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规划报告范文第1篇
安监总煤装〔2011〕187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有关中央企业:
《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附: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大局,是全国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1〕47号)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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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一五”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取得的主要成就。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指示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持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相继开展了“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等活动,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高。“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局逐步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日趋健全。 “十一五”规划主要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了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煤矿安全生产成效显著。
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2010年与2005年相比,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由5938人减少到2433人,下降59%;重特大事故起数由58起减少到24起,下降58.6%;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2.811下降到0.749,下降73%。
法制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配套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建设,出台了刑法修正案
(六)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制定出台21部部门规章;制定和修订300余项煤矿安全标准和煤炭行业标准。新增设4个省级、7个区域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111个省级直属安全技术支撑事业单位,充实和加强了监察监管力量。完善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实施联合执法,煤矿安全生产法制秩序不断改善。
安全生产投入持续加大。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不断加大安全费用提取力度,增加煤矿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完善煤层气抽采利用相关经济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加强煤层气开发利用;连续投入国债资金150亿元,带动煤矿企业和地方政府投入安全改造资金880亿元,中央财政投入27亿元“以奖代补”资金用于煤矿整顿关闭,治理了一大批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了煤矿“一通三防”等各大生产系统,推进了煤矿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提升了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行政执法不断强化。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十一五”期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累计l7.9万次,查处隐患106.8万条,隐患整改率平均达到96.7%,实施行政处罚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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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经济处罚总额累计达到26.5亿元。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切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努力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各类事故9270起,结案率达98%。
瓦斯治理成效显著。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出台了一系列瓦斯防治规章和技术标准,大力推进以先抽后采为重点的瓦斯综合治理,推进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积极开展瓦斯治理示范矿井、示范县(市)工程建设。2010年,煤矿瓦斯抽采量达88亿立方米、利用量达35亿立方米,分别比2005年上升282.6%和250%;瓦斯事故比2005年减少269起、死亡人数减少154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65%和71.3%。
整顿关闭取得重大进展。大力开展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共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9535处、淘汰落后产能近5亿吨,超额完成将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以内的目标。2010年,年产12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煤矿产量18.8亿吨,占全国总产量58%;产能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产量7亿吨,占全国总产量比重由2005年的45%下降至22%。
安全基础管理不断改善。研究出台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和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小煤矿机械化、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健康和班组安全建设,广泛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2010年全国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64%,比2005年提高19个百分点;安全高效矿井359处,产量10.2亿吨。全国有6000余处煤矿达到省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累计培训煤矿“三项岗位”人员382.7万人次,全国25万名煤矿班组长已轮训一遍。
安全科技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依托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支撑计划,取得煤与瓦斯突出的力学作用机理学说重大突破,开发了一批煤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开展煤矿安全科技成果推广,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59项,完成科技项目3项;总结了14家煤矿企业瓦斯治理技术集成体系,提炼10项煤矿瓦斯治理关键技术;推广了100项瓦斯治理技术成果,实施10项瓦斯治理示范工程,煤矿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
(二)“十二五”时期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安全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安全生产状况由明显好转向根本好转目标迈进的攻坚阶段。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诸多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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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对煤炭的旺盛需求加大了煤矿安全生产压力。煤炭市场需求预计到2015年将达到40亿吨。目前煤炭价格高位运行,个别地区和煤矿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不能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盲目追求产量和经济效益。个别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仍较为严重。
安全基础仍然薄弱,保障能力低。目前全国煤矿企业平均产能不足30万吨/年,各煤矿企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现象,全国煤矿主体专业技术人才缺口约7万人,其中约96%的煤矿企业机电专业人才不足,88%的煤矿企业采矿专业人才不足。井下一线工人流动性大,安全生产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产能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仍有9000余处,大多数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陈旧老化,安全管理水平低。煤矿尘肺病等职业危害仍较为严重。目前,全国已列入整合技改的煤矿有5000余处,在建项目7000余个,“十二五”时期煤炭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工作将全面铺开,兼并重组矿井跨行业、跨地区扩张现象多,办矿标准多层次、办矿格局多元化,现场管理相对薄弱,事故易发。
煤矿灾害日趋严重。我国煤矿约91%是井工矿,在世界主要产煤国家中开采条件最复杂。煤矿开采深度平均每年增加20米以上,随着开采深度和开采强度的不断增加,相对瓦斯涌出量平均每年增加1立方米每吨左右,高瓦斯矿井数量每年增加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数量每年增加3%。矿井突出危险性加大,水、火、冲击地压、热害等灾害越来越严重,防灾抗灾难度加大。
同时,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更面临着重要机遇。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提出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服务、应急处置和救援、社会监督、宣教培训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政府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和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国务院《通知》和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举措是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准则和得力抓手;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设立了“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专节,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工作重点和奋斗目标。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随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步伐的不断加快和煤炭大集团、大基地建设的稳步实施,煤矿企业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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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重组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助于尽快解决煤炭行业增长方式粗放、技术落后、安全保障能力低等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和结构性问题,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重要机遇。
建立健全“六大体系”和全面提升“六个能力”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覆盖全面、监管到位、监督有力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与工业化、信息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门类齐全、配套完备、针对性强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反应迅速、机动灵活、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面向基层、贴近实际、载体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技术装备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六个能力”,有利于加快建设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可持续发展和安全生产工作一切从零开始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严格行政执法,加强责任落实,加强监管监察,加强基础建设,加大安全投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科技进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提升职业安全健康水平,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为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奠定坚实基础,为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进程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安全生产与速度质量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政策、投入、体制、机制等方面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根本性问题,加强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的超前预防,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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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源头治理措施。
强化执法,落实责任。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加强监管监察,严格执法,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严格准入,有序退出。严格煤矿企业安全准入制度,明确矿井规模和抗灾能力标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建立煤矿有序退出机制,关闭灾害严重难以治理、生产力落后、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明确相关政策及补偿办法。
依靠科技,提升素质。坚持“科技兴安”,充分发挥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科技研发与成果的推广应用,不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加强岗位技术练兵,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作业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技术装备支撑保障能力,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继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得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打下坚实基础。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 较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 重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 煤矿瓦斯事故起数下降40%以上; 煤矿瓦斯事故死亡人数下降40%以上; 特别重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 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煤矿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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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完善并落实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落实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目标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等制度。
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经济政策引导作用,促进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继续加大政府在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落实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水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和防灭火等灾害治理资金;加快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依法依规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提高瓦斯、水害、火灾等重大灾害防治能力。完善灾害监控、预测预警与防治技术体系,加强矿井瓦斯、水害、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防控技术措施。继续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制定更优惠的政策、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实施更严格的管理,全面推进瓦斯防治和抽采利用工作。严格遵循矿井防治水“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原则,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实施整合矿区和受水害威胁生产矿井的水文、工程地质补充勘探,查清影响安全开采的老空区、奥灰水等水文地质情况。加强火区治理,完善防灭火系统,淘汰煤矿非阻燃电缆、皮带等。
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建立有序退出机制。加强煤矿地质工作,提高地质勘查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最低产能和建设规模,高瓦斯矿井设计生产能力限定在30万吨/年至800万吨/年,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限定在45万吨/年至500万吨/年;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将技术人员配备列入煤矿安全准入基本条件,提高煤矿建设、生产领域的企业准入标准;坚持调整煤炭产业结构与推进整合关闭相配套,积极推进各产煤地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建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有序退出机制,淘汰落后产能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提高煤炭工业产业集中度,构建安全高效的煤炭产业体系。
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深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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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生产煤矿达到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国有重点企业和新建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加强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发挥班组安全生产前沿阵地作用;继续提高矿井安全生产信息化、采掘机械化水平,着力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进程,全面提高小型煤矿生产力水平,小型煤矿采煤机械化和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到2015年底分别达到55%和80%以上。
提升职业危害防治水平。按照“源头治理、科学防治、严格管理、依法监督”的基本要求,以防治煤矿尘肺病为重点,落实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加强职业危害申报,强化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审查和监督检查,落实煤矿企业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煤矿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机构建设,构建职业危害监督检查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和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实施防治煤矿粉尘、噪声、高温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工程。
(二)完善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和社会监督体系,提高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能力。
完善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体制机制。完善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实施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加强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执法,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加强基层监察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煤矿安全监察力量,建立完善安全监察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分级分类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严格新增执法人员专业背景和选拔条件,建立完善安全监察监管实训体系,实施安全监察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工程,提高各级尤其是一线监察人员执法水平。
创新安全监察监管方式。深化煤矿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建立煤矿安全风险的分类分级制度和分类分级监察监管体制;探讨煤矿工伤保险费率与安全质量标准化挂钩的工作机制,开展煤矿“安全审计”试点工作;完善非法违法企业 “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告发生重特大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职业危害严重且治理不力的企业名单;开展煤矿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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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煤矿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提高监管效率。推进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更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装备;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纳入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二期工程,建成覆盖煤矿安全监察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利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时监测信息,提升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维护和落实煤矿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安全群监员和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拓宽和畅通煤矿安全工作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用好“12350”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及时公布事故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煤矿安全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 加大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健全安全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实施“科技兴安”工程,开展瓦斯、水 、火、冲击地压、职业危害防治等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及重大装备研发,力争在致灾机理和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取得突破;健全完善矿井重大灾害防治技术集成体系。
推广使用先进适用技术与装备。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估、鉴定和推广机制,及时发布先进适用的煤矿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广目录;加大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力度,将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职业危害严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装备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创新和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建立分类监管与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充分发挥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标志、培训、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发展煤矿安全装备制造业,提升煤矿瓦斯治理等重大事故防治技术与装备和安全避险、安全监控、个人防护等安全设备的技术水平,培育技术能力强的安全装备制造企业。
(四)完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提高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能力。
完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修订步伐,完成《煤矿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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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面修订工作;建立法规、规章运行评估机制和定期清理制度,及时修订相关煤炭行业标准和煤矿安全标准,完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支持和促进地方立法,健全完善规范完备、门类齐全、针对性强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
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动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与标准规划及时获取、识别和落实制度;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杜绝“三违”、“三超”行为。
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事故多发地区和基建技改、整合重组煤矿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地方各级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执法信息沟通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煤矿事故查处通报、约谈、分析和督导四项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五)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和有关单位,首批建设大同、开滦、平顶山、淮南、鹤岗、靖远和芙蓉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并建设14支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加强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的储备,做到储备充足、调动迅速、高效救援;推动煤矿企业专职矿山救护队建设,推进煤矿企业兼职救援队伍建设试点;建立健全矿山应急救援(救护)工作机制,尚未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煤矿企业与有资质的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服务协议。
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健全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系统,使各系统的功能向为遇险人员提供安全避险和有效救援延伸,并与紧急避险系统实现可靠连接;加快推进井下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等紧急避险设施建设;全面建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提升煤矿事故防范、人员避险和应急救援等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应急救援基础工作。完善煤矿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建立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与评估;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实现市、县煤矿安全联网。
(六)完善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 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深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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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与效果;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鼓励煤矿企业先招生后招工;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作用,推进班组长安全建设,加强煤矿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提高煤矿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和操作水平。
强化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煤矿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煤炭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逐年扩大地质、采矿、机电、通风与安全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加快培养煤矿生产建设急需的各类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技能型人才;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作用,完善技术服务机制,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和智力支持。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基础建设。建设完善一批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和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贯彻,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
四、重点工程
(一)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加强瓦斯综合防治技术研究,实施煤矿企业矿井通风系统改造。重点加强复杂条件下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治瓦斯突出与爆炸的成套技术装备标准研制。提升瓦斯抽采系统的能力,落实先抽后采和“两个四位一体” 综合防突措施。到2015年,所有生产矿井和产煤县(市、区)均达到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重点地区是山西、河南、贵州、黑龙江、重庆、四川、湖南、辽宁、陕西、安徽、云南等11省(市)。
(二)水灾、火灾和冲击地压等矿井重大灾害治理工程。
加强水害防治基础工作,加大水害综合防治技术研究。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华北奥灰水和兼并重组矿井周边老空区范围和积水量,落实“防、堵、排、疏、截”综合治理措施,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使用专用探放水设备进行井下探放水。实施疏水降压和底板隔水层加固等工程。重点治理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四川、湖南、贵州、江西等地区煤矿水害。进一步加大火灾成因机理分析、火灾预防、监测预警和灾害发生后灭火处理与应急救援的技术装备研究力度;有效防范和及时消除煤矿电缆、皮带、电气、可燃材料支护等存在的外因火灾隐患;加强对东北褐煤自燃区、华北烟煤自燃区、西北低变质烟煤自燃区和南方高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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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燃区煤炭自燃引起的内因火灾隐患的治理,防止内因火灾发生。加大冲击地压发生机理、预测规律和防治技术研究力度,重点治理河北开滦,黑龙江七台河,吉林辽源,江西萍乡,山东新汶、枣庄,河南义马,四川芙蓉,重庆南桐、松藻等矿区的冲击地压灾害。
(三)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程。
2011年底前所有煤矿全部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2012年6月底前所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及中央企业煤矿和国有重点煤矿中的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全部建设完成紧急避险系统;2013年6月底前全国所有煤矿全部完成“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并确保其发挥应有作用,切实提高煤矿安全保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程。
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完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加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将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之一,逐步形成完善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促进机制,进一步推动达标工作。到2015年,全国煤矿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10%以上,中央企业煤矿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90%以上,国有重点煤矿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80%以上。
(五)煤矿机械化改造提升工程。
推进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工程,进一步提高大中型煤矿机械化水平,努力实现采掘生产的信息化和自动化;逐步提高小型煤矿机械化水平。每年重点扶持100个煤矿进行机械化改造,到2015年底,小型煤矿采煤、掘进装载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55%、80%以上,实现全国4000个小型煤矿进行采煤机械化改造,5000个小型煤矿进行掘进装载机械化改造,小型煤矿机械化生产能力提高2亿吨。
(六)安全技术研发与推广工程。
加强深部开采煤岩动力灾害防治、瓦斯灾害防治等基础理论研究和高精度煤矿地质探测等技术研究。重点开展矿井瓦斯、突水、火灾、冲击地压等灾害防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深部矿井热害、瓦斯防治、顶板维护、水灾预防、通讯传感等的关键设备。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建立煤矿安全科技示范工程,先期开展矿区灾害预测预报技术、互联网在安全管理上的应用、应急救援及事故处置技术等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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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教育培训工程。
加大煤矿一线安全检查员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安全检查水平;强化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继续实施“万名班组长安全培训工程”、“万名煤矿总工程师安全培训工程”;建立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重点依托中央煤炭企业和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建设15~20个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完善10个警示教育基地;推进全国煤矿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煤矿安全区队和煤矿安全班组建设。
(八)职业危害治理工程。
加强煤矿职业危害申报和状况普查,掌握职业危害分布状况、危害程度;建立全国煤矿职业危害数据库和国家级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分析实验室;以防治煤工尘肺、矽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推进煤矿噪声、高温治理工作;加强职业危害防治技术和检测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全面推进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设10个尘肺病治疗康复中心。
(九)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程。
建设国家、区域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演练基地,全面开展各级应急协调指挥人员及各级煤矿救援队伍指战员的培训与演练。依托国有大型矿山企业和有关单位,加快建设7个国家级矿山应急救援队,14支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和1个实训演练基地,加强110支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重点地区建设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储备库。
五、规划实施与评估
(一)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实施本规划是各产煤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责任,各产煤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加强协调,切实落实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主要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政策措施保障。
继续强化和完善煤矿安全技改、煤矿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中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落实地方和企业配套资金。完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健全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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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使用的监督机制,适当扩大安全生产费用制度的适用范围,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规范使用方向。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煤矿企业风险抵押金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衔接。落实煤矿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推进煤层气抽采利用税收优惠等相关经济政策的完善与实施,扩大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支持引导煤井下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建设。
(三)加强规划实施与考核。
各产煤地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本地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煤炭工业总体布局和规划之中,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建立严密有效的制度保障。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强化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尽快启动规划重点工程。完善有利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绩效考核体系。
(四)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
建立完善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建立完善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在2013年底和201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编制部门对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进行评估,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经中期评估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的,由规划编制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规划发布部门批准。
十二五规划报告范文第2篇
“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指标确立,应当“好”字当头促发展,重速度更要重质量。今年是我国“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以“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十二五”编制的关键一年。为此,记者近期调研采访了国内多位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主管官员和权威学者,倾听他们对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期望和建议,对“十二五”规划进行前瞻性的探讨。
理性确定经济增速
山东经济学院教授李新运承担完成了国家发改委“十二五”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课题《我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定量测算》。他说,经济增长速度是“十二五”规划的核心指标,但确定“十二五”经济增速,“需要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可行性、趋势性、必要性等方面进行分析。”
“经济增长的连续性保证了合理增速。”李新运分析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GDP平均增速为9.8%。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十一五”前4年我国GDP平均增长10.7%。虽然2008年和2009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但随着国家4万亿元投资和扩大内需政策效应的显现,2010年GDP增速会有明显回升。他的分析结论是,“十二五”期间我国GDP年均增速确定为9%左右较为合适。
“能源环境的可承受力决定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应适度控制经济增速。”清华大学低碳能源实验室主任何建坤分析说,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能源消耗总量不断增加,目前我国每年30亿吨原煤的开采量,已达到开采极限。按照8%的适度经济增长速度,到2020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耗量将达到60亿吨标准煤。如果保持10%以上经济增速,资源和环境的代价都太大,“建议十二五’年均经济增速控制在8%左右。”
不过,保持就业稳定对经济增速也提出了客观要求。我国现阶段社会事业的发展、扩大就业、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需要一定的GDP增速做基础,而就业问题事关民生之本和社会稳定。据专家测算,目前我国每年新增就业人口超过1000万,只有经济增速达到8%左右,全年通过经济增长才能提供如此大量的新增就业岗位。
无论从什么角度分析,受访专家都表示,“十二五”规划应当理性对待增长速度。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认为,当前阻碍科学发展的最大障碍是地方政府根深蒂固的“GDP情结”,“国家规划目标几乎成为各省市增长目标的底线。”他举例,“十一五”规划各地区制定的GDP增长率平均值为10.1%,大大超出全国GDP增长率7.5%,而且层层加码,地市级平均值达到13.1%,县级平均值达到14.2%。“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表明,地方经济发展仍是“GDP挂帅”的思路。
因此,胡鞍钢强调,“十二五’规划制定经济增速目标,应吸取前几个五年规划的经验和教训,防止掉入低质量高增长模式’,即片面追求GDP规模扩张、数量驱动,盲目攀比高指标、高速度,而忽视提高增长质量和降低发展成本,导致经济结构调整滞后,投资消费比例失衡,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压力加大,宏观经济大起大落。”
“在转变产业结构方面,应把发展现代服务业放在更为优先的位置。”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常修泽告诉本刊记者,2009年我国服务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2.6%,与发达国家70%左右的平均水平相比,服务业所占比重偏低。与此同时,应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通过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十二五”期间把居民消费率从目前的35%提高到50%。
“这就要求,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梅松、山东省社科院研究员鲁仁等专家认为,“十二五”期间,我国应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升高技术产业,大力发展信息、生物、新材料、海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走低消耗、低排
放、高附加值、高效率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加强结构调整指标执行
北京大学副校长刘伟回顾道,“十一五”规划中的主要经济结构指标有4个,分别为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服务业就业比重、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和城镇化率,都是预期性指标。
他具体分析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的预期目标为43.3%,但到2009年只达到42.6%,和2005年相比增加了2.3%,慢于每年增长0.6%的预期;2008年的服务业就业比重虽然比2005年提高2%,但在余下的两年里再提高2%仍有一定难度;2009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比2005年提高0.32%,达到1.62%,比预期目标仍然低0.38%,如果按照过去4年的速度增加这一方面的支出,到2010年很难完成预期目标,这说明和GDP总量的扩张相比,在科技进步方面的投入仍然相对偏少和缓慢。此外,“十一五”规划所提出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4%的目标也难以实现,2008年这一比重仅达到3.48%。
胡鞍钢认为,从定量评估的角度看,反映经济结构类的指标很难如期完成,这表明中国已经持续两个“五年规划”没有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可以说,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仍具有路径依赖的习惯作用,某种程度上甚至还向传统的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老路回归。”“从2000年到2009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1.1%,整个经济增长是由工业主导、工业带动的。”受访专家分析指出,重工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从1998年的50.8%提高至2008年的70.8%,甚至高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最高水平。从各地情况看,除了北京等少数地区之外,几乎全国各地都在推行“工业强省”、“工业强市”、“工业强县”,甚至是“工业强镇”的主导战略,“这是典型的GDP挂帅、投资挂帅的传统增长模式。”
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杨伟民告诉本刊记者,2009年我国GDP重新核算总量增加了5000亿元,多数来自服务业,也许到明年这个时候才能知道服务业指标最终能否实现。但即使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我国服务业相对制造业的规模也是明显落后。我国经济总量占全球的8.5%;制造业占全球制造业规模的16%左右,为全球第二。但服务业占比和发展水平只相当于低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因此,“十二五”规划的结构调整指标,多位受访专家都认为必须加强各级政府执行的力度和考核约束,否则“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就有因之失败的可能。 强化减排指标
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一五”规划前4年,全国单位GDP能耗降幅达15.69%。据测算,2006年至2009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3.14%,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9.66%,两项减排目标分别提前超额完成和完成在望。
何建坤说,虽然与“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预期目标相比,目前实现的节能目标还有不小差距,要求今年必须下降5%,难度很大。但预计到今年底,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目标还是能够基本实现。
杨伟民认为,“单位GDP能耗取决于分子和分母的相对关系,虽然我国单位GDP能耗逐渐下降,但能源消耗总量的增长速度太快,按这个速度下去,国内自有资源和国外进口资源都是不够用的。”
因此,在他看来,仅靠降低单位GDP能耗是不够的,还应从能源消耗总量来进行控制。同时,可考虑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能源消耗两个约束性指标纳入“十二五”规划,促进由“高碳增长”向“低碳增长”转变。来自专家的建议包括:
其一,建立“低碳化”能源结构。我国应逐步建立“低碳化”的能源结构,建议新增包括“可再生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等“绿色指标”,积极出台财政激励和扶持引导政策,鼓励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使用,改变当前大量使用煤炭的
传统能源结构,增加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
其二,改革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与价格政策,让“市场手段”发挥更大作用。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引导全社会合理用电、节约用电;加大力度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利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空调、节能汽车、节能灯等。
其三,实行鼓励企业增加节能减排投入的政策。允许企业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费用,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计入成本,专款专用。在银行业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绿色信贷”战略,严格限制向高污染、高能耗、高二氧化碳排放项目和纳入违规排污“黑名单”企业贷款,对符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的企业及项目加大信贷支持。
其四,适当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种类。我国仅对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种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是不够的,建议在“十二五”规划中适当增加氨氮、氮氧化物类以及重金属等其他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指标,以增强对环境的保护力度。
倾力补足社会建设“短板”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被置于“十一五”规划重要位置的民生和社会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但与高速增长的经济目标相比,社会建设仍显薄弱。和超额完成的经济增长类指标相比,反映经济结构类的指标进展较慢,要达到预期目标有一定困难,同时社会建设的力度和效果尚显不足。
中国社科院荣誉学部委员、社会学家陆学艺教授认为,“当今中国的经济结构已经是工业化中期阶段,社会结构却还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可以说,社会建设比经济建设滞后了15年。”以社会阶层结构为例,工业化中期阶段,中产阶层应该达到40%以上。而2008年中国只有23%,离现代化国家应有的“橄榄型”社会结构还有很大距离。
一是财政投入不足。据有关机构统计,中等收入国家在基本保障方面的平均财政支出大约占GDP总量的10.3%,我国这一数值只有5.4%。教育、卫生、住房、社会救助、社会养老5个方面的财政支出比重,均低于同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
二是受体制因素制约,财权、事权划分不清,财权上移、事权下沉,加上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削弱了地方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能力,影响了民生政策的落实。
三是公共政策仍需加强民主化、科学化、透明化以及必要监督,干部考核体系往往更看重经济增长而忽视了民生目标。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丁元竹为本刊记者讲述了一件事:他前不久受邀参加了一个地方“十二五”规划编制研讨会,发现参与者基本都是经济部门,大家热衷讨论的也都是经济增长,“在一些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民生保障和改善类指标只占到20%左右。有限的民生指标还存在重保障面轻保障水平、重人均水平轻社会公平等问题。”
在多位受访专家看来,“十二五”规划应该在社会建设方面作出强有力的政策部署和明确的战略目标任务。(记者 刘雅鸣 王志 李江涛)
1.“十一五”发展成绩奠定城市“十二五”发展基础
1.1 经济保持平稳增长
1.2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
1.3 保障和改善民生
2.改革开放30年发展成就标示城市“十二五”发展高度
2.1 科学总结建国60年我国城市发展和城镇化经验
2.2 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
2.3 城市体系显著完善
2.4 城市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2.5 城市管理体制显著优化
2.6 城市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
3.“十二五”及更长时间内我国城市发展呈现新趋势
3.1 区域一体化与城乡一体化
3.2 科学发展与以人为本
3.3 集群化与网络化
3.4 构建新型社区与市民社会
3.5 文化特色与品牌塑造
3.6 城市群与区域协同
4.中国城市“十二五”时期的基本特征
4.1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承前启后”的关键点
4.2 改革开放进入“深化攻坚”的新阶段
4.3 城市化进程进入“内涵发展”的战略期
02 中国城市“十二五”发展趋势及任务分析报告
1.城市发展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1.1 从三个角度理解城市内涵式发展
1.2 准确城市定位、提升城市形象、塑造城市品牌是城市内涵式发展的实践结果
1.3 从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是城市“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
2.城市软实力成为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2.1 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是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最优方式
2.2 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
2.3 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3.城乡统筹与城乡一体化成为城市发展的新抓手
3.1 城乡一体化制度极大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3.2 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3.3 以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4.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示范意义进一步凸现
4.1 设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是推进深层次改革的重要举措
4.2 浦东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迈向“深水区”
4.3 滨海新区:为中国金融改革探路
4.4 深圳: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新经验
4.5 重庆:为推进城乡统筹提供新动力
4.6 成都:“全域成都”构建城乡体系新框架
5.城市群对城市建设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
5.1 城市群是推进区域协作联合的重要发展模式
5.2 城市群的形成和发展是城市化的高级形态
5.3 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区域一体化
03 中国城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矛盾和问题研究报告
1.国际经济危机尚未见底,经济增长方式亟待深刻调整
1.1 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1.2 我国采取一系列措施应对金融危机
1.3 拉动内需是今后一段时期内应对经济危机的重要手段
1.4 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升级是应对经济危机的根本途径
2.各类民生问题备受关注,统筹兼顾各方利益难度加大
2.1 当前面临的不和谐问题更为广泛和深刻
2.2 当前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多元
2.3 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更高
2.4 统筹兼顾成为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
3.人口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经济社会永续发展任务艰巨
3.1 “十二五”时期我国人口管理面临新课题
3.2 人口资源环境矛盾成为“十二五”时期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
4.社会阶层结构深刻变动,社会建设和管理面临新课题
4.1 阶层结构变化是我国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的深刻体现
4.2 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
4.3 “十二五”时期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两个切入点
5.城市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区域一体化发展需要制度创新
5.1 竞争与合作是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
5.2 我国城市竞争日趋激烈
5.3 制度创新是“十二五”时期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动力
6.城市面临各类风险增多,城市治理任务更趋繁重
6.1 城市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增多
6.2 我国城市治理模式亟待转型
十二五规划报告范文第3篇
《建议》开篇没有确定未来五年经济增长的具体发展数据,强调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表明政府要把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置于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目标首先要把发展内需提高到战略的高度,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将成为“十二五”期间我国调整经济结构的首要任务,在“三驾马车”中,消费首次被排在第一位,以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
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主要手段是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除了要继续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外,“十二五”期间要大力发展七大新兴战略产业,同时要发展现代服务业,明确在特大城市中形成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发展现代农业。要建立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以保障粮食的长期安全;
通过“努力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生产率提高同步”的“两个同步”,调节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公共服务的公平性,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如社保、医疗、教育等在城乡之间分配的差距,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区域发展方面,除了重述“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提法和思路外,指出要加大西藏和新疆等民族地区的发展,发挥中部地区作为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城镇化方面,要“强化中小城市的产业功能,增强中小城市的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同时提出了对户籍改革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放宽落户条件。在城市建设规模上,要“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限制特大型城市的国度扩张,预防和治理“城市病””。走新型城镇化道路;
对外开放政策要由“出口和吸收外资为主转向进口和出口、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实现贸易收支基本平衡,内外经济均衡,减轻外部冲击对国内经济的影响。加强农业国际合作和国际能源资源合作,以强化国内的粮食安全和能源资源安全;
十二五规划报告范文第4篇
机械 受益现代产业体系
“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完善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发展重大技术装备政策、积极有序发展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
由于传统制造业、新兴产业、现代能源产业、现代农业、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等都是未来重点发展的产业,因此以工程机械为代表的机械行业无疑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未来人工成本上涨趋势明确,这将使工程机械的应用率越来越高,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将更明显地拉动工程机械的需求。其次,目前国内工程机械行业规模占全球的比重只有20%左右,并且挖掘机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高,进口替代空间较大。再次,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是十二五规划的重点,将带动工程机械的需求持续增长。
上市公司中,工程机械一线龙头三一重工、中联重科、徐工机械均规划2015年达到1000亿元收入规模,二线企业柳工、山推股份也规划达到500亿收入规模。国泰君安认为,工程机械行业短期受益流动性和业绩高增长利好,中期受益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替代人工、行业整合。重点推荐徐工机械、三一重工、柳工、厦工股份、安徽合力。
节能减排 面临发展新契机
“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从十七届五中全会会议公告来看,政策落实节能减排的决心和目标超出预期,环保行业在政策和资金上将得到很大的支持,十二五将是环保行业的黄金发展时期。在十二五期间,预计我国环保投资将达到3万亿以上,未来5年行业复合增长率至少有20%,到2015年将达到GDP的7%-8%,到2020年环保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环保产业链上游是环保设备制造,中游是环保基础设施建造,下游是环保基础设施运营。环保上游产业的技术和工艺门槛比较高,投资回报率高于下游产业,容易出现爆发性增长的公司。下游产业投资回报率会受到行业政策的限制,重大投资机会在于并购。银河证券认为,污水处理和固废处理是环保行业中最具投资价值的细分行业,工业污水处理投资机会在产业链上游,生活污水处理投资机会在下游,固废处理在整个产业链上都有投资机会。
就节能减排的细分行业而言,以下四个投资方向值得重点关注:节能技术和相关产品的推广,重点领域是工业节能的电机节能和余热、余压利用;资源回收领域和综合利用领域,重点是核电燃料回收、海水综合利用等;“三废”治理中,重点关注脱硝政策出台和垃圾焚烧事业的破冰;撬动节能环保产业的相关专业中介服务,比如EMC、CDM等。
综合多家分析师的观点来看,与污水处理设备相关的碧水源,与电机节能相关的合康变频和汇川技术,与余热利用相关的易世达和海陆重工,与资源回收相关的格林美和九龙电力,与海水利用相关的双良节能和青岛碱业,与垃圾焚烧相关的桑德环境和华光股份,与EMC相关的泰豪科技和智光电气,与CDM相关的天富热电等节能减排概念股,均被分析师看好。
水电 再造五座“三峡”
“推进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
我国水能资源储量丰富,可开发量居世界首位,水电也是我国第二大常规能源资源。
随着我国在碳减排方面压力和责任的增大,水电对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发展低碳经济的作用和效果将会愈加明显。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公开表示,为了达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占比15%的目标,水电将承担至少9%的责任,以当前整个电力建设的平均水平看,水电的发展速度将要明显大于整个发电行业的平均水平,水电投资有望迎来一波高峰期。据英大证券测算,2015年中国水电装机容量计划达到3亿千瓦或者更多,也意味着十二五期间我国至少将有1亿千瓦水电开工建设,基本相当于每年兴建一座三峡水电站。
目前看来,水电将在可再生能源中发挥主体作用,相关企业将受益于国家对重大水电工程建设的支持,包括川投能源、国投电力、国电电力、长江电力等。
新能源汽车 前景广阔
“积极有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作为十二五规划的发展重点,新能源汽车将为多个新兴产业带来广阔的发展前途,A股相关板块和公司也将迎来投资机会。
首先,新能源汽车将带动电池产业规模快速发展,相关板块的投资机会值得看好。锂电池行业相关个股较多,经营能力强、技术领先、有一定规模效应、未来有产能扩张或产业链延伸能力的公司将超越行业发展。个股方面,国海证券推荐上游碳酸锂材料企业佛山照明,电解质六氟磷酸锂企业多氟多,正极材料企业当升科技、中信国安、杉杉股份,锂电池薄膜企业佛塑股份,电解液企业江苏国泰、新宙邦等。
其次,作为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电动汽车充电站也有望爆发。考虑国家电网2015年建设1700个充电站的规划和新能源汽车发展状况,平安证券预计未来五年我国充电站建设年均投资有望达到30亿元,年均增速50%以上。直接充电设备是充电站的核心,目前进入该领域的上市公司包括奥特迅、科陆电子、思源电气、许继电气、国电南瑞等。
另外,新能源汽车也将为稀土永磁行业未来的高速发展提供强劲动力。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平安证券预计到2020年国内混合动力车年产量124万辆,纯电动车年产量超过400万辆,保守估计带来4.4万吨/年高性能钕铁硼需求,市场规模超过200亿元。行业内的重点上市公司中科三环、宁波韵升等将充分享受行业高速成长带来的收益,前景值得关注。
三网融合 畅游信息海不是梦
十一五期间,我们已经切身感受到了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给生活、工作、学习等等带来的无限帮助。如果未来这三网合成了一个更大的有机整体,那么我们在信息的海洋里自在畅游还是梦想吗?
所谓三网融合,即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就在今年6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下发通知,公布第一批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名单,包括北京、上海、深圳等在内的12个城市均在其中。分析人士指出,三网融合对于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拉动国内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十七届五中全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传媒文化是战略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近日,广电总局听取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汇报,要求尽快细化试点城市间网络互联互通和业务共享技术方案。此外,按照广电总局计划,到今年年底前要在试点城市全面推广NGB业务,而为了给建网准备“弹药”,近期多家广电运营商也纷纷加快融资。
A股方面,研究机构大多表示看好传媒行业未来表现,传媒行业“强于大市”评级。投资主线上,分析师建议关注三网融合与有线整合板块,包括歌华有线、天威视讯、武汉塑料、东方明珠、电广传媒等。
“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构建宽带、融合、安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
云计算 第四次
IT革命
“强化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积极有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
所谓“云计算”,是指一种基于因特网的超级计算模式,通过建立大型的、集中性的远程计算中心,为普通用户提供安全、快速的数据存储和网络计算服务。云计算被认为是网络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出现的技术模式,代表的是下一代的因特网计算和下一代的数据中心,云计算产业被认为是继大型计算机、个人计算机、互联网之后的第四次IT产业革命。
10月18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新一代信息技术紧随节能环保之后位列七项战略新兴产业的第二位,其中明确提出要“促进云计算的研发和示范应用”。10月22日,工信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层面对云计算产业发展的支持。预计未来将会有更多的产业相关支持政策出台。
从市场的渗透情况看,云计算在目前甚至是未来几年内在中国仍是一门新兴产业,其未来的发展尚有赖于云计算知识的普及以及相关使用者对其的评价和反馈。机构预计,未来五年云端服务的平均年复合增长率可望达到30%以上,发展速度是传统IT行业的6倍以上。
投资机会方面,从产业链受益顺序来看,依次为硬件采购和软件开发系统集成运行维护服务提供商。而在现有相关上市公司中,被众多机构共同看好的有华胜天成、华东电脑、浪潮软件等。
消费升级 奏响华美乐章
“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
历史上每一次消费升级的代表性商品,其实就意味着一批相关产业的升级和发展。如汽车和住宅的发展会带动钢材、石化、建材等行业的发展,进而加速中国重工业化的演化进程。也就是说,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带动了产业结构的升级。
从中国人均GDP的数据来看,2003年超1000美元,2006年超2000美元,2008年超3000美元,2009年达到3700美元,2010年则接近4000美元。而根据国外经验,当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并逐渐向上攀升的时候,住房房租及燃料费用、医疗保健、汽车、交通通讯、休闲娱乐等消费支出会明显增加。东兴证券指出,仅仅从第三次消费升级所涵盖的领域来看,目前我国居民在燃料费用、医疗保健、交通通讯、休闲娱乐等方面的消费支出还依然相对薄弱。由此可见,我国当前正处于第三次消费升级逐渐向第四次消费升级过渡和发展的阶段。
从我国现阶段消费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来看,城镇居民在完成了从衣食向住行消费的过渡之后,正处在住行消费的推广阶段,加速推进住房、汽车等消费,同时完成阶段消费的升级换代。结合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所依仗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前景,东兴证券最终得出未来由消费升级所衍生的行业投资机会将集中在汽车、房地产、旅游酒店、化工燃料、医药、交通通讯、文化传媒以及家电等领域。其中,一汽富维、华域汽车、中天城投、首旅股份、康缘药业、宏图三胞、华谊兄弟及苏宁电器等是券商普遍关注的投资标的。
新能源 全球经济新希望
“加快新能源开发”
新能源将是推动未来全球经济增长的“希望”。我国已紧跟世界步伐,密集推出鼓励政策,大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其中,新能源汽车战略正在紧锣密鼓的实施,电动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产业链会出现爆发式增长;而从新能源产业内部分析,核能、风能、太阳能又是重中之重。
据国务院办公厅10月18日发出《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要求5年后,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将占到GDP比重的8%。而10年后,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
决定指出,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
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方面,决定提出,要重点发展以干支线飞机和通用飞机为主的航空装备,而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方面,则指出要着力突破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继续看好以下两类公司:首先,有望较早实现产业化并产生业绩的新能源电机类公司,如大洋电机、曙光股份、宁波韵升等;其次,产业链较为完整的公司,如中国宝安、杉杉股份。新能源产业汽车的发展也带动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如稀土材料,高性能膜材料等产品,主要受益公司为包钢稀土、厦门钨业、佛塑股份等。此外,传统行业中的威孚高科将长期受益于节能环保的发展要求和排放标准提高。
手机支付 市场蛋糕巨大
“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十二五期间,3G网络、智能终端、云计算三大新兴信息技术的重点培育和发展,将为移动互联网的突破性应用奠定坚实基础。作为移动互联网领域的重头戏之一,我国手机支付业务未来几年将得到高速发展。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三家电信运营商达成共识,共同发展基于13.56MHz的手机支付技术标准。支付标准这一瓶颈的打破,为手机支付的大规模应用扫清了障碍,手机支付市场有望迎来井喷。
手机支付业务分类包括远程支付和现场支付,分别针对小额支付和大额支付。有机构预计,到2013年,中国手机用户数为9.96亿,手机支付用户数将达到4.1亿人,其中手机远程支付用户数为2.41亿人,手机现场支付用户数为1.69亿人。知名机构易观国际发布研究报告认为,我国手机支付市场规模将在2010年内突破30亿,年增长率将达到50%。
手机支付产业链上存在着两条主线:基础设备制造和运营服务平台的提供,可以细化为芯片、卡片封装、COS集成、POS 终端制造、服务商、运营商和金融支持等。分析师认为,手机支付业务在近几年内仍将处于投入期,先期受益的将是基础设备制造商;当手机支付用户发展到一定数量,移动支付平台和综合平台运营商将逐步受益。上市公司中,分析师一致看好的有国民技术(芯片)、长电科技(封装)、东信和平(卡商)和证通电子(POS 终端制造商)等个股。
海洋经济 描绘“蓝海”
“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发展海洋油气、运输、渔业等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
十二五规划中对海洋经济浓墨重彩,这给包括海产养殖、港口运输、海洋工程设备等相关板块上市公司带来了非常好的投资机会。
例如,海洋工程装备涉及到的行业包括海洋油气开发、海工平台制造、配套设备制造、油气开采服务以及设备设计总承等。我国海洋工程装备业发展整体较为落后,自主设计能力不足。中邮证券认为,国内具备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能力的上市公司包括中集集团、振华重工、上海佳豪、中国船舶及中国重工,上述公司有望受益于十二五规划政策利好。
值得一提的是,全球油气需求增加强劲,这不仅利好中石油、中海油等巨头,也为海运费的上涨奠定了基础。尤其是随着寒冬的降临,北方港口大风、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条件将严重影响船舶的周转,导致有效运力减少,加剧运力紧张的状况,为沿海运输船公司带来投资机会。
分析人士建议重点关注:中集集团、振华重工、上海佳豪、中国船舶、中国重工、中海发展、珠海港、东方海洋、好当家、中海油服、壹桥苗业、海油工程、中信海直等个股。
新材料 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础
“积极有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新材料是发展其他新兴产业的基础,如果说新兴产业是经济发展的先导,那么新材料就是新兴产业的先导。投资新材料领域是绕不开的永恒主题。对于新材料行业,广发证券认为应遵循“两个方向、一条主线”的投资逻辑,即遵循自上而下选择相关行业和自下而上选择标的的方向,抓住节能环保绿色低碳这一持续贯穿其中的主线。
新材料领域的电池材料、磁性材料和显示材料等重点板块值得重点关注。山西证券则认为,新材料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石,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是十二五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具备较高的资源壁垒或技术壁垒,尤其是涉及新材料领域深加工、具有自主创新及开发应用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值得重点关注。
就具体个股而言,综合多家分析师的观点,在化工新材料领域,与工程塑料相关的金发科技和普利特,与高性能纤维相关的中钢吉炭、烟台氨纶和中纺投资,与高性能膜材料相关的佛塑股份、云天化和南洋科技,可适当关注。同时,分析师建议关注与锂子行业相关的西藏矿业、天齐锂业、佛山照明、万向钱潮、多氟多、江苏国泰、当升科技、杉杉股份、南都电源等。分析师还建议关注金属新材料领域的西部矿业、厦门钨业、宝钛股份、贵研铂业、包钢稀土、厦门钨业、中科三环、安泰科技、豫金刚石。另外,三安光电、杉杉股份、综艺股份、中航三鑫、回天胶业、鼎龙股份、红宝丽、三维丝和三聚环保,也被分析师看好。
聚焦"十二五规划"主题机会:物联网 全球物相连
近两年,一个号称要建设全球“物物相连的互联网”的新技术浮出水面,专家表示,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随着中国的物联网产业政策逐渐明朗化,十二五期间物联网有望成为核心关键。日前工信部也表示,目前正同有关部门和省市共同努力,希望通过十二五专项规划的制定,完善物联网产业,短期内在制造业、物流业等领域的应用将大有进展。
刚刚召开的2010年中国国际物联网(传感网)博览会暨中国物联网大会指出,2010年中国物联网产业市场规模有望超过2000亿元,2015年中国物联网整体市场规模有望达到7500亿元。分析人士表示,目前我国物联网产业链现已形成了物联网制造业、物联网基础设施服务业和物联网服务业等产业链条,推广物联网的条件已趋于成熟。
具体到A股上市公司方面,券商研究报告指出,物联网主要分三个环节:传感器、系统集成和通讯网络。传感器层次包括智能监控领域的海康威视、大华股份、大立科技、威创股份和宁波GQY,位置定位领域的四维图形、超图软件、合众思壮和华力创通,金融电子领域的广电运通、恒宝股份、东信和平和三泰电子,电子标签领域的中瑞思创、远望谷等;在系统集成和通讯网络层次,有辉煌科技、赛为智能、银江股份、数字政通、东华软件、用友软件、键桥通讯、启明信息等。 聚焦"十二五规划"主题机会:航空制造低空开放添"羽翼"
“改革空域管理体制”
航空制造业10月迎来多项利好,先是《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指导意见》获批,此后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将“改革空域管理体制”,通用飞机和直升机类上市公司将迎来大发展的新机遇。
宏源证券指出,航空制造业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业,属于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行业,根据欧美发达国家经验统计,其投入产出比在1:10以上,所以推进航空制造业的发展将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尤其在民用飞机领域,近些年国家加大投入,有望在十二五期间呈现爆发性增长。
从产业看,通用飞机和直升机整机将首先受益,其次是飞机维护、机场建设相关设备,再次是通飞和直升机零部件公司。从相对估值角度分析,制造业相对估值仍然在该产业链中处在较高位置。重点受益股票:中信海直、海特高新。 聚焦"十二五规划"主题机会:电力设备估值优势明显
“加强电网建设,发展智能电网”
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达到15%左右。
上海证券认为,电力设备行业相对估值具有合理性,行业动态市盈率为24.65倍,市净率为2.24倍,低于沪深300指数;电力设备行业动态市盈率为37.38倍,市净率为5.34倍。前期沪深300涨幅较大,与其相比,电力设备行业估值已具有相对估值优势。建议重点关注核电,智能电网、清洁煤发电和专用变频器行业等技术壁垒较高、发展空间较大的细分行业股票,如国电南自、荣信股份、华光股份等。
聚焦"十二五规划"主题机会:农业 通胀预期提升价值
近期央行突然加息,进一步说明经济体中的通胀情况不容乐观,前期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已逐渐传递出这一信号。今年灾害天气频现、农产品供求紧张、流动性充裕等因素,仍将支撑农产品板块的火热行情。
中金公司认为,2007年以后农业股受关注程度大大提高,而且作物受灾时初加工产品多会上扬,由此,市场的关注以及明确的价格信号使得灾害天气极易成为农业股炒作热点。
浙商证券认为,农业板块调整后,目前行业整体市盈率已经落入2011年30-35倍的合理市盈率区间,通胀预期和政策支持将是农业股再次走强的催化剂,建议投资者在农业股下跌过程中逢低积极配置农业板块个股。中长线依然以种子和水产养殖为主。
齐鲁证券认为,4季度多数农产品进入收获及销售旺季,11月份惠农政策(种子产业规划等)可能密集出台,因此继续全面看好农业股的表现。除了景气度最高的水产品和种子外,重点关注糖、玉米油和饲料行业。今年冬天来得早且近期东北华北黄淮地区将遭遇12-16℃的降温,引发了市场对出现寒冬以及明年
3、4月遭遇霜冻的担忧,建议关注遭遇寒冬或霜冻时业绩受益的农业股。
分析师建议重点关注以下股票:隆平高科、登海种业、丰乐种业、獐子岛、东方海洋、好当家、壹桥苗业、敦煌种业、南宁糖业、海大集团、新希望、中粮屯河、顺鑫农业、国投中鲁、海升果汁等。(胡东林)
“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
聚焦"十二五规划"主题机会:核电 高景气或持续20年
“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
在十二五规划出台之前,今年9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决定在现阶段以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个产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予以加快推进。在新能源的重点发展方向中,将以核能、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为发展重点,其中核电被置于首要位置。
业内人士表示,核电将是未来新能源发展中确定性最高的方向。英大证券指出,根据既有的规划,到2020年和2030年我国核电的装机将超过8000万千瓦和2亿千瓦,按照当前核电装机不足1000万千瓦计算,这意味着未来十年核电装机容量将翻八倍,十年期间投资额将超过6000亿元。而且,根据目前相关部委人士的表态来看,中长期核电建设目标可能还会超出市场预期。
十二五规划报告范文第5篇
“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实践,是建设现代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贯穿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综合改革。“十二五”时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阶段,也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关键时期。为巩固扩大前一阶段改革成果,实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既定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主要明确2012-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是未来四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一、规划背景
自2009年4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大投入,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实现了阶段性目标。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基本医保)框架初步形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13亿人,筹资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保障范围从大病延伸到门诊小病,城乡医疗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药品安全保障得到明显加强;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同步推进,开始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机制。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2200多所县级医院和3.3万多个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改造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开始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10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面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围绕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以下简称“四个分开”)进行体制机制创新,便民惠民措施全面推开,多元办医稳步推进。各级政府对医药卫生工作的认识和执行力明显提高,实践经验和做法不断丰富,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三年改革实践证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有力,尤其是在基层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可及性、便利性得到改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随着改革向纵深推进,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集中暴露,改革的难度明显加大。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还需巩固完善,公立医院改革需要深化拓展,推进社会力量办医仍需加大力度,人才队伍总量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政府职能转变亟待加快步伐,制度法规建设的任务更加紧迫。同时,随着经济社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经济全球化以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城乡居民健康需求不断提升并呈现多层次、多元化特点,进一步加剧了卫生资源供给约束与卫生需求日益增长之间的矛盾;疾病谱变化、医药技术创新、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卫生费用快速增长等,对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服务供给、转变服务模式、合理控制费用和提升管理能力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解决这些问题和挑战,必须持续不断地推进改革。
“十二五”时期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程中承前启后,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制度优势,抓住基层综合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不断凝聚和扩大社会共识,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为基本建成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以维护和增进全体人民健康为宗旨,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核心,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推进,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以及监管体制等领域综合改革,着力在全民基本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和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增强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强化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重构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提高医药卫生体制的运行效率,加快形成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制度保障,不断提高全体人民健康水平,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主要目标。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通过支付制度等改革,明显提高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效运转,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同步增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有序开展;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社会力量办医取得积极进展;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基层人才不足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药品生产流通秩序逐步规范,医药价格体系逐步理顺;医药卫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对医药卫生的监管得到加强。
到2015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服务水平和效率明显提高;卫生总费用增长得到合理控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婴儿死亡率降低到12‰以下,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22/10万以下。
三、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充分发挥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重点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通过支付制度改革,加大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责任。在继续提高基本医保参保率基础上,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着力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保障问题。
(一)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在2010年基础上提高三个百分点。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提高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三)完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探索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管办分开原则,完善基本医保管理和经办运行机制,明确界定职责,进一步落实医保经办机构的法人自主权,提高经办能力和效率。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四)提高基本医保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即时结算,使患者看病只需支付自负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2015年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内和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初步实现跨省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做好基本医保和医疗救助结算衔接。完善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基本实现职工医保制度内跨区域转移接续,推进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衔接。加快建立具有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等复合功能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加强基本医保基金收支管理。职工医保基金结余过多的地区要把结余降到合理水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要坚持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结余过多的,可结合实际重点提高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水平。增强基本医保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市级统筹,逐步建立省级风险调剂金制度,积极推进省级统筹。完善基本医保基金管理监督和风险防范机制,防止基本医保基金透支,保障基金安全。
(五)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加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结合疾病临床路径实施,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增强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和个人负担定额控制情况列入医保分级评价体系。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将符合资质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监管,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
(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救助资金投入,筑牢医疗保障底线。资助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大对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力度。无负担能力的病人发生急救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政府补助等渠道解决。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慈善医疗救助。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
(七)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业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积极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长期护理保险、特殊大病保险等险种,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落实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结算。加强商业健康保险监管,促进其规范发展。
(八)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在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加强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加大对低收入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
四、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持续扩大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和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继续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发展。 (一)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措施,巩固基层改革成效。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地方政府要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补助以及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中央财政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后对地方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并纳入预算;加快落实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健全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落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政策。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同步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和支持政策。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地政府可结合实际,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三)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根据各地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优化基本药物品种、类别,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减少使用率低、重合率低的药品,保持合理的基本药物数量,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2012年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适时公布。逐步规范基本药物标准剂型、规格和包装。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增补,不得将增补权限下放到市、县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合理控制增补药品数量。
(四)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
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采购政策。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质量评价标准和评标办法,既要降低虚高的药价也要避免低价恶性竞争,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供应及时。建立以省为单位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使用管理系统,明显提高基本药物使用监管能力。对独家品种和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且市场供应充足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用量小、临床必需的基本药物可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对已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在定价、招标采购方面给予支持,激励企业提高基本药物质量。提高基本药物生产技术水平和供应保障能力,完善基本药物储备制度。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所有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必须纳入电子监管。
(五)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继续加强基层在岗人员培训,重点实施具有全科医学特点、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等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项目。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巡回医疗,推动服务重心下沉,服务内容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变。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
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完善乡村医生的补偿、养老政策。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逐步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定向培养、学历提升、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
(六)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把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作为强基层的关键举措,通过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和设置特岗等方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到2015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生15万名以上,使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积极推进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
(七)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建立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合作交流机制,探索县(市、区)域人才柔性流动方式,促进县乡人才联动。开展免费医学生定向培养,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充实基层人才队伍。严格落实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政策。鼓励大医院退休医生到基层和农村执业。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医务人员,落实津补贴政策或给予必要补助。
(八)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在试点基础上,以省为单位,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基本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
五、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按照“四个分开”的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县级医院为重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大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一)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坚持公立医院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明确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目的和应履行的职责,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所办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
(二)推进补偿机制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集中采购。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检查价格。医疗机构检验对社会开放,检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当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备法定资格,实现检查结果互认。由于上述改革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收费标准,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财政要按实际情况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
(三)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医保经办机构和卫生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制止开大处方、重复检查、滥用药品等行为。强化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采取总额预付、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同时加强监管,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实现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严格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考核。
加强卫生部门对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将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控制公立医院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督检查。
(四)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强化卫生行政部门规划、准入、监管等全行业管理职能。研究探索采取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多种形式确定政府办医机构,由其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任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理事会与院长职责,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权力由政府办医机构或理事会行使。建立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薪酬由政府办医机构或授权理事会确定。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完善公立医院财务核算制度,加强费用核算和控制。
(六)开展医院管理服务创新。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持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简化挂号、就诊、检查、收费、取药等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推广应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规范抗菌药物等药品的临床使用。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大力推广优质护理,优化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开展“先诊疗、后结算”和志愿者服务。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发展面向农村基层及边远地区的远程诊疗系统。
(七)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县级公立医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十二五”期间要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巩固深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经批准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2015年要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
(八)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拓展深化试点内容,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尽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子并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投入,以合资合作方式参与改制的不得改变非营利性质。改制过程中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进一步增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的协同性,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快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加强药品生产流通和医药卫生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一)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5年达到40元以上,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主要媒体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到2015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40%以上。
逐步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继续开展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和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适龄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6%以上。重点做好食品安全(包括餐饮、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慢性病防控、重大地方病防控、卫生应急等对居民健康有重要影响的公共卫生服务。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农村应急救治、精神疾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能力建设。提高疾病监测、预防、控制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的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严格开展绩效考核和效果评估,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益。建立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全额安排。
(二)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科学制定区域卫生规划,明确省、市、县级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新增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中央、省级可以设置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鼓励各地整合辖区内检查检验资源,促进大型设备资源共建共享。加强医疗服务体系薄弱环节建设,优先支持基层以及老少边穷等医疗资源缺乏地区发展。每个县重点办好1至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继续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省级妇儿专科医院和县级医院妇儿科建设。推进边远地区地市级综合医院建设。鼓励发展康复医疗和长期护理。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到2015年,力争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零售药店提供中医坐堂诊疗服务。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三)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私人诊所。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税收、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
(四)创新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制度。深化医学教育改革,重视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加快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大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师、儿科医师,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院和医保管理人员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申请多个地点执业,完善执业医师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政策,建立医师管理档案。建立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五)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选取临床使用量较大的药品,依据主导企业成本,参考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和零售药店销售价等市场交易价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并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完善进口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加强药品价格信息采集、分析和披露。
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规范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药品配送能力,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到2015年,力争全国百强制药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销售额分别占行业总额的50%和85%以上。鼓励零售药店发展。完善执业药师制度,加大执业药师配备使用力度,到“十二五”期末,所有零售药店法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所有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过票经营、买卖税票、行贿受贿、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提高药品质量水平,药品标准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与国际接轨。全面提高仿制药质量,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仿制药中基本药物和临床常用药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科技计划,积极推广科技成果,提高药品创新能力和水平。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修订并发布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行药品全品种电子监管,对基本药物和高风险品种实施全品种覆盖抽验,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
(六)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发挥信息辅助决策和技术支撑的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研究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药品器械、医疗服务、医保信息等数据标准体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加强信息安全标准建设。利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发展专业的信息运营机构。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医疗卫生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监管和综合管理等应用系统信息互联互通,方便群众就医。
(七)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积极推动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以及基本医保、基本药物制度、全科医生制度、公立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时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功做法、经验和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推动适时修订执业医师法。完善药品监管法律制度。
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科学的医疗机构分类评价体系。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强化医务人员法制和纪律宣传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
七、建立强有力的实施保障机制
(一)强化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常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年度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制,把规划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制度,开展规划实施评估。
(二)增强执行力。“十二五”时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攻坚阶段,医药卫生系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战场,要发挥医务人员改革主力军作用,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好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核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改革攻坚合力。各级政府都要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推进改革的领导力和执行力,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规划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转变投入机制,完善补偿办法,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切实保障规划实施所需资金。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各级政府在安排年度卫生投入预算时,要切实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向政府汇报预决算草案时要就卫生投入情况进行专门说明。“十二五”期间政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力度和强度要高于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相应提高。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四)实行分类指导。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各地要在中央确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完善政策,积累改革经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注重改革措施的综合性和可持续性,推进改革持续取得实效。
十二五规划报告范文第6篇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加快我镇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优化城市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较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要求,现结合镇社区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划:
一、发展现状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和县政府及镇人民政府驻地,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怒江峡谷第一镇”。地跨高黎贡山东麓至碧罗雪山西麓的怒江两岸,东与老窝乡相邻,西
与缅甸接壤,北与鲁掌大兴地乡相接,南与上江乡相连。境内山高谷深,沟壑丛横,最高海拔3100m,最低海拔800m,据大理、保山通往怒江州所有属各县及缅甸边境要道,距省城昆明581公里。有8个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其中农村办事处6个,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镇人民政府约5公里。片区人口数为30977人,其中老人口为5000人、小沙坝人口数为400人。
中心在职职工35人,退休10人,在职职工中卫技人员31人,占中心职工总数的,卫技人员中高级职称1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中级职称11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初师级为19人,其中以工代技2人,占卫技人员总数的。后勤人员4人,占全院职工总数的,全院职工全部聘合上岗。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大力发展
社区卫生服务,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举措。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实现率先发展、率先发展追赶跨越,奋力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卫生服务保障。
三、规划目标
建设规划:根据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云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意见》通知云卫〔〕212号文件精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规划为:全中心占地面积约为1亩,其中中心综合大楼建筑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按现在市场价每平方米1800元,总投资初步测算为600万元。建设时间为10个月。于2012年投入使用,并能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
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人才培养:继续加强人才培养,增强宣传力度,鼓励再职人员进行再教育学习,使得平时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思想过硬的年轻同志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学习,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医务人员的学历都在大专文凭以上。计划2011---2012年到昆明进修学习人员3人,分别是:b超、放射和检验,进修学习时间为1年。2012年---2015年计划分别到州人民医院和云南省附一院进修学习人员5人,分别是:内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外科,进修学习时间为1年,经费大约为20万元。
2011-2015年,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管理系统、社保刷卡机和康复中心的建设。总投资初步测算为220万。
2011年向上级争取急救车1辆交通车1辆,经费大约为30万元。
、农村卫生工作:农村卫生工作是
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我中心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不但肩负着各民族人民的健康,对保护农村劳动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都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也是我们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因此,搞好农村卫生工作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⑴村卫生室的建设:按国家、省、州和县关于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完成村卫生室建设,需要建设的村卫生室有:小沙坝村卫生室、老村卫生室、白水河村卫生室、瓦姑村卫生室、苗干山村卫生室、双美地村卫生室共6个村卫生室,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总投资初步测算为60万元。
⑵农村卫生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积极做好农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搞好乡村医生的基础免疫接种率达到90,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80。
⑶农村卫生的保健工作:积极做好
农村孕产妇的住院分娩、育龄妇女和儿童的保健工作。住院分娩率达到70,孕产妇、儿童保健覆盖率分别达95%,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0/10万以内。
⑷做好乡村医生和计生管理员的培训工作要每年一期,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国家扩大免疫、地方病、全球基金项目、计生管理员相关知识、妇女儿童保健和孕产妇住院分娩知识的培训五期,需要经费10万元。
四、发展目标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县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要求,2011年基本让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屋、设备、人员配备等基础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到2012年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总体水平,让我中心辖区内的社区
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使社区居民真正享受到社区卫生服务的服务。在十二五期间居民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力争达到80,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的电脑录入工作,真正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的电子管理。
、在十二五期间完成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社保卡刷卡系统配置安装工作,让社区居民真正享受方便快捷的社区卫生服务。共计需要医保刷卡机5台。
、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康复中心。康复中心是社区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区居民慢性疾病及重大疾病手术后恢复的功能锻炼的重要场所。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康复需要。
、在十二五期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定出有效的实施方案,整顿乡村医生队伍,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加强对乡村医生的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严格执行院务会提出的“布置、监督、检查、指导、收集”十字方针彻底改变工作
被动和没有头绪的局面。那一世范文网
认真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按照“抓关键,求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学习,不断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切实解决少数医务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差等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药品购销工作,逐步完善跟标工作,做好药品经营委托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不送礼不办事,不给红包不热情,不给好处不负责”的恶习,狠刹“收受红包”、“接受吃请”、“药品器械回扣”、“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