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的委托书范本(精选9篇)
房屋买卖的委托书范本 第1篇
房屋买卖的委托书范本
平常不管是房屋买卖还是房屋出租,都可能涉及到写委托书,有了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都有了一定的权利保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两篇房屋买卖授权委托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买卖授权委托书范本(一)
委托人: 证件号码:
住址:
受托人: 证件号码:
住址:
座落于**省**市**区**路**小区* 幢*单元***室的房屋(下称 该房屋)属于本人(即上述委托人)所有,房屋房产证号码为*产权证开字第20XX****号,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哈国用(XX)第*****号。现就出售该房屋事宜,本人(即上述委托人)在此委托及授权上述受托人代表本人办理以下事项:
代为签署有关本人出售该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代为办理合同公证或见证、领取公证书;
代为办理领取相关抵押注销资料、注销银行贷款、交易中心房屋抵押登记注销等相关手续;
代为支付一切上述房屋应支付的费用;
代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交纳相关税费、交易手续费等;
代为收取房价款并将款打入委托人相关银行账户****。
代为办理水、电、煤、电话更名手续;
代为与物业管理处办理更名以及维修基金等更名手续;
代为办理该房屋买卖其它事宜。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所造成的法律结果,我均予以承认。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时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上述文件签署、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且本人得以随时撤销上述委托。
委托人: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授权委托书范本(二)
委托人:xxx 性别:男 出生于 年 月 日
现住址:上海市xxx区xxx路xxx弄xxx号xxx室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xxx 性别:男 出生于 年 月 日
现住址:四川省xxx县xxx栋xxx单元xxx号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
本人xxxxx购买成都市华盛事业蜀都花园项目开发有限公司所售房屋xxxxx号房,因委托人在外地上班,无法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特委托王xxxxx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一 办理该房屋的领取钥匙,实测面积核算验收,办理产权事务(领取产权证),房屋日常管理,房屋装修等事宜。
二 支付领取委托事项有关费用
三 该房屋买卖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XX年3月19日至XX年12月31日
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人: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的委托书范本 第2篇
房屋买卖公证委托书范本
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在认真审查甲方的主体资格、相关资料后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为 共有产权,现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所有权证号 ,权属性质。
(2)为 共有产权,现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所有权证号 ,权属性质。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本合同订立时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权限:
1、签订上述房屋的转让合同及有关手续;
2、办理上述房屋交付及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登记过程中的一切手续;
3、办理上述房屋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过户的相关手续;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受托事项内所签署的相关文件,甲方均予认可。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婚姻状况证明等,并保证上述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不实,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支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乙方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支出。
3、甲方承诺此事务只委托乙方单独办理。甲方如需委托第三方办理委托事务的,必须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违反该条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事务,并遵照甲方指示。乙方超越权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一切后果。
2、乙方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认真审查委托方的主体资格及相关证件、材料。如有不实,给其他权利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乙方应向甲方如实报告委托事务处理的情况和结果。因该委托取得的任何利益,均属于甲方所有。
4、若该委托为有偿,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若该委托为无偿,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其他事项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和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该房屋办完过户手续,本合同自行终止。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调整原因,该房不能办理权属变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履行期间,如违反本合同第四、五条各项约定之一的,应支付对方该房约定出售价格的__%的违约金作为赔偿。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捺指印)后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常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份,常州公证处一份。
第十条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公证委托书范本
2卖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的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寿光市______ 路(街)______ 号,位于______楼第______层,为_____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第二条 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含附属设施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___ 万___ 仟___ 佰元整。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于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1、自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2、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及有关费用。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和财务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合同个别条款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其他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买卖公证委托书范本
3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买卖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座落于嘉鱼县,结构为 ,房屋总层数 层(该房所在层数为 层).房屋产权证号为嘉鱼房权证鱼岳字第 号,建筑面积 共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
第二条,房屋买卖的价格及交付方式、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以现金支付,甲方收到房款后即出具凭证,付款时间为二00六年 月 日。
第三条,交房的时间和有关凭证的支付。
甲方应当在二00六年 月 前,将本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该房屋交付时包括单独设立的电表、水表、有线电视,水电/有线电视在二00 六年 月 日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此后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在签字之日起将房屋所有权证交付给乙方,以便乙方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房屋内的附属设施和装修不另外计费。
第四条,关于产权过户约定及费用的承担。
此房由乙方负责过户,由此产生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整,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六条,甲方保证买卖房屋没有产权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县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房屋买卖的委托书范本 第3篇
一、什么是农村房屋买卖
农村房屋买卖指的是房主在房屋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并已在公证处公正的前提下对本房屋进行经济折算的一个过程。房屋买卖涉及两个问题, 一个是房屋本身, 另一个是就是农民的宅基地。房子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进行买卖, 但是宅基地是禁止买卖的, 所以在房子的使用达到一定年限时, 宅基地应归还物主, 或由后代村民统一起来, 重新划分每家一处的宅基地。在特殊情况下, 房屋发生毁损而原宅基证上又是原房东的情况下, 原房主有权在协商后拿回宅基地使用权。
二、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现状
城市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 农村人口流动性增强, 房价攀升, 使部分城市居民愿意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农村房屋居住使用。农民千百年来持家守业的思想也在发生深刻的改变, 农民开始出售自己多余的房产给城市居民, 农村房地产事业活跃起来, 特别是农村住宅的买卖数量上升明显, 就此引发纠纷率较高, 法院解决此类纠纷的难点是买卖行为的效力。农村土地增值、房屋现价高出买卖价格过多等诸多因素引发的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大约八成的纠纷案件中的原房主是本村的拥有多余房产的村民, 新房主多数是打算在农村购置房产的城市居民或移居的外村人;合同的纠纷原因在于买卖双方已经进行了交易, 买主或已入住或已将房产做新的用途, 但双方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手续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或手续本身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另外在新房主把房屋或装修或毁损等情况下, 原房主在收回房子时要进行的补偿或索赔等纠纷问题。
三、对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建议
(一) 建议更加规范的法律法规的出台
房地产作为我国的新兴产业, 目前, 尚不具备完整的房地产合理调控的法律法规, 而农村房屋交易作为房地产领域的细小分支, 完整而合理的民事法律就更加欠缺了。我国当前的土地管理法中, 原则性的规定冗长且不适用, 操作起来既麻烦又易引起新的纠纷。每个地方都有自己在土地管理上的法律法规, 甚至部分地方坚持只按自己的章程办事, 缺乏统一性, 这既使得外地居民在购置房产时容易陷入被动, 又让纠纷处理时不同的司法机关只根据自己的标准判决, 不同的标准判定的结果也不相同。我国农村的房地产交易的确缺乏一个引领性的共有的规范, 因而应该在合理分析农村房屋交易的现状和所存在问题的基础上, 拟定合理的相关法律章程, 填补农村房地产立法的法律空白。这不仅是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性的必然要求, 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途径。
(二) 逐渐禁止农村宅基地无偿无限期使用
农村宅基地的无偿使用制度的禁止表示当地村民在宅基地使用期内是可以免费在基地上建造房屋或种植作物等, 同时意味着当地村民不能随意购置房产随意买卖房屋, 即使进行房屋买卖, 合同的终止期也是到宅基地归公。当农村房屋进入房地产交易时, 买房卖方都应根据该宅基地的市场估值缴纳一定的补偿金。这样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农村房屋和土地的合理利用, 避免可能出现的房屋空置、资源浪费等现象。
(三) 要注重认定合同无效后的善后处理
由于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和使用年限, 甚至由房屋增值卖方强制收房等纠纷导致的合同无效等问题, 如何合理解决合同无效的善后处理也是当今社会研究的重要方向之一。合同无效时应深入调查找出过错方, 司法公正评判买卖双方应该担负的责任或义务, 遏止非诚信的市场交易风气。
四、结论
总而言之,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 农民的身份早已不再是种植农作物了守着自己的宅基地的身份定位了。他们同样关注经济发展, 热衷投资创业, 也能在他们的房屋中发现商机。针对我国尚不完善的农村房屋及土地流转的民事法律, 农村房地产市场仍然有很多亟需解决的纠纷问题和政策问题, 从国家政府到地方性机构, 都应该重视该类问题的发生, 并拟定相关的明文法规, 并整理已经出现的案件资料, 探寻最合理的判定标准, 填补农村房屋买卖这一相关立法的空白。农民问题时国家的根本性问题, 农民生活稳定, 国家才能安定富强。
参考文献
[1]潘军锋.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疑难问题研究[J].法律适用, 2014 (04) .
[2]杨海松.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成因及对策的调研[J].法制与社会, 2013.5.
[3]牛建平.论农村房屋买卖的困境与出路[J].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学报, 2011 (04) .
[4]孙媛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研究[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8.
[5]黄书健.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下的赔偿问题探讨——以农村房屋征收补偿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 2011.5.
房屋买卖的委托书范本 第4篇
关键词: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
一、基本问题
(一)概念
委托是一方授权另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办理一定事务的行为。委托行为一般涉及行为人处分民事权利等内容,行为人办理公证可以增强行为的证据效力和公信力,更容易为受文单位所接受并采信,从而顺利达到实施委托行为的目的。因此,《公证法》第十一条明确列出委托为公证机构业务范围。
在“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中,委托人不是以出售其房产为目的,而是因借贷需要办理出售房屋委托公证。债权人为保证自身债权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不动产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但因程序、费用等原因不愿意按照规定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或虽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因债务人不配合等原因导致债权实现困难,如解除抵押登记需要抵押人、抵押权人到场签字确认,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很可能发生债务人不予配合等情形,给债权人实现债权带来困难,耗费债权人更多时间、精力和费用。因此,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办理以债权人或其指定第三人为受托人的委托出售房屋公证,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公证委托处置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房屋,以房屋价款优先受偿。
(二)法律特征
1.单方性
“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即公证机构根据委托人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出售房屋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上述委托是单方民事法律行為,仅依委托人委托即可使代理关系成立,不要求受托人有接受委托的意思表示,也不涉及有偿、无偿问题,在使用上侧重于代理关系对第三人产生的效力。
2.无因性
“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行为效力与作为其基础的借贷等行为效力无关,即委托行为与基础借贷关系独立存在,前者产生于后者,却并不因后者影响而发生改变。
无因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作为基础的借贷行为不成立,不影响委托出售房屋行为效力;②作为基础的借贷行为无效,不影响委托出售房屋行为效力,如《合同法》第210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借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实践中,债权人虽暂未付款给债务人,但办理公证后,委托出售房屋行为即生效,委托书即会被相关受文单位所接受;③作为基础的借贷行为不合法,也不影响委托出售房屋行为效力。
二、风险分析
(一)委托人存在的风险
1.面临“格式委托书”的不利局面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受托人基于委托人的委托授权,将委托人房屋出售,由委托人承担行为后果。公证实践中,由于委托人急需借钱处于弱势,使得委托书内容通常都是由债权人自行拟定。债权人由于考虑自身利益,方便其进行各种相关手续办理,往往不管是否确实有需要,就将委托事项全盘罗列,不需要委托的、不能委托的事项全部包括进来。而大多数委托人是百忙之中抽空与债权人来到公证处,大致浏览一遍债权人提供的委托书,然后直接签名。因此,办理公证后,一旦发生纠纷,债务人往往面临不利局面。
2.房屋被提前卖掉或卖价不合理
委托系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建立在委托人对受托人信任基础之上,具有人身性,但在“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中,受托人只是债权人或债权人信任的人,这一信任关系并不存在。如发生还款纠纷,受托人不可能维护委托人利益、执行委托人意志;还可能会发生在债务人未违反借款合同或履行完还款义务时,受托人仍将房屋出售并携款潜逃等情形;也可能会发生在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受托人与他人恶意串通,将房屋低价售出,并要求债务人继续偿还。
3.面临追责难情形
在公证实践中,委托人会将作为中介机构的担保公司的一些业务员列为受托人,但当这些业务员被列为受托人之后,意味着他们都可以独立地代表委托人进行委托事项的办理,而当他们以个人身份进行越权代理、无权代理等非法行为时,其法律责任并非由作为中介机构的担保公司承担,而是由该业务员个人承担,但业务员流动性很大,一旦某业务员违法,甚至潜逃,委托人损失将面临追责难晴形。
(二)受托人存在的风险
1.委托人撤销委托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九条规定,当委托人撤销委托,受托人将丧失代理权。在公证实践中,债权人有时会要求委托人在委托书中写入“上述委托书不得撤消”等内容,希望以此来约束委托人,从而保护自己利益。但委托书是委托人授予受托人委托代理权的单方法律行为,“委托书不得撤消”等内容本身不合理,也与我国现行法律相抵触。
当委托书已经做出,并办理完公证手续,委托人以受胁迫、显示公平、重大误解等理由提出要求撤销时,或者在其他经常居住地、行为地办理新的公证,以公证来否定前一份“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将极易引发混乱和争议,也不利于债权人利益保护。
2.委托人多次委托
在房屋变更以过户登记为准的情况下,即使办理委托公证,房屋产权仍属委托人。委托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多次办理“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债权人面临“钱房两空”风险。
(三)公证处存在的风险
1.为实际并不存在的“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办理公证
在公证实务中,一些当事人之间通过虚构借贷关系,捏造借贷事实,编造虚假用途,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恶意串通,并来公证处办理上述委托公证,从而达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获取非法利益,或转移财产,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目的。
2.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办理公证
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情形主要有:一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完整,如委托人在办理上述公证时,只是在到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才同意受托人出售房屋,但实际操作中,受托人为了让公证书更容易被房管局等受文单位所接受、使用,不会在委托书中附加条件;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不自由,债权人在借钱给债务人时,债务人处于弱势地位,债权人往往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来办理公证。
nlc202309010451
3.为不合法的“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办理公证
(1)债权人明知债务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仍有债权人借出款项,并要求债务人提供房屋抵押并来办理公证。
(2)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债权人往往违反此规定,而公证人员常常无法查明。
(3)根据《担保法》规定,担保合同可以是书面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也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担保条款。其内容应当明确担保的债务金额、期限等,而担保性委托书及公证卷宗中看不到担保意思表示,此委托书显然不符合担保合同形式要求。
(四)國家法律面临的风险
1.法律被规避
(1)《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及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后,可予以执行。”
在“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中,发生纠纷时,债权人可以不经协商直接出卖委托人房屋用于抵债,委托人实际上完全丧失诉讼权利,避开必须走法院裁决这一法律路径,避开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可以选择迅捷的自我救济方式,甚至在房屋为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时,也能得到变现。
(2)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房屋产权取得满5年的免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经济适用房在未达到规定年限前不得上市交易,当债务人以此类房屋来办理公证时,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达到逃避国家税费、强制性规定的目的。
2.不利于民事法律关系稳定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6个月。
实践中,债权人要求委托人在委托书中注明期限为上述事项办完为止,期限非常宽裕。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不需要及时行使诉权,在房屋价值远大于债务人所借款项时,更是如此,不利于民事法律关系稳定。
综上,“担保式委托出售房屋”公证风险相当大,仅靠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这一环节来降低风险,是行不通的。因此,对于此类公证,公证员应当为委托人、受托人分析厉害关系,告知不予办理。同时,建议房产部门、税收部门等其他部门也要采取适当措施,共同约束这种行为,以更有效地维护国家法律、社会正常秩序。
房屋授权的委托书范本 第5篇
委托人:林林,女,一九五九年二月五日出生,现住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受托人:刘柳,女,一九五六年一月十日出生,现住XX市XX街道XX路29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
委托人系夫妻关系。座落在XX市XX商业城的商业营业用房一层(登记黎黎名下,使用权面积193。81平方米,建筑面积698。09平方米)。虽登记委托人黎黎名下,但均由委托人林林个人出资购置。基于上述特殊情况,对上述房产产权委托人黎黎、林林签订了《婚后财产约定书》并办理了公证【有(200X)X证字第10001《公证书》为据】。委托人黎黎、林林因日常事务都很繁忙,为避免日后处置上述财产时会发生不必要的异议,也为了慎重起见,特全权委托受托人为委托人黎黎、林林的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黎黎、林林办理上述房产下列事项:
一、前往相关商业银行办理上述房产的按揭贷款等等手续;
二、代为领取撤销抵押证明等等;
三、办理并领取上述房产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等;
四、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转让、变更、移户或租赁等等手续;
五、代收上述房产转让的全额价款;
六、代收上述房产出租的全部租金;
七、凡与上述房产转让、租赁有关的一切事务等等均全部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
八、凡与上述房产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务等等亦全部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
九、受托人刘柳代表委托人黎黎、林林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黎黎、林林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责任一概由委托人黎黎、林林承担;
十、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本委托为不可撤消之委托。
本委托无论委托人黎黎、林林发生婚变或其他意外等等情况,均长期有效;
本委托经委托人黎黎、林林签字并捺手印后生效;
本委托自上述所有事项全部办理完毕后自行失效。
委托人:
房屋委托书范本 第6篇
委托人:XXX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31XXXXXX。受托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34XXXXX。
委托事项:
本人现有一套房产,位于上海市奉贤区XX路X弄X号X室[建筑面积:XX㎡,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编号:沪房地奉字(2011)第0XXX号],现全权委托袁同双办理上述房产出售的以下相关事宜:
一、代为签订买卖合同(办理公证手续)、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缴纳相应税款及相关费用;
三、代为收取上述房产的全部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办理开具贷款卡、收取买受人的贷款);
四、办理上述房屋的水、电、煤气、电话、物业、有线电视、房屋维修基金等附属设施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协助买受人办理贷款手续;
六、代为办理上书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依法所作的一切行为及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至上述事宜办理完毕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签订地点:
房屋售卖委托书范本 第7篇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
产权人姓名:
地址:
电话:
委 托 书(售房)编号:
日期: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自愿将房屋委托天津之家—房东帮办(以下简称乙方)帮助销售,具体内容如下:
一._________房屋坐落于以下简称该房屋,产权属于
该房屋基本情况:见附件.二.甲方委托期为_______个月, 并将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向乙方出示。
三.乙方将负责对该房屋策划宣传,并收取200元/年费用。
四.乙方将向客人积极推荐该房屋,并引导客人看房.五.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客人看房.六.乙方将房东的房屋帮助出售后, 甲方在收到房款后的三日内,按总房款的3%的佣金支付给乙方.七.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如下条件,否则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自行负责:
1、保证此房屋已经腾空。
2、应保证此房屋没有使用及产权纠纷。
3、保证此房屋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
八.甲方的房屋如系共有财产,共有人需全部签字。
九.此合同委托期间,不影响甲方通过其他渠道出售.此合同委托期间满后,如不另行续约则自动终止。
委托方: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
人
______
是
位
于
北
京
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产权共有人。现我们同意出售上述房产。因为我们_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___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如下事项:
1、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我们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代为办理与出售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交割手续;
4、协助买方以买方名义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代为收取相关售房款;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
承蒙信任,委托我司独家销售房地产,我司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双方达成如下合意:
一、委托出售房产概况(详见协议附件:卖方信息登记表)。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属于划拨出让性质,产权登记面积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
甲方保证就上述物业所做的描述系真实可靠的,且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合法、完全的处分权。
二、乙方义务:
1、代为寻找并提供适合的房产需求信息
2、提供咨询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交换信息,草拟或推荐买卖合同文本;
3、代办业务:在甲方的要求下,根据甲方提供的证照和资料代为甲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需另收代办费)。
三、佣金与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中介服务佣金数额为甲方所签房产买卖协议标的金额的1、5%。代办业务费用为¥_______产权过户¥200。甲方应在与他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时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所需代办业务费用。甲方通过乙方服务与他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后,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不影响甲方支付佣金的义务。
四、甲方义务:
1、保证积极配合乙方的服务,在乙方需要带客户看房时,给予提供各方面的便利;
房屋买卖的委托书范本 第8篇
一、要注意对当事人提供的委托书格式及内容进行审查
当事人提供的委托书形式多样,内容五花八门,作为公证员在办理该公证前应严格审查。有些委托书的内容与委托合同混淆,除了有委托人签名外还有受托人签名,公证员应建议把受托人签名事项删掉。有些委托书中出现“因办理上述委托事项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由受托方承担”的内容,公证员建议应由委托方承担。这两种情况,明显违背了委托书是单方法律行为,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并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还有些委托书上受托人众多,一份委托书上有十几个受托人,而且每个受托人权利一样,都可以处理所有委托事项,公证员应告知当事人这样操作的巨大风险,建议修改委托书格式,删除不必要内容。
二、要注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
有些不法分子常常采用伪造或变造的身份证,假冒他人来办理出售房屋委托公证,一旦由于公证员的疏忽为其出具了委托公证书,则他人的房屋将被迅速变卖,房屋所有人的权益将受到损害。因此,做好一代证和二代证的识别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身份证的审查应该是每一个公证员所应具备的一项基本技能,公证员应当掌握身份证的一般防伪标志的识别方法。我们公证处配备了一代、二代身份证识别系统,一旦出现仪器无法识别的身份证,则进一步到网上查询,若网上也无法查询,则要求当事人重新办理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再来办理公证。也有的当事人找不到相似的人冒充另一方,就谎称身份证已遗失,拿来了派出所的户籍证明(附照片),经对照,来人和照片上的一致,似乎没什么问题,但总觉得不怎么踏实,如果公证书就此办理,那就有可能出错了。于是到派出所核实了户籍证明的真实性,后来弄清楚了,原来当事人在派出所有熟人,贴上了与本人照片不符的户籍证明,这就需要公证与公安部门沟通好,努力把好证件审查关。
三、要注意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审查
有些行骗者利用和房屋所有人的特殊关系,取得了房屋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房产证,然后找和房屋所有人长相相似的人来做委托公证,很多受害人在房屋已被出售后还蒙在鼓里。也有的房屋所有人夫妻双方对房屋处置意见不一致,就临时找一个长相相似的冒充另一方。作为公证员在办理公证前必须要做的工作就是核对当事人的身份,这个工作特别重要。这里难度较大的是一代证中公证当事人的识别,有些当事人的一代证是长期,已经用了几十年了,身份证上的照片和前来公证的人肯定是有些出入了。碰到这种情况就比较难处理,身份证肯定是真的,来的人是不是真的呢?曾经就有这样一对夫妻,前来办一份委托公证,要出售湖南老家的房子,证件齐全,都没有问题。可对于妻子的年龄,身份证上是五十一岁,可来的人似乎有点年轻,怎么看也不像五十一岁的人,最多四十岁,说长得不像吧,仔细再跟身份证上比较,又有点像。到底是不是本人,再继续审核,当看到结婚证时,找到了佐证,这是一份六个月前才补领的结婚证,结婚证上女方的照片很显然跟来人有出入,一个人不可能在六个月之后反而变年轻了很明显,来者不是本人。
四、要注意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审查
在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中,有一类人是需要特别注意的,那就是已经达到法定年龄,但由于身体或精神方面的原因,无法独立行使民事行为。一般来说,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较容易识别,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相对困难一些。这些人一般来说在家已接受了“培训”,对公证员的询问不会存在太大问题,若不仔细处理,顶多是认为读书不多,懂的不多。对这类人应该怎么办呢?首先,要注意观察每一个前来办证的当事人还有陪同者,这类人一般话不会多,你会发现陪他一起来的人特别活跃,陪同者会解释给你听,他不太懂的这些程序,有什么表格我来帮他填好了。这时,先让当事人放松下来与他聊家常,聊着聊着,话多起来了,可疑的地方也就出现了,再与当事人有针对性的个别交流,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要注意房屋委托公证是否被非法利用
在办理委托公证的过程中,承办人发现房屋出售委托书已经越来越偏离其本来面目,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主要表现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而是借贷关系。也就是说,名为委托,实为借贷。例如,出借人放款给借款人,对借款人能否还款存在担心,去办理抵押登记吧,又嫌时间太长,手续繁琐且费用较大,于是就到公证处来办一份委托出售房屋的公证,若借款人到时不能还清欠款,就由出借人出售借款人的房屋来抵债。这类公证隐蔽性较强,公证员不易识别。但这样的委托公证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与委托书的办证要求相违背。因此需要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要反复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仔细询问当事人。一般来说,这类公证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来的人特别多,除了房屋所有人以外,总还有两三个人一起陪着来的,而且出售房屋的往往对具体怎么办不太清楚,有些当事人甚至对前来办理什么公证也不是很了解。也有出借人和借款人商量好了一起来的。遇到可疑的最好采用各个击破的方式,一个一个的询问当事人,这样容易找到破绽,发现问题。
总之,“公证无小证”,无论什么公证都应谨慎对待,看似普通的房屋委托公证,若稍不留心,就有可能叫公证员载个大跟頭。公证员不仅要熟悉相关的法律知识,更应在办理公证的实践中总结与积累经验,还要擦亮眼睛,用智慧武装头脑,把每一件公证办成铁证,使每一份公证书发挥应有的法律效力。
作者简介:
郭远朝(1962.5.9~),男,1989年毕业于齐齐哈尔市教育学院中文系,2000年毕业于黑龙江省干部行政学院法律系、从事公证工作22年。
房屋委托书范本大全 第9篇
房屋委托书范本一
来源: 作者: 日期:XX-05-03
房屋买卖委托书格式范本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
人
______
是
位
于
北
京
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产权共有人。现我们同意出售上述房产。因为我们______________,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___为我 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如下事项:
1、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我们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
的买卖合同;
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代为办理与出售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
交割手续;
4、协助买方以买方名义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代为收取相关售房款;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房屋委托书范本二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人 崔成德 是位于吉林省敦化市 XX 号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XX, 建筑面积XX平方米)。现我同意出售上述房产。因为我年老体弱多病不能进行长途旅行,所以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 崔晓玲 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在符合依法出售的前提下,代我们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代为办理与出售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交割手续;
4、协助买方以买方名义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代为收取相关售房款;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代理人有转委托权。委 托 人: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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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张三,男,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区XX宿舍X栋X单元X室,身份证号码:XX。
委托人;李四,女,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区XX宿舍X栋X单元X室,身份证号码:XX。
受托人:王五,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区XX宿舍X栋X单元X室,身份证号码:XX。
委托人张
三、李四系夫妻。我们二人共同共有坐落在XX房产一套,我们拟将上述房产出售,特委托王五全权代表我们办理上述房产的出售、签订买卖协议、查档、代收房款及房屋过户等事宜。受托人王五在办理上述事项中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受托人王五有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XXX XXX
年 月 日
公 证 书
保XX证民字第XXX号
兹证明张
三、李四于二O一O年四月一日在其住所,在我和公证人员XX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盖章、捺手印。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第一公证处
公 证 员:
年 月 日
委托书公证
20xx-05-27 13:45:26
委托公证,由委托人的户籍所在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或委托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受理。申请人申办委托公证,应向提交的证明材料:
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委托还应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权利证件。如委托代理人卖房事项的,委托人应当提供房屋的所有权证书;转委托的,转委托人应当提供原始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等;
草拟的委托书或委托合同;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不论是委托书还是委托合同,均应写明以下事项:
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
委托的原因;
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
受托人可否转委托;
委托范围,主要有三种:①一次性委托,即只授予进行某一特定代理行为;②特别委托,即规定在某一时间内实施同一行为的权限;③概括委托,即规定办理某种事务或某种标的物的各种法律行为的权限;
委托费用与报酬;
委托产生的法律责任的承担;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注意事项:
申办委托公证不得由他人代理;
委托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委托他人处理其事务的意思表示;
受托人在委托人的委托权限、事项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提供的各类证明均应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在老家有一套房子,因为大家都不会回去住,就想把房子卖了。可是现在我有事不能亲自回去办理,我想委托老家的一位朋友办理,听说房屋买卖委托书是要进行公证的,那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呢?
律师解答:
《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本指导意见所称的房屋委托书是指委托人为了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房屋的购买、出售、互换、继承、受遗赠、租赁、抵押等事宜而单方签署的法律文书。
第三条 委托人申请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应当亲自向公证机构提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第十一条 适用《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办理房屋委托书公证的,委托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和资格证明;
(二)房屋委托书文本;
(三)房屋委托书所涉及的房屋权属(权利)凭证原件,但购买房屋的除外;
(四)处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处分的书面材料;
(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房屋委托书公证,按照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规定需要审批的,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