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文明养犬公约范文第1篇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电炉电熨斗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气助动车(摩托车)停放于安全地方,储油器具、储油点要安全可靠;不乱扔烟蒂,不躺在床上吸烟;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关爱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六、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七、不损坏、挪用、圈占、埋压消火栓、水喷淋、水带、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绳等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八、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居委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伪劣烟花爆竹。
居民签字:
号楼单元室
社区居民文明养犬公约范文第2篇
二、不在居民居住区、商业区、以及XX区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地区饲养烈性犬;
三、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应当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的相关公约,并出具居委会或邻居同意饲养的证明;
四、犬只进行户外活动时,应由成年人牵领并束犬链;
五、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主动立即清除;
六、不在高峰时间携犬外出或乘坐电梯(遇犬只患病时除外),同时做到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以及不喜欢犬的群众(犬主应主动拉紧牵引绳并使用礼貌用语请上述人员先行通过);
七、携犬乘坐电梯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犬只伤人;
八、携犬只乘坐出租小汽车的,应先征得驾驶员的同意;
九、不携犬进入下列场所(导盲犬及残疾人扶助犬除外):
1、除出租车以外的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2、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其他儿童活动场所;
3、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
4、公园、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及划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十、约束犬只不狂吠扰民,对于喜欢吠叫的犬只应主动为其佩带上口罩进行约束;
十一、犬只伤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支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
十二、积极推广文明养犬、认真学习科学养犬知识;十
三、正确对待邻居合理建议、热心参加爱宠公益活动;十
四、不遗弃所饲养的宠物,关爱伴侣动物。







