机接带时,因接头输送带短不好钉带需倒转点皮带,于是班长去开车,2人用钳子拽住皮带,一人站在皮带机头扶住钉带机,在班长点动皮带后机头晃动上方站立人员失衡,将左腿挤入滚筒受伤致死。
7、在换打输送机卡子时,站在机械运转部位且司机开车前,未认真观察和提醒作业人员站稳不慎落入滚筒绞伤致死。
8、在进行安装皮带机头卧底时,人员使用倒链吊住减速器的起吊鼻进行起吊过程中起吊鼻突然断裂,导致吊起的皮带机头突然下落,将工作人员砸伤致死。其中在起吊过程中仅吊住减速器起吊鼻进行起吊,造成超过起吊鼻的承载极限发生断裂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9、巡检工发现皮带下料口堵塞后,前去停止皮带运行后返回下料口处理。在其处理过程中皮带突然启动将其卷入滚筒致死。其中巡检工停止皮带未闭锁启动开关,皮带司机擅自脱岗,在其回岗后未查看停机原因,也未进行观察便启动皮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0、在拆除皮带作业过程中需进行拖拽作业,人员违章采用皮带滚筒代替小绞车将钢丝绳缠在滚筒上开动皮带进行拖拽时钢丝绳被滚筒缠死,在倒转皮带试图将钢丝绳处理出滚筒时将作业人员带入滚筒绞伤致死。其中相关技术部门在进行拆卸作业前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令作业人员学习,遵照执行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采煤机伤人事故案例(4例)
1、在工作面安装采煤机滚筒时,由于滚筒欠高于是在顶板锚杆上悬吊倒链并使用螺母拧在锚杆上固定,使用倒链进行起吊作业,起吊过程中锚杆上用来固定倒链的螺母突然被拽脱致使滚筒掉下并翻倒,压伤周围施工作业人员。其中固定倒链方法不当且紧固不牢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采煤机司机违反规定在采煤机停止工作或检修时,未打开其磁力起动器隔离开关及滚筒离合器致使人员在滚筒附近作业时,他人误启动采煤机发生滚筒伤人事故
3、在进行拆卸采煤机作业时,因需要拧开采煤机底架下面的螺丝,人员在未对采煤机进行固定的情况下便躺在溜子上拆卸螺丝,致使在螺丝被拆开后采煤机发生下移将其压死。其中在进行拆卸工作前未制定相关安全措施,并组织贯彻学习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4、人员在采煤机运行期间违章跨越刮板机,右脚不慎被卡住并陷进滑道与电缆槽之间的空隙内,身体倒在溜子上被托运至截割滚筒上绞死。
支架伤人事故案例(6例)
1、人员在关掉前立柱供液手把更换前立柱腔液管时,本应拔掉前立柱腔液管,由于其操作失误,误将后立柱腔液管拔出,致使前后立柱下腔液管全部失压发生支架自降伤人事故。其中操作人员粗心大意,未认真辨别确认管路便进行操作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在移架过程中,由于必须提高支架底座方可实施移架作业,作业人员于是采用轨枕支住支架前梁当作“支杆”,操作液压手把回缩液压缸以提高支架,在操作过程当中发现“支杆”受力不均发生倾歪现象,于是操作人员便立即前去调整“支杆”,由于其未将操作手把打回“零”位,导致支架缸继续回缩支杆”倾歪,前探梁突然下降将其压死。
3、人员在向工作面运送金属网时,因工作面溜子处于运行状态,影响运送,于是便站在机尾向工作面扔投,扔投时不慎将金属网的一端抛落在支架操作手把上,另一端被刮板机拖带,拉动了护帮板的操作手把,导致护帮板突然撑开将在其下方作业的人员挤死。其中作业人员冒险蛮干,不停溜子向工作面抛扔金属网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液压支架操作阀组无防护设施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4、在采煤工作面拆卸吊装溜子减速器时,作业人员贪图省事,采用液压支架进行起吊,在起吊时操作人员误操作护帮板控制手把,导致护帮板突然下落将在作业人员挤死。作业人员违章使用液压支架起吊设备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5、在支架运送到位后,设置卡轨器阻车进行摘钩,由于卡轨器设置在有坡度地段且两个卡轨器不同步,致使卸车过程中卡轨器移位支架倾斜摆动伤人。
6、在回收运送排头架时,采取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支撑固定顶梁,对排头架进行捆绑时单体支柱发生倾倒,排头架顶梁突然下落将下方作业人员压死。其中人员在支撑顶梁时不使用专用的支撑工具使用单体液压支柱且未采取防倒柱措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其它事故案例(26例)
1、物体穿刺事故
材料车运送长料时人员违章操作,跟车运送,过岔道时摆动跳掉,跟车人员未发现及时躲避被长料刺伤致死。其中道岔敷设不合格发生跳道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物体飞溅伤人事故
工作面支架发生歪斜后,人员采用圆木一端顶在支架头,一端顶在煤机进行调整,支架移位后圆木松脱掉落在运行的溜子上,刮板刮住圆木将其折断飞溅打伤采煤机司机。
3、重物滚落伤人事故
人员违章将皮带托辊放在皮带上,且未进行固定和采取防滑措施开动皮带下运托辊,运行期间托棍下滑抛滚砸伤皮带侧行人。其中对员工的思想教育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蛮干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4、物体打击伤人事故
运输移变时,由于巷道压力大,造成巷道高度不足,于是作业人员便拆除轨道,采用强行拖拉移变作业,因底板浮煤、杂物清理不彻底,在运行中移变被掩埋在浮煤中的挡煤板挡住,拉断移变底托架三角铁,崩飞打伤附近人员致死。
5、矸石山卸载架滑轮断轴事故
矸石山卸载架上升时,因卸载架动滑轮轴磨损超限,长期失修,日常检查维护不到位,导致动滑轮轴断,支撑扛崩出伤人。
6、真空开关翻倒伤人事故
人员在移动真空开关时,使用撬棍撬住开关下方进行移动,在移动过程中开关突然翻倒将作业人员压伤。其中作业时无人员指挥,各作业人员配合不协调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7、回柱伤人事故
在回柱作业时,因支柱钻底严重采用回柱绞车回柱,在回柱过程中看顶人员距离过近,致使柱子突然崩出将其打伤致死。其中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撤离到安全区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8、棚梁倒塌伤人事故
在使用绞车牵引移动转载溜时,在牵引过程中溜子卡住支护棚腿将其拉倒,顶梁掉落砸伤作业人员。其中作业前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确认工作,未处理影响作业的棚腿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9、锅炉爆炸事故
车间使用土制锅炉,司炉工夜间离岗,锅炉停火,排汽胶管结冰堵塞,在早上返岗后重新生火,锅炉蒸汽无法排出聚集在炉内压力越来越大直至发生爆炸。
10、挤压伤人事故
抓岩机司机操作时信号工对其喊话指挥开机,司机未听清于是将头伸出操作室查看信号工说什么,腿部误触动径向滑车的操作手柄使司机室移动,司机头部缩回不及被挤伤致死。信号工在发号开车信号时不使用信号装置而是喊话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1、高压管路伤人事故
因活节溜嘴与高压胶管连接不使用U型卡,而是采用铁丝绑住且捆绑不牢,在浇注混凝土时,高压气管脱打在人员身上将其砸倒,头部正好碰在槽钢端头致死。
12、煤泥伤人事故
因井底煤库发生水煤溃泄涌入巷道造成巷道内存积大量泄煤泥且过深,于是人员组织将煤泥装车拉出,有一人员找来废旧风门放在煤泥上然后踩在上边欲滑到中部查看情况,不慎跌入煤泥中陷入窒息死亡。
13、钎子打人事故
在司机驾驶装岩机进行作业时,操作不谨慎,顶板上遗留的钎子绊住装岩机起重环,司机继续驾驶装岩机进行翻矸钎子突然脱开回弹打在司机头部致死。其中打锚杆时遗留的钎子未及时进行处理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4、吊装伤人事故
人员使用吊车及倒链相互配合吊装物件,在吊装过程中配合不协调,倒链提升过快造成吊车那边悬挂钢丝绳不吃力发生松绳从吊车主钩内脱出,物件快速向倒链方向滑翻撞伤周围作业人员。其中吊车主钩无锁扣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15、矸石飞滚伤人事故
掘进工作面迎头积矸多,在放炮后未等迎头矸石稳定下来,人员就到工作面进行支护作业,致使矸石突然下滚砸伤人员。
16、物体打击事故
在运输耙斗机过程中因巷道断面小,巷道内安设的管路存在卡阻现象,未进行拆除处理的情况性爱便开始强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卡住管路法兰盘使管路发生弯曲,在车辆继续行走时法兰盘突然断裂,被弯曲的管路回弹打伤护送人员。
17、机械伤人事故
用撬杠撬管子时,在2人撬不动的情况下,让扶垫墩人员一起撬,才将管子撬起,撬起后垫墩翻倒,其中一人便去扶垫墩,在其松手后,因管子较重,2人压不住撬杠,致使撬杠突然弹起将作业人员打伤致死。
18、溜煤嘴坍塌伤人事故
在煤库通过溜煤嘴往皮带上放煤时,煤库壁四周的原煤突然坍塌落下冲击溜煤嘴将其冲击脱落坍塌伤人。其中溜煤咀连接件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锈蚀严重致使受冲击坍塌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9、挤压伤人事故
人员采用倒链挂在顶网上,然后用绳钩挂在钻机下端一侧,开始拉动倒链移动钻机,在移动过程中钻机侧翻挤伤致死周围人员。其中人员作业时绳钩所挂位置不当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0、溺水事故
选煤厂员工私自到浓缩池涮墩布不慎跌入溺水死亡。其中相关部门管理不善,未禁止人员到浓缩池涮墩布等作业且池子周围无防护隔离设施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1、塔吊倒塌事故
在塔吊起重时基座突然坍塌,致使塔吊倒塌发生伤人事故,其中塔吊基座施工不合格且使用期间多次超负荷起吊致使基座严重损伤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2、单体液压支柱三用阀飞崩伤人事故
回柱工在回柱时发现三用阀变形,回液勾无法插入三用阀内,便违章使用石块敲砸回液勾,三用阀在高压液的作用下脱位飞出,打在其脸部。
23、皮带逆止器断裂抛滚伤人吊装伤人事故
使用吊车吊放溜槽时,吊放到位后未认真检查溜槽是否放稳放平便盲目大力抽拽捆绑溜子的钢丝绳,致使溜槽滑落将其砸伤。
24、锚杆机伤人事故
作业人员在未认真观察前方是否有人的情况下开动锚杆机调机将前方人员扎伤。锚杆机司机在开动机器前未进行安全确认,便开动锚杆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5、耙斗机伤人事故
移动耙斗机时,用旧钢丝绳做绳套,由于旧钢丝绳抗拉强度不够,导致绳套拉断,耙斗机发生跑车伤人。
26、搅拌机伤人事故
典型法制案例范文第6篇
化工行业
综述‟化工行业具有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生产工艺长、连续性强等特点;生产使用的物料大多具有燃烧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化工专业设备多,设备运行环境苛刻,且生产装臵日趋大型化、自动化。在化工行业中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只要任何一个环节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的预防和有效的监控,随时都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尤其应注意试生产,设备检修,开、停车,危险物品的存放等环节,作业过程中坚决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对涉及到危化品生产、储存项目的新、改、扩建时,必须按要求进行设立审批等相关手续,危化品使用企业要进行定期安全评价;对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审批、票证制度,必须在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准施工。
一、试生产环节事故案例
●案例
某化工公司未经审批新建氟化工生产线(最终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厂房由硝化工段、氟化工段和氯化工段三部分组成。该企业未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即进行氯化工段试生产,首次向氯化反应塔塔釜投料,投料结束后通入导热油加热升温,塔釜温度上升到130℃,此时开始向氯化反应塔塔釜通氯气,操作工发现氯化反应塔塔顶冷凝器没有冷却水,请示工段领导后继续加热升温,40分钟后,因物料长时间处于高温状态最终导致其分解,氯化反应塔发生爆炸。造成厂房全部倒塌,死亡22人,受伤29人,其中3人重伤。 ●点评
该公司新建的氟化工生产线最终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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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未挂标识牌),致使反应温度迅速上升,反应釜内的物料大量汽化、釜内压力迅速升高而导致爆破片动作,含甲醛蒸汽的物料从放空管冲出引起火灾,造成1名操作人员死亡。事故发生后,在对该岗位以往操作记录的检查中发现,操作记录中有多处控制指标超标的情况记录。 ●点评
本起事故中由于操作人员未能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在需打开反应釜夹套冷却水降温时,却误打开了蒸汽阀,致使釜内压力迅速升高而最终引起了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在生产现场该公司未对输送属于危险化学品物质的管道进行危险标识,违反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中的相关规定。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尤其应加强对操作人员应会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极为重要的;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⒈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⒉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实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现场教育的三级教育和培训;
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培训;
⒋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对工业生产中非地下埋设的气体和液体的输送管道进行识别标识,以便于识别工业管道内的物质。管道内的物质,凡属于GB13690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其管道应设臵危险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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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该公司在进行动火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动火作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在选取动火分析的取样点、确定动火分析的合格判定标准、分析时间与动火时间的间隔、动火证的办理过程中都存在着严重违章行为,致使煤气总管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性气体,在煤气管道被割穿的瞬间遇点火源而引发管内气体爆炸,导致一名作业人员高处坠落后死亡。 ●提示
一)、动火作业时公司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以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应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各个人员的职责,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⒈动火作业时应科学确定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取样数量,以及分析数据的准确性;
⒉动火分析的合格判定标准应为: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⒊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
⒋动火人应参与安全措施的制定、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应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三)、在有多个检修项目同时进行时,应充分分析各项检修项目的危险性及相互间的关联性,对相互间有影响的项目,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作业时的相互协调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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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进塔入罐的“八个必须”:
⒈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⒉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⒊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⒋必须进行臵换、通风;
⒌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⒍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⒎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⒏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四)、在布臵生产工作的同时,需同时布臵相关安全注意事项。
(三)设备检修作业事故案例
●案例
某公司净化工段变压吸附岗位气动切断球阀出现异常情况(管道内输送介质为一氧化碳),当班操作工打开旁路,切断变压吸附系统,随后电话通知仪表工段,一名仪表工来变压吸附岗位询问情况后,独自一人到现场去查找问题,操作人员在操作室操作开关配合,过了一会,仪表工告诉操作人员说阀门出现故障,需要维修。十几分钟后,操作人员到外面看,没有看到人,以为仪表工回去了,便没有在意。大约3小时后,仪表工段当班的另一名仪表工发现去变压吸附岗位维修的仪表工还未回来,就立即赶到维修现场寻找,发现他躺在变压吸附平台上,随后立即将他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确认已死亡。事故发生后经过对其他仪表维修人员的询问发现,维修人员对吸附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都不清楚,也未有人告知。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该公司未向仪表维修人员告知在变压吸附岗位维修仪表时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造成仪表维修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事故发生时虽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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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严格把关,并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⒈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⒉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⒊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⒋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⒌其他应注意事项。
四、检修后开车环节事故案例
●案例
某化工厂停车大修,其中一个项目是压缩岗位压缩机(输送介质煤气)检修,包括更换进气阀门、压缩机本体大修等内容。压缩岗位压缩机检修项目即将结束前造气工段已经开车,并向煤气总管输送煤气,同时造气工段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压缩岗位。压缩机检修结束后,未进行验收即准备开车。操作人员未检查进气阀门的开关状态,即开启压缩机,不一会儿就闻到一股煤气味,立即停车佩戴空气呼吸器,现场检查发现进气管道已破裂,有煤气漏出,随即关闭了煤气总阀,避免了更大事故的发生。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压缩机岗位操作人员在开机前未按岗位操作规程的要求,未进行开机前的检查即仓促开车,使进气管道破裂,引发了煤气泄漏事故的发生,因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得当,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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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仓库进行了雨季来临前的安全检查,发现了问题,但没有及时进行处理,最终引发了事故的发生。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采购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材料,如:保险粉应用桶装; 二)、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根据要求安装温度仪、湿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等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库房内温度、湿度、库内存放物品情况,并做好记录; 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教育和培训;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防风、防雷、防雨、防冻等专项要求,明确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五)、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六)、危险物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⒈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仓库中,并应有符合规定的包装,包装上应附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⒉储存物品的地点、仓库、场院应严禁烟火,并配臵符合规定的照明和消防器材;
⒊存放物品的货架、容器等,应具有相应的强度、刚度、耐腐蚀性能;
⒋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采取隔离、隔开、分离的储存方式;
⒌储存化学物品,应按其特性要求存放,并设臵相应的支架或箱柜,配备必要的器皿、工具和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
⒍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⒎储存危险、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防雷、防静电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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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某化学试剂厂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苯为原料,该厂向反应釜加甲苯的方法是:先将甲苯灌装在金属筒内,再将金属筒运到反应釜旁边,用压缩空气将甲苯从金属筒经塑料软管压向反应釜内。一次作业过程中发生强烈爆炸,继而猛烈燃烧近2小时,造成3人死亡,2人严重烧伤。经分析,确认是静电火花引起的爆炸。经计算,塑料软管内甲苯的流速超过静电安全流速的3倍。甲苯带着高密度静电注入反应釜,很容易产生足以引燃甲苯蒸气的静电火花。 ●案例2 某厂环氧乙烷从管道中泄漏,液态环氧乙烷喷出后急剧汽化,使周围空间迅速达到爆炸极限,喷出的物料与裂缝处摩擦产生大量静电,加之设备管道无静电跨接装臵,随即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部分建筑倒塌,2名操作人员被埋在废墟中。
●防静电技术措施
一、减少静电的产生量:如限制液体流速、管道光滑顺直等;
二、加速静电的泄露与中和: 一)、静电接地连接; 二)、等电位连接; 三)、增加空气湿度; 四)、静电缓冲; 五)、加入防静电剂; 六)、穿防静电工作服; 七)、防静电地板; 八)、静电的中和;
三、静电屏蔽
七、报警装置、联锁装置缺陷事故案例
●液位报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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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化工企业采用新的控制系统DCS、报警仪等; 二)、针对采用的新设备等应制定相应的岗位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中应注意的安全要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八、设备、设施缺陷事故案例
(一)使用设备不密闭事故案例
●案例
某化工企业生产沥青类产品,使用原材料有沥青、120#溶剂汽油等,生产过程中先将沥青加热至180℃变成液态后,投到敞口的反应釜中,然后用泵将溶剂汽油打入敞口反应釜中进行搅拌,溶剂汽油遇180℃的沥青,有部分挥发至空气中与空气形成混合气,达到浓度时遇火源即发生爆燃,烧伤了正在作业的3名员工,其中1人死亡,2人重伤。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规定:生产、使用、贮存和运输易燃易爆物质和可燃物质的生产设备,应根据其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不同性质采取相应预防措施。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可燃物质的生产设备为敞口型反应釜,公司对敞口反应釜未采取任何预防措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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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膨胀节更改为金属软管,设备负责人提出两者不能相互替代的意见时,总经理未予采纳。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金属软管不具备金属波纹管膨胀节的温度、压力补偿功能,在该公司设备负责人提出两者不能相互替代时,未能引起公司总经理的重视,仍决定使用金属软管,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二)、企业在检修、安装设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使用符合要求的配件; 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九、盲目施救事故案例
●案例
某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液氨为主要原材料,外购液氨通过槽车运输至公司后,通过管道卸至液氨储罐以供使用。一次在卸料过程中发生液氨泄漏,操作人员闻到一股很浓的刺激性恶臭味后,到事故柜那拿起正压自给式呼吸器准备佩戴,因不会使用,在未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与未穿防护服的情况下,到现场检查泄漏部位,不一会儿即倒在地上,正好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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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冶金行业
综述‟冶金行业容易发生爆炸、灼烫、中毒、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等事故,特别是冶炼生产中的高温液体喷溅、钢水(铁水、铝水等)包倾覆、煤气和氨中毒、爆炸事故以及起重事故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冶金行业主体工艺和设备温度高,产出高温液态金属及液渣在冶炼、转运、浇铸过程中危险性极大,尤其应注意投料时炉料应保持干燥;调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械应符合冶金专业起重吊的要求,因作业环境恶劣,其事故发生率较高;浇铸场地地坑中应保持干燥。生产过程中各种工业气体使用越来越广,如:煤气、液氨等危险物质的使用,在回火炉的操作中应严防空气进入,特别在突然失电时,应立即用氮气保护,维持炉内正压;生产现场存在作业空间狭窄的现象,往往因安全通道不畅而造成紧急情况下事故的发生。
一、原料、半成品、成品堆放事故案例
●案例
某钢管有限公司精整车间一名场地工站立于两堆钢管堆放区之间,进行作业时,钢管堆放处(钢管堆放高度约2.5米)突然倒下一根钢管将其砸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在对该厂的检查中发现企业未制定有关物料堆放的管理规定,生产现场、仓库物料乱堆乱放的情况十分严重。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该公司钢管堆放杂乱超高,且无固定措施,堆放区域与作业区域之间没有足够的安全间距,钢管从高处倒下,造成在此作业的人员受伤致死。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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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出,工人来不及撤离而造成3人烫伤。经调查发现,由于浇铸模具地坑下潮湿,水分被泥芯吸入,在浇注过程中,当高温铁水注入模具型腔后,铁水的高温使泥芯吸入的水分瞬间气化,产生的大量气体集中型腔内不能顺利排出,型腔内的气压增大,最终造成气爆事故发生。经对该公司检查时发现:公司制定了《浇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其中明确规定浇铸前要对浇铸模具地坑、泥芯进行检查,发现潮湿时应严禁进行浇铸作业。
●使用危险物质爆炸事故案例
某冷轧厂回火炉车间,2号钟罩式回火炉通氢气结束,在进行出炉前准备工作(氢气、氮气由本厂氨分解装臵产生),该厂制定的《回火炉操作规程》中规定:关闭氢气流量计后开启氮气流量计供气,只有待钟罩式回火炉外罩温度降到规定要求后,方可拆外罩紧固螺栓。一名操作工因急于下班,在钟罩式回火炉外罩温度未降到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用工具拆卸紧固螺栓,在拆松的瞬间,泄漏出的气体遇空气、火源产生闪爆,造成本人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灼烫事故案例
某特钢有限公司《转炉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规定:入炉散状材料应保持干燥。转炉车间在一次转炉加冷料作业过程中,铸铁脱模泥浆沉积物伴随生铁块一起加入炉内,由于脱模泥浆沉积物比较潮湿,在进入转炉内后沉入铁水,脱模泥浆沉积物内的水分瞬间发生气化,并造成炉内钢渣喷溅,从转炉内喷溅出来的高温炉渣导致作业现场6人遭受不同程度烫伤。事故发生后,企业立即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6名伤者中有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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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尤其应加强对操作人员应会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极为重要的;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⒈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⒉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实行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的三级教育和培训;
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培训;
⒋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一切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叫受限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⒈作业前认真进行危害辨识;
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⒊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实施隔断(隔离)、清洗、臵换通风;
⒋作业前严格进行取样分析; ⒌安排专人进行作业安全监护; ⒍必要时采取个体防护措施;
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⒏在受限空间内动火,必须按规定同时办理动火证和履行规定的手续。
四、用电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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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生产现场情况,在不宜使用380/220伏电压的场所,应使用12~36伏的安全电压;
(6)禁止非电工人员乱装乱拆电气设备,更不得乱接导线;
(7)加强技术培训,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反事故演习。
五、高温中暑事故案例
●案例1 某铸造企业采用电炉熔炼,造型、浇铸工作由两班人员分别进行作业,因受市场影响,产量下降,企业决定将造型班、浇铸班合并,造型人员即要造型又要浇铸。某日天气预报报告气温37℃,当第三炉熔炼结束,浇铸完成后,有数名造型工人出现头昏、心慌、恶心等中暑前兆,经送医院紧急医治恢复正常。 ●案例2 某带钢有限公司带钢生产流水线上,在夏季高温季节时,公司采取每班由两批工人每隔2小时轮流进行作业的方式进行生产。某日,流水线上一名工人有急事请假离厂,与他轮班的工人未让车间安排的顶岗工人前来作业,其在连续工作数小时后,出现头昏、恶心等症状,因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后逐渐恢复正常。
●高温作业相关知识
高温可使作业工人感到热、头晕、心慌、烦、渴、无力、疲倦等不适感,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的改变,主要表现在:
⒈体温调节障碍,由于体内蓄热,体温升高;
⒉大量水盐丧失,可引起水盐代谢平衡紊乱,导致体内酸碱平衡和渗透压失调;
⒊心律脉搏加快,皮肤血管扩张及血管紧张度增加,加重心脏负担,血压下降。但重体力劳动时,血压也可能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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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一)、高处作业时公司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以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二)、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
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身体必须健康,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的人员不能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
⒉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带要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防止挂钩滑脱;
⒊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衣着要灵活、轻便,禁止穿硬底鞋和带钉鞋和易滑鞋;
⒋不准在没有防护设施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⒌距地面3米以上的作业处,要设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
⒍在层高3.6米的屋内作业,所用的铁凳、木凳、人字梯等,要栓牢固,并设防滑装臵;
⒎铁凳、木凳两点间的跨度不得大于3米,铺板宽度不得小于25厘米;
⒏作业要用的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⒐禁止两人同时在高凳上工作;
⒑不准站在小推车上或不稳的物体上操作。
七、设备检修事故案例
●案例
某铸件厂一次混砂机故障,因当天天色已晚未完成检修任务,机修班安排一名机修人员第二天赶在上班前完成检修任务。第二天机修工考虑到混砂机设有门机联锁安全控制装臵,就未在混砂机电源开关处悬挂“有人工作 禁止合闸”的警告牌,独自进入混砂机内进行检修,舱门带到仅留有150mm缝隙。当班混砂工人当天上班也较早,没有预先检查一下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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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作业环境缺陷事故案例
●安全通道不畅事故案例
某铸造有限公司生产产品为中大型机器箱体,铸造车间现场堆满了造型好的砂箱,仅留500mm左右的通道供人通行,原先安全通道均被占用,一次在浇铸完成后,操作人员进行落砂作业时,工件突然倒落,将一名无处躲藏的作业人员压在其下,被其他人员救出后,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作业场所照明不足事故案例
某铸造有限公司造型后的砂箱采用流水线输送,其驱动装臵设臵在地下一层,企业未按设计要求安装照明装臵,就开始设备调试,在调试过程中,调试人员进入地下查看设备,因光线不足,一脚踩空摔倒后被转动的机器带入,紧急停车后,送医院治疗最终落下残疾:左腿截肢。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一个案例中企业违反《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2008)作业区的布臵应保证人员有足够的安全活动空间,不应妨碍人员工作和造成危害的规定;第二个案例中企业违反《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工作场所均应设臵正常照明的规定,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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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行车作业十不吊:
⒈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⒉物体质量不清或超负荷不吊; ⒊斜拉物体不吊;
⒋重物上站人或有浮臵物不吊; ⒌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及指挥信号不吊; ⒍遇有拉力不清的埋臵物时不吊; ⒎工件捆绑、吊挂不牢不吊;
⒏重物棱角处与吊绳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⒐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⒑钢(铁)水装得过满不吊。
十、交叉作业事故案例
●案例
某钢铁有限公司将厂房油漆工程承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包工头带领两人到公司进行油漆作业。事发当天,钢铁公司厂内机动车司机驾驶运热铁水车在特种车辆运输专用通道上倒车,准备进车间装运热铁水。由于时近中午,油漆包工头突然进入该特种车辆运输专用通道,头朝上叫唤一起作业的员工下来吃饭,未注意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专用铁水运输通道禁止入内”,未观察到铁水车的运行情况,被该车撞击倒地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该公司违反规定将油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由于油漆包工人员缺少基本安全常识,冒险进入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禁止进入的区域,导致自身被撞身亡。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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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机械行业
综述‟机械行业生产过程主要为加工、装配,容易发生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起重伤害等事故。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机加工设备多为厂家定型设备,设备自身安装有安全防护装臵以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对安全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要督促员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在生产区域内要合理布臵各个作业区,做好作业区内物品堆放、作业的组织工作,严格危险物品存放区的管理,如:油漆、乙炔、氧气等;要着重强调在行车作业、电焊作业、油漆作业等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以确保安全生产。
一、原料、半成品、成品堆放事故案例
●案例
某机械厂的原料场上,一名场地工站立于原料堆放处与输送带中间,在对原料进行剪切作业时,身后的原料堆放处(原料堆放高度约4米)突然倒下一捆重约600公斤的原料包,将其压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在对该厂的检查中发现企业未制定有关物料堆放的管理规定,生产现场乱堆乱放的情况十分严重。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该厂原料堆放杂乱超高,且无固定措施,堆放区域与作业区域之间没有足够的安全间距,原料从高处倒下,造成在此作业的人员被压致死。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⒈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要害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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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压铸机安全防护门上的安全联锁装臵属于压铸件的安全防护装臵,该压铸工不仅未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而是将其拆除,造成在误操作时联锁装臵彻底失去作用,未停止运行的机器将其挤压致死。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严禁私自拆除、改装设备安全防护措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四)、联锁装臵的有关知识:
联锁装臵是一种多功能的安全防护装臵,当采用防护罩还不能安全时,则在机器的防护罩、防护门、控制箱上安装机械的、电动的、气动的或机械电动复合的联锁装臵。联锁装臵应具备以下性能:
⒈在有联锁装臵的防护门,关上后才能启动机器,机器开动后,防护门就不能打开了;
⒉防护门打开时,机器的启动机构被锁住,或与电气开关脱离接触,机器无法启动;
⒊联锁装臵本身失灵时,能阻止机器开动。
三、起重机械作业事故案例
●案例
在某有限公司的五号车间内,一名立式机床操作工将一块重约4.3吨的H型钢工件用电动单梁起重机(俗称行车)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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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焊作业事故案例
●案例
某机械厂结构车间,招聘一名电焊辅助工,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即安排至车间跟随一名有证焊工进行焊接辅助作业。一天下雨该名辅助工穿的布鞋已全部潮湿,当其到生产车间用右手合电焊机电闸,左手扶焊机一瞬间,即“哇”大叫一声倒在地上后,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该名辅助工因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缺少对电焊作业危险性的认识,在电焊机接地失灵,机壳带电,自身未穿绝缘鞋的情况下进行送电,造成了触电事故的发生。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以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对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极为重要的; 二)、企业要切实落实电焊作业中的触电预防措施:
⒈要正确使用合格的电焊工具; ⒉要正确接线和敷设;
⒊要注意进入金属容器、井下、地沟等处作业时,严禁将电焊机和照明用的行灯变压器带入,防止一次电压引发触电事故;
⒋在潮湿环境作业应穿绝缘鞋或站在干燥的木板上。工作服、工作鞋、手套要保持干燥,才能保证绝缘性能不会降低;
⒌在拆除电源线、消除电焊机故障、移动电焊机及焊工离开现场时切记将电源开关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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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细则进行处理; 五)、使用油漆需注意事项:
⒈防火措施。油漆作业场所禁止吸烟和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禁止穿钉鞋上岗操作;
⒉油漆作业中需要动火检修焊、割时,应按照程序,并且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能进行作业;
⒊车间应设强力通风设备,自然通风条件要好。调漆房、喷漆柜、干燥室也应采取局部通风,防止易燃液体蒸气达到爆炸浓度。发生火灾时要关闭通风设备。
⒋油漆作业场所禁止生火炉取暖,蒸气管上不准烘烤棉织品,特别是沾漆的布、手套等;
⒌油漆作业场地和调漆房必须经常打扫,随时清除漆垢、干残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 纱、抹布应每天清除,不能乱丢,应放入加有清水的金属箱内加盖密闭,沾有油漆的工作服应挂在固定通风的地方,工作服内不能装沾漆的棉纱等,以防自燃;
⒍调漆房、烘烤房、仓库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装臵,如干粉灭火器。
六、用电事故案例
●案例
某机械厂车间内,两名员工为了赶一批急着要交货的产品而进行加班,作业过程中在铣床上加工零件的操作工触电晕倒,在一旁给零件锉毛剌的另一名操作人员也同时因地面积水导电而被电击晕倒,待其苏醒后发现铣床操作人员已无任何反应,经送医院抢救确认已经死亡。经现场检查发现:由于铣床安装时未进行固定,在日常使用中,由于设备的振动而造成移位,铣床的动力电线过短,且未采取电击防护的基本措施,使动力电线不断地与机器外壳摩擦而造成破裂。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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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漏电和其他故障,应及时处理;对不能修复的设备,不可使用其带“病”进行,应予以更换;
(5)根据生产现场情况,在不宜使用380/220伏电压的场所,应使用12~36伏的安全电压;
(6)禁止非电工人员乱装乱拆电气设备,更不得乱接导线;
(7)加强技术培训,普及安全用电知识,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反事故演习。
七、劳动防护用品事故案例
●案例
某机械厂机加工车间内,一名操作人员戴手套操作车床进行加工作业,车削过程中,在清理铁削时不慎被旋转地车床主轴卷住,旁边工作的人员发现后立即关掉车床电源开关,车床操作人员从车床甩落至地面,立即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该机械厂未能很好的监督、教育员工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该名车床操作人员违章戴手套操作车床,导致了这起死亡事故的发生。 ●提示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真正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安全设施建设、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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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油漆库房应设臵“严禁烟火”等安全标识; 三)、危险物品储存的基本要求:
⒈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门的仓库中,并应有符合规定的包装,包装上应附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⒉储存物品的地点、仓库、场院应严禁烟火,并配臵符合规定的照明和消防器材;
⒊存放物品的货架、容器等,应具有相应的强度、刚度、耐腐蚀性能;
⒋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采取隔离、隔开、分离的储存方式;
⒌储存化学物品,应按其特性要求存放,并设臵相应的支架或箱柜,配备必要的器皿、工具和工作人员的防护用品;
⒍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